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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林、余振:族群意识与国家认同:新疆维汉关系问卷分析

2001年5月-2002年5月,由香港浸会大学余振教授主持的“新疆民族团结研究”课题组奔赴北疆和南疆,对382名维/汉族群被访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文即是问卷调查的综合报告。以新疆民族团结为课题名称,在新疆的四个重要地方进行问卷调查工作,它们是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包括霍城县)、喀什市和和田市。作者提到,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得到有效问卷不足400份,但由于没有借助当地政府的协助,在如此广袤的新疆特别是遥远的南疆地区进行纯粹学术性的实地调查,其难度和艰辛是可想而之的。
族群意识与国家认同:新疆维汉关系问卷分析



 


郭正林(中山大学)余振(香港浸会大学)



 




  由56个民族缔造的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现有47个民族,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蒙古、锡伯、俄罗斯、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满、达斡尔等13个世居民族人口较多,其他34个民族都是解放前后从中国各地迁徙而来,人数较少。2000年人口普查,全区人口1925万人(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为1515.69万人),其中汉族749.77人,占40.61%;各少数民族人口1096.49万人,占总人口的59.39%(新疆自治区统计局,2001)。在新疆各民族人口中,维吾尔族人口最多,占全区总人口的47%左右。全区面积为166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又与蒙古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以及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印度共和国接壤,同邻国共有5400公里左右的边界线,约占我国与邻国,相邻地区边界线总长度的四分之一。可见,新疆在中国的边疆治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民族安居乐业、促进新疆社会发展以及边疆治理的政治条件。在影响民族团结的多重社会因素当中,族群意识和民族-国家认同最为根本。客观地认识新疆维汉两大民族的族群意识及其国家认同的实际状况,分析这种文化意识对边疆稳定和发展的实际影响,既是边疆治理实践的迫切需要,也是摆在民族政治研究面前的重要工作。



  2001年5月-2002年5月,由香港浸会大学余振教授主持的“新疆民族团结研究”课题组奔赴北疆和南疆,对382名维/汉族群被访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文即是问卷调查的综合报告。



  一、调查地点与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辖5个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8个地区(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吐鲁番、阿克苏、喀什和和田地区),3个直辖市(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和石河子),6个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此外,还有8个地辖市(吐鲁番、哈密、阿克苏、喀什、和田、伊宁、塔城和阿勒泰)、6个州辖市(奎屯、库尔勒、博乐、昌吉、阜康和阿图什市),64个县。本课题分别对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和田市、喀什市、霍诚县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还进行了入户访谈。



  1、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其西北部和东北部与昌吉回族自治州接壤,南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邻,东南部与吐鲁番地区交界,海拨680~920米,城区面积83平方公里,全市总面积12000平方公里;辖7区1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南山矿区、东山区、乌鲁木齐县),居住着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43个民族,人口150多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28%.



  乌鲁木齐有悠久的历史,早在西汉初年,朝廷即置戊己校尉在乌鲁木齐近处的金满(吉木萨尔)设营屯田,维护丝路北道安全。唐朝时,西域著名的军事重镇轮台亦设在乌鲁木齐附近。明代时蒙古厄鲁特部又在乌鲁木齐修筑了城堡,为以后乌鲁木齐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清朝起乌鲁木齐得到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规模。沙俄强占了新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广大地区之后,乌鲁木齐取代了伊犁的重要地位。逐步成为新疆的政治、军事、文化、经济中心。



  我们课题组在乌鲁木齐市一共调查了88人。基本情况是,维吾尔族占41.9%,汉族占58.1%;男性占63.4%,女性占34.6%;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3%,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全部被访者的43%.被调查者大多是中年人,40-49岁的被访者占43.7%.他们接受教育的主要地点是出身地和乌鲁木齐市。



  在88名被访者中,在乌鲁木齐土生土长的占50%,来自内地的占25%,其余25%从新疆其他地方迁移过来。而疆内迁移者又以南疆人为多(占14.5%)。调查对象的职业以工人(占60%)为主,其次是公务员(占11%)。被访者的年收入的众数值是15000元以上(占65.5%),收入在10000-15000元的占16.4%,参见



  表1






  2、伊宁与霍城



  伊宁市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府所在地,也是伊犁地区行政专署驻地。伊犁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11月,管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0个直属县市。伊犁是全国唯一的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全州总面积35万平方公里,人口395.03万,有哈、汉、维、蒙、锡伯等47个民族,其中哈萨克族占25.52%,汉族占44.98%,维吾尔族占15.98%,回族占8.34%,蒙古族占1.69%,锡伯族占0.85%.伊宁市位于伊犁河谷中游北岸,总面积575平方公里,城区面积为25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办事处和1镇6乡3场,人口31万,是一个对外开放的边境城市。州、地和农四师,以及中央和自治区的很多大中型国营企业都集中在伊宁市,不仅是自治州和伊犁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中国西部边陲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霍城县是伊犁地区的一个县。东与伊宁县、伊宁市接壤,西与俄罗斯接界。全县总面积5460平方公里,人口34万,主要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等29个民族组成。县辖7乡3镇、6个国营农牧场和清水河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边民互市贸易市场。境内还驻有伊犁州糖厂和农四师6个农垦团场、西迪油脂化工厂、西部毛纺织厂、霍尔果斯糖厂。在元、明、清时代,霍城境内的古都阿里马城、惠远城、一直是中亚和新疆地区的首府,是名震一时的历史名城。



  在伊宁市,课题组共调查了70人,维吾尔族占60%,汉族占38%;男性占65%,女性占35%;年龄主要是30-39岁,60岁左右的占12%;文化程度的中位数是大专,其中本科生占25.7%.被访者的职业身份主要是中小学教师(27.3%)、公务员(21.2%)、离退休人员(12.1%)和工人(10.6%)。伊宁市被访者的年收入的众数值是15000元以上(占35.6%),收入在10000-15000元的占28.9%,参见



  表2:






  本次在霍城共调查50人,维吾尔族20人,汉族25人,其他民族5人;男性占61%,女性39%;文化程度的众数是高中,中位值是初中,文盲占了16.7%.被访者的职业主要是公务员(28.6%,大多是本地领导干部)、中小学教师(20.4%)、工人(16.3%)和农民(10.2%)。被调查者一半是当地人,其余主要来自内地。被访者的年收入结构参见表3,被访者年收入的众数值是15000元以上(占41.7%),收入在10000-15000元的占20.8%,而收入在6000-10000元占了29.2%,参见



  表3:






  3、喀什



  喀什,古称疏勒。全称喀什噶尔,意为“玉石集中之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有2000余年。喀什地处中国的西部边陲,位于新疆的西南部,北接天山,西连帕米尔高原,南依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脉,东临浩瀚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全地区辖12个县(市),现有330万人口,共聚集了汉、回、维吾尔、塔吉克、乌孜别克等13个族群;其中维吾尔族占90%.喀什地区地域辽阔,总面积16.2万平方公里,约占新疆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与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坦、阿富汗、印度等五国接壤,边境线长达888公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我们课题组在喀什共调查了74人。其中,维吾尔族36人,汉族37人,其他民族1人;男性50人,女性24人;文化程度的众数是大专(50%);职业主要是科级公务员(42.6%),其次是中小学教师(16.2%)和工人(13.2%)。被调查者一半是当地人,其余主要来自内地。被访者年收入的众数值是6000-10000元(占31.5%),详细情况参见



  表4.






  4、和田



  和田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南端。南越昆仑山抵藏北高原,东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连,北部深入塔克拉玛干腹地,与阿克苏地区相邻,西部连喀什地区,西南枕喀喇昆仑山与印度、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实际控制区接壤,有边界线210公里。东西长约670公里,南北宽约600公里,总面积24.78万平方公里。和田地区辖7县1市,8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田地区行署所在地是和田市。和田地区总人口168.7万,其中维吾尔族占96.85%,汉族占2.94%,其他民族占0.21%.全区共有维吾尔、汉、回、塔吉克、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等24个民族,全地区绝大多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



  课题组在和田市调查了100人,其中维吾尔族43人,汉族53人,其他民族4人;男性占48.5%,女性51.5%;文化程度的众数是大专(39.2%),中位值是高中。被访者的职业主要是公务员(38.2%,大多是本地领导干部)、农民(16.9%),中小学教师(11.2%)和工人(11.2%)。被调查者34.5%是本地人,50.6%来自内地,9.2%来自北疆。被访者年收入的众数值是15000元以上(占30.9%),收入在10000-15000元的占20.6%,收入在6000-10000元占了25%.从表5可见,和田被访者的收入差距不大,年收入的中位值是10000万左右。






  为便于比较认识调查总体的基本状况,我们把各地被访者的民族、文化和收入这三个基本指标综合如



  表6、表7、表8所示:








  二、国家、民族与族群的认同:维汉关系的理论视野



  在中文语境中,“民族”这个概念经由不同的解释而负载了许多含义。因此,在进行分析之前,必须明确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来使用这一概念。



  国内外对民族问题研究的学术成果,可谓汗牛充栋。马戎在《民族与社会发展》中,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族群论的角度,区分了族群、民族与国家的概念,辨析了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认为现代汉语中的民族应该作族群(ethnic group)解释(马戎,2001,158),而“中华民族”应该在“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框架中才能理解。在西方文献中,用nation来简化nation-state不会引起误解,他们讨论一个具体族群的时候,是在Ethnicity的意义上进行的。



  宁骚在《民族与国家》中也试图厘清国家、国族、民族、族体这些概念的差别。他从族类共同体的概念,区分了“作为部落的民族”、“作为部族的民族”、“作为国族的民族”



  和“作为狭义民族的民族”(宁骚,1995,15),认为族类共同体的历史发展脉络,是从部落到部族,从部族到民族,再经由民族锻造出国族的过程。因此,民族的概念只有在“族类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把握。



  其实,中国学者对民族问题的研究,暗含着一个学术使命,就是如何解释“中华民族”



  这个复杂的社会共同体。马戎的族群论所提供的解释是,“56个民族”就是“56个族群”。



  因此,一国之内的“民族关系”、“民族矛盾”、“民族冲突”等等,应该说是区域性的“族群关系”、“族群矛盾”、“族群冲突”。而“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就是由56个族群所缔造的一个现代民族。宁骚的解释也很有启发,就是把“中华民族”解释成国族或广义民族,而56个民族依然称之为“民族”,不过作了狭义的界定。比较而言,马戎的解释避免了“广义”与“狭义”的烦琐论证。因而本文采用马戎的观点,以“族群”来指称生活在某一地方的民族,如新疆的维吾尔族、新疆的汉族等族群,以“民族”来指称现代民族国家如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同时,在不会引起误解的情况下,本文也约定俗成地使用“民族”概念,如“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构成”、“新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等约定用语。



  无论是族群论还是国族论,所分析的对象都是进入了现代国家的民族。这样的现代民族,尽管不能等同于国家,但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与国家建立了水乳交融的联系,并朝着民族-国家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应该看到,西欧国家与后发国家的民族国家建构的路径依赖不同。在西欧,民族-国家建构的一般特征,是在地方族群认同的基础上建构国家认同。由这些族群共同缔造的国家,既是一个公共权力组织,也是一个有明确疆域的人群共同体。这个人群共同体随着国家的诞生和发展而逐渐形成作为国家的民族(Tilly ,1975),由此衍生出主权、领土、公民、自治、国际法等概念。而那些后发国家,在选择现代化模式的时候,既摆脱不了西方影响,又小心翼翼地维护本国的文化传统。因此,后发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总是在对西方的模仿与拒斥中徘徊不定,艰难前行。后发国家把民族国家的建构融于政治转型的过程之中。因此,国家要把地方族群社会纳入现代国家体系中来,根本的途径就是自上而下地将中央权力延伸地方社会,从而建构地方族群社会对国家的合法性认同。我们说,正是国家的这种认同性政治建设,催生了一个新的现代民族。然而,它的伴生物就是地方认同的形成。



  从民族-国家建设的理论来看,族群、民族、国族等概念都应该放在国家认同性政治建构的大视野中才能获得有意义的解释。我们研究“民族团结”,核心的问题,是各民族群体(族群)之间的关系对建立和巩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意义。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中,“民族”



  与“国家”实际上是一体两面。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迅速发展,所谓单一民族(族群)的国家实际上不存在了(马戎,2001,158)。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多族群所构成的。民族缔造了国家,国家塑造着民族,这就是民族与国家的互动。



  民族缔造国家的政治动力,归根结底是对强权统治的反抗。早期西欧各族群缔造民族国家的政治目标是摆脱罗马教皇的统治,争得民族自主发展的权利。美国人的建国史,是由两部血泪史构成的:一部是来自欧洲的殖民者逃离其祖国的暴力压迫,这些挣脱了镣铐的新移民要在美洲建立自由自在王国;另一部是土著印第安人反抗这些殖民者侵略和强暴的血泪史。



  当美利坚合众国建立起来之后,为造就一个全新的美利坚民族,推行了以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为主导的族群融合政策,最终使生活在美国各族群朗朗上口的就是“我们美国人”。第三世界在20世纪掀起了风起云涌的民族主义运动,这种民族解放运动的核心,就是从西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镣铐中解脱出来。印度的甘地主义胜利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也取得了成功。



  这样的胜利,是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胜利;这样的成功,是民族主义的成功。



  总结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建设经验,民族国家的政治建设一般都会面临五个基本任务,即认同性、合法性、渗透性、参与性和分配性的建构(Binder,1971)。民族国家正是在不断解决这些根本性问题的过程中进行认同性政治建构的,由此获得稳定与发展的机会。所谓“认同性政治建构”,就是原先认同于地方、部落或族群的人,认识到他们是所缔造的民族国家一部分、一分子,因为以公民的身份来认同这个国家。所谓“合法性建构”,就是在认同性政治的基础上,在制度化参与的基础上承认国家的合法性。所谓“渗透性建构”,就是指中央权力合法地延伸地方社会,并通过地方政府或地方自治的制度建设,实现统一的国家法治。所谓“参与性建构”,就是为满足公民公共参与要求而建立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机制(如投票选举),以保障公民权利的落实。所谓“分配性建构”,就是政府为平衡各地区、各族群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和推行有助于社会公平分配的公共政策。



  一个民族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政治建设的重点或中心工作可能不同,但是上述五大政治任务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而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例如,社会财富在不同地区、不同族群的非均衡分配,会影响不同地区、不同族群对国家政策的评价,从而成为影响区域稳定的潜在因素。而各族群成员的国家认同正是通过对这些具体政策的认同与评价而体现出来的。



  在民族国家的视野中,同样少不了对地方政治的关注。因为,一定的族群总是生活在一定的地方社会,族群意识总是交织着地方认同观念。虽然地方认同与族群认同关系密切,但不是同一个概念。地方认同是不同的人群对同一个地方社会的心理认同,而族群认同是生活在同一地方的不同族群对本族共性的认同。也就是说,生活在同一地方的不同的族群,可以分享共同的地方认同,但不能分享其他族群认同。例如,生活在新疆的各个民族,都会以“我们新疆人”为自豪,这就是一种跨族群的地方认同意识。因此,我们对族群认同的分析,不仅要分析族群意识,还要分析地方认同中的族群关系。而对这些地方族群认同的分析,只有同民族国家的认同性政治建设相结合,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政策意义。



  图1,是笔者提出的分析地方族群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关系的理论框架:



  民族-国家认同



  强弱



  地方族群强



  认同弱现代民族国家地方族群主义



  国家至上主义离散型社会



  图1族群、地方与民族-国家认同四种结构



  图1显示了四种认同性政治类型。首先,现代国家的政治认同建设的目标,就是地方族群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的互强。在这种互强模式中,地方族群认同是国家政治认同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次级的民族政治文化。其次,地方族群主义是以对民族国家的低认同或不认同为代价的地方族群强认同,这种认同的极端形式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再次,国家至上主义是以压制或牺牲地方族群利益为特征的国家主义,它所导致的后果同样是地方族群对国家的低度认同,并促使地方族群主义的兴起。



  根本上述理论,我们对维汉关系的问卷分析,将主要研究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族群意识。这里所指的族群是社会人类学意义上的族群,在我们的研究中,一个是维吾尔族,另一个是生活在所调查地的汉族。我们对族群意识的衡量,主要是从语言、社会交往(朋友圈、邻里交往、同事关系等)、互助合作、族群认同、宗教信仰、国家认同、民族平等观念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由此揭示族群意识的差异及其对维汉关系的影响。



  第二,国家认同。这里是指维汉被访者对民族国家的认同。在本研究中,我们将分析维汉被访者对国家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态度,并通过比较维、汉族群的国家政治认同,分析维汉关系对国家民族政策的实际影响。



  第三,政策评估。通过对维汉族群关系、族群意识以及对民族国家认同的调查分析,本课题将对相关的政府政策进行评估,从而提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



  三、族群意识、地方认同与维汉关系



  族群划分及认同的基本功能就是人群的社会识别。一个族群区别于另一个族群的特征,是人类学关心的重点。无论我们如何发现和认定族群的特征,族群意识的形成都是使之从一个自在的族群变成自为的族群的前提条件。所谓族群意识,就是从属于一个族群的成员,对本族群区别于其他族群的那些共同特征的认知与接受,并内化为一定的行为模式。族群意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族群发展的不断阶段,族群认同的要素结构不同,共识的程度也不一样。一般来看,族群认同的要素主要有体质、相貌、服饰、语言、文字、传说、象征符号、宗教、生产生活方式、习惯法等等。



  在上述的认同性要素中,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就是语言。虽然语言不是族群识别的充分条件,但是一个必要条件。在新疆,作为全区社会交流的主要语言是汉语和维吾尔语。新疆自治区的主要新闻节目、报纸杂志一般都采用这两种通用语言。而在其他的民族自治州,当地广播电视和书刊还要采用适合本自治州的民族语言。例如,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通行哈萨克语。



  为了测量生活在新疆的维/汉族群的意识,我们的调查问卷从双语交流、移民与居住关系、人际交往、族群认同等方面进行了调查。



  1、双语交流



  族群之间的语言沟通是族群交往互动的基本条件。在新疆维汉关系的研究中,双语交流是十分重要的方面。我们假定,汉族使用维吾尔语的人越多,或者维吾尔族会汉语的人越多,维汉之间的双语交流也就越频繁,维汉关系也就是越密切。



  首先,看维吾尔被访者掌握和使用汉语的情况,参见



  表9:




  表9显示,被访的维吾尔族中,有52.2%的人表示熟练或能够使用汉语,32.7%的人表示会一般的生活用语,而15.1%的人表示基本不会或完全不会汉语。我们的调查还显示,在这些被访者中,表示愿意学习汉语的占89%,明确表示不想学的只有7.9%.而且,92.2%的维族被访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掌握和使用汉语。应该说,这是因为汉语作为全国的通用语言,掌握了汉语也就掌握在全国各地谋求发展的机会。那么,生活在新疆的汉族人,掌握和使用维吾尔语的情况又如何呢?请参见



  表10:






  表10显示,在被访的汉族中,仅有19.7%的人表示熟练或能够使用维吾尔语,30.1%的人表示会一般生活用语,而50.3%的人表示基本不会或完全不会汉语。相比维吾尔族使用汉语的程度,生活在新疆的汉族人在掌握和使用维吾尔语方面,明确不如维吾尔族群。然而,在这些被访者中,表示想学习维吾尔的人不少,我们的调查显示,占被访者的71.9%.而明确表示不想学的只有8.4%,还有19.7%的人对学习维吾尔抱无所谓的态度。另一个指标印证了这样的调查分析结果,在回答是否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学习维吾尔这个提问时,有73%的被访者给予了肯定回答,17.2%的人不能回答(有些被访者尚未结婚)。



  为什么维汉族群都表现出对学习对方语言的较高需要呢?我们的调查发现,无论是维族还是汉族的被访者,汉语和维语在社会交流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很重要。这就肯定了民族地区所推行的双语政策。表11显示,维/汉族群被访者认为汉/维语“用处非常大”和“有用处”的分别为97.1%和82.5%.由此,可以解释表9和表10所呈现的状况。






  我们从新疆维汉族群双语交流的实际程度和作用来看,虽然语言是族群认同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各族群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以及地方公共生活的发展需要,学习汉语和维吾尔语同等重要。这是被访者的一个共识。



  2、移民与居住关系



  50年代以来,大量的内地人口从移民新疆。这些移民以汉族为主,主要来自军垦戍边的兵团战士和政府从内地有组织的集体移民。也有一些自发性的移民,这种类型的移民与军垦兵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兵团移民是一种大规模、军事化的移民,由此形成了汉族在新疆聚居的一般特征:汉族群体主要分布在军垦兵团驻地,这些驻地逐渐发展成军垦城市如石河子市和遍布南、北疆的军垦农场。[1]居住在其他城市的汉族,主要是支边干部、技术员、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们的子女。在新疆的农牧区,汉族人口主要以小聚居的方式(汉族农村或汉族牧场)分布在其他族群社会之间。维吾尔等民族群体,除了居住在乌鲁木齐、吐鲁番等城市外,主要分布在地广人稀的农牧区。例如,吐鲁番艾丁湖乡总人口20704人。其中,维吾尔族占87.23%;汉族只占8.84%.这个乡的干店村(人口1552,339户)是100%的汉族人村子,他们在1959-60年响应国家支援边疆建设的号召而从江苏集体迁来,在生活方式上仍然保持汉族文化传统(李建新、蒋丽蕴,2001,76-77,87)。应该说,这种大散居、小聚居的格局在新疆是比较普遍的。



  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来自内地的被访者占34%,其余是新疆本地居民。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的变革,自治区内的人口迁移也开始频繁。表12显示了新疆内外的人口迁移原因。






  表12显示,无论是维吾尔族还是汉族,迁入所调查城市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分配(维族占40%;汉族占33.6%),二是随父母迁入(维族占20%,汉族占48%)。对汉族群体来说,随迁是疆内汉族迁移的主要原因,这也表明被访者主要是新疆汉族的第二代人口。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汉族会逐渐淡忘他们的祖籍,增强“我是新疆人”的地方认同意识。



  在本次调查的382年被访者中,农民只占7.3%.从职业分布来看,从高到低依次是公务员(28.2%)、工人(23.7%)、中小学教师(16.1%)、个体经营户(5.1%)、离退休人员(3.9%)。其余所占比重都比较小。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城市干部职工的住房供给,都实行单位配给制。这种配给制度决定了人们的居住格局,反映在新疆维汉城市干部职工的居住关系上,也就打破了族群聚居的传统格局。我们的问卷调查分析结果,证明了这种影响的存在。我们的问卷有个提问:“你居住的地方是否有维/汉邻居”。维族被访者回答“有”的占70.3%,汉族被访者回答“有”的占74.3%.两个族群的回答高度一致,说明城市社区维汉居住关系不再是“民族小聚居”旧格局。



  那么,族群之间居住关系的变化,是否促进了各族群成员之间的邻里交往呢?我们调查显示,39.5%的被访者认为交往非常多,40.4%的被访者认为不太多;只有20.1%的回答者认为“很少”。我们还应该看到,城市楼居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即使是同一族群的人也是这样。其实,影响族群社会交往的因素,还有工作和朋友关系。



  3、工作关系与社会交往



  在工作中结成的同事关系,是影响人们社会交往的重要因素。维汉族群关系同样深受工作同事关系的影响。而且,现代化组织的发展从根本上冲击着传统的社会交往模式。表13显示了维汉被访者工作同事关系的密切程度:




  从表14可见,无论是维族还是汉族的被访者,大多数认为在工作单位中形成的同事关系比较密切,回答关系很好的分别占了34.1%和33.3.然而,应该看到,认为关系不好的人数分别占有25.4%和30.5%.分析这种意见的原因,对改善维汉之间合作共事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问卷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单位里,你认为不同民族人员闹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维族被访者回答的结果是:34.5%的被访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汉族人员不尊重民族人员”,19%是“民族人员不尊重汉族人员”,37.3%的回答是“互相不理解”,只有9.2%的人选择“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汉族被访者的结果与维族人员的回答的结构一致:22.3%的人认为“汉族人员不尊重民族人员”,22%是“民族人员不尊重汉族人员”,56.8%的回答是“互相不理解”,也只有5.4%的人认为是“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比较而言,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维吾尔人员,对民族尊重与理解看得很重,而汉族人员则更重视相互理解。两者的共同点是,都不认为经济利益是维汉同事闹矛盾的主要原因。由此,揭示了在民族自治地区,各族群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与信任的极端重要性。那种企图以经济援助来解决一切民族问题的办法已经不灵了。



  体现族群交往深度的变量是“朋友圈子”这个概念。一般来说,在一个朋友圈子中,汉族或维族朋友的多少及其互助能力,反映着维汉族群社会交往的深入程度。表15反映了维汉结交民族朋友的情况:






  调查显示,70.1%的维族被访者与82.3%的汉族被访者,表示他们有汉族(维族)朋友。



  从表15,我们看到维汉朋友之间交往密切的占60%以上,回答非常密切的维族被访者占49.7%,汉族被访者占23.4%.这说明族群界限并没有成为维汉之间结交朋友的障碍,通过密切的工作关系和邻里关系,维汉之间可以建立私人友谊。我们的调查还显示,无论维族(占78.8%)




  还是汉族(占78%),都表示十分愿意结交民族朋友;分别只有5.5%和4%的维汉被访者表示不愿意结交民族朋友。通过Logistic相关分析,发现民族朋友的密切程度与结交民族朋友的愿望及同事关系的好坏高度相关,显著度分别为0.000和0.008.



  节庆期间的人际交往最能体现朋友之间的密切程度。我们的问卷测量了维汉朋友在过年时候相互走访的情况。表16显示,在过年的时候,有56%的维汉被访者表示去汉族朋友家拜年,71.7%的汉族被访者说他们去维族朋友家拜年。汉族朋友比较注重春节,所以他们在过年的时候,比维族朋友走访得勤快。








  那么维汉族群之间结交朋友的动机是什么?我们的调查显示,寻求朋友之间的帮助是他们的动机之一。表17显示,当遇到实际困难时,愿意向民族朋友寻求援助的,维族被访者占65.1%;汉族被访者占65.4%.这表明,被访的维汉族群之间是有信任感的,否则不会在遭遇困难的时候,寻求民族朋友帮助。表18则显示了这种帮助的程度。维族被访者的72.5%和汉族被访者的77.5%,都表示得到和经常得到民族朋友的帮助。只有19.9%的维族被访者和7.7%的汉族被访者分别表示没有得到过这种帮助。



  4、族群认同



  族群认同充分体现在族群自豪感这个指标上。当一个维吾尔人对维族感到十分自豪的时候,我们就说他们有很强的族群认同意识。同样,一个汉族人对汉族这个族群感到自豪的时候,也表明他有很强的汉族群认同意识。然而,族群意识有狭隘和宽容之分。狭隘的族群意识表现为对其他族群的优点视而不见,并对其他族群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从而成为阻隔族群友好交往的心理障碍。健康的族群意识是以宽容博大的胸怀来对待其他族群,相信任何一个族群都有值得学习的优点,同时也承认各族群在社会习俗、传统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理性的态度是,各族群之间取长补短、推陈出新,才能共同发展。




  从表19可见,无论是维吾尔族还是汉族,都有很强的民族自豪感。具体来看,维汉被访者中,分别有78.7%和71.1%的人表示了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只有2.9%和2.2%的维汉被访者没有这种感觉。然而,要衡量这种民族自豪感是宽容的还是狭隘的,则要测量被访者对其他族群所表现出来信任感及其对其他族群优点的认知与评价。







  表20和表21分别测量了维汉被访者的民族信任感和民族优点认知。从表20可见,绝大多数维汉被访者认为,维吾尔族或汉族是值得信赖或完全值得信赖的,显示了维汉之间很高的民族信任感。维汉被访者当中,分别只有7.1%和3.3%的人表示不值得信赖。因此,缺乏民族信任的人,无论是维吾尔族还是在汉族当中,都是极少的。Logistic分析表明,民族信任感与对其他民族优点的认知高度相关,显著度为0.000.



  族群之间的和睦相处需要宽容精神来滋润。民族宽容精神不仅表现在民族信任上面,还体现在对其他族群优点的认知和肯定上面。表21显示,维汉被访者当中,分别有77.1%和84%的人认为维/汉族群有自己的优点。Logistic分析表明,民族信任感与民族宽容的相关程度高,显著度为0.000.但是,应该注意的是,维吾尔被访者中认为汉族没有优点的人(22.5%)



  多出汉族被访者近7百分点(汉族被访者认为维族没有优点的人占15.9%)。那么,为什么维吾尔族对汉族优点认知的程度相对较低于汉族的同类评价呢?我们在访谈中发现,一些维吾尔人认为,汉族没有宗教与民族信仰或者信仰不诚心诚意,所有没有什么优点可言。问卷数据经Logistic分析发现,民族信任优点认知同宗教信仰高度相关,显著度分别为0.002和0.006.还有一些维吾尔人认为,汉族人经商做买卖,从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农牧群众中低价收购毛皮药材,高价倒卖内地,从中渔利,所以谈不上优点。而那些看不到维吾尔族优点的汉族人则有这样的看法,认为维吾尔人不够勤快、不够节俭,也不善于理财,所有富不起来。而我们的数据经过Logistic分析,表明民族优点认知与经济收入相关程度比较显著,显著度为0.044.由此看见,无论在维吾尔族还是在汉族,都存在一些狭隘的族群意识。



  5、族群精英的观念与心态



  在被访者中,科级以上干部所占的比重比较大(36.6%),表22显示了被访者的干部级别结构(有63.4%的人没有回答这一提问)。由表22可见,地州级的被访者有33人,县处级别的有28人,乡镇与科级干部有79人。可以说,这些人是各民族地区的族群精英,他们的族群意识或者民族观念,对当地群众的族群意识有示范性影响。






  表23显示了维汉领导干部对民族合作难易程度的看法。维吾尔族干部和汉族干部的大多数,认为双方好合作。具体来看,维汉被访干部中分别有68.5%和56.3%的人,回答很好合作;只有11.6%和8.1%的人认为合作很困难。因此,有44.4%的维族干部感到与汉族同事一起工作是愉快的,34.4%的汉族干部感到与维族干部在一起工作心情舒畅、合作愉快。然而,仍然有39.8%和46%的维族和汉族干部感到愉快程度一般。但是,感到与民族干部合作共事不愉快分别只有15.8%(维族)和19.6%(汉族)。




  那么,合作困难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的问卷也做了调查分析。由表24可见,认为民族干部之间合作困难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相互信任问题,被访的维族干部有41.5%的人表示互信不足,导致工作合作困难;而被访的汉族干部只有22.1%的人有这样的看法。可见,对互信问题的看法,维汉干部的分歧比较大。第二是业务能力的差异问题或者懂不懂行的问题,在这个指标上,汉族干部(占29%)比维族干部人数(占18.6%)要多,说明汉族干部认为维汉干部不懂行的人比较多。第三是相互沟通的问题,显然,维汉干部都有同感(分别占32.1%和30.2%),即在工作中双方沟通不足导致合作困难。第四是双方存在看法或认识上的差异,被访者的汉族干部比维族干部更多地认为双方在认识上有差异(汉族干部占16.8%而维族干部是9.3%)。因此,要加强维汉干部之间的合作关系,应该注意从互信、业务、沟通和看法等方面解决实际问题。






  


6、“我是新疆人”:族群的地方认同



  凡是定居在新疆的人们,无论是世居的还是移民而来的,都会产生或强或弱的地方认同意识。这种地方认同意识的综合表达就是:“我是新疆人”或“我们新疆好地方”。毫无疑问,这种地方认同意识与新疆各族群的族群意识不是一回事,它是跨族群的地方文化认同。



  这种跨族群的地方文化认同,是生活在新疆的各族群共同促成的一种新的地方族群意识。由于移居新疆的汉族群体分享了这种地方文化认同,使其与祖籍地的族群认同出现分野。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军垦后代的许多年轻人,祖籍地在他们的脑海已模糊不清,内地的亲缘关系也与他们疏远,新疆成了他们物质的和精神的家园。例如,生活在石河子市的第二代、第三代军垦人,石河子犹如这群充满活力青年人心目中的天堂。尽管他们的父辈是湖南人、湖北人,或是河南人、河北人,但是父辈的那种家乡情结在他们这一代荡涤无几了。于是,他们以“我们新疆好地方”为自豪了。






  表24以新疆人的自豪感为指标测量了新疆维汉族群的地方认同意识。从表24可见,被访者的大多数都有新疆地方认同。相比而言,维吾尔族群的新疆人自豪感强度大于汉族族群。



  91.3%的维吾尔被访者表示非常自豪,只有8.7%的人缺乏这种意识。在汉族被访者中,70.2%的人有强烈的新疆地方认同意识,表示作为一个新疆人感到非常自豪和高兴。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仍有29.8%的人缺乏这种地方自豪感。而且,缺乏地方自豪感的汉族被访者比维族被访者多了21个百分点。经过Logistic相关分析,地方认同意识的强弱主要同年龄(显著度为0.024)、祖籍(显著度0.045)、家庭收入(显著度0.089)和民族身份(显著度0.180)有显著的关系。



  如前所述,地方认同是生活在同一地方的不同的族群共有的一个地方文化认同。生活在同一地方的各族群关系的密切程度,深刻地影响着地方认同强度和方向。从强度来看,如果各族群对基于地域的地方认同共识程度高,那么各族群对这个地方社会稳定繁荣的关注程度就会显得比较高。从方向来看,如果地方认同与更大范围的民族-国家认同是一致的,那么这种地方认同就与现代国家的建构方向一致,否则就有可能滑向地方族群主义。地方族群主义的本质就是只认同那个由地方各族群构成的地方社会。由此同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原则相冲突,导致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张力。



  值得注意的是,由地方族群主义所导致的地方与中央的紧张关系,不能还原成所谓“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关系。“主体民族”是个相对概念,例如汉族,如果就全国人口结构来看,可以说汉族是中华民族的主体人口族群。然而,一旦具体考察一个地方的族群关系,那么,“汉为主体”的观念就成了一个虚幻的影子。事实上,当我们考察多族群的地方社会时,“主体民族”是一个多余的概念。就像我们不能把中国说成是汉人国家(Han-ChineseState )一样,我们也不能把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说成是维吾尔族的、藏族的、蒙古族的、回族的和壮族的单一族群的自治地方。当市场经济的利剑不断打开民族边界的时候,各民族成员的交融汇合更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



  民族学家注意到,当今世界几乎不存在由单一民族(族群)构成的国家,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族群)的(马戎,2001;阮西湖,1999)。而中国的各民族自治区域,同样都是由多族群构成的地方社会。然而,生活在这些民族区域的汉族族群,是事实上的“少数族群”,而不是什么“主体民族”,而且不能与生活这些区域的其他族群(一般称为“少数民族”)享受同等的优惠。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及其政策取向,不仅对这些区域内汉族群体不公平,而且从长计议,对增强民族区域自治的能力也是与事无补的。



  新疆各族群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地方认同,使得新疆各族群开始作为一个地方社会共同体而关注新疆族际关系的和谐以及新疆地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应该说,这种地方认同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要求是一致的。




  表25显示了维汉被访者对新疆族群关系的主观评价。认为目前新疆族群关系“很好”和“比较好”的,维汉被访者分别占了79.5%和72.2%.认为不太好的分别为12.8%和23.5%;明确表示“不好”的分别只有了7.6%和4.4%.这表明,生活在新疆的维汉族群对新疆族际关系是基本满意的。然而,仍有不少的被访者对新疆的族际关系给予了消极评价。于是,笔者试图分析其中的原因。




  族际和谐与否直接影响新疆的民族团结,即各族群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帮助。表26分析了促进新疆民族团结的基本条件或主要因素。在族群相互尊重这一点上,维汉被访者是一致的,而且被大家列为最重要的促进因素(维族被访者有31.2%,汉族被访者有48.1%)。综合来看,所列举五个因素的重要性排序,维族被访者依次是:第一,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第二,综合因素;第三,发展经济;第四,汉族应该做出榜样;第五,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落实好政策;第六,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势力。汉族被访者的回答顺序是:第1,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第2,综合因素;第3,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种势力;第4,发展经济和汉族应该做出榜样;第5,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落实好政策。比较两者的排列顺次,汉族被访者比较注重分裂主义对新疆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政治性影响,而维族比注重经济发展这个基础性因素。表27从另一角度(障碍新疆民族团结的因素)分析了相同的问题。



  那么,新疆各族群为什么会产生“新疆人”的自豪感或地方认同意识呢?新疆人对族群关系的发展前景又持什么态度?是乐观还是悲观。这也是我们试图探讨的问题。



  地方认同意识的形成固然是多因素交叉作用的产物,然而,地方民主参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地方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文化及宗教信仰政策的多元取向,是促进跨族群地方认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通过问卷分析,笔者发现大多数被访者认为新疆各民族有平等的政治法律地位,77.9%的维族被访者和90.1%的汉族被访者“非常同意”或“同意”新疆各民族在政治法律上实现了平等的观点。关于文化、语言和教育的平等权利,被访者也给予了比较积极的评价,73.3%的维族和82.9%的汉族表示实现了这种平等。当然,民族平等权利的实现程度,不仅制约于政治法律制度和文化教育政策的引导,还取决于地方民族经济发展的状况。对改革开放20年来的新疆民族经济发展,68.8%的维族和65.5%的汉族被访者认为各民族经济发展一样快。然而,分别有19.4%和21.3%的维汉被访者表示,他们不能判断各民族经济发展是不是一样快。显然,市场经济打破了“各民族经济”的界限,任何一个族群都不可能游离于这种一体化的市场经济而独自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因此,深深烙着计划经济痕迹的“各民族经济”,正在被连接国内外的大市场所消解。于是,我们的被访者就很难区分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究竟是民族的还是地方综合性因素使然了。



  家庭经济收入倒是衡量族群经济差别的一个比较客观的指标。表28反映了被访者对经济收入差异的看法。




  从表28可见,调查总体的一般看法是,族群之间家庭收入的差距不大或没有(维汉被调查者分别为65.9%和77.4%.相比而言,在“差距大”甚至“差距很大”两个标志值上,维族被访者都比汉族为多(前一个标志值多11个人,后一个标志值多5个人)。这表明,维汉家庭收入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然而,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而且,笔者认为,族群特征不是导致家庭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我们的Logistic分析结果显示,影响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是职业(显著度为0.004)和教育程度(显著度0.044),而民族因素的显著度只为0.231.显然,无论是多族群构成的社区,还是单一族群构成的社区,家庭经济收入的差距都是存在的,这种差异同人们谋生能力(体现在职业和教育等方面)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考虑家庭经济收入差距的时候,必须跳出族群平均主义的陷阱,也不能把各族群家庭收入的不平衡状况归结为“民族经济事实上的不平等”。在市场经济的时代,社会制度所能保障的平等,首先是机会平等,然后才是通过政府转移支付的手段抑制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



  四、民族-国家的认同分析



  在考察族群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种基于多族群分享的地方认同意识的形成。然而,这种地方认同的合理性必须联系地方各族群对民族-国家的认同程度才能做出判断。从我们的理论框架来看,一个现代民族-国家所需要的政治认同,是地方族群认同与民族国家认同的互强。脱离民族国家认同的地方族群意识是狭隘的地方主义或地方族群主义;而忽视或否定族群地方认同意识和要求的是国家至上主义,这种国家至上主义同样不利于中央-地方关系的合理建构。我们的调查研究表明,在民族平等、团结的宏观政治条件下,民族国家认同可以建立在多族群地方认同的基础上。民族国家建设则提供了这样一种政治大环境,使各族群在认同于统一的中央国家的前提下,建立保障和实现地方各族群政治、经济和文化平等权利的地方制度。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民族-国家认同的族群差异,并进一步揭示维汉关系的政治影响。



  1、中国人的自豪感



  “中国人”是中华民族的所有成员。“我是中国人”,简单的一个说法,所洋溢得是对这个民族(不是族群意义上民族)悠久的历史、秀美的山河、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以及勤劳朴实的民族品性的生生敬畏。不可否认,汉族这个族群对中国的贡献是持久和巨大的,不仅贡献了语言文字,而且贡献了精神文化。而实际上,汉族原本也是由多族群融合出来的一个地域认同共同体,是历史的长河把这些族群塑造成一个以“汉朝”为族名的新民族。由此观之,当今中国的56个民族也正在塑造一个新民族,这就是“中华民族”,她的成员就是“中国人”。表29显示了被访者的“中国人”意识。




  由表29可见,中国人自豪感的族群差异很小,维汉被调查者中,分别有87.1%和85%的人回答说,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和高兴。我们相关分析也显示,族群身份特征与中国人认同的程度显示为不相关(同时求两个定类变量的λ系数和τ系数,结果一致,Logistic分析的显著度为0.682)。这种民族自豪感是各族群对民族国家认同的综合体现。表30则直接显示了维汉被访者的国家认同。



  2、民族国家认同



  民族国家认同的实质,就是在认同于一个民族国家宪政制度的基础上效忠于国家,而民族国家则肩负着保护其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权利的使命。在我国,民族国家认同首先体现在是否承认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只有在这个原则问题上不含糊,才能谈论各民族地方的族群团结与平等发展。





  表30和表31从不同角度测量了维汉被访者的民族国家认同意识。表30显示,维汉被访者对民族国家都表示了一致性认同。90.1%和95%的维汉被访者完全同意或同意“中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个原则。表31则显示,无论是维吾尔族还是汉族,85%以上的被访者都认为“新疆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其实,在这个指标上,我们所测量的是人们对国家整体与部分关系的看法。无论被访者的如何思考这个问题,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磨合,当前生活在新疆的各族群,绝大多数人已经形成了新疆是中国这个统一国家一部分的政治观念。



  3、反对民族分裂主义



  当前,新疆的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主要是“东突独”的恐怖主义行动。这种恐怖主义威胁着新疆的政治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看清这种民族分裂主义的面目是必要的。目前,在境内外的“东突独”组织有50余个,如“东突厥斯坦星火党”、“东突厥斯坦青年党”、“东突厥斯坦燎原党”、“东突厥斯坦独立组织”等等。苏联解体和中亚各国独立后,它们的一个新动向就是加强组织联合、聚集分裂主义力量,提出了“统一组织、统一纲领、统一领袖、统一武装、统一行动”的联合目标,并向暴力恐怖主义方向发展。1992年12月,境外分裂主义集团在伊斯坦布尔召开了“东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会”,来自中亚、美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德国、沙特、土耳其、瑞士等国的30多个民族分裂组织的头目参加了大会。



  此次大会加强了各分裂组织间的联合,壮大了“东突厥斯坦”分裂活动的实力。1994年4月,在“维吾尔人国际联盟”举行的纪念“东突厥斯坦革命英雄”会议上,哈萨克的极端民族主义组织“热尔托克桑”运动(十二月党)领导人再次强调,为了突厥人的子孙后代,必须联合起来尽快完成重建“东突厥斯坦”大业。1996年10月在南疆和田成立的“伊斯兰真主党”,标志着境内分裂势力开始由分散走向联合。在成立大会上,来自新疆十几个州(县)的分裂组织代表先后通过了党纲、组织建设等七个文件。目前,境内外“东突独”分裂分子已联成一体,以达到“境外指挥,境内行动;境外培训,境内破坏”的目的。由此可见,新疆地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形势严峻。



  毫无疑问,新疆人民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和艰巨的。尽管这场斗争交织着极端宗教主义的催化剂,但是最终决定斗争胜负的是新疆各族人民和中央政府的强大政治支持。对民族分裂主义是同情、支持还是坚决反对,是衡量一个族群、一个公民是否真正认同于中国这个现代民族国家的试金石。我们的调查问卷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维汉被访者所持政治立场是反对民族分裂主义,认为搞分裂对那个民族都不好(参见表32),同时,我们的调查数据还显示,大多数被访者认为,搞好新疆民族团结是利国利族的大事。因此,没有任何理由破坏民族团结的局面。






  中央政府和新疆自治区政府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打击是强硬的,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行为现象,采取了“冒头就打”的方针政策。对中央和自治区采取的强硬措施,新疆人民的态度又如何呢?表33显示,维汉被访者分别有93%和95%的人认为,政府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势力和活动是必要或非常必要的,是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稳定和民族团结关系的必要举措。



  4、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民族团结、平等和互助,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区域自治的落实,就是这些原则以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而实现的程度。那么,民族区域自治在新疆的落实程度如何呢?我们的调查结果如表34所示:






  由表34可见,维汉被访者对民族区域自治程度的看法,有些细微的差别。在维吾尔被访者中,回答上述提问的众数是“基本落实”,而汉族回答者的众数是“得到了落实”。回答“基本没落实”的维族被访者高于汉族近10个百分点。为此,我们再分析一下民族语言政策在新疆的落实程度,参见表35.




  所谓民族语言政策,就是指在民族地区使用民族语言的政策。这一政策是民族平等原则和自治原则在语言文字上的体现。分析表35,不难发现,维汉被访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与表34的态度结构是一致的,汉族被访者更多倾向于民族语言政策落实了,而维族被访者则有比较多的保留意见。其实,语言的本质是社会沟通的工具,作为一种工具就不应该负载多余的价值倾向。每个族群都有使用母语的权利,但不能把这种权利强加给其他族群或民族的人,这就是语言权利平等的实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必须依法确立一种能够为大多数国民所理解和沟通的语言,而满足这一条件的唯一语言就是汉语。由此可见,把汉语确立为全国通用语,不仅是国家统一的需要,而且是全社会进行跨区域、跨族群沟通的现代化建设需要。民族地区的语言政策应该着眼于民族地区的长远发展,在满足族群沟通、地方沟通的基础上,还要满足全国性沟通甚至跨国性沟通的发展需要。因此,笔者以为,所有的民族区域都要坚定地推行双语政策,特别是要注意提高各族群的汉语水平,才能在不断提高跨民族语言沟通能力的过程中,促进民族区域的全面现代化。



  5、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



  新疆是一个多族群多宗教的地区。伊斯兰教、喇嘛教(藏传佛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道教、萨满教等在新疆都有影响,但影响最大的是伊斯兰教。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有10个族群,即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人口合计约760多万,占新疆人口的58%左右。伊斯兰教有各种教派,传到新疆的主要是逊尼派中的大伊玛目哈乃斐派和什叶派中的伊斯玛伊勒派,以及苏非派(衣禅派)。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回、乌孜别克、塔塔尔等族群的大多数人信仰逊尼派;维吾尔、乌孜别克等民族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苏非派;塔吉克、柯尔克孜等民族基本上都信仰什叶派中的伊斯玛伊勒派。目前,新疆是中国伊斯兰教寺院最多的地区,这些寺院大都被列当地的风景名胜得以精心维护。喇嘛教主要是蒙古族和藏族信奉的宗教。而基督教、佛教等一般是少部分汉族人信奉的宗教。表36显示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新疆的落实情况。维汉被访者大多认为这一基本政策在新疆得到了落实。维吾尔族被访者有72.8%的认为落实得很好或好,汉族是79.3%.






  6、公民社会在新疆民族区域的发育



  现代民族国家所塑造的是公民而非臣民。公民社会是民主参与的社会。公民参与是经常性、制度性的公共参与如参与地方民主选举等等。而公民积极主动的公共参与,不仅表现出对国家制度的民主认同,而且洋溢着主人翁的公民精神。综合而言,公民社会就是确立公民的资格、参与公共的生活、认同法治的国家、体现公民精神等要素的总和。



  我们选择了若干指标来衡量公民社会在新疆的发育程度。这些指标包括参与和评价地方选举、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问题的方式、对政教分离的看法等方面。



  第一,投票选举及政治效能感




  表37显示,在被调查地选举人大代表的时候,维汉被访者分别有40.6%和50%的人表示每次选举都参加了投票,体现他们较强的公民意识。在“有时参加”的人当中,维族被访者多于汉族被访者,而没有参加过选举投票的维汉人数差别无几。从这些指标的分布情况来看,汉族被访者的公民文化稍强于维族。表38是笔者采用Logistic模型分析对影响投票相关因子的分析结果。




  表38显示,影响维汉被访者投票动机的因素依次是年龄、家庭经济、文化程度,而性别和职业对投票动机的影响并不大。表39测量了维汉被访者的公民效能感,所谓公民效能感就是公民认为自己的政治参与如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是否能够发挥预期作用。




  分析表39,不难发现,维汉被访者的公民效能感都不是很高,同时也不平衡。相对来看,维族被访者的公民效能感比汉族稍强,认为人大选举领导干部“很有意义”的占了42.3%,而汉族被访者的比重只有26.9%.而且,我们注意到,在表示“不清楚”和“意义不大”的回答中,汉族人士明显多于维族被访者。用Logistic模型分析发现,族群身份对公民效能感影响的显著度是0.070,经济收入的显著度是0.054,年龄的显著度是0.012,职业的显著度0.014.而性别与文化程度的显著度分别为0.807和0.924.也就是说,影响公民政治效能感的主要因素依次是年龄、职业、收入、民族,而性别和文化程度没有影响。



  第二,解决问题的方式




  常说“遇到困难找警察”,这是法治社会的口号,也是个人在遇到困难时所表现出的公民要求。一般来说,公民意识比较薄弱的人,遇到问题往往不去找政府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也不轻易上法院,而首先想到的是找亲戚朋友或者干脆私了。在多族群和多宗教的地区,还有可能像过去那样,找教主来主持公道。表40显示了维汉被访者解决自身问题方式的一种态度倾向。由此可见,维汉被访者在遇到工作或生活问题的时候,解决问题的一般方式是倾向于找政府部门和当地(本民族)领导(都是众数众数)。找亲戚和熟人朋友的也不少,而且维汉被访者的回答基本一致。由此可以说,维汉族群都处于向公民角色过渡的过程之中。笔者通过Logistic分析发现,民族信任感和结交族群朋友的意愿这两个变量,与被访者解决问题的方式取向高度相关,显著度都是0.001;其次,则同年龄也有比较显著的关系(显著度为0.092.



  第三,政教分离问题



  在现代民族国家,获得法律保护的宗教信仰,其实是公民的私人生活。作为私人生活领域,国家政府就不能干预正常的宗教生活。而所谓“正常的宗教生活”,就是宗教不能干预社会公共权力和公共生活。这就是政教分离的本质。落实到具体的层面,任何宗教都不能干预国家政治、不能干预国民教育、不能干预公民的世俗行为例如婚姻自主等。而极端宗教主义者不过是企图恢复中世纪的神权统治。表41显示了维汉被访者对政治分离原则的看法:






  由上表可见,绝大多数被访者都是赞同政教分离原则,只有少数维族(4.3%)和极少量的汉族被访者(1.1%)认为宗教可以干预国家公共教育和人们的世俗生活。这也体现了新疆维汉族群在对待宗教问题上所具有的现代公民意识。



  五、结论



  在中国的边疆治理中,新疆处于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不仅是因为新疆的边境线长,接壤的国家多,而且在于新疆是一个多民族(族群)多宗教的民族区域。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不仅是巩固边防的需要,更是开发西部,发展西部地区,最终实现中国的全面现代化的需要。在中国,如果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只有城市的现代化;如果没有西部及边远地区的现代化,只有东部及中原地带的现代化,那只能说是局部的、残缺不全的现代化。而这种跛足的现代化,最终是走不了多少路的。因此,新疆等西部地区的战略地位,只有放在整个中国现代化的远景蓝图中才会突显出来。这就是我们继藏区现代化研究之后(余振、郭正林,1999),把新疆的现代化列入研究议程的学术动机。



  谋划新疆等西部现代化的远景,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力所能及并关心的是分析和揭示新疆两个在人数占主要地位的族群——维吾尔族和汉族,团结合作的可能性和条件。



  于是,我们以新疆民族团结为课题名称,在新疆的四个重要地方进行问卷调查工作,它们是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包括霍城县)、喀什市和和田市。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得到有效问卷不足400份,但由于没有借助当地政府的协助,在如此广袤的新疆特别是遥远的南疆地区进行纯粹学术性的实地调查,其难度和艰辛是可想而之的。



  通过系统的问卷分析,我们的基本判断如下:



  第一,尽管新疆自治区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及内地特别是沿海地区,但改革开放20年来,新疆的社会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开放程度不断扩大,人们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因此,生活在新疆地区的各族群,以新疆为自豪的人在增多。正如本文所分析的那样,在新疆这个多族群多宗教的西部地区,正在形成一个跨越族群边界的地方认同,而且这种地方认同与国家认同呈现出互强态势。应该说,这是新疆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重大政治成就。



  第二,尽管在新疆地区依然存在民族分裂主义的渗透和干扰,但是生活在新疆的各民族,寻求稳定,寻求发展,寻求安宁的生产生活环境是人心所向。因此,任何形态的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主义和恐怖主义都是不得人心的。而且,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民族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成为各族群的一种共识,这种共识滋润着民族团结和平等发展。我们的问卷也表明,维汉之间结交朋友的人数不少,在工作与生活中互相帮助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所以,新疆的民族团结是有社会基础的,已经不是停留在政策上的一句口号。这种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新疆与祖国一道共同实现民族国家现代化的民族基础。



  第三,新疆各族群在地方认同的基础上,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比较强的认同。这种认同不仅体现在新疆各族群对作为“中国人”有很强的自豪感,而且对国家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团结、平等、互助等基本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方针措施、坚持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都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第四,在理论上,笔者利用调查问卷数据,并结合文献研究,分析了族群认同、地方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内在关联。我们的研究发现,族群认同的潜在目标就是维护本族群的文化特征和发展权利,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这些权利给予了明确的保护。因此,族群认同与对国家宪政制度的服从是一致的。民族区域的地方认同,实质上是共同生活在这个地方的各族群所形成的一种跨族群的社会认同,这种超越族群边界的地方认同,是族群之间以地域为纽带的互动结果。应该说,这种超越族群的地方认同有助于地方各族群的团结互助。



  总之,从新疆维汉关系的研究来分析和评判地方族际关系及其与民族国家认同的关联性,在理论上得到的启发是,族群认同、地方认同和民族国家认同,并不是相互排斥和矛盾的政治文化认同,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它们之间可以互为增强,从而在政治文化的认同性建构上把民族国家、地方社会和族群共同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了。



  2002年10月5日



  参考文献:



  1、马戎:《民族与社会发展》,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2、宁骚:《民族与国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李建新、蒋丽蕴:“新疆维汉关系研究——吐鲁番艾丁湖乡调查”,马戎、潘乃谷、周星主编:《中国民族社区发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4、潘志平:《民族自决还是民族分裂》,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



  5、阮西湖:“关于术语‘民族国家’”,《世界民族》1999年第2期。



  6、白光润、段志英、高莎丽、千庆兰编著:《中国边境城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7、余振、郭正林主编《中国藏区现代化:理论、实践与政策》,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8、Leonard Binder,Crises and Sequences in Political Development ,Princeton,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1)。



  9、Charles Tilly (ed.),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 in Western Europe,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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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在许多军垦农场改为保留部队番号的乡镇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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