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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于2004年,在知识界引起强烈反响却遭到日本大众媒体刻意默杀的《国家与祭祀——国家神道的现在》一书,其写作动机亦首先来自子安宣邦对现实日本政治的严重关切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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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意欲何为?! 周 诚自去年10月17日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再论我国农地征收的合理补偿》一文之后,已过去三个半月。在此期间,本人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观点与时俱进,又获得崭新成果——与去年12月初提出了“全面产权观(论)”或“私公兼顾“论。此论与过去之论有重大区别。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改革》杂志事先不征求本人意见,突然在今年第1期发表了我去年8月12日发表在“价值中国”等网站上的一篇文章的摘要,更换篇名为《“涨价归农”还是“涨价归公”》,并发表了倾向性极为明显的按语,鼓动读者“讨论”。按语说:“一面是近四千万并且仍在不断增加的无地、无业、无社保的失地农民,一面是‘拿别人的地,发自己的财’的各级政府及相关利益集团。……本文的观点和主张与以往本刊曾发表过的专家观点有一定差异。……希望大家继续讨论。”这表明,少数人总是揪住老观点不放,这是缺乏辩证观念的表现,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我除了向该刊提出抗议等等之外,消除其不良影响的最有效途径便是公开发表我的最新观点。下面这篇文章,便是我的最新观点的简要表达。欢迎读者针对此文发表高见!。关于农地征收的“涨价归农(私)”论、“涨价归公”论与“私公兼顾”论的辨析中国人民大学 周 诚目前,在我国关于土地自然增值分配存在着两种观点——“涨价归农(私)”与“涨价归公”,针锋相对地处于两个极端;两者都具有片面性——既具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又都具有难以成立的一面。“涨价归农(私)”论是一种坚决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理论,这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但是它认定农民拥有取得全部土地自然增值收益权,即只看到失地农民应当享有农地开发权(注),而根本忽视整个社会,其中包括其他农民也应当享有此项权利,那么,因整个社会经济繁荣而产生的土地自然增值的分配,便与整个社会无缘了,在耕农民则更无缘问津,这就显然大失公平合理。如果完全按照“涨价归农(私)”的观点进行农地自然增值的分配,则失地农民便可在一夜之间暴富,必然不利于农民安心务农,改善农地质量,而且也会使附近的在耕农民产生同样情绪。实际上,考察土地自然增值的归属,应当与其产生的根源相联系,应当顾及社会各个相关方面的利益,从而,单纯的“涨价归农(私)”论便是不能成立的。“涨价归公”论阐明了土地自然增值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而且“涨价”也并非由“成本”所决定,这些都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然而,“涨价归公”论仅仅看到土地的自然增值来源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社会应当拥有整个农地开发权,而不顾失地农民拥有获得充分补偿的天然权利,即忽视农地所有者也应当分享农地开发权,使得失地农民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也是不可取的。如果不摈弃这种理论,而仅仅是增加失地农民的补偿,则意味着失地农民所得到的补偿中便包含着社会对于他们的额外照顾甚至是恩赐,而并非失地农民本来所应得,从而从产权理论上来看便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由此可见,单纯的“涨价归公”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几个突出的实例,使得我们不得不进一步一分为二地看待“涨价归农(私)”论和“涨价归公”论,关注“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论、“全面开发权”论 实例之一:依据“涨价归公”的理论(英国的穆勒与美国的乔治),英国工党政府曾经于1947年—1953年实行土地开发权国有化,即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开发捐(Development Charge)将土地增值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此种举措未能长期坚持,除了执政党更迭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此种政策造成了地产市场萎缩而不得不放弃,即恢复“涨价归私”制。英国的此举表明,她看到了“涨价归私”制之弊,而企图通过“涨价归公”来兴利除弊,但“涨价归公”制的极端性——完全否定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从而使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实践中碰壁而归于失败。实例之二: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过去长期对于失地农民实行低补偿政策的实践表明,“涨价归公”曾经是我国农地征收补偿中实际上遵循的不成文的政策原则。实行“涨价归公”制的出发点为维护公共利益,但实行“涨价归公”制也具有严重的副作用——据估算,大约有近半数的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存在明显的困难。有鉴于此,理论界一些人士极力呼吁实行“涨价归农(私)”制。实例之三:多年来,在美国的一些州,实行土地“开发权转移制”(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s)。其要点是:在一个社区内,按照规划进行开发的土地所有者,必须从按照规划加以保留的土地所有者哪里购买足够“份额”的土地开发权,方可进行土地开发。此外,在美国的一些州,还实行土地“开发权购买制”(Purchase of Development Rights, PDRs)。其做法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资,付给一些拟保护的农地(以及一些空旷土地、自然资源等)所有者足够费用,将其开发权收购归政府所有,以便弥补土地所有者所损失的机会利益。由于政府受资金的限制,实行PDRs的明显少于实行TDRs的。美国的这种创新,非常值得重视。实行“涨价归公”制,完全否定原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只是保障了社会利益;在实行“涨价归私”制的条件下,则仅能保障失地者的利益而不能兼顾在耕农民和社会的利益。换言之,土地开发权完全归公与完全归私,是两个极端,各自有其片面性,在实践中都会碰到严重问题,而其症结为“分配不公”。我国一些人士为纠正“涨价归公”之弊而主张“涨价归农(私)”,无非是重走1954年以后英国的老路而已,在理论和政策上都并无任何创新。从而,汲取以上两者的优点而摒弃其弱点,便意味着应当实行“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制。美国的TDRs和PDRs,特别是前者,为我们创建“私公兼顾”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启示。在实行“私公兼顾”制条件下,每一块土地所者所平等地拥有的开发权不能实现时,便应当由获得开发权的土地所有者或国家给予补偿;换言之,因规划而获得开发权者,不应单独获得开发利益。概括而言,实行此种办法,由开发者或政府对于按规划应保留的农地所有者予以开发权补偿,可纠正土地开发收益完全“归公”或“归私”之弊。从土地开发权的角度进行进一步探索,可进一步提出“全面开发权”论或“全面产权观”,即兼顾原土所有者、相关土地所有者、国家三者的土地开发权的理论。原土地所有者拥有开发权,是不言而喻的;相关土地所有者,主要是指相邻土地所有者、基本农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也天然地拥有土地开发权,不可漠然视之;而国家之所以也拥有土地开发权,则是由于,从根本上来说,土地开发性增值的最终来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认识,是承认土地与一般财产不同,它具有社会性,从而不得不顾及“涨价”归属的社会影响。在农地转非中贯彻“全面开发权”论意味着:优先充分补偿、安置失地农民,使其进入“小康”,无任何后顾之忧;剩余归公(归中央政府,避免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用于支持全国农村——其优先项目为对于在耕农民中的“相邻农民”、“基本农田农民”的开发权的适度补偿。归根结底,“私公兼顾”论、“全面开发权”论、“全面产权观”,是承认差别、调和矛盾、多方互利、和谐共富之论。 注:“开发权”是从英文 “ development rights”翻译过来的,其另译为“发展权”,笔者认为不妥。除了引文之外,笔者一律使用“开发权”。因为,英文“development”一词,主要具有中文的发展、开发、展开、发达等四个含义。按照惯例,中文的“发展”一词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等变化;而“开发”一词则是指对于资源的利用或进一步利用。显然,农地转变为非农用地,是指对于农地资源的进一步利用,从而应当使用“开发”一词方为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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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人文
2010/06/07
| 阅读: 1549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荣休教授夏志清先生《阿圆回去了--(我们仨)的悲剧》有一段叙述钱钟书、杨绛的女儿钱瑷及其夫婿的文字,读后不禁愕然,因为这里几乎每句话都有问题,与事实不相符合。这不过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事情,现在就已经有张冠李戴、面目全非之虞,那么再过几十年又将如何呢?思之不禁令人忧心有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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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原评价章太炎为“有思想的学问家”,一语中的。学者学术根基扎实,又能对社会有所担当,实在寥寥。当今,其实也可以发现许多学者当得起这个称号,比如乔姆斯基,再比如佩里·安德森。安德森以历史学家名世,为西方近代绝对主义政体研究头号权威。但是他更为人所熟悉的是知名的西方左翼杂志《新左翼评论》的主编,知名的左翼思想的捍卫者。中国已经翻译引进了很多安德森的著作,奠定其一流历史学家地位的《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从古代到封建主义的过渡》均已翻译成中文。在中文学术界,特别是世界史和社会史研究界有巨大的影响。作为思想领袖安德森的著作也被引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交锋地带》之后,社科文献出版社新近又出版了《思想的谱系》。对保守主义的批评虽然同为“系谱”,但是《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和《思想的谱系》是两类著作。前者是历史学问之作,后者则是思想论辩之作。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前者的意义要远远高于后者。《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对中国人认识西方近代转型、民族国家的兴起,有极大的开拓性意义。对于深陷现代化困境的中国而言,是能提供具体的知识解惑的。后者则是作者参与西方当代思想论辩的论集,因为时空不同,所针对的问题对于中国的读者而言是带有隔阂的。其论辩的对手,欧克肖特、芒特、阿什对于中国而言都是相对陌生的人物,更不要说布伦纳、博比奥这样的学者了。而作为思想史研究,本书又不那么专业。故而,这本《交锋地带》的姊妹篇会和《交锋地带》一样,大约能给专业思想史学者提供一些思想火花,但达不到《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的影响力。不过,缺陷并不能掩饰安德森思想论辩的意义。比之于《交锋地带》主要与专业的社会史学者论辩,在《思想的谱系》一书中,更能发现安德森的立场与观点。安德森从不讳言其左翼身份。《思想的谱系》所要捍卫的,是自启蒙运动以来左翼的进步观念:平等、民主、人权,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信念。他首先将论辩矛头指向“顽固右翼”:欧克肖特、施密特、施特劳斯和哈耶克。虽然这四位思想家并不一致,但是安德森清楚地梳理了他们的统一特征:反现代。无论是欧克肖特的英国式保守主义,还是施特劳斯的古典保守主义,以及哈耶克所谓的反理性构建,施密特的决断政治。安德森都毫不客气地斥其为“巫术”,通过各种形而上学的话语,欺瞒蒙蔽大众,用所谓的传统和德行否定自由平等和民主等最基本的现代理念。同样安德森也毫不客气地批判政治学家芒特和历史学家阿什这样的当代思想家,却是另有一番原因。作为英国保守党重要智囊的芒特,犹如18世纪的威灵顿公爵,一心想要保护一个“堪为完美”的政体,而对其问题视而不见。而研究苏东问题的阿什,则像威灵顿的对手拿破仑,一心想把西方的政治体制完全推广到全世界,缔造一个民主资本主义的世界。这两种趋向,对于左翼的安德森来讲,都是不可容忍的。我们可以发现他并没有把矛头指向以赛亚·伯林、雷蒙·阿隆等更有影响力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而专挑这些以保守主义面目出现或者以反思启蒙面目出现的右翼思想家,以及那些抱残守缺和胆大妄为的学者为论辩对手。这充分显示了安德森作为一个左翼的思想领袖,对于现代价值的坚守以及关怀。对同一阵营的批评与右翼论战是一回事,对自己同一阵营的批判又是另一回事。安德森毫不客气地将罗尔斯以及一直以马克思主义自居的哈贝马斯归到中间骑墙派,长期被认为偏左的,倡导调合冲突的思想家博比奥也被安德森划在骑墙派的范畴。安德森的态度始终如一,这些政治哲学家并没有尽全力捍卫启蒙运动以来的进步观念,在现实中有着调和妥协的倾向,特别是向他所批判的哈耶克、施特劳斯等人所勾画的方向妥协。对资本主义本身的不平等性,对市民社会和民主的排他性,对资本主义历史性认识不够,这些都是安德森所不满的。理论体系的欠缺不是安德森批判的最核心内容,他要探讨的是这几位政治哲学家为什么会走向支持帝国主义扩张——赞成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其理论体系的缺陷,自然会导致学者的选择,但在历史学家安德森看来,这里更重要的是当代政治哲学家更多的问题背景是二战,以至于他们无法论述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这种历史性的匮乏,大约只能让历史的进程来处理了。作为英国左翼和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重要人物,安德森和E·P·汤普森以及布伦纳、霍布斯鲍姆等人都有多年的友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批判的笔不会指向自己的朋友。安德森对于左翼阵营的批判更多的是恨铁不成钢。他对躲在书斋里的自我安慰和积极参与政党政治都没有好评。学术的进步和胜利不能代表现实政治观念的胜利以及社会进步。安德森含蓄地批评了好友汤普森沉迷书斋,但却在文章的结尾提到晚年的汤普森对欧克肖特的警惕。毫无疑问安德森是好辩的,但是他更在乎的不是个人论辩的胜负,而是价值理念的捍卫。安德森遗憾地指出拉美文学巨匠马尔克斯的自传未能清楚地写明哥伦比亚内战的过程,太过于讲个人的故事了;而霍布斯鲍姆的回忆录则避开反思二十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斯大林主义。安德森毫不客气地称略萨是政治动物,而马尔克斯并没有认真对待印第安文化。而对于霍布斯鲍姆积极参与英国工党政治,安德森则是另一种不满,因为不是霍布斯鲍姆改造了工党,而是工党改造了他,纵然工党重新执政,但是英国左翼社会主义理念已经丧失了。这便是佩里·安德森在《思想的谱系》中所大致勾画的现代思潮的画面,但是我却觉得更多的是这位杰出的历史学、左翼进步思潮的领袖个人肖像。对不平等、对霸权的不妥协,对于自由、民主、进步观念的捍卫。不管我们赞同他的批判与否,但是无可质疑的是当代的世界是需要这样的左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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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1/12/11
| 阅读: 1549
目录特稿 迎接全球动荡期的来临 语冰 封面选题:跨国公司资本主义 编者按 跨国公司: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精神" 鲁楠 跨国公司的"物种"演化史 贾晋京 跨国公司的政治逻辑 范春辉 公民社会:制约跨国公司的另一种可能 吴敖祺 在民间 像做NGO一样做剧场 本刊记者 陶子 观察·社会 中国家庭正在走向接力模式吗? 赵晓力 重归家庭 ----福利国家的困境与社会治理新出路 欧树军 儒家视野中的美好社会 范瑞平 笔谈:从边疆看中国 编者按 中国国家形态转型的边疆之维 刘晓原 文化秩序中的国家与族群 关凯 "中华民族"的宪法构建 郑戈 边疆问题与民族国家的困境 施展 观念 再问"什么的平等"?(下) ----齐物平等与"跨体系社会" 汪晖 批评·回应 论儒家民族主义:对批评的回应 贝淡宁 儒家与民族主义能否相容 [美]陈倩仪 经典重温 李泽厚与"改革的马克思主义" 干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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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大富阶层的"低税收、低约束、高激励",也极大强化了他们的脱嵌冲动,没有谁不想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铁律"。政治后果,正如亚当·斯密所断言必须警惕的,他们手中的经济购买力总是倾向于转化成政治支配力,伤害普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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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主要提供各类数据图表,网民指6周岁以上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中国居民,个体用户调查总体样本60,000个,其中,住宅固定电话用户、手机用户各30,000个,样本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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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天地人这三个中国传统概念在人类学中的使用和在西学影响下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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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史研究中,政治史研究一直是重点领域之一,它涉及范围广,包括制度、政策、边疆、民族、事件、人物、外交等诸多方面。近年来,在国家清史纂修工程的推动下,政治史研究的步伐明显加快,研究领域不断拓宽,出现了一批新成果。与此同时,在海内外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多学科研究交叉渗透、学术思想空前活跃、中青年学者迅速崛起的大环境下,传统政治史在研究对象、研究角度、研究方法乃至学术观点等方面,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化挑战为机遇,在认真反思的基础上,对研究状况作一总结与前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话题。 满族是清朝的统治民族,八旗不仅是清朝军队的核心部分,也是满族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机构。基于此种关系,八旗研究在清朝政治史中据有重要地位,是很自然的。就世界范围而言,专注于八旗史研究的学者虽然不多,却是相当国际化的群体,除中国大陆与台湾,国际间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日本和美国学者。在这篇短文中,笔者试就八旗研究的现状、未来发展以及如何回应美国新清史等问题,提出几点浅见。 一、研究现状 中国的八旗史研究起步较早。上世纪三十年代,孟森《八旗制度考实》一文,钩稽清官书中旁见侧出者,以穷究八旗制度之本源,多灼见明识,至今仍为奠基之作。五六十年代由民委系统、民族院校进行的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涵盖了旗人各主要聚居地的历史与现状,表明这一专题开始纳入民族史和地方史研究范畴。五十年代中,傅乐焕在《关于清代满族的几个问题》中,曾就八旗土地、八旗兵饷、八旗生计等问题作了开拓性研究。半个世纪以来,八旗史和与之密切相关的满族史、清史著述踵相问世,尤其王锺翰师的"四考"--《清史杂考》、《清史余考》、《清史续考》、《清史补考》,将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锺翰师作为国内研究满族史、八旗史的领军人物,其治学特点在中国学者中颇具代表性。一是长期从满族史角度研究清史,一是高度重视基本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一是注重实证性研究。实证性研究,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在八旗史、满族史研究中,同样贯彻始终。在实证性研究中,锺翰师尤重满文文献的利用,认为这是原创性研究的基础,并构成其研究的基本特色。他注重从民族关系的角度切入八旗史和满族史研究,对八旗内部满汉等民族成分的融合、汉人"满化"与满人"汉化"诸现象,都有精辟论述。 近三十年来,在新的学术环境下成长起的一代中国学者,继承前辈治学传统和特色,薪火相传,在八旗史研究中开拓进取,取得了显著成就。成就主要表现在: 第一,研究领域的扩大。在八旗形成、八旗制度、八旗组织、八旗社会、旗人群体(满洲、蒙古、汉军)、旗民关系( 很大程度就是满汉关系)、旗人妇女、旗人科举等专题,陆续有专著行世,张晋藩、郭成康《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定宜庄《清代八旗驻防制度研究》、《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姚念慈《满族八旗制国家初探》,杜家骥《清皇族与国政关系研究》、《清朝满蒙联姻研究》、《八旗与清朝政治论稿》,杨珍《清朝皇位继承研究》,赵志强《清代中央决策机制研究》,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达力扎布《明清蒙古史论稿》,赵令志《清前期八旗土地制度研究》,祁美琴《清代内务府》,邸永君《八旗满蒙翰林群体研究》,以及笔者《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清代北京旗人社会》,这些著作的水平虽有参差,但各有专攻,相得益彰,大体反映了中国学者研究八旗史的现状。 第二,研究方法多元。这批研究者基础扎实,多数具备较好的语言条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思想比较活跃。他们继承前辈实证性研究的传统,同时借鉴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妇女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一些人兼通少数民族文字,在利用满文、锡伯文、蒙古文文献研究八旗专题方面作出了成绩。 第三,新史料挖掘。国内学者在利用满汉档案研究八旗史过程中,重视新史料的开发,一是对房地契书、碑刻拓片、族谱家乘、舆图绘画、文学曲词、报刊杂志的利用,一是通过田野调查搜集丰富的口碑史料。在这两方面,国内学者拥有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走在国际研究的前沿。 在国际学术界,研究八旗史取得突出成就的首推日本。日本研究八旗史起步最早,学术积蕴深,实力强,成果显著。从二十世纪初白鸟库吉、内藤虎次郎(内藤湖南) 以迄于今,百年期间代代有传人,涌现出稻叶岩吉( 稻叶君山)、鸳渊一、户田茂喜、和田清、三田村泰助、旗田巍、中山八郎、圆田一龟、安部健夫、周藤吉之、阿南惟敬、神田信夫、松村润、河内良弘、石桥秀雄、细谷良夫、加藤直人、中见立夫、松浦茂、江夏由树、石桥重雄、柳泽明、楠木贤道等一大批著名学者。 日本的八旗史研究,长期以清初史为龙头,在相关的满族史、蒙古史、北方民族史、东北地方史、边疆史地研究方面,均有力作行世。日本学者的研究,主要有如下特点: 第一,重视满文档案的翻译利用。自1905 年内藤湖南在盛京( 沈阳) 清宫发现满文老档以来,日本学界始终把满文档案的整理翻译作为研究八旗史和清初史的基础。东洋文库作为日本东方学研究中心,长期聚集着清史和八旗史领域最优秀的一批学者。文库相继出版了系列的学术专著、论丛、丛刊、文献目录和索引,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八旗史有关。《满文老档》7 册、《旧满洲档-天聪九年》2 册、《内国史院档-天聪七年》1 册、《内国史院档-天聪八年》2 册、《镶红旗档-雍正朝》、《镶红旗档-乾隆朝》2 册,是日本学者半个多世纪以来整理翻译满文档案的代表性成果。 对满文《内国史院档》的翻译工作,目前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它如《东洋文库所藏满蒙文献目录》、《东洋文库藏镶红旗档---引言和目录》、《八旗通志列传索引》等工具书的编纂,对利用满蒙文档案研究八旗史,提供了很大便利。 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从事满文档案翻译者,除少数出身满语专业的历史学家( 著名者如佟永功、关嘉禄),主要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专家构成。与此不同,日本的满文文献翻译工作,则始终由史学研究者自己承担。为此,他们组织了独具特色的满文档案读书会。参加者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聚集一处,逐段逐句研读翻译满文档案,日积月累,循序渐进。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其好处: 一是使参与者的满文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既收到集思广益、疑义相释的实效,又加深了对满文文献的理解,为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通过研读和彼此切磋,实现了学术前辈对后辈的传、帮、带。日本几代学者,从耄耋高龄到二三十岁的新锐,之所以都能熟练掌握满文译写,与此种学习方式有直接关系。 日本学者研究八旗史、清初史、满族史,始终以满文档案为主,其它文字文献为辅,这是其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基本特色。远者姑且不提,近年出版的神田信夫《清朝史论考》、《满学五十年》,松村润《明清史论考》,以及研究集体的三部论文集《清代中国的诸问题》、《松村润先生古稀纪念清代史论丛》、《清朝史研究的新地平线》,都是运用满、蒙文档案探考八旗专题的典范。 第二,八旗史与民族史研究紧密结合。日本的八旗史研究,始终与满蒙史结合,近年来,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对八旗制度统摄下的各民族群体:东北"新满洲"人、"库雅拉"人、达斡尔人,以及布特哈八旗、察哈尔八旗、新疆回子(维吾尔人) 佐领、锡伯佐领等,都有专门研究。 第三,重视实地调查。实地考察包括田野调查和史料调查两个方面。田野调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中国学者参与下,对东北三省的清朝遗迹进行了新一轮的实地考察。这一历时多年的大规模学术考察成果,收入细谷良夫主编《中国东北部的清朝史迹》一书。进入本世纪以来,细谷良夫又与笔者合作,对清代八旗各驻防地的历史遗迹、旗人群体的历史与现状,进行长达十年之久的实地调查。目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若干报告已在日本发表,全部调查成果计划在中国结集出版。 史料调查,也是日本学者颇具特色的一项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细谷良夫主持下完成了大型课题《清朝国家形成时期诸史料的综合研究》,目的是从整体掌握中国大陆和台湾所藏清史档案状况,并把档案作为进一步开展清朝史研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又把调查满汉文献的范围扩大到美国、俄罗斯、蒙古等地。 第四,注重实证性研究。日本史学与中国史学都具有注重实证性研究传统,日本学者普遍学风严谨,心无旁骛。近些年来,他们虽然也受到美国新清史等西方史学的影响,但始终恪守自己的研究传统。诚如学界所公认的,其研究素以考证见长,虽少有耀眼的思想火花,也没有轰动一时的效果,却经得住时间的检验。 中、日学者的八旗史、满族史研究源远流长,在传统和方法上有差异也有重合,成就则各有千秋。与中日研究相比,宏观的理论思考显然是西方学者的特长。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伴随美国学术界对八旗史研究的升温,出版了罗友枝《清代皇廷社会史》,柯娇燕( Pamela Kyle Crossley)《孤军》、《透明之镜: 清朝皇族的观念》,路康乐(Edward J. M. Rhoads) 《满与汉: 晚清到民国时期的民族关系与政治权力,1861-1928》,欧立德(Mark C. Elliott) 《满洲之道:清朝的八旗制度与民族认同》等一批有影响的著作。他们的研究,从理论方法到具体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在中国清史界很快引起关注①。 罗友枝(Evelyn S. Rawski) 于1996 年发表《再观清朝: 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反驳何炳棣1965 年《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一文中对汉化的强调,由此又引发后者发表《有关汉化问题的再思考: 对罗斯基"再观清代"一文的回应》,与罗进行辩论。这两篇文章,已成为新清史出现的重要标志。 既然是"新清史",首先应澄清的一点,就是究竟"新"在何处。有些学者将"新清史"的主要特点概括为: 一是强调清朝统治与历代汉族王朝的区别,强调清朝统治中的满族因素,一是重视利用满、蒙等少数民族史料。笔者认为,这种概括似有不妥。如前所述,这两个特点,中日学者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已有长期实践,尤其在利用满文、蒙文文献考证史实方面,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无视学术史发展的基本脉络和成果,将上述两个特点作为一种"新"的发明而归功于新清史,这种说法是否合适,答案不言自明。 当然,澄清上述事实,并不是要否定新清史的倡导之功。在从满族角度研究清史、利用满文文献研究八旗史方面,中日学者固然起步甚早,成果显著,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成为国际学术界的共识。以往国内一些学者论到清史,往往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汉族立场即王朝正统的立场上,不妨把这种立场概括为"汉族中心论"。基于这种立场,清史中的满族,通常只占很小比重。不少学者,对满族在清朝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对满族制度(八旗制度、内务府等) 与文化在清朝史中的深刻影响,缺乏应有关注; 对满文等少数民族文献的重视,则长期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学者范围。然而,当新清史提出上述观点时,情况不同了,国内一些学者,颇有茅塞顿开之感,推其波而助其澜,以"汉族中心论"为代表的一些陈旧观念,则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清史在端正清史研究的发展方向方面,确实功不可没。 为什么新清史会产生如此大影响? 挟美国强势文化之余威固然是一个原因,同样重要的一点是,在新清史的话语系统中,强调满族与满文文献的重要性,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提法,而是从其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中导引出的一种方法论要求。这一逻辑关系或可概括为: 清朝是满族建立的王朝,其统治带有不同于汉族王朝的鲜明特点; 满族不仅是中原汉族的统治者,同时也是东北亚诸多民族的共主。从这个角度讲,重视满族与满文文献,乃是上述逻辑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话说回来,美国新清史究竟新在何处? 笔者以为,与中日研究相比,新清史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理论方法、研究角度和观点创新。 第一,理论方法。近二三十年来,西方史学无论从理论还是研究方法上都发生不断变化,新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旧观点则不断更新甚至淘汰。新清史的理论创新,集中表现在用族群理论解释满族历史和满族特有的八旗制度等方面。 第二,研究角度。新清史的关注点,主要有满族形成、满族认同、八旗制度、清朝特色、统治模式等。而广义上的新清史,其实并不局限于对满族与八旗的研究,还包括对清帝国的"尚武"与军事扩张、物质文化与精神世界、公私领域的构建与互动、社会性别研究等②。不过,把清朝的"满族性"作为其研究重点,应无疑义。新清史试图扭转以往对清朝的传统认识,更注重把满洲( 满族) 而非汉族作为研究中心(主体),更强调满族对清帝国所作的贡献。与此同时,更关注满族主宰下的多民族关系与多元文化的互动。这一角度,有助于矫正"汉族中心论"的认识偏差,从整体上评价满族在清朝的地位; 有助于摆脱清朝史等同于中原王朝史的成见,并使众多边地民族跻身于历史大视野焦距下的中心。 第三,研究观点。新清史提出一系列新观点,大多比较宏观。其宏观既表现为研究专题的从"大处着眼",还表现为一些学者将清史置于世界史和比较史的范畴内,与其它领域的学者共同讨论帝国、现代化、殖民、身份等问题。例如,濮德培(Peter C. Perdue) 在《中国向西进军: 1600-1800 年清朝对欧亚大陆中部的征服》(China Marches West: The Qing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Harvard UniversityPress,2005) 一书中,有关满洲的帝国与奥斯曼帝国的比较。 新清史提出的一系列观点,以其新颖大胆而风靡一时。关于满族形成,传统观点认为,天聪九年(1635) 清太宗皇太极改"诸申"为"满洲",是满族形成的标志。对这种观点,新清史提出要重新审视。有学者进一步提出,满族是在乾隆年间形成的,在这之前只是文化共同体,到乾隆年间始形成血缘共同体;还有学者认为,满族到清末民初才形成,正是在汉人反满思潮的强大压力和刺激下,满族形成了自己的民族认同。关于满族是否"汉化",以往学者,往往将满族"汉化"简单理解为汉族一方的主动灌输与满族一方的被动接受。新清史则指出: 与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相反,有清一代,满族尽管与汉族在某种程度上融合,但并没被汉化; 没被汉化的原因,是因为八旗制度的保障; 满洲精英集团依靠八旗组织,成功维持了本民族的一致性和民族认同意识,是清朝统治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新清史与八旗史、满族史研究关系密切,因此从它崭露头角时起,就引起中国学者的浓厚兴趣。一旦陈陈相因的"成见"或"定论"被新清史打上问号,也就意味着新研究的起步。从这个角度讲,新清史的异军突起,的确给清史研究的发展带来某种契机。 二、如何回应新清史 十几年来,新清史的影响逐渐扩大,但迄今为止,除了若干译著和介绍文章,中国学者尚很少提出严肃的学术性批评。如何对新清史作出回应,并通过对话实现与新清史的互动,共同推动清史研究的发展,已经提上中国清史研究界的日程。 笔者认为,回应新清史,首先要端正我们的态度。由于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学术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围绕新清史的一系列新观点,中国学者完全可能持有不同看法。不过,我们首先应致力的,不仅是求其"异",而且要求其"同",从新清史的研究( 无论是研究角度、理论方法,还是具体观点) 中汲取有益启示,以矫正思维和观点的偏差,毕竟我们久已习惯在一种比较封闭的学术环境下工作,而传统的惯性往往会消磨思维的敏锐。 回应新清史,应就基本概念予以澄清。概念是历史研究的支点,概念涵义不清,就无法阐明历史现象内在的逻辑关系。如探讨满族是否"汉化",首先应对"汉化"的涵义、"汉化"与汉文化"涵化"的差别作出说明③。否则,概念模糊,言人人殊,各执一端,讨论难以深入。再如考察八旗问题,不能不涉及"旗人"、"旗族"、"满人"、"满洲"、"满族"诸名称。清初已有"旗人"、"满洲"、"满人"之谓,清末出现"旗族"一称,辛亥革命后提倡"五族共和",始有"满族"的流行。"满人"、"汉人"、"蒙人"等称谓,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族类概念,而作为民族专属名称之一的"满族",则是自西方辗转传入的现代概念。这些概念,在涵义上有衔接又有差异,有重合又不能简单等同。目前流行把满族概念等同于清代的"旗人"、"满人"或"旗族",表述固然便利,但在许多场合,却可能造成"今人"对"古人"的一种理解错位。 回应新清史,应承认研究取向上的差异。关于满汉关系,新清史侧重从满汉对立的角度展开讨论,中国学者则习惯于从满汉融合的角度来思考。关于清朝特色,新清史强调满族的主体性,中国学者则兼顾"清承明制"与"满族特色"两个方面。关于八旗社会,新清史强调八旗制度的特殊性和封闭性,中国学者则关注八旗制度阻隔下旗民关系( 满汉关系)的实际发展。关于民族认同,新清史似乎只关注满族的自我认同,中国学者则更倾向于从满族的多元认同入手,揭示它与汉等民族的诸多共性,而非单纯对立。这些差异的形成,有着复杂的背景与原因,在此无须展开。重要的是,承认差异,明确差异,进而通过讨论,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在弥合差异的基础上求得比较接近历史真相的共识。 有些差异,通过讨论是可以弥合的,但是也有一些差异,即使通过讨论恐怕也难以陶融。中美学者,各有自己的国情,存在着文化背景、历史传统、学术环境、研究角度、理论方法的诸多差异。新清史无论怎么强劲,毕竟是在异文化的视野中观察中国,而运用西方理论和话语系统诠释中国历史,始终存在一个是否符合中国实情的问题。如有学者套用美国国内族群理论诠释满族形成,声称满族先是文化共同体,后来成为血缘共同体,与满族的历史实际显然枘凿不合。再如把自我认同,作为近代满族形成的基本尺度,是否合理,也值得思考。其实,与民族、族群相关的诸多概念,都是西方的舶来品,在中国的民族学界,围绕这些概念已争论了至少几十年,聚讼纷纭,迄今仍未有穷期。民族学、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概念,都离不开从国外学术界的批量引进,与之相比,中国史研究则是一门带有鲜明本土特色且根基深厚的学科。清史研究固然也需要引入西方理论方法概念观点,但毫无疑问,它们只有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才会有落地生根的可能。 回应新清史,不必回避它的某些偏差。新清史在"矫枉过正"的同时,有时难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如否定满族所建清朝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或以汉满民族冲突对立取代彼此融合的主流,或强调满族特色却无视汉族和汉文化的主导作用。这些观点或倾向,有失偏颇,不仅中国学者难以认同( 当然有少数例外),实际上在美国学者中,也有分歧和争议。 新清史的兴起,加快了清史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与此同时,也给中国的清史研究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的清史研究者,要在国际化大潮中继往开来,作出更大成绩,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应该重视: 一是要有全局意识。中国大陆、台湾与日、美、韩、法、俄等国学者,在研究清史方面各有自己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但多年以来,国内学界似乎过于偏重对新清史的关注,对他国学者的研究和贡献却往往疏于了解。信息来源畸重畸轻,明显失衡,不能不制约中国清史学界的国际视野,偏见的产生也在所难免。其实,日、俄等国对八旗史、满族史、满语文的研究均堪称源远流长,成果丰硕,包括其学者的治学方法、治学态度乃至严谨作风,颇值得国内学者学习和借鉴。清史研究的持续发展,实有待于中国学者全局意识的提升。 第二,要有主体意识。中国学者研究清朝史和八旗史,拥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只有立足本国的历史、传统与实际,坚持研究的主体性,才能把研究不断引向深入。至于那种将西方理论方法观点盲目照搬,人云亦云,不加分析,对本国研究却抱着虚无主义态度的倾向,显然不值得提倡。 第三,要重视少数民族文献。在八旗史、满族史、民族史、边疆史研究中,少数民族文献的整理利用尤为重要。近十几年来,特别是自国家清史编纂工程启动以来,国内在满、汉文档案、档案目录的整理翻译出版,满汉文辞书编纂等方面,都取得突出成绩,为清史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现在的问题,是已经刊布的满文档案数量庞大,能够利用它从事研究的学者却很少,后续人才严重匮乏。对照日、美诸国高度重视非汉文史料运用,并加紧对多语种人才培养的现状,中国清史界差距明显,且呈不断拉大的趋势。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成为扼制研究正常发展的一个瓶颈。 以上以清史中的八旗史研究为重点,就研究现状、国际交流、未来发展提出若干想法或建议,未必妥当。敬祈中外同行不吝赐教。①中国的介绍文章主要有,定宜庄: 《美国与台湾学者近年来对满族史与八旗制度史的研究简述》,《满族研究》2002 年第1 期; [美] 欧立德著,华立译:《清代满洲人的民族主体意识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清史研究》2002 年第4 期; [美] 盖博坚著,王湘云译: 《西方学者近期对"满洲"之释义》,《清史论集---庆贺王锺翰教授九十华诞》,紫禁城出版社2003 年版; 马钊: 《满学: 清朝统治的民族特色---1990 年以来以英语发表的清史著作综述之一》,载《清史译丛》第1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孙静: 《满族民族认同的历史追寻---柯娇燕满族研究评价》,载《清史译丛》第3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 李典蓉: 《清代满洲认同的几个问题》,载《清史译丛》第6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年版; [美] 盖博坚著,孙静译《谁是满洲人: 综合书评》; 张瑞威: 《谁是满洲人---西方近年来满洲史研究述评》,载《清史译丛》第7 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 刘文鹏: 《清朝的满族特色-对近期清代政治史研究动态的思考》, 《清史研究》2009 年4 期。②参见[美]卫周安: 《新清史》,《清史研究》2008年第1 期。③参见王成勉: 《没有交集的对话》---论近年来学界对"满族汉化"之争议,汪荣祖、林冠群主编:《胡人汉化与汉人胡化》,台湾中正大学台湾人文研究中心,2006 年版。[作者简介] 刘小萌(1952-),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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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一份重要的历史和宪法性文件却在漫长的一个多世纪里从未得到真正的重视,反而是英国人丁乐梅和日本人有贺长雄首先意识到了其真正的意义,实在值得我们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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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横跨亚欧大陆的国家,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独特的俄罗斯文化。东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使得俄罗斯文化具有“双重性”,进而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俄罗斯民族的性格分裂和对立,使其民族个性具备了矛盾性的特点。笔者认为,正是这种民族个性,决定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兴废,对俄罗斯的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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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的散文谈他童年北京的气息,现在的北京还是以气味著称,只是内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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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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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登斯复兴社会民主主义的努力探索,应该从积极的方面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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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专递
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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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关于中国模式
封面选题:儒家还有未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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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加藤嘉一
我初到中国的时候,刘志军刚刚当上中国铁道部长。八年来,我无数次乘坐中国火车到各地旅行,既坐过又脏又乱的普通列车,也坐过现代化的“和谐号”,将来肯定还会坐世界领先的京沪高铁。不过,中国高铁之父刘志军却没有机会以铁道部长的身份看到京沪高铁的开通了。
根据报道,他因在铁路建设中的“严重违纪行为”而落马下台,有永远出不来的可能。一直对中国高铁寄予高度关注,也确实没少加以表扬的世界媒体,在这个爆炸性的消息面前多少有些震惊。不过,作为新干线旁边长大的日本人,我倒觉得此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它只是把日本的某段历史重演了一下而已。正如《国际歌》的第四段歌词,“矿井和铁路的帝王,在神坛上奇丑无比”,中国和日本都一样。
1955年,曾参加策划“九一八事变”的十河信二被任命为日本国有铁道总裁,相当于铁道部长。当时日本的铁路和火车全是战前留下来的旧货,其水平连印度的都远远不如。国际上,铁路界因为受到汽车和飞机的竞争而越来越边缘化,成为典型的夕阳产业。但是71岁的十河信二从一上台就决定建造一条新的高速铁路,把东京和大阪之间的路程从8小时减少到3小时。这条铁路将采用电力作为动力,两条铁轨之间的距离也与之前的标准完全不同,因此被称为“新干线”。此前日本不但没有建设过这样的铁路,连试验都没搞过。再加上根本没有人投资,从总工程师以下的日本国铁所有职员都不相信新干线的可行性。
但十河还是决定一意孤行,他上台的第一件事就是赶跑了铁路总工程师,任命自己的亲信岛秀雄接任。面对国会议员的质疑,十河一面辩护说“只是在进行原有铁路的改造工作”,一面利用媒体大作广告,最终争取到了新干线项目。后面的事情更为惊人,根据岛秀雄的设计方案,会计师计算出新干线需要3800亿当时的日元才能建成,远远超过日本的承受力,国会不可能通过预算。
十河则命令会计师做一份假账交上去,欺骗国会说只需要1900亿,而且有办法借到世界银行的贷款。世界银行本来明确禁止投资新干线这种试验性项目,但十河把国铁在其他项目上的开支挪用过来秘密用于新干线项目,让世行相信新干线的修建异常顺利,于是贷款顺利到手。新线于1959年开工建设,建到一半时资金就用完了。正好此时十河信二的任期已满,他对首相池田勇人说:好了,世界银行的钱都借了,你看着办吧。
十河的行为有严重违法嫌疑,池田当然知道。不过由于借了世行的巨款,日本的面子问题让他别无选择,于是只好从国库中拿出巨额资金用于新干线。在进行了 3800亿日元的投资后,世界上第一条高速铁路——从东京到大阪的“东海线”于1964年10月1日通车。已经79岁的十河没有出席通车仪式,因为他已于此前被赶下了台。他的新干线和特有的“光”号列车却从此成了与富士山并提的国家象征,70年代从日本寄往欧洲的圣诞贺卡上,有一半都印着新干线的照片。
1978年,邓小平坐上了“光”号列车,他评论说:“速度很快,就像推着我们跑一样,我们需要跑。”但他并没有在中国引进这种技术,因为日本铁路正在亏本运营。1987年日本国铁民营化改革时,国铁负债已经高达2270亿美元,负责铁路建设的国企“日本铁道建设公团”也欠了410亿美元,两个公司的总负债超过全国GDP的7%。不过,政府未必为此感到后悔,因为便捷的交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日本正在推动建设一条采用更先进的磁悬浮技术的“新新干线”,它将把东京到大阪的时间缩短到仅一个小时多一点。当然,5年建成新干线的奇迹是不会再有了,新新干线最早也要到2027年才能建成。
刘志军堪称中国的十河信二。2003年我第一次坐中国火车的时候,感到火车又脏又乱,十分落后,而且真正要坐车的时候总是买不到票,与新干线有几十年的差距。2006年青藏铁路通车,媒体上不断展开宣传,我才开始注意到铁路的变化。2007年发生了中日关系中的大事,日本川崎重工的E2高速列车克服中国 “愤青”施加的强大压力,落户中国铁道,成为“和谐号”动车组CRH2型。按照媒体的宣传,“和谐号”都是由中国自行生产的,日方合作伙伴也没有表示反对。但我登上CRH2列车一看,发现洗脸盆上贴着塑胶纸,纸上写着“水”和“洗手液”。偷偷揭开,洗脸盆上原来的日文说明漏了出来,让我感到十分亲切。洗脸盆毕竟是一个简单的部件,从这个细节可以猜测,这列火车的国产化率不会很高。这个情况显然不是我一个人发现的,左派也把刘志军当做“汉奸”“买办”,把 CRH叫做“耻辱号”,指责刘不买中国研制的“中华之星”等高速列车而买日本货。现在刘倒台了,“乌有之乡”的左派们非常高兴。
川崎和西门子的股东们也有理由感到高兴。2004年中国引进第一批时速250公里的动车组之前,刘志军把全国铁路装备制造商召集到北京——铁道部保持了计划经济体制,这些人全是他的下属——并告诉他们,这次的谈判由我领导,你们谁敢跟外国人接触就不要干了。在谈判中,刘志军成功使供应商相信,自己手里将掌握全世界一半的铁路建设资金,能决定每一个的前途。
为了取得更多的订单,日本人、法国人、德国人和加拿大人在夏天的北京互相批斗,把几十年来互相搜集的情报提供给了铁道部,价格越降越低。最后,西门子公司的代表成了唯一不能与中方达成共识的人,而最终结果是——日法加三国各得一部分订单,德国人一点没有,于是西门子的代表回国后就遭到了解雇。三年后铁道部招标购买时速350公里的真正高速列车,西门子报出的价格竟比三年前的250公里列车还便宜,还承诺以8000万欧元的价格出售全车制造技术,这样刘志军就可以向媒体宣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了。刘志军还按西门子出的价格买了川崎的车,也买了全套制造技术。
2010年7月,铁道部下属的工厂推出了中国第三代动车组CRH380,世界上最快的有轮子的火车。这种车又分ABCD四种型号,其中A型来自川崎,B型和C型出自西门子的技术。与前面两代,这种车理论上是中国自行研制出来的,川崎和西门子除了出售中国还不能自制的一些零件之外,不能获取任何收入。高铁的技术转让世界上有很多先例,但出现这样的结果却是从来没有过的。FT中文网已经发表了7篇分析和12篇专栏文章来讨论这一现象。
出人意料的是,川崎和西门子不但放弃了在中国起诉铁道部的努力,甚至当中国向国外销售CRH380的时候他们也不准备这样做。这不仅是因为双方已经签署过了技术转让协议,还因为中国对许多关键的技术进行了改造,比如说日本列车的车头是用许多块钢板拼起来的,中国则依靠上海郊区的一台世界最大的水压机直接压出来;中国还利用秦岭的风洞测试了车头受到的空气阻力,并对其形状进行了修改。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修改后的设计允许山寨的列车比原型车运行的更快,因此即使告到美国、英国的法庭去,法庭也未必判中国侵权。
光是列车速度提高这一点还不足以使中国高铁受到太多关注,高铁的精髓还在路本身。其实中国早就决定在北京和上海之间修建高铁,只是在是否采用磁悬浮技术的问题上争论了二十年而已。刘志军绕开了问题,他既不建“高铁”也不提京沪线,而是利用每年春运人们抱怨买票难的时机,在其他地方开工修建所谓“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第二双线”,建造完了之后再宣布其为高铁。北京到广州的“客专”几乎建在一座从北京延伸到广州的没有弯曲的大桥上,CRH列车可以用380公里的速度跑完全程而无需减速,石家庄和太原之间的客专更是用一个隧道穿过了整座太行山。
相比之下,日本的“东海线”有许多转弯,列车必须减速才能通过,它的真实速度只有刘氏“客专”的一半多一点。刘的手法取得了奇迹般的成功,为数众多的反高铁派很少注意到客专和城际铁路的开工,只有在“高铁”二字出来的时候才会表达自己的观点,那时高铁已经接近通车,说什么都晚了。
“客专”本身才是中国优于日本和欧洲的地方,但它的代价是非常高昂的。刘氏客专在最便宜的地方也要7000万元才能造1公里,到了山区和地价高的地方,造价达到每公里1.3亿元以上。为了建设规划的1.8万公里客专,刘至少要两三万亿元的投资,而2004年的铁路投资仅有可怜的516亿。刘可能不太擅长作假帐,所以他把手头的所有项目集中起来,用老办法威胁银行——要么多借给我点,要么我就从别处借。2007年,刘在银行的支持下把投资增加到 2000亿元,但好戏还没开始。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中国政府提出了4万亿救市计划,刘的高铁蓝图获得中央认可,得到了1.5万亿额外支持。于是从 2009年开始,铁路投资超过了7000亿元,超过了军费,超过了刘上台前十五年的总和,刘终于实现了自己“控制世界上一半铁路投资”的预言。此时刘志军的谈判艺术又有了进步,他把钢铁公司和水泥公司的代表叫来投标,失败者不仅一份钱拿不到,还将无法再用火车运输自己的产品。
刘在8年里一共修建了1.8万公里铁路,相当于原有线路的四分之一,其中客专有7000公里。现在正在建设的铁路长度为3万公里,其中客专1.3万公里,大部分将在2011年通车。以后,从北京出发,8小时就能到除了海口、拉萨和乌鲁木齐之外的任何一个省会。由于已经开工,这些铁路没办法停下来,今年的铁路投资仍将达到历史最高的8500亿元。刘志军唯一没能开工建设的高铁是从兰州到乌鲁木齐的“兰新第二双线”。但就在昨天,哈萨克斯塔总统在北京签署了协议,由中方负责修建阿拉木图到阿斯塔纳的高铁。据说这条铁路将采用中国的标准,可以连新疆却不能连俄罗斯,这对中国的地缘政治意义很大,可能促使中方再花钱把兰新第二双线也修起来。未来,越南、蒙古和巴基斯坦也都有可能通过改造自己的铁路来加强与中国的联系,中国肯定会一一满足他们的要求。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铁道部还将得到更多的投资。
可惜的是,铁道部并没有像石油企业一样,把巨额投资用在改善员工的收入上。我做了这么多年火车,没见一个列车员说过领导的好话,大家都对低水平的工资非常不满。一位列车长对我说,他原来是首钢的职工,首钢搬走时为了离家近而调到了北京铁路局,现在的工资只有原来同事的四分之一。他认为,刘“跨越”——刘志军因为经常说铁路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得的外号——眼里只有铁路,从不考虑职工的感受。在刘的领导下,铁路职工的生活水平降到了1923年二七大罢工以来的最低点,经常连续一两个月在列车上度过,连饭都吃不好。更糟糕的是,刘志军在人事上也是雄心壮志,说撤铁路分局就撤铁路分局,谁要是对领导不满意,就会马上失去体制内的铁饭碗。
“刘跨越”的政治生命结束了,铁路的难题却刚刚开始。铁道部和铁路网如何处理?在日本,新干线修建完成之后一直亏损,直到日本经济起飞后的八十年代才开始盈利,于是政府就在1987年对国有铁道实施了民营化改革。按经济规律说,中国铁路迟早也应该民营化。但刘志军造成的局面比十河信二要复杂得多,因为他的高铁网太超前,对经济规律缺乏尊重,难以实现盈利。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如果中国的铁道部改制的话,改造出来的新铁道公司可以破产吗?如果它被禁止破产,那它就还是铁道部;如果可以破产,这个负债率为 70%的公司离破产就没多远了;如果把“坏的”资产拿走,只让“好的”资产上市,那中央政府通过银行借给铁道部的2万亿元资金就收不回来了。此外,铁道部还凭借着自己的“永远不会破产”的形象获得了大量商业银行投资,如果这个条件消失,投资的资金链也将断裂,政府可能需要花更多的钱来救市。在中国,欠人家两万元会带来很大的压力,欠两个亿就要轻松得多,欠两万亿根本就等于绑架了债主。接替刘志军的新部长,其实一点压力都不用有。
撤销铁道部还将面临政治上的挑战。日本国铁民营化运动的裁员人数是44万人,而且国铁本来就是企业,中国的铁道部则是政企合一的“铁道省”,拥有自己的警察、法庭和检察院,其职员们普遍认为自己不但不应该被裁员,反而应该为八年来的辛苦获得补偿。民营化,这一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将带来社会的动荡,甚至可能发生那位列车长所想象的“全路大罢工”,或局部的混乱。中国准备好了走过这个痛苦的过程吗?
或许,解除铁道部对中国的“绑架”,要比铁道部“绑架”中国困难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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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人民”和“人口”两个不同的概念中*——最低生活保障的实地调查研究
一、引言
2006年8月,我第一次去哈东,那里曾经是中国东北部城市哈尔滨的一个工人村。社区(Community){1}主任红梅{2}给我看了一份厚厚的关于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文件的卷宗。其中一份是享受政府低保福利家庭的名单。名单上附有一些照片,全都是严重残障人士。红梅称这些人为“典型的低保户”。照片中那些手捧政府供应的大米或穿着政府发放的夹克的“典型低保户”,或是聋哑人,或是先天残障人士。我问红梅:“这些低保户里,应该有不少下岗工人吧?”我满以为会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因为我看到哈东的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是从附近一家工厂下岗的工人。然而,红梅的回答却出乎我的意料。她说:“没有。我们社区几乎没有还能工作的低保户。”
之后,我从统计数据{3}中得知,自1997年低保政策在哈尔滨实施以来,哈东的低保人数曾在2001年急剧增加,而到了2003年之后则出现大幅的减少(见图1和图2)。{4}
现在,哈东80%的低保户都是因残障或疾病无法工作的人。而大多数被拒的申请人都是还未到退休年龄的下岗工人。居民们常常抱怨说:“如果你不是残疾或得了癌症,去申请低保肯定没戏。”
这种情况令人匪夷所思,因为政府官员早就将城市下岗工人视作低保的主要对象。而且,考虑到政府长期以来强调对扶贫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因此,将下岗工人排除在低保体系之外也不合乎情理。政府强调监管部门应对领取低保福利的家庭进行追踪调查,因为他们的收入状况会不断变化。假如低保是一个“动态”体系,受助对象因其收入情况的变化而变化,那么就很难解释为何下岗工人这一特定人群中的绝大多数会被拒于低保门外。2003年申请低保被拒的城市下岗工人在其后的几年里,很少有重新申请成功的。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因此放弃了重新申请低保的机会,用他们中一位的话来说,“除非(他们)得了癌症,否则当官的根本不会管(他们)”。我遇见的许多政府官员和学者将哈东低保人口减少——尤其是下岗工人接受低保福利的人数下降——视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通过这样的发展,国家的政策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即逐步制定更为统一协调的全国性低保分配标准和分配程序。然而,如果当地居民关于低保的所言(若非残障人士或癌症病患者则无法申请到低保)属实,那么靠强调“规范化”来解决低保问题是值得商榷的。
本文根据我在2006年至2008年间所做的实地调查研究,主要探讨了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作为党和政府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主要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低保制度是如何实际运作的。我主要在哈东进行调查研究。哈东地处中国东北部城市哈尔滨的边缘地带,是原凤凰工厂几个破败的家属区中的一个。{5}凤凰工厂在经历了长达10年的业绩下滑后,于2005年12月正式宣布破产。从此,哈东不再是一个“工人村”,而变成了一个“贫民窟”。在这里生活的两万多依靠微薄退休金、临时工作或政府救济勉强度日的人中,大多数是退休人员、下岗工人和他们的家人。本文旨在通过对哈东城市贫困救助管理的观察,探究造成上述困境的原因:为何低保制度的主要扶助对象——城市下岗工人—— 一步步地被排除在哈东的低保项目之外?{6}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近一步讨论当地贫困居民反对政府试图将贫困问题弱化为技术问题来处理的做法,如何适得其反地恶化了他们的处境。
我们可以通过先前大量的关于低保和其他扶贫政策的研究,了解到一些中国在制定和实施这些政策过程中所出现的纰漏、弊端和矛盾。{7}这些研究所揭示的问题包括:政策目标的界定含糊不清、救助活动的戏剧化和碎片化、中央统一政策和地方实施过程中所作调整之间的差距,等等。先前的研究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官方文件或正式采访,而本文的调查则重在了解基层干部与当地居民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揭示低保发放的实际运作状况,本文的研究也触及到了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管理背后所存在的一些矛盾。就本文涉及的范围而言,矛盾的实质在于究竟该把城市贫困群体作为“人民”来对待,还是作为“统计人口”来对待。{8}提倡应该从“人民”的角度考虑解决贫困人口问题的观点基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它既表明工人享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观念,同时也突出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紧密关系(常常为家长式的),显示国家在解决曾经是社会主义代表的工人所遭遇的贫困问题上所起的主导作用。与之相反,主张采用“人口”视角的论点则通过种种计算手段把这些工人“转换”成脱离了历史条件的各种“数据”。这样的做法既强调了贫困的普遍性,又由于将下岗工人与其他贫困人口相提并论,而抹杀了城市工人的历史性和他们的政治立场。
低保实际上来回摇摆于两种不同的理论中,用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关于“治理术”(governmentality)的术语来说,即徘徊在含有政治理念的“人民”和只具有数学意义的“人口”概念之间。{9}但“人民”的理念并没有完全被“人口”的理念所取代,而是与之糅合在了一起。在下文我将通过分析低保政策的起源、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分歧以及地方居民的反对等问题来说明这一点。对于低保新方案,贫困居民表示反对,声言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他们是“人民”,即国家的主人,并表示政府的做法可能会引发动乱,就像计划经济时代发生的那样。然而,他们的反对却最终加剧了自身处境的艰难。借鉴治理方面探讨主体形成内在分歧的研究{10},本文得以进一步研究在当代中国,在治理者和被治理者错综复杂关系的影响下,治理是如何得到实施的。本文认为,这种治理既不是仅仅通过把被管理者塑造成便于管理的群体,也不是仅仅透过他们对管理机制、手段的反对来实现的。只有了解实际的运作情况和管理过程,才可能了解中国的行政管理最终是如何“作用”的。{11}
本文探讨哈东低保运作实况的同时,也常常会涉及中国的整体情况。文章的第一部分简要地分析了作为中国解决城市贫困问题而制定的新政策——低保,为何最初针对的是城市下岗工人,而非泛义上的贫民。第二部分分析了在低保政策中把下岗工人从工人阶级划归到贫困群体的原因。接下来的一部分详细讨论了困扰低保申请人和低保户的问题所在,并对下岗工人和制定实施低保的机构这两方面对社会问题看法上的差异作了深入的分析。最后一部分分析了不满低保实施方式的当地居民如何通过打出“人民”的口号来对此进行反对,以及这一做法如何导致了他们中的很多人被拒于哈东低保门外这样始料未及的后果。
二、贫困问题何时引起注意?
低保制度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那时,国家实行了许多强硬的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大量出售国有企业和国企裁员而造成大批工人下岗,并随之而来日益严重的城市居民间的贫富分化。这种情况在1997年十五大召开之后变得更为严重。低保制度早在1993年由上海率先实施,但直到90年代末才成为全国范围的城市扶贫重点计划。1997年2月(时间应为1997年9月——译注),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后于1999年9月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数从1996年的85万猛增至1999年的266万。到2008年,这一数字已达2330万。{12}
值得注意的是,低保人数的猛增并不一定表示一般性的城市贫困人口突然激增,而是贫困人口当中的特定部分,即城市下岗工人人数剧增。事实上,主流历史研究显示,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中国城市之中始终存在着大量的弱势群体。在计划经济时代,很多季节工、临时工和合同工都不能像国企正式职工那样充分享受劳动保护待遇。{13}他们大多是农村户口,在城市无稳定生活,并且没有保障。此外,城市里还有很多无依无靠的孤寡残障人士。他们中一些靠政府发放有限的救济金生活,是所谓的城市“三无”人群。{14}更为严重的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少有1亿民工涌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他们中一些人的生活条件还远远不如城市的贫困居民。虽然多种类别的城镇贫困问题长期存在,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国企大量裁员的问题,低保计划才得以全面成型。
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通知》把低保对象确定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非农村户口城(镇)居民”,并进一步规定了3个方面的获保条件: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15}以上人群中的第一类是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其他两类是政府救济方案中的新增人群。这反映了国家对于城市下岗工人以及其他在市场转型时期“掉队”人群的高度重视。
这一点充分体现在本世纪头几年政府低保预算的大幅增加方面。当时,因大量裁员而不断引发的劳资纠纷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之一。{16}政府低保预算总额从2000年的22亿人民币{17}猛增至2001年的42亿人民币,2002年又大幅度提高到109亿人民币{18}。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位贫困问题研究员是这样分析背后的原因的:
政治因素毋庸置疑对2001年和2002年增加低保预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时,政府高级官员感到社会的压力——人们期待失业和下岗问题可以,并且应该在几个月内得到解决。他们对保持城市社会稳定高度重视。{19}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贫困人口,城市下岗工人不仅曾经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代表,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受益者。自1949年建立社会主义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宣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和农民都处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代表“人民”的位置。然而事实上,由于政府过分重视城市重工业,因此只有工人享受到了社会经济利益。从事中国劳工研究的学者指出,城市下岗工人正是通过引述党和政府当年颂扬工人阶级的语言反对地方政府和他们所在单位的做法。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当年计划经济的东北老工业区,工人们搬出了有关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20}这一概念的论述及实践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对处于贫困中的城市下岗工人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以便加强社会主义政权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然而,低保政策的历史起源与它在设计上忽略历史造成了明显的不协调。低保的设计基于一种新的理念,那就是从一般的“人口”意义上来定义从前的这些工人,而不是按我的一些访谈对象所指出的,要考虑他们作为社会主义的工人所做出的贡献。
三、从“工人阶级”到“城市贫困居民”
低保制度的构想有赖于一种新的理念,下岗工人据此被重新定义为米歇尔·福柯所称的“人口”。{21}在福柯看来,“人口”是“生命权力”(bio-power)的一种形式,意即“一整套将具有基本生物特性的人类变为政治策略实施对象的机制”。用他的话来说,“人口”指的不是个人,而是类总体。这种有机体“充满了生命机理,并在生物进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22}因此,要将人民作为“人口”来管理,就意味着不能采用管理许许多多个体的方式,而要通过对大量尚未经区分的人群进行分类和量化处理的方式来管理。
在计划经济时代,把贫困人口作为特殊群体进行区别对待既不必要,也不妥当。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普遍经济困难的背景下,“贫困人口”对大家而言几乎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大多数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的老哈东人都把“贫民”和“老百姓”这两个词作为可以互换的同义词。社会救助的对象都有特定的名称,比如,按照中央政府的说法叫“救济户”,按照工作单位的说法叫“困难户”或者“特困户”。然而,居民们很少注意到这些名称,这不仅是因为受助人数和受助金额极为有限,也是因为受助者和其他工人之间的生活水平鲜有差别。
市场经济时代的城市扶贫政策促生了一个新的管理体制,按照这一体制,贫困成为一种社会“问题”,而“城市贫困人口”不仅成为政策实施,而且也成为学术研究的对象。也就是说,贫困已成为一个“新问题化的对象”{23},意即贫困问题以具有可知性和可管理性的新形式呈现,便于政府进行程序管理。在这样的体系下,城市下岗工人成为落实低保政策的首要对象。这与从前的做法是一脉相承的:对于应受到爱护的“人民”给予特殊照顾。然而,按照这一套新的体系,作为“人民”的一员,其含义已不再相同。成为一名低保户就意味着成为了贫困人口的一部分——它不再代表政治身份,而代表了维护社会稳定需要管理的某一类别的人。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救助不同,在改革之后的中国,低保是以“贫困人口”这样的概念来对待下岗工人的贫困问题的。而这种新的“贫困”概念包括以下4个层面。
第一,低保对贫困的定义从一种对历史的诠释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界定,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将其涉及到的群体仅仅看作一系列的变量。其中,收入是决定低保分配的最重要的变量,即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见《条例》第2条)。依据这一政策,先前未曾就职于任何单位的人与曾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过“无私奉献”的下岗工人之间没有任何差别。决定一个人是否享受低保和享受多少完全取决于家庭总收入、病残程度、子女人数和现有住房面积。{24}因此,低保体制实际上引入了贫困可以量化这一概念。
第二,低保制度不仅使下岗工人的贫困问题变为冷冰冰的数字,而且还促成了所谓“值得救助的贫民”的提法,即指那些遵纪守法且生活节俭的人。根据哈尔滨政府出台的一项地方性条例,即使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只要不符合其中规定的条件之一,仍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却未缴纳罚款的;家庭成员中有吸毒、赌博、酗酒且不悔改的;家庭成员自费择校的;两年内购置或装修过住房的;拥有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非必需生活消费品或房子有高档装修的;有投资股票等行为的。{26}此项条例使官员有权审查受保对象的行为,并决定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对于贫困户来说,不但他们的消费能力,他们的消费要求也受到调查。虽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但是这种地方性限制在中国其他城市也非常普遍。如多萝西·索林格(Dorothy Solinger)指出,对低保户的这些限制使得他们难以改变“边缘化”的状态,因为束缚了那些可能有助于他们走出贫困和愿望的行为。{26}
第三,低保在执行上摒弃我称之为“戏剧化”的方式,即面对面的具体接触,而是强调在操作中实行规范化和标准化。与实行这些低保政策形成对照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家长式管理,那时地方政府官员或单位干部会经常探望贫困家庭,和他们促膝谈心。在中国,现有低保制度因从原先单一化且非专业的道义性救助形式转变为目前更加制度化、全面化以及科学化的形式而受到广大知识分子及专业阶层的欢迎。除了在健康、教育和住房方面对低保户进行救助{27},低保制度同时也对生物属性的生命,即福柯所说的“生命权力”{28}行使着管理权。鉴于有了细致的救助分类体系,给予者和接受者之间的感情联系变得不再那么重要。
最后,低保制度既萌生于又反过来促进了人们对如何消除危险型贫困、维护社会安定以及使之“适应市场经济”{29}的认识。近几年关于低保的研究深深地受到国际组织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的影响。研究人员通过联合国、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这样的机构学到全球普遍采纳的“科学”方法。{30}对就业危机和养老金危机的研究已被纳入“全球共同”探讨的大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社会主义”这样的词汇都不再出现。如今的讨论已不再引发为什么在中国“失业”一词对人们来说相当陌生,为什么当年社会主义制度下工资极其微薄的工人所得的养老金是一种公平的补偿这一类的争议。
至此,我对低保制度如何从概念上把贫困工人转化为“人口”进行了分析。然而,那些直接受影响的人是如何看待这一制度的?低保制度所采取的历史的、可量化的新方法对贫困的劳动者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虽然低保政策使用了“科学”和“客观”的语言,使社会主义的过去,特别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隐入背景,但地方的官员和老百姓不但熟悉用以界定“人口”的种种数字指标,而且了解“人民”所生活的政治舞台。当基层干部直接面对贫困居民时,这种矛盾常常会激发双方产生冲突。接下来我将通过哈东说明为什么对低保的实施来说,将“人民”转化为通用的“人口”概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管理方式改变了,但变成了“数字”的下岗工人仍然在街头巷尾发表观点,以此让人们听到他们的心声。
四、“量化机制”所面临的困境
在哈东,我发现低保户最难接受的是叫做“动态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如果说贫困是可以被量化的,那么它同样也是可变的。所有我遇到的政府官员都强调,因为受保对象的收入是会变动的,所以低保并非永久性福利。当被问及低保制度与先前的社会救助系统有何不同时,一位原黑龙江省民政厅的官员强调了低保制度在新的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低保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学会适应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下,频繁的失业与再就业十分常见。今天你失业了,就成了低保户。而一旦你找到了新的工作,也就是你适应了市场经济,适应了这种变化之后,你甚至可能作公司的老板!{31}
对贫困的动态管理是低保制度的一个关键因素,而动态管理的合理化是基于以下的理由:贫困是暂时性的,风雨过后是阳光。的确,每个人生活都可能会起起落落,然而,由于低保所预设的极大的灵活性与现实生活中贫困相对长时间持续之间存在着无法消弭的差距,不可避免会出现矛盾。哈东地区李梅一家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2006年9月,我第一次见到李梅,当时她24岁。她家从2004年起接受低保救济。李梅的父亲由于所在的凤凰工厂不景气,没活儿干,所以“放了长假”一样被迫休息了快十年。李梅的母亲在不同季节从事不同的工作。从春天到秋天,她作为城郊农民在地里种菜。到了冬天,她每天会去离家不远的一个小型塑料厂打12个小时的工。李梅因为患有过敏性哮喘,10年前便已辍学在家。她有时会把母亲种的菜拿出去卖,有时会在附近的网吧做兼职收银员,但这些都因为她哮喘而干不长。李梅和父母的大部分收入都用在供弟弟读书上,他当时正在准备高考。2006年,李梅家每月能得到哈尔滨政府发放的160元低保金。其中包括:从8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人均200元的低保费 × 4人)中扣除700元家庭总收入(此数据由政府计算所得)后所得的100元,以及用于教育、供暖和医疗方面的60元额外补助。
然而2007年1月,政府开展了新一轮“动态管理”落实行动,这使李梅一家突然失去了受保资格。一位社区干部告诉我:“李梅的父亲又回凤凰工厂工作了。他现在每月有500多元的收入。而李梅也已过了18岁(18岁为法定最低工作年龄)。她的那份假定收入{32}早就应该计算进去了,不过我知道她有病在身。”因为失去了低保福利,尽管李梅父亲的收入有所增加,但她家的贫困状况却并未改变。而且,由于工厂的效益时好时坏,李梅父亲也并不总能拿到超过500元的工资。按说李梅是应该参加工作,但因为哮喘反复发作,一直无法找到固定的工作。不仅如此,李梅的弟弟因为要参加高考补习班,需要花更多的钱交学费,这让原本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由此可见,“灵活”变动的并非这个家庭的贫困状况,而是政府的管理手段。政府的贫困动态解决方案与当地居民所经历的相当长时期无法摆脱的贫困是相矛盾的。
然而,由于当地居民和低保运作各自的不同环境,缺乏共同语言,双方不能有效沟通,所以当地居民很难搞清楚到底是什么造成他们对低保越来越不满。如前文所述,低保制度引进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即贫困是可以被量化的。也就是说,低保制度像一个超精密“量化机制”{33},而低保户的家庭收入通过它所进行的大量精细、神秘莫测的计算,即便当地居民对其结果感到不公,也无法对这个操作过程进行干预。居民们通常无法理解官方的术语,而作为“量化机制”的低保制度却对贫困家庭关于自身状况的描述置若罔闻,比如昂贵的学费、破旧的住房、身体的疾患,甚至饥饿。
超精密量化机制甚至也给当地的政府官员,特别是社区干部,造成了困扰。{34}哈东地区的社区干部大都是中年下岗女工。他们中除了正副主任是由地方选举产生的以外,其余的都是依照国家有关填补“公益性岗位”{35}的政策聘用的。
在我参加的所有有关低保制度的会议上,每场都能听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批评那些与当地居民一样面临着各种经济困难的社区干部,指责他们在描述住户的贫困状况时,没有使用官方用语。2007年1月,新上任的哈东地区街道办事处低保负责人于建华通知社区干部,日后必须严格参照《非正规工作收入指南》来进行收入计算。之前,社区干部只知道有这份文件,几乎没有读过,更不用说具体应用在工作中。她说:“如果低保申请人拿不出工资证明,那你就应该参考这份指南{36}。你必须记住这份指南里的每一个细节!”社区干部戴洪华对于建华强烈的口气没有在意,开始讲述一位居民的情况:“我们管辖区有个住户,有两个患重病的孩子。丈夫过世以后,就一直靠捡破烂维生。”于建华颇为恼火地回应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啊?你知不知道收废品的收入有多高啊(依据指南所列标准)?人均800到2500元啊!没人能改变这个标准。这是国家规定的!”戴洪华不停地嘟哝着:“800到2500元!怎么可能!”从理发业(人均收入500至1500元)到路边小吃摊(人均收入500至2000元),该表格囊括了70类非正规工作的收入预测。这些预测的上限,甚至有时候下限,其实成为了政府减少开支的借口。常常有居民因为申请遭到拒绝或救济福利被降低而去找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甚至区政府,要求他们帮助解决问题。政府官员总是搬出法律和政策,来证明他们计算所得的贫困程度的公正性,希望以此平息事态。如此,政府通过数字化使一个概念变得无可争议和拥有权威性,同时也使居民的不满和要求成为没有结果的诉求。一位名叫孙红的低保户告诉我:“为什么保费数目差别那么大?凤凰工厂破产之后,大家的生活都一样困难。为什么我的邻居能拿200元的低保费,而我却只有120元?”当年,她所在工厂的工人如果遇到困难,都会直接找厂里的干部沟通解决,因而照她看来,用低保这样的量化办法是莫名其妙的,因为“神秘莫测”的数字造成了普通居民与党和国家之间的距离。
如果量化机制妨碍了贫困居民表达他们的真实想法,那么他们是否还有别的途径可以用来表达心声?他们如何摆脱这一困境?贫困居民试图通过重申人所皆知的毛泽东思想中关于“人民”的论述来帮助他们摆脱这一困境。
五、“人民”的威慑力
民间和官方话语之间不同的表述,削弱了政府官员与当地居民的沟通。交流上的障碍导致愤怒的居民开始抨击社区干部的道德作风。他们对低保制度的抱怨声变成了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传言,诸如“低保福利给了那些偷偷在外赚大钱的人”,“某某拿到低保是因为她(他)跟社区干部关系好”,“我没拿到低保是因为我朝中无人”的传言不绝于耳。不论这些传言是否属实,它们都给社区干部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尽管低保制度强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但社会救助应该接受群众监督的社会主义原则并没有完全被摒弃。一位名叫蒋俊的退休工人强调,在计划经济时代,群众的意见在评定他家成为厂里“特困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单位过去会张贴我家的生活情况,并且内容很详细,包括我有6个孩子,我父亲得了癌症。每个人都有权审核我的情况是否属实。我从不敢撒谎,因为撒谎会被扣工资,甚至可能会被永远开除。那个时候,即使你只养了1只鸡,都会被扣上有资本思想的帽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种用于单位同事之间的监督系统,在低保制度下以“张榜公布”的形式被保留了下来。政府采用公示的办法表明在低保量化的实施中并没有完全脱离“人民”路线。《条例》第9条规定: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由政府机关以户为单位张榜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事实上,张榜公布不仅意味着人民群众被赋予了监督政府决策的权利,而且有权利反映低保分配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社区干部必须以户为单位,张榜公布所管辖范围内各小区低保申请家庭的详细资料,内容包括受保人姓名、受保金额以及受保原因,而且张榜日期不得少于7天。政府通过让群众介入审议各项福利决议,使他们就周围邻居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做出判断。如有不符合法定条件者,一经群众举报,政府工作人员将重新予以核查。
张榜公布政策引起了地方干部的担忧,他们担心居民的举报会使他们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甚至会因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纰漏而受到纪律处分。2006年12月18日,街道办事处就是否张榜公布低保申请人情况召开会议。会议一开始,于建华就批评了一些没有张榜公布低保户资料的社区干部:“你们不知道张榜公布有多重要吗?必须把公告张贴出来。如果群众对某个决定有异议,这不关你们的事。但如果因为没有公示而出了麻烦,你们该怎么办?张榜公布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接着,年纪最大的社区干部徐英对制度提出意见:“你知道,我们社区有个住户,都不能动了,完全瘫痪,也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是不是应该因为群众反对,取消他的申请资格?”于建华强烈反对这样做,她说:“我知道你说的是老廖。当然,我承认他日子过得很苦。但如果得不到别人同意,他又怎么能够成为低保户呢?低保的经费是共产党给的,不是你想给谁就给谁的。要记住,当你想去救助某个人的时候,还有其他4到5个有类似情况的人等着你去救助。他们可能会造反的!”{37}
“造反”一词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流行语。当时,和工人阶级一样,红卫兵之间也普遍存在着“左”“右”两派的斗争。通常来说,“左派”是由新中国成立后被剥夺原权益的阶层所组成,而“右派”则由维护政治现状的较特权阶层组成。{38}然而,这种对立并非只局限于意识形态领域,它有着更为广泛的现实基础。{39}“文革”时期的哈东,常常在同一学校、同一工厂甚至同一家庭里,人们会为了是不是该支持政府,谁会保卫凤凰工厂,或者谁才是毛主席的真正拥护者分成两派。而“造反派”一词被广泛地用来指称任何挑战权威的人,并非与派系斗争直接有关。蒋俊在指责当前一些官员贪污腐败时这样对我说:“在计划经济时代,哪有干部敢挪用即便是100元公款的?谁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贪污腐败?人民会反你!‘我们人民群众’会贴你‘大字报’,对你进行批斗。”蒋俊所言,与其说是对“事实”的陈述,不如说是一种“历史的共识”{40}。
尽管“文革”时期的大字报和普遍的批斗早已不复存在,低保制度也有严格的规定,但“造反”一词仍然阴魂不散,时时困扰着基层官员和社区干部。如果在甄选受保对象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有人去区政府或市政府举报甄选过程存在不公平现象,那么这将间接导致地方官员被上级政府革职,因为上级政府非常关注社会稳定。在我实地调查的这段时间里,很少见到当地居民通过有组织的行动表达他们对低保的不满。尽管如此,不少居民会单独或相约几个人一起去找地方官员,令他们难堪,甚至感到不安。例如,曾经有个醉酒的下岗工人突然闯入街道办事处的会场,高声叫骂道:“你们是在为人民服务吗?根本不是,你们只是在为人民币服务!”一名申请低保被拒的中年男子对声称自己无权做主的社区主任威胁道:“如果你不负责,那到底谁负责?难道要我去找 × × × (领导人)不成吗?”这位男子难平怒气,又继续上街叫骂起来:“如果在毛泽东执政那会儿,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当官的被拉去批斗了!”虽然他和许多像他这样的居民跟人们通常说的“反民”不沾边,然而与“造反”有关的集体记忆造成了地方官员和居民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低保制度也因此被视为酿成愤怒和恐惧的温床,而非“最后一道安全网”。这样,基于收入水平的量化管理方法也就问题重重。任何一个基层官员也许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怎样做才能安抚民众对低保制度的不满,从而保住自己的饭碗?
在哈东,因为受到来自贫困人群以及媒体和学界的普遍指责,地方政府官员逐渐开始强调将“劳动”作为受保资格的重要标准。相比官方标准,以“劳动能力”为依据的评判标准更容易为地方官员和居民所接受。热爱劳动是计划经济时代无产阶级首要的道德准则。{41}哈东大多数成年人至今还记得诸如《劳动最光荣》这样的老歌或“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样的口号。毛泽东本人也从不掩饰他对贫困群众产生依赖心理的担忧:“不要提‘开仓济贫’这样的口号。不要让他们养成依赖政府救济的心理。”{42}逐渐,“劳动能力”取代了“收入”成为实施低保的实际标准,得到原本熟悉社会主义重视“劳动者”这一原则的居民的认同。在执行假定收入标准方面,地方官员对尚在工作年龄范围内的群众(女性45岁为上限,男性55岁为上限)较为严格。此外,地方官员甚至经常劝阻他们申请低保,告诉他们“低保不是为尚处于工作年龄范围的人设的”。{43}因此在地方上,身处工作年龄范围内的人很少获得低保待遇,除非是身有残疾或患重病。在哈东,低保家庭的数量从2001年的1100户减少到了2006年的796户,那些被排除在外的大都来自下岗工人中相对较年轻的家庭。地方官员对此的解释是“动态管理的正常结果”。
六、结束语
本文旨在通过调查,探究为何当地贫困居民反对政府试图将贫困问题量化的做法,却适得其反地恶化了他们的处境。新的城市扶贫政策忽视了贫困问题的历史发展,仅仅将贫困问题作为随市场经济“起起落落”而变化的问题对待,成为了一种引入新式管理概念的量化机制。贫困居民试图与这一令人费解的机制进行沟通,却最终使他们中的许多人失去了扶贫政策的保护。换言之,中国新的扶贫管理模式,实际上形成于贫困居民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而非把贫困居民视作“贫困人口”的机制之上。
在结束这篇文章之前,我想要提一个重要的问题:低保制度的初衷在于通过对城市下岗工人这一特定贫困居民的保护,缓解因其收入减少而给社会稳定造成的潜在威胁,但实际上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却最终被排除在这一制度之外,那么政府将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并如何避免他们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舞台化”,即视特殊情况而定的、面对面的一种可见辅助手段被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手法沿用至今。尽管这种手法被广泛地批评为一种既“不科学”又“不严谨”的毛泽东时代的产物{44},但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党和政府与工人以家长式的方式进行面对面交流,舞台化形式的应用使双方的考虑、意见都得到公开表达。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的是,目前采用舞台化形式解决问题时,是把下岗工人看作“弱势群体”——政府用来定义这一群体的新名词——来考虑问题的。这个词剥夺了这些工人作为“人民”曾拥有的政治权力,并因其“临时性”救助无保障可言而不受居民欢迎。综上所述,下述例子揭示了舞台化是如何作为政府低保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而被继续沿用。
2006年秋,哈东一名年近五十的男子自杀身亡。自被凤凰工厂解雇之后,该男子终日饮酒,并与妻子离了婚。他16岁的女儿在他死后来到街道办事处,哭着对一名政府官员说:“我爸爸因为被政府取消了低保资格而上吊自杀了。”这位官员却强调说:“并不是所有的贫困居民都符合低保要求。低保制度有它自己的硬性规定。”尽管刚开始的时候,政府官员还为自己的“客观公正”行为进行辩护,然而,当这件事被传播出去,并最终引起了市政府的注意之后,事情便开始变得复杂了。事发1周以后,听闻此事的哈尔滨市负责低保工作的官员立即造访了当地政府机构。这位负责人极为恼怒,下令将此事作为紧急情况处理。他的到访以及随后其他几个上级领导的来电,使得哈东地方机构的态度突然发生了180度的转变。要考虑的已不再是合法性的问题了。除了捐赠现金,哈东的地方官员还自掏腰包给死者的女儿买了衣服,甚至承担了死者的丧葬费用。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官员在与社区干部的周例会上宣布该事件结束时是这样说的:
我们在此事件上做出的巨大努力,大家都有目共睹。上级领导也对我们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她(死者的女儿)对我们的努力深表感谢。我告诉她的爷爷,我们对她的帮助,全是出于同情。因此就这次事件而言,政府不会再采取进一步措施了。尽管有了这次突发事件,但你们要记住,我们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执行低保政策。
事实上,此类“紧急措施”已经变得十分常见,因为每当出现低保制度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的时候,“舞台化”的措施便会被用作应急之法。
*感谢哈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居民一直以来对我的热情招待。感谢James Ferguson, Li Zhang, Matthew Kohrman, Sylvia Yanagisako, Haijie Yin, Kevin O’Neill, Tania Ahmad 和Ju Hyung Shim敏锐的指导。本文源自2006年至2008年我对哈尔滨实地调查研究的学位论文。本研究得到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温纳·格伦基金会以及斯坦福大学人类学系、东亚研究中心、人文研究中心和弗里曼·斯波利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的支持。本文原载The China Quarterly, Vol. 201(2010), pp. 20-37。
(陈达微 / 译)
【注释】
{1}当代中国,社区(Community)一词既指城市地方政府的最低划分级别,也指行政当局管辖下的地理区域或居民区。文中大写的字母“C”表示社区一级的行政机关,以此与居民区的社区概念相区分。
{2}文中出现的地名,除哈尔滨、哈东这样较大的区域,其余均用假名。
{3}取自哈东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的内部材料。
{4}虽然哈尔滨早在1997年就已启动低保制度,但其真正全面推行始于2001年。哈尔滨的低保人数在2002年达到了顶峰(307003人),随后逐年减少,到2006年时,人数减至202556人。全国的低保人数统计却并未显示出类似人数急剧减少的情况。21世纪初,全国性失业危机的到来使得全国的低保人数从1997年的87.9万人大幅增加到了2001年的1170万人。2002年以来,低保人数维持在2200万人左右。然而,2002年至2005年间,城市下岗职工的人数(失业和下岗人数的统计数字总和)减少了8.6%,即从913万人减至841万人。但在同一时间,收益于低保政策的“三无”人员(无家庭、无工作、无生活来源。这些人在计划经济时代是社会救济的唯一目标人群)数量却上升了4.2%,从92万人增至95.8万人。参见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1998 ~ 2006),http://www.stats.gov.cn。本文无意于依据哈东地区的数据资料来推断全国层面上的减贫模式。文章集中通过地方关于贫困管理的实际运作,来揭示国家与城市下岗职工之间的关系。
{5}出于对被调查对象的尊重,文章避免提及此工厂的产品。
{6}其他一些非哈东自身的因素,也可能是导致许多潜在低保对象被拒的原因。一些政府官员曾告诉我主要原因在于财政预算的限制。在哈尔滨,市政府和区政府分别承担低保开支的60%和40%。这意味着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将会影响低保户的选择。然而,这一推测无法解释为何相对年轻的下岗工人成为了第一批被低保计划拒之门外的人。
{7}关于这些研究,仅举如下几例:Antoine Kernen and Jean-Louis Rocca, “Social Responses to Unemployment and the ‘New Urban Poor’: Case Study in Shenyang City and Liaoning Province,” China Perspectives,Vol. 27 (2000), pp. 35-51;唐钧等:《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Dorothy J. Solinger, “The Dibao Recipients:Mollified Anti-emblem of Urban Modernization,” China Perspectives,No. 4 (2008), pp. 36-46; Dorothy J. Solinger, “A Question of Confidence: State Legitimacy and the New Urban Poor,” in Peter H. Gries and Stanley Rosen(eds.), State and Society in 21st Century China,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Dorothy J. Solinger, “The Phase-out of the Unfit: Keeping the Unworthy out of Work,” in Lisa A. Keister (ed.), Work and Occupations in China: Research in the Sociology of Work (forthcoming)。
{8} Paul Rabinow, “Beyond Ethnography: Anthropology as Nominalism,” Cultural Anthropology, Vol. 3, No. 4 (1988), p. 360.
{9}Michel Foucault, “Governmentality,” in Graham Burchell, Colin Gordon and Peter Miller (eds.),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p. 87-104.
{10}关于这些研究,仅举如下几例: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8; Judith Butler, 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 New York: Routledge, 1990。基于中国历史的奖学金例子引自Li Zhang and Aihwa Ong (eds.), Privatizing China: Socialism from Afar,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8。
{11}James Ferguson, The Anti-Politics Machine: “Development,”Depoliticization, and Bureaucratic Power in Lesotho, 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4, p. 13.
{12}取自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http://www.stats.gov.cn。
{13}Martin King Whyte and William L. Parish, Urban Life in Contemporary 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4;Andrew G. Walder, 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 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6;Xiaobo Lü and Elizabeth J. Perry (eds.), Danwei: The Changing Chinese Workplace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New York: M. E. Sharpe, 1997.
{14}Linda J. Wong, Marginalization and Social Welfare in China,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p. 113.
{15}唐均等所著《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关于“《通知》”的英文版本,见 Chinese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Vol. 36, Nos. 2-3 (2003-2004), pp. 115-16.
{16}Elizabeth J. Perry and Mark Selden(eds.), Chinese Society:Change, Conflict and Resistance, Routledge: New York, 2nd ed. 2003.
{17}2009年1月,100元人民币约合14.60美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编):《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版。
{19}采访日期为2008年2月19日。
{20}Ching Kwan Lee, “The ‘Revenge of History’: Collective Memories and Labor Protests in Northeastern China,” Ethnography, Vol. 1, No. 2 (2000), pp. 217-237; William Hurst, “Understanding Contentious Collective Action by Chinese Laid-off Workers: the Importance of Regional Political Economy,”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ol. 39, No. 2 (2004), pp. 94-120; Ching Kwan Lee,Against the Law: Labor Protests in China’s Rustbelt and Sunbelt,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7; William Hurst, The Chinese Worker after Sociali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21}Michel Foucault, Security, Territory, Population: Lectures at the Collège De France 1977-1978, New York: Palgrave, 2007, p. 1.
{22}Michel Foucault,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p. 139.
{23}Arturo Escobar, Encountering Development: The Making and Unmaking of the Third World,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24.
{24}取自《哈东低保户统计表》(街道办事处内部资料)。此表中,除了收入的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其余项目均以哈尔滨地方官员修订的内容为基础。
{25}哈尔滨市政府2007年7月11日第161号文件《关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计划的方案》。
{26}Dorothy J. Solinger, “The Dibao Recipients: Mollified Anti-emblem of Urban Modernization,” China Perspectives, No. 4 (2008),p. 44.
{27}有关哈尔滨的具体事例,参见哈尔滨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hrbmzj.gov.cn。
{28}同注{21},第140 ~ 145页。
{29}唐钧等:《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30}关信平:《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Shi Li, “Urban Poverty Research in China: Poverty Lines and Methodology,” World Economy & China, Vol. 4 (2000), pp. 50-58;Aiguo Lu and Manuel F. Montes, Poverty,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Well-being in Asia during the Transition,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2002;唐钧等:《中国城市贫困与反贫困报告》,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
{31}采访时间为2007年7月18日。
{32}假定收入是基于假定尚在工作年龄内的人,在拥有一份全职工作时所能获得收入的标准。尽管假定收入遭到了学者们的批评,被认为是与中央政府用于实际收入计算要求相悖的计算方式,但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却一直使用这种收入计算方式用以评定受保资格。洪大用所著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一书第123页中提到,2007年7月哈尔滨市的假定收入为人民币439元。
{33}Gilles Deleuze and Felix Guattari, A Thousand Plateaus:Capitalism & Schizophrenia,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7.
{34}社区以及它的前身居民委员会被政府部门归为自治基层实体。虽然在原文中,作者将社区干部归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事实上已成为了真正的最底层的国家机构。尽管政府官员和学者都越来越关注社区的自治能力,但执行国家政策仍是社区的首要职责。
{35}史卫民:《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载白钢(主编):《城市基层权力重组:社区建设探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6年版,第109页。
{36}2004年3月15日哈尔滨市民政局第29号文件《个体工商户或流动工作者收入标准》。
{37}此处对话表明了当地机关在管理居民贫困问题方面,经常徘徊于“人民”和“人口”的边缘。
{38}Stanley Rosen, Red Guard Factionalism and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in Guangzhou,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1982; Jonathan Unger,Education under Mao: Class and Competition in Canton Schools, 1960-1980,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2.
{39}Elizabeth J. Perry and Xun Li, Proletarian Power: Shanghai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1997, p. 64.
{40}Ching Kwan Lee, “The ‘Revenge of History’: Collective Memories and Labor Protests in Northeastern China,” Ethnography, Vol. 1, No. 2 (2000), p. 228.
{41}John E. Dixon, The Chinese Welfare System, 1949-1979, New York:Praeger, 1981, p. 12.
{42}毛泽东: 《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1948年4月8日),载《毛泽东选集》第4卷,http://www.marxists.org。
{43}索林格也在他的A Question of Confidence一书中提及过类似的内容,他指出个人是如何被假定在其工作年龄内拥有一份固定的工作。
{44}洪大用:《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64 ~ 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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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俗学研究的学术史上,章太炎首先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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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如今我已是耄耋之年。如若给自己的往昔生涯定个位,似乎是属于"一生只挖一口井"的自知自制而又心无旁骛的人。人人都崇敬那些在科学、艺术等领域"一生只挖一口井"的大师泰斗们,他们挖井不止,直至清泉涌出,源源不断,给人类文明以杰出的贡献,更突显一种令人格外怀念和赞叹的纯粹。我一生只挖一口井,却少有清清泉水涌出,但在漫长的生命历程和学术生涯中,那些启蒙我、鼓励我、鞭策我、为我提供动力、工具与条件的先辈恩师与友人却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60余年前,我一个来自四川小县城的高中生能进入令人响往的著名学府西南联大哲学系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复原后我又随之到了北京大学,实在是平生最大幸事。往事历历在目。在北大求学期间,贺麟先生讲授的"西洋哲学史"深深地吸引了我。贺先生在课上课下总是教导我们,搞西方哲学必须把教学、研究和翻译有机地结合起来,自那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我始终牢记着先生的话,坚定不移地走在这样一条"三结合"的道路上。翻译工作也就成了我学术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翻译工作的进展和对翻译认识的深化,我逐渐明确地树立起了这样一个理念和信念--翻译必须力求忠实于原著的原旨原意。而回顾既往,我的全部译事实际上也正是在这个逐渐明晰起来的理念之光的照耀下进展的。 说到翻译工作,我不由自主地首先想起我跟冯至先生学习德语的情景。鉴于我对德国哲学的浓厚兴趣,除公共英语外,我一直盼望着能够学习德语。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1947-1948年度,冯至先生开设了一门德语专业班的德语课程,上下两学期,每周12学时。冯至先生是年轻学子仰慕的联大外文系的德语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22岁就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昨日之歌》的才华横溢的诗人。能在冯先生的课堂上学习德语真是有幸之至。冯先生课堂约有30余人,先生教学极其认真,对学生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我记得,我们上第一堂课,他就是用德语讲授,营造一种语言环境。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他用德语提问,也要求学生用德语回答。冯先生这种教学方式激起了我们这些初学者的极大兴趣与热情,但同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对我们施加了一种学习压力。为了能听懂先生的讲课、特别是提问时不致落伍和尴尬,我们都要紧张地抓紧时间进行预习与复习,不敢稍有懈怠。德语的变格、主动被动态、以及代词、冠词的应用都很严格,与英语不同,开始很不习惯。冯先生从不孤立地生硬地讲语法,而是通过课本的小故事生动地讲授各种语法现象,培养初学者的德语思维习惯,同学们都感到受益匪浅。 冯先生在课堂上虽然很严格,一丝不苟,不讲情面,但在课堂外却很是平易近人,对学生十分亲切,诲人不倦,丝毫没有"大教授"、"大诗人"的架子。喜爱诗歌的同学总是团团围绕着先生七嘴八舌地问起歌德和杜甫的诗篇,而他也总是和蔼可亲地与之交谈,绝无居高临下、强加于人的迹象。我也就鼓起勇气到冯先生家里去请教,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这个哲学系的初学者,耐心地回答我提出的各种问题,当我问到是否可以读点课外读物时,他随即转身从书柜里取出一本赫尔曼?黑塞的散文小册子递给我,向我简略地介绍了这位德语文学中的散文大师的成就和作品特色,并嘱我读完后再来换一本。这里顺便提一句,冯师母姚可昆也是留学德国的大教授,非常和蔼可亲。令人记忆犹新的是,冯至先生这位戴着金丝眼镜的著名的德语教授,似乎从来不着西装,总是穿着长衫。为提高学习兴趣,他还在课堂上教我们如何朗诵德文诗歌,他饱含激情,其神态举止,其地道的德式抑扬顿挫征服了大家,会使人忘记这是一位着长衫的中国教授。我不妨将至今不忘的、冯先生当年绘声绘色地在课堂上朗诵的歌德的著名小诗,附在这里,以表对冯先生的追思之情。 WANDRERS NACHTLIED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über allen Gipfeln Ist Ruh, In allen Wipfeln Spürest du Kaum einen Hauch; Die V?gelein schweigen im Walde. Warte nur, balde Ruhest du auch. 群峰之巅 是静谧, 树梢之间 你难觅 一丝微风; 小鸟深宿林丛, 不消多等, 你也归来其中。 (游子夜歌,欧凡 译) 说来,我对冯至先生的敬慕不仅来自学习德语的课堂,还来自先生在北大沙滩白楼大教室里座无虚席的演讲。那次讲的是丹麦哲学家、神学家、存在主义奠基人基尔凯郭尔的哲学思想,使我更多地看到冯至先生的渊博学识和在哲学上的深精造诣,仰慕之情与日俱增。演讲使我大开眼界,了解到,在当时的欧洲除了理性主义思潮之外,还有与之对立的基尔凯郭尔存在主义思潮。正是这位哲学家在19世纪上半叶,首当其冲地粉碎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思潮的枷锁,大力肯定了个人主观性的独立性和真理性,探讨了当时哲学家们所漠视的恐怖、战栗、绝望、危机、理性的崩溃等人类经验。在二次大战后,他的思想就从默默无闻中爆发流行起来了,成为存在主义的直接先驱。先生的精彩演讲可以说是首次在国内评介基尔凯郭尔的哲学,这对于有志于研究西方哲学的年轻学子其吸引力与启迪就不言而喻了。 还有一件印象较深的事,当时北大学生社团活动非常活跃,"新诗社"经常举办诗歌朗诵、新诗研讨和请著名诗人演讲等等活动。一次,冯至先生应邀在沙滩白楼大教室作关于德国极负盛名的诗人歌德、诺瓦里斯、里尔克的抒情诗篇的演讲。会场人山人海,险些把诺大的教室挤破。冯先生报告完后同学们自由发言提问,其中一位女同学的精彩发言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旁边的一位同班同学告诉我,这就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女"黛子"(乐黛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日后的漫长岁月中,她与我的同窗汤一介成为了我们家庭的最亲密和信赖的朋友。 继冯至先生之后,我还在田德望教授(后来翻译但丁《神曲》的著名大学问家)、德国教授弗朗克的课堂上继续学习过德语,德语的基础就是那时打下的。而今,我虽然年已八旬,在这些大师先生面前我永远是学生,师恩难忘。冯至先生是把我引进德语之门的第一位恩师,正是由于冯先生这样手把手地教会了我德语,我才有可能后来在贺麟先生的课堂上,如贺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对照黑格尔《小逻辑》的德文原本来读先生此书的译稿,并尽可能地提出一些翻译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贺先生的这种可以说是"不耻下问"的做法不仅表现出了一个"大学问家"、"大翻译家"的胸怀若谷的谦逊;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学者为使自己的译文更加贴近原文的真实而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精神和反复校正的应有的负责态度。正是从先生课堂的薰陶里,我才慢慢地对先生所说"翻译是件难事"这句话有了较深一点的体会。 总之,在大学求学时期里,冯至先生教会了我受用终生的德语;贺麟先生使我耳闻目染到翻译之不易,使我初步懂得了应当以怎样的态度和精神来对待德文古典哲学原著的翻译,这些已在我的脑海里打下深深的、不可消除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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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任职于清华的张彭春,曾留学美国,其社会地位在有名无名之间(但在一般中外历史叙述中基本属于“失忆”的人物),他的日记就偏于“为己”,较多直抒胸臆的成分,不像是专为给他人阅读所写(日记中有时文字尚不算很通畅,也未见修改,或可为一旁证)。现在已知尚存的张彭春日记为1923-1925年一段时间的,他自己定名为《日程草案》,记载与其担任清华教务主任的职务相关的内容较多,也包括不少有关教育等更宏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