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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德:违宪和非法的利比亚之战
    法律 2011/03/27 | 阅读: 1412
    The Libyan war: Unconstitutional and illegitimate--Michael Lind
  2. 柄谷行人:普遍与特殊——两个交叉的观点
    书评 2011/03/26 | 阅读: 2848
    评汪晖近期出版的日文著作《世界历史中的中国:文革、琉球、西藏》(《世界史の中の中国――文革・琉球・チベット》,笔者:汪暉;译者:石井剛・羽根次郎;东京:青土社,2011年1月24日),柄谷行人于地震次日(3月12日)主持的长池讲义中讨论此书。 -- 作者是我最信赖的中国现代思想家。他是鲁迅研究者出身,在天安门事件时遭到镇压之后,涉足了其它更广泛的领域。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看来似乎走着一条更具鲁迅特色的道路。即他在通晓世界规模的知识状况的同时,还经常在中国这种特殊的文脉下思考问题。这是他比较独特的地方。 本书中也有这样两个观点。一个是从普遍角度来思考世界的状况,并将中国也放在其中。用作者的话来,现代世界的主要倾向是“去政治化”。也许用下面那样的话来说的话更容易理解一点。例如:自1990年之后,我们用“市场经济”这个词语来代替“资本主义”。这就忽视了资本的积累是基于资本与雇佣劳动的阶级关系这一事实,并将资本主义视为是自然与永久的。 在日本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发生过这样的“去政治化”,其实中国也同样发生过。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新自由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名下急速展开,各地产生严重的阶级对立。但是这个问题被偷换成了民族主义、民族认同、或者人权问题等“政治”层面上来。这些看上去是政治问题,其实是去离政治的。 本书的另外一个观点是,从中国的特殊问题中提取普遍性的认识。为了理解现代中国的民族问题,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由清朝扩大的册封体制,即朝贡关系。从由西方产生的主权国家这种观点来看的话,朝贡关系只是支配—从属的关系而已。但是朝贡关系在实际上以交易形式而表现,帝国根本不干涉其他国家的政治和文化。朝贡关系就是保障贸易和和平的国际体系。如果把它当做“帝国”的话,那么“帝国主义”则先承认对方为主权国家,又将其卷入资本主义经济当中,甚至在文化层面也进行同化。西方列强是以“将从属于‘帝国’的各个国家解放出来”为借口而进行对它们的支配。 要想从历史角度理解现在的西藏问题的话,对这种朝贡关系的理解是不可或缺的。不仅如此,对于包括周边国家在内的亚洲政治结构的理解也是必要的,例如,琉球王国原来向清朝和日本都进贡,但是日本依据近代原理来灭亡这王国,最终将其归为自己的领土。对于现在的冲绳基地问题,如果对上述的事情经过缺乏了解,就无法进行研究。当然,作者并不是在称赞清朝的政治体系,只是想从朝贡关系和儒学的传统中去寻找某些用以能够构建“跨体系社会”的原理的启发而已。 羽根次郎译
  3. 张瑜君:茉莉花革命还在蔓延──也门的反政府示威
    政治 2011/03/25 | 阅读: 2230
    沙雷是一个被强烈痛恨的政体之首脑,其政体与美国同盟,沙雷并已掌权33年。他于1978年成为北也门的领导人,并且在1990年南北也门统一成立也门共和国后,继续执政。
  4. 默罕默德·哈桑:如何分辨「好阿拉伯人」与「坏阿拉伯人」
    政治 2011/03/25 | 阅读: 2927
    在利比亚战火蔓延之际,《新国际》特别翻译比利时合作媒体「调查行动」(Ivesstig'Action)网络的这篇访谈稿。本文受访者莫哈梅德.哈珊(Mohamed Hassan)生于非洲衣索比亚,是当今国际知名的阿拉伯世界地缘政治专家。
  5. 戴锦华:可见与不可见的女性:当代中国电影中的女性与女性的电影
    影视 2011/03/25 | 阅读: 3724
    壹 引言   当代中国女性所遭遇的现实与文化困境似乎是一种逻辑的缪误,一个颇为荒诞的怪圈与悖论。一个在五四文化革命之後艰难地浮出历史地表的性别,却在她们终于和男人共同拥有了辽阔的天空和伸延的地平线之後,失落了其确认、表达或质疑自己性别的权力与可能。当她们作为解放的妇女而加入了历史进程的同时,其作为一个性别的群体却再度悄然地失落于历史的视域之外。现实的解放的到来,同时使女性之为话语及历史的主体的可能再度成为无妄。   勿庸置疑,当代中国妇女是解放的妇女。而且迄今为止,中国仍是妇女解放程度最高、女性享有最多的权力与自由的国度之一。事实上, 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推行了一系列社会变革措施: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取缔、关闭妓院、改造妓女,鼓励、组织妇女走出家庭,参与社会事务及就业,废除形形色色的性别歧视与性别禁令,有计划地组织、大规模地宣传妇女进入任何领域、涉足任何职业——尤其是那些成为传统男性特权及特许的领域。政府制定、颁布一系列的法律,以确保实现社会现实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当代中国妇女享有与男人平等的公民权、选举权,全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享有缔结或解除婚约、生育与抚养孩子、堕胎的权力,及相对于男人的优先权。中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作为规模庞大、遍布全国城乡的半官方机构之一,成为妇女问题的代言人及妇女权益的守护神。这确乎是一次天翻地覆的变化,一次对女性的、史无前例的赐与。所谓“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做到的事情,女同志一样能做到1”。“妇女能顶半边天2”。   然而,“男女都一样”,是著对性别歧视的颠覆,同时是对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性别群体的否认。“男女都一样”的表述,不仅意味著男女平等,而且意味著对男性、女性间的对立与差异的抹煞与取消。当女性不再辗转、缄默于男权文化的女性规范的时候,男性规范(不是男性对女性、而是男性的规范)成了唯一的与绝对的规范。——“男同志能作到的事情,女同志一样能做到。”于是,这一空前的妇女解放运动,在完成了对女性的精神性别的解放和肉体奴役消除的同时,将“女性”变为一种子虚乌有。女性在挣脱了历史枷锁的同时,失去了自己的精神性别。女性、女性的话语与女性自我陈述与探究,由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中性别差异的消失,而成为非必要的与不可能的。在受苦、遭劫、蒙耻的旧女性和作为准男性的战士这两种主流意识形态镜象之间,新女性、解放的妇女失落在一个乌有的历史缝隙与瞬间之中。这一特定的现实,呈现为历史视域中的悖论:对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解放成为新的压抑形式。解放的中国妇女在她们欢呼解放的同时,背负上一副自由枷锁。应该、也必须与妇女解放这一社会变革相伴生的、女性的文化革命被抹煞、或曰无限期的延宕了。在为强有力的政权所支持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中,妇女解放是以完成时态写成的。一切女性的苦难、女性的反抗、挣扎、女性的自觉与内省,都作为过去时态成为旧中国、旧世界的特定存在。任何在承认性别差异的前提下,对女性问题的提出与探讨,都无异于一种政治及文化上的反动。如果说,女性原本没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始终挣扎辗转在男权文化及语言的轭下;而当代中国女性甚至渐次丧失了女性的和关于女性的话语。如果说,“花木兰式境遇”是现代女性共同面临的性别、自我的困境;而对当代中国妇女,“花木兰”、一个化妆为男人的、以男性身份成为英雄的女人,则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中、女性的最为重要的(如果不说是唯一的)的镜象。所谓“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3。于是,当代中国妇女在她们获准分享话语权力的同时,失去了她们的性别身份与其话语的性别身份;在她们真实地参与历史的同时,女性的主体身份消失在一个非性别化的(确切地说,是男性的)假面背後。在1949——1976年(新中国十七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年)这一特定的历史的情节段落中,存在关于女性的唯一“叙事”是,只有在暗无天日的旧中国(1949年前)妇女才遭受著被奴役、被蹂躏、被侮辱、被损害的悲惨命运,她们才会痛苦、迷茫、无助而绝望。然而,这并不是一种加诸女性的特殊命运,而是劳苦大众的共同命运。所谓“旧社会好比是黑咕隆冬的苦井万丈深。井底下压著咱受苦人,妇女是最底层”。于是,对于女性命运的描述便成了劳动人民、受苦人这一共同命运的指称,一个恰当而深刻的象喻。一旦共产党人的光辉照亮了她(他)们的天空,一旦新中国得以建立,这一苦难的命运便永远成了翻过去的历史中的一页。“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而解放的到来并不意味著她们将作为新生的女性充分享有自由、幸福;而意味著她们应无保留地将这自由之心、自由之身贡献给她们的拯救者、解放者——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她们的必然、唯一道路是由奴隶而为人(女人)、而为战士。她们将不是作为女人、而是作为战士与男人享有平等的、或者说是无差别的地位。于是,解放的中国妇女,在一个以男性为唯一规范的社会、话语结构中,承受著新的无名、无语的重负,承受著分裂的生活与分裂的自我:一边是作为和男人一样的“人”,服务并献身于社会,全力地,在某些时候是力不胜任地支撑著她们的“半边天”;另一边则是不言而喻地承担著女性的传统角色。新的法律和体制确乎使中国妇女免遭“秦香莲”的悲剧,但却未能解脱、甚或加剧了花木兰式的困境:一个分裂的空间,双重的、同样沉重而虚假的性别角色。   如果说,当代中国女性之历史遭遇呈现为一个悖论:她们因获得解放而隐没于历史的视域之外;那么,另一个历史的悖论与怪圈则是,她们在一次历史的倒退过程中重新浮出历史的地平线。1976以後,伴随著震动中国大陆的一系列社会变革、思想解放运动,在一个主要以文学形态(伤痕文学、政治反思文学)出现的、有节制的历史清算与控诉之中,女性悄然地以一个有差异的形象——弱者的身份出现在灾难岁月的视域中,成为历史灾难的承受者与历史耻辱的蒙羞者4。不再是唯一的男性规范中难于定义的“女人”,而是男权文化中传统女性规范的复归与重述。似乎当代中国的历史,要再次凭借女性形象的“复位”,来完成秩序的重建,来实现其“拨乱反正”的过程。在难于承受的历史记忆与现实重负面前,女性形象将以历史的殉难者、灵魂的失节者、秩序重建的祭品,背负苦难与忏悔而去。甚至关于张志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年、十亿人众之中唯一的勇者、唯一的抗议者、真正的女英雄——的叙事话语也是:“只因一只彩蝶翩然飞落在泥里、诗人眼中的世界才不再是黑灰色的。5” 解放女性之自由枷锁在关于性别差异的话语中碎裂了,但这一关于女性的话语却是建立在微妙的性别歧视与女性之为“第二性”的基础之上的。新的解放伴著“熟悉”的压抑不期然而临。随著同心圆式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消弱,在社会的现实生活及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话语中、在世俗神话及大众传播媒介中,形形色色关于女性的侵犯性、歧视性的行为和话语开始以公然的、或隐晦的形式呈现出来。而可悲的是,这一关于女性的历史性倒退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得到女性的默许、甚或配合。事实上,在漫长的男性规范作为唯一的行为与性别规范的岁月中,在分裂的自我与双重性别角色的重负下,多数妇女已对空泛而虚假的“妇女解放”的现实与话语感到了极度的疲惫与厌倦。另一方面,由于本应伴随著妇女解放运动而到来的女性的文化革命的“缺席”,以及性别差异的抹杀,使大多数妇女对于自己的精神性别充满了困惑、无知与茫然。于是,作为一个历史的诡计与悖论,结束了“男女都一样”的时代,结束了男性规范作为施之于男人和女人的、唯一的规范之後,性别差异的重提使女性写作、女性作为话语主体的重现成为可能;这一倒退与坠落的时刻竟成了女性再次浮出历史地表的契机。   在承认性别差异的前提下,女性自陈首先以反抗者的声音与形象出现在当代中国的文化视域之中。“女人不是月亮,不靠反射男人的光辉来照亮自己。6” 继而发展成为在社会反思和社会批评的共存女性的乌托邦式梦想。相对于此时期其它的社会、文化进程而言,女性的自觉、女性自我的出现是极为艰难、缓慢的,同时充满了误区与歧路。作为一个性别群体的女性终于再度浮现,她们在自我质疑、自我陈述、甚或自我否定中困难地开始对自己精神性别的确认与对自己现实遭遇及文化困境的呈现。她们作为话语主体再度开始对男权文化的黑海和女性的历史雾障的涉渡与穿越。尽管此间的女性话语仍是混乱杂陈的,女性的本文仍充满了裂隙。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如同五四时代的一个偶句,女性的再次觉醒、女性反抗、异己之声音的再次出现,又一次伴随著中国结束封闭、向著世界敞开国门的历史进程。但是和五四时代不同,尽管同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个父权、极权时代的牺牲品和反抗者,尽管同是一次“历史性的弑父行为”的参与者;但这一次女性与男性之间并未能如同“少年中国之子”和五四之女那样结为伙伴与同谋。这一次女性的反抗之声是微弱的,它在空旷的女性原野上播散,几乎没有回声。甚至对于女性,女性的反抗与女性主义的声音也显得如此怪耽、陌生而异己。它必须面对的是社会性的无视、冷漠,甚至是敌意与歧视。如果说1976——1979之间,中国社会经历著一次旧秩序的破坏与新秩序的重建;那么,似乎这一新秩序的内容之一是男权的再确认。而伴随改革开放及商业化进程的加快,男权与性别歧视也在不断地强化。女性的社会与文化地位经历著或缓慢、或急剧的坠落过程。然而,女性的自我与自陈也在这一过程中渐次走向成熟。   事实上,在中国大陆所经历的这场旷日持久的、“被委婉地称为现代化7”的过程中,女性因其日渐自觉的性别意识与独有的性别遭遇,首先觉悟到,当代中国的文化困境,正越来越清晰地呈现为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的典型情境:西方世界在其经济与文化渗透的同时,成为一个携带著巨大的历史阉割力的“异己”(the other)者。在世界文化语境中,种族的遭遇正成为民族视域中女性性别经历的异质同构体。“解放”之女性的自陈正成为“中国走向世界”之历史遭遇的象喻。于是,“只有一个太阳”8,但它带来的未必是光耀与辉煌。自觉或不自觉地,女性写作成了民族文化反抗及其文化的“生死搏斗9”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贰 '电影中的女性   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以1949年作为划分中国现、当代文学艺术史的年代无疑是准确而恰当的。因为1949年发生于中国大陆的,不仅是政治的剧变与政权的易主;一系列社会剧变的结果,是使中国历史发生了新的断裂。1949年以後的中国文化、文学、艺术不复为後五四文化的延续,而成为断裂之後的一次从零开始。所谓“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好写最新最美的文章。10”悄然出现在40年代的女性文学同样悄然地消失了,由于种种复杂的政治、历史原因,它们甚至不复出现在文学史上;于30—40年代已然具有成熟形态的中国电影成了一阙断音。当代中国文学、艺术在其起始处,其参照的唯一蓝本是新政权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它们是以不同的朴素而幼稚的艺术语言完成的对这一权力话语的重述与再确认。于是,在由1949——1959年、从无到有、渐趋完善的革命经典电影形态中,逐渐消失了的,不仅是男性欲望视域中的女性形象;而且在特定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及其一套严密的电影的政治修辞学中,逐渐从电影的镜头语言中消失了的欲望的目光。如果说,欲望视域和欲望语言的消失,成功地消解了内在于好莱坞式的经典电影叙事机制中的、特定的男权意识形态话语:即,男性欲望、女性形象、男人看、女人被看的镜头语言模式11;然而这并不意味著这一革命经典电影模式是非男权的、或反男权的。恰恰相反,它正是经过修正的、由强有力的父权意识形态组织起来的叙事形态。一方面,这一新经典电影几乎无例外地呈现为权威视点(当然是男性的、尽管不是男性欲望视点)中的女性被述,而不是女性自陈;另一方面,女性形象不再作为男性欲望与目光的客体而存在,她们同样不曾作为独立于男性的性别群体而存在。电影叙事中欲望的语言及人物欲望目光的消失,银幕上人物形象呈现为非性别化的状态。男性、女性间的性别对立与差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人物间阶级与政治上的对立和差异。同一阶级间的男人和女人,是亲密无间、纯白无染的兄弟姐妹。他们是同一非肉身的父亲——党、人民的儿女。他们是作为一个共同的叙事形象、或曰空间形象而存在的。正是这类模糊了性别差异的叙事造成了欲望的悬置,并将其准确地对位、投射于一个空位、那位非肉身的父亲: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及共产主义事业。它成功地实现了一个阿尔图塞所谓的意识形态“询唤”12,一种拯救者向被拯救者索取的绝对忠诚。无性别或非性别的人物形象与叙事同时实现著对个人欲望及个人主义的否定与潜抑,在这一革命经典叙事形态中,任何个人私欲都是可耻而不洁的,都将损害那份绝对忠诚。   在这一高度政治象征化的革命经典叙事中,引人注目的是女性的“新人”形象。那是翻身、获救的女性,和这些解放的女性终于成长而为的女战士、女英雄。事实上,这两种女性的“新人”形象出现在新中国最早的电影作品《白毛女》(水华、王滨导演,1950年)和《中华女儿》(凌子风导演,1950年)之中,成为两种基本的女性类型形象,并成了中国当代电影中关于女性叙事(1949——1979年)的基本原型。其间女性仍置身于为光明王国(共产党人)和黑暗王国(以国民党为代表)所争夺的价值客体的位置上。她们注定历经苦难,被侮辱、被损害,直到一个男性的共产党人将她们救赎出苦海13。她们将在一个乌有的历史缝隙中获得她们的精神性别,享有一个解放的妇女、一个新女性的自由与权力。然而,获得是为了再度奉献,她将成为一个巨大群体中非性化的一员,作为一个化妆为男人的女人,一个消融在群体中的个体而成长、凸现为英雄——一个“女”英雄。(《红色娘子军》谢晋导演,1959年。《青春之歌》崔嵬导演,1959。)这一革命的经典叙事模式,在其不断的演进过程中,发展而为一个不知性别上何物的女性的政治与社会象征。那时是“铁胳膊、铁腿、铁肩膀”的“铁姑娘”,那时是“站在高坡上,穿著红衣裳,挥手指方向”的“女性”共产党人。在女性伸展与解放的身体形象下,是一种强大的政治潜抑力与整合力。1965年以後,当代中国电影中充满了鳏、寡、孤、独的人物形象。此时,遭到潜抑与放逐已不只是女性的精神性别,而且是人物的血肉之躯。   与此同时,一个始终被延用的经典女性原型是母亲、地母。在当代中国电影特定的编码系统和政治修辞学之中,母亲形象成为“人民”这一主流意识形态之核心能指的负荷者,一个多元决定的形象。在革命经典电影的叙事中,她与另一个核心能指共产党人成为一组相映成趣的被拯救者、拯救者、拯救者、被拯救者的互补关系。作为“人民”、劳苦大众的指称,她同样置身于苦井的最底层,期待著、盼望著共产党人将她救赎出来,得见天日;同样作为“人民”的指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社会历史的动力。”14),她是历史的原动力与拯救力,她是安泰、共产党人的大地母亲。(《母亲》,凌子风导演,1956年,《革命家庭》,水华导演,1964年)。她是传统美德——勤劳勇敢、吃苦耐劳的呈现者。母亲形象所负荷的无言的承受、默默地奉献,又成为当代中国唯一得到正面陈述与颂扬的女性规范。事实上,正是母亲形象成了一座浮桥,连接起当代中国两个历史时期(1949——1976年,1976年——至今)关于女性的电影叙事。   事实上,当代中国主流电影正是凭借著女性表象由战士而为母亲的历史性後退动作,完成了其意识形态与叙事模式的转换。在谢晋影片《啊,摇篮》(1979年)中,一个充分男性化(同时被影片呈现为女性的异化形式)的女军官,因再度复苏、萌动了母爱,而成了一位母亲、一个妻子、一个“女人”。她终于从历史的、画面的前景撤入後景之中,将广阔的前景、历史的空间归还给男人。尽管出现在影片结局中的仍是异姓的、非血缘的一家人,但作为同一叙事模式的反转,不再是破碎的家庭将女人抛出了传统的轨道、投入了历史的进程;而是通过家庭的重组回收了离轨的女人。新时期主流电影通过女性表象的复位完成了主流意识形态要求的“拨乱反正”的过程。再一次,“摇摇篮的手,摇动世界。”此间,叙事艺术中的女性、母亲、地母形象仍是超负荷的、或曰多元决定的。她们分别、或同时承担著历史控诉、历史清算(白桦小说《妈妈啊,妈妈》)、历史的拯救与想象性的抚慰(谢晋《天云山传奇》,冯晴岚,1979年,水华《兰色的花》,大娘和妞妞,1979年,谢晋《牧马人》,李秀芝,1981年)、不堪重负的忏悔(《天云山传奇》,宋薇),历史的蒙难者与祭品(冯晴岚、谢晋《芙蓉镇》,胡玉音,1987年)等多重编码。女性再度成为经典编码与传统意义上的“空洞的能指”,其所指、意义将参照并依据男人来界定。她们遭劫难、被审判,她们背负、忍受、罹难,这一切都为了男人、历史的获救与赦免。女性仍未呈现在男性欲望的视野中,她们作为女人出现在历史的视野中,是为了再度被放逐出历史之外,通过这放逐式,人们(男人)将得以放逐历史的幽灵,并在想象中掩埋灾难时代的尸骸。一如在1949——1976年的主流电影中,女人、性场景始终作为“结构性缺席”,成为影片政治叙事中的“另一场景”;此时,女人、性场景的出演,则成了“另一场景”——现实政治困境的指称,以及对这一困境的想象性解决。 而在1979年前後出现于中国影坛的第四代,则以另一种方式来处理影片中的女性表象。如果说,第四代的意义正在于对主流电影样式及其艺术——政治工具论的全线突围,而他们孱弱、哀婉的抗议与控诉,终于只成就了一些“大时代的小故事”;那么,在第四代的影片中,女性形象成了历史的剥夺与主人公内在匮乏的指称,成了那些断念式的爱情故事中一去不返的美丽幻影(黄建中《如意》,1982年,“各自手执一柄如意,而始终未能如意。藤文骥《苏醒》,1981年)。在那些凄楚的、柏拉图、或乌托邦的爱情故事中,理想的寄寓洗去了欲望的意味;叙境中的女性甚至不曾被指认(杨延晋《小街》,1980年)。在美丽的女神和美丽的祭品之间,女性表象成了第四代被政治暴力所阻断的青春梦旅、为历史阉割力所造成的生命与人格匮乏的指称。   正当第四代给影坛带来几缕清新的风、几颗清澈、却失落了灵氛的星时,历史、文化反思运动,作为新时期又一次颠覆性的文化革命,以其深刻的现实意义及其潜在的文化矛盾席卷了中国大陆。此间中国大陆所经历的结束浩劫时代、开始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命运,决定了这一历史、文化反思运动是五四文化革命的精神延续,是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潜在参照系展开的、对封建文化、历史惰性的再清算与再批判,以期为现代化进程开路;同时决定了它是对五四运动的悖反,是民族的寻根、传统的再认识,是穿越五四文化裂谷的尝试,是自觉与不自觉之间对西方经济、文化渗透的抵御和反抗。作为这一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在叙事性作品中大量涌现的女性表象,再度成为与女性生存、女性真实无涉的“空洞的能指”、或曰男性历史的“想象的能指”。作为又一次历史的诡计,它成了再次针对女性的文化倒退与反动。在历史清算与文化寻根的悖论式努力之中,女性表象将又一次为男权世界偿还历史债务。寻根作品的基本母题之一是:干涸、无水的土地、饥渴、无侣的男人,作为叙境中的两个主要角色;寻找水源争夺女人作为民族(男人)生存寓言的情节主部;年长的、有权势的、丧失了生育力的男人、父亲独占了女人的故事,成了东方杀子文化与历史阉割力的象喻,歌声成了水源、女人象喻性的替代。寻根作品中的一部因之而成了种族死灭的寓言。而在寻根作品的另一个母题:象(图象)与字(文字)的对立,表现在文字、语言、历史之外,万古岿然的自然、空间;其中,女人——“宽臀大乳”的女人成了自然的指称,成了原初生命力的象征,成了毁灭性的历史之外的人类(种族)的拯救力。于是,在这一时期的电影作品中出现了某种人类文化学式的叙事范型,男人间交换(或拒绝交换)女人的故事被再度讲述。在这一时期(1982——1985年)的第四代作品中,在他们共有的“文明与愚昧”的主题中,女人成了愚昧的牺牲、文明的献祭、历史的演进与拯救;成了第四代文化死结的背负者(丁荫楠《逆光》,1982年,滕文骥《都市里的村庄》1982年,《海滩》,1984年,胡柄榴《乡情》,1981年,《乡音》1983年,吴天明《老井》1985年,颜学恕《野山》1987年。)此间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第四代的导演们将欲望与压抑的故事、将典型的男性文化困境移置于女性形象。(谢飞《湘女萧萧》1984年,黄建中《良家妇女》1984年,《贞女》1986年),女人又一次成了男人的假面。   第五代于同一时期出现在中国影坛上,几乎立刻进入了世界文化视野。在其早期创作中,第五代以拒绝女性形象、拒绝叙事(拒绝“时间”,同时拒绝男人与女人的故事),拒绝进入文化、历史的象征式,拒绝与主流电影、主流文化作出任何妥协。第五代的经典之作由是而成了“子一代的艺术”。事实上,第五代将文化反思运动的内在矛盾推到了极致。于是,为了彻底解脱这一困境,第五代在其解体(1987年)的同时,仍必须借助女性表象来重新加入历史、文化与叙事。正是在第五代的部分作品中,男性欲望的视野终于再次出现,并且因男性欲望的目光将女性指认为一个特定性别的存在。女性在男人欲望的视域中再度浮现。部分得益于此,第五代的作品跨越了1949年政治变迁所制造的历史断裂,完成了与中国电影传统的对接,并成功地闯入了世界影坛。男人之于女人的欲望视域首先呈现在张艺谋的处女作《红高粱》(1987年)之中。女人的进入,不仅为第五代提供了悬置以久的象征性的成人式,解脱了其“子一代”无名、无语的状态,而且为他们提供了叙事之复归的契机。继而在另一位第五代导演周晓文的商业作者电影《疯狂的代价》(1988年)中,女人出现在男人窥视、渴欲而又恐惧的视域之中。女性形象的复现是为了完成一次想象性的放逐,完成对男性文化及困境的呈现与消解。   正是在1987年前後,商业化大潮第一次冲击了中国大陆,当代中国文化、电影历史地面临著一种新的“异己”者。一如当代中国女作家们从自己独特的性别体验中,悟到了後殖民主义文化中,种族与性别命题的同构及相关;中国大陆的艺术电影制作者则在其生存困境中领略了这第三世界文化的“逃脱与落网”之途。和同时期女作家以性别的叙事作为民族文化的抗争不同,此後第五代的创作呈现为一种文化屈服和民族文化的、“内在的自我放逐”的历程。他们必须将这一咄咄逼人的“异己者”的视点内在化,同时将民族的历史、经验与体验客体化。其中,张艺谋的《菊豆》(1989年)、《大红灯笼高高挂》(1991 年)、陈凯歌的《边走边唱》(1991年)、《霸王别姬》(1993年)成为这类趋向中的典型之作。在《大红灯笼高高挂》中,男主角的视觉缺席、多进四合院、古典建筑博物馆式的空间的入主,成群妻妾间的争风吃醋作为中国式的“内耗”与权力斗争的象喻,负荷著中国文化语境中的历史反思的内涵;而在西方的文化视域中,却成了欲望主体、欲望视域的发出者的悬置,成了可供西方观众去占据的空位。东方式的空间、东方故事、东方佳丽共同作为西方视域中的“奇观”(spectacle),在“看”、被看、男性、女人的经典模式中,将跻身于西方文化边缘中的民族文化呈现为一种自觉的“女性”角色与姿态。 参 '女性的电影   作为当代中国女性文化及生存困境最为直接的呈现,是当代中国无疑拥有全世界最为强大、蔚为观止的女导演阵容:执导了两部以上影片、迄今仍在进行创作的女导演多达三三十余人,成为各大电影制片厂创作主力的十余人,具有不同程度的世界知名度的女导演亦有五、六人之多(诸如黄蜀芹、张暖忻、李少红、胡玫、宁瀛、王君正、王好为、广春兰等);然而在新中国四十余年的电影史上,可以称为女性电影的影片如果不是绝无仅有,至少也是凤毛麟角的。在大部分女导演的作品中,制作者的性别因素无论是在影片的选材、故事、人物、叙事方式、镜头语言结构上,都是难于辨认的。和当代女作家不同,在绝大多数女导演的作品中,创作主体的性别身份甚至绝少呈现为影片的风格(所谓“女性清丽、越轨的笔致”15)成因之一。除却笔者在上文中所论及的政治与文化的压抑因素外,存在于当代中国电影从业人员中的、一种普遍而深刻的偏见、或曰常识、或曰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是:女导演——这些幸运地跻身于男人的一统王国中的女人——的成功表现为,她们能够制作“和男人一样”的影片,她们能够驾驭男人所驾驭并渴望驾驭的题材。换言之,女导演,是一种特定的花木兰式的社会角色,是一些成功地妆扮为男人的女人;她们愈深地隐藏起自己的性别特征与性别立场,她们就愈加出色与成功。相反,“暴露”了自己的性别身份,或选取了某些特定题材、表述某种特定的性别立场的女导演,则是等而下之者,自甘的二、三流角色。而电影界与当代中国知识共同拥有的“信条”之一是,女性命题、女性主义,对于当代中国社会,是一种过份的文化与精神奢侈;远非一个应列入社会、文化之“议事日程”的条目。于是,大部分女导演在其影片中选择并处理的,是“重大”的社会、政治与历史题材;几乎无一例外的,当代女导演是主流电影、或“艺术电影”的制作者,而不是边缘的、或反电影(anti-cinema)尝试者与挑战者。   笔者依据其影片将当代中国女导演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重要的主流电影、或艺术电影的制作者,是成功的“男性扮演者”。我们无法根据她们的影片来判断其制作者的性别。她们中的大多数都公开地、或间接地表示她们对女性主题、女性电影的漠视或轻蔑。其中王苹堪称当代中国女导演的先驱者与代表人物。和大多数第三代导演一样,王苹是十七年主流电影的制作者。由于她是十七年电影创作中唯一的女导演,影评人常因其性别身份而发现其影片的“艺术风格以自然、细腻、抒情而著称,主调明朗,意境委婉优雅而不失于纤巧。”16但事实上,在王苹影片中,制作者的性别特征是无法、至少是难于指认的,它被人们论及的唯一依据是导演——电影作者的“签字”、署名。相反,王苹影片的基本特色是那种政治工具论式的社会呈现,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艺术的感召力。其代表作《永不消失的电波》(1958年)、《槐树庄》(1962年)、《霓虹灯下的哨兵》(1964年),以及她参与执导的大型音乐舞蹈史诗片《东方红》(1965年)堪为有力的佐证。成为王苹强有力的後继者的,是王好为、广春兰、石小华、石蜀君等等一系列女导演的创作。   她们作为中国各大电影制片厂的创作主力,是当代中国主流电影的制作中的姣姣者。其中王好为八十年代的重要作品《迷人的乐队》(1982 年)、《失信的村庄》(1984年),分别以富裕起来的农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共产党员如何重新确立自己在群众中的信誉为主题,均获文化部颁发的电影政府奖,後一部被指定为共产党整党学习中的必观片。事实上,在类似的影片中,王好为比同时代的男导演更为出色而娴熟地驾驭了社会主义经典电影的叙事模式,成功地在主流意识形态语境中结构出一部社会情节剧式的故事。流畅的线性叙事、经典的镜头语言、健康、乐观的喜剧感,使她的影片成了新时期“主旋律电影”的范本之一。而作为一个“特例”的女导演广春兰,则作为天山厂——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电影制片厂最重要的(如果不说是唯一重要的)的导演,创造了主流电影的一个特殊类型,一种颇具“少数民族特色”的歌舞片叙事法。较之于男导演,其中的女性形象是甚至是更为定型化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艺术追求,准确地说,是对于影片社会教育功能充分实现的追求成为广春兰创作中压倒一切的显著特征。   而同样作为成功的抹去了自己行别特征的女导演,更为年轻的一代人则以自己的作品加入了中国新电影的创作。第五代导演中後起的、但无疑是其中姣姣者的李少红堪为代表。她的根据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 '马尔克斯的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改编的影片《血色清晨》(1990年),无疑是後89中国电影中的杰作之一。其中陈陋、颓坏、因之而至为残酷的社会仪式,“无主名、无意识杀人团”式群体,经典的“看客”般的社会心态,文化文物化式的死灭过程,在此片中得到了完美而有力的呈现。其後她的新作《四十不惑》(1992年)则成为近年来中国城市电影中最为贴切、精到的一部。但在她的作品中,女性显然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的关注与呈现。以自己作品的艺术及社会主题的强有力呈现,得以与同时代的男导演比肩,无疑是李少红的骄傲;然而在这成功与骄傲的背後,却不无一种有意无意的性别矫饰,不无对自己的性别、自己所属的性别群体的生存状态及其艺术表述之无言中的无视,间或是轻视或轻蔑。   事实上,中国当代女导演及其作品的第二种类型所表现的当代女性的文化困境,更典型而有趣。八十年代中後期,伴随著女性在文化视域中的再度浮现,伴随著一种新的反抗或曰抗议性女性文化雏型的出现,几乎构成一个小小的电影创作思潮的,是一批中年女导演拍摄的、充分自觉的“女性电影”的产生。她们是王君正(《山林中头一个女人》,1987年、《女人 'TAXI '女人》,1990年)、秦志钰(《银杏树之恋》,1987年、《朱丽小姐》,1989年、《独身女人》1990年)、鲍芝芳(《金色的指甲》,1988 年)、武珍年(《假女真情》,1988年电视连续剧《女人们》1990年)、董克娜(《谁是第三者》,1988年,《女性世界》1990年)。“女性特色”第一次成为中年女导演们共同的自觉追求。于是,儿童的、女性的、清新或哀婉的题材与故事便再度不言而喻地成为女导演的选择。也正是在这一时期,陆小雅拍摄了《热恋》(1989年)、王好为拍摄了《村路带我回家》(1990年、《哦,香雪》(1992年),广春兰拍摄了《火焰山来的小鼓手》,1992年。)然而,有趣的是,这些由女导演拍摄的、有著“自觉的”“女性意识”的、以女人为主人公的影片中,不仅大都与经典电影的叙事模式一般无二,而且电影叙事人的性别视点、立场含糊、混乱;在这些关于女性的影片中,女人似乎愈加成为“不可见”的雾障或谜团,成为混乱、杂糅的话语场;在女性表象出演的地方,制作者试图表达的某种关于女性的真实似乎更深地消隐在不可知、不可解的矛盾表述之中。女性制作者突破主流意识形态、或经典男权话语、完成自觉的、反抗或抗议的女性自陈的努力,大都呈现为一次逃脱中的落网。她们的影片常以一个不“规范”的、反秩序的女性形象、女性故事始,以一个经典的、规范的情境为结局;于是,这些影片与其说表现了一种反叛、或异己的立场,不如说是一种自觉的归顺与臣服,一种由女性表达的、男权文化的规范力。影片充满了自知的女性的不自觉、女性的 区与盲点。她们常在逃离一种男性话语、男权规范的同时,采用了另一套男性话语,因之而失落于另一规范。叙事的窠臼成就了关于女性表述的窠臼。不是影片自觉地呈现了某种女性文化的、或现实的困境,而是影片自身成了女性文化与现实困境的牺牲品。究其成因,大约有二:一、这些影片的女性制作者并未能建立一种真正自觉、自省的女性立场,她们大都持有某种本质论的女性观,大都保有某种经典的道德判断与性别价值判断。女性命题与女性形象的历史空白造成了一种深刻的女性自我意识与性别意识的混乱与无知,这一切成了女性电影中女性怪圈的历史成因。其二,大部分女导演的作品大都止步于塑造“正面女性形象”,而始终不曾成为一种话语的与文化的反抗或颠覆。经典叙事模式与镜头语言模式的选用,先在决定了她们的逃脱注定是又一次的落网。制片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决定了、或曰加剧了这一电影表达的困境:大部分女导演多与男性的编剧与摄影合作制作影片。(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现象是,当代中国拥有众多的女导演,却极少女性的电影摄影师,其中出类拔萃者更是凤毛麟角。)于是,男性提供的剧本先在地确定了影片的故事结构、主题表述及其价值或道德的判断;而更为重要的是,摄影师作为“画面——电影真正的本文”的营造与提供者,其性别身份决定了影片的观看方式与观看角度;这类女性电影的某些画面或镜头段落由是而成了对影片之情节及导演意图的反讽与滑稽模仿,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形成了错位。 这些女导演的影片因之始终只能是主流电影的装饰品与补足物。在这类影片中,王君正的《山林中头一个女人》和鲍芝芳的《金色的指甲》堪为其代表。在《山林中头一个女人》一片里,女性的文化混乱首现表现为叙事视点的混乱。影片中有著一个第一人称叙事人: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为了她的剧本前往大森林收集素材,一个老男人、老伐木工给她讲述自己的恋人、一个叫小白鞋的、美丽、病弱的妓女的故事。她死于一个恶男人的无耻与粗暴。一个熟悉的、女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故事。但在影片的视觉呈现中,小白鞋却是由女大学生的扮演者出演的。于是,人物化的叙事人的存在、主观视点的因素,便使这种呈现方式具有了叙事人(当代女性)以人物身份、经历(妓女)自居的寓意;但这显然不是制作者本意所在,但它却无疑成了某种女性心理、至少是潜意识心理的呈现与表述。而影片的後半部分,则脱离了前面的叙事视点格局,在老伐木工不在场的前提下,将述了另一个女人、一个名叫大力神的妓女。她显然是一个为制作者所厚爱的人物,她身强力壮、心直口快、刚烈果敢,敢于男人对抗。但她的故事迅速转入了一个经典的女性慷慨的自我牺牲的格局之中,一个由母爱而为性爱、一个无穷贡献而被无尽索求的女人;影片的结尾处,她跪倒在山崖上,跪倒在她为之牺牲了一切、而给予她的只是剥夺的男人身边,对天盟誓:要为他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她便是“山林中头一个女人”。这无疑是又一个熟悉的形象:一位大地母亲。她的全部意义与价值在于贡奉、牺牲,以成全男人的生命与价值。大力神之于地母原型的落网,无疑抹去或消弱了制作者本义中关于强有力的女人与孱弱的男人的人物格局,因为这个强女人只能通过那个孩子般的男人才能获得、实现她生命的全部、也是唯一的意义:为他成家立业、生儿育女。《金色的指甲》则由于选取了现代生活题材、由于影片一度因其“不道德”的色彩而遭禁,而显得更为复杂而有趣。影片取材于一位女性的报告文学作者向娅的纪实作品《女十人谈》,一部十个有著不寻常、不规范、或不“道德”的婚姻、家庭、性生活的女人之自述。而影片的制作者则将其结构为一部生活彼此相关的女人的情节剧。一如影片的片名所呈现的,在这部女人的影片中女性成了具有某种色情观看价值的银幕表象;性爱的故事在影片中被改写为道德的故事——一种不规范、但溯本还原的道德的故事;而女人的事业、奋斗却成了女性遭压抑的欲望的病态发露与变相索求;女人间的情谊成了女人对另一女人色相的利用与嫉妒;开放的婚姻成为女人拴牢男人的策略。影片终结于一个太过经典的大团圆结局——婚礼之上,不规范的女人有了规范的位置;片中唯一一个未得归宿、婚姻的女人,则与一个片中无名的男人结伴、比肩而去。在影片的最後镜头段落中,这对男女共撑著一柄红伞,走过马路上一道宽宽的斑马线。在俯拍镜头中,斑马线的条纹(秩序的能指)充满了画面。于是,这部女性制作的、有著极度女性自觉的影片便成了一部空前“反动”的电影;成了新时期男权秩序重建中一次有力的助推。   为数不多的女导演及其创作,构成了当代中国女性电影的第种类型。早在八十年代初期,两位女导演——张暖忻、胡玫便以她们各自作品预示了一个朦胧的中国女性电影的前景。在她们的处女作《沙鸥》(1981年)和《女儿楼》(1984年)中,不仅女性形象成为其作品中的主人公,而且一种清新、哀婉的电影叙事语调成了影片重要的风格元素与特征。如果说,在当代文坛,众多的女作家对其作品“女性风格”追求与营造间或成为一种刻意的、或不得以而为之的女性策略;那么在影坛上,女性风格的出现则成为一次历史性的进步与开端,成为“不可见的女性”艰难浮现中的一步。因为,对女作家们说来,女性文学与女性写作有著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始、至四十年代达到充分成熟的传统,有著自七十年代末开始得到不断翻译、介绍的西方女性文化及女性理论的助力;她们的创作历史地成为跨越时间的对接与超越空间的对话。而对于当代女导演说来,她们所面对的,是中国女性电影传统的空白与对西方女性理论及创作的隔膜。作为第四代的代表人物之一,张暖忻在其《沙鸥》中,将第四代的共同主题:关于历史的剥夺、关于丧失、关于“一切都离我而去”,译写为一个女人的故事,一个“我爱荣誉甚于生命”的女人。而在这部影片中,女主人公沙鸥甚至没有得到机会来实现对主流文化中关于女性的二项对立、或曰二难处境——事业、家庭、“女强人”、贤内助的选择、或背负这一女性的困境。历史和灾难永远地夺去了一切。一切便只是无法实现的“可能”而已。“能烧的都烧了,只剩下大石头了。”在一个废墟般的生命中便无所谓“女人”。而在她的第二部作品《青春祭》(1986年)中,女人在历史遭遇与民族文化差异之中觉悟到自己的性别,但这觉悟带来的也只是更多的磨难、更大的尴尬而已。在第五代导演胡玫的《女儿楼》,一切只是朦胧,只是朦胧中的流逝,只是女主人公心中一份残缺的迟暮之感;女人的经历与体验在一个灾难的大时代甚至不能成为一处角隅,一张完整的、褪色的照片。然而,既使在这两位导演的作品中,女性朦胧、含混的自陈、影片特定的情调与风格,也并未成为一种自觉、稳定的因素;在此後张暖忻的《北京,你早》(1990年)和胡玫的《远离战争的年代》(1987年)及其一系列商业片中,这缕尚可指认的女性印痕几乎完全消失了。   在当代中国影坛,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女性电影”的唯一作品是女导演黄蜀芹的作品《人 '鬼 '情》(1987年)。这并不是一部“激进的、毁灭快感”17的影片。它只是借助一个特殊的女艺术家——扮演男性的京剧女演员的生活象喻式地揭示、并呈现了一个现代女性的生存与文化困境。女艺术家秋芸的生活被呈现为一个绝望地试图逃离女性命运与女性悲剧的挣扎;然而她的每一次逃离都只能是对这一性别宿命的遭遇与直面。她为了逃脱女性命运的选择:“演男的”,不仅成为现代女性生存困境的指称与象喻,而且更为微妙地揭示并颠覆著经典的男权文化与男性话语。秋芸在舞台上所出演的始终是传统中国文化中经典的男性表象、英雄,但由女人出演的男人,除却加深了女性扮演者自觉的、或不自觉的性别指认的困惑之外,还由于角色与其扮演者不能同在,而构成了女性的欲望、男性的对象、女性的被拯救者、男性的拯救者的轮番缺席;一个经典的文化情境便因之永远缺损,成为女人的一个永远难圆满之梦。秋芸不能因扮演男人而成为一个获救的女人,因为具有拯救力的男人只生存于她的扮演之中。男人、女人间的经典历史情境由是而成为一个谎言,一些难于复原的残片。   今日之中国无疑正经历著一次历史性的巨变,正在艰难地通过一个历史的隘口。在急剧的现代化与商业化的过程中,女性的社会与文化地位正经历著悲剧式的坠落过程。中国的历史进步将在女性地位的倒退过程中完成。一种公然的压抑与倒退,或许将伴随著一次更为自觉、深刻的女性反抗而到来。其间,女性或许将真正成为“可见的人类”18中的一部?女性的电影、电视或许将作为一种边缘文化而成为新生的公共空间中的一元?可能。但笔者尚未敢乐观并断言。    肆 '注解   1、毛泽东1964年6月畅游十三陵水库时对青年的谈话。引自《毛泽东思想胜利万岁》,1969年。 2、毛泽东语。引自《最高指示》,1968年。 3、毛泽东《为女民兵题照》,《毛泽东诗词选》 4、可见诸影片《天云山传奇》、《小街》、《如意》。 5、雷抒燕诗《小草在歌唱》。 6、白溪峰所作的话剧《风雨故人来》。 7、[美]F '杰姆逊《处于跨国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世界文学》。张京媛译。《当代电影》1989年6期。 8、张洁长篇小说名。作家出版社。1989年。 9、杰姆逊《处于跨国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世界文学》。 10、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合订本),1976年。 11、[英]参见劳拉 '莫尔维《视觉快感与叙事性电影》。周传基译。文化艺术出版社《影视文化》第一期。 12、[法]路易 '阿尔图塞《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李迅译。《当代电影》1987年,3、4期。 13、参见笔者与孟悦合著的《浮出历史地表》,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 14、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合订本,1967年版。P930。 15、鲁迅论萧红作品时的语句。後成为讨论女性作品时的套话。 16、朱玛主编《电影手册》。四川大学中文系、四川省电影发行公司。1980年版。 17、劳拉 '莫尔维《视觉快感与叙事性电影》。 18、语出自贝拉 '巴拉兹《电影美学》。电影出版社。1979年版。
  6. 戴锦华:文化研究的困惑和可能
    社会 2011/03/24 | 阅读: 2254
    作为文化研究的文本是永远不封闭的,那个文本永远开敞向更大的文本,而最后我是试图到达的是一个社会的视野,一个社会的领域,我至少想到达那个地方,揭开那 个帘幕,让人们能够或多或少地看到在这个尊严的、体面的世界上,到处存在着魍魉鬼魅,或者一个不学术化的学位,至少让这些得意洋洋的人们感到有点不安然, 至少能让他们明白他们还没有能够独占这个世界。而他们要独占这个世界,恐怕进行种族灭绝式的杀戮都不够。对我来说,这是我的最低要求,而这其实真的不是我 对自己的要求,也不是能够鼓励我继续做下去的力量所在,鼓励我能做下去的力量所在是我绝不是一个能够完成这个工作的人。我甚至不是在任何意义上能够突破这 个工作的。但是我想参加到那些寻找另一个世界的人们当中,我最后要寻到一份安心,我说我试过了,当我意识到有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做了一点什么我力所能及 的东西。——戴锦华2003年4月4日 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演讲 王晓明: 今天是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系列演讲的第五次,借华东师大这个地方,今天我们请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的戴锦华教授来给我们做演讲, 题目是《文化研究的困惑和可能》。在这里我们已经讨论过很多次关于文化研究在中国的一个状况。我们都知道由于中国学术界有一个特别是80年 代以来特别明显的风气,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流行什么,我们很快就来学什么。我们刚才在车上还在讲,文化研究这样的一个研究在中国实际上有两种人分别被看成 是从事文化研究的:一种人呢,是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来做一种类似于西方文化研究的这样的一种实际的研究;另外还有一些人呢,认为文化研究是一种时髦的 东西,于是把它作为一种时髦。而现在的文化研究对不了解情况的人来说,的确给人一种困惑,而这样的一种研究它的真正的意义在于那些做的。对于这方面,我觉 得戴锦华先生在中国认真地在做文化研究的人当中是第一个。因为她实际是在做,所以她对文化研究的状况,自己亲自做的人,所谓寸心甘苦,有着比较深的理解。 所以她今天来演讲的题目是《文化研究的困惑和可能》,她对文化研究的困惑和将来的可能性,都有着自己的思考。我们现在就欢迎戴先生来给我们做演讲。      戴锦华: 我觉得有点紧张,不是一种虚话,是因为我昨天的课上到六点四十,本来晓明叫我昨天到,我就到不了。今天坐飞机,中午十二点才到上海。现在思路还没有完全理 顺,就坐在这儿,而且我一开始的时候不大负责任地给了一个特别大的题目叫《文化研究的困惑和可能》,所以整个讲座可能是有一点混乱,因为我觉得我有一点仓 促。可是今天我想给大家一起分享的话题呢,并不仓促,至少它是我近三年来的颇为绝望的思考,而且这个颇为绝望的思考直到今天仍没有看到一线光明,所以现在 拿来真的是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们在讲文化研究这个名目时所遭遇到的问题。大 家知道,文化研究这个名目越来越只是一个名目,有的时候甚至成为我想放弃的名目。可是迄今为止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名目,所以只好继续沿用文化研究这个 名目。那么其实对我个人来说,有两个比较相近的困境,一个是文化研究这个名目及其它下面我想做的工作,其实也是周围的、身边的和上海的这些朋友大家共同想 做的那些事情。但是这个名目本身它有种种不贴切之处,当它在中国慢慢地变成一个今天人们很喜欢说的词叫“显学”,当它变成一个显学的时候,问题就越来越严 重了,那么对我自己来说这是一个困境。其实类似的困境在这之前已经发生,那是另外一个名目,就是女性主义。我很想说我不要再做女性主义,我不要再做女性主 义者,因为它似乎非常清晰,其是它又语焉不详,它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标签,只要贴上去,你整个人就完全看不到了,一切都看不到了。但同时它好像没有表明当你 选择这个名目的时候它意味着什么,你想拿它来做什么。但是我到现在为止,仍然会在必有的时候,出来说我是女性主义者;如果必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做文化研 究的,我是一个文化研究者,我是文化研究的工作者。对于女性主义,它的原因是在于当我说我是女性主义者的时候,会遭遇那么多异样的目光,会遭遇那么多敌 意、恶意,乃至疯狂,以至使我不能不想文化研究可能仍然会有跟这个名字一样的遭遇,尽管它对我来说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当人们越来越多地来规范文化 研究,越来越多地来定义文化研究,越来越多地把文化研究列出一二三点和ABCD的时候,我觉得文化 研究和我曾选择的文化研究走得越来越远。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我仍看到在这个名目下面,在这个旗帜下面,一些相近的人们在分享着相近的痛苦,分享着一些相 近的绝望,在进行着一些也许是力不胜任的,也许是注定失败的这种一种较劲的词叫“战斗”。所以我现在仍在继续做文化研究,而且甚至还想如果可能的话,把中 国的文化研究更广大一些,我有这样的一个动因。那么我在这样一种、我自己的一个极大的困惑中,今天没有任何虚伪地来与大家一起分享我自己的一些思考、我的 一些忧虑、困惑和绝望,所以我说我没有任何可以告诉你们的东西,我先给大家做一个坦白的交代。那 么我为什么开始做文化研究呢?其实当我开始做文化研究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做文化研究,这是一个非常真切的事实。大家可能知道我原来是做中国电影研究 的,算是一个专业学者。电影到今天仍是我志趣之所在,生命之所系,对我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说在学院体制非要确立自己专业的话,真正是我自己专业的是中 国电影史和中国电影现状研究。那么为什么在90年代初,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搁置了自己的电影研究呢?原因非常个人、又不那么个人,我和我的同代人一样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历了那么几个非常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大的变化是1987年的、我称之为中国商业化大潮的第一浪。80年代中国社会从充满了理想主义氛围,从充满了一种有趣的乌托邦氛围到商业化。我一直有一个想法,但我并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思想命题和学术命题进行探究,就是我认为中国的80年代和欧洲的60年代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奇异的相像和错位。这是一种姑妄说之的想法,先把它搁置一边。我说80年代这种理想主义的乌托邦的社会氛围之中,中国社会突然似乎是史料不及地有一种潜流脱颖而出,这就是重商主义。重商主义的潮流出现了,那么开始我们还在忙于反抗它,我记得非常有趣,1987年的时候,我和一些搞电影研究的青年朋友,那时我们都还非常年轻,我们发布了一些访谈,自诩为堂·吉诃德,要战商业化这只风车,当然没有那么悲壮,带着极大自嘲的口吻,大家可以大致想象当时我们的自我想象、自我定位和当时的社会情境。当然不用我说,1989年, 对我的同代人来说,伤害和重创的程度可能要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也许要后边的一代人来帮助我们认识清楚那个年头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当然我不知道是否也 有城市的差异,比如说在北京那个地方经历那么一个酷烈的时段,可能体验不一样,对此我不知道,我只是说有这么一个东西。那么89年以后,90、91和92年对我们来说是一个窒息而期待的年头,我们在期待着什么呢?我们似乎知道我们在期待着什么,其实事实证明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在期待着什么。它除了一个政治上的、心理上的、精神上的、文化上的重创和某种体验上的断裂和破碎之外,实际上在90年代,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我和我身边的朋友,即在80年 代共同分享某些东西的朋友,在经历着一种坐标系的失落。我们不知道如何去定位中国发生过的事情和即将发生的事情,我们不知道如何去思考这些事情,我们不知 道用封建主义的还是现代主义的胜利来描述那个年代,我们也不知道历史的拯救力和现实的拯救力将来自何处。但是当时我们以为自己在期待着什么,我们期待着一 场新的思想解放,一种新的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那么这个进程到来了,在1993年 的时候,突然那个窒息的氛围,那个密闭罩,那个无形的透明的魔罩被打破了,中国社会突然进入了一个格外的有诱惑力的年代。但是这个救赎者、这个变化、这个 拯救、这个断裂上面的浮桥完全不是我们期待的那座,完全不是我们想象的那座,而且当这个救赎到来的时候,最先被甩出去的和被抛弃的是我们。1993年的时候我在北京,这里有一个插曲,说陈清侨先生在香港开始启动华语地区的文化研究,他请我去,我就拿了一篇论文发表了,然后见了香港,去体认了一下97临近时香港的社会气氛。我并没有明白他所要启动的文化研究跟我个人,跟我的工作,跟我面临的困境有任何联系,这是我完全没有意识到的东西。     但是这时我自己面临着两个层面的压力:一个层面的压力是我在电影学院做电影研究的时候,我首先面临的是我在80年代汇集起来的我认为相当不错的一只队伍的全面溃散。我用“溃散”这个词非常准确,因为在80年代末重创之后,首先是去国的大潮,朋友们纷纷地悲壮作别,一去不复返,真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地走掉了。我告诉大家当时我也做了同样的打算,同样的准备,但最后时刻,因儿女情肠而没有走,但是我庆幸我的选择,这是题外话。这时一批人走掉了。而到了93年 的时候,大量一批人被种种形态的“下海”所吸引,那么昔日所分享这些共同的工作、共同的志向,共同的抱负的朋友,现在变成了一种陌路人。那么同时精神的和 现实的压力在我的生活全都出现了:精神的压力是你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是正确的,你怀疑自己的工作是否有价值。比如说我当年最要好的两个朋友,其中一个朋友 对我说:“你还在‘毁人不倦’吗?”用的是毁灭的“毁”。这是一个朋友,这话说得带有悬念。那么此时呢,她已是带领着同学们去电视台制作节目,拍广告了, 已经开上了一辆今天看来很差的轿车,但是当时是开着一辆私家轿车行驶在北京的并不平坦的路上。那么另外一个朋友非常有趣,她仍然在学校里,仍然在做着学术 工作,但是她几乎每天来找我彻夜长谈,大段大段地引证着本雅明,来跟我论辩我们是否应坚持学院和学术。我到今天还记得她背诵着本雅明的原文是“文人来到市 场,表面上是他们在观望,实际上他们在寻找买主”。她问我:“你明不明白?”“我不明白!”我很明白的是她不是在说服我,她试图在说服自己。她和我一样, 在一个非常深的泥沼之中。这是精神上的压力。那 么现实上的压力是一部分人首先富起来,你受到欲望的诱惑,这是一方面。我要真的告诉大家的是我这个人不是一个很容易受欲望诱惑的人,或者说我的欲值不是那 么高。这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好像种种现实的威胁面临你的生活当中。你的日常生活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被点染上了辛酸。由于物质的原因,变得越来越辛酸, 而更重要的是,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当时我打出租车,走来走去,出租车司机就问我:“干什么的?”我说:“在大学里教书。”“挣多少钱?”“挣九百 块钱。”“噢,还不如北京捡破烂的。”这样的对话大概在我亲历了四五次,我说这样的东西所携带着对你自己总体价值的评判。我们没有那么坚强和了不起,它必 然要投射到自我当中,来影响到你整个的对生活的思考和判断。这当然是一些闲话。那么当我自己紧紧感到能够面对这种精神的诱惑、压力和现实的辛酸的时候,一个旧的问题就出现了,我发现80年 代我们所借助的、所积累的思想资源和知识资源几乎近于无效,当时有一种说法我非常反感,但从某种意义上又非常认同,就是说中国知识界普遍陷于失语症。我当 时反感的原因是我认为中国知识界从来没有失语,从来都在滔滔不绝,如果是失语的话,不如说是接近于另外一种精神病的特征叫淡忘,就是在滔滔不绝地说着没有 意义的话语;那么我又认同它是当我普遍地发现我们原有的知识资源、思想资源和我们的话语结构,其实面对巨变当中的、生机勃勃的、危机四伏的、苦难遍地的、 奇迹遍地的中国现实来说,我们没有能力去指认它,没有能力去分析它,甚至没有能力去描述它。那么对我来说,非常具体的是我后来建立的那样一种文本分析的、 结构主义的、后结构主义的、社会批判的、电影分析的方法和研究方法已不足以解释中国电影的现实。比如说我们集体用这样一种方法如何能解释张艺谋现象,如何 能解释中国导演在1993年全部停止了拍城市题材而转向乡村,这难道是在文本内部或者说在文化逻辑 内部,在一个相对简化的社会批判立场上能得到解释的吗?所以我觉得这时另外一个更大的危机感是知识上的无效和无力。而我完全看不到在我视野里,在知识自 身,我有什么办法能够解脱这种困境,能走出这个沼泽,我完全看不到。我偶然采取的一个非常可能的办法,应说我很幸运,我说试一试将我的研究对象作一点扩展 和转移。因为在我的观察和视野当中,我发现决定着一个电影文本的不再是一个所谓的社会思想和文化机制。我注意到背后那样一种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化工业和文化 生产的机制在运作,我注意到背后有一种生产目的,今天我们说全球化了的那样一种文化事实开始通过各种各样的窄门和小路渗透到中国的文化生产内部来。那么我 怎么能够解释它?而且我发现这些不再是单一的,不再是可以清晰地划分为比如艺术和商业的,精英和大众的。在艺术和商业之间,在精英和大众之间,在官方和民 间之间,在妥协和反抗之间,似乎有那么多千丝万缕的关系把它们联系在一起。那么我当时想我能不能试一试去改变和扩大我的研究对象,然后来使这种文化现象和 这种文化现象中我试图把握的中国社会的变化有一种言说的可能,我只是希望这成为一种言说的可能。其实大概在94 年 前后我写了一些后来被认为是文化研究论文的文章,我分析诸如像毛泽东热和怀旧,我当时说的政治消费和怀旧消费的这样的一些文章,写了这些文章以后,同时我 作了一个选择,就是我离开了电影学院去了北大。很多人认为这是一条上升之路,是一条一个学者当然会作出的攀升的选择。其实这个选择我从90 年做到93 年, 那么为什么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选择呢?因为我不想离开电影,因为我爱电影。而在当时中国的社会体制、学科体制和文化现实当中,你离开了电影的专门机构你就没 有可能去做电影研究,看不到影片,拿不到资料,没有人给你这样的平台和空间,所以我舍不得电影。于是我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谢绝了当时岳黛云教授的邀请。那 么我到1993 年作出这个选择是一连串危机的结果。因为我当时去北大看望一些老师,看到他们是酒 盈杯、书满架、名利不牵挂,一种祥和景象。我说这地方好,北大的围墙厚,北大的围墙能挡住世声和噪音。这是我当时写在纸上的东西,然后我决定去北大。当手 续还没办完的时候,北大拆了南校墙,改为商城。当然我告诉大家去年北大拆了南校墙外的商城而又把其改为南校墙,这本身可作为文化研究的题目。当时我内心的 感受是百感交集,因为我是做了很多自我解释和安慰后才选择到北大去的,因为我想相对来说,可能给我一点时间和空间让我能够度过这个危机,让我能够明白我的 可能性在哪里。作为一个思想者,作为一个研究者,还有没有可能性?可能性又在哪里?那 么到了北大以后,我再多说一句题外话,我发现世界非常势利。我在电影学院时,做了很多中国电影研究工作,但是似乎并没有得到世界上的重视和承认。当我成了 北大教授的时候,好像我的这些工作有了更高的价值,于是我就得到了很多所美国大学的邀请,从而有机会在在美国待了一年。在美国,我从东部到西部,走了很多 城市,走了很多大学,接触了很多学者,在很多学校做演讲。当时他们希望我用比较新的工作来做演讲,于是我就很自然地拿了我的政治消费和讨论怀旧的文章来作 为我演讲的题目和论文。然后这时一个非常奇怪的情况出现了,主持人在介绍演讲人时说这是中国的电影学者、中国的最好的文化研究者。于是我就丈二和尚摸不着 头脑,什么是“cultural study”?字我都认识,但是意思是什么?于是等到有老朋友, 比如像孟悦等人在场的时候,我就把她们拉进去,问:“什么是文化研究?”然后她们说:“你做的那个就是文化研究啊。”“我做的就是文化研究?”原来如此! 那么这是一个真正地被反身命名的过程。当然获得这个命名并不是因为一两篇论文,因为他们认为我的电影研究工作并不是在电影学,也并不能在电影学这样一个范 畴之内被界定的。我想当时陈清侨老师请我去香港也是因为他认为我的电影研究工作不是在单纯的电影学这样的专业领域之中的,已经开始有某种文化研究的色彩。 而在中国社会普遍流行的、我认为是错误想象的就是我们以为文化研究是电影研究的延伸。那么在更广大的范围之内,其实有另外一种想象,说文化研究是电影研究 的延伸,其实有某种事实性,但又极端不准确。因为文化研究不是任何一个传统学科的延伸,不是任何一个既定学科的延伸。相反,它似乎要超越这些学科,异化这 些学科和改造这些学科,而它自身是一个拒绝成为学科的领域。这些我想王晓明老师已经讲过很多了,我就不在这儿多说了。那么这一个反身被命名的过程使得我对 文化研究产生了兴趣。我说居然我做的这东西叫文化研究,我得知道文化研究是什么。可是我发现进入美国大学的书店或任何一个学术书店,最引人注目的两个书架 是:一个叫cultural study;另一个叫gene study。然后我第一次知道我是如此的时髦,于是我开玩笑说:“对不起,时髦赶上了我,不是我赶上了时髦。”那么我发现在浩如烟海的著作当中,我很快就有一种迷失感,我发现在cultural study这个名字之下,无所不包,或者说它不可能指称什么,而当时这个情形在美国非常突出,现在已开始改观,文化研究在美国已经衰落,已经过久,但当时虽不能说是正当其时,也还是在热潮之中的。于是你碰到的大部分学者,如人文的、社会科学的学者,你问他是做什么研究的,他会说“cultural study”。 有一个英语系的教授接着说他做莎士比亚,于是我就发现原来莎士比亚研究也是可以成为文化研究的,事实上莎士比亚研究是可以成为文化研究的,但是他不过是一 个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但是他愿为自己贴上一个名头叫文化研究。如果提到显学,曾几何时,在美国,文化研究是真正的显学,但是也似乎正是在美国的脉络当 中,我们很难判明什么是文化研究。这样到95年, 我在这疑惑当中还是慢慢地找到了文化研究,我以为我找到了文化研究。相对我来说,文化研究这个名字已有什么东西开始吸引了我。从美国回来以后,我在北大做 了一个研究室,开始和同学一起工作,做文化研究的课题,我们做到现在,想起来非常可怕,好像一场抗日战争已经过去了,我们走过了打一场抗日战争这样长的时 间了。但是实际上没有干那么久,到2000年时,对我来说一个极大的新的困惑已经出现,不仅仅是对文化研究的,而且在我自己的体认当中,这种自我危机意识的深重程度,其实不低于93年时所感到的危机状态。那么2000年以后,跟新世纪没有关系,是我自己的也可能是偶然的,也是和中国社会的急剧的变化伴随着的知识危机在2000年发生。那么这以后,从2000年直到现在,大家如果关注我的工作,也可能注意到其实我基本上停下来,我基本上停顿我的工作。文化研究的论文一直在做,文化研究一直作为我最主要的学术工作。大概手里有七八篇论文从99年一直写到今天,仍然没有拿出来。因为我试图解决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我现在已经明白它们是我力不胜任的,可最终是要把它们完成,但是我曾经预期的目标并没有达到,那么2000年我主动停下来。去年我们去访问墨西哥的市民社会,这个我先说明,在特定的语境中,civil society和欧洲的语境中、中国的语境中的civil society非常不同。它的对应、它的所指和包括哈贝马斯提出这个东西、论证阐明这个东西和它传播到中国来的想象完全不同。因为我们的市民社会当然是相对于国家,相对于中产阶级,相对于社会的主体。我听说陈光兴老师在这演讲过,他有一个很有趣的说法,我觉得很有意思,他说civil society是 公民社会,它相对于国家政府的公民。但是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中,你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公民的资格,这个社会当中有些人叫人,叫公民,另外有一些人是 影子,还有另外一些人是鬼魅魍魉。影子或鬼魅魍魉大抵通常我们称之为底层,进而我们称之为看不见的底层,是那样的一些存在。那么我说在拉美不同的是它和市 民社会这样的名称对应的刚好是那样一些鬼魅魍魉和那些先有中产阶级公民身份的人,他们大声疾呼公民社会是为了给鬼魅魍魉揭开社会帷幕,让人们看到在墨西哥 这样的一个特定的、相对来说发达的、富庶的社会当中不可见的鬼魅魍魉,当时主要是为造访这样一些所谓不同层面的市民社会及其不同的政治抗衡实践。当时我们 想造访今天世界上唯一一个带有马克思主义色彩的游击区未果,未果的原因是那个游击区在那个时候他们“be silence”,他们在沉默之中。后来回国以后我就说:“好吧,那么我现在也be silence。”后来我就说我跟失语差不多,是一种滔滔不绝的be silence, 这也是一种虚伪。那么我说这个时候我陷入困顿后停下来,曾经一度和所有可能是中国人文知识分子的人一样,再一次地希望能够去寻找真理。当我们渴望去寻找真 理的时候,当我们渴望去寻找新的人文资源的时候,我们自然首先把我们的眼睛转向欧美,当然是这样的。这是我们的一个文化惯性,这是一个全球化的权力格局, 这是一个知识文化资本的运作流向所决定了的因素。比如我所掌握的外语是英语,无论我怎么关注拉美的知识分子和人们,我只能通过英文的转译才能获得。而英文 的转译已经经过了英语世界的筛选和英语世界的先在改写。这些话也许不用说,那么待会儿我就说我的语言是英文这并不是一个客观事实,而是因为这已经是那些条 件先在决定了。比如我以前学的是俄文,我已有很高的俄文水平,我可以朗诵普希金的诗歌,但是我放掉俄文,现在几乎全部忘掉。然后来说英文,到今天为止,我 的英文没有达到我的俄文水平。我说这样的一些原因使我转回去阅读英文,通过英文去阅读最新的学术著作。当然我有了选择,我必须告诉大家我是选择了批判理论 脉络和左翼知识分子的脉络来阅读的。大概2000年中我的阅读量之大,是在我结束了求学生活后空前 的,阅读的结果使我感到很绝望。在一个极大的挫败和绝望之后,我慢慢地沉静下来。原因是什么呢?在这长时间的阅读当中,我阅读了可能是今天世界上在一定范 围和一定程度之内被接受为一流的思想家和学者的著作。当然我说以左翼为主脉络,并没有因此而废弃所谓的右翼思想家或自由主义思想家的重要著作,如像自由主 义就是我追寻的主要脉络之一。那么在这样一个学术期后,我说我感到绝望而后又渐渐沉静下来,是因为我发现我这样的小人物和那些举世闻名的明星级学者或大师 级的思想家甚至面对的是同一个困境,我们面对的是同样的问题,我们面临的是同一个似乎是路但是又走不通的这样的一种现实。不同的是大师们、思想家们他们以 他们自己的语汇,以他们的某种具有原创性的方式在描述着这个无路可走的现实。而我如果继续我的工作的话,无非也一样是以我的或许是不以那么原创的方式来描 述着这个没有出路的现实。我不想在这儿再重复,我想前面已有这么多我的朋友讲过文化研究的问题,讲过文化研究和今天世界相应的问题。我想大家能大概明白我 们这些人对于文化研究与全球化,文化研究与中国,今日的中国文化研究与今日中国也许是明天的中国的可能性之间的关联,那么今天的世界和今天的中国所面临的 问题,要用一个很旧的字,可是这个很旧的字一说出来可能带来很多我不想带来的东西,可是我只能用这个字,就是“苦难”。今天世界的苦难,今天世界的危机, 应该说“二战”结束后,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的危险。刚才看到有的同学深深点头,但也许有的同学不以为然,认为说的有些危言耸听了。自“二战”以来从未 有过像今天这样的太平盛世,你看自由正义是在于以怎样的力量在全世界面前平静。而我觉得“二战”以来的世界从未像今天的世界这样危险,换一个想法,在我的 体验当中,“二战”以来的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的世界这么黑暗。因为“二战”以来的世界,我第一次在我的经验、体验中和知识范围内看到了暴力和金钱可以泯灭 最后的良知,在今天的世界和今天的中国,哪怕说良知这个词已经变得非常可笑。那么我说这是我的绝望,我完全没有找到火,没有找到光,我发现我们徘徊在同样 的一个平面上。而且我进而发现,这之后我并没有停止阅读或寻找真理,我走了一条其实是成千上万的人都走过的路,我以为是我发现的路。我说好,应该到时候 了,我应该明白在学院内部生产的、在思想史内部生产的、在批判的理论自身逻辑之中的这些东西大概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可能为我们提供什么新的东西了,大概我 不可能从这儿汲取到真正的思想资源了。那么我想到了一条路,我说也许资源在第三世界,也许资源在于跟我们有同样经验的、相近历史的、相近命运的、相近遭遇 的第三世界的斗争着的人们之中。其实视野转向第三世界对我个人来说,大概是从95年开始的。但是我 从来没有把他们的斗争经验上升到知识的这种意义上。这时候我想我应该去关注这种知识的意义,于是我开始除了找到和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不是再一次跑到欧洲 和美国,而是跑到第三世界国家去,利用这种所有的可能。而我又是很幸运,我除了有这样的机会和可能去那里之外,同时还能通过英文去试图阅读那些并非思想家 的、并非学者的、并非主流的、并非教授们的、第三世界的思想者的著作。结论是一样的。表述不同,方式不同,语境不同,得出的结论不同,但是我发现我们面临 的是同一个世界。最后我做了一个比喻,我们面临的是同一个瓶颈,我发现全世界在思想和实践的意义上,进入了同一个瓶颈,而我最后又做了一些很可笑的工作, 转回去读了一些有关思想和文化史的东西。那么我惊讶地发现,在感知和体认的方式上我个人所感到的挫败、绝望和没有出路,实际上很接近于法国大革命时欧洲的 知识分子,似乎很接近,其实又完全不相像。我只是说心态上、情感上似乎有某种相像性。那么我说这个用力不胜任的考察得出的结论更悲观,我发现当人类思想进 入到了一个瓶颈状态的时候,不是一代人能走出去的。然后我回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的起点和命题上,我发现了这不是一个一代人的思想工作能否走出思想 瓶颈的问题,是在于社会现实变更有没有提供那样的现实契机。可能换句话说,这不是在思想知识内部、学院、知识分子、知识生产的内部所可能解决的。但是它最 后是必须以这样的途径来完成的,所以我说意识到了这一点以后,一些问题开始出现了,一些其实使我进入到这个困惑中的问题再一次以另一种方式浮现出来,当时 我选择文化研究对我来说至少有两个点是基本的:一个点就是我有没有可能通过文化研究去触摸和把握今天中国的现实,我说至少寻找到一种言说的可能,对我来说 是第一个动机;而第二个动机就是我是不是能找到一个名目、一个旗帜、一块立锥之地,这就够了。片瓦和立锥之地让我能够保持一个知识分子的批判性的工作。因 为我到今天为止认为批判是知识分子的本份,当然后面我会说后来我发现最成问题的是知识分子,最成问题的是知识分子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知识分子,何 谓知识分子,你怎么就指认你自己就是知识分子,你怎么去期待和定义一个知识分子的工作。那么我说这两种促使我进入文化研究的东西在我的绝望的、无效的、一 个循环式的思考和学习之后它再次出现了。那么面临着这样的瓶颈,面临着这样的困境,面临着这样一个没有出路的现实,我们马上要问的问题是批判是否有可能, 这不是我的话,是赵刚老师和汪晖老师在一篇商榷性的文章中提出的,批判仍然是可能的,我当时读了赵刚和汪晖的文章都很受启示。那么我读完以后的结论也是批 判是可能的,原因是当你说批判是否可能时你需有一个假定性的情境就是我们人类进入一个后工业社会,我们面临后现代主义的文化、后现代主义的生存或后现代主 义的现实。那么且慢,在中国后现代主义是否是中国全部的现实,这是不用我来回答的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问题,我认为在中国,它的混乱、它的庞杂、它的多层面是 存在的。当然我自己感觉到至少从2000年以来一个巨大的暴力性的整和力量已经在出现。这种庞杂、 这种混乱、这种多层面正在重新被整和到一个巨大的、暴力的、剥夺性的力量之中,包括一种新的文化的整和力量已经启动,并且在有效地运行着。这么说也许太武 断了,太简单了,但是我没有时间展开这些话题,大家可简单地想几件事,就是中国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革命博物馆合并为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青年艺 术剧院、中国艺术剧院合并为中国剧院。这里你看到的是这样更大的一种国家的文化行为和文化机制,而在这种文化行为和文化机制当中所包含的那个成功地书写一 个完整光滑的历史以指称今天现实的这样的一种行为。那么还有另外一个例子,我想说出来大家也许不同意,就是像《英雄》这样的影片和张艺谋从80年代到90年 代所扮演的文化角色以及今天他作为《英雄》的导演,《英雄》整个影片所表现出来的它的文本和文本之外所表现出来的全部的现实。岔开一句,看到一个小的东西 是《英雄》剧组携片出席奥斯卡颁奖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剧组成员,不是张艺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应该庆幸伊拉克战争已经打响,因为伊拉克战争已经 打响后,我们期待《英雄》将会获奖,而《英雄》获奖将会给伊拉克战争和平解决提供一种精神的力量。我在愤怒之余是哭笑不得,片刻的愤怒之后有一种哭笑不得 之感。我想说,可能会给伊拉克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参照感,因为这也是我观看《英雄》文本时所感到的甚至不会愤怒的愤怒。然而居然以天下的名义,那么今天的 天下是谁家的天下?今天的世界是谁家的世界?好,这些题外话就不再说了。我 说批判仍然是可能的,但是我接下来的问题是批判是否是足够的。在今天的中国和世界,批判仅仅在什么样的层面上存在,仅仅在什么意义上被生产、被接受?曾经 我们说批判知识分子和批判知识分子的批判性的思考仅仅是学院和体制化的学院生产的一部分,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在体制化的学院内部批判知识分子将退向何方?这 是一个在世界范围之内共同存在的问题。因为在世界范围之内我们面临的是大学公司化。那么在中国范围之内我们面临的是学院的学院化;我们面临的是以学术规范 的名义,专业分工的名义;我们面临的是学科基地、重点学科、职称评定,博士生、硕士生的严格的招生制度和越来越严格的新科举制度;我们面临的是我们必须吃 掉吊在我们眼前的那棵胡萝卜,否则的话,我们将衣食有忧。显然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危机是双重的:一个是批判是否是足够的,进行一种学术性的文化生产,进行 一种学术性的文化批判,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今天的社会。我不想在这全面展开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讨论,我想大家已经清楚。当伊拉克战争已经打响的时候, 当每天伊拉克的战事在我们面前展开的时候,我想大家可以看到新自由主义从来不是作为一种理论而出现的,新自由主义从来不是作为一种有阐释力、有生产力、有 说服力的思想实践而出现的,它从来仅仅是一种强权的政治实践,它从来都只是一种强权的政治实践。如果你想和新自由主义,哪怕和新自由主义者进行理论的论辩 的话,那你一定是说不清的,因为它在理论的论辩上是没有任何阐释力的,它对今天的现实,对今天的社会,对今天的苦难和对今天社会所面临的如此深重的危机没 有阐释力。但是当它仅仅是一个暴力的、政治实践的、铁血推进的逻辑的时候,批判知识分子的批判能不能真的和它形成一种抗争,这是一个侧面。而另一个侧面, 刚才我们说今天的世界面临“二战”以来最危险的最黑暗的年代,但其实说法也不这么悲哀,因为我们看到从西雅图的所谓暴乱和反全球化的示威开始以后到热那 亚,到全球性的示威。而反全球化的示威和这次反伊拉克战争的示威游行是60年代以后在欧美再未出现 过的巨大规模的示威活动,那么我们看到昔日世界银行的总裁和美国政府的顾问现在变成全球化的最主要的质疑者,我们看到全球化获益集团的内部巨大的分裂已经 出现,现在在世界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沉迷在一个发展主义的梦想之中,我们意识到今天的世界是如此的危险,说越来越多的人为数比例仍然非常小,可是已 经够多。2002年1月份我们到巴西参加social forum,即世界社会论坛,这是一个和世界经济似乎要对立的论坛。那么全球的可能反全球化的人们都集中到这里,有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有一种拉美的狂欢节式的反叛的形象。我在那里懂得了民粹主义的狂欢与流血是怎样地被具体地实践到政治实践当中去的。它当时一个非常诱人的口号叫做“another world is possible” 即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那么接下来的就是我们坐下来谈论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另一个世界必须是可能的,否则的话已经被科幻电影和科幻小说表现了无数次的人 类末日已经近了。如果我们用一个非常侥幸的、当年苏联电影当中的一个科学家的角色的说法叫人类走出洞穴才几十万年,人类还年轻,人类要活下去。如果借用这 个说法的话,在人类要活下去的意义上,我们就必须有另一个世界,而且它必须是可能的。但是“where”、“how”? 这个问题就是前面我所描述过的问题的简单化的表述,这就是那个瓶颈,这就是那个没有出路。因为我们都绑在了全球化的战车上了,我们都进入到了现代化进程这 条不归路当中了。那么有什么办法,有什么样的可能,有什么样的选择?有一个字变得非常的滥,但是我们也别无选择,叫“altanative”, 在中文翻译成“另类”,变得更滥,因为中文翻译过来译成“另类”以后,它就用来指称主流。我自称为另类,我有另类文化,我有另类时尚,那其实就是另类的时 尚一定比不另类的时尚更昂贵一些。所以这个字在世界范围之内用的很滥,而在中国用的更滥,可是我说我们没有别的词,因为“altanative”是“另一种”之意,也就是“another world”, 即另一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是什么?它是相对全球资本主义化的世界,是相对以美国为唯一一极的世界,而且相对于历史是所谓多极化的世界。而每一极仅仅是参 照着美国式的结构和美国式的霸权来分享世界利益和世界霸权,那么它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于是说到这儿,一个话题立刻就带了出来,我们前面刚才已经说了批判知 识分子,说了左倾,说了左派,说了资本主义和现代化,我已经暴露了我的某种程度的反美情绪,我不想掩饰这个东西,因为我觉得在今天世界范围之内和今天这个 现实之中,如果你没有几分反美情绪的话,你有病;但是在今天中国的知识界来说,你有反美情绪,你有病。所以在这一点上,我想生病的绝不是我,生病的一定是 那些“一夜美国人”吧?今夜他们是美国人,可是为什么他们今夜不是阿富汗人?今夜他们不是伊拉克人?题外话就不说远了,我回来,可能在这里我不应该说今夜 我们是美国人的事吧?反正我这个人打架伤邻居的时候多得很,我既然已经说到这儿,一个问题就必然要提出来了,当你说“another world is possible”,我们必须有另一个世界,而且另一个世界是相对于全球资本主义的,相对于以美国为楷模的、所赞美的、以美国为唯一霸权和唯一的领导者的这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是什么?这就是问题所在。大家不要忘记,曾经这个世界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另一种“altanative”, 即社会主义。好,我也被人骂做新左派,在中国新左派是很难听的一个名字,一个很大的恶名。对我来说,是不是无所谓,我并不因为它是个恶名而拒绝新左派这个 名字,而是在于我想知道在这个名字下面要说什么。我知道那些骂我为新左派的人想用这个词来联系着臭名卓著的老左派,联系着专制集权体制,联系着当权者,联 系着既得利益,或者用一个简单的词说是联系着当局,这是他们的目的。那么我怎么办?我怎么反身来定位女性主义?我怎么反身来定位文化研究?对于我来说,这 才是问题。那么左派、新左派这个词是法国大革命失败以后已经出现了的,当然也以此地为基地,对革命的清算是从对法国大革命的清算开始的,那进行地比较彻底 了,比较到根了。那我就不去说从法国大革命开始来清算革命这些事了吧,先把他们暂时搁置。那么对我来说,左派这个词是至少在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就开始有了明 确的所指的,但是对于我们今天来说,在我们所有的相关语境当中,左派这个词当然联系着冷战,联系着冷战的格局,联系着相对于资本主义的这“此一世界”的“彼一世界”。可是稍后这就到了我们文化研究的起点,我们注意到文化研究的起点在英国伯明翰,把伯明翰的文化研究称为“bominhan school ”,有点可笑,因为他们所做的工作刚好是反这些school,反这些college,反这些department的。 那么回到那里,回到伯明翰的起点之后,我会发现当年使文化研究成为了一种探索新的可能性的领域的那些人,同时是那个著名的新左派,那么为什么新左派要把自 己称为新左派呢?原因很简单,就是此一新左派不同于彼一老左派,彼一老左派是什么?是以苏联为代表的作为资本主义的另一个选择的社会主义。所以文化研究到 现在,半个多世纪已经过去了,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我们并没有走出多远,那么当年这些人站起来自称为新左派,并且开拓了一个叫文化研究的领域。他们想探索的 是什么?也许我们会说他们探索的是大众文化呀,流行文化呀,亚文化呀,工人阶级文化呀。是的,没有错。但这只是他们的一种借指而已,他们要走向哪里?他们 要寻找什么?他们要在冷战的结构外寻找一种绝不是美国式的资本主义,也不是苏联社会主义的“another world”。 这只是他们启动文化研究时候的初衷,所以如果我在学校讲文化研究理论时,我总是要特别溯本求源,先去讲伯明翰,并不是为了建立正宗和正统,也不是为了建立 学术传统和把自己再叙述到正宗家谱里去,也许那样比较体面,但是绝不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是我在被人家反身命名为文化研究工作者,到我逐渐明白何为文化研 究,到我对文化研究产生了极大困惑的过程,其实使我走向了伯明翰学派,那我不在这儿打开这个话题了,我想陈清侨老师和王晓明老师可能都给大家一起讨论过类 似的问题了,但伯明翰当时所处的这种两肩于一的困境不仅在冷战的时间也在解构主义的批判,解构主义的解构和经验主义的建构,主流的欧洲思想问题和批判的后 解构主义和现代主义的问题之间。那么它既是知识的,也是社会的,或说它首先是社会的。半个世纪过去了,今天在中国我们也拿起了文化研究,至少对我和我的朋 友们而言,我想我们所要寻找的是一个力不胜任的工作,我们想参与到,也想借助于文化研究参与到寻找另一个世界的这样的一些人当中去。大家不要说我庸俗化, 我是在读墨西哥著名的游击领袖叫sub·commander·marcos, 他的著作中讲到一则故事,我非常喜欢。在这儿讲给大家听,非常短。他说有一批棕色马,在一个很穷的家里。农夫有一个很穷的妻子,他只有一个瘸腿的猪和一只 很瘦的鸡,他们饿得没饭吃。有一天这个农夫就对他妻子说:“我们太穷了,我们没得吃了,我们只好吃那只瘦鸡了。”于是他就把瘦鸡杀了,熬了一锅瘦汤。这是 我的翻译。然后他们喝了,有一会工夫不饿,过了一会又饿了。农夫说:“没办法,我们只能吃瘸腿的猪了。”然后他就杀了瘸腿的猪,做了瘸腿猪肉。然后就是又 一会不饿了,接下来又饿了。他说:“现在就轮到棕色马了,对吧?否则怎么办?”可是那匹棕色马不想等到故事的结束,它就跑了,跑到另外一个故事里去了。我 非常喜欢这个故事,那么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我一个做社会运动的朋友听。他问了一个好笑的问题,但是我们笑话完之后,我们又开始觉得这个问题有趣。我们说棕色 马跑到另外一个故事里去了,他问:“那农夫和他的妻子呢?”我们都笑了,我们说:“你这种搞社会运动的人真是人本主义啊,关心人啊。”因为他想棕色马跑 了,农夫夫妇两人不就饿死了吗?其实后来我想刚好这是这个故事的意义所在。那么他为什么说棕色马跑 到另一个故事里去了呢?因为在这个故事逻辑内部,怎么推都可以,或者棕色马被杀死,或者农夫和他的妻子被饿死,或者揭竿而起。揭竿而起你要注定有另外一个 东西,就是还有一家有的是粮食,对吧?岔开去,我不打开这些话题。这些话题都太大了。现在的问题是在于如果说他们家是财主,我就上他们家去吃去,我们不吃 棕色马,我们把他们家吃光,那不失为一种原始的解决方案。而今天的世界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意识到,某些经济学家说今天世界的最大的危机, 今天世界最大的安全不在于美国人拿着战斧式导弹到处去扔。那不是真正最大的威胁,真正最大的威胁是全球的经济建立在美国的金融机构之上。那么美国的整个控 制全球经济的不到7%的是实物经济,其它的全部是金融泡沫。对我来说,这是我在读书过程中的一个巨 大的震惊体验,以前我不知道这个事实。我知道世界上今天的钱不是金本位的,不是银本位的,但我不知道今天的钱每一分都是美元本位的。我们的每一分钱,我们 的一切都要核算成美元才有意义。那么就是美国金融市场上的任何波动都可以使一个中等的高度发达的国家彻底破产。而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新自由主义的结果是全球 的福利制度的彻底解体,我们不再有免费医疗,我们不再有免费住房,我们不再有免费教育。那么我们想要获得医疗、住房和教育怎么办?我们要钱,一切我们所有 的安全,人类生存最基本的东西最后都要折合成钱。因为你不可能囤积大米,囤积到够你一生享用的。那么大财主囤积了大米,埋两块金子在地里面,大概是至少到 孙子一代不会因冻饿而死,那么我们今天怎么办?我们存钱,我们觉得我们的钱不可靠,我们把它存成美金,那是我们最后可靠的方式,可是美金是什么,是纸,是 美国造币厂每天滚滚地印出来的纸。我们大量的出口,我们追求出口额,我们把大批的食物、丝绸等卖到美国换来的是什么?换来的是纸。这个纸是纸还是金子?是 由美国的财团来决定的,这个是我第一次明白的,真正的危险是什么,我们在怎样的一个脆弱累弱的世界上。那么我的一个好朋友说,他父母辛苦了一生,后来到晚 年的时候天上掉下了大馅饼,他接受了一大笔遗产,一个海外的亲人留给他巨大的遗产,于是他接受了一个金融专家的咨询,把钱投资到了泰国,在金融风暴当中血 本无还。我身边也没有什么富人,这是我非常近的一个好朋友的故事。那么今天我们现在每个人都开始存钱,为了我们的安全,为了我们老了以后怎么办。比如我也 存钱,因为我想到我母亲七十多岁了,她生病了怎么办?我不能养老还要送终,尽中国人最起码的孝道,经常使我内心感到很不安。同时我也想到我老了怎么办?我 会想到很多东西,唯一的办法是我应该去挣钱,我应该去存钱。但是非常悲哀的是,我明白了钱是最不安全的东西。可是我们所有的安全只能用钱去换。话说远了。 那么我回来,我说今天的我们,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我们仍然没有走出去,我们仍然在寻找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个故事。那么我就对sub·commander·marcos的 故事很感兴趣,于是我把他的书都买来读,我就说他作为一个游击队长,他的思考其实和德里达、詹明信、斯皮瓦克是完全一样的。我和他们也是一样的,我就觉得 这太棒了,我就把他的书找来,它直接提出另一个故事,那么我想看看他怎么想象和描述另一个故事。因为他在用他的实践做着另一个故事,就是他领导的著名的游 击区。我没有机会去真的考察那个社会的实际体制,于是在他的著作里读到很多东西。他实际上和大家都知道的马尔克斯、萨拉马哥是私交甚笃的好朋友。他们两个 人都认为sub·commander·marcos是现当代西班牙语世界最优秀的作家,我只能通过英文读,仍然可以看到他文学的机智和优美,但是不能从西班牙语去读它,那么我就读到了一则故事,在不知所云之后读懂了,懂了以后我失望了。这 个故事是这样的:他说从前有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那么这个活人就说:“啊,我好羡慕你多么安静啊!”死人说:“我好羡慕你多么有活力啊!”然 后他们俩就争吵不休,正在这时候,一匹棕色马疾驰而过,我看完了以后琢磨这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故事不光讲这样的寓言,他是把这些东西写在他的政论文当中 的,这是他的非常后现代的极富活力的一个写作方式。然后他就说:“听故事的人问讲故事的人:‘故事是什么意思’?讲故事的人说:‘没什么意思呀。’”说这 个故事没有意思,这个故事的意思就是棕色马来了,前边不是说棕色马跑了吗?但是我知道这样的玩笑背后不会没有意思,因为这既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写作又是詹 明信所说的安德森式的写作,当然是一种寓言式的写作。所以我一定得读出寓言背后的微言大义来。我读出来了,我失望了,我绝望了。我明白拿着枪在战斗着的人 也和我们一样在同一个瓶颈上。我以为我读懂了,因为大家听过前面的老师讲要重新启动第三世界的思想资源。其实这是这个世界的绝望的批判知识分子们的一个共 同的努力。那 么很多人重新发现非洲反殖斗争中的重要的思想家法农。法农的著作当中改写了黑格尔的农奴和主人的寓言,他说从前有一个奴隶,有一个主人,那么奴隶在主人的 身体和思想的控制下,有一天奴隶醒来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就不再有奴隶和主人,只剩下了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我不久前看到一篇文章,它是中国的一个著名的自 由主义思想者写的,他引证这段话来控诉法农,来控诉整个六十年代的血腥和暴力。我们姑且把它在整个中国语法构建当中的情形搁置。我只是说在这背后奴隶奋起 反抗并杀死了那个主人,世界就不再有奴隶和主人,只有人的世界。那么我在互文关系的意义上解释这个世界有一个活人和一个死人,活人和死人争吵不休,那个时 候棕色马就来了,换句话说那是另一个故事,那是另一个世界,或者说那不是另一个故事,也不是另一个世界。那是已经在20世 纪我们已经讲述过的故事。我们不仅以奴隶杀死主人,从此是奴隶的世界的方式讲述过,我们还以动物庄园、动物农场的方式讲述过,我们还以古拉哥群岛的方式讲 述过,而今天我们又如何讲述呢?所以我说必须有另一个故事,必须有另一个世界,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人们的自觉。那么在哪里呢?是什么呢?他的思想描述的现实 可能性在哪里?我再说我在思考和观察当中得出了一个悲观的结论。我曾说过我很喜欢一部电影叫《2001年约那森将满21岁》不是一部很好的电影,但是是一部曾经深深地打动了我的电影,是70年代拍摄的一部电影,那么在这部电影中说20世纪所有的寓言都是革命的寓言,20世纪所有的记忆都是革命失败的记忆,那么不仅仅是这样,我认为20世纪不仅仅是一个革命的寓言被实践的世纪,而革命的实践完全陷于失败,悲剧性的命运不仅仅在这儿,20世纪的悲剧性还在于我们几乎耗尽了此前几个世纪人类累积下来的创造下来的用想象力去开拓出来的乌托邦的想象空间。我觉得到20世纪终结的时候,到20世纪落幕的时候,革命的失败和新自由主义的全面胜利拉下了一个很厚很厚的幕布,把这样的一个乌托邦想象的空间彻底封闭了。如果我站在一个不那么左翼不那么政治的立场上我可以说20世 纪失败了的革命实践几乎玷污了所有的乌托邦想象。所以今天当我们需要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没有可借助的想象力。那么当然我刚才想这同时 也是全球化的结果,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如果大家关注世界当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世界当代电影和中国当代电影,这是我熟悉的两个领域,别的领 域我不是那么熟悉,我认为我们面临着全球性想象力的枯竭,这是我所做的一个悲观之后的描述。对我来说,这个思考的环从开始回到了开始,我没有找到缺口,我 没有找到走出去的可能性。但是我说我慢慢的沉静下来,我意识到如果把思考作为一个知识生产的过程的话,应该说完全无效,因为我发现我自作聪明的走过了很多 人已经走过的路。我以为我去寻找和开辟的新的资源和道路,其实早已是无数多的人都已走过的一条路。但是我说它对我仍然有意义,就是我打破了一些幻觉,我获 得了一种重新定位我自己的工作和我自己知识的参照系,而且我重新肯定了我们所做的工作是有意义的,它叫文化研究,或不叫文化研究,这其实并不重要,而到现 在为止,相对来说,就它的历史脉络和它的现实而言,文化研究这个名字仍然是和我们想做的这份工作最为贴切的。所以我说这是我要谈的一个大的面向。我 接着要说的另外一个大的面向就是为什么我对文化研究产生了困惑,为什么我甚至想放弃文化研究,那么我们从一个简单的大家可能已经非常熟悉的说法开始,就是 政治经济学者对文化研究提出了很多批判。他们前两项批判是确实批判到了文化研究的根上。第一项是他们认为在文化研究的起点处即伯明翰学派那里最重要的起点 是反思马克思主义的,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反思是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图示和描述的批判上的。简单的说,其实马克思主义甚至包括恩格斯 主义都不能简单的概括为经济决定论思想。但伯明翰学派是对经济决定论做了批判的,他们更强调文化自身参与社会建构的能量。当他们同时让葛兰西的霸权主义的 理论来加盟他们的时候,他们似乎更具有了强大的力量。但是政治经济的学者反身来批判的时候,当你颠覆了这样一种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模式的时候,当你拒绝 讨论经济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意义的时候,其实你已经脱离你曾经想关注的关于社会极其现实的命题。那我觉得对于今天面对着这样的一个新自由主义的现实的时候, 这个批判似乎有一些新的启示和意义存在。我们如何去重新思考文化研究和政治经济学的关系,似乎对于我们来说变得非常急迫。而第二个批评大家都知道,文化研 究的问题就在于它尽管有着那样的强烈的社会责任,因为我想大家知道我个人认为文化研究就伯明翰学派来说是有终极视野,是有关注的。文化研究其实是对于文化 研究者的初衷而言,他们其实关注的是人类的解放,这样一个会被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者称之为“great narrative”,即宏大叙事这样的一种东西。它是有这样的一种终极的视野和终极的关照在其中的。那么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文化研究不断纳入棘手的思想方法和观点。但是它也在这个过程当中自我内爆,自我解构,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先把它搁置。而 它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说文化研究的学者尽管是有强烈的社会关注在其中,但是文化研究作为实践来说,它始终仍然是文本中心主义的,尽管这个文本可能不是今天的 文本,可能不是文学文本,可能不是电影艺术文本,可能是广告电视和肥皂剧,但是它自然是文本中心主义的,这是他们的重要的一个批判。那么他们的第三个批判 实际上我认为并不是对文化研究的批判,而是对jiontic的批判,那么我曾经最早读到jiontic的 时候,注意到它在文化研究的脉络当中被称为文化研究中的修正主义者。我开始看到这个词时我就想笑,笑我们这个成长的年代,笑修正主义。但是到我反过来试图 整体地思考文化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的时候,我发现叫它修正主义是非常确切的,因为它高扬了文化研究的众面旗帜之一,就是对日常生活的抵抗。当然它也从结构主 义、后结构主义如罗兰·巴特那里借来了身体、快感种种讨论来支持和丰富这个日常生活反抗的论述,那么我说我把它当作一个确乎是修正主义者的时候,我发现他 好像高扬了文化研究的一面旗帜即日常生活,其实它真正地修正了这个东西,因为这个日常生活在威廉姆斯那儿,在汤姆森那儿有明确的界定,那是工人阶级的日常 生活,而且它有明确的本土性和区域性,就是英国工人阶级,因为大家都知道英国经过圈地运动,几乎消灭了农民,英国在撒切尔政权之前它仍然是这样的一个有强 大的工人阶级实存的这样的一个群体,而且它是那个历史的。我不知道在座的同学会不会跟我们有共同的知识结构,我们同代人都是读从文艺复兴到19世 纪的西方翻译小说长大的,我们都非常熟悉伦敦东区这样的一种想象,就是在那样的一种英国特有的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这样的历史当中形成脉络,所以当你把这个 东西、这个历史、这个地域明确地界定和抽象,变成日常生活抵抗的时候,你真正的是一个修正主义者,你已经彻底地改变了,彻底地改动了日常生活这个概念、这 面旗帜在文化研究的理论与实践当中的意义,这是政治经济学者对文化研究的批判。第 三点我是无保留地认同的,前两点我并非对它的认同有保留,而是我有若干个疑虑在,第一个疑虑是理论性的疑虑,就是伯明翰学派在当时对今天马克思主义的反省 和批判采取的这样一种方式本身是寻找另一个世界,寻找另一种可能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如果你把这个东西否定了的话,你重新回到政治经济学,回到今天的马 克思主义脉络当中的时候,你得出的结论只能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结论,你的社会想象空间,你和你的社会解决方案只能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社会反抗, 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这样一个依然晦涩、依然被玷污了的乌托邦想象。因为它严重地被玷污了,所以我说今天当我们重新强调政治经济学的脉络,强调经济在社会 生活当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的时候,我们能够怎样地去创造出、去寻找到一种不同的思想资源,去开拓一个不同的想象空间,来给文化研究提供一种不同的前景、后 景,或者说语境、范围、氛围,这才是对我们来说真正的问题所在,而不是是否政治经济学回归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政治经济学回归问题。这是我的第一个困惑。我的第二个困惑是与对第一点、第二点的批判联系在一起的,那么这个困惑不是那么理论化的,是相当形而下的。曾经有一位著名的在中国来说应该是有相当代表性的自由主义学者在一本非常著名的杂志上,写文章批评中国的文化研究,我当时一厢情愿地以为他是在批评我,大概是在97年 发生的一件事,那么他在那文章里就说:“这太可笑了,你们看文化研究是什么,文化研究是社会学的工作,而在中国非常可笑的是,一帮搞文学的人在做着文化研 究。”后来我们就说:“你有没有搞错呀,因为在文化研究的起点上,它就是一帮搞文学研究的人开始做的。”所以这不是一个作为学科的先在合法性的问题,对于 文化研究来说,尤其不存在学科身份的合法性问题。那么我只能说:“对不起,你无知了。”而且更加好玩的是,他的这个批评是在一个倡导学术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的,那么你跟做文化研究的人谈学术规范,也是对牛弹琴。这一点我也是很欣赏陈光兴的一句话:“文化研究这个领域吸引了一些什么样的人,吸引了一些不甘愿绑 在传统学科战车上的人。”后来,我在另一个地方,我不知道这话哪先哪后,看到一个美国学者的说法就是说文化研究是一些不安份者在做的,是一个在学院内部不 安份者的领域。但对于我们来说,有一个客观限定是存在的,就是我们毕竟不可能拨着我们的头发离开地球,我们仍然在学院体制中生存。我们整个的知识,我们的 结构,我们的谱系受到了我们曾经接受的学科训练的局限。于是我们试图不是文本中心主义的,我们试图在抵抗政治经济学脉络,但是那不是我们的知识准备和我们 的功力所能抵达的。然而这又不是理由和借口。所以我只是说,对于我,采取了一些策略性的对应。一个就是我将诸多的社会现实,多层面发生的社会现实文本化, 我把他视之为一种文本,这样我就可以用我所擅长的方式,我的知识准备去处理他。而同时对我来讲,作为文化研究的文本是永远不封闭的,那个文本永远开敞向更 大的文本,而最后我是试图到达的是一个社会的视野,一个社会的领域,我至少想到达那个地方,揭开那个帘幕,让人们能够或多或少地看到在这个尊严的、体面的 世界上,到处存在着魍魉鬼魅,或者一个不学术化的学位,至少让这些得意洋洋的人们感到有点不安然,至少能让他们明白他们还没有能够独占这个世界。而他们要 独占这个世界,恐怕进行种族灭绝式的杀戮都不够。对我来说,这是我的最低要求,而这其实真的不是我对自己的要求,也不是能够鼓励我继续做下去的力量所在, 鼓励我能做下去的力量所在是我绝不是一个能够完成这个工作的人。我甚至不是在任何意义上能够突破这个工作的。但是我想参加到那些寻找另一个世界的人们当 中,我最后要寻到一份安心,我说我试过了,当我意识到有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做了一点什么我力所能及的东西。90年 代初期,在北京学界,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讨论知难行易的问题。但是我觉得在今天知亦难、行亦难,而且知难、行难实际上完全是同一个问题。知识的困难和行动的 困难是同一个问题。所以不是简单地指责说,你同情底层人民你就到底层人民中间去?你跟他们同吃同住吗?我可以跟他们同吃同住,而这就能因此解决了他们的问 题吗?人在跟底层的人同吃同住的是当他们相信心里掌握了真理的时候,他们相信能够把知识传播给人们的时候,他们相信能够带人们走向光明。或者用讽刺性的话 说法,即当年古巴革命胜利的时候,卡斯特罗站在舞台上,风华绝代,振臂一呼,应者四万。所有的人们都相信他将把我们带向另一个更好的地方,当然这话看怎么 讲,也许相对于波多黎各来说,古巴就是一个更好的地方。但是相对于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的时候, 人们的梦想来说,好象古巴并没有达到一个更好的地方。像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人们,曾经梦想的那个更好的地方,我们没有能够到达,那么所以,在今天,行动 的困难和行动的无意义,思想的困难和思想的无效又是在同一个层面上,又是一个面临着同一个瓶颈、同一个困境的问题,这是我想给大家分享的另外一个因素。刚 才我已经说过,当我们谈到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必然要提到社会主义的历史,那么我想大家都明白,社会主义对于今天的中国,对于今天的中国文 化研究者来说,不仅仅是历史,那么他不仅仅是历史在多个层面上的展开。刚才我讲到一种带有非常荒诞喜剧色彩的情形,在经历了半个世纪,当中国的一些人们并 不是所有叫文化研究者的人们,试图去利用文化研究来探索一种新的可能性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比当年那个叫新左派的人们扬起一面叫文化研究的旗帜的时候,我 们似乎并没有走的更远,甚至说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不过是在一个物理的或者叫空间的点上。但是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我们又有某种相像之处。索默尔出任伯明翰 当代文化研究主任是在1968年,不用我告诉大家,1968年在欧洲意味着什么,那是一个炽热年代的退潮期,炽热的年代正逐渐化为灰烬的时候,伯明翰学派或者叫文化研究学派应运而生,但是我们说在世界范围之内,反帝反殖的民主运动、妇女解放运动、民权运动仍然在此起彼伏,不再是一个炽热的、充满希望的梦一样的60年代,但是仍然是一个有希望的年代,仍然是这个世界上大量的人愿意站在有良知的寻找另一个世界的人们一边的时代。可是文化研究进入到中国是在90年 代,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是一个炽热的年代刚刚过去,正在变为灰烬的年代,但是不同的那个灰烬迅速地被纷纷扬扬的撒入到空气之中,不再有人记得曾经 有火,曾经有灰烬。不仅仅是这个,而且是在于另一种火、另一种炽热、另一种沸沸扬扬迅速地动员和组合起了这个世界。这个动员和组合的结果使得今天的世界上 的任何动员几乎都不再可能。我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错位,就是文化研究进入了它的紧迫的时候,在它的现实困境的意义上,似乎仍然在当年伯明翰学派出现的物理或 叫空间的点上。而在另外一方面,我们远不可能获得当年伯明翰学派所能获得的那样一种思想和文化的环境。我们所面临的是借用那个说法,就是像雷蒙和萨特的论 争,最后以雷蒙一生的失败和身后辉煌的胜利而告终,与其说他在理论上或思想上胜利了,不如说历史帮了他的大忙,历史站在了雷蒙的一边,历史审判了萨特。换 句话说,历史站到了右翼的一边,历史审判了左派。无论你是新左派还是老左派,都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当历史和现实以分外的残暴的、合格的、洋洋自得的方式 彻底审判了左派以后,文化研究在中国出现了,而且伴随着一种叫作中国新左派这样的东西出现了。他带来的除了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一系列问题以外,还带来的问题 是它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它的可能性究竟在哪里?我觉得中国文化的错位的本土降落,它还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说中国出现了新左派,如说当年英国出现了新左 派,当然相对政府和英国共产党而言的新左派,那么今天的中国出现了新左派,当然相对于正统的老左派而言。可是请大家稍稍想一想,还有没有老左派在掌权,这 个话就不再往下说了。我 们岔开来,说一点轻松的话题,举两个例子。昨天我的学生在北京的文化研究工作上作报告,引证了一篇文章说:“今天的中国,我们不向左,不向右,不向前,不 向后,我们向上层社会。”很有意思,我觉得这个是拨着头发就飞升起来的想法。那么北京有一条著名的房地产广告,每次我提到这个广告的时候,海外的朋友都 说:“I can believe that.”这广告说:“向左,向左,向左,当全世界都向右的 时候,我们向左,左岸公社――少数人的写字楼。”很有意思,当全世界都向右的时候,我们向左,我们走向哪儿?左岸公社,少数人的写字楼。所以我说这时候我 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叫左派,我当然知道,它有确切的意义,它确指批判,它确指对全球化的拒绝态度,它确指对资本主义的质疑态度,它确指对社会平等和社会正 义的关注,它确指对于社会民主的思考但不认为美国式的民主、西方式的代议制民主是民主的唯一途径。当然,它有这些确指,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说,这是一个没 有办法在空间方位的意义上来定位一个人的社会立场和社会位置的时代,因为这个社会在向上,在向左,在走向左岸公社,而且这一切向上的社会和左岸公社确实只 属于少数人。我的一个朋友讲得非常有趣,他说我不能替多数人想,那我就替少数人想,中国照着这个向上、向上的方式发展下去的话,那就不是富人的日子不好过 了,那是所有有几个闲钱的人都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了。因为当太多的人马上富起来的趋势不可遏制的时候,大多数人将衣食有忧了,所以我不替多数人想,一直都 在为少数人想,我觉得社会无论如何不能再这个样子。昨天我的学生在报告中提到一则消息说,某某地方的警察局和大款建立了热线联系,他们掌握了几个由公安局 长亲自签名的卡片,上面写有若干个电话,大款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可以得到救援,所以你可看到这个政治权力的转移,金钱和政治权力和国家机器的紧密结合。 但是这些不是我们的目的,我同时看到另外一些东西,这是文化研究教给我们看到的东西,就是他们生活的多么不安全,他们生活的多么不幸福,他们生活得多么没 有质量。我也替他们说,这个世界也得有另一个世界。好,我们回来,我说事实,左派和右派这个所谓在今天的世界似乎变得非常重要、非常敏感,但是另外一个方 面,又分外的没有意义。因为左和右原本是一个相对位置,其实我们又不知道左派和右派的划分有着明确的所指和另外的敏感是因为它联系着冷战的历史。在冷战的 历史脉络当中,地可以被清晰地定位,但又请大家注意,正如冷战的历史给左派和右派的称谓一个极大的扭曲一样,我们不要忘记,当左派和右派的说法出现的时 候,左派对应着一个机器的政治姿态,对应着对自由的欢呼,而只有在冷战当中,自由被右派垄断了,因为他相对于左派的集权政治,所以说仅仅是在冷战的不到五 十年当中,左派失去了自由的旗帜。那么今天有没有可能重新拿起自由而非自由主义的旗帜,有没有可能去重新定义自由、民主、平等、博爱呢?这些作为资本主义 基础和意识形态的资本主义话语系统的理论,除了知识考古学,除了思想史的框架以外,还有没有一种新的社会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所谓的左派它不能回收自由的旗 帜的话,它就几乎没有任何可能重新面对社会发言。那么我们退一步,先不去讨论左派如何去重新定位自己,今天的中国自由派、新左派或右派变得如此的敏感,有 时变得很伤感情,变得充满战火与硝烟,变得很不择手段,当这样的一个东西出现的时候,实际上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我认为到现在为止,已经充分地被大家认识 到,但是并没有被充分地纳入到我们的工作当中,包括文化研究的工作当中,就是如何清理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历史的遗产。这个问题并没有真正地被重视,因为我不 知道大家是否同意我的观点,也许大家同意,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观点。我说今天在中国这样的一个有着革命传统、有着社会主义历史的国家,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以 最为赤裸、最为血腥的方式在进行着,而这种东西迅速地转化为被相当多的人们包括被剥夺的人们一起由衷的拥护的文化霸权和中国的文化人以空前的没有良知的方 式与既得利益集团合谋,并且使自己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一分子,这些事实到底怎么去解释,这本身是太大的课题,可能有很多可以解释的方式,但是我认为,一个 基本点是支持着这种霸权确立的,支持着这种剥夺式的、支持着人们如此迅速的就自我洗脑而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霸权逻辑和专制体系当中的东西,刚好是那个叫革命 和社会主义的历史。那段历史成为了最为有力、不言自明的、今天现实的合法性的论证者和辩护。这里面应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这段历史确实被妖魔化,确实 被单一化,确实在特定的历史和文化的发展脉络当中。由于某种特定的建构意识形态的需要,而被描述为今天的黑暗的血腥的、肮脏的形象。但是历史作为文化战 场,既被作为战斗,我觉得我们有意义的工作,绝不是为那段历史正名。因为尽管经过了妖魔化,那段历史确实包含了太多的苦难和罪恶,可以使人们将其妖魔化, 可以使人们有选择的将其妖魔化。那么我们所做的不是简单的正名工作。我们当然首先要澄清这个妖魔化的叙述当中究竟遮蔽了什么?在那个血腥、罪恶、剥夺、暴 行之后,有没有幸福、快乐,有没有阳光,有没有解放,有没有人从这段历史当中获得了什么?这当然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工作是深入到历史当中 去,它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是中国革命的历史,可能也包含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也包含主流和另类的国际共产主义的历史,主流的和支流的国际共产主义 的历史,也可能包含着广义的在世界范围之内的仍然在行动着的,以自己行动可能是相当和平的相当改良主义的相当温和的方式,试图去变革这个世界,试图去寻找 另一种可能性的人们在认识和思考。我觉得如果我们不进入到内部去,对于我们来说这段历史就是永远的债务,是难以偿还的债务,可能要用更大的悲剧、更多的血 腥,最终去偿还。所以有一个工作也许是我们无法完成的,就是如何把这笔债务转换成遗产,如何把这笔债务显现为遗产,如何把遗产从这些债务当中剥离出来,我 提出这种说法的时候尚未读到德里达的《马克思的幽灵》,后来读到了,我就说,可恨。现在我又没有了独创权,但是他毕竟是德里达,他表述确实比我好得多,所 以我还得用他的表述,就是每一个遗嘱的执行人他同时就承接了那个债务,每一个债仅人,他同时也扮演着遗嘱执行人的角色,不论他愿意还是不愿意。当然,我已 经在篡改德里达的意思,我觉得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可能更多地是在你们这个年龄段,我们自觉不自觉的都在扮演着遗嘱执行人和债务的承担者的双重角色。那么,我 想至少对文化研究这个领域来说,一个充分地、自觉地意识,应该被建立,我们必须去正视那段历史,我们必须去正面处理那段历史。否则的话,比我们能否回收自 由的旗帜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先在的被剥夺了发言权,我们已经先在的被剥夺了去讲述今天的社会、今天的生活、今天社会中的苦难和问题的前提。所以我觉得, 从任何一个层面上梳理债务和遗产的工作都必须开始,其实很多人已经在开始,已经在做。我只是说他应该变成更多的人,应该变成更多的社会群体的自觉的意识。 它应该成为文化研究这样一个名目,这样一个旗帜下面的一份非常重要的工作。所以我说,它从来不是文学的外延,也不是历史的外延,不是电影研究的外延,它是 一个社会和思想工作,一个去参与、借助变革社会的和有效的思想生产的一个领域。从这样的一个意义上说,我想我们都力不胜任,但是我们又都力所能及。最 后,我想提的一个东西,就是说这一切文化研究的自我系统,文化研究的工作,文化研究的历史,其实始终联系着一个概念,联系着一个角色,它叫知识分子。而如 果我们把它纳入欧洲和美国的脉络中去,我们抛开两个脉络,即一个是法国脉络,一个是俄国脉络,我们会发现,知识分子这个问题,是老旧不堪的,早已没人使 用,取而代之的是批判者,取而代之的是专家,取而代之的是学者,中国就有类似的情形。90年代,我们创刊了一份非常重要的杂志,叫《学人》,定名为《学人》,英文的名字是“scholar”,如果联系着80年代的历史,联系着80年代知识分子的自我想象,联系着80年代所谓本身是耐人寻味的文化事实,那么我自己有一个经验,大概是1995年 在一次会议上我用了知识分子这个词,说知识分子的工作如何如何,然后就跳起了一位青年记者,对我厉声喝道:“知识分子在哪里?中国有知识分子吗?”然后, 他说了一句很粗俗的话“中国知识分子还在他丈母娘的腿肚子里转筋呢。”这是北京的一句土话,意思是中国知识分子尚未出生,这告诉我另外一个东西,那就是知 识分子只是一个伟大的理想,知识分子是一种理想的形象,至今他尚未出生,因为中国尚没有产生知识分子这样的土壤和环境。那么类似这样的东西都在告诉我们, 知识分子这个语词是什么。我再举一个例子,就是我们如果关注时尚文化,有一个东西肯定是大家会注意到的,广东的一份杂志叫《新周刊》,它出过一个专号,叫 做“知识分子”,它告诉我们,知识分子是大大了不起的,那么最后我看到了它对知识分子的描述和衡量方式,它所肯定的和所谈的那些知识分子究竟怎样,我们暂 且搁置。因为我不了解他们的工作,没有什么好参照的,我只是发现它对他们给以如此大的肯定就是说这些“知道分子”成功地把他们的“知道”转换成了金钱,把 他们获得金钱的东西转换成了无形的资本、他们的象征资本、他们的文化资本。然后这些文化资本就会给他们赚来更多的金钱,他们已经成功地进入了知识的、资本 运作的行列当中。在这个意义,它告诉我一个事实就是知识分子这个词在今天的中国已经开始变形,已经开始褪色,但是还有生命力。和欧美不同,刚才我说搁置法 国和俄国的脉络,但是我已经读了很多本翻译得很好的介绍法国知识分子的书,据说是本世纪的80年 代,知识分子这个词已经将永远成为在法国字典上的一个词,人们要去查字典,才能明白什么是知识分子。那么,知识分子在俄国,我想如果还存在的话,大概也处 在未死方生之中,因为面对着这样黑帮的资本主义的事实,恐怕知识分子的生存并不比克格勃的制度轻松,因为这个黑帮直接由克格勃转化而来。那么我们说在世界 范围之内,知识分子这个语词在不同的脉络当中,经历了不同的变化,而在中国的历史脉络当中,它也经历了自己的变化、发生和发展。那么,曾经批判知识分子是 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国的学者、中国的艺术家共同选择的自我身份,曾经在80年代,我们共同选择这个 东西作为这样的一种自我身份。但是一个很有趣的错位出现了,比如我们以韩国知识分子为参照的话,韩国知识分子反专制的斗争是与反美的斗争联系在一起的,所 以自然地知识分子的批判与批判理论的思想资源获得了一个有机的连接。而在我们中国,当批判知识分子站出来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向社会亮相进入社会生活的时候, 我们是把一个反专制的历史和清算社会主义的、清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联系在一起的,于是我们就当然地和批判理论的脉络形成了巨大的同构,以致一个中国的批判 知识分子要从某种程度上去清算,我举一个例子,以清算福柯开始,清算福柯是没有什么奇怪的,福柯可以被清算,而且福柯在法国的脉络当中,属于右翼而非左翼 的,这不奇怪。但奇怪的是,他清算福柯的方式是说,福柯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这个家伙在1968年的 时候居然站在学校的楼顶上拿了一块砖头,去砸维持秩序的警察。对不起,这是我在上海的一本刊物上看到的通俗文章,他清算福柯的是福柯居然在学潮当中站在学 校的楼顶上拿砖头去砸警察,但他的描述是砸“维持秩序”的警察,那么他站在哪儿?很清楚,他站在秩序一边,他站在警察一边,所以我觉得这个裂隙和矛盾,是 当我们定位中国知识分子的时候,当我们思考今天中国知识分子的现实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个参照系。它同样联系着社会主义的债务和遗产,当我们没有能够成功 地清算这笔债务和遗产的时候,人们那种清算遗产的方式甚至连批判理论、甚至连福柯这样的扔了一小块石头的也要被清算,非常有意思。我们的那样一种颠覆和清 算暴力秩序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以秩序的名义展开,以致我们如此强有力地站在秩序的一边,我说这是第一个和知识分子的角色相关的问题。但思考中国知识分子 角色的时候,中国知识分子在80年代所形成的批判知识分子思想资源和批判传统都天然地隔绝在我们文 化研究的实践之外,这是一个我想讨论的问题。另外一个我要讨论的问题,说来很有趣,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葛兰西和威廉姆斯的理论,其实它们是在五、六十 年代已经开始被翻译介绍过来的理论,但是我们在当时只能处在一个非常边缘的状态,它们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到我们开始追求自由解放,开始追求新的西方 思想理论的时候,他们作为老马克思主义的嫌疑犯,又被我们给抛弃了。所以一直到了90年代的初期和 中期,我们才重新寻找到了思想资源,寻找到了批判资源,重新进入了文化研究 。这时我们才又把他们从故纸堆里拣回来,发现了他们的思想资源和理论。尤其是葛兰西被重新发现以后,有机知识分子这个词再次在中国成为某种意义的时髦,我 们开始使用有机知识分子,但很好玩的是这个语词立刻和一个中国的其实在现当代形成的这样的一种定势联系起来,我们把有机知识分子当作正面的、值得肯定的, 把学院知识分子当成负面的、应该否定的。然后我们认为,有机知识分子参加到社会的变革当中,好像大家完全忘记了什么人才真正的是有机知识分子,他们就是政 府里的新官僚们,这才是真正的有机知识分子,因为他们有效地参与到了社会的建构过程中。同时还有那些在传媒当中极端活跃的知识分子,那些使用着常识性的话 语对民众有极大影响力和感召力的知识分子也是有机知识分子。在这儿,又出现了一个裂隙,文化研究志不在学院,志在社会,文化研究有着它明确的社会诉求和终 极的参照视野,一个文化研究的学者,应该成为一个有机知识分子,应该履行某种有机知识分子的功能,应该占据有机知识分子这种功能的位置或者功能的角色。但 是在中国,似乎有机知识分子的空间与社会的新主流建构的空间是完全重合的。在此之外,似乎你很难获得一个成为有机知识分子的空间。其实中国并不缺少有机知 识分子,因为按照葛兰西的定义,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有一个算一个地都是有机知识分子,他们议政,他们引经据典,他们大谈阔论,同样他们也讨论着美伊战争,他 们也是真正的有机知识分子。开玩笑地说,北京烤白薯的老头都会告诉你中南海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当然玩笑归玩笑,但说京城百姓爱谈宫廷秘闻确实如此,在民 间有议政的传统、读书的传统,他们真正是葛兰西意义上的有机知识分子,我只是说在狭义的知识分子定义上,成为一个有机知识分子的空间。上海的一位朋友在反 战声明中说我们都应去做一点有机知识分子的工作,跟你的邻居说说、街坊谈谈,给大家讲讲世界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他是这样的一个叙述方法。我们抛开这点不 谈,我们说你成为一个狭义的、能够受过高等教育的、借助文化生产的、借助知识生产的这样的知识分子,你想要所谓履行有机知识分子的责任或实践这样一个社会 功能,那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至少要参与到这个社会变更过程当中去,你至少要使自己的话语成为社会空间当中的一种声音,你至少应该试图去让更多的人听到 它。我已讲过诸多的原因,从而造成中国的社会空间、中国的舆论空间、中国的话语空间和形形色色的不同层面的权力空间。它似乎在一个变动之后迅速地完成着它 的整合,完成着它再度封闭的过程,那么我们放弃有机知识分子这个可疑的词,我们用另外一个词即公共知识分子。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和专家们,其实还有很大的 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空间,但似乎这些选择了文化研究的学者都在一定程度上从可能成为有机知识分子或者公共知识分子的空间当中大踏步地撤离。我想我自己的思 考和身边朋友们的思考恐怕使我们再次回到了问题的起点上,我们可以利用这个空间,我们可以在这个空间当中发挥一定程度的作用,尽管面对着这个新主流的迅速 整合的完成,可能作用相当有限,可是一定的作用也许是可能的,但这个作用仅仅发生在正面的文化战场的意义上。在粉碎一些谎言、粉碎一些幻象的意义上,而不 在于我们能够和大家一起去分享另一个世界,或者试一试去讲述另一个故事。我想当我们还完全没有可能去讲述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再一次回到了 第二个问题结束的地方,我们所履行的公共知识分子的职能仅仅是批判,所以这里面提出了一个两难问题,对我来说,始终是两难,这就是我们应不应该投入到那样 一个正面的文化冲突中去,履行公共知识分子的职能,如果我们不履行这个职能的话,其实我们是拱手把所有的话语阵地全部让给新主流、新获益集团,而他们是少 数人的写字楼。但是如果我们去履行这个正面战场的战斗的话,我们大概就陷在了一个泥沼之中,完全不能自拨,那么我们就几乎没有时间、空间、精力去打开哪怕 一点点的想象,去想一想有没有另一种可能,有没有另一个世界。所以我想,所有这些,用王朔的话说“你们太拿自己当人了”。可是,我们已经经过了那种必须把 自己当畜生的年代,这个年代如果据说我们还有当人的权利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当人呢?所以我想不是当人不当人的问题,而是是否把自己看的太重要了。然而我 一点都没有把自己看的太重要,我觉得我越来越明白自己是一个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个人而已,这个职业提供给我们的某些舞台、某些空间、某些非私人的唱卡拉OK并 强迫人家来听的那样的一些空间,因为这样你可能吸引更多的目光。相对来说,是吸引了更多的目光,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明星,但是这并不会 因此而增加你的内在价值。这些我非常清楚,作为我个人来说,作为一个学者,一个思想者,我知道我并不是那种思想家类型的学者,所以我也很难完成一个思想 家、一个应该由思想家来完成的工作,但是我至少是我,我愿意做一些我能做的事情,我愿意让我自己心安,我愿意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我也帮助了某些人,如果 我再幸运的话,也许有一天说,世界晚了一些毁灭,我们也在从中做了一点事情。也许,真的只是也许。我说的太多了,谢谢大家。                 戴 老 师 现 场 答 疑  王晓明:今天戴锦华先生讲得非常精彩,那么她对我们这个打引号的文化研究,这样的一切活动的基本的困境、问题及它的意义都说得非常清楚。我们现在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提问。一个女生: 戴老师,我开始在听你讲话的时候,一直在好奇你给出的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我觉得至少在近五十年内出现另一个世界的可能性很小。你在说另一个世界的时候,我 联想到了《十八春》,它在结局的时候说到曼春和世君,并给他们另一个新的世界。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结局呢?其实我想应没法给他们一个更好的机会, 让他们循序渐进地得到一个希望,而给了“新世界”这样一个希望,认为这希望应该是乌托邦的,所以我觉得用凭空而出的另一个世界的话,它应该不是很可靠的。 我觉得如果出现另一种可能的话,应该是循序渐进的,可是现在好像我没有看到这么另一种异样的、逐渐地出现和发展的另一世界。戴锦华: 那我就坐下来说吧。在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没有看到另一个世界,甚至没有想像另一个世界的能力,可是我觉得有一种事我们很清楚,就是今天的这个世界问题太大 了,今天的世界不允许我们坐下来谈。可能你认为近五十年之内不会出现另一世界,我也同意。但是今天,这个世界维持不到五十年了,这个我也是肯定的。因为一 个很简单的原因,大家可能知道这个数字,就是今天的全球石油储备量最多只够使用五十年了。大家看到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抛开反美不反美的立场,美国希 望自己使用七十年,希望能够更多地占有石油,它本身用的能源是世界上最多的,它如果不想与全球分享这个能源,同时又有中国这样的国家在迅速地崛起,加入到 能源的消耗当中来。而五十年这个时间是以前的测算,现在肯定不是五十年了,那么你可能给我一个乐观主义的结局,就是在这之前能发现新能源。我所知道的是大 概近七十年来全球每年投入到探索新能源的钱是惊人的天文数字,已经所有最优秀的人都在做这件事情,可是现在仍然没有结果。有一种说法说使用太阳能,我想大 家知道,煤和石油都是太阳能,是几千万年、几亿年太阳转换出来的能量,已经让我们在短短的几个世纪当中快用空了,那么如果这样的一个事实接下去的话,等到 石油资源被用光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奇怪的事、一个不新鲜的事就会出现。正如一种能源使用完以后,社会就会进入一个黑暗年代,例如之所以古希腊、古罗马 文明消失,然后欧洲进入了中世纪,就是因为树被砍完了。按照这样的一种自然逻辑、自然史的叙述的话,很简单,今天人口这么巨大的世界,今天如此依赖石油资 源的工业文明,不到那个时候就出事了,那是我们没法想象的,我们在此以前已经看到了为争夺能源的战争的残酷,我想这点大家都清楚。如果你是进步论者,你说 我们有办法,那么我们可以不讨论这个问题;如果你相信没有办法,历史规律是无法抗拒的,那么我们也可以不讨论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觉得这个危机迫在眉睫,而 且还包括环境等很多方面的问题,包括爱滋病,包括非典型性肺炎,开玩笑,因为我在北京觉得非典型性肺炎是个神话,昨天看到记者招待会才知道世界上非典型性 肺炎已成什么东西了。那么我们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来,确定这个危机就在眼前,我们要去做真正地抢救或抵抗,不愿意眼看着那样一个黑暗年代、一个大杀戮、大 萧条年代的到来,我们就得想办法。你 说没有任何的动向是不对的,世界到处都有,世界到处都有人们在试验一种不同的东西,不过他们太少了,我去过很多地方,到第三世界国家看不同的人们做着不同 的事情,后来黄宾老师捶胸顿足地说:“满地都是星星之火,没看到它能燎原呀?”我笑他用那老旧的词,后来我说:“别说燎原了,就是两个星星合成一个大星星 行不行?也没有看到呀。”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在自己的历史、自己的本土当中去尝试一种新的可能,包括在美国的社区当中,有很多互助组、合作社,他们用另类持 久货币,他们只想有救,认为手里拿着美元是不可靠的。怎么办呢,他们重新用自己的交换劳动去换工券,既“伊萨卡”,这是很有名的另一类货币。康奈尔大学所 在的伊萨卡,在那个地方人们用交换劳动的方式生活,因为他们认识到当大饥荒到来、一个帝国崩溃的时候,靠着手里的换工券可能不会饿死,但是如果手里拿着百 万美元或英镑,你可能就饿死了。全世界有很多类似的东西,你可以看到几十万人、几百万人的大游行已经开始,这个东西不会凭空长出来,会从这里面长出来。我 再提一个sub.comander.marcos的说法,非常有意思,他举了米开朗琪罗的大卫像,他说米开朗琪罗的大卫像在他接手这个活的时候,石料已经被人家开过了,前面的雕塑家雕失败了,所以他接手的是一块残料,最后就雕成今天我们知道的大卫像,那靠他的天才。然后marcos就说,未来的世界不会凭空产生,就在我们今天的世界当中产生,而今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破烂残缺的、已经被开垦过了的材料,但就从这儿开始,看我们有没有能力,有没有天才,有没有想象力从这里面构建出另一个世界来。陈清侨: 其实可以讨论的问题很多,因为非常丰富,我先问一个非常技术性的问题,技术性就是说我听得不太清楚那个转折,我觉得你今天的讲话最精彩的关键点就在那棕色 马,突然间飞过活人与死人的马,我不知道为什么死人会说话,从开始就说我们是在怎样的绝望当中讨论今天的题目,说文化研究到底还有什么可能,它的困境或者 它的走向会是什么样子,我要问的是从棕色马这一点到你后面的这一部分,你展开的文化研究在中国大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批判,最后也指出了一些为 什么要坚持的可能,我抓不清楚在这寓言之后为什么可以这么容易地回来,这样的一个建构我不明白。戴锦华: 实际上我说我讲这个故事,只不过是法农的故事,棕色马再回来的不是另一个故事,而是一个老故事。那么,我们的可能性是回到老故事中去,我们不可能在老故事 以外有一个新故事。对我们来说,老故事最贴近的是中国自己的老故事,那是中国革命史和社会主义的历史。我回到老故事里去,我说这个老故事有没有给我一些讲 新故事的材料,我觉得二十世纪的中国这一百年,如果你有任何必要讨论革命的话,你要想二十世纪的中国,因为中国从二十世纪之初到这个世纪的终结,它经历了 所有这样和那样的革命,一本讨论革命的话题的书,一个自由主义学者在文章中讨论这东西,我觉得在它里面,已经说过,如果以不同的形态去变革社会,去解决中 国具体问题的时候,里边应该有很多的材料。所以我认为,到他提到法农时仍然找不到出路,可能我们找回去也没有出路,但可以找到一些材料。倪文尖: 你最后讲,如果卷入现实的文化战场,做批判性的工作,是一种有可能性的选择,这要耗尽巨大的心力和精力,去想象另外一个世界。一般地说,至于这两个方面, 我们是在不时地想象,然后用到当下的文化批评中,你为什么不采取另样的一个逻辑,而用你现在的一种方式?第二个问题是你说从99年开始,你写了很多文章,但未拿出来发表,我相信,你这些文章会与刚才这些问题相关,请你拿出一两个来,做一下示范。戴锦华: 我觉得刚才那个问题有点急着收尾,表述有点不清。我觉得这是一个方面,其实这种阐释只是一个方面,这个方面有前提在,一个前提就是说我们人太少,一个前提 是传媒早已经成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有效的组成部分,所以你可以争夺传媒战场,但同时你还是面临着传媒能不能成为一个借指,把你的声音传出去,有这样的一个 空间。那么你在借助传媒来进入一个文化战斗之前,其实已经有一个先在战斗出现了,这里还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我说中国的有机知识分子是中国的自由派,因 为他们在90年代整个传媒形成中已经使自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传媒人,所以他们选取的意识形态、社 会立场和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与传媒有着天然的亲和力,所以我们又有一个战斗,在战斗发生以前就已经发生,在这样的一些情况下,他可能付出的力量是太大了。 在这里面有另外一个问题是必须承认的,到今天为止,中国对于全球化、对于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的所谓现代化之梦持有某种批评态度的人,他们有一种过分地保存 自己的学院身份的纯洁性的倾向,这是很明显的一个东西,一个很明显的群体的弱点,一个致命伤,所以在这个时候,他的选择不仅仅是时间、心理的问题,我认为 那是一个面向,当你只有这么少的时间和精力的时候,你怎么去做。我补充一下,当然你之所以会有批评,是因为你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觉得这个世界不行,应该有另 一个世界的这样的一种基本的指认方式。另外一个东西,我说我写了很多东西,都没有完成,有一部分是秘密武器,在这里不会拿出来,原因是在于,我当时是在 想,从我发表文章开始到今天,这是我第一次进行了很长时间的非功利性的写作,我想在一个完全不考虑语境制约的因素,因为我们要考虑的东西太多,我们会考虑 到发表、审查,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东西是我们会考虑到阵线,不要伤及无辜,对敌人不要拥护,对自己人不要反对。在你写作的时候有很多复杂的制 衡关系存在着,当你真的思考这个现实,同时反身思考你自己的困境、问题和你自己弱点的时候,我觉得需要一个至诚的坦率。所以我在这里可以说,我做了一个三 十多万字的笔记。我把他叫作笔记,当时就是这样,不顾文体,有的很论文,有的很日记,我作了这样一个东西,那么这个东西,我是永远不准备拿出来了。因为我 写完以后自己很绝望,我怎么一句新话都没有说出来,一个新词都没有找到呢。最后,我记录了我所走过的、我所思考的路,记录了以后我发现早已有人走过的甚至 是一个时代的人们已经走过的东西,这个东西是非常个人化的。其它我做的东西基本上都属于文化批判这个范畴之内的,然后我说,想象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其实到去 年才开始明确起来,那么我所做的所谓的准备性的工作,就是我大概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翻译了一批sub.commander.marcos的东西,然后我准备再做一个比较长的introduction, 希望在国内的杂志上发表,然后希望能够编一系列这样的书,作为一个思考的资源,作为一个打开想象力空间的东西,因为当时一个墨西哥的学者非常明确地写道: “他们根本不是模式,没有任何模式的价值,他们只是一个激励想象力的因素。”对我来说,也是这样,坦白交待完了,我就做了这些工作。倪文尖:你那三十万字,我觉得在今天已经讲了一些了。戴锦华:我把有意义的东西今天给大家说了,没有意义的我自己自认倒霉了。一个学生: 刚才你讲棕色马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一直有一匹棕色马在跑来跑去,但是有一点是可能解构你这匹棕色马的,你说二战以后,一个最黑暗最危险的时代,这个时代可 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类最危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面,你刚说到的问题让我非常恐怖,但是其它的,会不会有更加恐怖的东西呢?一个黑暗的屋子打开一扇门的时候 会发现一个黑夜,但是更大的一片黑暗会不会比一个小的黑暗更加可怕呢?所以这样的一百年的历史是不是在我们前人那里,在俄罗斯知识分子那里或法国知识分子 那里已更早地经历了这种感觉,只不过是今天我们在全球化之中觉得这世界更黑暗了,也许它并不一定更黑暗了,我们的生活也会有太阳。这是非常简单的思考,可 能没有什么理论思路,其实我们没有人找到一个事实区别于以前其它事实的一个最本质的东西。戴锦华: 说得好,这个世界一定会有太阳的,甚至人类不存在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这个我回到莎士比亚:“不管玫瑰叫什么名字,它芬芳依旧。”所以当我们在这儿绝 望失语的时候,太阳照样升起,但是我看到的是太阳下的人们,在照样的继续死去。太阳始终在升起,我关心那些无声无息死去的人们,我说“9.11” 的时候,世界大厦的人们震动了我,但当我读到一则材料,说就在那一天,全世界范围之内,有四万例的婴儿、儿童死亡,他们死于营养不良、疾病、没有得到求助 而死亡。那篇文章就这么几句话:“九月十一日,四万个婴儿死亡,没有哀悼,没有报道,没有眼泪,没有哀伤”。我觉得对我来说,确实是太阳照常升起,悲剧不 是那种戏剧性的悲剧,悲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在于每分钟发生的悲剧。那么黑暗来自哪里?那个黑暗也许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芒,但是那个黑暗的确存在,对我 们的工作去寻找另一个世界,其实首先是去寻找另一种语言,具体到我们的工作当中,我们应怎么去描述他,怎么去言说,怎么去定位,其实首先要去寻找另一种语 言,而且我们要小心的是我们以为我们已经找到了某种语言,其实那不过是早已老旧的语言。毛尖: 戴老师,我觉得您在讲的时候,很有激情啊,在讲那匹棕色马的时候,你在描述绝望的时候,你用的那种语言,其实是一种有一些希望的语言,而且整个讲述带有一 点喜剧性。我觉得如果语言是一种可能的话,这个可能是不是另外一种、带有一点希望在里面的呢?因为我觉得你在说绝望是什么的时候,我却因为你的话语而更有 信心一点。然后你讲到棕色马的时候,你认为它仍然是个老故事,它依然一个法农的故事。但在重新讲述的时候,如果语境、语态、语气不一样了,我觉得这里面是 不是含有一些刚才那同学说的“太阳”的因素呢?当我们重新讲述故事的时候,已经希望故事改变它原来的事迹,这里面是不是包含一点那种因素呢?戴锦华:这是我们的工作,但是它跟批判一样,它是可能的,但是又不足够。王晓明:毛尖说的是这个讲述不仅仅是一个说什么不好的。陈清侨: 我要插一句,我问问题的时候,你回答了这匹棕色马,解释了法农,你讲话的时候有一点回应和毛尖接近。我一直在想,这个棕色马其实就是批判,我们在讲文化研 究的对象作为研究、学术讲座、教学项目的题目,它最核心的功能本质是它自己是可以流通的一种质,可是它解决不了问题。我在听你讲这个故事,在没有讲法农和 后来解答那个问题之前,我一直在从这脉络起,我觉得其中需要提出的是,你今天讲的对于批判这种活动,为什么说文化研究是一个名目,一个这样的我们在绝望之 中看不到太阳,但还是可以做一点事的名目。是不是因为人这么少,力量这么单薄,那不如用文化研究这个还比较接近的题目可以聚一些人。从你那悲观绝望的处境 到你后来的这种想法,从我自己的例子、经验看,我是很认同的。可是回应你后半部分的几个具体的问题,关于文化研究可以做或者像对它的批评,你提到的三点, 头两个你基本在说文化研究作为学科、作为学院这种工作。到你后来提到知识分子的批判功能,到现在几乎是一种无可批评的状态,就像那匹棕色马在关键的时候它 就想自己逃掉。有趣的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论述,它解决不了人们饥饿的问题,死人也不能变活,解决不了也不重要,在那个架构里面,你刚才提到的很好,你说 自由主义从来不以它的论述来解说,可是有其它的问题在发生。我们如果说是在文化研究这个很模糊的里面去建构一些能够建立起自己的一些激情或绝望的感觉的时 候,我觉得其实也是要理清工作本身的性质和世界在无情变化的情况,包括知识分子概念跟他所指称的这些角色,跟这些角色的历史功能都不断地在改变着。你后来 也提到,回到一个今天我们讲座的话题,文化研究到底能做什么?一方面我觉得你提的很好,它对社会、对公众有批判的功能,另外一个方面我觉得你讲得少了一 些,可是你提出来了,即它在学院机构里面。因为大学体制已越来越不能如一百年以前的北大那样宽容,不能发挥同样的建构,事实已在改变,这是体制本身的建 构,不仅在大陆,在香港,而且在全世界大部分地方都是这样,我上星期讲到,文化研究作为这个体制里面的一块空间,它不完全是个热点,我们也不能否认它就在 体制当中,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面对它呢?我觉得这是可以讨论的。另外,我们很大部分,我们的知识分子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挂一个文化研究的名字,搞这个东西, 其实都是在搞那匹棕色马,要明白它会不会发挥批判的功能,我觉得不要忽略它本身在这个空间里面其实是做了很多事情的,也能够有一定的小小的影响,在这个空 间里面,我们回到讨论很多学科之间、体制之中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它可以是一把伞,不是用来遮挡太阳,而是要遮住一些魍魉鬼魅的东西。那么,它能够有效吗? 能够支撑到我们这一代、下一代或更长的时间,更多的人去做不同的工作吗?从这方面看,在这事情上我们花了很多精力,而这确实是我们能够掌握的空间,而它就 是在体制里面。我觉得这是一个有点难的矛盾,因为在体制里面,你就不能发挥真正的批判知识分子的功能,可是你做的很多东西,又是在这个空间里面,这有没有 一些积累能有效地发挥它应该可能发挥的影响力,我不知道我讲得清不清楚,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放在共同的空间里面讨论。戴锦华: 我觉得在香港、在岭南会比我们大陆的空间大一些,我当然觉得这个问题是一个特别大的问题,我今天把它给搁置了,这是文化研究和学院体制的关系问题。那么, 我自己主要的是出于自私的考虑,不想把北大的文化研究推向变细的方向,我知道一定要跟那个体制或多或少地做些牺牲才能完成这件事,这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 原因,我觉得现在已经不好办了,文化研究有硕士点、博士点,于是我们就要确立什么叫文化研究的硕士生、博士生,他们应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应该有哪些必读 书、参考书,这是一个很荒诞的事情,我尽可能把一些我认为重要的有批判力的、有思想的书放在参考书目里和经典作品中,这个过程本身已经在极大地扭曲了当年 你为什么跑到文化研究里面来的意义。你是觉得其它学科好可恶,才跑到文化研究中来的吗?从而让你自己变成一门新的学科叫文化研究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很特 别,但同时我也知道,在世界范围之内学院成为了下块你可以叫做“飞地”的,就说到这儿,你还能做一些事情,而且由于你的学生与你联系,一起做一些建构的过 程。在这个意义上说,当年威廉姆斯、霍尔他们教夜大,我读到他们经验的时候,想起我也有特别长时间的教夜大的经验。北京电影学院主要是进修班,当年我确实 在夜大学、业余大学教书,当时正在那儿谋生,没有更高的革命理想,我教过很多东西,但我觉得他们的想象力有很大理想化的成份。他们认为夜大的学生会比大学 本科的学生更容易接受到真理,更易于跟社会的冲击、变革符合起来。我觉得这是相当理想化了,因为社会的权力等级同时是他们牢固建构等级的过程。所以这个问 题之大,还包含了当你成为一个学科的时候,你就要把文化研究细分、划定,哪些是文化研究的对象,哪些不是,因为你在开课的时候,已经在设定这些问题,所以 我说生死是一回事,“to be or not to be ”。所以“no question”,你不要问,问了就完了。文化研究要求你必须在学院之间扎下根来,但是扎下根来你又可能死,你不死又怎么办?大不了就去当棕色马,又逃到另一个世界。所以我比较狡猾,我不用那体制来束缚我,也许哪天我可以到另外一个体制中去。陈清侨:有一点建构可以帮助做的,就是解决你头一两个问题,文化研究完全可以把跨学科学科化,但这又是两难,因为他本身在后来变成了一个学科,在现有的学科当中可能会被给予曲解。王晓明:好,今天非常好,时间已经延长很多了,我们今天非常感谢戴锦华先生来给我们做这个精彩的演讲。(长时间热烈的掌声)戴锦华:谢谢大家坚持到最后。
  7. 纽约书评:利比亚班加西
    政治 2011/03/24 | 阅读: 1821
    Zero Hour in Benghazi by Nicolas Pelham
  8. 《明报》:刚果与外交豁免权风波
    法律 2011/03/24 | 阅读: 1504
    剛果民主共和國(下稱剛果)欠債案引起的外交豁免權風波,可能引發人大常委會第四度釋法。終院聆訊中呈堂的外交部函件顯示,外交部警告若香港特區在外交豁免權安排上與中央政府立場不一致,將對國家利益造成深遠影響和嚴重損害。律政司長代表亦指出,即使終院不願意,仍有責任跟從外交部指示。律政司代表:終院有責任跟從指示上訴庭去年裁定,香港跟從1997 年前的普通法制度,在外交豁免權上採「有限度外交豁免」,判剛果須償還美國基金公司約8億港元欠債。剛果不服上訴,指香港有責任跟從中央政府的「絕對外交豁免權」,令該國毋須償債。事件引來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專員關注,在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審決案件前,外交部曾兩度發信重申中央政府立場,去年8月外交部再發出第三封信,內容最為詳細而且措辭強烈。除了與上兩封信一樣重申中央政府採用「絕對外交豁免權」外,第三封信警告假如本港一意孤行採「有限度外交豁免權」,將會構成五大影響,包括不符香港特區地位、國家外交立場受質疑、受影響國家向中央交涉損友好關係、中國海外財產安全受威脅、妨礙發展中窮國減債等(見圖)。信中又提到香港回歸前套用英國的有限度外交豁免權,自回歸後已不適用,因回歸後香港的外交事務須交由中央政府決定,中央政府早於中英聯合聲明聯絡小組內明確表示過,回歸後香港會使用中國統一的外交豁免制度。「有疑問 可釋法」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律政司關注香港利益及法治制度,現時《基本法》第13條已清楚將權力作憲制分配,主權國豁免權為外交事務,若終院有疑問,可依《基本法》158條提請人大釋法,查詢外交豁免權是否《基本法》13條內所指的外交事務之一;條文內「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意思是否指中央政府有權決定;本港法院是否有責任跟從中央政府指示;以及九七前沿用制度是否已失效等。他又指終院5法官若狹義理解《基本法》158條的釋法要求,對法治及香港穩定性並無好處。余若海又稱,綜觀英美法院判決,他們均會遵從國家外交政策上的行政意見或政策作出判決;他指即使終院未必樂意,但考慮到國家整體外交,仍有責任跟從。案件今續。【案件編號:FACV5-7/10】
  9. 汪少华:就《鸟鸣涧》“人闲桂花落”训释向研究生进一言
    文学 2011/03/23 | 阅读: 1476
    《文史知识》2009年第11期发表的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生的论文《再说王维〈鸟鸣涧〉的“桂花”》,给我这名复旦教授不小的刺激:青年学子应当如何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有所发明、有所进展,如何继承老一辈实事求是的传统、避免误非为是?作者叶盈是成绩优秀的同学,才学俱佳,因而更要严格要求;而我进言的参考价值,当不限于一两位文史研究生。 首先,应当关注相关动态,吸收研究成果,求真求是,不可将已经否决的论断作为论述的依据。叶盈同学2008年上学期选修了我的训诂学课。在课堂上我讲要从不合情理处发疑,同时提示不合此时此地情理未必不合彼时彼地情理,所举例证就是《文史知识》2002年两篇关于王维《鸟鸣涧》“桂花”的讨论:第4期郭锡良《〈鸟鸣涧〉的“桂花”&nbsp;》和第7期蔡义江《新解难圆其说——也谈〈鸟鸣涧〉中的“桂花”》。郭先生综合《本草纲目》等几种本草名著的意见,得出结论:桂有多种,有春季开花,有四季开花,但都只生长在南方亚热带地区,像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岭南以北,长江、黄河流域,都只生长八、九月盛开的秋桂。不仅明清以前的古代如此,现在也还是如此。王维写的陕西蓝田鸟鸣涧,当时不可能有春天开花的桂树,因此《鸟鸣涧》中的&nbsp;“桂花”&nbsp;只可能是指代月光。而蔡先生则列举李德裕《春暮思平泉杂咏》之一《山桂》、于武陵《友人南游不回因而有寄》《山中桂》等,证明唐代黄河流域的河南洛阳南、与陕西蓝田同一个地方的鄠、杜都有春天开花的桂树。事有凑巧,2008年4月底郭先生应邀来复旦大学古籍所讲学,讲学题目之一是“漫谈知人论世与字词句落实——古典诗词误释三例”,其中一例即《鸟鸣涧》“桂花”。此时旁听的我才知郭先生从未见过蔡先生的反驳论文,于是复印给他。郭先生在次日的讲学中说:昨晚我认真看了蔡先生的论文,对我有启发,“‘王维写的陕西蓝田鸟鸣涧,当时不可能有春天开花的桂树’不能成立。我没有任何话可说。我自以为是,话说得满了”。郭先生实事求是、从善如流、勇于自我批评的大家风范,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以为如果不公之于众,真对不起实事求是的老一辈),相信在座的教师和研究生也有同感。我在训诂学课上也讲述了这一难能可贵的情景。可是叶盈同学论文仍然将被郭先生自己否决的“唐代陕西蓝田春天无桂说”作为实景之桂的说法不能成立的依据,未免辜负前辈的优良传统。后来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浏览相关研究成果,发现这篇论文几乎是叶盈同学五年前旧作(《秋水芙蕖,倚风自笑——王维诗小札》,《中文自学指导》2004年第5期)的再发表。这无异放弃了订正求是的机会,真为此惋惜。 其次,读书应当细致,作论文应当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有所进展,发明重于发表。《鸟鸣涧》的诗意,我个人以为葛兆光《唐诗选注》(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的注释研究得最为透彻,建议研究生仔细阅读。新解未尝不可,但要站得住。《鸟鸣涧》的首句,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中华书局196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作“人间桂花落”,注释:“人间句:‘桂花落人间’的倒文。”葛杰、仓阳卿《绝句三百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的文本和注释相同。蔡义江《新解难圆其说》批评前者“甚至连原诗‘人闲’也改作‘人间’”,鲁屋《王维〈鸟鸣礀〉杂说》质疑后者将 “人閒”改成“人间”:“‘閒’和‘间’在古汉语中常可通用,但‘閒’作‘闲暇’、‘悠闲’ 用时则不可通用。考历来版本王维此诗均作‘閒’字,其意即在作从容悠闲义。”(《齐鲁学刊》&nbsp;1984年第6期)叶盈同学花了时间和精力,“据四部丛刊以及王维诗集各版本对《鸟鸣涧》一诗作一比较,可发现除宋蜀刻本与其他版本差异较大之外,其馀版本仅于首句第二字上有异”,“各版本首句第二字分别作‘閒’、‘闲’”。遗憾的是对这一用字现象未予探究,毫不理会前人研究,轻易下了断语:“‘閒’、‘间’、‘闲’三字在实际书写中常常混用,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汉字简化才告结束。”与之如出一辙的,是另一名研究生高佳《是“间”&nbsp;还是“闲”——谈王维诗〈鸟鸣涧〉》(《张家口师专学报》2003年第5期)的意见:“由于‘閒’、‘间’、‘闲’三字的混用以及俗字运用的影响,后人传抄时,难免会因为理解上的不同而出现“闲”和“间”两种说法了。”叶盈认为“人闲”、“人间”“置于诗中均理通文顺”。这种“三字混用”理据,使得反对改为“人间&nbsp;”的意见显得苛刻不合理。 其实,只要细心阅览王维集版本用字,就会发现蔡义江和鲁屋两位的意见是正确的,压根儿不可能得出“‘閒’、‘间’、‘闲 ’三字混用”的结论。就拿叶盈同学查考的版本来说,在宋蜀刻本《王摩诘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影印)、元刊《须溪先生校本王右丞集》(四部丛刊本)中,没有“閒”字,这就表明:其一,不存在<“閒”与 “间”或“闲”混用的可能;其二,此时已经把读jiān和jiàn的写作“间”,读xián的写作“闲”。“间”、“闲”两字的区别十分明确,也没有混用的可能。前者如“人间”、“天地间”、“云间”、“浮云间”、“云雾间 ”、“岩间”、松间”、“花间”、“草间”、“腰间”、“闾井间”、“窗间”、“檐间”、“ 音容间”、“间柳”、“周间之”,后者如“闲暇”、“闲逸”、“心闲”、“长自闲”、“闲有馀”、“闲人”、“好闲”、“闲窗”、“闲门”、“闲檐”、“闲花”、“乘闲”、“闲居”、 “闲坐”、“寂寂闲”、“闲且静”、“广庭闲”、“农事闲”、“鸟声闲”、“清月皓方闲”、 “闲洒阶边草”。而《鸟鸣涧》的首句,两版本均作“人闲桂花落”&nbsp;。这是王维集宋元版本的排他性证据。如果愿意,还可以定量调查宋元版刻,看看无“閒”而“间”、“闲”区别是否存在普遍性。《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作 “人间桂花落”,注明是依据中华书局校刊本《王右丞集笺注》卷十三。浏览清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全书,虽然“閒”、“间”、“闲”三字均有,但分工仍是清晰的:读jiān和jiàn的写作“间”,读xián的写作“闲”或“閒”。在“闲暇”、“闲静”(xián)的意义上,“閒”和“闲”通用(混用),例如同为“闲居”,一首作 “《辋川闲居》”,一首作“《辋川閒居赠裴秀才迪》”。而“间”(jiān、jiàn)与“閒”(xián)音义都不相同,泾渭分明。例如同一诗中两字均有的《崔濮阳兄季重前山兴》“况君池上閒……数峰出云间”、《泛前陂》“况复远人间… …清月皓方閒”。这种区别在王维集所有版本中十分明确,无一例外。因而从版本用字规律可以确认:《鸟鸣涧》无论作“闲”还是“閒&nbsp;”,都读xián,决不是读音和词义与之不同的“间”。所谓“后人传抄时难免会因为理解上的不同”而出现“人间”的说法,是今人才会犯的错误;作“人间”,是对《王右丞集笺注》卷十三“人閒”的擅改。《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唐诗部分的编选者是马茂元先生,马先生《唐诗选》初版(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未选《鸟鸣涧》,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nbsp;1999年)作“人闲”,这理应视为马先生的定论。因而《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编第一册的“人间”,应当改正。 2010年1月17日
  10. 王若、宝卫:新发现罗振玉《读贞卜文字札记》手稿述略
    历史 2011/03/23 | 阅读: 1211
    最近,我们在整理旅顺博物馆藏罗振玉手稿时,发现了一部罗振玉写于1913年的《读贞卜文字札记》手稿,我们初步认为该《札记》正是《考释》一书写作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对书中要写的重要内容的简要提示。
  11. 高山杉:陈寅恪与天台梵本
    宗教 2011/03/23 | 阅读: 1937
    新刊《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于1932年条下提到陈寅恪在天台山所藏古代梵文写本中发现古印度诗人迦梨陀娑所造梵文戏曲《沙恭达罗》片断一事。笔者久疑这件事中或有误传之处,现趁《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出版的机会,依据手头史料试做初步考证。
  12. 童世骏:资本主义文化矛盾
    书评 2011/03/23 | 阅读: 1508
    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是六十年代以来美国最著名的社会学家。不少流行观点—意识形态终结论、专家治国论、后工业社会理论等等都同他的名字有密切联系。贝尔的最重要著作是1973年出版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和1976年出版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两者均已译成中文。&nbsp; 一般认为贝尔是美国新保守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但对此不能作笼统的理解。根据贝尔自己的看法,他仅仅在文化方面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理由是他“崇敬传统,相信对艺术作品的好坏应作出合理鉴定,还认为有必要在判断经验、艺术和教育价值方面,坚持依赖权威的原则。”(第24页,以下所注页码除特别说明外,皆为《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的页码) 在经济领域,贝尔自认为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因为他主张群体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主张满足人们的“需求”,而不是人们的“欲求”,并且认为现代经济中企业产权已不明确,因而企业的真正主人应该是企业的员工,而不是企业的股东。贝尔甚至明确表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完全是有可能的”(第279页)。 在政治领域,贝尔自认为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因为他认为政治行动的主体是个人而不是群体,应该把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区分开来,而避免把私人生活政治化。 西方最著名的左翼思想家尤根·哈贝马斯在比较以贝尔为代表的美国新保守主义和联邦德国的新保守主义时,对前者作了较高的评价。他认为,虽然总的来说两国的新保守主义都只接受社会的现代性(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层行政),而反对文化现代性(尤其是现代价值观念和现代艺术),但美国新保守主义的政治传统是自由主义,而德国新保守主义的政治传统则是立宪主义。对于六十年代出现的出乎新保守主义者意料的那些现象(如激烈的社会批判、广泛的启蒙传统、反专制主义运动、在艺术和反文化领域的先锋派的重新崛起等等),美国新保守主义还试图在理论上寻找新的根据,而德国新保守主义则热衷于把这种状况归咎于具体的个人、尤其是左派知识分子(见Richard Bernstein主编:Habermas and Malernity,Polity Press,London,第93页)。&nbsp; 有意思的是,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的一个注释中也承认,哈贝马斯对于所谓“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化矛盾”的分析批准,其“理论根据是正确的”(第308页)。 &nbsp;                       二 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贝尔的出发点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一个思想: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具有相应的文化起源和合法性基础。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同新教伦理非常相近的,而新教伦理的核心是一种特定的禁欲苦行主义:新教徒把此世工作的成功看作是对于自己的上帝选民身份的一种心理验证,因而一方面具有发财致富的宗教动机(这也可看作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合法性基础),一方面又特别重视经济活动的成功手段。 但贝尔认为韦伯所重视的新教禁欲苦行主义仅仅是资本主义的精神起源的一个方面。资本主义另外还有一个精神起源,那就是另一个德国社会学家韦尔纳·桑姆巴特所讨论的贪婪攫取性(acquisitiveness)。霍布斯的个人主义哲学和歌德笔下的“浮士德精神”是这种贪婪攫取性的文化表现。 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家精神”,同时体现了上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精打细算的谨慎持家精神”,另一方面是认为“边疆没有边际”、“以彻底改造自然为己任”的不断开拓精神(29页)。&nbsp; 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的文化起源包括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来说都起了推动作用,但彼此间却处于矛盾之中。但恰恰是这两个矛盾方面的并存,才有助于避免各自的过分膨胀。另外,这两种精神虽然都是资本主义的文化起源,但真正为资本主义提供合法性基础、或者说对资本主义行为行使“道德监护权”的,仅仅是新教伦理。 &nbsp; 经过对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的发展过程的分析,贝尔的结论是,原先赋予资本主义社会以合法性、行使对于资本主义行为的“道德监护权”的文化基础,已经瓦解了。贝尔认为,造成这种局面是三种因素: 第一,严肃艺术中的现代主义。贝尔概括了现代主义艺术的三个特征:坚持艺术与道德的分化(用中国人的话来说,反对“文以载道”的观念);推崇创新和实验(主张“新的就是好的”,认为艺术的生命在于题材、手法、材料和观念等等各个方面的创新);把自我(也就是那个热衷于原创与独特性的自我)奉为鉴定文化的准绳。在贝尔看来,在推崇个人自由和解放、批判传统和权威方面,现代主义艺术同资本主义经济冲动其实同出一辙。但是,它们之间却迅速生成了一种敌对关系;“资产阶级精打细算、严谨敬业的自我约束逐渐同他们对名望和激动的孜孜追求发生了冲突。当工作与生产组织日益官僚化,个人被贬低到角色位置时,这种敌对性冲突更加深化了。工作场所的严格规范和自我发展、自我满足原则风马牛不相及,难以和平共处。”(第34页)&nbsp; 第二,大众文化中的非理性主义。这方面贝尔指的主要是在六十年代达到高潮的一些现象:对暴力和残忍的炫耀;沉溺于性反常;渴望大吵大闹、抹煞艺术和生活的界限;艺术的政治化和政治的艺术化(审美化)。(第170-172页) 第三,市场体系的享乐主义。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求精打细算,另一方面又要求刺激消费。资本主义经济不仅提出了多多消费的需要,而且提供了提前消费的手段。贝尔说:“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清教的约束和新教伦理扼制了经济冲动力的任意行事。当时人们工作是因为负有天职义务,或为了遵守群体的契约。破坏新教伦理的不是现代主义,而是资本主义自己。造成新教伦理最严重伤害的武器是分期付款制度,或直接信用。从前,人必须靠着存钱才可购买。可信用卡让人当场立即兑现自己的欲求。机器生产和大众消费造就了这种新制度,新欲望的不断产生、以及用以满足它们的新方法也促成了这一改变。”(第67页) 由于上述因素,美国社会出现这样一个奇特的混合:“一方面,商业公司希望人们努力工作,树立职业忠诚,接受延期报偿理论—说穿了就是让人成为‘组织人’。另一方面,公司的产品和广告却助长快乐、狂喜、放松和纵欲的风气。人们白天‘正派规矩’,晚上却‘放浪形骸’。”(第119页)“一方面强调功能理性,专家决策,奖勤罚懒;另一方面强调天启情绪和反理性行为方式。”(第132页) 这就是目前美国资本主义的历史性的文化矛盾和文化危机。就社会而言,这意味着凝聚力的消解;就个人而言,这意味着生活意义的失落。由于这种文化危机和文化矛盾,贝尔认为“美国资本主义已经失去了它传统的合法性”(同上)。 贝尔还提到导致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另外一个来源。对于现代各国来说,经济增长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成了一个政治问题。“虽然经济增长从未有过民族主义的强烈感染力,从未有过起它曾经用以动员社会的思想意识的感召力,但它已经成为西方工业化社会的一个重要信条。”(第298页)但问题是,这种增长唤起了人民难以遏制、但也难以满足的持续提高的期望,这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会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作为资本积累的果实,经济增长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却使人们产生了一系列的期望。资本主义制度发现,要给这些期望降调十分困难。当这些期望与其他飘忽不定的因素(例如恶性的然而又是周期性发生的通货膨胀;它的渊源是突然兴起的世界经济)结合起来时,他们就会为经济动荡和政治动荡创造条件,而政府则会发现这些动荡越来越难以对付。所有这一切导致了失落感和危机感,动摇了个人对社会的信仰。”(第302页) 对于上述文化矛盾和信仰危机,贝尔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假如世俗的意义系统已被证明是虚幻,那么人依靠什么来把握现实呢?我在此提出一个冒险的答案——即西方社会将重新向着某种宗教观念回归。”(第75页)“宗教能够重建代与代之间的连续关系,将我们带回生存的困境之中,那是人道和友爱的基础。”(第76页) 贝尔的这个观点,是他之所以被称为新保守主义者的重要原因。但是他并不是要求人为地复兴宗教。他一方面认为宗教能够重建代与代之间的连续关系,另一方面又认为“我们无法人为地制造出这种连续性”(同上)。“人们可以发明一些方法,可以制定一些规则,可以设立一些机构。但是信仰却具有一种有机性质,它不可能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得以产生。一旦信仰破灭,它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重新生长起来(因为它的土壤是经验),并重新发挥效用。”(第302页)在1978年的再版前言中,他又强调指出:“宗教是不能制造的。人为制造的宗教更加糟糕,它虚伪浮夸,极易被下一轮时尚冲散消灭。”(第39页)“宗教源出于人类分享共同悟性的深切需要,它不是‘灵魂工程师’所能制造的。”(第40页) 贝尔的观点可以作这样的解释:宗教是人类有意义地生活、彼此融洽地生活所必不可少的,所以,在一定条件下,人们会很自然地回归宗教。这种条件,简单地说,就是在种种危机——道德危机、信仰危机、经济危机、生态危机等等——面前,意识到人类的局限性,意识到有必要进行种种限制——对发展的限制、对环境发展的限制、对军备的限制、对生物界横加干预的限制,以及对“那些超出道德规范、同魔鬼拥抱并误认为这也属‘创造’的文化开发活动”的限制。(第40页) 除了寄希望于人们自发回归的宗教意识之外,贝尔还提出了他所谓的“公众家庭”的观念,用这种观念来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团体与个人的关系。贝尔承认现代的多元社会的三个层次——以国家为代表的整个社会、在规模和种类上各不相同的特殊群体、个人——都不能忽视。他一方面肯定“个人主义思想是人类意识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另一方面批判“美国十分猖獗的个人主义”。他一方面承认“在一个现代的多元化社会中,存在着一些具有一定要求的群体是社会学上的事实”,并且认为“一个现代民主政体的特殊力量在于:它可以容纳如此众多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指出,这些特殊群体会“导致负荷过重,造成四分五裂,而且还常常引起政治上的僵持”。为了解决这几方面的矛盾,他主张“我们必须考虑到那些不顾任何差别而是用于任何人的规则、权利和情况;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到那些显示出群体之间的相应区别(在需求方面,在补偿的理由方面,再要承担的负担方面)的规则、权利和情况;并且根据这些情况进行分配。”(第320页) 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贝尔要求不是把自由和平等对立起来,而是通过对不同意义的平等的区分,来协调自由和平等。首先要区分“平等待人”与“使人平等”,一般来说,平等待人是合理的,而使人平等则是错误的。他又区别“条件的平等”、“手段的平等”和“后果的平等”。一般来说,注重条件的平等和手段的平等是合理的,而注重后果的平等则是错误的,因为“减少后果悬殊的努力就意味着,为了使另外一些人更与之平等,某些人的自由将会被限制或牺牲”(第325页)。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顾后果方面的严重不平等。贝尔主张用“相对差别原则”来处理一些问题,比如对不同收入的人征不同的税,对不同的学校规定不同的招生要求等等。作为能力和成就之报酬的财富不平等应该予以承认,但对于金钱与金钱之外的社会商品(如医疗保健)的交换,则要加以限制。同时,他建议对消费进行有选择的征税,并改进那些适用于一切人的必要社会公用事业。 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贝尔把这个问题理解为社会的经济方面的成本收益计算和非经济价值的社会标准之间的平衡问题,并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对抗,效率的要求正遭受压迫。贝尔把这个问题分成两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假定经济增长速度为零,问题主要发生在同一代人之间:重视效率原则往往会顾不上弱势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公正原则则要求照顾这部分人的利益,那么,两者之间的结合点设在哪里才是合理的?对此,贝尔提到了美国哲学家罗尔斯的“最低限最高标准”:一种追求效率因而导致社会差别的社会安排如果是合理的,那么,与其他安排相比,它必须能给社会上最无优势的成员带来最大的可期望好处。对罗尔斯的观点贝尔虽然提出了一些批评,但总体上还是赞同的。第二种情况,假定经济增长速度大于零,问题同时也发生在不同代的人们之间:当前的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那些可以留给后人来利用的资源?当前的人们的利益与未来的人们的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在哪里?贝尔既反对苏联社会的“当前这一代可以为未来而牺牲”的见解,也反对西方社会的这种情况:“为了消费的缘故,人们不惜把资源浪费在多余的虚饰夸耀型产品之上(例如,又大又重的汽车,消费品的奢侈包装)。”(第336页)为此,他强调把“需求”(也就是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之一马尔库塞所说的“真实需要”)和“欲求”(也就是马尔库塞所说的“虚假需要”)区别开来,反对把对于后者的满足当作生产的目的。 公众与私人的关系,贝尔说西方社会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守旧人士想得到经济自由,但又想得到道德管制,而当代自由主义者想得到经济管制,但又想得到道德自由。贝尔的立场介于两者之间:要经济管制,但承认分权和竞争的好处;反对“道德警察”对人们的私人生活横加干预,但认为“社会必须拥有一种羞耻感,以免使社会自身丧失对道德规范的一切感觉。”(第339页)贝尔承认,对于什么叫“羞耻”,是下不出一个大家公认的定义的。但是,他说,公众和私人之间的区别,则是可以明确定义的:“可以在它们二者之间筑上一堵墙。这样一来,就可以禁止公开夸示色情、淫秽以及使人格蒙受耻辱的那些好色的成分。但在那堵墙之后,持有一致意见的成年人愿做什么是他们自己的事情。”(第339页) 贝尔最后的结论是,要建立人与社会的幸存赖以维系的基础,就“应当将如下三种行动结合起来:重新肯定过去,唯有如此我们才可根据历史遗产并了解我们应对后人承当的责任;承认资源有限,承认需求——个人的和社会的需求应当优先于无限制的欲望和要求;达成一种公正观,它将给所有的人一种公平感并将所有的人包括进社会之内,它将促进这样一种新市场,在那儿,在相关领域之内,人们变得更加平等因而能够被平等对待。”(第344页) 简单点说,贝尔主张把文化上的保守主义传统观、经济上的社会主义需求观、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公正观这三者结合起来。 《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丹尼尔·贝尔著,赵一凡等译,三联书店,1992年第二版
  13. 沃勒斯坦:第二次阿拉伯起义的输赢
    政治 2011/03/23 | 阅读: 1735
    西班牙《起义报》2月9日文章,作者美国社会学家、历史学家伊曼纽尔•沃勒斯坦
  14. 哈加:利比亚的人民国家实验:卡扎菲与卢梭
    历史 政治 2011/03/22 | 阅读: 1843
    英文 Sami G. Hajjar (1980). The Jamahiriya Experiment in Libya: Qadhafi and Rousseau. The Journal of Modern African Studies, 18, pp. 181-200.
  15. 苏力:中国司法中的政党
    法律 2011/03/21 | 阅读: 2246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毛泽东[①] 一、问题的界定和意义 《耶鲁法学杂志》2005年春季号刊登了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弗兰克·阿帕汉(Frank Upham)的一个长达44页的书评,[②]评论我的《送法下乡》。[③]在认真理解并给与了高度评价的同时,阿帕汉教授对他认为的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批评主要有两点,一是“不加批评地接受了单线进化版的现代化理论”;[④]但“最大的问题”则是在书中“看不见政治和政治权力”,[⑤]仔细读来其实是批评我没有展示并辨析中国共产党对法院工作的干预和影响,法院在涉及党的或有党的背景的机构、人员的案件中具体行动,以及基层法院在社会冲突中的一般角色等等。 坦白地说,我的著作屡屡揭示了当代中国政治,特别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对司法的影响,包括党组织对某些案件的干预。特别显著的是第一编,我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制度层面讨论了政治,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改革政策对司法制度的各类影响。第一章“为什么送法下乡”,通过一个案例,把司法制度在中国基层社会延伸视为民族国家的权力向下延伸;第二章“法院行政管理制度”分析了法院内的行政管理和组织结构如何干预了司法的运作;第三章“审判委员会制度”则分析了这一制度的诸多功能,其中包括了各种政治的功能,防止腐败、统一法律适用、有限度地抵制包括地方党委在内的各种地方政治的不恰当的干预和影响,以及运用法院的社会关系在一定限度内克服因其他制度的缺失而带来的司法判决的执行难等等。在其他各章,例如第七章有关一个通奸/强奸案的分析,第十章中有关“复转军人进法院”的分析,以及最后关于社会调查中的权力流变,也都有大量的有关司法与政治的分析。我的这些分析肯定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我也没有事先征求阿帕汉教授或其他外国教授关心哪些“政治”问题,即使征求了,也不可能在一本书中满足他们的各种甚至可能是相互冲突的预期;此外,在西方学术语境中,“政治”这个范畴涵盖面太广,而主要面对中国读者,作者是有而且应当有特权的,有所不为,方能有所为,我的标准是,这些“政治”对于本书的基本命题是否重要、是否有学理的意义。有鉴于这些考量和自身的学术能力,本书对政治问题的关注和分析未能达到阿帕汉教授的预期是必然的,但若是说此书中“看不见政治和政治权力”却至少是言过其实的。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如何声称,其实每个比较清醒的写者写作时心中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或未言明的预期读者群,并且这个读者群一定会制约他的写作和表达。没有为了全民的写作,也没有完全私人的写作。即使是最个体化、个性化的写作,只要作者还是打算让人看,这就是一个社会行动。哪怕是足不出户,写作过程也始终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只是当作者全力顾及他或她自己心目中的读者群时,有时就很难兼顾那些未注册的读者;他或她的写作一定会省略相当数量对于预期读者完全没有必要的背景知识。这两个读者群有时也许会重叠;但更多时候两者之间文化背景跨度或差异很大,这时作者就会遇到学术交流上的“麻烦”。这不是说未注册的读者就不可以质疑了。完全可以,因为作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只是这时对作品的批评已经与作者无关,而只与批评者自己有关。鉴于《送法下乡》主要是针对中国读者的。而阿帕汉是一位我未曾有幸谋面的美国法学院教授;他之前的研究领域——与该书相关的——主要是日本;他曾访问过中国数日,却不曾对中国社会有过第一手的研究;甚至,在书评中,他也没有提出任何其他有意义的同类经验研究,细致入微地展示中国基层司法制度运作中的“政治”,而更多是展开了他的合理想象和推论。[⑥]显然,他与我的预期读者背景文化差距很大。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对阿帕汉的批评做出某种程度的回应,主要理由不是阿帕汉教授对我的著作有任何新的洞察或对中国的法律研究有什么贡献,而是他的一些方法论错误在当代西方的诸多中国观察家中非常典型,并且在中国也很有影响;而这些错误暴露了一种深厚的意识形态偏见,这种偏见是西方的法律自治和法治理念的“道德权威性”的核心。换言之,正是这样一些类似的错误对过去一些年来中国法学研究的影响促使我撰写了这篇论文。 是论文,而不只是对阿帕汉教授之批评的一个回应,因为本文是我对中国司法制度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的比较系统的表述,回应阿帕汉的书评不过是得以表达这一思考的一个契机。我想真正回答的是当代中国(仍然是中国!)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国司法制度时经常遇到却常常不得不回避的一个真正困惑:中国政治是否造成了当代中国司法的“异端”?本文试图表明,中国政治确实塑造了中国司法,但中国司法并不是一个异端。而正是这一点,才是推动我撰写此文的真正强劲动力。 二、区分有必要吗? 尽管阿帕汉批评我的著作“看不见政治和政治力量”;但他同时也承认,至少是隐含地,我在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中分析了各种社会因素,包括政党、行政以及其他,对中国基层司法运行的影响。从逻辑上看,这两个命题不能同时成立。那么阿帕汉仅仅是思考不周延吗?仔细阅读,我发现,阿帕汉真正批评的是,作者没有用专门且比较系统地分析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基层司法运作中的影响,特别是对司法的干预。阿帕汉的这一批评确实不错。但这一批评隐含着一系列前提假定。第一,在中国当代社会中,有一种比较纯粹的来自中国共产党的影响;第二,可以构建一种政党不影响或干预司法的标准状况,理想的或常规的;以及第三,研究者可以独立地考察和测度这种影响。 这三个假定都是不现实的。第一个假定对理解当代中国司法最为基本,因此,我将在本节集中反驳了第一点。而在下一节将集中讨论后两个假定。 在我看来,并且许多中外学者都已经或明或暗地正确指出的,1949年后中国,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支配力是无所不在的,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尽管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用过国民党政府当年经常使用的“党国”一词,但实际上继承了孙中山首倡并且国民党也一直追求的“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党放国上”的政治传统,[⑦]甚至,若是就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方针、意识形态对国家机器和社会的影响而言,其程度远远超过了当年的国民党。[⑧] 在国民党执政大陆时期,山西、新疆、云、贵、川等省都是由地方实力派人物实际掌控的,东北地区也曾一度为张作霖父子掌控;国民党从来就没有真正完全统一中国,而只有象征性的统一。[⑨]在政党问题上,也基本如此。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不论当时的国民政府是否承认,共产党自1927年之后一直占据着相当的土地,并得到了相当数量的民众的支持;此外,也还有其他一些较小的政党。第三,即使在国民政府之内,甚至国民党内部,也还有一批比较独立的并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学者或技术官僚。[⑩]第四,由于中国社会转型,国民党力量的社会控制力不足,传统的皇权与绅权的社会治理模式事实上还在一定程度上延续。[11]因此,正如黄仁宇所判断的,在国民党统治中国大陆的20多年间,仅仅建立了一个上层架构,[12]它其实没有,而且也无法将它的意志、政策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社会的最底层,没有实现它所追求的改造社会的目标。[13] 在司法上,国民党很早就开始强调司法要“党化”,之后也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4]也有证据表明国民党政府至少对某些案件有很强的直接控制力。[15]但是,强调“党化”本身就表明国民党对司法的控制和影响还不是全面的。由于这一现实,在某种意义上,也许还有可能将国民党的与其他政治的甚至政府的影响区分开来,尽管已经很难了。 在1949年之后的一段时期内,这种区分则几乎完全不可能了。不可能不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力微薄,而是太强了。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为一个政治、经济、文化高度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只是台湾当时为国民党政府控制;大陆地区已经不存在强有力的地方实力派,尽管还有某些地方势力。第二,尽管存在着其他民主党派,但所有其他合法政党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即使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的政治活动空间扩大了,但依据现行中国宪法,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6]中国共产党通过包括各种正式——例如政治协商会议——和非正式的——同党外人士的不定期会议——制度听取并选择性地接纳其他党派的一些政策建言。甚至许多民主党派的领导人本人就是共产党人;目前至少——就我所知——民盟、九三学社、致公党和台盟的领导人同时也是共产党人。第三,所有的社会精英,无论在政府内还是在大学、商界、主要的社团组织,绝大多数都是共产党员,其中甚至包括了许多激烈的、被西方社会认为是持不同政见人士。其他一些精英可能不是共产党员,也大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并且其中多数人可以说是坚定的共产党人。[17]在这个意义上,尽管中国共产党一直宣称自身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或“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18]但即使在“三个代表”提出之前很久,它也一直强调自己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追求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9]因此在另一个意义上是一个“国民”党。它的政治纲领,尽管有过各种“左”或“右”的错误,其中也包括“文革”这样的严重错误,但一般说来,大致获得了当时社会诸多或主要政治力量的支持。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以及它的严密组织结构,它在社会各个层面和方面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在当代中国,它决定着中国社会、政府的方向。你看不出有什么独立在国家政治之外的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也不存在不受共产党影响的独立的政府政策,甚至不存在其他真正有影响力的、西方学者常常虚构出来的军方政策。在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共产党不仅是领导当代中国各方面事业的核心力量,而且是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和各种政治力量的一个组织、动员、整合和表达机制。在当代中国,几乎所有的政治力量或者是被整合了,或者——在“文革”时期的“地、富、反、坏、右”——就是得不到政治表达的。但是,随着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随着“三个代表”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中国共产党越来越追求成为一个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日益强调其执政能力。[21] 因此,在中国党、政官员的身份区别其实并不那么重要。例如,在中国各行政层级,所有的行政首长都不但是中共党员,而且往往是本行政层级党委的第二领导。各行政层级的行政副职中一般都只有一位非中共党员的副职。党的干部与行政干部都可以互相转任。许多省长往往会担任省委书记,许多省委书记也往往担任过省长或其他行政职务。这种格局是从中央到基层普遍分享的。无论在历史上还是今天,都很少有专管或只管过党务的干部能够进入各层级政治决策的核心和高层。 在广义的政府各个分支,在狭义政府的诸多职能部门,情况也大致如此。例如各级人大的主任、政协主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首长往往也是本单位的中共党组书记。无论是在历史上和今天,都只有少数职能部门的党组书记是由行政副职担任的。[22] 行使司法权的部门也几乎没有例外。1949年后的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除了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是民主党派人士沈钧儒外,其他人均曾在中国共产党内以及政府机关担任过各种高级职务,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职后,他们一般也同时担任本单位的党组书记。这种状况持续至今。当然,如今,各级法院、检察院内一般都有一位民主党派人士(有些也仍然可能同时是中共党员)担任副职,但这些人士往往是由同级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选任的,至少是中国共产党可以信任的;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他/她们往往会参加本级法院或检察院的中共党组扩大会议。 在这种体制下,当我们考察司法制度及其运作之际,不仅难以区分什么是社会的干预、行政的干预或党的干预,最重要的是没有必要做这种区分。若硬要做这种区分,那实际上就是按照西方政制模式在对中国司法制度进行“削足适履”,是一种“刻舟求剑”的做法。这样的“研究”,不仅没有意义,相反可能会混淆或模糊中国司法中真正存在的问题,并可能导致错误的解决方案。请记住奥卡姆的剃刀。在我看来,在研究中国基层司法制度之际,更重要的是具体地发现、考察和研究无论是来自何方的对司法的影响及其实际利弊,以及法院、检察院为了更好履行其司法职能应如何予以制度的调整和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当代中国共产党是自上而下地制度化存在着,并且由于中国现代的社会革命,因此确有不少党的建制乃至党的领导人直接间接地影响或干预有时甚至是操纵了司法。对于这种干预,首先不能,也不应简单将之都视为不正当的影响和干预。无疑,中国现代社会变革中中国共产党曾经对司法有各种错误的影响和干预,中国共产党的政策错误曾导致了一些灾难性后果;但即使是在激烈的“文革”时期,也有不少党的组织或党的领导人通过各种渠道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防止了、减弱了各种社会革命和运动中的激烈和偏颇,包括在司法上的。尽管如今国内外有许多人更多把当代中国社会的问题都归结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但若是放开来看,很难设想,若是没有近代的中国革命,中国目前的社会和司法状况就一定会比现状更好一些?!我不打算就此展开讨论,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如何看到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的问题,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而且从方法论上看,这还涉及到一个反事实假设的问题。这只能留待后人评说。但是,只要认为近代中国革命从总体上看不可避免,并且对中国从总体说来是一个改善(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将在后面对此有所辩论)那么,就只能从总体上接受中国共产党对现代中国司法的塑造。有许多时候,我们无法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 但我并不打算用这种总体判断来遮蔽对一些更为具体的党对司法之影响和干预的分析讨论。在今天,尽管中国共产党已经接受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司法独立也写进了宪法,仍然存在着党组织或个人对司法的各种影响和干预。但是第一,尽管有些干预者是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可能打着地方党组织的旗号,但并不意味着此人的干预就代表了党的或其所在党组织的干预。相反,这些干预常常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反党的纪律的。一位担任县委书记的人若出面干预某个案件的处理,有可能是完全出于他/她本人的私利,因此是违法的;或是为了地方利益,因此是不恰当的。对于这类干预,法院或检察院从法律上和党纪上都有理由,而且可以拒绝这种干预。事实上,在一些案件中,也确实有法院或检察院抵制过这样的干预,尽管未必总是成功。[23]第二,有许多案件看起来似乎党以某种方式干预了,例如,对某些社会热点问题处理做了批示;但其实完全有可能即使没有党的这一批示,相关司法部门也会依据法律获得大致相同的结果。这时,某些看似党的干预,往往只是党的一种必要政治策略,只是为了回应民众的呼声,以增强自己的合法性和代表性;抽象地看,这种干预其实是在履行政党在当代中国社会的特殊政治整合和表达功能。 无法区分党的干预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许多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其实仍然可能直接或间接来自党的决定或党的政策规定。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一些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既有可能直接指示法院在处理某案件上照顾某个外商,也有可能通过各地地方人大或主管部门制定一般性的地方法规或政策规定来要求法院围绕中共中央或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来予以落实。这些干预,无论形式如何,其实都渗透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或地方党委的政治判断和决策。并不能因为这些“干预”是来自政府甚至“人大”,就不再是来自党了。 在一般层面上看,在中国最后的政策决定权是在党内;但在经验层面上,对司法的具体干预和影响究竟是来自党的机构、政府机构或人大或政协或这些机构中的人,则往往取决于干预者本人在地方政治中的实际影响、他/她认为有利和有效的干预机构,以及其拥有的影响司法判断的具体管道。因此,在许多具体问题上,包括对司法的影响或干预,并非总是党的组织更有影响力。中国人和其他地方的人是一样实用主义的:他们总是试图通过一切可能的有效手段来干预司法,他们并不区分党、政、人大或是新闻媒体,甚至不大区分合法还是非法(运用人际关系甚至直接贿赂法官)。 即使在法院系统内部(以及检察院系统内部),也有各种合法、半合法或不合法的法律性质的和行政性质的来自上层的影响和干预,却总是很难区分这些具体的干预是党的还是非党的,甚或是制度的还是个人的。最高法院的某个决定,甚至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法院内的一个比较专注于司法问题的司法业务机构)某个司法解释,完全有可能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回应中共中央的政策而做出的决定。[24]但是这些决定,又并非只是重申中共中央的政策,而完全可能针对法院内部或法院系统的一些实在的问题。并且,这种情况也是在各级法院都存在的普遍现象。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党对一些具体案件的干预,例如一个“政法委”书记的批示(这种情况如今已经越来越少了),哪怕有文字,也并不明确无误指向某个特别的处理结果。与任何制定法一样,这种批示同样是需要并且可以解释的。若是追究起来,许多案件的不同处理都可以视为党(个人或机构)干预的结果;但事实上,这些结果更可能是裁判具体案件的法官用党的干预来掩饰自己的判断。 据此,我们可以结论说,第一,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革命的影响和社会转型的必要,党对司法的影响是强大的、普遍的,但这种影响又是常常是弥散的、政策性的;有,却不都直接来自党的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第二,尽管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政治意识形态,并且会影响司法,但这种意识形态就总体而言与人类普遍分享的基本正义观是兼容的,但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与常规社会中现代司法职业的运作逻辑确有冲突;但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司法职业自身的逻辑正在形成并日益制度化。第三,作为一个具体社会中运作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不是本质主义的,各种人、各利益群体以及各种政治力量都会试图利用政党这一机制来影响或干预司法的运作,其中对司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意义。第四,在经验层面上,不但很难区分纯粹的党的干预,而且必须注意这种干预往往具有强烈的实用主义特性。因此,严格区分党的干预和其他的干预不仅不能推进我们对基层司法制度运作的理解;而且,除了强化一种关于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和本质主义的理解,不具有任何学术意义。 三、何为参照系? 而且即使可能区分纯粹的党的影响,这样的研究也难以成立。因为这隐含了一个参照系的问题。 确实,中国目前的司法状况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也许可以追溯或归结到共产党的政治和政治意识形态上,尽管我更多会归结到中国过去100多年来一直持续的人类历史上空前的社会转型上。我研究和写作《送法下乡》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具体地辨析这些问题,寻求解决的方案。也许我的努力还不够,眼界不够开阔,分析不够犀利,甚至会有盲点,因此这一研究存在许多问题。但这不意味着任何有价值的学术著作有可能以阿帕汉教授期望的那种方式展示中国司法中的“政治和政治权力”。因为,首先一个难题就是,你无法构建甚至很难想象一个标准的政治/司法关系参照系,无论是经验的或理想型的,并基于此来客观地测度中国共产党对基层司法的影响和干预,并评判这些影响和干预的系统性利弊。 因为,首先目前世界绝大多数现代国家都有政党,尽管司法独立是一个公认的原则,但政党对司法的影响和各种形式的干预都是存在的。也许这种影响和干预在程度上与中国的情况有很大差别,但是这种影响会同样是弥散的和普遍的。事实上,在现代国家中,若是没有政党的积极参与和干预,我们很难想象今天是否有或保持现代意义上的作为制度的司法独立。尽管这话听起来有点玩世不恭,却既是历史,也是今天的事实。难道不正是出于对于联邦党的忠诚,出于对于共和民主党的坚决抵抗,马歇尔大法官才在著名的马伯利诉麦迪逊案中不经意地创建了作为美国司法独立制度的核心之一的司法审查制度吗?[25] 人们会说那是在司法独立的早期。但是,直到今日,在世界各国,政党政治仍然在支撑着影响着也保证着各国的“司法独立”。今天西方某些国家的那种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靠着他们的政党制度来保证的,换言之,没有这些政党制度,就没有各国的那种形式的司法独立。例如在美国,在联邦法院系统内,通过总统提名和参议院的认可联邦法官,两党政治对法院司法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另一方面,至少有相当一部分美国法官认同主要政党的政治意识形态,也会主动按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利益来推进司法。沃伦法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外,美国还有许多州采取了法官选举制和确认制(recall);[26]这些制度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政党政治的影响和干预。尽管包括我在内都认可这些政党对司法的影响和干预,愿意认为是合法的,并且承认这与当代中国法官所受到的政党政治影响在程度上甚至性质上不可同一而语;但这也不过是我、阿帕汉教授以及许多人都接受了美国政治中的这种政党政治干预司法难以避免。但不能因此就否认这是政党政治对司法的影响和干预。 许多人,但不是每个人,也不是在所有问题上。在美国还不时发生包括阿帕汉和其他一些美国教授可能认为有些过分的干预。例如1987年对罗伯特·博克法官任命的两党争议。至少在博克法官看来就是一种不恰当的政党政治的干预。[27]当然,这只是博克法官的判断。但如果我们换一个结果,设想博克法官的提名获得了参议院多数的认可。但是,这在另外一些人看来,例如坚决反对博克法官的参议员肯尼迪以及当时的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拜登看来,难道不仍然是一种政党政治对司法的干预?而且,更进一步看,博克法官的提名不过是显露了已经规训化了的美国政党政治对司法影响的冰山一角;其实更强有力的政党政治已经从一开始就大致决定了一些结果。非激烈争议的法官确认并非无政治的或政治中性的法官确认。[28]无论是法官的提名还是确认都更多出自政治的考量。 政治影响和干预不仅反映在法官提名和确认上,而且在一些具体案件的司法上;不仅有作为政治家的政党领袖的干预,而且有作为政治家的法官的主动配合,有些甚至可以说超越了正常的范围。最著名的,例如,马伯利诉麦迪逊案中的马歇尔大法官。并没有某个政党领袖要求他在此案司法上如何如何,而是他主动出击,坚定的政党意识形态促使他做出了一个对于美国宪法制度来说伟大的判决。至于过去50年来的沃伦法院、伯格法院,乃至伦奎斯特法院,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是如此。[29]最晚近的,布什诉戈尔案,就是一个明证。[30] 注意,我丝毫不是在说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对中国基层法院的影响和干预与美国政党政治对美国法院运作之影响或干预是一样的。两者非常不同。美国是两党制,在中国是“党是领导一切的”;在美国,对司法的政治影响也许更多来自法官本人对党派意识形态和纲领的自觉忠诚,而在中国对司法的政治影响还来自甚至更多时来自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对法官的要求和党的纪律,其中包括在美国等西方法治国家中已经不作为政党纪律和要求而是作为公务员甚至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要求;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有法官的终身制和高薪制保证,因此有些法官在一些案件的判决上“背叛”了他的党也无所谓,[31]而在中国,公务员性质的法官只有在少数学者的著作中才可能获得这种安慰。因此,我承认在中美两国,政党政治对司法的干预和影响是程度的,也是性质的。 而且,指出这些也不意味着中国不应当学习美国等西方法制国家。恰恰相反,中国也正在学习,我也赞同和支持,出于回答和有效解决当代中国的问题。例如,前面提到的规训化的、常规化的政治过程对法官构成的影响等等。 但即使承认这些,却仍然与我所要论辩的学理问题无关。我的问题是,什么是恰当的衡量政党政治与司法关系的参照系?难道我应当以美国为标准吗?或是英国,或是德国或法国为标准?或者是依据世界各国的司法政治实践构建一个标准?但为什么它们就是标准?并可以作为中国的标准?这样一个比较法的理想型或统计标准为什么可以具有规范的意义?其正当性来自何方?如果如美国前众议院议长蒂普·奥尼尔所言“一切政治都是地方的”,[32]那么为什么在司法政治上就可以且应当采取一个普适的标准?除非是我采取一个我一直拒绝但阿帕汉教授认定我坚持的单线进化论——只有从这一模式中才有可能导致接受这样一个标准。 或者应当摒弃直接的经验材料,直接构建一个关于司法与政党关系的理想型作为参照系?这当然是可以的,其实也不难。或者我应当从权力分立这个概念或诸如此类的命题中演绎出一个关于司法与政党的关系?这当然也可以,我也能演绎得尽善尽美。只是这还是不能证明这种理想型的或演绎出来的政党政治/司法关系是正当的(且不说权力分立概念本身的西方渊源和西方文化色彩),除非我们是奥斯汀、凯尔森或德沃金,是一位本质主义者,相信在我们所有现有的有关政党/司法关系的经验材料之上有一个真正正确的有关政党司法关系的永恒实体。但是,阿帕汉是一位法律社会学家。事实上,即使是坚信任何疑难法律案件都有唯一正确答案[33]的德沃金也并非分析法学的坚定信奉者,而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他是一位实用主义者。[34] 也许可以把标准放宽一点,考虑依据司法制度所在国的情况,构建一个“比较合理的”党与司法制度的关系?但从方法论上看,这样一个构建,如果能够成立,就一定要背离阿帕汉教授批评此书时隐含的美国标准,或比较法的理想型,或本质主义的标准,就一定要回到我在此书中坚持的语境主义、后果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标准;即要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和现实(其中也必定要包括一些国际因素)的语境中,就这一政党\政府\司法关系的实际和可能的系统后果,来评判中国目前党政司法关系的优劣利弊。即使如此,在是否合理得问题上也还是难以避免无数的争论。例如,我认为,在《送法下乡》中,我已经构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党政司法关系的分析框架和参照系,并有针对性地讨论了一系列问题;但是阿帕汉教授还是认为在书中“看不见政治和政治力量”。于是,我们仅仅就这个框架和参照系是否合理就可以展开长时期的争论,发表诸多的论文。 不仅不是所有的争论都是有用的;而且即使我们可以就这个合理的参照系的达成一致,这个参照系就有用吗?无论从概念中演绎出来的,还是从各国经验材料中抽象出来的,或是直接以美国或某一国家的实践作为标准,这样的一个参照系的全部功用最多也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衡量和批评当代中国党政司法关系的标准,让我们自以为正义或真理在手,但是,它既无助于理解中国的现实,也无助于改变中国的现实,如果结果不是更糟的话。甚至,这样的参照系是注定要碰壁的,因为,中国社会目前这个政党政治与司法的关系格局和形态从一开始就不是从概念中演绎出来的,不是从某种意识形态中演绎出来的,也不是比照某个外国标准塑造的,它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社会发展的产物——一种诸多社会变量促成的实在。 四、作为制度和制度替代的政党 因此,作为对阿帕汉学术批评的回应,我不愿在此止步。止步于此,会让人觉得这只是一种方法论的辩解,即使成立,也只是避过了阿帕汉的箭。甚至恰恰由于这种方法论的辩解,会令诸多读者无形中强化阿帕汉教授批评中隐含的那个中国党政司法关系很成问题的具体判断,以及他的党政司法的一般应然关系的普遍判断。 更重要的是,这会留下一些非常急需、本来可以也很值得探讨的领域未加探讨,而且对现代中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司法制度也很不公平。因此,在本节,作为一个思想的实验,我想论辩,中国目前的党政司法关系有其发生的合理性、正当性,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必然,并就此展开论证。如果这一论证合乎情理,那么就进一步表明阿帕汉教授对我的批评本身有问题,不仅是方法论的,而且有价值判断上的;此外,这一论证本身也是对中国目前党政司法关系的一个内在的社会科学视角的解读,因此为辨识、理解、评价、测度乃至回答中国目前党政司法关系的诸多问题提供一种新的可能的参照系。而如果做到了这一点,无论成功与否,都必定是推动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学术研究。 这样做是有风险的。不仅是对于我本人,更可能是对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变革和司法改革。我几乎肯定会被国内外高举意识形态大旗的“学术混混”和社会人士标签为保守派、反动派或共党喉舌;对此我个人倒不是很担心。重要的是,我的这一论证,如果非常强有力,是否确有可能迟滞某些社会急需的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并且我的努力越是在逻辑上成功和有说服力(不等于正确),这种风险就会越大。我有学术的追求,更有社会责任感,做事讲求后果;至少有时,我的学术研究也会迁就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但,至少从目前判断,我不认为这一努力会导致不良后果。一个社会对改革的需求不会因为一个仅仅是逻辑上强有力的论证而被阻断;如果能够被阻断,那也一定是这个社会的改革需求本身还不强烈或这个需求有问题,甚或是虚假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将自己的这些考虑和担忧都写出来,告诉读者,希望读者自己去思考和评价本节的分析论证,做出他们自己的判断。在我看来,提出一个新的考察中国问题的思路要比教条主义地坚持某种观点,对于中国长远的社会和学术发展更为重要。 中国近代以来的党政司法关系是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行程中逐步锻造的。对于自1840年以来的近现代中国来说,主要是要完成一个历史转变,经济上从小农经济转向工商经济、政治上从传统的文化统一共同体转向政治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文化上从农业社会的人文主导的文化转向一个城市社会的科学主导的文化。[35]这是一个空前的历史转变,考虑到地域、时间和人口等基本变量。若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核心力量的领导和引导,任凭中国这样一个巨大的农业社会在列强虎视眈眈的国际社会中漫无边际地“自生自发的秩序演进”,很难想象这一转变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成功。民国初年的乱象就是一个明证。只是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作为全国性的革命党出现,并进行了两次合作,中国社会才开始了初步的统一;并在二战的国际形势下,完成了中国近代抵抗外来侵略的第一次胜利。 必须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是有很大差异的,后面我会指出它们各自客观上依靠的基本群众也有很大差别。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都与西方国家的主要政党有很大不同。它们都自觉意识到并自我承担了这个民族的一个后来证明是相当长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历史使命,即要在中国帝制崩溃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以一切可能的方式集合起各种政治力量,加以利益整合,完成一个对于在列强争霸的世界中这个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繁荣的最基本的前提,即国家的统一、独立、自由,这就是所谓的“建国”(constitution of the nation-state),以及在此之后通过国家的力量来推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而在这一时期,西方国家的主要政党基本只是在已经基本确立的政制(constitution)中,基于个人信仰的联合对政治利益的追求,一般说来,它们没有如同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所面临的这样的历史问题,不承担类似的历史使命,因此没有如此长远的政治目标。由于这一历史使命,因此,中国共产党(以及国民党)首先都是革命党,而不是执政党;即使执政之后,也还一直承担着某种革命党的角色,即要带领社会完成社会改革,土地改革和工业革命。[36]这就进一步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以及国民党)还必须具有精英性质,即首先它要有能力提出社会改革发展的目标和基本措施,在这一努力中逐步建设现代的民族国家,完成一种新的社会政治权力的构成,这就是宪法(Constitution)的本意。但也因此,它又不能仅仅是一个精英的党,它还必须能够整合各种社会政治力量,表达其他利益诉求,有能力将长远目标和具体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落实下去,因此具有群众性政党的性质。[37]由于这两点,因此,无论共产党还是国民党都是一个有严格党纪和组织制度的政党,它们通过高度组织化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政党,都强调“民主集中制”或“有组织的民主,有纪律的自由”,党员违反党的纪律,会受到党内的处分,甚至会被开除出党。[38] 这样组织起来的政党不仅是推动和引导社会变革的主导力量,而且是近现代中国社会的一种重要制度替代。在执政之前,它是一个社会动员和组织机制;党组织、党干甚至普通党员因此也就成了常规体制中官僚制和官僚人员的一个替代。在执政之后,除了继续其社会动员和组织的功能外,在缺乏现代社会治理必备的官僚队伍和官僚体制之际,它在一定程度上还必须扮演这一官僚制的角色,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现代国家的官僚队伍。 既然它的目标是要引导社会变革和转型,因此尽管都以民主为奋斗目标,党的组织却必定不可能直接立基于人民民主(人民一般趋向于保守,目光也往往不那么远大),而必定要更多强调党的精英和先锋队作用,强调党的领袖和领袖群体在社会变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为了能够有效带领群众,不脱离民众,保证党的代表性,它也必须同时也会在党内坚持某种程度的民主(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国民党的“有组织的民主”),这样一个党的组织因此无论在执政前还是执政后都成了一个整合其代表的诸多政治力量和平衡诸多政治利益的准宪政体制——一种宪政的替代(国民党则明确强调经由军政、训政然后达到宪政)。党的纪律、党的方针政策因此常常扮演了法律的某些作用,或者在执政后,会同其他法律一同维系着社会的秩序。因此,不可避免地,国民党在大陆执政期间出现了“以党治国”的“党国”。[39]尽管共产党一直批判国民党的“以党治国”的理念,但即使在执政之前,它也已经出现了这样的倾向;[40]1949年后,则更是强调“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文革期间甚至实行了“党的一元化领导”。正如同美国学者柯伟林(William C. Kirby)在分析中国20世纪的“党国”特点时指出的,“党国的目标并非仅是领导政府,它还要改造中国人民,以铸成新民族国家的公民”,他还指出,“党国也是一个寻求发展的政体,它的目的在于自上而下地实行中国的全民动员化和工业化”。[41] 由于这一历史使命,这种体制也必然会持续较长时间,因为执政不仅不等于已经建立了宪政,更不等于完成了这些政党自我追求的历史使命,它们希望通过国家政权的强力来推进其政治理想的实现。但与此同时,在执政期间,为了稳定有效地治理社会和国家,也为了获取政治合法性,它也一定要包括逐步调整建立常规化的制度,实行国民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类的代议制度,建立现代的官僚体制(公务员制度),建立司法和完善司法制度。而这一过程也是这些革命党逐步转向执政党,从精英党“先锋队”转向大众政党的过程。这会是一个不短的历史时期,因为民族国家的一系列制度都需要时间才能真正确立,也因为这种制度的确立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政党自身的转化过程。 因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中国近现代和当代,司法不仅不可能完全独立,而且不可能如同欧美发达国家那样政党影响较小,干预较少,并且已经常规化和制度化了。现当代在中国执政的政党一定要,也一定会,通过它的政治理想、政策方针和组织系统来塑造包括司法在内的所有现代国家机构。无论是国民党的司法“党化”,还是共产党的“送法下乡”或是司法部门内的“党组”或是党内的“政法委”,这些具体现象或制度的发生可能确实是偶然的,但是党的全面领导、影响和控制则是必然现象,也是普遍现象。这也就造成了我们上述的现象:在当代中国难以分辨什么是什么不是党的影响和干预。事实上,这个司法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创造。 我提到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有重大差异。其中最重要的差异就是它们各自代表和整合的主要社会力量有很大不同。中国国民党自1920年代后期执政之后基本继受了晚清以降的技术官僚,吸纳了社会上绝大部分专业人士和中上层知识分子,因为这些人在执政党内和控制全国的政府内更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而且国民党的主要构成力量之一是黄埔军校的军官系统,这个军队系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官僚体制的替代。而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尽管有统一战线的追求,却无法获取技术官僚、专业人士和中上层知识分子的广泛参与,除了无用武之地外,更因为那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共产党也没有一个可以稳定培养干部忠诚的黄埔军校——共产党的军官基本是实战打出来的。因此,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比国民党更缺乏利用那些稍具现代性的组织制度和人士的可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队伍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和其他社会中下层人士,而农民本身由于其生产方式更少现代性,不仅缺乏远见、也有更多非组织化的倾向。要依赖这样的群众基础来进行革命,并取得成功,就必须有更强有力的党的领导,更严格的组织纪律,更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42]有效的制度替代必然要求,同时也促使,中国共产党成为一个组织化更强、纪律更严格、意识形态色彩更浓烈的政党。许多证据都表明,国民党在大陆执政期间的党组织和党工人员要比共产党同类组织和干部在政权内的实际地位和政治影响力都要更低或更弱一些。例如,国民党的中央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远不如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在政治中的影响力;在地方政治中,国民党的地方党部也远不如共产党各级党委更有影响力。[43]国共两党的差别是由两党可以利用的不同社会条件构成的,两党之间的意识形态差别的因素可能不是那么重要的。 但中国共产党的高度组织性,固然有效弥补了它为建立现代国家所必需的官僚体制,但另一方面特别是在它执政后阻碍了这样一个官僚体制和专业队伍的及时发生和迅速发展,并且它对官僚体制和专业人士的需求感受似乎也就不那么强烈。1949年之后,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在很长时间内一直保持了一种革命党的性质,没有尽快转向执政党,技术官僚队伍、公务员队伍一直没有有效形成;在国家各方面事务上,以党代政的现象相当普遍,党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政治上的忠诚,意识形态的纯洁变成了选择国家干部(公务员)的主要标准。在法院检察院系统理所当然也是如此。[44]直到1980年代,中国共产党开始强调重视知识、重视人才,强调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高等教育得以稳定发展,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数量稳定迅速增长后,这种状况才开始改变。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45]标志着一个根本的变化。在法院系统,到了1990年代中期,也出现对“复转军人进法院”的批评。尽管提出这一问题的是法学界人士,[46]但在法院系统内很快获得了广泛呼应,引发了之后的一系列改革,[47]这意味着新生代的法律技术官僚系统已经开始以某种方式挑战原有的体制。 尽管中国大陆自1980年代中期就提出了党政分开,[48]但进展不快,也不大,甚至1989年后陷于停顿,乃至于目前这一体制面临许多问题。一个突出但不是唯一的问题,就是双重制度,即往往针对同一类事务,党和政府往往都分别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还有则是党的组织逻辑阻碍了形成专业职能机构的组织逻辑,[49]由此带来的交易费用很高,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党的执政地位也为许多机会主义者利用各自占据的位置,借助意识形态话语扩展、影响、创造了一些可能性和便利。因此,中国共产党也一直试图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口号下改善党的领导,[50]强调与时俱进,全面推进党政建设,构建新的党政司法关系。[51]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在国际上,这种制度还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更多是基于意识形态或战略利益考量的批评和指责。尽管如此,若是从历史上看,从功能上看,从总体上看,以及从后果上看,我认为,这种政党主导的政治体制对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有巨大的历史功绩。它实际上创造了一条如何在一个完全没有现代政治架构的小农经济国度内快速完成政治、社会现代化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道路。 今天,这一体制的许多方面已经不再完全适合中国社会,有了许多问题急待解决;但若是简单废除,不仅不实际,而且若是从预后的角度来考察,结果也不会好,因为目前还没有全面可行的制度替代,也没有可以替代的具有政治凝聚力、组织力和推动力的政党。而从另一方面来看,在过去近30年中,主要还是依靠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努力,推动着中国的现代化。如果不是意气用事或意识形态挂帅,还真难说,有任何其他替代会比它能更为出色地领导中国的现代化。 即使在司法系统内,这一点也不能否认。中国当下的司法制度改革,尽管有社会经济转型带来的巨大社会压力,但是真正组织化地推动司法制度改革的主要力量,还主要来自中国共产党(包括党员知识分子),并且是通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来启动,通过党的纪律来保证的;尽管有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也尽管许多改革措施也已经证明有利有弊,有些甚至可能是利大于弊。尽管党的控制确实严重影响了司法独立,特别是法官的独立,但如果公道地说,这种党内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在社会转型期间因其他替代制度还不完备而带来的诸如法官腐败、懈怠和偏私等问题。尽管这最后一点,在许多理想主义的法律人中是很有争议的。 我个人尊重他人的非议。但我认为这一点不是论辩本身可以解决的,对于这一点的功过利弊的真正清点还需要时间,需要试验和经验研究,最终得由后果说了算。我不愿在此匆忙结论,而更情愿接受争论甚至批驳。但这仍然表明研究中国近现代,特别是当代,党、政、司法关系必须有一种宏观的开阔的视野,而不能小家子气。匆忙的、仅仅基于西方经验的或基于意识形态的或基于西方政治家的战略考量而得出的结论是既没有学术价值,也没有实践根据和可能的。从一种自由主义的理论来看,从演化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制度的发展和创新必定是在各种制度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社会发展变迁的道路并没有预先的规定。我们必须对现当代中国的党政司法关系保持一种学术的理解;必要时,甚至应当给予认真的学术评价。 五、重构中国司法研究的学术框架 一旦理解了政党在中国近现代社会革命中的社会整合、表达和建国和制度创制作用,那么,我们就必须对西方哪怕是成功的法治和司法经验保持一种适度的学术警惕。警惕不是敌视,只是不要因为西方法治成功,就把其本来是嵌在西方历史经验中的制度现状和理论表述抽象出来,当成了天经地义,成了标准,也就是成了意识形态。一旦中国的党政司法关系不符合这种本质上是西方社会经验之概括时,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所谓的学术批评的对象,就成了改革的对象。这种情况在许多研究中国的西方学者中是相当普遍的。这并不是他们有意用意识形态作为评判标准,他们中有许多人确实在努力理解中国,但是西方社会的经验无形中会阻碍了他们设身处地地理解中国为什么会是这样;阻碍了他们价值中立的同情理解中国为什么会是这种状况;也阻碍了他们的想象力。他们的生活世界构建了他们想象的边界。 除了西方的社会环境和历史外,影响西方学者并进而影响中国学者的还有一系列有关苏联东欧国家党政司法关系研究的文献。以西方法治国家经验为基础研究苏联东欧国家,得出的结论自然是,在共产党国家,政党的主要作用是控制与共产党或多或少离心离德的官僚体制,这隐含的前提是两者的相对分离,两者的利益冲突,并且是官僚体制在先发生,共产党的控制在后发生。这种假定在当年的苏联和东欧国家是成立的,因此可能是正确的。例如苏联早期和中期的许多红军将领,甚至是高级将领都来自白军,包括被错杀的图哈切夫斯基元帅以及二战的第一功臣朱可夫元帅;为了保证苏共的政治领导和控制,因此苏共派了政治委员来保证党的路线的执行。在苏联早期许多企业、政府部门也都是如此。正是基于苏联东欧国家的“政先党后”经验,欧美的研究已经形成了共产党国家党干扰政的这样一种模式。但这种模式在现当代中国不完全适用。因为在近现代中国,无论是在执政之前还是之后,也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在不同程度上是党先政后。共产党则更是如此,共产党建立在前(1921年),共产党的军队(1927年)、政权和司法(1949年)的建立则在后,军队、政权和司法等国家机器都更多是共产党这个组织制度的创造。中国社会内长期流传的说法,是党创建了红军;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些说法是真实的,它有宣传的因素,却不是一个虚构。值得注意的是,这不全是我的发现,中国共产党其实很早就在实践上意识到了中国与苏东国家之间政工干部的差别。1936年,毛泽东就曾政治委员改任军事指挥员问题谈到了中苏之间的差别,即中共的军事干部、政治干部都是党培养起来的,不完全象苏联军队不少军事干部是从白军中转过来的,政治委员是党派到军队里监督一切的。[52]这种现象在中国共产党政权、军队和司法中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想一想中国军队的将帅,新中国的外交官和中国的第一批大型项目的建设者。 因此,本文并不是针对阿帕汉等国外学者;我在中国,并且用中文写作,我预期的最大量的还是中国读者,本文的真正意义在于这批读者。我已经论证了,研究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一定不可能,也不应避开而必须首先要理解,中国近代历史以及中国政党这个相当特别的大背景。所谓不能回避政党问题,至少有几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不能不看到中国共产党在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构成中具有的几乎无所不在的巨大影响力,这意味着一定要把党作为中国当代法律制度的一个构成部分来看;因此,问题多多的中国司法现状也不是一种理论或观点错误导致的变态,而必须首先视为一种具体的常态。其次,尽管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有许多弱点、问题甚至错误,并且都直接间接与中国共产党相关,但绝不能因此就看不到中国共产党对司法制度的贡献,事实上,有些缺点和错误与这些贡献很难区分,只是一个现象的两个方面。这两点,对于任何真正要研究中国司法制度的学者都是不能回避的。 对于许多中国当代学者来说,也许是出于对极左政治的厌恶、敏感和畏惧,出于对法治的向往,因此在讨论中国司法问题之际往往不愿或有意回避讨论政党;但本文也许还揭示了,这种沉默的背后也许还有另一种可能,现有的基本是基于西方经验的但被标签为普世的司法制度理论框架装不下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和现实。因此,面对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的诸多与党政司法关系相关的问题之际,他们的回应方式大致是两种,一是大量列举外国的司法独立或司法审查的例子及其辉煌历史,或是想来说服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按照西方模式推进中国的司法改革甚至司法革命,或是寄希望不谈论政党,让政党的影响力在当代中国司法中逐渐消失。作为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的策略,这都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我认为这种策略可能不会成功,甚至很天真。不可能成功的理由是,既然在中国党、政对司法的影响是历史构成的,已是一个既成事实,那么不论你喜欢与否,政党都是这个司法制度得以运转的一个重要的构成,如果要有效地改革司法,你就必须直面它。 回应的另一种方式是反对,这种情况在当下中国学者中也相当普遍,只是前提仍然是不努力理解这个制度的发生和现状。他们习惯于简单的把现状视为一个历史的错误,不看或看不到诸多中国变量,看不到这些变量构成中国当代司法的因果关系。他们坚持一种传统的唯心主义历史观,而不能从一种谱系学的观点或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理解制度的历史,因此他们看不到哪怕当初曾经是司法中异己的力量,如今也已经被整合了。他们沉湎于想象中的纯真的司法诞生的那一辉煌时刻,以及那之后永远的天真无瑕和纯净。这种希望对于司法改革信念之确立以及司法改革的勇气都非常重要,但对于改革的成功毫无裨益。 上述两种态度,无论如何,问题都在于他们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在因果关系的层面上直面历史。昨天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不意味着今天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这是毫无疑问的。今天,随着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党政司法关系一定需要调整改革。改革的出路,无论是1980年代中期提出的党政分开,还是今天的以扩大政党的包容代表性为特点“三个代表”,或是其他,都需要法律人的仔细、精细的并且是长期的工作。但是,历史的棘轮效应使得我们不可能从头开始。因此,如果不能够客观地看待中国司法的昨天,也因此很难合乎情理地理解中国司法的今天以及成功地展望中国司法的明天。昨天,作为今天制度中一个变量,一定会影响明天。而且,无论如何,在现代国家,政党都一定会影响司法,政党政治是现代司法制度构成和运作的不可避免的因素。因此,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一个在某种程度上仍然肩负改造中国建设中国的历史使命的政党,一个在当代中国无所不在的政治力量,哪怕你反对它,也无法否认它;即使有一天它不再是执政党,它存在,就仍然会以某种方式对司法有影响。总之,我们都必须客观地而不是概念性地了解中国司法中的政党,不仅为了中国的法律学术,也为了中国的法律实践。 2005年10月29-11月15日初稿于杭州-北京—深圳,2005年12月17日二稿于北京。 ——————————————————————————–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电子信箱:sulizhu@law.pku.edu.cn。冯象先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侯猛博士、香港城市大学贺欣博士以及北大法学院博士生沈明曾阅读过本文初稿,并提出了认真细致的评论,在此表示感谢。 [①] 这是1973年12月,毛泽东在会见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时就邓小平参加政治局并担任总参谋长的问题发表的讲话。毛泽东之前在其他地方也曾多次有过类似的表达,例如,“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参见,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32页。 [②] Frank K. Upham, “Who Will Find the Defendant if He Stays with His Sheep? Justice in Rural China”, Yale Law Journal, vol. 114:1675 (2005). [③] 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④] Upham, p.1700. [⑤] Upham, p.1698, 1703. [⑥] Upham, pp.1703ff. [⑦] 孙中山曾说:“俄国革命六年,其成绩既如此伟大;吾国革命十二年,成绩无甚可述。故此后欲以党治国,应效法俄人”(《在广州国民党党务会议的讲话》(1923年10月10日),《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67-268页)。他又说“现尚有一事可为我们模范,即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他……我以为今日是一大纪念日,应重新组织,把党放国上。”(《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1924年1月20日),《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03-104页)。 [⑧] 参见,前注①。 [⑨] 《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99页。 [⑩] 例如当时社会上有胡适这样的独立知识分子;但有很多技术官僚和政治色彩很淡的知识分子也先后参加了国民党,著名的如冯友兰、朱光潜等。 [11] 吴晗、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 [12]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 [13] 许多研究曾考察了国民党训政期地方党政关系,认为国民党“以党治国”的具体形式是在中央实行“以党统政”,在地方则实行党政分开与合作、“以党监政”。根据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党政关系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形态:中央是以党统政;省及特别市是党政联系;县则是党政融化即融党于政。后两种形式没能保证地方党部对地方政府的切实有效领导,不仅往往是貌合神离,而且在地方党政纠纷的结果中,经常是地方政府击败地方党部而获胜,而它的失败又进一步削弱了地方党部的力量和影响。参见,王贤知:《抗战期间国民党组织建设与组织发展的几个问题》,《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2期,第230-250页;又参见,钟声、唐森树:《论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地方党政关系》,《益阳师专学报》1998年第2期,第31-34页;《试论南京国民政府训政前期(1928-1937)的地方党政纠纷》,《史学月刊》1999年第2期,第53-58页。 [14] 关于司法的“党化”,最早是徐谦于1926年提出了这一观点;1934年,国民党元老、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居正则对此有了更为系统的阐述。根据居正,党化的基本含义有两个方面,第一“司法干部人员一律党化”,第二是“适用法律之际必须注意党义之运用”;最重要的是司法官都要“有三民主义的社会意识”。居正:《司法党化问题》,《东方杂志》第10期。转引自,贺卫方:《中国的司法传统及其现代化》,载苏力、贺卫方主编:《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法学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0-204页。 [15]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对一系列汉奸案件的审理上就有所体现;许多案件的审理、审理速度以及审理结果都直接取决于国民党最高领袖的意愿。参见,文斐编:《我所知道的汉奸周佛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第10段(宪法修正案第四条)。 [17] 例如,2005年10月26日去世的原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在新华社发布的荣的简历中,就称其为“共产主义战士”;孙中山夫人宋庆龄、著名作家茅盾都在去世之前要求并被批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8] 1937年10月,毛泽东在《论鲁迅》一文中就强调指出:“我们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最彻底的民族解放的先锋队。”《毛泽东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6月11日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19] 中共十六大《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1945年的中共七大党章的相应提法是“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 [20]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这一文件对执政能力的界定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22] 例如,历史上,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中的水利部部长是非中共人士傅作义,水利部的中共党组书记则是副部长李葆华;1949年以后中国科学院第一任院长是当时的非党人士郭沫若(1956年重新入党),党组书记先后是副院长陈伯达、张稼夫、张劲夫、方毅等。如今,尽管外交部部长李肇星是中共党员,并且是中共中央委员,党组书记则由同样是中共中央委员的戴秉国担任。 [23] 我在《送法下乡》中就分析过这样的案件。参见,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第129-131页。 [24] 例如,2003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就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认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就要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庄会宁:《开创司法为民新境界——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瞭望新闻周刊》2003年第41期。 [25] Marbury v. Madison, 1 Cranch 137 (1803)。有关的背景,参见,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 [26] Henry J. Abraham, The Judicial Process, An Introductory Analysis of the Courts of the United States, England, and France, 7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37-42. [27] Robert H. Bork, The Tempting of America: The Political Seduction of the Law, Simon & Schuster, 1990. [28] 有经验研究表明,法院越重要,法官人选的确认越难;长期以来,确认率下降了,确认时间大大延长了,但法官的质量却在下降;并且越是后来被证明是成功的法官,越是难以被确认。研究认为,也许反对总统的那个党派的参议员就是不希望确认那些最有能力的法官只是因为这些法官将来会有最大的影响。参见,John R. Lott, Jr., “The Judicial Confirmation Process: The Difficulty with Being Smart,” Journal of Empirical Legal Studies, 2005/2, pp.443-444。 [29] 参见,Lucas A. Powe Jr, The Warren Court and American Politic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Earl M. Maltz, The Chief Justiceship of Warren Burger, 1969-1986,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2000; Tinsley E. Yarbrough, The Rehnquist Court and the Constitu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and Earl M. Maltz, ed., Rehnquist Justice: Understanding the Court Dynamic, University Press of Kansas, 2003。 [30] 参见,Richard A. Posner, Breaking the Deadlock: The 2000 Election,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Court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1;以及 Cass R. Sunstein and Richard A. Epstein, ed., The Vote: Bush, Gore, and the Supreme Court,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1。 [31] 参见, Laurence H. Tribe, Constitutional Cho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32] 转引自,马修斯:《硬球:政坛成败的真实法则》,林猛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年。 [33] Ronald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rev. 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reface pp. viii-ix, and p.412. 又参见 Ronald Dworkin, “Is There Really No Answer in Hard Cases?” University of New York Law Review Vol. 53 (1978) pp.1-32, and Ronald Dworkin, A Matter of Principl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119-145。 [34] 参见,波斯纳:《超越法律》,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9章注11。 [35] 苏力:《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载《道路通向城市》,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 [36] 参见,《中国国民党党章》(2000年6月18日第15次全国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14次修正),序言,“中国国民党……领导国民革命,……奉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宗旨,力行民主宪政之理念,追求国家富强统一之目标,始终如一。愿我全党同志,秉持传统革命精神,互策互励,共信共行。” [37] 因此除了强调代表工人农民的利益,代表中国人民的利益的同时,中国共产党还特别重视各个时期的“统一战线”(《党章》总纲),毛泽东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获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国民党也有类似的要求,可参见,《中国国民党党章》,第2条宣称“为中华民族之整体利益而奋斗”;第6 条则要求国民党“应永远与民众在一起,掌握社会脉动,了解民众意愿,增进社会公义,使党的决策与民众利益密切结合”。 [38] 中共七大《党章》总纲中规定:“ 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中共十六大《党章》总纲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关于国民党,可参见,《中国国民党章程》,第3条:本党之组织原则,以党员为党的主体,以干部为组织的骨干,结合广大民众,贯彻民主精神,以实现有组织的民主,有纪律的自由;第4条:本党之领导方式,以民主建立共识,以思想结合同志,以组织凝聚力量,以政策主导政治,以行动贯彻使命;第5条:本党之党政运作,依主义制订政策,以政策决定人事,以组织结合从政党员,党之决策,经民主程序决定后,责成从政党员贯彻实施;以及第12章:纪律与奖惩。 [39] 最典型的,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常委会通过的《训政纲领》,把国民党法定为最高训政者,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法定为最高权力的决策机构,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定为指导全国实行训政、监督指导国民政府重大政务施行的机构;1931年,在蒋介石召开的“国民会议”则进一步通过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其中第30条明确规定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代表国民大会”指挥监督行使国家统治权之设有五院等的国民政府,因此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法理。参见,徐骏华:《蒋介石成败录》,北京:团结出版社,第12章。 [40] 邓小平:“‘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 《党与抗日民主政权》(1941年4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页。 [41] 柯伟林:《二十世纪中国》,《二十一世纪》,2001年10月号,第114-124页。他指出的另外两个特点是,“党国是军事化的政体”以及“党国有一个领袖”。 [42] 有关这一问题,可参见,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 [43] 钟声、唐森树:《论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地方党政关系》;《试论南京国民政府训政前期(1928-1937)的地方党政纠纷》。 [44] 可参见,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特别是其中“旧司法工作人员的改造问题”(1950),“关于改革司法机关及政法干部补充、训练诸问题”(1952)等文章。 [45]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颁布,1993年10月1日起实施)。 [46] 贺卫方:《复转军人进法院》,《南方周末》1998年1月2日。 [47]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9年第6期。 [48] 1986年6月邓小平提出了这一想法(《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4页),同年9月,他又进一步指出要把党政分开放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位(同上,第179页)。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第13次代表大会通过了赵紫阳在大会上的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正式把实行党政分开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项任务,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党政分开”。 [49] 苏力:《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中外法学》1999年第5期。 [50] 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 [51] 最近的尝试是,2003年1月14日,《工商时报》以“深圳将成党政分离政改先锋”为题报导了外电称“中国共产党自一九四九年建政以来最大胆的政治改革”,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的权力自行政及立法体系中分出,实现党政分离,并引进西方三权分立─深圳市政府、市人大及法院相互制衡”。 [52] 杨成武:《杨成武回忆录》(上),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334页。
  16. 冯象:黎明的左手
    文学 2011/03/21 | 阅读: 1760
    前贤译诗,所定的译名,往往比通行的新华社标准要好看中听。《鲁拜集》的“鲁拜”(ruba’i)又叫“柔巴依”,平声,飘逸着西域风情。作者Omar Khayyam (1048~1131)是波斯哲人兼大数学家、天文学家,郭沫若译作莪默,如今恐怕只可唤作个奥马尔了。《鲁拜集》在英文世界的美名,得归功于诗人费慈杰罗(Edward Fitzgerald, 1809~1883)的“自由翻译”。费氏出身富裕人家,母亲是社交圈的美人,他却从小嗜读书而性格孤僻。在剑桥三一学院,他同丁尼生、萨克雷等三五个文学才子订交,毕业即隐退乡间,平日只喜欢跟本地渔民泛舟弄潮,终生未事任何职业。四十七岁才下决心结婚,新娘长他一岁。结果没过几天,就躲到朋友家,捧起一本书,不肯见新娘了。那本书便是《鲁拜集》,“莪默,给我送来了慰藉”,他说。 费氏译诗可谓苦心孤诣。稿成,只印了二百五十册,未署名,面世(1859)却受了冷遇。两年后——其时书店已作削价处理,从一先令降至一便士一册(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赛蒂、史文朋、勃朗宁、罗斯金等诗坛名流与批评家看到,大加褒扬,逃婚的书蠹才成了明星。不过,费氏的《鲁拜集》并非学者式严谨的翻译,也不按原文抄本的编排顺序,而是重新组织,大胆联想,甚而借题发挥,将自己对人生挫折的感怀,溶入原作的略带忧伤的享乐主义和对正统信条的怀疑精神。他认为,一首诗直译与否并不重要,但须是“活的”。“倘若不能留存原作的生命,就得注入译家自己次等的生命;宁要一只活麻雀,也强如老鹰标本”(引自A.S. Byatt序)。兹以开头的两阕为例,试译如下——“鲁拜体”格律为四短行押尾韵,aaba,似中国绝句,但作法上是末行发力,破题“如指甲抠心”(波斯诗人Sa’ib语): &nbsp; Awake! for Morning in the Bowl of Night Has flung the Stone that puts the Stars to Flight: And Lo! the Hunter of the East has caught The Sultan’s Turret in a Noose of Light. 醒来!晨曦已往黑夜之碗 扔进石子,星星逃散: 看,那东方的猎手抛出光索, 套中了苏丹的塔尖! Dreaming when Dawn’s Left Hand was in the Sky I heard a Voice within the Tavern cry, “Awake, my Little ones, and fill the Cup Before Life’s Liquor in its Cup be dry.” 梦里,黎明的左手刚伸上天空, 忽听客栈内一声喊:醒醒 我的孩子,快斟酒来, 莫叫今生的佳酿短了一盅。 &nbsp; 据说,从前阿拉伯的骆驼商队凌晨上路时,以石子落碗为号。 百年新文学,浸淫于欧风美雨;几代诗人学者皆对费氏《鲁拜集》情有独钟,汉译遂层出不穷。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朱湘,及李霁野、黄克孙、虞尔昌先生等,都试过身手,丰姿各异。影响最大的,似乎还是郭老的译本,只是其底本为第四版修订本(1879),颇可惜。因费氏的修订大约受了评家的压力,束缚了他的“活麻雀”的灵动,虽然稍贴近原文,读来却像是“老鹰标本”。郭老的译文热情奔放,笔触精准(“高瓴”凑韵,除外),大致可见与初版的迥别: 醒呀!太阳驱散了群星, 暗夜从空中逃遁, 灿烂的金箭, 射中了苏丹的高瓴。 朝昧的幻影破犹未曾, 茅店内似有人的呼声, “寺院都已扫净了内堂, 托钵人何犹门外打盹?” 当年博尔赫斯在哈佛作“诗艺六讲”,论及《鲁拜集》,激赏费氏初版的大胆比喻,特意举出“黎明的左手”为例。左,或左手,在《圣经》与近东文学的传统,常有邪曲、不祥、罪恶的意味,乃至充当异族或“他者”的象征。而莪默的原作,压根儿就没有这一短语;完全是译者的戛戛独造。第二版起,改作“朝昧的幻影”(phantom of false morning),则精巧隐晦有余,少了点神秘的猝不及防的冲击力。假使这“东方情调”的一束诗章,不称翻译而是当作费氏的原创发表,罗赛蒂、史文朋他们还会赞不绝口吗?博翁问道(页69)。只怕要说他滥情、媚俗,没翻几页,就把诗集丢回那堆一便士削价书里去了。 二〇一〇年八月于铁盆斋,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1.1.9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诗艺六讲》(This Craft of Verse),哈佛大学出版社,2000。 费慈杰罗:《鲁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A.S. Byatt序,Edmunt Dulac图,Quality Paperback Book Club, 2000。 《鲁拜集》,Peter Avery & John Heath-Stubbs英译,企鹅丛书,1979
  17. 昂格尔: 巴西总统如塞弗及其他(英文)
    经济 政治 2011/03/21 | 阅读: 1528
    访谈,英文
  18. 河清:请愤怒吧--西方“言论自由”的神话
    历史 2011/03/21 | 阅读: 1717
    前些天央视一条新闻:法国迪奥首席时装设计师加利亚诺,因喝醉了酒,在巴黎一家酒吧骂了一对犹太人几句,结果被指控“反犹”“种族主义”言论,惹上了司法麻烦。在迪奥时装表演秀结束时,本应由加利亚诺出来,接受记者拍照的闪光和观众的喝彩……但加利亚诺没有出现,倒是迪奥公司的主管,庄严出现在T台正中,口中念念一连串“以……的名义”,正式宣布将加利亚诺解雇。 看看画面上那熟悉的街景,当年我住附近的巴黎国际艺术城两年,也常去那个街区喝一杯,听听酒吧里的音乐演奏。没想到,一位大名鼎鼎、西方上流社会的宠儿,竟然只因醉后酒话而倒霉,令人太息。 无独有偶,加利亚诺事件,让我想到前不久法国《世界报》网络版的一则报道,也可印证西方“言论自由”到了何其虚有其名的地步。 著名法国外交政治人士斯特法纳·黑塞尔(Stephane Hessel),预定1月18日在巴黎高等师范学院举办一场关于以色列与巴勒斯坦问题的讨论会。但在“法国犹太协会代表委员会”(CRIF)的抗议,和法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下,1月12日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宣布取消这场讨论会。的 黒塞尔何许人也?今年高龄94岁,法国大名鼎鼎的抵抗运动人士,坐过德国集中营的牢,战后主笔撰写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当过法国驻外大使,自己也有犹太血统。但出于正义,他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的压迫实在无法看下去,于是在2010年10月20日出版了一本三十多页的小书《请愤怒吧!》(Indignez-vous!),三个多月,就在小小6000万人口的法国销售了100万册。 黑塞尔早就对以色列发出批评的声音。2008年底以色列空袭加沙,造成大量巴勒斯坦平民伤亡。黑塞尔亲往加沙,目睹了难民营遭轰炸后的惨况,愤怒指控以色列政府犯下了不仅是“战争罪”,而是“真正的反人类罪”(véritable crime contre l’humanité),并且把以色列列入“恐怖国家”。 这次巴黎高师讨论会被取消,实在是一个讽刺。巴黎高师是一所名人辈出的学校,可以说法国文化精英大都出自此校。文学家罗曼·罗兰,哲学家萨特、柏格森、阿隆、福柯,艺术史家丹纳,思想家布迪厄,政治家饶勒斯、前总统蓬皮杜等等,都毕业于巴黎高师,它是法国精神自由传统的象征。巴黎高师宣布取消黑塞尔主讲的讨论会,明显违反言论自由,引起了一些争议。 1月18日傍晚,黑塞尔本人,巴勒斯坦驻布鲁塞尔代表莎希德(L. Shahid)女士,还有众多的支持者和一些巴黎高师的学生,在巴黎高师附近的先贤祠前的小广场集会,抗议法国政府的“言论管制”(censure)。 “言论管制”,都是中国亲美自由派用以批评中国政府、并认定是中国这样的“专制”国家所独有的东西,西方“民主”“自由”“宪政”国家是没有的。如今,在一个以“自由”立国的国度,在里面安息着伏尔泰、卢梭等“自由”先贤的国庙门前,一群“自由公民”在大声抗议“言论管制”,他们会作何感想?面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愤怒地把嘴巴装上死死封闭的拉链,他们会若有所思么? 其实,黑塞尔受到的压制还不只是讨论会被取消,他还在吃官司。 2010年6月15日,黑塞尔呼吁参加一个抵制以色列占领阿拉伯领土地区生产的产品的运动,叫做“抵制、撤资、制裁”(boycott, désinvestissement et sanctions)BDS运动。这一事件马上引起法国犹太组织“全国警惕反犹办事局”的抗议,称其“挑动种族仇恨”,称这一活动是“非法的”,并对黑塞尔提起司法诉讼。 这个BDS运动的依据是,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对巴勒斯坦人实行“种族隔离”。当年一些西方国家因为南非当局实行“种族隔离”,而对南非实行制裁“杯葛”(boycott)。如今以色列在占领领土上也实行“种族隔离”,于是也应对其“BDS”。 今天的的巴勒斯坦地区如今已成为百余个与世隔绝、互不相连的飞地,加沙地带是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谓一个个集中营。到处是检查站,检验“良民证”。当年苏联建柏林墙被称为专制象征,如今以色列耗费巨资建造比柏林墙更高更现代化的隔离墙,在约旦河西岸建了650多公里,在加沙与埃及边境也建了240多公里,媒体却几乎不提及。居住在隔离墙里面的巴勒斯坦人,过着比当年南非黑人更没有自由的生活。国际上要运一些人道主义生活医药用品去加沙,以色列海军也拦截运送船只,甚至开火打死船上人员。这样的情形被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士视为“种族隔离”。 不可思议的,是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最早作出这样的定义。2006年11月,卡特出版《巴勒斯坦:和平,不要种族隔离》(Palestine: Peace not apartheid)。卡特认为,认为今天的巴勒斯坦人“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当今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种族隔离,已超过了当年南非的种族隔离。自然,卡特立即遭到犹太势力的谩骂,骂卡特“反犹”。 二战后以来,犹太人被迫害的宣传铺天盖地。而以色列压迫巴勒斯坦人的真情却很少被人知。新闻自由么?卡特声明写此书的原因,正是“关于中东的现实,美国人普遍无知(largely unknown)。”全世界也普遍无知。由于世界主流媒体是犹太势力掌控,从来不报道巴勒斯坦人民的真实处境。中国中央新闻台只会转播世界主流媒体精心误导的报道,比如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在海滩上很悠闲快乐呀,或模拟踢足球世界杯呀,所以中国人根本不知道当今巴勒斯坦人的悲惨境况。当今是媒体信息时代。一件事实媒体不报道,就等于没有存在。 黑塞尔呼吁大家来参与BDS运动,法国犹太协会代表委员会负责人斥骂黑塞尔是“对精神的犯罪”(crime contre l’esprit),是“智力暴力”(violence intellectuelle)。这位负责人最恐慌的,恐怕不在于这个运动真地抵制了多少以色列占领领土的产品,而是这个活动会让更多的公众知道以色列“种族隔离”的真相,所以才要千方百计地把这样的言论与活动压下去。 黑塞尔不仅司法上被追究,在犹太精英主控的学术知识界,也遭到谩骂。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CNRS)研究员安德烈·塔吉也夫(A. Taguieff)在自己的“脸谱”博客上写道:“有天晚上,在撒黑尔地区深处,一条毒蛇咬了黑塞尔老头一口。你猜发生了什么?是那条毒蛇死掉了!……当一条毒蛇具有了善意,像那位名叫黑塞尔的人那样,很可以理解人们想砸烂它的头!” 黑塞尔只是发表一个呼吁,一种言论,并未对法国国家安全构成危害,竟然也是犯法的?对,在当今“自由”“民主”“宪政”“公民社会”的法国,就是犯法的。因为参与了BDS运动,法国一位女参议员和另外80多位人士,也已或即将受到司法审讯(mis en examen)。有的人获得释放,有的人被罚款1000欧元…… 这像一个“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权利”的国家么? 其实,在西方广泛存在“言论管制”,并非你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你想唱什么就唱什么。德国摇滚歌手麦克尔·莱吉纳(Michael Renener)因歌词有纳粹倾向,被判刑三年。美国大兵马克·豪尔(Mark A.Hall)编唱了一首讽刺美国国防部的反战饶舌歌曲,也被判蹲监狱。去年法国年轻人阿克赛尔·戈班(Axel Cobin),因在网络上传播纳粹倾向歌词,也被判刑三个月缓期,罚款600欧元……可见,在西方,网络上也不是随便“言论自由”的哦! 西方社会实际上有很多忌讳,不能去“自由言论”。比方说“民族主义”,是绝对不能肯定的,因为“民族主义”已永远与纳粹绑在一起,只能宣扬“世界主义”, 称颂“全球化”。再如,犹太金融资本主控的“当代艺术”是不能批的。法国著名批评家让·克莱尔,因批评“当代艺术”而被人骂为“反动派”“极右”“法西斯”。所以,克莱尔明确说,当代西方与前苏联一样,存在“言论管制”。另一位法国评论家让-菲利普·多梅克(J.-Ph. Domecq),也指控当代艺术批评界是一种“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实施“人类压迫史上一种新种类的精神压轧(laminage mental)”。人们只能言不由衷,否则就要付出“高昂代价”。 还有一个禁忌,绝不能碰,碰就是犯法。那就是:对大屠杀与毒气室,任何质疑,甚至研究都是犯法的。德国、奥地利、法国、瑞士等国,都有明确的相关立法。然而在西方,就是有那么一批质疑大屠杀与毒气室的学者和各类人士,人称“否定主义”或“修正主义”派,冒着被判刑的危险,仍然坚持研究,质疑大屠杀与毒气室。在今天,有相当多的“否定主义”人士,在西方被判刑入狱,真实上演一出出当代“文字狱”。(2) 最著名的“否定主义”学者,可举英国历史学家戴维·伊尔温(David Irving)和法国前里昂大学教授罗贝尔·福利松(Robert Faurisson)。 伊尔温是二战史专家,因否认大屠杀和毒气室,好几次在德国和奥地利被缺席判罪。2005年他去奥地利旅行,被奥地利警方逮个正着,判刑三年。上诉无效,还是坐了一年多牢(400多天)。英国本是西方自由主义渊源之地,没有禁止“否定主义”的立法。所以伊尔温只要不去德、奥、法等国,还是可以自由做他的研究的。不过,2007年底,牛津辩论联合会邀请了伊尔温,举办一场讨论会,结果会场闯入一批抗议者叫喊唱歌,干扰会场,最后竟然出动了警察来保护讨论会,堪称奇景。伊尔温的名言是“我不说他们想听的,我只根据档案说话!” 福利松在法国,命运就比较悲惨了。他从1970年代开始就认定毒气室不存在,并质疑《安娜·弗朗克日记》的真实性,结果长期遭到人身威胁。1989年被暴徒殴伤,肋骨被打断。之后不久,被革除教职,还遭到搜家、罚款、冻结银行账户。到外地旅行时,在许多国家遭到拒绝入境或驱逐出境。2005年,福里松被判刑三个月缓期。著名美国学者乔姆斯基,曾为福里松辩护…… 德国当代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恩斯特·诺尔特(Ernst Nolte),主张不应当用法律来禁止质疑大屠杀,而应该用事实来论证。他批评西方学术界的“不宽容气氛”:“如此禁止分析纳粹主义……,那么20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只有闭嘴沉默了!”(3) “否定主义”人士不仅有判刑之虞,还遭受媒体封杀,人身威胁,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曾亲历德国集中营的法国历史学家保尔·拉西尼叶(P. Rassinier),是法国最早的“否定主义”学者,一直被主流媒体封杀。美国教授亚瑟·布茨(A. Butz),写过《20世纪的欺诈》(The Hoax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也寂寂无闻。1978年,法国“否定主义”人士弗朗索瓦·杜普拉(François Duprat),因否定毒气室,被汽车里安放的精密炸弹炸死。1981年,法国语言学博士盖聂(Michel Caignet),因把《奥斯维辛的谎言》小册子从德语翻译成法文,被人脸上泼硫酸毁容。(3)1982年,美国“修正主义”历史学教授乔治·阿希莱(G. Ashley)的住宅,多次被砸,遭燃烧弹袭击。1984年,设在美国加州的“修正主义”历史复审研究所(Institute for Historical Review)遭纵火,所有原始档案资料、手稿和六年的研究成果被焚毁。英国、比利时和法国一些出版社和书店,因出版、售卖修正主义书刊,而被纵火或捣毁。诺尔特只能算半个“修正主义者”,也受到电话恐吓和人身威胁,1988年他的小汽车被人焚毁…… 既然是历史事实,为什么要立法禁止人们去研究?哪怕是极其邪恶的言论,比如美国三K党,也有设立电台的言论自由啊。为什么大屠杀和毒气室就不许人们去研究、去质疑?要研究质疑,就来“文字狱”,这显得很不正常。 诺尔特说“20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只有闭嘴沉默”,黑塞尔用图像标示“闭嘴”,世人应知西方“言论自由”为何物。 黑塞尔的“请愤怒吧”,可以说是当代左拉的“我控诉!”(J’accuse) 但指控的对象发生了变换:当年左拉是为受冤犹太人辩护,而今竟是犹太人国家成了指控对象。犹太人从一个被迫害的地位,转变成以国家机器压迫别人的形象。 这里要声明:本人绝不反犹。相反,本人最敬佩的两位西方学者都是犹太人。一位是批判社会进化论和欧洲种族中心主义的法国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施特劳斯,另一位是揭露美国累累恶行、斑斑劣迹的美国大学者乔姆斯基。 本人所想说明的是,当今世界主流媒体,充满着“宣传”(乔姆斯基语)和谎言。一方面是故意掩盖一些事,另一方面是故意大肆宣扬另外一些事。尤其,西方并无真正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学术自由,(5)而是有很多禁忌或“政治正确”。其中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研究质疑大屠杀和毒气室,不能骂犹太人,进而也不能批评以色列。 明乎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加利亚诺的酒话和黑塞尔的小书所招致的严重后果了。 注释: (1) 这句在中国广为传播的伏尔泰名言,其实没有出处。在网上寻找法文文本,竟然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文本,但都没有“誓死”一说。如果真是伏尔泰所言,应该很轻易找到出处。这样的情形让人猜疑,这话很可能是为了美化西方“言论自由”而加到伏尔泰头上。 (2) 1999年,德国哲学博士菲德烈克·托本(F. Töben)因否定大屠杀,被判刑9个月。2004年,瑞士退休教师阿芒德鲁兹(G-A. Amandruz),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1年。2007年,德国生物科学家格尔马·鲁道夫(G. Rudolf),因出版发行修正主义书刊,被判刑2年半。2008年,奥地利工程师沃夫冈·弗洛里希(W. Frohlich),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6年半。2009年4月,奥地利作家、诗人宏西克(G. Honsik),因否认大屠杀被判刑5年…… (3)见http://www.vho.org/F/j/Akribeia/6/Akribeia81-93.html (4) François Furet/ Ernst Nolte : Fascisme et communisme, Plon, 1998, Paris, p.136 (5)倒是在当今中国,其实最言论自由,骂谁都不犯法。开国领袖随便骂,共产党历史随便“修正”。正的统统说成反的,反的统统说成正的。那位袁某人在课堂上恶毒咒骂伟人毛泽东,类比有人在美国课堂恶毒咒骂华盛顿,在美国绝对要判刑,但在中国却没有受到任何司法追究。 &nbsp;
  19. 《卫报》:美军网络间谍将针对社交网络舆论
    政治 科技 2011/03/21 | 阅读: 1504
    批评者认为,这种方式让美国军方得以在网络上制造出一种错误的舆论导向,屏蔽了那些不被美国军方接受的观点,将不符合他们军事目标的评论或者报道拒之门外。而这种做法也会招来其他国家私人公司以及无政府组织纷纷效仿。此外,这种利用虚假身份在网上发言的行为还会带来法律后果,因为在美国伪造或盗用他人身份同样是违法行为。
  20. 巴里、阿布-李希:对利比亚干预的问题
    政治 2011/03/21 | 阅读: 1704
    The Libyan uprising is entering its fourth week. The courage and persistence of the Libyan people's efforts to overthrow Gaddafi have been met with ongoing regime brutality ranging from shoot-to-kill policies to the indiscriminate use of artillery against unarmed civilians.In addition to the current no-fly zone, the UN&nbsp;Security Council unanimously issued a resolution imposing tough measures against the Libyan regime including an arms embargo, asset freeze, travel ban and a referral of the situation in Libya to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for investigation.The desire to act in solidarity with the Libyan people demands that we assess the available options against the core principle of legitimacy that any intervention must satisfy: Do no harm (that is, do not do more harm on balance by intervening).The likelihood that&nbsp;coercive intervention would satisfy this principle is severely constrained when evaluated against the historical record, logistical realities, and the incentive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s in a position to serve as the would-be external interveners.Put simply, coercive external intervention to alter the balance of power on the ground in Libya in favor of the anti-Gaddafi revolt is likely to backfire badly.The attendant costs would, of course, be borne not by those who call for intervention from outside of Libya but by the Libyan people with whom we hope to show solidarity. In what follows we argue that embracing the call for solidarity requires a much more careful appraisal of the interventionist option, precisely because the potential risks will be borne by Libyan civilians.Mixed motivationsOf the arguments against intervention, the most straightforward draws on an assessment of the long history of external intervention in the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There is no need to rehearse that history here since the failure of such past interventions to advance the humanitarian welfare or political aspirations of local populations is well-established. But because the possibility of intervention is debated in some circles as if the starting point is a clean slate, it is important to begin by recalling this dismal history. For instance, the imposition of a no-fly-zone on Iraq did little in and of itself to shift the balance of power against the Saddam Hussein regime, but it did result in the deaths of hundreds of civilians.Further, the no-fly zone served as a predicate for the subsequent invasion and occupation of Iraq insofar as the ongoing use of this coercive measure against the regime from 1991 until 2003 was cited in support of the argument that there was "implied authorisation" to forcibly topple the regime.While humanitarian considerations are often invoked in defense of intervention, humanitarianism is far from the only issue on the table. Other reasons that have been adduced in favor of intervention in Libya include vindicating international norms, re-establishing the leadership of the US in the region, preventing spill-over of the refugee crisis into Europe, and the stabilisation of world oil markets. The Libyan people are struggling to change their regime on their own terms and there is no reason to presume an overlap between these various logics of intervention and their interests.The historical record clearly establishes that an external regime change intervention based on mixed motives - even when accompanied with claims of humanitarianism - usually privileges the strategic and economic interests of interveners and results in disastrous consequences for the people on the ground. Indeed, the discord currently evidenced among Western powers concerning intervention in Libya is precisely based in their doubts as to whether their strategic interests are adequately served by such a course.The incongruence between the interests of external interveners and those on the ground in Libya is already apparent. Beyond their eleventh hour timing, serious mobilisations for intervention on the part of Western powers were issued only after most Western nationals had been safely evacuated from Libya.The fact that outside powers were unwilling to act while their nationals were on Libyan soil demonstrates their understanding that treating the regime with coercion may lead to civilian deaths either directly as a result of an intervention or indirectly through reprisals against civilians identified as opponents.Furthermore, the evacuation channels made available to Western nationals – airlifts across the Mediterranean – were not and are not being offered to Libyan civilians nor African migrant workers trapped in Libya. If the humanitarian welfare of civilians in Libya were paramount, they, too, would have been offered this secure escape route. Instead, once Western nationals were safely out of harm’s way, coercive measures were adopted without any effort to protect or evacuate the civilians that were left behind in Tripoli and beyond.No-fly zone, local calls, and solidarityTo be clear, we are not categorically rejecting any and all forms of intervention irrespective of the context. Instead, we reject forms of intervention that, on balance, are likely to produce more harm than benefit. This is a context-specific determination that requires an assessment of the forseeable consequences of particular proposed interventions. With respect to the context in Libya today we are critical of current proposals for intervention in light of the identities and interests of would-be interveners and the limited understanding of intra-Libyan political dynamics on which they rely. There are circumstances under which a no-fly zone might conceivably serve a humanitarian purpose.In particular, if air strikes were the principal means by which the regime was inflicting civilian casualties, there would be a much stronger case for a no-fly zone. Though the military situation within Libya remains unclear, the empirical evidence that is available suggests that Gaddafi’s artillery poses a more serious threat to both civilians and rebels than air strikes.In addition, the regime's aerial assaults have primarily employed helicopter gunships, which would be difficult to counter through a no-fly zone because they fly lower and are harder to target than warplanes.Further,&nbsp;the no-fly zone imposed through the UN&nbsp;Security Council involves attacks on Libyan runways, radars, and anti-aircraft artillery installations with the potential for significant "collateral damage" against civilians and civilian infrastructure. A no-fly zone that risks killing Libyans would also run the risk of strengthening the regime's hand by enabling Gaddafi to style himself as an anti-imperialist defender of Libyan sovereignty.Rather than persuading elements of the military and air force to defect, such a move might produce a counter-productive rally-round-the-flag effect in parts of Libya still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regime.The fact that for logistical and political reasons a no-fly zone poses a serious risk of backfiring is an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But it is not the only reason to question whether heeding local calls for a no-fly zone necessarily represent an act of solidarity.Fragmentation riskFurthermore, a response to calls emanating from one region may risk fragmenting the country. The fact that we know so little about the domestic context among non-regime actors in Libya is precisely the reason that the types of external intervention currently taking place&nbsp;are&nbsp;likely to backfire.The desire to act in solidarity with local Libyans struggling for their liberation is important. But without a clear sense of the consequences of a particular intervention – or the interests and diverse actors likely to be impacted – there is no way to satisfy the do-no-harm principle. Notwithstanding the provenance of the no-fly zone – whether within Libya or the Arab League – and their attendant "authenticity" or legitimacy, we cannot justify intervention unless we can appraise its likely consequences for the civilian population with whom we are allegedly acting in solidarity.This difficulty is further compounded by the fact that neither the Western nor Arab powers currently calling for intervention have a record of privileging particular domestic partners based on the interests or aspirations of local populations. There is little reason to expect that Libya will be exceptional in this regard, particularly in light of the mixed motives of any potential intervener.We do not argue that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no obligation to support Libyan civilians. To the contrary, we strongly believe there is such an obligation, but that current coercive options pose serious risks to the Libyan population with little concomitant benefit in terms of humanitarian protections.The interests of potential external interveners are not well aligned with those of Libyans on the ground beyond that of regime change.Further, the identities of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nbsp;intervention reinforce concerns about such proposals. Many members of the Arab League are currently undertaking repression of democratic uprisings against their rule. The legitimacy and representativeness of any call they issue should be called into question by their own internal anti-democratic practices.As Saudi troops&nbsp;operate in Bahrain to shore up the defenses of an authoritarian ruling family against its own people, the bankruptcy of calls for intervention in Libya by members of the GCC and the Arab League is evident.Members of the Group of 8 are also compromised by their ambivalence towards democratic demands met with repression by their regional allies and their own long history of brutal interventions and direct support of authoritarian regimes.ICC referral 'counter-productive'Libyans have already made great inroads on the ground and without external support towards a goal of regime change in which they will determine the day-after scenarios for their country.To date, measures adopt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ve done little to aid, and may have undermined, Libyan efforts at liberation. For instance, the call for an ICC referral in the measures adopted by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was most likely counter-productive. The first priority should have been a negotiated exit strategy for Gaddafi and his family, not unlike the path already paved for the other recently deposed Arab despots, Ben Ali and Mubarak.Instead, by immediately referring the regime for investigation by the ICC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signaled to Gaddafi that neither he nor his children will be allowed to go quietly, potentially redoubling his resolve to fight to the last.Allowing a negotiated exit to exile in an African or South American country would not have precluded a subsequent ICC referral, but might have facilitated an early end to the violence currently ravaging Libya. Further, the same resolution that referred Libyan authorities to the ICC contained a specific exemption from ICC jurisdiction for foreign interveners not party to the Rome Statute, anticipating and providing impunity in some cases for civilian deaths that result from possible UN&nbsp;Security Council-authorised operations in Libya down the line.The ICC referral has been described as an attempt to incentivise those around Gaddafi to defect. Rather than vindicating international accountability, this logic of incentives suggests impunity for last-minute defectors notwithstanding decades of crimes against the Libyan population.At its most basic, the ICC referral represents the triumph of a set of international goals (vindicating a constrained conception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ability through the Libyan regime) over the immediate interest in an early resolution of the Libyan crisis through the provision of a regime exit strategy. This privileging of international over local interests is typical of external intervention and would only be exacerbated by options involving the use of force.Useful assistanceWe argue for forms of international assistance that reverse this privileging and begin from the known interests of Libyan civilians. At a minimum, resources must be mobilised to offer relief supplies to the Libyan population that is currently outside of the control of the regime (bearing in mind some of the problematic dynamics also associated with such forms of "aid").Urgent priority should be given to addressing shortages of medical supplies and provision of essential foods and clean water. Beyond these basics, an evacuation corridor for civilians – including non-Libyan African workers trapped in the territory – should be secured and responsibility for shouldering the burden of refugee flows should not be restricted to Tunisia and Egypt.To the contrary, rather than imposing these costs on Libya's poorest neighbors – in the early stages of transitions of their own – Libya’s relatively wealthy northern neighbors in Europe should be absorbing a much larger share of the costs, human and material, of offering refuge to fleeing civilians.The fact that the airlifting of Libyan and other African civilians to safety out of Tripoli is an option that is not currently on the table speaks eloquently to the misalignment of priorities. Dropping the xenophobic European rhetoric on the "dangers" of African immigration would also have the benefit of removing one of the Libyan regime's major levers with the EU.As Gaddafi threatens to terminate the agreements by which he has been warehousing African migrants at Europe's behest, he lays bare the cruel logic of tacit alliances (based on immigration, energy, and security interests) that has long lent support to his rule.A Europe willing to take concrete steps to facilitate the evacuation to its own shores of civilians who wish to leave Libyan territory regardless of nationality would at least have broken with its record of shameful complicity in regime brutality.Acting in solidarity with the Libyan people within a do-no-harm principle presents many constraints and frustratingly few options. This is not because of an absence of concern for the interests of the Libyan population but because there are few good options beyond the provision of relief supplies and evacuation channels.Support Libyan rebels?There may be other alternatives short of external coercive intervention that might be considered – such as sharing tactical intelligence with Libyan rebels or jamming regime communications – though such options would have to be carefully evaluated in light of potential risks.By contrast, overt and covert coercive options ranging from no-fly zones to arming Libyan rebels or using regional commandos to train them all implicate external actors in altering the balance on the ground in unpredictable ways.To engage in such coercive strategies without being able to evaluate the full range of consequences amounts to subordinat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Libyan people to our own sense of purpose and justice.We strongly advocate creative strategies of solidarity with the Libyan people while underscoring that calls for coercive external intervention do not qualify. Indeed, it is possible that demands for Western support to the rebels may already have done more harm than good.In the end, we argue for humility in imagining the role we might play in the course of Libyans' struggle.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s neither entitled to take the reins today nor dictate the post-regime scenario tomorrow. Further, those of us who wish to stand in solidarity with Libyans from outside of their country must recognise that we may not be best placed to identify which local actors enjoy broad-based support.Solidarity cannot be reduced to the diplomatic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nor to arguments for external intervention.In the end, we counsel acting from the outside only when our actions are clearly aligned with the interests of Libyan civilians. Imaginative strategies to offer much-needed relief and refuge to Libya’s vulnerable population represent a challenge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yet to meet. That is a good starting point for transnational solidarity.Asli Ü. Bâli&nbsp;is&nbsp;a professor of law at the UCLA School of Law. Her research interests also include comparative law of the&nbsp;Middle East.Ziad Abu-Rish is a doctoral candidate in UCLA's Department of History. He&nbsp;is the co-editor of Jadaliyya&nbsp;Ezine.&nbsp;&nbsp;The&nbsp; article&nbsp;above&nbsp;first&nbsp;appeared on&nbsp;Jadaliyya.The views expressed in this article are the author's own and do not necessarily reflect Al Jazeera's editorial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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