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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多友:《天皇的玉音放送》译后记
    2009/07/22 | 阅读: 2240
    "天皇制"概念是个现代产物,它发轫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日本马克思主义者。它与江户时代以前的“天皇制”截然不同。按照日语习惯应该表述为“近代天皇制”。它指的是成立于明治维新之后,经大日本帝国宪法以法律方式予以确立的绝对主义性质的政权机构。其实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皇总揽统治权,而其直属的文武官僚具体行使天皇的权力。
  2. 陈多友、小森阳一:大众媒体墙与心脑控制
    2009/08/11 | 阅读: 2135
    对通过资本、权力的介入而进入流通的所有的言论,对资本、权力衍生出的语言表达去表示怀疑,用自己的力量去进行分析,并且把这个分析的原理理论化,我想,这是生活在21 世纪的我们今后生存下去的能量,是可以驾驭语言的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小泉纯一郎上台以后每天一定要会见电视记者,乐此不疲地接受他们的采访,而且他的发言一定只使用用时仅15秒钟左右的语句,换言之,他使用了类似广告的手法表述自己,并有效地利用此种手法来控制国民大众。
  3. 陈光兴:呛声本身--民主运动与美国帝国主义
    2008/12/22 | 阅读: 1227
    台灣的民主反對運動必須得要重新清理過去的歷史,在這個過程中得有主體性的去面對日本殖民主義對台灣長遠的傷害,以及美國對於兩蔣威權體制的支持過程中對於台灣民主造成的迫害及長遠的影響,而不只是切掉歷史重要的構成,透過簡單的反中來自我正當化;這也就是要把歷史中台灣主體構成的他者多元化。
  4. 陈伟: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念——试论昆廷·斯金纳的共和主义思想史研究
    2009/09/21 | 阅读: 1958
    剑桥共和主义思想史学派的重要代表昆廷·斯金纳的研究,为人们理解西方政治传统尤其是西方自由观念提供了新的有意义的视角。古典共和主义的自由观具有丰富的内涵,并在理论上体现了整体主义、政治平等主义、内部和平主义、公共性、相互性、积极行动等基本原则。斯金纳的研究对当代中国来说,有理论与实践之双重启迪意义。
  5. 阿萨夫:徘徊在十字路口的利比亚
    2012/05/22 | 阅读: 1984
    文章大致可分為三大部份。第一部份是講述利比亞過去被殖民主義侵略到卡達菲執政時期,分析卡達菲政權的性質與帝國主義的關係。第二部份是由2011年2月17日爆發的人民革命至卡達菲政權覆滅,詳述這場革命過程鮮為人知的曲折發展。第三部份是討論左翼對西方帝國主義介入利比亞所出現的分歧,分析「國家過渡委員會」(The National Transitional Council)的性質,以及利比亞人民奮鬥的方向。
  6. 阿涅斯、易夫思:拉丁美洲被切开的血管
    2012/09/26 | 阅读: 2251
    从海地到玻利维亚到秘鲁,外国矿业公司都面对着该地区人民和政府的抵制。"很不幸,这些所谓的跨国公司......他们的竞争是兄弟、舅子、堂兄、邻居、同乡间的竞争。"莫拉莱斯在谈到决定国有化南美银业时这样说。
  7. 阎鸿中:职分与制度——钱宾四与中国政治史研究
    2009/09/24 | 阅读: 2175
    在近代中國學界,將中國傳統政治視為專制制度,無疑是主流意見,即使在文化保守主義者中也不例外。錢穆(1895~1990)反對此種看法,並且對政治制度研究的範圍、方法和意義提出獨特見解。
  8. 阎学通:台湾与中国未来
    2008/03/20 | 阅读: 3520
    2008年2月2日世纪大讲堂文字稿。阎学通,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成长在知识分子家庭的他,曾在黑龙江建设兵团度过九年劳动岁月,也曾在美国加州伯克莱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是中国国际关系学界中倡导科学方法论和预测国际形势的著名学者。在重大国际问题上,他曾成功预测2000年国民党下台和陈水扁当选,以及2004年陈水扁连任等。
  9. 钱永祥:民粹政治、选举政治与公民政治
    2008/09/26 | 阅读: 1338
    在我们的日常理解或教科书的解读中,我们对于民主的理解,可能既不是一个纯粹的公民政治的理解,也不会是一个完全的民粹政治的理解,而更多的可能想到是投票民主和选举政治。在今天的台湾就是如此。投票民主其实只能满足正当性的标准。即使是就投票的民主而言,也预设了很多的东西。
  10. 郭懋安:美国工会状况及其复兴战略
    2010/06/19 | 阅读: 1684
    英国《劳工历史》杂志主编克雷格·费伦于2007年编辑出版的《工会的复兴--34个国家的趋势和前景》一书,收录了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社会学教授丹·克劳逊和威斯理安大学社会学教授玛丽·安·克劳逊合著的题为《新自由主义时期的美国工会及其复兴战略》一文,该文着重分析了导致战后美国工会运动由盛而衰的外部原因,并评述了美国两大工会集团复兴工运的不同战略。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导言 在后冷战时期,美国是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尽管经济增长成效显著,但居民收入不均加剧,中等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停滞不前,增长的国民收入和财富过度涌向最高收人阶层。在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改组和政治创新改变了工会的生存环境,削弱了它抵御新自由主义侵犯其权益的能力。 大致在1945-1973年的所谓战后劳资妥协时期,工会和雇主双方都遵守"新政"年代调控劳动关系的制度实行休战。这一时期由于政治受到调节,经济受到管控,加上经济增长的所得分配相对均匀,这个制度得以巩固和加强。但早至20世纪50年代特别在70年代,雇主就着手削弱和破坏这一制度,主要是采取抵制性行动,如反对发展工会的组建工作和将工厂搬迁到对工会不友善的地区。20世纪80年代进入新的阶段,里根就任总统并大力推行新自由主义,雇主进而采取攻势,多数工会被迫妥协退让,少数坚持抗争的工会往往遭到破坏。一方面是对工会公然展开进攻;另一方面则是经济改组减少了全日制和固定工的劳动岗位,削弱了工会赖以生存的基础。工会必须适应放松企业监管、劳务外包、私有化、全球化和雇用临时工、短工的新环境,否则只能坐以待毙。虽然工会方面作出种种努力,却未能挽回颓势,更谈不上恢复30年前或50年前的实力。 二、美国工会运动状况 1955年以来美国工会会员的绝对数有所增加,但这掩盖了会员率持续下降的趋势。1955年,工会会员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9%的顶峰,1995年为15%,2006年更降至12.97%,为70年来的最低点。这一低得可怜的平均数还掩盖了公有和私有两个经济部门之间会员率(分别为36.4%和7.9%)的巨大差距。私有经济内部各产业间的差别也很大,公用事业和运输业的会员率为24.9%,制造业为12.9%,发展最快的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医务与法律等专业和商业服务、休闲及旅馆等行业均低于6%。 从人口构成的角度来看,男女劳动者的会员率差别不大,男性为13.8%,女性为11.1%。不同族裔间的差别也不大,黑人为15.1%,白人为12.2%,亚洲裔为11.4%,拉美裔为10.1%。这两组数字既说明了工会不再只是白种男工人的专属领地,也反映了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和工会加大了组织妇女、移民和少数族裔工人的力度。不同年龄段工人间的会员率差别十分突出,25岁以下年轻工人加入工会的只有4.7%,25岁至44岁年龄段的升至10.6%,45岁至64岁年龄段的为17%。这组数字最能说明美国工会运动目前面临的挑战。 工会力量衰落之快更表现在会员率的跌落。"二战"结束后的25年内,劳资谈判始终围绕劳方的要求而展开,1980年以来转为雇主夺回劳方以前的所得。变化的关键是资方进攻屡屡得手。罢工历来是美国工会的主要武器,资方的进攻之所以成功得益于政府改变了对罢工的政策。1969年至1979年,每年罢工的工人在95万人以上;1987年以来,尽管劳动力人数大增,每年罢工的人数从未达到50万,多数年份甚至不足25万。 探究这一变化的原因,须回顾美国相关的劳动法。它在文字上对工人行使罢工权作了模棱两可的规定。典型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内禁止罢工;期满后工人罢工争取实现其要求为合法,但同时也允许雇主合法地无限期雇用替代工以保持企业正常运营。于是,一方面从技术上讲不能解雇罢工的工人,但他们的工作又可以无限期地被人顶替。顶替者理所当然只服从雇主反对工会,工会得不到足够的选票便被注销合法社团地位。这种破坏罢工的手法被广泛用来破坏工会组织,这是制造"无工会"工作场所的一种策略。1980年以前,雇主很少尝试使用工贼;时至今日,对于每一场重要的罢工斗争,即便这不是实际行动,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威胁。劳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和公众舆论发生变化的综合作用导致了这种变化,特别是1981年里根总统使用工贼破坏空中交通管理员罢工,摧垮他们的工会,对公众舆论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直至20世纪90年代,在经历多次英勇的但只有少数成功的战役后,工会开始学会如何在新环境中赢得罢工斗争的胜利。但组织罢工仍然很困难而且有危险,工会很少贸然行事。 许多人认为,工会无力应对上述挑战是由于中央劳工联合会的软弱(现在有两个中央联合会)。如在2005年分裂前,劳联一产联只掌控全国工会运动2%的收入,掌握实力的是地方工会和全国性产业工会。因此,劳联一产联缺乏贯彻决策的实力,只能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缓行动,避免暴露内部分歧。有些全国性产业和行业工会相互合并以加强自身实力,20世纪90年代晚期劳联一产联下属的近70个工会合并为2006年的53个。但这种合并是跨行业和职业的,如一度曾有18个不同工会代表不同的护士群体;联合汽车工人工会不仅代表汽车制造工人,还组织大学毕业生、作家、幼儿园员工、社会服务工作者。另外,还有少数工会独立于现有两个中央联合会之外,最著名的是代表教师的两个工会之一的全国教育协会,这是美国最大的单个工会组织,它自称拥有320万会员。 三、政治的和经济的挑战 美国的工会运动同许多国家一样,面临全球化、私有化以及日益大量雇用I临时工、短工、替补工等带来的问题和挑战;它更面临具有美国特色的劳动法与雇主攻势的挑战。 全球化与外来移民 雇主威胁或实际利用全球竞争进犯工会,这一战略收效显著。他们将生产设施外迁至亚洲和南半球,不断减少生产工人,而一线工人恰是"新政"劳动关系体制下工会力量的核心。有调查发现,雇主往往以关厂相威胁,破坏、干扰工会在基层单位的组建活动。在制造业中,雇主采用这种手段的次数占52%,而工会在雇主关厂停业威胁下获胜的次数只占38%。在服务业,工会在雇主关厂停业的威胁下获胜的次数则为57%。然而在建筑业等一些不受全球化影响的产业,加入工会组织的劳动者也急剧减少。还有,美国汽车制造工人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北美地区汽车制造业的衰落,那是因为日本在北美扩建生产设施时,成功地抵制了联合汽车工会的组建工作。 移民问题是全球化带来的关系工会运动前途的另一关键问题。美国现有3350万移民,其中2750万年龄在25岁以上。全体移民中,半数来自拉美(1750万),四分之一以上来自亚洲(910万),无证或非法移民估计约有1000万人。另有约20多万持有临时签证或客籍工人签证,这种签证只有当移民有工作时才有效。无证移民和I临时签证移民是最易受伤害和受剥削的群体,雇主最愿雇用他们,这也促使布什政府扩大它的客籍工人计划。移民取得美国国籍需经多年的努力,移民工在申办过程中始终处于最受剥削的地位,形成另类工人的群体,致使数以百、千万计的工人得不到"新政"福利制度的保障。 数以百、千万计的新工人进入经济领域带来种族和民族间的关系紧张,这既发生在白人和移民之间,也在非洲裔美国人和移民之间,从而也发生在工会运动内部。20年前美国工会被认为是敌视移民工的,其后工会设法克服这种歧视,劳联一产联于2000年2月投票支持对无证移民实施大赦(豁免其非法入境的刑事罪责,允许他们合法居留。--译者注),这是工会立场令人瞩目的转变。移民工人自身的坚韧斗争也促成了工会立场的转变,他们积极加入工会并有数百万人参加规模空前的2006年"五一节"游行(此次游行覆盖了洛杉矶、纽约等全美各大城市,中心口号是移民要维权)。 工会运动对上述移民活动不冷不热的同情反映了其内部依然存在分歧。服务业雇员工会和纺织酒店餐馆工会支持通过立法,允许大量移民合法居留并允许大量增加"客籍工人"人数(由雇主控制其签证)。但劳联一产联下属所有工会及大多数"变革谋胜利"工会联合会的下属工会都反对此法案。尽管存在这些分歧,工会运动内部广泛承认,移民工人是其最大的活力源头之一,工会应加强同移民结盟。 私有化、劳务外包和非规范就业越来越少的人有稳定、全时、长期的工作,越来越多的人又以各种非规范方式被安排工作,但临时、短期合同工却往往与长期、固定工并肩劳动干同样的活(同工不同酬)。服务业和零售业雇主--麦当劳和沃尔玛率先实行的这种雇佣方式,已扩散到许多原先实施"标准工作关系"的大本营。通用汽车公司将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众多子公司剥离成为独立公司、甩掉大批雇员,使他们不再能受到公司与联合汽车工会签订的全国集体合同的保护。又如全美国40%以上的高等院校讲师是非全日制或非固定雇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远低于他们全日制的同事。相对于私有部门,公有部门的工会力量是强大的,这里仍主要实行标准雇佣关系,主要仍由政府规定养老金和福利待遇标准。然而许多基层单位的公职岗位已被私有化,并以低工资低福利外包给不参加工会的雇员--往往是临时工、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工等非规范就业的雇员。非规范就业范围的扩大将劳动力分解为利害关系不相一致的许多群体,而且美国劳动法规定,临时工、非全日工和承接外包劳务的雇工不享有加入工会、组建工会的权利。 劳动法 美国劳动法规定,一个合法的集体谈判单位内的工人只能由一个工会代表他们与雇主谈判。在理论上,一个企业的工人要组建工会必须有30%的人提出申请,要求投票选举决定是否组建工会;联邦政府的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被授权保障工人的结社权,并主持选举;如果多数工人投票决定选择某工会,该工会在被核准是该企业工人选出的代表者后,法律规定雇主必须与之谈判。但在今天的实践中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雇主的无情压力,结合千百件小范围的行政条令和法院裁决,已经在"事实上"修改了劳动法。通过逐步不断地削弱法律对工人的保护,而不是通过一次重大立法毕其功于一役,这是美国不同于他国之处。雇主拖延举行选举工会的时间,利用这个空档让劳工顾问(破坏工会的专业公司)开展大力度的反工会活动。雇主可以合法地无数次要求全体工人昕反工会演说和看反工会录像;工会组织员却不得进人雇主的产业地界,亲工会的工人也只能利用工休片刻时间同身边同事交谈。雇主还可以要求工人轮流去找监工个别谈话,后者要问他(她)是否赞成组织工会。理论上说,他(她)们在这种强制性的谈话中,不得因表示支持工会而受惩戒,但无法逃脱因"粗暴无礼"或"不服从上级"而遭到制裁。 在这种法定的组建工会活动中,雇主每四次就有一次机会解雇被甄别出来的最积极的亲工会活动分子。对此,工人和工会可向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提出申诉,雇主则会辩称解雇是事出有因,双方反复交手,相关的法律程序往往长达3年,大多数情况是雇主的最后一次上诉被驳回,工人"获胜"。但在此期间工人始终处于被解雇状态。问题的关键是,对于雇主的这种"不公平劳动行为"的惩罚十分轻微:让工人恢复原来的工作并补发其被解雇期间的工资,但须扣除这期间他(她)的其他收入。还有,雇主不会因再次违法而受惩罚。有鉴于此,雇主在组建工会的活动中解雇亲工会积极分子有得无失。 侵犯工人结社权的进一步发展是减少享受集体谈判权的工人及其类别,特别是扩大界定监工的范围,使之包括所有其工作能对他人起示范作用的雇员和培训技术不够高的雇员。最高法院和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裁决将许多类别的护士(这类工人的队伍不断扩大,战斗性强而且都参加了工会)排除在享有组织工会权利的职工行列之外。这种裁决的适用范围还将扩大到覆盖更多的类别和职业。 共和党以及新自由主义的统治从1980年起,期间,除比尔·克林顿外,美国一直都由共和党人当总统,而且自1994年以来国会也一直由共和党人控制(本文脱稿于2006年。--译者注)。这段时期民主党在许多问题上采取共和党的立场,没有提出过明显有别于新自由主义的替代方案,而且不存在拥有重大影响的左翼政党。工会对民主党的影响持续减弱,而企业界的捐赠人不仅控制着共和党的财源,而且给民主党的捐赠金额也相当于工会捐赠的7倍。然而,由于许多民主党人保持着同工会选民的重要联系,工会可以因2006年民主党人赢得国会多数而巩固自己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民主党人当选总统,总统掌握着对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对联邦法院法官的任命权,而且总统可以支持或否决亲劳工的法案。 沃尔玛 沃尔玛不仅是美国最大的私家雇主,也是致使工会处境恶化的驱动者和实践者。根据行业分类,它不是物资生产商,但它通过其综合性供应网络控制了"从美国辛辛那提到中国深圳"全世界的生产商,规定它们产品的规格、生产标准和方法,并利用它们之间的竞争规定最低收购价。它不仅是零售业的庞然大物,也是制造业有实无名的巨人。它压低收购价实际上就是压低包括美国在内的全世界制造业工人的工资,并将他们卷入相互之间的激烈竞争。沃尔玛在美国国内的形象主要是一个顽固坚持低工资的零售业企业,以通过低工资、低福利、将雇佣全日工换成非全日工等手段,不遗余力地压低劳动成本而臭名昭著。它也以同样顽固地反工会而闻名,它旗下几家连锁店的肉禽部组建了工会,它宁愿关闭包括这几家店在内的全系统的肉禽部,也不允许出现 任何一个工会组织,收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非工会化助长了经济不平等的扩大。1950年,20世纪美国最大的私家雇主通用汽车公司总裁的年薪(不含奖金、津贴等福利)相当于其装配线生产工人(工会会员)包括工资、奖金及福利在内全年收入的140倍。2003年,沃尔玛首席执行官的年薪相当于其全日制工人年收入的1500倍。 四、工会的革新步伐 自从约翰·斯威尼及以其为首的"新声音"团队赢得1995年劳联一产联领导职务竞选的胜利以后(这是劳联一产联历史上第一次通过竞选产生的领导班子),工会运动采取了多种创新举措以应对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但成效各不相同。其中许多创新是同其他社会运动结成比较紧密的联系,从而同时改变"工会"的定义和内涵,并坚持"工会运动"必须代表包括工会或工会会员在内更广泛的劳动群众的利益。 劳联-产联的分裂 在长达50年的时期内,美国所有由工会组织起来的工人全受单独一家中央联合会即劳联一产联的控制,这种状况没有因最大的教师工会始终置身其外,以及诸如联合汽车工人工会和卡车司机工会等几个颇具实力的大工会几度与它或分或合而发生变化。它在2005年发生大分裂,拥有600万会员的7个大工会分裂出去,组成新的联合会"变革谋胜利",但劳联一产联仍拥有53个工会、共900万会员。当时"变革谋胜利"的支持者预计它将迈出大胆革新的步伐,反对者则威胁要同它进行破坏性的阋墙之战。一年多过去了,这两种情况都没发生。 新联合会的会员有楼房守门员、医疗保健工、旅馆女工、食品杂货店售货员以及数量可观的建筑工人、卡车司机和仓库工人。他们的工作岗位基本上不受全球化或国外竞争的影响,尽管他们的雇主有些是总部设在美国境外的公司,而且雇员中包括大量来自南半球的工人。由于移民工和女工集中在服务部门就业,他(她)们在"变革谋胜利"会员中的比例高于劳联一产联。 新的联合会,包括服务业雇员工会和纺织酒店餐馆工会都十分强调组建工作的重要性,而且它们基本上说到做到。留在劳联一产联中的有些工会,诸如主要组织电话系统工人的美国通讯工人工会也重视工会的组建工作。然而,今天在美国要将工人组织进工会特别困难,而且大多数工会既无意也无力大举开展组建运动。 两个联合会的区别有二:"变革谋胜利"所属工会的基础更多地是在国内,因而较少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它们宣称在自己的工作重点中组建工作优先于参加政治。但两个联合会的观念形态并无二致,两家都倾向于支持劳资政三方协作的原则,即赞成劳资合作、反对劳资对抗。服务业雇员工会主席、新联合会"变革谋胜利"的缔造者安德鲁·斯特恩,在2005年8月1日接受媒体(CNBC)采访时说:"我们的工会运动是远在20世纪30年代工业经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时工会奉行一种阶级斗争的方针。但立足于当代经济的工人不指望工会制造问题,他们指望工会解决问题。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要对美国工人的劳动给予回报,就需要把美国组成为一个各方切实协力共事的团队......"他最后说,"我们需要成为自己雇主的伙伴"。 通过政治恢复实力 劳联一产联及其成员工会投入过量的资源参加政治。在每四年一次的总统选举中,它们都是全力以赴支持民主党候选人竞选,同时急剧压缩组建工作和其他工作。它们也以同样方式对待国会议员选举和州长选举,只不过投入的资源略少而已。它们极少在促进自己的工运事业上采取攻势。 在最近几次大选中,它们有效地动员了其会员投票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如果当时会员率仍保持在1980年的水平,则戈尔和克里两人都会以得票大幅领先而当选。下面的数字足以说明问题:男性白人是选民中最坚定的共和党支持者,他们之中62%-37%的票投给了布什,克里则得到了59%-38%男性白人工会会员的选票。如果戈尔和克里两人中即使只有一人当选,也可以说工会投资于选举是一种高明的决策,但两个人都落选了,工会在候选人上投入巨额金钱却一无所获。但许多工会仍坚持认为,如果不改变政治环境,工会就不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为此必须继续投入大量资源选举民主党人。 在劳联一产联的那次分裂中,双方的分歧在于劳联一产联当时的领导层强调参与全国一级的选举政治,理由是如不改变立法一政治气候,工人就不可能得到重大收益,而只有民主党人重新执政,才能改变这种气候。为此,劳联一产联积极支持一项劳动法修改案--"雇员自由选举法案",它认可采用"凭卡核定取向"的方式组建工会、加大对触犯劳动法的雇主的惩罚力度,并规定在新组建的工会被批准成立一年后,如劳资双方仍不能就集体合同达成协议时,得进行强制仲裁。劳联一产联认为,只要民主党人在国会中占优势,而且又有-一位民主党人当总统,这样的法案就会被通过成为法律,工会组建工作取得重大胜利也就成为可能。诚然,对劳动法作出这般的变动势必使局势大为改观,但要注意,1978年尽管民主党人在国会中占最大多数,而且有一位民主党人当总统,最后一次修改劳动法的努力依然被挫败。 组织工人加入工会 根据有关当局和法院对现行劳动法的解释,工会要在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体制内组织工人极为困难,因为法律限制工会的行动--在实践中不提供法律规定的、理论上给工人的各种保护,因此,今天吸收进工会的人,80%以上不是通过官方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的法定程序,而是通过"非劳动委员会"或"凭卡核定取向"的组建运动加入工会的。 在这种形式的组建活动中,工会绕开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的程序,利用社区或政治压力,通过"凭卡核定取向"程序,迫使雇主承认该单位工人认可的工会代表他们同雇主谈判并签定集体合同。这样,就可以不通过劳委会主持的选举,由工会经自己征集到足够55%的工人签名、要求组织工会的卡片,交由劳资双方一致同意的第三方核实这些卡片的有效性。单靠社区领导人的支持还不足以赢得卡片核实式组建活动的胜利,工会还要在公司老板和董事会董事们住宅周围散发传单、组织示威游行,再加上投资人(特别是公共基金和工会养老金基金)和民选公职官员施加的压力。工会要同社区结盟并承担社区义务。通过这些策略和战术,工会的组建工作在洛杉矶和休斯敦、在楼房守门员和旅馆工人中都取得了十分重大的成功,特别是在拉斯维加斯几乎将全市旅馆工人都组织进了工会。 服务业雇员工会组织"家庭护理"工人的工作是近年来工会众多成功组建工作中成就最为卓越的一次。组织这类工人加入工会,除同组织楼房守门员和旅馆工人一样强调用社会组织结盟,并争取工作场所以外各界民众的支持外,还必须争取改变他们的法律身份,使他们能够加入工会。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工工资主要由各种公共基金资助,这类工人不能集体地同州政府谈判,因为从技术上讲,他们是各种州级以下的地方机构甚至是一些单个残疾人的雇员。经过13年的不懈努力,以及同许多残疾人团体的联盟,终于使洛杉矶成为法定的"备案雇主",从而使家庭护理工成为享有集体谈判权的公共雇员。这样就得以让分散的家庭护理工--其中有些人甚至从未相互见过面--都能投票赞成组织工会,并使工会能代表他们谈判增加工资。通过这种战术积小胜为大胜,服务业雇员工会有一次在工会选举中一举吸纳了75000名洛杉矶的家庭护理工,随后在其他地区也取得同样的成功。 走出工作场所:工会的创举 现行美国劳动法和绝大多数工会都把工作对象集中于那些受雇于同一个雇主、工作稳定、全日制、受厂纪店规约束、非监工类的工人(他们之中多数人主张组建工会),但现在他们的人数日益减少。民意调查表明,5000多万工人要求参加工会,但其中绝大多数不可能加入传统意义上的美国工会。为了适应新的情况,近年来,一些工会改而不在工作场所组建工会,而且也不按传统工会的模式建立新基层组织。其主要方式有二:开展政治运动以提高底层工人的工资;试行组建各种工人组织--但它们不是那种传统的、得到全国劳动关系委员会批准和雇主承认的集体谈判单位。 近年来,多次发生的、要求为低工资工人增加工资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反映了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名不符实。一个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要使四口之家的生活不低于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水平,必须每周工作72小时、全年工作52周。为解决这个问题,工会开始在有的地方开展政治运动,要求当地政府颁发维持生存工资的条令,将"维持生存工资"规定为一个工资收入者为维持四口之家的生活不低于官方规定的贫困线水平所需的工资(2005年为每小时9.28美元,比官方规定的最低工资高出80%多)。早期的维持生存工资运动只以少数几种类别的工人为解困对象,主要是市县政府雇员、与这两级政府签约的合同工和领取其补贴的雇员。虽然早期胜利的覆盖面较小,这种运动却提高了劳务外包的费用,为后来扩大战果提供了经验。在2004年的地方选举中,维持生存工资运动采取进一步行动,要求在佛罗里达和内华达两个州举行全民投票,决定是否在全州范围内提高最低工资。这次由一些社区团体和一些工会组织结成同盟所发动的全民公决。大幅度地提高了最低工资,并且明文规定以后工资将自动随通货膨胀同幅上调。这两场举行全民公决的创举不仅以压倒多数获胜,而且提高了公众的觉悟、建立起了社区一工会联盟,它还促使其他各州也组织公民票决运动,对各自的州立法机构施加压力。这种运动同时显示,由于联邦政府坚持僵硬立场,斗争的阵地已转移到州及其以下各级地方。 通过组织维持生存工资运动以提高工资,这是另辟蹊径的一种最重要的政治性替代选择。另外一种创举就是试验采用新的组织形式和新的代表工人维权的战略。以社区为基础的一些工人中心,将各行各业的低工资工人聚集起来--这样也往往将不同族裔和不同阶层的工人以及移民工人联结起来,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教育,开发领导人才,并处理扣发工资等工作场所发生的问题。工人中心的活动经费依靠各种基金会的捐赠,经济上不能自立,这是它们不同于工会之处。20年前,屈指可数、寥若晨星的工人中心至今已发展到100多个,说明它具有深入社区的潜力,这是一般工会力所不及的。 另外一些创新性举措是把在法律上或在实践中被拒于工会之外的、为数众多而且不断增加的个人组织起来,代表他们维权。如劳联一产联设立的"劳动的美国"同非会员工人签约,将他们组织到以工会为导向的政治网络中。还有如专门将某类工作场所或某类职业的工人组织进各种工人协会等等。以上这些组织代表了不同单位和场所的不到半数的工人,但它们将存在一段时期甚至长期存在下去,使这些工人能提出比较系统的要求、建立积极分子网络、自主开展集体活动并同其他工人组织互相声援。 沃尔玛:教育、政治和社区多管齐下 沃尔玛是工会最需要从各条战线动员起来与之斗争的对象。特别是在美国,它已成为一股强悍的反工会势力,其影响已远远超出其自身业务范围。虽然它的所作所为使它易于受到来自政治和社区方面的压力,但它拥有巨大的资源使人难以与之对抗。然而,沃尔玛却以一定方式与几乎所有它在其境内营业的国家的工会进行交易,这说明当今美国工会的处境既是美国工会在政治上易受伤害和缺乏组织能力的结果,也同样标志着沃尔玛独特的劳工战略行之有效。或许是基于这一认识,美国工会应对沃尔玛的策略是既不展开全国规模的组建运动,也不在其分店逐个地组建工会,而是在各地动员形成地方性反沃尔玛联盟并提高公众觉悟。 工会在政治上多次发动了禁止"大"零售店或强制其接受某些条件的运动。如仅以微弱差额未获通过的芝加哥市条例,原本规定所有超过一定规模的零售店(实际是针对沃尔玛)付给雇员的工资必须每小时为最低工资的两倍,并且外加每小时3美元福利费。工会还有其他举措:沃尔玛利用由公众基金设立的扶贫济困计划中的项目,特别是其中的医疗扶贫款来补贴它自己的低工资、低福利雇员和低工资、无福利雇员,这激起了民众公愤,工会借机倡议通过法律强制沃尔玛增加其向医疗保险缴费的份额。 工会通过其反沃尔玛的网站和影视纪录片,以及通过在社区与工人双方利益交汇点上结成的同盟,举办一轮又一轮的公众教育运动来组织上述各项政治性活动。其目的在于揭露沃尔玛有恃无恐地侵犯职工结社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种种劣行,阻滞它的发展,改善它现有职工的生活条件及劳动条件,从而为将来开展组建工作打下基础。这些活动无疑改变了公众对沃尔玛的看法,并有损它的公众形象,但未能将沃尔玛现有以及原有的职工发动起来,采取集体行动或像其他地方那样,组织某种非传统工会模式的工人维权团体,不过这些活动发展成一种组建"准工会"运动的前景还是光明的。他们可以组织一个"沃尔玛工人协会"以反对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维护工间休息权,交流有关工资以及反对强制加班加点等方面的信息等等,也可以在不能组建官方核准的工会组织之前采取其他方式集体维权。 前景 美国工会运动要扭转40年来新自由主义造成的局面,并消除其后果,面临巨大的挑战。必须从多个方面采取主动,并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取得实效,这就是:提升组织工作能力;进行政治动员;同社区及社会各界团体联合行动或结盟;创新工人活动方式。以上每一个方面都是困难而繁重的工作,这些任务合在一起更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然而,只要一个方面的工作有所突破就可以带动其他几个方面,从而彼此间相互促进,这十分重要。 每一场社会运动都是以往多次挫败和山穷水尽疑无路情况下的综合产物,而不太起眼的成就都往往能触发产生结构和文化的新局面。今天是开展工作的大好时机:42%的美国工人要求加入工会,而1984年有此意愿的工人只有30%,至于想要获得某种集体代表权的工人的比例甚至比这更高。更有甚者,多家公众舆论调查显示,日益加剧的美国社会的不平等正在产生更广泛的、不断增长的社会不安。工会能否针对群众的关切采取切实行动,并将群众动员起来将是工会能否自我改造的关键。 编译:郭懋安 (责任编辑 刘 振)  
  11. 郭德宏:鸦片战争后农民的土地斗争与各种土地主张
    2009/12/07 | 阅读: 1557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土地一直是高度集中的。早在汉代,就有“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主张,如打击兼并、重新实行“井田制”等等。为了夺回自己失去的田地,农民也进行了一次次的英勇斗争。到了唐末,“均”、“平”之类的思想明显地出现在农民起义当中,如浙江农民起义领袖裘甫年号“罗平”,印文“天平”,王仙芝起义后自称“天补平均(或均平)大将军”。到了北宋以后,“均贫富”、“均田”的口号在农民起义中就更加明确了,王小波、李顺公开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钟相、杨么明确提出“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明末李白成起义更进一步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在清朝初年,各地农民特别是东南沿海、江淮、两湖一带的农民,曾多次掀起“罢佃”、争取永佃权和抗租、减租的斗争。江西宁都的佃户,甚至组织起“田兵”进行抗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和封建剥削的加深,地主阶级改革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纷纷提出了自己解决土地问题的主张,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也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一、 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主张 早在鸦片战争前夕,具有改革思想的龚自珍便提出了平均论和农宗论,以图解决日益严重的土地问题。在1816年写的《平均篇》中,他指出“有天下者,莫高于平之之尚(上)也”。在此后7年他写的《农宗》中,又提出土地占有的多寡决定了政治等级的高低,为了防止兼并,应在全国实行按宗法关系占有土地的“农宗制”。他认为土地有限,不可能人人都有土地,因此他将农宗中的全体社会成员分为大宗、小宗、群宗和闲民4个等级,其中小宗、群宗又称余夫。在一家立宗时,长子为大宗,次子为小宗,三、四子为群宗,五子以下为闲民。以后大宗的儿子也这样划分,小宗的长子则为小宗,次子为群宗,三子以下为闲民;群宗的长子为群宗,次子以下为闲民;闲民之子世代为闲民。他假设大宗受田100亩作为家业,以后为大宗的长子世代继承,余夫另外向国家请田25亩,闲民来耕种大宗和余夫的土地,那么1个大宗加4个小宗或群宗,“为田二百亩,则养天下无田者九人”。一个有田40万亩的大县,就可以“为天子养民万八千人”。对于大宗的100亩田,龚自珍是这样安排的:10亩造住宅,10亩产品供雇农食用,10亩产品纳税,30亩种粮自给,30亩种粮出卖换取生产资料和家具,10亩生产桑苎、木棉、竹漆、瓜果等消费品。余夫的25亩田,则5亩造住宅,2.5亩产品供雇农食用,2.5亩产品纳税,10亩种粮自给,2.5亩产粮出卖,2.5亩生产瓜果、蔬菜等。从上面可以看出,龚自珍虽然主张平均论,但他的农宗制却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它虽然可以防止土地的高度集中,但仍然是为了维护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而且他的这种制度是纯粹主观想象的产物,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实行的。与龚自珍的农宗论不同,其后的冯桂芬提出了均赋的主张。1853年,他在《校邠庐抗议?均赋议》中,揭露了苏州一带田赋的严重不均,说绅户最强的折银以一石二三斗当一石,而最弱的农户则要三四石当一石,而且还有“不完一文”的,因此应实行大小户均赋。但因大地主和地方官的反对,他这种主张不但不能实行,反而受到打击。直到1863年,他代江苏巡抚李鸿章起草要求减赋折,经朝廷批准,才使苏州、松江、太仓减漕粮l/3,常州减漕粮1/10,但均赋的主张仍未能实行。实际上,减漕以至均赋只是有利于地主和自耕农,广大的佃农、雇农并得不到什么好处。正是为了纠正冯桂芬均赋主张的偏弊,解决佃农的生计问题,陶煦于七八十年代写了《租核》一书,提出了重租论,主张实行减租。他揭露了苏州一带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收租过程中的残酷迫害,说佃农终年辛勤劳动,大部分收成被地主取去,“多者二十而取十五,少亦二十而取十二三”,而且地主还想尽一切办法对佃农进行搜刮,如“纳租收钱而不收米,不收米而故昂其米之价,必以市价一石二三斗或一石四五斗之钱作一石算,名曰折价。即有不得已而收米者,又别有所谓‘租斛’,必以一石二三斗作一石”;地主还勾结官府,派隶役帮助收租,收租人对佃农“恶声恶色,折辱百端”,或“以私刑盗贼之法,刑此佃农”。交不起租的佃农,“虽衣具尽而质田器,田器尽而卖黄犊,物用皆尽而鬻子女,亦必如其欲而后已”,因此一县中为交不起租而受刑的有“数干人,至收禁处有不能容者”。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培本”,培本之法即实行减租。关于减租的标准,陶煦认为不能“以商贾之利求之于田,责之于租”,应考虑土质的好坏和人口密度的大小,分等规定地租。如减租l/3,就能使地主“可食不稼不穑之禾”,佃农也“可卒无衣无褐之岁”,因而符合“适中之道”。另外对于收租期限、惩处欠租佃农、矜恤寡独、剔除收租积弊等方面,他也提出了许多设想。从这里可以看出,陶煦的主张比龚自珍、冯桂芬的主张更符合贫苦农民的要求。但是,这种主张并不能改变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即使减租,不经过农民的斗争,地主阶级也是不会实行的。二、 太平天国时期农民的土地斗争推翻清朝的封建统治,解决土地问题,是太平天国起义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当起义军定都南京以后,他们就按照平均主义的理想,制订了《天朝田亩制度》。这个文件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剥夺了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明确宣布:“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 关于土地分配和使用的方法,文件规定要把田分为9等:每亩早晚两季产1200斤的为上上田,产1100斤的为上中田,产1000斤的为上下田,产900斤的为中上田,产800斤的为中中田,产700斤的为中下田,产600斤的为下上田,产500斤的为下中田,产400斤的为下下田。分配时以产量计算田亩,如上上田1亩可等于下下田3亩,并且要好坏田搭配,每家好坏田各一半。具体分配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按人口,不论男女,按其全家人口的多少,人多则多分,人少则少分;二是按平龄,16岁以上的男女分全份,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只分大人的一半。文件还规定:“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25户之领导——引者)督伍长(5户之领导——引者),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另外,文件还规定,“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童子俱日至礼拜堂”读书,每户出一人为兵,“其余鳏寡孤独废疾免役,皆颁国库以养”。 这个《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农民阶级最系统、最完整的一个反封建的革命纲领,反映了广大农民对于土地的强烈愿望和关于整个社会、国家的美好理想。但是这种“无处不均匀”的绝对平均主义,除了维持最低生活需要外“余则归国库”、“物物归上主”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怎么能行得通呢?大概正因如此,《天朝田亩制度》当时并未付诸实行。尽管《天朝田亩制度》当时没有实行,但是在太平天国管辖或太平军攻取过的一些地方,却给了封建土地制度以沉重的打击,使土地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的。例如在江苏吴江等地区,太平军曾直接发给农民“田凭”,每亩交钱30060文以后,租田就归农民所有,许多农民高兴地交了钱。在江苏常熟等地区,太平军曾颁布告示,规定地主不得“挂名收租”,农民只须向太平军交纳钱粮就行了。他们租种的土地,事实上也就归自己占有。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在更广大的地区,农民则在太平军的支持下,自动地烧毁地主的租簿、契约,不再向地主交租。当时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很多。例如清朝江南河道总督潘锡恩曾哀叹,自1853年以后.他在安徽芜湖县的2126亩田产“籽粒无收”;苏州大地主江望也说,他在长洲的4000多石田租完全收不到。在江苏无锡地区,佃户普遍地不再交租,地主无法可想。有些地方太平军虽然允许地主继续收租,但租额已受到很大的限制,蛮横逼租的情况也有很大的改变。在江苏松江浦北各乡,1860年地主收到的租子不过3/10,有的1粒米也没有收到。在浙江嘉兴,1861年冬地主向佃户收租的时候,有的地主像乞丐一样乞讨,有的佃户给他几斗,有的则根本“不理”。太平天国起义失败以后,地主阶级虽然疯狂地反攻倒算,但由于起义军的沉重打击,江苏、浙江、安徽许多地方的土地关系不能不与以前发生许多变化。当时很多地主被杀掉了,也有很多逃亡在外,因而太平天国失败后,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大量出现。在江苏的江宁、常州、镇江、无锡等地,这种变化是很明显的。另外,许多地方的本地地主相对减少,外地地主的土地相对增多,也使地主对农民的控制相对减弱。当时“收租局”、“催租局”、“租栈”的设立,“永佃制”的发展,都说明了这种情况。 三、 资产阶级改良派与革命派的主张 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的资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为了发展资本主义,他们各自提出了改革封建土地制度的主张。1901—1902年,康有为首先在《大同书》中提出了土地公有的主张。他说“农不行大同则不能均产而有饥民”,因此应实行公有制。到那时,国界等都取消了,公政府商部统计全球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加上准备弥补意外水早天灾的数字,确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然后因地制宜规定各度界的生产任务,经农部核定,由度界小政府落实到所属各农场,各农场均用机器生产。农产品收成后,先扣留本度界的需要,其余归商部。商部再将收到的农产品运往各地,“以所有易所无,以有余补不足”。农民要有农学考试合格证书,只有学士、工师、技师出身的才能担任各级农业长官。劳动时间随着机器的发展而减少,农民劳动时“不惟无苦而反得至乐”。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土地公有呢?康有为认为先要去私产。他说:“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皆归之公,举天下之田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买卖之。”怎样才能去私产呢?他说先要去家界,废除婚姻制度,男女采取立约的方式同居,小孩出生后就由社会抚养和教育,同父母无关,老年人则进养老院。这样,就取消了家庭,取消了夫妇父子的家族关系,于是遗产无人可传,农田等归公而进入“大同之世”。从这里可以看出,康有为的土地公有的大同社会,实际上是根据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和对外国资本主义的了解而设想出来的。它虽然表达了人类的美好理想,但由于是主观想象的产物,因而不可能得到实现。正如毛泽东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 与此同时,谭嗣同在展望未来时也写道:“无论百年千年,地球教化极盛之时,终须达到均贫富地步,始足为地球之一法。” 但是,他们在当时都不主张触动封建土地制度。关于这一点,在改良派1905—1907年间与革命派的大论战中充分表现了出来。1906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杂答某报》等文,猛烈抨击革命派的“社会革命”——土地国有的主张。县解(朱执信)在《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一文中,曾归纳《新民丛报》攻击民生主义的论点“要有四端”:“社会革命终不可以现于实际,而现矣而非千数百年之内所能致,一也;行土地国有于政治革命时同于掠夺,二也;利用下等社会必无所成而徒荼毒一方,三也;并行之后,无资产之下等握权,秩序不得恢复,而外力侵入,国遂永沦,四也。” 总起来说,改良派是倾向于“普鲁士式的道路”的,即主张通过由资产阶级剥削方式慢慢地取代地主阶级剥削方式来实现资本主义化。 与改良派不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关于孙中山的土地主张,下面还要专门论述,这里只简单谈一下其他人的一些主张。在1901—1902年间,章太炎、秦力山等就多次与孙中山讨论过“古今之社会问题及土地问题”,“如三代之井田,王莽之王田与禁奴,王安石之青苗,洪秀全之公仓,皆在讨论之列”。1902年,章太炎根据他们讨论的意见,在《定版籍》一文中草拟了一个《均田法》。秦力山主张“以今日之不耕而食之佃主,化为乌有”,“不问男女,年过有公民权之上者,皆可得一有制限之地,以为耕牧或营制造业”。他说“苟辨乎此,则智与贫富二者,何愁而不平等”。1903年,邹容在《革命军》中疾呼农民之痛苦,并在别文中说他正在考虑“均贫富”的问题。而《俄事警闻》发表的《告农》一文,则说在一定时候“可以想个把田地归公的法子” 。在组织革命团体和发动武装起义的过程中,他们曾将解决土地问题作为发动群众的号召。例如1904年由陶成章起草的《龙华会章程》明确提出:“要把田地改作大家公有财产,也不准富豪们霸占;使得我们四万万同胞,并四万万同胞的子孙,不生出贫富的阶级,大家安安稳稳享福有饭吃呢” 。1906年,洪江会首领龚春台在萍、浏、澧起义中发布的《中华革命军起义檄文》也说:“社会问题,尤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至富者愈富,成不平等之社会”。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学说以后,同盟会内虽有人持有疑义,但仍有不少人积极地进行宣传。廖仲恺于1905年翻译了亨利?乔治《进步和贫困》的部分内容,在《民报》发表,并撰写了有关文章。胡汉民以汉民、民意的笔名发表《民报之六大主义》、《告非难民生主义者》,逐项地宣传了民报的主张和驳斥梁启超“经济观念之谬误”,认为“均地之政,至平等耳” 。冯自由发表《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说民生主义、土地国有、单税法是“建设新政府唯一之行政方针”,并呼吁“诸君其勉旃” 。1907年,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也以韦裔的笔名发表《悲佃篇》,说:“土地者,一国之所共有也,一国之地当散之一国之民”,现一国之民田地“有多寡之殊,兼有无田有田之别,是为地权之失平”,因而“非复行井田即足郅治也,必尽破贵贱之级,没豪富之田,以土地为国民所共有,斯能真合于至公”,“故豪富之田,不可不借,然欲借豪富之田,又必自农人革命始”。文章指出,夺豪富所有,“以共之于民,使人人之田,均有定额,此则仁术之圣大者也”。 在同年7月10日的《天义报》第3期上,他还以申叔的笔名发表一篇《人类均力说》,按古代的大同理想对未来的社会作了具体设计,提出应破坏固有之社会,破除国界,凡人口达千人以上,则区划为乡,每乡之中,均设老幼栖息所,年20至50者须按规定做工。他说:“依此法而行,则苦乐适均,而用物不虞其缺乏。处于社会,则人人为平等之人;离于社会,则人人为独立之人。人人为工,人人为农,人人为士,权利相等,义务相均,非所谓大道为公之世邪?” 在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提出各种土地主张的同时,广大农民群众自发的、分散的斗争也不断地进行着。1902年,广西贵县大旱,知县仍然派兵逼迫农民交纳田粮,雷村农民杀掉了前来催粮的官兵,进行反抗,随后很多青壮年参加了反清的秘密组织三合会。1907年以后,各地农民普遍掀起了抗捐、抗漕、抢米、反饥饿的风潮。仅长江下游和两湖一带,1910年发生的抢米风潮就有90多次。山东莱阳的抗捐斗争和湖南长沙的抢米风潮,参加的都有几万人。在长沙,四乡饥饿的农民不断地涌进城里,到地主家“吃排家饭”,把碓坊、堆栈中的粮食抢劫一空。长沙附近的宁乡、平江、益阳等地也爆发了农民的反抗斗争,益阳农民进城把一家大地主的米店抢掠一空。辛亥革命爆发后,许多地方的农民立即起义响应,如江苏常熟的农民团结在佃户孙二的周围,烧毁了须姓地主的庄园,高举义旗,推举孙二为革命军大都督,并且使斗争迅速扩展到江阴、无锡等县。在广东、湖南等省,也有很多农民自动组织起来,惩办土豪劣绅,反抗封建压迫和剥削。可是,由于这些斗争缺乏组织和领导,很快就失败了。 以上说明,单靠农民的力量是不能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地主阶级改革派、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不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历史的重任已落在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肩上。
  12. 郭又新、刘大平:美国亚洲战略中的香港问题(1943-1949)
    2012/02/01 | 阅读: 1791
    在香港问题上,罗斯福的行动给予中国很多舆论支持。但罗斯福提出归还香港建议的真实目的是以下三点:拢络中国,寻求合作伙伴;打击英法殖民势力,扩大美国的影响;实现"门户开放",维护美国的利益。面对中英双方,美国政府实行双重香港政策。
  13. 郭占锋:走出参与式发展的“表象”
    2010/11/24 | 阅读: 1438
    内容提要:国际发展机构在进行发展干预时过于强调当地人的"参与",以至于出现了"参与"的"表象"。虽说有不少国内外学者对参与式发展进行过深入的反思,但大部分内容都侧重于问题本身,而未对项目区深层次的文化原因进行探析。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反思和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所具有的跨国际性、工作面广泛、链条长、文化环境复杂、民族差异性大等固有特点。因此,倡导农村发展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应该走出参与的"表象",更好地运用这种方法以促进乡村发展。"参与"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引入中国的。{1}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主要的援助机构(如世界银行等)开始将其援助重心和发展重点向促进参与发展方面实行全面转移,于是参与发展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旺起来。有学者认为,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组织在我国所资助的参与式发展项目的领域正逐步扩大,从农业、林业发展到农村能源、卫生保健、妇女、供水、教育等领域,从纯粹的自然保护拓展到生产和保护相结合,从单目标扩展到综合发展,从农村发展项目向小城镇发展项目扩展。{2}这些项目都在参与式理念和方法的指导下取得比较好的成效。因此,参与式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对传统发展的反思,带有某种多元化发展道路的积极取向。{3}参与式方式强调"自下而上"的方式又是对传统的"自上而下"工作方式的挑战。作为参与式发展中最重要的工具--PRA(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参与式农村评价),其方法更是诸多参与方法中最为普及、最受瞩目的一种,它被认为实现了传统学习者(农民)和教授者(外来专家)之间的权力倒置,赋权于农民让他们表达自己的声音,做出自己未来的决策。PRA的工具包主要由一系列可视化的图表、排序工具,以及开放式的座谈和访谈组成。{4}这是一套非常灵活的、农民容易接受的方法,其目的就是鼓励农民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想法,尤其是弱势群体,从而快速了解社区所存在的发展问题。因此,PRA受到专家和国际发展机构的青睐。同样,"参与式发展"这样一个所谓"新鲜"的名字已经通过发展干预和实践,从专家学者的文本和话语中,传到偏远山区的不同社会行动者的口语中。根据笔者的观察和近几年直接参与实施的许多发展项目的经验,发展干预过程中国际发展机构所提倡的"参与"理念和方法往往并不能达到所谓的终极目标:给弱势群体赋权(empowerment)。因此,作为发展干预手段的"参与"是否存在问题?参与式发展真的是按照线性的思维方式在进行吗?参与式发展能真正改变传统社区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吗?真的能使社区中的穷人摆脱贫困的困扰吗?这一系列的问题,给发展研究人员和发展实践者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本文将试图从发展人类学的角度来检视发展干预(development intervention)中"参与"所出现的问题及其文化原因。一、对"参与"的本源理解与反思从严格的学术角度来看,"参与"的概念大概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这一概念在50 ~ 60年代中,逐渐发展成具有实践意义的"参与式"的方法。50 ~60年代期间,"社区发展"(community development)是当时国际发展的主流思想。70 ~ 80年代,国际发展援助机构开始对其发展援助进行反思。在这一反思过程中,穷人为什么依然贫困,贫困社区为什么依然落后,曾经是理论研究者、实践者,以及政策决策者所争议的中心问题。90年代以后,"参与式"的概念更趋向于成熟,其涵盖的方面更加广泛,参与式的含义在实践领域发展为所谓的利益相关各方(stakeholders)共享资源、共享决策。这一概念是世界银行在1994年提出的。{5}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参与"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参与"涵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变的,众多的国际发展机构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理解。对此,有学者回顾并总结了众多在发展项目中对"参与"的理解与阐述,并通过对"参与"的定义的总结和分析,结合现代农村发展实践的经验,认为"参与"绝不等于形式上的出席,"参与"本身主要包括一些重要的因素和方面:即农民参与或妇女参与实际上包括更广泛的内涵,如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等方面,任何发展努力若在这些方面不能得以体现,那将称不上是真正的参与。{6}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参与式可以说是"尽善尽美"了。但是任何理论都是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可以发现其是否是真理。在理论上所具有的逻辑性在实践当中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就拿参与式发展来说,在发展实践的层面,"参与"并非能使穷人真正"参与",从而达到所谓的"在决策及选择过程中的介入、贡献与努力、承诺与能力、动力与责任、乡土知识与创新、对资源的利用与控制、能力建设、利益分享、自我组织及自立"。这其实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是一种理论假设上的谬误。从结构功能理论来看,一个存在了很长时间的村庄,其内部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早已定型并处于平衡状态之中,外部的力量很难将其打破或改变。况且参与式发展只是强调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的改变,即从"自上而下"转变成"自下而上",这种方法上的改变并未触动社区原有的话语体系和社会结构。当然,作为提倡和推动参与式发展的西方学者,他们就参与式发展的理念与工作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反思和质疑。有国内学者归纳并总结了这些论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对地方的过分着魔,而忽视造成不平等和不公平的、持续的宏观结构;二是对权力如何运作、如何构成以及赋权怎样发生的过程理解不深刻;三是对参与发展中发展个人代理和社会结构的作用和地位理解得并不充分;四是参与主流化所导致的结果之一是参与成为提高项目效果的技术方法,而非一套实现真正赋权的政治转变途径;五是更多的批评直接指向了Chambers所提倡的基于项目的参与,即PRA,这种方法在过去的20年里流行全世界;六是将参与发展作为发展话语的典型代表,展现参与是如何通过误读权力而巩固了发展话语,从而成为一个准宗教式的联合体,其中包括类似宗教经典的参与理念和宗教仪式的参与实践。{7}同样,Cook和Kothari主编的Participation:The New Tyranny?一书中,都涉及许多上述批判参与发展的所有焦点问题,这些反思对于农村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有着很大的启发作用。随着参与式发展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广泛运用,一些从事发展研究的国内学者对其也有一定的反思和质疑。由于参与包含的意义非常多,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发展机构在不同场景所持的"参与"意义往往也不同。一些政策部门或其他组织对参与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尤其是在实践"参与式"的原则上更是各自为政。当拥有权力的机构不能正确地认识"参与"的内涵时,所谓的赋权和分权的努力都不会实现。{8}也有学者质疑农民的"被动参与"{9},对"参与"的结果表示怀疑。{10}另外,参与式发展实践的工具--PRA,更是遭到了多方面的批评。到目前为止,PRA还不是一个由内源力量主动发起的分析和决策过程。外来者应发展项目需要,发起PRA过程,同时又主动在这个过程中隐身,农民到底能够在哪些领域表达自己,到底能够在何种程度上表达自己,农民表达的某种观点到底是基于何种考虑和前提下提出的?这些问题均会受制于外来者的工作任务、对该地区情况的熟悉程度、PRA方法的运用能力等多方面因素。{11}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某些国际发展机构在社区开展项目活动时仍然机械地运用PRA工具,注重形式化的过程,毫不顾忌社区的民族文化背景和权力结构。一般而言,国际发展机构特别强调"参与式发展",让发展项目成为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事情,而且非常注重项目整个周期过程中每个环节中的"人人参与"。其实,过度地强调"穷人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原有的权力关系,到后来就不是真正的"参与",反而成为形式化。某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提倡的社区工作"八步法"(如图1所示)。如果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要求村民"参与",大约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才能开始实施项目,越到最后阶段,村民的热情和积极性越消退无几,"出席"也成为一种形式上的参与。因此,这种"参与式"工作方法与程序的"繁杂性"导致了社区民众参与的"形式化"。如何使PRA本土化成为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面对的难题。对如何运用PRA方法,有学者进行过探索并总结了几点经验和体会:第一,运用PRA方法时,要有中国特色;第二,调查时应善于发现问题,细致入微,建议应切实可行;第三,学会与当地政府官员打交道;第四,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另外,在调动老百姓的参与积极性、消除他们的顾虑、寻找村子的信息点、搜集资料等方面,也要多加注意,做到随机应变。{12}这些经验说明,运用PRA方法要进行本土化,注意结合社区的特点而不能机械照搬。尽管这些体会对如何更好地在中国开展国际发展项目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提出这些建议仍然基于PRA方法本身,并没有回答隐藏在PRA方法背后的深层次的社会文化原因。如前所述,鉴于参与理念的一时盛行,绝大部分国际发展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工作时,都特别讲究用"参与式"的工作方法和理念。我们绝不否认这种参与理念的启发性和参与式方法本身的简便性和灵活性,但是这种完全脱离中国传统社区的文化整体性和复杂性而一味提倡形式上的"参与",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忽略了"参与"背后更为错综复杂的传统文化网络结构。无论从国内外对参与式发展的反思和质疑来看,还是从提倡PRA方法要具有"中国特色"或"本土化"来看,都是希望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和方法能更好的在"异国他乡"发挥作用。但是,笔者认为上述的反思和质疑都停留在国际发展机构在运用参与式发展的理念和工作方法时所遇到的问题本身,而忽视了国际发展机构开展项目时所具有的跨国际、工作面广泛、链条长、文化环境复杂、民族差异性大等固有的特点。国际发展机构是一种跨民族国家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不同的洲际间、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开展项目,以发展项目为载体,通过许多中间代理人来传播机构的发展理念(如图2所示)。因此,国际发展机构开展工作时遇到的问题更为复杂多样,问题的原因也同样是繁杂纷呈。考察目前对参与式反思的观点,学者往往聚焦在参与式理念和工作方法本身,而忽视了国际机构本身的一些特点和国际宏观背景。因此,笔者认为,反思参与式发展时,更要注意结合这些国际机构的特点,否则反思和质疑都是有偏颇的,而且是不完整的。要把握这样一个跨国的背景分析维度是极其困难的,但是发展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和视角。二、国际发展项目的发展人类学解析虽然说应用人类学走过了百年的历史,对于国际发展援助的指导与反思功不可没。但是应用人类学的天地是由社区构筑起来的,当"发展"已上升为民族或国家层面上的大问题时,一个社区的发展计划并不能正式地形成民族发展的充分适宜的基础。在1971年,锡拉丘兹大学人类学系的格林•考奇伦(Glynn Cochran)教授出版了第一部直接以"发展人类学"命名的专著。他认为人类学对发展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宽泛而现代化的,甚至可以忽略"应用人类学"的术语。同时他提倡发展人类学者应对涉及社会变革的诸多因素有广泛的了解并有处理这些事务的能力:诸如具备政治、行政管理、农业、教育、法律以及医学方面的知识。他强调灵活性与实践性的需要,甚至以理论性为其代价。考奇伦对人类学全神贯注于小规模的社区发展项目提出了尤具说服力的批评,他是在注重实效的基点上提出发展人类学的。发展人类学提出的实践方法,基于对一个社区的文化在历史的和地理的各方面明显关系中深层变化的理解,包括社区半掩饰的态度和隐含的价值,基于对多学科知识和技术分析手段的综合,也基于发展的内在性质,个人的学术活动正不得不感受到一种责任,或不得不日益被这些问题所强烈吸引。因此,发展人类学既是一个新的名称,又是一种新的探索。{13}发展人类学正是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从民族历史文化等视角对发展进行研究的。当然,"发展人类学"作为一个应用人类学的分支,与"发展的人类学"之间并不容区分。发展的人类学并不必然受制于居支配地位的发展话语。相反,人类学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开展建设性的工作,或者提供能够质疑发展思想根基的不同视角,来挑战发展话语的主要假设与表述。{14}尽管发展人类学在西方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这个概念对国内学者还是比较陌生。西方发展人类学学者已经对发展援助本身进行大量的发展人类学分析,提出了许多非常新颖的观点。例如,发展中的"新弱势群体"的出现,是指"那些处于中心的人(部长和政策制定者)事实上是相当的边缘化,实质上所有的行动者都处于中间的位置"。{15}发展实践者在不同国家、区域、不同社区工作时所遇到的各种阻力,在"内"与"外"的格局下,"外来者"竟然成为"弱势",特殊"权力的文化网络"将发展实践者置于十分尴尬的地位。在发展援助中,发展实践者往往呈现出"妥协"和"退让"的势态。与此同时,由于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的许多规则限制,进一步强化了当地人的"主导意识",他们甚至很快意识到外来者的"脆弱点",并加以利用,实现"外来者"所提倡的"参与"、"平等"的价值理念。其实,这只是社区 "吸取外来资源"的一种"合谋"行为。一旦资金被落实,那么地方政府官员、社区精英、村民等会使用他们的处事方式与发展援助者沟通,谈条件,这样,发展项目最终并非都按照既定的项目目标和价值原则进行。反思这一运作机构本身,对于理解项目为何失败是一种崭新的思路。以前人们往往抛开发展实践者,把失败的原因归结社区内部或"当地人",这是不客观的。因为援助过程就是"外来者"与"当地人"双方互动的过程,既然是互动,那么对于结果和原因的分析,同样离不开对双方(援助者-受援者)的分析。发展人类学正是给我们提供反思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的理念、机构规模、人事安排、政策制定等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而不是把原因仅仅归咎于社区的当地人,这是一种独特的视角。发展干预在国际发展领域中被定义为:为了某预定发展目标而进行的改变现状的人为努力。发展干预又被划分为制度性干预(institutional intervention)和间接干预(less direct forms of intervention)。制度性干预是指发展项目和发展规划,而间接干预则为一些政策性的干预手段,如价格调节、税收制度或其他财政和法律手段等。{16}对于大部分国际发展援助机构来说,更多是以发展项目的形式来进行发展干预。所以国际发展机构非常重视"参与式"工作方法和当地村民的"参与",尤其是强调穷人的参与。下文就以国际发展项目进入地方社区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后期管理阶段出现的问题,进行发展人类学的分析。(一)地方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在国际发展机构的项目资金进入地方项目区时,各个社会行动者"参与"都非常积极,包括当地政府、社区村民、专家顾问、技术人员、国际发展援助机构、资助者等。主要原因是由于外来机构带着一定数量的外部资源进入某一地方社区,那么此时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民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想方设法把"外来者"的资源留下,这时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利益达到空前的一致,而且在外来者和当地人之间形成了一个界面(interface)。外来者在某种程度是被控制在地方知识运作体系中。例如在少数民族和其他大部分地方,语言上的排外就格外明显。所有行动者在开会时,涉及一些关键利益的地方,同时也不想让外来者知道时,地方政府和当地村民就改用地方口语(在少数民族更为突出),这样在某种程度上隔离访谈的真实性,从一开始就造成一种"参与的不真实"。这时,外来者只是得到部分或片段性的信息。加之,地方政府官员在安排和接待外来者时又具有"先天优势",这继承于我国古老的官僚体制的传统,下级官员接待上司时,那种虔诚和热情会让上司打消任何疑虑。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也就非常顺利进入了地方政府的一些社区。案例1:某国际机构在一个地方考察项目点时,县上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亲自陪同下乡调研一周。该分管领导与项目考察人员一起访谈农户的生计情况,显得非常细致和敬业。同样,所涉及的乡镇干部也全力以赴安排调研日程,村庄的干部更是热情大方,安排周到。这时,县、乡、村三级管理者和村民都显得非常默契,让外来考察者感觉到这样的环境非常有利于开展发展项目。最后,机构考察人员终于被地方管理者和村民的热情和积极性所打动,将项目点设在了该县的三个乡镇。等到双方合作协议签订之后,大约过了半年,该分管领导发现对方提供的援助资金不是很多(30 ~ 40万 / 年),也就慢慢缺乏支持热情了。后来,项目办公室人力资源不够时,发展机构项目代表找分管领导解决时,他就推辞说不好协调。这样,国际发展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开始出现"裂缝"。(二)"权力的文化网络"发挥作用当地方政府和外部国际机构签订了合约之后,外部资源已经确定要进入到社区层面,县级政府也就慢慢退出,而把与外来者谈判的"接力棒"交给"乡镇政府"和项目村村委会。因为县级的使命已经完成,可以在年终总结大会说"今年引进某外方援助机构外资多少万",这是他们最看重的,也是参与其中的主要驱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当国际机构的项目官员在社区中遇到问题,再去找县政府领导解决时,往往都是遭到回绝或托辞。因为任何一个村庄,一个发展项目都不可能把所有村庄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除非有很大的资金和政治动员,例如国家提倡的新农村建设。况且现有村庄内的人口结构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化: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造成留守人口的弱势性特点,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农村社区中原有的话语主导权。例如在许多动员会上,来参与的人群中,妇女和老人以及儿童比较多,这样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形式,而且最后决策权还是掌握在村庄干部等权力精英手中。在项目设计阶段,这恰恰是各个社会行动者利益表达重新整合的过程。在社区层面上,当开展设计项目时,社区村民也有类似"合谋"的现象。对于中国的行政村而言,一般都包括几个村民小组,其实每个小组的资源、道路和饮水条件不尽相同,尤其在偏远山区,不同小组的村民对于贫困的分析是不同的,而且差异十分大,但是为什么最后都会达成一致?笔者认为这是社区的"权力的文化网络"在发挥着主要的作用。因为村两委在当前所承担的角色,是国家权力在乡村的延伸,加上村庄的权力精英(村主任和村支书)又"生于斯,长于斯",在血缘和地缘、共同的信仰以及宗族范畴内与村民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纽带关系。因此,社区的权威阶层决定着发展项目资源的分配权。另外,乡村社会中的领袖只能产生于具有共同象征性观念的组织结构之中。但是,这种似乎约定俗称的文化价值正掩盖了在乡村社会中它的产生与运作过程。这一细微而复杂的进程充满着包括国家政权在内的各不相同的社会集团的相互竞争、妥协以及自我调节。由于文化网络既控制着各种资源,而其本身又包含各种感性象征,所以,它成为乡村社会中使权威合法化的见证者。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为乡村社会中各种势力激烈角逐的大舞台--争取使网络中的舆论导向和权威为某一特殊的需要和利益服务。{17}下面的案例很能说明这一现象。案例2:某国际发展机构在一个西部村庄(登天村)开展发展项目工作,该村庄辖8个村民小组,有254户,人口为1015人。该村有耕地1981亩,其中水田422亩。该村是典型的贫困山区,基础条件差,村民居住分散,大多数群众居住在二面梁和半山之中。笔者当时作为某国际发展机构的项目协调人全程参与了项目的确定过程。村委会、乡镇项目负责人、该机构几个员工一起在登天村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当时村民只来了20个,其中有3个妇女,参会人员多为男性,主要以中老男性为主。村民代表20人,据村长说其中有5个"贫困户",我们不可得知是否"真实"。刚开始我们要求村民在大白纸上写下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归纳村民的纸条,我们发现登天村目前存在的六大难题需要解决:村级道路修建(8个人);低压电路改造(5个人);人畜饮水(4个人);农业技术培训(2个人);养殖技术培训 (1个妇女)。根据机构项目设计要求,要通过村民举手表决,对上述5个问题进行了优先排序,结果如下:(1)村级道路修建;(2)低压电路改造;(3)人畜饮水;(4)养殖技术培训;(5)农业技术培训。我们无法按照上述的排列进行干预,由于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根据国际机构的要求和原则,特别注重村民能力建设而不是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主要是考虑资金的问题,像上述的"电路改造"需要40多万,而我们的资金只有4 ~ 5万(对于该村一年的规定)。村级道路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况且投资比较大(20万),所以笔者就告诉村民我们没有这么多资金去做前两个项目,你们可以在后三个方面做选择。这时大家开始讨论了,住在河边的农民就说"我们现在急需是路和电的问题";住在山上的村民说"我们没有水喝,先解决人畜饮水吧",还有农民认为"农业技术培训"和"养殖技术培训"都不是当前我们所必需的。在这里,笔者作为项目协调人员感到一种困惑。我们让农民去充分地讨论发展问题,确定做什么,但是很多因素限制这种相对的"自由讨论"。对于大家写在纸上的问题,原本比较和谐的气氛一下被打破了,出现了不同要求的声音,村民之间出现争执,甚至"对骂"起来。这时笔者感到很尴尬,也觉得难以阻止他们的继续争论。于是我求助于村委会干部,村长让大家安静下来,他说"国际援助项目办是有心意来我们村工作,不管给我们做什么,我们都欢迎。但是资金有限,那么只能按照其要求和能力解决一点问题算一点问题"。这时有农民起来说话了"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你们援助什么啊?"这时人群中一个老人起来说"多少不要紧,人家(外来援助)有心意帮我们,我们要理解啊"。村长紧接说,"考虑到村子的实际需要,山上的农户都没有饮用水,因此我们希望援助组织给我们修建水窖,其他的问题,我们通过其他的渠道再给大家解决。"这时村民都沉默了,最后一个个从村委会办公室出去了。此时,我感到很高兴,村干部为我打圆场。他们在为我这个"弱势群体"解围。这种参与是所谓的"参与式发展"吗?我觉得不是。后来,我才知道村长和那个老人(是退休教师)都住在山上,解决饮水也正是他们的需要啊!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这种起初不同的声音到后来就变成了一种声音,村干部的话语权深深影响着村民的选择。传统社区的话语权往往主导在部分精英人士手中。村庄中的村民利益诉求是不同的,但是村民通过外来者临时搭建的这种交流平台暂时拥有发言权,有参与的权利,但是这种瞬时的参与会立即被传统的权力拥有者的声音所覆盖。同时,作为"外来者"的项目人员,在社区权力的文化网络中是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位置,已经被控制在地方性文化的运作方式当中。(三)"内""外"有别许多国际机构在开展工作时通过机构"代理人"不断给村民进行项目参与式管理培训,灌输"参与式"思想,强调其自主性和参与性,以便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培养村民对发展项目的社区拥有感。事实上,村民的这种认同感非常低。因为这种所谓的"参与"其实只是外在形式上"表演",并没有真正把"参与"思想根植于村民的思想深处。案例3:某国际发展机构在贵州某少数民族县做发展项目,给当地的苗族同胞修建了一座便民桥。后来,该便民桥在下雨天出现坍塌现象,该村有个村民直接跑到该国际机构的项目办公室说"你们的桥坏了,赶紧去看看吧"。据说该机构在项目设计、执行和管理等整个过程中,都特别强调当地村民的"参与",而且还制定了非常详细的项目后期管理制度。该案例生动说明了参与的"表象化",参与并不一定能使当地人感觉到自己是项目的主人,在外来者和当地人之间似乎存在一个永远不能消释的界面和屏障。正如发展人类学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从不同的角度表明,发展是一个整体性的问题。尽管人们对每一个民族的发展问题会得出差异极大的看法,并采取大相径庭的操作手段,但最终都要涉及特定民族的文化整体性存在,都要进入一个整体互动的过程。缺乏整体性的观念,对研究者来说,无论他所强调的发展因素是什么,其理论结论都将是片面的;对实践操作作者来说,欲谋求某种孤立的行动,其结果的有效性都是值得怀疑的。{18}(四)村民在国际项目评估中"角色扮演"村民在与外来项目管理人员互动时,学习能力非常之强,地方性知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地方性知识在发展项目中被定义为一种权力。{19}根据发展实践经验,发展项目一般都不会按照预期的"项目逻辑框架表"进行,往往都会出现很大的"扭曲"与"变形"。但在项目终结时,国际发展机构都要根据预先设定的计划去评估项目。而且地方和社区村民也知道外来者是想"看什么"和"听什么",于是这种相互的"周旋"便开始了。在国际机构评估项目时,当地政府和社区村民的"导演才能"是非常突出的,到处布置"演员",出演不同的应对"角色",以对付外来评估专家。因此,项目官员被欺骗、蒙蔽是常事。其实任何一个项目从开始到结束,都是一系列不断谈判和妥协的过程,最终只能达成折中。像国际机构主动中断项目或撤出项目区,这是最坏的结果,但这种现象是很少见到的。一方面,因为国际机构的资金筹集渠道和程序比较复杂,一般选择了某个社区,那么资助者也时常关注该社区的发展情况,决定后续的资金问题,这样国际机构为了保证对资助者的承诺,就只能"克服各种困难"在该社区继续开展工作,很少敢说撤出项目区,另选项目区。另一方面,国际机构在异国他乡开展工作,如果与当地政府发生主动终止合作协议这样的事情,那么这个机构很难在其他省份获得认同。目前国际发展机构在中国的"工作场域"还很小,这种"被动性"在所难免。当然,国际发展机构持有资金支持的"主动权",但在进入社区后,就变得非常"被动"了。因为,社区中权力结构的复杂程度是事先无法预知的,传统社区同样保持着一种固有的融合结构,以便形成对抗外来力量的一种张力。三、结语目前,对于参与式发展中的"参与"的效果与影响评价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发展研究者一直把发展作为一种"变化"去研究,而发展实践者在推动着这种"变化",因此实践者与研究者在反思时出现了视角上的"断裂"。多数学者都是从参与式的效果看发展实践,而很少有学者从某种理论来审视参与式发展。参与式发展并不能使原有的权力结构更平等,利益分配更公平。正如诺曼•龙(Norman Long)的社会行动者理论解释的那样,由于社会各个行动者的能动性(agency)不同,因此干预目标在各个社会行动者参与实施的过程中被重新形塑了。{20}而且每个社会行动者的社会生活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在各个社会行动者互动的各种界面上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话语权,同时这种"自下而上"的"参与"并不能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安排和社会权力关系。当然,在过分强调理论的"应用"倾向时,人们往往忽视了一个深层次的伴随:知识与权力的结合,使人类学的应用研究项目、评估和研究建议等成果,囿于对某一特定社区或可能出现的赞助人的需要的满足,落入了另一个狭隘的陷阱,而忽略了对其深层次的知识危机的思考。{21}总之,农村发展研究者和实践者缺乏从理性的角度来审视参与式发展,也没有提出理论上的修正,只是有一些方法的改进。反思"参与式发展"对于农村发展非常重要,因为这种参与"表象"的存在,会使人们对于真正的农村发展是产生"歪曲"的理解和引导。正如农民说的俏皮话"你说咋样参与就咋样参与",这句话很巧妙地达成了对外来者的"表象"上配合。因此,我们应该走出参与式发展的"表象",从国际发展机构本身特点入手,分析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层次探析社区的文化因素,以弥补当前反思之不足,从而探索农村发展中的主体--农民的"参与自觉"。{22}最终,让外来的发展援助行动内化为社区民众的自觉行为。 注释:{1}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2}周大鸣、秦红增:《参与发展:当代人类学对"他者"的关怀》,载《民族研究》2003年第5期。{3}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第21页。{4}杨小柳:《西方参与发展的理念和实践》,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5}李小云:《参与式发展概论》,第1 ~ 2页。{6}叶敬忠、陆继霞:《论农村发展中的公众参与》,载《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第2期。{7}同注{4}。{8}赵丽霞:《参与:农民的权力与生存》,北京:中国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3月,第4页。{9}何俊:《农村自然资源管理的参与式方法》,载《林业与社会》2002年第4期。{10}徐家琦:《参与式"本土化"改造与NCAPP社区林业实践》,载《林业与社会》2003年第5期。{11}同注{4}。{12}同注{2}。{13}陈庆德:《发展理论与发展人类学》,载《思想战线》1998年第8期。{14}[英]凯蒂•加德纳、大卫•刘易斯:《人类学、发展与后现代挑战》,张有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6 ~ 47页。{15}David Mosse, Global governance and the ethnography of international aid, Reading materials for 2008 COHD PhD students, p. 20.{16}王伊欢、叶敬忠:《农村发展干预的非线性过程》,载《农业经济问题》2005年第7期。{17}[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18}陈庆德:《发展人类学引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19}David Mosse, "People's knowledge, participation and patronage:operations and representations in rural development",in Bill Cooke & Uma Kothari(eds.), Participation: the new tyranny?, London and New York: Zed Books, 1995, pp. 16-35.{20}Norman Long, Development Sociology: Actor perspectives, London:Routledge, 2001, p. 13.{21}陈庆德:《发展人类学引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3页。{22}主要受费孝通的"文化自觉"的启示,笔者认为社区发展的主动性在于村民的自觉参与和主动参与,并非是来自外部的"强制参与",况且这种"自觉参与"需要从社区文化整体性上去考虑,是需要一个长期的适应过程。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14. 郝时远:代价与转机:印尼华人问题辩析
    2013/07/29 | 阅读: 2540
    以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排华暴乱为背景, 就印尼华人问题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原因进行了论述,对印尼独立建国以来,特别是苏哈托统治时期对华人实行的强迫同化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政策的内在矛盾及其社会效果,揭示了印尼华人作为印尼统治阶级转嫁社会矛盾的"替罪羊"角色。
  15. 郑鸿生:台湾人如何再作中国人--超克分断体制下的身份难题
    2009/09/01 | 阅读: 5907
    今天在台湾,「中国人」身分充满争议。
  16. 郑永年:社会改革比政治改革更重要
    2012/03/06 | 阅读: 1973
    与自由主义拒绝本土化相反,新自由主义在中国被本土化了,这导致了很大的负面效果。中国公共事业的市场化改革之所以那么迅速,就是因为没有抑制新自由主义的力 量。
  17. 郑永年: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变种及其影响
    2008/11/06 | 阅读: 2287
     本世纪初以来,中国领导人力图纠正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资本至上的局面,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无疑是一个能够影响中国社会长远发展的大决策。但是,要把这个政策理念体现在各种政策中去,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来规制资本和政治权力,达到社会、政治和资本的均衡和谐状态,还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18. 郑永年:当代资本主义面临两大结构性矛盾
    2012/02/10 | 阅读: 2342
    从历史上看,不管是社会危机还是经济危机,最终必然转化成为政治危机。从欧美社会抗议的状况来看,经济危机已经开始政治化。然而,这也未必不是好事,因为危机最终必须通过政治方式来得以控制或解决。如果政府受制于方方面面的压力,无论是来自资本还是社会,那么政府会继续弱化,直到更大的危机发生。
  19. 郑永年:土地流转制度与中国政治社会的改革
    2008/11/08 | 阅读: 1561
    土地流转出去了之后怎么办?这个问题更为严重。例如这次金融危机已经对中国的企业产生了很多影响,大量企业的倒闭造成了大量农民工的回流。如果仍然有片土地,农民可以可以借土地为生。没有了土地,那只好成为无业流民。在这个意义上,土地就是稳定器。如果这个稳定器不再存在,那么土地问题很快就会演变成社会政治问题甚至危机。
  20. 郑永年:南中国海问题与中国亚细安关系
    2011/08/19 | 阅读: 1377
    中国与亚细安(东盟)日前就《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实施准则,缓和了自去年以来南中国海持续紧张的局势。国际社会普遍表示欢迎。中国国内的反应则比较复杂,官方媒体一致表示赞赏,而一些社会群体(主要是"爱国愤青")则通过各种媒介--主要是新媒体--表达了很大的不满,认为实施准则表明中国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妥协。无论是对中国还是与南中国海问题相关的亚细安国家,达成实施准则应当说是理性的表现,是进步。很显然,它是试图通过和平手段,突破南中国海僵局,为未来开辟可能性。对中国来说,还具有其它方面的意义。首先是避免了南中国海问题挟持中国与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和中国亚细安关系是两个互相关联但又相对独立的问题。一方面,南中国海问题处理不好,中国和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必然受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除了南中国海问题,中国和亚细安之间还存在着更为广阔和重要的关系,南中国海问题只是中国和南中国海相关国家之间的问题。对那些和南中国海问题没有关联的亚细安国家来说,这个问题不是核心问题。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都是亚细安成员,一旦中国和这些国家发生冲突,亚细安其它国家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必须支持其它成员国。而这样做,势必影响这些国家和中国的关系,它们因此也不想看到南中国海问题影响中国亚细安的整体关系。其次是大国关系。美国、日本等大国用"航海自由"为理由介入南中国海问题。尽管在中国看来,这种理由并没有多少合理性,但美国等大国的利益存在于东南亚也是现实,不管人们喜欢与否。实施准则的通过,至少表明中国在概念层面开始把航海自由和主权问题相对区别开来,从而有利于处理南中国海问题上的大国关系。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 实施准则的达成并不是问题的解决,而仅仅是为解决问题创造了可能性。无论是中国还是南中国海诸国,都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已经是万事大吉。实际上,实施准则达成之后,越南、菲律宾等国也都在有争议的海域加快资源的开发。也有理由认为,面对这种情形,中国本身也会加快对南中国海资源的开发。这样,搞不好,势必造成新一波的紧张关系,甚至冲突。在国际社会看来,中国无疑是南中国海问题的焦点。南中国海问题的走向如何?是管理控制,还是冲突?是战争还是和平?对中国来说,要直面这些问题,就必须反思南中国海问题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在众多问题中,至少需要对以往两方面的战略进行重新考量,一是和亚细安关系的战略,二是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也不能简单说中国在这两方面没有战略。中国存在着处理亚细安关系、处理南中国海问题的战略,并且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战略。简单地说,在前者,中国强调的是多边主义;而在后者,强调的则是双边主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和亚细安的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从开放到中国亚细安自由贸易区的建成,这是一个巨大的成就。今天,中国和亚细安经济互相依赖性极高,并且已经造就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制造业链条。随着经济的持续崛起,中国也开始"走出去"。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投资和贸易,其它方面也在快速进步。中国"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亚细安国家会首当其冲。中国也通过互联互通等项目,加大、加快了对一些亚细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和亚细安的外交关系上,中国提出了"和平崛起"或者"和平发展"的外交话语。尽管这一外交话语最早主要是针对美国而提出的,即中国不会挑战美国,争当霸权,但是这一话语的主要实验场所就是亚细安。中国是亚洲国家,如果不能在亚洲和平崛起,那么很难说能在国际舞台上崛起。为了实现"和平崛起"目标,在这个话语之上,中国又针对邻居国家提出包括"睦邻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意在细化和平崛起原则。在和亚细安的经济关系方面,中国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人说,这是因为美国忙于反恐战争,忘掉了和中国的竞争,因此就为中国提供了进入亚细安的机会。这种说法显然过于简单。中国在过去30年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企业到社会,各方都在发展和亚细安国家的关系方面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这种形式是中国努力的结果。和经济关系相比较,在包括南中国海问题在内的战略方面,情况就很不相同了。与在前方面的积极态度比较,在战略方面,中国显得非常消极和被动。在这方面,中国没有明显的总体原则,但可以从中国的政策话语和行为方面总结出一些特征来,诸如"求同存异","先易后难",现在解决不了的就让未来的人来解决,等等。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提出了众所周知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也在实施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成效并不大。尤其是,在很多方面,中国因为找不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干脆就忽视甚至漠视问题的存在。例如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中国本身并没有开发战略。一旦当其它国家开始开发的时候,中国势必作出反应。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紧密相关 要掌握主动权,中国至少可以在三方面改进其战略。第一是经济、战略、政治、外交各方面的协调。中国经济这条腿很长,但其它腿则很短。其它腿很短,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对这些方面的关注不够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机制用经济这条腿来辅助其它方面。尽管中国也强调要用经贸关系来推进其它方面的关系,但显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美国相比,中国和亚细安关系显得比较单一。美国和亚细安关系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各个方面互相支撑。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旦美国把注意力放到亚细安,中国就感到了莫大的压力。第二,中国必须看到经济关系和战略关系这两方面的紧密相关性。中国过分强调两者之间的分离性。中国在经济方面接受了多边主义,但在战略上,尤其是和领土纠纷有关的领域仍然坚持双边主义。这种"不一致性"已经表现出巨大的局限性来。亚细安作为一个多边组织是一种整体关系,尽管在不同的阶段其重点不同。中国很难在一些问题上和亚细安作多边处理,而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则作双边处理。第三,中国也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关切热点问题,诸如南中国海、缅甸等等。这些问题一直存在着,但中国并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思想准备。相反,因为这些问题的难以解决,有关方面往往选择忽视。不过,问题是,这些热点问题随时都会恶化,并且一旦恶化,就会立刻影响中国亚细安关系的其它方面。(这种情形在东北亚也存在着,经贸关系的整合并没有带来区域其它方面的整合。)很显然,中国需要寻找一种比较平衡的战略。如果继续保持那种以为经贸优先就会促使其它问题自然解决的天真想法,那么就会继续浪费各方面的资源,最终导致问题的恶化。中国如果不能在这些方面找到突破口,那么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挑战有很多,有些更难以想象,但有两个问题已经显现出来。第一,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是否会改变亚细安的性质?冷战之后亚细安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从战略面转型到经济面。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亚细安改变了从前通过排斥大国而保区域和平的做法,而是向各大国敞开大门,容纳大国的存在。实际上,亚细安已经成为包括美国、中国在内大国活动的舞台。如果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大国开始对立,那么对亚细安这个区域组织的影响会如何呢?有人开始担心亚细安会改变其性质,从经济面又重新回到战略面。从去年以来的经验看,有人担心亚细安甚至可能成为防备中国的多边战略机制。与之相关的第二个挑战是:南中国海问题如果恶化,会导致一个亚洲"小北约"的正式产生吗?亚洲"小北约"是小布什当政时期产生的现象,即美国试图通过其亚洲盟国来构建一个围堵中国的军事战略同盟。这个意图因为后来美国反恐战争的开始而中止。不过,在南中国海问题上,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已经有了紧密的战略和军事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所要针对的就是中国。一旦这些国家感觉到中国军事战略的威胁,它们不会心慈手软。因此,有人担心,一旦南中国海问题恶化,也有可能形成一个正式的亚洲"小北约"。再者,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和中国相比较,越南和菲律宾等都是小国,他们天然倾向于邀请其它大国(主要是美国)的支持。这一点自从去年以来,也表现得相当清楚了。同时,在实际层面,对中国亚细安关系而言,中国的内部政策环境并不很有利于理性政策的形成。中国对南中国海的战略思维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方面,经济决定一切的思维方式仍然在决策圈内相当盛行。他们相信,随着和亚细安国家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亚细安国家会最终调整其目前"经济上依赖中国、战略上依赖美国"的局面。不过,一旦当经济关系不能导致其它方面的利益的时候,这些人就会受到内部的压力而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中国的现实主义派(强硬派)的声音也在上升,主要体现为思维的美国化,他们主要把重点放在硬力量,主要是军事力量上,认为惟有军事力量才能解决南中国海问题。考虑到中国社会层面民族主义情绪的兴起,这股力量不可忽视。客观形势的发展表明,中国不能再继续忽视南中国海问题。决策者必须理性决策,但理性决策则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中国的决策者现在越来越缺乏学术界所说的决策的"自主型",即可以不受方方面面的利益的影响,自主决策。尽管中国没有西方式的民主,但体制内外各方面的力量已经不可忽视。党内民主的存在和扩展表明,执政党的决策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各种不同利益的影响。而近年来所提倡的公共外交,更是为社会力量的参与外交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制度化的平台。可以预期,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能够协调各方面利益的外交决策机制,就会很难达成理性的政策。这表现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也表现在所有其它重大的外交事务上。真理是,如果不能理性决策,不管一个政策体现为多么的"爱国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其最终必然导致国家利益的最大程度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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