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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博洲:雾社抗暴——民族解放运动中,原汉联盟的历史起点

蓝博洲在戴国辉等人关于事件的研究的基础上,以汉族系台湾进步知识分子及同时期大陆舆论围绕“雾社事件”的讨论为历史起点,梳理了二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末台湾原住民与汉族在反帝反体制运动中的结盟路线。作者认为,只有原住民与扬弃大汉沙文主义的进步汉人,互相提携,共同为追求一个公平、合理、正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台湾原住民的阶级与民族解才有实现的可能性。

 

19301027日,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台灣爆發了著名的「霧社蜂起事件」。當時正值世界經濟大恐慌的谷底,世界各殖民地也相繼展開民族解放運動與階級鬥爭,日本的殖民統治體系也無可避免地遭到必然的衝擊。

由於起義當時,霧社的蜂起族人異口同聲高呼「內地人(日本人)連小孩也不放然!本島人(漢人)不殺!」因此,他們看見日本人的官、公舍就縱火,對漢人的店屋則避免禍及。在整個起義過程中,只有兩名漢人被誤殺,當中一名成人係為流彈誤殺、小孩則因身穿和服而遭誤殺。民族意識充分流露。日本帝國惟恐星火燎原。引發島內其他原住民及漢人,進而殖民地朝鮮的民族解放運動與階級鬥爭,於是動員現代化配備的軍隊,進行殘酷而血腥的屠殺鎮壓。

時值事件六十周年紀念,筆者擬從當時漢族系台灣反體制運動者、知識份子的反應作為歷史起點,尋找原住民與漢族在反體制運動上結盟的基礎。

年代台灣的反日政派

在進入事件的現場之前,先讓我們大略理解二年代以來台灣反日政派的發展與分化。

1921年十月,由不同階級出身和不同思想傾向的台灣知識份子組成了抗日統一戰線組織:台灣文化協會。「以謀台灣文化之向上」為宗旨,揭開了二年代殖民地台灣文化啟蒙運動的序幕。

19271月,在文協的臨時大會上,因為在修改會章的問題上內部竟見不一致而發生分裂,林獻堂、蔣渭水、蔡培火等舊幹部宣布退出文協。事實上,在分裂前夕,文協領導階層內部大體分化為三種不同的力量和派別:

一、以林獻堂、蔡培火等地主資產階級份子為代表的右派,站在改良主義的立場,妄圖通過請願的方式,在日本統治下實現其所謂「地方治」。

二、以連溫卿、王敏川等社會知識份子為代表的左派,堅決主張在台灣進行階級鬥爭,以響應推翻日本帝國主義統治。

三、以蔣渭水為代表的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則依違於兩者之間,主張以當時正實行農工政策的中國國民黨為榜樣,進行農工階級為基礎的民族運動。

分裂後,文協就在王敏川、連等左派領導下成為「以無產市民為中心的小資產階級的團體」,而不再具有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組織的性質了。

林獻堂、蔣渭水等一夥退出文協後,幾經討論協商,而於同年五月組織「台灣民黨」,以「實現台灣人全體之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為綱領。但不到三天,台灣總督府即以該綱領「含有偏頗的民族感情」、「妨礙內台融合」為由,下令禁止。他們於是改推謝春木等為籌備委員,於同年七月組成「台灣民眾黨」,提出:(1)確立民本政治(2)建設合理的經濟,(3)解除社會制度之缺陷等三大綱領。然在,在總督府的壓力下,以林、蔡等為首的資產階級改良派的路線佔了上風。

然而,隨著殖民地台灣工農運動的蓬勃發展和鬥爭的進一步激化,原本主張由資產階級領導工農群眾,實現階級調和的蔣渭水,也因為對於工農階級的力量有了新的認識,政治態度逐漸左轉。在他的領導下,民眾黨在1928年七月第二次代表大會的宣言中提出:「對內喚起全台灣人的總動員,對外聯絡世界弱小民族階級共同奮鬥」:在192110月第三次代表大會宣言中又提出了逐漸開展勞動運動,以農工為中心進行全民聯合的民族革命鬥爭」,「對外聯繫世界級和殖民地群眾,參加國際解放陣線」等新的戰鬥綱領。

民眾黨的日益左傾,引起了黨改良份子的嚴重不滿和驚惶。經過長時間的爭吵和對立之後,林獻堂、蔡培火、楊肇嘉等改良派份子終於在19308月脫離民眾黨,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

抗日右派的回響與行動

幾乎與此同時,霧社泰雅族人抗日蜂起事件也轟轟烈烈地爆發了;於是,分裂後的民眾黨與台灣地方自治聯盟二個抗日的右派團體,也各自對此事件展開不同程度的迴響與行動。當時,漢族系台灣人所主持的唯一報紙是《台灣新民報》,它向來被視為台灣抗日右派、民族派的論述基地。《台灣新民報》之前身是《台灣青年》(1920716日創刊),後改名為《台灣》、《台灣民報》,1930329日以後定名《台灣新民報》。

通過《台灣新民報》的記錄與論評,我們大致可以理解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和民眾黨對霧社事件的迴響與行動。

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抗議

在該報通卷第三四一號(1129日)的日文欄上,報導了在東京的台灣抗日運動右派指導者楊肇嘉,代表自治聯盟赴拓務省提出抗議的消息。楊肇嘉的抗議內容如下:

一、指責×××(毒瓦斯)之使用。

二、對知無蕃人的××××(軍隊使用)的不當,及過去理蕃政策之過失等,嚴重抗議。

三、要求××××(台灣總督)之××(辭職)。

除了楊肇嘉的抗議之外,在《台灣新民報》,只有看到該聯盟評議員並擔任該報經濟記者的陳逢源,在該報1931年新年(三四五)號的《霧社事變與諸家見解》欄中,針對編者提出的三項質問-「一、霧社事件何以發生?二、過去的理蕃政策最壞的一點是什麼?三、生蕃的未來會怎樣?」提出代表右派的「健」的看法。至於該聯盟主要指導者林獻堂、蔡培火等人則未見其發言;行動也就更談不上了。

台灣民眾黨的見解與行動

根據19301115日的《台灣新民報》(第三三九號)「地方通信欄的台北報導:「台灣民眾黨本部及台北支部,自社蕃人蜂起事件發生以來,凡是有關係的消息報導都每天加以漢譯,揭示於辦公所前面,月日下午5時半,突由台北廳過北署(管轄警察署)警告該黨幹部,不得再張貼有關霧社事件的一切報導於黑板上。本月四日,蔣渭水生先的車夫林寶財,因平日抄寫記事於黑板上且向民眾說明,遭受北署檢舉,被處拘留五天的處分,拘留期滿後始被釋放」。

另外,在日本特高警察日後編製之《台灣社會運動史》中,有一節〈民眾黨對霧社事件的策動〉記述道:

1930128日,蔣渭水、謝春木、許胡、寥進平等在台北建成町謝春木家聚集,討論處理霧社事件的責任及理蕃政策改革的有關問題,並決議向拓發大臣呈上電報:

我們認為霧社事件是不正當的管區警事對蕃人剝削、迫害以及貪慾殘忍的處置才發生的,請速免去總督、警務局長、台中州州知事等人之職,並馬上採取保證蕃人的生活,承認其自由,改採不阻礙民族發展的政策為宜。在此機會,我們要求徹底改革從來為保持官威、放任合法暴行的警察萬能的作風弊害。

此外,同一天還向日本全國大眾黨及勞農黨發出電報,表示民眾黨「大大歡迎調查社事件的真相,請速派遣來台」。

在《台灣新民報》上,我們也看到民眾黨的主要幹部,紛紛在這份言論機關上發表個人對社事件的看法。

1931年新年號的《社事變與諸家見解》欄中,針對編者的第三項質問-「生蕃的未來會怎樣?」部份民眾的左派在擔心「生蕃」會「滅種」、「亡族」,或者「可能如愛奴人種一般趨於漸滅」的見解下,提出了二種可能的解放之途。

第一是以白成枝、盧丙丁等蔣渭水直系的青年幹部為主提出的「自力解放說」,他們樂觀地預料原住民將參與解放運動,並與「台灣人」(閩南系台灣人或漢族系台灣人)建立聯繫;他們認為原住民只有參加運動才能走向解放之途。但黨的重要幹部寥進平則提出「他力救亡說」,認定「若不接受日本無產黨的××(指導),將更易趨向××(滅亡)的悲境」。

事實上,在當年合法的抗日左派之間,對民眾的影響力、指導力方面具有卓越的條件,並在理論與實踐兩方面都有很好的成績的是蔣渭水與謝春木兩位。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他們兩位對社蜂起的見解究竟如何?

蔣渭水與謝春木的見解

根據1931110日的《台灣新民報》(第三四六號)所載,蔣渭水的見解(二、三項遭刪除)如下:

一、台灣的警察政治,可謂卅五年(日本支配台灣的第卅五年發生了霧社起義),為了保持警察的威信,警定即使有非法暴行亦不加以處分。因而警官肆意濫用旁若無人的絕對權力。尤其在蕃界,因上級之監督更為寬鬆,其非法亂行最為嚴重。因此,霧社事件是因不堪忍受強行榨取與抑壓不平為職責的霧社警察政治的重壓而爆發的。

謝春木是蔣渭水的幕後智囊,不但文筆犀利、政治手腕亦靈活,在193111日不再列名於該報幹部欄的階段仍能保持該報日文版主任之職。因此,我們不難想像上記的「霧社事變與諸家見解」欄,其實是他在新聞封鎖、言論控制的狀態下,苦心策劃出來的高明的編輯方式。不但因此而展開一種議論戰術,並且得以免遭刪除,僅用少字即得以過關。

接著,從新年號的翌週號(第三四六號、110日)到第三四九號)同月卅一日)共四號,謝氏仍然繼續他的嘗試,每天撥出三分之一頁到半版的篇幅刊登諸家見解,只是把標題稍改為「如何看待霧社事件?」充分發揮了編輯者的戰鬥性。

那麼,謝春木自己對這次事件的見解又如何呢?通過該新年號一篇題為「4風年與今年-十年努力所獲為何?」的未署名記事,也許可以找到一些線索。該記事談到霧社蜂起時,用如下的話做總結:

1930年台灣的各種社會運動,因霧社事件的突發,而有如群星在太陽照耀下般黯然失色。因此,社會運動家們必須深刻地反省,自行清算過去毫無氣力的運動。

旅日台灣史研究者戴國煇教授認為:「鑑於謝氏是當時的日文版主任,且兼台灣民眾黨中央委員會勞農委員會主席,30年後半又在《台灣新民報》連載〈台灣社會運動編年代記-1920年至1930年〉(後收入《台灣人的要求》一書),由這份成績再加上參照他後來所走的政治路線,則不必費心研究全文風格,該文執筆者,捨謝春木無他。」

「即使執筆者並非謝氏」戴國煇又說:「能把蜂起事件總括到前記的水平,那表示著台灣民族資產階級左派的認識的深化,也值得特別記錄。」

日本全國大眾黨來台調查

1930128日,台灣民眾黨向日本的友黨-全國大眾黨與勞農黨拍過電報,要求他們儘速派遣調查員來台。

勞農黨似乎一直未有動靜。全國大眾黨則根據該黨大會決議,派遣河野蠻與河上丈太郎來台,193116日午後一時左右,兩個調查員乘扶桑丸號到基隆。台灣民眾黨及其領導下的工友總聯盟友員特地在碼頭上列陣歡迎。日警當局則派便衣、制服巡查、憲兵等一百多名,佈置了警戒線,預備以檢束方式對該黨黨員先制攻擊。同時,又利用兩個特派員正要通過海關時,把手舉「歡迎調查霧社事件河上、河野兩先生」兩個大黨的黨員加以檢束,並沒收旗幟。

原本決定以嚮導身分帶領兩個特派員進入霧社的該黨幹部陳其昌與蔡添丁,也受到入山禁止令而不得成行。

河野、河上兩個特派員終於完成了霧社的實地調查。台灣民眾黨於是邀請兩人於111日在台南市、13日在台北市,舉行演講會。

高山族的解放列入綱領

據白成枝編的《蔣渭水遺集》,大約在河野、河上兩人訪台的同時,台灣民眾黨也向國際聯盟拍發電報,要求「禁止日帝使用毒瓦斯」。此外,準備在該黨第四次大會(1931218日)提出之綱領、政策修改案,在政策的政治政策第二十條,以「反對阻害生蕃民族自由發展的一切措施」,對於原住民的解放明確表示了態度。這大概是以漢族系台灣人為中心所展開的抗日運動史上的頭一項。

台灣民眾黨的禁止與瓦解

1931218日,蔣渭水以及黨內的左派幹部,不顧一切反對,在民眾黨本部辦公室召開第四次黨員大會,進行綱領、政策的修改。當其綱領,政策剛剛表決通過後,北警察署長便臨現場,把結社禁止命令交給主幹陳其昌,並扣押了蔣渭水、陳其昌等十六名主幹,以防情勢不穩。

當局發布的「台灣民眾黨禁止理由」,有此一段:「或關於這次的霧社事件,曾拍發『違反國際條約使用毒瓦斯殺戮弱小民族』等措詞激烈的電報。」無意中提供資料證實了該黨曾向國際聯盟通電控訴的事實;並顯示出民眾黨之所以被禁與其對霧社事件的迴響與行動不無關聯。

黨被迫解散後,以蔣渭水、謝春木、陳其昌等為主的幹部認為勞農組織之強化應優先於黨之重建,一時意見紛紛,加上蔣渭水於85日驟死,沒有人能夠統轄舊民眾黨幹部繼續運動。這時,「滿州」的情勢轉劇帶動了島內鎮壓的強化,四周的情勢對島內運動的繼續非常不利,陳其昌等主要幹部於是接踵奔向對岸;當日本當局准許《台灣新民報》的日報發行時,條件之一卻是謝春木的離職,他於是以大陸通訊員的身分赴大陸,遭到被迫離台的厄運;民眾黨於是逐漸走向組織崩潰與瓦解的厄運。

因為這樣霧社事件的啟迪,一種以民眾黨系的漢系台灣人政派發動的漢、原(原住民)聯盟的民族解放運動,也就在下一個歷史階段喪失了一次機會。

 

抗日左派的反應與自我批判

接著,我們將追縱霧社蜂起事件在包括台灣共產黨在內的抗日左翼陣營中所引發的種種反應,並從抗日左派的反應與自我批判,聯繫到1945年以後台灣左翼運動第二週期中,對於聯合台灣原住民共同運動上所產生的啟迪。

農民組合的行動

首先,我們來看看成立於1927年的台灣農民組合有什麼樣的反應與行動。根據《台灣社會運動史》所載,1929212日凌晨,全島以台灣農民組合為主的所有組織都同時被日警襲擊檢舉,三百多所住宅被搜查,二百多個領導幹部包括十三名中央委員被捕下獄,台灣農民組合遭到未曾有過的全面性大彈壓,合法的運動暫時陷於癱瘓。因此,在192930年間,農組的活動大部份以「非法」活動來進行,依照本部所發的指令、情報,召集少數組合員,半夜在工寮或野外秘密集合,依照指令進行宣傳煽動,或者在幕後煽動根本不是組合員的人們示威;至於幹部則潛入地下,致力於各地的座談會,「非法」集會的指導。

在白色恐怖時期,農組就用這些方式繼續活動。因此,當霧社事件蜂起的第四天,也就是19301030日,午後11時,在台中市櫻町及綠川町之日本製冰會社工廠的牆壁,竟發現了台灣農民組合人物書寫的標語:

我等被日本帝國所壓迫的全體子民:

反對日本帝國對霧社之生蕃兄弟出兵鎮壓!

反對日本帝國對學生蕃兄弟實施滅族行動!

擁護祖國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兄弟們!

起來吧!

這是最好的機會!

另外,在117日的蘇聯革命紀念日當天,農組台南支部聯合會負責人接到「關於107日紀念日案」的「以七天為鬥爭週」的指令後,即下令給下營支部委員楊順利等人,對8農民擴大宣傳霧社原住民起義事件,並對下營公學校學生加以煽動,實行罷課,做為示威運動之一環。當天罷課的學主共達九十三名,其中農民組合員的子弟為三十名。

再者,當台灣民眾黨熱烈歡迎日本大眾黨的特派員河上與河野兩人來台調查霧社事件時,農組也於19301228日發出「關於排斥大眾黨河上、河野兩反動者渡台鬥爭」的指令。該指令的宣傳大綱是:

一、日本大眾黨是日本的所謂中間社會民主主義政黨,是日本無產階級的死敵,資本主義的走狗黨。

二、兩人是該黨的最高幹部,他們完全是欺弄日本無產兄弟的騙子,日本資本家階級的忠犬。

三、特派兩人代表該黨來本島,結合民眾黨、自治聯盟,對抗左翼運動的進展,想要促成日本帝國主義的政策。

四、站在國際無產階級的連帶責任上,我們必須極力排斥並驅逐他們社會民主主義者的策動。

《新台灣大眾時報》的反應

接著,讓我們通過屬於抗日左派的文化協會、農合系統的報紙《新台灣大眾時報》來看看左派人士對霧社蜂起事件的反應與自我批判。

《新台灣大眾報》,前身為192857日於東京創刊的《週刊台灣大眾時報》,略稱《大眾時報》,出版至同年79日第十號後暫時停刊。193012月,於東京以《新台灣大眾時報》之名復刊,以中文印行,但在台灣島內被禁。再經「二一二」及「四一六」大檢舉事件後的嚴厲彈壓,幾乎可以說是一發刊便遭禁止發賣和沒收的處分。因此,想要全部閱覽該誌幾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據知其所在的僅見的五冊創刊號(193012月)第二卷第一號(19313月),第二卷第二號(同年5月)第二卷第三號(同年6月),第二卷第四號(同年7月)中,對霧社事件的反應文章大致如下:(1) 第二卷第一號(19313月)

在該號雜誌上,署名雪嶺的〈霧社蕃人蜂起的真相與我們左翼團體的態度〉算是當時所有的有關論文中最有系統的一篇。

該文包括:

一、 被征服前台灣蕃族的生活狀態

二、 ××(日本)帝國主義對蕃地的榨取和凌辱

三、 霧社蕃人蜂起的前夜

四、 霧社蕃人蜂起的概況

五、 ××(日本)帝國主義的逆襲

六、 讎怨蕃人的背鈑

七、 霧社蕃人蜂起的意義

八、 左翼團體的態度


等八個小節。

關於蜂起的意義雪嶺認為它不是總督府公佈的「突發的騷擾事件」,而「是計劃的、是內亂、是民族××(革命)!」對台灣人解放運動而言,它帶來很大的教訓,因為「向來我們對於蕃人的××(運動)很疏忽

雪嶺的論文與《台灣新民報》較大的差異在於,他不曾使用「兇變」、「出草」等蔑視性字眼,進而一貫地把事件定性為「民族革命」的蜂起。

此外,他還把它與左翼團體的解放運動聯起來,對左翼團體一向輕視原住民解放運動的淺見自我批判,表現了前瞻性的心態。

他說:「在霧社蕃人蜂起的當中,我們左翼團體,雖有散慢的向工農無產市民去宣傳,或個人的××(行動)『反對霧社出兵』。但其態度很消極,這分明是左翼團體最大的錯誤!

「霧社蕃人蜂起後,××××(日本帝國)主義者為××(虐殺)反叛的蕃人,在各地徵發人伕,嚴扣人伕費。在這個時候,我們左翼團體應該要開始反對這種徵發人伕和扣人伕費的鬥爭,使其一般大眾認識××(革命)事件的意義和台灣人與蕃人的地位,同時展開到××××(武力鬥爭),以作我們對霧社蕃人××××××。但當時我們左翼團體,都以謂主觀力量薄弱,未能勇敢的移入鬥爭,又是我們左翼團體,犯了機會主義的錯誤了。」

此外,在同一期署名勞謙的〈一九三一年劈頭的第一聲〉一文裡,我們也能窺見同樣的自我批判。他說:

「從來我們的運動還缺少與他們(生蕃兄弟)聯絡,還不曾把他們組織起來,引入戰鬥的列寧主義旗幟之下共同做徹底的為無產階級的鬥爭,為我們陣營的猛勇的先鋒隊。對於這種組織上的缺陷輕忽,致使霧社這回不能××××××,一敗塗地」。

因此,他說,經過了這回教訓,今後有必要和生蕃建立緊密的聯絡。」

最後,在該期雜誌的編輯後記中,署名暴君者則感嘆道:

「霧社事件」一發生起來,個個都大驚小怪,推東測西,這是因為過去我們把蕃人的問題置之腦後,所以一旦事件爆發我們都茫茫渺渺。此後希望大家對這十餘萬的弱小民族多少關心一點。」第二卷第三號(19316月)

在該號上,有署名一波的〈借刀殺人的理蕃政策〉一文,一面報導第二次霧社事件,一面批判當局故意忽視潛在危機,以分化手段煽動「背叛蕃」(友蕃)虐殺素有怨隙的霧社「蕃人」。

此外,不同於雪嶺所云的「民族革命」,他把蜂起事件定性為尚未脫離從前農民暴動水平的「一揆主義」,但他並不否認它對世界上被壓迫民族與無產階級的影響,認為它對「世界××(革命)」將發揮不可限量的助力。

在其他左派刊物的論陣

除了在《新台灣大眾時報》發表論文之外,屬於台灣抗日左派各團體的鬥士們還在其他左派刊物上發表議論。據旅日台灣史學者戴國煇的研究,霧社蜂起後,隨即在產業勞動調查所於1930128日刊行的《共產國際》第四卷第十六號上,以十月革命紀念日的日期(117日),發表「擁護蕃人暴動台灣××(革命)青年之檄」。該檄文強調:「蕃人的暴動是反帝國主義的××(解放)運動。而且是台灣××(解放)運動高漲的第一聲。第三期特徵在台灣的最顯明的表現。此一鬥爭給與××(日本)帝國主義的統治力相當大的打擊。對世界××(革命)的前途,帶來了客觀上相當大的助力。」然後呼籲「中國、朝鮮、日本及各國的革命勞動者、農民、及被壓迫大眾被被壓迫民族,擁護及支持暴動。」

其次,在上海發行的日文雜誌《太平洋勞動者》(泛太平洋勞動者組合機關誌)第一卷第十一號(193012月)上,有一位在台灣製糖會社工作者,以陣(陳)元之名,發表〈台灣霧社的暴動〉一文。

據戴國煇的研究,陳元據說是一位糖廠工人。因此,他的論述也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左派刊物勞動階級對霧社事件的認識。陳元站在勞動階級的立場所作的自我批判,主要是以下四點:

一、痛感台灣左翼力量的薄弱。因為缺少強固的組織體,不但無法站在大眾日常鬥爭的陣頭,即使面對大眾生活中自發的鬥爭,如這次的霧社暴動,也無力伸出援手給予指導並加以擴大化。

二、台灣的同志們必須因為在至今為止的過分估「生蕃」而從未伸出友誼之手一事,受到嚴厲的指責,並且負起失敗的一半責任。

三、資產階級口中最弱最小的民族「生蕃」,在將來的階級戰爭中,和日常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鬥爭中,也有可能擔當很大的任務。

四、台灣的勞動運動者必須及早組織由下而上、超越民族界限的統一戰線,把散在台灣全島的「二十萬」左右高砂民族,認定為我們的真正同胞,伸手提攜,同步前進。

戴國煇認為,陳元的自我批判,在至今所整理過的左翼言論中,最客觀,對自己最為嚴格、毫無過分的高調。

就認識上而言,陳元也把「高砂族」的民族解放擺在全世界勞動者的階級解放運動中;這樣的認識,即使擺在今天來看,也都還是進步而正確的認識。正因為有著結合勞動運動與民族運動的認識,陳元在對台灣原住民的稱謂上,也表現了不同於其他左翼(右派固不論)的正確與慎重。他不但改稱一般襲用「蕃人」的蔑稱為「土著民」或「高砂民族」,當需要引用「生蕃」一詞時,他則特加括弧號,以示非出本人意思。

除上述兩篇之外,193111日刊行的《無產階級科學》的第三卷第一號上,也有一篇署名蘇慕紅的〈關於台灣的民族革命〉,就霧社事件發表了議論。

首先,蘇慕紅認為,霧社十三萬「蕃人」弟兄的武裝暴動,明示著「處於日本初義鐵蹄躪下的殖民地台灣的民族解放革命現已進入前哨戰了!」

接著,針對霧社暴動的起因,他正面地糾彈與否定當局所播放的:「兇蕃泰雅爾」逆血攻心原因說,男女兩性糾紛說,或偶發的事件觀等謬說。

此外,因為暴動中霧社族人只襲殺日本人,日本當局懷疑有漢族系台灣人在背後策動,因而「急速派遣檢察官至莆里」,並以警務局之名義聲明:「凡騷擾之蕃人及意圖參與其騷擾者必將加以徹底之鎮壓」蘇慕紅認為:「這正表示帝國主義者深怕革命蕃人弟兄與台灣民眾攜手」。

關於蜂起的意義與今後的展望,蘇慕紅說:

一、這次的暴動,在組織性、計劃性方面雖比以前進步,但說不上成功。

二、暴動的失敗不僅是台灣蕃人的本身條件問題。

三、蕃人問題也是國際無產階級本身的問題。

四、無產階級的解放,如無殖民地無產階級的援助,幾無可能。蕃人的解放,如無台灣無產階級的解放,也幾無可能。

五、我們必須將台灣革命蕃人的暴動,看做被壓迫弱小民族對帝國主義的鬥爭。

六、無產階級和殖民地、半殖民地無產階級之間的聯絡,必須把將來帝國主義者的殖民地再分配的紛爭以及反蘇維埃同盟戰爭,轉化為無產階級革命。

七、印度、安南、朝鮮等地弟兄們的鬥爭,必須與台灣的蕃人弟兄的鬥爭相連結。

八、讓我們不停高呼擁護無產階級祖國!

蘇慕紅的展望,具體地反映了當時國際共產主義運動者一般的意識形態;而他如此明白地把原住民同胞擁抱為解放運動的弟兄,則是一種劃時代之舉。

霧社事社在大陸反響

年代後期,在中國展開的反日運動,直接的導因是山東出兵(1927528日)與濟南事件(192853日)

這時,日本帝國主義對「滿蒙」、山東的推進,已成具體的形勢,顯現在開始覺醒的中國民眾眼前。

在這之前,中國的多數知識人,或許因為中國本土的國事多難,對於中日甲午戰爭被犧牲的台灣現況,似乎也無力關心。偶爾有人對於在異族統治下的台灣同胞的苦境,抱持摻有無力感的同情與關心,已屬難得。

但緊逼而來的日本帝國主義的大陸新侵略與對北伐的干涉,使中國大陸上的民眾對台灣、朝鮮的遭遇日有感受。大陸上的革命家、知識人,自然想在台灣與朝鮮的現況中尋求反日的素材。就在這樣的狀況下,中國本土的學校教科書中的反日教材裡頭,出現了台灣。

另一方面,亡命於大陸的台灣、朝鮮系的知識、革命家,則認為這是把故鄉出身地被壓迫被剝削的慘況訴之於中國的同志與大眾的絕好機會,遂以不倦的努力展開啟蒙運動。

 

霧社起義事件,正發生在這種反日運動的高潮中。 

從蜂起兩天後的1029日起,直到鎮壓後大勢已定的1117日,中國本土的大除《申報》和《時報》,都破天荒地天大量報導台灣的原住民與蜂起實況。此外,全國各地的報刊,也都刊又登了有關蜂起的記事。就政派而言,從國民黨左派到馬克思主義者都分別表達了各別立場的關心。國民黨的主流則保持沈默。

眾所周知,起義事件發生的30年秋,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右派,在上海清黨後樹立了南京政府,力加鞏固後繼續北伐(釀出濟南事件),與汪兆銘、閻鍚山、馮玉洋等人聯手的反蔣北方政府相抗,又對中坋江西根據地展開第一次包圍等;多事繁忙,自然無心也無暇顧及台灣問題。再者,由於當時的政情,在政策上,它極力抑制可能刺激日本當局的公式言辭,對一般言論界也提出同樣的要求,並加以規制。

台灣左派在大陸上的宣傳戰線

由於台灣共產黨(1928415日,以日共台灣民族支部之名,創立於上海)必須避開日本官憲的搜捕,進行地下活動,所以,在前述的《新台灣大眾時報》中,我們看不到在台灣共產黨名義下,針對霧社蜂起事件,在本島進行的公開活動。事實上,它只能利用在其領導下的,尚保持合法地位的左翼團體,如文化協會、農民組合等活動。

然而,就流亡大陸的台灣共產黨系的運動份子而言,他們卻能充分利用大陸的特殊條件,進行其宣傳工作。

據《台灣社會運動史》所載,193011月初,當起義消息傳到上海時,台共駐滬之中共聯絡員,而且同時負有指導當地台灣人左翼運動任務的翁澤生,隨即召集其時適因台灣共產黨改革問題而來滬的楊春松等人討論,最後決定擁護霧社起義的運動方針:

一、發布宣言書。
二、《青年戰士》發行霧社事件專刊。
三、辦壁報及飛行(遊行、示威)集會。
四、發行及散發傳單。

同時,向上海反帝大同盟所屬的各友誼團體及中國共產黨報告狀況,請求援助與指揮。翁澤生在上海黨機關報《紅旗日報》上發表論文,強調「霧社事變之真相雖未明,但它顯然是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壓迫,台灣青年負有擁護起義的義務」。並根據決議寫就兩份宣言書,一份由潘欽信執筆,刊於上海各報;另一份則由翁澤生起草,令林新木,作為《青年戰士》之特刊,托上海反帝大同盟聯絡員蔣文來,廣向各友誼團體分發宣傳。又在117日蘇聯革命紀念日,向參加中國共產黨指導的示威運動的青年團員,散發宣言書及另行印刷的〈擁護台灣蕃人暴動〉的多數傳單;蔣廉金、李耀星則在南洋醫科大學的佈告欄上貼兩張方二尺的白紙,上面以彩色繪出台灣警察虐殺「蕃人」的圖畫,並寫上巨幅標語:

擁護台灣蕃人暴動!
反對日本帝國屠殺蕃人!
建立台灣蘇維埃政府!
台灣工農革命成功萬歲!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接到翁澤生的報告後,非常重視起義事件,立刻指令各群眾團體的細胞,作為反帝鬥爭的問題予以採擇,以革命互濟會、江蘇互濟會(國際革命戰士救濟會)為主導團體,提議召開「慰問台灣革命運動上海各團體聯席會議」。1115日,在南京路先施公司後面鳳凰旅舍,由上海革命互濟會(革命互濟會江蘇互濟會)、上海反帝大同盟、自由大同盟、中華全國總工會、左翼作家聯盟、社會科學聯盟、美術作家聯盟、文化總同盟、貧民協會、台灣青年團(翁澤生、王溪森、林新木)等各組織的代表參加。

席上,上海革命互濟會代表作為發起團體,致詞說:「台灣蕃人自暴動起義以來,繼續與日本軍警勇敢奮鬥。吾人當慰問之,同時為了援助孤立無援的霧社蕃人的反對帝國主義武裝暴動,應促使台灣革命民眾崛起,顛覆日本帝國主義在台灣的統治權。中國革命民眾有義務給予最大的援助」,接著,經台灣青年團代表報告後決議:

一、中國各革命團體發出台灣蕃人慰問信。慰問信中應闡明這次暴動的意義。
二、各團體作成援助暴動蕃人的宣言書,致力於宣傳。
三、在廣州暴動紀念日前舉行示威運動。
四、與台灣革命團體密切配合,聯繫各種鬥爭,設立通訊社,由台灣革命團體派遣一名負責投稿者。
五、在各種出版物上大量登載暴動的煽動記事。

大約與聯席會議的同時,翁澤生等人也以「旅滬青年會」的名義,發佈〈擁護台灣蕃人的暴動〉的文書,提出以下十條口號:

擁護蕃人暴動!
反對進攻蕃社!
反對以蕃丁來討伐蕃人!
反對白色恐怖!
驅逐日本駐台灣陸軍!
推翻日本帝國主義統治!
建立台灣工農政府!
保障蕃人的生存!
台灣革命成功萬歲!
世界革命成功萬歲!

此外,並以上海反帝大同盟之名,向「廣大的工農勞苦群眾」散發〈生蕃暴動援助宣言〉,高喊四條口號:

一、擁護台灣生蕃的暴動!
二、反對帝國主義鎮壓殖民地革命!
三、聯合東方被壓迫民眾,顛覆帝國主義的統治!
四、完成世界革命!

當第二次霧社事件發生後,上海台灣反帝同盟則以發行《第二霧社事件特刊》來展開宣傳戰線上的鬥爭。特刊主要由「一、發行辭,二、反對日本帝國虐殺俘虜蕃人的宣言。三、反對虐殺蕃人,四、台灣蕃人暴動的經過」等四篇文章組成。總的來看,它提出的口號有:「反對日本帝國主義虐殺蕃人」、「反對白色恐怖」、「反對無酬勞動」、「擁護蕃人的革命運動」、「蕃人及台灣勞農聯合萬歲」等。

此外,針對「霧社暴動時,台灣的左派沒有發動廣泛的大眾鬥爭」一事,提嚴厲的批判。它認為「為了消除向來對蕃人問題的偏見,並且明示這一點讓勞農及蕃人大眾知道,只有由台灣被壓迫的大眾與勞農共同起來鬥爭,顛覆帝國主義的統治,才能解決民族問題。」

除了上海之外,19306月在福建廈門秘密組成的「閩南學生聯合會」,針對霧社蜂起也發表了〈援助台灣蕃族革命號召宣言〉,隔海聲援。

四、台共的原住民綱領

霧社的蜂起對台灣左派抗日團體與成員,的確造成一大衝擊,通過自我批判,台灣共產黨也於1931531日起一連三天5第二次臨時大會上,採擇的新政治綱領中明文規定了台灣共產黨的原住民政策。

在新的政治綱領的第十八項「對少數民族的工作」主張:

一、在蕃人群眾中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其中應特別宣傳國內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綱。
二、應確立無產階級對蕃人運動的指導作用。
三、建立與蕃人之間的密切關係。
四、幫助蕃人建設蕃人的革命團體。

在此綱領指導下,作為整體無產階級運動一環的台灣原住民運動,眼看著即要在霧社事件的鎮壓後,在漢族系台灣勞動人民與原住民的聯盟下登上歷史舞台了。然而,隨著這年六服以來日帝對台共的大肆檢舉,以致黨中央至八月間已完全潰滅。「原漢聯盟」的台灣原住民運動,不得不延緩一段時期才在戰後台灣邁開第一步。

終戰後,台灣左翼運動隨著客觀情勢的變化而進入第二週期。這時,台灣左派的組織系統已由日共、中共的多線領導,變為中共的單線領導。中共由延安指派返台領導工作的舊台幹部蔡孝乾,迅速地結合了舊台共的重要幹部如簡吉、謝雪紅、寥瑞發、林樑材等,建立了「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地下組織。

一般認為,蔡孝乾是唯一參加過中共兩萬五千里長征的台灣出身的共產黨幹部。在其所著的《江西蘇區、紅軍西竄回憶錄》,記述著他在紅軍渡過金沙江,進入邊彊民族地區後,被任命為少數民族調查研究與少數民族對策的負責者,而在長征的歷程中多方活躍的諸經緯。在這樣的基礎上,使得戴國煇敢於做這樣的推測,「決定蔡的人事案的中共當局,其目的極有可能透過蔡的起用,而意圖把霧社蜂起事件的教訓進一層深化,將其應用於實際,且為了今後的台灣工作的構思,使蔡獲有鍛鍊的場地與機會。」

戴國煇推測是有其道理的。畢竟,就中國共產黨而言,「在長征的過程中,他們頻繁地遭遇到少數民族,為了解決本身的問題,也為了接近了解他們所抱有的理想,少數民族問題變成了課題。」

霧社蜂起事件,對於完成這樣的課題,適時地在相當程度上帶給他們啟示。

因此,根據國民黨官方破獲「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文件,它所負的六項主要工作任務中,就有「開展高山族工作」的指示。

據《中共的特務活動》一書記載,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為了展開「高山族」工作,設有「台灣山地工作委員會」(轄四個支部),及「蓬萊民族解放委員會」、「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等兩個均由原住民人主持的外圍組織。而其活動的策略是:

一、在政治上強調「民族自決」,倡導自治自衛,以及與中共聯合鬥爭之必要。
二、爭取上層頭目、智識份子和鄉鎮公務員。
三、幫助解決生活困難,以建立情感並爭取其信任。
四、多用口頭宣傳,避免使用黨文件,儘量介閱灰色左傾日文書刊。
五、先使其對政府不滿進而至於與政府對立,再以「解放在即」相恐嚇,以威迫山胞掩護其活動,進而建立武裝基地,以待機配合作戰。
六、在都市中找出學生加以教育吸收,作為山地工作之幹部。
七、近山之較開化地區建立據點,以醫生、商人、公教人員身份為掩護,進入山地工作。

五、二二八以來的原、漢聯盟

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高山族工作,隨後在二二八事變時展現了初步的工作成果。筆者綜合初步的口述歷史的田野調查與出土的二二八史料,大致可以指出在二二八事變時,台灣原住民與台灣左派組織聯合蜂起的事實。

第一、在台此,新店烏來泰雅族的原住民企圖支援黨人李串志與學生領袖郭琇琮等指揮的青年學生的武裝行動,然而因為客觀局勢的遽變而被迫流產。

第二、在埔里,謝雪紅領導的二七部隊也取得部分霧社青年的參戰支持。二七部隊的主幹古瑞雲所著《跟謝雪紅在一起的日子裡》中,對此有一段議細的描述,他說:

三月十四日一清由,謝雪紅、楊克煌,事先未通知我就帶著一批隊員(何集淮、蔡伯勳、呂煥章第十多名學生)乘一輛大巴士進霧社宣撫。由此埔里的地方士紳拒絕合作,她打算將隊伍撤入霧社深山,為此需要取得原住民的支持,即便不肯支持,也要爭取他們的理解,以避免自己處於兩面受夾攻的境地。

霧社鄉長曾留學日本某大學,比較通情達理,他向謝雪紅表示:他個人很同情也讚賞正義行動,但日治時代霧社的慘痛教訓,大家都害怕慘劇重演。如果二七部隊進山,必定會引來國民黨大軍的圍剿,其結果是不堪設想的。但如果鄉民自願加入二七部隊,他決不阻撓。果然當時就有十多名霧社青年下山來參戰。後來在戰鬥中他們打得很勇猛。

第三、在嘉義,阿里山的鄒族同胞更組織了二百多人的高山部隊,參與到張志忠領導的「民主聯軍」的鬥爭行列。

事變後,流亡香港的謝雪紅、蘇新等二二八事件的重要旗手,在471112日組成了一個統一戰線的組織「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在其綱領的第十五條,更明確規定「高山族人民一律平等,並得組織自治單位」。

然而,自1950年韓戰爆發,國民黨以出賣主體性而重新取得了美國霸權的支持,並跟著展開一場全面的左翼政治肅清。在這個階段,台灣報紙上也時而出現原住民黨員被逮捕、被槍斃的消息。據國民黨官方的統計,目前可知者就有1950年發生在嘉義吳鳳鄉的「原住民湯守仁案」,其中湯守仁、高一生等六人被槍斃;此外,還有1952年發生在桃園復興鄉的「蓬萊民主自救鬥爭青年同盟」,被捕者林昭明等被處以刑期有期徒刑。

隨著這場嚴厲的肅清,日據以來台灣的左翼組織完全瓦解,第二週期的左翼運動於是終結;同樣地初步萌芽的原住民運動也逼腰斬;台灣原住民於是在「冷戰民族分裂對美日依賴」的戒嚴體制下形成的資本主義化的台灣社會,集體淪落社會底層的悲慘境地。

莫那魯道精神不死!

19835月,就讀台大的原住民知青創辦《高山青》雜誌,198412月「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成立。緊接著一波波地爆發了;抗議教科書吳鳳故事、抗議人口販賣與山地雛妓、抗議東埔鄉濫挖祖墳、「槍下留人」湯英伸救援行動、蘭嶼反核能廢料儲存、還我土地等原住民自救抗爭運動,他們並且在運動現場喊出了「莫那魯道精神不死!」的口號。

台灣原住民運動從此邁入第二週期。

其實,在五年代肅清以後的三十幾年間,台灣的經濟發展經歷了五年代的內需進口替代工業發展和六○–年代乃至於八年代的外銷加工業時代,在這一段經濟上對美、日依賴,政治上以戒嚴體制壓制台灣勞動階級的社會體制下,伴隨著所謂「經濟奇蹟」的台灣資本主義化的表面成績,原住民社會結構性的悲慘命運卻日益凸顯了。在這樣的社會基礎上,原住民青年自發性的運動也時而冒出零星的、一閃即逝的火花。據官方資料,19694月,新竹縣尖石鄉,以李義平為的山地青年七人,因「涉共」而被捕、處刑,稱之為「山地青年團事件」。

19746月,在花蓮又有所謂的「台灣原住民獨立運動案」,原住民知青呂文華、杜文義,各被處以十五年及十年的徒刑。

因為資料的缺乏,我們無法全然理解這兩個原住民知青的政治案件的性質、綱領;但它們的自發性,恰好反映了今日原住民運動者高喊「莫那魯道精神不死!」的心理狀態。

事實上,「莫那魯道精神不死!」在當前原住民自救運動的領導階層間,深具泛族群的象徵性凝聚力;只是由於社會客觀狀況的巨變,原住民社會的問題亦隨之有了更複雜而糾葛的情境,今日的原住民運動的「莫那魯道」們必須有更大的智慧與勇敢,才能在階級解放與民族解放的前行之路上,作出貢獻。

1989年年初的「導正案」風波中,「原住民知青被收買了?」的傳聞,不但暴露了許多值得深思的原住民運動問題,而且幾乎徹底瓦解了第二週期的原住民運動。在這之前的林文正(伊凡尤幹)風波中,因為接受國民黨情況機構的工作安排而受到內部批判時,他說:「與其投靠民進黨不如投靠國民黨」。

是的,八年代的原住民運動是伴隨著以今天的民進黨為主的黨外民主運動的發展而成長的。然而,當兩黨聯合壟斷的所謂「資產階級民主體制」儼然形成的現代,台灣原住民運動是不是也該調整步伐重新定性,然後再出發呢?

六十年前的霧社起道,不但給當時漢族系台灣人的抗日運動帶來了深具啟發性的教訓,並且在近六十年後又讓不同族群的原住民知青找到集結的焦點,進而展開八年代的原住民自救運動。作為台灣原住民運動的歷史起點,它指示了一條前行的路,那就是只有原住民與揚棄大漢沙文主義的進步漢人,互相提攜,共同為追求一個公平、合理、正義的社會制度而奮鬥,台灣原住民的階級與民族解才有實現的可能性。

一九九年十月廿八日~十一月八日《自主副刊》

主要參考資料

(1)戴國煇《霧社起義與中國革命》,林書揚譯。
(2)《社會運動史》中譯本,創造出版社。
(3)《台灣新民報》。
(4)《新台灣大眾時報》。
(5)《安全局機密文件》,李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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