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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09年8月开设的专题:“国有企业改制,工会参与必不可少”,叙述企业改制出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一些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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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来,我们也多是听到“救救孩子”的呼声,很少听过要“救救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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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模式”如何改革?安东尼·吉登斯《欧洲模式:全球欧洲,社会欧洲》,(英)吉登斯等著,沈晓雷译,社科文献出版社2010年11月。本文选自该书引言,略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有诸多原因可以解释为何“欧洲社会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其中一些原因基本与外部压力 无关。比如,它们可能源于人们预期寿命提高,给养老金和社会关怀带来的影响,抑或妇女在生活方面的选择权利扩大后,不同家庭当中一人或两人赚钱养家,造成 这些家庭在财富上的显著差异。这些原本是欧洲社会模式所取得的成就,如今却带来了新的问题。 其他改革压力来自全民性制度,尤其是教育和医疗保健制度没有真正实现其所承诺的机会均等与公平,欧洲社会模式的捍卫者总是很难接受这一现实。 然而,根本的挑战还是来自经济方面:由人口问题、出生率下降和全球化挑战而引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在政策圈内,这些已经或多或少被人们看做是推动改革的缘由。但在如何改革这一问题上,却存在很大分歧。欧洲社会模式的平等主义和社会保护作用,通常被 批评者视为效率低下。在改革的呼声中,也终于有机会将其削弱,但改革是否就意味着摒弃上述平等主义和社会保护作用?抑或我们有可能通过改革,修改现有政策 并制定新政策,从而以适合当今世界的方式来实现福利国家的价值观——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结构性不平等为目标? 欧洲在“二战”以后绝大多数时间里(除了撒切尔时代的英国),社会公正与经济效率在人们眼里一直是携手并进。但欧洲经济状况的恶化导致这一曾经确定无疑的事情遭到质疑。 问题并不仅仅在于,面临经济增长低下和出现人口劣势的情况,现有社会模式是否能够继续支撑下去,更在于,不同的社会模式在自身运转过程中,是否会在对 市场弹性加以限制的同时,阻碍了经济增长与高就业率出现的可能。我们必须应对如下悖论:捍卫现存社会模式可能在某些关键领域不利于社会公正;而从表面上看 对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公正提出挑战的改革,实际上却可能更有效地促进符合社会公正的长远利益。 随着全球化和亚洲经济革命所带来的挑战日渐凸显,这一难题变得越发迫在眉睫。对于许多欧洲国家而言,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是守势、担忧,甚或多疑。但这种 反应过于激烈。从某些方面来说,人们可以将当前的全球化进程,视为“二战”后欧洲以共同市场为开端的市场开放进程的最新发展,是欧洲实现单一市场和欧盟扩 大的必由之路,能够通过促进创新、提高生产率和生活水平而给欧洲带来巨大的收益。 全球化还意味着西方社会所面临的经济挑战大幅增加。它使流动资本得以充分挖掘快速增长的劳动力储备潜力,这些劳动力储备现在已经成为全世界城市化劳动力的重要组成,能够首次有效地满足全球产业的需求,并在下一代有能力进入最高技能劳动力的行列。 全球化不可能给欧洲社会所有部门都带来实惠。对于那些最容易遭遇成本效益竞争的部门更是如此。实际上,不断对我们产生影响的全球化力量将会加剧不平等,蚕食低技术工人和弱势群体的生活机会。这些影响目前已现端倪。 或许欧洲各国人民比他们的领导人更加本能地把握了这一事实,这也是改革在政治上遭遇重重阻力的原因。我们往往认为全球化在迫使人们适应更加严酷和竞争更加激烈的世界,而不是用最新的工具来武装人们去应对这个世界。 事实上,欧洲要想具有竞争力,并不需要采纳新自由主义的正统观念,但是并没有人否认,自由市场和自由化是整体改革方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欧洲共同目标 应该是建立发展型和授权型福利国家,解决因全球化而加剧的不平等问题,并将人民用知识经济武装起来。因为,传统福利国家将纠正个人和弱势群体的损害作为其 重要措施,现在应该对这种将重点放在善后照顾的做法进行修正。积极的福利国家应该针对妇女、年轻家庭和儿童来采取预防性措施,以提高他们未来的机遇,而不 是仅仅去补偿他们在过去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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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落幕的世界資訊社會高峰會,除保留ICANN和美國政府對於網路基礎設施的分配權威和推動全球網路 治理論壇之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要求各國不得干涉其他國家的國家代碼域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 ccTLD)。目前,國碼域名授權必須經過美國政府審核後才能執行,可以預見的是國碼域名授權的改革將成為未來 各方角力的焦點。為此,本專欄將連續介紹國家代碼域名的發展歷程、各國政府的角色、以及個案研究,希望藉 此探討台灣國碼域名社群參與全球網路治理機制的歷史脈絡和正當性基礎。 八十年代,當網際網路的使用尚未大規模擴散到美國,網路先驅者Jon Postel在南加州大學資訊科學研究所 (Information Science Institute)以網路位置分配機構(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IANA)的名義,進行 網際網路的域名指定和IP位置分配。當時,Jon Postel將網域名稱分為屬性型域名(generic top-level domain, gTLD) 和國家代碼域名(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 ccTLD)兩類。前者之中的.com、.edu、.net、.org、.int是國際性的 ,分別用以指定商業、教育、網絡提供者、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gov和.mil則專屬於美國政府機構和軍事機構 ;後者則根據國際標準組織的ISO-3166-2的國家代碼,授權給與申請國家代碼域名的域名經理(country code manager)管理。早期的國家代碼域名授與沒有明確的規則,相當程度類似於早期屬性型域名分配的慣例,採取先 到先給(first come first serve)的做法。九十年代中期,隨著網際網路逐漸擴散到美國以外的地區,各國對於是否 能有效運用網路資源日趨敏感,網路位置分配機構乃將指定國家代碼域名的程序,寫成技術文檔(Request for Comments, RFC)的形式。就是一九九四年公佈的RFC1591文件,成為國家代碼域名授權最基本的規範性文件。 第一五九一號技術文檔(RFC 1591) 按照RFC1591的安排,整個域名系統有一個中央註冊機構(Central Internet Registry)負責日常運作,而對於所有新 頂層域名(含國家代碼域名)的申請,由中央註冊機構諮詢IANA後決定。因為每當國家代碼域名的授權與管理需 要和各國相關機構磋商時,中央註冊機構往往會要求區域註冊機構協助處理。在RFC1591的時代,文件上規定中央 註冊機構為INTERNIC.NET,主要負責.mil和.int之外所有第二層域名的註冊,而.mil和.int第二層域名的註冊分別由 DDN(NIC.DDN.MIL, 國防部的註冊機構)和PVM(ISI.EDU, 南加大資訊科學研究所)負責,而當時已經成立的區 域註冊機構(Regional Internet Registry)只有三個,分別是掌管歐洲的RIPE NCC、掌管亞洲的APNIC、和掌管北美 洲以及其他尚未設立區域註冊機構區域的INTERNIC。 RFC1591認為域名經理人(manager)是特定域名的受託者(trustee),有責任服務與該域名相關的社群(community); 就國家代碼域名來說,域名經理人同時是該域名國家和全球網路社群的受託者。因此,談論網域空間的權利和所 有權是不適當的;相反的,應該要關切的是責任和服務。所以,RFC1591就域名經理人(manager)選擇提出能夠履 行必要責任和能夠公平(equitable)、公正(just)、誠實(honest)、和有效(competent)執行工作的要求。為滿足上述目 標,在技術條件上,經理人必須在網路上服務(on the Internet)、其域名伺服器(name server)必須具備網路連結 (Internet Protocol Connectivity)、必須具備電子郵件帳號。此外,經理人必須建立行政聯繫和技術聯繫兩個窗口, ,為了有效服務本地的網路社群,最起碼行政聯繫窗口必須駐在域名所屬國。而且,域名經理應該掌握中央註冊 機構和其他更高階的網域空間的運作狀況,備置兩套具有網路連結(IP connectivity)域名伺服器(name server),讓 IANA和中央註冊機構可以隨時了解網域空間的運作狀況和資料庫的正確性。 在選擇域名經理人時,IANA應該尋求重要利益相關團體(significantly interested parties)的共識,給予利益相關團 體發聲的管道是必要而適當的。在各相互爭議團體沒有達成協議之前,IANA不應該採取任何會改變現狀的行動, 除非預定授權的經理人有明顯的重大錯誤行為(substantially misbehave)。當對於頂層域名爭議各方無法達成協議, 或是申請域名者無法代表或服務全國的網路使用者時,IANA和中央註冊機構(INTERNIC)會允許建立新的頂層域 名並授與部分的頂層網域管理權限。在爭議各方無法達成協議時,會由IANA建立的域名審查委員會(Internet DNS Names Review Board, IDNB)執行具有拘束力的決定。當然,最容易發生爭議是轉移域名經理責任時。對此 ,RFC1591規定移轉域名經理責任時,更高一層的域名經理必須同時收到來自新的和舊的域名經理組織的意見表示 ,確認此一責任轉換為雙方共同同意的,以及確認新組織明瞭域名經理的責任。當然,IANA也鼓勵其他受到責任 移轉影響的利益相關者表示意見。同時, 為避免爭議,RFC1591強調域名註冊沒有任何商標權利地位,也表明 IANA不會涉入決定孰為國家孰非國家,而仰賴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程序決定 的ISO3166上各國的兩個英文字代稱作為國家代碼。 USG-NSI合作契約第十一增修案 ICANN成立前後,國家代碼域名的功能開始面臨轉型。1998年10月美國政府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和 承擔實際技術運作的Network Solution Inc.(NSI)公司就其原本的合作協議簽定第十一增修案(Special Award Conditions, NCR-9218742, Amendment No. 11 ),在該增修案中美國政府表明將延長其與NSI的合作期間至2000年 9月;在此之後NSI所承擔的域名系統功能則由美國政府轉移給新成立的非營利組織(NewCo, 即ICANN)。在域名 系統功能移交給新的非營利組織之前,NSI承諾在1999年10月前把原本的註冊方式逐漸轉變為共享註冊系統( Shared Registration System, SRS),即將原先由 NSI 獨家擁有的註冊平臺改變成可以由任意多個註冊商共同使 用,能夠使用這套系統的註冊商身份是平等的,然後再由ICANN 負責管理和審批註冊商的申請事宜。但是,在根 目錄伺服器的部分,第十一增修案則保留NSI作為根目錄伺服器和根目錄檔案管理者的功能,直到美國政府提出 移轉功能的訓令為止。在進行或拒絕任何修改、增加、或刪除根目錄檔案之前,NSI必須向美國政府尋求書面指 而美國政府也會輔導NSI執行ICANN根據其內部程序並且獲得美國政府承認的變更指令。 對於以上美國政府和NSI的協議,ICANN除在1998年12月和南加州大學資訊科學研究所簽署過渡協議(Transition Agreement),,獲得美國政府授權接手網路位置分配機構(IANA)的管理權限之外,也在1999年5月公告網際網路 域名結構和授權(Internet Domain Name Structure and Delegation, ICP-1)文件,整合RFC1591和IANA的新聞備忘 錄(ccTLD News Memo #1),成為過渡階段ICANN國家代碼域名授權主要的綱領文件。在ICP-1之後,ICANN發布 關於國碼域名最重要的文件是,IANA於2002年6月發布國碼域名重新授權的政策聲明(ccTLD Re-delegation Step by Step Overview),列舉國碼域名重新授權各項程序。根據這份文件,IANA對於國碼域名重新授權申請,需要向 原有域名經理的行政和技術窗口確認其移轉域名管理的意願,然後依序提交ICANN理事會和美國政府商務部審核 ,審核通過後IANA才能執行國碼域名變更。 然而,要將國家代碼域名管理從過去非正式的、由Jon Postel和南加州大學先來先給任意授權的方式,轉化為正式 的、由ICANN根據一定規則進行授權和監督的方式,上述政策仍然必須通過ICANN和各國碼域名經理的契約,才 能成為國碼域名授權的制度規範。以下將簡單介紹ICANN和各國碼域名經理之間的授權契約。 ICANN和國碼域名經理的授權契約 ICANN成立之後,國家代碼域名面臨最大的過渡問題是如何將NSI和國家代碼域名經理人的協議移轉給ICANN 。 2000年3月的ICANN開羅會議上,ICANN行政部門提出四項關於國碼域名的重要議題,交付公開評論和理事會討 論。這四項議題分別是改變域名授權的相關議題、全球和地方政策責任的分配、國碼域名經理和ICANN的工作關 係、以及國碼域名經理對ICANN財務的責任。在ICANN之後幾次會議中,上述問題逐步獲得解決。最先解決的是 工作關係和財務貢獻的問題。在該次會議上,理事會就做成決定要求主席和ICANN行政部門和域名經理、政府諮 詢委員會、以及其他利益相關團體磋商授權協議內容,並且在預定協議中納入國碼域名經理對於ICANN的財務責 任條款。於2000年7月在日本橫濱召開的ICANN會議上,行政部門正式提出未來將和各國碼域名經理簽定的示範 契約-現狀協議(Status Quo Agreement),在該協議中除重申維持現有的國碼域名經理和其行政聯繫窗口,以及維 持ICP-1文件規定的責任要求之外,也列舉IANA對於國碼域名經理的責任, 包括維持資料庫和權威性的紀錄和提供 正確的路徑指引(從根目錄伺服器到域名經理所指定的域名伺服器)。特別引人注意的是, 該協議規定在國碼域名 經理和各國政府之間的關係上,國碼域名經理必須遵守ICANN所決定的政策。同時,在國碼域名經理和其行政聯 繫窗口履行協議規定責任,並且遵守其與各國政府之間協議的前提下,CANN應該維持其授權的穩定, 其重新授權 或撤銷授權必須根據其現有的政策規範。 2001年9月在烏拉圭首都蒙特維多(Montevideo)召開的ICANN會議上,ICANN行政部門就ICANN和各國國碼域名 經理的授權契約內容,提出傳統模式(Legacy Model)和三角模式(Triangular Model)兩種可能的方向。由於國碼域名 經理本身的多元特質,要用一份協議套用於所有域名經理顯然會有困難。因此,按照各國政府是否扮演某種角色, ICANN行政部門將未來的授權結構分為沒有各國政府參與的傳統模式,和有各國政府參與的三角模式。在傳統模 式中,國碼域名經理一如以往,在本國法律的權威之下,只接受IANA和ICANN的監督。ICANN有責任確保國碼 域名經理能夠適當扮演受信託者的角色,有效服務全球和本地網路社群的利益。在三角模式中,域名所屬國家政 府被賦予監督域名經理履行服務本地網路社群義務的職責,而ICANN則職司確保國碼域名的運作符合全球網路社 群的利益,特別是網路的穩定性、互通性、和授權非本地人士的相關事宜。究竟選擇傳統模式或是三角模式,取 決於國碼域名經理本身的情況以及其和本國政府的關係。對此,ICANN應該兼容兩種模式的可能性但是在這兩種 模式的選擇上保持中立,由國碼域名經理和其本國政府自行協商決定。 在RFC1591所代表的前ICANN時代,各國政府不過是對於網域分配具有重要利益的團體之一。對於各國政府其和 其他利益相關團體之間的衝突,IANA及其域名審查委員會可以仲裁決定國碼授權的去向。到ICANN時代,本國政 府在三角模式下,有權監督國碼域名經理對於本地網路社群的服務,而且應該採取傳統模式或三角模式,由本國 政府和國碼域名經理自行協商,ICANN應該保持中立。可以說,國碼域名的發展歷程反應各國政府的發言權與日 俱增,突尼斯高峰會的結果,乃是美國以外各國主權在此基礎上的再度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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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经济
2011/02/15
| 阅读: 1541
2010年8月报道,有谀文风格,不过提供了一些数字。2009秋拍市场上,以1.69亿元天价成交的吴彬的古画《十八应真图卷》,其估价为2000万元-3000万元。虽然尤伦斯夫妇并没有向外透露当时他们购买这件藏品所花费的资金,但他们在委托保利进行拍卖时,大多数藏品都是以接近当时的买进价格作为底价的。而且记者还发现,此件书画作品1992年在纽约的拍卖成交价为62万美元(如果按当时的汇率计算,成交价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由此可见大胆地估计,《十八应真图卷》至少让尤伦斯夫妇获得了超过亿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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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重庆市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特别是,重庆市启动了目前全国最大规模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公租房建设。重庆“十大民生工程”中的各个部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重庆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制度基础是我所谓“重庆经验进行时”——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地票交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其政治保障是干部“三进三同”,“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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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希望工人日子一天天地好》与《工厂工会》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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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伤害罪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战争对受害者所造成伤害的持久性和延续性,这种伤害不因战争的结束而自行终止,从某种意义上看,对于受害一方,其所受伤害带来的痛苦不仅持续一生,甚至会贻害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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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录》十二卷,吴县顾禄著,记述吴中岁时土俗,颇极详备,光绪戊寅(一八七八)有重刊本,在《啸园丛书》中,现今甚易得。原书初刊于道光中,后在日本翻刻,啸园葛氏所刻已是第三代,所谓孙子本矣,校雠不精,多有讹字,唯其流通之功不可没耳。 顾禄字总之,又字铁卿,所著书除《清嘉录》外,寒斋仅有《颐素堂丛书》八种,《颐素堂诗钞》六卷。丛书中第五种曰《御舟召见恭纪》为其高祖嗣立原著。第七种《山堂五箴》为其友韦光黻著。第四种《烟草录》与褚逢椿共著,馀皆顾氏自作。其一曰《雕虫集》,内小赋三十四篇。二曰《紫荆花院排律》,凡试帖诗四十首。三曰《骈香俪艳》,仿《编珠》之例,就花木一类,杂采典故,列为百五十偶。六曰《省闱日纪》,道光壬午(一八二二)秋与韦光黻应乡试纪行之作,七月朔至八月二十日,共历五十日。八曰《买田二十约》,述山居生活和理想,简而多致。以上五书均可以窥见作者的才情韵致,而《日纪》与《二十约》尤佳。如《二十约》之十九曰:约、酒酣灯灺,间呼子墨,举平日乡曲所目经耳历者,笔之于简,以恣滑稽调笑,至如朝事升沉,世情叵测,居山不应与闻。 《日纪》在八月项下云: 十七日戊午,平明出万绿山庄,万枝髠柳,烟雨迷离,舟中遥望板屋土墙,幽邃可爱。舟人挽纤行急,误窜入罾网中,遂至勃谿.登岸相劝,几为乡人所窘,偿以百钱,始悻悻散。行百馀里,滩险日暮,不敢发,约去港口数里泊。江潮大来,荻芦如雪,肃肃与内相搏。推窗看月,是夕正望,宛如紫金盘自水中涌出。水势益长,澎湃有声,与君绣侣梅纵谈,闻金山蒲牢声,知漏下矣,覆絮衾而眠。 正可说大有《吴船》之嗣响也。 《颐素堂诗钞》六卷,共古今体诗三百二首,道光乙酉(一八二五)年刊本,刻甚精工。诗中大抵不提岁月,故于考见作者生活方面几乎无甚用处,唯第三卷诗三十七首皆咏苏州南京中间景物,与《省闱日纪》所叙正合,知其为道光壬午秋之作耳。《雕虫集》刊于嘉庆戊寅(一八一八),褚逢椿序云,顾君总之髫龄时所撰也。《颐素堂诗钞》出板于七年后,林衍源序云,总之之才为天所赋,尚在少年,而诗之多且工若是,是则可传也。约略因此可以知其年辈,其生卒出处则仍未知其详。至于诗,诸家序跋题词虽然很是称扬,但在我外行看去却并不怎么好,卷五中这一首诗似乎要算顶好了,题 曰《过某氏园》: 我昔曾经此,春风绕砌香。 今来能几日,青草似人长。 风竹忽敲户,雨花时堕墙。 谁将盛罗绮,珍重惜韶光。 《清嘉录》十二卷这恐怕是顾氏最重大的业绩了罢。如顾承序中所说:“荟萃群书,自元日至于岁除,凡吴中掌故之可陈,风谣之可采者,莫不按节候而罗列之,名之曰《清嘉录》,洵吾吴未有之书也。”凡每卷记一月的事情,列项目共二百四十二,纪述之后继以征引,间加考证。如顾日新序中所说:“访诸父老,证以前闻,纠缪摘讹,秩然有体。庄子谓道在蝼蚁,道在尿溺。夫蝼蚁尿溺至微且浊矣,而不嫌每下而愈况,盖天地之至道贯于日用人事,其传之于世者皆其可笔之于书者也。”称赞与辩解混合的说法在当时大约也不可少,其意思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未免说的旧式一点罢了。我们对于岁时土俗为什么很感到兴趣,这原因很简单,就为的是我们这平凡生活里的小小变化。人民的历史本来是日用人事的连续,而天文地理与物候的推移影响到人事上,便生出种种花样来,大抵主意在于实用,但其对于季节的反应原是一样的。在中国诗歌以及绘画上这种情形似乎亦很显著,普通说文学滥调总是风花雪月,但是滥调则不可,(凡滥调均不可,)风花雪月别无什么毛病,何足怪乎。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这与看见泥土黑了想到可以下种,同是对于物候变迁的一种感觉,这里不好说雅俗之分,不过实者为实用所限,感触不广,华或虚者能引起一般的兴趣,所以仿佛更多诗意了。 在这上面再加上地方的关系,更是复杂多趣,我们看某处的土俗,与故乡或同或异,都觉得有意味,异可资比较,同则别有亲近之感。《清嘉录》卷四记立夏日风俗,其“秤人”一条云:家户以大秤权人轻重,至立秋日又秤之,以验夏中之肥瘠。蔡云《吴歈》云,风开绣阁飏罗衣,认是秋千戏却非,为挂量才上官秤,评量燕瘦与坏肥。 南方苦热,又气候潮湿,敌入夏人常眠食不服,称曰蛀夏,秤人之俗由是而起,若在北地则无是矣。又卷五记梅雨有“梅水”一条云:居人于梅雨时备缸瓮收蓄雨水,以供烹茶之需,名曰梅水。徐士鋐《吴中竹枝词》云,阴睛不定是黄梅,暑气薰蒸润绿苔,瓷瓮竞装天雨水,烹茶时候客初来。案长元吴志皆载梅天多雨,雨水极佳,蓄之瓮中,水味经年不变。又《昆新合志》云,人于初交霉时备缸瓮贮雨,以其甘滑胜山泉,嗜茶者所珍也。 正如卷首例言所说:“吴越本属一家,而风土大略相同,故书中杂引浙俗为最繁”,这里记的原是吴俗,而在我读了简直觉得即是故乡的事情了。 我们在北京住惯了的平常很喜欢这里的气候风土,不过有时想起江浙的情形来也别有风致,如大石板的街道,圆侗的高大石桥,砖墙瓦屋,瓦是一片片的放在屋上,不要说大风会刮下来,就是一头猫走过也要格格的响的。这些都和雨有关系。南方多雨,但我们似乎不大以为苦。雨落在瓦上,瀑布似的掉下来,用竹水溜引进大缸里,即是上好的茶水。在北京的屋瓦上是不行的,即使也有那样的雨。出门去带一副钉鞋雨伞,有时候带了几日也常有,或者不免淋得像落汤鸡,但这只是带水而不拖泥,石板路之好处就在此。不过自从维新志士拆桥挖石板造马路拉东洋车之后情形怕大不相同了,街上走走也得拖泥带水,目下唯一馀下的福气就只还可以吃口天落水了罢。从前在南京当学生时吃过五六年的池塘水,因此觉得有梅水可吃实在不是一件微小的福气呀。 〔附记〕案明谢在杭《五杂组》卷三云:“闽地近海,井泉水多咸,人家惟用雨水烹茶,盖取其易致而不臭腐,然须梅雨者佳。江北之雨水不堪用者,屋瓦多粪土也。”又卷十一云:“闽人苦山泉难得,多用雨水,其味甘不及山泉而清过之。然自淮而北则雨水苦黑,不堪烹茶矣,惟雪水冬月藏之,入夏用乃绝佳。夫雪固雨所凝也,宜雪而不宜雨,何故?或曰,北地屋瓦不净,多秽泥涂塞故耳。”此两节均说明北方雨水不能用之故,可供参证。 〔附〕日本知言馆刻《清嘉录》序(朝川鼎) 近刻清人诗集舶到极多,以余所见尚有二百馀部,而传播之广且速莫顾君铁卿《颐素堂诗钞》若也,梓成于道光庚寅首夏,而天保辛卯三月余得诸江户书肆玉岩堂,盖冬帮船所致也。夫隔海内外而商舶往来一年仅不过夏冬两度,又且长崎之于江户相距四十日程而远,然而其书刻成不一年,自极西而及于极东,所谓不胫而走,是岂偶然哉。今诵其诗,各体咸备,众妙悉臻,彬彬风雅,比兴不坠,如咏古诸什最多杰作,皆中晚唐人之诗,宜其行远而传世也。末又附《清嘉录》十二卷,盖纪吴中民间时令也。吴古扬州地,东际大海,西控震泽,山川衍沃,水陆所凑。唐宋以来号称繁华之区,亦江南一大都会也。如星野山川城郭土田人物食货灾祥艺文之类,县志邑乘或能详之,至其岁时琐事则略而不言,即一二言之,亦不致详细,盖恐其涉芜杂也,然土风民情于是可见,则其所关系亦自不小,岂可阙哉。古有采诗之政,以观民风,今无其政,又无其诗,在上之人何以周知天下风俗而移易之,然则纪其土风以备采择,亦古人贡诗之意也。顾君诗人也,其合而刻之意或在斯乎,故于土俗时趋推其来由,寻其沿习,慎而不漏,该而不侈,考证精确,纤悉无遗,然后土风可以观,民情可以知矣。是在上之人固所欲闻者也,若其广耳目而资学问,抑又馀波所及,而余辈受赐多矣。余私心窃谓填海为平地,缩地为一家,倘获亲接麈教,闻所未闻,不知当何如愉快也,怅矣心飞,无翼何致,徒付一浩叹耳。岂意君亦谬闻余虚名,壬辰五月扇头题诗及画托李少白以见寄示,且属题词于《清嘉录》,余才学谫劣,何能任之,然倾慕之久,又何可无一言题简端以结知缘。于是与二三子相谋,先将翻刻其书,更为叙行之,而余适婴大疾,濒死数矣,至今笔砚荒废,尘积者三四年,以故迁延度岁,不果其志,深以为恨。久居安原三平好学乐善,勇乎见义而为,一日慨然谓余曰,顾君之于先生可不谓相知乎,而吾亦妄承先生曲知久矣,若无知于知,何以相知之为,吾当为先生代刻之,庶几其不负相知哉。遂捐俸授梓,今兹丁酉七月校刻竣工,适又闻甲斐门人大森舜民亦将刻《颐素堂诗钞》,今与斯书合而行之,其传播之广且速亦如前日自西而东,海之内外无所不至,岂不愉快哉,然后乃知顾君必不以余为负相知,抑又二子之赐也。 因序。 天保八年丁酉八月,江户后学朝川鼎撰。 案,《颐素堂诗钞》六卷,我所有的一部是道光乙酉刻本,据前序则云刻于庚寅,岂五年后重刊耶。原本《清嘉录》似亦附诗钞后,但未能得到,日本重刊本曾于民国前数年在东京买到过,后复失去,今年五月又在北平隆福寺街得一部,有旧雨重逢之喜,今抄录其序文于此,以供参考焉。(廿三 年五月十五日记) 又案,顷于玻璃厂得原刻《清嘉录》四册,内容与翻本无异,唯题辞多二纸,有日本大洼天吉等三人诗九首。大洼诗序云:“予读顾总之先生《清嘉录》,艳羡吴趋之胜,梦寐神游,不能忘于怀也。比先生书近作七首赠朝川善庵以求序,并征我辈题词,因和原韵,并编次录中事,臆料妄想,率成七首,梦中呓语,敢步后尘,聊博齿粲而已。”善庵盖即朝川鼎,题诗见寄据前序在壬辰五月,然则此题辞补刻自当更在其后矣。但日本刻本反没有这些诗,亦不知何故。(六月十一日再记) 文/周作人 1934 年3 月10 日刊《大公报》,署名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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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埃及人那里,确切(exactness)是用一根羽毛作为象征的;羽毛作为秤盘上的砝码用以测量灵魂。这一轻轻的羽毛叫做马特(Maat),是天平女神。记录马特的象形文字也指长度单位,即标准砖块的三十三厘米的长度,还指笛子的基本音符。 这一知识来源于乔其奥·德·桑蒂拉纳(Giorgio de Santillana)论古代人观察天象之精确的演讲;这个演讲是我一九六三年在意大利听的,它给了我一种深刻的影响。近来,我常常想起桑蒂拉纳,我一九六○年初访美国时在麻萨诸塞州他是我的向导。为了纪念他的友谊,我用天平女神马特的名字开始我这篇论文学中的确切的讲演——而且,还因为天平座是黄道十二宫中我的符号。 首先,我想先来规定一下我的题目内容。我认为,确切首先是指三件事: 一、为一件工作制定的规定明确、计算细致的计划; 二、引发出清晰、鲜明容易记忆的视觉形象。在意大利语里有一个来自希腊语的形容词icastico,在英语里是没有的; 三、在造词和表现思想和想象力的微妙时,尽可能使用确切的语言。 为什么我感到必须保卫许多人可能已经认为极为明显的一些价值观了呢?我想,我的第一个冲动来自一种敏感。我觉得语言总是在被随意地、近似地漫不经心地使用着,这个情况令我烦恼,不可忍受。请不要认为我这种反应是我对我的邻居不宽容的结果:实际上最大的不愉快来源于我听到自己的言谈。 我之所以尽量少说话,原因也就在这里。如果说我爱好写作,那就是因为我可以审察每一个句子——如果我不十分满意我的遣词造句的话——我至少可以消除我能看到的、令我不满意的原因所在。文学——我指的是可以达到这种要求的文学——文学是福地,语言在这里应该显现出其真正面目。有时候我觉得有某种瘟疫侵袭了人类最为独特的机能,也就是说,使用词汇的机能。这是一种危害语言的时疫,表现为认识能力和相关性的丧失,表现为随意下笔,把全部表达方式推进一种最平庸、最没有个性、最抽象的公式中去,冲淡意义,挫钝表现力的锋芒,消灭词汇碰撞和新事物迸发出来的火花。 在这里,我不想多谈这种瘟疫的各种可能的根源,无论这种根源是否在于政治、意识形态、官僚机构统一用语、传播媒介的千篇一律,是否在于各种学校传授凡夫俗子们文化的方式。我关心的是维护健康的办法。文学,很可能只有文学,才能创造出医治这种语言疾病的抗体。 我还要补充一句,不仅仅语言看来是受到这种瘟疫的侵袭。例如,再看看视觉形象吧。我们生活在没完没了的倾盆大雨的形象之中。最强有力的传播媒介把世界转化成为形象,并且通过魔镜的奇异而杂乱的变化大大地增加这个世界的形象。然而,这些形象被剥去了内在的必要性,不能够使每一种形象成为一种形式,一种内容,不能受到注意,不能成为某种意义的来源。 这种如烟如雾的视觉形象的大部分一出现便消退,像梦一样不会在记忆中留下痕迹;但是,消退不了的却是一种疏离和令人不快的感觉。 不过,这种缺乏内涵的情况不仅仅见于形象或者语言,而且也见于世界本身。这种瘟疫也时时侵袭人们的生活和民族的历史。它使全部的历史漫无定形、散乱、混杂,既无头,又无尾。因为我察觉到生活缺乏形式而痛感不快,就想使用我能想到的唯一的武器来反抗,这就是关于文学的思想。因此,我甚至要使用消极的词语来规定我要全力保护的价值观。使用同样有说服力的论据来为相反的论题辩护能否成功,当然还有待观察。例如,贾科莫·列奥帕第认为,语言越模糊、越不精确,就越有诗意。我还想顺便说一下,就我所知,只有在意大利语中,“模糊”(vago)这个词还有“可爱的,有吸引力的” 意思。vago一词原意为“流浪的”,还带有运动与变化的含义,在意大利语中既和不确定性、非限定性,也和优雅和快乐联系在一起。 为了证实我对确切性的推崇,我想再回顾一下列奥帕第在《凡人琐事》中对vago的称赞。他说:“‘遥远的’、‘古代的’还有,(乱码)不确定的意念。”(一八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夜’、‘夜晚的’等词,用来描写夜等等,很有诗意,因为夜晚使景物模糊,心智只接受一种苍茫的、不清晰的、不完备的形象,夜本身及其所包含的形象。‘幽暗’、‘深邃’也是如此。” 列奥帕第的说理完善地体现在他的诗中,他的诗给事实的证明带来了权威性。我重新浏览《凡人琐事》,寻找表明他这种爱好的例证,无意中发现比较长的一段,罗列出许多激发心智“不确定”状态的情景: 从一个看不到太阳或月亮、无法识别光源的地方见到的阳光或者月光;一个仅仅部分地受到这种光线照明的地方;这种光线的反光,这种光线造成的不同物质的效应;这种光线穿过某些地方而变得不确切、受到阻隔,因而不易分辨,例如透过竹林、树丛,半关闭的百叶窗,等等等等;这种光线在某种它不直接透入和照射,却由它照射的某一其他地方或物体反射或散乱的地方;在一个从里边或者从外边看的道理[“道路”之误?]里,同样的,在一个走廊里,等等,光线和阴影混合等等的地方,又如在柱廊下、在高耸的拱顶走廊下、在岩石丛和溪谷中、在只能看到阴影侧面而顶端呈现金色的山峦上;光线透过彩色窗玻璃在所及物体上造成的反光;总之,通过一种不确定、不清晰、不完美、不完全,或者不同寻常的方式,藉着各种不同物质和小环境及于我们视觉、听觉等等的全部客体。 这就是列奥帕第对我们的要求,他叫我们品味模糊与不限定的事物的美!他所要求的是确切地、细致地注意每一个形象的布局、细节的微细限定、物体的选择、光照和大气,这一切都是为了达到高度的模糊性。进行概念辩护的理想对手的列奥帕第,到头来竟是维护这个概念的重要见证人……朦胧诗人只能是提倡准确性的诗人,善于用眼睛和耳朵、用敏捷而百发百中的手捕捉最微妙的感觉。把《凡人琐事》中的这一段札记读完是十分值得的,因为寻求不限定事物就是观察全部多重的、丰富的、由无数分子组成的一切。 与此成为对照的是,一片广阔、优美田野上,或晴朗天空中等等所见到的太阳或者月亮,令人心旷神怡。同样道理,天空飘着朵朵白云,阳光或者月光透过云朵造成种种不同的、模糊的、不同寻常的效果,这种景象也令人赏心悦目。最令人愉快和感受多样化的是城市里看到的光线;在城市里,光线被阴影切分,幽暗在许多地方和光明形成对照,在许多地方——例如在屋顶上,光线逐渐变少,有些突出的地方挡住我们观望光体的视线,等等,等等。扩展这种愉快的是多样性、不确定性、无法看见一切的情况,因此可以漫步徘徊,去想象无法看到的一切。类似的事物产生类似的效果,如树木、藤丛、山峦、凉亭、远处的屋舍、草垛、田垅,等等。另外一方面,一片宽广的平野,亮光铺满、流泻,没有变化、不受阻挡,令目光迷茫,也是让人欣喜的,因为这样的景观给人带来无限延展的遐想,万里无云的晴空也是如此。在这方面,我注意到,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给人的愉快,是比显而易见的非限定性和巨大的整齐划一给人的愉快更大的。因此,点缀着几朵白云的天空也许比全无点缀的晴空更让人愉快;仰望天空也许不如眺望大地和田野等等愉快,因为多样性小(不很像我们自己,不太是我们自己,不太属于我们自己的杂物,等等)。的确,如果你仰面向上躺下;则只看到天空,和大地隔离开,这时候你的感觉是远远不如你远望大地、或者按比例地和大地联系起来观望天空、以同一视角将其统一起来的时候愉快的。 出自上述理由,观看极为众多的事物也是令人愉快的,如繁星,如人群,等等;这是多重的运动,不确定、紊乱、不规则、没有秩序,这是一种模糊的起伏,等等,如人群、如蚁群,或者波涛汹涌的大海,等等,心智是不能确定地或者显明地感受的,等等。类似的还有不规则地混合为一、不易分辨彼此的、交响的声音。 在这里,我们触及了列奥帕第诗学的神经中枢之一,这中枢就蕴含在他一首最著名、最优美的抒情诗《无限》之中。诗人受到一道篱笆的保护,在篱笆尽头他只看到天空;他想象着无限的宇宙空间,感受到喜悦与惧怕。这首诗作于一八一九年。我在《凡人琐事》中看到在此两年后的一则札记[*]表明,列奥帕第在继续考虑着《无限》这首诗引发出的问题。在他的思索中,常常比较的两个词语是不确定的和“无限”。列奥帕第是一个不幸福的享乐主义者,对于他来说,未知的一切总是比已知的一切更有魅力;对于经历中的失望和悲伤来说,希望和想象是仅有的慰藉。 因此,人总要把自己的欲望投射到无限中去,而且只有在能够想象这种愉快没有结尾时方才感到愉快。然而,由于人的心智不能设想无限,而且事实上一想到无限就感到莫名惊恐,所以只好满足于不确定的感受;这类感受混合为一,创造出一种虽是幻觉,却又是愉快的无限宇宙的印象:“沉没在这片海水中我也感到甜美。”不仅仅在这首《无限》的著名结尾中柔和战胜了恐惧,而且全部诗行通过词语音乐表达出了一种柔和感,虽然这些词语可能表现出忧虑。 我知道,我是纯粹从感受方面来解释列奥帕第的,似乎已经接受了他作为一个十八世纪感觉论门徒所要给予的他自己的形象。事实上列奥帕第所面对的问题是思辨的和形而上学的,是从帕美尼德斯(Parmenides)到笛卡儿和康德的哲学史上的一个问题,即:作为绝对空间和绝对时间的无限的观念与我们关于空间与时间的经验知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因而,列奥帕第的出发点是关于空间与时间的数学概念的严格抽象,并将其与感觉的模糊而不确定的流动加以比较。 所以,准确与缺乏确定性是两极;罗伯特·穆希尔(Robert Musil)没有结尾的(实际上是未完成的)小说《没有品格的人》(Der Mann ohne Eigenschaften)中的人物乌尔里希(Ulrich)的哲学思考和反讽思想不断地在这两极之间摆动: 如果被观察的因素是准确性本身,如果把它孤立出来并令其发展,如果把它认定为一种精神习惯和一种生活方式,让它对于每种接触它的事物施加它示范性的影响,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则是:人具有精确和不确定性这种相谬结合的特性。人具有一种不可动摇的、有意的镇定倾向,即伴同确切性的气质;然而,除了这一品质、超出这种品质,则一切都是不确定的。 穆希尔最接近某种可能的解决办法的时刻是在他提及这一事实的时候:数学问题不承认某种总体的解决,但是个体的解决办法汇合之后,是能够得出某种总体的解决的(第83章)。他认为这个办法可能也适用于人类的生活。多年以后,另一位作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认为,确切性这一魔鬼是和敏感性这魔鬼并列生存的,并且提问道是否可以设想出一种研究独一无二、不可重复事物的科学:“为什么不能以某种方式为每一个对象建立一门科学呢?”如果说穆希尔的乌尔里希很快地屈服于追求确切性的热情必定遭受的失败的话,那么,保尔·瓦莱里的台斯特先生(Monsieur Teste)——本世纪另一个智慧型文学人物——则毫不怀疑人类的精神能够在最精确、最严格的条件下发挥出潜能。列奥帕第是抒发人生悲哀的诗人;在描写给人愉快的不准确感受方面表现出高度的确切性;而描写冷静严格理智的诗人瓦莱里,则让他的人物台斯特先生面对疼痛,让他以运算抽象几何的方法来对抗躯体的痛苦,从而展示出高度的准确性。 “这算不了……什么,”他说。“没什么,不过……顶多有十分之一秒……等一下……有几刹那,我的身体全给照亮了……很有意思。我突然看见了我内部……我可以看到我肌肉层次的深处:我感觉到了痛感区……疼痛是环状、棍状、羽毛状的。你们看到了这些活的形体了吗,我的几何形的痛感?这些闪烁恰恰像思想一样。让我理解——从这儿,到那儿……可是也让我感到犹疑。令人犹疑的不是词儿[+]……一个词要出现的时候,我发觉我有某种困惑或恍惚。我感到脑海里出现……影影绰绰一片一片的,广阔的空间出现在眼前。于是我从记忆中挑选出一个问题,任何一个问题……我全神思考它。我数沙粒的数目……只要我能看见这些沙粒……但是越来越大的剧痛迫使我去观察它。我正分析它呢!我就等我哭了……我刚一听见它,这个对象,可怕的对象,就变小,越来越小,从我内在视线中消失了。” 在二十世纪,只有保尔·瓦莱里最精辟地给诗下了一个定义:努力追求确切。我现在主要谈谈他作为一个批评家和文论作者的作品,在这些作品里,关于确切性的诗学可以通过从马拉美(Mallarme)到波德莱尔(Baudelaire),和从波德莱尔到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直线地推本溯源。 在爱伦·坡身上——在波德莱尔和马拉美眼里的爱伦·坡——瓦莱里看见了“明快的魔鬼、分析的天才、逻辑与想象力、神秘主义与明确计算的最新式、最有诱惑力组合的发明者、研究特殊现象的心理学家、研究和使用全部艺术手段的文学工程师”。瓦莱里在论文《波德莱尔的情景》中写了这段话;我认为这篇论文具有某种诗学宣言的价值;他还有另外一篇论爱伦·坡和宇宙创造论的论文,其中谈到了《尤莱卡》(Eureka)。在论爱伦坡的《尤莱卡》的论文中,瓦莱里就作为一种文学体裁,而不是作为一种科学思辨的宇宙创造论提出疑问,并且雄辩地反驳了关于“宇宙”的观念,这也是对于“宇宙”的每一个形象 所具有的神话般力量的肯定。在这里,正如在列奥帕第那里一样,我们也看到了关于无限的吸引力与排斥力。还有,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宇宙论猜想被看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列奥帕第就是在几篇“伪经的”散文中来以此作为消遣品:《斯特拉托尼·达·兰普萨科的伪经片段》谈地球的开始、尤其是终结,地球变得扁平、空心,像土星环一样,渐渐消散,最后在太阳中烧毁;他翻译的一篇伪经犹太法典文段《大野雄鸡之歌调》(Cantico del gallo silvestre),在这里整个宇宙都毁灭、消失了:“广漠无垠的空间中将笼罩着一种赤裸裸的寂静和最为深沉的凝重感。这样,宇宙存在的这种奇异而令人惊惧的秘密还未及探明和理解,就会消隐、化为乌有。”在这里,我们看到,令人惊惧而又不可思议的不是无限的空无,而是存在。 这篇讲演一直上不了我预定的轨道。开始的时候,我是要谈确切性、而不是谈无限和宇宙的。我是想要告诉诸位我热爱几何形式、对称、数列、一切可组合物、数的比例等等;我是想要解 释一番我就我对界限、量度等……的忠诚态度所写下的东西……但是,很可能,正是这个关于形式的观念引发出来了关于无限的观念:整数序列,欧几里德直线……与其向诸位谈我已经写的东西,还不如谈谈别的更有意思,比如我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又会促使我写些什么:有的时候我力图集中精力写一篇我想要写的短篇小说,可是我却又知道我感兴趣的完全是别的内容,或者不是什么具体的内容,而是符合我应该写的内容的某种事——这就是某一论据及其全部可能的变体或取代物之间的关系,在时间和空间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这是一种吞噬一切的、毁灭性的着魔心态,足以使写作无法进行。为了对抗这种心态,我想尽力限制我要谈论的范围,把它划分为更为限定的范围,再加以划分,等等。可是另一种晕眩又袭击了我,这就是细节的晕眩,我被拖进了无限小,或者极微之中,正如我以前被拖入无限大之中一样。 “善良的上帝在细节中。”我想用乔达诺·布鲁诺(Giordano Bruno)这位伟大而有见识的宇宙论者的哲学来解释福楼拜的这句名言;布鲁诺把宇宙看成是无限的,由无数的世界组成,但是他又不能称其为“完全无限”,因为这些世界中的每一个都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上帝却是无限的:“他的全部都是在整个世界,而且是无限地、全然地就在这世界的每一部分之中。”过去几年之内我最常读、重读和思考过的意大利文书籍之中,有保罗·杰里尼(Paolo Zellini)的《论无限性的简史》(Breve Storia Dell''infinito,1980)。本书以博尔赫斯对《龟的化身》的无限的攻击开卷[#](这个概念令其他人走上歧途并且困惑),继而评论有关这一议题的全部论据,结果,消散了这个议题,使无限性转成为艰深的无限小。 我认为文学作品的形式选择和对于某种宇宙论模式(或者某种总体的神话学参照系)的需要之间的这种联系,甚至在并未清晰宣扬这一点的作家身上也是存在的。这种几何布局的爱好的历史可以马拉美开始在世界文学中探索,而这种爱好是以作为现代科学基础的有序和无序的对照为基础的。宇宙分解为一团热,必定化为熵的涡动,但是在这个不可逆转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某些有序的区域,即存在的一些部分,这些部分倾向成为某种形式;即某些特殊的点,我们在其中似乎可以见出某种图案或者图景。一篇文学作品就是这种最小部分之一,其中的存在物结晶成为一个形体,形成某种意义——不是固定的、不是限定的、没有变得岩石般稳固僵凝,而是像有机体一样是有生命的。 诗歌是偶然性的大敌,虽然它又是偶然性的女儿,所以,归根结底,偶然性将会赢得战斗(投一次骰子不会取消机遇)。在这一语境中,我们可以看一看本世纪最初几十年的形体艺术和后来在文学中蔚然成风的对逻辑的、几何的和形而上学的程序的重新评价。如法国的保尔·瓦莱里、美国的华莱士·斯蒂汶斯(Wallace Stevens)、德国的戈特弗里德·本恩(Gottfried Benn)、葡萄牙的费尔南多·佩索亚(Fernando Pessoa)、西班牙的拉蒙·德·拉·塞尔纳(Ramon Gomez de la Serna)、意大利的马西莫·邦探佩里(Massimo Bontempelli)和阿根廷的霍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 因为具有精确的小平面和能够折射光线,晶体是完美性的模型,我一向珍视它,视它为一种象征;而且,这一偏爱已经变得更有意义,因为我们知道,晶体发生和成长的某些特性和最基本的生物体一样,在矿物世界和有生命物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我为寻求对想象力的刺激而涉猎的科学著作中,我最近看到,生命体形成过程的模式“清楚地体现在晶体这方面(特殊结构物的恒定)和火焰这另一方面(尽管内部强烈震荡,依然保持外部形式的恒定)”。我所引用的是马西莫·皮亚泰里-帕尔马里尼Massimo Piattelli-Palmarini写的序言,这本书是专论一九七五年在罗奥蒙特(Royaumont)中心由让·皮亚杰(Jean Piaget)和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进行的一场辩论的(Language and Learning,1980,p.6)。火焰与晶体的对比的形象可以用来显现向生物学提供的选择,并且由此而过渡到关于语言和学习能力的理论。我现在是不谈皮亚杰和乔姆斯基所提出的见解中包含的对科学哲学的意义;皮亚杰主张“噪音中的秩序”即火焰的原则,而乔姆斯基则赞成“自我组成的系统”即晶体。 在这里,我感兴趣的是这两个象征的对比,正如我在上次讲演中提及的十六世纪象征之一那样。晶体与火焰:两种我们一定要凝望不已的完备优美的形式,两种随时间而成长、而消耗其周围物质的模式,两种道德的象征,两种绝对物,对事实和思想、风格和情感加以分类的两个类别。上文中我暗示二十世纪文学中的“晶体派”,我想,也可以提“火焰派”的近似的名单吧。我一向认为自己是晶体派的拥戴者,但是上一段引文却教导我不要忘记作为一种存在形式、一种生存模式的火焰的价值。同样,我也希望自认为火焰派信徒的人看到晶体派那种不声不响、不畏辛劳的风格。 给予我更大机会来表现几何理性与人生莫测变幻之间的张力的、更为繁杂的形象是城市的形象。我尽力多加叙述我的思想的书依然是《隐身城市》(Invisible Cities),因为我在书中聚集了我对一个单一象征全部的思考、实验和猜想;还因为我构建了一个多面的结构物,在其中每篇短文都十分接近其他短文,组成一个不表现逻辑序列或者等级关系的系列;它要表现的是一个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可以采纳多重的途径,得出多重的、派生的结论。 在我写的《隐身城市》中,每一个概念和价值尺度——甚至确切性——都证明是双重的。在某一点上,忽必烈汗体现出了走向理性化、几何和代数的智慧的趋势,把他对帝国的知识降低为棋盘上棋子的行走规则。马可·波罗(Marco Polo)以大量细节向忽必烈描述的城市,忽必烈却用黑白棋格上城堡、主教、士、王、后和卒的种种排列来代表。这种做法给他带来的最后结论是,他南征北战的目标不过是每个棋子身下的木座:这是虚无的象征。但是,在这一时刻出现了场景的骤变,因为马可·波罗请求忽必烈仔细审视他所看到的虚无: 大汗想要集中精神下棋,但是下棋的道理现在却让他感到困惑。每局棋的结果是非输即赢,但是赢了什么、输了什么呢?真正的赌注是什么呢?在将死的时候,在赢家的手把王推开后,王位的脚下什么也没有剩下,只有一个黑格或者白格。忽必烈剥去了他多番征战的表层,以看其本质,作出了一次终极的运算:这是一次最终的征服,而帝国多种多样的财宝只不过是虚幻的外衣而已;这最终的征战被降低为平板上的一格。 于是,马可·波罗说:“大王的棋盘上镶嵌着两种木块,黑木和枫木。大王看着的那一个棋格的木头是从一个在干旱年份里成长的树干上砍下来的;大王看到年轮、木纹是怎么排列的吧?这儿,细看可以看出一个结子:在一个早春,一个幼芽正要冒出,可是夜里下霜,它又停住了。” 到那个时候以前,大汗一直没有注意到这个外国人说大汗国的活竟说得这么流利,但是,令他赞叹的却不是马可·波罗的语言流利。“这个有一个小厚疽儿,大概是一个幼虫窝;不过不是钻木虫的,因为钻木虫生下来以后就要往下钻;应该是一个毛毛虫,因为毛毛虫吃树叶子,所以这棵树才被人发现,用斧子砍倒了……木匠用尺子划出了这个边儿,以便和下一个格子接上,更显得清楚了……”这么一小块光滑而空荡的木头中竟然包含这么多的道理,令忽必烈十分惊奇;而马可·波罗现在又谈起黑木森林、顺流而下装满木材的筏子、码头和倚窗眺望的女人…… 从我写下上一页书的时刻起,我就明确意识到我对于确切性的寻求走上了两个方向:一方面,把次要情节降低成为抽象的类型,可以依据这些类型来进行运算并且展现原理;另一方面,通过选词造句的努力尽可能确切地展现物体可感的面貌。 事实上,我的写作过程一直是面对着符合知识的两种类型的不同途径的。一条途径引向无形体的理性的空间,可以在这里追索将要汇合的线、投影、抽象的形式、力的矢量。另外一条途径则要穿过塞满物体的空间,并且试图通过在纸页上写满字的办法创造出这个空间的语言等价物,作出最细心、最艰苦的努力,使已写出的东西适应尚未写出的,适应一切可言说和不可言说的总体。这两种奔向确切性的努力永远也不会圆满成功:一是因为“自然”语言言说的总要比形式化的语言多,自然语言总是带有影响信息本体的一定数量的噪音;二是语言在表现我们周围世界的密度和延续性时会显出它的缺陷和片断性:它所言说的总是比我们所能体验的一切要少。 我在这两条路中间不断地跳来跳去;在我觉得我已经充分探索了一条路的好处的时候,我就跳向另一条,反之亦然。因而,在最近几年,我用以取代故事结构练习的是描写方面的其他练习;在今天,这是一门被大大忽视了的艺术。像一个小学生写家庭作业以《描写长颈鹿》或者《描写星空》为题写作文一样,我也努力在笔记本中写满了这样的练习,而且从这些材料中编写出一本书来。这就是《帕洛马尔先生》(Mr. Palomar),英译本最近已经出版(一九八五年)。这是一种日记,谈的是知识的最细微的问题、与世界建立关系的方式,和在使用沉默与语言中得到的满足和失望。 在这类的探索中,我是一直记着诗人们的实践的。我想到了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他描写樱草的叶子细致入微,我们可以在想象中伏在他为我们描述的叶片上的花朵:他就是这样地把这一植物的纤细秀丽赋予这首诗的。 我也想到了玛丽安·莫尔(Marianne Moore),她在描写她那动物寓言集中长着鳞甲的食蚁兽和鹦鹉螺及全部其他动物时,是把动物学著作中的有关知识和种种象征的和寓言的意义融汇在一起的,从而使她的每一首诗都是一篇讲道德伦理的寓言。我又想到了尤赫尼奥·蒙塔莱(Eugenio Montale),可以说他在《鳗鱼》这首诗中总结了上面两位的成就。这首诗只有一个很长的句子,形体像一条鳗鱼,记述了鳗鱼的整个一生,使鳗鱼成为一个道德的象征。 但是,我尤其想到了弗朗西斯·彭热(Francis Ponge),因为他以他短小的散文诗创造了现代文学中一个独特的体裁:那个小学生的“练习本”:在这个本子里,他把文字作为世界上现象的延伸而开始练习写作,通过了一系列的预演、草稿和概算。对我来说,彭热是无与伦比的大师,因为《万物有本心》(Le parti pris des choses)中的简短篇章和他其他的同类作品,虽然读的是一只虾、一个石子儿或者一块肥皂,但是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战斗范例,他要迫使语言成为万物的语言,语言从万物出发,归返到我们感官时却已发生变化:获得了我们投放于万物中的人性。彭热直言道明的意思是,通过简洁的说文及其匠心独具的变体,来编写一部新《物性论》。我相信他可能成为当代的卢克莱修,他要通过词汇轻而无实体的、粉末般的纤尘来重建世界万物的物性。 在我看来,彭热的成就是和马拉美并驾齐驱的,方向尽管不同,却是互补的。在马拉美那里,由于达到了最高一级的抽象,而且表明虚无是世界终极本质,词语达到了极致的确切性。在彭热那里,世界呈现的是最微不足道、次要而不对称事物的物体,而世界恰恰就让我们认识到这些不规则的、细小而繁复形体的无限的多样性。 有人认为,词汇是用以获取世界本质,最终的、独特的、绝对的本质的手段。其实,词汇代表不了本质,只能与其本身同一(所以称词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是错误的):词汇只认识它本身,提供不了关于世界的其他知识。另外一些人认为,使用词汇就是对事物的不断的探索,虽然不能接近事物本质,却可以接近事物无限的多样性,可以触及事物不可穷尽的多种形式的表层。 霍夫曼塔尔(Hoffmannsthal)说,“深层是隐藏着的。在哪里呢?就在表层上。”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说得更绝:“凡是隐藏着的……我们都不感兴趣。”我不想把话说绝。我认为,我们总是在寻求某种隐藏着的,或者潜在的,或者设想中的东西,只要这些东西出现在表层,我们就要追踪。我认为,我们的基本思维过程是通过每一个历史时期延续留给我们的,从我们旧石器时代进行狩猎和采集活动的先父时代起。词汇把可见的踪迹和不可见物、不在场的物、欲求或者惧怕的物联系了起来,像深渊上架起的一道细弱的紧急时刻使用的桥一样。 正因为如此,至少对我个人来说,恰当地使用语言就能使我们稳妥、专注、谨慎地接近万物(可见的或者不可见的),同时器重万物(可见的或者不可见的)不通过语言向我们发出的信息。 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是一个为了把握住他的表达能力所不及的事物而和语言进行搏斗的突出范例。列奥纳多的手稿本不同寻常地记载了和语言——粗俗、尖利的语言的斗争;他不断地从这种语言中寻求更丰富的、更细腻的和更准确的表达法。处理一个意念的各个阶段(比如弗朗西斯·彭热,是把处理的情况连续发表了的,因为真正的劳作不是在于最终的形式,而是在于为获得这种形式而达到的一系列的近似表述)对于作为作家的列奥纳多来说,是他在把写作视为一种知识工具而投入的努力的证明;同时也是这样一个事实的证明,即:对于他曾考虑撰写的著作来说,他感兴趣的是探索的过程,而不是完成撰写拿去发表。列奥纳多写作的关于物件或动物系列短小寓言的主题,都常常是类似彭热的。 例如,让我们来看一看关于火的一则寓言吧。列奥纳多给了我们一个明快的梗概:火因为锅里的水在自己的上方而恼怒,虽然火是“更高级的”原素,却冒出火焰,越冒越高,把水烧开,令水溢出而把自己浇灭。列奥纳多不厌其烦地把这个故事连续写了三个文稿,都不完全,成并列的三段。每次他都添加一些细节,描写火焰如何从一小块木炭发出,劈劈啪啪地钻过木柴中间的空隙,越烧越大。但是很快他就打住了,因为他意识到,即使用来说一个最简单的故事,一个细节的详尽描写也是没有尽头的。即使是厨房中木柴烧着的故事也能够从其本身发展,变得没有尽头。 列奥纳多自称“没有文字修养”,所以和书面文字的关系困难。他的知识在当时世界上没有人能超过,但是他不懂拉丁文,不懂语法,也就妨碍了他用文字和当时的知识界交流。他肯定认为他能够用草图比用文字更清楚地表述他的许多知识。他在谈解剖学的笔记中写道:“啊,作家,你用什么文字才能够像素描这样完美地表现出这整个的图形呢?”不仅在科学方面;而且在哲学方面他也确信用绘画和素描他表达得更好。然而,他也越来越感觉到需要写作,用写作来探讨世界的多形态现象和秘密,来纪录他的种种想象、情绪变化和烦闷怨恨——例如他要责备一些文人,这些人只会拾人牙慧,和自然与人之间的发明者和解释者毫无共同之处。因此,他越写越多。几年过去之后,他完全放弃了绘画,只用写作和素描来表达自己的见解,似乎只遵循用素描和词语进行探讨这一条线路,用他那左手镜读反书文字填满了许多笔记本。 在大西洲笔记对开本265号上,列奥纳多开始记录证据,以确认地球成长的理论。在举出被泥土吞没的城市例子后,他进一步讨论在山地发现的海洋生物化石,尤其是某些骨骼,他认为必定属于太古时期的某种海怪。在这一时刻,他的想象必定充塞着在波浪中游荡的巨大海兽的图景。不管怎么样吧,他把这页纸倒了过来,努力捕捉这个动物的形象,三次尝试写一个句子来表达对这一图景的惊叹。 啊,有多少次你被看到在汹涌海洋中沉浮,你长满毛刺的黑背像大山一样突兀,你仪态沉稳而端庄! 然后,他使用了“旋转”这个动词,以求给这个巨兽的活动增添更多的动感。 有多少次你被看到在汹涌海洋中沉浮,你仪态沉稳而端庄,在海水中旋转。你长满毛刺的黑背像大山一样突兀,击败并且驾驭了海水! 但是,在他看来,“旋转”这个词降低了他想要引发出的壮观和宏伟的印象。所以他选择了“犁开”这个动词,并改变了整个句势,给它带来了紧凑感和节奏感,颇具文学判断性。 啊,有多少次你被看到在汹涌海洋中沉浮,你像大山一样突兀,击败并且驾驭了巨浪,你长满毛刺的黑背犁开了海水,仪态沉稳而端庄! 这个景象被表现得几乎是大自然威严力量的象征;列奥纳多对这影象的求索让我们看到了他的想象力活动的一斑。我在这次演讲结束之际把这一形象留给诸位,希望诸位把它尽可能长久地留在记忆之中,连同它的全部的透明性和神秘感。 [*] 整理者注:当即为前文所引、论述“不确定性”的札记。 [+] 整理者注:参看台湾译本,此句似当为“‘令人犹疑的’不是合适的字眼”。后文亦不当是“一个词要出现的时候”,而是“它们[几何形的痛感]要出现的时候”。 [#] 整理者注:《龟的化身》(Avatars of the Tortoise)当为博尔赫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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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美国驻也门使馆发布声明说,使馆于当日开始关闭,以应对“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袭击美国在也门利益的威胁。美国总统国土安全及反恐事务顾问约翰·布伦南当天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有迹象显示“基地”组织正在策划在也门发动袭击。这是2008年9月20日,也门士兵在首都萨那驾车前往美国驻也门使馆,以加强安全警戒。在奥巴马上台后一度被雪藏、甚至被明确抛弃的“全球反恐战争”一词,似乎已悄然回到了白宫政治术语库中。继参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主席利伯曼宣称也门已成为“全球反恐新焦点”,表示将加强美国在也门的“反恐特别行动”后,奥巴马本人也在1月2日的电视讲话中强调,美国正着手加强与也门当局的合作,协助也门训练安全部队,提供装备,分享情报,共同“打击基地恐怖组织活动”,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彼得雷乌斯上将也在一个月内第二次访问也门,商讨“反恐联合行动”事宜,奥巴马还不同寻常地盛赞美军在也门的“反恐努力”。 9·11恐怖袭击是前总统小布什任期内最重要的“标志性事件”,以9·11为契机,以全球性反恐为幌子,在外交上推行单边主义,在军事上主张打超越主权、国界的反恐战争,是布什政府的一贯立场。由于伊拉克、阿富汗战争的旷日持久,和关塔那摩监狱不断爆出的虐囚丑闻,以及美国情报当局以“反恐需要”为由干涉美国国民自由和隐私的事件引发诸多不满,奥巴马在总统竞选时就不断猛轰“布什主义”,上台后更刻意与几乎成为“布什主义招牌”的“全球反恐战争”拉开一段距离:对于布什极力主张“打到底”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奥巴马拿出了前者的撤军时间表,虽然同意向后者增兵,却违背军事常理地在增兵同时宣布了驻军期限;而对布什竭力维持的关塔那摩监狱,奥巴马也推动相关部门展开了甄别、释囚等一系列为最终关闭作铺垫的工作。 然而这一切随着尼日利亚人穆塔拉布的一次圣诞节未遂炸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奥巴马不但重提“全球反恐战争”,大谈向也门、索马里投放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毫不避讳地谈及美国特种部队和情报机关在也门的“丰功伟绩”,并拉上最可靠的盟友英国,准备在也门大干一场。英国媒体称,美、英拟在1月28日于伦敦召开“国际也门反恐会议”,和原定召开的阿富汗问题国际会议平行举行,甚至,一项由美国-欧盟共同合作、针对也门猖獗的非法财经交易的打击行动,也在紧锣密鼓地策划中,矛头直指也门和索马里恐怖组织的财源。 奥巴马当初雪藏“全球反恐”口号,是因为当时民意厌倦没完没了的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对单边外交、借“反恐”侵害个人隐私和关塔那摩监狱虐囚也感到越来越不耐烦;但随着圣诞夜的惊险一幕,美国人开始重新正视“美国安全”问题,他们惊讶地发现,也门已成为反美恐怖主义的大本营和训练地,而美国对此却掉以轻心;他们更惊讶地得知,涉嫌策划未遂爆炸案的恐怖组织骨干竟都是从关塔那摩监狱中释放的“改造成功典范”,于是对奥巴马避谈反恐、强调释囚等等的印象势必发生改观。此时此刻,奥巴马只能重举“全球反恐战争”旗号,这既是为了救急,也是为了自救。 事实上,美国早在2000年“科尔号”驱逐舰在亚丁湾被炸后就对也门恐怖组织展开了空袭报复行动;这次对也门政府的军事援助和情报支援也已进行了一年多;甚至被广泛渲染、针对“基地”分支头目和营地的袭击,也是在圣诞炸机未遂案发生前就开始的,但此前白宫刻意保持低调,惟恐人们知道美国在也门的行动,爆炸案后则反其道而行之,惟恐美国人不知道美国在也门“有所作为”。 然而姿态容易摆,事却并不好做。也门是半岛最贫困的阿拉伯国家,且经历过长期分裂,内部矛盾尖锐复杂,加上和索马里一水之隔,长期成为军火走私孔道,安全隐患极多;也门政权控制力脆弱,在海湾战争期间又曾是仅有的3个同情萨达姆的政权之一,在与美国合作方面态度反复,国内反美情绪高涨,“科尔号”亚丁湾爆炸案甚至比9?11事件还早将近一年,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美国不论投入过少或过多,都可能出现麻烦。 奥巴马选择也门-索马里为反恐新战场,在某种程度上,有避免陷入“回归布什路线”之讥、避开“布什的热点”伊拉克、阿富汗的考量,但这个新战场基础薄弱,前期投入不足,且大规模介入师出无名,一旦穆塔拉布事件所激发的社会恐慌开始淡漠,美国人恐怕又会再次发出“为什么”、“值得吗”之类的质疑。 1月3日,美、英驻也门大使馆发表声明称,鉴于使馆安全遭到“基地”分支的威胁,决定无限期紧急闭馆,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以也门为主战场重提“全球反恐战争”,恐是说来不容易,做来更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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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私有为目的的国企改革引发了很多激烈讨论,如“郎顾之争”等等。本站曾于2006年刊发汪晖文章《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该文详细分析了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2009年7月通钢集团事件的爆发,继续说明在国企改制、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偶发的。本站特此编写国企改制专题,供进一步阅读讨论。--人文与社会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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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2日上午,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美国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奥利弗·威廉姆森一起获得这一殊荣。他们俩得奖的原因是因为对治理有杰出的学术贡献,奥斯特罗姆的贡献在于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威廉姆森的贡献在于企业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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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国际储备货币才能保持全球金融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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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吴检斋论清代学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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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8日下午三点半,接着上半场豪尔教授的《审思音乐教育:探讨澳洲大学巴里岛佳美兰音乐的教学方法》讲座之后,悉尼音乐学院副院长霍华德教授(Prof. Keith Howard)为上音师生带来了另一场题为《世界音乐:谁的世界、谁的音乐?》的学术讲座(见图一)。主讲人霍华德教授目前供职于悉尼音乐学院,任副院长一职。此前他曾在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工作。霍华德教授曾撰写和编著了16本学术著作,其中绝大多数是韩国音乐研究成果。此外,霍华德教授还发表了逾百篇学术论文。可以说,其学术触角广及韩国、吉尔吉斯坦、尼泊尔、西伯利亚和津巴布韦音乐与文化。今天讲座则以"谁的音乐"为主要设问,从世界音乐范畴、历史、分流、美学问题、版权和传统音乐保护等多个方面渐次展开,对现代世界音乐做了深入翔实的解析。 图一:霍华德教授为师生诠释"世界音乐"体裁及其相关热点论题 一、世界音乐的范畴和来历 霍华德教授首先明确了此次讲座中的现代世界音乐的范畴,即特指全球化时代进入商业运作流程中的,作为一种全新的音乐体裁而存在的"世界音乐"。在该范畴中,世界音乐不再只局限于作为地方传统的标识,而是作为跨国工业观念下的商品而存在,并体现出"异域和本土音乐"结合的"混合"特征。霍华德教授认为,世界音乐的出现和发展,其影响波及到了音乐人类学,甚至音乐学,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担忧。在讲座开始部分,霍华德教授还给师生们介绍了"世界音乐"术语的来龙去脉。即在1987年的伦敦易斯林顿民间协会唱片制作人会议上,与会的世界音乐制作人在如何记录唱片名称,如何为唱片分门别类的问题上进行了几轮磋商,其中淘汰了"世界节拍"、"热带"、"民族" 、"国际"和"根基"等词汇,最后选定了"世界音乐"一词的全部过程。 二、争议一一站在世界音乐的两边 霍华德教授认为现代世界音乐存在两个分流现象。一方面是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发展起来的世界音乐;另一方面是音乐民族志学者观念中的各地区、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就前者而言,如时代华纳公司发行的《阿姐鼓》和新近流行的萨顶顶的音乐作品;就后者而言,特指如陕西唢呐乐班或西安古乐等古老音乐形式。世界音乐的分流引发了两边的互相指责。商业世界音乐领域指责音乐民族志学者们是"隐藏在丛林中的偷窥者。"或"世界音乐可以让音乐家谋生。音乐民族志者们却做不到"。而音乐民族志学者们则批评世界音乐的商业化运作忽视了文化自身的界限。他们认为世界音乐好比好莱坞电影,只是通过创造浮华、肤浅的艺术形式来吸引各种人群。 三、"扶手椅上听世界"一一世界音乐的生活方式 霍华德教授通过列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世界音乐不是一种简单意义上对世界的"发现之旅",而是"在扶手椅上听世界"。因此,世界音乐创造的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例如目前在英国利物浦大学音乐系任教授的卡萨比安先生(Anahid Kassabian)就曾使用"音响旅行(audio tourism)"一词来探讨星巴克咖啡店和著名的世界音乐唱片品牌Putumayo所发行、销售的世界音乐作品"Café Cubana "和"Music from the Coffee Lands"。霍华德教授认为,咖啡消费者买进的不仅仅是咖啡,还包括一种背景音乐(ambient music)及其创造的新声音图景世界。这种图景式的音乐存在,瓦解了传统的地理距离。例如世界音乐作品"Buena Vista Social Club"展示了熟悉的古巴音乐和他者音乐的"混合",而这种"混合"现象,正是各种世界音乐的共同特征。 四、从"生硬的结合"到体裁的确立一一世界音乐的美学问题变迁 霍华德在讲座中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虽然认可世界音乐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行现象的合理性,即年轻一代不再能够欣赏老一辈们所欣赏的传统音乐,从而现代世界音乐拥有坚实的观众基础;但同时保留了对世界音乐的批评。他认为作为一种体裁存在的世界音乐,其音乐上的特征往往体现在"异国情调与本土音乐"的"生硬结合"上。如采用欧美流行音乐中常见的节奏与和声结构、本土乐器,以及运用科技手段进行跨界创作等。因此,这种音乐即便保留了某种原生声音,但被保留部分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例如在作为三角州航空公司的广告音乐的世界音乐作品"Songs of Sanctuary"中,虽然融合了祖鲁人、科萨人、第绪人的原生声音,但正如主唱所一语道破的"这不过是各种声音的堆砌,不具有声音原来的真正含义。"霍华德教授言下之意,在现代社会中,在商业化运作的推波助澜下,没有人再去关注原来的声音的内涵和意义。世界音乐的忠实消费群体关心的是这种"生硬的结合"所创造出的新鲜感。可以说,在世界音乐所融入的他者声音中,文化内涵被剥去了,尽管如此,留下的"外壳"也足以支撑起世界音乐的繁荣发展。 五、版权归属一一世界音乐"中间人"的道德问题 霍华德教授质疑了世界音乐作品的版权问题。他认为,由于西方音乐家常常成为世界音乐"中间人",即作为制作人等角色,因此就成为了世界音乐所采录的各民族音乐的版权拥有者。例如西曼(Paul Simon)的《恩赐之地(Graceland)》以1400万张专辑的销售量高居世界音乐销售榜首,而"Buena Vista Social Clu"则已1000万张专辑的销售量紧随其后。但就版权而言,前者属于西曼,后者也同样没有归属于古巴民间艺人。同样的,加布里尔(Peter Gabriel)在其作品《基督最后的诱惑》中,虽然融合了伊斯兰祈祷歌曲卡瓦利、塞内加尔音乐、埃及音乐、埃塞俄比亚和摩洛哥等地音乐家的作品。但乐曲最后的版权都归属于加布里尔所有。霍华德教授认为,这些版权归属问题成为了现代商业化的世界音乐所不可回避的道德问题。 六、"跟随传统还是跟随钱?"一一世界音乐与传统音乐保护问题 霍华德教授最后探讨了世界音乐与传统音乐保护问题。教授认为,学术界对世界音乐的关注始于玻利维亚歌曲"El Condor pase"。该曲被西方人西蒙和加方克尔(Garfunkel)用在世界音乐"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中,其引发的版权问题遭到了玻利维亚总统的强烈反抗。该事件直接促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开始讨论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霍华德教授结合自身多年来研究韩国音乐的经历,为师生介绍了韩国传统音乐盘索里(p'ansori)和风物农乐(p'ungmul)的现代化发展,及其所具有的世界音乐体裁性质所引发的问题。霍华德教授认为,虽然二者被授予了"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杰作",但二者在现代世界已经失去了传统音乐的特征或内涵的认同指认作用。在所有可以下载的16首盘索里歌曲中,只有2首是真正的传统盘索里;同样的,风物农乐在2005年的斯里兰卡世界音乐与舞蹈节(WOMAD)中,已经经过了大幅现代化改良,成为了一种新的形式"Dulsori",也因此,具有商业化的世界音乐属性的"Dulsoli"现在成为了韩国的国家文化象征。这必然引发了学者对于传统音乐境况的担忧,并以身作则地宣扬着保护传统音乐文化的意愿。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要求学术界积极参与投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这种背景下,学者们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留给音乐家的一个赤裸裸的选择:跟随传统还是跟随钱?"霍华德教授最后认为,世界音乐的完全就是消费主义,是一个关于揽财和追求利润的市场驱动的音乐产业。谁拥有"世界音乐"的问题,其实在世界音乐利益不能回归非洲、亚洲,以及真正拥有传统音乐的人们的时候,就已经自己说出了答案。讲座结束后,在座师生和霍华德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问题集中在世界音乐体裁的共性特征、传统音乐所在地区的人如何看待这种传统音乐、如何保护传统音乐上。霍华德教授在回应中认为,"混合"是世界音乐的共性特征、传统音乐所在地区的现代年轻人是认同这种世界音乐的、传统音乐保护需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最后,上海音乐学院杨燕迪院长对此次讲座给以了简短却提纲挈领的总结。至此,音乐人类学系列讲座的两场讲座获得了积极热烈的反响,取得了圆满成功。综述:黄婉图片:吴艳、张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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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撰者从“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发动战争而未杀害或虐待过非武装人员”的逻辑出发,淡化南京大屠杀,并删去了对“慰安妇”、“731”细菌部队、“三光作战”等在右翼势力认为是“自虐”内容的表述。对日本新版教科书,各位先生已从多方面进行了批驳,我主要想从“慰安妇”问题的角度谈谈我的看法。(2009年8月,横滨71所中学决定采用自由社出版的右翼教科书,该书美化战争,将日军描写成从英美手中解放印尼的部队,称侵略战为"自存自卫"的"大东亚战争". 详见本站论坛.--wen.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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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作为燃眉之危机使人类不得不直面正视,乃始于环境概念的扩及全球、环境破坏之影响力波及整个地球之时。国际环境法就是在现代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种因素错综复杂的变革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它主要是将国际法的一般原则适用于国际环境领域并通过创立、维持或认可其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其对国际环境关系的调整。
一、国际环境法的产生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大规模地超出了国界,影响到他国或不在国家管辖之下乃至地球以外与地球生态紧密联系的环境,出现了诸如淡水资源短缺、外层空间污染、自然文化遗产毁坏、湿地和山地的破坏、气候变化、大气污染、臭氧层空洞、海洋环境恶化、森林毁损、土地荒漠化、物种锐减以及生物安全等环境问题。人们开始深刻地认识到:长此以往,大自然将在不久的将来衰亡乃至崩溃,将失去供养人类的能力;人类将无立足之地藏身之所;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及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根本问题。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了人类的健康和财富,为了拯救自己,我们必须采取共同的行动,进行广泛的合作,必须考虑自身的行为方式,制订规章制度以规范我们的环境行为。
1972年6月5日,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环境保护的全球会议———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提出“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呼吁全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宣布,地球的自然资源不仅包括石油和矿物,也包括空气、水、动植物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代表性样本,……人类负有特殊责任保护由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构成的遗产。应使可再生资源的再生能力受到保护、使不可再生资源不被耗竭。在任何情况下,充分的管理都是必要的。宣言还强调规划的统一和协调的必要性以及国际环境政策的手段:国家机构的规划和管理、运用科学技术、交换信息和进行环境教育。
《人类环境宣言》的最后是关于国际合作,对国际法的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第21条原则规定:“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根据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各国也有义务使其管辖范围内或控制下的活动不对其他国家的环境和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区造成损害。”今天已被公认为是国际环境法的习惯规则。斯德哥尔摩大会的重大意义在于,它将环境保护问题和全面实现这一保护的立法置于全球范围内。这次大会的全球性体现在各个方面,不仅体现在环境这个概念上,也体现在世界性的机构和政策中。至此,国际环境法虽然不尽完善,但已形成体系,成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保护运动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制订一套国际环境法规则、原则的首次尝试,是国际环境法诞生的标志。源于斯德哥尔摩环境大会的思想和方法成为以后国际环境法发展的主要特征,在法律发展方面,越来越多的国际环境法律文件被起草和通过,国际环境法成为国际法领域中发展最迅速的一个分支。
二、国际环境法的目的
《世界自然宪章》指出: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了承认其他有机体的内在价值,人类必须受行为道德准则的约束。同样,1992年6月5日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也承认:“缔约国清楚地知道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1〕越来越多的国际法律文件承认了环境要素的内在价值。这些都表达了所谓“不惟独是人类,生物的物种、生态系、景观等等,与人类一样也具有生存的权利,人类不可随意地加以否定。”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权”,它揭示了“环境”的伦理基础。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2〕没有这个自然界,人类就不能生存。人类是环境的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看,环境的每个组成部分不仅具有直接关系到人类的价值,而且,还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必须保护这个系统以确保人类的生存。尽管人类生存这个最高目标仍然是以人为中心,人类却不再被视为自然界之外或之上,而是与自然界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部分。由于自然界各个部分都是相互联系的,每一部分都应受到保护,因此,国际环境法的规范是既保护人类又保护环境。
“环境”的总体乃是“生物圈”,〔3〕是指以各种生命形式为中心的宇宙的一部分,人类通过保护生物圈来保护自己。人类是生物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界与人类是同呼吸共命运的统一体。一方面,人类是自然的产物并在自然界中生存,自然遭毁灭,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没有人类的生存及其实践,自然界也无法显示它的存在论意义和生存论价值。这就决定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存在着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地球只有一个,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人类只能生活在茫茫宇宙中如同汪洋大海中的小舟上,同舟共济。人类是一个整体,尽管生活在不同的主权国家内,但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必须齐心协力。否则,终有一天,整个人类将彻底灭绝,就如同现在地球上许多物种已经灭绝一样。地球将重归平静,大自然又会以其在过去亿万年中所显示的创造力而崛起于人类遗留的废墟之上。人类在此星球上的存活史终将降格为一段插曲———一段很成问题、毫无结果的插曲。数百年后,我们的足迹就不复存在。〔4〕
如果真正认识到这一点,那么环境的国际保护就是整个人类的最高利益,是任何其他利益所不能抵触的。保护环境是全人类———不分种族、不分地域、不论信仰、不论贫富———所有地球人应该履行,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我们必须理性地认识作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制裁公害的规章制度的国际环境法所特有的功能。首先,国际环境法是各国维护主权和全球公益权的重要工具。国际环境法保护各国在本国和国际环境领域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各国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本国环境及自然资源时所应享有的充分主权和在国际关系中所应享有的公益权,如对国际海底区域、地球极地大陆、地球静止轨道、月球等外空实体的开发利用等;其次,国际环境法是主体之间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进行活动并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它调整主体在国际环境领域的行动,协调其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关系,促进主体之间在保护国际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采取一致行动和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和重大损害;第三,国际环境法规定其主体特别是国家在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国际环境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保护和改善国际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法律武器。国际环境法规定了因不适当地开发利用和其他人为原因对别国环境或不在国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公域”造成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不适当的开发利用行为,在国际环境领域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对南北极、公海、月球等天体这些人类共有资源的不当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环境恶化和潜在威胁,越境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等。也就是说,在本国辖区从事的危害环境行为,对别国或更大范围造成了损害,如污染界河、国际河流,因大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所产生的酸雨物质对别国造成的酸雨危害以及因改变河道、改变天气采取的措施危害了他国的环境等等。这些都须依据国际环境法承担法律责任。
可见,国际环境法对国际环境关系的调整,是通过创立、维持或认可其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实现的。这种调整是以特定的与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的法律事实的存在为根据的。例如1941年美加之间的特雷尔冶炼厂案,加拿大的特雷尔冶炼厂排放的富含二氧化硫的浓烟给毗邻的美国造成损害,两国就产生调整相互间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国际仲裁庭裁决加拿大应对美国做出赔偿,这就规定了美国的求偿权利和加拿大的赔偿义务。由于人类释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大气层中大量增加导致一种危及生命支持系统的效应———“温室效应”的出现,从而引起全球气候变暖;起泡剂生产以及使用制冷剂和喷雾剂所释放的气体,引起大气臭氧层的耗竭,而臭氧的大量损失又对人类和牲畜健康以及海洋食物链下部的一些生命形态都造成灾难性的影响。所以各国一致认为需控制和减少人类“温室气体”的排放,于是就制定《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等国际条约来对各国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调整。
总之,国际环境法对环境的保护是通过法律规则而不是通过道德规范来实现的,是通过调整其主体之间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环境关系来达到防止和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目的。其终极目标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国际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最终建立一个人类可持续生存的社会。
三、国际环境法的特点
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正在蓬勃发展的新兴的法律部门,在具有一般法律属性及国际法的共同属性的同时,其自身还有着一些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特点。
(一)国际法的新领域
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其表现和特点之一就是调整范围不断扩大、出现了许多新领域。国际环境法便是这些正在蓬勃发展的新领域之一。可以说,国际环境法是在国际环境问题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形成和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她为了改善和保护国际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而产生,是国际法进步和发展的必然产物。
从现代意义上说,国际法的国家责任制度已不仅仅指国家为其不法行为而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作为国家责任的一个方面,还包括“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5〕国家责任的意义不仅是对国家的违反其国际义务的不当行为的国际法律责任进行追究,也是使受损害国家的利益得到合理赔偿的标准。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国家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为其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6〕
跨界损害责任(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产生的损害性后果的国际责任)发展和丰富了传统国家责任理论(国家为其不法行为而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二者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首先,跨界损害责任概念源于传统国家责任概念,两者都旨在确定国家对其行为的后果所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在此意义上,跨界损害责任是国家责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次,跨界损害责任是传统国家责任的补充和完善。由于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高新技术的应用,人类社会工业化程度的大幅度提高,引起跨界损害的活动十分多样化,如核材料的和平利用、航天航空活动、远洋石油运输、跨界河流开发等等,这些活动对其他国家的国民人身、财产以及他国和国际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日趋严重,逐渐成为国际关系中突出问题,要求国际法加以规定。但是,这些造成跨界损害的活动虽然造成了损害性后果,但行为本身并非国际法所禁止的。对于这些“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性后果,依传统国家责任已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鉴于传统国家责任制度的局限性和现实的需要,“跨界损害责任制度”补充和发展了传统国家责任。
反映到国际环境领域,我们十分清楚,环境质量的日益退化、大规模的环境灾难、大量的环境难民、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恃强欺弱的生态侵略等等,乃是人类长期以来以“征服者”和“统治者”自居,对自然界实行无节制的索取和任意排放污染物的结果。要扭转环境质量退化,保持和谐、健康的持续发展,就必须通过变革。在这种变革中法律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和国际社会应通过制定法律制度来促进和保障这种变革。这就是不断提出新概念、新措施和新制度的国际环境法。国际环境法中的新概念、新思想、新原则、新制度、新问题,是对传统国际法的有力推动和革新。如“各国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的确立;关于建立新的、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关于对保护全球环境各国负有共同的但又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关于应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具体需要给予优先考虑;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海底及其底土、外层空间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规定;环境安全概念的提出等,使国际合作原则得到了新发展,不仅使保护全球环境成为可能,而且将大大推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
毫无疑问,在保护人类环境、确立有利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创立新的环境规范等领域,国际环境法将日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二)国际环境法的公益性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危及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保护环境是为了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和共同福利。对此,许多国际公约都在序言和条约中作了明确规定。如1972年12月29日通过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一开始就宣布:“本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海洋环境及赖以生存的生物对人类至关重要,确保对海洋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质量和资源不致受到损害关系到全体人民的利益。”《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在前言中宣布:“决心要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使其免受臭氧层变化所引起的不利影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则更清楚地指出:“承认地球气候的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是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并“决心为当代和后代保护气候系统。”
在全球化背景下,任何一个人或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建立起自己的环境防线。很明显,环境保护绝不是一个人、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就能够做到的,需要全世界、全球范围的大动员,是整个人类共同的事业。面对人类共同的危机,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人类必须采取共同的行动。因而通过国际合作,制定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法律,就全人类而言,其显著的公益性就不言而喻了。
国际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地球环境,使人类社会得以在与自然的和谐中持续发展,是一项造福人类,惠及千秋万代的最大的、根本性的公益事业。人类社会的所有利益和价值,都不得不服从这个根本的公益。正因如此,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在宣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的同时, 还宣布:“各国应进行合作,以进一步发展……国际法。”〔7〕1989年联合国大会关于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的第44/228号决议也宣布“大会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对所有国家的重要性……决定会议在讨论发展方面的环境问题时应以下列各点为目标……。促进国际环境法的进一步发展。”〔8〕
(三)国际环境法的边缘综合性
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领域,国际环境法是一个与许多法律部门紧密交叉的边缘性法律部门,她处于多种学科的交汇点上,融汇了多种学科的知识并对多种学科产生影响,具有显著的边缘综合性。
首先,国际环境法与海洋法、国际发展法、国际经济法密切联系,互相交叉、互相影响。海洋环境保护既是海洋法的内容也是国际环境法的内容。环境问题是在人类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国际发展法和国际经济法包含了不少关于保护环境和公平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内容,它们的一些基本原则也与国际环境法基本相同。如都强调发展权是一项重要人权;发展与环境保护应协调一致;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应建立新的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应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予以区别对待;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优惠待遇,促进其发展和环境保护等等。这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天然资源之永久主权宣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发展权利宣言》等国际文件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此外,国际环境法还适用国际公法关于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各项基本原则。
其次,国际环境法还与国内法律部门互相渗透,互相交叉,如与经济法、环境法具有密切的联系。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是一个整体,必须从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进行保护。国内法和国际法在保护环境方面的手段和措施有许多相同之处,虽然调整方式和手段有很大不同,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是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下发展的。在国际环境法发展的初期,受国内环境法的影响很大,国际环境法中的不少制度和原则是各国国内法中共同的成功部分的延伸和发展,如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应协调发展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和标准制度、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等。反之,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又影响、促进和协调国内环境法的发展。其表现是:各缔约国有义务使自己的国内立法与其缔结和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相一致。国际环境法促进国内环境法发展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如《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弃废物污染海洋公约》的通过,使许多国家制定了自己的海洋倾废法规,而且采用了该公约中的许多规定;《世界遗产公约》的缔结,推动了各国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工作和有关立法;《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通过后,许多国家根据公约的规定制定了自己的国内法规;等等。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许多国际环境法律文件都直接规定了各国有义务进行相应的国内立法。如《生物多样性公约》第6条和第16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4条等。此外,环境问题与人权也交织在一起。作为“人权”之一的“环境权”中的健康权也只有在人们可以呼吸到无害健康的空气、喝到干净的水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最后,在法学体系外,国际环境法与环境科学、伦理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和经济学等学科亦有密切联系。例如,环境科学知识是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知识的一部分;经济学关于经济刺激和成本-效益分析的理论被国际环境法的很多规定所采纳。
(四)国际环境法的科学技术性
由于国际关系的复杂化,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调整国际关系的现代国际法日益紧密地与科学技术结合,从而具有越来越强的科学技术。英国国际法教授詹宁斯1983年8月24日在国际法学会第61届会议上指出,“国际法的范围扩大了、复杂化了,其主要特点是国际法要与自然科学和现代技术相结合。”〔9〕波兰国际法学家M·拉赫克斯在1983年荷兰阿塞尔国际法研究所为纪念格老秀斯诞生400周年举行的国际法讨论会上作总结发言时也特别指出,“国际法已经进入了属于科学和技术性质的领域;要解释和适用它,就必须考虑到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在内的几乎一切科学。”他还从海洋资源、核能、电讯等方面说明科学技术对于国际法的重要性,证明法律与科学技术有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10〕
国际环境法的科学技术性,首先表现在国际环境法的很多目标和规定以对它们所针对的环境问题的科学了解为依据。各国往往等待科学对某一环境问题的原因及其与后果的联系有了“相当程度的令人信服的证明”时,才会在法律上采取相应的行动。例如,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都是在科学家分别证明臭氧层的破坏和全球变暖问题主要是人类活动的影响所引起和各国有必要采取行动预防问题发展到不可逆转的程度才制定的。其次,国际环境法本身包含许多技术性法律规范。这些技术性法律规范是经过国际立法程序,被各国共同采纳为法律规范的技术规范。如1972年《防止船舶和飞机倾弃废物污染海洋公约》和1989年《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前者将废弃物按其毒性、持久性和对生物和海洋环境的影响,分为“黑名单”、“灰名单”和“白名单”三类,分别规定禁止倾弃、经特别许可方可倾弃和经一般许可方可倾弃三种管理办法。后者在其附件三里,对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分类做了简明的界定,以利于各成员国对危险废物的识别。最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其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是有一定规律和演变机制的,人们必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从各方面进行研究才能认识这种规律和机制,必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才能实现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所以,制定国际环境法律文件必须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进行科学的论证,必须在国际条约中做出相应的技术规定,将技术规范上升为国际法律规范。
四、结论
国际环境法是主要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家(但不限于国家)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发生的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体现它们之间由其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的协调意志的,调整国际环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它包括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组织(会议)的宣言、决议也是国际环境法的一部分。国际环境法表现为法律规范,即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是适用于国际社会的法律,由国家作为主要的法律主体。她调整那些与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的国际关系,其调整对象是广泛的。凡与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的国际关系,不论它属于国际政治关系、国际经济关系还是属于其他领域的国际关系,都在国际环境法的调整范围之内。这里的“环境”,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活动的空间环境,它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指陆地、土壤、水域、大气、动物、植物、矿藏、文化和自然遗产等;社会因素诸如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政策、方针、贸易措施等与各国社会、经济条件有关的各国有关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影响他人环境权益的行为。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有些国内法早就有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则。中国古籍《周书》云:“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又《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国际上,早在19世纪的一些条约中,就已经存在保护自然的规范。但这些对环境的保护都局限在很窄的范围,没有形成对国际环境保护具有指导意义的一般原则。直到20世纪70年代,环境问题成为危及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根本问题时,国际环境法才得以产生并迅速发展。国际环境法诞生30多年来,从寻求保护环境的部门,主要规范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物质到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对环境进行综合的保护,越来越多的法律手段将对环境的法律保护建立在多方面的人类活动基础之上。
在此,我要特别加以强调的是“环境保护无国界”。水流、大气、野生物种乃至整个自然环境都不受人为国界的限制,一国境内严重的环境污染,其危害性在很多情况下会波及多个国家乃至影响整个地球的生态系统。所以,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单靠各国的国内立法是难于实现的,国际合作是保护人类环境的必由之路,而国际法则是保证国际环境合作取得成功的必要基础,在国际环境领域的合作,必须以国际法的一般规则为基础。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国际法的“国家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为其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所应承担的国际法律责任。”因此,从性质而论,国际环境法是国际法的一个新领域、新部门,是国际法进步和发展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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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文里,可以用四个词来界定与“非违法但有害”信息的相关概念:犯法、违规、缺德、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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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Michael Zuckert的《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迈克尔·扎科特著 王岽兴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0月版/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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