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王出师戡耆,得胜归周,在“文大室”即文王宗庙进行了“饮至”的典礼。“饮至”意在庆功,如《左传》桓公二年云:“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解释说,师返,于宗庙“祭告后,合群臣饮酒,谓之饮至”,并说明“舍爵”是“设置酒杯,犹言饮酒”,都与简文相合。
《周本纪》称:“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戡耆饮至典礼上,这些人都在场。简文云:“毕公高为客,召公保(奭)为夹(即介),周公叔旦为命,辛公(甲)为位,作策(册)逸为东堂之客,郘(吕)上(尚)甫(父)命为司政(正),监饮酒。”他们在饮至中的身份,可参看《仪礼》等书。
毕公和周公一样,是武王之弟,他于典礼中为客,可能由于他任伐耆的主将,功劳最大。召公或说系文王庶子,同武王也是同辈。辛公见《左传》襄公四年,称辛甲,为周大史,《韩非子·说林上》作辛公甲,这里的“甲”大约是一名一字。作册逸见《尚书·洛诰》,古书里又称史逸(佚)、尹逸。《国语·晋语四》云文王“访于辛、尹”,韦昭注:“辛,辛甲,尹,尹佚,皆周太史。”吕尚父古书作吕尚、师尚父、太公望等,是大家熟悉的。
简文没有详述典礼的仪节,主要讲的是饮酒中武王和周公所作的诗。
先看武王致毕公的诗,简文云:王夜(咤)爵醻毕公,作歌一终,曰《乐乐旨酒》:乐乐旨酒,宴以二公,紝(任)仁兄弟,庶民和同,方壮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饮,后爵乃从。
“作歌一终”,语见《吕氏春秋·音初》:“有娀氏有二佚女,……二女作歌一终,曰《燕燕往飞》。”古时诗均入乐,演奏一次为一终,“作歌一终”便是作诗一首的意思。武王诗内“宴以二公”意即以宴二公,二公是毕公和周公。
接着有武王致周公的诗,题为《(輶)乘》;周公致武王的诗,原失题,疑当为《口口(英英)》,都说是“作歌一终”。周公致武王的诗,则是: 周公或(又)夜(咤)爵醻王,作祝诵一终,曰《明明上帝》:
这首诗叫做《明明上帝》,使我们想起《逸周书·世俘》(即古文《尚书·武成》的别本)载,武王克商,在牧野举行典礼,当时有乐舞:“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武》是《大武》,《明明》清代惠栋以为即现存《诗》中的《大明》,陈逢衡《逸周书补注》已指出《大明》句中有“武王”谥,成篇应该较后。现在看,《明明》或许即是周公这篇《明明上帝》。 附带提到,诗里所说“岁有歇行”,是讲岁星(木星)的视运动。
简文的后一半,更令人惊异。原文说:“周公秉爵未饮,蟋蟀造降于堂”,蟋蟀即促织,周公见蟋蟀在堂,作了《蟋蟀》一诗。 读《诗》的人都知道,《诗·唐风》有《蟋蟀》三章,简文的《蟋蟀》也是三章,尽管文句有相当不同,其间的关系却是清楚的。
细味简文,周公作这首《蟋蟀》,是含有深意的,要旨在于告诫大家,不可躭于欢乐,忘记前途的艰难。上海博物馆战国竹简《诗论》讲“《蟋蟀》知难”,正与此相应。《诗序》虽然说《蟋蟀》是刺西周晚期晋僖公(厘侯)的诗,所云“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对于诗意的体会还是不错的。
如果《蟋蟀》确系周公所作,它怎么会被采入《唐风》?我们似可作一推测。
原来耆(黎)国与唐有一定关系。《帝王世纪》等古书云尧为伊耆氏(或作伊祈、伊祁),《吕氏春秋·慎大》还讲武王“封尧之后于黎”。春秋时的黎侯被狄人逼迫,出寓卫国,事见《左传》宣公十五年和《诗·旄丘》序,其地后入于晋。揣想《蟋蟀》系戡耆(黎)时作,于是在那一带流传,后来竟成为当地的诗歌了。
这些不过是初步想法,写在这里请教,希望会引起读者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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