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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晓明:评周大新的《湖光山色》
    文学 书评 2008/11/21 | 阅读: 1552
    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4位获奖作家中,贾平凹和迟子建早已成名,麦家的小说因为同名电视剧而家喻户晓,周大新相对来说是新鲜面孔。
  2. 潘基文:2030年北极可能不再有冰
    环保 2009/09/20 | 阅读: 1552
    2周前潘基文访问北极,亲眼看到数年前仍是巨大冰川的残留彻底解体。
  3. 威廉·查斯:英语系的衰落
    人文 2010/01/16 | 阅读: 1552
    美国大学文学教育的衰落以及相关讨论
  4. 许章润:论梁漱溟对西方法律的理解
    法律 2011/08/13 | 阅读: 1552
    在近代中国接引西方法意与法制的智识活动中,以现代"新儒家"名世的知识份子群体的思虑迄未得到应有的疏理。而就其在体贴中国固有人生与人心的意义上对于西方法律与法理及其在中国的移用的观照而言,正有为专门的法律从业人员虑所不及而需要我们后人用心体会者,梁漱溟乃其中突显之一例。这里,笔者通过分析梁氏对于西方法律精神与传统及其社会─历史成因,西方法律价值与概念在中国的移植及其与"老中国"的冲突等课题的论述,揭示梁氏思想中的另一侧面,同时,借此视角,展现现代新儒家在法的领域接续、阐发中国固有传统时,接引异域文明的心路历程。 一 梁氏对于西方法的省察,基本上是在"公法与私法"、"历史与现实"以及"价值与功能"的三组范畴中作业的,分别触及了西方法的意义源泉──法之为法的合法性;历史维度──法是民族精神与地域生活的展现;和现实根据──法是服务人生而熨贴人心的生活样法。 第一,就公私二元、个体与群体的互动而言,梁氏体认西洋的法律一如其政治,乃"德谟克拉西的法律",也是"科学的法律"1。而一言以蔽之,西洋社会─政治的组织与运作盖在于"权利为本,法律解决"这八个字2。"权利为本",意味着个体与团体、国家与社会各有其权利,而各以其权利为核心,所以此疆彼界,"权力"与"权利",必须明确规划,"订定明白",而这便也就是法;意味着经由"表决"等众多工具理性的复杂技术性操作而筛选、凝结民意,民意中的多数──压倒一切的优势人心──即为法律。用梁氏的原话来说:"西洋的所谓法律,就是团体里面大家的一个公意;而团体公意如何见呢?就得由票上见。"3又正因为此后纠纷,循此解决,法律当然成为不二准绳,所以更反过来要求"权利义务清清楚楚,互不相扰"4。滥觞于罗马法精神而表见为现代型的公权与私权概念的出现,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等等,便都是大树新枝、顺水之舟了。这其中所蕴涵的政教分离,道德与法律两清,个体与群体的相反相成,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对立,而一以实现社会心理所期待的那个"公道"(justice)5为鹄的的原理原则,乃是近世西方文化的一大特色6。相形之下,传统中国的"社会组织从伦理情谊出发,人情为重",伦理则"因情而有义",中国法律遂一切基于义务观念而非权利观念而立;同时,传统中国这一"不像国家的国家",无阶级的流转圆通的"四民社会","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间之伦理的义务,而不认识国民与国家之团体关系",通常时光,"国与民更彷佛两相忘",遂造成传统中国法律虽早发达,但却不走西方型的私法─权利意识的路子,亦无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刑法的分别7。就此而言,与普世观念下的中国"天下秩序"的组织与维持既不靠教会的宗教,亦不靠国家的"刚硬之法律"的样本相比,辜汤生讥嘲西方社会"不是靠僧侣拿上帝来吓唬人,便是靠军警拿法律来拘管人"8,峻刻之语道出的实乃"片面的深刻",也是常情,而梁漱溟对辜氏此说不止一次地徵引,亦正是所谓有感而发,心同理同9。职是之故,梁漱溟才慨言:"离开宗教而有道德,在中古西洋殆难想像;离开法律而有秩序,在近代国家弥觉希罕。然而在旧日中国却正是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恰与所见于西洋者相反。"10而这一切,又都是各自历史积累所得,有在法律之先的社会发展事实预为铺垫,慢慢生成演来的。 第二,从历史维度而言,西方精神本身乃一纷纭歧出、粲然大观的综合体,不仅有晚近"最新思潮"与启蒙运动后的"新思潮"的对立,而且更存在着彼一思潮与此一思潮的扞格。如梁氏所述,欧洲自近代初期起,发挥个人主义、权利思想,成就了现代的西方社会,这是对于中世社会的反动的结果;而最新的思潮则是随着经济上的社会本位,法律思潮亦随之主张"社会本位"与"义务本位"观念,所以,个人对于国家,当初只希望它不干涉者,此时转而希望它积极负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诸如1919年的德国宪法等,于人民的消极权利外,复规定一些诸如生存权、工作权、受教育权等积极性权利;同时,如何运用自己的财产、受教育、工作以及选举投票等等,亦均成为人民的义务,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一元化。梁漱溟并引狄骥(Léon Duguit)的"社会连带关系"(solidarité sociale)理论为己说作证11。在他看来,此次西方前后思潮的调和,根本精神不仅是基于国家与个人的对立,更是出于调整个人与个人的对立这种格局的需要,而这种"两面各自主张其权利,而互以义务课于对方"的机制,在他们不仅是补偏救弊的时势使然,更是退一步进两步的技巧,但从中国儒者的理想的眼光看来,此不免"固执一偏,皆有所失"12。实际上,梁漱溟在此道出了一个法律规则需切合人心,而确能服务人生,从而与多数人的社会价值若合符契,成为人们乃可信托的外在准则和内在凭藉,从而实现法律规则与法律信仰内外一致的问题。 第三,这种表现为法律架构的近代民主政治,在梁氏看来,其价值与功能在于"合理"与"巧妙"两项。所谓"合理",就在于它使得公众的事,大家都有参与作主的权,即公民权,而个人的事,大家都无权干涉过问,其直接结果便是对于个人自由权的确认,而凡此诸端一以宪法制度笼统,并落实为具体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司法独立与程序公正的设置,而此政治与社会安排达于人心,法意与人意融通,一以法律(特别是宪法)为"最高",即为宪政与法治。因此,这里的"合理"不仅是指"合理性",亦意味着"合价值";所谓"巧妙",则在于"使你为善有余,为恶不足,人才各尽其用,不待人而后治"。前者表现为立法、司法与行政的三权分立,其中,就司法而言,形诸陪审制、律师制度、公开审判、法官独立审判及其任免制度诸项。就后者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宪政制度下的民主运作,"政权从甲转移到乙,平平安安若无事",美国总统也好,英国首相也罢,经由选举制度疏通"漂亮角上台"的安全机制。 出于对权力本身固有的自我腐蚀性的怵惕,梁漱溟深感如何救济国家权力滋生的危害与腐败,实是现代政制与法制的第一大事,而传统帝制则为恶容易──如他所说,为恶的机会都预备好了──为善不易,既无法救济,沉痾不治,便只有暴力革命一途,一乱一治,牺牲太大,而西方"近代政治制度的妙处,就在免除这样可怕的牺牲,而救济了上说的弊害",这一切托赖于现代政党政治的配合运用,催生政象常新,"其结构之巧,实在是人类一大发明"13。正是有鉴于此,如梁漱溟夫子自道,终其一生,对于以英国宪政为代表的西方近世自由主义宪政传统,一代儒者的他"始终倾服"14。 二 若借用梁氏本人的用语,则他所解读的造成西方近代以宪政为核心的法治的深切根源,原不外"人生与人心"两项。就"人生"来说,相对于帝制中国,近代西方"社会构造"的"新异的色彩"可用"个性伸展,社会性发达"一言以蔽之,全部的机运全在如何调理集团与个人的关系上15。要之,西方社会自来为一团体/集团生活的样法,自宗教开端,以至于经济、政治,处处皆然,而集中表见为宗教的团体性、阶级的团体性和国家的团体性三种16。但是,另一方面,集团生活的西洋人反倒孕育出了与之相对的另一极的个体本位的权利意识,所谓"集团生活发达的社会所产生的一种有价值的理念"的"个人主义"17。而正因为从希腊城邦起始,西人即重团体与个人间的关系,故必然留意乎权力(团体)与权利(个人)的关系,此种"集团内部组织秩序之厘定,即是法律",这驱使日后"西洋走宗教法律之路"18。与家庭生活相比,集团生活的维持以秩序为前提,"为维持秩序,就得用法律,不能讲人情"。也正因此,于个人与团体双方,首要的是只求事实确定,关系厘清,理想生活与生活理想均自在其中19。罗马法恰恰适应这一需要,特别是适应"我"觉醒之后"向前要求现世幸福"的"我"的人生要求,而以发达的私法形式推波助澜,营造"我"的"现世幸福",一种"团体生活"中的"我"的生活,而"我"的生活又正属归"团体生活"中一个独立的份子。因此,所谓民主制度,在梁漱溟看来,正是根植于西人这种"我"的生活与团体生活的关系而发展出来的"一种进步的团体生活"20。凡此种种,共力形成并表达了西洋的别样的"人心"。 西洋的"人心",曰"争",曰"有对",曰"我"之中心,曰"恶"的人性论,曰"理智"的工具理性。梁漱溟举叙英国宪政运动、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无一不昭示一个"向外用力"的"争"字。参政权乃"争讨而得",个人自由是"反抗而得","若不是欧洲人力量往外用,遇着障碍就打倒的精神,这『民治』二字,直无法出现于人间。他不但要如此精神乃得开辟,尤其要这个精神才得维持运用"21。近世西方的宪政与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个人权利与公民权概念的流布,将一切人际格局悉处理为具有平均值的"陌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往来的法律取向,其形成、维持与运作,就靠千千万万并非特别秉有"热心好义"的心肠,而是"各自爱护其自由,关心其切身利害","各人都向前要求他个人的权利,而不甘退让"的"孤立"个体的积极参与,设若没有这种"争"的人生态度,"则许多法律条文,俱空无效用"22。这里,梁漱溟认为"论敌"胡适以"不知足"概西人精神的一段话23,与其"争"的论说恰可"互资参对"。正是这"不知足"的一个"争"字,使得包括法制在内的所有西洋制度,"一切植基于个人本位权利本位契约观念"这一人类"有对性"之上,其情形正可借西人原话,以"钳制与均衡原则"(Principle of checks and balances)一言以蔽之24。 这种处处防制的制度设置,以"斗争"为"法的永恒天职"的法律传统25,从宗教哲学人性论看,实渊源于西方文化对于人性"恶"的基本预设,政治、法制悉以人性恶为根据,围绕着一个"恶"字做工夫。一方面,梁漱溟认为,"恶"的人性论自有其深刻的理由,因为,其一,"人本是自家做不得十分主张的",在立法上,西人并非有意以不肖之心待人,人实不可信赖故也,"与其委靠于人,不如从立法上造成一可靠之形势故也";其二,除非绝对不要法律制度,要法制就是不凭信人。法制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欲在凭信人之外,别求把柄,则此亦似不能独为西洋制度病,各社会各国族均欲托庇于此,只不过近世西人将此"把柄"运用到家罢了;其三,在他体会,西洋立法,似乎秉持一种"科学态度",而科学讲的就是一般的、普通的、平均数的,而不以少数的、特殊的为限。既然法律本来就是为众人而设,其不信任人,只是说看人只能从平均数来看,我固然不能说你是坏人,亦不能说你是好人,所以当然只能以性恶立基了。另一方面,这种基于"恶"的人性论,与鼓励"人类应时时将自家精神振作起来,提高起来",而以"诚"、"信"、"敬"、"礼"相对待的中国固有精神,其"无对"的人生态度,实在大相刺谬26。所以,当西洋式的制度性设置已然经由"革命"或"改良"而安置于中国社会,却"胶柱不灵"27,甚或"适滋捣乱"28,盖在中国根本就无此种人生与人心以为配合,这种制度在中国乃成为"没心没肺"的玩偶。民国以后的中国徒袭有西洋制度的外形,而人生态度犹乎夙昔,扰攘不宁的表面原因似乎是人人群起而争,梁漱溟却慨言"这正为大家都太不爱争权夺利的缘故"29,可谓道尽个中消息。凡此种种,一句话,正所谓"民族精神"不同,欲在中国引植西方法理与法制,强拧中国人的人心以适应此一人生,冲突乃不可免了。 三 职是之故,欲将具有上述精神品格的西方法于仓促间移植中国,其可能与现实的结果会如何呢?梁漱溟曾先后举过四个例子予以说明30,涉及法律与道德、个体与团体、社会与国家、公平与正义、价值取向与制度的功能运作等等诸对构建现代法制所必须处理的课题,关乎生活样法、人生态度与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等诸方面。若同样从"人生"与"人心"两端下手展开论述,则就人生来说,最说明问题的莫过于第四个例子中的地方自治及其选举。该例典型地展示了固有的中国下层社会构造不敷新的上层结构的需要,以致欲经由"法制"联接上下的努力落空,下层饱受摧残,上层结构不立,而上下交相为害的尴尬。地方社会的自治,梁漱溟认为原意应在构造"团体组织",使地方社会由散漫而入于组织,而在尊重地方利益与愿望,承认地方的自治权的前提下,使"地方本身"成为一个"团体组织",从而营造"地方团体生活"。国家政权以强力来推行,无非求社会加速长进,但地方却不能因此而忘却地方团体本身,只着意于"上面的政令"与"官府的委托",也不能将地方自治等同于"古代的所谓乡,党,州,里"或现代的"乡属于区,区属于县"这类"自上而下的『编制』",否则,只有"他"而无"自",哪来地方"自"治31。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看,此种地方自治,一则需待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至一定阶段,而具备此实际需要与可能的"自然形势",而不能不顾社会的实际情形如何,强迫为之32;二则须诉诸中国固有的"人心",而使外在的种种获得"情理"层面的价值源泉。从前者来说,自来的中国民众的生活样法不取"团体生活"的路子,特别是经济上不存在"不可解的连带关系",从而不能产生"连带意识",也就缺乏现代西洋意义上的那种"团体生活"的"政治习惯",即"纪律习惯"与"组织能力"(梁漱溟有时将此表述为"物质经济"与"心理习惯",或"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对于团体公共事务的活动力"两端)33。物质经济条件的欠缺,表明中国的地方无"自"的存在,纵有所谓"县""乡"之类的规划,却并不意味着社会本身的发育,从而不存在一个与政治权能相对的西方式的民间社会,毋宁是以"朝廷"直接面对亿万小自耕农、而以"官民"两极一言以蔽之的巨大的"天下格局",以西方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对立为预设的那套制度安插不上;心理习惯的阙如,即遵循团体生活的游戏规则及其习惯与能力的欠缺,说明短时间内"(自)治亦无从治起"34。在此情形下,以"秩序骚乱"、"产业凋残"、"地方疲惫"的30年代的中国农村社会论,当局"只是颁布自治法规,督促实现,这好比对着乾枯就萎的草木,要他开花一样",岂独增加农民负担,实际上反倒助成土豪劣绅的权威,事与愿违地摧残原本就凋零的"地方"──乡民社会或民间社会,其结果是乡民社会不待自治,已先自乱了35。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梁氏所说的"地方自治"或"地方团体自治",与当时流行的和当局策定的,毫无共同之处。它实际上是指相对于政治国家的民间社会的发育(即其在论述宪政时所谓的下面诸"势"的形成),整个国族为应对新的生存环境所作的生活样法与人生态度的重大调整,而以组成现代的民族国家为指归。因而,乡村建设与地方自治,实际乃中华民族"文化改造,民族自救"这一长程跋涉中的一个纽结,正如梁漱溟所说的:"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36法律在其间与道德联手,扮演一个上下左右串联、衔接、润滑的角色。所以梁漱溟才说:地方自治,"实是天下大事"37。处甲午以降中国社会的大变局中,梁漱溟比别人更为清醒地懂得,今后的中国必定是"团体生活"的样态──实际上中国社会已经蹒跚迈上了此一不归路了,而团体生活及其习惯也好,组织团体生活的能力也罢,"无非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人并不缺乏"组织"的能力,问题仅仅在于如何在固有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基础上组织和达成这一生活38,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也是包括法律移植在内的一切制度性重构所面临的真正困难之所在。 在此,梁漱溟提出的三点主张,实际是通过调和中西法律精神以连结社会的上下结构,形成新的治道与治式,从而调整中国人的身心,重组整个国族生活的框架性设想。其主要意旨包括: 第一,新的政制、法制的形成,必以新习惯、新能力(纪律习惯、组织能力)的养成为条件;而新习惯、新能力的养成,必须合乎中国固有的精神。具体来说,欲在中国社会形成团体生活样法,则须以接续中国过去情义礼俗精神为条件,必从固有情义之精神以推演,不能以简单"移植西洋权利法律之治具于此邦"为已足39。有感于当时言地方自治者和中央政府之自治法令,"相率抄袭西洋之余唾,从权利出发使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均成为法律之关系;比之乡间,乡长之于乡众,或乡众之于乡长,均成为法律之关系","径行法律解决"40,梁漱溟坦言,其于"西洋行之甚便,中国仿之,只受其毒害而已",盖在其伤"情"害"义",而"情义"二字乃中国乡民社会过去赖以组织的根本,也是将来的新习惯、新能力得以养成的起点和精神41。于此,梁漱溟提出,对于诸如"四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这样的舶来的西洋法律与法意,"吾人只可如其分际处师取其意,而不能毫无斟酌的径行其办法"42,否则,简单灌输"四权"将使中国乡村"打架捣乱",地方自治未成,倒先"自乱"了。今日回头一看,本世纪30年代,中国的广大地区的基本结构还是以小自耕农为一极,而以"官府"为另一极的"官民"两分样态,阶级无由形成,也就是说不存在利益共同体与利益共同体意识,从而无推出其利益代言人的迫切需求与实际可能,也没有为此而敷设的诸多技术性措置以为配合。地方自治与选举,乃将中国组织成一国家的措置,社会与国家两分的尝试,代议制度的一环节一方面,在当时的中国虽又不得不做,实际上却确乎无从下手。而将宪政等等大架子便搭设在这样一个直接以亿万小自耕农为基础的社会,能不危殆万分。这里,梁先生列举的案例,均道出了中国固有的"情义礼俗"与新的制度运作间的矛盾,特别是中国固有人生态度中"争"与"让"的游戏规则与新的制度设置的冲突。案例一所陈述的,正是不敢、不愿甚或不屑"争"的固有人生态度在西化式的诉讼制度中的灭顶之灾。本来,这一态度所导致的各自秉持礼俗,向内用力、反躬自省而各自诉诸自家情义这根心弦的这番内外交互印证的工夫,于攘让从违皆有心照不宣的绳矩,但新诉讼制度要两造抛却情义与情面,各自在"争"中赤裸裸主张权利,这一套游戏规则之伤情害义,于鸡犬之声相闻的乡民社会生活样法,恰不是解决问题,而适足以增加问题。即在世纪末的今日中国都市,特别是商界,虽已多少倾向于经由诉讼解决纠纷,但也还是更多地以讨一个公正与"息事宁人"为诉讼预期,便是证明。倘若诉讼结果较预料的成本还高,则其回避此径当然不可避免。所谓成本,自然包括彼此为"非"陌生人的两造间"情义"的损伤在内。这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说所谓"法制精神"与"情义"乃水火不容,取此必须舍彼,则为了建成"法制"──中国人心中一百年来压倒性的优势价值──而舍却"情义",则此成本总和于中国人生与人心是否太高而得不偿失,似犹有讨论余地。我们固可以设想,在人生与人心中将法制与情义的各自领地划分清楚,情义的归情义,法律的归法律,但问题在于,一个没有情义层面支持的法律竟会是有效的法律,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尚未之见,则这种设想,其逻辑的说服力不敌其历史的逻辑性,正为梁漱溟所嘲讽的坐在办公室"写条文"类事。而且,法律从业者所应时刻铭记的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法律、道德等等均为人类精神的自然流露,并服务于人类自身。如果采行某种法律制度就因为它是所谓"先进的"而全然罔顾其是否、能否造福于自家生活,这就恰与法律、道德的最高精神相悖。所以,如果新制实行的结果是抽去了中国人人心中"情义"这个命根子,则无异于毁灭了中国人的人生,则采行这样的制度岂不是引火烧身?时至今日,1996年颁行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采行抗辩制,而执行效果不佳,新问题说出的还是这个老问题43。所以,以今证昔,梁漱溟的远虑实为近忧,而如何调和包括诉讼制度在内的西式法制与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将是攸关今后中国将欲建成一种甚么样的法制及其成败的最根本因素。 第二,政治与经济应"天然"合一。这里,梁漱溟特别强调"天然"二字。在他看来,经济"进步",则人无法闭门生活,在经济上必然发生连带关系,由连带关系而产生连带意识,则地方自治的基础即树立。而此种连带关系的形成,梁漱溟认为不当经由"争"的路,而应循沿"合作"、"团结"的途径,以解决最为迫切、重大的生存问题。就当时的广大中国乡村社会而言,治安与生计这两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逼着中国人非走"团结"的路不可。特别是生计问题,必将逼迫着"没有三分钟的热度,没有三个人的团体"的中国人合作、自救、养成团体生活习惯与合作组织能力。梁漱溟悟然于"团体生活之培养,不从生计问题不亲切踏实"44,乃有"乡村建设"的设想。生计问题的核心是经济,从解决经济问题而引导中国人在生活各方面发生"欲分不得"的天然的连带关系,从而有"自治",进而有"民治",而且,国家越是民治的,地方越是自治的。这样,便由经济问题引到政治问题,法律在此应是以"情义"为本的这种连带关系的表述。梁漱溟于此特别提出,这样一种政经一体的社会重组,先要造成事实,造成"形势所归,不得不尔"的事实,而此"事实确非骤然可以作到",毋宁更为一远程的目标45。但既要有经济上的连带关系,又要保留"情义",其间是否矛盾以及矛盾如何解决,梁漱溟却并无提示。这里实际上暴露了所有具有大致相同的学术理路和价值取向的新儒家知识份子,对于中国所要建成的那种现代工商社会经济运作的复杂性及其压倒一切的主宰性之缺乏心理与学术准备,而使得他们对于价值层面的解说,往往不免单薄。 第三,政教"天然要合一"。此处梁漱溟所说的"教",如其所述,从严格意义说,特指"关乎人生思想行为之指点教训",也可以说,"差不多就是道德问题"46。在此语境中,法律与道德也应当天然要合一。从地方自治和乡村建设入手的国家与社会的重建,"非标明道德与法律合一不可",其根源则在中国历来"把众人生存的要求,与向上的要求合而为一"47。因此,案例二所述的法律冲突,其意义就不止于法律,毋宁更在于人生态度。在梁漱溟看来,西洋人看人生是欲望的人生,而人生天然有许多欲望,满足这许多欲望,人生之义就算尽了。所谓尊重个人自由,就是尊重个人欲望。国家一方面积极地保护个人欲望,另一方面并积极地为大家谋福利,帮助个人满足欲望。故西洋政治可谓"欲望政治"。但中国人自古已经提出了一个比谋生存、满欲望更高、更深、更强的要求,即"义理"之要求,所以,欲引发中国人以真精神担当中国社会的重建,非以人生向上之义打动不可。梁漱溟并举对于乡村不良份子的处置、革除缠足、消禁毒品等弊风陋俗为例,说明在当时的中国西方式法律的效能的有限性,说明较诸"完全靠法律统治,一刻都离不开"48的西洋近代社会,"法律与道德分开,若用之于中国,老实不客气地说,是完全不行的"49。尽管如此,对于案例二,梁漱溟虽曾几度提起,意在说明中西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的差异与冲突,但对此案竟应如何处理,却并未提出任何具体意见,这固然一方面如其夫子自道,于此外行,不愿多谈;另一方面,也实在是因为他很显然于新旧两种法律规定都不满意,而欲有一新的解决,这是他一生基于"于以往西洋法制中国礼俗之外,为人类文化的创新"而别觅途径这一深心大愿的必然诉求50,也是绵延至今的中国人生与人心的难题。
  5. 林少阳:未竞的白话文:围绕着“音”而展开的汉语新诗史
    文学 2007/02/17 | 阅读: 1551
    “本文拟提出一种方法论视角,以考察围绕广义的“音”而展开的汉语新诗反省史,并由此探讨汉语新诗书写体的演变。这一问题又与以下意图有关:提供另外一种审视新诗史的可能,进而提供一种审视现代汉语书写体演变的可能,最后为反思我们的现代性提供一种语言和文学的视角。”
  6. 小森阳一:访谈
    文学 2008/12/23 | 阅读: 1551
    村上春树小说在中国非常受欢迎,但是如果村上的读者能够去思考一下生产型的人和消费型的人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反省一下什么才意味着人的真正的成长,我相信他们对村上春树的小说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7. 李化成:医疗社会学视角的审视
    医卫 2010/11/26 | 阅读: 1551
    对于公众而言,要真正搞清哪些属于专家的能力问题,哪些属于专家的职业操守问题,恐怕还有相当难度,这主要是由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医学本身就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16世纪到18世纪经验医学和理性医学的齐头并进,19世纪临床医学的诞生以及实验医学的飞速发展,20世纪公共卫生事业的显著进步,都使得医学的专业化不断加强。
  8. 烝民:中国创新能力的分析
    经济 2013/09/08 | 阅读: 1551
    当前中国的创新能力在世界上处在什么位置?
  9. 黄兴涛:国学与现代意识——清末民国的一种文化现象
    历史 2009/07/19 | 阅读: 1550
    谈论国学者,首先应该意识到,不仅“国学”是一个现代概念,以“国学”的名义从事教学、科研和文化宣教活动,也是到清末民国时期才有的历史现象。
  10. 葛兆光、郑克孟等:《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出版
    书评 2010/06/13 | 阅读: 1550
    《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中国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越南汉喃研究院/合编 中方主编: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院长、教授葛兆光越方主编:汉喃研究院院长、教授郑克孟全书25册,定价15.000元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出版钱穆说,中国人以历史为宗教。国人的思想,经常是以"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来开头的。历史,是文化中国的长城。探寻和还原丰厚的历史中国和文化中国,正是大国崛起前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有识之士早已提出,于中国的自我认识,不仅要走出"以中国为天下中心自我想象"的时代,也要走出"仅仅依靠西方一面镜子来观看中国"的时代,学会从周边各种不同文化体的立场和视角看中国,在这些不同的多面的镜子中,重新思考中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包括傅斯年以及胡适、陈寅恪、陈垣在内的一大批学者,都看到了这些"新资料"的价值,可是,七十来年过去了,除了吴晗在《李朝实录》中辑出十几册明清中国资料之外,似乎有关中国的日本、越南和朝鲜汉文资料,国内还没有系统的整理和研究。近悉,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和越南汉喃研究院合作,历时三年精心编纂成《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这套卷帙浩繁、耗费编者大量时间、心血,耗费出版者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大型文献,是中国学术界、出版界首次对越南汉文文献的系统整理,是学者葛兆光所提出的"从周边看中国"的"燕行图集"系统出版的开始,牵引出了一个以汉文连缀的共同教养和共享传统的时代,一个新的、彼此关联的历史世界,学界"感到了巨大的兴趣"。对于民众而言,在与不同民族、国家立场出发的历史记载的"对视"中,我们更懂得了中国,懂得了自己。 葛兆光:多面镜子看中国我们对于中国的自我认识,不仅要走出"以中国为天下中心自我想象"的时代,也要走出"仅仅依靠西方一面镜子来观看中国"的时代,从周边各种不同文化体的立场和视角,在这些不同的多面的镜子中,重新思考中国。2007年,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在上海刚刚成立时,我曾经提出,把"从周边看中国"作为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从周边看中国"这一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对周边文化区域所保存有关中国的文献的研究,即借助"异域"的眼睛来重新审视"中国"。为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对于中国的自我认识,不仅要走出"以中国为天下中心自我想象"的时代,也要走出"仅仅依靠西方一面镜子来观看中国"的时代,学会从周边各种不同文化体的立场和视角,在这些不同的多面的镜子中,重新思考中国。道理很简单,因为自我想象常常会自大,单靠一面镜子则容易片面。无论在日本、朝鲜还是在越南,有关中国的文献包括汉文书写的文献都相当丰富,我们相信,这些文献恰好能够让我们"跳出中国,又反观中国",了解中国的真正的历史和文化特性。学术研究最重要的是拥有基本文献,没有文献的论述只是纸上谈兵,因此,我们把越南、朝鲜、日本所藏有关中国的汉文文献的收集和整理,当作复旦文史研究院这一研究课题起步时期的基础工作。其中,跨越元明清三代长达数百年,来自日本、朝鲜和越南等东亚诸国的使臣、僧人、学者、商贾在中国出使、旅行和游历时留下的汉文记录,就尤其值得格外关注,因为这些"亲历中国"的异乡人,可能比本土人士更加敏感,会注意到文化、风俗和政治上的差异,而这些民族、传统和国家立场不同的旅行者,不仅会对异国有实录,也会有批判甚至想象,当然,也呈现着曾经共享一个文化传统的各国之间,人们曾经有过的友谊和交往。无论是实录、批判、想象或是友情的记录,都是古代越南、朝鲜和日本人对中国的感观和看法,它可以成为我们中国人自我认识的新资料。很幸运的是,在2008年,我们得到越南汉喃研究院的支持,把"越南所藏燕行文献"当作我们合作的项目,由越南方面提供文献的扫描件和作者资料,由中国方面进行整理影印和提要撰写。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总算将这79种将近10000页的文献汇编成册,可以提供给有兴趣的学术界同仁了。在翻阅这些古代越南人有关中国的记载时,我常常会有一些奇特的感受。一方面这些出自越南文人之手,以汉文书写的诗歌、散文、游记,表现了古代越南人对于传统汉文化的熟稔,黎贵惇(1726-1784)《见闻小录》曾记载,明清两代越南使者与朝鲜使者在北京会面,便用汉文写诗彼此唱和,以汉文写序互相题赠,这让我想起朝鲜通讯使在日本出使时与东瀛学者同样以汉文笔谈交往的情景,也许可以说,汉文就像早期欧洲的拉丁文一样连缀起一种文化,这个区域确实曾经有过一个共同教养和共享传统的时代;但是另一方面,从越南汉文燕行文献,例如在黎(1750-1805)的《北行丛记》和李文馥(1785-1849)《夷辩》等记载中,也可以看到清帝国与周边各个民族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像他们要求把越南和朝鲜、日本、琉球和中国同样看成是"天地间同文之国",这并不是对"汉字文化圈"的认同,实际上却是这个曾经和中国共享汉字传统的国家,试图摆脱朝贡体系,和清国渐行渐远。明清两代,中国也曾有过一些类似的越南行记,如黄福《奉使安南水程日记》、钱溥《使交录》、杨寅秋《绥交录》、潘鼎珪《安南纪游》、李仙根《安南使事记》等,我总觉得,越南的燕行文献和这些中国的越南记载对读之下,可以发掘古代中国与越南人在相互观看,而从这种彼此"对视"之中,既可以看到传统中国文化在古代越南的长久影响,也可以看到古代越南对中国认识的变化,以及各个民族、国家和历史意识在近世的逐渐形成,当然还可以看到当时中国和越南社会实况和风俗细节,特别是在他们南北穿行千里途中,还可以了解活生生的生活景观。尽管中国自身的史料之多,常常被用"汗牛充栋"、"浩如烟海"来形容,但是这些来自异域的资料仍然有其价值,因为它的记载有另一个立场,它的评价有另一种眼光,它的观察有另一种角度,因此这是一些很有价值的新资料。新资料很重要,正如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所说,史料的扩充和工具的改进其实就是学术的进步。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包括傅斯年以及胡适、陈寅恪、陈垣在内的一大批学者,都看到了这些文献的价值,可是,70来年过去了,除了吴晗在朝鲜的《李朝实录》中辑出十几册明清中国资料之外,似乎有关中国的日本、越南和朝鲜汉文资料,还没有特别好的整理和研究。让人高兴的是,近年来情况有所变化,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学界都开始有人关注这一领域。人们发现这些资料可以补足我们过去历史研究中的含糊和笼统,理清单一角度的认知,更发现由于不同民族、国家立场出发的历史记载,原来会如此不同。我想,如果更多学者注意这个"宝库",这些新的历史资料和周边各种语言,将成为新的领域和新的工具,把中国和周边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彼此关联的历史世界。陈正宏:"异域之眼":越南使者北行中国由于行程漫长,经历丰富,加上外国人对异国他乡的好奇,这些燕行人员在中国境内所撰述编绘的有关中国的文字或图像,时常比中国本土同时期的记录更为细致、直白而不加修饰,成为今天我们追溯往昔时代生活细节与真相的重要的参考文献。越南汉文燕行文献,是指历史上越南官方使节北使中国,或民间人士来华旅行而撰述的相关汉文记录,其主要形式为燕行记、北使诗文集和使程图。《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搜辑了现存于越南的79种独立成书或成卷的燕行文献,以影印文献原书并为每一种文献撰著提要的形式,从一个特殊的侧面,系统地展示了公元1314年至1884年这五百多年间中越两国友好交往的历史,同时也通过"异域之眼",直观地呈现了元明清时期中国的感性样态。《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收录的,主要是越南陈朝、后黎朝、西山朝和阮朝出使中国的燕行使者的著述。当年来华的使臣,如冯克宽、阮宗窐、黎貴惇、阮攸、潘辉注、李文馥、阮文超、裴文禩、阮述等,在越南国内均是极一时之选的著名文臣,不仅汉文修养甚高,对中国历史文化也十分熟悉。燕行途中他们娴熟地运用汉文撰述使程日记,书写往来公文,以汉诗咏叹摹写各地风光,并与中国朝野士绅文字交流--前期经过南京和后期经过湖南的使臣,留下参与当地文人诗文之会的唱和诗作尤其多--到北京后又用汉诗汉文和朝鲜、琉球两国使节唱和赠答,并以能用汉文相互沟通而深感自豪,这充分表明在20世纪以前的东亚,由中国人创造发明的汉字及其书面语形式--汉文,确实和早期欧洲的拉丁文一样,具有跨国界通用语的功能,并成为东亚汉文化圈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年的越南使者来华,大部分是通过镇南关(今友谊关)进入中国的。在经过广西和两湖后,其行进路线因历史时期不同而大致分为前后两路,前期东折沿长江顺流而下,经南京北上赴燕京;后期则在湖北渡长江,北上河南过黄河,再经河北抵燕京。其旅程经历大半个中国,往返往往要花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由于行程漫长,经历丰富,加上外国人对异国他乡的好奇,这些燕行人员在中国境内所撰述编绘的有关中国的文字或图像,时常比中国本土同时期的记录更为细致、直白而不加修饰,成为今天我们追溯往昔时代生活细节与真相的重要的参考文献。《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所收诸书中,既有像道光皇帝中年就齿牙落尽那样的当时中国官绅绝不敢形诸笔端的内廷实录,也有如近代著名诗人陈三立现存最早期的两首佚诗这样重要的文史文献;既有李文馥以汉诗所绘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尚对澳门行使主权时的当地和煦风光,也有黎貴惇用汉文所述乾隆年间使程舟船因伴送钦差的管家勾结船主沿途贩卖私盐,导致归程延滞之类的官场腐败现象。此外,4种使程图细绘镇南关至北京所经路线和各地名胜,对广西、湖南的水路、塘讯描绘尤详。凡此均从不同的视角,真切地显示了当时中国的诸多实相。《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是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和越南汉喃研究院合作,历时三年精心编纂的成果。越南汉喃研究院提供了丛书所收大部分文献的清晰扫描件,并搜辑了部分作者的传记资料。复旦大学方面则负责文献的真伪考订、编年排次、提要撰写和影印出版,为此多次派员赴越南,核对相关文献原书,查验扫描文件。已经面世的《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不仅对各相关文献的实际作者和撰述年代多加考辨,纠正了现在通行的越南汉喃文献目录中的不少错误,而且同一作者所撰各书,或同一书的不同版本,如果篇章、文字或图像都不太完备,则各本都加影印收入丛书,整体学风谨严,结构规整。2010年是中越双方政府拟定的中越友好年,又恰逢中越建交60周年和越南首都河内(古名昇龙)建城1000年。"偶合夤缘千里外,相期意气两情中。"当年从包括昇龙在内的越南各地出发来中国的那些越南燕行人员在中华大地上留下的充满情感的文字,汇聚在今天出版的这部《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中,无疑已成为中越两国乃至东亚汉文化圈诸国友好交往历史的重要见证。可以预见,本丛书的出版,必将促使海内外各界较以往更多地关注中国和越南等周边国家的历史因缘,更加重视东亚汉文文献资源利用与研究,进而更深入地体认汉字文化在世界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与深刻影响。   郑克孟:有关汉文北使文献越南汉喃研究院教授、院长越南汉文燕行文献包括越南使者出使中国或历史上民间人士游历中国时留下的汉文记载和图画,其中以燕行记、北使诗文集和北使程图等为主要形式。在越中邦交史上,两国使者在多个世纪里不断接触交流。关于越中邦交史的书籍资料原本相当丰富,但保存至今却并不算多。越南汉喃研究院和其他图书馆的汉喃书库中目前还保存着一批史料相当丰富的北使文献,其中大部分是越南使臣出使中国时用汉文撰述的各类作品。越南社会科学院所属汉喃研究院认识到这批文献的重要价值,因此与中国上海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合作,对有关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编纂出版《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这一丛书。越南汉文燕行文献包括越南使者出使中国或历史上民间人士游历中国时留下的汉文记载和图画,其中以燕行记、北使诗文集和北使程图等为主要形式。这些作品以诗歌或散文形式呈现,内容涉及出使途中日记、见闻纪事和抒发离家乡愁的杂感等。还有一些作品绘制了从昇龙(越南河内)到燕京(中国北京)沿途线路图,每个使团经过或停留的地点都绘制地图,并题诗吟咏。《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选择收录的文献,包括53位越南作者的79部作品,文献原件主要存放于汉喃研究院的汉喃书库(越南汉喃书籍的主要收藏地)中。越南国家图书馆的汉喃书库中只有三部相关作品,其内容与汉喃研究院的所藏书籍重复,因此未列入这次收集的书目中。在这79部汉文燕行文献中,时代最早的有陈朝名士阮忠彦(1289-1370)撰于14世纪的《介轩诗集》。接下来15、16世纪越南使者的一些作品,由于保存不全,又不是独立完整成书成卷的,所以只能割爱。随后是冯克宽在1597年出使途中创作的诗文《使华手泽诗集》、《旅行吟集》等。其余作品主要是从17世纪后期至19世纪末叶撰写的。在这些北使文献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记述有越南使者与朝鲜使者在中国唱和的诗歌,如1597年朝鲜使者李睟光与冯克宽,以及18世纪朝鲜洪启禧与黎贵惇的唱和诗。《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的出版形式是原书影印,每种文献前有一篇向读者介绍该文献作者及作品内容的解题。 周振鹤:"学界感到了巨大的兴趣" 做历史,尤其是做历史编纂学,材料是最基本的东西,先材料而后方法。20世纪史学大发展,就是因为我们有四大发现,首先是甲骨文,其后是敦煌遗书,再后是秦汉简牍,再后是明清档案。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提倡的是从周边看中国,对中国周边国家的材料是非常重视的。越南燕行图出在前,朝鲜燕行图也准备出版了。燕行图在国内出了选本,比如元朝的材料,明朝的材料,全出还没有过。越南的史料基本上过去没有出过,有日本学者到越南影印过,但是没有这么漂亮、系统的出版出来,而且里边有稿本和钞本,很珍贵。首次系统而且相当完整地把这些材料出出来,对推动东亚史跟中国史的研究,有很大的好处,学界感到了巨大的兴趣。有历史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点之一。不是所有的古文化、古文明都有历史感的,比如,印度文明就没有历史感。对一件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他们认为是不重要的,只关心这件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葛兆光所提出的从周边不同文化体看中国,当然是研究的一个新方向了。在中国古代,文史哲本是不分家的,但现在的学科壁垒比较严重,文学和历史分家,而且历史研究也分了很多类,世界史,本国史,本国史又有专门史,断代史,社会史,经济史,越分越细,"从周边看中国"就有意有"打通"的意思。就是说,我们研究中国历史,不能光从自己国家的材料出发,到底别人怎么看我们,要多一面镜子。我过去也说过,乾隆皇帝认为清帝国是天朝上国,无所不有,不愿意与英国人交易,最多赏赐给英国人些茶叶、丝绸,他认识自己了吗?没有。因为他不认识对手。不认识对手,就等于不认识自己,因为不知道自己在世界上的分量和地位。半个世纪后,鸦片战争就爆发了。所以,通过别人认识自己是很重要的。历史研究也是这样,如果光拿自己的材料来研究自己,显然是不够的。西文文献里还有很多关于中国的史料,也是以后需要深度发掘的。中国文化里,历史有很大的意义。中国文化正是因为有历史感,所以成为了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化。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文化从古到今的变化,自觉维护这个文化的脉络。《为政》篇中,子张问孔子,"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中国文化的特点在于损益,任何朝代都不可能把前代制度完全毁掉,这是中国文化可以长期延续下来的缘故。了解历史,就了解了这一点。有历史观是中国的优良传统--知道我们的根在哪里,自己从哪里来,文化的变迁过程,也可以知道我们文化的变化走向。 贺圣达: "更好的认识中国" 《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提供了相当丰富的有关中国的越南古代汉文的第一手资料。燕行是越南古代汉文文献当中非常特殊的一个品种,是由使臣出使而产生的,包括使臣出使的经历、见闻,内容相当丰富,由于中越两国特殊的关系和历史交往,燕行文献也可以说是中越文化交流的结晶。《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越南所藏编)》整理的大概是79种,整理出了1万多页,每页300来字,相当丰富。中国域外汉文文献,涉及中国的专门的记述,在我印象中,也就是吴晗先生民国时期从《李朝实录》中辑出的十几册明清中国资料,从此之后,再没有这么大的系统的整理了。尤其是,越南汉文献当中有关中国的资料是第一次整理。第二,这个文献的特点是形式多样,内容非常广泛,有多方面的很高的研究价值。越南使臣从镇南关一直到北京,路程2000多公里,有些绕道的甚至3000多公里,往返两年,时间如此之长,一路上看得比较仔细。文献的形类也是多样的,包括行记、诗文、地图,而且,时间跨度也是很长,最早的是14世纪初,最晚是法国侵占越南以前,1884年,对中越关系史,这个时期中国的经济史、社会史,还有民间民俗,历史地理学,交通史,都有研究价值。其中有些内容是正史都没有过的,补充了中国历史之不足,包括相关文献的不足。第三,越南汉文燕行文献是汉文化圈文化史的很好的资料。其中讲到越南与中国文人、与朝鲜在北京的官僚使臣的交往,还有琉球的,是整个汉文化圈,包括汉字文化、文学史的丰富史料。更直接的是对越南文学史、文化史、艺术史、书法史等资料的意义。第四,从文献学的角度来看,比相关的研究又进了一步。越南汉文燕行文献专门对汉南古籍79种文献的真伪、编年,排次进行研究,包括作者生平和简要评价,每一种的内容提要,所以不止是辑录,更是研究,考订更细更准确。越南汉文燕行文献对当下的意义,就是在于怎么样更好的认识中国。 傅杰: 建立"燕行录学"? 燕行文献是很特殊的史料,是当时的越南人、朝鲜人、日本人,或是外交使节,或是旅行者,到中国的行记。到外国,新鲜感的刺激下,很可能就对本国人熟视无睹的东西有了新的发现,或者是和本民族的东西相比较,除了详细的记录,可能还会发表一些观感。这种记录,有的是日记,有的是诗文,带有备忘录的性质;有外交性质的记录,可能还会有情报的性质。所以,燕行资料会比较详尽,有国内的历史记载不太关注的资料。韩国前些年出版过本国的燕行录,印过150册,当然书很贵了。有闻风而动的学者甚至宣称要建立一门燕行录学,内地已经出版了一本《燕行录研究》,主要根据韩国出版的燕行录,引了些可以补充我们正史史料所不备的东西,写了一篇燕行录学引论,宣称燕行录学将是本世纪中国历史学发展的标志,希望可以与敦煌学相提并论。应该说,韩国出版的燕行录确实提供了很多我们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而越南的燕行文献更是我们以前一直所不知道的。这次由复旦文史研究院与越南汉喃研究院的学者一起努力,把越南重要的燕行文献进行详细的选择、考证,撰写了提要,加以影印,其中内容,上到对中国皇帝的认知,下到文人之间的交往,风土民俗的交流,确实很多可以与我们的史料相互补充。葛兆光教授研究中国学已经有很多年,他的关于中国思想史的专著在学界影响很大,他在研究中国思想史的时候,就一直关注"从周边看中国"的问题。复旦大学聘请他来做文史研究院院长的时候,他就确立了几个研究方向,其中最重要的方向之一,就是"从周边看中国"。他的主要思想就是,周边看中国,可以改变过去我们以自我中心想像天下的问题,和以西方为唯一的镜子看中国的问题。从周边看中国,主要是通过中国周边各个文化区域留存的各种文字的资料,返过来观察研究中国的政治、历史、社会和文化。这个工作很重要,但是操作起来很麻烦,首先要解决的,正是史料的问题。应该说,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中国的历史文化,国内还是不多的。(周振鹤、贺圣达、傅杰文章由本报记者采访整理而成) 
  11. 迈克尔·哈德森:冰岛的债务偿还限制将会扩散
    经济 2009/11/01 | 阅读: 1549
    冰岛和拉脱维亚还能还得起债吗?债务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冰岛议会最近通过了自上世纪20年代以来首个将外债放在国家偿付能力之后的协议。
  12. 万俊人:进退之间——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
    政治 2009/07/22 | 阅读: 1549
    在当代西方哲学舞台上,罗尔斯无疑是一位具有独特思想性格的哲学家。这位被誉为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哲学领袖和哈佛“自由主义思想铁三角”之一(另外两“角”据说是帕森斯和亨廷顿)的哲学和伦理学教授,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伊始发表《正义论》以来就一直充当着哈佛和美国,乃至整个西方政治哲学和社会伦理学的“领衔主演”,被丹尼尔斯称为“二十世纪的洛克”。
  13. 李学勤:王国维的“阙疑”精神
    历史 2010/06/04 | 阅读: 1549
    王国维先生的研究领域广博,成就卓越,在学术史上早有公论。他一生学风笃实矜慎,不轻易立说,也不任意争辩,虽已多年闻名于海内外,仍然保持谦虚的态度。读他的著作和传记,我觉得很突出的一点,是他不强不知以为知,是像我这样的后学难于学到的。这里试举王国维先生对《尚书》的研究,作为例证。 大家知道,王国维先生对《尚书》有深入的研究和创造性的贡献。他的论文集《观堂集林》,开卷《生霸死霸考》、《高宗肜日说》、《洛诰解》,一直到《〈书〉顾命同瑁说》等好多篇,都是关于《尚书》的,可说达到了这方面研究的最高水平。尽管如此,他却再三声明《尚书》有许多地方"不能解"。 《观堂集林》卷二收有《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其中王国维先生自述说:"《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读。以弟之愚暗,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于《诗》亦十之一二。此非独弟所不能解也,汉魏以来诸大师未尝不强为之说,然其说终不可通,以是知失儒亦不能解也。"王国维坦承他对《尚书》好多文句"不能解",并且指出前人的解释"不可通",是"强为之说",他不能与之苟同。 1924年夏,王国维先生为容庚先生的《金文编》撰序,首先引用孔子讲的"多闻阙疑"和"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二语,认为:"阙疑之说出于孔子,盖为一切学问言。"接着他讲到《易》和《书》的"难解",并说:"余尝欲撰《尚书》注,尽阙其不可解者,而但取其可解者著之,以自附于孔氏阙疑之义。" 这样一部别开生面的《尚书》注,王国维没有写成,但他于1925年到清华研究院任导师,曾专讲《尚书》,确实体现了"阙疑"这一点。据当时听课的学生吴其昌先生的《王观堂先生〈尚书〉讲授记》和刘盼遂先生的《观堂学〈书〉记》,他上课先讲述历代《尚书》传流和注释的历史,其间便强调"其不可通音,终不可通也"。他讲授《尚书》各篇,于各家学说择善而从,同时结合自己甲骨金文研究的心得,提出很多新颖见解。例如讲《高宗肜日》,即以甲骨文"肜日"为据,论证元代金履祥以该篇为"祖庚时文"的正确。类似的精彩之处,不胜枚举。可是在很多地方,他都说"不解"。如《盘庚》"汝分猷念以相从",他讲"不解";同篇"各设中于乃心",他说"设中不解";"鞠人谋人之保居",他说"此语不解";《微子》"我旧云刻子",他也讲"此语不解,王充引今文《尚书》作'孩子',更奇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王国维指出前人注解《尚书》多"强为之说",许多文句"终不可通",并不是抹杀历代学者的成就。相反的,他认为《尚书》的研究不断前进,各时期的著作都有应当肯定之处。这从他最后一篇有关古代研究的作品《〈尚书覈诂〉序》可以看得很清楚。 《尚书覈诂》的著者杨筠如先生也是王国维在清华的学生。他听了王国维的《尚书》课,编著《覈诂》四卷,得到王国维,还有也任导师的梁启超的奖励,经修改后,从南方寄给王国维,王国维给他写了序。这个时候是在1927年的农历四月,离王国维的去世已经没有几天了。 这篇序文,把历代《尚书》之学划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从西汉伏生到欧阳、大小夏侯章句,是今文之学;从孔安国到贾逵、马融、郑玄、王肃,是古文之学。"今古文诸家之学并亡,然传世之伪《孔传》,殆可视为集其大成者也"。第二阶段始于北宋欧阳修、刘攽,苏轼、王安石、林之奇等"皆脱注疏束缚而以己意说经"。蔡沈受朱子之命所编《书集传》,"可谓集其大成者也"。在这以后,王国维历数清代阎若璩以来各家成绩,一直讲到俞樾和孙诒让,"惜未有荟萃而画一之如孔、蔡二传者",希望杨筠如"异日当加研求,著为定本,使人人闻商周人之言,如乡人之相与语,而不苦古书之难读,则孔、蔡二传又不足道矣"。这可说是他对未来研究的期待。 这里我们看到,王国维对历代各家《尚书》学者的优长,都作了充分的肯定。他以孔、蔡二传为《尚书》学两大阶段集大成之作的提法,尤为创见。他说二传立于学官,各数百年,"然《书》之难读仍如故也",只是说明《尚书》本身古奥艰深,并非归咎于研究的学者,只要实事求是,深入研求,疑难终有解开的一日。这就可以看出,王国维提倡"阙疑",不是什么不可知论,而是一种有利于研究进步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14. 艾柯:进入森林
    文学 2011/03/17 | 阅读: 1549
    谈卡尔维诺
  15. 索罗斯:关于欧元的两篇文章
    经济 2011/10/19 | 阅读: 1549
    一直唱空做空欧元的索罗斯认为欧元危机是次贷危机的直接后果,如果欧元区不能拥有统一的“财政部”,则无法解决欧债危机,不可避免地陷入金融崩溃和经济“大萧条”。10月14日又于路透社刊登题为《如何破解欧元区主权债务难题》的评论文章
  16. 陈柏峰:中国农村的市场化发展与中间阶层--赣南车头镇调查
    经济 2012/04/27 | 阅读: 1549
    2000年后车头镇开始的脐橙种植激发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转型,农村中间阶层是发展脐橙产业的主体,也是既有土地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坚定支持者,是中国高速发展中农村社会保持稳定的基础。
  17. 周诚:关于农地征收的“涨价归农(私)”论、“涨价归公”论与“私公兼顾”论的辨析
    社会 2009/11/26 | 阅读: 1548
    《中国改革》意欲何为?! 周 诚自去年10月17日我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再论我国农地征收的合理补偿》一文之后,已过去三个半月。在此期间,本人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观点与时俱进,又获得崭新成果——与去年12月初提出了“全面产权观(论)”或“私公兼顾“论。此论与过去之论有重大区别。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改革》杂志事先不征求本人意见,突然在今年第1期发表了我去年8月12日发表在“价值中国”等网站上的一篇文章的摘要,更换篇名为《“涨价归农”还是“涨价归公”》,并发表了倾向性极为明显的按语,鼓动读者“讨论”。按语说:“一面是近四千万并且仍在不断增加的无地、无业、无社保的失地农民,一面是‘拿别人的地,发自己的财’的各级政府及相关利益集团。……本文的观点和主张与以往本刊曾发表过的专家观点有一定差异。……希望大家继续讨论。”这表明,少数人总是揪住老观点不放,这是缺乏辩证观念的表现,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我除了向该刊提出抗议等等之外,消除其不良影响的最有效途径便是公开发表我的最新观点。下面这篇文章,便是我的最新观点的简要表达。欢迎读者针对此文发表高见!。关于农地征收的“涨价归农(私)”论、“涨价归公”论与“私公兼顾”论的辨析中国人民大学 周 诚目前,在我国关于土地自然增值分配存在着两种观点——“涨价归农(私)”与“涨价归公”,针锋相对地处于两个极端;两者都具有片面性——既具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又都具有难以成立的一面。“涨价归农(私)”论是一种坚决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理论,这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但是它认定农民拥有取得全部土地自然增值收益权,即只看到失地农民应当享有农地开发权(注),而根本忽视整个社会,其中包括其他农民也应当享有此项权利,那么,因整个社会经济繁荣而产生的土地自然增值的分配,便与整个社会无缘了,在耕农民则更无缘问津,这就显然大失公平合理。如果完全按照“涨价归农(私)”的观点进行农地自然增值的分配,则失地农民便可在一夜之间暴富,必然不利于农民安心务农,改善农地质量,而且也会使附近的在耕农民产生同样情绪。实际上,考察土地自然增值的归属,应当与其产生的根源相联系,应当顾及社会各个相关方面的利益,从而,单纯的“涨价归农(私)”论便是不能成立的。“涨价归公”论阐明了土地自然增值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而且“涨价”也并非由“成本”所决定,这些都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然而,“涨价归公”论仅仅看到土地的自然增值来源于社会经济发展,从而社会应当拥有整个农地开发权,而不顾失地农民拥有获得充分补偿的天然权利,即忽视农地所有者也应当分享农地开发权,使得失地农民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也是不可取的。如果不摈弃这种理论,而仅仅是增加失地农民的补偿,则意味着失地农民所得到的补偿中便包含着社会对于他们的额外照顾甚至是恩赐,而并非失地农民本来所应得,从而从产权理论上来看便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由此可见,单纯的“涨价归公”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几个突出的实例,使得我们不得不进一步一分为二地看待“涨价归农(私)”论和“涨价归公”论,关注“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论、“全面开发权”论 实例之一:依据“涨价归公”的理论(英国的穆勒与美国的乔治),英国工党政府曾经于1947年—1953年实行土地开发权国有化,即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开发捐(Development Charge)将土地增值全部收归国有。但是,此种举措未能长期坚持,除了执政党更迭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此种政策造成了地产市场萎缩而不得不放弃,即恢复“涨价归私”制。英国的此举表明,她看到了“涨价归私”制之弊,而企图通过“涨价归公”来兴利除弊,但“涨价归公”制的极端性——完全否定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从而使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实践中碰壁而归于失败。实例之二: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过去长期对于失地农民实行低补偿政策的实践表明,“涨价归公”曾经是我国农地征收补偿中实际上遵循的不成文的政策原则。实行“涨价归公”制的出发点为维护公共利益,但实行“涨价归公”制也具有严重的副作用——据估算,大约有近半数的失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存在明显的困难。有鉴于此,理论界一些人士极力呼吁实行“涨价归农(私)”制。实例之三:多年来,在美国的一些州,实行土地“开发权转移制”(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s,TDRs)。其要点是:在一个社区内,按照规划进行开发的土地所有者,必须从按照规划加以保留的土地所有者哪里购买足够“份额”的土地开发权,方可进行土地开发。此外,在美国的一些州,还实行土地“开发权购买制”(Purchase of Development Rights, PDRs)。其做法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资,付给一些拟保护的农地(以及一些空旷土地、自然资源等)所有者足够费用,将其开发权收购归政府所有,以便弥补土地所有者所损失的机会利益。由于政府受资金的限制,实行PDRs的明显少于实行TDRs的。美国的这种创新,非常值得重视。实行“涨价归公”制,完全否定原土地所有者的开发权,不能保障失地者的基本利益,只是保障了社会利益;在实行“涨价归私”制的条件下,则仅能保障失地者的利益而不能兼顾在耕农民和社会的利益。换言之,土地开发权完全归公与完全归私,是两个极端,各自有其片面性,在实践中都会碰到严重问题,而其症结为“分配不公”。我国一些人士为纠正“涨价归公”之弊而主张“涨价归农(私)”,无非是重走1954年以后英国的老路而已,在理论和政策上都并无任何创新。从而,汲取以上两者的优点而摒弃其弱点,便意味着应当实行“私公兼顾”(地利私公共享)制。美国的TDRs和PDRs,特别是前者,为我们创建“私公兼顾”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启示。在实行“私公兼顾”制条件下,每一块土地所者所平等地拥有的开发权不能实现时,便应当由获得开发权的土地所有者或国家给予补偿;换言之,因规划而获得开发权者,不应单独获得开发利益。概括而言,实行此种办法,由开发者或政府对于按规划应保留的农地所有者予以开发权补偿,可纠正土地开发收益完全“归公”或“归私”之弊。从土地开发权的角度进行进一步探索,可进一步提出“全面开发权”论或“全面产权观”,即兼顾原土所有者、相关土地所有者、国家三者的土地开发权的理论。原土地所有者拥有开发权,是不言而喻的;相关土地所有者,主要是指相邻土地所有者、基本农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也天然地拥有土地开发权,不可漠然视之;而国家之所以也拥有土地开发权,则是由于,从根本上来说,土地开发性增值的最终来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认识,是承认土地与一般财产不同,它具有社会性,从而不得不顾及“涨价”归属的社会影响。在农地转非中贯彻“全面开发权”论意味着:优先充分补偿、安置失地农民,使其进入“小康”,无任何后顾之忧;剩余归公(归中央政府,避免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用于支持全国农村——其优先项目为对于在耕农民中的“相邻农民”、“基本农田农民”的开发权的适度补偿。归根结底,“私公兼顾”论、“全面开发权”论、“全面产权观”,是承认差别、调和矛盾、多方互利、和谐共富之论。 注:“开发权”是从英文 “ development rights”翻译过来的,其另译为“发展权”,笔者认为不妥。除了引文之外,笔者一律使用“开发权”。因为,英文“development”一词,主要具有中文的发展、开发、展开、发达等四个含义。按照惯例,中文的“发展”一词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等变化;而“开发”一词则是指对于资源的利用或进一步利用。显然,农地转变为非农用地,是指对于农地资源的进一步利用,从而应当使用“开发”一词方为确切。
  18. 黎虎:《我们仨》里的钱瑗伉俪事略补正
    书评 人文 2010/06/07 | 阅读: 1548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荣休教授夏志清先生《阿圆回去了--(我们仨)的悲剧》有一段叙述钱钟书、杨绛的女儿钱瑷及其夫婿的文字,读后不禁愕然,因为这里几乎每句话都有问题,与事实不相符合。这不过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事情,现在就已经有张冠李戴、面目全非之虞,那么再过几十年又将如何呢?思之不禁令人忧心有忡。
  19. 《经略》第七期目录与刊首语
    期刊专递 2011/08/30 | 阅读: 1548
    为什么世界显得如此不安全?是不安全的因素真的增加了?还是只不过是信息技术发达导致的灾难事件的传播放大?(文章阅读链接)
  20. 第31次CNNIC报告摘要与第二章:网民规模与结构特征
    科技 2013/01/28 | 阅读: 1548
    第二章主要提供各类数据图表,网民指6周岁以上过去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中国居民,个体用户调查总体样本60,000个,其中,住宅固定电话用户、手机用户各30,000个,样本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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