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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杨新:由《出师颂》引发出对中国书画鉴定的思考
    艺术 2010/12/31 | 阅读: 1145
    1999年12月,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举办了一个《中国书画鉴定国际学术讨论会》,为期3天,700人的会厅场场爆满,盛况空前。会议就一幅传为中国五代时期董源的《溪岸图》进行讨论。一派认为,这是一件张大千作的伪品;另一派认为是董源的真迹。双方各持己见,争论激烈,互不相让。我有幸被邀请参加会议,目睹盛况,一则以喜,一则以悲。喜的是,有这么多的人来参加会议,还有不少人在场外旁听,说明中国艺术在世界上的地位与影响在不断提升。悲的是中国书画的伪品充斥市场,已经成为国际问题,使许多人对此望而生畏,又直接影响中国艺术品的地位和价格。如果一种商品失去市场信誉,其前途堪忧,是不言而喻的。这次会议组织得很好,会议虽然由持“真迹”者一方举办,却邀请了许多持相反意见者与会发言。但是会议组织也有不足之处,或者说有严重的缺陷,那就是没有邀请持有第三种或其它不同意见者发言阐明观点。所以会议争论三天,没有建成共识。当时我是持第三种意见者,在会议中没有机会发言,回国以后写了一篇《之我见》,发表在2000年第11期《文物》杂志上。   我认为,对于一件中国古代书画作品的鉴定,不是简单地“真”、“伪”两个字所能概括得了的。就《溪岸图》来说,它既不是张大千的作伪,也不是董源的真迹,而是一幅北宋早期的山水画,被后人添上董源的伪疑。去伪存真,它仍不失为一幅优秀的中国较早期的山水画,而且它代表了失传已久的唐人项容的风格技法传统,其在中国绘画史上的价值并不亚于把它说成是董源的真迹。  一幅数百年以至千年以上的书画作品,能流传到今天是十分不易的。它要经历多少代人的爱护,多少次改朝换代和家庭兴衰,多少次战火以及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才能幸存到今天?所以对待一件古代书画作品,首先是要慎重,莫要轻言“伪”字,一棍子打死;其次要细心求证,去伪存真,恢复其历史本来面貌,最后才下结论。而在此中,鉴定者不能带有主观成见和个人情绪,尤其最忌将自身利益搅和其中。在科学论证和历史真实面前,要善于修正自己的认识和“服输”。对待《溪岸图》是这样,对待《出师颂》亦应如此。  其实关于这件《出师颂》,早在三十年前徐邦达先生就已作过详细考证。在1987年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他的《古书画过眼要录》中,把它刊入“隋·无名氏”书中,并未说它是索靖书。当时这件作品被溥仪带到东北后散失于民间,文中注明“下落不明”。徐先生是根据延光室摄影本进行考证的。并将《出师颂》本文及其题跋、鉴藏印记、历代著录等都作了详细的记载,通过按语作了简明扼要的分析。  尽管徐邦达先生对此件的鉴识已有明确的判断,但毕竟根据的是照片,而且照片不全,今天原迹出现了,还需要再次鉴定。为此在拍卖之前,故宫博物院召集了有徐邦达、启功、傅熹年等多位专家参加的鉴定论证会。会中专家们通过对原迹的仔细观察,一致认为:《出师颂》本幅为隋人书,米友仁鉴定题跋真,为南宋宫廷藏品,但其中引首宋高宗篆书“晋墨”二字及画押印章均为后人添配,从纸张图案可以看出是明代人所为。但引首和后隔水上清高宗弘历的题跋和清宫廷诸玺印皆真,确实是溥仪从宫中盗走之后散落在民间的那件《出师颂》。我以为专家的鉴定是严肃认真的,既指出了整件作品中搀合了伪品,又肯定原迹的价值和意义。作为一件历史上流传有绪的著名墨迹,又是从清宫中流散出去的,今天原迹出现,机不可失,因此专家们建议,故宫博物院理应收回。至于价格问题,专家们都没有谈。我想这个问题,一是不好把握,二是也不能由专家说了算,因为今天已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不同于过去,“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事后曾有人私下问我,“多少钱合适?”我说:“就我个人的立场来说,当然是越少越好,但这是一厢情愿。”这次会议是故宫博物院的一次内部工作讨论,没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所以专家们的意见,外界并不知道。  自从拍卖公司宣布《出师颂》被故宫博物院购买后,一些报社记者作了追踪采访报道,反映出各种不同批评意见,或谓故宫买的是一件伪品,或谓是一件摹本,或谓虽是隋人书,但不值那么多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出师颂》本身没有作者署款。对于一件无款的古书画作品,本不存在真、伪问题,只是在时代上进行判断就可以了。在卷后有米友仁鉴定意见,认为是“隋贤书”,这就是根据书法的风格,只对其产生的时代进行判断。米友仁并非不知道《出师颂》有为西晋索靖书或南梁萧子云书之说,他定为隋代作品,自然就否定了此件为索靖或萧子云书的说法。米友仁的说法对不对呢?启功先生说:“米友仁的题跋是真迹,他的说法有道理。”其它与会专家无异议,都持认同的态度。至于引首有宋高宗画押的“晋墨”两字,傅熹年指出是明人伪造。既然为伪造,其所说为“晋人书”就不能作为论证的依据。所谓认为此件为“伪品”的说法,是指有人说它是“索靖的真迹”而言的。此件《出师颂》没有自报姓名说它是索靖书;宋代的米友仁和今天的专家只说它是隋人书,并没有说是索靖书;故宫博物院根据专家们的意见,购买的是一件隋人的作品,而不是购买的索靖作品,那么何来故宫博物院花了巨大的代价买了一件“伪品”呢?  《出师颂》是不是一件摹本呢?鉴定是否摹本的最理想的方法,是将原本与摹本摆在一起对照考察,谁是摹本、谁是原本,就会泾渭分明。尽管在历史文献记载中,《出师颂》有多种不同的藏本,但到今天,我们只能看这一本(南宋官本)《出师颂》了。刻帖中有不同的藏本,但与墨迹相去甚远,只能作参考,而不能作对照比较。那么是否没有两本或两本以上的同件作品进行比较,我们就不能分辨出是原本还是摹本呢?那也不是,仅凭作品本身我们也能判断。一般来说,摹本有拓写和对临两种方法。拓写方法即双钩填墨;或用淡墨钩影,然后在影上书写。这种方法表现出来的是死板、僵硬,毫无生气可言。用此来考察今本《出师颂》,毫无这些痕迹。依原本面对面的临写方法,虽然能克服一些死板、僵硬的弊病,但是却要看一笔描一笔,仍然克服不了生硬造作。如果反复临写多遍,将原本烂记于心中,这样又容易暴露出自家面目,与原本拉大了差距,而且也克服不了追摹原本的心里障碍。以此来考察今本《出师颂》,也无这些毛病,相反看到的却是自由奔放,虎虎生气,所以多受到前人的溢美之词。   我们今人看不到不同藏本的《出师颂》,但是古人却同时看到过,且看他们是如何的感受。《东图玄览》云:“王太常藏索靖书史孝山《出师颂》(即故宫购买本)。章草,苍郁深厚,古雅天成,不犯斧凿。虽锋锷敛,而奇趣妙思,妍志丽情,包举无限。臆此幼安(索靖)必原书有二本。是本则御府本也。后有米友仁跋。友仁题为隋贤,不知何据。其一本则文寿承于都下买得,数年后以七十金售与项元汴。即予前所见者是已。然项本以熟纯毫写,是本则半秃笔写,具丽情妍态,尤为难得,更奇也。”文彭(寿承)从都下买的这个藏本,即是宣和内府所收藏的索靖《出师颂》,后卖给了项元汴(子京),董其昌在项家看到过,他评价说:“钟(繇)太傅书,自晋渡江时止传《宣示表》,百余年间,妙迹已绝。宁知今世(意谓自西晋距董其昌时代有一千三百余年)有索靖《出师颂》耶?此书在檇李项子京家,故是甲观。”可见董其昌对宣和藏本索靖《出师颂》是持怀疑否定态度的。詹景凤虽然臆测两本皆出自索靖,但他认为在书法艺术上,则今本比宣和本要好得多。清高宗乾隆皇帝曾收到过两件不同的《出师颂》。一种即今本,另一本“与此正同”,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对比观察,认为另本“墨气笔意,似出双钩”,并定为“次等”。他已经把另本视为摹本了。根据前人的这些说法,我们为什么不把宣和藏本和乾隆御府的另本判断为摹本和把今本视为祖本,而偏偏却要把今本说成“摹本”呢?  在今本《出师颂》本幅上,有唐太平公主胡书四字印,李约“约”字印,王涯“永存珍秘”印。这几方唐人印记都是从文献记载中考证出来的,在其它传世古书画作品中,还没有见到过有相同印记可资对证,故难于判断其真伪,只能暂存阙如。其中太平公主胡书四字印,有记者请教过“研究藏文”的专家,认为“并非西藏文字”,“更像一种象形文”。专家的判断一半是正确的,它不是藏文。然而“胡书”者,是泛指汉字以外的各种文字,不只限于藏文一种。据文献记载说,这“胡书四字”“梵音云:三藐母驮”。那么它最大的可能是古梵文,但也不排除是其它种古文字。流传在中国8至10世纪东北印度和克什米尔地区的金铜佛造像上,就有类似此印文形状的文字,其中的“ꔹ”字最为常见。由此可知,这方印章不是任意所为,非一般作伪者所能臆造,可反证其来源有自。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待于请教这一方面的学者专家,而不能轻率地以不是藏文而加以否定。  根据文献记载,宣和内府所收藏的那一件索靖《出师颂》,最早的收藏印记是宣和内府诸印,而没有唐人印记的记载;又根据看过这两种不同《出师颂》的古代专家都说,在艺术上今存本要比宣和本好。今本“淳古有意外趣”(乾隆评语),“胜于宣和所藏”(王世贞评语)。那为什么不可以作这样的猜想:今本才是真正的祖本,因其书法仍保留着章草书笔意,字写得这么好又无名款,便就附会在索靖的名下。又因“自永嘉南渡,(索)靖真迹已鲜,梁武(帝)湘东(王)鸠集之繁,贞观、开元购求之笃,何于兹时寥寥也”(王世贞语)觉得定为索靖难以使人信服,如是便退而求其次,定为南梁的萧子云。这不但使之能成为名人墨迹,而且时代比隋要早,自然身价上升,摹仿作伪者亦由此而出。这种作法在中国书画历史上并非孤例。我曾经撰文考证《女史箴图》、《列女仁智图》,无论是原本还是摹本,都与顾恺之无关,自北宋以后,斑斑史册,都说它们是顾恺之创作。宋人的这一好尚,一方面使得许多未署名款古代书画能借名人之名而得以保全流传;但另一方面,却混淆了视听,扰乱了地层关系,为后人增添了许多麻烦,难于探求历史的真实面貌。  有人说,一件隋代无名氏的写经,只能卖多少钱,《出师颂》也同样是隋代无名氏书,而价格不菲,是否相差太悬殊了?这里我只能这样说,隋人写经,甚或六朝人写经,因其当时书写数量大,仍保存到今天的也还不少,特别是敦煌石室被发现后,其数量就更多。而《出师颂》到今天只有一件了,“物以稀为贵”,这是不好比的。其次,写经是出于宗教信仰,以书写和施舍的数量多寡来衡量对佛的敬仰虔诚程度。在当时社会上,有专门抄写佛经的经生,并以此为职业。因为要多、快、好、省,故其书法大多千篇一律,其间的个性和风格差别是很微小的,谈不到更多的艺术性。而这件《出师颂》则不同,不但表现出强烈的个性和时代特色,而且用秃笔书写,结构奇伟,笔致奔放,在艺术上与写经也是不好相比的。再次,写经在寺庙、个人和宫廷中虽有大量的收藏,但都不作为艺术品看待,并不视之为珍贵。而《出师颂》从创作问世以来,无论为私人收藏,还是被宫廷所得,都视同无价之宝。将自己的印章钤盖其上,不断地见之于文字记载和刻于帖中。从它的经历可以看到时世的沧桑,王朝的更替,家族的兴衰。它所包含的历史信息量也是一般写经无可比拟的。这里我不是在贬低写经的文物价值。只是在想《出师颂》的价格,实在难于把握。也使我想起在抗日战争时,张伯驹先生将陆机《平复帖》缝在棉袄中一起逃难。在张老先生看来,《平复帖》比自己的身家性命还重要。设想如果今天拿来拍卖,会是个什么价?如果把《出师颂》定为索靖真迹,就其时代而言,比《平复帖》还早,就其作者在书坛上的名望,比陆机还大,它又会是个什么价?恐怕两千万拿不下来吧?  有报纸说,故宫博物院于1995年以1980万元的天价购买的张先《十咏图》,“目前业内已公认这只是张先死后十八年张先的儿子请人作的摹本,而且在当朝人周密的书籍中均有记录。”这里记者颠倒历史、错误叠出,可不必论。因为其毕竟不是专业工作者。但是记者以“故宫为何不吸取教训”为小标题,指责故宫今天又不谨慎以天价买了一件伪品或摹本,任意挥霍“纳税人的钱”。因此,我不得不对张先《十咏图》的购买等事实进行一些澄清。  当故宫博物院买到《十咏图》之后,有报纸以大字标题,整版篇幅说:“故宫博物院以1800万元买了一件假画”。因为是一家小报,在社会上没有发生影响,故宫也没有作回应,故而没有达到作者“一鸣惊人”的目的。作者的理由是:一、张先不会画画;二、这幅作品是明人风格;三、它是临摹的。关于是不是张先亲笔所画和是否摹本,早在小报作者发表惊人之语之前,我在同年的《文物天地》上写过一篇不到两千字的小文。文中我说到:“张先的绘画作品,无论历史流传还是文献记载,仅此一幅。他是一位词人,能否作画,前人题跋中都未曾怀疑。鲜于枢跋中将他比之王维,说‘信摩诘当让一头地’,那是深信不疑的,我们今天更无能置喙。就画而论,其建筑物刻画之工整精确,山水树石之严谨有法,人物动态之生动传神,都不是一般外行所能为的。是否张先请画工创作,只能暂存阙疑。至于它的时代,从山石皴法及布置方法看,大体是北派山水的继承,属于荆浩、关仝体系,而无李成、郭熙痕迹,更不入南宋格调,显然是北宋前期的风格。由于陈振孙跋中提到‘后六年从明叔借摹’等语,及卷中‘宿清江小舍’题诗处的破损非自然,很可能此件非原本。尽管于此,那也不能晚于陈振孙(南宋)时代。”其实这些看法并非我个人的发现,在购买之前,徐邦达、启功、傅熹年和当时还健在的刘九庵诸先生,都谈到和议论过这些问题,后来谢稚柳先生来北京,特地欣赏《十咏图》,前述诸位先生都相陪在坐,又再次议论这些问题,最后启功先生笑着说:“两个字,值得。”可见当时这些先生,对故宫博物院买回这件作品,是非常高兴的。这里要说明的是,当时故宫所花的是1100万元(包括10%的手续费)。  由于这是一篇短文,对于是否张先的亲笔或是摹本,没有展开讨论,这里作些补充。  根据《十咏图》后陈振孙跋称:“近周明叔(名晋)使君得古画一轴号《十咏图》”云云,可知此画原有签题仅只“十咏图”三字。而在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五的记录中,标题则用“张氏十咏图”五字。《赵孟頫集》卷三中,标题用的是“题先贤张公十咏图”。这幅作品本身无款,仅从这些题签或标题来看,应该不是张先所画,直到入清内府之后,才题为“张先十咏图”,肯定了是张先作品,见于《石渠宝笈重编》重华宫著录。《石渠宝笈》也不是随意加上张先名字的,或误将“张氏”、“张公”写成“张先”。因为在图中孙觉的序跋中写到,张先致仕家居后,将其父亲平生所自爱诗十首“写之缣素,号十咏图,传示子孙”。陈振孙据此则云:“子野(张先)为十咏图”。到周密《齐东野语》即写为“先世旧藏吴兴张氏十咏图一卷,乃张子野图其父维平生诗,有十首也。”问题出在孙觉用一“写”字,容易产生岐意。“写”,可以理解为“画”,但也可以解释为将其父诗书写在画中。大概陈振孙对这个“写”也很难作出明确解释,如是用了一个“为”字,使语意更加含混。“为”,此处是“作为”之为。自己画是“作为”,请人代画也是“作为”。周密用了一个“图”字,则较为明确,认定就是张先所创作。虽然历史上无张先能画的记录,但在北宋官僚、文人中,兼能绘画者不在少数。因为有这个大的历史背景,所以周密下了肯定的断语,鲜于枢将其比之于王维。王维是历史上有名的能诗能画的大家。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没有充足的证据来判定孰是孰非,只好说“暂存阙疑”。刘九庵、傅熹年两先生编写《中国绘画全集》时,标题是“无款,十咏图卷,北宋,(旧题张先)”,也是采取了“两存”的审慎态度,并非报纸所说的,是“一个并非真迹的宋朝人摹本”。  那么它是否摹本呢?陈振孙的题跋是这样说的:“庚戌(1250年)七月五日直斋老叟书,时年七十有二。后六年从明叔借摹并录余所跋于卷尾而归之。丙辰(1256年)中秋后三日也。”以前我根据这句跋语,并周密《齐东野语》上记载“宿清江小舍,破损,仅存一句云:菰叶青青绿荇齐。”而观察画中实存诗两行。这是一首七言绝句,第一行第一句如周所记。末行末句尚存“轻舟过水西”五字。中间两行即绝句的第二、三句的空白处,是整齐的长条块补绢,因此我提出“很可能此非原本”。看来这个结论虽加“很可能”三个字,还是欠妥当的,应当予以修正。因为“归之”二字,可以理解为把原作送回去了,留下的是摹本;同时也可以理解为把原已写好的题跋写在原本上而送回去,孰是孰非,关键是对题跋有两个年款作如何解释。细考陈振孙的题跋,其中说到“淳祐己酉(1249年)其图为好古博雅君子所得,会余方修吴兴人物志,见之如获拱璧,因而细考而详录之”。第二年即“庚戌”,是第一个年款。这时《十咏图》还在这位“博雅君子”的手中。所以这个“书”字,是指他书写“细考而详录”的“书”。周明叔得到《十咏图》是在“庚戌”以后,第二个年款“丙辰”之前。所以陈振孙在跋中特别强调“余既为明叔书卷后且为赋诗”,“后六年(即丙辰年)从明叔借摹并录余所跋于卷尾。”陈振孙与周晋都是藏书家,看来他们是好朋友,故能借来临摹复制。所以这个“归之”只有作第二种解释才能通顺。由此说明《十咏图》是张先的原本,而不是陈振孙的复制本。如果是陈氏摹本,则应归入南宋时代。我在前述短文中说,从画风上看“不入南宋格调”,刘九庵和傅熹年两先生在《中国绘画全集》中,把它编入北宋作品中,也是否定摹本之说。至于我所说的“破损非自然”说,也应予以修正,那是裱画师在重装时,用刀切割整齐的,是为了在补绢时好接对绢丝。而周密只录“宿清江小舍”诗一句,那一定是觉得末句不完整,故不录。这些都是小问题,不妨碍是原件的判断。  《十咏图》不但是文学、艺术史上的重要史料,同时也是地方史上的重要文献。当故宫博物院买到手后,吴兴地方政府即给我来信索要图片,说是要根据图中所绘图像来复原南园的景观,以开发地方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我当时即把图片寄去了。吴兴一直是人文荟萃之地,尤其在北宋至元代时期更加兴盛,是我久已向往的地方,但至今也未曾去过,不知南园是否已恢复了昔日的风采。  张先之父张维等六老集会于吴兴南园,是在范仲淹写《岳阳楼记》的后一年,即北宋庆历六年(1046年)。《十咏图》创作问世是在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都距今近千年了。它历尽劫难,能基本完好无损地保存到今天,特别是溥仪从宫中盗走后,又带到吉林通化机场,而没有被运到日本或毁于战火,真是值得庆幸。故宫博物院为保存好这件文化艺术上的瑰宝,花1100万元将其购回,不惟值得,而且应当。如果把它定作伪品,视之为不值钱的东西,它的命运又会怎样呢?是难以想像的。
  2. Tragic hero: Laurie Taylor interviews Terry Eagleton
    宗教 2009/07/14 | 阅读: 1146
    Eagleton can, of course, fight back against this kind of rebuttal if he can only show that there is something in theology which undermines the arguments against religion made by the new atheists. And this indeed is what he is up to in Reason, Faith and Revolution when he seeks to show, with the use of the theologian Thomas Aquinas, that the God so readily dismissed by Dawkins and Hitchens is not a god that many theologians, or indeed believers, would recognise.
  3. 吴飞:梁漱溟的“新礼俗”一一读梁漱溟的《 乡村建设理论》
    书评 2009/02/22 | 阅读: 1146
    梁先生在承认自己的错误时,主要否定了自己忽视中国的阶级状况的问题,认为这是他输了的地方。但是对于伦理本位却仍然坚持。
  4. 朱巍:网络实名制之法社会学分析
    法律 2010/06/23 | 阅读: 1146
    6月初,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了《网络交易以及有关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度,这个"办法"开启了中国网络实名制度之先河。网络实名制是针对网络虚拟人格而言的,从法律层面来看,实名制建设是一个系统而浩大的工程,工商总局近期出台的"办法"仅是网络实名制向前迈进的第一步。国务院新闻办对此表示,"我国正积极探索网络实名制,包括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推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网络主管部门文化部则在更早的时间曾表示,网络实名制和网络分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由此说明我国政府已经将网络空间的实名制改革提到日程表上。 从网络在社会普及那一天起,是否建立网络实名制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支持者认为:网络世界作为现实社会的延伸,如同在现实生活中一样,网民应该为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他们担心,在网络实名制缺位的情形下,不法网民可能会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作为侵权责任的"挡箭牌"。这些在虚拟世界里的言行,很多时候不仅会侵害到网络中的利益,而且也常常侵害到现实中的合法权益,这样的网络侵权案例数不胜数,"艾滋女案"便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因此,必须加强对网络世界监管力度,实名制势在必行。反对者认为:网络作为第四代媒体,因为其"快捷性"、"普及性"和"草根性"已经成为现代舆论和社会监督的咽喉,近年来很多反腐大案都是通过网络最先曝光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空气的净化器,成为"民意"通往高层的"直通车"。他们担心,实行了网络实名制,就如同让"蝙蝠侠"和"佐罗"摘下面具一样,没有了面具的掩护,大侠们还"会",或者说还"敢"仗剑直言吗?以上两种观点基本上代表了对待网络实名制改革的两种不同声音,各有道理,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支持者主要是从维护公民"私权"角度考虑的,他们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对公民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肖像权等基本权利在网络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而反对者主要是从维护言论自由和确保舆论监督等"公权"角度考虑的,他们认为,舆论的生命在于自由,网络的自由在于网络世界中存在的"虚名面具",他们担心网络实名制可能会使得网络舆论监督失去意义。 我认为,我国加快建设网络实名制步伐有更深层次考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使网络实名制势在必行。应该说,我国将网络侵权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规定在侵权法中,顺应了新时期侵权法类型化发展的趋势,在世界范围内还属首创,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从该法第三十六条本身来看,网络责任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款规定了一般侵权者利用网络服务侵权应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应该属于过错责任形式,是对网络侵权的一般性规定;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以侵权责任特殊主体--网站为视角,侵权法没有将网站作为第三人对待,而是作为一种特殊侵权主体进行规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很有裨益。但问题是,法条本身没有区分网站作为传播者与发布者的责任。一般认为,网站作为发布者的时候,当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为上传的讯息承担审查义务;但是,网站作为传播者的时候,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为网民上传的讯息承担审查责任,除非证明网站存在恶意,否则不能要求传播者为网民承担侵权责任。 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本身逻辑上讲,第二款实际上规定的是网站作为传播者的责任,第三款规定的是网站作为发布者的责任,但法条本身并没有对此进行区分,这样导致的后果是,网站作为传播者承担了作为发布者的责任,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网站的法律风险。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网站作为发布者和传播者的责任进行区分适用,使之承担不同形式的责任。 网站承担过重的责任,从长远角度看,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解读侵权责任法关于网络侵权责任规定之时,考虑到了网站可能会承担的过重责任,衡量利弊之后,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若想使网站摆脱重责,那就要尽快实行网络实名制,以此规范网民的法律风险,从而减少网络侵权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网站承担过重的连带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尽快实现网络实名制也是文化部为保护网站权益的权宜之计。 在我看来,除了作为减轻网站责任的权宜之计以外,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也是网络规范发展的趋势,如果处理的好,不仅会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网络保护、减少网络法律风险,而且也不会对舆论自由和"民意直通车"产生负面影响。这是因为: 第一,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很多网民担心,如果实名制一出来,是不是连网络游戏和QQ昵称都要改做真名呢?答案是否定的。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结束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 第二,网络实名制并不会影响"民意直通车"阻碍舆论发展。大部分反对者认为,如果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名对社会不良面曝光,很可能会招致打击报复。其实这种担心是多虑的:首先,网络实名制只存在注册阶段,网友发帖时不必使用真实姓名;其次,网民的真实身份资料会由相关部门加密保存,严禁泄露,否则,网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再次,网络实名制并没有增加网民身份泄露的风险,即使没有施行实名制,若想调查网民的真实身份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只要对IP分析跟踪就能找到其人,因此,暴露网民真实身份并不全是实名制惹的祸;最后,在实名制下的"民意"往往比在虚拟名下的"民意"更为真实,可信度更高,实名制可以大大减少虚假讯息数量,从而提高监察部门利用网络来源查办社会不良面的效率。 第三,网络实名制是网络和谐的法宝。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法治,和谐网络社会也是如此。面对愈演愈烈的"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侵害人格尊严"、"侵犯知识产权"等网络侵权来说,实名制就是网络里面的"阳光",只有阳光普照,善良的人们才可以放心大胆的利用网络,使网络成为增加财富、娱乐和讯息的手段,而不是成为侵害他人权益的手段。实名制对那些善良的人们是一种保护,而对那些妄图利用虚拟世界进行侵权的人来说,是一种震慑力量,时刻提醒他们,网络并非真正的"虚拟世界"。  
  5. 旷新年:文化研究这件“吊带衫”
    社会 2009/03/14 | 阅读: 1146
    学院政治是没有任何真正的政治目标的政治。
  6. 刘敏、张崇防:中小企业“边缘”警示
    经济 2009/03/15 | 阅读: 1147
    这篇文章的意图是为中小企业争取给国有企业的机会,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民族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中,怎样提供给他们一个公平的环境。文章提到,很多韩国中小企业人为恶意倒闭。因为其基本上都是韩国大企业如三星、LG的供应商,即使回到韩国,货款照样收得到,但他们欠下中国供应商的钱则石沉大海。--人文与社会
  7. 梁治平:罗马法律中的希腊哲学
    法律 2009/09/09 | 阅读: 1147
    关于古代希腊与罗马的法律,有一种流行的见解,谓前者有法律而无法律的技术,后者有法律的技术但是没有哲学。
  8. 温铁军:农村环保要有新思维
    环保 2008/12/04 | 阅读: 1147
    小型农户经济生产过程中几乎没有废弃物,仅仅几十年的“化学农业”、“机械化”等随工业化带来的大生产,导致了农村生态的广泛破坏。
  9. 王亚华:全球视角的大坝发展趋势与中国的公共政策调整
    环保 2009/03/28 | 阅读: 1148
    大型水坝是人类工业文明的标志。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多数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后大坝时代,对筑坝的生态环境和社会负面影响进行深刻反思,在此背景下国际反坝运动蓬勃发展。本文考察了国际反坝运动的发展过程,剖析了其局限性和合理性及其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含义,并提出我国在水坝和水电发展政策及决策机制方面进行调整的思路。
  10. 王立强:苏丹奇迹:西方与中国在非洲争夺“话语权”
    政治 2009/03/17 | 阅读: 1148
    “马里是美国和欧盟良治和民主的典范。这个模范称号为马里带来了可观的外援收益。尽管如此,那些白送的美元和欧元仍然没有改变马里贫困的现状。马里从殖民地走向独立,从“独裁”走向“民主”,再成为非洲民主和良政的典范,但是始终没有摘掉非洲最贫困国家的帽子。马里的首都巴马科,无论是建筑还是交通工具,根本没有办法和苏丹的首都喀土穆相比较。”
  11. 刘纪新:拉美社会凝聚--理念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社会 2012/09/26 | 阅读: 1149
    中国和拉美国家同属第三世界,有着共同的历史并面临着共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12. 安国梁:什克洛夫斯基笔下的托尔斯泰
    书评 2010/12/04 | 阅读: 1149
    《列夫·托尔斯泰传》,[俄]什克洛夫斯基著,安国梁等译,海燕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55.00元 今年11月7日(俄历)是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百年忌辰。百年,有多少国王总统、文臣武将、风云人物随着墓草的荣枯而被遗忘。托尔斯泰却以其脍炙人口的作品,以其为社会正义探索、奋斗的一生赢得了千百万民众今昔不废、始终如一的爱戴。时间没有冲淡人们对他的怀念和尊敬。    列夫·托尔斯泰的大部分作品已在中国国内广泛传播,这大大激发了中国读者追寻作家生活的足迹、了解作家生平的强烈愿望。莫德、罗曼·罗兰及不少俄国作家的托尔斯泰传记相继在国内出版。但是,出自形式主义奠基人之一的什克洛夫斯基手笔的《列夫·托尔斯泰传》虽曾引起国内俄罗斯文学专家如陈燊等先生的关注,但译界却少人问津,无人迻译。笔者不揣谫陋,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把它译出,几年前,在河南海燕出版社的支持下得以付梓问世,得以流传。    该传的传主是享誉世界的文学泰斗,该书作者是蜚声全球的批评巨擘。以批评巨擘的身份来写文学泰斗的传记,不仅为这一传记提供了独特的视角,而且保证了它在众多的同类著作中不容忽视、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再现列夫·托尔斯泰漫长而充满矛盾的一生,免不了采用传主及其亲友、熟人或偶尔邂逅者的回忆录、日记、书信等材料。什克洛夫斯基却提出了忠告,劝人在利用这些材料时"得极端小心谨慎"(P330),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有一个"此时此刻"(P13),而处于各种人际关系中的个人在对同一件事的应激反应中,必不可免地或正或反地染上对方的思想色彩和光晕。对此他在传记中作了精辟的分析,大量的引证。谈到日记,作者认为,"日记常常是为他人阅读而写作"(P330)。托尔斯泰曾这样承认:"这本小本子里所写的一切几乎都是谎言--虚伪。她这时会站在我背后读日记的想法妨碍和破坏了我的真实。"(P334)在另一处,托尔斯泰还说:"应当附记一笔,我为她--她将会读这些日记--写的东西倒不是不真实,然而是从许多事物中挑选出来的,如果只是为了我个人,我不会这样写。"(P319)托尔斯泰在遗嘱里要求销毁他早年的生活日记,原因是他当日的生活日记像是旧学校的记过簿,没能全面反映出他当时所作的紧张而有效的思想探索,因而,"这些日记将产生虚假的片面的印象"(P685)。书信也不见得件件可靠。作者断言:"在书信里,人常常不由自主地隐瞒自己的情况,不让收信人知道。给不同的人的信件各各不同地涂抹上一层收信人的色彩。"(P642)或者相反:"人们写信的目的有时不仅为了让收信人看,而且也为了在邮局中被人拆开、偷看,为了拿信来做幌子。"(P299)回忆录有时则更不靠谱。回忆往往因不同的情势而变得前后不一,甚至矛盾悖违:"人似乎本身就存在着矛盾,回忆也往往方枘圆凿,因为次次回忆都有一个此时此刻。"(P13)    《列夫·托尔斯泰传》根据这样的观点作了大量的辨伪求真的工作。过去曾广泛流传:《安娜·卡列尼娜》第四部第13节列文和吉提相恋时以句中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暗示整句内容让对方猜度回答的经典场面是列夫·托尔斯泰和索菲娅·安德列耶夫娜相恋时真实情景的诗意再现。托尔斯泰的妻子和妻妹在她们的日记和回忆录中言之凿凿,不容置喙。但是什克洛夫斯基指出,她们的日记和回忆录实际都是事后根据小说所作的补正性回忆。事实却如托尔斯泰在1862年8月28日的日记中所说的那样,他只是"徒劳地给索菲娅写了许多字母"(P317),因而,9月9日,即书写字母11天之后,不得不在给未婚妻的没有发出的书简中来解释这些字母的真实含义。她们还为《战争与和平》中的娜塔莎、《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吉提写的是谁而争论不休,托尔斯泰则说,他的作品中的人物不是哪一个人,他宣称:"要是我的整个著作在于为人写照,让人探询,使人追忆,那么,我会羞于把它付梓问世的。"(P360)传记也驳斥了《活尸》是当时发生的吉密尔案的再现。经过什克洛夫斯基这样严格的甄别,经过如此正本清源的梳理,这样进入传记中的材料,应该说是经得住任何检验的。什克洛夫相当自信而且不无自豪地在传记的序言中指出:"书中任何地方都没有偏离事实。"(P3)    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是必需的,但是远远不够。写出一部托翁的真实而出色的传记,还有更多更高的要求。什克洛夫斯基认为,托尔斯泰是"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之一"(P7),他"生在一个历史的伟大交接点上。他不了解未来,然而又明白今日已不同于往昔,他属于往昔,没有未来,然而又强烈渴望着未来"(P11-12)因而他不能不是"一位探索者"(P74)。    要写出这样一位"由他的时代创造和诞生的矛盾人物"(P155)的托尔斯泰的真实面貌,绝不能把他与时代、与生活割裂开来。因而,什克洛夫斯基反对托翁传记中的两种写作倾向。他反对"把传记写成一个人仿佛一辈子在走廊里漫步,看到的只是本人在墙上的影子"(P286),也反对把传记写成"一个人只是生活在家中四壁之内,看到的只是他的几个亲人"(P286)。脱离历史发展进程,脱离艰难而生动的生活潮流,就剥夺了托尔斯泰思想发展的动力,就剥夺了托尔斯泰的精神和灵魂的可能的发展。    在什克洛夫斯基笔下,托尔斯泰是一位面对艰难时代"企图在生活中为自己找到真正的位子"(P74),寻找生活目的,寻找整个人类新的可能的生活制度(P127)的人。探索、寻找是艰难的。否定不易,同意又不可能。他彷徨,苦恼,甚至因生活毫无出路而绝望。但是,追求中的颠踬并没使他停止追求的脚步。他在日记中总结自己生活的体验时说,没有谬误,没有悔恨,没有迷乱,就能为自己安排一个幸福而舒适的安乐窝是不可能的,正如不锻炼而想成为健康的人一样不可能。在给姑母的信中,他更把它上升为一种生活的哲理:"追求,迷误,开始,抛开,再开始,再抛开,永不懈怠地从事斗争和忍受损失"(P298)。    作为"探索者",他青年时代追寻而暂时没有找到目的时的生活充满了负面因素,五光十色,一片混乱。他常常彻夜赌博,一掷千金,债台高筑,不得不出卖祖产。他放荡不羁,花天酒地,寻欢作乐,挥洒着青春弥漫的精力。他怀疑苦闷,悲观失望,懒散怠惰,在无所事事中打发日子。然而,他又频频拟定计划,潜心阅读,热心工作,扪心自问,引咎自责,想在自我完善中去完善世界。他时而在农村进行农业改革,设计脱粒机,设计保暖、干净的农舍,改良家畜;时而幻想成家,找到生活中的另一半;最后,他远赴边疆,以志愿兵的身份在高加索为沙皇与车臣人作战......    面对传主这种混乱散漫的生活,什克洛夫斯基指出:"必须根据他怎样纠正错误,怎样理解错误,而不是根据他的错误来评判他。"(P72)在作者看来,过正直、善的生活,为此而上下求索、至死靡它的决心和勇气,是传主这一时期生活中的最大亮点。因而,高加索时期的托尔斯泰同时还体验到了精神的昂扬高涨,从事着顽强而不间断的工作,卓有成效而成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人。骚动中的前进才是托尔斯泰这时生活的本质。正是托尔斯泰从动荡不安的生活中长时间地、逐步地并最终领悟了生活的真谛、生命的真谛。他宣布:"我爱真理甚于人世的一切。"(P669)他深信,"真正的幸福在于自我牺牲,在于对他人行善"(P157),直至他辞世前的1910年11月7日的日记,他仍坚定地宣称:"做那应当做的,成败得失在所不计......一切为了他人的幸福,主要为了我的幸福。"(P722)他"希望能对人们的幸福和利益发生一种重大的影响"(P159),他明确提出"废除土地私有的社会制度"是"俄国民族的世界性任务"(P303)。他深感自己周遭的一切与自己的追求是那样的相左,因而是那样的恶劣,那样的疯狂!生活毫无希望,前途无比黯淡,他不由一再呐喊:"再也不能这样生活下去了"(P493,604等)!他不能不和它决裂。1880年前后,《忏悔录》的写作,意味着他思想立场的转折,他成了宗法农民的代言人。    这种思想的巨大转变,使他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了一种很特殊的地位:    对于自己人,他成了外人;    而对于外人,他却成了自己人。(P232)    托尔斯泰的创作是与他的思想探索、与他上述的那种"特殊的地位"同步的。他的作品不单是他思想探索的反映,而且也是他思想探索的形式和结晶,他的创作就是他的思想探索。托尔斯泰生前,曾对正在为他撰写传记的比留科夫说,应该把他的"文艺作品作为传记素材予以注意"(P642)。托尔斯泰这个一向不太为人注意的建议在什克洛夫斯基的笔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得到了极充分的实践。    什克洛夫斯基"以灵活自由的叙事方式"(P330)游走在托尔斯泰的写作生活和非写作生活之间,把学习、从军、办校、写作、赈灾、上书、抗议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组织成了托尔斯泰复杂、矛盾、多彩的人生,伴随着传主这些活动的则是展开的精神探索和心路历程。传记作家力求赋予托尔斯泰的每个重大行为以心理说明和精神支持。托尔斯泰由此成为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人,并从什克洛夫斯基的传记中亲切地向我们走来。《列夫·托尔斯泰传》是托尔斯泰的生活史,也是他的精神发展史,两者的完美结合使其他托尔斯泰传记无法与它一争高下。  
  13. 刘建:废弃节能灯或成生态杀手亟待规范回收
    环保 2010/11/14 | 阅读: 1151
    然节能灯与普通白炽灯相比优势十分明显,但含汞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为此,在照明行业业内有一个标准,每只节能灯的含汞量必须控制在5毫克以下,目前一只普通节能灯实际含汞量平均约0.5毫克,少数品牌产品可达0.25毫克左右,当1毫克汞渗入地下,可造成大约360吨水受污染
  14. 罗岗:“帝国”、国家与地方文化的命运
    社会 2009/05/02 | 阅读: 1152
    很多人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和清帝国之间在疆界上具有极大的承袭关系。这就要求在一个复杂的转化过程中讨论“帝国”与“民族国家”的关系问题以及由此涉及到“国家”和“地方”的关系问题,而“地方文化”如果要避免在全球化过程中最终沦为消费奇观,则必须加入到这一复杂关系的辩论中。
  15. 弗朗西斯•福山:美国霸权,难以为继?
    政治 2008/10/01 | 阅读: 1153
    在这次美国总统竞选期间,从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或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口中,我们从未听到这样的说法:美国下届政府的外交政策将是巧妙处理全球权力平衡的不利变迁以及美国影响力严重减弱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种假设,而是我们已经无法回避的问题。
  16. 奥登:诗人与城市
    文学 2009/03/10 | 阅读: 1154
    1962年,奥登在《马萨诸塞州评论》发表《诗人与城市》,文章开头写到,“在我们的时代,如果一个年轻人天资贫乏,他就可能想去写作。”
  17. 申端锋:乡村社会的伦理性危机
    社会 2008/12/01 | 阅读: 1154
    中国乡村社会目前正在经历一个从治理性危机到伦理性危机的转换过程。
  18. 蒋子丹:宁静的史铁生
    文学 2008/12/10 | 阅读: 1155
    他在《我与地坛》里对我们说:“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了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19. 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建筑 2007/03/13 | 阅读: 1156
    07年1月发布的《意见》指出,今后,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将鼓励建筑设计方案国内招标,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来自各地的情况表明,当前国内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中暴露出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不顾国情和财力、片面追求外形、忽视城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等。《意见》明确鼓励建筑设计方案国内招标,提出“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立足国内组织设计方案招标,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组织国际招标的,必须“给予国内外设计单位同等待遇”。“大型公共建筑”一般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20. 国学传播与社会改造:章太炎讲《说文解字》
    思想 2008/12/11 | 阅读: 1156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以下简称《笔记》),是太炎先生1908年4月至9月在日本讲授《说文解字》的课堂实录,根据钱玄同、朱希祖、周树人(鲁迅)三人现场所记和事后整理的笔记整合在一起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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