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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桑德尔:自由主义与正义的重要性
    思想 2010/04/19 | 阅读: 1596 | 评论: 3
    这是一篇关于自由主义的论文。我所关注的自由主义是一种在现今道德哲学、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中占有突出地位的自由主义版本:在这种自由主义中,正义、公平和个人权利的概念具有一种核心地位,而其哲学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则得益于康德。作为一种断言权利优先于善、并与功利主义概念相对立而加以典型定义的伦理,我所了解的这种自由主义最好应描述为"道义论的自由主义",对于我认为熟悉这一学说的人们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可怕的名称。    "道义论的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关于正义的理论,尤其是一种关于正义在诸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中具有首要性的理论。我们可以将其核心陈述如下:社会由多元个人组成,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目的、利益和善观念,当社会为那些本身不以任何特殊善概念为先决前提的原则所支配时,它就能得到最好的安排;证明这些规导性原则之正当合理性的,首先不是因为它们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能够尽善,相反,是因为它们符合权利(正当)概念,权利是一个既定的优先于和独立于善的道德范畴。    这就是康德的自由主义,亦是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所主张的自由主义,也正是我想对之提出挑战的自由主义。为反驳正义的首要性,我将论证正义的诸种局限,个中深意在于,这些局限亦是自由主义的局限。我所谓的局限不是实践上的,而是概念上的。我的要意并不是说,无论正义的原则多么高尚,它永远都不可能充分付诸实践,相反,我是指这些局限存在于正义理想本身。对于一个为自由主义允诺所激励的社会来说,问题决不单单是正义总难完全实现,而是这一观念存在缺陷,这一渴望并不完善。但是,在探究这些局限之前,我们必须更清楚地了解申明正义之首要性的意图。    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却又相关的方面来理解正义的首要性。其一是直接的道德意义。正义的首要性主张,正义之所以是首要的,在于正义的要求超过其他道德利益和政治利益,无论这些利益可能有多么迫切。依此观点,正义就不仅仅是诸种价值中的一种价值,可以随情况的变化来加以权衡和考量,而是所有社会美德中的最高美德,是一种在其他社会美德能够提出其要求之前所必须满足的美德要求。如果世界的幸福只能通过不正义的手段来促进,那么有可能以适当方式普遍推行的就不是幸福,而是正义。而且,当某个体权利发生正义问题时,即使是普遍福利也不能僭越这些权利。    但是,单单在其道德意义上,正义的首要性很难将这种自由主义与其他为人熟知的自由主义变种区别开来。许多自由主义思想家都在强调正义的重要性,并坚持个体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约翰·斯图嘉特·密尔把正义叫做"所有道德的主要部分,和不可比较的最神圣、最有约束力的部分",洛克认为,人的天赋权利比任何联邦所能僭越的权利都要强大(1690年)。但这些都不是我们在此所关注的更深意义上的道义论自由主义所要讲的。因为这种充分道义论伦理不仅有关道德,而且有关道德的基础,它所关注的不只是道德法则的重要性,而且还有其引申意味,康德将之称为道德法则的"决定性根据"。    按照充分道义论的观点,正义的首要性所描述的不仅是一种道德优先性,而且也是一种证明的特权形式;权利(正当)优先于善,不仅是指其要求在先,而且在于其原则是独立推导出来的。这就意味着,与其他实践戒律不同,正义的原则是以一种并不依赖于任何特殊善观点的方式而得到其正当合理性证明的。与之相反:如若给定其独立的特性,则权利便约束着善并设定着善的界限。康德认为:"善恶概念不是先于道德法则而定义的,如果先于道德法则,那么,前者似乎就必定具有基础地位;相反,善恶概念必须在道德法则之后并通过道德法则来定义。"    这样一来,从道德基础的立场来看,正义的首要性就等于说:道德法则的美德并不在于它促进某个假定为善的目标或目的这一事实。相反,它本身就是一个目的,且先于其他目的并对其他目的具有规导作用。康德将第二层次即首要性的基础意义与第一层次即下述道德意义区分开来:    "通过两种或更多以理性相互联系的事情之间的首要性,我理解了某一种事情的特权,正是凭这种特权,它才成为与其他事情的结合中首要的决定根据,在一种较为狭窄的实践意义上,只要别的利益服从于它而它本身不屈从任何别的利益,它就是指一种利益特权。"    按照道义论的两种不同意义也可以引出这一对照。在其道德意义上,道义论反对效果论;它将第一层次的伦理描述为包含着某种绝对义务和绝对禁令的伦理,这些义务和禁令无限制地优先于其他道德关切和实践关切。在其基础意义上说,道义论反对目的论;它认为,一种用以推导第一原则的证明形式,不以任何终极人类意图或目的为先决前提,也不以任何决定性的人类善观念为先决前提。    关于道义论的这两条线索,人们无疑更熟悉其第一条线索。许多自由主义者,不仅仅是道义论的自由主义者,都特别重视正义和个体权利。这就提出了道义论的两个方面如何联系的问题。如果不求助于第二种形式的自由主义,第一种形式的自由主义能够得到辩护吗?作为一种回答,密尔认为可以,并论证了将两者分离开来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密尔认为,拥有一种权利,即是"拥有某种社会应当保护我所拥有的某种东西"。社会的职责是如此重大,以至于我的要求"具有绝对性、明显的无限性和与任何其他考量不可公度的品格,它构成了正当(权利)与不当之感和通常的权宜与失策之感的分别"。但是,如果人们问,为什么社会必须履行这种职责,则答案是,这"只不过是出于普遍功利的原理"。正义之所以被适宜地看作是"所有道德的主要部分,而且是不可比较的最神圣和最有约束力的部分",不是出于抽象的权利,而仅仅是因为正义的要求。"在社会功利的范围内处于高于其他要求、因而也比其他要求更具重要职责性的地位。"    恰当的陈述是,我放弃可能从抽象权利理念中推导出来的任何便利,将之视为独立于功利之外的东西。我把功利看作是对所有伦理问题的终极诉求;但是,它必须是一种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具有作为一个进步存在的人之长久利益的根据。    正义和权利之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使它们成为比其他要求"更为绝对和急迫的要求",但使它们变得重要的首先是它们有利于社会功利和它们的终极根据。"所有行动都出于某种目的,而行动的规则(人们似乎很自然地设想)之整体品格和色彩必定由这些行动所服从的目的来决定。"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正义原则与所有其他道德原则一样,都是从幸福的目的中取得其品格和色彩的。因为,"目的问题......是关于什么是可欲之物的问题",而幸福是可欲的,事实上,"惟可欲之物才能成为目的",因为"人们实际上的确希冀幸福"。在此,密尔自由主义的目的论基础和心理学假设已是一目了然。    与之相反,在康德看来,道义论的两个方面密切相联,他的伦理学和形上学都强烈地反对将这两方面分离开来的可能性。与密尔的(同时也与现代"规则功利主义者"的)观点相反,康德的观点至少提出了两个强有力的反驳。其一,功利主义的基础并不可靠;其二,不可靠的基础可能是强制性的和不公平的,而这正是正义的关切所在。    功利主义的不可靠在于,任何纯粹的经验基础,无论是功利主义的还是其他的,都不能绝对确保正义的首要性和个体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一种必须以某种欲望和倾向为前提条件的原则,只能比这些欲望本身更受条件限制。但是,我们的欲望和满足这些欲望的手段是会随时发生改变的,无论是在个人之间,还是就单个的个人而言都是如此。而且,任何依赖于欲望的原则也同样是偶然性的。因此"一切预先以欲望能力的对象(物质的)作为意志之决定性根据的实践原则,都无一例外是经验的,而且都无法提供任何实践法则。只要功利--甚至是"最广泛意义上的功利"--是决定性的根据,原则上,普遍福利就必定僭越正义,而不是确保正义。    实际上密尔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也可能会反问,正义是否就应该享有这种无条件的特权?他承认,功利主义的解释并未使正义绝对优先,因为可以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某种其他的社会义务也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可能压倒任何一种普遍的正义标准"。由于有这一限制,假如人类的幸福得到发展,什么样的根据才能更完善地确认正义的首要性呢?(注:密尔继续申辩道,正义正是功利所要求的。当普遍的正义标准被过分强调时,"我们通常都认为,不是正义必须给其他道德原则让位,而是说,按照其他的原则来推理,在日常情形中是为正义的东西,在此一特殊情形中恰恰不是正义的。通过这种有用的语言调适,人们归结于正义的不可取消的品格就得到了确保,而我们也就不至于非得坚持认为可能存在某种值得赞扬的非正义不可"。)    康德的回答可能是,即使有例外,也必须拒绝用人类幸福的名义,因为不能绝对确认正义的首要性,就将导致不公平和强制。即便幸福的欲望为人们普遍分享,它也不能作为道德法则的基础。不同的个人仍然可能会对幸福为何在这一问题产生观念上的分歧,并将其特殊观念作为规导性的观念而强加于他人,这至少会否认某些人具有发展他们自己的幸福观念的自由。它还会创造这样一个社会,在该社会里,一些人受到另一些人的价值强制,而不是每一个人的需要与所有人的目的和谐一致。康德说道:"人们对经验性的幸福目的及其幸福所在都有着各种不同的观点,所以,只要涉及到幸福,他们的意志就不可能服从任何共同的原则,因之也不可能服从任何与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谐一致的外在法则。"    依康德所见,权利(正当)的优先性"完全是从人类相互的外在关系的自由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它和所有人与生俱来的目的(即获取幸福的目的)或人们所承认的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没有任何关系"。正因为如此,它必定有一个优先于一切经验目的的基础。即使是建立在某种为所有成员分享的共同目的之基础上的联合体,也不具备这样的基础。惟有"把自身作为一个目的,人们全都分享这一目的,因而在人类一切外在关系中,它都是一种绝对而首要的义务"的联合体,才能确保正义,避免用其他确信来强制某些人。也惟有在这样的联合体中,任何人都不能"迫使我按照他关于他人福利的观念去获取幸福"。只有在我受那些不以任何特殊目的为前提条件的原则的支配时,我才能自由地追求我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与所有人类相似的自由是一致的。    按照康德的观点,道义论伦理的这两条线索是交织在一起的。正义的道德优先性是由于其基础的优先性而成为可能的(和必然的)。正义不只是另外一种价值,因为它的原则是独立推导出来的。与其他的实践原则不同,道德法则并不是事先隐含在各种各样的偶然性利益和目的之中的;它不以任何特殊的善观念为前提条件。假定其基础先于所有纯粹的经验目的,那么正义就具有相对于善的优先特权并自己设置其界限。    这又提出一个问题:正当的基础可能如何?如果它必定是一个优先于一切意图和目的的基础,如康德所说,甚至不受"人性的特殊环境"的限制,那么,人们到何处才可能找到这样一个基础?假定道义论伦理的这些严格要求,道德法则几乎不需要一个基础,因为任何物质性的预先条件都可能削弱其优先性。"义务!"康德用他最令人感动的口吻追问道:"什么是你的价值之源?在何处才能找到你高尚体面(它使你自豪地摈弃一切欲望的纠缠)的根基?"    康德的回答是,道德法则的基础在实践理性主体自身,而不在实践理性的客体,这种主体是一个能够拥有自律意志的主体。"作为一切行动准则之根据的东西必须是一种目的主体,即理性存在自身",而非任何经验的目的。除了"一切可能的目的主体自身"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产生正当,因为只有这一主体同时也是一种自律意志的主体。惟有这一主体才能"提升人自身、使之成为意义世界的一部分",并使他能够参与一种理想,一种完全独立于我们社会欲望和心理欲望之外的自由王国。并且也只有完全彻底的独立性才能给我们提供我们所需要的超凡脱俗--假如我们永远都能自由地选择我们自己的话,就能使我们不受那些偶然环境的限制。按照道义论的观点,首要的问题不是我们所选择的目的。而是我们选择这些目的的能力。而且这种能力先于它可能确认的任何特殊目的,它存在于主体自身。它无外乎人格,即摆脱自然机制束缚的自由和独立,它被看作是一种服从于特殊法则的能力(纯粹的实践法则是由其自身的理性所给定的)"。    这种既定的、先于并独立于其客体的主体概念,给道德法则提供了一个基础,与纯粹的经验基础不同,它既不期待目的论,也不期待心理学。以此方式,它有力地完成了这一道义论的想象。由于正当先于善,所以主体便先于其目的。对康德来说,这些相互平行的优先性澄清了"哲学家们曾经因为各种原因而在最高道德原则问题上所出现的所有混淆。因为,他们为了使意志的客体能够成为物质性的、并能成为一种法则的基础,而寻求一种意志的客体"。但这必定使他们的第一原则陷入他律。康德说道:"与之相反,他们应该寻找一种法则,它能直接决定意志的优先性,只有这时,他们才能寻求到适合于意志的客体。"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就可能区分实践理性的主体与客体,因而在任何特殊客体之外找到一种正当的基础。    如果对正义之首要性的这种申认是成功的,如果正当在我们业已区分的相互连结的道德意义和基础意义上确实先于善,那么,申认主体之首要性的某种观点也必定是成功的。这似乎是很清楚的。仍然需要作出解释的是,后一种申认是否能够得到辩护。我们怎么知道存在这样的主体?撇开了它所寻求的客体且先于它所寻求的客体,它又怎样才能是可以确认的呢?一旦人们回想到主体优先性的申认不是一种经验性的申认,这一问题就特别耐人寻味。果真如此,它就很难成为道义论伦理中最为重要的东西了。    超验主体    康德对其主体概念作了两种论证,一种是认识论的,另一种是实践的。两种论证都是"超验的"论证形式,它们首先是从我们的经验之某些明显不可缺少的特征中寻找这些前提条件。认识论的论证探究自我认识的前提条件。它首先认为,除了通过观察或内省来认识我自己之外,我无法认识一切。因为,当我内省时,所有我能够看到的都是我感觉的呈现;我只能把我自己作为经验的客体,作为这样或那样的欲望、倾向、目的、气质等等的承担者,这样才能认识我自己。但这种自我认识必定是有局限的。因为它永远无法使我透过各种表象之流,看清它们究竟是属于什么东西的表象。"只要人是通过内在的感受来了解他自己的,......他就无法宣称认识了他自身的他。"单单是内省,或者"内在感",永远无法提供任何有关这些表象背后的知识,因为任何这样的呈现都可能很快消失在另一种表象之中。尽管如此,我们必须追寻某种更深刻的东西。"他必须超越由纯粹表象所造成的作为主体的他自己的品格,设想还会存在某种别的东西,这才是其主体品格的基础--即他的可以自在构成的自我。"    这种更深刻的东西便是主体自身,我们无法经验地认识他,而必须将之预先假设为我们认识一切的条件。主体是"处在背后"的某个东西,先于任何特殊的经验,将我们多种多样的知觉统一起来,并使它们结合成为一种单一的意识。它提供统一的原则,如果没有这种统一原则,我们的自我知觉就不过是一串不连贯的和不断改变着的表象之流,是不属于任何人的知觉。而且,如果说我们无法从经验上把握这种原则,我们也必须推测其有效性--假如我们想使自我认识成为有意义的话。康德写道:    "因此,那种认为'表象已经通过直觉给予一个人,所有表象都属于我'的思想,与那种认为我将它们统一在一种自我意识之中,或者认为我至少能够将它们统一起来的思想是等同;尽管这种思想本身并不是对表象综合的意识,它也以这种综合的可能性为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在我能够在一种意识中把握这些表象的多方面的情况下,我才能把它们叫做一种意识,才能说它们都是我的表象。因为否则的话,我就像我拥有我自己所意识到的多种表象一样,拥有一个五颜六色而又杂乱无章的自我。"    我必须把我理解为一个主体,同时也把我理解为一个经验的客体,这一发现提示出设想支配我的行动之法则的两种不同方式。它因此把我们从认识论的论证引向一种更深刻的论证,也就是对主体之在先性的实践论证。作为经验的客体,我属于感性的世界;我的行动是被自然规律和各种因果规则所决定的,一如所有其他客体的运动是被自然法则和各种因果规则所决定的一样。相反,作为经验的主体,我身居一个理智的或超感性的世界;在这里,由于我独立于自然规律之外,我能够自律,能够按照我给自己确立的法则来行动。    惟有从第二种立场出发,我才能把我自己看作是自由的,"因为在感性世界,独立于因果决定之外即是自由"。如果我完全是一个经验的存在,我就不能够获得自由,因为每一种意志实践都可能受到对某一对象欲望的限制。所有选择都将是他律的选择,都受到对某种目的的追求的支配。我的意志就永远不能成为第一原因,而只能是某种先验原因的结果,成为此种或彼种冲动或欲望的工具。只要我把我们自己看作是自由的,我们就不能把我们自己看作是纯粹的经验存在。"当我们认为我们自己是自由的时,我们就使我们自己成为理智世界的成员,并认识到意志的自律"。所以,主体的概念先于并独立于经验,这正是道义论伦理所要求的,它不仅可能,而且不可或阙,是自我认识和自由之可能性的前提条件。    现在,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按照道义论伦理,申认正义的首要性的用意所在。按照康德的观点,正当(权利)的优先性既是道德上的,也是基础性的。根据其主体先于其目的的概念,对于我们将我们自己理解为自由选择的和自律的存在来说,这一主体概念是不可缺少的。当社会由这些不以任何特殊善观念为前提条件的原则来支配时,它就可以得到最好的安排,因为任何别的安排都不可能把个人作为能够选择的主体来尊重;它可能把个人本身作为客体而非主体对待,或作为手段而非目的来对待。    道义论的主题在许多现代自由主义思想中得到了类似表达。因此罗尔斯说:"由正义所确保的权利不服从社会利益的算计",与之相反,德沃金则认为,它"将作为个体手中的王牌",来反抗各种给整个社会强加某种特殊善观念的政策。"由于一个社会的公民在其观念上相互见异",如果政府偏向某一种观念而歧视别的观念--这或者因为官员们相信某一种观念具有内在的优先性,或者因为某一种观念为较多的或较为强大的群体所持有--政府就不能给予他们以平等的尊重。弗莱德认为,与善相比较,正当(权利)与不当的概念"之所以具有一种独立的和压倒一切的特性,是因为它们确立了我们作为自由选择实体的基本地位"。比任何选择更为重要的是,人格的价值"是选择概念本身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而且这正是我们围绕着尊重个人所制定的各种规范不可能妥协的缘由所在,也是为什么相对于我们选择追求各种各样的目的来说,这些规范具有绝对性的原因所在"。    正是凭借其独立于日常心理学假设和目的论假设之外这一点,这种自由主义,至少是其当代版本,便认为自己可以避免各种传统的政治理论一直易于陷入的困境,尤其是关于人性和善生活意义问题的争论。因此德沃金宣称:"自由主义不依赖于任何人格理论",罗尔斯认为,它的关键性假设不包含"任何特殊的人类动机理论",而德沃金说,"这样一种自由主义不关心"个体选择追求的生活方式,艾克曼则认为,为了让人们接受自由主义,他们"不必对大量极具争议的大问题采取同一种立场"。    但是,假如有某些哲学和心理学的"大问题"紧随着道义论的自由主义,那也只是因为它将其争论搁置在其他地方。诚如我们业已看到的那样,这种自由主义避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人格理论,至少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格理论。比如说,把一种决定性的本性、或是某些根本性的欲望和倾向归于人类,诸如自私性或社会性。它所关注的不是人类欲望的客体(对象),而是欲望的主体,以及这一主体是如何构成的。    因为正义是首要的,所以某些事情对于我们来说必定是真的。我们必定是某种形式的物类,必定以某种方式与人的环境相联系。尤其是,我们必定总是与我们的环境保持着某种距离,肯定会受到条件的限制,但我们的一部分永远都先于任何条件。只有用这种方式,我们才能把我们自己既看作是经验的主体,也看作是经验的客体,看作是行动主体,而不只是我们所追求的目的的手段。道义论自由主义设想,我们能够且的确必须在这种意义上把我们自己理解为独立的。我将论证,我们并不能这样独立,而在这种自我影象的片面性中,我们倒是可以发现正义的种种局限。    那么,道义论的人格理论究竟错在何处?其缺陷是如何削弱正义之首要性的基础的?当我们发现正义的局限时,又会出现什么样的与之对立的美德呢?为了陈述我的论证,考量人们可能对康德观点提出的以下挑战将是有益的。    社会学的反驳    第一种挑战可以被称为社会学的反驳,因为它是从强调社会条件对塑造个体价值和政治安排的广泛影响开始的。它宣称,自由主义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中立性不可能,而中立性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哪怕我们尽可能地尝试,也永远无法摆脱我们条件的影响。因此一切政治秩序都具体化为某些价值;问题是,谁的价值可以普遍盛行?结果又是谁得谁失?道义论主体的那种夸张的独立性乃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幻觉。它误解了人的根本的"社会"本性,误解了我们"始终"都是受条件限制的存在这一事实。没有任何例外,没有任何超越的主体能够处在社会或经验之外。我们每一时刻都处在我们的生成之中,都是一连串的欲望和倾向,没有什么能寄托于本体王国。主体的在先性只能意味着个体的在先性,因而偏向于个人主义的价值是自由主义传统的一惯作法。之所以惟有正义看起来才是首要的,是因为这种个人主义提出了典型的相互冲突的主张。因此正义的局限就在于它限制了培养那些合作性美德的可能性,诸如,利他主义,仁慈一类,这些美德能减弱冲突。但是,这些美德恰恰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假设基础上的社会最难以生长繁荣的美德。简言之,一个由中立原则支配的社会之理想乃是自由主义的虚假允诺。它肯定个人主义的价值,却又标榜一种永远无法企及的中立性。    然而,这种社会学的反驳未能在各个方面恰当估价这种道义论观点的力量。首先,它误解了这种自由主义所宣称的中立性。正当(权利)原则的中立性,并不是这些原则承认一切可能的价值和目的,相反,是指这些原则是以一种不依赖任何特殊价值或目的的方式而被推导出来的。当然,一旦正义原则被这样推导出来,它们就拒绝承认某些目的(假如它们与任何东西都能相容的话,它们就很难成为规导性的原则),但它只是拒绝那些不正义的目的,也就是说,只是那些不符合原则的目的,这些原则本身的有效性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生活方式的有效性。它们的中立性所描述的是它们的基础,而非它们的效果。但是,即便它们的效果也在许多重要方面比社会学的反驳所揭示的更少受到限制,比如说,利他主义和仁慈就完全与这种自由主义相容,在其假设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这些美德的培养。主体的优先性并不是说我们为自我利益所支配,而只是说,无论我们拥有什么样的利益,这些利益都属于某个主体。从权利的立场出发,我可以自由地追求我自己的善或他人的善,只要我不行不义。而这一限制与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毫不相干,相反,却与保证他人同样的自由这一压倒一切的利益相关。合作性的美德与这种自由主义绝无冲突。    最后,社会学的反驳是如何否定道义论的独立概念的?这一点尚不清楚。如果它的意思是想提出一种心理学的反驳,那么,它就无法表达道义论的观点,因为后者提出了一种认识论的主张。主体之独立性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作为一种心理学的事实,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为克服我的偏见或超脱我的确信所需要的那种分离,而是说,我的价值和目的并不界定我的身份,我必须把我自己看作是一种区别于我的价值和目的(无论它们可能是什么样的价值和目的)的自我的承担者。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社会学的反驳是想挑战这种认识论的主张,那么,这种挑战的基础可能如何?这一点目前尚不清楚。当休谟把自我描述为"各种不同知觉的集合或堆积,它们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相互汇集,并处在一种永恒的流动和运动之中"时,他也许是最接近描绘出完全受经验限制的自我之图象的人,正如这种社会学观点所要求的那样。但是,正如康德后来所反驳的那样,"任何固定不变的自我都不可能在这种内在表象的流动中表现自身"。要使通过时间的自我之连续性有意义,我们必须假定某种统一性原则,它"先于所有经验,并使经验本身成为可能"。的确,当休谟承认,他无法最终解释这些"将我们思想或意识中的连续出现的知觉统一起来的"原则时,他本人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困难。尽管康德的超验主体可能存有疑问,这种社会学的反驳似乎也难以提出一种有效的批评。它必须预先设定的认识论很难更让人信服一些。 万俊人译
  2. 吴晓东:中国文学中的乡土乌托邦及其幻灭——以阎连科的《受活》为中心
    文学 2009/03/27 | 阅读: 1443 | 评论: 3
    本文试图以阎连科发表于2003年第6期《收获》杂志上的长篇小说《受活》为中心讨论中国文学中的乡土乌托邦问题。
  3. 巴迪乌(Alain Badiou):关于普遍性的八个论题
    思想 2010/05/10 | 阅读: 3595 | 评论: 3
    Alain Badiou, Theoretical Writings, ed. and trans. by Ray Brassier and Alberto Toscano (London and New York: Continuum, 2004), pp.153-52.1、 思维(思考)是普遍性固有的(proper)中介"思维",我的意思是,主体,它在一种与知识可获得的(available)形式的总体性截然对立的过程中被建构起来。或者,如拉康所言,正因其在知识中建立了黑洞,主体乃在。评论:a.思维是普遍性固有的中介意味着,如果某物具有了客观的形式或客观的合法性(legality),那么它就不作为普遍而存在。普遍性本质上是"反客观的(anobjective)"。它仅仅只能通过思维运行(trajectory)的生产(或再生产)被经验到,这一运行建立(或重建了)一种主体的配置。这里有两个典型的例子:数学命题的普遍性只能通过发明或有效地复制其证据而被经验到;政治陈述的情境的普遍性(situated universality)只能通过实现它的斗争实践而被经验到。b.作为主体思维的思维通过一种过程(process)被建立起来,这意味着普遍决非是先验设定的结果,意味着设定了一种建构的主体。 相反,普遍性开放的可能性是在一种局部的水平主体思维存在的前提。主体总是在一个特殊的程序点上(point of that procedure)作为思维被召唤出来,从而普遍性被建构起来了。普遍性同时是作为主体思维规定其自身要点,以及是对那些要点的真实的回忆(virtual recollection)。[1]故而,在普遍性中运作的中心辩证法乃是作为主体的局部性(the local),以及作为无限程序(procedure)的全局性(the global)。辩证法乃是如此的思维之成分。因此,"质数[2](prime number)是无限的"命题之普遍性,既在于它召唤我们在思维中去重复(或重新发现)[143]一种独特的关于它的证据,也在于从古希腊一直到当代,数论总是伴随其根本的公理一起被移动的全局性进程。换一种方式说,政治陈述"一国之非法移民劳工的权利必须被那一国家所承认"之普遍性,存在于所有通过政治主体性积极被建立起来的斗争实现之中,也在于全局性的政治过程,根据其处理国家及其决断(decision)、规范与法律。c.真理或普遍性的过程--它们是一致的相同的,与所有可获得的知识实例截然不同,意味着普遍性总是一种不可估算的呈现(emergence),而不是一种可描述的结构。同理,我认为真理是知识不可及的,它本质上是不可知的。另一种解释我的意思的方式就是,我以为真理具有无意识的特点。任何可以通过描述性的谓词在知识中被分辨出来的东西,我称之为特殊(particular)。但是虽然可以作为在一种情境中的运作着的程序被确认,然而从每一谓语性(predicative,述谓)描述中被减去的东西,我称之为单一(singular)。所以,这一或那一种群体的文化性特征是特殊的。但是那贯穿这些特征,并使每一记录在案的描述统统无效的东西,普遍地召唤了一种思维主体,乃是单一。因此有了论题2: 2、每一普遍都是单一的,或者是一种单一性。评论:并没有可能对于特殊性作普遍的扬弃(sublation)。现今普通的看法是:真正的普遍方案(prescription)存在于尊重(respectiong)特殊性之中。在我看来这一论题是不一致的。事实说明,任何导入实践的企图总是奋起反对特殊性,后者是任何形式上的普遍性都声称不可忍受的。事实是(the truth is),为了保持给予特殊性以尊重是一种普遍的价值。在好的特殊性和坏的特殊性之间做出首要的区分是必需的。换句话说,在描述性的谓词的名单中建立一种等级是必需的。比如,一种文化或宗教的特殊性会被认为是坏的,如果它不在自身之内包容了对于其他特殊性的尊重。[3]但是,显然,这规约了形式普遍性已经包括在特殊性之内了。最终,尊重特殊性的普遍性仅仅是[144]普遍性的普遍性。这一定义是致命性的同义反复的。它是草约(协议protocol)必要的对应物(counterpart)--常常是暴力性的对应物--想要真正地根除特殊的特殊性(即,内在的特殊性),因为它冻结了后者之谓词进入自足身份的结合(self-sufficient identitarian combination)。故而,每一普遍性并不呈现自身作为一种特殊的规则化或者差异的规则化,而是作为一种从身份(identitarian)谓词中减去的单一性;即使它明显经由那些谓词发生。特殊性的减除一定相对立于它们的设定。但是如果单一性有权要求通过减除达到普遍,乃是因为身份(identitarian)谓词的运作,或者说描述特殊性的知识形式的逻辑,排除了任何预知或构想之[普遍?]的可能性。 因而,一种普遍的单一性不是存在的秩序,而是一种突然呈现的秩序。因此有了论题3: 3、每一普遍性起源于一个事件(event),事件不涉及于情境的特殊性普遍与事件之间的关联是根本性的。基本上,政治普遍主义的问题全然依靠被维持的真实性(fidelity)或失真的王国,并非关于这一或那一教条学说的问题,而是关于法国大革命、或巴黎公社、或1917年十月革命,或是民族解放的斗争,或1968年五月风暴,这是很清楚的。一种contrario,政治普遍主义的否定,对于解放主题的否定,不仅要求赤裸裸的反动宣言。它要求可以称作为事件的修正主义(evental revisionism)。比如,傅雷(Furet)尝试表明法国大革命是全然无用的;或者是不计其数的将"1968年五月"还原为一种朝向性解放的学生运动。事件的修正主义把普遍性和单一性的关系作为靶子。除了地点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谓语性的描述是自足的,任何普遍地具有价值的东西严格来说都是客观的。In fine,这相当于声称任何普遍地具有价值的东西存在于机械主义以及资本的权力之中,与其统计学上的保证相伴。在那一情形中,人类的命运就被谓语性特殊性和合法的普遍性之关系密封起来了。 由于事件发动了一次单一的普遍化程序,并通过这一程序建立其主体,所以是相反于实证主义对于特殊性和一般性的连接的。[145] 在这一关系中(regard),性的差异之事例显得特别有意义。谓语的特殊性在某一特定的社会中确定男人与女人的地位,这可以以一种抽象的方式来认识。一个一般的原则被设置了(posit),由此权利、地位、个性及等级与这些从属于依据法律的平等主义规则的地位相联系。这很好,但是至于考虑到性角色的谓语性分配时,它并没有提供任何种类普遍性的基础。由于这是一个事例(case),呈现着的(emerging)遭遇或宣言(declaration)的单一性会突然出现;这一单一性会使主体结晶化,主体的显现正好就是性差异被减除的经验。这一主体通过一种恋爱的遭遇而产生,其中,发生了一种性别位置分离性的(disjunctive)合题。恋爱的情景是唯一真正的(genuine)情景,其中普遍的单一性,它属于性的二者(Two)--最终属于如此的差异--最终显露出来。这是未经划分的绝对差异的主体经验发生之所。我们都清楚,一谈到性之间的互动,人们总是被爱情故事所迷住;这一着迷(fascination)直接与社会构成(social formation)试图阻碍爱情的多种特殊障碍成比例。在这一例子里,非常清楚的是,由普遍性所带来的吸引力准确地存在于这一事实中:它将自身作为一种反社会的单一性从知识的谓语中减除掉了(或者说尝试减除自身)。 故而坚持作为一种单一性的普遍是必要的,坚持我们所开始的地方总是一种不稳定的补充,它的单一的力量驻留在没有什么可用的谓语能够使它从属于知识之地,这也是必需的。 问题是:什么物质例证,什么存在的不可区分的效果,提供给主体的程序基础,而这一程序的全局性动机(motif)是普遍的? 4、普遍最初作为一种关于不可确定性之决定来出场这一观点需要仔细的说明。我称内在于一个情境的谓语性知识的一般系统为"百科全书"(encyclopedia):即,每一个人关于政治、性差异、文化、艺术、技术所知道的东西。有一些事物、陈述、构造或弥散的片段,它们的化合价(valence)依照百科全书也无法被决定。它们的化合价是不确定的、漂浮的、自主的:它们存在于百科全书的边缘。是它们组成了那些地位依然构成性地不确定的事物;那些引出了"或者是,后者不是"的事物;那些地位可以依据非-决定的原则进行无尽辩论的事物,而这自身就是百科全书;那些知识吩咐我们不去决定的事物。比如现今,知识命令我们不去断定/决定关于上帝的事儿:可以接受的是"某些东西"存在,或者它并不存在。我们存在一个没有化合价可以归于上帝存在的社会;一个要求一种含混的(vague)精神性的社会。相似地,知识命令我们就可能存在"另外的政治"不做决定:它可以被谈论,但没有什么是源自于此的。另一个例子是:那些没有证件的,却在法国(或英国、美国)工作的工人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他们属于这里么?是的,可能是,因为他们生活并工作在这里。不,因为他们没有必需的证件来表明自己是法国人(或英国人,或美国人......),或在这里合法地生活。"非法移民"的表达指示了化合价的不确定性,或者化合价的无化合价性:它指示出那些生活在这里,却没有真正地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因此是可以被赶出这个国家的人,那些被揭示出他们的存在之化合价的无化合价性的人,那些工人。 根本上,事件决定百科全书无法辨认性的区域。更确切地说,有这样一个类型的命令形式:E      d(ε),这可以被理解作:每一真正的主体化(subjectivation)都是由事件所招致的,而事件则在其现象(appearance)中消失了,主体化指示出ε,那在情境中不可被决定的东西,已经被决定了。这就是个例子,当非法移民的劳工占领了巴黎圣贝尔纳(St. Bernard)教堂时:他们公开地宣布了存在,以及宣布了并不具化合价的化合价,从而确定了那些属于这里的人们,并让他们扔掉了"非法移民"的表达。我将ε称作为事件的陈述。凭借拆分(detachment)的逻辑原则,我们看到了事件的废止,事件的整个存在存在于消失之中,只留下了事件的陈述ε,这个ε经由事件指示出来,立足作为某种事物:--它是一种真实的情境(由于它已经在那里了);--但是又是那些化合价经历着激烈变化的事物,因为它是被确定的未定。它是曾没有化合价但现在却有了的事物。因而,我认为对于每一普遍的单一性来说,创立(inaugural)的物质性是事件的陈述。它将适合主体-思维的存在固定在普遍被编织的地方之外。这就是在爱情遭际中的事例,它的主体存在经由陈述"我爱你"而被固定在一个又一个形式之中,正在这个时候遭遇的环境被檫除了。于是,未定的分离性的合题就被决定了,其主体的创立就联结于事件陈述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事件的陈述都有一种宣言性的结构,不管陈述是否具有一种命题的形式、作品的形式或构造及公理的形式。事件的陈述由事件的出现-消失暗示出来,并宣布一种不可决定的东西已经被决定了,或者宣布没有化合价的东西有了化合价。被建立的主体跟在这一宣布之后,后者打开了对于普遍来说一种可能的空间。相应地,所有对于普遍来说要展开的东西被要求去带出(draw)所有结果,在这一事件陈述的情境之中。5、普遍具有一种含蓄的/暗示的(implicative)结构对于普遍观念的一般反对是:存在的每一事物被再现,都与由迥然相异的力量或利益所控制的特殊条件与阐释相关联。比如,某些人认为不可能获得对于差异的普遍掌握/理解,因为在差异被普遍掌握之方式间的深渊,依赖于不管某人占据着"男人"或"女人"的位置。另一些人坚持没有什么普通的分母(denominator)成为多样的文化组织选择称为"艺术活动"的基础;或者一个数学命题也不是内在地普遍的,因为它的真确性全然依赖于支撑它的公理。阐释学的视角主义所忽视的东西是,每一普遍的单一性乃是作为由一种事件的决定所引起(entail)的推论/结果(consequences)网络来出场的。普遍的东西总是采取 ε     π的形式,在这里ε是事件的陈述,而π是一个结果,或者一种逼真性/忠贞。不用说,如果有人拒绝决定ε,或以一种反动的方式坚持将ε降低到未定的地位,或者认为具有化合价的事物应该保留着没有化合价的状态,从而含蓄的形式无论如何也不会命令它们去接受结果的真确性(validity),π。然而,他们不得不以此承认含蓄形式的普遍性。换句话说,他们不得不承认,如果事件在它们被陈述的基础上得以主体化,无论什么推论被作为结果(result)发明出来都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柏拉图在《美诺篇》里的辩解仍然是不可辩驳的。如果一个奴隶关于几何学的事件的(evental)基础一无所知,他就不能确证(validate)双倍于某个正方形的另一个正方形面积的建构(construction)。但是,如果某个人给他一些基本的数据,他也能够主体化(subjectivate)它,它也能够有考虑的主体化(subjectivate)建构。因而容纳在当下这一释义中的暗示是普遍地真确的,这一建构是由几何学的希腊的呈现(emergence)所开创的(inaugurate)。某人或许会反对:"通过调用数学推论的权威,你把事情变得太简单了。"但是他们错了。每一普遍化的程序都是暗示性的。它证实了那一结果,此结果跟从着事件陈述一直到被指明了的消失的事件。如果主体化的协议在这一陈述的庇护下被发动起来,它便能够发明及建立一系列可辨认的普遍的推论。反动的否认,即发生了的事件在这个格言中表达出来"除了地点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可能是唯一破坏普遍的单一性的方式。它拒绝承认其推论/结果,并取消任何适合于事件程序的在场的/存在的东西。即使这样,这一拒绝也不能取消暗示的普遍性。看看法国大革命:从1792年以来,如果它建立了一种激进的事件,由一种内在的宣称所指示出来,这种宣称认为如此的革命乃是一种政治范畴,从而,公民只能在与德行与恐怖的辩证法一致中才能被建立起来就是真实的(true)。这个暗示既是不可否认的又是普遍地可传递的--比如,在圣-余斯的著作之中。但是,显然,如果某人认为不存在大革命,作为主体配置的德行就是不存在的,所留下的一切就是作为一种引起道德谴责的疯狂的爆发之恐怖。即使政治消失了,使之生效的暗示的普遍性仍旧保留了下来。不再需要在这里援引解释的冲突。这是我第6个论题的要点(nub):6、普遍是单义的/意义明确的(univocal)至于经由事件的推论而发生的主观化(subjectivation),存在一种适合建立普遍单一性的逼真/忠贞的意义明确的逻辑。这儿我们必须回到事件陈述。回忆一下陈述在作为不可确定之物的情境中扩散(circulate)。关于其存在及不可确定性是公认的。从一种本体论的观点来看,它是组成情境的多样性之一。从逻辑的观点看,它的化合价是中介的或未确定的。经由事件发生的,与在事件中得失攸关的存在没有关系,与事件陈述的意义也没有关系。它只从属于这一事实,鉴于(whereas)先前事件陈述是未确定的,此后它将还不会被确定,或者作为真理被确定。鉴于先前事件陈述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它占有了一个特别的化合价。这就是非法移民劳动身上所发生的事儿,他们在圣·贝尔纳教堂证明自身的存在。换句话说,那影响陈述的,那被事件的消失束缚在一种暗示的方式之中的陈述,是行为的秩序,而不是存在或意义的秩序。它就是意义明确的行为的记录(register)。陈述被确定是如此偶然,,这一决定从所有解释中减掉是如此偶然。它关联于是或否,而不关联于不明确的(equivocal)的意义的多元性。我们这里所谈论的是一种逻辑行为,或者回应韩波,一种逻辑的反叛。事件决定,为了真理,或为了显赫的(eminent)化合价,以前的逻辑将其限定在不确定的或非-化合价的领域中。由于这是可能的,修改了情境的某个组成部分的化合价之单义的行为,逐渐在其全体性中开始转变情境的逻辑。虽然情境的存在-多样性仍然是未改变的,其消失的逻辑--评价并关联所有属于情境的多样性--能够经历一种杰出的转换。它就是这一变化的轨迹,它组成了百科全书的普遍化的对角线(diagonal)。普遍的意义不明确的论题关涉到回到那些一般性的普遍的单一性,一般性(generality)的律法在特殊性之上摇摆。它无法掌握逻辑的行为,这一行为普遍地、意义明确地开创了一种在整个现象(appearance)结构中的转换。每一普遍的单一性可以确定为如下:它是主体-思维的行为,这一主体-思维一定要在这一方式中来表现(render)这行为,这行为能够发动一种影响并对于情境逻辑进行激进的修改的程序,并因此修改当它出现时的呈现。显然,这一修改从未被充分地完成。对于最初的意义明确的行为来说,它总是局部的,开创了一种逼真/忠贞,即,一种推论的发明,它会被证明就像情境自身一样是无限的。因此就有了论题7:7、每个普遍的单一性总是未完成的或开放的这一论题需要评论,这一评论关注主体,普遍单一性的局部化,关联于无限的,存在-多样性的本体论规则之方式。关于这一特别的主题,有可能揭示在有限的哲学与相对主义,或普遍的否定及对于真理概念的不信任之间的本质上的同谋性(complicity)。让我用一种单纯的格言来说明它:潜在的化合价,内在于当下的普遍的(prevalent)人权概念之专横的叫嚣来自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事实上是有限的权利,最终--作为一致的民主的安乐死之主题--死的权利。经由比较,普遍单一性的事件概念,作为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在《差异》中所评论的,要求将人权作为无限的权利来思考。8、普遍性除了对于虔诚的/可靠的(faithful)无限的全称的(generic)多样性建构之外,什么都不是通过全称的多样性我意味着什么呢?非常简单,一种不能被任何百科全书知识的谓词所决定的情境子集;即是说,一种属于情境子集的多样性,成为它的元素之一的多样性,不能够是已有身份的结果,占有任何特殊属性的结果。如果普遍是为每一个人的,这是在精确的意义上所被铭刻(inscirbe)其中的,它不是占有任何特殊规定性的物质(matter)。这是在政治集合中的事例(case),它的普遍性得自对于社会、国家、性或代的起源之漠不关心中(follow...from);恋爱的一对,它是普遍的,因为它生产了一种不可划分的真理,这真理是关于性的位置之间的差异的;科学理论,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普遍的,即它去除了其精心制作(elaboration)中的任何起源;或者主体是作品的艺术构造(configuration),就如马拉美所评论的,作者的特殊性已经被取消了,在可仿效的(exemplary)开创兴建的构造中,诸如《伊利亚德》和《奥德塞》,成为他们基础的合适的(proper)名称--荷马--最终什么也不回涉(refer back to nothing),而只是任何主体的空无。因而普遍依据一种侥幸(aleatory)的增补机会而出现。它遗留给自己一种简单的/单纯的分开来的陈述,这一陈述作为建立起它的事件之消失的痕迹。它在意义明确的行为中发动自己的程序,这一行为经由没有化合价的东西,其化合价开始被决定。它给这一行为系上一种主体-思维,这主体-思维会为它来发明推论。它虔诚地建构一种无限的全称的多样性,通过其真实的开放,乃是修希德狄斯(Thucydides)宣布伯罗奔尼亚战役的书写历史--不像后者的历史特殊性--它会是:"适合一切时间的东西"。[1] 回忆,注意黑格尔对普遍的精神的描述。[2] 质数,只能被其本身和一整除而没有余数的整数。[3] 比如,伊斯兰教在某些人看来就是一种"坏"的特殊性,因为它不包容其他世界的宗教(其他特殊性)。因而特殊性必然带出普遍性问题,或者说已经包含了普遍的判断,已经是普遍性?所以Badiou在后面说,尊重特殊性的普遍性尊重的并不是"特殊性",而已然是"普遍性"。Badiou的批判在于:特殊规则化,或者等级化的普遍性(就如刚刚所论)并不是他所要谈的普遍性。
  4. 朱苏力:通识教育不是培养“小资”
    人文 2008/03/22 | 阅读: 4089 | 评论: 2
    “我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切入主题。中国现在的大学制度主要是中国社会变迁的产物,主要是移植的。在传统社会中,“天不变,道亦不变”,社会发展非常缓慢,所需要的社会知识是比较简单的,也比较稳定,而且由于交流不便,也只能集中培养少数精英,这样的社会产生的知识和积累的知识也大致是符合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需要的。例如,不是以了解自然和社会为目标的,不是以研究为导向的,文化是抒情感慨或个人独自对社会的一些分析和理解;而且,至少在中国,当时的体制和知识类型都还不太鼓励人们胡思乱想,或者说创新。”
  5. 李昌平:越南的土地“私有化”实践
    社会 2008/10/12 | 阅读: 1215 | 评论: 2
    在我看来,土地所有制无论是国有制、农民集体所有制、还是私有制,都是形式上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谁占有地租和土地资本化收益。
  6. 西沐:中国画市场神话破灭,究竟谁在穿皇帝的新衣
    经济 艺术 2009/02/08 | 阅读: 982 | 评论: 2
    不少小的拍卖公司收集了大量玩价格玩得比较高的画家的应景之作,印成精美的图录,标上低得离谱的价格,直接寄发给画家及其相应的经纪人或画廊,用意非常明显,快来托吧,不然成交价格让你们很难看!
  7. 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选读
    科技 经济 2009/03/08 | 阅读: 2701 | 评论: 2
    德裔英国经济学者舒马赫(E. F. Schumacher, 1911-77)早在50及60年代便开始寻求“可持续的发展模式”(patterns of sustainability),提倡“小即是美”(Small is Beautiful)、“适用/中间科技”(appropriate / intermediate technology)、“佛教经济学”,“国有化工业”等与西方主流经济思潮背道而驰的观念。《小的是美好的》出版后于1973~1979年间再版了12次,至今仍是发展经济学的经典之作。1984年,商务印书馆引进该书。2007年,在舒马赫辞世30周年之际,南京译林出版社近日重版了这本书。

    除了对经济学的贡献以外,他对科技的理解也很中肯。他认为,中间技术应当具备这样的特性:有利于“创造工作机会”这一首要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利用本地资源;能增加劳动的愉悦,而不是把人变成技术的奴隶;经过适当培训,人人可以运用。大众生产的技术正是这样一种“中间技术”,正如“圣雄”甘地所说,大量生产帮助不了世界上的穷人,只有大众生产才能帮助他们。
  8. 阿玛蒂亚·森:危机之后的资本主义
    经济 2009/10/09 | 阅读: 3485 | 评论: 2
    2008年是充满危机的一年。首先,我们遭遇了食物危机,这对贫困的消费群体造成了显著的威胁,特别是对非洲的贫困人群。随之而来的是一次创纪录的油价增涨,威胁到了所有的石油进口国。最后,还有在秋季突如其来、而现在正以惊人的速度加剧着的全球性经济低迷。这场经济低迷有可能在2009年急剧恶化,而且很多经济学家预测将会发生一场全面的经济萧条,其规模甚至可能达到1930年经济大萧条的程度。当物质财富遭遇剧烈衰减的时候,那些本来已经处境艰难的人们将受害最深。现在出现的最激烈的问题是:资本主义的本质是什么?它是否需要变革?一些支持无约束的资本主义(unfettered capitalism)、拒绝变革的人们相信,将短期经济问题归咎于资本主义,是一种过分的谴责。他们认为这些问题是不良的政府管理(比如布什政府的不良管理)和不良的个人行为(或者约翰·麦凯恩在总统竞选中说的“华尔街的贪婪”)导致的。然而,另外一些人却看到了现行经济安排中的真正严重的缺陷,并想要进行改革,他们正在寻找一种被越来越多的人称为“新资本主义”的替代方案。 在1月于巴黎举行的一场名为“新世界,新资本主义”的论坛上,新、旧资本主义的观念扮演了活跃的角色。主持会议的法国总统尼古拉斯·萨科奇(Nicolas Sarkozy)和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进行了具有说服力的发言,指出变革的必要性。同样,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也提出“社会市场”——由共识─建构政策(consensus –building policies)的组合来约束的市场——这个旧的德国观念作为新资本主义的可能蓝图(虽然在最近的危机中,德国并不比其他的市场经济体做得更好)。 就长远而论,社会组织当然是需要改变的,这不仅仅是为了应对眼前的危机。在可能出现的很多问题中,我将分离出以下三个。首先,我们真的需要某一种“新资本主义”吗?我们原来的经济体系,并不是单一集中式的经济体系,它建立的基础是实践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制度,它的社会价值是我们可以从道德上进行辩护的。我们是否应该寻找另一种形式的新资本主义,或者,套用巴黎会议的说法,一个“新世界”,以建立一种不同的体制。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哪种经济学,特别是考虑到眼下的经济危机。我们如何评价理论经济学家所教导和拥护的、作为经济政策之向导的经济学思想。这包括,我们如何评价近几个月以来,随着危机的加剧而发生的凯恩斯主义之复兴。尤其是,目前这场经济危机指示我们去寻找哪一种体制、哪一种优先性。第三个问题,除了努力对长远的变革需要的是什么进行更好的评估之外,我们还不得不思考——快速地思考——如何在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前提下摆脱目前的危机。    二   是什么特殊性质使得一个体制成为货真价实的资本主义体制(无论新的还是旧的)?如果要改革现行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那么,是什么令改革的结果是一个新的资本主义而不是别的东西?普遍的观点似乎认为,依靠市场进行经济交易是将一种经济体确认为资本主义的必要条件。与此类似,依靠利润驱动和建立在私有权基础之上的个人报酬,被看作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然而,如果这些是必要条件,那么我们现行的经济体制,比如欧洲和美国的经济体制,果真是资本主义的吗? 世界上所有的富裕国家,包括欧洲的富裕国家,和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南韩、澳大利亚以及其他国家,已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部分地依靠非市场的交易方式和其他偿付方式了。这包括失业福利、公共养老金、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以及教育供应、健康护理和其他一系列不通过市场安排来分配的服务。与这些服务相联系的经济权利,并不建立在私有权和财产权的基础之上。 同样,市场经济也并非仅仅依靠利润最大化来运转,它还依靠很多其他活动,比如维持公共安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其中一些已经远远不是仅由利益驱使的经济活动了。在运转良好的时候,所谓的资本主义体制令人称道的表现,来自于一种混合机制(a combination of institutions)——公共基金教育、医疗护理和大众运输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种机制不用依赖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和局限于私有制的个人权利。 这个讨论的背后是一个更加基本的问题:在今天,资本主义是不是一个具有特定用法的术语?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观念确实具有过重要的地位,然而到如今,其有效性或许已经所剩无几了。 比如,亚当·斯密在18世纪的先驱性著作说明了市场经济的有效性和动力机制以及这种动力机制何以能够运转,特别是它怎样运转。正当这一运转机制强势地兴起时,斯密的研究提供了一份对于市场之运转的具有启发意义的诊断。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对于理解所谓的资本主义作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斯密说明了,自由交易是如何通过生产专业化、劳动分工和充分利用大规模经济,从而极为有效地促进经济繁荣的。这些学说直到今天仍然是非常切题的(有趣的是,为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赢得最近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作品对于国际贸易作出的令人印象深刻、高度精深的分析,和斯密230多年前的高瞻远瞩密切相关)。在18世纪对市场和资本运用的早期阐释之后,紧接着出现的经济学分析在主流经济学内部成功地建立起了一个牢固的市场观念体系。 然而,就在资本主义通过市场进程带来的积极贡献正被阐释和说明的同时,其消极的一面,也常常为同一些分析家所洞察。虽然大量的社会批评家(其中最突出的当属卡尔·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谴责,以及对它的最终取代方案,但是,即便是对于亚当·斯密来说,完全依靠市场经济和利润驱动的巨大局限性也同样是足够清楚的。事实上,包括斯密在内,市场运行的早期提倡者们并没有把纯市场机制看作是一种独立的、完美的运行体制,同样,他们也并不认为利润驱动就是所需的一切。 即便说人们寻求交易是出于私利(self-interest,根据斯密的著名说法——想要解释面包工、酿酒师、屠户和消费者为什么寻求交易,只需私利就足够了),但是,只有建立在不同人群的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一种经济才能有效运转。如果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在内的商业活动形成一种信用,即它们能够、并将会做自己承诺之事,那么,借贷者之间的关系就能够以一种互助的方式平稳地进行下去。正如亚当·斯密写道的: 一国人民若相信某银行家资产雄厚,行为诚实,处事谨慎,换言之,相信他有随时兑换现金的能力和意思,那银行家发行的本票,便可在社会上通用,无异于金币银币,因为人们深信用它们可以随时兑换金银货币。 [1] 斯密解释了为什么这种情况有时候并未发生,而且,我认为,对于商业和银行如今面对的由广泛的恐惧和不信任所带来的困难——这种恐惧和不信任冻结了信用市场,妨碍了信用的有序扩张——他不会感到特别困惑。 在这个背景之下,特别是考虑到“福利国家”是在斯密的时代之后很长时间才出现的,因而同样值得一提的是,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他对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命运的极度关注(和担忧)是非常显著而令人惊讶的。市场机制最切近的不足之处,就隐藏在那些市场无所作为的事情之中。斯密的经济学分析根本不是把一切交给市场机制的“看不见的手”。他不仅支持国家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比如教育和贫困救济(同时,要求那些接受援助的贫困者获得比当时的《济贫法》给予他们的更大的自由),而且他深深地关注可能存在的赤贫和不公正现象(除非消除它们,否则市场经济便是不成功的)。 很多自称追随斯密的人对市场的必然性和自足性缺乏清楚的区分,因而对斯密对市场机制的评估产生了一些误解。例如,斯密对食物市场的支持以及对国家限制食用粮食私人交易的批评,经常被解释为这样一种观点:任何国家干预必然会导致饥荒的恶化。 但是,斯密对私人交易的支持,仅仅是为了反驳那种认为停止食物交易就能够消除饥饿负担的信念。这并没有以任何方式否认,市场的运转需要国家行为通过创造工作岗位和收入来进行补充(比如,通过工作法案)。如果失业的急剧增长是因为不良的经济环境或者不良的公共政策,那么市场无法仅凭自身重新创造出那些失业者的收入。斯密写道,“新的失业者要么饿死,要么通过乞讨或犯罪——甚至可能犯极恶之罪——来维持生存”,而且“贫困、饥荒和死亡将会立刻弥漫……”[2] 斯密反对排斥市场的干预,但是不反对那些容纳市场并且以补充市场未做的重要事务为目标的干预。 斯密从未使用“资本主义”这个术语(至少在我能够搜寻的范围之内),然而,想要从他的著作中塑造出任何一种论证市场力量的自足性或论证接受资本统治的必要性的理论也是很难的。他讨论的是那些更加宽泛的价值的重要性,这些价值超越了《国富论》中的利润,在他的第一本书,正好在250年之前的1759年发表的《道德情操论》中,他对以非逐利价值为基础的强烈的行为需要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当他写道“审慎”是“所有德性中对个人最有用处的”,亚当·斯密接着说,“仁慈、正义、慷慨和公共精神,是对他人最有用处的品质”。 [3] 斯密认为,市场和资本在它们自己的领域之内运转良好,但是,首先,它们需要来自其他机构——包括公共服务,诸如学校——以及纯粹利润追求之外的价值的支持。其次,它们还需要来自其他机构的限制和纠正——例如设计良好的金融规则和国家对穷人的援助——以防止不稳定、不公正和不正义。如果我们想要寻找一种组织经济活动的新方式,它包括对各种公共服务和考虑周良的规则的合乎实效的选择,那么,我们会是在跟随,而不是背离斯密对资本主义所作的辩护和批评中所描绘的改革计划。     三   历史地看,直到新的法律体系和经济实践对财产权进行保护,并使得一个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之上的经济能够运转的时候,资本主义才出现。在商业道德使得契约行为变得可以维持并且不再昂贵——比如,不再需要对疏怠职责的契约方进行持久的诉讼——之前,商业交易是无法有效进行的。在因腐败而获取的高利润受到限制之前,对生产性行业的投资也不能够繁荣。利润导向的资本主义始终要依靠其他制度性价值的支持。由于充斥着衍生物的二级市场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迅速发展,与交易相联系的道德和法律的义务及责任在近些年来已经变得难以辨认。现在,一个误导借贷者承担轻率风险的次级贷款的贷主,可以将金融资产转移给远离原初交易的第三方。可问责性被严重削弱了,监督和规范的需要变得更加强烈。然而,就在同一时期,由于越来越相信市场经济的自我调控性质,政府(特别是美国政府)的监督任务被急剧缩减了。恰恰在更需要国家监督的时候,被需要的监督却收缩了。去年实际发生的灾难就是这一隐患的结果,它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今天这场困扰着世界的金融危机。金融活动之规范的不足,不仅牵涉到非法活动,而且隐含着过度投机的倾向。正如亚当·斯密所说,这一倾向将很多人掌控在他们的紧张得令人窒息的利润追逐之中。斯密将那些过度的求利风险的鼓吹者称为“投机分子”,这一说法是对过去几年中的次级贷款放债人的绝好形容。例如,在讨论反高利贷法的时候,斯密希望国家规范在那些鼓吹不稳定贷款的“投机分子”面前,为公民提供保护: 这样,国家的巨大资本,就不能为想赚钱并有利使用的人所用,而落入那些浪费者和破坏者的手中。[4] 对于市场经济的自我纠正能力的盲目信任,在很大程度上,要为美国的制度规范之被取消负责,它如此忽视投机分子的活动,足以令亚当·斯密震惊。 目前的经济危机,部分产生于一种对于市场进程的明智性的过度高估,而现在,这场危机正在被金融市场和一般的商业领域中的焦虑和信任缺失所加剧,这种焦虑和不信任在市场对一系列刺激计划(包括对奥巴马新政府于2月份通过的7870亿美元计划)的反应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也许不是巧合,斯密在18世纪就已经指出了这些问题,尽管如此,它们还是被近些年来的权威人士所忽略(特别是在美国),并且被那些一直忙着引用亚当·斯密以支持无约束的市场的人们所忽略。    四   就在近来亚当·斯密被大量引用(即使没有被大量阅读)的时候,最近又出现了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强盛复兴。确实,我们正在经历的、令我们步步濒临经济萧条的渐进式经济低迷(the cumulative downturn)具有明显的凯恩斯主义特征:一个人群的收入降低导致他们的消费衰减,进而反过来导致其他人群的收入降低。 然而,只是在非常局部的意义上,凯恩斯能够是我们的救星。并且,在对目前危机的理解中我们需要超越他的视角。有一个经济学家在当前的重要性被严重低估了,他是凯恩斯的对手庇古(Arthur Cecil Pigou),他和凯恩斯同时代,并且也在当时的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庇古远比凯恩斯更加关注经济心理学(economic psychology),以及它影响商业循环、塑造和强化把我们推向经济萧条的商业衰退(恰如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的方式。庇古将经济波动部分地归咎于“心理原因”,它包括: 人们(他们的行为控制着产业)的心理波动,这种心理波动来自对商业预期的不当乐观或不当悲观所导致。[5] 很难忽略这一事实,即在“相互强化的低迷”的凯恩斯效应之外,今天,我们强烈遭遇到了“不恰当的悲观主义的错误”。庇古特别强调,当经济被过度的悲观主义控制时有必要解冻信用市场: 因此,在其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商业失败的扩散是广还是窄,取决于银行贷款的获得,在面对需求危机的时候,是易还是难。[6] 尽管美国和欧洲的经济拥有新的资产流动性的大量注入(大部分来自于政府),然而银行和金融机构直到现在仍然不愿意解冻信用市场。其他商业领域也在持续衰退,这部分上是对已经衰减了的需求的反应(凯恩斯主义的“乘数”过程),但同时,这也是由于恐惧普遍消沉的气氛中未来需求的走低(庇古主义的传染性悲观主义)所造成的。 奥巴马政府不得不处理的一个问题在于,起因于金融管理不善和其他违规现象的现实的危机,被一场心理崩溃放大了好几倍。现在,在华盛顿和其他地方正被讨论的再生信用市场的方案,包括紧急融资(企业要求对真正放贷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政府购买不良资产,针对偿款失败进行保险,以及银行国家化(这最后一个提议令很多保守派吓坏了,正如交给银行的公共资金被私人控制让关心可问责性的人们感到担忧一样)。迄今为止,市场对于政府提出的方案的回应很冷谈,这说明,这些政策中的每一个都要求部分地评估其对商家和消费者的心理影响,特别是在美国。    五   还有一个理由,也能够说明庇古和凯恩斯之对比的重要性。尽管凯恩斯非常关注如何增加总收入的问题,但是他对财富和社会福利分配不公问题的分析,却相对较少。相比之下,庇古不仅有对福利经济学的经典研究,而且他率先把对经济不公的评测作为经济和政策评估的主要指标。[7] 既然在每一种经济体内部,以及在全世界,最贫穷者的苦难迫切需要关注,那么政府和商业之间的支持性协作的作用就不能仅限于相互协调推进经济。在安排对目前危机的反应方案时,在不择手段地进行普遍性经济扩张时,我们有进行批判的必要,并给予社会底层以特别的关注。受到失业威胁、缺乏医疗护理并且遭到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剥夺的家庭承受了尤为严重的打击。凯恩斯主义在处理他们的问题上面的局限性,需要引起我们更大的注意。凯恩斯需要被补充的第三个方面,涉及他对社会服务的相对忽视——事实上,在这个课题上面,甚至奥托·冯·俾斯麦都比凯恩斯谈得更多。我们时代的一些主流经济学家,包括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和肯尼思·阿罗(Kenneth Arrow)已经在讨论市场经济在提供公共福利(比如教育和健康护理)方面的重大缺陷;通过对“外部效应”(external effects)——市场交易的收益和损失并非仅限于直接的买者和卖者——的强调,庇古也对这个课题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话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疗护理不能保证提供给所有人的话,那么经济低迷的阵痛将会更加剧烈。例如,在缺乏国民医疗服务的情况下,每一次失业都将导致更大的问题,即失业者被排除在基本的医疗护理之外,这要么是因为收入的丧失,要么是因为和工作绑定在一起的私人医疗保险的丧失。美国目前的失业率为7.6%,而严重的匮乏状况已经出现。值得一问的是:几十年以来,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在内的欧洲国家,何以能够在失业率高得多的情况下成功避免生活质量的全面崩溃?答案部分在于,欧洲福利国家的运转方式具有比美国强大得多的失业保险,而且,更重要的在于,欧洲国家向全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市场机制提供面向全民的医疗保健的失败是臭名昭著的,其最显著的体现是美国,另外是在1979年废除了全民医疗保健之后的中国,卫生和保健事业的进展出现了急剧的停滞,也体现了这一点。在那一年的经济改革之前,国家或合作社向每一个中国公民提供了健康护理的保障,即便水平相当低。在取消了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和官僚控制的工业单位这种对生产有害无益的制度之后,中国获得了高于任何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但同时,在对市场经济的信任的引导下,中国也取消了全民医疗保健制度;而且在1979年改革之后,健康保险不得不由个人购买(除了在一些相对罕见的情况下,国家或某些大公司向它们的雇员或家属提供保险)。由于这一转变,中国在人均寿命方面的增速放缓。即便在中国的总体收入急速增长的时候,这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而当中国经济急剧减速的时候(正如现在的情况),它便注定要成为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现在,中国政府正在尽力逐步地重新引入面向全民的医疗保险,而奥巴马之下的美国政府,也致力于使得健康保险全民化。中国和美国的调整进程都有漫长的路要走,但是在应对经济危机以及实现两种社会的长期转型方面,这一调整应该是居于核心地位的。    六 凯恩斯的复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分析和政策分析,但是我们的视野必须更广一些。尽管在当代经济学界,凯恩斯经常被看作是某种“反叛”人物,然而,他实则更接近一个新资本主义的领袖,他关注的焦点在于力图使市场经济的波动稳定化(从而,相对较少关注商业波动的心理原因)。尽管斯密和庇古被人们认为是更保守的经济学家,然而,很多关于非市场机构和非逐利价值的重要性的深刻洞见,来自于他们而非凯恩斯及其跟随者。 危机,并非仅仅提出了一个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当下挑战,它也提供了一个处理长远问题的机会,因为这时候人们愿意重新考虑那些已经建立起来的传统。这就是为什么目前这场危机使得那些曾被忽视的长远话题变得重要起来:比如环境保护、全民医疗服务,以及公共交通的必要性(这一点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被严重忽视了,而且,甚至直到奥巴马政府宣布首批政策的时候——也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它仍然被远远地放在局外)。经济的承受能力当然是一个问题,然而,正如喀拉拉邦的印度政府的范例所表明的,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建立面向全民的由国家保障的全民医疗服务是可能的。因为中国在1979年取消了全民健康保险,所以,虽然喀拉拉邦在人均收入水平方面远远低于中国,但是由于一直实行全民健康保险,喀拉拉邦在平均生活水平和婴儿死亡率等指标方面,却已经实质性地超过了中国。因此,对于贫穷国家来说,机会也是存在的。但是,美国面临着最大的挑战。在世界范围内,它的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水平已经是所有国家中最高的了,然而它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成绩仍然相对较低,而且有超过4000万人口缺乏医疗护理的保障。这里的问题部分上缘自于公众的态度和理解。关于国民医疗服务的运行方式被严重扭曲了的观念,需要在公共讨论中加以纠正。例如,美国人普遍认为,在欧洲的国民医疗服务中人们不能对医生进行选择,可是这完全不是事实。 然而,对于现存的各种选择,也需要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在美国对健康改革的讨论中,人们过度地关注加拿大体制(在这种公共健康护理体制中,人们将很难获得私人医疗护理);然而,西欧的国家健康服务既为全民提供护理,而在国家保险之外,也允许那些有钱并有此意愿者进行私人治疗,购买私人健康保险。为什么有钱人可以把他们的钱自由地花在游艇和其他奢侈品上面,却不允许他们购买MRIS或者CT扫描仪,这一点是不甚清楚的。如果我们从亚当·斯密的体制多样化的主张,以及调控多种动机的观点中获得提示,那么我们就可以采取实际可行的方案,对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进行巨大的改造。 我认为,目前的这场危机并没有要求一种“新资本主义”,但是它确实要求一种对旧有观念的新的理解,比如斯密的观念,以及和我们的时代更接近的庇古的观念,这些观念中有很多一直被我们可悲地忽视了。我们同样需要的是对于不同体制的实际运行方式具有更清楚的认识,并且认识到,从市场到国家机构的各种组织能够超越短期的解决方案,对建设一个更加合理的经济世界作出贡献。 (译者:陈斯一 ;单位:北大哲学系)[1]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edited by R.H. Campbell and A.S. Skinner (Clarendon Press, 1976), I, II.ii.28, p. 292. [2]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 I, I.viii.26, p. 91. [3]Adam Smith,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edited by D.D. Raphael and A.L. Macfie (Clarendon Press, 1976), pp. 189–190. [4]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 I, II.iv.15, p. 357. [5]A.C. Pigou, Industrial Fluctuations (London: Macmillan, 1929), p. 73. [6]Pigou, Industrial Fluctuations, p. 96. [7]A.C. Pigou, 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London: Macmillan, 1920). Current works on economic inequality, including the major contributions of A.B. Atkinson, have been to a considerable extent inspired by Pigou's pioneering initiative: see Atkinson, Social Justice and Public Policy (MIT Press, 1983). )(Atkinson受到了庇古开创性工作的巨大影响,见他的《社会正义和公共政策》(1983)。)(阿玛蒂亚·森:哈佛大学经济学和哲学教授,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本文首发于2009年3月26日《纽约书评》第56卷第5号。感谢作者惠赐本文中文首发权。)http://www.sunyefang.org/docs/disanqi/disanqi/19983.aspx
  9. 蒋庆:心学散论
    思想 2009/10/22 | 阅读: 1549 | 评论: 2
    余好儒家心性之学二十年矣。二十年中,参悟圣道,寻绎至理,反身求证,实获于心者,不过如下数十条而已。有好事者促著于纸,允之,刊出与同道共证也。盘山叟谨识) ● 圣人入世担当以情不以理 当代人之人生观,常以“理”为其入世担当做事之依据,如言:为民众服务,为完善社会,为国家效力,为拯救世道云云。此“为”即入世担当之“理”也。此种人生观,“所为”是家国天下,“能为”是“我”;“所为”不是目的,“能为”则是目的,如时人常言:完善社会之同时完善自我,为立德立功立言进入社会人群行道做事。如此,自我是目的,社会人群则是手段;以整个社会人群作为完善自我之手段,其“所为”之“理”说得再响亮崇高,其“能为”之“我”则天下之大私也。验之于史,彰彰明矣。世人不察,依“所为”之“理”立德立功立言,以为据此可成就光辉美大之生命,殊不知只落得个意必固我之小我,究可哀也。圣人则不然。圣人之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不放入社会人群中寻求,圣人之为圣人,未进入社会人群前已是圣人,圣人不待社会人群而为圣人也。夫子天纵之圣,尧舜性之,圣人与天合德,法尔如是,率性任真,性道自足,不假外求,所谓自诚明者也。以今语言之,圣人之生命意义与价值存在于自家生命内部,本自具足,不待进入社会人群为其谋取福利而获得生命之意义与价值也;即圣人不以社会人群为手段,以自我为目的来完善自己之人格也。圣人无所假借,无所依凭,无思无欲,从容中道,当下是一光辉美大之生命也。圣人如此之无待自足,不以社会人群为完善自我之手段,其生命真能廓然大公,物来顺应之无私无执者也。然则,圣人本可在自家无待自足之生命中优游涵泳,乐道自适,何故栖栖遑遑,颠沛造次,必欲进入社会人群救人救世,虽万死而不辞耶?此非“理”可喻也,唯“情”而已矣。此“情”,乃非斯人之与而谁与之情,乃不忍与鸟兽同群之情,乃民胞物与之情,乃天地万物一体之情,此“情”即孔门所谓“仁”也。圣人心体光明,寂然太极,含藏万德,圆满具足,此圣人之所以为圣人也。然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又不仅此。圣人在世,不忍天下滔滔,生民涂炭;不忍逸居无教,不修德讲学;不忍礼崩乐坏,学绝道丧;不忍王道陵夷,邪暴横行。其不忍也,扩而充之,有因山陵崩颓者,有因鸟兽哀鸣者,有因草木摧折者,有因瓦石毁坏者;其寂然不动之心体,以此不忍之情感之,遂通天下之故也。故圣人入世担当,非“理”该如此,乃“情”之不已也。夫子知其不可为而为,关“理”何事?乃“情”使然。是故此“情”一动,天地以分,乾坤以序,文教以立,万化以成。若无此“情”,心物不通,人我永隔,天塞地闭,生机澌灭,故知“情”由“诚”出,“情”乃天地万化之几也。若问圣人何以能入世担当以情不以理,圣人无我无欲,心普天地而无心,情顺万物而无情,故能不为我役人,不成己殉物,即不以社会人群为实现自己生命价值之手段也。当今之世,圣学不明,士人入世,则曰“为某云云”。更有枭雄,以崇高之“理”相诱,不惜以千百万人身家性命为阶梯,成就其伟大事功与人格。是故吾人入世担当之际,不可不慎思明辩,否则毫厘之差,足使吾人落入鬼窟魔计,非但不能使吾人成己成物,反使吾人害人害物又害己也。故圣人入世担当以情不以理之深义,吾人须深参之,常参之也。 ● 以出世之精神作入世之担当 所谓出世之精神,有天下而不与也,尧舜事业如浮云过太虚也,毋意必固我也,与点而无可无不可也。一言以蔽之,无我无欲无思无执者也。其核心:生命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故能超拔凡俗,壁立千仞,出离世法,不着浮尘,以达超越洒脱之心境也。吾人处世,须有出世之精神方可作入世之担当,何以故?世间杂染不净故,多欲不善故,恶习增上故,名利熏习故。纵有圣人,气质难化;百年为邦,善世鲜遇。故世间法尔是一争名场,夺利地,酒色财气翻腾其中,名利权势鼓荡其内。人居其间,如坐胶漆盆,如入铁围网,虽有心出离,难奈千百年杂染熏烙,辗转增上,习以为常,不思奋飞,客气僭为人之性而不自知也。是故大心之士,发仁心悲情入世担当,必先具出世精神,方能入世不为世间污染败坏,是谓能真担当也。以今语喻之,出世精神,犹今医家所谓抗体也,免疫力也。生命有此抗体免疫力,入于病疫场中必不罹染,无入而不自得也。是故儒家所言之正心诚意、慎独研几、致知复性、归寂证体与夫养吾浩然之气不动心,正所谓内圣之工夫,出世精神之法门也。若吾人能以此出世精神修出戒体定力,铸就钢金不坏身,入世做事行道则能出污不染,出腐不沾,鸢飞鱼跃,飞龙在天,利欲场无非作圣地也,吾又何乐而不为耶?若问如何修成出世精神,周子有言,圣人无欲也。 ● 有意学圣学圣亦私 儒家心性之学,即学为圣人之学。圣人者,证成心性者也。以今语言之,圣人者,实现生命之意义与价值者也。故先儒教人每谓必立为圣之志,必希贤希圣希天而立人极。欲使吾人发心起信,先儒尝方便言说:人人可以为尧舜,个个心中有仲尼;肯定圣人立学可至,当下圆成。儒家为圣之学,乃于人性本然之善充分肯认,使吾人生命摆脱卑污幽暗走向崇高光明。故为圣之学,乃儒学中最有价值者,吾人若不甘自家生命卑污幽暗,当发心起信学为圣人也。然学圣人,不可执为“学圣欲”,若学圣执为欲,此学圣之欲乃天下最大之私欲,以学圣之欲仰之高、执之坚,他欲未有过之者也。是故有意学圣之“意”,私执也;必为圣人之“必”,固我也。然则,学圣果何学耶?圣人所以为圣人,在无私无欲无执无我也。故吾人须在淡泊中学圣,在无执中立极,以平常心证道,以无我心成性。夫如是,则庶几圣可学极可立也。此意难言,诸君善会。二曲谓“有意为善,为善亦私”,余转其语曰:有意学圣,学圣亦私也。 ● 道由人显圣证 道,生命之真理也;人显圣证,生命真理由圣贤人格见证,不关语言事也。儒家所谓道,古圣先贤真体实悟宇宙人生究极之理,古德所谓冥符真极、悟入实地是也。圣贤实证生命之道,其究极处,语言道断,心行路绝,故依名相言说,不可窥圣人生命之道于万一,况其究竟乎!然则,圣人生命之道究如何显现耶?或曰吾人如何窥见圣人生命之道并信其为真耶?圣人生命之道不由语言显现,语言只圣人生命之道之折射、摹本、影像,不可执为究竟。何以故?以语言有两可性、悖反性、时序性、境遇性,因而有局限性故也。若信语言绝对为真,何故千百年不同解释圣道之言汗牛充栋?吾人若执圣人之言以觅圣人之道,真所谓得筌而忘鱼也。故吾知其不可,非但不可,亦碍吾人谋道起信也。是故圣人之道不由语言文字显现,而由圣人人格见证,即由圣人之整个活生生之生命存在见证也。吾人须先信圣人人格为真,然后圣人所言始真,乃知圣人之道不我诳也。若吾人不信圣人人格为真,则一切从何说起耶?由人格显现生命真理,因生命真理非理性所能知解,须信念方可悟入。若吾人于圣人人格信得及,始可于圣人之言信得及,终则能坚信圣人之道绝对为真矣。据此,圣人之道起于语言之真,语言之真起于人格之真也。故依儒家心学,立志起信为见道证真第一法门,若吾人信不及圣人人格,则与儒家生命之道无缘矣。当今之世,士人扰于西学,以自我为中心,以理性为鹄的。由前者,不信圣人人格而信区区小我;由后者,穷尽分解思辩之能事不知发心起信为何物矣。夫如是,今之士人不信圣人人格,不知圣人之道,何谈生命真理,存在意义?其不能安身立命,见道证真,固其宜矣!然亦可哀也已!虽然,今之士人若一念觉悟,回心向道,信圣人人格为真,信圣人人格见证生命之道,再由圣人之言悟入生命真理,如是道可见真可证,身可安命可立,成德成圣,知性知天,此乐何极!如此简易工夫,吾人又何乐而不为耶? ● 名节者道之藩篱 白沙子曰:名节者,道之藩篱。藩篱者,立身之大防,卫道之干城,所以严守道之高洁纯莹,力免道之污蚀腐败者也。士人欲立身守道,必自名节始。名节一坏,道即不足观矣。是故名节,为士人第一生命,士人谋道践道,舍名节而莫由,自古未有名节坏而道足观者。何以故?士人以身担道践道故。身为担道践道之体,名节一坏,此体即坏,坏体岂能担善道乎!非则不能,且足败坏之矣。是故道尊而身尊,身尊而体贵,体贵而名节所以立也。然身以道为尊为贵,持守名节非所以尊身贵身,所以尊道贵道也。近世以降,此义不存。士人不知有名节可守,道由是不足观矣。非则道不足观,名节大坏,道亦大坏矣。余每思及此,反观内省,无不汗颜自愧,愿告同道中人:先立名节,后谈圣道。吾虽不材,敢与同道诸君共勉之也。 ● 无累心境洒脱人生 世人不知,以儒家为兢兢于责任义务者,其实不然。儒家之人生,乃大解脱之人生,大自在之人生,无欲无我无执无缚之人生。儒家虽言克己复礼,据德依仁,然此克复据依,非所以束缚吾人生命者,乃所以成就吾人生命者。儒家处世之心境:有天下而不与、富贵于我如浮云、人不知而不愠、朝闻道而夕死可、与点鼓琴贫而乐、尧舜事业太虚云、与夫以天爵爵人爵、以义荣荣势荣,此在在标明天下、功业、富贵、名誉、生死、地位、权势不足以累其心。其心不足累,则世间成败利钝、穷通得失、夭寿祸福、名利地位不足以动其心矣。此心不累不动,则生命自有洒脱气象,夫子风乎舞雩咏而归,孟子善养浩然之气,与夫宋明儒寻孔颜之乐,其人格发为光风霁月,是其明证也。阳明子尝谓儒释道上半截不异,是其心境无执无累不异也,其下半截则不能不异。儒家所尽世间之责任义务,乃吾生当尽之责任义务而无所逃于天地间者。吾人当尽者则思尽之,不当逃者则安行之,是儒家不为世间之责任义务所累也。较之释道,执空执无,累寂累虚,真俗二判,儒者生命是真能无执无累者也,是真能洒脱人生者也。是故儒家之兢兢于责任义务,正唯其无执无累所在。吾人观古今大儒,能于世间尽性立命,修齐治平,践其天责,裁成万物,又能超脱无缚,自在无碍,遗世独立,一切世味不入于心;其生命如鸢飞鱼跃,云龙风虎,活泼泼地,洒脱脱地,真人生之大法乐也,孰云儒学非至道也哉! ● 当下承担道在是矣 当今士人,自称经现代性洗礼之自由知识分子。所谓现代性,启蒙心态也,多元主义也,理性精神也,价值中立也。凡与之讨论问题,则滔滔辨析,娓娓论说,引证铺陈,横竖有理。若扣其本,问其道,则曰:我即是我,我无家无派,我只代表我自己。仿佛其为超越时空之天外来客,其思想情感与天道性理历史文化全然无关。现代知识分子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然其骨子里则不敢承担天道性理与历史文化,实自小自卑也。须知,吾人之生于斯世,有宗教关怀、价值立场、道德追求、文化身份、历史承传,吾人之思想依于此,情感发于此,吾人之思想情感则有本有源,故吾人始能以一己之身承担全副天道性理与历史文化。如是,吾人之生命方能天德流行,方能载道践道,方能刚健挺立,方能厚重有本,吾人亦始敢自信“道在是矣”。若夫一个光秃秃之自我,无信仰无关怀无立场无追求无身份无承传,如此之现代性不敢承担天道性理,又岂敢担当历史文化乎!此乃当今所谓启蒙知识分子之通病。当今知识分子所言虽多,所辨虽力,然只是观点、意见、私言、知识,与“道”了无关涉。呜呼!道术之裂,未有甚于今日者!悲乎,道之不明也久矣!何时能打破当今知识分子现代性之牢笼,直下承担天道性理而敢言“道在是矣”,是吾道之幸也。吾将翘首以待。 ●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 当今之世能否再出圣人,现代知识分子断然否定,以为当今之世崇尚平等、理性、民主,圣人人格与此时代精神不符,故当今之世不能再出圣人,即便阳明式内外打通之大贤亦不能出矣。此种“圣贤不再出”之论,乃当今中国知识分子“五四启蒙心态”之产物,因圣贤人格之神圣性、崇高性与典范性,与启蒙精神之平等性、平面性与大众性不符。此固当今中国知识分子之主观心态,然客观研究“现代性”之西儒马克斯·韦伯亦断定现代世界“圣贤不再出”。韦伯谓现代性之世界乃一世俗化之世界,“世俗化”之特征即“除魅”,而“除魅”之世界不再出“奇理斯马”式人物,故韦伯断言“除魅”之时代是“无先知之时代”。现代世界不再出“奇理斯马”式之先知圣贤,神圣之人格力量便不能引导人类走出工具理性一偏发展之歧途,即不能凭“魅力”打破“理性化铁笼”而使人类重新获得自由。更有甚者,以复兴儒学自任之当代新儒家某些学者,亦认为现代是多元分工之专业化时代,儒学研究已是一种“专业”,与研究其它“专业”无异,故现代只能出“儒学从业员”、“儒学教授”或“儒学专家”,“圣贤”则可望不可及矣。由此以观,当今世界果“圣贤不再出”乎?启蒙精神之平等性、平面性与大众性果一统天下乎?若依启蒙知识分子、社会学家与儒学从业员,只合如此;然依真正儒家,绝非如此!儒家不信形式之平等性、齐一之平面性与平庸之大众性,更不信历史中“理性化铁笼”成为人类宿命,亦不会将自己视为“专家”“学者”“从业员”。儒家所信是“道”,“道”即宇宙人生之究极真理,儒者乃此“道”之体悟者、承担者、践履者与证成者,而非世俗狭隘分工之“教授者”、“研究者”与“从业者”。儒家相信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相信人虽禀承天命但亦可自作天命,儒家非不见人类业障深重难返,然儒家坚信人之良知只可暂蔽不可永灭。若人一念觉悟,回心向道,存其天理之知,复其良知之明,即可当下消解启蒙心态,化除自我尊大,打破“理性化铁笼”,廓清“现代性业障”,立地成道,直登圣域。是故儒家相信良知当下呈现者,圣人也。人人皆有良知,人人良知皆可呈现,故人人皆可成圣人也。现代人之最大病痛,即对良知信不及;对良知信不及,即对圣贤信不及;对圣贤信不及,即谓“圣贤不再出”也。若当下觉悟,发大心起大信,对良知信得及,则圣人即在你我心中,即在当今之世也。是故儒家所谓圣贤者,韦伯所谓“奇理斯马”式神圣人格也。现代世界必“复魅”者,复此神圣人格也。此神圣人格出,圣贤事业成,人类历史方有希望也。孟子言五百年必有王者兴,阳明子没至今四百八十年矣,吾深信圣王将兴矣,孟子之言将验矣,儒学将盛矣,吾将祷而待矣。 ● 佛性与良知 今人自许心胸开放,谓世界各大宗教虽形式有异,本源则同。吾友何光沪先生所喻“条条道路通罗马”是也。此“三教合一”之论,古亦有之。然此论汗漫笼统,是似而非,最能动人,亦最能惑人。道之不同,自古皆然;毫厘之差,谬以千里;非所明道,徒增纷扰。是故好学深思之士,不可不慎思明辩也。今以佛性良知为例,余可类知。夫佛性良知,“三教合一”论者以为大道同源,本无区别,其区别乃众生之差别心,非佛之平等智也。然若深研佛儒,入其堂奥,则知佛性是佛性,良知是良知,本自各异,不可强同,所有推比搀和皆不得其典要,不足为凭也。何以故?佛性无生,良知生生;佛性寂而无感,良知寂而感通天下;佛性还灭入无余涅盘,良知创生而裁成天地;佛性无善无恶无是无非,良知无善无恶无是无非又时时知善知恶知是知非;佛性归寂不动如明镜止水,良知性觉如鸢飞鱼跃是活机活水;佛性是“有”为法界真心器界所依,良知是《易》为万化所出变动不居;佛性是涅盘性海无明风动情识浪滚而起惑,良知是万物一体之仁不容已入世担当而以情。由是以观,佛性良知断然不同,此不同是源不同,源不同必流不同,流不同必教不同,教不同则儒释耶所以异也。世间未有流异而源同者,未有教异而道同者,故当今世界各大宗教于本源处之不同应作如是观。 ● 生死焦虑与历史文化焦虑 人处世间,见草木枯荣,有情无常,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遂生出离解脱之想,此乃生死焦虑。此生死焦虑源自人自然生命之焦虑,乃自然生命中之固有现象,法尔如是也。生是生命之光长照,拥有整个世界,存在一片光明真实,故生最能引起吾人欣喜渴求;死乃生命之光熄灭,丧失整个世界,眼前一片黑暗虚无,俗云人死如灯灭,故死最能怖人动人,最能引起吾人焦虑。佛教依此立教,以出离生死为道本,故佛教最能在自然生命之生死上怖人动人,引人入教。是故佛教之焦虑,生死焦虑也;佛教所欲解决者,生死问题也。诚然,生死问题,是吾人生命中之根本问题;生死焦虑,是吾人生命中之最大焦虑;吾人不可不直面之,解决之,超越之,化解之,以求吾自然生命之安也。然吾人能依佛教胜义化解自然生命中之生死焦虑,仍不能化解生命中之其它焦虑;亦即是说,压迫吾人心灵使吾人不安者,除自然生命之生死外,尚有非出于自然生命者。此种焦虑,吾名之曰“历史文化之焦虑”。吾人须知,人与动物不同,人非佛教所言是与动物完全平等之众生有情,因动物为纯自然之存在,动物无历史文化,而人非纯自然之存在,人有历史文化,人是历史文化之产物,人之存在是历史文化之存在,故人之生命是一历史文化之生命。是故,人之自然生命亦因之会打上历史文化之深刻烙印,具有历史文化之性质。吾人通观人类历史,人生于历史文化中,其焦虑有因历史文化而起者,故曰历史文化之焦虑。如孔子忧德不修学不讲、忧礼崩乐坏名不正言不顺、忧春秋王道缺王路废世间无公道仁义,孟子忧诸侯不行仁政霸道横行杀人盈野民若倒悬、忧吾人放心不返天爵不求逐物丧己不能尽心知性知天以实现生命之意义与价值,与夫阳明子忧词章考据训诂功利之习以为性障蔽吾人良知而使吾人丧失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此“忧”即是因历史文化而起者,故曰“历史文化之焦虑”。而所谓生死,亦有因历史文化而起非因自然生命而起者,如孔门所言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朝闻道夕死可矣,仁为己任死而后已,皆因历史文化而起非关自然生命者。故吾人自然生命之生死,即是历史文化中生命之生死;吾人生死之焦虑,即是历史文化中生死之焦虑,吾人未有与历史文化绝然无关之纯动物式生死焦虑也。吾人生于世,除欲化解自然生命之生死焦虑外,更欲化解历史文化之焦虑。此焦虑不化解,人历史文化存在之心遂不安。何以故?人之存在乃历史文化之存在故。是故化解历史文化之焦虑是吾人作为历史文化存在之第一要务,《易》所谓忧患意识者忧患此也。儒家缘此立教,其学可谓化解历史文化焦虑之学也。生死焦虑寓于历史文化焦虑之中,其学亦可谓化解历史文化中生死焦虑之学也。佛家只化解自然生命之生死焦虑,不化解历史文化中之生死焦虑,故佛家等人类于动物,降生民为众生。依此,人若无历史文化,与蝼蚁何别?人又何贵之有?佛家是出世法,即出离历史文化焦虑之法也,故宜如是。儒家则不然,儒家是出世入世打通之法,能将生死焦虑与历史文化焦虑以“中和之道”解决之,故能化解吾人生于历史文化中必有之历史文化焦虑与历史文化中之生死焦虑,佛家则不能化解此焦虑,是儒家真能为入世解脱之大乘法也。自古大儒多由佛转儒,究其故,以佛不能化解历史文化焦虑儒能化解之也。此佛儒之大较,读者诸君可不深措心也哉! ● 无意为仁为仁亦公 李二曲言有意为善为善亦私,程子言博爱非仁,心斋言至道自然,故儒家之言为善践仁,非意之也,乃情之不容已也。意之即夫子所谓意必固我,佛家所谓执也。以今语言之,即强烈之自我实现欲与占有欲,而非心之本体也。夫心之本体,虚灵不昧,寂然不动,未与物接时,无善无恶而含藏万德,无必无我而孕摄化机,湛然空明之体,着不得一毫人欲;当其接物时,心之不忍而积为悲,情之不已而发为仁,然此悲此仁非由人欲中出,而由心体中出,所谓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由心体中出,心体无意必固我,仁亦无意必固我,故仁始能廓然大公,物来顺应,普天下而无心,顺万物而无情,无丝毫自我实现欲与占有欲也。反观世间所谓爱,虽亦有感人处,然不由心体中出,多意必固我,执至极端,乃转为恨,更流为残暴狠毒,此无他,以爱与恨实无别,皆源自人之自我实现欲与占有欲也。爱之欲不能实现,恨之欲随之兴矣。法国大革命之博爱与夫国际共运解放人类之爱所导致之恨与残暴狠毒,是其明证也。至于耶教之爱,乃为实现上帝旨意而爱,并赖爱之物此爱始能存在,故耶教之爱亦多表现为强烈之欲,即多意必固我也。若无上帝旨意与爱之对象,此爱即不复存,此于耶教乃不可思议者也。因上帝旨意永存永在,爱亦永存永在,无爱之对象时亦复如是,是执爱为永远之欲有意而爱也。有意而爱,虽爱亦私也。儒家则不然,其为仁则无意必固我,其发情则顺天下万物,无爱时心归寂体而性足,有爱时心体无欲而大公,是儒家将仁置于内在心体而无待,非若耶教置于外在爱欲而有待也。是故依儒家,无意为仁,为仁亦公也。 ● 以内命之自由超越外命之限制 儒家之言命,有自外言之者,有自内言之者:自外言之者,谓之外命,畏天命之命、生死有命之命、修身以俟命之命是也;自内言之者,谓之内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之命、尽性立命之命、天命之谓性之命是也。外命乃人生大限,人不得而知之,故畏之俟之,以其能限制吾人生命之自主自在自立自由也。如成败利钝、穷通得失、夭寿祸福、富贵贫贱、生老病死,正所谓外命者也。吾人既不知其所自,又不知其所以,故畏之怖之,惶惶不可终日,畏怖之甚,算命所由兴也。外命非但世人不知,圣人亦有所不知,夫子之畏天命、颜渊死哀呼天丧予是也。至夫内命,乃人生之自由,人可知之率之尽之立之,能以一己之力悟之证之修之践之,以实现自我存在之价值,上达光辉美大之生命也。如吾人欲为君子,欲为大人,欲明明德止至善,欲尽心知性知天,欲希贤希圣立人极,欲致良知以达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皆不关外命事,是尽其在我我能实现之者。故内命能使吾人生命打破外在限制,得大自由者也。然则,外命内命关系究如何耶?依儒家,人固可察微知著,研几穷变,《易》由是其作也。然外命乃人生大限,终不可尽知,吾人欲求此心之安,必求内命而不求外命,吾人当修内命以待外命之至也。所谓修内命,实现生命之意义与价值也。至于外命之成败利钝,穷通得失、夭寿祸福、富贵贫贱皆不动我心;心不动,成利通得寿福富贵之来则不喜,败钝穷失夭祸贫贱之至而心安。何以故?内命已立善命之来何喜之有?善命已成恶命之至何所不安?此即孟子“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之旨也。(夭寿不贰,不忧不喜心安不动也;修身以俟,俟外命也;所以立命,立内命也。)是故君子不算命,修身俟命而已矣。命来之,则安之,所谓大人之不动心也已。由此观之,儒家以内命之自由超越外命之限制,最能挺立人之自主精神,故儒家之学,自作主宰之学也。 ● 谋道之人须无待而兴 古之人谋道第一,谋食次之。必欲了却自家身心性命,为此生觅个安顿处,方可安心谋食。今之人谋食第一,谋道无之,终日在利欲浪中翻滚,甘之如饴而无出离之日也。此即现代性之世俗化,落入日常生活即物质至上主义。今之人染之既久,习之安然,视之自然,已积为人类共业流转牵引而不可拔也。然人之生命意义,在道不在食,人禽之辩端在此。故今之人须扪心自问,翻然猛醒,回心向道,重觅生路,方可不负此生也。在此人禽路口、生死关头,吾人不可彷徨,不可躲避,不可自馁,不可夹杂,须以全副生命顶上去,斩断命根,大死一番,脱胎换骨,方可灵根再发,死里获生也。如此大死大活,吾人须具豪杰气概,狂者精神,超拔凡俗,直捣命源。夫如是,须抛却一切俗念尘想,利害得失,赤裸裸,血淋淋,直下地狱探宝,死不罢休,方可打破漆桶,顿见光明,了却自家性命也。是故谋道事业,在古人多能之,在今则须待豪杰之士,诚可悲也。虽然,吾信人之良知不死,灵觉终明,只一念觉悟,人人可无待而兴,当下为吾道中之大豪杰也。如是,则吾德不孤,吾道不坠,吾学以传也。龙溪子云:先做豪杰,再做圣贤。诚哉斯言!诚哉斯言! ● 修身以俟命 孟子曰: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殀寿者,莫为而为,莫致而致者也,所谓天命是矣。其为天命,则必至无疑,故君子知其莫能去,乃修身以俟之;以其修身以俟,纵殀命亦顺受其正;顺受其正,殀命亦正命也。殀命正,殀斯不殀矣。殀不殀,人斯能立人命而改天命矣。如是,则人命在我不在天矣,人可超天限而入无待矣。虽曰俟天之命,实则立人之命,故立命乃立德性之命,以转质碍之命也。是故,君子处命,殀不惧,寿不喜,唯修身上达是务,安心俟命而已矣。正所谓存吾顺事没吾宁矣,善吾身所以善吾死也,君子息焉也已。贵贱、贫富、穷达、逆顺、祸福、成败、得失、荣辱,应作如是观。 (孔元二五五四年仲夏、西元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范必萱整理于阳明精舍)
  10. 贾西津:哈佛:100%供需0%设奖
    社会 人文 2009/11/03 | 阅读: 1791 | 评论: 2
    哈佛:100%供需 0%设奖     漫步哈佛校区,始建于1677年、重建于1766年、如今作为教室和讲座厅的哈佛堂,近300年的马萨诸塞学堂,200多年历史的新生宿舍霍里斯和斯托顿,上百年的用“哈佛砖”建筑的约翰斯通门,工业革命时期帕默天文台的馆所,泰坦尼克号遇难者遗赠的威德纳主图书馆,还有古老的教堂、纪念牌,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名字,记述着一段曾经的故事。   散步时我又看到哈佛的一组数据:哈佛学院建校时殖民政府年拨款400英镑,加上哈佛的捐赠,到独立战争时学院基金连同地产租金不足1700英镑;独立战争结束之后10年,哈佛大学的基金超过18.2万美元;至1800年达24.2万美元;1909年达2000万美元;1971年已超过10亿美元;今年哈佛管理公司管理的捐赠基金则在349亿美元左右;哈佛的校友捐款率达48%。  “有界多口,外比内广”,是哈佛校园的特点,也适合哈佛的教育理念。哈佛是一个私立大学,也是一个非营利机构,它的学费非常高,但同时有一套发达的学费减免和经济资助制度。哈佛对学生的公开资助计划声称:100%满足必要资助需求,消除所有合格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障碍。2004年,哈佛宣布家庭收入低于4万美元的学生一概免收学费;2006年这一标准提高到6万美元,并准备提高到8万美元。在此基础上,2007年哈佛开始加强对中到中上收入家庭的资助,标准是收入在6万美元至18万美元之间的学生学费负担不超过家庭收入的10%。这就是哈佛学费对家庭经济负担的“0~10%”标准。年收入18万以上的家庭,如有特殊情况,特别是供多个孩子读书,也有可能获得部分助学金。略须说明的是,2007年美国家庭年收入中位线50223美元,18万美元标准属于7%的高收入阶层。目前,约一半学生获得因需而获的助学金,大约70%的哈佛学生获得学校资助,总额接近1亿美元。2004年全年,学校10%的经费用于助学金或学生资助,共2.63亿美元。  除学费减免和助学金作为主要途径以外,学校还提供工作机会。有专门的学生工作办公室(不是做学生工作的办公室,而是为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办公室)和咨询导师帮助学生寻找适宜的工作,补贴学费。学校保证提供与学期相符的工作机会,而且大多对其学习生涯有所助益,比如家教、研究助理、帮实验室、图书馆、校园、办公室或者老师工作等,学校导游也是其中一种。  第三种经济帮助途径是在校期间的无息贷款。不过,贷款被归为“自助”资金部分,各学校竞相宣布努力减少贷款比例的目标。普林斯顿在2001年成为了全美第一所“无贷款”学校,哈佛也正努力实现不需要贷款。学校工作的这些“成绩”和声明对我听起来颇有意思,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助学贷款属于“国家资助”,提供贷款是重要的工作成绩。比如我们的教育部2008年9月10下发的《认真做好2008年高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明确指出:国家助学贷款“仍然是主要的资助措施之一”,“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措施”,目前“各高校要主动与经办银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我觉得以上两种思路里至少有三点不同:第一,贷款属于“国家资助”还是“学生自助”?美国的大学认为,贷款实际是学生预支自己未来的资金,所以它属于“自助”部分。第二,贷款是教育机制的目标还是其消除的目标?对于美国的大学,既然贷款属于“学生自助”部分,教育有责任减少学生未来的经济负担,所以各大学以消除贷款作为自己工作值得自豪的成绩。第三,作为一种目标,是通过“不许”还是“不需”来达成?我们常常看到政策会采取“不许”、“严禁”、“务必”等强调再强调的方法来落实目标,而对于美国有助学贷款的学校而言,“零贷款”的目标却不是“减少”、“不再发放”的结果,而被表述为“新助学计划成功减少了贷款需求”,也就是说,在他们的思路里,一种不满意的现象也是理性的选择,所以既不是因为它存在就肯定它好,也不是改变人的理性否认它存在,而是通过发展条件使它不再有存在的必要。  在2005~2006学年,学费、租房、食宿、保险及其他个人开支,一年约需44350美元,一个国外学生的中等助学计划,大致有26500美元助学金、2000美元工作收入与1650美元贷款。哈佛不断发展的趋势是助学金覆盖面与额度的大幅度增加,而贷款逐渐消除。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哈佛不设奖学金。它坚持“经济状况盲取”和“入学后因需而定的经济资助”两条原则,从而认为:录取的学生都具有卓越的优异性,在这样情况下,以评优为基础的奖学金将有失公平。不过,哈佛学生常能获得外界各种奖项,据校长介绍,去年他们共计获得一千万美元的各种奖励金,加强了他们自己在校的资金支持。“助需不奖优”,倒令人想起中国教育古训:“有教无类。”  现任校长佛斯特在今年的毕业典礼上说:“我们必须谨记,不最广泛地把人才吸收进来,就不再是一个优秀的大学。高等教育在一个自由民主社会必须扮演‘机会发动机’的角色,美国高等教育的特质在于将广泛可及和识别卓越智慧结合起来。”“这是为什么哈佛过去的五年都在大力改进学费和资助制度的原因,它要真正让来自经济收入光谱不同层次家庭的孩子都上得起,同样重要的是,哈佛教育应被理解为对任何有才华学生的现实的可能性,不论他的经济条件。”  在消除经济障碍、开放教育机会方面,普林斯顿、耶鲁、斯坦福、芝加哥等很多学校都有类似计划,有些比哈佛做得更早、更完善。这种机制与事业性教育机构又不同,它是学费和资助分明的——高昂学费,是教育产品的价值;大量资助,是公平教育机会的理念。前者是市场自由的规律,后者是保障自由延续的制度。对于从计划事业转向市场经济的体系而言,用“可分性”与“排他性”来管理教育有偏颇。教育的“公共”价值,除了经济学家的计算,还含有一种人类的理念:人,生而平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田瑛)
  11. 阿玛蒂亚·森:社会发展中的和谐与不和谐——中印经验比较
    社会 医卫 2010/07/09 | 阅读: 4565 | 评论: 2
    本文是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 在国际社会发展联合会第15届研讨会上的演讲。文章主要提出了两点, 一是经济的繁荣在何种程度上会促进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取决于各种社会政策, 包括教育设施、医疗、社会保险、社会工作的建设, 以及全社会和全世界不同人之间良好社会关系的培养; 二是社会发展中的关系必须得到经验的审查。文章对中国和印度在社会发展领域的经验进行了比较, 认为中国在1979年前在社会发展上取得远比印度更好的成绩, 但是这一优势并没有很好地保持下去, 不过, 近些年中国又开始重视社会发展, 这些分析对于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启发意义。文章内容如下。
  12. 宫宏宇:基督教传教士与中国学校音乐教育之开创(上)
    音乐 2008/07/22 | 阅读: 2614 | 评论: 2
    本文旨在通过对1838到1903年(即狭义的“学堂乐歌”运动兴起前的六十多年)教会音乐教育历史事实的考察来达到两个目的:(1)客观地审视传教士在中国学校音乐教育中所担当的角色;(2)重新评估教会音乐教育对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影响。本文考察的对象主要以新教传教士在华的活动为主。鉴于国内学者多利用常见的中文或译成中文的传教士文献,本文将多利用西文文献并参照近年的研究成果,史料来源主要为当时出版的英文报纸和期刊,以及当事人所写的回忆录。中文相关的史料如果国内有关论著已经引用,则不再重复,只提供索引。
  13. 贾樟柯、陈丹青对话《小武》现场笔记(2008年11月23)
    影视 2008/11/25 | 阅读: 4702 | 评论: 2
    薠望:为咱网站做点贡献。边听边打字做的笔记,有点乱,大家包涵,好在这两位说话都比较平缓,所以大意都在了。以为是胶片,结果是放碟,原来胶片给电影局没收了。
    人文与社会:贾樟柯叙述了他创作《小武》的背景和动机,主要提到对中国社会生活变化的感受,一个通过学习获得自我的过程,还有对电影中虚伪现实的愤怒。陈丹青谈了他与贾樟柯以及小武的共鸣。
  14. 高瑞泉:近代价值观变革与晚清知识分子
    思想 2008/12/17 | 阅读: 1297 | 评论: 2
    讨论晚清知识分子与近代中国价值观念变革的关系。
  15. BLUE: Text of a film by Derek Jarman
    影视 2009/01/19 | 阅读: 1251 | 评论: 2
    Derek Jarman最后一个feature电影的文本。
  16. 李绍明:藏彝走廊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社会 2009/09/03 | 阅读: 1677 | 评论: 2
    仅就藏彝走廊而言,这条走廊中的人口,我统计过一下,共有1000余万人,530万是少数民族,其他是汉族。其中,彝语支民族有293万,藏语支民族185万,羌语支民族48万,共526万,其他是讲壮侗语和苗瑶语的民族共3万人。可说情况是相当复杂的。
  17. 丁耘:启蒙主体性与三十年思想史——以李泽厚为中心
    思想 2009/10/22 | 阅读: 1836 | 评论: 2
    西学东渐以来,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重大起伏,都同知识界对海外学术文化的理解与态度密切相关。
  18. 奥斯特罗姆:以实践挑战传统信仰
    思想 2009/11/16 | 阅读: 1494 | 评论: 2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以实践挑战传统信仰  Nobel laureate Elinor Ostrom:  Posing a challenge to traditional faith by practice  文/陈洁燕  在2009年10月公布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名单前,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并不广为人知,对于中国读者来说,这位第一个女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是陌生而遥远的。  艾利诺于1933年生于洛杉矶。年轻的时候,她已经感受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经济衰退年代成长的她,真切地经历了经济衰退所引发的资源大战。当时的洛杉矶,自来水是昂贵的商品。“在这场资源大战中,我妈妈有一个引以为傲的花园”,她回忆说,“我也从中学会了如何种植和罐藏蔬菜。这些难忘的经历是城市里的小孩子从未经历过的。”这些活生生的现实社会经历也向艾利诺·奥斯特罗姆揭示了生活的重要一面——当面临资源问题时,为了普罗大众的利益,广大民众可以携手合作。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是印地安那大学伯明顿分校政治学系阿瑟·本特利教授,该校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联席所长。她研究自发组建的管理组织运作及管理公共资源的可行性,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人造资源。通过广泛地收集数据,例如传统的问卷调查或先进的卫星成像手段,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发现了大量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挑战着传统的信仰。  2001年,她被选聘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和PNAS编委会成员。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在PNAS的首卷语中发表了其对高效的森林管理的见解。从亚马逊盆地到北极圈,森林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林木、燃料、矿石、食物和旅游景点)却面临着加速的破坏。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强调使森林资源保持多产的管理手段,但她重申,没有任何管理策略可在各种环境下控制过度开采资源。与流行的习语相反,她的研究强调管理树木对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意义深远的辩论  绝大多数人从自身的优势中探明人生发展的道路,但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却因一个显而易见的缺点——口吃改变了她的人生道路。为帮助她克服口吃的缺点,读高中时她被学校选到演讲队。她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诗朗诵。那次诗朗诵令她遭到其他队员的嘲笑。但没过多久,她就成为队中辩论和即兴演讲的高手。“读高中时学会辩论绝对是意义重大”,她说,“特别是,你从辩论中深刻地意识到凡事至少有两面。而且,你必须理解辩论双方的观点,因为在辩论队中,他们指定你是正方或反方。”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特别善长辩论政策问题。她回想起在她家第一台电视机中观看约瑟夫·麦卡锡的听证会,而且和她妈妈激烈地辩论起来的情景。在她入读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大学选择本科专业时,她被政治学深深吸引住也就不足为奇了。  1954年学士毕业后,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移居东部,在波士顿的一所律师事务所从事人力资源经理助理工作3年。当她入职时,事务所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白种人,不是新教徒就是天主教徒。但当她离职时,办公室里有各种少数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我并没有用尽各种方法团结各族人民”,她说,“我只觉得自己令事务所有所改变而已。”自此,她回到洛杉矶,在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当时,我决定每一学期选修硕士学位公共管理专业的一门课程”,她说,“我被这一专业深深吸引住了。那些课程非常有趣,最终在女人不读研究生的时代,我选择了放弃我的全职工作,重返校园读研究生。”  在她的硕士论文中,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研究的论题与南加利福尼亚息息相关——水资源管量。1945年,洛杉矶西部的一些人发现,城市重要的地下水源之一的水质量正在不断下降。咸水正入侵着地下淡水系统。少数人成立了水资源协会去努力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在法庭上激烈地辩论;他们创建一套新条例;他们创建水资源补充区,而且从海边注水进来。简直是不可思议”,她说:“如果咸水入侵再持续几年,也许地下水将受到无可挽救的破坏。”这一论题成为艾利诺·奥斯特罗姆长期研究的课题。这次经历让艾利诺·奥斯特罗姆认识到,普罗大众可以联合起来共同保护公共资源。  读研究生时,艾利诺·奥斯特罗姆遇到了她未来的丈夫,与她志趣相投的青年政治学家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在华盛顿完成了她的论文,而文森特则和他的未来资源协会的智囊团一起工作。1965年,他们重返印地安那大学。文森特受聘于学校的政治学部门,艾利诺·奥斯特罗姆也向学校求职。令人欣慰的是,印地安那大学没有加利福尼亚大学的裙带关系原则。“如果(文森特)回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科室工作,我也许会被拒绝在学校工作”,她解释道。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的第一份工作并不特别如意。“他们让我每周二、周四和周六早上七点半去教《美国政府简介》”,她说:“但我无法拒绝。”最终,这一兼职职位转变成了长期全职职位。  奠定研究所基础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在印地安那大学所从事的首批研究项目之一就是研究城市中重要性有如水资源的警察。当时,城市对公共服务管理,如治安管理的推论是他们形成了规模经济,在城市里成立一个权力集中的大型部门将实现最有效管理。她审慎地开展这一项目,比较这一管理模式的表现与成立一个大部门和三个小部门,分别管理中型的印弟安那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表现。类似的项目也在芝加哥和圣路易斯社区开展。最终,这一项目为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在80个城区开展大量的对比研究铺平了道路。经过15年的努力合作,结果他们发现了几个重要的城市治安管理的认知过程,而且推翻了普罗大众所认同的推论。  “推论城市治安管理应该实现规模经济是错误的;推论城市只需一个警察局是错误的;推论小部门将无法规划好合作方式是错误的”,艾利诺·奥斯特罗姆说。治安管理工作实质上无法实现规模经济。“例如巡逻,如果你不熟悉社区,你无法及早地发现问题。而且,如果实行五六级的分层管理,警察局长都无法知道街头正在发生什么事。”她解释道。  总体而言,成立多个由大、中、小部门组成的治安管理系统的城市,其管理水平比只成立一个或两个大的治安管理部门的城市要高。考虑到有些辩论认为,应一次性将治安管理区域从原来的40000个缩减至将近400个,而且毫无数据支撑,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的研究正当其时。“我并不抗拒城市治安管理的现代化改革”,她说,“但对于这一方面的改革,我们持不同的意见。”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通过结合东方管理模式、官方记录和创新的实地研究方式采集数据,显示出她对资源管理这一更广泛的议题的专注。她深信,其他社会学科的概念,如经济学,应该应用到政治学理论当中。“但是,许多现代化大学的学科研究中心并不允许研究人员进行有效的跨学科交流”,她说。这也是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和她丈夫刚到印地安那大学时的研究氛围。为了努力突破这一限制,他们努力尝试,最终成为学校的传奇人物。  原则,而不是规则  1969年,艾利诺·奥斯特罗进行每周一次的非正式研讨会(每周一中午开会),讨论涉及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论题和开设一个交流思想的论坛。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出席研讨会人数的增多和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开始进行关于城市资源方面的合作研究,夫妇二人认为,他们的研讨会应该扩大规模。“芝加哥大学已形成了在一个不从属于任何一个学科的论题上开展710年的持续研究”,她回忆说,“这是我们的一部分研究灵感。”另一研究灵感源自于一位家具工匠。这一研究灵感促使文森特写成了一篇关于工匠和工艺的文章。“在大学里学习正如学习工艺”,艾利诺·奥斯特罗姆说,“我们把我们所知道的都传授给学生。特别是如何成为一名工匠。”  根据脑海里的工匠形象,政治理论和政策分析研究所于1973年成立。入住学校附近具有历史意义区域的4间房子,研究所化身为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和她的同事长期合作的政策研究中心。正如工匠因其工艺而得名,研究所很快突破了它原来的目标。博士后、研究生和本科生在良好的研究氛围中对跨学科研究越来越感兴趣。好奇的人们也慕名而来。如今,研究所研究的领域包括商业、人类学和生物学。同时,研究所的访问学者被研究所的良好研究氛围所吸引,在他们离开后仍与研究所保持密切的联系,从而扩张了研究所的网络。1981年,当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和她的丈夫有机会在德国比勒费尔德的跨学科研究中心从事研究的时候,研究所已走向国际舞台。  首次去比勒费尔德的旅程强化了研究所的国际身份。1988年,应诺贝尔获奖者莱因·哈德泽尔腾的邀请,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第二次去比勒费尔德。此行为她自己的突破性研究奠定了基础,至少提高了她的公众知名度。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最近参与了国家研究局在公共资源、共享资源、灌溉系统和渔场的研究。通过这些研究项目,她已收集到了全世界各地关于公共资源管理的大量实例。她的目标是比较公共资源的区域管理方式的区别,并希望揭示成功的公共财产管理的规则。“我近似疯狂地寻找最基本的规则”,她说,“但我就是找不到。我发现有些规则对私人财产管理有效,有些对公众财产管理有效,有些对政府财产管理有效。但却没有任何规则对3种财产管理都有效。”  虽然遭受打击,但艾利诺·奥斯特罗姆没有停止其探寻多种设计原则的研究。“想想建筑学”,她说,“学生学习设计原则,例如如何使门廊足够宽,厨房的气味远离卧室。然后,他们有了蓝图,用具体的方法来运用那些设计原则。”因此,虽然艾利诺·奥斯特罗姆仍未发现公共资源管理的蓝图,但她发现,保持边界不受入侵和共同监管非法行为的规则在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可成功套用。  1990年,她所作的努力呈现在她的著作《公共资源的管理之道》中。这一著作再次反驳了认为私有化或政府管理是管理公共财产的最佳安排的传统思想。  并非万能药  紧接着《公共资源的管理之道》,艾利诺·奥斯特罗姆更细致地研究各种类型的公共资源。“我开始和在尼泊尔的同事共同研究。而且,我们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灌溉资源数据库,并对此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她说。研究结果表明,农民管理的系统比政府管理的系统更胜一筹。  199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让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研究森林资源。自此,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在国际森林资源和机构项目上花费了大量时间。  在此前的研究中,艾利诺·奥斯特罗姆采用了综合方法去研究公共资源。她应用远程卫星传感技术进行研究更彰显了她的多才多艺。这一技术的应用让她能直接观察到不同管理方式对森林区域和条件的影响。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再次注意到,区域监控有助于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一一再重现的使用者管理思想对于可持续发展别具意义,因为它反驳了“大众的悲哀”思想所预见的悲惨未来。人类希望使个人效用最大化的思想不可避免地破坏了资源的长期有效性。  “我从实验室研究或实地研究发现,有些人确实是天生罪恶,但绝大多数人只是被扭曲了心灵。其实,他们也关心别人。如果置身于互信和互惠的社会,他们也会关心别人”,她说,“这一被扭曲的一面至关重要。”  但是,艾利诺·奥斯特罗姆担心有些人也许会滥用她的研究发现。“有些人告诉我,我们的研究发现正是他们倡议废除中央集权制的原因”,她说,“但我对此感到不高兴,因为他们把我所倡导的过于简单化地运用。”  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希望引起大家注意——对一种资源中的所有成员使用同一套指引的潜在危险,例如森林或渔场。在即将出版的PNAS杂志特刊中,一篇名为《并非万能药》的文章将呈现她和同事的研究成果。她说:“这种医治所有病症的万能药的问题在于,他们假设人类没有技能,尽管他们有一整套法律和让他们运用法律的场所——法庭。”艾利诺·奥斯特罗姆知道这一思想是另一个错误的假设。如一个通过30多年成功进行跨学科政策分析研究的人一样,她知道,人类可以在适当的环境创造出解决方法。  (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
  19. 佩里·安德森:《两场革命》摘要
    思想 2010/03/24 | 阅读: 1990 | 评论: 2
    下面是对Perry Anderson发表在New Left Review 杂志2010年第一期(总第61期)上的"Two Revolutions"一文的摘要。(海裔) 俄国革命改变二十世纪,而中国革命将改变二十一世纪。两场革命结果不同:苏联解体了,俄罗斯经济比沙皇倒台时更依赖于原材料出口。中国却成为世界强权。为何会有不同的结果?需要一个比较研究。  一 十月革命在大城市发生,很快夺权。其社会基础是俄国工人阶级中的青年,占全部人口不到百分之三。农民基本与革命没有直接关系。权力如果很容易获得,也就很难保持。接下来是德国的占领、列强的干涉,国内的饥荒等等,革命给人的感觉是并没有使得俄国的局势变得更好。 苏联基本上重新整合了前俄罗斯帝国的国土,但作为第一个抛弃以疆域为基础界定的国家,苏联的意识形态并非聚焦于爱国主义或国家建设,其诉求是国际主义的:世界工人运动的团结。但其经济基础是农业,绝大多数人口是文盲。苏共在建设新社会的过程中,缺乏国内外支持。  中国革命所面对的已经是一个比沙皇政府更为虚弱的中央政权。CCP最初与国民党合作,后来采取了武装割据的方式,在军阀的夹缝中生存。但所面对的敌人仍然非常强大。日本入侵使得CCP免于被国民党剿灭。国共再次合作,CCP扩展了自身的社会基础,尤其是得到了农民的广泛支持。  在十月革命之后,俄国的情况比十月革命前更糟糕。而中国革命的结果比革命前要更好,建立了一个能够对外抵抗侵略,对内保障国内和平的政权。 二 俄国20年代集体化,导致大饥荒;30年代斯大林发动大清洗。CCP在农民中有很深的基础,因此集体化顺利进行。接下来"大跃进"和"文革"与苏联的两大悲剧看起来相似,但机制是完全不同的。二十年代苏联集体化从主观上就是要消灭富农。而"大跃进"政策主观上并非要消灭哪部分农民,其悲剧源于政策执行的盲目性。毛泽东发动"文革"是要防止苏联式的官僚专政出现,其运动所诉诸的也不是斯大林式的秘密警察,而是青年学生。"文革"首先表现为对官僚机器的破坏而非加强,暴力主要在这个破坏过程中发生。其意识形态追求是"克服三大差别"。运动用的手段并不像苏联那样是人身消灭,而是"治病救人",因此老的领导班子基本上还是保存了下来,不像在苏联那样,整个被消灭掉。安德森认为"文革"的理想与儒家的关系比和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更紧密。它似乎是在消灭儒家遗产,但也受到其塑造和制约。  赫鲁晓夫上台,搞了"去斯大林化",在政治、军事和外交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冒险。一些政策激怒了其同僚,导致其下台。赫鲁晓夫对于苏联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做多少改革。他下台之后,苏联经济进入了二十年的停滞。苏联党政机关迅速官僚化,成为脱离社会的特权阶级。毛泽东想避免勃列日涅夫治下的苏联的命运。他完全实现了这个目标。但他的替代性方案却完全没能实现。 三 在戈尔巴乔夫和邓小平改革之初,两国起点很不同。苏联GDP比中国高四五倍。工业基础比中国好得多。每一方面的主要自然资源都比中国丰富。基础设施更好,人民生活水平更高,教育也更好,有可观的科技人员储备。到这个时候,苏联已经距离建国四代人,已经没有第一代布尔什维克的战斗精神,政治和行政体系被平庸的官僚所充斥。  戈尔巴乔夫上台,大刀阔斧搞公开化和改革。前者受到欢迎,后者让许多人困惑。戈尔巴乔夫思路不清晰,思想准备不充分,他任命的人更缺乏思想,很多人变成他的抵制者。俄罗斯知识分子很快就两极分化,要么回归斯拉夫传统,要么西化,但都抛弃苏共传统。戈尔巴乔夫于是和自由派结合在一起,采纳了他们的竞争性选举主张。戈尔巴乔夫试图将他的权力基础建立在人民的直接同意基础上,而不是依赖于苏共的等级制度。这个事情比举步维艰的经济改革更容易操作。既然国内要搞民主化,对外也就搞和西方和解。在西方的吹捧中,戈尔巴乔夫迷醉了。但一旦党的控制力松动,对于经济的掌控力也急剧下降,经济变得糟糕。国家收不上来税,只能印钱,这又造成了通货膨胀。戈尔巴乔夫踢开苏共,担任总统,但苏共组织是将各个加盟共和国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一旦这个纽带断裂,苏联一夜之间就解体了。  中国起点比苏联差,但中央计划经济并不是那么严密。毛泽东认识到建立像苏联那样的计划经济并不好,搞了几次权力下放。"文革"进一步削弱了计划经济,使得地方政府有更大自主权。  中国农民是人口主体。从城乡差距上说,中国比苏联大得多,农民的既得利益很少;另一方面,从党的政治和道德上来说,农民一直是领导阶级的联盟阶级。国际上,中国不像苏联那样受卫星国或者争霸野心拖累。毛泽东已经和美国改善关系。国内农民并非离心离德,民族分裂因素也不是那么明显,外部未受任何直接的帝国主义威胁,这是改革的有利条件。  但和苏联的最大差别是在政治领导上。CCP的"八大元老"都是和毛泽东一起打天下的革命者,不像苏联领导人那样,是一群按部就班上来的平庸官僚。CCP仍然保持着列宁主义的领导特色--激进、有纪律、充满想象力。他们看到了中国的发展速度和亚洲邻居的差距,试图迎头赶上,而欧洲在70-80年代的经济发展速度对于苏联的领导者并不构成明显刺激。 中国的自信力也超过苏联。沙皇俄国以"第三罗马"自居,但本身是个落后国家。其伟大君主皆以西方化为追求。列宁发动革命,既反对西方,也反对俄国的落后。但这一路线并没有开花结果。斯大林回归到一种传统的沙文主义,但在他死后,这种沙文主义退潮了。赫鲁晓夫的国际主义没有立住脚,到了勃列日涅夫时期,就陷入了一种意识形态真空,社会迅速官僚化。到了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时候,"西化"变成了自然选项。而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自信根子很深,"天朝"在历史上大部分时间自视为世界中心。近代,发生了以"五四"运动为标志的文化自新运动。毛泽东的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既从西方汲取资源,也从中国传统中汲取资源。在鲁迅和毛泽东的身上,体现了中国的自信力。这种自信在新的时代,转化成改革和转变的自信。  中苏两党领导层处理事情的方式也很不同。赫鲁晓夫在发表反斯大林报告之前,并没有征求他的党内同志的意见。而邓小平起草对于建国以来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时,征求了数千人意见。决议并非否定毛泽东对于革命的贡献,也承认了党的领导集体对于历史错误的集体责任。 苏共内部老发生年轻领导人反对元老的事情,因此元老们向来将更新换代看作是一个威胁;而CCP的权力代际交接中,对于年轻人"弑父"的焦虑不是那么明显。  三 中国改革的起步: 1. 解散人民公社,包产到户,提高粮食收购价格,让农民得到实惠;2. 在国有企业中引入激励因素,允许企业出售其超额产品,乃至将企业承包给经理人。3.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镇企业利用了苏联所没有的源源不断的农村廉价劳动力。中国农民福利没有苏联农民好,所以储蓄较多,这在改革年代成了发展的资本。 4. 中国利用了丰富的海外华人资本,建立经济特区,发展出口工业。 5. 地方分权,释放地方政府的发展经济积极性。  到80年代末,中国经济的面貌已经大不相同。 中国农民很满足。知识分子也得了利,只是态度有些微妙。自由派成长。《河殇》。价格闯关;运动,规模比东欧和苏联大,学生和市民的联合在苏东未见。直接领导层犹豫。元老决断。 经济牌;南巡讲话。迅速发展。国企改革,"抓大放小",下岗。外贸迅速增长,成为世界工厂。人民生活改善。世界奇观。  四  中国不是"崛起",因为它在历史上拥有世界第一的地位时间非常久。更恰当的说法是"复兴"。 解释这个复兴的根源,有三派: 第一,   当红的一派,多见于历史学家,认为是帝国时期的商业传统的复兴,安德森暗指阿瑞吉,尽管没点名。 第二,   主要是经济学界人士,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因为融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发挥其廉价劳动力优势的结果。 第三,   主要是一些社会学背景的人士,认为中国复兴根源在于中国革命。革命造就一个强大的主权国家,消除半殖民地束缚。培养了一支受过教育的、有纪律的劳动力队伍;建立了强有力的经济控制机制,但又容纳地方积极能动性。 安德森认为三派都无法单独解释中国复兴,但他自己实际上倾向于第三派。要弄明白革命对于中国复兴的意义,可以问:中国大陆的发展和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的发展有何不同? 这几个经济体发展都很快,都是出口导向。但内部差异还是很大:第一,中国对外贸依存度更高;第二,中国GDP中消费部分更低;第三,中国对外资依赖更大;第四,中国城乡差距更大;第五,中国国有经济比重更大。  这几个特征是相互关联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政权都是美国的傀儡政权,缺乏政治主权,但又需要内部的合法性,所以控制对外资依存度,给农民一些好处,防止城乡差距过大,等等。而中国则是完全的主权独立国家, 从革命中诞生的政权,不怕外资涌入,能够压低农民消费,让农民去城市打工。  元老们都走了以后,新的领导者基本上都是官僚出身,受过系统高等教育,工程技术背景为主,决策广泛听取智库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经济增长,外交亦取得很大成功,增加了统治合法性,但这种成果也有很大脆弱性。  最后,感叹中国太复杂,一系列相互矛盾的现象共存,观察者们不宜作出过快的判断和评价。目前对于中国的未来有两种设想,第一是像台湾那样,经济发展之后民主化,另外一种是像新加坡那样,保持家长式的威权体制。Anderson认为两者都不太靠谱。台湾所谓民主化不是因为经济发展,而是因为美国不再承认台湾为中国代表之后,国民党为了重构台湾在国际秩序中的地位而采取的战略;新加坡的体制依赖于它作为城市国家所可能提供的福利制度,在一个大国很难复制。未来如何,还有待观察。   
  20. 贺雪峰:土地何以成了农民的权利问题
    经济 2010/06/13 | 阅读: 1806 | 评论: 2
    在我国户均不超过0.667公顷(10亩)的小农经营条件下,农民个体土地权利的扩大,也意味着村社集体土地权利的弱化;而村社集体土地权利的弱化,又可能使得农业基础条件更难改善,农户的农作更加艰难。文章分析了分田到户以来农村土地问题逐步演化为农民权利问题的逻辑和农民土地权利的增加与农民陷入农业生产困境的内在关系,认为,给村社集体一定的调整土地利益分配的权利是一件造福农民的基础工程,也应该是我国未来农地政策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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