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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认真总结西藏工作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西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和部署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这是中央治国理政、安藏兴藏的战略决断,是根治"西藏问题"的科学决策。所谓"西藏问题",溯本清源,乃是两个基本问题的交叉:一个是国家主权问题,必须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一个是社会变革问题,必须反对复辟,迈向进步和光明。 以史为鉴,"康乾盛世"时处置西藏问题,鉴于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国家主权、国家统一问题,所采用的一套方略是:因俗而治,改土归流;扶持黄教(藏传佛教之一支),维护统一;恩威并施,分而治之;中央重视,直接指挥(通过"理藩院")。在扶持黄教时也注意防止其过热。康熙说,"一切僧道,原不可过于优崇。若一时优崇,日后渐加纵肆,或别致妄为。"雍正也说,"夫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多一僧道,即少一农民......农夫三人肉袒深耕,尚不足以给僧道一人,不亦悖乎?" 上世纪50年代初,"西藏问题"的主要矛盾既有国家主权问题,又有社会发展和变革问题,但首先要集中解决国家主权问题,故对社会变革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17条协议签订,西藏和平解放,维护国家主权这个主要矛盾基本解决了,但对封建农奴制度进行改革的问题就突出起来。基于当时的社会基础条件,毛泽东说,"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但毛泽东也明确对十世班禅说:"旧制度不好......有些规矩可不可以稍微改一下子?"1959年他亲自主持写了《西藏的革命和尼赫鲁的哲学》,把西藏需要社会变革的实质问题说清楚了。 中央下决心着手推动西藏的社会变革问题,是被1959年西藏上层反动分子发动武装叛乱逼出来的。中央当时提出的方针是:不叛不改,先叛先改,后叛后改,大叛大改。 时代不同了。今天涉及"西藏问题"的主要矛盾,既有国家主权问题,又有社会发展和变革问题。国家主权问题已解决,但境内外分裂分子不会甘心,不断捣乱;社会已经发生了伟大变革--从和平解放到民主改革、从封闭保守到开放进步、从贫穷落后到快速发展,但变革还只是开始,有待深入。变革就会引起矛盾,发展之年就有"多事之秋"。分析1959年、1989年和2008年的三次闹事,从外因看,固然是达赖分裂集团加紧活动;从内因看,则因西藏实际上在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1959年是推翻农奴制建立新制度的社会革命,现在则是西藏加快推进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会变革。达赖集团千方百计利用变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利用宗教蛊惑群众,里应外合挑起事端。无风不起浪,"风"当然源于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的达赖集团。 因此,我们今天的治藏方略,就需要更为自觉、主动地指导社会发展和变革。这件事如果说清朝没有做,上世纪50年代我们是被动去做,今天就必须主动去做了。我们在西藏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根据,是始终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过去百万农奴翻身解放,是促使西藏社会基本制度实现深刻变革;现在拉着西藏一起走到现代化前列,是推动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深刻跨越。这种"跨越",是从1959年民主改革以来开始的,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从"神权社会"转向世俗社会、从相对封闭转向全面开放社会,从解决温饱转向全面小康社会的继续。我们要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西藏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规律,"跨越式发展"的成本和代价,必然是深刻的社会变革。马克思说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在"旧社会的胎胞里"发育成长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不经过一场脱胎换骨的深刻变革,就永远是桎梏新生产关系的"旧社会的胎胞"。 旧的宗教,往往是旧制度的守墓人所祭起的、在新制度的群众心灵中徘徊的幽灵。达赖的"中间道路",其本质是对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反动。达赖的"种族的、宗教的、文化的"自治,就是不断祭起这个幽灵,夸大藏传佛教的特殊性、神圣性,来阻碍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其公式是:西藏=宗教的西藏=文化的西藏=藏人的西藏=宗教的自治。这是在把宗教极端神圣化,与狭隘的民族主义相结合;把宗教与民族一体化,把教权与政权结合,回归到旧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我们对西方民众在西藏问题上要取得话语权,强调"反分裂"、批达赖搞变相独立,是必要的,但还未全部打中要害。达赖集团将其对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反动,巧妙地用西方的普适价值和共同话语(民主、宗教自由、人权)包装起来。而我们推动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的进步事业,却没有能让西方民众联想到他们当年摆脱中世纪的黑暗的进步事业。今天的西藏固然要保护"香格里拉"的独特的藏族文化,西藏是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地。但绝不要保护野蛮和落后,也不是要保护作为旧制度的辩护者的一尘不变的旧宗教。西藏的文化保护必须与整个藏民族的发展、进步、团结、幸福相适应,而不是作为"活化石"在固化了历史的同时窒息自身的生命与活力。我们和达赖集团的本质区别,不是要不要保护藏族的文化,不是要不要保证"西藏文明的延续",而在于谁才是真正着眼于民族的根本利益。西藏文明的延续,只有在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同时,才能更好地保存,而不是打着"保留民族特点"、"保护宗教文化"的旗号,让一个民族衰落下去,让藏族回到"全民皆僧侣"的所谓的"佛教圣地"的落后里去,回到"政教合一"的黑暗中去,回到农奴制度的野蛮中去。 现在,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但局部地区寺庙膨胀和宗教热也在出现。西藏和其他藏区一些寺庙的"体"膨胀了--既有数量、体量的膨胀,也有功能的膨胀,有的寺庙"养了一批懒人,藏了几个坏人";寺庙的"神"越位了--达赖作为"根本上师"、"最高活佛",也太神乎其神了,还自封"藏民族的代言人",是政教合一的"政治领袖",也太越位了。一边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一边是寺庙膨胀和宗教热,构成了一种特殊的二元结构。而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又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的神圣的旗帜;另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一旦狭隘的民族主义与宗教的极端主义相结合,对"神"的崇拜与对"代表神"的人的崇拜相结合,就有可能在思想上产生极端、行为上走向暴力。 世界宗教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反复证明,宗教适应社会的发展,往往要经历自身变革的过程。今天西方的基督教新教(Christianity),其前身就是为了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摆脱代表封建势力的罗马教廷的束缚,而高举"因信称义"旗帜,对天主教(Catholicism)实行改革而拉出来的"抗罗宗"(Protestantism)。今天西藏的黄教,也是宗咯巴推行宗教变革的产物。 我们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藏传佛教,这种"积极引导"的强度和力度、方法和策略,与其他地区、其他宗教肯定是不同的。今天的焦点,就是要具体到"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这就要触及"体","体"要消肿;要触及"神","神"要定位;归根到底,就要触及"教","教"要改革。体要消肿,神要定位,教要改革,这是对寺庙的工作真正做到"进得去,站得住,有成效"的需要;是西藏打破"闹事--整顿--再闹事--再整顿"的循环,为长治久安营造社会基础的需要;也是冲破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寺庙膨胀和宗教热、解决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形成冲突的二元结构问题的需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取得突破?在宗教的"人、场所、活动"这三个要素中,首先能管住的是场所。要以实现寺庙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为着眼点,以解决寺庙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各方面齐抓共管为保障,切实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争取深入?要鼓励和支持藏传佛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教规教义中好的东西要坚持,如有关大活佛转世的一套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不适应甚至桎梏西藏跨越式发展的东西则需要摈弃。现在,现代化的观念已开始深入到部分藏传佛教信仰者的心中,支持藏传佛教在某些方面改革和向现代转换的人也在增多。此外,还要千方百计去充实、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宗教的影响就难免乘虚而入。何况,西藏的跨越式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充实、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本身就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精神空虚的社会,跨越式发展不能持续。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扎实推进?必须在西藏实现彻底的政教分离,实现宗教与基本民生需求相分离。西藏的农牧民子女都享受"三包",全部进高中,就会大大减少未成年争着进寺庙的现象;西藏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得到完善,就会大大减少有病就去求寺庙的现象。群众对未来天堂的幻想就不会妨碍他们对现实幸福的追求。同时,要明确刚性的界限:凡僧尼概不参与分裂祖国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凡寺庙概不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击中要害?必须旗帜鲜明、扎实有效深入地揭批达赖集团,揭穿其假和平真暴力、假自治真分裂、假对话真对抗、假神圣真祸教、假护藏真害藏的真实面目;认清达赖集团是代表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残余势力、受国际敌对势力支持和利用、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归根结底,要依靠大批本民族的先进分子。对藏族干部要有特殊的关心培养措施。对宗教人士,要尽可能促进他们内部发起、自我觉悟、自我推动这场深刻的变革,才能积极稳妥,稳中求进。(本文为作者2009年10月在中央党校第46期省部级干部研修班"学员论坛"上的发言,发表前有修改)作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 中国西藏文化保护协会副会长 叶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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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黑格尔都有所了解。他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的大哲学家,也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各位学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来源,其中有一个就是德国古典哲学。而德国古典哲学中最有代表性的哲学家便是黑格尔。在西方哲学史上,他不仅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也是西方古典哲学的最杰出的代表。或者也可以说他是西方传统哲学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这意味着他是整个西方哲学的分水岭,他之前的西方哲学都属于西方传统哲学,从他之后,一直到现在,就属于西方现当代哲学。 哲学是讲什么的?恩格斯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哲学就是讲思维和存在关系的问题。”或者也可以说是讲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比如,人是思维者,是一个主体,所有外界的事物都是客体,都是对象,都是存在。哲学就是讲主体怎么去认识客体的规律,把握客体总的概 念,最后去征服客体。打个比方说,我去认识自然,我对自然的某个东西得到一个总的概念,得到一个必然性、规律性的认识,这时我就可以利用自然,征服自然,使自然(客体)为我( 主体)所用。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人的主体认识过程去征服客体,使客体为我所用,达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上面的这套思维方式,就是西方古典哲学的思维方式。但在2 000多年前 的古希腊,不是这样的,特别是在苏格拉底、柏拉图(公元前5世纪)以前的古希腊。早期哲学还没有把人和自然分成为主体和客体,那时二者是混为一谈的。自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后,整个西方哲学思想就有了一个转变,即转变成为主、客体分离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 式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后,经过1 000多年的酝酿和发展,到西方文艺复 兴 时期,就演变成为西方近代哲学。文艺复兴后,以笛卡尔的哲学为标志,形成了“主体客体,思维存在”这种思维方式。 把人作为主体,把外界作为客体的思维方式,在欧洲是经过中世纪觉醒,宗教神学思想统治结束以后才确立起来的。从笛卡尔开始,经过康德、谢林,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发展到黑格尔,他就把以上提到的思维方式系统化、完备化了。在黑格尔去世后的一段时间,西方哲学的发展,一方面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方面有马克思哲学以外的西方现当代哲学。而西方当代哲学对“主体和客体”的思维方式都是采取批判的态度。我所要介绍的《精神现象学》这本书也主要是讲古典哲学传统的思维方式。我们只有明白黑格尔的哲学,才有可能明白西方现当代哲学的进展,否则你就很难了解西方当代人们的思维方式。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主体和客体”思维方式的最主要代表作。黑格尔哲学体系是非常庞大的,其《精神现象学》是他早期的第一部系统的大部头著作。它虽不是黑格尔的最后成熟的著作,但是他整个思想的诞生地。马克思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秘密和诞生地。这也就是说黑格尔哲学思想的源泉就在这本书里。这本书以后的黑格尔哲学著作分为三大部分:一个叫做《逻辑学》;一个叫做《自然哲学》;一个叫做《精神哲学》。这三大部分就是黑格尔完全成熟了的哲学体系的代表作。 《精神现象学》这本书所讲的内容是什么呢?按黑格尔的讲法,按照主体客体来考虑问题,人对客体的认识往往都是先认识个别的东西,然后再慢慢从个别的东西中抽取一个普遍的东西来形成一个概念。譬如说,我一开始看到桌子、椅子,这些都是有不同的颜色和形状。人具有这种认识,并且这种认识(我们常说的感性认识)是非常零碎的。你如没有认识到什么叫桌子,什么叫椅子,这是因为桌子、椅子的规律性和概念你没有把握住。当认识再进一步,我们认识到桌子或椅子一定有很多共同的特性。不管颜色是怎样的,形状是怎样的,我们都叫它桌子。这也就是说,我们抓住了桌子的普遍规律和概念。我们平常的认识都是这样,从零碎的感性认识开始,一步一步发展,最后抓住规律性和普遍性。对于科学,不管你是自然 科学家、生物学家,还是物理学家,你所抓的普遍规律总是某个范围里的普遍规律。生物学家 研究的就是生物现象,抓的是生物学范围内的普遍规律;物理学家所研究的物理现象也是 在有限范围内的。然而黑格尔认为,哲学家要抓的不仅是物理现象、自然现象等某一个领域内的普遍规律和本质概念,而是要抓世界万物的普遍性。所以对于哲学家,他们所要抓的便是一个最大概念。社会这个最大概念也就是无所不包的宇宙整体的一个概念。按照黑格尔的观点,人(主体)去认识万物(客体),就是要认识客体最大概念,这也是哲学最高目的。这个“ 最大概念”有一个专门名字叫“绝对概念”,正式的名字叫“绝对理念”。有关“绝对理念 ”的知识叫做“绝对知识”或“哲学知识”,它和一般的自然科学知识是有区别的。可是,黑格尔有时把他的哲学称为“科学”,而这个“科学”不同于我们平常所讲的自然科学,他认为哲学是真正意义上唯一的“科学”(这个“科学”是以把握“绝对概念”或“绝对理念 ”为主要目的的)。 但是,我们人(主体)并不是能够一下子就抓住“绝对知识”的,是要从小范围、零碎的事物开始认识,再逐渐扩大,逐渐深入到事物的内部。所以要把握“绝对知识”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光是一个个人思想发展的过程,还是整个人类社会、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我们要达到绝对概念,就得通过个人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意识的发展史。可以说“绝对概念”是高高在上的东西,我们人的认识要从最低的认识开始,就像爬梯子一样,一步一步地向上爬,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最后才达到那个最高点(“绝对概念”的境界)。 今天我讲的《精神现象学》就是这样的一个梯子,就是经过漫长的梯子,从最低级的认识发展到最高级的认识,抓住了“绝对概念”。“梯子”这个词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里面使用的一个词。他说:“我的《精神现象学》就是人们从最低级的认识抓住绝对概念的梯子 。 ”现在把这个“梯子”拿出来,就是指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因此,我所要介绍的便是这 样一个“梯子”。下面就来看看这个梯子。 黑格尔把《精神现象学》分为六大部分,这六大部分是一个从低级认识向高级认识,最后到 “绝对概念”认识的逐步上升的过程。这六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叫做意识;第二部分叫做自我意识;第三部分叫做理性;第四部分叫做精神;第五部分叫做宗教;第六部分叫做绝对 知识。 现在,我先来介绍一下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序言。这本书的序言 在西方哲学界里一直被认为是经典名篇。它把黑格尔以后几十年整个思想发展的内容都包括在其中,所以, 这个序言不仅仅是《精神现象学》这本书的序言,还是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导论。我在这里就说说这个序言的基本思想,只要掌握了序言里的基本思想,也就能大概地了解到黑格 尔哲学思想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第一点,序言的基本思想是讲真理,即所谓哲学,如果更具体点,便是他所用的“科学”这 个词。“真理”、“科学”是一个系统、一个过程,而不是我们平常对于一个简单事实的判断。恩格斯也说过,把一个正确判断叫作真理,等于是对一个很小的简单事实用了一个很大的名词。真理是讲事物的本质、事物的规律性,是大范围的大概念。这个意义上的真理一定是 通过一个漫长过程得来的,是有过程的。 有时候,我们听到很美妙、很深刻的格言,便说是真理,这话其实不错。但按黑格尔的讲法,如果真理只归于一句话,哪怕是有非常深刻的道理,然而你却不了解这句话的得来过程,那么你就没有抓住真理。你所听到的格言,无非是一句普普通通的话。所以黑格尔在讲什么东西,讲什么道理时,都要讲它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这便是它的一个核心思想。举一个黑格尔讲过的有名例子,他说:“真理就好像是出自一位老人口中的一句格言。”就拿我们常用 的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来说吧,这句话就是一个真理。但是这句话出自一个小孩子之口 和出自一位老人之口意义是很不一样的。因为出自一个小孩之口,小孩没有真正经历“失败是成功之母”得来的过程,因而这句话对小孩来讲是很抽象的、很空洞的。但是如果出自一位老人之口,那才是真正的真理。因为这位老人经过了人生无数次的浪涛,而得出“失败是成功之母”的结论,它是有内容的,他是经过一个过程而得来的。为此,黑格尔在哲学中总是强调:不要只讲一些抽象的、空洞的结论,而要注重这个结论得来的过程。另一方面,真理也不只是一个开端(如上面提到的小孩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一个抽象的、 空洞的开端),而“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真理的内容是在小孩慢慢长大,经历过浪涛后才得到的。黑格尔在这个序言中讲了很多,真理既不在结论也不在开端,而在于过程。开端总是不完备的,这是他的一个有名的思想。他说:一个伟大的事业在开端的时候,总是会遇到各种困难,各种曲折,各种毛病,人们完全有理由谴责开端、责备开端,可以横挑鼻子竖挑眼地去挑刺。但他又进一步指出,开端会在以后发展的过程中间逐步完善。他又举了一个例子,要盖一栋房子,工程师画了一幅图,他的脑海中对全部的概念很清楚,已经是胸有成竹了。但是这并不等于是建筑的完成,这只是一个开端。开端不等于整个过程。我觉得黑格尔的这个例子很充分地说明了真理必须是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得来的。这就不能凭灵感去抓住概念,因为这样抓住的概念是抽象的、空洞的,给人的感觉是无中生有。我们的目的很显然,即抓住绝对概念。但要达到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的事,必须经过一步一步地爬,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举例会说得更具体一点,也就是我们要得到那位老人的那句格言,但是这位老人是经过从小孩成长为大人,经过多次失败或成功的经历,才最后得出 “失败是成功之母”的真理的。 另外黑格尔强调真理的获得不能靠一点简单的聪明,不能靠一点简单的直观,他反对凭灵感抓住真理。他的这个思想是针对当时浪漫主义思潮而言的。当时浪漫主义思潮就是主张凭灵感一下子抓住真理。因此他的老同学谢林就成为了他的靶子。后来这一对好朋友就因为哲学 思想的分歧,很少见面了。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句话,刚才说真理是系统的、完整的,它不仅是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是系统的、科学的。黑格尔所谓的“科学”就是要用概念来表达,而不是用一些形象的东西来表达。他说真理是科学的系统,实际上就意味着真理必须用概念表达出来,它是一个概念的全体。从这第一点,大家就可以看出黑格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他的思想,大家也能 了解一点。 第二点,真理或绝对是对立面的统一,是一个圆圈式的发展过程。这个对立面的统一,归结起来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黑格尔认为真理不是单纯的东西,它总是一分为二的。统一的东西总要分裂为正面和反面,正面和反面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但正面必须克服反面的外在性。真理就是要克服与我作对的东西,使得与我作对的东西最终归属于我。这便是正、反、对立面的统一。如果用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去说明,那就是真理必须是克服否定的那一面,克服对立的那一面,使得它服从于我,统一于我,也就是使它统一在以我为主体里面。他反对把真理看成是纯之又纯,一片光明,只有正面而没有反面的东西。他强调真理是一个过程,具体来讲就是克服对立面,使这个对立面服从于我最后达到对立面统一的过程。这个对立统一用一个形象的圆圈表示,即从正面开始,经过反面,最后克服这个对立的反面,回到“我”这个主体。谢林强调“绝对”是一个无差别的东西,黑格尔在批判谢林时说:“这种认为真理或认为绝对就是一个单纯的A=A的思想,看上去是一片光明,实际上则是一片黑暗,就像是黑夜观牛一切皆黑一样。”所以黑格尔反对这种把什么事情都看成是一个唯一的、单纯的东西的思想。在这个序言中,他还强调了真正要达到最真实的东西,就必 须忍受对立面对主体所产生的苦难。他还指出一个真正的强者是要忍受否定物,忍受这个否定物对我起的否定作用,然后去克服它,最后回到自我。这样的人才真正是一个强人。中国有一句老话“荷出淤泥而不染”,我们看到的池塘里生长着很好的荷花,有哪一个池塘里面 没有淤泥?如果池里没有淤泥,只是非常清的水,荷花能够长得出来吗?荷花虽然是从淤泥中长出来的,但是它很漂亮。所以真正高洁的东西是经过了苦难以后并且忍受了苦难、克服了苦 难而得来的。同理,一个人要高洁也必须忍受痛苦,说一个从没挨过钱财的人是廉洁的,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毫无意义的;而必须是大量的金钱经过他的手,但他经受住了金钱的强大的诱惑而带来的痛苦,最后他没贪污浪费,这时我们就说这个人才真正是廉洁的。 黑格尔的圆圈式思想在认识上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启发。人们的任何认识实际上都是圆圈式的,是从开端开始,经过远处的一个间接的东西(有正面,也有反面),又再回过头来认识,这样就会对原来的正面的东西了解得深刻了。还是举个例子,我们读一本书,这本书是第一次接触,开始时读导论,懂了一些,但是书里的深刻内容还没有体会出来,这只是开端。然后不妨先“间接”一下,走到它的另一面去,即把书后面的内容一页页地读;整个书读完后, 再又回过头去读导论,这就经过了一个圆圈,最后就容易把这本书读懂了。所以,黑格尔认为深刻的认识都是由直接到间接,然后再回到直接,这样得到的东西当然是深刻的了。 第三点,他强调“实体就是主体”,这就是有名的主客统一的思想。“实体”还是没有精神性的东西,因为黑格尔认为这个认识的正面是主体,在没有认识客体的时候,主体是空洞的。比如说,一个人不读书,不看报,不和他人接触,那么这个人脑袋里是空洞的。这个时候,主体性或精神性是很贫乏的,是没有经过发展的,这个主体实际上是个实体,这个实体的精神性还没有发挥出来。真正要把精神性发挥出来,就要走到对立面。对立统一的过程归根结蒂就是主体克服客体,和客体接触,用客体充实实体的精神性。充实后,原来的实体才真正变成了主体。所谓“实体就是主体”就是这个意思。所有精神性的东西都是要经过一个漫长 的,同外界、同对立面接触,发挥,忍受,然后再回过头来的圆圈式的过程,最终得到精神性的富有。只有这样,主体才越来越具有精神性。最高的“绝对”(爬梯子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最高的主体。黑格尔认为这个梯子是盘旋式的:第一步从主体到客体;第二步,小范围的主体和客体的统一;第三步是大范围的主客再统一。这样经过不断地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不断地盘旋上升,形成了一个大的螺旋式的圈,最终达到目的——“绝对”。 第四点,黑格尔不是把真理和错误简单隔绝,而是认为真理和错误是统一的。他有一句名言 ,“ 人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不要害怕错误,顾虑犯错误,畏惧犯错误,这本身就是错误”,就是强调人们不要把真理同错误截然分开,而是要将二者统一起来。这就好比中国的太极图,阳中附阴,阴中抱阳,二者结合、统一起来便构成了美观的太极图。 上面的四点就是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序言里的基本思想。现在我们再探讨一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 第一大阶段,叫做意识阶段。黑格尔又把意识这个阶段再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感性确定性阶段;第二阶段叫知觉阶段;第三阶段叫知性阶段。 感性确定性是人的意识最基本的一步。在这一步,人的意识几乎跟禽兽差不多,即人们还只具动物水平的那种意识。这个时候,人只能意识到某个东西“是”或者“存在”,但至于是什么东西,却不能说出来。这个很容易体会到,人在婴儿时,有东西在他眼前晃一下,他眨了眨眼,表明他意识到一个东西的存在,不然的话,他是不会眨眼的。如果把这个意识再降低些,降低到“它是”,用一个公式表达为“X是……”。“是”就是“有”的意思,即有这么一个“X”存在,至于“X”是什么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黑格尔所说的“最低阶段” 也就指的是这个阶段。“X”是唯一的,我意识到的“X”和你意识到的“X”是不一样的。我意识到的“X”就是我看到的这个“X”,你意识到的则是那一个“X”,这时“X”的意 味对我和你是不同的。 到了第二个阶段,人们便能说出“X”是什么了。这就叫知觉阶段。特点是:人们可以把上面的那个公式中的省略号所要表达的内容填充出来。比如,“X”是冷的,“X”是白的,“ X”是软的,等等。这里面的“冷”、“白”、“软”这一些词便是“X”所具有的性质。到了这一步,人的意识已经达到了普遍性了。开始时,光是说“X是……”但不知道“X”到底是什么,这个“X”就是唯一的个体。到后来,我们说“X”是白的,这个“白”便具有普遍性了。也就是说,凡是“X是……”中用来表达“……”的词都是有普遍性的,所以可以下这么一个判断:个体东西后面的谓词都是具有普遍性的。这样人的意识就将个体性和普遍性结合起来了。人的意识就是由个体的东西一步一步地上升到普遍的,知觉阶段便是人能够抓住事物的普遍性。我们能够说出上面公式中的省略号所代表的意义,也就是我们抓住了“X ”的普遍性。这个“普遍性”中文往往翻译成为“共相”。“共相”就是“普遍性”。但是知觉阶段的“普遍性”还是非常有限的东西的普遍性,如果要认识科学的规律性,则要进一步扩大了,认识则又进了一步,这便是意识的第三阶段。 意识的第三阶段是知性阶段。这个阶段人们能掌握到事物的规律。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把事物的本质看做在人的意识以外。换句话说,事物的规律性都在主体以外。黑格尔认为外在的 东西 (客体)的本质实际上是和人(主体)的思想一致的。他强调主客统一就是要人们从外在的东西 (客体),一直分析到这个东西的本质、规律性即所谓的“共相”。 人的意识要更进一步,就必须认识到自我,这便是《精神现象学》这本书中的第二大阶段。 第二大阶段叫做自我意识。这时人的意识由“我与物的关系”进到“我与人的关系”了。这个大阶段又可分为五个小的阶段。第一个小阶段叫欲望,这时人们只知道以自己为主体,否定对方(客体)。原始社会便是这样,只是知道自己所在的部落,把其他的部落看成是敌人,不承认别人的存在,经常去杀死别人。到了奴隶社会,一些奴隶主发现,如果把奴隶全都杀死,便没有为他服务的对象,这时奴隶主本人就觉得空洞了,于是便不再杀死奴隶。这就 是第二个小阶段,叫不完全否定对方。奴隶主不肯劳动,但又想要物质享受,这样奴隶主和物 之间的关系只有通过奴隶联系起来。奴隶在劳动过程中制造了工具,便成为物的主人。奴隶主就非得依赖奴隶了。在这里,黑格尔看到了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意识到自己是真正的主人 ,离开了劳动,人就不能实现自己,不能真正成为主人。黑格尔的主奴思想是很有名的。第三个小阶段叫斯多葛主义。不管外物怎样,只要思想上认为是自由的,便是自由的,这和“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冬夏与春秋”这句诗表达的意思相近。第四个小阶段叫怀疑主义。这个阶段人对现实生活、现实世界是完全否定的,认为人过着这种否定现实的生活是自由的。第五个小阶段叫苦恼的意识。这相当于中世纪宗教思想中的默祷、祈祷。上文的后面的三种意识是第二种“主奴思想”的具体表现。 但是如果把这个第二个阶段按精神哲学的阶段划分,则可分为欲望、主奴关系、普遍的自我意识。前面两个阶段已大概地讲了,这里,我着重讲一下普遍的自我意识。普遍的自我意识的特点是:主客相互承认,互为主体。黑格尔这个阶段的思想已经包含了现当代哲学思想的萌芽。现当代哲学思想强调的是相互承认。这个思想有一个翻译的专门名词,叫“主体间性 ”或“互主体性”或“主体际性”。古典式的哲学思想强调主体(subject)和客体(object) 的统一,当代哲学强调“互为主体”(inter-subject)。“Inter”就是“internet”一词中的前缀。 到了第三个大阶段,叫理性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肯定自己就是对方,对方就是自己。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讲,就是“实在即自我,自我即实在”。在这个阶段,人们通过实践活动 去认识自然的规律,使得主体和客体、自己和实在结合为一体。“理性”就是前面讲到的意识 和自我意识这两个大阶段的对抗和统一。这时,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则又进一步了。理性又分为三个小阶段:第一个叫观察的理性;第二个叫实践的理性;第三个叫自在自为的世界的个体性。 观察的理性主要是讲人对科学的考察,对自然的认识。这是一种人对自然的静观,即人只是静观世界,只做科学的考察,但没有去实践,因而人还是得不到自由的。人要想获得自由,必须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实践理性阶段。实践就是要使得对方为我所用。人要深入到世界里面去,改造世界。黑格尔在这里讲的是人类的一些社会性的活动,在社会性的活动里面,个人和集体初步地融为一体。这个时候,人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每个人是为了别人,别人也是为了我。用他原话讲就是“人在社会活动里,在实践中,达到了一种‘我做事是为了他人,他人做事是为了我’的认识”。别人对我而言是客,我对别人而言是主,这也是一种主客统一。这种统一是以人从事社会活动为前提的。理性的第三个阶段就是自在自为的世界的个体性。“自在自为”,说得通俗点就是最真实的。“自在自为的实在的”就是最真实实在的,就是最真实的个体性。意思是通过观察自然、社会活动的实践,人就和自然社会融合 为一体。上面提到的“个体性”就是指个人和集体融合为一体的意识。到了这一步,人的意识,便超出了前面的三个阶段(第三个阶段的前两个阶段)了。前面的这三个阶段都是讲个人意识发展过程,还没有进入到真正的人类社会历史。尽管前面也讲了一些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中世纪,似乎是在讲社会历史,但黑格尔在讲这三个阶段的时候,都是把历史的事实作为个人意识发展的历史来讲的。前面的这三个阶段所讲的相当于后来的《精神哲学》这本书的 第一大部分——主观精神。所谓“主观精神”就是讲个人的意识的发展过程。个人的意识发展到最高点那便是“自在自为的实在的个体性”,到了这个最高点,人和社会便融为一体。 第四个大阶段叫精神。这相当于《精神哲学》里的第二大部分——客观精神。“客观精神” 指的不是个人意识,而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是实实在在的社会历史。这个大阶段又分为三个小阶段:第一阶段叫伦理;第二阶段叫教养;第三阶段叫道德。伦理这一阶段相当于古希腊这个历史阶段,教养相当于资产阶级社会如文艺复兴、启蒙运动,道德相当于康德的思想 。 第一个小阶段即伦理阶段。黑格尔认为人类在开始的时候,个人和集体是融合在一起的,是打成一片的。黑格尔是很欣赏古希腊共和国的,他把希腊社会看成是人类社会的家园,也是人类的精神家园。他提出的“伦理”就是讲伦理社会,个人和集成融成一片,没有分化,用他自己的专门名词讲,就是“一个没有异化的、和谐的、无纷争的社会”。这并不是说个人 和集体间绝对没有矛盾。谢林认为最高的真理就是无差别的统一,黑格尔则认为同异中间总是包含有矛盾的。也就是说在社会历史的早期,这个和谐的社会里面总是包含矛盾的。这个矛盾主要是家庭和国家之间的矛盾,就好像是我们的一句老话,“忠孝不能两全”。这个矛盾越向后是越发展的,并且最后导致了伦理社会的解体。 第二个小阶段就是教养阶段。在罗马社会,人和人之间是靠一种伦理的精神来维持的。随着 伦理社会的解体,每个人从家里独立出来,成为原子式的个人。黑格尔在《精神哲学》的法哲学的那一段讲,人最早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发展的过程,首先是婚姻,婚姻使两个人变成 一个人。婚后,有了孩子,有了家庭,个人就扩大了。然后便是教育子女,其最终目标是让孩子离开伦理的家庭,进入社会中去,变成了个人。伦理实体解体后,人类社会进入到法制状况。由于进入社会后,每个人变成了原子式的个人,这样彼此间自然会出现矛盾了,因而就需要用法律来维持。法制状况是伦理社会的后期,包含在伦理社会里面,是伦理社会中的矛盾的必然结果。法制状况再往下发展,就发展到人精神的异化。“异化”实际上指的就是资本主义社会。黑格尔把这个阶段叫做“教养”。他认为,人总是把自己异化成为制度,异化成为社会,这个时候,人才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如果一个人非常孤立,是原子式的,那么这个人则是没有开化的。一个开化的、有教养的人必须把他自己融合到社会里去,或者把他的精神异化、外化到社会里面去。“外化”就是我们所说的“表现”的意思,人类社会实际上就是人的精神的表现。在这里,黑格尔的一个很有名的很深刻的思想闪烁出来了,那就是“一个人要有教养,就必须把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离开了社会,这个人便是一个没有教养的人”。这个阶段,黑格尔把人的思想意识分成两个方面,一个叫“高贵的意识”,一个叫“卑贱的意识”。“高贵的意识”,在封建社会里,是对王侯、官人阿谀奉承的意识。“ 卑贱的意识”则是和“高贵的意识”相反的,也就是反对封建统治的意识。这两种意识互相斗争,并且相互转化,其结果就变成分裂的意识。这种分裂的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就兴起了“ 启蒙运动”。“启蒙运动”就是反封建社会的资产阶级运动,它的最根本的精神就是“功利主义”思想。“功利主义”思想的发展结果就到第三个小阶段了。 第三个小阶段就是道德。黑格尔看到了功利主义的毛病,到了第三个小阶段,他指出了道德的重要性。这个时候康德的哲学也就出现了。道德是康德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然而黑格尔 却批评了康德的哲学思想,原因是康德的道德观念强调的只是“为义务而尽义务”,轻视世俗的功利。黑格尔提出人必须使道德和人的功利相结合,他反对空谈道德。功利主义不能够使主客达到真正的统一,人还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为义务而尽义务”、“轻视功利”,这是空洞地谈道德,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人要想达到真正自由,人类社会的精神意识的梯子必须 再往前迈一步。 第五大阶段叫宗教阶段。这个时候,人就要超出整个人类社会(精神阶段所讲的就是人类社会)。人们一步步地超脱,从有限到无限,从个人意识发展到和人类社会达到一片。但是光和人类社会打成一片,人仍然不能得到完全自由。人必须以无限的整体(人,个人,人类社 会) 为目标,然后超出人类社会。宗教的对象就是“绝对”,这也是宗教的最高目标。 第六大阶段叫绝对知识。“绝对知识”就是用概念的形式去把握绝对,这是人类意识的最高阶段。前面的五大阶段都还没有把握到全体的概念。到了这个阶段,人类精神主体就和最高 的全体(无所不包的整体)合而为一。这个阶段的人才是最完美、最完善的人。人通过哲学的概念去把握绝对,才会达到最完全的自由。这也是黑格尔哲学的最终目标。美国有一个新黑格尔主义者叫罗伊,他讲《精神现象学》讲到最后,到了绝对知识阶段,便认为人就是最完善的人了。他说,人在历史的各个阶段都是和一些各种不同的对立面作斗争,到最后,到达绝对时,这个人就像一个经过无数次战场的厮杀被弄得遍体鳞伤的战将,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 。 黑格尔眼中的最完美的人实际上是整个人类社会,是个人意识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全部总结。所以要成为一个真正完美的人,就必须投入到对立面,投入到社会,投入到整个宇宙中去。前面讲过,黑格尔整个思想是讲主体和客体的对立和统一,于是,西方几千年的主客统一思维方式系统化了,完善化了。 最后,简单地讲一讲西方现当代哲学对主体、客体思想的批判。现当代哲学强调把人从抽象的概念的世界拉回到人世间来。人是现实的人,人有七情六欲,人要和现实的感情相结合。现当代哲学批判主体和客体思想,是因为现当代哲学认为主客思想有两大弊病。第一弊病是把人引向抽象的概念的王国,离开了人生。现当代哲学就是要把哲学和人生相结合起来。人生是有诗意的,是充满趣味的,只有将哲学和人生相结合,人生才会更加完美。第二个弊病,传统的主客思想引发人们拼命发挥主体性,去克服客体(这对自然科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另外也带来了人类中心论)。西方现当代哲学强调不要总是盯住眼前的东西,要能 够看到事物背后的问题,把眼光放远一些(不是放到抽象的世界里,而是放到现实的没有隐藏的东西上),把在场的和不在场的、显现的和隐藏的东西结合起来。通过在场的、显现的东西把不在场的、隐藏的东西表现出来。这样,人看的是一个广阔而又现实的世界,这样人的 心胸才是真正的开阔。(本文为作者2000年4月在清华大学演讲,录音整理:戴辉,朱俊君,胡强,未经本人审阅)编者絮语: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而其中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又尤为重要。辩证思想和历史观点是黑格尔哲学中的重要的合理内核,可以说,不了解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就很难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倡导阅读经典,是文化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涂又光先生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他说,武汉长江大桥的地下浇注深达岩石层,教育的基础也要打在“岩石”层上。编者以为,阅读经典的意义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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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能够超越空间和时间。奥地利著名医生、心理学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虽然一生从未来过中国,但是他的精神分析学说却于他的生前到达了中国,在身后仍然持续地影响着中国的学术和文学。考察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中国的传入过程和之后的境遇,可以看到西方文化在中国传播的曲折和复杂,这对于我们是不无启发意义的。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传入 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学说在其名声鼎盛时期传入中国。1914年5月,当时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东方杂志》刊登了《梦之研究》一文,指出“梦的问题,其首先研究者,为福留特博士,Dr.Sigmund Freud”,并对《梦的解析》做了介绍。 1919年,在美国攻读心理学和生理学的汪敬熙在《新潮》第2卷第4期撰文介绍了1919年7月英国伦敦大学的六位心理学家关于弗洛伊德的本能和无意识理论的大辩论。接着在《新潮》第2卷第5期上发表了题为《心理学之最近的趋势》的文章,肯定了精神分析治疗战时精神病的经验,指出了精神分析学说对心理学的重大影响。 1920年,《时事新报》主编张东荪发表《论精神分析》,介绍弗洛伊德与布雷尔(Josef Breuer,1842-1925)共同研究的安娜 O的病例和“谈话疗法”,介绍了意识、前意识、无意识等精神分析学说特有的概念,对弗洛伊德的无意识和人格理论做了简要的介绍。 1921年,朱光潜在《东方杂志》上发表了《福鲁德的隐意识与心理分析》一文,对福鲁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做了高度的评价。 1933年,他出版了《变态心理学》,系统地介绍了精神分析学说,并运用精神分析理论分析中国文学艺术中的心理逻辑。 潘光旦在清华学校读书时,阅读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引论》,开始关注儿童的性欲理论。根据弗洛伊德的自恋理论,他对明末女子冯小青做了精神分析评论,于1924年发表《冯小青考》,后来又出书《冯小青之分析》。 章士钊1923年从欧洲回国后,对精神分析发生兴趣,详尽地介绍了精神分析理论,还为《精神分析引论》中文版拟名《解心术》,全文翻译了《弗洛伊德自传》,并与弗洛伊德通过信。 高觉敷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翻译了弗洛伊德1909年在美国克拉克大学的演讲《精神分析的起源与发展》,连载于《教育杂志》第17 卷。他还在《教育杂志》《学生杂志》《中学生》等刊物上,撰文介绍精神分析学说。30年代,他翻译出版了弗洛伊德的代表作《精神分析引论》和《精神分析引论新编》。 这一时期,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传入中国有两条渠道,一条渠道是上面介绍的从欧洲直接传入,主要是我国的一些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作为一种新思潮向国内引进,虽然这些学者也察觉到了精神分析学说中的一些缺陷,但是他们基本上是以客观的态度加以介绍,这条渠道基本是科学主义倾向的。另一条渠道是经日本传入中国,传播者主要是文艺人士,在向国内介绍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时,偏重于精神分析学说的社会意义和对文学艺术的指导价值,这条渠道有着浓厚的人文主义色彩。 1920年,郭沫若在《时事新报·学灯》上发表了《生命底文学》,阐述了他基于精神分析的文学观点,“生命是文学底本质。文学是生命的反映”。1921年,他发表了《〈西厢记〉艺术上的批判与其作者的性格》,将精神分析的观点用于文艺批评,指出《西厢记》“是有生命的人性战胜了无生命的礼教的凯旋歌,纪念塔。”“数千年来以礼教自豪的堂堂中华,实不过是变态性欲者一个庞大的病院!” 1921年,罗迪先翻译了日本文学批评家厨川白村的《近代文学十讲》,由学术研究会出版,书中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弗洛伊德的理论。厨川白村是日本的一位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作家,他对精神分析的介绍是有所取舍和经过改造的,这一方面可以激发人们对于弗洛伊德理论的兴趣,但是另一方面也削弱了弗洛伊德理论的完整性和深刻性。 1922年12月,仲云翻译了日本松村武雄的《精神分析学与文艺》,在《文学周报》连载。之后,仲云又翻译和介绍了《文艺思潮论》《病的性欲与文艺》《文艺与性欲》等,运用精神分析理论来解释文艺现象。 1924年,鲁迅翻译的厨川白村的另一部著作《苦闷的象征》出版,这部书鲁迅只用了20天就翻译完毕,立即付印。鲁迅之所以这么看重厨川白村的著作,是因为他感到厨川白村说出了他自己的创作心态——“生命力受了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乃是文艺的根柢”。在译完《苦闷的象征》之后三天,鲁迅又开始翻译厨川白村《走出象牙之塔》和《走向十字街头》。1925年,鲁迅撰写了《寡妇主义》一文,用精神分析的观点揭露封建社会正人君子的虚伪外衣。 1927年,郁达夫出版了《文学概说》,书中提出“‘生’就是使无意识的活动变为有意识的,有意识的活动变为反省的,反省的活动变为道德的活动。” 这个观点,显然来源于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1934年,他在《戏剧论》中指出,在种种情欲中,直接动摇我们内部生命的,是爱欲之情。诸本能之中,对我们生命最危险而又最重要的,是性的本能。 在20世纪20~30年代,中国的一些文学家,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观点创作文学作品,发生了很大的影响,以文学作品的方式传播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比如,鲁迅的小说《不周山》《高老夫子》《肥皂》中就有不少对无意识性心理的描绘,郭沫若的小说《残春》运用精神分析的思想构思创作了曲折起伏的情节,郁达夫的《沉沦》描写了性的苦闷,曹禺的《雷雨》隐晦地表现了中国文化中的乱伦和俄狄浦斯情结(亦称恋母情结),施蛰存的《将军底头》使用了一些具有精神分析象征意味的象征物,穆时英的《公墓》描述了恋母情结和自恋情结冲突,等等。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由于其独特的本能理论和性欲理论,惊世骇俗,在欧美引起轰动。德国在希特勒统治期间,禁止传播弗洛伊德的理论,焚烧弗洛伊德的书籍,弗洛伊德为逃避迫害而迁居伦敦。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中国的传播,要平静得多,基本上只限于知识界,既未引起轰动,也未遭受迫害。然而,随着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弗洛伊德作为现代西方心理学大师的形象开始在中国学人中间逐渐深入人心了。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中国的境遇 弗洛伊德是以精神病医生和心理学家成名的,成名之后,他的精神分析学说广泛影响到哲学、文学、艺术、社会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语言学、人类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等领域。特别在文学艺术领域,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更为巨大,许多文艺理论和文学作品都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作为分析和创作的灵感源泉,带有精神分析痕迹的文艺作品直到今天仍然一直绵绵不绝。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中国的境遇受中国文艺发展的影响很大。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传入中国的渠道之一,就是由中国的文学家从日本介绍到中国的。这些文学家中有不少人是现代中国文学的名人,有他们的宣传和介绍,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20世纪20-30年代的中国,作为西方的一种新思想受到人们的关注。当时,中国出版了一些弗洛伊德的著作,发表了不少研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文章,出现了一批运用精神分析学说创作的文艺作品。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学术界和文艺界都是很受重视的。 20世纪30年代,中国左翼文学运动兴起,左翼文学开始批判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传播和影响受到了压制。之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把知识界和文学界的注意都吸引到民族危亡和国家的命运上面,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自然而然地受到了冷落。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成为思想理论基础,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长时期被当作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文化受到了批判,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被视为伪科学,在医学、心理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除了作为批判的对象外,弗洛伊德不再被人们提起。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再度受到人们的关注,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的推进,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学说开始受到人们的注意。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有学者撰文介绍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学说。80年代中期,弗洛伊德的著作再度在大陆陆续出版,《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馆出版)、《少女杜拉的故事》(民间文艺出版社出版,北方文艺出版社再版)、《梦的解析》(民间文艺出版社出版)、《爱情心理学》(作家出版社出版)成了书店的畅销书,弗洛伊德的著作甚至以不同的书名由不同的出版社重复出版。一时间,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颇有一些洛阳纸贵的味道,弗洛伊德的主要著作在中国很快几乎都有了中译本。 许多匆匆购买了弗洛伊德著作的人很快发现,阅读和理解弗洛伊德的著作实在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探讨的问题影响不到自己的生活。于是,不少人把弗洛伊德的书束之高阁。他们知道弗洛伊德的名字,却不真正懂得他的理论。这样,几年后,弗洛伊德热开始逐渐降温,人们开始习惯以平常之心来对待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学说。 目前,中国研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主要在三个领域。 第一个是文学领域。弗洛伊德和许多人都想不到的是,弗洛伊德主要贡献于和成名于精神病学和心理学,而影响最大和对其研究最多的却是文学领域。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新时期文学作家,不一定每个人仔细阅读过和真正理解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然而在时代文学氛围的感染下,作家们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及其概念和术语,受其影响,在许多文学作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精神分析的影子。现在我们上网搜索一下,在当代中国研究和论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文章和著作,绝大部分产生于文学领域。 第二个是心理学领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加大、心理压力也在加大,社会中的各种心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中开始,对心理问题的预防、咨询和治疗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作为重要的心理治疗理论,得到有关心理学工作者重视,重新进行研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然而,当代的主流心理学是实证的科学主义心理学,科学主义心理学强调研究对象的可观察性,以研究程序、假设、方法控制、定量分析等来评价研究的水平和科学性。站在科学主义心理学的立场上审视弗洛伊德及其理论,自然会对精神分析学说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提出疑问,许多持科学主义心理学立场的心理学学者拒绝研究精神分析。因此,虽然弗洛伊德被公认是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之一,但是现在却很少有心理学学者去研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心理学领域远没有在文学领域那样受到重视。 第三个是性学领域。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性学研究开始起步。弗洛伊德的著作、概念、观点被作为重要的性学资料加以研究和传播,一些性学专家也经常以谈论弗洛伊德来显示知识渊博。虽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大量讨论性的问题,但是要真正科学地说明精神分析学说对于性学的意义,中国的性学学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除了上述三个领域之外,近年来,医学界在中国大陆举办过几期“中德精神分析培训项目”,哲学界2007年在南京召开了“拉康(精神分析学派的法国领军人物)精神文化理论的文化意义”国际学术研讨会,我们可以看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在中国现在已经有了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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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in Badiou, Theoretical Writings, ed. and trans. by Ray Brassier and Alberto Toscano (London and New York: Continuum, 2004), pp.153-52.1、 思维(思考)是普遍性固有的(proper)中介"思维",我的意思是,主体,它在一种与知识可获得的(available)形式的总体性截然对立的过程中被建构起来。或者,如拉康所言,正因其在知识中建立了黑洞,主体乃在。评论:a.思维是普遍性固有的中介意味着,如果某物具有了客观的形式或客观的合法性(legality),那么它就不作为普遍而存在。普遍性本质上是"反客观的(anobjective)"。它仅仅只能通过思维运行(trajectory)的生产(或再生产)被经验到,这一运行建立(或重建了)一种主体的配置。这里有两个典型的例子:数学命题的普遍性只能通过发明或有效地复制其证据而被经验到;政治陈述的情境的普遍性(situated universality)只能通过实现它的斗争实践而被经验到。b.作为主体思维的思维通过一种过程(process)被建立起来,这意味着普遍决非是先验设定的结果,意味着设定了一种建构的主体。 相反,普遍性开放的可能性是在一种局部的水平主体思维存在的前提。主体总是在一个特殊的程序点上(point of that procedure)作为思维被召唤出来,从而普遍性被建构起来了。普遍性同时是作为主体思维规定其自身要点,以及是对那些要点的真实的回忆(virtual recollection)。[1]故而,在普遍性中运作的中心辩证法乃是作为主体的局部性(the local),以及作为无限程序(procedure)的全局性(the global)。辩证法乃是如此的思维之成分。因此,"质数[2](prime number)是无限的"命题之普遍性,既在于它召唤我们在思维中去重复(或重新发现)[143]一种独特的关于它的证据,也在于从古希腊一直到当代,数论总是伴随其根本的公理一起被移动的全局性进程。换一种方式说,政治陈述"一国之非法移民劳工的权利必须被那一国家所承认"之普遍性,存在于所有通过政治主体性积极被建立起来的斗争实现之中,也在于全局性的政治过程,根据其处理国家及其决断(decision)、规范与法律。c.真理或普遍性的过程--它们是一致的相同的,与所有可获得的知识实例截然不同,意味着普遍性总是一种不可估算的呈现(emergence),而不是一种可描述的结构。同理,我认为真理是知识不可及的,它本质上是不可知的。另一种解释我的意思的方式就是,我以为真理具有无意识的特点。任何可以通过描述性的谓词在知识中被分辨出来的东西,我称之为特殊(particular)。但是虽然可以作为在一种情境中的运作着的程序被确认,然而从每一谓语性(predicative,述谓)描述中被减去的东西,我称之为单一(singular)。所以,这一或那一种群体的文化性特征是特殊的。但是那贯穿这些特征,并使每一记录在案的描述统统无效的东西,普遍地召唤了一种思维主体,乃是单一。因此有了论题2: 2、每一普遍都是单一的,或者是一种单一性。评论:并没有可能对于特殊性作普遍的扬弃(sublation)。现今普通的看法是:真正的普遍方案(prescription)存在于尊重(respectiong)特殊性之中。在我看来这一论题是不一致的。事实说明,任何导入实践的企图总是奋起反对特殊性,后者是任何形式上的普遍性都声称不可忍受的。事实是(the truth is),为了保持给予特殊性以尊重是一种普遍的价值。在好的特殊性和坏的特殊性之间做出首要的区分是必需的。换句话说,在描述性的谓词的名单中建立一种等级是必需的。比如,一种文化或宗教的特殊性会被认为是坏的,如果它不在自身之内包容了对于其他特殊性的尊重。[3]但是,显然,这规约了形式普遍性已经包括在特殊性之内了。最终,尊重特殊性的普遍性仅仅是[144]普遍性的普遍性。这一定义是致命性的同义反复的。它是草约(协议protocol)必要的对应物(counterpart)--常常是暴力性的对应物--想要真正地根除特殊的特殊性(即,内在的特殊性),因为它冻结了后者之谓词进入自足身份的结合(self-sufficient identitarian combination)。故而,每一普遍性并不呈现自身作为一种特殊的规则化或者差异的规则化,而是作为一种从身份(identitarian)谓词中减去的单一性;即使它明显经由那些谓词发生。特殊性的减除一定相对立于它们的设定。但是如果单一性有权要求通过减除达到普遍,乃是因为身份(identitarian)谓词的运作,或者说描述特殊性的知识形式的逻辑,排除了任何预知或构想之[普遍?]的可能性。 因而,一种普遍的单一性不是存在的秩序,而是一种突然呈现的秩序。因此有了论题3: 3、每一普遍性起源于一个事件(event),事件不涉及于情境的特殊性普遍与事件之间的关联是根本性的。基本上,政治普遍主义的问题全然依靠被维持的真实性(fidelity)或失真的王国,并非关于这一或那一教条学说的问题,而是关于法国大革命、或巴黎公社、或1917年十月革命,或是民族解放的斗争,或1968年五月风暴,这是很清楚的。一种contrario,政治普遍主义的否定,对于解放主题的否定,不仅要求赤裸裸的反动宣言。它要求可以称作为事件的修正主义(evental revisionism)。比如,傅雷(Furet)尝试表明法国大革命是全然无用的;或者是不计其数的将"1968年五月"还原为一种朝向性解放的学生运动。事件的修正主义把普遍性和单一性的关系作为靶子。除了地点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谓语性的描述是自足的,任何普遍地具有价值的东西严格来说都是客观的。In fine,这相当于声称任何普遍地具有价值的东西存在于机械主义以及资本的权力之中,与其统计学上的保证相伴。在那一情形中,人类的命运就被谓语性特殊性和合法的普遍性之关系密封起来了。 由于事件发动了一次单一的普遍化程序,并通过这一程序建立其主体,所以是相反于实证主义对于特殊性和一般性的连接的。[145] 在这一关系中(regard),性的差异之事例显得特别有意义。谓语的特殊性在某一特定的社会中确定男人与女人的地位,这可以以一种抽象的方式来认识。一个一般的原则被设置了(posit),由此权利、地位、个性及等级与这些从属于依据法律的平等主义规则的地位相联系。这很好,但是至于考虑到性角色的谓语性分配时,它并没有提供任何种类普遍性的基础。由于这是一个事例(case),呈现着的(emerging)遭遇或宣言(declaration)的单一性会突然出现;这一单一性会使主体结晶化,主体的显现正好就是性差异被减除的经验。这一主体通过一种恋爱的遭遇而产生,其中,发生了一种性别位置分离性的(disjunctive)合题。恋爱的情景是唯一真正的(genuine)情景,其中普遍的单一性,它属于性的二者(Two)--最终属于如此的差异--最终显露出来。这是未经划分的绝对差异的主体经验发生之所。我们都清楚,一谈到性之间的互动,人们总是被爱情故事所迷住;这一着迷(fascination)直接与社会构成(social formation)试图阻碍爱情的多种特殊障碍成比例。在这一例子里,非常清楚的是,由普遍性所带来的吸引力准确地存在于这一事实中:它将自身作为一种反社会的单一性从知识的谓语中减除掉了(或者说尝试减除自身)。 故而坚持作为一种单一性的普遍是必要的,坚持我们所开始的地方总是一种不稳定的补充,它的单一的力量驻留在没有什么可用的谓语能够使它从属于知识之地,这也是必需的。 问题是:什么物质例证,什么存在的不可区分的效果,提供给主体的程序基础,而这一程序的全局性动机(motif)是普遍的? 4、普遍最初作为一种关于不可确定性之决定来出场这一观点需要仔细的说明。我称内在于一个情境的谓语性知识的一般系统为"百科全书"(encyclopedia):即,每一个人关于政治、性差异、文化、艺术、技术所知道的东西。有一些事物、陈述、构造或弥散的片段,它们的化合价(valence)依照百科全书也无法被决定。它们的化合价是不确定的、漂浮的、自主的:它们存在于百科全书的边缘。是它们组成了那些地位依然构成性地不确定的事物;那些引出了"或者是,后者不是"的事物;那些地位可以依据非-决定的原则进行无尽辩论的事物,而这自身就是百科全书;那些知识吩咐我们不去决定的事物。比如现今,知识命令我们不去断定/决定关于上帝的事儿:可以接受的是"某些东西"存在,或者它并不存在。我们存在一个没有化合价可以归于上帝存在的社会;一个要求一种含混的(vague)精神性的社会。相似地,知识命令我们就可能存在"另外的政治"不做决定:它可以被谈论,但没有什么是源自于此的。另一个例子是:那些没有证件的,却在法国(或英国、美国)工作的工人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他们属于这里么?是的,可能是,因为他们生活并工作在这里。不,因为他们没有必需的证件来表明自己是法国人(或英国人,或美国人......),或在这里合法地生活。"非法移民"的表达指示了化合价的不确定性,或者化合价的无化合价性:它指示出那些生活在这里,却没有真正地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因此是可以被赶出这个国家的人,那些被揭示出他们的存在之化合价的无化合价性的人,那些工人。 根本上,事件决定百科全书无法辨认性的区域。更确切地说,有这样一个类型的命令形式:E d(ε),这可以被理解作:每一真正的主体化(subjectivation)都是由事件所招致的,而事件则在其现象(appearance)中消失了,主体化指示出ε,那在情境中不可被决定的东西,已经被决定了。这就是个例子,当非法移民的劳工占领了巴黎圣贝尔纳(St. Bernard)教堂时:他们公开地宣布了存在,以及宣布了并不具化合价的化合价,从而确定了那些属于这里的人们,并让他们扔掉了"非法移民"的表达。我将ε称作为事件的陈述。凭借拆分(detachment)的逻辑原则,我们看到了事件的废止,事件的整个存在存在于消失之中,只留下了事件的陈述ε,这个ε经由事件指示出来,立足作为某种事物:--它是一种真实的情境(由于它已经在那里了);--但是又是那些化合价经历着激烈变化的事物,因为它是被确定的未定。它是曾没有化合价但现在却有了的事物。因而,我认为对于每一普遍的单一性来说,创立(inaugural)的物质性是事件的陈述。它将适合主体-思维的存在固定在普遍被编织的地方之外。这就是在爱情遭际中的事例,它的主体存在经由陈述"我爱你"而被固定在一个又一个形式之中,正在这个时候遭遇的环境被檫除了。于是,未定的分离性的合题就被决定了,其主体的创立就联结于事件陈述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事件的陈述都有一种宣言性的结构,不管陈述是否具有一种命题的形式、作品的形式或构造及公理的形式。事件的陈述由事件的出现-消失暗示出来,并宣布一种不可决定的东西已经被决定了,或者宣布没有化合价的东西有了化合价。被建立的主体跟在这一宣布之后,后者打开了对于普遍来说一种可能的空间。相应地,所有对于普遍来说要展开的东西被要求去带出(draw)所有结果,在这一事件陈述的情境之中。5、普遍具有一种含蓄的/暗示的(implicative)结构对于普遍观念的一般反对是:存在的每一事物被再现,都与由迥然相异的力量或利益所控制的特殊条件与阐释相关联。比如,某些人认为不可能获得对于差异的普遍掌握/理解,因为在差异被普遍掌握之方式间的深渊,依赖于不管某人占据着"男人"或"女人"的位置。另一些人坚持没有什么普通的分母(denominator)成为多样的文化组织选择称为"艺术活动"的基础;或者一个数学命题也不是内在地普遍的,因为它的真确性全然依赖于支撑它的公理。阐释学的视角主义所忽视的东西是,每一普遍的单一性乃是作为由一种事件的决定所引起(entail)的推论/结果(consequences)网络来出场的。普遍的东西总是采取 ε π的形式,在这里ε是事件的陈述,而π是一个结果,或者一种逼真性/忠贞。不用说,如果有人拒绝决定ε,或以一种反动的方式坚持将ε降低到未定的地位,或者认为具有化合价的事物应该保留着没有化合价的状态,从而含蓄的形式无论如何也不会命令它们去接受结果的真确性(validity),π。然而,他们不得不以此承认含蓄形式的普遍性。换句话说,他们不得不承认,如果事件在它们被陈述的基础上得以主体化,无论什么推论被作为结果(result)发明出来都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柏拉图在《美诺篇》里的辩解仍然是不可辩驳的。如果一个奴隶关于几何学的事件的(evental)基础一无所知,他就不能确证(validate)双倍于某个正方形的另一个正方形面积的建构(construction)。但是,如果某个人给他一些基本的数据,他也能够主体化(subjectivate)它,它也能够有考虑的主体化(subjectivate)建构。因而容纳在当下这一释义中的暗示是普遍地真确的,这一建构是由几何学的希腊的呈现(emergence)所开创的(inaugurate)。某人或许会反对:"通过调用数学推论的权威,你把事情变得太简单了。"但是他们错了。每一普遍化的程序都是暗示性的。它证实了那一结果,此结果跟从着事件陈述一直到被指明了的消失的事件。如果主体化的协议在这一陈述的庇护下被发动起来,它便能够发明及建立一系列可辨认的普遍的推论。反动的否认,即发生了的事件在这个格言中表达出来"除了地点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可能是唯一破坏普遍的单一性的方式。它拒绝承认其推论/结果,并取消任何适合于事件程序的在场的/存在的东西。即使这样,这一拒绝也不能取消暗示的普遍性。看看法国大革命:从1792年以来,如果它建立了一种激进的事件,由一种内在的宣称所指示出来,这种宣称认为如此的革命乃是一种政治范畴,从而,公民只能在与德行与恐怖的辩证法一致中才能被建立起来就是真实的(true)。这个暗示既是不可否认的又是普遍地可传递的--比如,在圣-余斯的著作之中。但是,显然,如果某人认为不存在大革命,作为主体配置的德行就是不存在的,所留下的一切就是作为一种引起道德谴责的疯狂的爆发之恐怖。即使政治消失了,使之生效的暗示的普遍性仍旧保留了下来。不再需要在这里援引解释的冲突。这是我第6个论题的要点(nub):6、普遍是单义的/意义明确的(univocal)至于经由事件的推论而发生的主观化(subjectivation),存在一种适合建立普遍单一性的逼真/忠贞的意义明确的逻辑。这儿我们必须回到事件陈述。回忆一下陈述在作为不可确定之物的情境中扩散(circulate)。关于其存在及不可确定性是公认的。从一种本体论的观点来看,它是组成情境的多样性之一。从逻辑的观点看,它的化合价是中介的或未确定的。经由事件发生的,与在事件中得失攸关的存在没有关系,与事件陈述的意义也没有关系。它只从属于这一事实,鉴于(whereas)先前事件陈述是未确定的,此后它将还不会被确定,或者作为真理被确定。鉴于先前事件陈述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它占有了一个特别的化合价。这就是非法移民劳动身上所发生的事儿,他们在圣·贝尔纳教堂证明自身的存在。换句话说,那影响陈述的,那被事件的消失束缚在一种暗示的方式之中的陈述,是行为的秩序,而不是存在或意义的秩序。它就是意义明确的行为的记录(register)。陈述被确定是如此偶然,,这一决定从所有解释中减掉是如此偶然。它关联于是或否,而不关联于不明确的(equivocal)的意义的多元性。我们这里所谈论的是一种逻辑行为,或者回应韩波,一种逻辑的反叛。事件决定,为了真理,或为了显赫的(eminent)化合价,以前的逻辑将其限定在不确定的或非-化合价的领域中。由于这是可能的,修改了情境的某个组成部分的化合价之单义的行为,逐渐在其全体性中开始转变情境的逻辑。虽然情境的存在-多样性仍然是未改变的,其消失的逻辑--评价并关联所有属于情境的多样性--能够经历一种杰出的转换。它就是这一变化的轨迹,它组成了百科全书的普遍化的对角线(diagonal)。普遍的意义不明确的论题关涉到回到那些一般性的普遍的单一性,一般性(generality)的律法在特殊性之上摇摆。它无法掌握逻辑的行为,这一行为普遍地、意义明确地开创了一种在整个现象(appearance)结构中的转换。每一普遍的单一性可以确定为如下:它是主体-思维的行为,这一主体-思维一定要在这一方式中来表现(render)这行为,这行为能够发动一种影响并对于情境逻辑进行激进的修改的程序,并因此修改当它出现时的呈现。显然,这一修改从未被充分地完成。对于最初的意义明确的行为来说,它总是局部的,开创了一种逼真/忠贞,即,一种推论的发明,它会被证明就像情境自身一样是无限的。因此就有了论题7:7、每个普遍的单一性总是未完成的或开放的这一论题需要评论,这一评论关注主体,普遍单一性的局部化,关联于无限的,存在-多样性的本体论规则之方式。关于这一特别的主题,有可能揭示在有限的哲学与相对主义,或普遍的否定及对于真理概念的不信任之间的本质上的同谋性(complicity)。让我用一种单纯的格言来说明它:潜在的化合价,内在于当下的普遍的(prevalent)人权概念之专横的叫嚣来自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事实上是有限的权利,最终--作为一致的民主的安乐死之主题--死的权利。经由比较,普遍单一性的事件概念,作为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在《差异》中所评论的,要求将人权作为无限的权利来思考。8、普遍性除了对于虔诚的/可靠的(faithful)无限的全称的(generic)多样性建构之外,什么都不是通过全称的多样性我意味着什么呢?非常简单,一种不能被任何百科全书知识的谓词所决定的情境子集;即是说,一种属于情境子集的多样性,成为它的元素之一的多样性,不能够是已有身份的结果,占有任何特殊属性的结果。如果普遍是为每一个人的,这是在精确的意义上所被铭刻(inscirbe)其中的,它不是占有任何特殊规定性的物质(matter)。这是在政治集合中的事例(case),它的普遍性得自对于社会、国家、性或代的起源之漠不关心中(follow...from);恋爱的一对,它是普遍的,因为它生产了一种不可划分的真理,这真理是关于性的位置之间的差异的;科学理论,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遍的,即它去除了其精心制作(elaboration)中的任何起源;或者主体是作品的艺术构造(configuration),就如马拉美所评论的,作者的特殊性已经被取消了,在可仿效的(exemplary)开创兴建的构造中,诸如《伊利亚德》和《奥德塞》,成为他们基础的合适的(proper)名称--荷马--最终什么也不回涉(refer back to nothing),而只是任何主体的空无。因而普遍依据一种侥幸(aleatory)的增补机会而出现。它遗留给自己一种简单的/单纯的分开来的陈述,这一陈述作为建立起它的事件之消失的痕迹。它在意义明确的行为中发动自己的程序,这一行为经由没有化合价的东西,其化合价开始被决定。它给这一行为系上一种主体-思维,这主体-思维会为它来发明推论。它虔诚地建构一种无限的全称的多样性,通过其真实的开放,乃是修希德狄斯(Thucydides)宣布伯罗奔尼亚战役的书写历史--不像后者的历史特殊性--它会是:"适合一切时间的东西"。[1] 回忆,注意黑格尔对普遍的精神的描述。[2] 质数,只能被其本身和一整除而没有余数的整数。[3] 比如,伊斯兰教在某些人看来就是一种"坏"的特殊性,因为它不包容其他世界的宗教(其他特殊性)。因而特殊性必然带出普遍性问题,或者说已经包含了普遍的判断,已经是普遍性?所以Badiou在后面说,尊重特殊性的普遍性尊重的并不是"特殊性",而已然是"普遍性"。Badiou的批判在于:特殊规则化,或者等级化的普遍性(就如刚刚所论)并不是他所要谈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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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补足。叶小文,中国宗教局局长。附:2006年4月叶小文采访《佛教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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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科技
2010/05/07
| 阅读: 2102
互联网的全球治理存在很多严重问题,但互联网正是在全球合作与共同努力下才得以最终形成。争取未来互联网发展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中国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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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献绝大多数都是由德文、英文和法文写成的,因此,对MEGA(Marx- Engels Gesamtausgabe),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2版的编辑一般都是由欧洲人做的。但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MEGA第II部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编辑工作,特别是最后几卷却主要是由日本学者完成的。那么,为什么日本学者能够实质性地参与MEGA的编辑工作?他们究竟承担了哪些工作以及他们的工作有什么特点?这些对于同为非印欧语系的中国学者来说无疑是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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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房屋政策批判文章两篇﹐1993/8/29《联合报》 在社会进化史上,人类的生态适应与资源竞争, 曾表现在赤裸裸的掌握、利用与争夺环境中的关键性资源上。如此,能掌握此关键性资源的阶层,即能以此奴役缺乏此资源的人群。相反的,一个现代民主社会之所以 "文明"、"民主",乃是因为现在我们知道关键性自然资源不能成为开放争夺的对象;只有经由合作开发新资源与合理的分配,才能保证社会的进步与合谐;也只有在此平等的基础上,民主始有意义。 在台湾这样地狭人众的小岛上,空间便是这种关键性资源之一。由前总统蒋经国先生当政的晚期开始,自由、民主、开放成为台湾政局的新景象。此后,民主被利用为自由的、开放的争夺关键性资源 (生存空间) 的工具。旧国民党的势力逐渐被扫除的同时,财团介入政治。由财团、政客结合炒作土地,以官商勾结变更地目,建屋销售。建商与财团由土地与售屋获得的利润部分投资于政界的选举,部分再投资于土地炒作与建筑中。略具资产的中上经济阶层民众,也加入这一波房地产投资热,如此造成民国七十六年以来的屋价呈倍数节节上涨。这种由土地炒作所发展出的不正当的政商关系才形成不过五年,已彻底的改变了执政党由基层到中央的结构;由政府官员到民意代表, 处处皆充斥着这些财团的代言人。政府既然如此, "民意" 既然如此,所有的土地与房屋政策是否能解决问题便可想而知了。因此,在我们国民所得大幅提高的这数年之间, 一个 "新奴隶制社会" 隐然形成。 这个新奴隶制的基础是,许许多多受过良好教育的或是具有技能的年青夫妇,在他们生产力最佳的二十年中每天辛勤工作,以所得的三分之二奉献给财团,以求得一个生存空间。因此,这个新奴隶制让我们又回到原始社会;回到人与人野蛮的、赤裸裸的争夺与剥削的时代。有钱人剥削穷人,上一代剥削下一代。每天翻开报纸,夹在大幅房屋广告间的是,有人要求还其土地,有人要求公地放领,有人要求变更地目;在这些无止无休的抗争新闻中,穿插的是贩毒、抢劫、诈欺、勒索、雏妓等社会罪行新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听到因为土地房屋买卖造成的夫妻反目,父子成仇。为了购屋而全时间加入生产行列的父母无暇照顾孩子们﹐因此这社会到处充斥着不合格的、安全堪虑的托儿所、安亲班, 以及电动玩具店。 "爸爸回来吃晚饭" 只是都市中有钱人子女的期盼, 对于升斗小民的子女而言, 妈妈能不能回来做晚饭才是问题。这些都代表什么?如果一个年青人有良好教育背景也难逃沦为新奴隶的命运,如果夫妇辛勤工作不如他人有一个有钱的父亲,那么许多社会价值与家庭伦理皆将因此而崩溃。台湾目前社会的乱象,显示由于关键性资源成为开放争夺、垄断的对象,我们已由文明退入野蛮;而我们自豪的 "民主" 成就,只是虚幻的空中楼阁。 目前政府不知制止这种生存空间的争夺,反而鼓励及扩大这新奴隶制。对于都市薪水阶级提供各种贷款,以陷人入此奴隶生产行列。在农村,开放更多的农地以供争夺。农民笑呵呵的自财团得到大笔现金。背后冷酷的事实是:我们可预见将有更多的农村下一代被驱至都市,加入新奴隶的行列。现在可称幸运的是, 这种新奴隶制度只在开始形成的阶段, 而许多民众、学者与媒体已认识到金权政治与土地投机这样的社会毒瘤。如果我们要拯救我们的社会, 如果我们要让我们的下一代勿沦为新奴隶制度下的牺牲品,我们必须立即纠正这个错误。 新奴隶制下的 "好爸爸" 我朋友的父亲陈先生最近把田卖了。他的儿子陈君﹐在这乡下地方自小就是有名的才子。虽然父母都不识几个字﹐陈君却自省中﹑国立大学一路读到美国。前年﹐陈君自美国某一流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就职于研究机构。村中乡民们称羡不已﹐他们常问陈先生﹕ "你儿子美国博士﹐一个月至少赚十几万吧﹐你可以不用做田事了。" 陈先生笑呵呵的不置可否﹐但他心中明白﹐儿子一家人在台北还是租屋居住。据儿子说﹐在台北薪水阶级要买屋非常困难...。有一天﹐陈先生心一横﹐便把祖产田地卖了。当他以颤抖的手将卖地钱塞给儿子时﹐他说﹕「你是个好孩子﹐应该有自己的房子。」 我的一位姻亲刘先生﹐最近又入狱了。他自少染上吸毒恶习﹐30年来不但家产土地变卖一空﹐自己也在家的时间短﹐在狱中时日长。所幸太太贤慧﹐独力工作将家撑起。子女也还挣气﹐虽然没有一个读过大学﹐然而在缺乏父亲关爱﹑母亲忙于生计的情形下﹐都完成了专科学业﹐没有一个变坏。但是两年前刘先生出狱时﹐唯一的遗憾是﹕他那工作勤奋的好儿子﹐可能永远无法买一间房子。虽然他儿子说﹐他朋友中买得起房子的﹐还不都是靠父母出的钱﹐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刘先生咬着牙狠做了一笔﹔这次他亲自下海贩毒。在事发之前﹐正好赚了500多万够让儿子购屋。在狱中﹐他对前来探望的儿子说﹕"我一直没有做个好爸爸﹐你是个好孩子﹐应该有自己的房子﹐这是我应该为你做的......。" 在我们身边经常都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们这社会上﹐有许多像陈君及刘先生的子女那样脚踏实地努力上进的青年。如果他们努力的结果是难谋一栖身之处﹐或是在购屋后﹐由于付贷款成为财团的奴隶﹐那么现在千万的父母成天为孩子挑好学校﹐挑老师﹐送孩子去补习﹐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还要为子女置产才算是好父母?台湾的土地与房屋的问题已不只是无壳蜗牛的问题﹐也是社会整体的问题--我们是否要给年青人一些努力的目标﹐是否要让他们仍相信作好孩子有好结果﹐是否要让他们知道家庭伦理的真谛? 现行的土地与房屋买卖制度﹐是鼓励群众以购屋成为财团奴隶的制度。连带的﹐许多社会价值与家庭伦理也随之败坏。推出新的贷款方式﹐只是诱民购屋而成为财团奴隶的手段。释放农地而不限制土地投资的政策﹐更是将许多的农村下一代驱向都市﹐成为都市奴隶。这制度的推动者与拥护者﹐便是我们的政府及各级民意代表。现在他们所努力推动的遗产税﹑赠予税改革﹐他们全力封杀的土地税改革﹐都是为了使他们成为 "超级好爸爸"﹐使他们的子女能继续成为奴隶主﹐来以土地房屋继续控制奴役我们的下一代。因此改革绝不能寄望于这些人。如果要拯救我们的下一代﹐我们不能再沉默了﹐请大家以声音﹑行动与选票来表达我们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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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是我﹐一个自称 "炎黄子孙" 的汉系中国人﹐对于 "炎黄子孙" 及相关英雄历史之反思性研究﹐以及对于 "弟兄民族" 此一称谓的新理解。这样的研究﹐其目的并非在知识上 "解构" 炎黄子孙历史及中华民族。相反的﹐我希望透过新的历史知识﹐一种基于反思性(reflexivity)及有反省力的历史新知﹐使得中国的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对自身﹐以及对于他族﹑他国之人﹐有更深入的了解。我相信这样的历史新知﹐更能够促进 "炎黄子孙" 及其 "弟兄民族" 间的和谐与凝聚。人们常强调历史上的英雄祖先﹔五千年前的炎帝与黄帝﹐约四百年前来台的郑成功及其随从军民﹐以及在美国﹐三百多年前乘五月花号来到新英格兰的英雄祖先们。人们也争论这些英雄历史﹐譬如成吉思汗﹑箕子及亚伯拉罕﹐究竟是那一 "民族" 的英雄祖先﹐他们所建立的 "国" 地理空间包括那些地方。强调这些 "英雄祖先历史"﹐常使得一些人群落入社会边缘--因为他们不是英雄祖先(征服者)的后代﹐或竟为被征服者的后裔。坚持与争议这些 "英雄祖先历史"﹐以及此 "历史" 所支持的资源范畴与边界﹐也经常造成族群﹑民族或国家之间的冲突。无论如何﹐这些被强调﹑争议的 "历史" 都起始于一些 "英雄祖先" 。然而另有一些起始于 "弟兄祖先" 的 "历史"﹐被人们忽略﹑埋没。因为相对于服膺 "英雄祖先历史" 之人群而言﹐主张这些 "历史" 的族群多半是居于边缘的弱势群体﹐因而在 "英雄" 成为 "历史" 叙事中的主角后﹐他们所宣称的 "历史" 被认为是传说﹑神话。当代历史学者﹐特别是后现代主义历史学者﹐常批评单一﹑典范与线性的历史﹐强调历史有多元的声音。然而这样多元﹑多线的历史﹐经常仍是对 "过去" 的选择性建构﹐或为对 "过去" 的众声杂沓争鸣﹐而未见及 "历史" 与人类社会间巧妙的内在联系。更有甚者﹐批评单一的线性历史﹐解构某种体制与认同下的典范历史﹐如此﹐学者--在对自身的文化与学科偏见与相关优势权力毫无自觉的情况下--所提出的 "解构性知识" 常为对他者的侵犯与侮辱。无论如何﹐在各种权力主体以 "历史" 相互解构中﹐边缘的 "历史" 仍然静默。因为关键不在于谁的 "历史" 更正确﹑更全面﹑更多元﹐而是﹐只要 "历史" 仍是 "历史"﹐ "神话传说" 仍为 "神话传说"﹐我们便不可能认识自身与他者的 "历史"﹐也不可能认识为 "历史" 所塑造的社会情境。在《羌在汉藏之间》一书中﹐我曾说明羌族的 "弟兄祖先故事" 为一种 "历史" ﹐一种在特定社会情境下的 "历史心性" 所产生之 "历史"﹔这是 "将陌生的化为熟悉" 。基于此﹐在这一本书中我重新认识我们所熟悉的中国文献中各种 "英雄祖先历史"﹔我们原来所熟悉的历史知识﹐在此新知下可能反变得陌生。因而这本书的工作可说是 "将熟悉的化为陌生"。希望读者与我一同由了解当今羌族的 "弟兄祖先故事" 出发﹐由此我们重新思考三千余年来曾流传于中国及其周边的许多 "弟兄祖先故事"﹐包括《国语》中 "炎帝﹑黄帝为两弟兄" 之说。我们可以尝试了解传述这些 "历史" 的人群之生活情境﹐以及尝试了解诉说此 "历史" 人们所表达的期望与情感。但更重要的是﹐我们也一同再思考我们所熟悉的 "英雄祖先历史"﹐特别是 "黄帝后裔" 或 "炎黄子孙" 之历史。将它们视为另一种 "历史心性" 的产物﹐尝试了解人们在何种情境中书写与诉说这些 "历史"﹐以及人们宣称此种 "历史" 时所流露的情感与意图。如此﹐在同一认知平面上思考 "历史" 与 "神话传说" ﹐我们才能对黄帝﹑太伯﹑箕子﹑檀君﹑九隆等英雄祖先之 "历史" 有反思性的认知﹐也能对许多 "神话传说" --特别是 "弟兄祖先故事" --有真正的体会与了解。相信如此的 "反思性知识"(reflexive knowledge)﹐可以让宣称自身为黄帝﹑炎帝﹑成吉思汗﹑箕子﹑太伯﹑三苗或蚩尤等 "英雄祖先" 后裔的族群﹐能认识自身此种历史记忆的深层意义及其历史过程﹐以及我们的先人在宣称或接受这些 "英雄祖先历史" 时的骄傲﹑期望﹐或卑曲与无奈。我们更应认识﹐"弟兄祖先故事" 事实上可能是一种更古老﹑更普遍的 "历史" (但显然不若男性中心主义古老)﹐曾广泛流行于华夏之域及其邻近各民族地区﹐以及世界其它各地。古代华夏曾称 "炎帝与黄帝为弟兄"﹐彝族说最早 "彝﹑汉﹑藏为三弟兄"﹐藏族有各族群起源于 "六弟兄" 之说﹐都是此种 "历史" 。我们也能由此体认﹐ "弟兄民族" 并非只是当代强调民族团结的口号﹐它是一种古老历史心性与记忆的遗存。在这些对彼此之 "历史" (与历史)的反思性体认﹑体会与体谅中﹐我们应更珍惜﹑反省并有思调整改进民族或国族内外的族群关系。中国人常以 "丰富的历史文献" 而自豪。我认为﹐值得自豪的不只是那些以汉文字书写的 "历史文献"﹐而更应是在各地人群长期交流﹑交锋下产生的﹑以各种媒介表述的 "历史记忆"﹐包括被视为 "民族神话传说" 的那些记忆。突破自身各种文化﹑学术与社会认同 "框架" (边缘)﹐发掘我们文化与社会生活中深藏的各种知识建构范式(如Pierre Bourdieu 所称的 "未被深思的思想范畴")﹐我们或能了解这些丰富﹑多元记忆的内在含意﹐及其形成与变迁的社会情境。如此具反思与反省的 "历史" 新知﹐不但有助于中国各民族对彼此之了解与民族内外族群关系之改进﹐也将是中国历史记忆对世界的贡献。(北京﹕中华书局﹐2009﹔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6) 隐藏的景:《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简体版自序《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是我关于中国民族史系列研究中最新的一本著作。它与我过去的两本著作《华夏边缘》以及《羌在汉藏之间》﹐皆有密切关系与延续性。对《华夏边缘》来说﹐这本书可称是其续篇﹔本书更具理论与体系的说明﹐华夏与其边缘区域人群经由历史互动﹐而形成今日中华民族格局的过程。对《羌在汉藏之间》来说﹐本书是其反思篇﹔由羌族研究中认识到 "弟兄祖先历史心性" 之后﹐我重新理解有关黄帝﹑炎帝﹑蚩尤等英雄祖先历史﹐视之为一种与前者不同的 "英雄祖先历史心性" 产物﹐以此解释 "炎黄子孙" 与 "兄弟民族" 的深层历史意义。《羌在汉藏之间》是化陌生为熟悉﹐而本书则是化熟悉为陌生﹐经由此过程而使得反思性新知得以重生。因此﹐这本书是新的学术视野与现实关怀下的中国民族史著作﹐也是我所提倡的反思史学研究的一部分。反思不同于解构﹐反思性研究也不同于后现代研究。后现代研究因其所蕴含的现代主义观点而忽略历史的延续性﹐强调过去与现在间的断裂﹐因而也对政治社会现实常采批判与解构观点。至于解构之后如何再造社会现实﹐或如何促进国家﹑民族﹑阶级﹑性别与文化人群间的和谐相处﹐并不在其考虑之列。相反的﹐反思研究着重在历史变迁与相关历史记忆中了解当代情境﹔一方面解释当代情境的形成过程﹐一方面在与过去之比较中理解当代情境。反思性研究强调对外在的﹑边缘的﹑陌生的现象与体系﹐作深入的文本与表征分析以产生认知(化陌生为熟悉)﹐同时藉此认知﹐在同一套文本与表征分析逻辑下﹐对自身原有的知识体系作新的体认与了解(化熟悉为陌生)。此种新的反思知识能让人们对当代有不偏倚的了解﹐有助于人们认识自身与他者的历史处境﹐因此得以珍惜及有思改进现实﹐以促进各种社会人群之和谐相处。更重要的是﹐后现代研究解构近代以来所建立的历史(特别是民族史)。反思性研究则不争论历史事实﹔它从历史记忆角度尝试探索古今历史叙事与记忆中 "隐藏的景"﹐也就是尝试了解留下这些历史记忆者的情感﹑意图与相关社会情境。对我以及对读者而言﹐思考这些问题﹐也是一个走入我们文化心性中自身难以察觉的异域之旅。与炎黄子孙﹑兄弟民族相关的历史记忆便是很好的例子﹔这两个词﹐在近代新知下常被视为过气的民族团结话语﹐然而在本书中我将发掘其中 "隐藏的景"﹐赋予它们深刻的学术与现实意义﹐也由此体会那埋藏在我们文化深处的历史心性﹐与由此产生的历史叙事﹐以及人们叙说这些历史时的情感与意图。 (北京﹕中华书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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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中国历史记忆中炎黄是同时代的人,但炎帝被画成蛮荒时代豪酋,而黄帝则是文明帝王之像。这两幅画像表现战国时人处在一个华夏刚形成的时代;在此新时代﹑新认同下,他们以炎帝时代的原始﹑崩乱来衬托黄帝时代的文明﹑统一,以黄帝打败炎帝来表现 "当代" 与 "过去" 间的断裂。炎黄的历史形像留在中国文化记忆中,巧妙的表现在《三才图会》的这两幅画像里。 炎黄子孙是谁? 王明珂蚩尤的后代到哪去了?与黄帝同时代的其它人,他们的后代到哪去了?中国民族的蒙古﹑藏族﹑苗族﹑满族等,也是炎黄子孙吗?--"我们是炎黄子孙",在这一最简单的中华民族史判断中,隐藏着"历史"最深的密码。五千年前,两位"英雄",黄帝与炎帝大战于阪泉,黄帝打败了炎帝。后来黄帝又调集各诸候军队,与另一部族领袖蚩尤大战于涿鹿,胜了蚩尤。黄帝从此繁衍其子孙,因此后来的华夏或汉人都是黄帝之裔;或者说,有些人是炎帝后代,所以他们常自称"炎黄子孙"。一部最简单的中国民族史便是如此。然而现在,大家对这历史有意见。蚩尤的后代到哪去了?与黄帝同时代的其它人,他们的后代到哪去了?中国民族的蒙古﹑藏族﹑苗族﹑满族等,也是炎黄子孙吗?经过一番考据,这历史变得有些复杂--持肯定观点的认为,有些黄帝﹑炎帝的后代迁徙或奔逃到远方去,所以中国北方的满﹑蒙﹑藏等民族以及今日朝鲜半岛上的大韩民族都是黄帝或炎帝的后代。蚩尤则被放逐,或被迫辗转迁到南方,成为许多南方少数民族的祖先。但这种对历史的解释,还是有许多人不满意;中华民族中还有许多民族与炎﹑黄﹑蚩尤的关系不清楚,更何况,除了炎﹑黄﹑蚩尤这些英雄外,当时一般老百姓应该也有后代罢。若你是位怀疑论者,对以上历史解释都不相信。那么,我们就先从"为什么我们相信历史"谈起;之后再提出另一个版本的炎黄子孙历史,看是否能更让你信服。历史事实或历史记忆塑造现在?历史,这个词,在中文里可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含意。其一,真正曾发生的过去;其二,我们所记得的﹑述说﹑书写的"过去"。在英文里也一样,一个字词,history,代表两个意思--历史事实与历史记忆。为何有这样奇怪的现象?这是因为人类都生活在历史记忆造成的社会里,社会现实是如此真实,因此我们普遍将历史记忆当作历史事实。笔者曾在川西研究羌族的历史记忆。在那些高山深沟中,若一条沟中有三个寨子,当地人说起三个寨子所有人的来源时,常说:"从前有三个弟兄到这儿来,一人到一个地方建寨子,他们就是这三个寨子民众的祖先"。说起更大范围的人群,譬如邻近七条沟所有村寨人群的来源,他们说"从前有七个弟兄到这儿来......。"乍听来,我们会觉得这算是什么历史?但本地人的确相信这样的历史。生活在山沟中,三个寨子民众共同拥有﹑分配与竞争沟中的资源。外面人来这儿挖药,三个寨的人联合起来把他们撵走,因"历史"告诉人们这是那三个弟兄祖先所占地盘。一寨人上山砍柴,要进入二寨地盘时便得止步,因"历史"告诉他这是二寨的地盘。这就是前面说的,社会现实是如此真实,人们普遍将历史记忆当作是历史事实。但历史记忆,并不表示它们不真实。我是一位台湾历史学者,就以台湾的历史来说罢。台湾目前最强势的一种历史记忆便是:台湾最早的住民是原住民,300年前闽粤移民随郑成功来台,他们是闽南人﹑客家人的祖先,60年前又有一批大陆军民随蒋介石来台,他们是外省人的祖先。相信这样的历史,所以台湾的社会现实便是,人分为四大族群,其中原住民是被征服者,外省人是新住民,闽南人与客家人才是真正的台湾人。以上历史,哪一点不是历史事实?但台湾的历史也可以循着深沟里羌族讲述历史的办法来写,那些英雄都不须提,"从前有四个弟兄到台湾来,他们的后代分别成为台湾四大族群。"相信这历史,那么台湾的社会现实便会是:没有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区分,也没有老居民与新移民之分。历史不一定要始于郑成功﹑蒋介石等"英雄"。但是绝大部分人类社会中都有征服者﹑被征服者区分,老居民﹑新移民区分,因此大家都喜欢谈英雄历史。黄帝在众多古帝王记忆中脱颖而出五千年前黄帝﹑炎帝﹑蚩尤等几个部落首领间的战争,当然可能是历史事实;类似的部落战争在商﹑周之前不知发生了多少。在商﹑周的甲骨金文史料中,完全找不到有关黄帝﹑炎帝﹑蚩尤的记载。那时也没人自称华夏。有趣的是,到了春秋战国,各诸侯国贵族开始自称华夏,此时便出现许多有关黄帝﹑炎帝﹑太皞等英雄祖先的历史记载了。而且,就像战国思想家们对于如何治理百姓﹑平息战争提出各种意见,所谓"百家争鸣"。这时人们对于如何将黄帝﹑太皞等各部族祖先记忆集结成一个"历史"也纷纷提出不同方案。譬如,其中一个方案是,称黄帝﹑炎帝为两个弟兄。但最后有一个历史版本广为大家接受;这"历史"便是,太昊﹑伏羲等为远古蛮荒之世的帝王,炎帝﹑蚩尤为败于黄帝之手的部族领袖,黄帝成为结束乱世﹑开创文明的唯一帝王。黄帝在政治上,当时自称华夏的各国外驱戎狄﹑内争雄霸。事实上,所有这些现象--政治上的争王与兼并,思想上为社会长治久安进行的争辩,以及在历史记忆上出现组合各部族祖先的多元版本--都表示当时华夏正由多元分立走向统一。甚至华夏这个词,其意涵都由复数成了单数。"华"原有众多的意思,在战国时"华夏"便是"诸夏",也就是指不同于夷狄的"许多夏国"。但由战国末至西汉初,华夏便逐渐指的是一个族群整体了。"族群"是指凝聚在一个祖源记忆下,以分享﹑分配共同领域资源的人群。因此,祖源历史记忆也"规划"一个族群或民族的内部关系。将炎黄视为弟兄,这历史方案的意义是,尝试以祖先的弟兄关系,来联结分别以黄帝﹑炎帝为代表的两个对等族体。这是一种"弟兄祖先历史"。无论如何,最后在华夏的历史记忆中黄帝成为打败敌手﹑结束乱世的唯一英雄祖先,这也表示华夏正走向政治统一及权力集中化之路。到了西汉初,华夏及其帝国已稳固形成,这时最完整的黄帝历史也出现在第一部中国典范历史《史记》中--典范历史与典范社会情境同时形成。这也说明为何此后两千年中国人不太怀疑这"历史",因人们生活在"历史"所规划的世界里。华夏的性质,全然表现在《史记》对黄帝的描述中。我们看看《史记》作者司马迁如何通过黄帝来界定华夏。书中,黄帝是征服者及王朝建立者,他是华夏政治体的始祖;黄帝为尧﹑舜及夏商周三代帝王家族之祖,这说明黄帝为华夏血缘性族体之祖。《史记》记载黄帝及其后妃臣僚有许多发明,如此黄帝又代表华夏文化体的起始。《史记》还说黄帝曾四方征伐,东至于海,西至崆峒山,南至大江,北逐荤粥,这是表述华夏领域空间的起源。所以说,由《史记》对黄帝的叙述可看出,至少由汉代始华夏便是集政治﹑族群﹑文化﹑领域空间为一身的共同体。这也表现历史记忆珍贵之处--它不一定是历史事实,但以"密码"方式隐藏许多历史事实在其中。黄帝子孙在边疆战国时处于华夏边缘的秦﹑楚﹑吴﹑越诸国,其民被中原华夏视为蛮夷,但他们的统治家族可能当时已自称是黄帝之裔了。许多华夏文献称,吴国王室为周太伯之后,越王家族为大禹的后代,楚国与秦国王室则是帝颛顼的后代。但这些家族的历史记忆中常出现些弟兄祖先,如《史记》记载,楚国先世昆吾﹑彭祖等部族之祖为兄弟,秦远祖鸟俗氏﹑费氏两部族祖先为兄弟。 东北方,商王子箕子奔于朝鲜;东南方,周王子太伯奔于句吴;西南方,楚国将军庄蹻奔于滇;西北方,秦国逃奴无弋爰剑奔于西羌。根据历史记载,他们及其后裔世代在这些地方为王。这四个英雄,根据历史记载,前三个(箕子﹑太伯﹑庄蹻)都是黄帝子孙,那秦国逃奴无弋爰剑则是炎帝子孙。四个英雄﹐奔于四方﹐都成了开化本地的王--是历史事实有规律?还是历史记忆有模式?《史记》称吴﹑秦﹑楚等国"黄帝子孙"的后代有些在中国,有些在蛮夷中。这就为后世华夏在边远异族中找寻"黄帝子孙"埋下了伏笔。汉代有些华夏认为匈奴是大禹的后代,所以是黄帝子孙。魏晋南北朝时有些人认为鲜卑慕容家族,以及统一北方建立北魏之鲜卑拓跋氏,都是黄帝子孙。汉代到魏晋南北朝时,这一类历史书写常循着一个模式:一个失意的或受挫折的英雄奔于他乡,在那儿受人信服崇拜,成为当地的王。如东北方,商王子箕子奔于朝鲜;东南方,周王子太伯奔于句吴;西南方,楚国将军庄蹻奔于滇;西北方,秦国逃奴无弋爰剑奔于西羌。根据历史记载,他们及其后裔世代在这些地方为王。这四个英雄,根据历史记载,前三个(箕子﹑太伯﹑庄蹻)都是黄帝子孙,那秦国逃奴无弋爰剑则是炎帝子孙。难道历史事实都是如此循着一定的模式发生?路途遥远,语言不通,这些英雄如何到那儿去说服土著,让自己成为本地统治君王?我对这四则历史记忆有另一种解释:这些历史记载中的商﹑周﹑秦﹑楚,以及王子﹑将军﹑逃奴都是"密码",隐藏着当时华夏对这些人群不同的情感与意图--他们认为朝鲜人与吴人应是尊贵的华夏子孙之后,滇人也是华夏子孙但地位稍逊,西羌为炎帝之后,勉强算是华夏子孙。中古时的炎黄子孙炎帝,那个被视为败于黄帝之手的古帝王,后来并未自华夏历史记忆中退出。魏晋南北朝时,只有少数华夏家族自称是炎帝后裔。毕竟在华夏历史记忆中炎帝是战败的古帝王,所以大家还是喜欢自称黄帝子孙。黄帝战蚩尤魏晋到隋唐,由于北族贵冑大量移入中原,进入朝廷与地方门阀社会中。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些出身北方草原部族的炎帝子孙。譬如,曾在华北建立北周的鲜卑宇文氏,据史书记载其祖源为,炎帝被黄帝灭了后,子孙逃到北方去,有一支发展成鲜卑宇文氏。唐朝一个代郡鲜卑贵族宇文琬,他的墓志上也称宇文家族是炎帝之裔。《新唐书》记载,唐代女皇武则天曾问臣下道:有学问的人谈起各氏族由来,都说是炎帝﹑黄帝后裔,难道上古没有一般老百姓吗?这真是个好问题。由此可见,这时自称炎帝子孙的家族已相当多。后来在华北建立大辽的契丹贵族耶律氏,根据《辽史》的说法,也是炎帝之后。《辽史》中还有一段话,大意是说,炎帝﹑黄帝的子孙很多,四方君长大多是他们的子孙,因此建立中原王朝的帝王其实都同出于这根源。《辽史》编于元代,主编是蒙古史家托克托;这可说是史家以"炎黄子孙"来将辽﹑元政权正统化。无论如何,经历魏晋南北朝及隋唐,许多入于中原的北族为"中土之人"注入新血;华夏(此时或应称中国人)由"黄帝之裔"成为"炎黄子孙"多少反映这变化。近代黄帝子孙争议在中国历史上,大家热烈讨论黄帝的时代有两个。一个是在战国时期,也就是前面提及的华夏形成的过程中。另一个发生在清末至民国初年,在传统华夏及中国人演变为当代中国人的过程中。近代黄帝子孙争议,发生的时代背景是,当时中国受世界性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潮流冲击;中国要成为一个"民族国家",才能团结以自存于世界,这是清末许多知识分子的共同想法。然而这民族(或国族)只是汉族,还是包括清帝国内所有民族,当时曾有争议。因此许多知识分子一方面以"黄帝子孙"来鼓吹国族团结,另一方面又彼此争论到底哪些人是黄帝子孙。最后在清帝国政治疆域框架下,在欧日列强争夺满﹑蒙﹑西藏与西南边疆经济利益的情况下,结合各民族成为一中国民族终于成为晚清知识分子共同的国族理想。在清末民初知识分子心目中,中国内部有汉﹑满﹑蒙﹑回﹑藏等族;要如何说明这些民族都是黄帝子孙,的确让许多学者煞费苦心。当时大致的说法是:满族之祖源肃慎为黄帝孙"般"的后代;蒙古族之祖源匈奴为黄帝之后"淳维"的子孙;回族出于安息,安息为黄帝之孙"安"在西方所建之国;藏族出于西羌,黄帝之裔"休"是西方诸羌之祖--所以大家都是黄帝子孙。虽然以上诸说在中国古史文献中都有蛛丝马迹可寻,但这样的"民族史"显然已不能满足当时另一股知识潮流--科学理性。所以,顾颉刚等学者掀起的古史辨运动,许多学者热切卷入对三皇五帝的争议,显示此时的确需要一个国族历史来凝聚中华民族,但黄帝子孙之历史远不能满足此需求。后来的中国民族史,大量采用考古学﹑语言学﹑民族学﹑体质学知识,从语言﹑文化﹑体质等方面建立中国民族的一体性,并以历史说明其分化融合过程;炎帝﹑黄帝曾被解释成各民族集团代表,以他们间的战争迁徙说明汉族及各少数民族的由来,但历史学者愈来愈不愿谈他们。谈黄帝﹑炎帝,我们倒忘了蚩尤。汉代以来,华夏并没有将他视为南方某族群的祖先;华夏认为南方各族群为廪君或盘瓠的后裔。直到近代,在为各少数民族寻历史源头时,蚩尤才被认为是一些南方少数民族的祖先。值得一提的是,今日苗族常自称是蚩尤的后代,并呼吁蚩尤应与炎﹑黄并为中华三祖。无论这是否为历史事实,许多苗族的先祖在旧明清帝国时曾不堪受歧视而自称黄帝子孙,他们的后代今日骄傲的宣称自身是蚩尤子孙,这是十分有意义的时代转变。 蚩尤 汉代画像石拓片 说英雄历史,我们也别忘了弟兄历史。汉代蜀人接受"蜀为黄帝之后"而成为华夏时,当地还流传着一个历史故事;这故事说,人皇在中原称帝,他的八个弟兄分别在周边八方,蜀始祖便是人皇的弟兄之一。唐宋时,华夏称湘西"五溪蛮"的祖先是盘瓠,但也记载当地父老的说法:巴国五个王子逃难到这儿,弟兄们各占一条溪谷繁衍后代。1930年代时,有人说云南中缅边界上的野人(今景颇族)是蚩尤子孙,但当地老人说了另一个历史,"最早,野人﹑摆夷(今傣族)和汉人是三弟兄......"。彝族也有人说,古代有三弟兄,老大是汉族始祖,老二是藏族始祖,老三是彝族始祖。四川盐边的苗族也说,伏羲兄妹成婚后生了三个儿子,这三弟兄大哥为苗族祖先,二哥为汉族祖先,老三是彝族始祖。最后,回到究竟 "炎黄子孙是谁" 这问题,我们这样说罢--五千年前在华北争战的炎帝﹑黄帝﹑蚩尤那些部落领袖,他们的血液可能流在今日任何一个中国人身上,就像是每个人身上都可能有冒顿单于﹑成吉思汗﹑松赞干布的血液一样。古华夏或汉人成为炎黄子孙与炎帝﹑黄帝"史实"无关,而是由于人们有这样的"历史记忆"。我们需关心及深思的是,他们为何有此历史记忆?"攀附"是个重要社会文化背景,让许多人成为炎黄子孙--中国民间神话中,黄帝乘龙升天时许多人攀着龙须想跟他一起上天,便隐喻着这个深远的社会文化背景。攀附模仿,是因为人们都希望活得安全﹑活得好--像是毛虫将自己伪装模仿一根树枝或蛇以避免受伤害--他们或因仰慕,但更多是因为不愿受歧视而成为炎黄子孙。今日中国人该感到骄傲的是,此种边缘人群对黄帝血源的攀附已成为过去。这就像是,当今日美国人已非两百年前的美国人,"五月花号英雄祖先移民史"也就少人愿谈了。以上我说的炎黄子孙历史,您可信可以不信。然而,人们经常根据历史记载的"明码"来争论历史事实,争论谁是黄帝﹑炎帝或蚩尤子孙;这些争论造成人群间的冲突,或让一些不是英雄后裔的人落入边缘。在此我强调的是,我们也可以从历史记忆角度,探索历史叙事中的"密码",体会及体谅人们为何要宣称自己或他人是黄帝﹑蚩尤﹑盘瓠子孙,或宣称自身是檀君子孙而非箕子之后(如今日朝鲜人)。我们也可以思考,为何有些人群说的历史总是始于"弟兄祖先"而非英雄,如此我们或能了解"兄弟民族"不只是强调民族团结的套语,而是有更深远的历史与人类生态意义(包括悠久顽强的男性中心主义)。资料来源:王明珂教授博客:http://blog.163.com/wang_mingke/blog/ ... 130325735200991663418446/ (本文专供网易历史博客举办的"百家博谈·历史解码"活动,不得商业性质的转载,非商业使用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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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罗伯特·布伦纳为西班牙文版《全球动荡经济学》所著序言的一部分。作者认为,当前危机的根源在于过去30年发达资本主义经济活力的持续下降,这一趋势跨越各个经济周期一直延续至今。资本积累与总需求长期衰弱的根源在于整个经济体系资本回报率严重而无可挽回的下降,其原因主要是全球制造业生产能力的持续过剩。作者在分析了实体经济利润率低迷与泡沫经济膨胀之间的相互作用之后认为,本次危机与新世纪初股市泡沫的破裂没有质上的不同:实体经济利润率的低迷不仅未能在经济泡沫的拉动作用下而有所缓解,反而导致泡沫必然走向破裂,并反过来进一步恶化实体经济的颓势。“高盛的利益就是美国的利益”——这一标题刚好指出了近年来美国经济增长模式的实质。 作 者 罗伯特·布伦纳,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教授。
译者 齐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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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欧洲 新欧洲 核心欧洲》书评哈贝马斯、德里达、艾柯等著,邓伯宸 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这个问题乍一看令人骇异:世上难道还有另外一个欧洲吗?然而,地理意义上虽然只有一个欧洲,但在政治意义上就远非如此了,事实上,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最头疼的也是迄今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在于:每个欧洲国家,甚至每个欧洲人,对于“欧洲”应该是怎样一个欧洲,都有着不同的、难以协调的看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欧洲”从来就有许多个,单数的“欧洲”除了地理意义上之外并不存在。看看这本集子就知道问题有多么复杂和严重了。这里收录了哈贝马斯、德里达、艾柯、桑塔格等欧美顶级知名学者对欧洲政治使命和集体认同的看法,其讨论的起因是伊拉克战争前夕,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的拉姆斯菲尔德指责反对开战的法德等国代表着“旧欧洲”,而赞扬波兰等支持美国攻打伊拉克的各国为“新欧洲”,这一言论引起欧洲知识界的严厉批评和轩然大波,这本集子就是集中体现。将欧洲分为新旧,实际上意味着欧洲在重大问题上的公开分裂,哈贝马斯和德里达就此针锋相对地提出“核心欧洲”的概念,倡导以法德等国为核心,强调欧洲的世俗主义、启蒙思想与社会民主传统,走出一条有别于美国的独立自主道路。就此意义而言,说它是一篇欧洲独立宣言,也不为过。然而这一概念同样很难成为欧洲人的共识,尤其是英国和东欧等被排除在“核心欧洲”之外的那些国家的知识分子,对此很不以为然。正如书中一位德国学者自嘲的,就冲着“核心欧洲”是德国人搞出来的概念,顽固的英国人及东欧、中欧人就会抵死不买账。对不同地区的人来说,欧洲也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对法德两国来说可能意味着一种集体认同和使命感;对英国来说,欧洲应当是一个没有政治龙头、没有刀剑、也没有共同货币的欧洲;对北欧人来说,欧洲只是一个没得选择的“必要之恶”;而东欧人的历史经历和话语又全然不同,对他们来说,欧洲更像是一个未来的希望。至于俄罗斯和土耳其,虽然它们也时常自视为欧洲的一部分,但却没有几个西欧人认真地赞同这种看法。因此,这就戳到了欧洲政治使命的阿喀琉斯之踵:“欧洲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正是核心之所在。每当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讨论到吸收新成员国问题时,几乎不可避免地总要谈到这个问题。问题的麻烦正在于:欧洲自身太过多元,以至于每个成员国的人都有一段特殊的经历,彼此难以共享一些相同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才是塑造整体认同的根本所在。这种多元既是丰富性的体现,又是歧异纷争之源——这也难怪,欧洲历史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不断的民族意识对抗。在这里,很难有一句口号或一个象征,能将所有人整合到一起。在伊拉克战争中,这个能团结起欧洲人的因素似乎倒是浮现了——那便是历史悠久的反美主义。虽然美国在二战中拯救了欧洲,但在战后的岁月里,欧洲人始终将美国和苏联并列为最严重的两大外部威胁,许多知识精英对欧洲可能堕入美国那种“浴缸和冰箱式的文明”深怀恐惧。在苏联崩溃后,美国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帝国式单边主义,更让许多欧洲人十分反感,以至于有观察家惊呼“大西洋在变宽”,西方内部出现了裂痕。这种对立情绪在伊拉克战争中更达到了数十年来的新高。欧洲人并不仅仅想夺取道德制高点,更想通过对美国单边主义的反对,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一个有分量的角色。因为有一点是越来越明显了:随着中国、印度等新兴力量的崛起以及美国这一超级强国的客观存在,欧洲如果不能联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事务,并发出唯一的声音,那么最终欧洲的声音恐怕越来越不会为世人所听到。这就是为什么欧洲各国需要迫切意识到彼此间的共同政治命运和共同的未来。这场论战也暴露出了欧洲内部深刻的分歧。许多人不止反对“核心欧洲”这样的提法,也不认为只要与美国的价值相异,欧洲就能获取确定的存在,严厉批评这样的欧洲认同“绝对是行不通的”;甚至有人觉得欧洲沉迷于自己的价值观只会走向一个死的欧洲,而只有成为一个不同文化的交汇点才能生机盎然,“哪来什么欧洲的独立宣言,什么欧洲的价值,根本就是一步一步把欧洲的价值、欧洲的力量颠覆掉、谋杀掉。”应该说,这些多元的声音并非没有道理,而且也许正是这种多元本身,才是真正的欧洲。借用学者朔伊勒布的格言:“如果我们只做个欧洲人,我们就会毁了欧洲。”然而这也确实造成了政治上的无力。取代欧盟宪法的《里斯本条约》光是为取得27个成员国的同意就花费了8年时间进行谈判和批准,只要一票反对就无法通过——这让人想起波兰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自由否决权”(只要有一名贵族议员反对,议案就无法通过),这最终成为波兰内部严重分裂、国力衰弱的致命弱点。到现在为止,欧盟仍是一个由其成员国支撑起来的架构,每逢重大问题时总会暴露出无法迅速、一致作出决策的缺陷。正因此,虽然这场论战爆发于2003年,但它所讨论的问题和暴露出的分歧,则具有持久的意义,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不断被反复提及。不管欧洲最终应当是怎样一个欧洲,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艾柯发出的警告:“欧洲如果不成其为欧洲,就只有分崩离析一途。”——在此他委婉地承认了欧洲仍是一个正在形成中的欧洲,这就是一切问题所在,但也是希望之本:人们有权不断设想一个最好的欧洲,而那实际上就是在设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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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败退台湾以后,一直念念不忘反攻大陆。其间,美国人曾三次考虑用原子弹袭击中国大陆,但蒋介石三次都反对。 志愿军入朝作战,杜鲁门考虑使用原子弹 蒋介石1950年12月1日日记云:杜鲁门与美国朝野主张对中共使用原子弹,应设法打破之。 1950年入朝的志愿军先后在西线和东线发起攻击,美军受到沉重打击。美军统帅麦克阿瑟惊呼:“投入北朝鲜的中国军队是大量的,其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我们所面临的是一场全新的战争”。 11月30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在记者招待会上宣称:“联合国部队不打算放弃他们在朝鲜的使命”,“将采取任何必要的步骤应付军事局势”。记者问他, “任何必要的步骤”是否包括使用原子弹,杜鲁门说:“我们一直在积极地考虑使用它。” 显然,蒋介石12月1日的日记即针对前一天杜鲁门的讲话而发。“应设法打破之”,表明蒋介石不仅反对美国对中共使用原子弹,而且要采取某种行动。 蒋介石完全支持当时位于朝鲜半岛南部的韩国政府。6月26日,即朝鲜战争爆发的第二天,蒋介石就立即召集会议,讨论出兵援韩问题。29日,他决定出兵 3个师,并派顾维钧向美国政府交涉。后来,又曾多次向美国表示,坚决支持韩战。12月1日,他曾托人转告麦克阿瑟:“韩战挫折甚念,如需中国尽力之处,无不竭诚效劳,愿共成败。”但是,他一听到杜鲁门有用原子弹对付中共的“考虑”,还是坚决反对。其原因,据蒋日记自述,是因为觉得此法“不能生效,因其总祸根乃在俄国也”。 北越奠边府大捷,美国军方考虑使用原子弹 1954年4月17日,蒋介石拟定《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中,其中第3项写道: 美国氢弹、原子弹不令用于越南与中国大陆 。 根据这一则日记可知,美国曾再次准备用原子弹,以至氢弹攻击越南和中国大陆,而蒋介石再次反对。蒋介石既然将之列入《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可见是几天之内就要做的工作 ,有其紧迫性。 次天,蒋介石日记云:“约见美太平洋总部霍华德参谋长。”显然,“‘不令’美国使用原子弹”,是蒋介石确定的对霍华德的谈话内容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胡志明领导的越盟在越南北方的河内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国(简称“北越”)。法国为争夺对越南全境的控制权,于1945年9月对北越发动战争。1950年,中国政府应越共要求,派西南军区副司令员陈赓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前往越南,并派以罗贵波为团长的政治顾问团和以韦国清为团长的军事顾问团到越南工作。同年12月,法国和美国签订《共同防御协定》,美国军方向法军提供大批武器装备。1954年3月,在中国的军事援助下,越南人民军以优势兵力进攻奠边府,全歼法军1.6万人,俘虏法国步军司令德卡特莱少将,法军败局已定,准备撤出越南北部,而美国则准备介入。 为了反攻大陆,支援法军,蒋介石于当年2月命其副总参谋长彭孟缉制订一项“雷州半岛方案”,其内容是,在广东的雷州半岛登陆,以之为“第一滩头阵地”。向北,进攻广东、广西,威胁南宁;向南,进攻海南岛,阻断中共接济越南的通道。蒋介石觉得,这一方案“或易为美国所接受乎?” 从蒋介石日记可知,为了挽救法军在越南的败局,这时美国曾准备以氢弹、原子弹袭击越南和中国大陆。霍华德的台湾之行,旨在征询蒋介石的意见,而蒋介石的态度仍然是反对。 反攻大陆,蒋介石拒借原子弹 1954年10月20日,蒋介石日记云: 召见叔明,详询其美空军部计划处长提议,可向美国借给原子武器之申请事,此或为其空军部之授意,而其政府尚无此意乎?对反攻在国内战场,如非万不得已,亦不能使用此物。对于民心将有不利之影响,应特别注意研究。 叔明,指王叔铭(1905-1998),山东诸城人,中国空军创始人之一。1950年4月任台湾防空司令部司令。1952年升任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由于他和美国空军之间长期而深厚的关系,因此美国有关方面选择他作为向蒋介石的传言人。 蒋介石深知,自己初退台湾,立足未稳,完全不具备反攻大陆的条件。因此,他在 1951年《大事预定表》中强调,准备未完,切勿反攻;无充分把握,决不反攻;时机未成熟,亦不反攻。 蒋介石要反攻大陆,首先必须解除美国的所谓“台湾中立化”的束缚。朝鲜战争爆发后,杜鲁门曾宣布,命令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以阻止从中国大陆对台湾和从台湾对中国大陆的一切海空活动,将台湾海峡“中立化”。美国的这一决定既反对大陆解放军跨海进军台湾,也反对台湾蒋军跨海进攻大陆,对海峡两岸都有限制。1953年2月2日,新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下令第7舰队不再干涉蒋军袭击中国大陆,“放蒋出笼”,蒋介石很高兴,认为“正合吾意”。 蒋介石要反攻大陆,还必须争取美国的军事和经济援助。1954年初,他制订“开计划”(K计划),争取美国援助的武器有:海军驱逐舰6艘,喷射式 F86式战机2大队,F84式战机2大队,新式雷达若干。 该计划同时要求:1.以苏联接济中国的武器数量为准;2.币制基金现款5亿美元;3.每年作战经费3亿美元;4.经济援助1亿2千万美元。 美国人在很长时期内对蒋介石的反攻大陆计划不感兴趣,认为这只是蒋的梦想,因此,对蒋的军事援助也不很积极。蒋介石曾在1951年10月20日的日记中抱怨,美国应允的1951年军援计划7千万美元,至今“一物未到”。12月31日日记称,美国运到台湾的军援武器只占其应允总数的32%不到。对于蒋介石所要求的新式喷气战机,美国人担心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要求蒋介石保证,不得采取对大陆的攻击性行动,以免将美国拖入战争,在此之前,停止或暂缓向台湾交付飞机。1953年7月12日,蒋介石甚至咬牙切齿地在日记中表示:“再不要幻想美国援助我反攻复国。该国之政策与诺言绝不能信赖,其幼稚、冲动、反复无常之教训,如果自无主张与实力,若与之合作,只有被其陷害与牺牲而已。” 到了1954年,美国人对蒋介石反攻大陆计划的冷漠逐渐出现转变迹象。当年2月,台湾与美方召开“共同防卫台湾作战会议”。4月,蒋军与美军在台湾南部共同举行“联合大演习”,14日,蒋介石邀请美国军方高级将领普尔少将等人聚餐,参加者一致表示,愿随蒋介石“并肩反攻大陆”。9月3日,海峡两岸发生炮战。解放军自厦门向金门发炮6千余发,击毙美军在金门的顾问2人。7日,台湾蒋军出动海空军攻击解放军炮兵阵地。10月11日,蒋介石致函艾森豪威尔,认为如果苏联首先使用氢弹,先发制人,则“氢弹一落,全世界人心震惊,其必同时萎缩、昏迷,不知所至,更不知如何能图报复。”因此,他建议美国,“不如助我反攻大陆,使敌人专致力于此,而无暇顾及其他,是为长期消耗敌力,陷入泥淖,不能自拔之一法。”美国空军部计划处向蒋介石提议,只要蒋申请,即可出借原子弹供反攻大陆之用,显然与这一背景有关。 蒋介石当然知道原子弹的厉害,也知道此物对他反攻大陆会很有用,但他更清楚,此物“使用”不得,一旦使用,“对于民心将有不利之影响”。后来的历史表明,蒋介石终其一生,没有向美方提出有关“申请”。 蒋介石虽然是个反共的政治家,但是,他懂得争取“民心”的重要。一旦他向美国人借用原子弹,那么,不仅反攻大陆不会成功,而且,他就将永远成为民族的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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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电影导演,黑泽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世界也是最有名气的导演之一。尽管日本还有好几位非常杰出的电影导演,但为什么黑泽明的作品格外受到各国观众的欢迎呢?我认为,这是由于他的作品有着强烈的主题性、栩栩如生的人物和超群的电影技巧。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外国人从黑泽明的作品中,看到了他们理想中日本武士的形象。可以说,日本人在世界上并不怎么受人尊敬,但作为其象征的武士却是例外。人们通过黑泽的电影看到了日本武士的精髓:责任感、使命感、自尊心、自我牺牲精神,以及面对死亡时无所畏惧的勇气等等。黑泽明的电影作品,比一般的古装片更为精彩、更为凝练地体现了日本武士所应具有的一切高尚精神。 普通的古装片,往往过多地描述外国人难以搞明白的日本封建时期的人际关系,以及人们的心理、情绪等等。与此相比较,黑泽明的作品大多略去了这类余赘的描写,直截了当地展开故事的情节,而武士的精神则跃动于剧情之中。况且不仅限于古装片,他的现代题材的作品,同样能够塑造出十分优秀的“武士”来。《活下去》(1952) 就是颇有代表性的一例。故事说来相当普通,它描写在市政府工作的一位科长,其长处似乎只不过为人诚恳直率,后来他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只能再活半年左右。这时,一种武士般的强烈责任感不禁油然而生,他深感自己应该为这个世界、为世界上的人们尽可能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结果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本片创作于日本战败后的第七个年头。此时,总的来说一般的日本人仍然因丧失自信而无法重新挺起腰杆。黑泽明的这部影片则向人们展示了一位看上去丝毫不像个武士的日本人,其内在的崇高武士精神是如何从现代社会的市井中滋生并被激活的。它所展示的并非那种外在的强悍,而是敢于同死亡抗衡的顽强精神。这便是黑泽电影的核心实质。 黑泽明电影的这一核心实质,在他导演的处女作《姿三四郎》(1943) 中就已经有了集中的体现。《姿三四郎》讲述的是明治时期一位有志于成为柔道家的年轻人学习柔道的故事。黑泽明相当出色地描绘了一位沉浸在锻炼自我这一目标中的年轻人,或者说,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位为了追求某种目标而陷于烦恼之中的青年形象。情节大体上沿着年轻人的追求与烦恼和他同德高望重的导师的关系这一脉络展开。影片描述的由藤田进扮演的青年柔道家与大河内传次郎的师徒关系,就是表现不断进取精神的范例。此外,在表现柔道比赛等动作性场面时,导演的手法亦相当高明。影片不是单靠夸张手法、一味滥用格斗场面来增加所谓的“冲击力”。在这方面,现今的影片所追求的刺激性要比《姿三四郎》强烈得多。在《姿三四郎》中,格斗双方有时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久久凝视着对方,时间仿佛都凝固了。而格斗会在突然之间爆发,动作快得令人目不暇接。这种完全静止的画面同突发的激烈动作绝妙地交差换位,产生出了极具电影特色的兴奋点。影片不仅在人物造型上坚韧而有力度,而且,一组组颇有份量的画面的衔接,如同一浪高过一浪的波澜,创造出一种跌宕起伏、极富韵律感的时间流。这就是黑泽明电影所特有的绝妙韵味。 1945年日本战败时正在拍摄之中的《胆大包天的人》,是在资料非常匮乏的条件下完成的小品。然而,也许正因为它是一部份量不算太重的作品,黑泽电影跌宕起伏的韵律感也得到了更好的体现,使其成为无法不让人赞叹的杰作。它是根据歌舞伎《劝进表》改编的具有音乐喜剧风格的滑稽剧,大河内传次郎扮演的那个马屁精可谓绝品。《无愧于我们的青春》(1946)完成于日本战败后的第二年。影片讲述了一个反战活动家和他妻子的故事,男主人公战前和战争期间,在国内从事反战活动,最后惨死于狱中。他的妻子坚信丈夫所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丈夫死后,她回到农村老家,帮助被当地人唾骂为“间谍之家”而饱受迫害的公公婆婆。她每天都在田间辛勤劳作,尽管满身泥土但仍毫无怨言地一直坚持了下来。原节子是日本当时最为都市化、最具贵族小姐气质的优秀演员,但她十分出色地展现了这位一身泥巴的妇女的人生苦斗,令人深受感动。我觉得,这部影片之所以让日本人特别感动,主要是由于战败后,人们因日本发动的这场战争并非正义战争而在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当他们从电影中看到了日本也有反战活动家存在时,不禁从心底产生了一种如同获救般的解脱感。几十年后我又重看这部影片,获救般的解脱感依然十分强烈。 《泥醉天使》(1948)是黑泽明电影中最受欢迎的作品。在与我同时代的电影人当中,有不少是在青少年时期看了这部影片之后立志从事电影事业的。《泥醉天使》以战后初期东京某贫民区为背景,描绘了横行此地、劣迹昭彰的黑帮分子松永的生与死,以及一心想救松永但未能如愿的街区医生真田。黑泽明原打算用浮雕式的手法刻画出这位年轻的黑帮分子意志上的薄弱之处,从而表达他对黑社会现象的否定态度。但通过新人三船敏郎的表演,人们却不由得感到这位自暴自弃的黑帮人物身上散发着一种吸引人的魅力。而影片展现的贫民区的混乱景象,乃至那条从这里流过的污水沟的肮脏程度,似乎都是对战后混乱时期的勃勃生机和自由状态的一种赞颂。 1950年拍摄的《罗生门》获得了当年威尼斯国际电影节的金狮奖。它的获奖,使此前在国际上几乎默默无闻的日本电影突然之间备受世界的瞩目。因而,可以说《罗生门》已经成为一部具有纪念性意义的作品。在以单纯明快的道德性主题和多变的情节为特征的黑泽明影片中,《罗生门》独树一帜,它是围绕一桩具体的杀人事件、表现目击者和当事人从各自利益出发,片面讲述案情的内涵复杂的作品。这种将怀疑主义的主题同具有讽刺意味的剧情相结合来审视残酷事件的手法,对后来世界影坛的创作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过,虽然《罗生门》的魅力主要是怀疑论和讽刺性的结合,但片中那些充满活力、栩栩如生的人物使影片真正具备了力度感和鲜明性。三船敏郎扮演的在丛林中袭击美女的强盗并不让人觉得猥琐下流,他的行动仿佛都是兴高采烈地进行的。京町子饰演的美女则精力充沛、姿态优雅。他们的表演使这两个人物在银幕上有一种奇特的美感。《白痴》(1951)根据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基于原作沉重的理念性主题,影片原打算拍成前后两部,但后来做了大幅度的删剪,压缩为一部。本片公演时曾被认为是黑泽明的失败之作。几乎没有得到什么较好的评价。然而,优美的画面和森雅之气度高雅、内涵丰富的表演,仍使本片具有相当的魅力要素。尤其影片中的某些片断,似乎就是黑泽明从心灵深处发出的呐喊,这在黑泽明影片中也是屈指可数的。《七武士》(1954)早已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影片,它还是一部连好莱坞的电影创作者也要当作动作片精典进行学习的力作。倘若从尝试演练某种风格样式及其所达到的完美程度来进行判断的话,我认为《蛛网宫堡》堪称黑泽明电影中最杰出的作品。黑泽明以莎士比亚的戏剧《麦克白》为蓝本,将它的故事移到了日本的战国时代。三船敏郎和山田五十铃运用了能剧的表演技巧,加上异常美丽的城池、宅邸和深沉的音乐,把人们诱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神奇世界之中。 黑泽明所创作的电影,绝大多数是富于激烈格斗、动作性很强的作品,但《电车铃声》(1970)却例外地描绘了市井人物平凡的日常生活。在像是贫民窟的一条街上,居住着一些性格独特的怪人,黑泽明特意挑选了具有这样或那样怪癖的演员来扮演这些怪人,从而使本片成为一出相当讲究的戏剧。其中,伴淳三郎饰演的人物可谓杰作。乍一看,他的确很像飞扬跋扈的妻子所说的那样,是个没用的窝囊废。但是,正如俗话所说:“一寸小虫也有五分胆气”,当你意外地发现,这样一个男人竟然也很有几分胆量和勇气时,着实会吃惊不小。尽管很难说《电车铃声》是一部整体协调的作品,但我们可以从中感觉到,黑泽明一心一意地希望通过本片从各个角度描绘人的善良本性,而观众们则会被他的诚意和纯真所打动。在黑泽明的电影中,还有些作品也有不同凡响之处,如描写社会风俗本身蕴含的生机、讴歌时代精神的《野狗》(1949)运用的写实性手法《活人的记录》(1955)和《红胡须》(1965)的真诚精神,《保镖》(1961) 的娱乐性,以及《梦》(1990) 中,第一个和第二个故事所追求的那种纯粹而率真的美感等等。从1943 年的处女作《姿三四郎》开始,至1965 年完成的《红胡须》为止,黑泽明始终不渝地表现着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各种人物,不论他们是属于体力型还是暴力型、精神型还是伦理型、社会型还是知识型,都会被置于无法躲避的巨大难关的考验之前,但是他们几乎都能勇敢地冲破道道难关坚强地活下去。或许有的人最终未能闯过难关而倒下了,但他们那种拚尽全力、不屈不挠的高尚精神,久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难以磨灭。这就是黑泽明的电影。当然也有例外,如《活人的记录》(1955)描写的那个老人,由于惧怕核污染,想逃避又没有逃成而发了疯。《蛛网宫堡》讲述了被邪恶和欲望所驱使的武将最后遭到惨败的故事。《在底层》(1957)表现的是心中不存在希望的人们《泥醉天使》和《罗生门》描绘的都是在种种欲望中生存并自行毁灭的人物。不过,上述作品中错误的生活方式,只是被当作同正确生活态度的一种对比。他的其他作品,可以说均为正义与勇敢的赞歌。然而,自1970 年的《电车铃声》以后,黑泽明作品的主题似乎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起因,也许是在拍《电车铃声》之前,他未能完成《虎!虎!虎!》(1970)这部本应属于他的作品吧。此后,与以往一贯有力地歌颂正义与勇气相比较,他的作品开始显露出对于让人无能为力的巨大的命运力量的畏惧。《电车铃声》以写生的手法描绘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希望与绝望交织在一起的日常生活。虽然它的主题仍然包含着正义与勇敢的内容,但缺少了以往作品中那种强烈的力度,而飘溢出一股黑泽明电影中未曾有过的浓重的悲哀感。接下去,是他在苏联拍摄的《德尔苏·乌扎拉》(1975),影片一如既往地讲述了一个不把困难放在眼里的勇敢男人的故事。但它在歌颂主人公勇气的同时,更强调了不论你有多大勇气也不敢稍加轻视的大自然的力量。这是对于一种单凭人的勇敢根本无法与之抗衡的巨大力量的深深恐惧。它使我们看到《活人的记录》的主题,在此又一次更加清晰地予以表现。《影子武士》的情况也十分相似,片中有许多勇敢无畏的武士登场,但他们的勇敢和无畏似乎都是毫无意义的,如同“凭借武力生存的人,最终将被武力毁灭”的说法一样,逞强好勇正是他们自取灭亡之道。《乱》(1985)的登场人物,无论男女均是些异常勇敢的人,但是他们的勇敢只是引起既无谓又无谋的争斗,其结果是所有的人统统归于灭亡。 以前,黑泽明表现正义与勇敢这一主题的影片热情地颂扬了坚强与力量。即使描写失败、毁灭的作品也不例外,它不断地给人们以激励。但70年代以后,尽管他的作品表面上似乎仍然在着力表现坚强和力量,但骨子里却已透出了一种深深的悲哀,它也同样打动了观众的心。有些人认为,这可能是黑泽明已经进入老年的缘故吧。也许的确存在着这方面的原因,但我觉得,这种情形的出现是当今世界的状况在黑泽明电影中的反映。在日本重建的时代,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前的时代,黑泽明强调的是正义和勇敢。然而,如今我们却处在一个难以明辨何谓正义、何谓勇敢的时代,而黑泽明的目光则沉重地凝视着这种黑暗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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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官能征这一概念译自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文中所提出的social neurosis。Neurosis一般译为神经官能症,也译作神经症,这一概念意指一种个体精神上的疾病,其根源在于个体在童年时期的精神冲突,并构成了欲望与抑制之间冲突的后果。神经症一词在现代被用来指称各种此类的症状,比如强迫性神经症,癔症以及恐惧症等等。但是在弗洛伊德那里,该概念的使用并非意在界定概念,而是用以寻求一系列疾病的精神起源机制。就此而言,弗洛伊德主要将神经症分类为:“现实型神经症——其病因是性的身体功能失常——以及精神神经症——其决定因素为精神冲突———之间”(拉普朗虚、彭大历斯,2000:289) 。本文参照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李康老师的意见,将“症”改议为“征”,以更易于面向社会学的日常行为分析,以及在中文语境下做出破除内外主客观、身心二元对立的进一步努力。在此特别致谢。同时感谢我的朋友储卉娟为本文的写作结构及思路所提出的有益意见。 素德·文卡特斯(Sudhir Wenkatesh),也即《黑帮老大的一天》(Gang Leader for a Day)一书的作者,现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1989年秋,素德进入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美国的城市贫困问题。正如斯蒂芬在本书前言里所说,刚入学不久,他被教授分派出去做一点与美国的城市贫困有关的调查研究。素德在南加州长大,从未到过芝加哥,因此也对当地一无所知。所以在第一次社会调查中,他就径直去了全美国治安状况最为糟糕的芝加哥黑人区,并马上被当地的武装贩毒黑帮扣留。幸运的是,社会学系的博士生素德并没有受到伤害,反倒以此离奇的方结识了当地贩毒黑帮的老大J.T.,并由此开启了一种古怪的、超过十年之久的友谊。借由这一友谊,素德顺利地进入芝加哥的贫民区,开始了自己的田野调查,并且最终由此而完成了博士论文。《黑帮老大的一天》一书即为素德在1989年至1996年读书期间在芝加哥黑人区的田野调查的笔记整理。在本书中,素德以自己的调查研究为线索,为我们描述了以J.T.为首的贩毒黑帮的组织结构与运营机制,黑帮、贫民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所有这一切与主流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且从一个内部人的视角,回答了一些有关城市贫困的典型问题,比如贫困陷阱的问题,贫困社区的暴力问题,以及居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互动问题等等。素德与罗伯特·泰勒区众人之间的互动所构 1社会学研究成的关系及其引发的问题乃是本书的核心结构。这种互动彰显了更为深刻的两层涵义:现代社会科学与贫困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美国主流社会及文化与黑人贫困文化之间的冲突。就此而言,本书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它指出了现代社会学研究自身的局限性,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的痼疾。一、隐秘的贫民区与素德的方法论困境华康德曾经指出,在美国社会学研究有关贫困(poverty)和贫民区(ghetto)的讨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三种“不良倾向”。第一种是贫民区这一概念的稀释化,也就是在讨论中混淆并减弱了种族的基础性,以及此种基础的历史意义以及社会程度;第二种倾向,是从某种外部视角出发,将贫民区描述为一种失序的社会形态,无论在个体还是集体的层面上,都可以用“匮乏和不足”这样的负面词语来形容,而没有从其内部出发,讨论其内在机理与特别的社会功能形态;第三种,是从失组织(disorganization)的概念出发,倾向于将贫民区及其居民荒诞化(excoticize),“从外部与俯视的角度,强调贫民区生活里最为极端和非常态的方面。”这三种倾向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强大的“认识论屏障”(epistemological obstacle),使得针对美国贫困的讨论“致力于消除在常识感觉与社会科学的分析之间的,在有待阐明的争议性的复杂现实与大众所亟欲深信的东西之间的界限”(Wacquant, 1997: 342)。由此可以认为,尽管美国的贫民与贫民区研究有其深远的传统,但主流研究所叙述的内容不过是外部视角下的想象而已。此类传统的研究并没有获得来自内部视角的切实经验研究的支持,因此所提出来的有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也基本都无关痛痒。这种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华康德的论文发表之前。在本书中,素德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田野工作之后,也在相关的学术会议上提出了类似的质疑:“在座诸位似乎没有谁与花太多时间与穷人们呆在一起”(Sudhir, 2008: 176)。素德在本书中所做出的贡献,恰好与这三种“不良倾向”相对应。但是此类田野研究并非易事,原因之一在于,以黑人帮派及其赖以生存的贫民区社会结构为核心的贫民社会对外部世界有着极高的警惕性和不信任感。所以尽管美国社会学中有关贫困和贫困社区的研究连篇累牍,2社会学研究但是对于主流社会来说,贫困社区自身仍然是一个隐秘的世界。在田野调查过程中,中产阶级社区与贫困社区两个世界之间的巨大落差常常使得素德无所适从。这样的差别不仅体现在芝加哥的主流社会文化与罗伯特·泰勒区的地方亚文化上的不同,也体现在素德所屡屡碰到的现实问题:他被要求站队。素德选取的定性研究方法意味着他要不断地进入调查地点的日常生活,展开深度访谈以了解社会。在此,“站队”有两层意义。其一就是贫民区的人针对素德的提问。虽然素德自视为客观中立的社会科学家,但是在进入地方社区的时候,他必然会被当地居民视为某种权力的代表。在调查中,素德不断遇到这样的问题:你是站在白人那边,还是站在黑人这边?你是站在警察那边,还是站在黑帮这边?你是跟着这位帮派老大,还是跟着那一位?这一类的问题并不只是素德在罗伯特·泰勒区的社会世界里的现实选择,而且正如素德在书中所反思的那样,这一类问题也提出了一个社会学研究的实质问题,即是否真正存在社会科学方法论里所说的客观中立?“站队”的第二层意义就是素德在调查中自我提问的问题。在书中,在面临着田野工作里学习当地文化和作为一个学生的双重世界的困扰时,他写道:“要阻止我所面对的艰难,社会学家的标准工具似乎力不从心,这让我愤怒不已。”(Sudhir, 2008: 176)素德所面对的艰难就是在他的田野调查中是否要坚持做一个客观中立的旁观者的问题。这一问题在课堂讨论中,或者在一般的调查中或许并不成为一个问题,但是素德在他那种极端性的田野工作中,却必须要直面这样的问题。当他见到当地居民被帮派成员殴打时,当他看到当地居民受到了严重伤害,而医院和警方都无动于衷时,以及当他见到地方官员和警察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的时候,他都无法回避这样的问题:是否要坚持做一个客观中立的旁观者?更具实质意义的问题在于,素德绝大多数的同学和教授们都没有遭遇到类似问题的困扰。今天的社会科学,无论是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都已经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调查研究方法论,比如调查问卷的设计,量表的使用,文献研究的阅读,各种规模的调查问卷的发放填写,对统计学知识的要求,以及电脑以及专业的电脑软件的应用等等。3社会学研究借助于雇佣的调查人员,研究者甚至可以在与受访者完全隔离的情况下,完成一次完整的研究。此种类型的知识生产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在这样的研究中,绝大多数的社会科学家和社会学研究都可以心安理得,不受任何困扰地去讨论现实问题。约翰·奥尼尔将具有此类发展趋势的社会学研究称为“表面行当”(skin trade)(O’Neill, 1972:7)或者社会科学的医疗化(O’Neill, 1995: 28)。所谓表面行当并非意味着社会学不是一种专业化的学科,或者不是一门科学。相反,“它仅仅意味着,社会学必须要宣称一种科学的与专业的地位”(O’Neill, 1972:7),这恰恰是表面行当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约翰·奥尼尔以现代社会职业化的牙医为例来讨论所谓的“表面行当”。一名职业的牙医要求拥有各种配备,包括牙医诊所的装饰、接待员、护士、各种医疗器械、表格等等。只有借助所有上述这些配备,牙医才能够完为所谓的职业化行为,也即检查修复牙齿。牙医的原初实质性工作与那些表面功夫中的绝大部分都毫无关联,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只有借助于它们,牙医才能在一种“职业化—病人”的关联中“重构他的口腔工作”。在此意义上,口腔工作的地位对于一名牙医来说,反倒越来越不那么重要了。社会学的科学化和职业化也有着同样的要求:“大量社会学的结构性功能…支持一种在科学家及其对象之间的净化仪式。对于社会学家来说,实质重要的是仅仅透过职业化的眼光来看待他的对象,并拒绝接触病人,贫困人口和那些无所事事的人,以防止其反诘自身。”(O’Neill, 1972: 7)以此方式,谈话中的各种复杂的关联互动,比如爱欲性共存关系就被化约成了访谈大纲或者态度量表,使得被研究者通过此类研究方法的过滤,成为了干干净净的实验室对象。社会学研究的结构越复杂,技术要求越高,实施成本也就越高,也就越来越成为只有富裕阶层才可以负担得起的职业。同时也就越来越使得社会学对真正的贫困、犯罪、种族等问题敬而远之。现代社会学的这种性质,是素德的田野工作所面临的方法论困境的根源所在,也是隐秘的贫民区得以可能的另外一种原因。素德选择了与他的同学和教授们不同的调查方法来展开自己的研究,而非只4社会学研究“坐在教室里讨论统计学”。他在走进贫民区,直面隐秘的现实生活的时候,遭遇到了他的同学同事们通过“正规的”社会学方法论可以轻易避免的问题。素德所面临的问题并非新近,乃是从胡塞尔等人开始的关于近代科学意义问题的讨论和韦伯关于科学与政治的讨论的延续。素德的困境来源于社会学在现代社会中的困境。这一困境部分来自于知识与价值两个概念在现代社会中的分离,是社会科学的先天性吊诡所在;而另外一方面,这一困境也由于社会学作为一种表面行当在学科科学化上的共谋而隐而不彰。这一共谋使得素德的同学以及世界上大部分的社会学家都可以体面地避开他所遭遇到的尴尬。与此同时,这一共谋也使得知识的生产机制成为一种垄断。这种垄断使得现象学社会学意义上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常识性的理性与价值判断失去效力。所谓失去效力,并非仅只是现代社会以专业知识之名对于个体的健康、快乐、家庭乃至于性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在此专业领域的成长过程中,对于理性和非理性、健康和非健康以及主流社会和贫困社区、文明举止与暴力行径这样一些相互对应的二元对立性社会实体的生产过程。在后面的这种背景之下,“权力,真理以及生活…都是被编码进入各种种类的内在化信息,以将个体的健康、知识和劳动正常化。”(O’Neill, 1995:40)现代专业知识与国家治理之间由此形成了一种互相塑造的关系。这两种效力丧失表明了社会—心理空间上的诊所化以及社会控制的知识医疗化。由此,约翰·奥尼尔认为,“它们开启了权力关系的新的领域,我们将其称为疗治性国家”(O’Neill, 1995:41)。而此种分析领域,正有助于理解J.T.的黑帮及其赖以生存的黑人贫困社区。二、作为一种社会官能征的贫民区此种疗治性国家如何来看待隐秘的贫民区?如上所述,作为美国贫困典型的罗伯特·泰勒区,乃是一种被隐藏的社区。正如素德在书中所说,在他所进入的这个社会世界,与素德成长的家乡,即南加州中产阶级的郊区完全不同,也与素德所就读的大学所代表的芝加哥中产阶级社会完全不同。素德在这一社区中经历了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社会形态。5社会学研究罗伯特·泰勒区第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各种资源极度匮乏,包括社会资源、经济资源以及权力资源。学校教育、商业活动、警察、医院、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等等这些构成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组织在该贫民区几乎全部缺席,并由此而构成了罗伯特·泰勒特有的“社区空间”,为毒品黑帮的兴起提供了客观环境。由于生存的需要和资源的匮乏,身体成为了最为常用的资源。为主流社会所严禁的来自于毒品的身体快感以及建基于其上的权力关系在其中无所不在。毒品的滥用使得黑帮在经济上得以可能,并甚至使得罗伯特·泰勒获得了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基本资源。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成为黑帮乃至是整个贫民区的基本特征,而妇女们(甚至包括年轻男性)普遍以各种形式出卖自己的肉体。身体或性交成为了某种货币形式。有关现代社会里资源匮乏、暴力泛滥与权威主宰三者之间的关系,马尔库塞在《爱欲与文明》一书中有详细的讨论。在这一将马克思主义思想传统与精神分析哲学结合在一起来分析现代社会的努力中,他指出,尽管在其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①背后隐含了匮乏(scarcity)这一基本的事实(fundamental fact),但是弗洛伊德并没有将其上升为一种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他认为,匮乏在现代社会的分配,已经从最初的暴力原则变成了“权力的理性运用”。而这种理性的权力运用在其过程中与权威的主宰性运作相呼应,造成了现代社会中各种不同的现实原则。而后者又在各自的社会环境下,有着各异的对于个体冲动的控制,马尔库塞将其称为在基本的抑制之外的过剩抑制(surplus-repression),而与之相应的,“现实原则的盛行的历史形态”,就是表现原则(performance principle)(Mercuse,1966:35-38),也即与正常的主流社会形态相符合的爱欲表现(erotic performance)(Marcuse, 1966:46)。罗伯特·泰勒从资源的匮乏到暴力的泛滥,正是由于权威主宰性运作的理性权力运用所导致的特殊的过剩抑制造成的。从J.T.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可以看出,贫民区的人遵循主流的社会规范、经由教育的途径进入中产阶级的机会极少(尽管这几乎是唯一的途径)。也就是① 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的概念最早出现于弗洛伊德与1911年发表的《精神功能二原则论》,并与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一起,随后成为弗洛伊德理论的核心概念。作为支配精神运作的两种原则之一,现实原则乃是对快乐原则的修正。现实原则作为一种调节的原则,使得个体不会直接追求满足,而是会根据现实条件迂回进行,并延迟对结果的追求。6社会学研究说,贫民区的居民极少可以获得主流的表现原则对于其身心的规训,并因此而获得资源。在马尔库塞的讨论体系中,作为现代社会规训重要环节的劳动(labor),也即工业社会中异化性的劳动,在罗伯特·泰勒区的居民中几乎不存在。而这一身心规训的缺乏,反过来又使得该社区在资源的配置的争夺上处于劣势。个体的心理问题与社区的政治问题在这里成了一种互相加强的关系。马尔库塞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建基于弗洛伊德对于个体官能征的思考。在弗洛伊德看来,暴力的可能性,也就是攻击性乃是文明发展的最大“障碍”。所谓文明,在弗洛伊德那里的含义是“一种服务于爱欲的过程。而这种爱欲的目的就是要将单独的个体、家庭、继而种族、人民和各国家都结合为一个大的整体,一种人类的结合体”(Freud, 1985:313)。现代社会所强加给个体的牺牲,不仅包括对性的控制,还包括对个体攻击性的束缚。为了可以在一个具备互相攻击性的群体中生存,“文明人用其一部分的快乐的可能性交换来了一定的安全”(Freud, 1985: 306)。文明的进展因此得以可能,但这一进展是建筑在永恒的冲突之上的。而这一冲突同时又带来了个体性的神经官能征。在现代社会中,原初的父亲的功能已经逐渐从个体转移到其社会角色,进而融进了社会机构权威,并“教导儿子变得成熟,以及束约其社会的成员””Marcuse, 1966: 75)。所以最初的俄狄浦斯情结开始向个体—社会之间的冲突转变。在其俄狄浦斯的比喻中,弗洛伊德建立了“一种自我寻求其限制的辩证法。反律法主义式的情感(antinomian feelings)自动引发了补偿性的自我指责”,而这种指责,又反过来使得个体心理层面上的抑制(repression)得以可能(Rieff, 1959:226)。这种指责即为负罪感,与其相伴同生的是良知的感觉,也即感知罪恶的可能性:“良知,是我们对某些特殊欲望由排斥而产生的一种内在知觉。重点在于,这种排斥不必寻求任何理由,乃是‘不言自明的’。最明显的例子是罪恶意识,即对我们某些要满足特殊欲望的行为的内在厌恶”(Freud,1950:68)。在弗洛伊德那里,此类罪恶感是构成焦虑的重要因素,并与其社会特征一起,构成了神经官能征的实质特征。在禁忌与欲求的相持过程中,不可接触性成为了神经官能征的另外一个核心特征:“在塔布中,禁止接触乃是核心禁忌,也即神经官能征的核心;因此它有时被称为‘接触恐惧症’”(Freud,1950:27) 。社会因此变成了抑制性的社会,个体也因此而获得神经官能征。神经官能征乃是个体的自我保存利益与利比多的渴求之间冲7社会学研究突的产物。在这一冲突中,“自我获得胜利,但是其代价是严重的痛苦与放弃”(Freud, 1985: 309)。这一原初的抑制与个体欲望之间的冲突,构成了现代神经官能征的原型。承接弗洛伊德的思考,马尔库塞在其所讨论的工业社会中社会劳动的等级体系(hierarchical system)中表明了此种冲突转变在现代社会里的进展。这一等级系统“不仅将主宰(domination)理性化,而且‘‘内含着’反对主宰的反抗”(Marcuse, 1966: 90)。与这一体系不同的是,在罗伯特·泰勒这里,我们所见到的是个体—社会冲突的另外一种发展:地方亚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冲突。也即在劳动等级体系之外的社会世界与该系统本身的冲突。罗伯特·泰勒在文化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与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它是一个以守望相助为基本社会形态的情感性社会,这与以专业化分工的现代社会截然不同,素德在进入该社区之前并未有过此类经验。这一点使得罗伯特·泰勒与传统性社会有所接近,但是由于前一种从资源匮乏到暴力泛滥的特点,它显然并非是一个传统型的社区。但无论如何,在主流社会看来,罗伯特·泰勒的社会形态,正如华康德所总结的,是一个荒诞化的非常态社会。以J.T.为首的贩毒黑帮植根于当地的社会文化结构,与该社区处于一种共生互补的关系。黑帮为社区民众提供基本的治安,以及甚至是某些福利,而社区作为毒品的最大市场,也是黑帮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等级化的劳动体系看来,这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现实存在。贫民区以及黑人帮派无时无刻不在以暴力活动,非常态的生活和生存方式刺激着“主流社会”,提醒着自己的存在。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层次的暴力:J.T.或者黑帮在社区内的惩罚行为、帮派与帮派之间的战争以及作为整体的社区与主流社会的冲突。这三种暴力的共同特征在于展示性。J.T.通过展示其暴力来维持权威,帮派与社区则通过展示其暴力来获取或者维护自己利益。所以,主流社会在文化模式上的自我认同由于与贫民区的暴力展示而陷入了困境。但与此同时,在第一节中所讨论的知识生产机制开始将暴力化的贫民区的存在去意义化,并进而亟欲将其摧毁。所谓将其存在去意义化,是指在前述中的那些相互对应的二元对立性社会实体的生产过程中,对于贫困社区以及贩毒黑帮的概念化塑造。在此类包含着个体自我认同的社会存在塑造过程中,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正如阿尔杜塞所说,意识形态乃是一8社会学研究种“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力量….意识形态构成了社会,并在其中产生出现实影响。这些现实的影响乃是构成人的主体性的重要部分。于此,意识形态被认作是一种社会功能,为个体提供了嵌入社会机构与程式的社会与政治认同。这些社会机构与程式又反过来强化了特定的信仰系统”(转引自Moon,2006:265)。在此类塑造中,贫困社区以及贩毒黑帮成为了犯罪、罪恶、道德败坏等等负面词汇的代名词。主流社会为罗伯特·泰勒提供了现实原则,而罗伯特·泰勒使得主流社会对其充满了厌恶,焦虑异常。所谓亟欲将其摧毁,也即贫困社区及黑帮在知识谱系中的位置成功地唤起了主流社会的良知,也成为了主流社会寻求正义、平等乃至自由等等主流价值的正当理由。此种寻求,需要借助消灭贫穷和暴力,也即通过对贫困社区的改造来完成。而弗洛伊德所讨论的神经官能征的一个显著特征,也即“接触恐惧症”,在这里也堂而皇之地存在:位于罗伯特·泰勒区和中产阶级居住区之间的那一大片开阔地带就是其最好的符号性表达。那一片地带本来被规划为黑人住宅区,由于过于靠近中产阶级的居住区域,原本要建在此处的建筑被塞进了远离中产阶级的一侧,以使得主流社会避免与贫民区接触。另外,素德从进入芝加哥大学开始,就不断地接到官方正式的警告,要求不要与黑人贫民区接触,因为那里是罪恶之地,是危险的场所。这一类的警告,也是“接触恐惧症”的社会性体现。因此从精神分析哲学的传统来讨论现代社会中的贫民区,可以将失范的贫民区视为美国社会的官能征。在精神分析的哲学传统中,神经官能征从个体的身心角度表达了文化与权力结构与冲突。文明的进展是基于永恒的各种冲突之中才得以可能。这其中包括性的冲动、攻击性与规训,以及个体与文明社会之间的冲突。但是弗洛伊德并没有发展出对于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现象的暴力和其它现代文明的负面部分的分析。而在马尔库塞的帮助之下,我们则可以将罗伯特·泰勒社区以及J.T.的黑帮视为此种分析的绝佳案例。它们都构成为美国主流文化不可或缺的实质性对立面。它们与主流文化或者“正常的”文化相伴同生,如影随形,一体两面。它充满活力,来势汹汹,不断地骚扰文明社会,使其痛痒难当,无法安心。在规训的现代文明社会世界中,由国家权力所强力背书的常规“工作流程”,“劳动纪律”以及官僚体制等规定了身体的行为举止,以及受控的快感,并同时提供了工作,健康,教育等等权利。罗伯特·泰勒和J.T.的黑帮不仅通过它们的存在自身,而且还通过其生存方式,对此提出了强烈的挑战。其9社会学研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该社区中暴力的泛滥,毒品的滥用以及毒品经济在该社区的经济支柱的地位。所以尽管主流社区理所当然地欲将其除之而后快,但正如我们在第一节中所讨论的疗治性国家的性质,也正如素德在本书中所展示的,这一计划实际上并不可能完成,而且其意义更多针对于主流文化自身。由此出发,我们认为,在现代疗治性国家中,最为重要的“接触恐惧症”正是由素德所遭遇的方法论困境所表达出来的:现代社会科学对于现实问题的“接触恐惧症”。这一接触恐惧症由一系列的方法论原则和研究体系所构成,同时,在第一节最后所讨论的知识垄断机制的社会与政治功能,是使得以罗伯·泰勒为代表的社会官能征成为可能的核心要素。三、一种社会官能征分析的可能性社会官能征这一概念并非旨在提出一种理解现代社会与主体性的二元论,而是希望可以藉此讨论在流行的话语体制背后存在的此种二元论的生长机制。在这一方面,已经有法兰克福学派将马克思主义与精神分析哲学结合在一起的传统。与此同时,在现代社会政治理论的传统中,约翰·奥尼尔承接从本雅明、萨特到阿伦特对于暴力以及文明的思考,则进一步将暴力置于日常生活以及文明化的背景之下,将个体性暴力、或者犯罪性暴力与机构性、战争性的暴力区分开来。在此区分之下,作为现代社会代表的美国的贫民区及其特征性的暴力活动就纳入了思考的范畴(O’Neill, 1972: 57)。在以技术理性为基础所建立的现代文明中,国家治理垄断了一切合法暴力的可能性,同时通过把日常生活中私人化的暴力归类为非理性,努力将其排除在自身的体系之外(Elias,1982)。但是以暴力为代表的种种负面现象,也即马尔库塞所说的现代文明的疾病与不满,包括战争、暴力、贫困等等,并不会随着文明的排斥而消失。正是在这里,社会官能征获得了其讨论的可能性。而另一方面,约翰·奥尼尔认为,在现代身体理论的传统中,居于核心位置的弗洛伊德并未提出一种生理修复技术(bio-prosthetics)以为文明提供新的动力。他希望可以从身体出发来重构社会和历史。这一工作的意义在于重返人类原初想象能力(拟人论),虽然这在表面上与当今社会科学的核心价值背道而驰,但是却有可能在今天这种10社会学研究疗治性的国家形态中,为社会科学重拾信心,并进而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人、自然以及社会机构之间那种复杂关系之中所存在的重大问题”(约翰·奥尼尔,1999:2)。就此而言,他认为福柯所讨论的性的身体并不足以代表身体意义的全部,他转而主张对一种交往身体(communicative body)的讨论:“交往身体被降格为性的身体是一个历史过程,它歪曲了那曾经统摄着自然、社会和人类身体的性别化的宇宙学,并使其从属于自然和人类家庭的工业化”(奥尼尔,1999:6)对于奥尼尔来说,交往身体既是“所有社会的道德基础,也是任何一种社会科学实践的道德基础”(奥尼尔,1999:8)。在重返拟人论的基础上,个体层面上的社会官能征可以获得其日常分析的空间。而这一领域尚未在社会学的日常分析传统中获得重视。个体层面上的社会神经官能症的意义特别集中在对于此类行为举止的社会学理解之上。除此之外,重返拟人论的社会学努力还需要我们重新思考社会学想象力,以及社会学自身在现代社会中的恰当位置。此种反思与重构,对于面向转型社会,思考中国问题的中国社会学来说,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参考文献:尚·拉普朗虚,尚-柏腾·彭大历斯,2000,《精神分析词典》,沈志中,王文基译,台北:行人出版社。素德·文卡斯特,2009,《黑帮老大的一天》,孙飞宇译,上海:世纪文景出版集团(即出)。约翰·奥尼尔,1999,《身体形态——现代社会的五种身体》,张旭春译,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Brown, Norman O. 1985, Life Against Death: The Psychoanalytical Meaning of History. Connecticut: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Elias, N. 1982/1939, The Civilizing Process, vol. 2: State Formation and Civilization. Oxford: Basil Blackwell.Freud, Sigmund 1950, Totem and Taboo.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5, “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Civilization, Society and Religion.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O’Neill, John 1972, Sociology As A Skin Trade. London: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Ltd.—— 1995, The Poverty of Post Modernism.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Marcuse, Herbert 1966, Eros and Civilization: A 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Freud. Boston: Beacon Press.11社会学研究12Moon, Claire 2006, “Narrating Political Reconciliation: 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in South Africa.” Social & Legal Studies 15.Rieff, Philip 1959, Freud: The Mind of The Moralist. New York: The Viking Press.Venkatesh, Sudhir 2008, Gang Leader for a Day: A Rogue Sociologist Takes to The Street. New York: The Penguin Press.Wacquant, Loïc J.D. 1997, “Three Pernicious Premises in the Study of the American Ghetto’,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1(2) Events and Debates.作者单位:加拿大约克大学社会与政治思想项目责任编辑:杨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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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位制" 的视角透视中国城市社会基层的组织制度和秩序的研究,一般被认为肇始于魏昂德的"新传统主义"模型。之后的讨论和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展开:1) "新传统主义" 与历史是什么关系?2)"新传统主义" 的适用范围究竟有多大?3)中国基层社会组织中的权力和权威关系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和分析表明: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辩证地同时关注结构与文化、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真正深入到单位组织的变革现场,以把握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秩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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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60-70 年代,血液行业在世界各地兴旺起来,而同时,由血液而招致的疾病,尤其是肝炎,在世界范围内肆虐。1971 年12 月,时任美国健康、教育和福利部部长兼美国首席执行官理查森(E.Richardson)收到了著名医学家艾伦(J.G.Allen)博士寄送的一本著作。理查森阅后深受启发,几个月后,他命令成立一个工作组,以寻求一种新型的管理美国血液供应的方式(斯塔尔,2001:229-234)。令理查森深受启发的这本著作就是英国著名社会学家蒂特马斯(R.M.Titmuss)1970 年出版的《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①。在《礼物关系》一书中,蒂特马斯通过对各国供血制度的比较(如英国采用的是自愿无偿献血制度,美国是有偿和无偿并存的供血制度,而日本在二战前是自愿无偿的献血制度,二战后则是有偿供血模式),认为在社会价值、成本效率、生物效用、安全和纯洁性等方面,自愿无偿献血制度都是最佳的选择。作者把自愿无偿献血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礼物馈赠,即生命的赠予(gift of life),并强调"社会组织和构造它的社会制度的方式--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福利的制度--能够鼓励或压抑人们的利他主义动机;这些制度能够培养社会整合或是分离;它们能够使得'礼物的主题'(借用莫斯的术语)--对陌生人的慷慨--在社会群体以及代际之间传递"(Titmuss,1970:225)。因而他主张应该赋予人们"给予的自由与权利。政府的社会政策在限制和扩展人们这种自由上起到重要作用"(Titmuss,1970:237)。蒂特马斯一生著述颇丰,在建构福利国家理论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②,但"在1970 年完成的最后这一本学术著作才是他流传最广泛的一部"(景军,2006:72)。当然,无论从数据还是从分析技术上看,这本著作无疑显得有些陈旧,但正如徐贲(2007)所言的,它之所以吸引当代读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蒂特马斯以人和人之间'生命的礼物'--救人性命的人血--在提醒世人,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商品化的世界中,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不能以金钱定价的东西;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对陌生人的利他行为。"笔者是在做博士论文时有幸读到这本英文原著,考虑到该著作尚未有中文译本,以及它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价值和意义,故作一述评。 一、人血承载的意义人血作为一个生物性的事实,为什么会进入一位社会学者的研究视域之中呢?研究人血及其相关政策,源于作者对公共政策中一系列价值问题的反思,或者说对经济学观点的反驳。秉承"经济人"假设的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公共政策应该提倡市场的机制,通过市场的调节来平衡各方利益,以达到效应最大化的目标。作为英国费边社会主义思想与理论的集大成者,蒂特马斯则反对自私自利和利己主义,极力主张弘扬社会互助精神、关怀他人的社会环境与利他主义行为,强调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对提升和确保人类福祉的重要性(刘继同,2004:57),主张公共政策应该成为社会团结的纽带以及增强社会凝聚力的机制。在《礼物关系》一书中,作者对公共政策的两种价值取向并未过多地展开学理或哲学层面的论争,而是用事实说话:选取了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人血作为个案来论说自己的观点。因为从世界范围看,人血的供给要么是自愿无偿的赠予,即作为公民社会性的参与;要么是有偿的供给,即将人血看成是商品,允许自由买卖,而两种制度(以及混合制度)下的血液供给模式却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后果,对后果的对比,自然就能判断血液制度的孰优孰劣,以及确定社会政策的最终价值导向究竟是以社会为主导还是以市场为机制? 不仅如此,人血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及其对血液供给和使用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主题。人血在很早时期就与生命联系在一起,被看成是人的精神、生命之源泉,灵魂、元气之代表。比如,古代埃及的君王,就曾相信用血洗澡,能增进健康,延年益寿。中世纪时,欧洲人也有饮血可恢复体力,返老还童之说。古罗马斗剑士在决斗之前饮血,希望从中能获得勇气和力量,等等。血液的生命意义在宗教中亦有体现。《圣经》曾有400 多次提及血液,《利未记》曾指出:"肉体的生命在血液里",在《旧约全书》中,血液被认为是非常神圣的,以致法律特别禁止血液的消耗,这就是耶和华的目击者们(Jehovah's Witnesses)拒绝输血的原因(斯塔尔,2001:5)。血液的生命观使得血液捐赠或买卖就不再是一般的物质赠予或商品交易问题,而是一个关涉到生命伦理(bio-ethics)的道德问题。表面上作为生物性事实的血液,实际上还充斥着尖酸刻薄的价值判断,甚至被"污名化"。比如,美国白人就曾一度拒用黑人捐赠的血液。瓦伦丁(Valentine,2005:115)的研究也指出,为了保障自愿献血的安全性,自愿献血虽然被称为公民参与的行为,但在世界大多数国家,诸如同性恋者等却被排斥在这个公共空间之外,这不仅意味着他们不能参与这种慈善行为,更是被剥夺了公民实践的参与权。正基于血液所饱含的文化和道德意义,蒂特马斯才称献血作为"生命的礼物",通过它,我们能够判断一个社会的基本关系属性和价值取向。毋庸置疑,人血作为医学系统中的珍贵资源,从世界范围来看,它都比其他医疗资源更为稀缺,因而,研究人血的供给及其制约因素必将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蒂特马斯在人血生物性的基础之上,敏锐地洞察了它所承载的诸多社会和文化意义,正如他开篇所说的,"科学的、社会的、经济的、伦理的问题都包含于人血的获得、加工、分配、使用和获益上"(Titmuss,1970:11),在这个意义上,人血具有莫斯(2002)所谓 "总体性社会事实"之属性,血液的生物性和社会性交织于一体,共同构成了作者个案选取之缘由。二、人血:商品抑或礼品?临床用血的两个方面最为人们所注意,一是血液的质,以保证采血和输血不至于引起疾病传播;二是血液的量,以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不造成浪费,不会引起"血荒"(blood crisis)。为此,蒂特马斯提出了一个深远的、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在什么样的制度下,血液最充足且最安全呢?对此,比较各国的临床用血历史和现状,就能轻易地知晓。首先看美国和英国。英国有全国统一的血液管理机构,实行自愿无偿献血制度,而美国是混合的血液制度,无偿的、有偿的都有,从国家到州没有血液管理的权力机关,血液管理几乎处于无政府的状态。在血液的供给方面,英国能够满足血液日益增长的需求,而美国则显得力不从心。从献血者的特征看,英国献血者的结构基本上与总体人口结构接近,献血者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与之相反,美国的献血者主要由非主流人群组成,大多数来自于失业人员,输血的价格也比英国高很多。美国的血液制度造成了一个可悲的事实和社会不平等:穷人供血为富人服务,血液的再分配逐渐从社会底层流向社会上层(Titmuss,1970:119)。其次是日本在二战前后的比较。日本二战前实行无偿的献血制度,而二战后则是有偿的供血制度。据已有的数据分析,蒂特马斯认为日本战前的血液安全远远高于战后状况,战后日本感染乙肝等血液性传染病的病例比先前明显地增多了。比较的结果已经明朗:在血液供应方面,无偿捐赠的血液管理模式要优越于市场推动的血液商品经济。一来,科技手段尚未能检测出所有的血液病毒,只能辅之以献血者的诚信以维持血液的安全。卖血者考虑的是收入,而献血者考虑的是奉献和利他,只有后者才能客观地提供自己的健康信息,保证献血作为一种"善的礼物"(good gift)。二来,在蒂特马斯看来更为重要的是,无偿献血的"生命赠予"精神能够将捐赠者和受惠者彼此联系,共同分享一个社会。相反,"当经济人的规则被制度化且被接受后,人们放弃利他主义的动机比放弃经济人规则更为容易"(Titmuss,1970:187),一个社会中既存在血液无偿捐赠又存在市场买卖,分裂了人们的共同认知和价值观,经济利益必定打败生命赠予,成为衡量是否要献血的单一维度,这是对一个国家利他主义精神的践踏以及对社会团结的破坏。蒂特马斯的这种观点就与经济学观点背道而驰。比如考朴和库伊尔(Cooper & Culyer,1968)在《血的价格》(the price of blood)一书中秉承了经济学一贯的分析工具来分析血液的供给与需求,其基本观点是:1)人血是一种经济商品;2)可能赋予浪费于精确的经济意义;3)提供报酬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多次供血;4)尽管有成本统计的缺失,但血液的商品市场,假如持续的话,将以明确的成本优势供给血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蒂特马斯反驳道,经济学家注重成本收益之间的计算,但对人们供血的机会成本是很难定量的,比如一位妇女排队供血的机会成本就难以测量。有偿供血与无偿献血相比,浪费并非主要,最主要,也是最具深远意义的是,有偿供血加大了社会成本,破坏了礼物关系。他指出,"人类福利是一个道德的概念,而并不是某些经济学家所言的'经济福利'"(Titmuss,1970:198)。虽然我们曾尝试估价人们的生命,但一个社会的利他主义精神是无法用价钱去衡量的。给予陌生人的利他主义行为并不是自献血始,也不会以献血终,它将触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整个价值系统。蒂特马斯不无担心地指出,假如我们的血液,作为身体的组织,能够用美元和英镑进行交换,那么其他无数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不也就成了商品交易了吗?假如我们的社区赠予的纽带被破坏了,所带来的并非是价值的中立状态,相反,这个空白更可能被敌对和社会冲突所填充。"经济学家或许会分裂我们的价值和系统,其他人不会"(Titmuss,1970:198)。因而,从总体上说,蒂特马斯对社会福利私营化和市场化的理念与政策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的,甚至可以说是敌对的。因为,在他看来,市场是回应需求而不是回应需要;市场关注的是利润和经济增长而不是福利和需要满足;从社会角度看,市场福利分隔、破坏了社区和社会联系,瓦解了人们的责任感和义务感(Wilding,1995:150)。蒂特马斯反对金钱涉入人血的采集和使用之中,他所秉持的市场侵蚀社会的观点虽然拥护者居多,但也遭到一些社会学家的质疑或者说修订。比如,经济社会学家泽利泽(Zelizer,1994)就指出,人们并不是反对因献血(花费时间和精力)而获得一定的报酬或补偿,但在乎补偿的形式,采血机构对补偿形式错误的选择可能会引起强烈的负面效果。比如直接给予金钱刺激,可能会使献血者感觉有愧疚感,认为自己在出卖自己的身体(组织)。为消除金钱的物化的腐蚀作用,泽利泽提出可以对 "金钱符号化使用"(symbolic use of money),比如赠送印有特别标记的纪念品,以达到对公众献血的激励。泽利泽的观点在当前的自愿献血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血机构或本人所在组织赠送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被认为是对献血者的合适的"补偿"。 三、血液捐赠引起的特殊礼物关系蒂特马斯用翔实的数据证明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是血液供给的最佳选择,即以礼物馈赠的方式、依靠人们的利他主义精神来实现血液的采集,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血液的买卖。正如书名所界定的,作者将血液的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称之为"礼物关系"。那么,其他文化背景下的礼物交换与我们所言的血液捐赠在何种程度上是相关的呢?自莫斯以降,礼物一直是人类学(以及社会学)不朽的话题。在《论馈赠》一书中,莫斯(2002:3)主要强调了礼物作为"总体性呈现"的事实,强调那些表面上看去具有自愿性、自由性和无偿性的礼物馈赠,实质并非如此,馈赠的同时伴随着以经济利益和道德义务为基础的交易、虚伪和形式化。正是礼物之灵,或者说礼物所具有的不可让渡性(inalienable)才使得人与物建立其关系,进而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马凌诺斯基(2002)在《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提出了著名的"库拉"交易概念。后来,他进一步指出了互惠中的可计算性,认为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报偿,而一个人回报是由于其伙伴可能终止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于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转引自阎云翔,2000:6)。波兰尼(2007)把互惠、再分配与市场交换作为三种社会整合模式,认为"互惠的交换"指的是以社会义务作为物品和劳力交换的基础,其交换目的是非物质性、非赢利性的。这种交换制度在原始社会中最常见,一般发生在特定的对称组织中如血缘和伙伴结成的共同体中,特别是在有互相"赠予"的义务行为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它多表现为以"礼物"为媒介的义务性"赠予"关系。他强调,人类的经济是浸没在他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互惠的动机并不在于占有物质财物的个人利益,而在于维护他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财产。阎云翔(2000)在检验既有礼物理论和概念的基础上,研究了一个中国村庄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提出了"是受礼者而不是赠礼者获得荣誉"、"礼物本身是可以让渡的,不可让渡的是人情"、"礼物交换必须遵循人情伦理"等观点。有关礼物的研究不一而足,但基本上可以归纳的是,传统礼物是以互惠作为基础的,互惠是礼物交换的基本原则。蒂特马斯总结道,"在一些社会,过去的还是现在的,礼物馈赠都旨在购买和平,表达情感、尊重或高贵,联合群体,联系代际情感,实现契合上的义务和权利,表达忏悔、羞愧、丢脸以及象征着其他人类的感情"(Titmuss,1970:72)。如果我们假定献血作为一种自愿的、利他的礼物,或者如我们所熟知的"自愿无偿献血"③,我们就可以比较一下经典礼物关系与生命礼物关系的异同了,见表1。 表 1 经典礼物关系与生命礼物关系的比较 经典礼物关系 (自愿献血引起的)生命礼物关系 赠予者与接受者的关系 人格化的、彼此知晓的、双方可能 存在隶属、层级关系 非人格化的、彼此匿名的,接受者不分性别、年龄、种族、阶层等 接受者的感情 感谢或其他感情 匿名性引起无感谢可表达 赠予主体的范围 所有人皆可 有严格的身体限制 赠予的义务性 具有义务强制性,否则会招致社会性的惩罚 出于自愿,没有社会的强力惩罚 互惠性 赠予者期望接受者有相应的礼物 回赠,强调礼物的互惠性 不希望,也不要求有相应礼物的回赠(没有人希望自己将来接受输血) 回赠的义务 接受者具有回赠的义务 一般没有 礼物的善与害 一般是善的 善与害依靠赠予者的诚实以及 中间人(血站工作人员)的检测 有效期 由双方自行商定 血液容易变质,且易受污染,双方无法决定其有效期 有无身体疼痛 一般没有 有 再生功能 依靠回赠,而非礼物本身的再生 血液可以在短时间再生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总体性社会事实 是 是 社会功能 联系社会的纽带 联系社会的纽带资料来源:根据Titmuss,1970:70-75 归纳总结。 ① 蒂特马斯于1973 年去世,1981 年美国首次发现并确认艾滋病,1997 年,欧克理(A. Oakley)和艾希顿(J. Ashton)在原书的基础上,增添了关于艾滋病与献血技术发展和母乳捐赠的内容,并对蒂特马斯的观点做了评价,该著作以新面目重版。考虑到原书的影响,本文所做的述评仍然以1970 年的原版为基础,辅之以1997 年的增订版。感谢景军教授对该著作的推荐和苏春艳学友赠送原著于我。 ② 蒂特马斯的著作有《社会政策问题》、《论福利国家》、《收入分配与社会变迁》、《对福利的承诺》等。 ③ 蒂特马斯在著作中建构了献血者的类型学,将献血者划分为8 大类型:1)有偿献血者(the paid donor),即遵循市场规则,以卖血作为部分和全部的赚钱手段者。2)职业献血者(the professional donor),与第一类的临时、偶尔献血不同,这类献血者是有规则的、登记的、比较长久的、准工资化的献血者。作者指出,这类献血者的所谓"职业",并非是科技意义上的,他们没有被组织,没有行为的职业代码。3)有偿促进型的自愿献血者(the paid-induced voluntary donor),这类献血者也会获得报酬,但他们宣称并非主要基于金钱报酬,他们或许是在群体的压力下献血的,这就好比中国义务献血阶段的义务有偿献血。4)代替费用献血者(the responsibility fee donor),即"以血还血",病人需要输血后,应该自己或是委托他人偿还血液,否则就会收取高额费用。5)家庭信托献血者(the family credit donor),即家庭成员献血,以为将来需要用血做准备。6)被动自愿献血者(the captive voluntary donor),指献血者在权威之下,要求或是希望其献血,否则可能会招致名誉受损、前途受阻等。这些献血者只是在暴力机关、监狱等类似机构里常见,严格地说,这类献血者并不是"自由的"。7)边际利益自愿献血者(the fringe benefit voluntary donor),这些献血者不是为了物质报酬,而是为了诸如长休假、营养品、优惠卡等而献血。8)自愿社区献血者(the voluntary community donor),没有物质和非物质的立即回报,这类献血是真正地献给陌生人--不分种族、性别、阶层、宗教信仰--的礼物(Titmuss,1970:75-89)。蒂特马斯意识到,"献血"蕴含着利他的动机,严格地说,或许采用更中性的"供血"来形容更为恰切,但为了与通常的用法一致,作者这里仍用"献血"。当然,这类划分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类型"(ideal types)而已,现实中的献血者的动机比此要复杂。这种划分是一个供血的连续谱,是一个从卖血到献血的过程。第8 种类型的献血才是作者极为推崇的"生命赠予"。 从表1 可以看出,生命礼物和经典礼物在功能上是一样的,作为总体性的社会事实,它们启动了社会和制度的总体,充当连接社会的纽带。但自愿献血作为生命赠予,其最大的不同是赠予与接受双方的匿名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力和义务的缺失。一方面,献血者是自愿的,没有义务的强制性,不会招致社会性的惩罚,献血者也不希望有礼物的回报(因为没有人想将来自己也输血);另一方面,由于献血者与受血者的匿名关系(当然也有很少非匿名的,比如亲属献血),受血者无需对献血者回报,没有回报的义务。这与上述传统礼物的互惠理论具有显著的不同。这也与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社会交换理论的基本主张背道而驰,因为在社会交换论看来,社会交换是一种"理性人"的趋乐避苦、趋利避害的过程,行为者是功利主义的,是对个体自身利益的关注(特纳,2001:275),而自愿献血不但不可能得到受血者的回报,反而还会带来自己身体的疼痛,这自然不是趋乐避苦,也不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因而,对生命赠予的研究,无疑扩展了传统礼物的界限。长期以来,国内和国际学界一直将赠予行为视为一个交换行为或者一个互利行为,这种互惠的双方是个体或社区,而蒂特马斯提出的是个人对整体社会的赠予,且常常是匿名的,是不能引发直接回报的行为。这种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给予陌生人的礼物或许比那种熟人社会中的赠予交换更能拉近人们的距离,消解社会的冷漠,促进整个社会的团结。 这也是血液捐赠--作为赠予陌生人礼物的深远意义所在。 四、生命赠予与制度安排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回避以下这个问题:在物欲横流,财产、地位和权力丛生的社会里,而非分享苦难的环境里,人们是如何能够以及学会了给予,给予一个不分种族、宗教和肤色的陌生人?或者换句话说,人们为什么没有从社会中抽离出来,因直接的利益而行动?为什么赠予陌生人?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种礼物关系对于赠予者的意义在于,在帮助匿名的他者时自我得到了实现,使得帮助他人的生物性需要得以表达。利他主义的这种表现或许也是一种自爱,但这只是一种副产品,而非行动的主要旨趣。蒂特马斯(Titmuss,1970:12-13)强调道,我们无意回答上述宏大的、追根溯源的问题,而只是想检验在何种程度上,社会政策的特定工具鼓励或压抑、培养或破坏了个人利他主义以及为他人考虑的表达,或者说什么样的过程、制度和结构是在鼓励或是抵制这种礼物关系在社会的加强和扩展。 这就关涉到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定位上来,关涉到社会政策的目的是在创造整合还是制造分离的根本分野上来。无疑,蒂特马斯支持前者。首先,人们的道德需要和利他的动机构成了赠予的基础和条件。 正如亚当·斯密(1999:5)在《道德情操论》中所指出的,"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外,一无所得" 。 其次,"社会组织和构造它的社会制度的方式--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福利的制度--能够鼓励或压抑人们的利他主义动机;这些制度能够培养社会整合或是分离;它们能够使得'礼物的主题'(借用莫斯的术语)--对陌生人的慷慨--在社会群体以及代际之间传递"(Titmuss,1970:225),那么,社会政策的目标就应该帮助实现这种社会和道德的潜力,鼓励公民的参与。再次,从根本上说,给予或赠予是公民的一项自由和权利,政府的社会政策不能限制这种自由,而是应该扩展公民赠予的自由,赋予他们赠予的制度保障。人血买卖的市场化政策不仅剥夺了人们给予的自由和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那些因身体等方面原因无法献血人的权利和自由(意味着高血价的负担),加大了社会的不平等。 虽然市场化的制度赋予了人们买卖人血的自由,但这种没有限制的、置社会不公于不顾的自由,在蒂特马斯看来,是一种否定的自由。 蒂特马斯从宏观上勾勒出人血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系,但仅有鼓励公民参与的社会政策就可以保证自愿献血的顺利开展吗?后来学者从微观和中观方面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探讨。如对献血者的知识-态度-实践(KAP)的描述分析(Oswalt,1977;Zaller,2006;安晓东,2007),对献血者动机、角色和认知的研究(Lee,Piliavin & Call,1999)等,但这些基于行为主义或心理学的研究往往误导我们,似乎某一类人在献血,而其他类人却不献血,而现实却是"许多具备献血者典型特征的人不去献血,而那些不具备这些特点的人却在献血"(Roberts & Wolkoff,1988:170)。 赫利(K.J.Healy)可能是继蒂特马斯之后,对献血(以及器官捐赠)研究最卓越的社会学者之一。他认为,献血者的利他动机固然重要,但血液供给制度上的保证--招募的组织、采集以及公共性--不能因为个人利他主义的想象所遮蔽,如果没有采血组织和机构,何来献血呢?他的基本观点是,自愿献血的利他主义,是一种"嵌入的利他主义"(embedded altruism),是嵌入于自愿献血的组织和制度之中的。通过对欧洲不同采血体制的比较研究,他发现,是采血体制形塑了献血率以及献血者的特征,比如,在红十字会血站里,献血者更可能是教堂礼拜者和其他活动的志愿者,而其他体制下的献血者则没有表现出这种特征。赫利(Healy,2000,2001,2006)强调,在自愿献血的过程中,采血组织通过提供赠予的机会以及关于赠予的话语说明,产生和维持了利他主义,采血组织的文化上的工作(cultural work)和后勤上的努力(logistical effort)在自愿献血的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会出现一些组织比另一些组织要做得更好。 如果说蒂特马斯的贡献在于他雄辩地主张自愿无偿献血的社会政策,那么赫利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为我们研究献血以及相关的捐赠行为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广阔空间。 五、中国的血液供给历程:一个例证 在大体上评述完该本著作后,我们略微梳理一下中国的临床用血供给历程,将会发现蒂特马斯的观点在中国无一例外地得到了验证。 依照上述的蒂特马斯的献血者8 类型说,我们这里按有偿/无偿、自愿/非自愿的维度对中国的供(献)血者进行划分,大体上包括自愿有偿供血者、非自愿有偿供血者、非自愿无偿献血者和自愿无偿献血者四大类。与之相对应,按照中国官方文件和公众俗称,中国存在四种主要血液供给模式,分别为职业供血(卖血)、计划(义务)有偿供血、计划(义务)无偿献血和自愿无偿献血①。见图1。① 从各地统计年鉴上看,不同献血模式的名称并非一致,同一地区的年鉴,在不同时期其名称也不同。这里笔者是根据《北京卫生年鉴》(1990-2005)总结而来。事实上,这种划分也只能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s)。首先,"自愿"或"不自愿"很难界定,这里的"自愿"是相对于义务献血时期的计划指令而言的。至于"无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及红星月会联合会的自愿无偿献血的定义是"献血者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其他血液成分,且不接受有偿现金或其他形式的可视为现金替代物的报酬"(转引高东英、梁万年、高国静等,2007:274)。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血机构或本人所在组织赠送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则是合理的。我国199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但何为"适当"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所以《献血法》对无偿献血的规定既不明确,也不是彻底的无偿。现实中,很多献血者已经超越了这个"适当补贴"的规定,只接受献血时的小纪念品,实现了一般意义的无偿。 图 1 中国血液供给的四种模式 其中自愿有偿供血或是职业供血,主要是指人血买卖。在 1932年的一份报告中,协和医院记录了从1925 年起累计的 1265 名固定的有偿供血者,这可能是为医疗而有偿供血的制度化起点(王巧玲,2002:13)。在文革期间,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所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多数地区的输血工作仍处于无政府、混乱状态。不少地区至今还没有建立输血机构。现有的输血站中有相当一部分方向、任务不明,不组织血源,不供应医疗用血。有的已被拆散,设备卖光,房屋改成招待所。医院用血自找血源,这些血源多是社会上闲散无业人员,成份极其复杂,名曰献血,实际是卖血。"在20 世纪90 年代,中原农民大规模的卖血,以致感染乙肝、艾滋病等疾病,人血买卖所导致的健康与安全问题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在 1978 年11 月24 日,国务院批准了卫生部的《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义务献血制度(由于采取计划指标的方式,该制度又被称为"计划献血制度"),我国献血事业正式纳入正式制度的轨道。《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中指出,所谓义务献血是指,"工、农、商、学、机关干部和城镇居民,男20 至50 岁,女20 至45 岁,身体健康者,都有献血的义务。一次献血量以200 毫升为宜,最多不得超过400 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短于四个月。为了保障献血人员的健康和保证血液质量,对献血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体检和血液化验。根据我国人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对献血者除精神鼓励外,应发给适当的营养补助费和副食品票证。职工参加体检和献血的当天,应算公休,按出勤照发工资;农村公社社员应照记工分,由采血单位发给生产队误工补贴。" 义务献血(compulsory blood donation,请注意,compulsory 有"强制"的意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通过政府献血领导小组或献血委员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分配献血指标,下达献血任务,献血后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费的献血制度。义务献血对保障医疗临床用血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制度是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在输血工作中的反映,单位为了完成献血指标,以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形式予以刺激,有的单位完不成献血指标,出钱雇请职业献血者临时冒名顶替完成指标。这实为变相卖血,扭曲了义务献血的初衷。根据献血者是否获得了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有偿和变相有偿回报,义务献血又分为义务有偿供血和义务无偿献血。 1997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该法于1998 年10 月1 日起正式实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 周岁至55 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至此,我国的无偿献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地从义务献血转变为自愿无偿献血,部分城市已经实现了临床用血完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一些城市已经实现献血输血零感染的目标①。 从中国血液供给的历程来看,我们至少会得到以下几点启发: 第一,人血的买卖必然导致血液的污染和匮乏,中国的血液供给历程再一次验证了蒂特马斯的论断。 第二,血液捐赠必须采取自愿的原则,强制的赠予扭曲了赠予的本质属性,违背了伦理,也促使了它的短命。献血只有回归到自愿且无偿的轨道上,方能显示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第三,正如景军(2006:87)所总结的,中国公民是有悲悯之心的公民,是可以为他者(包括陌生人)做出生命赠予的公民。我国自愿无偿献血量的迅速提高的事实有力地证明,过去相关管理部门对血液买卖的容忍以及政府制定的单位计划献血政策在道德理念上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怀疑并低估了中国人悲悯情操,使用行政上的奖惩手段和对人血买卖的宽容方式处理中国血液供给紧张问题,这是以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 第四,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我没有分析自愿献血制度运作的整个过程,事实上,这也是蒂特马斯研究的不足,即仅有政策和制度还不能实现自愿献血的顺利开展,公民的利他动机转化为实际的献血行动,不仅需要制度的革新,也需要社会的动员和对人们文化模式的改造①。 ① 需要注意的是,我这里是按照时间来梳理中国血液供给的几种模式,但并不表示一定时段内就只有一种供(献)血模式,事实上,它们往往处于共存的状态,只是在一定时期以某种模式为主导而已。 六、小 结 在《礼物关系》中,蒂特马斯通过人血及其实践,向我们展示了自愿献血制度的合理性,而社会政策在鼓励人们利他行为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看来,这本著作在作为社会政策经典读本的同时,还引发了许多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想象力,如对传统礼物边界的扩展、对市场与社会关系的反思、对自愿献血中的利他精神的推崇等均从不同层面表现出个人、社会、市场和国家的互动,在献血研究中考虑到身体的文化观念,也为人类学进入血液捐赠(以及类似的器官捐赠)领域开辟一条道路。 蒂特马斯警示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注重商品交换的社会里,还有很多关系不能以金钱来衡量,而必须依靠公民的利他精神和互助品性来维持。正是利他主义和对于陌生人的赠予构成社会团结的纽带和社会整合的源泉,构成了社会服务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本质(蒂特马斯,1991:15)。而这正是处于市场转型中的中国和深处其中的我们需要关注的:在市场和国家之外,还有社会的力量,还有一种不以金钱、权力为基础,而以利他为核心、陌生人之间的"礼物关系"--它充当了开放社会的"粘合剂"。 ① 具体请参见笔者的博士论文(余成普,2009)。 参考文献:安晓东,2007,《日照市街头无偿献血者知识与行为调查》,《临床输血与检验》第3 期。《北京卫生年鉴》编辑委员会,1990-2005,《北京卫生年鉴》,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波兰尼,2007,《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蒂特马斯,1991,《社会政策十讲》,江绍康译,香港:商务印书馆。高东英、梁万年、高国静、史唯唯、徐明、葛静兰,2007,《开展团体无偿献血的必要性》,《临床输血与检验》第3 期。景军,2006,《铁默斯预言:人血买卖与艾滋病的孪生关系》,《开放时代》第6期。刘继同,2004,《"蒂特马斯典范"与费边社会主义福利理论综介》,《人文杂志》第1 期。马凌诺斯基,2002,《西太平洋的航海者》,梁永佳、李绍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莫斯,2002,《论馈赠》,卢汇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2 月29 日。斯密,1999,《道德情操论》,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斯塔尔,2001,《血:一种神奇液体的传奇史诗》,罗卫芳、郭树人译,海口:海南出版社。特纳,2001,《社会学理论的结构》,邱泽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王巧玲,2002,《中国血液安全问题的制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硕士学位论文。徐贲,2007,《给陌生人的礼物》,《南方周末》1 月4 日D30 版。阎云翔,2000,《礼物的流动》,刘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余成普,2009,《生命赠予:中国血液捐赠的个案研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学位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78,《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 11 月24 日。Cooper, M.H. & A.J.Culyer 1968, The Price of Blood: An Economic Study of theCharitable and Commercial Principle.London: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Healy,K.J.2000, "Embedded Altruism: Blood Collection Regim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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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简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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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一个新数码社会之自由的倡导者不被駡为盗版者、无政府主义者、共产党人呢?难道我们还未发现,许多抛出这些绰号的人只不过是当政的小偷?而他们关於知识产权的言论,只不过是试图在必然的社会变革中保留他们不正当的特权。不过,争取自由的运动本身已经被全球化的一切势力公认为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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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通常也叫数码媒体(digital media)——可以说是自印刷术发明以来,为人类文明带来的又一次巨大变革的技术。由於我们目前正身处於这场变革的漩涡之中,由於技术发明的意义总是会超越科技本身,为此,今天所有的人都不能不面对新媒体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互联网对当代政治、经济、文化、传媒以及社交和日常生活带来的迅速和广泛的冲击。可以预计,传统的纸媒、影像和其他信息的储存和传播方式,即使在近期内不被取而代之,也必定会在新媒体的整合之下改头换面,获得新的功能和新的意义。我们还可以预计,这样的变化将对文学写作和艺术想像带来什么样难以估量的冲击,具体到诗人、作家和学者,电脑和互联网的到来意味着写作本身在悄悄地发生改变,从写什么到怎样写,如何面对新的受众,以及传统作家式的创作与网络参与式的写作之间将会形成怎样的社会空间等等,都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理论和实践因素。本期“新媒体专辑”收入的五篇文章,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新媒体对当代文明提出的一系列机遇和挑战。这些文章无论其提出并探讨的问题,还是其理论和学术的观点、方法,不仅都很新颖,而且非常扎实,可以说,作者都是身处在各自研究领域的国际前沿的学者。其中有四篇,是为我们这个专辑特地翻译成中文的。中文世界的读者若想了解当前国外新媒体和相关理论的发展状况如何,相信这一组专辑文章会为大家打开一个思想的窗口。莫格勒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百五十多年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进行了有趣的戏仿,他的《网络共产党宣言》一文指出,新数码社会中的自由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法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我们必须重新检视自由信息的幽灵如何在跨国资本主义中间游荡,如何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创造出新的阶级。他认为,只有废除知识产权,废除资本对於思想的私人占有,才能做到知识的自由流通,重新让文化成为人类共享的公地。《御宅族文化经济》的作者拉马尔,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角度,对粉丝文化所创造的价值进行了深度的剖析。作者以日本的御宅族文化为例,对以往的文化研究中有关“生产”和“消费”等重要概念,进行了全面的批评和检讨。他指出,网络时代的资本主义不仅创造出了信息产业,而且还创造出一个新普罗大众的(precariat)阶级,这个新阶级的构成即是各国的信息工作者。拉马尔的研究对二战后兴起的文化研究及其近些年的发展作了细致的回顾,并进行了重要修正。不仅如此,他还为如何思考资本主义的价值理论、生产和劳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许多新的可能和空间,对大家认识和面对进入全球化的时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杨国斌的《中国互联网》一文,则重点探讨当代的网络文化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作者回顾了互联网进入中国前后的媒体生态,比如《今天》等民刊杂志早期的运作,这些民办杂志与目前互联网上普遍流行的自创、自编、自我表达的文学和其他写作,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不同的只是媒介的文化形态,因此,网络在此是个广义的概念。作者对中国互联网的考察,让读者对网民的情感和观念表达,网络的符号生产、网络事件的形成,网络管制等,能够获得多方位的了解。克鲁维尔的文章《国际关系中的新媒体逻辑》则从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对新媒体的功用和局限性进行了历史和理论的分析。人们普遍认为,网络将会弥补传统媒体在提供政治资讯方面的不足,以创造新的政治力量,甚至有助於建设民主的空间。克鲁维尔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尤其是中美关系的角度,重新检验这一逻辑。对比新媒体和印刷文字、广播、电影等传统媒体在建立敍述框架的能力上,以及资料库功能等方面各自具有的特点,他认为,虽然新媒体资料库提供的服务具有新的优势,很有价值,但它本质上并不趋向民主化。其主要原因是,使用者很难分辨出噪音与真正有用的资讯,而真正有用的资讯还是由权威的管理者或部门把握和提供的。这一批评精神在罗多维克对电影的虚拟生命(virtual life)的思考上,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在本专辑最后一篇文章《我们如何历史地思考虚拟性》中,罗多维克对大家普遍接受的模拟式(analog)和数码式(digital)之区别,提出深刻的怀疑。他说,对电影的了解,如果从广阔的媒体考古的视野入手,我们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复杂的各种媒体技术发展的整体历史中的一支,而媒体的力量和潜能自然受到器具、材料和想像力的限制。从历史意义上来看,这种限制的界限本身是开放的,因为每一种艺术媒体都在面向新的用途和语境,不断地改变着自身概念,为新的艺术媒体提供素材,而这正是新创造力的未来潜能。总之,本辑编者希望,这个新媒体研究专辑的诸篇文章,能够帮助对此有兴趣的读者拓展视野,受到 发,并愿意参加本刊在纸面上和网络上的讨论,同时也期待中文世界的新媒体研究能够提出自己的创见,为网络时代的思想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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