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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阳:滇池东岸这两年--自卫、自残与自毁

滇池东岸拆迁的问题
朱晓阳 拆迁

两年前我写过一篇小文"鱼肉昆明螺蛳湾"。那时候不能预见今天滇池东岸的局势。从那以后,我亲历了昆明市的"城中村改造"。两年见识使我深感这场运动对这个地区的冲击远远超过整个二十世纪的任何时期。甚至可以说比整个二十世纪的灾难加总起来还要甚。为什么这样说?20世纪最糟的时期,经历战乱或运动的村庄社区没有被削弱,更没有被消灭。而最近两年的城中村改造则无论从目标还是从手段来看,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毁灭它们,首先教它们自毁!

在过去一百年中,即使在最混乱的四十年代后期,这个地区的人民没有失去自卫能力,也没有丧失使生计和地方文化得以延续的社区。30多年前,对这里的村庄做村史调查时,老人告诉我:国民党二六八军最坏,像蝗虫一样席卷乡里。但是这些残兵败将不敢进滇池边的渔村和高庙,原因是那里有强人带领村民将进村骚扰的匪兵捉起来,捆住手脚,扔进海子。

相比于此,今天这个地区在城市化中真是连最起码的社区自卫能力都没有了,人们唯一的选择就只有自残和自毁。而所有自残自毁都是由拆迁办/指挥部的唆使、压迫和引诱等制造出来的。同样是上面这个渔村,去年二月份村中发生了一起村民与村官冲突事件,两个村民和一个村官在事件中被杀。这个事件的原因被归结成村民为分钱而"械斗"。什么械斗?村民吃多了撑的要搞械斗?无非是地方政府逼着村干部让村民接受征地补偿,而村民不愿接受,导致冲突,最后导致死人。

类似的故事在宏仁村也上演了几次。这个村庄的新村虽然至今得以保全,但是整个村落社区已经被撕裂。村干部和村民成了仇敌。这种裂隙还在加深,原因是拆迁办仍然在以制造村民与干部、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矛盾作为推进拆迁老村的工具。在这个村里,已经有一对父子为拆迁签字和补偿款而相屠。表面上看,这是私人家里的矛盾所致。但是稍微了解拆迁如何推进就知道事件与拆迁推进策略有关。简言之,拆迁经常利用乡村社会老人赡养和家产继承的习惯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差别钻空子。按村庄习惯,老人仍在世就会以口头方式将房产的具体分析作出。拆迁办往往使用诱惑或者压力,或使儿子私下将父母的房子签了,或让他们逼迫老人签字。这种情况村中有好几桩。拆迁人随后跟着来将老人赶出去,将房子拆了。在有些情况下,老人能与儿女达成一致,老人们就勉强将就去"过渡"。而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则演成上述父子相屠的一幕。拆迁利用乡村社区内已有家庭矛盾,并使之恶化。

将一个社区从物理空间上粉碎,制造不可居之地,是拆迁指挥部的另一个重要手段。这就是所谓的"签一户拆一户"。在绝大多数村民还没有签协议的情况下,将那些签过协议的房子拆掉,用挖掘机在村中横冲直撞威胁人,乘机将村庄的道路、水电和通讯设施破坏。今天的宏仁老村就是一例。跟着的结果是使村庄的治安恶化,然后再以治安恶化来逼迫村民签字。最近宏仁村发生的一例凶杀案就是如此。一对外来打工的夫妻租住老村的一套房屋,后因与外面的纠葛,丈夫在一天凌晨被杀。事后房东却被威胁:你必须签拆迁协议,不然你脱不了干系。总之,在这个村庄还有一多半户没有签协议,在还有上百户本村人(主要为老人)和外来户居住的情况下,已经被拆得如同地震后的遗址一样。

宏仁村周边那些被拆平村庄的村民如何?那些地方的村民只有揣着一个写有好几百平米的回迁补偿协议到外乡去"过渡"。将近两年过去,他们的房子在哪里?完全没有回答。去年以来拆迁办一再以挑动村民之间内斗的方式来回应村民们的要求,称:你们的回迁房就在那些钉子户那里。于是乎发生了五腊村"村民"将最后几户钉子户的房子拆掉的事件。此事过去已经快一年,仍然没有回迁房建盖的影子。于是又说,回迁房在这些村庄废墟上还立着的村庙那里。今年六月我在这个地区调研时,看守村庙的老人家就对我很不平地说起这事。最近又说是由于宏仁村没有拆,影响了整个片区的回迁房建设,于是大举进攻宏仁老村。不仅如此,最近一些天,当去年被迫签了新村拆迁协议的村干部去表达讨还新村房子的意思时,拆迁办告诉他们:如果你们拆平了老村,我们就退还你们新村的房子。于是乎这些从去年以来被以"汉奸"和"卖村贼"污名的人,再次振作起来骚扰村民,强拉他们签字。这一回签字的人中不少是盖了伸脚房--占集体土地的人家。

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道理!在宏仁村周边被拆平和毁弃了两千多亩村庄和耕地后,却还在说没有地方盖几栋回迁房。

以前已经报道过,在等待回迁和过渡中,五腊一村的老人年死亡数远远高于正常年份。这个村庄一般年份有五六个老人去世,去年拆迁以来却有十五六个老人去世。五腊村的情况在西山区的福海社区也得到印证。与此相比,宏仁村虽然被撕裂,但是村庄还在,大部分村民仍然生活在这里。但是这种生活的代价很重。去年七月一日这里发生过数百拆迁部队(包括拆迁公司、公安、特警和城管等)与村民对打,造成数名村民重伤,其中一个的一只眼睛被打瞎。在事件中有一台挖掘机被烧毁。结果有3个村民被起诉。至今仍然有一个村中居民(外来租房开业者)在服刑。其罪名是"破坏财物"。

这两年滇池东岸经历的是一场"连根拔除"的运动。过去一百年这个地区的动荡比较起这两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在宏仁村的历史上,无论抗战后期、解放前夕、土地改革、大跃进大饥荒和文化大革命等等这些村民能记得的动荡年头,都没有过如此残暴的撕裂和毁灭。在以上这些动荡中,社区秩序和生活依旧,在一些年头,例如土改和文革中村落社区的凝聚力反而更增强了。那些年头国家派来的工作组虽然搞阶级斗争,但其目的是要增强社区(如集体)和造就新人。如今的城中村改造完全不同,从一开头就将这些乡土社区整体定位成垃圾,其根本目标就是将这些地方当作污垢清除,其利用的工具也与有着意识形态理想的"工作组"不一样,是以黑和恶相伴的拆迁部队去扫荡,是以破坏为能事,以从空间上消灭之为目标。总之,最近几年的这场运动指向的是中国社会得以扎根的底子--乡土社区。这里有政治-经济学的土地财政和权钱勾结的基础,对此学术界、媒体和公众舆论已经揭露了许多。但是这种对一个民族-国家赖以扎根的社会进行剿灭的背后原因也与对于什么是城市的错误判断有关。这些自以为懂得什么是城市化的地方领导人不知道什么是"城市",这也是他们对城中村进行消灭的原因之一。

在这场运动中,基层政府与村民的关系恶化的程度可称为"前无古人"。村民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等于零,村民提到政府就只有"骗子"二字可以形容。两年前在"鱼肉昆明螺丝湾"中,我提到以欺诈和不公平手段征收农民土地将会使农民对政府半个世纪以来的信任心大打折扣。两年过去,这种信任已经荡然无存。基层政府官员,例如街道办事处的干部本来与这里的村民无冤无仇,但是两年来这些人被令执行"挖祖根、拆房子"这两样老百姓最痛恨的事情,其结果是使这些人变成了村民的敌人。在昆明这两年基层干部人人头上都悬着一把"问责"的剑,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拆迁任务将被如何如何处罚等等。结果这些人所能使用的有效推进的手段便是以上那些旨在使村民自残自毁,从而摧毁整个社区的办法。

这个地区过去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相反一百年来,这个地方的人一向坚信:公家(集体)的土地一分也不能占。村庄的历史上有过个别人家盖房子伸脚,这种人往往成被村民诅咒,在政治运动会因此被批,被令拆除房基。在拆迁中是非完全颠倒。最近两年子君村出现村民集体到村边"好地"盖棚子,就是对拆迁怂恿多占地的反应。

外界人常看不清拆迁中的一些事情。例如常会指责钉子户要高价和补偿几百万、开宝马去赌钱等。无人知道,这些往往也是拆迁办制造自残、自毁和分裂社区的策略所致。例如为了让村干部积极进行拆迁,拆迁办会承诺将来拆平村庄以后给他们奖励,会承诺让他们承包收购建筑的钢筋等等,使村干部变成一些不顾集体和其他村民利益的"赢利经纪人"。例如为了提高签约率,快速凑足人头数,拆迁办会鼓动一些村民将那些本属于公家的土地和房产都签在只是承租者的私人名下。这样导致集体的土地和资产灭失,却提高了签约率。制造了村民之间的相互怨愤,使更多人去占公家土地(盖伸脚房),最后还造成外间所见到的"拆迁暴富",并使公众舆论加深城中村"藏垢纳污"的印象。真是一箭数雕!我认识几个指挥过基层拆迁办的官员。他们也确实表露过拆迁很暴力很血腥,称"有时候真是下不了手"。但是拆迁同样给他们带来满足。他们称:"就像下一盘棋一样刺激,看着拆迁户一步步走入自己的局中,拆迁走向预定的目标,确实有一种愉快感。"当拆迁办在狂欢攻城略地的时候,被毁灭的是社会和中国的城市立足的基础。经过这样一场运动,公正、正义和信任荡然无存,一个曾经的社区在地域上烟消云散,散落成碎片的人个个怀着贪婪和恶劣的心情。最后毁坏的是社会本身。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要等多年以后,一个"小区"能够重新生长成为有根的城市社会。

作为一个写过这个地区历史的学者,梳理过上面这些事实后,我感到震惊。我想问这样一场城中村改造是在朝向什么方向?是要以消灭城市赖以扎根的基础为代价吗?如何能够中止这种社区自残自毁呢?

以下是几点由近及远的建议。这些建议在过去一年多已经陆续出现在我的博客文章中:

第一,目前在昆明的这些城中村改造项目基本上都是于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所规定必需的证照不全(例如五证不全),程序上不合法下的违法拆迁。这些拆迁之所以能启动都是在地方领导人招商引资政策之下,以所谓"倒排时间法"启动的。简言之,以滇池东岸的城中村改造为例,所有这些村庄的拆迁都没有拆迁许可证。而且可怕的是没有拆迁证竟然成了一种通例,以至于成为"合法"的行为。要制止以摧毁城市根基为代价的拆迁,必须停止所有证照不全的项目启动,已经启动的必须停止。今后任何事关城市改造的项目(如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等)必须在所有所需证照齐全和资金到位以后,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启动和操作。

第二,停止以拆迁办/拆迁指挥部等临时机构的名义与被拆迁户或集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上谈到的昆明滇池东岸诸多问题往往是由"拆迁办或拆迁指挥部"引起的。这些机构一方面不具有法人资格,另一方面却具有很大的权力,在拆迁中所雇用的人经常是无法监督的临时人员。这种临时机构本不能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却实际上在签协议;这种临时机构因而获得了不该有的权力,而且完全不受制约。这种机构使拆迁很容易染"黑"。因此必须中止由这些拆迁办/指挥部等临时机构与被拆迁户签订协议。

第三,调整规划,适应"钉子户"或历史文化价值场所(如庙宇)存在,采取基于现状的土地招拍挂,以保持城市文脉、生机和社区性。由于过去两年启动的几乎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都存在手续不全,都属于不同程度的违法项目,因此在遇到宏观的或地方的经济条件变化(如房市政策调控)、开发商或政府试图改规划、政府改政策或社会条件变化(如被拆迁户抵制)等都会使已经启动的项目中途停止。最近两年昆明的景观之一是只见拆不见盖或"到处晒地",很多情况就是由"始乱终弃"造成。此外这些项目都有"贪大"的趋向,动辄几百亩、上千亩甚至几千亩土地,如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其结果是尾大难掉。这些项目即使不存在钉子户(村寺庙)或钉子村(如宏仁村)也不能再让其坚持原来的计划。在目前条件下,应当调整规划,将已经基本拆平的土地迅速招拍挂,让那些没有被拆的村庙或有争议的地区(如宏仁新老村)留下。一旦土地使用权转让完成,要求开发商立即开始回迁房的建设。从短期来看,留下一些"飞地"的土地在招拍挂时出让价格会低一些,会牺牲一些"效益"。但是从长远看,小尺度和填充式的改造将能够使城市的文脉、生机和社区性得以延续。这不是短期内的"效益"所能换回的。 

第四,当前拆迁中的种种问题,根子基本上在地方一把手的独断意志造成。城市更新或改造必须将地方一把手置于监督之下。在目前的状况下,必须让各地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运作。城乡规划委员会应当回归到由城市的政府、专家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委员会对于重大城市计划项目的审议必须经过民主协商和投票。在规划委员会中,地方党委书记只能作为委员参加审议和投票,不能有 "规划委政委"这种角色存在。目前这些自封为"政委"的人的理由是:地方第一把手要抓规划。这种说法的本意是坚持党的领导,但不是说"书记一人领导",更不是要让无人对其问责的书记一人说了算。党的领导已经充分体现在多数委员的身份和职位上。例如这些人中大多数是来自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是党员身份等。政委统领规划的结果是政委凌驾于规划委之上,政委背后往往紧随着一些随其南征北战的开发商。权力与资本因此相互绑架,毒瘤就此形成,城市则成为这种毒瘤任意吞噬的肌体,一批批CBD和光明城市不可遏止地长出来。这已经成为摧毁中国的城市基础,从而摧毁社会基础的危险。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人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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