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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坤新、王建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若干问题研究述评

民族研究2008.6
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中的主要问题述评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也在国内外大势的影响下,经历了诸多的变化。总趋势是:在探讨中发展,在摸索中前进。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研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述评,不当或疏漏之处,敬祈方家教正。

 

一、关于民族概念问题的研究

 

民族概念问题是中国民族理论学界的基础理论研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此问题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歇过。人们试图搞清楚究竟什么是民族,但似乎又总是搞不清楚。于是,人们就孜孜不倦、津津有味地对它进行探讨和求索。直到现在,人们对民族概念的探讨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而且这一状况还会延续下去。关于民族概念问题,有学者探讨过"民族"的语境问题,如中文的"民族"、英文的"民族"、俄文的"民族"之异同等;有学者探讨过"民族"一词的中文起源问题,如以往人们普遍认为"民族"系由英文通过日文转译而来,但后有人举证认定"民族"一词早在中国古代就出现了;有学者探讨过"民族"与"族群"的概念及关系问题,如认为"族群"一词是英文"ethnic group"的中文翻译,此译名通常被认为是由台湾引进的,它被引进后便出现了混用或替用的情况。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二者各自有其特定的内涵,反对将其替用或混用。

实际上,在我国学术界,对民族概念的探讨大都集中在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理解和评价上。对此,主要有三种观点值得关注:

第一,对斯大林民族定义持肯定态度。有学者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既适用于现代民族,也适用于人类历史上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一切民族,具有普遍意义"。特别是有关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各类教科书和学术著作中,基本上都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还有学者认为,斯大林民族定义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虽然是针对欧洲资产阶级民族的,但它的基本精神却适用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民族。并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民族定义"。

第二,对斯大林民族定义持否定态度。在这方面,既有前苏联的学者,也有中国的学者。在前苏联学者中,曾担任过苏联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所长的托尔斯托夫、原苏联科学院院士茹科夫都曾发表过与斯大林民族定义相左的观点。特别是原苏联科学院民族学研究所国外亚洲研究室主任刘克甫(亦名克留科夫)更是认为:"现在,几乎苏联所有的民族学家都认为这个定义(即指斯大林民族定义--引者)有严重的缺陷,甚至可以说是阻碍民族理论发展的。斯大林定义的基本缺陷是:他所谈论的几个特征,完全是并列的、等同的,而且'只要缺少一个,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实际上,这些特征处于分类学上的不同层次,包含着性质完全不同的内容,根本不能并列。"

我国也有学者认为:斯大林民族定义"对我们中国来说,显然是不适用的。因为它是指的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我们有五十多个民族,约有十来个民族全不符合这个条件。如说民族的四个条件缺一不成,缺一就不是民族了,这和我们的实际情况就不一样。如仍抓住斯大林的定义不放,实在不符合我们的具体情况"。

第三,主张对斯大林民族定义进行讨论、修订、补充和完善。有学者强调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在当时是进步的,但并非完美无缺。它没有顾及民族产生和发展过程的复杂性,没有给多种类型的民族的历史过程留有余地,远没有充分反映民族的社会内容和社会结构。有学者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直接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有学者通过发表系列论文不仅就斯大林民族定义本身的含义进行了准确明晰地分析,而且还结合苏联的民族国家建设实践做出了深刻的阐发,将民族定义的讨论推进到一个新的层面。

如何看待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学界多年来争论得最多的问题之一。自从斯大林民族定义诞生以来,很多人都把它奉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经典定义,因此在我国学术界一直占居主导地位。但是对它的探讨和争论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如上所述,斯大林民族定义产生后,既有人持肯定态度,也有人持否定态度,还有人主张应对之进行讨论、修订、补充和完善。前两种观点都有点走极端的嫌疑,后一种观点较容易为多数人所接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5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阐述中提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概念问题上的新观点和新见解,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新突破,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民族理论问题上与时俱进的新体现,是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研究的新成果。

总之,人们对民族概念即民族定义的探讨,凝聚了诸多学者智慧的结晶,其中有许多不乏思辨性的色彩。但我们相信,人们对民族概念的探讨绝不会就此止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自身的发展,人们还会对民族概念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除非未来社会民族不存在了,当然人们对它的探讨也就失去了意义。

 

二、关于民族形成问题的研究

 

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最终将走向消亡。研究民族形成发展的规律,对于正确认识民族这一社会历史现象,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并做好民族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关于民族的形成,主要涉及到这样一些问题:

第一,关于民族形成的上限问题。其分别有以下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民族形成于原始社会蒙昧时代高级阶段。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采用了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分期法,用了"蒙昧民族"、"野蛮民族"的名称。"蒙昧民族"就是在蒙昧时代形成的民族;"野蛮民族"就是在野蛮时代形成的民族,或已处于"野蛮时代"的民族。说明最初的原始民族,至晚形成于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其二,认为民族形成于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至阶级社会确立时期。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原始社会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发生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导致了城乡的分离和对立。城乡开始对立的原始社会末期,也就是野蛮向文明、部落制度向国家、地方局限性向民族过渡的时期。

如果说,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是这一过渡开始的起点的话,那么,私有制的确立、国家的产生、文明时代即阶级社会的开始,便是这一过渡的终点。这个终点就是民族形成的时间。这和恩格斯关于"从部落发展成民族和国家"的论断是一致的。其三,认为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民族并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民族是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封建制度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认为在资本主义前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只能有"部族",不可能有民族。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封建主义时期,国家是封建割据状态,没有民族市场,也没有民族的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所以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是没有也不可能有民族的。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中,也有人主张按中国的用词方法,对资本主义以前的人们共同体可以不称"部族",而称古代民族。多数学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即认为民族是在原始公有制解体、私有制出现的时期形成的。

第二,关于民族形成的条件问题。多数学者认为,从终极原因上看,主要是基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发生了一场深刻的社会大变革。这场社会大变革的内容是:"两大分离",即:脑体分离(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或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城乡分离(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三大过渡":从时代上来说,由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就社会制度来说,由部落制度向国家制度过渡;就人们共同体来说,由氏族组织向民族过渡。

第三,关于民族发展的过程或称历史规律问题。人们普遍认为,民族一旦形成以后,就必然会经历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两种形式。因为民族的发展是受社会的发展所制约的,因此,当人们在认识民族发展规律的时候,必须按人类社会发展的序列来划分民族发展的类型和认识民族发展的规律。一般来讲,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民族就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的发展按社会发展形态划分,主要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原始民族(存在于原始社会中的民族及现代原始民族);古代民族(存在于奴隶制社会中的民族及封建制社会中的民族);近代民族(资本主义民族);现代民族(社会主义民族)。关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特殊规律,大都认为:民族出现的社会历史阶段不同;民族形成后又消失;民族可以跨越性或跳跃式向前发展。与此相联系,还有几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值得人们关注:民族分化(同源异流);民族同化(异源同流),当然这里面又分自然同化和强迫同化;民族融合等现象。当然,民族发展或民族过程运动的终点是民族消亡,这是没有疑义的,但那却是非常遥远的未来的事情。总的看,民族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最后实现民族融合,使整个人类融为一体的历史过程。对于这一点,学界并无大的分歧。

 

三、关于民族结构与民族属性问题的研究

 

民族结构与民族属性问题是民族研究中的基本理论问题。有关民族结构问题有以下重要观点。

第一,关于民族结构的涵义问题。有学者认为,民族结构即民族关系结构,主要是指民族之间、民族内部各部分之间表现于经济、政治和文化诸方面的构成方式。并将其划分为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有学者指出:民族结构是民族的静态存在形式,民族结构运动是民族的动态存在(即发展)形式。有学者给民族结构下了一个定义:"民族结构,概括说来,就是民族的物质产品生产、精神产品生产和自身生产及其有关方面的有机排列组合。由于各个民族的民族特征、民族所处的自然地理气候环境条件,民族的历史发展和历史传统以及民族发展的总进程的不同而各有差异。民族结构是多层次的、复杂的,但却是有机的系统结构。"

第二,关于民族结构的内容问题。有学者先后探讨了民族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人口结构、文化结构、心理意识结构等,并认为经济结构决定着民族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意识结构等,后者也对前者起反作用。关于民族结构,特别是民族文化结构的层次之分问题,有学者认为,民族结构主要是指一个民族的社会结构,包括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等。它是民族内部各种社会因素、社会条件、社会成分、社会形态等有机联系的系统组合方式。民族结构是一个民族见之于外在的、客观方面的民族特点。仅以民族文化结构来看,它就分三个层次,即表层结构、中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民族文化的表层结构,是指浮现在民族文化表面上的文化现象,它带有一定的自发和从众的色彩,如民族语言文字、民族风俗习惯、群众性的宗教信仰崇拜、口头文学、民间艺术活动等,它最直接地反映出一个民族社会生活的风貌,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是整个民族文化的基础。它世代传承,作为一种传统习惯,对一个民族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民族文化的中层结构,是指在民族文化表层结构的基础上经过文化人加工的文化著述和倡导的文化活动,如历史典籍、文学作品、音乐美术创作、戏剧演出、文化团体活动、文化教育活动、各种文化流派等。其中各种文化流派是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因为文化流派的形成,往往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已经发展到成熟的水平。中层结构是民族文化最重要的载体,它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水平,是衡量民族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是指民族文化观念。它扎根和贯穿于民族文化中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中,同时又是整个民族文化系统的高度的理性抽象,是民族文化的精神本质。不同的民族文化蕴藏着不同的文化深层结构,展示出不同的精神本质。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对整个民族文化起指导的作用并发生深远的影响。

第三,关于民族结构的特点、性质和社会作用问题。有学者就民族结构的特点进行了概括,认为民族结构存在六大特点,即整体有机性、相关同步性、相对稳定性、自动调节性、动态开放性和调控可塑性。有学者认为,民族结构的性质决定于社会性质。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地区的改革实际上就是对民族结构的调整与变革。至对于民族结构的调整,有学者认为应该消除民族心理意识结构中的一些惰性因素,"扬弃糟粕、光大精华,使民族心理结构更健康、合理、科学"。通过对民族结构的优化、健全和调整,使其有利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以及民族间事实上的平等,民族间平等关系的交往。

第四,关于民族结构的应用性研究问题。有学者探讨了在后民族结构条件下的双语教育问题,认为欧盟在人类社会结构中具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它体现出人类对后民族结构的追求。在欧盟一体化过程中,文化认同起着重要作用,其中,双语教育担任着消除文化壁垒的角色,这就是我们从后民族结构中去探究国际双语教育的原因。有学者对某些具体民族,特别是国外民族人口结构进行了研究,指出在苏联解体后,由于大量人口外迁使其出生率下降,哈萨克斯坦的人口结构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差异,并认为这些特点和差异不仅影响到目前的社会发展和民族关系,也影响到未来的人口发展趋势。有学者对中亚各国民族结构的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在中亚国家政局动荡、经济陷于危机的形势下,民族结构中的主体民族有利于各国暂时缓解民族矛盾和稳定政局,有利于暂时缓解失业带来的社会压力;而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它侵蚀了中亚社会稳定的基石,不利于中亚各国社会的长治久安,破坏了良性的社会结构,加速了中亚社会的分化。

关于民族的属性问题,有学者将其区分为民族自然属性(或族体属性)、民族社会属性、民族生物属性(或人种属性)这样几个方面。并指出:民族自然属性(或族体属性)、民族社会属性和民族生物属性(或人种属性)是民族作为社会发展中的历史现象、历史发展中的社会现象和人类发展中的种的繁衍现象所具有的基本属性。民族作为客观实体而言,是与上述三种基本属性相对应的民族自然体、民族社会体、民族人种体的统一体。民族的基本属性表明:民族作为一种历史范畴,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作为一种生命群体,无论是作为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客体,还是作为社会和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的主体,它都是活动着的、发展着的,是能动的、历史的、物质的因素,涉及社会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和发展、民族自身生产(人口生产)和发展。另外,民族的三个基本属性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每一个民族的具体表现方面又是相互渗透、相互统一和密不可分的。

近年来,有学者运用牙买加裔英国学者斯图亚特·霍尔的后现代属性理论,探讨华裔美国人、著名作家汤婷婷如何通过自己的作品反映美国的种族问题以及美国主流社会的种族歧视所造成的华裔族群的"他者"感,试图透过历史,再忆传统文化,找回并重建华裔美国人的民族属性,强调民族属性的重要性。有学者还提出国家也具有民族属性的观点。认为国家的民族属性是在民族国家形成阶段明晰起来的,其基本动因是全球化。强调在全球化迅猛推进的今天,国家的民族属性仍有着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和经济基础,民族国家仍有着蓬勃的生命力,但在全球化时代的未来,国家民族属性的消解将不可避免,这种消解将使人类彻底摆脱民族主义政治的困扰,同时也将开启民族消亡的行程。

加强对民族结构和民族属性的研究,将有助于进一步调整并优化民族结构,有助于改善并提升民族素质。这方面的研究仍是民族理论学界面临的重大任务之一。

 

四、关于民族意识问题的研究

 

民族意识是民族理论研究中的一个深层次的问题,众多学者都为之做出了不懈的探索。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

第一,对民族意识一词的产生及其本意的探讨。有学者经过考证后认为:1904年8月31日,孙中山在《中国问题的真正解决》一文中开启了使用"民族意识"的先例。1922年,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指出:"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此当为对"民族意识"本意的最早表述。1980年,费孝通也对民族意识发表了这样的见解:"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进而有学者指出,梁启超论述的是民族分界意识,费孝通论述的是民族认同意识,如果将二者综合,即成民族意识。

第二,对民族意识的内涵和实质进行了探讨。有学者强调了民族意识是综合反映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的社会意识;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即等同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即等同于民族自我意识;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是民族的一切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观念形态的总和;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是对民族自我文化特点的觉察;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是社会意识中对民族存在的知识、意向、决策三类观念的总和等等。

第三,对民族意识的结构和层次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从民族意识所包含的内容来看,应分为三个层次,即民族属性意识(包括民族自我归属意识、民族认同意识和民族分界意识);民族交往意识(包括民族平等意识、民族自尊或优越意识、民族自卑意识);民族发展意识(包括民族自我发展意识、民族自主自立发展意识)等。还有学者还把民族意识归纳为六个层次,即自我性(或属性)意识、自主性意识、发展性意识、族际性意识、宗教性意识、爱国主义思想意识等。

有学者将民族意识细分为八种基本内容,即维护民族语言文字的意识、种族意识、乡土意识、民族自豪感、维护民族传统的意识、自主意识、民族亲疏意识、关心民族前途命运的意识等。有学者则把民族意识的具体内容归纳为六点,即族籍意识、族源意识、民族语言文字意识、民族地域意识和环境意识、民族文化意识、民族生存发展意识等。

有学者认为如果从民族意识的发展级序来看,则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民族社会心理层、民族自我意识层、民族精神层。认为如果从人员及空间的构成标准来看,民族意识还可以分出层级意识,如个人民族意识、个体民族意识、群体民族意识、全球民族意识等。有学者认为如果从感知的角度看,民族意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低层次的属于感性范畴的,如民族心理、民族情感,二是高层次的属于理性范畴的,如民族意识形式。有学者则认为民族意识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即属于"认识"、"情感"、"心理"范畴的民族意识。并认为心理是情感的基础,情感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以心理为其产生基础与前提的情感的理性化、条理化和系统化。有学者还提出了应把民族意识划分为具体和抽象两种形态。

第四,对民族意识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是全民族的自我认知模式,是一种高度抽象;而民族意识表达则是这种认知模式和高度抽象的运用。民族意识表达的内容是某种特定的、具体的世界观和感情,包括偏中性(一定界域内不宜用是非标准直接评价)的内容,如民族感情;非中性(可用是非标准评价)的内容,如民族主义。民族意识表达有精神和物质两种形式,可看作是符号系统,民族意识是统辖这些符号系统的总原则。有学者在归纳民族意识的特征和特点时指出:民族意识具有自识性、内聚性、向心性、互容性、趋优性等特点,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狭隘性、保守性、排他性和利己性。也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具有层次性、时代性、阶级性三个特征。

第五,对与民族意识有密切关联的民族精神进行了探讨。有学者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就"民族精神"概念的来源及其价值取向、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民族精神与民族意识的相互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指出,民族精神是民族活力、积极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信念、健康的民族意识和鲜明的民族性格的有机统一,它是人类精神文明的具体构成,集中表现于各民族特定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特定的文化现象和历史遗存之中;强调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特定的历史经历和社会进程对文化的选择,是民族精神形成的自然因素,它们分别塑造了民族精神中的性格特征、民族意识,规定了其社会信念和价值观念的进步属性,而杰出人物、宗教和国家的促进则是民族精神形成过程中的社会因素,其中国家作用是主导因素;认为民族精神不是一种静态的存在和传统,而是随社会发展始终处于一种累加进步的过程之中,它需要不断得到更新和提高。不仅如此,作者还对中华民族凝聚力如何更新和重构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六,对民族意识与民族主义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是民族觉醒的产物,民族主义是民族意识的升华;民族主义既是通过民族意识而升华起来的一种观念形态,同时它又往往外化为一种旨在主张民族自我解放的运动。 

第七,对民族意识在当代民族问题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有学者认为,民族意识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积极的作用,又有消极的影响,关键是如何进行调控的问题。如果调控得当,无疑会化解民族矛盾,促使民族问题得到顺利解决;如果调控不力或失当,就会激发民族矛盾,引起民族纷争,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坦率地讲,过去由于受"文革"和"左"的影响,民族意识一度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禁区,及至改革开放以后,这一禁区才逐渐被打破,并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相信人们今后对该领域的研究,将有继续深化的可能。

 

五、关于民族关系理论问题的研究

 

民族关系是人类社会自出现民族以来就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民族关系是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相关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交往及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民族关系是民族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和民族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民族关系事象、民族关系过程、民族关系发展规律以及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关系发展的途径、方式和方法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学界对民族关系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探讨,其值得关注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第一,对民族关系的内涵与类型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所谓民族关系就是指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主要包括政治关系、文化关系、民族体的交融关系等。从民族关系的形式和范围而言,有国内民族间的交往关系、一族与数族的交往关系、数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民族之间的直接交往关系、间接交往关系等。从类型上看,民族关系又有平等和不平等之分,而且民族关系既有社会属性,又有民族属性。有学者认为,民族关系实际上是指各民族之间的社会联系,就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群体关系。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社会分工,对资源、土地等各种物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需求促使民族内部的交往向民族间的交往延伸,从而形成民族关系。关于民族关系的类型,有学者根据民族结构的差别和族体间互动的形态上的不同,把当今世界国内的民族关系切分为一元主导型、两极对抗型、多元平等共存型、对立统一型四种。也有学者从政治角度把我国国内民族关系从宏观上划分为对抗型民族关系、封闭型民族关系和开放型民族关系三种。

第二,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问题的研究。邓小平曾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有学者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开始形成的上限,应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算起。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不仅推翻了国民党政府对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反动统治,同时也从根本上推翻了在我国经历了数千年历史的剥削阶级掌握全国政权的政治制度,从而也就从根本上推翻了在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过的民族对民族的压迫剥削制度,我国各民族在法律上获得了完全平等的地位,我国各民族间开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过程。也有学者认为,我国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 国的民族关系开始形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它的性质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我国的民族关系存在着各民族间劳动人民与剥削阶级统治者的关系,和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

第三,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性质问题的研究。有学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民族关系开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废除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后,各民族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由原来的敌对关系变成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关系基本上变成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

第四,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特征问题的研究。关于此问题,有多种表述。如"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等。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是,2005年5月,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将和谐要素引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领域,指出:"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可以说,这是党中央首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加入"和谐"要素,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时俱进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又一具体表现。难怪有学者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需要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客观要求的战略抉择。"将"和谐"要素引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领域,"是中国共产党从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出发,基于现实民族问题特点和规律对我国民族关系认识的新发展,对我们全面地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样,在原有的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就成为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特征、新要求和新任务。

民族关系的理论研究除上述成果以外,还涉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民族关系的影响,西部大开发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小康社会建设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新特征和新变化,民族关系应如何协调与完善,民族关系的未来走向及其发展趋势等。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理论学界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并结合中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在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导引下和民族政策的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使中国民族理论研究在可能涉及的各个领域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责任编辑 马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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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坤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王建华,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2008级博士研究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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