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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继东:清末新疆建省研究综述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凤凰网历史频道新疆专题将这篇文章改名为《新疆建省始末以及其历史意义》发表,未署作者名--杜继东,未附脚注。这篇文章是作者在乌鲁木齐召开的“西部历史环境与文明的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这里附他写的会议情况报道。

凤凰网历史频道专题见: http://news.ifeng.com/history/special/xinjiang/#006 1884年(光绪十年)11月19日,清政府颁发上谕,任命刘锦棠为新疆巡抚,魏光焘为新疆布政使,标志着新疆省的正式建立。新疆建省是中国边政史和新疆近代史上一件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甚至有学者认为,“这一制度的革新成了中国边疆史上的里程碑”[1]。对于新疆建省,学术界已有不少研究。早在民国时期,一些相关论著中就有所涉及。[2]1949年以后大陆学者中更不乏关注者。[3]台湾也有一些学者进行了探讨。[4]但是,近年来仍有部分学者未充分注意前人的研究成果,甚至有学者做出了“对于新疆建省,史学界很少论及”[5]的判断。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新疆建省研究做一学术史的梳理,希望对推进和深化这项研究有所助益。以前虽有学者对此做过介绍[6],惜乎过于简略,难以反映相关研究的全貌。

新疆建省的酝酿

如果把新疆建省分为酝酿、筹划、实施和完成四个阶段的话,龚自珍、魏源等提出建省之议,应为新疆建省的酝酿阶段。

1820年龚自珍在《西域置行省议》中首次提出新疆建省问题,堪称新疆建省的奠基人。有一些学者对此加以研究,并给予高度评价。 有学者指出,“能够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大胆地提出‘夺伯克之权’,在新疆全境推行郡县制,龚自珍确是第一人”。龚氏《西域置行省议》和《御试安边绥远疏》的最大贡献在于“用历史发展的观点分析了在新疆建省实施行省制度的必然性,从发展生产、保卫边防、维护国家统一等几个方面,论证了新疆建省和移民实边的必要性”。[7]

有论者谓,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是当时“一个比较全面、具体、有价值的、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的有创见的符合历史要求的建省方案”。[8] 其“基本构想是推行郡县制代替军府制,称民实边,巩固国防,缓解全国人口过剩问题;变屯田为世业,使客丁成编户,革新社会制度,废除缺乏活力的兵屯经济,完成由农奴徭役制农村经济向封建租佃制经济的过渡,把新疆建省与社会改革联在一起。”[9] 有学者全面探讨了龚自珍的新疆建省计划。他首先指出,龚自珍关注边政问题,除了家学的影响外,还与当时的时局有密切关系。龚氏反对弃疆之说,鼓吹移民屯垦,“不单是清朝第一个建议在新疆建省的人,也是第一人提出新疆省具体行政建置方案的人”。他把龚氏提出的方案,与乾隆年间管治新疆的规划,光绪年间左宗棠、刘锦棠等的建省计划和宣统《新疆图志》所载光绪时期最后议定的新疆政区进行比较后指出,龚氏的方案谋划甚精,特点突出:(1)龚氏议建的基层政区有50县3州,比左宗棠、刘锦棠所议设和光绪建省后所实设的州、县、直隶厅总数都要多1/3到1/2;(2)龚氏十分重视新疆的战略地位,其关于把临近北边俄罗斯境的塔州和临近西边浩罕、布鲁特的吐蕃(乌什)、砖房(喀什噶尔)建为直隶州,将西北的伊犁划分为东西两府,合设8县,伊东府为总督驻所等项建议,均是卓有远见之论;(3)龚氏深知乾隆利用札萨克和伯克制来笼络新疆蒙、回各族的苦心,所以在计划中对他们的出路做了周密的考虑和安排;(4)左宗棠、刘锦棠的计划意在安内,藉保蒙古、陕西、山西以卫京师,而龚氏的计划则意在进一步拓边,“通西海”,抱负更为宏大;(5)乾隆制定的治疆政策,强调回、汉隔离,对汉人到新疆经商多所限制,更防止汉人前去屯田,龚氏则建议移民实边,屯田兴农。[10]

至于魏源,有学者注意到,“他先后撰《西北边域考》及《答友人问西北边事书》等著作,倡言新疆改设行省”[11],并在《圣武记》中明确提出“列亭障,置郡县”之议。[12] 学者们对龚、魏的新疆建省主张评价颇高。有学者赞曰:龚自珍的建省之议“是涉及当时新疆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有利于社会进步的重要主张。对新疆历史与现状缺乏深入的研究,没有一点革新精神的人,是提不出这样精辟和独到的见解来的。”[13]“龚、魏主张在新疆改设行省、置郡县思想的核心是开发新疆,增其财富,加强新疆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从而巩固边防,有效地抗击外国的侵略。它洋溢着爱国主义的激情,反映了剧烈变动时代的要求。”[14]

新疆建省的原因

龚、魏的新疆建省之议并未得到清廷的重视,有超前意识的先行者总是孤独的,所谓曲高和寡,应者寥寥。龚自珍曾赋诗预言云:“五十年后言定验,苍茫六合此微官。”

实践证明,龚自珍是一位极有远见的智者,他的建议最终在60多年后的1884年得到了实现。因为半个世纪后的中国和新疆,形势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省的主张有了更为现实的需要,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支持,清廷也不得不面对现实,改易祖宗成法。 总体来说,新疆建省与当时中国边疆面临的内忧外患密切相关。边疆危机下的“海防”与“塞防”之争,可以说是新疆建省的一个远因,在此不赘述。[15]

关于新疆建省更直接的动因,学者们从若干侧面进行了探究。有学者强调边疆危机对新疆建省的推动作用,认为自19世纪20年代起,清政府在西北地区遇到严重的边疆危机,内忧外患纷至沓来,既“显示出清王朝的腐朽,也暴露出其传统的边疆治理制度的严重弱点”,“迫使清政府对其边疆治理政策进行高速,对边疆行政管理制度加以改革”,新疆因此得以建省。[16]

另有学者也认为,19世纪60年代初至80年代初,新疆“出现的长达20年之久的疆土危机,是促成清政府在新疆设行省、改郡县的根本原因”[17]。 有学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新疆建省的原因:(1)清政府在新疆设立的军府制对地方行政不重视,无治民之官,又无统一的政府,各地王公伯克各行其是,对农牧民大肆盘剥勒索,加剧了清政府与各族人民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一种新的体制以改变新疆的地方行政管理;(2)新疆的地理位置和当时面临的形势也需要一种新的行政建制,来增强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能力;(3)从清政府粉碎阿古柏侵略后的现状看,也迫切需要解决新疆的行政建制问题。[18] 有学者强调军府制的消极因素,认为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和新疆生产的发展,旧的军府制度的弊病逐渐暴露出来,对外,军事力量渐趋衰弱,无力抵御外来侵略,在沙皇俄国、浩罕等对我国西北边疆的侵略中无所作为;对内,造成各地王公伯克势力的膨胀,占据大批土地和农奴,既阻碍着中央政令的推行,又阻碍着生产的发展。新疆建省问题由此摆到了清政府面前。[19] 有学者注意到新疆建省的内在动因,认为建省是“新疆与祖国内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长期交往的必然结果,是新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20]。

此外,左宗棠收复新疆后,汉人大批进入新疆,“使原来孤立的回疆社会文化发生了相当的变化”,种下了新疆建省的“因素”。[21]

左宗棠与新疆建省

新疆建省进入筹划阶段,左宗棠功不可没。有学者指出,左宗棠早年曾读《天下郡国利病书》、《读史方舆纪要》等书,留心边疆问题。1833年,22岁的左宗棠赴京参加会试落选,作《燕台杂感八首》,其中“有一首诗呼应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22],可见左宗棠在当时就“早早意识到新疆该建行省,该兴屯垦”[23]。

论者还注意到左宗棠对龚自珍的继承性,认为左宗棠《遵旨通筹全局折》和《复陈新疆情形折》从防止沙俄的侵略,改革新疆的政治、经济,加强西北边陲的国防,节约国家的开支立论,阐述新疆建省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并把收复伊犁和改建行省统一考虑,反映出左氏“关于新疆改建行省的理论,是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安边绥远疏》的有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24] 有学者更明确指出,左宗棠是在“龚、魏影响下,于一八七七年提出新疆设县建省问题,新疆建省由酝酿跨入了筹划阶段”[25]。 也有学者认为左宗棠早年有新疆建省构想,是受了“林则徐之影响”[26]。还有学者指出,左宗棠一生中最值得后人称许的有两件事,一是创办福州船政局,制造船舰,加强海防,二是收复、开发新疆,巩固西北塞防,“两者都明显地受到了林则徐思想和行动的影响,可以说是对林则徐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实践”[27]。 早年对西域的关注,为左宗棠后来收复新疆奠定的思想和知识基础。当他大权在握,可以一展鸿图之时,酝酿已久的建省之议再次浮出了水面。在1875年致友人的信中,左宗棠提出了在新疆“立省置郡县”的问题。[28] 1877年,左宗棠正式提出建省之议。

有学者指出,左宗棠在1877年的《遵旨通筹全局折》中,“不仅阐述了保卫新疆的重要意义,而且第一次正式向清廷提出了新疆设置行省的建议,为清政府的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9]。他在西征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遣返难民,屯田垦荒,改革征收田粮的旧制度,厘定币制,筹设铁工厂,修筑道路,修筑城墙[30],把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军事建设以及收复伊犁、开置行省等互相结合进行,“做到了成竹在胸,环环相扣,为新疆建省铺平了道路”[31]。 左宗棠督办新疆善后成功的主要原因有:(1)他本人以耕读起家,富有实干精神;(2)他有一支吃苦耐劳,能战能耕的骨干队伍;(3)他把善后事宜和开置郡县统筹考虑,避免了军府制度的弊端;(4)新疆各族人民摆脱了混乱局面,在善后事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5)他注意推广洋务,以促进近代工业的生长。[32] 有论者总结了左宗棠提议建省所持的理由:(1)改设行省有可治之民;(2)改设行省可奠定长治久安的基础;(3)改设行省可节省军饷。[33] 有学者对左宗棠关于新疆建省的思想和筹划进程进行了探讨,认为“维护西北边防的安全是左宗棠主张在新疆建省的根本出发点。他在这方面的一切部署,从政治、经济到边事,都是为这个根本目的服务的。”[34] 有论者对左宗棠的培养和提拔人才对新疆建省的意义做了阐发,指出经他选拔的重要官员不下10人,诸如刘典、刘锦棠、张曜、杨昌濬、谭钟麟、魏光焘、陶模、饶应祺、祝应寿、陈宝善、徐占彪、刘璈等。他们“新疆建省中起了重要作用。刘锦棠、魏光焘、陶模、饶应祺出任前四任巡抚;杨昌濬署理过陕甘总督,谭钟麟接杨任陕甘总督,张曜督办新疆军务。他们是新疆建省中的中坚人物。如果没有他们,新疆建省很可能夭折。”[35]

学者们对左宗棠在新疆建省中的作用评价较高。有学者指出,左宗棠最先制定出处理新疆问题的基点,即收复新疆与改设行省是处理新疆问题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他最早提出改设行省是为了更有效地抗击沙俄和英国的侵略,捍卫国家领土的基本方针;他屡次抗疏力争,终于使清廷原则上同意在适当的时候设新疆行省。[36] 他“不畏艰险、苦心经营,筹划、实施新疆善后事宜,为新疆建省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他从新疆民情、社情出发,较为合理地设计了新疆行省的蓝图;他凭其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成功地收复了新疆,为新疆建省创造了客观条件。”[37] 更有论者赞曰:左宗棠对于新疆“一意主张收复,一意主张建省,终于贯彻实现。这一个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成功,实在是周、秦、汉、唐所创见”[38]。左宗棠“堪称新疆建省的倡导者、推动者、设计者和奠基者”,他在新疆建省中的功绩,“永垂于中华民族边疆建设史上”[39]。

刘锦棠与新疆建省

到了新疆建省的实施阶段,刘锦棠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论者谓,刘锦棠在1882年9月的奏折中,“以自己在新疆七年之久的实地调查,不但指出了在新疆建省的必要性,而且说明了在新疆建省的必然性,并比较切合新疆实际状况地提出了建省的具体实施方案”[40]。 建省前,刘本着“设立行省当从州县办起”的原则,首先在南疆设立了道、府、厅、州、县各级统治机构。1883年,刘又在北疆任命了一批地方官吏。建省后,刘锦棠等人继续进行这项工作,为建省做出了贡献。[41]

有学者指出,在新疆建省及其建署最后完成的过程中,刘锦棠做了大量的工作,因此我们“绝不能忽视新疆建省的最终执行者和完成者——刘锦棠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42]。此外,建省后,他作为首任新疆巡抚,为完善新疆政权建设,恢复和发展生产,“长期操劳,建树尤多”[43]。 有学者考察了建省后刘锦棠的作为,首先是采取措施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有:(1)裁兵屯田——将清军中一部分老弱兵丁裁汰下来,拨给土地,令其耕作;(2)遣犯屯田——发遣内地绞罪减流人犯,到新疆开荒种地;(3)移民实边——吸收内地农村中破产的农民来新疆务农。这些屯垦措施对恢复新疆社会经济起了重要作用。其次是兴办文教。第三是边防建设。[44] 还有学者对左宗棠与刘锦棠在新疆建省方案上的分歧做了分析:左的方案是新疆设行省,督抚并设;将新疆划为北南两路,北路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为总督治所,南路以阿克苏为中心,为巡抚治所,下属厅、州、县近30个。刘的方案是仿照江苏建置大略,添设甘肃巡抚一员,驻乌鲁木齐,仍受陕甘总督节制,管辖哈密以西南北两路各道厅、州、县,并请赏加兵部尚书衔,俾得统辖全疆官兵;设甘肃关外等处地方布政使一员,随巡抚驻扎;旧有镇迪道,援福建、台湾之例赏加按察使衔,令其兼管全疆刑名、驿传事务。“应该说,刘锦棠的建省方案较之左宗棠的相关方案要更为切实、可行。经过慎重考虑,清廷最终批准施行的是刘锦棠的建省方案”。[45]

另有学者也指出,刘锦棠提出的改郡县设官制的方案,比左宗棠“奏拟设立各官,稍为简省”,“比较切实可行”。[46] 有论者对新疆建省前后左宗棠和刘锦棠采取的主要措施做了梳理,主要有:(1)整顿吏治,废止伯克制度;(2)肃清残敌,加强边界防务;(3)安民薄赋,发展农业生产;(4)尽地之宜,兴办蚕桑渔牧各业;(5)恢复传统工艺,试办现代工矿企业;(6)发展商业贸易;(7)改革币制税政,增加财政收入;(8)整修驿路,增办近代交通邮电事业;(9)发展教育卫生事业。论者称赞道,左、刘等人“审时度势,抓住西征胜利的有利时机,争取朝廷的批准,赢得民众的支持,抵制各种反对意见,谨慎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新疆建省这一酝酿已久的大事得以完成,促进了新疆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不可逆转的重大变化,对巩固国防,维护祖国统一,产生深远影响。”[47]

新疆建省的影响和意义

新疆建省是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学者们从各个方面对此进行了探索。有学者认为,1884年新疆建省,虽与龚自珍的建省和社会改革的设想“有很大的距离”,但“新疆省的建立,对于防止外国侵略者与本地民族上层反动头人的勾结,增强国宝的统一,便利国内各民族人民的交往,恢复和发展新疆经济等方面,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48] 有学者认为,新疆建省“加强了我国从秦以来形成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理由如下:(1)建省后全疆设道府州县,在行政建置上与内地完全一致,使全国在行政管理上进一步统一起来;(2)建省后将原来以军府制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行政体制,改为单一的郡县制,使军政大权归于巡抚;(3)建省后原有的札萨克和伯克制度得以废除,地方一切行政归地方官管辖,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4)建省促进了新疆和内地的联系,为新疆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具体体现在下述方面:挖井修渠,招民屯垦,使生产迅速恢复;修筑道路,增开邮局,铸造钱币,促进交通和商业的发展;设厂开矿,改革生产技术,促进生产发展,抵制俄英侵略。[49]

对于建省后伯克制和札萨克制的变化,有学者的看法有所不同,认为建省后“逐步取消了伯克制,札萨克制统治则大大削弱了”[50]。 有学者谓,新疆建省是新疆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新疆行政体制方面的一次重大变革,对于提高新疆的政治地位,维护祖国的统一,对于新疆增加抵御外来侵略力量,加强各民族间的往来和团结,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51] 有论者这样评价新疆建省:(1)“进一步削弱了地方封建割据势力,实现了新疆与国内其他各省行政制度的统一”,对于“防止帝国主义侵略者与地方民族上层中的反动头目相勾结、制造分裂阴谋,煽动分裂叛乱”,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都具有积极意义;(2)消除了其他各省人民“前来开发边疆的人为壁垒”,关内民众大量移居新疆,对于恢复和发展遭到破坏的经济、对于保卫祖国西北边防,都想了重要作用”;(3)一些具有进步思想的内地民众移居新疆,“对于促进新疆地区反帝反封建斗争、对于全国革命运动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52]

有学者指出,太平天国起义在13年后才波击到新疆,而义和团运动和辛亥革命在一年之内就传播到了新疆,“事实雄辩地说明,新疆省的建立,使西陲边疆各族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同内地人民的斗争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53]。 有学者强调建省的“政治作用及其精神”,认为建省以前中原与新疆有着极显著的界限,“非但建制不同,且国人均以边鄙流戌之地视之”,边官乘机鱼肉边民,招致民怨沸腾,边疆不靖。建省“乃在使边疆与内地结为一体,使数百万边民与中原父老同其命运,藉以加紧遥远西陲与内地的联系”。[54] 有学者指出,建省密切了新疆与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联系,“巩固了各族人民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用鲜血凝成的情谊,加速了西陲边疆的开发与发展”[55]。

有学者从近代化的角度来看新疆建省的历史意义,认为新疆建省是我国边疆治理制度近代化的重要举措:(1)按照西方近代国家学说,国家法律在其疆域内实施,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之一,新疆设郡县改行省以后,原为伯克、阿訇掌握的司法权基本被收到各级政府官员手中,清王朝的法律得以在新疆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中实行;(2)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一致性,也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之一,建省后新疆实行与内地一致的管理制度,结束了新疆与内地政制不一的局面,使政令划一,大大加强了国家的统一;(3)国家政权的重要职能是管理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在军府制下,这种职能难以实现,建省后各级官府把恢复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实力推行,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新疆经济文化的发展;(4)在札萨克、伯克制下,经济领域基本上是封建的农奴制度,建省后伯克农奴主的势力受到很大限制,相当一部分民众由农奴变成农民,对地方的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减弱,促进了新疆生产力的发展。此外,新疆建省还起到示范了很好的作用,对1885年台湾建省和1907年辽宁、吉林、黑龙江建省及蒙古议设行省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56] 有学者认为,建省后汉人移入新疆,促进了生产技术和作物品种的交流和牧业的发展。建省初期因恢复农牧业和加强国防的需要,还促进了冶铁业的发展,“既谱写了新疆历史的重要一章,成为新疆由古代农牧业社会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的前奏,又给我们留下了区域发展的严重课题,后继者们有责任为之交出一份较为完美的答卷”。[57] 有学者考察了建省后新疆田赋制度的发展变化,认为建省前新疆的田赋制度主要参照准噶尔蒙古统治新疆时的税收办法制定,保留了许多封建农奴制税制的残余,如征收办法原始简陋,税收苛繁,徭役普遍存在等等,又由于地方具体行政制度的多元结构和兵屯、民屯、户屯、遣屯等多种屯垦形式,田赋制度复杂而不统一,各地税则、税率差别很大。建省后新疆有了完整的税收体系,在参照内地征收常制的基础上,全疆颁布了统一、完备的田赋章程,田赋制度与税收前相比,使新疆的田赋制度逐渐跟上了全国赋税制度发展的步伐,成为新疆税制发展史上的巨大进步。“建省后新疆田赋制度的实施,总的说来,使农民的负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省府的田赋收入得到了较大增长,因而适应了当时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新疆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58]

有论者指出,建省后随着政局的稳定,新疆的商业贸易活动发展很快,不仅打破了新疆原有的封闭保守的绿洲经济,而且促进了新疆各地城镇的发展,形成了许多有名的都会,如天山北路的古城,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市),天山南路的吐鲁番、喀什噶尔、和阗、洛浦、于阗等。[59] 有学者探讨了建省前后清政府对伊伊斯兰教的政策,认为除某些方面有所调整外,清政府的政策基本上是乾隆年间伊斯兰教政策的继续,即把“恩威并用”作为总方针、总政策,一方面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一方面限制其不利于清朝统治利益的宗教势力,继续推行政教分离政策,不许阿訇干预行政。[60] 有学者考察了建省对南疆维吾尔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认为建省后当局在管理体制、土地制度、赋税、货币等方面的重大变革,削弱了南疆维吾尔地区长期严重存在的农奴制残余,减轻了广大维吾尔群众的负担,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政府的赋税收入,进一步促进了南疆与内地的经济文化往来和交流。[61] 有学者认为,建省的完成,“标志着以左宗棠等人为代表的积极治理新疆、维护祖国西北领土完整的正确主张在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取得又一次胜利”,对“重建和发展新疆经济,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建省还“促成了南疆维吾尔族地区政治、经济关系的重大变革”,原被伯克占有的大片农田转为国家土地,为伯克无偿劳作的燕齐农户开始以佃农身份租种官府土地,封建农奴制经济逐渐转变为封建地方所有制经济,“对调动广大维吾尔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十分有益”。[62]

在肯定建省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学者们也注意到了建省的局限性。有学者指出,新疆建省主要是行政建置的改革,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因为其作用是“有一定限度的”[63]。另有学者认为,建省“既不是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更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只是清朝政府在新疆行政管理形式的一种变化”,而且“有一定的不彻底性”。[64]此外,由于清王朝已处于统治末期,整个统治阶级更加腐败,中国半殖民地程度日益加深,特别是沙俄对新疆的经济侵略不断加剧,“新疆生产力发展的趋势并没能延续多久,便陷入停滞不前的状况”[65]。 还有学者指出,建省后“伴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而来的,并不是劳动人民贫困生活的任何改善,而是剥削的加重”[66]。还有,自“清末以迄民国,由于边吏的昧于时势,非仅对边疆鲜有设施,对边民鲜有贡献,且其统治方法一仍其旧,遇事不出于‘暴力’,便袭用羁縻政策”[67]。 有论者认为,新疆建省及其社会变革,成功与失误,值得后人借鉴之处颇多:(1)从提出建省到完成建省,经过60多年的漫长岁月,这充分反映出中国封建决策体系集权力于一人的腐朽性;(2)新疆建省的成功,证明“经世致用”之学“有补时用”;(3)应坚持“根本宜急”、“推行宜渐”的原则,注意减少建省改革中的弊端;(4)应坚持建省宗旨,新旧体制不宜长期并存;(5)建省政策的连续性虽然保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但也容易产生保守倾向,如在建省中后期,我国近代化进程已由洋务运动发展到维新运动,新疆维新思潮甚为薄弱,未赶上时代步伐;(6)新疆建省过程中变革比较彻底的地方,社会比较安定;(7)区域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正确处理中央统一性和区域相对自主性之间的关系。[68]

评估与展望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1949年以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史学界对新疆建省的研究还是较为充分的,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论点不断创新,学者们对若干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显示了各具特色的研究视角和思路。当然,此项研究并非做到了尽善尽美,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的。 另外,此项研究应该继续深入的方面也很多, 其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下面一并谈谈笔者的看法。

1.正如本文开篇所指出的,有些学者不太重视学术史的梳理,如果对已有的研究心中无数, 则很难有所创新。

2.正常的学术争鸣尚未展开。就笔者所见,关于新疆建省,还没有一篇商榷的文章,学者们基本上是各说各的,没有不同观点的直接交流。

3.大多数研究仍遵循着大陆史学界的传统做法:在没有充分发掘和掌握材料的基础上,急于对人物给予定位,对事件加以定性。我认为应该改变这种局面,要重实证研究,轻定位定性。

4.关于建省,研究者谈积极意义的多,谈不足的少,归纳经验的多,总结教训的少。究竟清政府和具体操作的封疆大吏在建省过程中有哪些失误,所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不足,有哪些教训值得汲取,这也许对我们今天开发和建设新疆更具有借鉴意义。

5.关于新疆建省的酝酿,学者们虽对龚自珍的建省之议做了全面分析,但对他的建议在当时社会上和学人中引起的反响,研究还不够充分。对魏源的建省言论,目前的研究只是略有提及,没有展开来谈。另外,对同时代其他人的建省构想,还缺乏全面的考察。如长龄曾于1832年奏请在南疆各城设立同知、巡检等文职官员,有学者认为长龄“虽未明言设置郡县,但添设同知等文官也是为了将统治维吾尔族人民的权限,由当地的伯克手中转移到政府可以调遣的地方官手中来。从这一点来说,南疆设官的建议同建置郡县并无本质差异。”[69]朱逢甲也写有《西域设行省议》[70]一文。

6.左宗棠早年即有新疆建省之想,有的学者认为左宗棠是继承了龚自珍的余续,有的学者则认为是受了林则徐的影响,但均未提供论据。这个问题似也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

7.左宗棠在新疆建省和台湾建省中都起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而学界一般只是对他在新疆和台湾建省中的作用分别进行考察和评价,未将两次建省充分联系起来探寻他关于新疆和台湾建省的总体思路,进而评估他在清末省级区划改革中所起的总体作用。

8.关于新疆建省完成的时间,有的学者认为刘锦棠任职时期,已经完成建省,而另有者则有不同看法,如有论者谓:“1889年刘锦棠离任后,继任巡抚对已设各级机构进行了一些调整,并增设了一些机构。到1902年,新疆建省工作遂告完成。”[71]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建省完成到底是在刘锦棠任职时期,还是十几年以后的1902年?这里又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即建省完成的标志是什么?这些问题似还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9.研究视野也需要有所开拓。例如,可以把新疆建省与台湾建省进行比较研究,分析海疆与塞疆走向近代化进程的不同路径。循此研究,或可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新疆近代化历程的方方面面。

10.台湾学者林恩显在《清朝在新疆的汉回隔离政策》一书中,就行政隔离、军事隔离、经济隔离、社会文化隔离四方面考察了建省之前清政府在新疆的汉回隔离政策,这种全方位的隔离政策和措施在建省以后有无变化?如有变化,对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何影响?这些虽然是历史问题,但对当今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也不无启示意义,理应受到重视。

11.学者们对建省的意义从诸多方面做了评价,但对建省后政治、经济、社会到底在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变化程度到底如何,相关研究还不够深入。 12.建省前后,刘锦棠继续推行左宗棠所倡导的教育政策,增设义塾,并颁发奖励办法,鼓励穆斯林子弟踊跃入塾读书,强化儒学教育,灌输封建的伦理观念。在推广义塾教育中,刘锦棠令各厅、州、县延师训课,授以“《小学》、《孝经》、《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易》、《春秋》等课。不仅汉族、回族儿童要学,连维吾尔族儿童也要学。儒家思想和汉族民众的西来,以及近代工业的创办,对新疆人民的思想文化和社会风俗习惯产生了哪些影响?对新疆的经济发展有无推动?这些也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13.研究新疆和台湾建省,除了历史意义之外,还在更为直接的现实意义。 第一,新疆建省与西部大开发。笔者认为,应该把新疆建省与目前的西部大开发联系起来,从西部开发的宏观角度重新审视新疆建省的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似乎不足。有些学者只是在考察左宗棠与西部开发的关系时顺便提到了新疆建省,相关文章如姚曙光《近代中国西部开发的先行者——左宗棠》(《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2-3);彭大成《左宗棠开发西北的战略举措与深远影响》(《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1);黄蓉《左宗棠与西北开发》,《巢湖学院学报》,2002-1);左高山、彭世文《左宗棠西部开发思想初探》(《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1-2)等,而把建省与西部大开发联系起来的论文几乎没有。 第二,新疆建省与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增加省级政府的说法,学界也有人予以呼应。有论者指出:“按国际上的标准,6000万人口规模属于大国的范围,我国的一些省仅就人口来说在世界上也是大国的规模,从管理的角度来说不利于省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发展,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考虑,我国的省级政府数量应在50到80个之间为宜。管辖的人口一般不应超过2000万。二是要压缩地方政府层级,形成中央、省和地方三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格局,以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和压缩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72]历史和现实往往是互动的,我们研究历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为解决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提供参考。我认为,研究新疆、台湾建省的得与失,对增加省级政府的讨论不无启发。 (西部历史环境与文明的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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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费正清、刘广京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第115页。 [2] 试举例如下:华企云《新疆问题》(上海:大东书局,1931)第1章“新疆之历史沿革”,简要叙述了新疆建省的经过,未做任何评论;洪涤尘《新疆史地大纲》(南京:正中书局,1935)第2章第8节对新疆建省着墨稍多,但也以述为主;秦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重庆:商务印书馆,1945)谈到左宗棠对新疆建省的贡献。另外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萧一山《清代通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1931)等也曾述及。 [3] 用力最勤者是钟兴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他并非专业的历史研究工作者,但在休息时间,他多方搜寻资料,孜孜以求,写成《新疆建省述评》(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3)一书,较全面地揭示了新疆建省的历程。其他论著在下文中援引,此在不一一列举。 [4] 例如,张存武《龚定庵的建设新疆计划》,(台北)《思与言》第2卷第1期(1964年5月);洪尊元《新疆》(台北:泰山出版社,1961);周昆田:《清代的新疆》,中国边疆历史语文学会编:《新疆研究》(台北:中国边疆历史语文学会,1964),第75-92页;林恩显:《清朝在新疆的汉回隔离政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 [5] 季云飞:《清代新疆建省述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2)。 [6]马大正、刘逖:《二十世纪的中国边疆研究——一门发展中的边缘学科的演进历程》(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第211-212页。 [7] 纪大椿:《龚自珍和他的〈西域置行省议〉》,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集》,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77,第363、366-367页。 [8] 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2,第399页。 [9] 钟兴麟:《新疆建省述评》,第17页。 [10] 梁绍杰:《龚自珍新疆建省计划论析》,《史学集刊》,1997(4)。另外参阅马春燕《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述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8年第2期。 [11] 牛济:《左宗棠与新疆改设行省》,《湖南师大学报》,1985(4)。 [12] 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第402页。另有学者亦称:“魏源等人也先后论及建省的必要。”(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第200页) [13]纪大椿:《龚自珍和他的〈西域置行省议〉》,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集》,第361页。 [14] 陈理:《左宗棠与新疆建省》,《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1(3)。 [15] 有论者对清廷关于新疆问题的决策做了研究,认为曾有过四次大的争论,一是咸同年间的弃疆保疆之争,二是“海防”与“塞防”之争,三是南疆弃取之争,四是建省之争(赵春晨:《清季关于新疆问题的争论》,《西北史地》,1983-4)。相关论文还有:张立真《评左宗棠的塞防理论与实践》(《辽宁大学学报》,1985-3);杨策《论所谓海防与塞防之争》(《河北学刊》,1986-5);黄顺力《重议海塞防之争》(《福建论坛》,1988-6);杨东梁《论中国近代的海防与塞防》(《军事历史》,1990-6);董蔡时《再论左宗棠与李鸿章新疆防务之争的性质》(《近代史研究》,1992-1);杨光楣《也谈清代同光年间“海防”与“塞防”之争的性质》(《史学月刊》,1992-1);姚润田《左宗棠收复新疆思想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0-5);刘新华、秦仪《略论晚清的海防塞防之争——以地缘政治的角度来考察》(《福建论坛》,2003-5),等等。 [16] 吴福环:《我国边疆治理制度近代化的重要举措——论新疆建省》,《新疆大学学报》,1995(4)。 [17] 季云飞:《清代新疆建省述论》,《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2)。 [18] 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第394-398页。 [19] 齐清顺:《清代新疆行政体制变革的重大胜利——纪念新疆建省110周年》,《西域研究》,1994(2)。 [20]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新疆地方历史资料选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第520页。 [21] 林恩显:《清朝在新疆的汉回隔离政策》,第20页。 [22] 董蔡时:《左宗棠评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第277页。 [23] 秦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重印版,第40页。左宗棠诗云:“西域环兵不计年,当时立国重开边。橐驼万里输官稻,砂碛千秋此石田。置省尚烦它日策,兴屯宁费度支钱。将军莫更纾愁眼,中原生计亦可怜。”《左文襄公全集·诗集》,第1—2页。 [24] 董蔡时:《左宗棠评传》,第227页。 [25] 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第402页。 [26] 萧一山:《清代通史》第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0年修订第5版,第1011页。 [27] 吴继轩:《左宗棠与林则徐》,《枣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2(4)。 [28] 纪大椿:《论清季新疆建省》,《新疆社会科学》,1984(4)。 [29] 孙占元:《左宗棠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第145页。有些左宗棠传记未提新疆建省之议,如杨东梁《左宗棠评传》(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王天奖《左宗棠评传》(郑州:河南教育出版社,1990)等。 [30] 董蔡时:《论左宗棠与新疆开置行省》,《江苏师院学报》,1982(2)。 [31] 董蔡时:《左宗棠评传》,第229页。 [32] 钟兴麟:《新疆建省述评》,第49-51页。 [33] 牛济:《左宗棠与新疆改设行省》,《湖南师大学报》,1985(4)。 [34] 杜经国:《左宗棠与新疆》,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第45页。 [35] 陈理:《左宗棠与新疆建省》,《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1(3)。 [36] 陈理:《左宗棠与新疆建省》,《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1(3)。 [37] 季云飞:《左宗棠和新疆建省》,《南京社会科学》,2003(6)。 [38] 秦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50页。 [39] 季云飞:《左宗棠和新疆建省》,《南京社会科学》,2003(6)。 [40] 齐清顺:《新疆建省及其历史意义》,西域史论丛编辑组编:《西域史论丛》第1辑,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第224-242页。 [41]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新疆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526页。 [42] 管守新:《刘锦棠与新疆建省》,《喀什师院学报》,1992(2)。 [43] 高永久:《论刘锦棠与新疆建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1)。 [44] 高永久:《论刘锦棠与新疆建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1)。 [45] 梁家贵:《左宗棠与刘锦棠在新疆建省方案上的分歧》,《新疆大学学报》,2001(4)。 [46] 高永久:《论刘锦棠与新疆建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1)。 [47] 钟兴麟:《新疆建省述评》,第87-162页。 [48] 纪大椿:《龚自珍和他的〈西域置行省议〉》,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集》,第368页。 [49] 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第409-413页。 [50]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新疆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533页。 [51] 齐清顺:《清代新疆行政体制变革的重大胜利——纪念新疆建省110周年》,《西域研究》,1994(2)。 [52]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新疆简史》,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第250-251页。 [53] 纪大椿:《论清季新疆建省》,《新疆社会科学》,1984(4)。 [54] 洪尊元:《新疆》,第12页。 [55] 纪大椿:《论清季新疆建省》,《新疆社会科学》,1984(4)。 [56] 吴福环:《我国边疆治理制度近代化的重要举措——论新疆建省》,《新疆大学学报》,2000(3)。 [57] 钟兴麟:《新疆建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西域研究》,1994(4)。 [58] 李磊、田华:《清代新疆建省后的田赋制度》,《新疆大学学报》,1995(4)。 [59] 张建军:《清季新疆建省后商业与城市的发展》,《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4)。 [60] 陈慧生:《清政府在新疆建省前后的伊斯兰教政策》,《近代史研究》,1996(6)。 [61] 齐顺清:《新疆建省与南疆维吾尔社会经济的变革和发展》,《新疆大学学报》,1999(1)。 [62] 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第203-207页。 [63] 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本社编:《新疆历史论文续集》,第413页。 [64] 齐清顺:《清代新疆行政体制变革的重大胜利——纪念新疆建省110周年》,《西域研究》,1994(2)。 [65] 齐清顺:《新疆建省及其历史意义》,西域史论丛编辑组编:《西域史论丛》第1辑,第224-242页。 [66]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新疆简史》,第257页。 [67] 洪尊元:《新疆》,第13页。 [68] 钟兴麟:《新疆建省述评》,第163-175页。 [69] 纪大椿:《论清季新疆建省》,《新疆社会科学》,1984(4)。纪文指出,长龄关于在新疆增设文官的建议本获部议准行,但被道光皇帝最后审议时否决了。“理由是乾隆统一西域以来已六十多年,在此期间从未提出要设文官,如果必须添设文职,早先一定已经筹及,哪会等到今天?” [70]王锡祺辑:《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2帙,南清河王氏1891年铸版,页119。 [71]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新疆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526页。 [72] 竹立家:《中国行政区划酝酿变革》, http://www.studytimes.com.cn/chinese/zhuanti/xxsb/571338.htm。 ==================== 西部历史环境与文明演进国际讨论会召开 作者:杜继东 更新时间:2005-8-20

“西部历史环境与文明的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2004年8月4~8日,由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新疆地理学会联合主办的“西部历史环境与文明的演进——2004年历史地理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召开。 参加会议的代表近200人,提交论文100余篇,其中著名学者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朱士光教授、侯甬坚教授、吴宏岐教授,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葛剑雄教授、邹逸麟教授、巴兆祥教授、傅林祥教授,新疆师范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系阿尔斯朗·马木提教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戴君虎教授、何凡能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习五一教授,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崔海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华林甫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冯贤亮教授,暨南大学历史系郭声波教授,南京大学历史系胡阿祥教授,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陈伯志教授、政治大学历史系林修澈教授,政治大学民族学系黄季平教授,台中侨光技术学院通识教育中心高国平教授,日本京都学园大学人间文化学部佐佐木高弘教授等。 会议主题广泛,代表人数较多,组织者将与会代表分为环境演变组、专门史组、经济开发组、聚落城镇组等四个组进行学术研讨。由于讨论的主题相对集中,代表们讨论极其热烈,使会议获得了圆满成功。会议期间,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还进行了换届选举,结果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的葛剑雄教授被一致推举为新会长,顺利地完成了新老更替,为历史地理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历史组的讨论涉及秦汉至近代西北历史的方方面面,探讨近代西北历史的论文有: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巴兆祥《论近代乡土的编纂及其东传日本的方式》,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戴君虎等《近三百年陕甘地区农业垦殖时空变化及原因》,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董雯等《从清代以来新疆行政区划体制看少数民族自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杜继东《清末新疆建省研究综述》,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清代浙西乡村的土客冲突与生态环境》,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傅林祥《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变迁的几个特点》,台中侨光技术学院通识教育中心高国平《清代台湾开港前后对外贸易之变迁》,新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韩春鲜《清代以来罗布人及其生存环境变化研究》,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中心韩光辉《论清初以来围场地区人地关系演变》,南京大学历史系胡阿祥《“中国地理大发现”的内涵界定与研究意义》,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雷军等《新疆城乡关系发展的历史过程》,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李大海《明清民国时期靖边县域城镇体系发展演变与县治迁徙》,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林涓《清代巡抚及其辖区变迁》,暨南大学历史系刘正刚《嘉道时期西部民族间的经济纠纷:以阿拉善旗为例》,武汉大学历史系鲁西奇《山城及其河街:明清时期郧阳府、县城的形态与空间结构》,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潘嫄《清代〈赋役全书〉中土地利用信息的提取与初步分析——以清同治四年江苏省〈赋役全书〉为例》,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任泉香《清至民国陇东地区土地利用变迁的驱动力研究》,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任云英《从关中地理环境及其山水格局看近代西安城市空间形态演变》,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商国君《简论西部历史开发中的主客悖离》,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史红帅《民国西安城市水利建设及其景观》,湖南文理学院历史系《刘锦棠抚新政策述论》,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吴宏岐《民国时期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习五一《近代北京庙会集市的商业结构》,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张俊峰、郝平《旱灾与民众心态——从“丁戊奇荒”中山西民众的行为看其心态》,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张莉《近300年来玛纳斯湖水系变迁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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