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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1
在学习西方、创造汉字新名词方面,近代的中日双方曾有过双向交流。大体说来,明治初期及以前,日本受中国方面的汉译西书词汇影响较多,而甲午以后尤其是20世纪初年,则是日本"和制"汉字新名词大量涌入中国、并深深影响了中国政治和学术文化发展的时期。在清末民初引入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戊戌前后作为规模引进的起点期值得特别重视,而黄遵宪、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则属于那个时期除古城贞吉等日人之外最值得关注的先驱人物。本文旨在对康有为戊戌时期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的政治文化实践活动,以及此后他对相关问题的民族主义反思与批评,作一初步探讨。 一、日本新名词引入、传播的动力和途径甲午中日战争日本打败中国,致使中国士人发奋向这一学习西方获得成功的国家取经,以寻求变法富强的"速成"之路。此种社会心态,乃是戊戌前后康有为等维新思想家和张之洞等后期洋务派官僚提倡向日本派遣留学生、大量翻译"东文"、主张国家全面改革的直接动力。日本汉字新名词的有规模引入,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戊戌时期,日本汉字新名词进入中国并得到一定传播,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首先,是来到中国的日本学者特别是日本汉学家通过中文报刊亲自传播。甲午战争之后,一些日本早期汉学家出于影响中国变革的政治或文化目的,曾活跃于中国的一些重要报刊上,这对日本汉字新名词在华传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一现象,目前在中日学界还只有几个学者开始注意,并进行了初步探讨。戊戌时期影响最大的中文报刊,莫过于梁启超、汪康年、黄遵宪等创办的《时务报》,其中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最为有力的,又莫过于日本汉学家古城贞吉主持的"东文报译"栏[1]。当时,在中国得到较多传播的日本新名词,大多都出现在类似的栏目里。《昌言报》有"东文译编"栏,主持人也是古城贞吉。《译书公会报》有"东文汇译"栏,主持人为另一日本汉学家安藤虎雄。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罗振玉主编的《农学报》,其中的内容也主要译自日文,最初的重要译者有日人藤田丰八、古城贞吉等。1898年6月,日本人山根虎之助还直接在上海创办了中文《亚东时报》,主要内容也是来自日本报刊。1896年复刊于武汉的《汉报》,其主笔也曾为通汉语的日本人冈幸七郎。当然,这些日本汉学家和来华人士,许多又是中国人主动请来的,如古城贞吉,就是汪康年等特意从日本请来,负责《时务报》的"东文报译"栏的。当时,这些日本人不仅在著名的中文报刊上大量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有的还以中文翻译出版了一些有一定影响的著作,自觉不自觉地使用了不少日本汉字新名词,如1893年藤田丰八翻译出版过《蜜蜂饲养法》一书,1898年古城贞吉翻译的《中国工艺商业考》一书等,就是例子。可以肯定地说,戊戌时期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以古城贞吉为代表的日本人默默发挥着重要影响,贡献很大。这是戊戌时期日本汉字新名词在华传播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为什么在戊戌时期,日本汉学家会活跃在中国的报刊上,并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扮演一个特殊的角色呢?除了前文提到的背景和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当时的中国完全缺乏日语人才,只好直接引进像古城贞吉这样的汉学家来帮忙救急。由于日本汉学家毕竟不像严复等人那样,在翻译日文过程中严格地遵循古文遣词造句的规矩,而报刊出版的短周期,也容不得他们像严译那样"一名之立、旬月踯躅"。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中国既找不到现成的对译词,而对他们来说,那些新汉字造词在日本国内的含义和用法又早已习惯,再加上他们内心深处先行一步的文化优越感,这种种因素就促成了他们在汉译日文的过程中,直接地照搬了不少现成的日本汉字新词[2]。事实上,由于上述原因,戊戌时期梁启超等《时务报》主笔人即便不愿意"东文报译"栏里日本新名词的大量"涌现",也无可如何,何况他们当时对使用这些新名词不仅不讨厌,还往往乐于尝试呢?其次,康有为、梁启超、黄遵宪等不懂或略懂日语的著名维新人士,为了给维新变法活动制造舆论、提供新知识和新思想,在日本友人的帮助和有关翻译的影响下,通过阅读日本汉文新书,介绍日文书籍,或从日文资料中撮集、摘录并编撰有关西学知识和日本变法维新的历史,尝试着传播或懵懂地使用了一些日本汉字新名词,以为变法服务。此前已经译成中文出版的一些译著,或游历、考察日本的笔记之类书,它们对于有些日本汉字新名词的使用,戊戌时期也仍然得到继续传播,如黄遵宪1879年出版的《日本杂事诗》,姚文栋1884年编译出版的《日本地理兵要》,顾厚焜1888年完成的《日本新政考》,傅云龙1889年出版的《游历日本图经》等。这是当时引入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的第二条途径。戊戌时期,康有为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与这些先期著作的影响也不无关系[3]。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人甲午战争以前完成的相关著作,有些实际上也是戊戌前后才正式刊刻、公开发行并产生较大政治文化影响的。以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为例,该书1887年就已完成并在1890年于广州付刻,但当时却并未刻成,其正式刊刻问世已是甲午战败后的1895年秋冬。1897年至1898年它至少再版4次。这也是该书出版最多的时期[4]。戊戌以前,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虽然已有几个中国人作过一些工作,但总的说来社会影响并不大[5]。再次,同样出于为变法维新制造舆论的目的,戊戌时期还有部分在日的华侨维新派人士通过创办《东亚报》,向国内发行,输入和传播了部分新名词。这是当时日本汉字新名词在华传播的第三条途径。《东亚报》创办于1898年6月(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在日本神户出版,属于旬刊。总理为新会简敬可,撰述为番禺韩昙首、南海康同文、番禺韩文举等。这是目前语言学界研究近代日本新名词在华传播时,至今尚被忽略的刊物。它在当时中国各地的大城市多有销售,可以说是戊戌维新高潮时期日本新名词引入中国值得注意的途径。比如,其中对"合群"思潮发挥作用的社会学系列名词的系统翻译,该刊就是最为早期的(见韩昙云译并连载于《东亚报》的日本涩江保之《社会学新义》),以往学界在谈到社会学名词的引入时,通常只从严复和章太炎的有关译著说起,其实未见妥当。其他如"哲学"、"经济学"和"法学"等领域的新名词,该刊中也有不少使用和传播。再比如倍受关注的"电话"一词,意大利学者马西尼的研究认为19世纪的中文文献里尚没有发现[6],实际上《东亚报》中已有较多使用。其他如"领海"、"领土"、"时间"、"空间"、"抽象"、"具体"等从日本传来的现代政治文化名词和学术概念的使用,在该刊中也都是最为早期的,由此可见《东亚报》在早期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的重要性之一斑。百日维新失败后,康、梁等流亡日本,梁启超等创办于1898年底的《清议报》,开始更加自觉地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这显然继承的是《时务报》"东文报译"栏的事业。但若就其在日本办刊、向国内传播的途径而言,它则又是《东亚报》的继续。 二、从《日本书目志》到《日本变政考》--康有为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的文本考察 戊戌时期康有为得知、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是他长期关注西方"政学"和日本变法史的结果。当时,他并不懂日文,其了解日本新名词,主要是通过搜集日本书目,由略通日文的女儿帮助翻译,同时透过日文中所含的大量汉字,连蒙带猜而来。《康南海自编年谱》1896年条下曾写道:"自丙午(1886)编日本政变记,披罗事迹,至今十年"。虽然,康氏自述经历的话通常都需要打些折扣,但一般认为他在19世纪80年代后期已开始对日本的政治变革发生兴趣,则大体属实。[7]这在当时的中国,已属难能可贵的先觉之士。康有为产生组织人翻译日文书的念头,时间也较早。用他自己在《日本书目志》自序中的话来说,即"欲结会以译日本书久矣,而力薄不能成也"。他曾感慨和惋惜这一想法和计划在甲午以前未能实现,否则"岂有割台之事乎?"[8]不过康有为公开呼吁成立专门机构大力翻译日文书并亲自实践,特别是集中编译、消化和思考有关日本变法的事情,还是戊戌时期之事[9]。其《日本变政考序》中写道:"恨旧日言日本事者,不详其次第变革之理,无以窥其先后更化之宜。乙未和议成,大搜日本群书,臣女同薇,粗通东文,译而集成。阅之三年,乃得见日本变法曲折次第"。[10]这当是较为可信的。从目前所能掌握的康氏著作来看,康有为最早摘录日本文献并接触和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大约是他在为编辑日本西书目录所作"笔记"之时。这些笔记一共46篇,涉及到"改良"、"影画"、"教育学"、"统计表"、"磷酸"、"农业化学"、"农业保险"、"农业肥料"、"初等农学"、"高等学校"等许多日本新名词。《万木草堂遗稿》油印本卷六曾加以收录,编署"皆戊戌前作"。《康有为全集》的编者根据康氏《日本书目志自序》和《进呈<日本变政考>序》中关于欲结会开局"以译日书"等语,将其"姑系于"1888年前后[11],似仍根据不足,恐估时过早。从其较为丰富的内容、所使用的名词并与《日本书目志》中相应部分对照来看,这些"笔记"似专为书目志中的"按语"所写,不过"另有所用"而已,故与"按语"有所出入。窃以为这些笔记的完成时间当系于1895年前后为宜。戊戌时期,康有为使用和传播日本新名词,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通过上奏折和著文使用传播;二是通过编译新学目录工具书加以传播,三是通过进呈专书供皇帝御览。其中又以头两种方式为主,特别是他的一些奏折和文章影响较大,其中所使用的数十个新名词,像"宪法"、"进步"、"改良"、"预算"、"方针"、"市场"、"巡捕"、"议员"、"民主"、"文明"、"殖民"、"抵制"、"帝国"、"取决"、"常备兵"、"地质学"、"调查表"等,在当时的社会上曾得到较为广泛的流传和认同;代表后两种方式的康氏作品,分别为1897年编峻、1898年初正式出版并多次重印的《日本书目志》和1898年夏秋进呈的《日本变政考》与《波兰分灭记》等,它们之中所包含的日本新名词数量很大,而绝大部分却流播有限。戊戌时期,康有为传播和使用日本新名词的第一种方式,与梁启超等同时代的维新人士相比,特色并不明显;而后两种方式反而更能体现他的独特之处,也更能反映当时中国人懵懂应急地接受或挪用日本新名词的时代文化特征。《日本书目志》全书共15卷,共收图书7725种,康有为加按语109条[12]。作为有史以来中国人所编的第一部日本书籍目录(其中又以近代书目为主),它是戊戌时期传播日本西学新知和汉字新名词的一大特别媒介。该书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有以下特点:其一是数量大,据笔者初步统计,大约有300多个(在日本不尽为新名词);其二是分布范围广,涉及内容杂;其三是学科名词多,并且按学科分类集中汇聚,往往反复出现;其四是编者康有为真正准确和完全理解该书中新名词内涵的恐怕有限,这些新名词十分之九都是以书名组成部分的形式存在,"按语"部分有过使用的只有十分之一,如"哲学"、"心理学"、"物理学"、"卫生学"、 "小说学"、"方技学"、"民权"、"商法"、"民法"、"演说"、"体操"、"改良"、"进化"、"美术"、"普通"、"问题"、"革命"、"初等(中等、高等)学校"、"单级"、"师范教育"、"教室"、"教员"、"实验"等,而且"按语"使用过的这些词康氏本人也未必都弄懂了其含义,往往只是部分反映或传达了其意义,许多时候是照搬,并经常望文生义、甚至主观强解。有学者强调,《日本书目志》中不少汉字新名词如"科学"、"美学"等对康有为来说"充其量只是一种符号,而不是'词'"[13]。这种提醒无疑有其必要。笔者理解这种强调的意义。不过在我看来,如果夸大范围,断然认为凡是只出现在书名中的名词对康有为来说都不是"词",却难免走向绝对。不了解某词的含义也并不等于就一定不能将它们视为词或新名词。"词"也不过是一种符号而已。作为一种符号的词对康有为来说只有了解、不了解或部分了解其内涵的区别。即便不能说康有为是有意"使用"了这些词,但也无法否认他是不自觉地、无意识地对它们加以了传播。在评价《日本书目志》对传播日本新名词的贡献的时候,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一则须将其与同时期康有为自己通过别的途径对日本新名词的使用联系起来,一则须将其与《时务报》等同时代其他媒体已经传播和流通的那些日本新名词联系起来。此外,还需重视其目录书自身的特点,如新名词概念在这里类聚、反复出现、强化刺激读者的感官与认知等。只有通过这种联系互动的综合把握,才能较为准确地了解《日本书目志》在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方面的思想文化意义。以学科名词中的"哲学"一词为例。戊戌以前,这个日本学者西周创制的汉字新名词已经零星地传到中国,但一般只是在介绍有关日本教育制度和课程体系时才被提到,而且往往并不同时连带出现超出"哲学"两字以外的内容信息。康有为无疑是戊戌时期自觉传播"哲学"词汇和概念的先驱者之一。沈国威曾根据《日本书目志》中有关哲学书目的康氏按语,指出"康有为似乎把西方的哲学理解成了'贤哲之学',按语与哲学的学科内容毫无关系"[14]。但如果联系康有为在其他地方的有关述说,我们看到的情况可能就会有所不同。的确,在有关哲学书目的"按语"里,康有为并未直接使用"哲学"一词,但他在此书其它按语部分却有使用,《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也使用过该词。在这些使用中,我们发现他对哲学的学科特点其实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揭示。比如,在《日本书目志》的"自序"里,康有为就表明哲学是与生物、心理、伦理、化学、光学、农学、商学等学术并立的"专学"即专门之学,而不是一般泛泛而言的"贤哲之学";在该书的第一个按语即关于普通生理学的按语中,他又写道:"生理之学------由受形之器推其天命之精,盖为物理学之源,心灵学之本,由此以入于哲学,则四通六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矣"[15]。可见哲学在他那里,乃是建立于其他专门之学基础上的一门比较高深的学问。《日本书目志》的"理学门"收录哲学书22种,书名中带"哲学"一词者就有16种。另外,"小说门"另收有《色情哲学》,"政治门"里的"经济学类"收有《麻氏经济哲学》,"图史门"收有《历史哲学》,"文字语言门"收有《言语哲学》;"教育门"收有《教育哲学史》,"宗教门"则有《宗教哲学》和《基督教及哲学》等。如果我们将作为专门之学的"哲学"与作为更高层次的各门学科"哲学"的观念结合起来,再去反观康有为关于哲学部分的"按语",便会感到他实际上已初步表明了哲学是一种哲人擅长的玄妙、高深且博大之学的意思,虽仍然很懵懂,但却无疑能给读者留下关于"哲学"初步模糊的印象。这在当时的中国,已确属难得可贵了。"美术"一词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康有为之前,李筱圃在1880年所写的《日本游记》里,黄遵宪在《日本国志》中均偶尔使用过"美术会"一词。傅云龙在《游历日本图经》中使用过"美术"和"美术品"两词;日人古城贞吉在1897年也几次使用过"美术"一词[16]。但总的说来还是并不多见。康有为属于最早真正自觉且较多使用日制"美术"一词的中国人。他的《日本书目志》卷十三里,曾专列"美术"一门,收录各种艺术类书籍633种,其中带有"美术"一词的书就有《美术应用》等12种。在有关"按语"里,他又正式地使用了"美术"一词,强调在日本,"其士女裙屐翩翩,歌舞谣咏,冶游美术,皆过南洋诸岛,有由也";还认定:"美术关于文学,盖水地致然也"。[17]即认为美术的发达往往与该地区山水优美有关。在《日本变政考》中,他也多次使用过"美术"一词,并提到日本"美术改良"之事。实际上,就笔者所知,戊戌时期的舆论骄子梁启超对"哲学"和"美术"两词的最早正式使用,就出现在《读<日本书目志>书后》一文[18]之中。由此也可见《日本书目志》在传播日本新名词方面的影响之一斑。与《日本书目志》里绝大多数日本新名词都出现在书名中不同,在《日本变政考》一书里,康有为对日本新名词的使用基本上都是出现在行文之中的。可以说,这部《日本变政考》同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一起,堪称戊戌时期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数量最多也最为集中的两部大著。就开风气和实际影响而言,《日本国志》的贡献当然为《日本变政考》所无法比拟。后者对许多日本新名词的使用,实际上还直接受到《日本国志》的影响。但在使用的新名词数量和密度上,《日本变政考》却要大大超过《日本国志》,前者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约300多个,而《日本国志》则只有200余个。《日本变政考》的资料来源除了《日本国志》外,还有日本人的著作《明治政史》等[19],在部头上也要大大小于《日本国志》,因而使用日本新名词的密集度自然也就高得多。《日本变政考》一书主要是康有为在女儿康同薇等的帮助下完成。他自己曾在呈本中特意注明:"原本所译日文太奥,顷加润色,令文从字顺,并附表注,以便阅看",[20]可见他为了方便皇上理解,肯定还删改过不少新名词。不过尽管如此,该书所使用的日本汉字新名词数量仍很大、范围也广,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学术、教育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其中政治法律方面的新名词最多,鲜明地体现了其为变法维新直接服务的政治文化意图与功能。这些政法名词包括立法院、检察院、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弹劾权、三权鼎立、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立宪(政体),代议制、投票选举、匿名投票、(半)改选、公选、(被)选举人、当选(人)、(被)选举权、人权、(自由)民权、国权、法权、公权、债权、物权、所有权、使用权、版权、治外法权、权限、议案、法案、草案、修正案、议事日程、议席、列席、缺席、首席、(预)表决、决议、处分、(行政)机关、裁判所、取缔(所)、民政(局)、缔约国、国际、殖(植)民(地)、帝国、议员、(副)议长、(副)总长、(副)总裁、(副)总监、检查长、院长、部长、局长、馆长、课长、书记(官)、长官、次官、常务、委任状、任期、法官、警官、警察(署)、警视厅、警备、政党、党员、代言人、公证人、机务、宪法、民法、刑法、商法、(刑事、民事)诉讼法、动产、不动产、高等法院、预审、公诉、公判、陪审员、引退、解放、运动、冲突、顾问(官)等。经济方面的新名词包括:公债、民债、国债、预算(表)、决算(表)、营业税、地方税、所得税、准备金、市场、会社、证券、商品、商标、制造品、人力车等。军事方面的新名词包括:大将、中将、少将、大佐、少尉、军人、军属(不同于现代汉语义)、军医、教导团、师团、旅团、联队、士官学校、军法、炮兵、工兵、步兵、宪兵、辎重兵、国民兵、常备兵、后备兵、通牒、现役,等。学术、教育和社会文化等其他方面的新名词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地质学、哲学、政治学、大(中、小)学区,中等(高等)学校、师范、学位、证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文学)博士,(法、理、文、医)学士、国立、官立、公立、私立、留学(生)、体操(场),教员、职员、社员、通信员、社会、联合体、俱乐部、改良、目的、扩张、普通、取消、命令、文学艺术、美术,宗教、文明、民族、(自由)主义、理论、问题、发言、义务、进步、程度、报告、特别、特权、困难、团结、演说、邮便(局)、卫生(局)、退场、番号、流行病、取决、表决、国道、检视、公园、出版、发行、运动会、会场、发起人、代理人、首创人、依赖、附属、直接、间接、恳亲会、政治家、政治界、流行病等。限于篇幅,这里只是列举了该书使用过的一些较为重要的日本新名词。需要说明的是,当时从日本引入的新名词的情况相当复杂,除了日本人自己独立创制的那些新名词外,有的是中国古代本有,但意义发生了较大变化或一定变化的;有的是传教士或来华西人曾经翻译使用,但当时没有流传开来,传到日本后再回归中国才终于固定和流行起来的;还有的是在新旧、中日名词基础上重新组合、很难简单归类的复合名词等等[21]。目前学界的相关研究还很是不足,存在不少争议(笔者前文所列日本新名词,有的也未必能得同行完全认可),这也是笔者尚难以较为精确统计这一时期引入和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之数量的原因。如果将《日本书目志》中出现的众多学科名词以及其他名词也一并纳入视野,剔除两者的重复部分,再结合其在奏折等其他文字中所使用的,那么戊戌时期康有为有意或无意传播的日本汉字新名词,总数已接近400个[22]。这在当时的中国,无疑首屈一指。即便不算《日本书目志》中那些书名里出现的词汇,康有为也仍然算得上是当时使用日本汉字新名词最多的人物。 三、"改良"与"社会":康氏新名词实践的意义和特点戊戌时期,康有为等维新人士通过较多使用和传播新名词,特别是近代化的政治思想、法律制度以及社会哲学等方面的新名词和新概念,倡导了新的政治文化观念,对当时中国人的思想启蒙发挥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比如,他热情而正面地运用和传播"改良"、"进步"、"进化"等新名词与新概念,就从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多角度突出地彰显和宣传了改革、变法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力传播了进化论取向的价值观。维新变法前夕,康有为对日本传来的"改良"一词已情有独衷,这颇能反映他作为维新派首领的政治性格,体现他引领和代表着戊戌时代的思想文化特色。在康有为之前,笔者只发现古城贞吉等日人在1897年的《时务报》和《农学报》中曾对该词有过个别使用。与他同道的其他维新派人士在戊戌变法失败之前,则罕见使用。康有为无疑是当时最先、最多和最爱使用"改良"一词的中国人,他对该词的热情"拥抱",是在编辑《日本书目志》过程中发生的。《日本书目志》里曾录列带有"改良"一词的书名十余种,如《马匹改良说》、《实地改良蚕事新说》、《新撰米作改良法》、《地租改良策》、《演剧改良论私考》、《社会改良及耶稣教之关系》等等。在"稻作书"部分的按语中康有为强调:"日本稻作皆改良之书,尤精也"。[23]在农业门"土壤类"的按语中,他写道:"吾读日本所译《土壤篇》,何其暗与《管子》合也。泰西合数十国探求之,益精详矣。又加以改良之书,则吾《周礼》骍刚用牛、赤绨用羊之法也。因天之功,补以人力,夫愚者全乎天,智者全乎人,圣者兼天人而用之,以裁成辅相焉,改良是也"。[24]他感慨中国这个蚕桑业的发祥地,由于"四千年学不加进",当时养蚕业已大大落后于日本和法国。原因是后者"有改良之论,有进化之方,有验瘟之器,有贮粒之法,有微粒子病鉴定之法,有微粒子病识验之报,其术极细以精矣"[25]等,可见在他那里,"改良"的努力实与"进化"是紧密联系的。他甚至意味深长地宣称:"凡人治之道,靡有舍改良者也"。[26]这就将"改良"上升到社会哲学和政治文化的高度,来加以强调。由此出发,康有为还最早提到了"通史改良"的问题。这一问题以往学界通常都是在章太炎和梁启超20世纪初年的有关论说中加以讨论的,其实康有为早在戊戌时期已经发出先声,他从注重演剧与移风易俗之关系,乐亡与礼坏历史关联的角度提醒国人:"日人尚未能及此意也,然能为通史改良考之矣。"[27]这样,康有为就从将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相联系的角度,彰显了"改良"的意义以及作为世界主体的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它与严复在《天演论》中强调"与天争胜"的进化观是基本一致的。中国古文中并无"改良"一词[28],缺乏那种表现改为"良"即朝好的方面或方向变革的双音节词汇,甚至"改"与"良"的二字组合,也不符合"改"字的传统构词习惯。所以1903年湖北巡抚端方戒谕科举士子不准入卷之词中,即以"改良"一词居其首[29];五四前期,以保守著称的文化怪杰辜鸿铭,仍在讥嘲"改良"二字之不通[30]。实际上,康有为对日本"改良"一词热心引进、情有独衷和频繁使用绝非偶然,该词恰好便利地满足了其渴望和呼吁变法的"关键词"之简约要求,因而也就径直成为他心目中连接传统变易观与进化论、沟通进化论与变法运动的语词阶梯和观念桥梁。毫无疑问,"改良"一词乃是戊戌维新时期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关键词。1898年1月,康有为在著名的《上清帝第五书》中,已开始使用"改良"一词来呼吁光绪帝变法,所谓"察阅万国得失,以求进步改良"是也;在进呈《日本变政考》的奏折中,他又强调泰西治国"刮垢除弊,更新改良,历千万变化而成今法"的历程,同时赞美日本变法"日异月殊,经百十之阻挠,过千万之丛弊,刮垢除旧,改良进步"[31]的精神。在《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他更是异乎寻常地连续使用"改良"一词来揄扬日本维新效法西方、不断扩展的改革追求,抒发自己渴望全面变法的强烈愿望:"当是时,不独君之以治国改良为主,乃至人民官庶,爱西国之风,上下一心。至于------演剧改良会,讲谈歌舞之矫风,下迄书画改良、言文改良、小说改良,音乐改良、唱歌改良、美术改良、衣食宫室改良------甚至有民种改良论,换大和民族为高加索民族者。"[32]像这样一段文字中连续反复使用"改良"一词的现象,不仅在戊戌时期难得一睹,即使在20世纪最初几年的中国也是不多见的。笔者因此认为,如果不在后来与"革命派"相对的"改良主义"意义上来使用"改良"一词,而是在其原初意义上来使用,那么称戊戌时期的康有为等为"改良派",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与此同时,康有为对"进步"、"进化"等名词概念的使用和传播[33],也有类似的政治和社会文化效应。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值得一提的还有"版权"一词的戊戌运用史,它同样可以反映康有为作为维新思想家积极传播近代化理念的启蒙先驱形象。《日本变政考》一书中传播现代"版权"一词及其概念,主要集中在介绍日本《出版条例》部分,其中一共使用了25个"版权"(或"板权")名词,内容丰富,对版权的内涵与意义讲得清楚明白[34]。稍前,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也谈到这一问题,并率先使用了"版权"一词和概念,不过只是一带而过而已。遗憾的是,新近研究中国近代版权思想和实践的历史著作,在谈到"版权"一词时,或认定蔡元培1902年率先使用于《日人盟我版权》一文,或认定1899年12月《清议报》上刊载的日文译编《论布版权制度于支那》一文最早使用[35],而对于此前康有为、黄遵宪的有关思想言论均未予注意,这是应该加以补充和纠正的。戊戌时期,康有为对许多日本汉字新名词的含义懵懵懂懂,其所"运用"也往往跌跌撞撞,难以摆脱汉语传统用法和习惯理解的制约,因此矛盾之处所在多有。这与他当时完全不懂日语有着直接关系。在这方面,他对"社会"和"经济"等词的使用颇有代表性。下面仅以"社会"一词为例加以说明。总体说来,康有为戊戌时期主要在结社组会的社团意义上使用"社会"一词。这种用法的"社会"一词在传统中国虽也存在却并不常用,常用的是"会"与"社"这种单音节词汇。那种指称人类共同生活的组织形式和彼此关系之总体的现代"社会"概念和新名词,在1897年以前的《时务报》中已经得到过准确传播[36]。应当说康有为对"社会"一词的热心取用,如同黄遵宪在《日本国志》所用的"社会"一词一样,正是受到来自日本的现代"社会"概念直接碰撞和影响的结果,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们从自己的理解出发,去"运用"日本汉字新名词"社会"的结果,故其彼此含义仍存在着明显差别。在《日本书目志》"社会学"书目下,康有为写道:"大地上,一大会而已。会大群,谓之国;会小群,谓之公司,谓之社会。社会之学,统合大小群而发其耏合之条理,故无大群小群,善合其会则强,不善合其会则弱。泰西之自强,非其国能为之也,皆其社会为之也"。[37]这里,康氏强调小群与大群之间的联系合构意义与功能,其阐释和运用毋宁说已经具备了一点超越一般传统结社意义的新内涵。这也是当时强调"合群益智救国"功能之"群学"流行的一个可资的思想来源和"学会"风气蔚然兴起的直接根据。 戊戌维新时期体现这种新合群意义的"社会"一词最为引人注目的使用,正是康有为在1898年1月那份著名的"上清帝第六书"中完成的。这份统筹变法全局的奏折提出了设立十二专局的主张,其中的第十一局就名为"社会局"[38]。"社会局"一词的空前亮相,究竟曾给当时举国士子带来何种印象、观感与想象,如今已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后来当完全现代意义的"社会"一词广泛流行开来之后,康有为本人却因讨厌该词而在《戊戌奏稿》中特将"社会局"改成了"游会局"。顺便提醒一句,研究戊戌时期康有为对日本汉字新名词的使用,千万不能随意引用《戊戌奏稿》中的文字,该"奏稿"大半属十年后康氏本人改窜过的奏折,其中更多地采用了20世纪初广泛流行开来的不少新名词。不少学者引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和《请开学校折》中的"科学"用例,来作康有为率先创用"科学"一词的证据,便属以讹传讹,恰是上了他改窜"奏稿"之当。要想知道康有为当年因不懂"社会"一词在日语中作为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宏观之义,是如何懵懵懂懂、不懂装懂地编译日文,以进呈光绪皇帝、"启沃圣听"的,我们不妨看一看下面这段文字中他对"社会"一词的使用:"举国社会,变习靡然,千载旧风,一时尽革------宫廷内服西欧衣服,行西欧礼式,国家以之为基础,社会以之为仰望也如此。-----当此时,政治社会之风愈益激动。少年热血之士,老成智识之辈,及四方有志者,皆感奋兴起。-----有志诸士于天主寺开壮士恳亲会,至者九千人。井上敬次郎述开会之意曰:'凡事物之改良,唯视乎社会之进步。吾等士人,从古皆为天下之事,建国家之业,各国皆以社会建立。----行政之事,与社会之进步相并而行,维新之后,封建之制度一变。凡人民生活之状态,诸般之作业,皆就更新之途辙,駸駸于进路之中'。"(《日本变政考》)[39]如果说在上述这段文字中,康有为使用"社会"一词尽管强其就我和令人费解、但还可以勉强在"结社"或"社团"的意义上跌跌撞撞地通过的话(其翻译内容不准乃至荒谬姑且不论),那么下面的一段文字则不能:"(波兰)国分二族:一曰豪族,一曰民族。是等豪族,位于社会之上,自以其祖宗有功于国,以仕宦世家,而不知学,掌握生杀予夺之权,视民族不啻犬马"。(《波兰分灭记》)[40]这里康有为从日语照搬来的"社会"一词,显然只能在完全现代的意义上理解时,语句才能通顺。因此,我们恐怕已不能绝对说,现代意义的"社会"一词根本没有在戊戌时期康有为的行文中出现过,尽管他当时并未太弄懂其真实含义[41]。这种情况,也只有在那一特定时期日文译编成汉文的过程中才有可能发生。近现代意义的"社会"一词和概念之出现与实践,是清末民初政治文化领域里值得重视的"事件",而康有为与该"事件"的源头有关。他对"社会"一词的早期使用蕴涵着部分超越传统的意义,其影响可能更是出乎其意料之外,而后来特别是民初时,他却顽固拒绝在完整的现代意义上使用"社会"一词(下文还要谈到)。这一前后变化,不仅生动地反映了他个人与日本新名词关系的典型面相,也有助于激发今人从一个特定角度,对那个时代日本新名词流播中国的复杂蕴涵进行深入反思。 四、 新名词传播之反响与1904年康氏的反戈一击在近代中国,各类新名词早有传播,但真正引起社会关注,并开始被视为问题,整体上说实起于戊戌时期。这是因为此期报刊上开始广泛登载慷慨激昂、议论风发的新式政论文字,初步显示出新名词对中国人写文章的影响。这些新式文字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较多人文社会科学新名词特别是政法新名词开始运用于其中;二是不少自然科学新名词被用来说明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前者自然以日本汉字新名词开始传播为明显特征,后者虽包涵日本新名词在内,但却以鸦片战争以来传教士和中国人合作翻译、尤其是以同文馆和江南制造局翻译的西方自然科学书籍中的新名词为主要表象。不过,从现存常见的一些材料来看,戊戌时期,那些对新名词入文现象持批评和厌恶态度的人士,似乎并未特别在意那些从日本引入的人文社会科学及政法名词,或至少没有太在意这些词的"东瀛"身份。他们倒是对一些自然科学术语的所谓"滥用"之风更为敏感。这从王先谦和叶德辉等保守人士的有关言论中,可以概知。如王先谦就批评指出:"自时务馆开,遂至文不成体,如脑筋、起点、压、爱、热、涨、抵、阻诸力,及支那、黄种、四万万人等字,纷纶满纸,尘起污人"。[42]叶德辉则将这些"触目鳞比"的新名词归为"异学之皮词,西文之俚语",强调由于它们的泛滥,"而东南数省之文风日趋于诡僻,不得谓之词章"[43]。王、叶等人共同拟定的《湘省学约》除抨击上述新名词之外,还提到了"摄力"、"吸力"、"震旦"、"成线"、"血轮"、"以太"、"白种"等其他名词,谴责《湘报》的作者对这些新名词"摇笔即来"、"或者好为一切幽渺怪僻之言,阅不终篇,令人气逆", 断定这类人"言既不轨,心必不正",必须严防惩处[44]。由此也可见,其政治态度与语言文化取向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类似的批判论调不仅出现在湖南一省,上海最著名的大报《申报》也有同样的批评。如1898年该报上曾登载一篇《变法当先防流弊论》的文章,就指责学无根柢的新进少年"著书立说,动称起点与某处,或称设法保全黄种。夫起点系泰西化学家言,犹发源也。发源二字,沿用已久,人所共知,何必以起点譬之。黄种指亚细亚洲,我以亚细亚书之,安患人之迟疑不解,而必于白种黑种紫铜色种之外,以黄种自居?!"该文还分析指出:"此种语言,只见于近三五年著述内,从前固无是也"。[45]应当承认,仅就现象而论,当时政治思想保守的人士对维新派好用上述名词的揭示还是相当准确的。不惟梁启超、严复、谭嗣同和唐才常等人如此[46],康有为的表现也相当突出。比如,在1895年的《公车上书》中,"四万万人"的说法就屡见不鲜(实际上,1891年他的《答朱蓉生书》里就有使用);在《京师保国会第一次集会演说》中,不仅"四万万人"一词随处可见,"热力"、"涨力"、"吸力"等词也是联翩出现、彰人耳目。不过,在这些被指斥的"新名词"中,"起点"、"压力"、"阻力"、"热力"等词在日制汉字新名词中虽也存在,但康有为等人的使用却并非直接来自日本的影响,而是他们大量阅读江南制造局所译科技西书的结果。这一点,只要翻阅一下19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康有为和其他人的著述,便不难得知[47]。可以说,对传教士翻译西书中的新名词之较多使用,从一个方面实反映了戊戌以前康有为对新名词入文的积极态度。相对于诸多由"力"组成的新名词来说,"支那"、"黄种"、"白种"等涉及到近代民族或种族意识的名词,乃至"起点"一词的活跃倒的确与日本用法有关,特别是以"支那"自称国名现象的流行,诚属日本直接影响的结果,尽管当时对于一般中国士人来说,懂得该词为印度人称呼中国已经算不上什么高深知识[48]。叶德辉就曾讥嘲那些"笔舌掉罄,自称支那"者为"东施效颦",结果是"非文非质、不中不西",必遭"邻女窃笑"。[49]王先谦和叶德辉等当时的政治文化保守派人士之批评内涵表明,戊戌时期日本新名词传播的影响是不能夸大的。当时,日本新名词尚较多地出现在那些译文和编译文之中,一般士子们精心结构文章时,对于日本新名词的使用其实仍然很有限。这或许可以作为上述批评不明确提及日本新名词的原因之一种解释。实际上,日本新名词在中国广泛流播,被普遍应用于著书作文,致使中国文体文风发生重要变化,还是戊戌以后特别是1902年之后的事情。1904年,痛恨士子滥用日本新名词的陕西布政使樊增祥,在追溯这一现象的发端时,曾痛切指出:"中国文字自有申报馆而俗不可医,然犹不至于鹦鹉改言从靺鞨,猕猴换舞学高骊也。迨戊戌以后,此等丑怪字眼始络绎堆积于报章之上,无知之物承窍乞余,相沿相袭。"[50]此当为亲历者之可靠证言。在戊戌以后日本新名词传播方面,旅日学者和留日学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影响最大者莫若梁启超,尤其是他所创办的《清议报》和《新民丛报》。当时受日本名词影响的文体被称之为"新民体",可以反映后者作用之一斑。不过虽然如此,今人对戊戌时期日本新名词在华传播的那段特殊历史却也不该忽略。如果没有那段早期语言实践的综合积累,梁启超1898年底到日本创办《清议报》之后,便立马能在上面大批使用、逐渐自由挥洒日本新名词,实在是很难想象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人们将"戊戌"作为转折年代本身,已经暗涵了这一时期对后来变化因素的积聚酝酿意义[51]。正因为日本汉字新名词流行于戊戌以后,特别是1902年之后,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直接抨击这一语言文化现象、或禁止使用某些日本名词的早期史料多发生在1903-1905年之间,也就毫不足怪:比如1903年,端方下令湖北科考试卷不准用"改良"、"起点"、"反影"、"特色"之类新名词[52];比如1903年底和1904年初,张之洞主持制订《学务纲要》,对"社会"、"团体"、"机关"、"组织"、"影响"、"代表"、"困难"、"冲突"和"观念"等16个日本名词加以批判,明定"戒袭外国无谓名词,以存国文,端士风";再比如1905年国粹派人士主办的《国粹杂志》创刊,其"略例"公开声明:撰述文体"纯用国文风格,务求渊懿精实,一洗今日东瀛文体粗浅之恶习",等等,不一而足。有学者因此认为,这一时期,朝野上下已一致形成了一种贬斥和抵制"东瀛文体"的风气[53],笔者深以为然。不过,若仅就"在野"一方对"东瀛文体"的贬斥和抵制而言,目前的有关研究还主要只谈到了革命派的一翼国粹派之言行,对于当时正流亡海外的保皇派的相关思想活动却较为忽视。实则保皇派首领康有为,此时也发表了值得注意的意见,并且采取了与其戊戌时对待日本新名词截然不同的否定取向与保守姿态。康有为正式批评国人滥用日本新名词的现象,始于1904年他在英国参观游览期间,更准确地说,可能肇因于他与剑桥大学大汉学家翟理思关于宗教问题的谈话。康氏最初对日本新名词的贬责,主要也是从"宗教"一词和概念发难,针对的乃是孔子不被承认为"教主"、儒教不被认可为"宗教"的观点。也就是说,其首要出发点仍然是政治文化观念的考虑。不认为孔教为宗教的观点不仅西人有言,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在1902年的《保教非所以尊孔论》中,也有明确阐发。但在康看来,"夫今之敢倡是说者,不过以日本书盛行,日读而迷之。日人以神道为宗教,乃日人之妄定名词耳"。其实"今日人宗教之名,本由译欧美之书而出",它在西方的原型为Religion(音译为"厘利尽"),"厘利尽者,谓凡能树立一义,能倡徒众者之意------与中国所谓教,别无殊异,所含广大",绝不限于仅指"神道教"。如果仅限于指神道教,为何不直接译成"神道"或"神教",而非要译成"宗教"不可呢?故他认为日人以"宗教"对译Religion,"所译欧义不完不备",由此导致外人肆意攻击我中国为"无教"之国而无言以对,就更属"无耻无愤、不知不觉"之蠢货行为了[54]。不仅如此,康有为还认为,日人所造的"宗教"一词,也不符合原有汉字的构词习惯,而是落入了不必要的"双字"或"复文"之六朝佛教构词的窠臼,既累赘不堪,且"不妥不通",这也是造成人们误认为孔教非"宗教"性质的一种语言构词因素。他写道:"日人之于华文训诂,多所未惬。如自由、经济等词句,皆与中国本义相反。即体操二字,在中国文法,只可曰操体乃通。而其行文又习于佛典之重文,若慈悲、勇猛、坚固等字,必用双名。由是主名百物,多用双字。如教主立教之教,而必曰宗教;教学之教,而必曰教育。此今人译述日文而视为确然不刊者,实考之而皆极不通者也。夫宗之与教,二文本不相关。中国自古名词,有言祖宗者,有言宗庙者,未有言宗教者。日人之为此名词也,始出于佛学者也。自唐是世佛学分离,于是《传灯录》分五宗------所谓宗者,犹战国诸子之分曰某子------撰录之僧,偶作名词,本无意义------日人以其复文之俗习读传灯之书,乃取宗字加于教上。盖当时教者,系专指佛教言之;宗者,专指佛教下诸宗派验之也。教大宗小,以宗加诸教上,已大不适矣。"基于此种辨析,康有为慷慨激昂地表示:"今以日人所学我数千年文明之汉文,我乃舍而从日人不妥可笑之名词,愚陋甚矣!是故宗教二字之不典不妥,在日人已属不可,况吾国人?故必不可引之于笔端。吾国数千年文词,只有教字之一字一义。吾国人行文,只可曰教,安有宗教之不妥贴而令人迷惑者乎"。[55]在清末,康有为不仅是最早自觉模仿西方宗教以从事"孔教"运动的实践者,也是在接触西方"宗教"(Religion)概念之后,从理论上正式论证儒教是"宗教"的思想家。他与其弟子共同开启了近代中国"儒教是否为'宗教'"讨论的先河。民国初年孔教会运动期间,这一讨论达到高潮[56]。应当说,康有为这种从一个重要的名词概念出发,同时致力于维护民族语文"纯洁性"和中国儒教传统文化"主导性"的双重出击,一出场便显示出不同于当时一般"日本新名词"批评者的政治文化眼界和思想高度。不过,从康有为的论证方式来看,他却存在着以传统汉语中的"教"字内涵,一相情愿地强行解读"Religion"的问题。这与今天汉语中翻译Religion 的"宗教"一词流行以后,反过来影响对传统带"教"字词汇含义的理解,造成"儒教"、"道教"等概念内涵狭隘化认同的问题,有着相通之处,但方向却恰好相反。而当"信教自由"被悬为不易的政治原则之后,更必然要对现实社会中的各种"教"争取合法的"宗教"身份与地位,产生直接作用,民初"孔教是否为宗教"之争,只不过是类似争论的一个缩影而已。语言概念互动的复杂性,有时能使今人感到既有趣又无奈。在佛教传入以前,诚如康有为所言,中文里并无"宗教"两字连用的现象,佛教传入之后,在一些佛教典籍中,这两字连用的情形开始出现。除了"宗"字当作"宗奉"的动词使用时可以不计外,名词的"宗教"大约有两种用法:或泛称某宗奉行之教、某人某派所宗奉之教;或特指某学门教派的宗旨或教义,但它们都局限于该教门或学派内部而论,不像现代"宗教"一词具有作为抽象含义的范畴(category)性质[57]。这或许也是康有为称传统中国的"宗教"一词"偶作名词,本无意义"的原因所在(而"教"字则具有抽象义)。用传统中文里的"宗教"二字来对译"Religion",始于日本明治初年。1880年代以后,此种用法的"宗教"逐渐传到中国。戊戌时期,一些中国人开始在现代意义上自觉加以使用。康有为在《波兰分灭记》中对日本"宗教"一词也有懵懂挪用[58],不过他当时,似乎尚不十分明白其在西方和日本的原义。真正懂得其确切含义的是严复,但他最初也同样不愿使用"宗教"一词,而宁愿将其改写为"教宗"。梁启超、唐才常和章太炎等人,也一度追随严复采用"教宗"。可见作为范畴的"宗教"一词,对于中国人来说,最初使用起来确有某种别扭之感。但问题究竟是否像康有为所说的那样,出在"教大宗小"、把"宗加在教上"明显不合适这一点上面,目前尚难以判定。即便对于康有为来说,结构相似但影响更大的"科学"一词,却并没有因类似情形而受到他同样的责难。这反过来也能够证明,政治文化理念在康有为反对"宗教"一词的过程中实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后来,"宗教"一词在中国的命运众所周知,而"教宗"的相关使用却很快即遭淘汰。个中原因,至少与"教宗"字面上重在"教派"而不是"教"之本身不无关系。同时,明清以降,中文里的"教宗"还有一个表示罗马"教皇"或"教化王"之义的用法在竞争,这一点,恐怕多少也发挥了一些消极作用。1904年,康有为所批评的日本新名词除了"宗教"之外,还涉及"自由"、"经济"、"世纪"、"体操",乃至"高等"和"中学"、"小学"等词[59]。他后来的批评中,更包括了"目的"、"命令"、"社会"、"运动"、"取消"、"手续"和"人格"等十余词。在这些词中,有不少他戊戌时期多曾懵懂使用过。"体操"一词不用说,他曾反复使用;"取消"一词也是用过的;即便是后来康有为极为讨厌的"目的"和"命令"两词,戊戌时期他又何尝没有使用?比如《波兰分灭记》里就有所谓"不问何人命令,不必遵奉云"的句子[60],《日本变政考》中也多有"法律命令"等类似用法[61]。至于"目的"一词,他甚至还在"案语"中主动加以应用:"唯日本之变政也,勇于去弊,毅于兴新------而先其变法者,尚依然故我,皆目的未定,人心不一之故也"。[62]因此,若以20世纪初康有为自定的批评对象和内涵来看,戊戌时期他自己当属于"滥用"日本新名词的始作俑者之一而无疑,尽管他本人对此似乎尚缺乏自知之明。关于康有为对日本新名词前后态度的矛盾变化,他自己曾从"变革"与"保守"关系的角度作出过解释,大意是说,中国向来只知保守,当万国交通竞争之际,若不能变数千年朽弊之旧法,必不能竞存于新世,所以戊戌时候,他"甘冒犯一国之怒而毅然思变之",但现在情况有所不同了:"今之时,人人亦既知变,则应就轨道之可循者寻求之,亦有宜温故存旧者"。此种解释,显然还有些笼统,也不完全符合他当时采用日本新名词的行为逻辑,相比之下,1904年他所作的另外一段夫子自道,倒可能与事实要更为接近:"近人名词必用日本书句,称年必用西历世纪,虽属不知自立,然无论誉之攻之,要其不为顽固保守,则显而易见也。初尚以为仅一二少数人,今则駸駸乎几遍于全国矣。我自戊戌维新,忧心忡忡,日惧国土之覆亡而人士之不我从也。曾几何时,相将突变,甚且攻我为守旧矣。"[63]康有为的这一自述很可玩味,他于自我解嘲中,实暗藏着一种对自己前后态度变化的巧妙辩解:戊戌时期,他因对"国土之覆亡"忧心忡忡,而提倡国人师法日本,虽不懂日文,也仍肯热心去删改和润色译自日本的文字,以唤醒国人。他之采纳、挪用和传播日制汉字新名词,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有意无意得以实现的。那时侯,康有为真正关心的乃是政治上的变法,包括政治文化理念的改变,他并不在意于语文变革本身,更无意于以日本名词去丰富发展中国语文,在这一点上,他与稍后提倡"诗界革命"和"文界革命"的梁启超、黄遵宪等人,实迥然不同。 五、教训梁启超与坚执国粹论:议论及反思清末民初,在日本新名词的传播史上,康有为与梁启超这对师徒的关系值得特别关注。梁启超在流亡日本创办《清议报》之前,大约使用了三十几个日本新名词,并明显受到其师康有为的启发和影响。而到日本后不久,随即进入了他率性传播日本名词、以"舆论娇子"独领文坛风骚的时代。20世纪初年,当梁在这方面走得更激更远时,作为老师的康有为因无法容忍,不得不处心积虑地对其加以规劝。在1910年8月5日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他语重心长地劝诫梁说:"汝文才气绝佳,惟久于东中,又声名已成,有意开新,乃遮拾东文入文,凡至恶俗之字,如手段、手腕(其他组织、目的、舞台、二十(世)纪,为字满目)等亦日日入文,以至波荡成风。文笔则芜漫,文调则不成,千古文章之入于地狱恶道矣,莫今日若。中国已百物所有,一切须变,独此道德、文章、衣服、饮食四者可存耳。若文章亦皆芜秽之,古复何有?此诚汝之罪也。计十年后(中国不亡,文学复兴),必有英才领袖文学者,以汝为的而攻射之。吾欲规汝久矣。今汝自悔其非,不如汝自忏之(何不即作一文自忏而攻用东文者),如辟革命然,免援后生以口实,岂不美欤?(且免后日须将各书重译一次,功德亦大)。汝观吾文,曾肯用一日本字否?日本变新制可采,若以中文造恶俗字则不可从也。汝今心术醇正,虚骄皆去,此非论文,实学道之进境也。至学韩非于报体,颇宜。以汝之学,无所不可。为今之计,不必求增美,先求释回,但扫尽埃秽,清光大来,然后渔猎酣醉于古人,无所不可耳。"[64]在清末输入和传播日本新名词研究方面,这封信无疑具有着不容忽视的资料价值,笔者孤陋,目前尚未见他人对此信予以引述和讨论。在该信中,康有为对这位已经名满天下的弟子的有关行为痛加批评,讲明利害、指明出路,毫不含糊,然又注意照顾到梁启超的自尊心,并不忘对其才气和能力有所夸奖,真真是煞费苦心。不过,当我们看到信中"汝观吾文,曾肯用一日本字否?"时,仍不免要对康有为的性格和时人对日本名词的了解程度,产生一定的消极联想。如今,梁启超此前对康有为表示"后悔"的文字我们已经难以见到,无法确知他的态度是否真诚。但此后他显然并没有听从老师的告诫,去做一篇公开表示忏悔并"攻东文"的文章,当然也没有公开去揭康有为早年在使用日本新名词方面所做的"示范"之短,以为自己辩护,这一点基本上可以确定无疑。进入民国之初,康有为对日本新名词广泛流播的那种反感情绪仍然没有消减,甚而有所增强。1913年7月,他在《中国颠危在全法欧美而尽弃国粹说》一文中,再次痛斥所谓"文字名词,且媚及日本"的"无耻可悲"现象,认为汉语里滥用日本新名词,是抛弃传统雅言,丢失国粹;学日本俚语,乃是语言上的退化。就康有为个人而言,这种语言态度与他政治文化理念上趋于保守是大体一致的。他情绪激动地写道:"或谓新法语文宜于一致,岂知进化之理,一致者,当使升鄙言以归于雅音,岂可去雅音而从于俚语?-----若易好音为鴞鸣,是谓退化,岂可一致?推其所原,盖日本文法长累过甚,彼以旧俗,既牵汉文,又加英文法,不得不然。我国数千年之文章,单字成文,比音成乐,杂色成章,万国罕比其美,岂可自舍之?且以读东书、学东文之故,乃并其不雅之名词而皆师学之,于是手段、手续、取消、取缔、打消、打击之名,在日人以为俗语者,在吾国则为雅文,至命令皆用之矣。其他若崇拜、社会、价值、绝对、唯一、要素、经济、人格、谈判、运动,双方之字,连章满目,皆与吾中国训诂不相通晓。英之华文博士为恶士佛大学教授褒洛者,读中国书数十年,近读报章,至'社会'二字,不得其解,谓吾读中国书久,何无之也,故谓与中国训诂不通也。天下之褒洛多矣,其日见'取缔'、'手续'而不得其解者,十居其九。则何为乎?若以难中国之旧人乎,抑以夸异闻之新博乎?接前之文史,则不相通;垂后之文史,则不为尔雅。今之时流,岂不知日本文学皆出自中国,乃俯而师日本之俚词,何无耻也。始于清末之世,滥于共和之初,十年以来,真吾国文学之大厄也。"康有为甚至还大言以告国人:"吾中国若自立不亡,则十年后必耻用日本文矣;若犹用之而不耻,则十年后中国亦必亡矣"。[65]这些议论,与清末张之洞和刘师培的有些说法,几乎是一脉相承,而且其抨击的具体词汇还要多些。尤其是其中充溢的那种民族主义情绪,民国初年时实在显得格外突出。在这方面,就公开发表物而言,可以与康文匹敌的,大约只有两年后即1915年,贵州留日学生彭文祖所著的《盲人瞎马之新名词》一书了。该书大骂来自日本的所谓"杂种名词","杂种话"和"杂种文法",痛斥中国人由此所表现出来的"盲从性",认为"新名词之为鬼为祟,害国殃民以启亡国亡种之兆,至于不可纪极也"。[66]其所抨击的新名词之数量,也要远过康有为,它还包括了康氏所没有提到的"引渡"、"让渡"、"抽象(的)"、"具体(的)"、"积极(的)"、"消极(的)"、"动员(令)"、"场合"、"必要"等日本名词[67]。不过,就其对日本汉字新名词"不妥"性的批评内涵而言,彭文祖却未见得比康有为更为高明。沈国威曾将清末民初"守旧人士"反对日本语词的理由概括为四点,一是日本词不雅驯,所谓"文字怪异"、"鄙俚粗率"(张之洞语),所谓"东籍之文,冗芜空衍,无文法可言"(刘师培语),所谓"生造字眼,取古今从不连属之字,阄合为文"(樊增祥语)等,都属此类;二是新旧、中外搀杂破坏了文体的统一性;三是译词界说混乱,不能使人正确理解。这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为新名词字面义与原词概念义之间冲突,其二为某些译者和使用者别有用心,故意曲解;四是民族主义的情理之要求[68]。其中,第一点和第二点理由基本上无法分割。如果以上述理由来衡量当时康有为的有关言论,其否定性批评可以说较为全面,因而也具有着某种典型性和代表性。仅就其中第一、二点理由来说,他的观点阐发之鲜明与透彻,在清末时起码是相当出众的。在康氏看来,汉字单音节构词作文(称为"单字成文")其实很美妙,它不仅是汉文雅洁的基础,甚至也是其韵律节奏(称为"文调")之完美得以保证的前提,而日本双音节词(称为"双字")的大量引入,既"俚俗"不堪,还致使传统汉文变得冗蔓。笔者以为,若就汉语文言文的特点而言,康的这一强调并非完全无的放失,他同时提请国人进行词汇变革时,不能使其"接前之文史,则不相通;垂后之文史,则不为尔雅",即便是对现代语体文来说,也不能以其姿态保守而将其思想文化意义一笔抹杀。毕竟,任何一种主体性的新选择都是以自我有所保守为前提的,而当人们都热衷于盲目趋新时,固执地公然表达这种保守性的选择智慧,同样需要一种文化责任感和勇气。只不过,这种有意义的"保守"标准或"度"实在是太难以把握了。实际上,当中国这样一个古老文明面临全新的近代文明整体冲击的时候,语言文字究竟如何迎接挑战,其复杂性和艰难程度远非今人所能简单想象。在这一过程中,到底如何才能抛开狭隘民族主义的立场,去正确认识和评价来自比中国先行一步的"和制"汉字新名词的流播,更是至今国人也仍没能很好解决的问题。何况那个选择时代早已匆匆过去,而国人浸泡在众多"和制"名词的语言文化环境中,也已经整整有了一个世纪?!不过也有一些现象,时间是可能帮助人们深化认识的。比如今天,我们就能较为深刻地意识到,双音节词和多音节词的剧增对于保证新增词汇含义确定性的必要和汉语现代化的重要意义[69],也更容易认识到,在日本汉字新名词汹涌而至的时候,仅仅是出于带有政治色彩的文化民族主义情绪去消极的抵制,而不是积极去创造更为优秀的双音节和多音节词,特别是政府若不及时有效去组织和介入相关工作,结果必定无济于事。而这反过来,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康有为当年以双音节字组词的缘故去抵制日本名词的做法之偏颇。实际上,还在当时,就有一些政治文化立场有别的人士提出过,日本所造的那些汉字双音节以上新名词、在对应西方名词的过程中,往往要比单音节词含义更为确定化的问题。如王国维1905年就曾指出:"日本人多用双字,其不能通者则更用四字以表之,中国则习用单字,精密不精密之分全在于此"。[70]甚至连对日文并不满意、主张欧化的无政府革命党人吴稚晖也曾为日本大造"双叠之词"进行辩护,强调中国人对这些词"习焉不察,仅目为掉文而已,其实有时非双用不能达意"。[71]凡此都可资今人去作进一步的反思。同样可资人们反思的,还有当时人对所谓日本名词"雅驯"问题的反向辩论。就在清廷颁布"学务纲要",张之洞和康有为等朝野人士对日本名词大加非议的时候,当时出任京师大学堂心理学教习的日本学者、精通汉语的服部宇之吉却敢于站出来,公然表示不同意见。他在1904年底完成的《心理学讲义》中写道:"奏定学堂章程纲要有不许用新语之不雅驯一条,然学术欲随时而进步,学者随事而创作新语,亦势所不得免也。创作新语,中国不乏其例。春秋战国诸子暂舍而不论,即唐代玄奘等译佛典,亦多此法。盖传外国之学术宗教者,自己国语苟无适当之语,则不得已而为此也。玄奘等所造之语,在当时未必皆雅驯,而今人则不复问其雅驯与否。由是观之,语之雅驯与否,毕竟不过惯与不惯而已。今中国正当广求知识于外国之时,而敢问语之雅驯或因此致阻碍学术之发达,则岂能免颠倒本末轻重之讥乎?本书所用学语,专据日本学界常用之语,其中或有所谓不雅驯者,然在日本则既已通行,而在中国又无可代用,毋宁仍用之,非敢蔑明章也"。[72]事实上,服部宇之吉上述这"理直气壮"的争辩,值得今人反思的已经远不止"雅驯"一端而已。当然,若单从中国语文传统合理性现代转换的整体情形来说,是否当时日本所造的那些新名词都较为理想、无法替代,则仍然是别一问题。甚至"后来是否流行开来",也未必能作为合理评判的真正标准。在此,关涉政治和社会其他因素的成败论并不能取代优劣论,而优劣与否,也并非今天都已完全没有讨论的余地和语言文化意义。不过要想对此问题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即便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说,也至少有两项资料工作需要先行积累,一是当时都有哪些传入的日本名词没有流行开?二是后来那些流行开来的日本汉字名词,在清末民初时都曾有过哪些替代方案?而这,显然都已不是本文所能完成的任务,故只好留待将来再去探讨。最后需要交代的是,民国初年,康有为基于政治思想立场、文化态度和语言认知所明确反对的"宗教"、"社会"、"目的"、"世纪"等词,他个人在写作时也的确是有意坚持不去使用的,如将"宗教"经常改称"教","世纪"往往改为"纪"等。但偶尔也有使用的时候,如1912年在《中华民国国会元老院选举法案》中,他就两次使用了"目的"一词;而对"宗教"一词的使用,相对说来还要多些。语词的使用一旦成为社会习惯,任何个人的政治和文化意志,多无法轻易加以改变,反而最终不得不被迫地去适应它。康有为也并不例外。 (本文原载黄兴涛主编:《新史学》第3卷,中华书局2009年12月版) [1] 据沈国威估计,"东文报译"栏大约翻译日文字数约达40万字。有关古城贞吉在时务报馆的工作和上海的情形,可参见沈国威:《关于古城贞吉的<沪上销夏录>》,载《或问》(日本"近代东西言语文化接触研究会"编)2004年10月第8号。[2] 关于戊戌时期及以前日本人与日本汉字新词在华传播的有关问题,可参见黄兴涛《日本人与"和制"汉字新词在晚清中国的传播》,载《寻根》2006年第4期。[3]戊戌前康有为就看过这些著作,如1894年的《桂学答问》和两年后的《南海师承记》里,就都提到"《日本图经》、《日本新政考》,日事也略见矣"。同时还认为何如璋的《使东述略》"可观",见《康有为全集》第二集第23页,217页。[4] 参见郑海麟:《黄遵宪传》,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68-169页。[5] 有关戊戌以前中国人传播日本汉字新名词的情况,可参见马西尼著,黄河清译《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24页;沈国威:《近代日中語彙交流史--新漢語の生成と受容》,笠间书院,1994,第80-122页。[6] 同前引马西尼《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作者表示:"在19世纪的文献中,我还没有发现'电话'这词"。见该书,第200页。但《东亚报》1898年9月26日第10册就有一文题为《地球电话统计》。[7] 在1888年"上清帝第一书"中,康有为写道:"日本崎岖小岛,近者君臣变法兴治,十余年间,百废俱举,南灭琉球,北辟虾夷,欧洲大国,睨而不敢伺。"这可以为本立论之证据。[8] 在收入《戊戌奏稿》中的《进呈<日本变政考>序》中,康有为更是声称"琉球被灭之际,臣有乡人商于日本,携示书目,臣托购求,且读且骇,知其变政之勇猛,而成效之已著也"。将他正式关注日本的时间提前到1875年前后,恐系自吹。[9] 可见其《日本书目志》自序和1898年《广译日本书设立京师译书局折》(后折虽出自《戊戌奏稿》,其中新名词不可靠,但折子大意有时仍有可信之处)[10] 见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四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104页。[11] 同上,《康有为全集》第一集,第193页编者注释。[12] 这里的数字系采用沈国威的统计,见氏著《康有为及其<日本书目志>》一文,载《或问》2003年1月第5号。[13] 同前引沈国威《康有为及其<日本书目志>》。不过国威强调这一点时有具体针对词,并非泛泛之论。[14] 同上。[15] 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3页;267页。[16] 如在古城贞吉译的《地球二大患》一文中,他就专门说明"西人以绘画、雕刻、音乐、诗歌为美术"。见《时务报》第39册。光绪二十三年(1897)八月二十一日。[17] 见《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25页,489页。[18] 梁启超此文载《时务报》第45册(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19] 见村田雄二郎:《康有为的日本研究及其特点--<日本变政考><日本书目志>管见》,《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20] 《康有为全集》第四卷,第103页。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中所收《日本变政考》(见(台)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史料丛编民国六十三年版)与《康有为全集》所收版本有别,但经对照,在所用日本新名词方面却基本没有差异。[21] 前两种情况,学术界也有较多说明,最后一种情况乃笔者想提请学界注意者。比如"国立银行",其中"国立"为日本制新名词,"银行"则为来华西人与中国人共同创制,两者复合后其属性究竟如何判断便出现问题。[22] 《日本书目志》所收录的书名中除了 "经济学"、"伦理学"、"论理学"、"人类学"、"体育学"、"美学"、"行政学"等大量现代学科新名词外,还出现过"生殖器"、"百科全书"、"神经"、"胎教"、"绷带"、"组织"、"饮料(水)"、"染料"、"视力表"、"精神病"、"方针"、"手续"、"辩护士"、"挂图"、"女权"、"幼稚园"、"有机"、"无机"、"定量分析"、"定性分析"、"进化论"、"归纳法"、"传统"、"科学"、"料理"、"现象"、"家族主义"、"文库"、"发明家"、"国语"、"国文"、"国学"等许多日后流行的重要新名词。[23] 《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66页。[24] 同上,第365页。[25] 同上,第376页。[26] 同上,第365页。[27] 同上,第484页。[28] 一些清末民初出版的旧著古籍,有的在重版时被出版者特意加上"改良"二字,如《图说改良女儿经》。读者应予注意。[29] 见《樊山政书》卷六,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1页。[30] 参见黄兴涛:《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与"现代性"问题》,《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31] 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5页,第48页。[32] 同上,第239页。[33] "进步"一词在《日本变政考》一书里和其他奏折中使用很多。如"万国竞立之世,最讲进取-----故改革者所以谋自强,必自强乃可以言进取。泰西各国皆有进步党。进步者,天下之公理也。小之则一身一家,推而极之,全球万国,无强则无弱,有愈强者则先之强者已弱矣-----故进步者,将尺寸比较,并驱争先"。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177页。[34] 同上,第184至186页。[35] 见仲崇山:《我国版权制度发展述略》,《编辑学刊》1997年第5期;李明山:《中国"版权"考》,《编辑学刊》1998年第5期。也可见李明山主编《中国近代版权史》,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至5页。[36] 如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和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古城贞吉就译有《论社会》一文,登载在《时务报》第17册和18册上。这是较系统传播现代"社会"观念最早的代表作,可惜至今无人重视。[37] 《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35页。[38] 该折曾收入《杰士上书汇录》,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15页。[39] 同上,第239-241页。[40] 《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399页。[41] 康有为在使用"经济"等词时也存在类似情形。比如,《波兰分灭记》讲到国会提出的改革措施的时候,其有关财政改革和预算问题的一项做法就是"设经济所以理财"(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416页),此处"经济"在日文原文里肯定是现代意义,而对此难以理解的康有为却不得不对其加以含混其辞的处理,以至给今人留下怪异不通之感。又如《日本变政考》中讲到"国权党"政纲中时,其中有一条:"贸易宜斥为一己经济之主义,执利国之义",此中的"经济"一词当亦属此种情形。当时,康氏甚至还愿意将"政治经济"两词连在一起使用,如在代杨深秀起草的《请译日本书片》中,他批评江南制造局时就有所谓"徒译兵学医学之书,而政治经济之本乃不得一二"之句(见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第22页)。或许,康有为当时对日本"经济"一词的现代用法也并非毫无觉察,只是太喜欢强其就我,硬要将其纳入到包括"政治"的中国传统经世济国的广义之内罢了。如他在《日本书目志》经济学书目的"按语"中就强调,经济之学"泰西列为专门。其说原本天人,闳深著明,若《麻氏经济哲学》,茂矣,美矣。泰西从政者,非从经济学出不得任官。理财富国,尤为经济之要"(见《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40页)。不过,即便将"理财富国"视为最主要内容的"经济"概念,也至少与传统"经济"概念之当然内涵有所不同。[42] 见王先谦《虚受堂书札·与陈宝箴书》,可见《葵园四种》,岳麓书社1986年版。[43] 叶德辉《长兴学记驳议》,《翼教丛编》(苏舆辑),台联国风出版社1970年版,第255页。[44] 《湘省学约》,《翼教丛编》第373-374页。[45] 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三),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334-335页。[46] 在这方面,严复1898年发表的《论中国之阻力与离心力》,唐才常的《论热力》等文较具代表性。[47]像"起点"、"压力"和"热力"等词,康有为在《实理公法全书》、《钱币疏》和《答朱蓉生书》等文中,就有使用。见《康有为全集》第155页、174页、325页。[48]如康有为在注解日本史地书目时就表明:"支那诸史皆吾事,谓吾支那者,佛语也。"见《康有为全集》第三集,第312页。[49]叶德辉:《郋园书札·答人书》,第23页。见长沙中国古书刊印社1935年《郋园全书》汇印本。[50] 见《樊山政书》,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61页。此段文字原标点者在"申报馆"三字前断开,有误。樊增祥曾做张之洞幕僚,对张之洞禁士子为文用新名词深表赞同,特做诗曰:"如有佳语,不含鸡舌而亦香;尽去新词,不食马肝为知味。"巧譬生新,为张之洞所激赏(见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208页)。此外,1903年冬和1904年,樊氏在陕还痛批大学堂课卷和公牍文字中使用"文明"、"野蛮"和"起点"等词,并将使用了"起点"一词原被幕僚置为第一的试卷,改为榜末以示儆,"盖矫枉不嫌过直也"。他还表示:"以后凡有沿用此等不根字眼者,本司必奋笔详参,决无宽贷","誓以天帚扫此垢污"。见《樊山政书》,第161页。[51] 1915年,《盲人瞎马之新名词》的作者彭文祖已注意到戊戌时期日本新名词被使用的这一积聚酝酿意义,他指出:"溯我国新名词之起源,于甲午大创以后,方渐涌于耳鼓,此留学生与新人物(如现之大文豪梁启超等)者,共建之一大纪念物也"。见东京秀光舍1915年所版该书第4页。[52] 见樊增祥:"批学吕馆游令拯课卷",《樊山政书》,第161页。[53] 参见罗志田《国家与学术:清季民初关于"国学"的思想论争》,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43-157页。[54] 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36页。[55] 《英国监布烈住大学华文总教习斋路士会见记》,《康有为全集》第八集,第33-35页。[56] 可参见韩华:《民初孔教会与国教运动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222-232页。[57] 参见陈熙远:《"宗教--一个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关键词"》,(台)《新史学》2002年12月第13卷第4期。笔者这里的参用有所调整。[58] 如所谓"宗教角争","宗教者,国之命脉也,我为保护宗教以从庶民意,岂肯使他教煽惑流俗?"等,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401-402页。此外,《日本书目志》也列有带有"宗教"名词的书名《宗教哲学》、《宗教革命论》、《宗教进化论》、《宗教新论》等七种,并专门设有"宗教"一门,共分五类。介绍文字中称"凡宗教五类一百八种"。[59] 康有为认为采用日本"高等"、"中学"和"小学"等名目,"尚不如旧名府学、县学之妥适"。见《康有为全集》第八集,第48页。[60] 见《康有为全集》第四集,第421页。[61] 同上,第227-229页,第219页。[62] 同上,第137页。[63] 《英国监布烈住大学华文总教习斋路士会见记》,《康有为全集》第八集,第37页。[64] 见《康有为全集》第九集,第151页。[65] 见《康有为全集》第十卷,第140-141页。[66] 彭文祖:《盲人瞎马之新名词》,第5页。作者自称其著此书"以痛恨与报效四字为主眼"(67页),"欲以区区之意报效国家社会于万一"(6页)。[67] 《盲人瞎马之新名词》一书中所批评的日本新名词,不能直接以该书目录上所列的名词为凭。有些学者未认真读原文内容,不免犯此错误。实则目录中所提到的名词,有的如"法人"、"债权人"等,作者是认可的,只是批评国人未弄懂其真实含义而乱用;有的如"目的"、"义务"等词,书中认为系汉字词的"私生子",本通顺可用。不过"目的"一词,与"家生子"之"主眼"、"标的"等相比,毕竟不如后者"光明磊落"、"堂堂正正";而"义务"由于中文里没有"家生子",故"如何酷爱亦可也"(见该书第70-74页)。此外,还有一些被抨击的名词,出现在书的正文中。[68] 见沈国威:《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对'新名词'之反应》,《亚洲文化交流研究》(「アジア文化交流研究」)第2号,第109-112页。关西大学亚洲文化交流研究中心2007年3月出版。[69] 参见黄兴涛《清末民初新名词新概念与"现代性"问题》,《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70] 王国维:《论新学语之输入》,见干春松、孟彦弘编《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04页。[71]燃(吴稚晖):《书<神州日报>"东学西渐"篇后》,《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文选》卷三,第473页。三联书店1977年版。罗志田对吴稚晖的相关看法已有较详细讨论,参见其《国家与学术》一书,第173-179页。笔者对该文标题内的符号略作不同处理。[72] 见服部宇之吉:《心理学讲义》"凡例",日本东京东亚公司、新书局(上海英租界河南路)1905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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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作为一个经验的历史学家,在我的研究经历中常常能够回忆起理论运用中最诱人的陷阱。为了表述的方便,分为四个主要的陷阱:不加批判地运用,意识形态的运用,西方中心主义和文化主义(包括中国中心主义)。当我们在为中国寻求理论的自主性时,所面临的问题部分的是寻求中国未来的另一种图景。事实上,中国至今仍然在努力寻找一种中国特色的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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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5
1935年11月13日,女刺客施剑翘于天津居士林佛堂枪杀原直系军阀首领孙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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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写完《回忆李雪峰同志和我父亲的一段往事》的短文,在给几位亲友看过、并听了他们的观感与意见之后,一个突出的印象是:庐山会议这桩历史往事到今天,毕竟已经三十多年了,当年庐山会议上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其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不仅由于时间久远,有许多事在人们的记忆中己经淡忘了,而且时代精神和社会思潮的巨大变迁,也使今天的人们感到相当隔膜、不易理解。至于我们的子女,对于同他(她)们祖辈关系十分密切的往事,那种中国历史上延续几千年的基于家族关注的深厚传统,几乎完全兴趣索然了。
因此我觉得,为了使大家便于理解回忆李雪峰同志的短文,对庐山会议这场政治风波的来龙去脉,需要进行一些轮廓的介绍。为此,对庐山会议的基本历史事实,虽然我也又看过一些材料,不过主要还是通过自己的回顾;在回顾这段历史往事的同时,对其中蕴含的是非曲直,也在进行一些自己的反思。
这种回顾与反思,其出发点,自然不是起码不应当是家族式的。当然,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回顾和反思,同当年的认识,包括当年基于“党性”的正统“结论”和市井坊间的野史传言,自然也会有所不同,这是因为:
第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隔代修史”的传统,这大概是因为,后一代人,不仅离当事者利害恩怨的纠葛远一点,而且不会过分囿于那个时代的“时代精神”的限制,因而会比较客观和超脱一点。庐山会议到今天己经三十多年了,从毛泽东的“革命时代”到邓小平的“改革时代”,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没有改变,因此说“隔代”似乎并不妥当;但“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生活和“时代精神”的巨大变化,却使人们大有恍若隔世之感,所以对这段历史的回顾和反思,若说是“隔代”,也算沾点边。
第二,意大利一位著名哲学家克罗齐有句话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他的意思是说,虽然历史上己经发生的事还是那些事,但历史常读常新、也常写常新,一切历史著作,都是特定时代的人基于特定时代的“时代精神”的产物,作者是这样写的,读者也会这样读。对庐山会议这一段历史,那个时代的“当代”的人们,自然会有他们当时的看法和说法,我们今天这些“当代”的人,亦会有也应当有一些自己的新的思考。
沿个这个思路,又进行修改,补充了一些内容,不觉间就写的长了,竟有两万多字。几位朋友看了以后,开玩笑说:“你这是回忆李雪峰同志呢,还是让李雪峰给你想写的东西作广告呢?”想想也是,于是就把属于我的回顾与反思的部份,摘出来单独成篇,即成此文。
当然,庐山会议上的事,我并不是亲历者,因而所谓回顾,只能是间接的,而这里谈的所谓反思,也只是我个人的反思。
撰写此文,对我而言,有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许多人都知道,我父亲在庐山会议时,是当年那场政治风波的当事者,尤其在随后一系列政治事件的旋涡里,更是要角;由此,人们对我的观点的主观倾向性,或许会有些怀疑。我想,有这种怀疑,也是人情之常,因为我和许多人一样,阅历只是有限的,而且也有个人感情,这无须否认。不过,好在我写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钦定”的官修历史,只是我个人的一家之言,这使我稍感自我宽解。可即便如此,当我下笔时,也增加了几分谨慎,这种谨慎,自然也是要面对指责的压力,但更多的,还是出于“公正”与“客观”的自律,至于是否确实做到这一点,读者自然会有各自的判断。
始于“九大”前后的毛林分岐,其实质是“文化革命”
说起来,当年庐山会议上发生的事,并不是偶然发生的。
在1969年春党的“九大”前后,林彪和毛泽东在“文化革命”问题上分道扬镳了。“糜不有初,鲜克有终”,林彪同毛泽东一起搞“文革”搞了三年以后,他改变主意了,不想再跟毛泽东一同“继续革命”了。
“九大”的《政治报告》,突现了两人的根本分岐:毛泽东让陈伯达牵头起草,但陈伯达的稿子,却是按照林彪的意图写的,这个稿子被毛泽东否定了;这时,参加“九大”的代表们已经来到北京,毛泽东临时又让张春桥、姚文元重新起草,他自己亲自修改定稿,论述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路线。
于是,在党的“九大”会议上,原来反映林彪思想的那个《政治报告》,被毛泽东否定了;而后来这个《政治报告》,林彪在大会上只是照本宣科地念了一遍,事前连看也不肯看一遍,还语带讥讽地说,他“不愿掠他人之美”。对于林彪,这恐怕远不是个心情不太愉快的问题,作为政治家,林彪懂得这意味着什么:《政治报告》仍由他作,面子和地位虽然有了,但政治家是行动者,《政治报告》则是“行动纲领”,今后全党的中心工作,还要贯彻毛泽东关于“文化革命”的路线。对此,林彪的不满溢于言表:“什么路线,还不是毛线!”由此,他同毛泽东在“文化革命”问题上的分岐具有了根本的性质,并且已经系统化和理论化了。
“文化革命”,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是他晚年的一桩事业。按照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虽然到召开“九大”时,各省市的“革命委员会”己经成立、“全国山河一片红”了,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任务和“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要“落实到基层”,还要继续努力,有许多工作要做。
或许,毛泽东还会认为,到各省市“新生的红色政权”成立,党政系统的问题,算是初步解决了;但是,军队系统的问题,由于“文化革命”战略部署的需要、要担负“三支两军”的任务,没有能够很好地在“群众运动”的“大风大浪”中“经风雨、见世面”,仍是一种缺憾。下一步,应该找个机会、想点办法,让军队系统再补一下“文化大革命”前一个阶段所缺的课。
—— 说起来,用毛泽东的话来说,这也算是“阳谋”,1966年的《五.一六通知》上写得很清楚:“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 这些人物,有些己被我们识破了,有些则还没有被识破,有些正在受到我们信用,被培养为我们的接班人,例如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他们正睡在我们的身旁,各级党委必须充分注意这一点。”
—— 在通过这个文件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时,林彪意气昂然,唱的是红脸,实际上主导和左右了这次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会议的进程和结果;可时过境迁了,这些以特有的语言风格反映当年亢奋的“时代精神”的话,如今听起来,林彪怕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
关于“文化革命”的根本宗旨,《五.一六通知》是一个战略性质的文件。
显然,这里并没有把解决军队系统问题的任务除外。从这个角度看,1967年夏秋时,毛泽东否定和批判“揪军内一小撮”的提法,对他而言,可能只是基于文革“战略部署”、出于“稳定军队”的需要,是一种战术性的策略。《五.一六通知》,毛泽东亲自动手修改了许多遍,对“文化革命”的根本宗旨和战略目标,他是不会忘记的。对林彪,这也是有言在先的事,“勿谓言之不预也。”
因此,“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的路线,全党还要继续贯彻,也就是说,“文化大革命”还要搞下去。在党的“九大”会议上,毛泽东把他的意图,作为全党今后的“行动纲领”,写进了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更加正规了,也取得了正统性的地位。
而林彪对“文化革命”的想法,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的长篇讲话里,他实际上己经进行了一番相当系统的论述:
首先,他从全世界的宏观角度,洋洋洒洒地介绍了世界历史上的“三次文化革命”:“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和“俄国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接着,他将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列入世界史上的第四次“文化革命”。—— 这种说法,不仅很是新颖别致,也是一顶大大的高帽子,因为这种说法,使中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仅是国际共运史上的重大事件,而且具有了能够载入世界文明史的意义。
然后,林彪又以宏大广阔的视野和简明通俗的语言,论述了他所称的“三大革命”——“文化革命”、“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中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由文化界的“文化革命”开始,然后发展与转化到党政部门的“政治革命”阶段;现在已经胜利了,下一步,该发展与转化到“经济革命”的阶段了。
—— 林彪这番宏论,在当年,让那些对世界历史所知有限的中央委员们,
听来颇为新奇,令人耳目一新,大家都为“付统帅”的渊博而赞叹不已。据林彪自己说,对陈伯达为他写的九大《政治报告》的稿子,他“并不是很满意”,他“还是更喜欢”八届十二中全会时的这个稿子。
当然,在历史学家看来,林彪在这里所作的类比,也许有点不伦不类;不
过,林彪也不是想改行去当个历史学教授,所以我们对他的这些史学论断,也不必学究气地过于“较真儿”。作为政治家,林彪所传达的意图,实际上很清楚:“文化大革命”作为“文化革命”的阶段和“政治革命”的阶段,既然己经胜利了,就应该转为“经济革命”、也就是经济建设的阶段了。
但是,毛泽东的眼光,在党内斗争无数惊涛骇浪中已经修炼得十分老辣,对林彪心里盘算的那点小九九,其洋洋洒洒的宏论背后真正的潜台词 ——“权力己经到手,文革可以结束”,他早己从蛛丝马迹中洞若观火。
在中国革命的长期历史上,林彪跟毛泽东几十年了,对与他这位“亲密战友”的友谊,毛泽东还是很珍惜的;当然,这种“亲密战友”的关系,在毛泽东心中,主要仍然是政治的,而不是个人性质,这倒未必是毛泽东“不念旧情”,而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更关心现实政治目标的需要。
——在这方面,毛泽东做得实在有点太过分,他甚至把他同家庭成员的关系也完全政治化了:建国初期,为了铲除旧中国官场“任人唯亲”、“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朽裙带作风,为新中国的政坛新风作出表率,毛泽东拒绝给他所有亲属安排工作以照顾;但后来,为了“文革”的政治需要,却把他的家庭成员推上极不相宜的政治高位,尽管这也是她(他)们自己的愿望,但她(他)们对“文革”前景的莫测与凶险,却未必都能象毛泽东那样有那么深刻的认识。毛泽东这种很不寻常而且遭人诟病的用人的做法,在他看来,也许就象当年动员他的弟妹和家人走向革命道路一样吧,可是这一次的结果,却使他的家人成了他“文革”的殉葬品。
因此,这个时候,毛泽东对林彪这位“亲密战友”,或者使他重新回到“文化革命的路线”上来,同他一道“继续革命”,并且要用实践证明确实如此;否则,为了他的“文革”事业,就要把林彪从“付统帅”和“接班人”的位置上拿下来,就象“文革”之初把他在延安时代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刘少奇拿下来一样。
—— 从更早些时他曾经成功地把张闻天这位“明君”从“总书记”的位置上拿下来的历史经验看,对毛泽东来说,这似乎也并不是什么非常困难的事,起码并非绝对办不到。在毛泽东的一生中,依他的“斗争哲学”来看,不论在党内还是在国际上,不论是斗勇还是斗智,除了同斯大林最后算是打了个平手,还没有什么人是他应付不了的对手。林彪跟他几十年了,是他看着成长起来的,对付林彪,他有充分的自信。
庐山会议前,毛泽东和林彪己经在暗中“较劲”
不过,这一次他对付林彪,事情却也并不轻松。“文化革命”搞了三年之后,林彪的权力急剧膨胀,“九大”前后,他在中国政坛的地位正处在颠峰时期:整个军队由“林付主席直接指挥”,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都“军管”了,全国各省市的地方政权,由于“三支两军”而实行“军、干、群三结合”的体制,其主要权力也在军队的支配性影响之下,在文革中期“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中,军队的作用和地位又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尤其是军委的领导班子,在罗瑞卿和杨成武先后被拿掉以后,对黄永胜为首的“军委办事组”一班人,林彪很信任、很放心。—— 大概就象“辽沈战役”之前毛泽东当年那句显然带点赞许和得意的夸奖吧:“林彪壮得厉害!”
此时,倘若设身处地为林彪想一想:如果“文化革命”的“继续革命”还要搞下去,中国政坛既成的权力格局,势必要“重新洗牌”,对林彪来说,那岂不是要自乱阵角吗?用“文革”时代的话来说,再搞“天下大乱”,那就不是“乱了敌人”、而是“乱了自己”了。“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到手的权力格局再用自已的手把它搞乱,林彪自然不想干这样的事。可是,如今再选择“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人生之路,又叫他“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呢,即使弄到个“舍熊掌而得鱼”的“软着陆”的结局,象陈云、邓小平那样靠边站、坐冷板凳,作为一个政治家,那种百无聊赖的日子怎么过得下去呢?
看来,自问并不缺乏谋略和定力的林彪,尽管在“文化革命”发动时,也曾有几度“临事而惧”的思虑犹豫和“待价而沽”的盘算计较,可几番“半推半就”的姿态之后,还是进了这“难办的曹营”。
如今,“文化革命”己经搞了三年了,事情弄到这种地步,形格势禁,己成“骑虎难下”之势了。林彪那时的心情,也许就象《红楼梦》里的那个晴雯吧:早知道象今天这样“担了个虚名儿”,又何必“文革”发动前后的当初,同毛泽东演那一出“二人转”呢?
可是,林彪却不是等闲人物,同他在“文革”的公开场合一再表示“祟拜”的姿态和“大树底下好乘凉”的言论有所不同,在他内心深处,对毛泽东是另有一些看法的。跟着毛泽东几十年了,作为学生,他才气不凡,耳提面命,对老师的谋略,也看出一些门道。这位个性极强的“常胜将军”,绝不愿就此认输,“毛主席的好学生”当了几十年了,难道还没有“出师”嘛?他不肯就此善罢干休,要试试自已的身手,同他的老师“过两招儿”。
毛泽东和林彪真正的分岐,有如巨大的冰山,深深地隐藏在水面之下。在后来的庐山会议上,公开闹腾地厉害的,基本上集中在“称天才”和“设国家主席”两个问题上,不过这只是冰山浮出水面上的部分。
关于“天才”问题,自毛泽东在修改“九大”《政治报告》中亲自划去了“天才地、全面地、创造性地”这三个副词时,己经同林彪在“文革”中给他捧场的那些言论划出了一条界限,毛泽东把他的个人威望“反其道而用之”,为随后同林彪的分岐与斗争预先留下了伏笔。在此后的日子里,毛泽东在中国政坛的斗争中开始频频使用他的这个新的政治武器。
有这样一个故事,相当典型地反映了当年毛、林之间关系的政治气氛:
1970年夏,毛泽东、林彪和周恩来到人民大会堂开会,毛泽东一下车,看到北门上挂着他的画像,发了脾气,用他特有的辛辣嘲讽的口吻说:“我的像到处挂,叫我给你们站岗放哨,风吹雨打日头晒,残酷无情!统统摘下来,不摘下来,我就再也不进大会堂。”进了北大厅,毛泽东看到原来挂画的地方,都挂上了“毛主席语录”,又生气了,说:“我那几句话就有那些大的作用,到处写,到处挂,讨嫌!”并且当下就向周恩来布置:“恩来,叫人统统摘下来!”随后,自然是周恩来去落实毛泽东的这些“最高指示”。
在当年的政治气氛下,毛泽东此举并不是小事,也不是个单纯的“谦虚”问题,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对着林彪来的。果然,在后来的庐山会议上,它成了林系大将“清君侧”时敲打周恩来的口实。显然,毛、林之间文革初期的“政治密月”,己如“昔日黄花”了。不过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在今后毛、林的争执中,毛泽东可以指望周恩来在大关节方面继续站在他这一边。
毛泽东见事很透,他当然会想到政治主张的分岐,势必延伸到人事权力的争夺,他料到林彪会打“国家主席”的主意:——“国家主席”,在中国当时的国家体制中,虽然只是个虚职,但如果实权己经在握的话,“名正言顺”的意义就不一般了。如果林彪“名至实归”,党、政、军大权在握的“实权”,再加上“国家主席”的“虚职”,即便是“国家副主席”也罢,其“接班人”的地位,就更加不可动摇了。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林彪在“文革”问题上坚持同毛泽东对立的意见,关于“文革”的事情,麻烦就大了;于是,毛泽东未雨绸缪,在讨论宪法草案修改时,干脆建议取消“国家主席”的职位。
—— 就事论事地说,毛泽东撤销“国家主席”职位的意见,确实没有多
少道理:国家体制,在任何国家都是很严肃的事,“国家主席”,不能“因人设职”,也不能因人“撤”职嘛,不能你毛泽东不愿意当,又不想让林彪当,就撤销“国家主席”的职位。
不过那个时候,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文化革命”是他压倒一切的考虑。在毛泽东看来,“史无前例”的“文化革命”,是创造历史的大事业,与此相比,撤销一个“国家主席”的“虚职”,算得了什么大事?
“文革”时代,“天下大乱”,各级党委“停止组织活动”了,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都冲垮了,“公、检、法”的专政机关也“砸烂”了,还有什么“工、青、妇”的各级机构,也一概没有了,…… 国家政权这些重要得多的部门、甚至核心和实权机关,统统都不起作用了;
在国家政权的最高层,“国务院”成了“业务组”,“军委”成了“办事组”,连“党中央”也成了个“碰头会”……;
那又怎么样呢?用他的话说,地球不是照样还在转吗?
所以在毛泽东看来,“国家主席”这样的虚职设不设的,原本就算不了什么大事,完全可以根据“文化革命”的现实政治需要而定。
因此,在九届二中全会之前,对撤销“国家主席”职位的事,毛泽东先后
六次作出明确批示,企图用他的权威,把林彪的意见压下去,让他死了这条心。
实际上,林彪同毛泽东在人事权力方面的争夺,比“设国家主席”更严重的事情,是所谓“人民解放军是毛主席亲手缔造、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提法,了解中国政坛的人应该知道:这简直就象“玄武门之变”以后的秦王李世民,向毛泽东“逼宫”了。
还有那个著名的“林付主席一号命令”。如今人们都知道,“文革”期间,整个国家政权几乎完全依靠军队维持,而军队是拿枪的,因此动用军队的事,高度集权,甚至调动一个排,都要经过毛泽东批准。这个规矩,林彪自然不会不知道。“珍宝岛”事件后,中苏北京机场会谈前,形势确实严峻;但军情再怎么紧急,让百万大军进入“超级战备”,报告毛泽东的时间还是有的嘛。事后看,如果此举是做给苏联人看的,怕是判断失误了;那么,公然“先斩后奏”或者说“边斩边奏”,是做给谁看呢?这桩事,恐怕不光是瞒不过毛泽东吧。
以上所举的两件事,都涉及“军权”,这对任何国家,都是非同小可的事。比如,倘若作为国防部长的拉姆斯威尔德,宣布他是美国陆海空军总司令,整个美国军队由他“直接指挥”,你问问小布什愿意不愿意?美国宪法允许不允许?毛泽东和林彪都是打了一辈子仗的人,他们都不会不知道,“军权”,这是什么份量的问题!林彪当年在“四野”,也曾是百万大军的统帅,自然不会不知道“直接指挥”这句话的轻重。而毛泽东在遵义会议后掌握了军队的统帅权,于是,关于“政治路线”的是非纠葛,完全可以从长计议,放到延安整风时再理个头绪,这也使他在和张国涛的较量中棋高一着、占得先机。
在那个似乎只是个所谓“提法”的问题上,在中央最高当局,曾经发生过一场严重的政治争议。其原委是,庐山会议前夕,1970年的“八一社论”在中央审稿时,陈伯达坚持“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提法,张春桥则主张采用“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提法,双方争执不下,由周恩来和黄永胜去当面请示毛泽东本人定夺。可是,对这件涉及军权的事,意志强悍的毛泽东,在明确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之后,经过一番对现实情势的权衡估量和因势利导的运筹盘算,竟然把己经说出口的“最高指示”,又强咽回去了。这个关于“提法”的争执,最后的定稿,在周恩来和黄永胜于门外坐等的情况下,以毛泽东让汪东兴圈去“毛主席和”四个字了结。为了顾全大局,毛泽东不得不忍让于一时。—— 可见当年的林彪是何等权势!
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和林彪的一番较量
对庐山会议,直到今天,人们的关注,包括“正史”中讲的,也是在“称天才”和“设国家主席”这些人事权力的斗争方面,而忽略了毛泽东和林彪当时在政治主张上的分岐,就是说,只看到冰山浮出水面的部分,而没有看到水面之下冰山的主体。实际上,毛泽东和林彪在庐山会议上的一番较量,深一层看,真正要害的问题,是“文化革命”,这是他们两人在政治路线方面的实质性分岐。
不过,毛泽东在“九大”会议上虽然坚持了“继续革命”的“文化革命”路线,但他知道,“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进退攻守,还须掌握一点节奏。而且,毛泽东毕竟是这个国家的当家人,这个时候,他之所以隐忍不发、暂取守势、难得地委曲求全于一时,是因为当时有几件国内国际十分紧迫的大事,必须在庐山会议上先作一些安排:
党的“九大”开过以后,要筹备召开“四届人大”,“修改宪法”以体现“九大”路线,对政府的工作和人事也要作出安排,经过“文革”,党和国家要走上新的轨道,有许多事情要办;另外,撤销刘少奇党内职务的事,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己经通过了,但刘少奇的国家主席是党外职务,总还要在“人大会议”上办个手续吧,否则,此事日后会留下“违宪”的口实;
国民经济计划,也须在全会上讨论通过,而后在“四届人大”上作报告;
“珍宝岛事件”之后,苏联在中苏、中蒙边境陈兵百万,中苏两国军事对峙的形势十分严峻,事关国家安危,战备问题也需要全党作出通盘安排;
也许毛泽东更有兴趣讲一讲的,是关于“形势问题”:国际战略格局正面临重大转机,毛泽东精心运筹多年,中美关系快要出现突破了,这是他的得意之作。在这次中央全会上,也想乘机给大家吹吹风,让党内有点思想准备。
可是在林彪看来,眼下这个时机,却是不可多得的。大概是从《史记》、《汉书》关于“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宫庭智慧中得到一些启示吧,于是在庐山会议上,他发动了一场“清君侧”的“政治战役”。
这可能是一种军事智慧吧,作为战术天才,林彪对此自然不陌生:自1966年夏开始,毛泽东在“文革”问题上发动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一直牢牢地掌握着政治形势的战略主动权;如今,“文革”己呈“再衰三竭”之势,而且党内对“文革”潜在的不满情绪相当普遍;眼下,毛泽东又需要调整部署、安排办理一些别的事情,在“文革”问题上只好暂取守势,态势自然比较被动。这样,“主动权”—— 这个他们两个都不陌生、并视为军事上也是政治上克敌制胜的法宝,正从毛泽东的手中悄然滑落,这位政坛巨人的“阿喀琉斯之踵”,暴露在林彪的眼前了。看来,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
不过,“战机”稍纵即失,若是等毛泽东腾出手来,“攻守之势异也”,就又是一番光景了。林彪“抓住机遇”,果断出手,在九届二中全会的开幕式上抡先发言,出其不意地发起“短促突击”;同时,按照事先的部署,安排他的“几员大将”,“搞地下活动”、“秘密串联”、“煽风点火”、“突然发难”。—— 这些用当时的语言描述的情况,人所共知。
林彪的发言,一击而中要害,顿收“立竿见影”之效,全会分组讨论时,果然掀起轩然大波。这样一来,九届二中全会原定的议程,就完全被打乱了。会议后来的过程也证明确实如此:这次中央全会原定的两项“议程”——“筹备四届人大、修改宪法”和“国民经济计划”,在全会期间的讨论中,基本未曾涉及,只是到了全会闭幕前夕,才草草通过了事。
——了解党的历史的人应该知道,中央全会的所谓“议程”,历来是非同小可的事;原定的议程被打乱,意味着中央领导权威的动摇和丧失,党和国家就要出大乱子了。毛泽东不止一次说过,党内出乱子,这是可与“世界大战”、“赤地千里”相提并论的大灾难。就这件事的直接后果而言,九届二中全会结束后原定于当年国庆节前后召开的“四届人大”,向后拖延了;后来,又发生“九.一三事件”,还有别的事;结果,几度己经准备就绪的“四届人大”,一拖再拖,一直拖到四年多以后的1975年初才开成。召开“全国人大”,毕竟是国家的一件大事,如果搞得连一点起码的章法都没有了,党中央的领导怎么还会有权威?
在大讲“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有一句大家很熟悉的话,叫“树欲静而风不止”,意思是,“阶级斗争”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可是林彪的思想和语言,却独出心裁,也别具风格,在发动“文革”时,他讲的话是:“阶级斗争,树欲静而风不止,而我们就是要做那个风。”
在这次庐山会议上,林彪“要做那个风”了;而且对毛泽东说他的“借助锺馗,为了打鬼”,也“反其道而用之”,这一次,他是要“清君侧”,其锋芒,实际上指向毛泽东的“文化革命”。用“文革”时代的语言来讲,这叫“打着红旗反红旗”吧,也许林彪自己在“卡片”上写下的话更生动些:“打着红旗造反,叫人不易看穿”。—— 打着赞誉毛泽东是“天才”和拥护他当“国家主席”的旗号,达到“清君侧”以扼杀“文革”的目的,借毛之刀诛毛之人,林彪这位“战术天才”,其用心之深之险,象他过去打仗一样,“又刁又狠”,确实不是等闲之辈。
不料,时间只有两天半,略一交手,林彪便败下阵来。这些个“清君侧”的小把戏,那能瞒得过深通中国历史掌故的毛泽东?他断然煞车,先是停止分组讨论,继而一篇七百字的短文,把那位原来只是他的“大秘书”、后来改换门庭投靠林彪的陈伯达“揪出来了”。当然,有了“批陈”这个题目,随后的“顺藤摸瓜”,文章还大有玄机。
林彪的败阵,分析起来,若以古时韩非子说的所谓“法、术、势”之道来论:——
“法”这一条,也还有些可以圈点之处,惜乎不是堂堂正正地提出来;
处心积虑的“术”,虽然出手不凡,终究不是正道;
最重要的是“势”,林彪明显不居优,毛泽东的领袖地位和巨大威望,是他不可逾越的障碍。
最后的结果,他还是栽倒在他老师的脚下了,心情灰暗的林彪,一脸阴沉地下了庐山。
不过,毛泽东在庐山的做法,同他历来“后发制人”的行事风格不大一样,显然有点武断。大概毛泽东也知道,他的本钱不多了,时间也不多了,面对林彪这个气势正盛的对手,过去“后发制人”的办法,也不那么有把握了,不敢玩得太过份。
所以,在庐山会议上,当形势还只是“风起于青萍之末”、刚要“盛怒”的时候,毛泽东敏锐地感觉到:若是等到林彪“最高的一股风吹下去,…… 就要改变面貌,改变面貌,改变面貌”的时候,就搞成不可收拾的局面了。
党内对路线问题的认识不统一,思想交锋尚未充分展开,便踩了急刹车,草草收场,自然会留下后遗症。说起来,对党内思想路线上的问题,毛泽东历来重视也相当擅长做统一认识的工作,可是这也取决他要做什么样的事,如对眼下这场“文化大革命”,要将党内的思想统一到他的认识上,也实在是难哪。
庐山会议上,思想和路线方面的问题在党内统一认识的事情没有解决好,于是,就象俗话说的,“口服心不服”,庐山会议后,二百多中央委员,虽然当面对毛泽东不敢说什么,思想上的“疙瘩”却没有解开,有人甚至根本不服。毛泽东的难题还在后面呢。
在庐山会议时,象李雪峰和我父亲这些只知道为党的事业“埋头拉车”的干部,他们关注的大概主要是些政策和执行层次的问题,对毛泽东和林彪内心深处的玄机,恐怕也象在云里雾里一样,“不识庐山真面目”吧。
庐山会议揭示“文化革命”的“内在矛盾”
就象毛泽东的哲学理论著作名为“矛盾论”一样,他的“文化革命”的实践,也存在着一个深刻的“内在矛盾”: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 那个时代的人们对这句话,可谓再熟悉不过了。可是,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革命”呢?作为党、国家和军队的“领袖”、“统帅”,也就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毛泽东却要“发动”他的人民,对他赖以统治的“国家机器”,来一场“革命”!而这个“国家机器”,又是他用了大半生的心血,苦心经营、亲手打造出来的。
当然,在毛泽东看来,“文化革命”这场革命,同他当年抵抗日本侵略和推翻国民党政权的革命,还是不一样的。毛泽东发动的这场对他的“国家机器”的革命,其初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要让“老干部焕发青春,年青人得到锻炼”,使他们恢复革命战争的延安时代的“三大作风”,其核心是“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条;若用“文革”时代“红卫兵小将”浪漫而纯真的话来说,叫作“把党的领导干部打成左派”。
但是,在这场革命风暴中“经风雨,见世面”,在“文化革命的大风大浪中游泳”,这个“社会主义革命的关”,却是每一个党的领导干部都必须过的!—— 包括他那时十分器重的“红秀才”王任重,还有象李雪峰和纪登奎这样他当年相当信任的干部,甚至他在长征时的警卫员如陈昌奉等等,只要当时处在“领导干部”和“当权派”的位置上,都一概不能例外,对谁也不肯通融!
这真是旷古未有的奇人奇事,确实象“文革”时代讲的那样:——“史无前例”!甚至还可能会是“空前绝后”!如今,我们都知道“文化革命”是错误的了,可毛泽东这位古今奇人的这个“错误”,却犯得如此惊世骇俗,掀起如此惊涛骇浪,如此令人惊心动魄!
在“文革”结束很长时间以后,绝大多数党的领导干部,在这场惊天奇祸的心理震撼中,仍然久久地心有余悸,因而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全部思想关注,几乎都集中在今后如何防止“文革”灾难重演的方面。
这种显然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看”的关注,要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不过也许我们可以认为,由此而产生的失误是:在中国改革由农村到城市全面展开、经济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前夕,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党和政权的建设应当怎么改革?这样一个非常重要也十分迫切的问题,没有能够受到改革决策者未雨绸缪的关注,被忽略了。
可是,一些简单的常识,却使我们对这种并非“向前看”的关注提出质疑:
“文化革命”这种“史无前例”的事情,难道真的还会“后继有人”吗?我们很难想象,象“文化革命”这种几乎完全属于毛泽东个人特殊政治风格的事件,在他老人家去世之后,还有那一位国家的统治者,愿意下决心做同样的事?而且竟然拥有如此过剩的个人权威这种政治资本?
而在“文化革命”中有过一番“经风雨、见世面”的锻炼之后,当年的“红卫兵小将”们,思想也不会那么简单了,即使他们还想按照“继续革命”的理论再搞一次“文化大革命”,可当他们面对中国革命铸就的如此强大而严峻的“国家机器”,在没有当年作为“最高统帅”的毛泽东支持的情况下,还能搞出多大名堂?实际上,不说“成事”、就连纯属“败事”的“天下大乱”,又能闹成点什么气候?
所以,象“文化革命”这样的事,不仅在中国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甚至包括这个世界上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不仅“史无前例”,恐怕还是“空前绝后”的。—— 虽然预见未来永远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但我想,这样的判断,应当说是基于比较清醒、理性和冷静的认识。
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局面:在“文革”时代的中国政坛,一方面,毛泽东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中享有极高的威望,绝大多数党、政、军的领导干部,对毛泽东作为领袖的忠诚,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另一方面,同样是绝大多数党、政、军的领导干部,对毛泽东发动的这场“文化革命”的忠诚,却是大可置疑的。
这是“文化革命”一个贯彻始终的深刻的“内在矛盾”。对那个时代的“领导干部”或“当权派”来说,对毛泽东作为领袖的忠诚“无可置疑”,和对他发动“文革”的忠诚“大可置疑”,这个“内在矛盾”,简直象是撕裂了他们的心:—— 如果出于对毛主席“无可置疑”的忠诚,义无反顾地始终贯彻“文化革命”的路线,那同他们几十年的工作经验和历来接受的关于“党性”的教育全然不符,同他们作为一个统治者的常情、常理和常识,也完全相悖;而如果由于对“文革”的“大可置疑”,而背弃对毛泽东作为领袖的忠诚,在那个时代,对绝大多数党的领导干部而言,则是很难想象的事。
因此,要从“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中挣脱出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存在着一道绝不是可以轻易突破的心理防线,于是只能在“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中,长时间地忍受心理上的痛苦煎熬。仅就这一点而言,“文化革命”也可以称之为一场“触及灵魂的革命”了。
这场“触及灵魂的革命”,对绝大多数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并不是一个可以超然对待的“纯粹理性”的判断,而是在“大风大浪”的实践中受尽折磨而刻骨铬心的“经验判断”。
如果说,在“文革”发动时,他们就“很不理解”的话,在耳闻目睹了“文革”三年来的狂热、横蛮、凶暴、荒诞之后,他们可能“更不理解”了;尤其是亲自领教了“炮轰”、“火烧”、“造反”、“夺权”,还有“戴高帽”、“挂黑牌”、“坐飞机”、“打砸抡”等等,在“文化革命的大风大浪中经风雨、见世面”,在“灵魂”连同皮肉经历一番痛彻难忘的“触及”之后,要他们发自内心地赞成和拥护这场原本就“很不理解”的“文化革命”,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毛泽东之所以发动这场“史无前例”甚至“空前绝后”的“文化大革命”,其真正的目的,实际也不很难理解,其实他自己当时就说的很清楚:—— 就是要让全国人民自下而上地全面地揭露党和政府的阴暗面。
说起来,这样一个道理,本来是现代社会国家政治的基本原理和常识,对西方国家的情况,在这里先不去说它,单说中国:我们的国家,不是称为“人民共和国”吗?我们的政府,不是叫“人民政府”吗?我们的党章上,不是写着“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吗?那么,“揭露党和政府的阴暗面”,人民群众行使对党和政府的监督,难道这不是他们理所应当的权利吗?这个道理确实不复杂。
可在当年,以领导干部们并不算低的智商,何至于就“很不理解”呢?如今,折磨了中国政坛和全国人民十年之久的“文革动乱”—— 实际是一种“半无政府状态”,当然是没有了;可现在折磨着我们的,却是规模相当可观而且似乎斩不尽杀不绝的“腐败现象”这样的“阴暗面”。我想,让人民群众揭露党和政府的阴暗面,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放在今天的中国,如果还是“很不理解”的话,即使是普通百姓,反倒是有点缺乏常识了。
可是在那个时代,作为“革命对象”的党的领导干部们,他们身上革命战争年代的硝烟尚未退净,体内的弹片和疤痕还在隐隐作痛,而他们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其忠诚勤勉、力疾躬行、廉洁自律、清贫俭朴,几乎达到古今中外之冠了;若说“缺点错误”,充其量只是有点“脱离群众”而己,这算什么了不得的“阴暗面”呢?革命了半辈子,出生入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难道不应该有点地位?实际上,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当革命时代的正义还充溢在他们的胸中时,却让这些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不谙世事的“儿童团”,把他们当作“革命对象”,这么个没完没了地胡乱折腾,他们确实“很不理解”:老子当年干革命的时候,你们不知还在那根腿肚筋里呢!
而作为“革命动力”的那些初尝政冶禁果的青年人,对“揭露党和政府的阴暗面”还须有“民主”和“法制”的“监督”这样一些观念和方法,在那个时代,不仅相当陌生以至完全无知,而且在意识形态上持完全排斥拒绝的态度;对于现实政治的复杂,他们的经验几乎为零,对过去革命历史的曲折,他们的知识也少得可怜;当涉足政坛开始他们的“政治初恋”时,在这些“革命小将”们幼稚而狂热的头脑里,大概只有从老一辈那里继承和模仿来的意识形态和方法:——“革命”!而他们的“革命”,矛头却对着昨天“打天下”的“革命前辈”!他们甚至幼稚而荒唐地把毛泽东几十年前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说的方法也用上了:——“戴高帽子游街”!
因此,就这场“革命”而言,无论是作为“革命对象”的“阴暗面”的事实,还是作为“革命动力”们“揭露阴暗面”的观念与方法,对那个时代的政治生活,如果借用时下流行的经济学语言来说,都是十分稀有的“短缺资源”。
显然,象“文化革命”这样一场“革命”,在客观方面,并没有什么现实的“革命危机”,完全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如果斯大林还活着的话,又该嘲笑中国的“麦琪林式的革命”了,“麦琪林”者,俄语“人造奶油”也,即冒牌货之意;而在主观方面,毛泽东发动“文化革命”的“资源”,甚至更加“短缺”得厉害:大概除了军队的支持,就是他的个人威望了。
—— 作为一位统治者,毛泽东也并不缺乏常识:在“文革”时代,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是的,如果把国家政权比作一所房屋的话,没有粉刷、没有装修,甚至连门窗、屋顶也没有,自然不象个样子,可若是连“柱石”都没有了,那岂不是要坍塌垮掉了吗?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如今,主持军队工作的林彪,又要同他分道扬镳了,“两条腿走路”,有一条腿要跛了,这“文化革命”的路,还怎么走得下去?而且,如果林彪“清君侧”的谋略得逞,不仅那时还支持他的“文革”—— 无论是有几分虔诚动机,还是出于对他的崇拜,抑或仅仅由于“不看僧面看佛面”—— 的原本力量就相当单薄的队伍,又要折损几名干将;而他作为“一把手”,即使在“文革”中也要不时为调整一下进退攻守的“平衡”的常规战术,也摆弄不成了。
——“文化革命”,由于锋芒指向“国家机器”的性质,“政治路线决定组织路线”使然吧,其在党政领导干部中获得支持的“资源”,原本就先天不足地“短缺”,现在更面临空前“短缺”的危机。毛泽东继续进行“文革”事业的“资源”,就要只剩下他的个人威望了。
“文化革命”的这个“内在矛盾”,更加尖锐地摆在毛泽东的面前。
庐山会议的政治风波,毛泽东认为是“对着他来的”
那场“要炸平庐山”的政治风暴,就深刻揭示了“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而且呈现为一幅极具讽刺意味的生动图景:两百多名中央委员,为“有人反对毛主席”而群情激愤,而毛泽东却认为,这是“对着他来的”。
实际上,我们不得不对毛泽东眼光的老辣而叹服,他年近八旬,却宝刀不老,其透视人性的目光仍然很尖锐:—— 为“有人反对毛主席”而群情激愤的背后,潜藏的心理状态却是对“文化革命”的不满情绪。
他警觉地注意着:—— 这股为“有人反对毛主席”而群情激愤的政治浪潮,转瞬之间,就会演变成冲击和淹没他的“文化革命”的灾难。
中央全会上讨论的情况,果然如他所料:—— 为“有人反对毛主席”的群情激愤,掩盖着对抗“文化革命”的潜台词。
如此看来,这不是“对着他来的”,又是什么?
其实,作为一位“辩证”的大师,对“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毛泽东在“文革”发动时,不仅并非不知情,而且心知肚明:他估量了一下个人威望这笔资源,还用“畅游长江”为它作个广告、造点势、让它增点值,而后作为一种政治资本,毅然决然地将它投入了“文化革命”的旋涡。
我们从毛泽东在“文革”前夕给江青的信中看到,他似乎也预感到:“弄文罹文网,抗世违世情”,他发动的“文化革命”这场政治风暴所掀起的涛天巨浪,最终或许要让他的领袖威望也付出代价,甚至会连同他自己一起“打得粉碎”!—— 对“文革”前景的莫测与凶险,他并非全然不知情。不过,毛泽东历来不怕弄险,他喜欢鲁迅:“在危险中漫游,才能体验生命的力。”
也许在毛泽东看来,他的威望,如果保护得好好的,把它传下去,让后人象神一样供起来,还不是古时候“神道设教”的老套套,那有什么意思呢?过去在延安时代,把他的“毛泽东思想”树起来,用以对抗“第三罗马”的教主斯大林,从“共产国际”的思想束缚下挣脱出来,为中共争得独立和自由,还有点实际的用处。可是,现代世界的观念,是人民主权,也是世俗社会,并不需要把他毛泽东当作一尊神来“信仰”。
——中国革命,如果由于它的成功近于完美,并且以毛泽东的名字作为标志,让后人视为神物,一切都墨守成规,丝毫不能变动,使一场伟大的革命,铸就一个相当保守的政权,在毛泽东看来,或许也是一种悲剧呢。
因此,当人民高呼“毛主席万岁”时,他却用老百姓的大实话念叨着:“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而毛泽东喊的“人民万岁”,才是现代世界的真理:如果人民还需要“信仰”什么的话,那么他们应当“信仰”自已。—— 如果说的斯文一点,这也许就是康德哲学里讲的“伦理学的自由”。
1970年国庆节在天安门城楼上观看盛大的游行时,站在毛泽东身边的斯诺问他:“对这一切,你还满意吗?”这位具有敏锐洞察力的著名记者,可能是要刺探毛泽东的灵魂:他想从毛泽东的回答中判断一下,是否由于他对自已领导中国的成就感到骄傲和得意,才产生中国“文革”时狂热的“个人崇拜”?
毛泽东以他特有的辩证思维回答道:“既满意,又不满意。中国比过去有了进步,但是进步还不够。”也就是说,对中国革命的胜利,毛泽东是满意的,但他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他的头脑是清醒的。他知道,革命胜利给中国带来的进步,不仅没有实现什么“理想社会”,而且没有达到当今世界的发展水平。用他的话来说,他领导的中国革命,“感动了上帝”,得到了“人民的拥护”;但是,“人民的拥护”,并不等于“人民的权利”,在现实社会里,人民还不是“上帝”,在国营商店,甚至连“顾客是上帝”,也是一种奢望。他写的“六亿神卅尽舜尧”,还只能是在诗中所寄托的一种意境。
尽管从历史的角度看,一个用革命意识形态武装起来的、在长期战争中建立起来的政权,势必带有严峻的军事色彩,大概也只能是这个样子吧。可是毛泽东对中国仅有这样的“进步”,却“不满意”,他要用自已对“进步”的理解,改变这种局面;而且,“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虽然已经是晚年了,但他还是要在有生之年改变它,而且亲自去做这件事。
或许,在毛泽东那超越时空的哲学玄思里,可能还会想:对他的个人威望这笔政治资源,谁知道身后的人们,会利用它来干什么呢?一种全面控制的绝对权力,不符合他一贯期望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并不合他的意;如果这种全面控制的绝对权力再加上完整无损的道德形象,更让他不放心:一旦脱离了人民,中国的前景会是怎么样的呢?是打着列宁旗号的“社会帝国主义”?还是“神道设教”的传统专制?抑或“纳粹德国”或日本“天皇 — 军部”体制那样的法西斯专政?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岂能无过?”——这是毛泽东时常讲的话。他知道:人都是有缺点的,政府官员甚至国家领导也一样。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谁都不可能象上帝那样“全智全能”,在伦理学的意义上,也都不会象天使那样“至善至美”;在道德方面,人大概也都兼有善恶两面,而且善恶之间的转变,或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佛家不是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顿悟成佛”吗,反过来的情况,从明清小说里“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的话来看,道理也是一样的。未来的党和国家领导,如果他们的心中没有人民了,又没有人民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失控的“恶”,用他威望的余辉作为偶象,装点和掩饰成无上的“善”,只会更加禁锢人们的思想,那对社会进步又有何益呢?
—— 如此情形,既非他所愿,也心有不甘。因此,个人威望这笔政治资
源,与其当作一种摆设放在哪里也是一种浪费,留给后人又很不放心,不如现在作为“文化革命”的投资,自己用了它。
我们从毛泽东的信中关于“虎气”和“猴气”的议论中,似乎还能感悟到
他作为“最高统帅”在“大战”前夕深藏的心理冲突的一丝表露。不过,就象他自己说的,最终,他身上的“虎气”,还是战胜了“猴气”。战略决策的决心一下,他义无反顾地走向了“文化革命”。
作为中国的革命领袖和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己经创造了历史,并且十分辉煌,但他并不满足,还要创造新的历史。在万丈雄心的毛泽东看来,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只是他一生事业的“一件事”,在七十三岁高龄时,毛泽东又开始做“另一件事”了:“文化大革命”—— 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绝无仅有而又极为奇特的“革命内部的革命”。
“文化革命”,既然在毛泽东的心目中享有如此不同凡响的地位,他便无论碰上多少困难、坎坷与锉折,即使面临被“打的粉碎”的危险,也不会轻易放弃。在庐山会议上,他再次运用个人威望这笔资源,一篇七百字的《我的一点意见》,就把二百多名中央委员群情激愤的怒火浇灭了。—— 看来,毛泽东的个人威望,还有余勇可贾,仍然具有强大的威力。
在这一轮党内斗争中,毛泽东的意志再次占了上风,“文化革命”的路线,全党还要继续贯彻。于是,党内高层围绕“文革”问题又展开了新一轮的斗争,“文革”时代的中国政坛,继续在这个“内在矛盾”的漩涡中苦苦地挣扎着。
林彪的“灵魂深处爆发革命”
庐山会议时,在《我的一点意见》里,毛泽东虽然还拉上林彪,给他打了点掩护;不过那只是策略,林彪跟毛泽东几十年了,自然也不会不知道这个。实际上,他们两个人在政治上的关系,在庐山会议上,己经彻底决裂了。
毛泽东和林彪斗法,在全党发起了“批陈整风”运动:—— 他“纲举目张”,再次祭起“路线斗争”的旗帜,把党的历史象中药铺里的“十全大补”一样,排列成“十次路线斗争”,使政治斗争在宣传上颇具广告效应;并且用“抛石头”、“掺砂子”、“挖墙角”的“三大措施”,把他布下的“路线斗争”的网,越收越紧,步步紧逼,想让林彪就范。
对“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林彪同样心知肚明,而且林彪的个性特点和政治意志,和毛泽东同样固执和倔强,虽然他的政治理念所追求的目标,比毛泽东要容易理解得多:也就是有了统治权力,按老路子搞点建设吧。
在“庐山会议”上发动“清君侧”的“政治战役”败下阵来之后,林彪看到:他和他的“几员大将”,搞“文斗”不行,搞“武斗”可能还有点本钱;于是“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调整部署、整备力量,另组“小舰队”,准备搞“武斗”,而且要“破釜沉舟”、拼个“鱼死网破”,竟然对毛泽东动了杀机。
如果从西方哲学家们讲的所谓“纯粹理性”的角度看来,构成“文化革命”的基本要素里,如果毛泽东作为“文革”的“始作俑者”和决策者,从中国政坛上消失了,“文化革命”这个似乎无休无止地折磨着中国政坛的“内在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也许这是林彪为解决“文化革命”的“内在矛盾”的想法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林彪也并非全然为了个人。本来嘛,政治家的行为,从来就不能单纯用追求个人荣华富贵来解释。虽然政治家也是人,不过他们的想法,和为衣食温饱奔波忙碌的平民百姓,还是不大一样的。
当然,象毛泽东常说的,我们自然也不是林彪“肚子里的蛔虫”,不可能确切地知道他全部的真实心理活动。不过,就一般情况推论,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一样,林彪的心理状态,大概也不会完全不受“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的影响,毕竟是革命几十年的“亲密战友”了嘛;而且他也不会不知道,在那个时代,对毛泽东的忠诚,同对国家民族的忠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文化革命”这个“内在矛盾”,作为一种情感与心理的冲突,也许一直纠缠到林彪生命的最后一刻。
但是,林彪就是林彪,他不是常人,同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的想法也有不同:只差一步,就会登上权力的顶峰,功亏一篑,则会是他政治生命的终结,权力欲交织着危机意识,而且,为中国革命奋斗几十年的林彪,自然也会有某种对国家民族的使命感。性情特具定力的林彪,虽然表面上整日在毛家湾静静地索然枯坐,心中却似翻江倒海一般,风声、雨声、国家、家事、革命历史、现实政治、……各种心绪,一起涌上心头,使林彪在“无可置疑”和“大可置疑”这个“文化革命”的“内在矛盾”中,经历着一番“触及灵魂”的痛苦思索。
终于,作为一种政治的判断和决策,他从这个“内在矛盾”中挣脱出来了。如果看过莎土比亚的著名戏剧《麦克白》,我们也许可以想象,林彪突破这一道重要的心理防线:要对毛泽东动杀机!内心深处翻腾和激荡着多么汹涌澎湃的惊涛骇浪!如果用“文革”时代的语言来讲,完全可以叫作“灵魂深处爆发革命”了。
在那个时代,可以说,绝大多数党的“领导干部”,都不是现代社会意义上的“政治家”,而只是毛泽东的“忠臣”,或者说,他们都把对党和人民、对国家民族的忠诚,同对毛泽东的忠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甚至完全当作一回事。象彭德怀同志那样抱定“宁可自己身败名裂,也不能危害党的事业”的决心,在党的领导干部中并非绝无仅有;而象刘少奇同志那样认识到“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却不是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达到的思想境界。
相比之下,我们可以认为,林彪的思想,要“解放”得多。仅从那“冰山一角”的“五七一工程”看,心理固属阴暗且不去说它,就思想而言,简直象“天马行空”一般,无拘无束,自由驰骋,根本没有什么“最高指示”的限制,也没有什么“顶峰”之类的“禁区”。显然,象“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那样的话,只是说给别人听的,至于“大树底下好乘凉”的话,可能完全不是他真实的心理写照。
但是,林彪突破的这道心理界限,却是一条不容逾越的道德防线:因为,你可以认为,毛泽东的话不再“句句是真理”了,但是要对他动杀机,却完全是另一回事;你可以背弃对毛泽东个人的忠诚,但是如果背弃对国家民族的忠诚,性质就根本不同了。
因此,也许我们应当认为,林彪的心理素质,实际上可能是比较脆弱的,也许同他的病体有关吧,他在精神上的自制力和意志力,在他称之为“绞肉机”一般严峻的党内斗争中,折磨地受不了了,他挺不下去了,终于,他背弃了对毛泽东的忠诚,同时,也背弃了对国家民族的忠诚。
其实,从比较世俗的角度看来,就个人和家庭在“文革”时代的遭遇和处境而言,林彪的情况,和同样是革命几十年的大多数领导干部相比,其差别简直象是“九地之下,九天之上”了。在“文化革命”中,全国成千上万的领导干部的境遇,用东北的方言来说,那个“遭罪”,可真是“老鼻子”了。
所以,林彪这样的人,在中共当年的“领导干部”中,也确实可以算是一个“异类”了。—— 当然,将对毛泽东的忠诚,等同于对国家民族的忠诚,这一点,可以归之于那个时代的局限性。
“九.一三事件”,使“文化革命”的大动乱演出了惊心动魄的凶险一幕,这如今大家都知道了。林彪失败了,而且葬身境外,一念之差,一步走错,其一世英名,便毁之一旦了。林彪无疑曾经对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而且是我们共和国屈指可数的杰出的功臣战将,每念及此,人们无不为之扼腕叹息。
而且,如果允许我们今天“思想再解放一点”,而且撇开对林彪本人的道德褒贬,对政治进程完全依客观理性来分析,也许我们对中国在“文革”后期的历史进程可以作这样不无道理的假设:
如今大家都知道,庐山会议后,对毛泽东的批评,林彪软磨硬抗,拒不检讨。但是,倘若我们假定,林彪坚持他“结束文革”的主张,却不是对毛泽东动杀机,更没有在“方寸大乱”之际怆惶出逃,而是坚持进行政治斗争的方法,那么情况会怎么样呢?
依当时的实际情势而论,尽管林彪在政治上的实力和地位处于颠峰时期,不过要同毛泽东这样的政坛巨人较量,他可能仍然不是对手。因此,可能性比较大的结果会是:毛泽东南巡归来后,召开九届三中全会,林彪会被毛泽东从“副统帅”和“接班人”的地位上拿下来,附带的措施,自然会是改组“军委办事组”。
不过,考虑到“文革”在越过“高峰期”后,己经锋芒顿锉、呈现“再衰三竭”之疲态,如果林彪不采取那么极端的对抗措施,毛泽东又能拿他怎么样呢。而且,依他同毛泽东的历史关系,或许还可以比邓小平做的潇洒一点,比方说,公然以“政见不合”宣布“辞职”,或者退一步,以“健康原因”告老还乡,那样的话,林彪自然难免会象陈云、邓小平一样,过一段赋闲、坐冷板凳的日子了。
可我们都知道,毛泽东那时己是八十高龄的老人了,如果依庐山会议上林彪登高一呼、便群起响应所展示的巨大政治实力来看,在毛泽东去世以后,林彪的东山再起,并不是什么不可想象的事。至于邓小平,如果没有发生“九.一三事件”那样震撼中国政坛的惊天奇变,依毛泽东历来讲究“因势利导”的惯常做法,邓小平或许未必会得到1975年展示政治理念和才能的机会;也就是说,邓小平和林彪两个人的政治经验和水平、治国的理念和才能姑且不论,就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两人在中国政坛的实际位势而言,林彪明显居优。倘若在毛泽东之后,林彪果能东山再起,邓小平就更不会有机会了。
那样的话,在毛泽东时代之后,就不是邓小平时代,而是林彪时代了。当然,历史就是历史,历史不能假设,毛泽东之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邓小平时代,这己经是不可改变的历史事实。
—— 当年那位名列“三巨头”的英国首相邱吉尔说:“政治上战胜对手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比他的政敌活得更加长久一些。”对这样的话,我们自然很难说它具有什么重要的思想价值,但是作为一个政坛老手的经验之谈,对政治家个人而言,却也是不无实用价值的至理名言。
如此观之,对林彪的命运,人们更要扼腕叹息了。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温都尔汗的“三叉戟”残骇,静静地躺在那里,却长久地引发人们的无尽暇思。自然,人们更多的思考,还是其中蕴含的关于政治的是非曲直、智愚善恶。
林彪事件,这是一个中国人学习、体验与研究政治的不可多得的典型案例。
我们可以从“林彪事件”中得到一些什么样的教训?
“资治通鉴”,司马光为他的著名史学名著起的名字,真是精彩之极!这也深寓着中国优秀的史学传统,面对中国古人的智慧,令人不禁为之惊叹。
我们追念历史,自然也是为了国家的今天和未来;
而且,我们对历史的思考,还应当是理性的;
当然,对历史的理性思考并不排斥道德,而是要对道德进行理性的思考;
也就是说,不是只对某些个别事件作就事论事的道德评判和对某个具体人物的际遇与命运舒发情感的哀叹,而首先是更为注重普遍与一般的道德思考,这里,就是指可以被国家制度引为依据和政治生活引为借鉴的道德准则。
我想,如果世上的确还有所谓“历史哲学”的话,“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可能会成为人文社会学科领域一个无尽的话题:因为虽然在政治上对它作出“否定”性的结论,我们可以认同,可它毕竟是八亿人民卷入其中的一场规模巨大的历史运动,而且长达十年之久。
当然,对这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要从历时十年的万千头绪中,剔除同时代的利害与恩怨,跨越后人“代沟”的隔膜和误解,理出事实真象的基本脉络,在历史教训的意义上澄清是非曲直、汲取有益的智慧,也殊非易事。
如果从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论断来看,“文化大革命”唯其是“史无前例”的,我们的研究所需要的借鉴、参照、理论和方法,也要广阔、深刻和复杂得多,换句话说,即使我们站在人类社会全部历史和文明智慧的制高点上,也未必够用。—— 国内外学术界方兴未艾的“文革学”,似乎预示着这样的前景:也许我们需要借助全世界的学识和智慧,才能从“当代史”的史学观念和思想水准,对“文化革命”包括“林彪事件”得出深入的分析与中肯的评价。
可是,“林彪事件”的教训,在某个方面告诉我们的道理,却也并不是太复杂,那首先就是:我们应当怎样进行政治斗争?也就是说,是个政治斗争的方法和手段的问题。
从政治斗争的思想内容方面说,既然“文化革命”是错误的,我们自然可以认为:“文革”发动前后,林彪同毛泽东联手,一起搞“文革”,无疑是错误的;而在党的“九大”前后,林彪要停止和结束“文革”,不管动机为何,其主张本身,应当认为是正确的。
但是,林彪搞政治斗争,采取“小舰队”和“五七一工程”那样的手段和方法,较之法国大革命时的“断头台”和苏联人搞“大肃反”的办法,恐怕更加不可取、也更加使人们难以接受。因为,无论当年的罗伯斯庇尔,还是后来的斯大林,虽然对政敌实行肉体消灭,但毕竟还不是使用暗杀的手段。
从中国历史上的例子来比较,我们读着“小舰队”和“五七一工程”里的“火焰喷射器”、“高射炮扫射”、“引燃汽油厍”、“炸断铁路桥”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谋划与议论,林彪用这种办法对付政敌,简直仿佛回到春秋战国“专诸刺王僚”、“楚成王吃熊掌”那遥远的古代去了。—— 正好这也是林彪在文革前夕“5.18政变讲话”里举过的例子,这难道是纯属偶然的巧合吗?
社会上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政治家就会有不同的政见和主张。即使到了所谓“共产主义社会”吧,在毛泽东的笔下,也并不是一付“人间天堂”或者“桃花园”的模样,而是仍然存在着“先进和落后”、“革新与保守”和“左、中、右”的“矛盾”和“斗争”。—— 这种事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会有;因此,政治斗争,无论一些人怎么厌恶和诅咒“权力斗争”的龌龊与邪恶,大概也永远会有的。
对政治斗争,人们兴趣比较大的、时常津津乐道的,时常是“权术”,而且往往对“权术”在道德上赋予贬意。应当说,这也是人之常情,西方人也不例外,比如对马基雅维里,尽管他的《君主论》在学术上并非没有进步的思想价值,公众舆论却通常不抱好感;因此,当年那位名震天下的基辛格,对马基雅维里可谓深得其中三味了,可在记者面前,却矢口否认,避之唯恐不及。
不过,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要禁止政治家们搞“权术”,也就是玩弄点“心计谋略”吧,恐怕实际上也办不到。雄才大略的罗斯福就说过,在他看来,所谓“政治家”和“政客”,只是人们用词的褒贬不同而己。而一位前联合国官员的一本《政客与官僚》的著作,就把“政客”和“官僚”完全当作一个中性的词汇来用,他指的是“民选官员”和“政府公务员”。
如此看来,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就不应该有点“心计谋略”吗?或者说,难道信仰了马列主义,就应该“缺心眼儿”吗?实际上,中国革命真正的思想遗产,除了重建中国人民的政治自信和意志,就是一代中共杰出领袖们非凡的战略智慧了。那首革命歌曲里唱的,“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实际上也是我们民族智慧的优势之所在,如今,有的学者就把中国的传统文化称之为“兵法文化”。毛泽东对于此道,可谓达于炉火纯青之境,林彪作为“战术天才”,其头脑也非等闲之辈。
—— 对此,如果站在对立面或者作为旁观者,把它称之为“权术”,那有什么办法呢?道德褒贬,立场不同,人言人殊,原也是人情之常。当然,对在政治斗争中的“权术”如何运用,也是可以从道德方面进行剖析与评判的。
可是,人们应当怎样进行政治斗争?也就是说,政治斗争的手段和方法,须有一些什么样的制约与禁忌?或者说需要遵循一些什么样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又蕴含着什么样的道德内涵?却记录着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进步的历史轨迹,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水准的一种“尺度”。对于我们这个相当富于谋略的民族来说,也许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政治斗争的规则。
从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来看政治斗争的规则,“文斗”和“武斗”的不同,带有根本的性质:林彪在庐山会议上的行为,按照共产党中央高层的党内生活准则 —— 这是一种异常严竣苛刻的“规矩”,它虽然未必都有明文规定,但在党的高级政治生活中,却是客观存在 —— 来衡量,自然是违犯“党的组织原则”的;不过,若是从世界范围尤其是实行民主宪政国家远为宽松的政治环境看,林彪在庐山会议的行为,也不能算是犯了什么“规矩”,因为在他们那里,维持政治秩序的,是明文规定的“法律”。
因此,如果林彪只是搞“文斗”,即使“秘密串联”、“煽风点火”、“搞地下活动”、“突然发难”,甚至是“清君侧”也罢,随着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历史进步,在今天和将来的人们看来,也许根本算不上个什么“错误”,更不要说是“罪行”了。
但是,在国家政权内部的政治斗争中实行“武斗”的办法,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如果我们不是以“革命时代”亢奋激情下那严峻苛刻的“规矩”、而是以人类社会普遍通行的“政治文明”即比较一般的标准来衡量,让我们对林彪的“罪行”作点简单的剖析和评估:
对任何国家的政治家来说,对国家民族的忠诚,都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从这个意义上,即使我们抱着台湾历史小说作家高阳那样的史观,以“辩护律师”那样的态度来对待林彪,挖掘出更多的可以为林彪辩护的事实和理由,但对他的“叛国”,却很难给出一个能够服众的辩解,因为他死在境外。
当然,如果允许我们大胆想象一下,假如一二百年以后,中国、俄国、蒙古还有其他亚洲国家包括大家眼下不大喜欢的日本,象如今的“欧盟”一样,最后联合成为一个称为“亚盟”的统一的经济与政治实体了,那时再说起林彪“叛国”的事,也许人们不会象今天这样把它当成个了不得的事了。—— 当然这也很难说,中国实现“大一统”,至今己经两千多年了,人们还以“爱国主义”的名义纪念屈原呢,更不用说晚得多的“民族英雄”岳飞了。这大概是因为,人类社会无论怎样“历史进步”,总还不至于“进步”得完全不要“历史”吧。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历史进步,林彪在政治斗争中对政敌采取肉体消灭的暗杀手段,作为一个“罪行”,恐怕倒是只会“与时俱进”而“逐步升级”呢。—— 当然,这也只是我们对“历史进步”在理解和期待上的一种逻辑推论,还须排除人类非理性思潮侵袭的因素。谁能保证人类社会的未来,就绝对不会再出现德国“纳粹”和日本“军部”那样集体的邪恶与疯狂呢?更不要说会出现依靠阴谋手段或者只是偶然机遇登上权力高位的坏人了。
我们设想一下,倘若林彪的“五七一工程”成功了,他开创的先例依“案例”沿为规则或者“潜规则”,为我们的后代所效仿与沿袭,我们国家未来的政治生活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呢?
古代的帝王对大臣“廷杖毙命”、“推出午门斩首”以及残酷无比的“凌迟”,也还要明白宣示一下呢。专诸、商臣、聂政一类和荆轲之流的故事里,那种两千多年前的原始办法,毕竟太落后、太愚昧、太野蛮了。
当然,如果细加区分的话,荆轲之流的“慷慨悲歌之士”,其动机还有“反抗敌国侵略”的因素,这和专诸、聂政、商臣一类,完全是在国家内部“搞政治”的情况,还有不同。
若是依二十一世纪之初的当今世界向我们展示的普遍思想潮流的“时代语汇”来说,林彪父子的“小舰队”,则要被称之为“恐怖主义分子”了。
对政治斗争来说,实行肉体消灭的暗杀手段,一旦开了头,也许会象吸食毒品一样上瘾的,从当今世界一些个不成体统的国家的例子中,可以印证这个算不上深刻的经验之谈。
如果政冶斗争在道德上完全失范,其所造成的历史后果,我们中华民族政治文化的道德水准,岂不是要倒退到几千年以前去了吗?我们现在还奢谈什么“人权”、“民主”、“宪政”、政治的现代化和“高度政治文明”呢?
从这个角度来看,毛泽东当年对“林彪事件”的性质,称之为“资本主义复辟”,实在是大谬不然呢。世界近代以来的历史告诉我们:自法国革命的《人权宣言》起,西方社会越来越注重保护“人权”,政治斗争要以保护基本人权为戒律,己经是常识:
—— 以我们党的历史来讲,大家都知道,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整风时确立
“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原则,总结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各苏区“肃反”的教训,避免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惨祸,虽然在“审干”时也发生了一些如今遭人诟病的事,可是,若同斯大林在苏共搞的“大肃反”相比,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平心而论,毛泽东在延安整风中的做法,己经是相当了不起的进步了。设身处地想想,在革命战争时代,处理自己队伍内部思想和政治方面的问题,坚持切实保护基本人权,甚至只是做到不开杀戒,并不容易。—— 美国南北战争时,林肯每过一段时间,就要签署一个文件:枪币逃兵的名单。当然,那是美国当年的军纪,总统也要依法办事。
可是,对处理政治斗争范畴的问题来说,“一个不杀,大部不抓”,这样的
进步无疑还不够,尤其是在和平时代并且己经掌握政权以后,不仅应当“一个不杀”,还要“一个不抓”,而且对待政治对手包括失败的政敌,还应当给他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的自由权利,也就是说,给政治对手以平等竞争的条件包括失败以后东山再起的机会。—— 这才是现代社会民主宪政国家所应遵循的规则。
—— 毛泽东浪漫起来,有时候气魄也蛮大的。比如,在赫鲁晓夫下台以后,他对柯西金说,要聘请赫鲁晓夫到北京大学当教授,讲讲他是如何“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列主义”的。不过,那个时候他这个话,也只是挖苦一番柯西金、将苏联人的军而己。如果毛泽东真的能够把这个办法在他自己的国家付诸实践的话,当年就应该让1957年的“右派”留在北京大学继续当教授,并且让他们讲讲“政治设计院”是怎么个搞法?批评“党天下”是何道理?而在二十世纪末的北京大学,我们在听了诺贝尔奖得主的经济学讲座以后,或许有幸可以听听张春桥和姚文元对他们的“全面专政理论”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更加详尽的阐述呢。
倘若中国也真到了这一天,毛泽东讲的“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所谓“双百方计”,才算是真正落实了。看来,不管毛泽东喜欢不喜欢,他也要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文化大革命”,他把自己的威望也押上作为睹注,可谓最大程度地挣脱了历史条件的限制,可是却使他的威望遭到历史条件的报复,也给他的国家带来了一场灾难。
政治斗争要以保障基本人权为戒律,造成这样的历史条件,须由一整套现代法治 —— 包括它的理念和程序 —— 的长期教化,这大概要有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能达成。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的现代化”吧,不过这只是在人文社会领域的内容,因此确切一点说,也许应当称为“公民社会”。
具备了这样的历史条件,在遵循这样的规则的基础上,政治家们完全可以尽情施展他们的“心计谋略”或者说“权术”。在实行民主宪政国家的竞选活动里,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从正面讲,己经形成专门的学问和技能,甚至有“形象设计”这样的职业,从反面讲,其挖空心思地怪招百出,甚至演出象陈水扁那样的“苦肉计”疑案。在实行多党民主制条件下,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尽管今天的中国还没有出现这种事情,或许有人可能并不喜欢那个样子,不过作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进步历程中的现象,却属正常,不说是题中应有之义吧,也是很难避免的事。
在二十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那里还会允许“小舰队”和“五七一工程”这样一些骇人听闻的事?无故杀害一个普通百姓,都要受到法律追究和惩办;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只是因为对反对党“秘密串联”搞窍听,弄得连总统职位都丢了;因为“政见”不同,就允许对政治对手用暗杀手段实行肉体消灭,作为现代社会的政治生活准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实际上,毛泽东把林彪事件说成是“资本主义复辟”,也并非对世界上的事情完全懵然无知,也不是想把林彪事件的性质大事化小、减轻一点,而是象他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时说的,“把世上的一切坏人坏事,都算到资本主义的账上”了。
这种作法,从国际上说,是“冷战时代”的习惯性思维;从国内讲,则是毛泽东从“阶级斗争”、“两条道路”的“路线斗争”出发的政治需要。—— 毛泽东曾经坦承过这一点,不过他可能觉得,这个话,在那个时代对当时的政治需要来说,没有必要经常挂在咀上,“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 2 0 0 5年 5月3 0日 完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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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确实使用了许多尖刻的话语来描述犹太人、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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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在1840至1949年的近代上海历史上,共有三次犹太移民高潮,即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叶中东塞法迪犹太人、20世纪初叶至30年代末俄罗斯犹太人、30、40年代德、奥等中欧国家的犹太难民。他们构成了近代上海犹太人的活动主体,其经济活动也因移民类型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并对上海经济的不同层面产生了相应的影响。作为经济型移民的塞法迪犹太人,他们移民上海的动机就是要利用上海独特的经济环境,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发财致富。塞法迪犹太人大多以"两土"("烟土"鸦片贸易和"地土"房地产经营)起家,后逐渐扩展到外贸、公共事业、金融业、制造业等领域,形成了沙逊家族、哈同洋行、安诺德兄弟、嘉道里家族等几大著名的犹商集团。他们资本雄厚,网络广泛,在一定程度上对近代上海的经济命脉和发展荣衰产生了影响。而作为政治型移民的俄罗斯犹太人和难民型移民的中欧犹太人则限于其经济实力,大多从事中小商业、手工业等行业,对其居住区域的商业繁荣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 贸易活动是近代上海犹太人开展最早的经济活动,其中鸦片贸易是其最主要的内容。众所周知, 鸦片贸易是一种利市百倍的生意,具有敏锐商业投机眼光的犹太商人自然不会不注意到这一点。早在广州一口通商时期,鸦片走私已经成为英美等国商人对华进出口贸易的中心内容。总部设在印度孟买的英籍犹商沙逊家族也参与其中,谋取暴利。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尽管《南京条约》并未允许鸦片贸易合法化,但由于租界和外国势力的掩护,通商口岸,特别是上海的鸦片走私公然盛行。沙逊家族于是在上海设立分行,作为从事在华鸦片走私的中心。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作为"洋药"获得了合法贸易地位,每箱鸦片在通商口岸交纳三十两进口税后,即可通行无阻。[1]沙逊家族因此加大了对华鸦片贸易的力度,到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末,沙逊家族对华鸦片贸易额已占总量的20%,仅落后于英国怡和洋行。[2]1872年后,沙逊家族除了老沙逊洋行继续在上海从事鸦片贸易外,由已故大卫·沙逊的次子伊利亚斯·沙逊自立门户创立的新沙逊洋行也在上海设立分行,积极开拓对华贸易,特别是鸦片买卖业务。由于新沙逊洋行将经营的重心放在上海和整个远东地区,因此经过三代人的苦心经营,逐渐后来居上,超过了老沙逊洋行,成为近代上海史上显赫一时的巨商大贾。新沙逊洋行在鸦片贸易方面,充分利用其总部在孟买,无须象怡和、颠地(宝顺)等洋行那样通过中间商代理,而直接到产地廉价收购的低成本优势,并运用现代化的轮船运输,使得其对华鸦片贸易额急剧增长。到1873年,沙逊家族由此一举成为上海最大的鸦片商[3]。到本世纪初,有帐可查的与新沙逊洋行保持经常批发代销关系的上海鸦片商号有安和(Anwoo)等50多家。新老沙逊洋行每年进口的鸦片数量平均达5,000多箱。有人估计从1840到1914年,沙逊家族通过鸦片获得的利润高达140,593,780两,平均每年利润也接近二百万两。[4] 另一个积极从事鸦片贸易的犹太商人就是异军突起的哈同。哈同1873年来沪,先在老沙逊洋行工作,后转入新沙逊洋行任职。凭借其勤勉的工作和灵活的头脑,哈同逐渐积累了一些资本,开始从事贸易等经商活动,其中一个最主要的业务就是贩卖鸦片。早在1885年,他就与老沙逊洋行一起在上海开设了"洋药公所",即鸦片贸易所。在"洋药公所"成立约20年间共成交40多万箱鸦片,平均每年2万箱,哈同和老沙逊洋行各半。1901年哈同洋行成立后,更是积极经营鸦片贸易。虽然在中国各界人士迫切要求禁烟的呼吁下,清政府于1906年颁布了"以十年为限,内外鸦片一律禁绝"的诏书,1908年,英国政府也与清政府签订了试办禁烟协约。但哈同以投机家的眼光,认定这场禁烟运动不过是虚张声势,财政状况捉襟见肘的清政府必然会推行"寓禁于征"的政策,以解决政府的财源。因此,哈同不仅将自己拥有的1万箱鸦片压住不动,而且还利用鸦片商纷纷抛售,鸦片价格急剧下降之际,低价购入大量鸦片囤积。果然不出哈同的预料,在列强的干扰下,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不久就不了了之,而市场上的鸦片价格因货物奇缺而在一周内飚升了30%,哈同也因此获得了暴利。其它一些著名上海塞法迪犹商,如亚伯拉罕家族、埃兹拉家族等也参与了鸦片贸易。香港犹太问题专家魏白蒂就指出:"亚伯拉罕家族的男子是带头从事当时包括鸦片在内的典型商业贸易的商人。"[5] 尽管清政府的禁烟令时断时续,但是中国的禁烟运动必竟对鸦片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虽然在租界当局的庇护下,控制着上海鸦片贸易的沙逊家族通过操纵鸦片价格,以弥补因贸易额下降造成的损失,仍能保持高额利润。如租界内的鸦片价格由1908年前每箱700两上升至1915年11月的每箱9,012两,达到最高峰。[6]但到20年代后,鸦片贸易日趋衰退,上海犹商逐渐退出了鸦片贸易,并利用其通过鸦片贸易获得的巨额利润改而从事其它经营。 当然,除了鸦片贸易外,近代上海犹商还从事其它贸易活动。如沙逊家族就在经营鸦片贸易的同时,不断扩大纺织品进口。到1907年时,新沙逊洋行鸦片进口值为3,628,660两,而棉纱和棉布的进口值已达4,171,691两;1908年时新沙逊洋行鸦片进口值为4,780,404两,而棉纱、棉布进口值为3,813,682两,再加上火油、麻袋等进口,鸦片已不再占沙逊家族进口商品价值的半数以上。到1918年时,棉纱是沙逊家族进口的最重要项目。[7]又如1854年由英籍犹太人安诺德兄弟(J.Arnhold & P.Arnhold)和德籍犹太人卡贝尔格(P.Karberg)合资开设的瑞记洋行主要从事军火、木材、五金交电等进出口贸易,范围极其广泛。其中最突出的是通过控股德商司尼夫莱奇的祥泰木行,垄断了中国的木材进口。丹麦籍犹太人维尔希姆·梅耶本世纪初在上海设立了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专门从丹麦进口货物,到1935年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1,800名雇员的工商大企业。一些俄罗斯犹太人到沪后也逐渐适应了充满活力的上海经济,许多人在进出口贸易中当了分包商,一些小的行业,如毛皮和谷物的进出口,几乎已全部掌握在他们手中。[8]马迪尔兄弟(H.Madier &J.Madier)经营的信孚洋行从1920至1929年发展成为上海洋行中出口华丝数额最多的一家。在这期间,他们每年出口的华丝、包括厂丝、土丝和废丝在内,约有二万包(每包重量一担),少的年份也在一万包以上。[9] 房地产经营是上海犹商另一个生财之道和投资重点。从1869年开始,上海公共租界实行"租界章程",正式规定作为市政机构的工部局有权征税。为了方便征收土地捐税,工部局从1865年开始实行土地估计,并从1869年起作为一项正式措施,每隔几年调整一次。据统计,从1869年起至1933年止,地价大致经过了19次调整,即每隔三、四年就重估一次,实际上也就是增税一次。[10]而房地产业主可以将这些税赋以地租或房租形式转嫁到租赁者身上,自己坐享房地产的增值受益。因此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利润丰厚且稳定的行业,越来越引起上海犹商的兴趣。同时,具有敏锐商业投机眼光的犹商还充分认识到,作为中国乃至远东地区的经济中心,上海土地资源有限但未来需求巨大,房地产业有着十分可观的增值潜力。 1877年,沙逊家族购入日后沙逊大厦的基地"候德"地产,开始了其在上海的房地产投资,经过44年的经营,到1922年,沙逊家族在上海共购置了29块产业。这29块地产占地约300亩,投入资金约200万两,产业估价1300余万两,获利1100万两。加上房租约1100万两,共计获利2200万两,平均每年可获利50多万两,平均每年利润率高达24%。[11]虽然与利市百倍的鸦片贸易相比还相差甚远,但作为一种稳定的投资,其回报率已是相当可观了。进入20年代以后,一方面随着沙逊家族被迫退出鸦片贸易,迫切需要寻求新的投机方向,另一方面当时中国军阀割据,内战不绝的现实也促使内地大量游资和人员为求安全而涌入上海,促进了上海房地产业的投机和繁荣。于是,沙逊家族将其在上海的投资重点转到了房地产经营上,利用鸦片贸易所获得的巨额利润,加大了对上海房地产业的投入,扩大租地造屋。1926年,沙逊家族利用安利洋行的抵押地产专门成立了华懋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买卖和自建公寓大楼出租。以后,又相继建立了远东营业公司、上海地产公司、上海产业公司、东方地产公司、汉弥尔登信托公司、三新地产公司、徐家汇地产公司、中和地产公司等机构,经营房地产业务。沙逊家族还投资上海第二大房地产公司--业广地产公司,并一度几乎完全控制了该公司,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受益。这样,到1941年1月,沙逊家族各直属公司拥有房地产帐面价值已达8689万元,比1921年的1330万元增加了7359万元,上升6.53倍。1941年的房租收入总数为688万元,比1921年的103万元增加了585万元,上升5.68倍。[12]虽然抗战胜利后变卖了不少产业,但到上海解放时,沙逊家族仍是上海最大的房地产商,共占地678亩,房屋面积54万平方米,有房屋近2000幢,包括沙逊大厦、河滨大楼、华懋公寓、格林文纳公寓、"伊扶司"别墅、罗根花园等公寓、花园洋房、里弄、市房,分布在全市近百处地方。 塞法迪犹商哈同也是上海房地产大亨。早在老沙逊洋行谋职时,哈同就已开始涉足房地产买卖。除了利用自己的积蓄进行少量的购地租房外,还担任老沙逊洋行的大班协办兼地产部管事,专门负责房地产经营。1885年法国在中法战争中失败,引起上海租界外侨的恐慌,纷纷举家外迁,引起租界地产价格的暴跌。此时哈同向洋行大班进言,认为这种状况不会长久,应该趁机大量购入。果不出所言,获胜的清政府竟与法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上海租界重新繁荣,地产价格也由此回升,哈同为老沙逊洋行赚取暴利500多万两。同时,他自己在中法战争前后贱价收进的地皮也都涨了数十倍。[13]由于哈同在房地产经营方面表现出出色的才华,使得他一举成为租界里赫赫有名的地产专家,"深谙地利,精熟工程,中外人士莫不翕服"。[14]1886年,新沙逊洋行以高出老沙逊洋行一倍以上的薪水聘任哈同为大班协理,专管房地产经营。1887年和1898年,哈同又先后担任了法租界公董局公董和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位同时担任两租界董事的外侨。1901年,羽翼丰满的哈同独资成立了"哈同洋行",开始独自经营房地产业务。他"以敏捷的手段,一忽儿卖,一忽儿买,一忽尔召租,一忽尔出典......专以地皮操奇取赢,则其价日涨,至有行无市。"[15]总之,哈同在上海房地产经营中,凭借其过人一筹的投机才能,洞烛机先,买进抛出,大获其利。到1931年6月19日病逝时,哈同已拥有土地449.098亩,市房812幢,住房544幢,办公大楼24幢,旅馆饭店4幢,仓库3座。其中在"寸金之地"的南京路拥有土地16块,面积达111.578亩,占南京路地产总面积的44.23%。[16]其中建于1904年的爱俪园,占地300亩,小桥流水,奇山怪石,景致之佳居上海私人花园之冠,被誉为"海上大观园" 除了沙逊家族和哈同外,其他一些著名塞法迪犹商家族,如安诺德兄弟、嘉道里家族、埃兹拉家族、索福家族、亚伯拉罕家族等也都参与了上海房地产经营和投机。安诺德兄弟的安利洋行除在四川中路九江路口建造安利大楼外,还拥有上海霞飞路等地的地产。1926年安利洋行将霞飞路和莆石路(今长乐路)之间的一地产作价90万两作为华懋地产公司的资本。嘉道里家族在上海拥有很多房地产,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位于静安寺的大理石大厦,又名嘉道里大厦。这座"宫殿"般的大厦,用料考究,全部由意大利进口,工程总造价高达100万两。整个大厦占地1.5万平方米,室内面积3300平方米,有大小客厅以及20多个房间。其中大厅高65英尺,长80英尺,宽50英尺,极其富丽堂皇,成为沪上名流聚会的中心。埃兹拉家族在上海辣斐德路一带购置了地产,并建造了新康里等住宅,收租营利。老报人顾执中在回忆录中写道:"我们住的新康里是属于犹太资本家埃直拉的产业,那时的上海房租非常高,外国房主依靠着帝国主义的势力,不时毫无理由的增加租金,属于犹太资本家的房屋,租金加得更快,一年加二次,有时竟达三次。"[17]索福家族也在霞飞路和辣斐德路建造里弄和花园洋房。如20世纪10年代,索福家族兴建私园"沙发花园"(后改称上方花园),与新康花园相毗连。"园中布局是西洋花园格局,有喷水池、草坪,花木葱茏,内景与复兴公园相似。"[18]埃兹拉家族更是于1900年从鸦片贸易转向大规模的房地产建设和经营。爱德华·埃兹拉以南京路、九江路、四川路、江西路为界,建造了价值100万两的拥有近代舒适设施的住房。他在霞飞路的家很自豪地拥有一个球室和音乐室。埃兹拉家族还是百老汇大厦的董事。[19] 纵观上海塞法迪犹商的房地产经营,其经营方式主要有:1)利用地价级差,进行地产投机。上海塞法迪犹商有些在公共租界工部局和法租界公董局内任职,如哈同,安诺德,有些则利用其代理人,参与并影响近代上海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这样,他们就往往能事先廉价购入规划中具有发展前途的地产,待日后地价重估,投机牟利。如1899年,作为工部局董事的哈同利用参与制定公共租界"越界"筑路的机会,以低价大量购入"越界筑路"两侧的土地,一下子获得几十倍乃至数百倍暴利。此外,上海塞法迪犹商还对己有地产进行初级开发,提升地价。如哈同为了哄抬南京路一带的地价,化了60多万两银子,将南京路改造成为铁藜木路,使得南京路身价大升,地价成倍上涨,其所拥有的南京路地产也就日升夜涨。2)运用金融手段,扩大投资规模。如哈同在经营房地产时,往往利用其在租界中的地位和声望,将已有地产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再用抵押款买进新的地产,循环往复,使其地产投资取得超常规的几何级数增长。3)采用租地造屋,坐收稳定收益。上海犹商大都将地产租与他人造屋。这一方面解决了自有资金有限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租地造屋,不仅保持了土地自然增值的利益,同时又将经营房产的风险转嫁给了租地造屋者,而且经过一定时期后,土地上的建造物也就归之于土地所有者,正可谓一举数得,稳获厚利。如南京路的劝工大厦、淮海路的国泰大戏院、西藏路的东方饭店,以及部分新式里弄就是这样转到沙逊家族名下的。4)兴建高层建筑,获取最大利润。进入20世纪20、30年代,上海城市发展逐渐现代化,土地资源,特别是市中心的土地资源日趋紧张,于是上海塞法迪犹商在房地产经营上采取了兴建高层建筑的方法,以谋求获得最大利润。这是因为,一方面高层建筑林立的地段,往往会呈现出繁荣的景象,其地价也自然会相应增长。另一方面,上海的土地捐是按土地面积估价征收的,并不关涉层次高低,因此高层建筑的利润就高。这样,上海塞法迪犹商纷纷兴建高层建筑,到解放前,沙逊家族共拥有沙逊大厦、河滨大厦、都城饭店、汉弥尔登大厦、华懋公寓、格林文纳公寓等幢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占上海总共28幢10层以上高层建筑的21%。哈同也看好高层建造,在把土地出租给他人造房时,严格规定建楼的层次。象上海南京路的永安公司大楼即属此种情况。 二、 除了主要进行"两土"的鸦片贸易和房地产经营外,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力的增强,近代上海犹太人经济活动的触角还深入到金融、制造、公用交通和商业娱乐等领域。 金融资本是近代商品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组成部分。随着近代上海塞法迪犹商投资和贸易规模的日益扩大,他们对金融资本重要性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进入20世纪20年代以后,上海塞法迪犹商锐意拓展其金融业务,通过独资创办或合资创办金融机构,控制资金,操纵上海金融市场,以扩大其在上海经济中的影响力。 早在1864年汇丰银行创立时,老沙逊洋行就是其创立者和投资者之一。老沙逊洋行还在上海积极从事抵押贷款等业务。1930年,沙逊家族的新沙逊银行在香港成立,资本金为100万英镑。同年,沙逊家族还与其它资本集团合资,创办了中国国际投资信托公司和扬子银公司。这些金融机构主要在上海进行企业投资,发行债券和金融投机,以充分发挥金融资本的作用,为沙逊家族在上海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保证。如新沙逊银行从汇丰银行、花旗银行、麦加利银行等单位以6厘利率借入大量资金,又以6.5厘的利率贷给安利洋行等附属单位。这些巨额资金推动了附属企业的发展。 塞法迪犹太人还在上海证券市场上进行融资和投机。如上海公共租界有两个股票交易所,一个是华商证券交易所,一个是外商为主的众业公会。最初在上海设立证券交易所的是本世纪初的外商(主要是英籍犹太人)。193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99人名单中,有38名杰出的塞法迪犹太人。[20]犹太人H.海亦姆是众业公会的主要外股经纪人利安洋行(Benjamin & Potts Co.)的总经理。又如1930年至1934年,沙逊家族以直属企业或附属企业的名义共发行了3628万元公司债券。[21]沙逊家族还在上海外汇和股票市场上进行投机活动,获得巨额利润。实际上,沙逊家族对上海的工业投资和金融垄断活动从1939年起就已完全转入了投机性的外股买卖,成为上海股票市场"活跃的权威"。[22] 塞法迪犹太人在上海保险市场上也有所作为。1863年,老沙逊洋行和其它4家兼营航运的英商祥泰、履泰、太平、汇隆洋行在上海创办了保家行(North-China Insurance Company),从事航运保险。在整个60年代,保家行的业务十分兴旺,利润极厚。作为股东,老沙逊洋行除了每年坐得10%固定利息外,还可以得到60-80%的额外红利。[23]新沙逊洋行也开设了保险间,代理英商巴勒水火保险公司(North British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的业务。[24]1924年,美籍犹太人司带(C.V.Starr)在上海开办了美亚保险公司。1932年,司带又与浙江兴业银行合资建立了泰山保险公司。[25]司带及其美亚保险公司一时垄断了上海保险市场。如1927年春夏之交,长江上游水流湍急,到四川重庆的长江轮不断发生重大沉船事故,除了美亚独家经营这项水险业务外,整个上海中外保险行家,无人敢于问津。[26] 塞法迪犹太人大多喜欢从事贸易、房地产、金融等利润丰厚的投机性产业,对制造业的投入相对来说比较少。但是, 也有一些塞法迪犹太人或通过直接投资,或通过投资控股等形式投资制造业。安诺德兄弟和卡贝尔格的瑞记洋行于1895年、1903年相继在上海开办了瑞记纺织厂和瑞容机器制造厂,生产纺织品和承建船只、机器、水磨、锅炉、火油油罐等产品。1912年,瑞容机器制造厂与上海万隆铁工厂合并,使其造船能力大大提高,成为上海的主要船厂之一。1936年,该厂又与英商耶松船厂合并,成立英联船坞有限公司,资金达1000万,成为上海最大的造船厂。沙逊家族除了通过兼并安利洋行,控制了原瑞记洋行的工厂企业外,还利用投资控股的形式垄断了上海的饮料工业。沙逊家族通过参股英商麦克葛雷戈兄弟的正广和有限公司(Caldbeck Macgregor & Co.)0.77%和丹麦人的上海啤酒公司10.97%的股份,就在正广和有限公司4个董事中占有一席,并控股了上海啤酒厂。此外,沙逊家族还对造船、食品、采矿、钢铁、纺织等制造行业进行投资,1936年共计投资金额达897.1万元。[27] 在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上海犹商还兴办了与之密切相关的航运仓储业。19世纪中叶,新沙逊洋行在外白渡桥北逸建有占地3亩多,高达4层的鸦片土栈。作为大洋行,沙逊家族还拥有自己的运输船队,从事远洋和内陆航运。1872年,老沙逊洋行认购了华海轮船公司的股份。[28]20世纪30年代,沙逊家族趁英商会德丰公司改组之际,通过投资控股,在5人董事会中获得了2席,分别由安诺德和海亦姆代表。这样,沙逊家族就通过会德丰公司以及附属的上海拖驳公司和茂泰洋行,涉足上海航运业、水路运输业和仓储业。早在1890年,安诺德兄弟即购买了两艘新式的轮船,总吨数为2290吨,经营从上海到汉口的内河航道。 上海开埠后,随着租界人口的不断增加,区域的逐渐扩大,市政建设和外国侨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兴办公用事业也就成为必然之举。上海犹商在这中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23年,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核定资本100万两,并规定委任安利洋行为全权经理,由H.E.安诺德任董事长,专营上海及其周围地区的公共汽车运载业务。沙逊家族也投资了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和上海英商电车公司等2家公共交通行业,投资金额达300万元,接近其各业投资总额的1/3。俄罗斯犹太人所罗门·米勒(Solomon Miller)开设了米勒汽车公司,从事出租车行业。[29]H·嘉道里投资英商煤气公司,并长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30] 当然,除了几个名声显赫,实力雄厚的塞法迪犹太巨商,近代上海犹太人中的绝大多数经济条件一般,甚至处于难民的地位。他们中有一些人任职洋行等机构,另有一些则开办小店,经商谋生。通过他们的努力,其中有些商店逐渐成为上海滩上闻名遐迩的名特商店。如俄罗斯犹太人格利高里·克兰巴诺夫(Gregori Klebanov)在上海静安寺路开设了著名的西比利亚皮货店。意籍犹太人路易·罗威(Louis Rovere)于1935年在法租界霞飞路亚尔培路(今陕西南路)口开设了一家以法式西菜为主,配以意大利式西餐的罗威饭店(CHEZ ROVERE),这是上海滩上最早的"法式西菜馆"。饭店推出法式传统汤菜"洋葱汤"来与淮海路上俄侨的"罗宋汤"一比高低,吸引了一大批顾客,生意十分兴旺。二战爆发前夕,罗威将店转让给一个徐姓的上海人经营。二战结束后,原址无法收回,于是饭店迁至亚培尔路莆石路(长乐路)口,改名"喜乐意"(CHEZ LOUIS)。这就是后来名声鹤起的"红房子"西菜馆的前身。[31]又如今天家喻户晓的"老大昌",就是30年代由一个法籍犹太人和他人合资开设的。其生产的法式西点、蛋糕工艺精细,奶香浓郁,松软肥润,深受顾客欢迎。俄罗斯犹太人拉比诺维奇在霞飞路杜美路口上开了一家儿童用品商店,并以儿童剧中不肯长大的孩子"彼得·潘"命名,非常吸引顾客。[32]犹太人沈石蒂(Sanztty)以他自己名字的中文译音作店名,在南京路上开了有名的"沈石蒂"照相馆。[33]霞飞路上由奥地利犹太人开的菲亚克斯餐馆闻名遐迩,宋庆龄和宋美龄也曾光顾过这里。[34] 近代上海犹太人还积极投资娱乐业。如维克多·沙逊在静安寺路建造了仙乐舞厅,在南京路经营着国泰大戏院。沙逊家族所属的华懋地产公司在虹口投资兴建了威星大戏院,于1931年开业。德籍犹太人冈勃于1933年在杜美路(今东湖路)建造了杜美大戏院。戏院系砖木结构,有座位813个,主要放映美国八大公司和鹰狮公司的影片,是当时文艺工作者云集的场所。二战爆发后,冈勃被关进了集中营,戏院由俄国人阿迦立克经营管理。在此期间,杜美放映了《夏伯阳》等一大批苏联进步影片,深受观众的欢迎。二战结束后,出狱的冈勃继续经营戏院至1948年,后转让给一白俄商人。[35] 三、 尽管上海在开埠之前已是"人烟稠密,商贾辅辏"的"江海通津,东南都会",但离现代化毕竟还有着遥远的距离。上海城市的现代化是从鸦片战争后开始起步的。它以对外贸易为先导,租界发展为模式,逐渐辐射扩展而成。上海犹太移民,特别是塞法迪犹太人是最早移民上海,从事商业经济活动的外侨。他们以其天赋的经商才能,在上海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功,在外贸,房地产等领域十分活跃,颇具影响,在租界管理部门中也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他们参与了上海城市的现代化进程,并对近代上海城市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从积极因素来讲,1)在某种程度决定了上海城市的发展格局和城市外观。开埠后,在有关上海城市发展的格局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主张向闸北和吴凇展拓的北进方案,也有上海犹商哈同等提出的向静安寺方向发展的西扩主张。最后,哈同运用其在工部局内的影响力,迫使工部局采纳了其提出的南京路西扩主张。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近代上海城市中心区的走向,形成了近代上海中心城区东西向扩展的基本格局。此外,犹商沙逊家族和哈同还大力兴建高层建筑,并采纳各种建筑风格的设计方案。这不仅形塑了上海市中心高楼林立的近代化外观,而且也促进了上海建筑风格的多样化。2)促进了城市某些区域的商业繁荣。犹太人十分善于从事商业活动,往往每到一地,就会在所住区域开设商店。上海犹太人人居住较为集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并促进了上海某些区域的商业繁荣。如俄罗斯犹太人在法租界沿淮海路一带开设了许多饭店、酒吧、服装店、面包房;中欧犹太难民于1940-1941年在其集中居住的虹口提篮桥地区开设了各类商店,形成了一个商业中心,使得受二战影响而趋萧条的提篮桥地区的商业重新热闹起来,被人们誉为"小维也纳"。3)引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手段。上海犹商在上海从事经济活动时,采取了各种手段和方式,以到达其赚取最大利润的目的。其中有些是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们也带来了一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手段。如他们十分重视金融杠杆的作用,沙逊家族就在上海发行了大量的股票和债券融资,哈同等在从事房地产经营时也往往采取房产抵押的手段,以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又如他们还十分注意各行业之间的相关性。虽然公用事业的投资利润率相对较低,但沙逊家族仍投资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长期在上海垄断公共汽车的经营权,并通过发展公交运输,使其房地产不断增值。[36] 但是,犹太人的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投机性较强的金融、贸易和房地产方面,对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明显不足,这一方面是犹太民族经商传统和自卫特点使然,但同时也反映出犹太人在上海经济活动方面的掠夺性特征。这对近代上海经济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如犹太人的房地产经营虽然对近代上海土地资源的开发带来了现代化的观念和手段,促进了上海城市的繁荣,但频繁交易中形成的悬殊的地价等级也导致近代上海房地产价格的暴涨和城市面貌的畸形发展。又如犹太人在资本市场的大量投机活动造成上海外汇、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1938年以后,上海外股市场在沙逊、海亦姆、马登、麦边这样一个以犹商为主的集团操纵下,利用中国人的崇外心理,将外股作为主要投机筹码,兴风作浪,使很多中国人遭到严重的损失。沙逊家族在这场活动中,操纵股票市场,哄抬价格,是交易所里兴风作浪的主要参与和幕后策划者之一。[37] [1]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17页。[2] 张仲礼、陈曾年著:《沙逊集团在旧中国》,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页。[3] 克里斯韦尔著:《大班们:香港的商业王侯》(Colin N.Crisswell, The Taipans, Hog Kong's Merchant Princes,Oxford,1981),第135页。[4]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22-25页。[5] 魏白蒂:《上海犹太人社区述要》,载林克主编:《上海研究论丛》(第八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330页。[6] 《北华捷报》,1916年9月2日。[7]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28-29页。[8] 戴维·克兰茨勒著,许步曾译:《上海犹太难民社区》,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0页。[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旧上海的外商与买办》,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2月版,第18页。[10]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35页。[11]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40-42页。[12]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60页。[13] 徐铸成著:《哈同外传》,1983年4月版,第24页。[14] 姬觉弥:《哈同先生兴业记》,载刁节生等《哈同先生荣衰录》。[15] 《时报》,1931年6月27日。[16] 唐培吉等著:《上海犹太人》,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8月版,第62-63页。[17] 顾执中著:《报人生涯》,江苏古籍出版社,第145页。[18]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编:《徐汇区地名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5月版,第230页。[19] 前引魏白蒂文,载林克主编书:第331页。[20] 前引魏白蒂文,载林克主编书:第327页。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旧上海的交易所》,第3页。[21] 前引张仲礼书:第114页。[22] 《财政评论》,第三卷,第三期,第125页。[23] 汪敬虞著:《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99页。[24] 前引《旧上海的外商和买办》,第178页。[2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旧上海的金融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9页。[26] 前引《旧上海的外商和买办》,第130页。[27]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90页。[28] 刘广京著:《英美航运势力在华的竞争》,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74页。[29] 潘光主编:《犹太人在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1995年11月版,第14页。[30] 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编:《上海公用事业》(1840-1986),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版,第61页。[31] 上海富丽华实业总公司编:《话说红房子》,海南出版公司,1997年1月版,第24-33页。[32] 拉比诺维奇之女瑞纳·克拉斯诺(Rena-Krasno)1998年4月24日与笔者的谈话。[3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卢湾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卢湾史话》,第四辑,1991年1月,第214-215页。[34] 前引潘光主编书:第19页。[35] 上海市电影局史志办公室:《上海电影史料》,第五辑,1994年12月,第91页,第304-305页。[36]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83页。[37] 前引张仲礼等书: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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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伴随着亚述王国、新巴比伦帝国、希腊及罗马帝国等对巴勒斯坦地区的争夺和入侵,犹太人就开始了向世界各地流散的历程。他们流入欧洲的人数最多,在这里遭受反犹主义的迫害也最为深重。时至今日,这股反犹主义依然阴魂不散,并不断的出现新的回潮。本文就试从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历史上欧洲反犹主义的特点及其近期回潮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简要地分析。一 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根源 "反犹主义"一词在英文中为"anti-semitism",其动词形式为"anti-semite",它是由前缀" anti"和词根"Semite(闪米特族)"组合变化而来,从字面意思上看,应是"反闪主义"。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都习惯于用这一词汇来指代反犹主义。有学者认为这一词汇是在19世纪由德国记者威廉•马尔因在《犹太教战胜德意志社会》中首先提出来的,尽管这一词汇出现于19世纪,对犹太人的迫害早在上古时期就已出现。我们一般认为反犹主义是一种把整个犹太人作为迫害和排挤对象的社会现象、社会思潮和社会行为,反犹主义在不同的社会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在历史上,欧洲的反犹主义最为严重,对历史的影响也最大,欧洲之所以会频频发生反犹的恶浪是由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特点所决定的。1、历史的惯性作用。欧洲对犹太人的大规模迫害始于希腊罗马时期,当时主要是为了推行希腊化政策,镇压犹太人的抵制和反抗。罗马帝国的灭亡以后,一方面帝国内长期推行的反犹政策在社会中形成的反犹排犹思潮并没有一下子消失。另一方面罗马帝国推行的反犹措施被后罗马时代各国所继承。日耳曼部落打败罗马帝国以后,最初并没有积极的学习希腊罗马的优秀文化,而是去继承和发展基督教,也包括对被称为"异教徒"的犹太人的迫害。例如在公元438年生效的罗马提奥尔西法典中规定的针对犹太人的附加条款,后来就成为一些人反犹的法律依据。2、经济上的偏见和短视。由于犹太人一直被视为魔鬼和异教徒,所以他们的就业和经营也受到了很大限制,不少人只能去从事商业和金融业,特别是高利贷行业。流散到各地犹太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努力,很快就聚敛起大量财富,但这又会成为当地人妒嫉和仇视的对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进行放贷食息,所以犹太人的放贷一直被视为是"罪恶勾当",实际上"这是一个为自己掘墓的怪圈,其背后则是基督教欧洲对犹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1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所描绘的犹太高利贷商夏洛克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少欧洲人心中对犹太人的偏见。欧洲统治者一方面迫害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犹太人作为"敲竹杠"的榨取对象。法国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滑稽,从公元1182年到1321年,法国曾四次驱逐犹太人,为了财税收入又四次召回犹太人。1361年法国国王好人约翰被英国俘虏,为了筹集巨额赎金,允许犹太人返回法国,1394年又把他们驱逐了出去。以色列著名历史学家阿巴·埃班在《犹太史》中曾写道"他们(犹太人)在英国短暂的定居史逼真而深刻地反映了中世纪犹太人的命运:始则受鼓励,继而受辱,受迫害,最后则遭驱逐。"2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兴起以后,犹太人在经济竞争中的优势也成为非理性反犹的新借口,一些反犹组织通过联合抵制的办法反对犹太人,把犹太人排除在一些行业和社团组织之外。在奥地利,一些反犹主义者在报纸上和集会上就公开打出"不从犹太人处购货"的口号。法国反犹分子爱德华·阿道夫·德律蒙在《法国犹太人》一书中竟然提出:法国的经济萧条和社会贫困是犹太人的罪过。他认为犹太人在法国人口中虽然只占0.25﹪,可是他们却掌握着法国一半以上的财富,所以要征收犹太人"显然用非法手段牟取的财产"。这本书在出版的当年就售出了十万册,在社会上起到了极大的蛊惑作用。 3、政治地位的缺乏。犹太人在客居地基本上都是以少数族裔的面目出现的,他们的经济地位凸显了他们这一群体的独特性,但他们始终没有完全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来保障自身的利益,这使得他们始终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再加上一些当权者别有用心的纵容和挑唆犹太人常常会无端的成为权力争斗牺牲品。在中世纪,一些欧洲国家统治者为了讨好教会,不遗余力的迫害犹太人。到了近代,欧洲各国的统治者为了转移国内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的视线,又往往拿犹太人作为"替罪羊"。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的沙皇政权就利用反对犹太人来转移国内的不满,在当时的反犹浪潮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世纪三十年代,希特勒的纳粹势力同样是利用人们对犹太人的仇视来一步一步夺取权力的。从历史上来看,从《圣经》中在埃及为相的约瑟到在波斯国为后的以斯贴,从近代欧洲的"宫廷犹太人"到当今美国的犹太人,凡是犹太人有一定政治地位的时候,其权利就可以得到较好的维护,就可以有效的抵御反犹主义的攻击。4、宗教文化上的不兼容性。公元4世纪后随着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宣布为国教后,它就逐渐在欧洲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其地位一直受到来自犹太教的质疑,被基督教奉为经典的《新约》和基督耶稣一直为犹太教所否认,这种否认实际上就是对基督教合法性的一种质疑"几千年来,上帝、托拉、以色列一直是犹太教所包含的内容,犹太人对这些东西的忠诚就成为反犹主义的一个借口。它们使犹太人被视为局外人,更为重要的是被视为是对非犹太人神祗合法性的一种挑战。"3这是基督教占统治地位的欧洲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其次是宗教传说中的犹太人对基督耶稣的迫害,以及一些人别有用心的把犹太人附会成为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后裔,这些宗教传说不论其真实与否,在基督教会不厌其烦的鼓吹下,都在一定程度加深着基督徒对犹太人的偏见,并导致了一种强烈的宗教复仇情绪。最后是在宗教价值观上的对立。犹太人自认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the Chosen People)",与上帝有着某种契约关系;基督教虽脱胎于犹太教,但已演变成一种普世的宗教,它认为所有的人都可以归化为上帝的子民,基督徒负有拯救人类和世界的使命。所以,当基督教与具有优越感的犹太教迎头相撞时,冲突就不可避免了,要么被归化,要么成为"万恶不赦"的异教徒。正因为如此,那些狂热的十字军战士在东征时就提出了"干掉一个犹太人,以拯救你的灵魂"的口号,基督教会也想尽办法包括使用暴力手段来迫使犹太人改变信仰乃至消灭掉他们。犹太人由于在宗教和价值观上的独特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表现出了有别于基督教世界。这种差异使他们往往被视为是"非我族类",进而形成一种深刻的偏见。按理上说这种差异并不一定能成为现实的冲突,一般而言,任何民族文化内部都存在两种机能:排斥性和包容性。排斥性有助于传统文化的延续和稳定,它是一种文化出于保护自身的本能而对外来异质文化的做出的反应。包容性则有利于吸收外来文化并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两种机能发挥作用并不是同步的和均衡的,它与这种文化自身的自信程度和开放程度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等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希腊罗马以后的欧洲世界不具有中国文化上的那种优越和自信,再加上基督教占据社会思想主体地位后所带来的偏执和非理性因素,所以对异质的犹太人和文化表现出了强烈的排斥而不是宽容。这样,以两种不同宗教信仰为主体的社会在文化生活上表现出的差异竟然成了一种现实冲突的借口。二 欧洲反犹主义的历史特点1、反复性和周期性。欧洲历史上的反犹活动不仅出现很早,而且持续的时间也很长,并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欧洲的反犹主义从上古时期产生以后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它往往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爆发一次反犹浪潮,这种周期性在不同的时期受着不同因素的影响。在古代,它主要受宗教和统治者的宽容程度有关,这也是宗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反犹程度在总体上远高于其他时期的一个原因所在,而在当权者相对宽容的南欧和西南欧犹太人的生活状况略好一些。到了近代,社会经济状况、政权的民主程度和民族主义势头也成为影响反犹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社会经济状况恶化的时候,犹太人就很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更是如此。在一些社会相对比较民主和民族主义情绪不是那么激烈的时候,反犹主义程度也就会略轻一些,因此从总体上看,进行资产阶级革命较早的西欧反犹主义要比东欧和俄国稍好一些。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比如民主化程度较高的法国在1894年还爆发了像"德雷福斯案件4"这样的恶性反犹事件。2、残酷性。历史上欧洲各国对其他一些少数族裔如吉普赛人的歧视也同样存在,但都比不上对犹太人迫害的残酷性.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偏见和歧视,而是对整个犹太民族的仇视和憎恨,它也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和观念,而是一种遍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即从肉体上和精神上对犹太人进行迫害的行为,这些行为还往往受着法律的保护和当局的默许。在整个欧洲,犹太人几乎无一例外的被限制在"格都5"或是"栅栏区"之内,尽管如此,他们还经常被驱逐。生活中的犹太人不仅会经常受到反犹势力殴打、掠夺和袭击,还要面对时不时爆发的反犹大屠杀,先是基督教会对"马兰内"6和不愿改宗者的屠戮、十字军东征时的滥杀,后来是沙俄和东欧出现的"波格鲁姆7"事件和希特勒的"最后解决方案8",在历史上对一个无辜的族裔进行如此残忍的长期迫害恐怕为欧洲所仅见。3、广泛性。这种广泛性首先表现在反犹主义存在的地域上,从南欧到北欧,从西欧到东欧,不管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反犹主义,犹太人生活状况曾经稍好的伊比利亚半岛、中欧的德国和东欧的波兰、俄国等后来也都出现了大规模的反犹活动。其次是社会阶层的广泛性,欧洲社会,从政治、知识精英到一般民众,从宗教人士到非宗教人士以及不同的教派之间不管内部有无分歧,在反犹问题上都是一致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理论的创始人利奥·平斯克对此曾有过精辟的论述"对于活着的人,犹太人是死去的人;对于当地人,他们是异己和流浪者;对于有产者,他们是乞丐;对于穷人,他们是剥削者和百万富翁;对于爱国者,他们是没有祖国的人;他们是社会各阶层都厌恶的竞争对手"9。这种广泛性还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教育等,凡是有犹太人生活的地方,反犹主义就会尾随而至。4、宗教性。纵观欧洲历史上的反犹活动大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不仅许多反犹活动以宗教因素为借口,历次反犹活动中与宗教有关的教堂和墓地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犹太人进入欧洲不久,基督教就上升为国教。从公元四世纪开始,基督教就开始凭借优势地位甚至使用暴力强制人们的归依,犹太人自然也是被迫改宗的对象。犹太人往往要被迫在改宗和死亡之间做出选择,1096年五月,一群犹太人在听到十字军将要到来的消息后,来到了艾德伯特主教那里避难,由于拒绝改宗的要求,反而被主教下令处死,两天之中竟有800人被杀害。基督教会除了利用改宗来迫害犹太人外,还往往炮制或散播一些谣言来迫害犹太人。例如犹太人用基督徒进行血祭的诽谤,犹太人指使别人投毒的谣传等,"这些故事,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在欧洲各地重复着,并几乎总是伴随着'奇迹'般的悲剧"10。黑死病在14世纪流行时,又有人认为是犹太人和魔鬼合伙带来了黑死病。甚至在1241年蒙古人入侵欧洲时,竟有人提出蒙古人是"失踪的以色列十支族",犹太人应当为此负责。这种反犹主义的宗教性在中世纪以后有所减弱,但并未消失。在俄国,到了19世纪七十年代有关血祭诽谤案的报道还不断见诸报端。在历次的反犹恶浪中,与犹太教有关的东西都会是被袭击的重要对象。1938年的"玻璃破碎之夜11"事件中,一夜之间就有200座犹太会堂遭焚烧。1937年,罗马尼亚颁布的法令中,还包含有禁止犹太礼仪屠宰、强迫犹太人在安息日劳作等条款。5、民族性和种族性。近代以来,反犹主义与民族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结合起来。拿破仑帝国的扩张和征服促成了不少欧洲国家民族意识的觉醒,作为客居地民族的犹太人因为一直无法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自然也是他们排挤的对象之一。"在18世纪民族主义开始上升并开始取代日益衰落的宗教的时候,犹太人仍然是被敌视的对象。"12种族性是反犹主义的又一特点,欧洲的一些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还煞有其事的以所谓"科学"的形式来阐述其他种族都劣于日耳曼种族。英国人豪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在《十九世纪的基础》一书中就认为犹太人是一个没有价值的民族,它的任务是破坏日耳曼种族的纯洁,"繁殖一群假希伯来人混血儿,即一个在体质、精神和道德上无疑都发生了蜕化的民族。"正是这种思想最后竟成为希特勒反犹思想的一个理论来源,希特勒明确宣称它的使命就是破坏"犹太人专制的上帝",13尽力限制犹太人以维护雅利安血统的纯洁,在这种荒谬理论的支配下,犹太人成了这场世纪大浩劫的无辜的牺牲品。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初,在相对成熟的革命理论的指导下,欧洲的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犹太革命家和工运领袖,如革命导师马克思、法国的左翼领袖罗沙•卢森堡、匈牙利共产党领袖库恩•贝拉以及俄国的托洛茨基等,一些反犹分子利用民众对共产主义的畏惧心理把反犹与反共结合了起来,从而使反犹主义又有着浓厚的反共色彩。1905年发表的《锡安贤达议事录》一开始并不为人们所重视,可是到了1919年以后,就开始在西欧流行。出于对布尔什维克的恐惧,一些人开始相信"如果世界要防止心怀敌意的犹太人,使他们的阴谋不能实现,就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反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14尽管这本小册子很快就被证明是伪造的,然而还是有众多无辜的犹太人成为冤魂,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是不可估量。反犹主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彻底消除犹太人的民族意识,使之丧失民族认同感和民族特性。然而无论是宗教反犹主义,经济反犹主义还是种族反犹主义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相反却促成了犹太民族内部的团结和民族特性的增强,并最终促成了近代锡安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当代以色列国的建立,这是那些反犹主义者所始料不及的。一些学者在研究纳粹大屠杀时指出"想要'消灭'犹太民族的希特勒做梦也不会想到,他的倒行逆施反倒大大加快了犹太国家的重建和犹太文明的复兴进程"15。如今,希特勒和他的纳粹政权早已烟消云散,然而反犹主义的幽灵却依然在欧洲的上空徘徊。 三 欧洲反犹主义的近期回潮 二战以后,伴随着法西斯政权的溃败,反犹主义曾一度有所收敛。近两年来,由于以色列在新的巴以冲突中一直使用暴力进行残酷的镇压,一股由反以引发的反犹主义暗潮又开始悄然涌动了。特别是去年三月份以来,欧洲各国频频发生针对犹太人和以色列的暴力事件,从英国到希腊,从西班牙到丹麦,不断有犹太会堂被焚毁,犹太人的住宅、学校遭到袭击,在德国的一些城市,犹太学生上学和放学都不得不由警察护送,德国警方甚至还警告人们不要佩戴犹太人的标识。根据世界犹太人大会发表的一份报告估计,仅在2002年4月欧洲就发生了300多起针对犹太人的暴力事件16。这股反犹回潮势头之猛,规模之大在二战以来的欧洲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股反犹主义回潮出现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的反犹主义偏见和传统。二战以后,面对纳粹势力令人发指的罪行,世界人民对犹太人表示了的普遍同情,欧洲各国也对残余的法西斯主义势力进行了清算,使反犹主义的势力大为削弱。但源于宗教和历史文化偏见的反犹主义思想并不能一下子消除。早在1963年,在苏联基辅出版的一本书中就有过一幅插图:一个贪婪的大鼻子犹太人,把瘦骨嶙峋的大手伸向一个盘子,紧紧抓住盘子里的纸币和硬币,反犹寓意已自不待言。1968年,在波兰官方支持的反犹运动中,有25000犹太人(占当时波兰犹太人大多数)被迫离开,使这个在1939年尚有300多万犹太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没有犹太人的反犹主义国家"17。1980年10月,法国巴黎的一所犹太会堂遭受恐怖袭击发生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2人为非犹太人。当时的法国总理雷蒙德•巴里竟然在电视中讲话说"他们的目标是犹太人,可伤害的却是无辜的法国人。"18德国《明镜》周刊曾在1996年做过一个调查,结果表明在德国有20%的人不希望他们的邻居是犹太人,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希望犹太人作为总统候选人,而另外一些调查表明"反犹思想在老年人和前东德居民中是很普遍的"19。这些反犹思想一旦遇到合适的土壤它仍会破土而出的。其次是巴以冲突因素。第四次中东战争以后,欧洲各国出于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中东问题上与美国拉开了距离,越来越倾向于支持巴勒斯坦建国。而且,目前在欧洲各国生活着很多阿拉伯人,仅法国境内就有数以百万计的阿裔公民,这些人几乎都是巴勒斯坦的坚定支持者,也是这次反犹的主要社会基础所在。2000年巴勒斯坦人起义后,以色列一直采用暴力镇压的做法使欧洲国家极为不满,由对以色列的反感进而演变为一种强烈的反犹情绪。一些欧洲人认为"既然历史上发生过对犹太人的大屠杀,那么,以色列现在就不应该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巴勒斯坦人。"美国反诽谤联盟在去年五六月份的电话调查中显示,由30%的欧洲人持传统的反犹观点,由62%的人认为最近的反犹暴力是由反以情绪所致20。最后是冷战结束后,欧洲极右翼势力上升所带来的后果。冷战结束后,原来两极格局下掩盖着的矛盾被释放出来。再加上近些年来,欧洲不少国家经济结构上的弊病日益暴露,经济增长乏力,社会上贫富差距拉大,失业率居高不下,治安状况恶化。而传统政党的"第三条道路"的努力也不能消除公众对全球化,欧盟扩张和社会安全的忧虑。极右翼势力正是借着人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忧虑迅速坐大的。先是有奥地利海德尔的"自由党"、荷兰的"富图恩名单党",后是东欧一些国家的"光头党"及法国的"国民阵线"。这些极右翼势力又被称为"新法西斯主义",他们都有着明显的种族主义和暴力倾向,明确的排斥和反对外来移民。在东欧和前苏联地区,随着政权的更迭,原来对一些极端言论的限制被取消,这使得那些极端分子可以肆无忌弹的大放阙词。在波兰,最大的反犹主义政党波兰家庭联盟(LPR)拥有460个议会席位中的37席,不仅如此,他们在议会外还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一些民族主义分子的传媒的支持和资助21。这些右翼团体不管在其他方面分歧如何,在反犹太人这一点上却是共通的。根据德国官方的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反犹主义事件的发生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93年全国发生了656件,其中暴力事件为75件,94年则达到1366件,95年为958件。这些反犹事件的发生与极右翼势力的膨胀是紧密相连的22。这股反犹主义势头一方面来势凶猛,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首先是反犹太人与反以色列紧密结合,在反对以色列的名义下进行反犹活动,这使得一些反犹活动表现得更为隐蔽;其次是反犹手段的多样性,反犹分子除了借助传统的反犹手段外,还借助互联网、电视等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反犹宣传。面对欧洲各国出现的这股反犹主义潮流,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以色列和美国政府都表示了极大的关切,在谴责的同时还敦促欧洲各国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制止反犹活动,这股反犹潮流无论是对欧洲的犹太人还是对近期的国际关系都产生了较大冲击: 首先是对以色列和欧洲关系的影响。2000年巴勒斯坦人民起义后,西欧不少国家的媒体和舆论对以色列在巴以冲突中所奉行的政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谴责。从英国的《独立报》,法国的《世界报》、《费加罗报》,到德国的《明镜》周刊都大量刊发批评以色列的文章。2002年 4月份,法国巴黎的反以示威人数达到4-5万人,起义者打着"同巴勒斯坦人民站在一起"的口号,声讨以色列的种族主义政策,称沙龙为"刽子手"。去年6月,欧盟议会通过决议,中止1995年同以色列签署的自由贸易和联系协定,欧盟议会还决定采取措施,中止双方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与此同时,西欧一些有名的学者还在推动一项抵制同以色列进行学术交流的计划,并得到了不少大学教授的支持。以色列作为当今世界唯一的一个犹太国,自然对这些反以反犹活动极为敏感和关注。除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反击外,还通过各种渠道敦促欧洲各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犹太人。2002年元月,以色列外交部组织成立了反击反犹主义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mbatting anti-Semitism)和制止反犹主义协作论坛(Coordination Forum for Countering anti-Semitism)。前者是以色列政府主导下的国际组织,它下设教育、信息等分委会,并邀请一些国际知名的非犹人士担任领导职务,意在联合世界各地的官方和非官方的力量反对反犹主义势力。后者是以色列的官方论坛,由以色列政府的外交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世界犹太人大会等组成,致力于收集各种有关反犹主义信息,定期出版有关的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政策23。2002年4月22日,法国极右翼领袖勒庞在第一轮总统选举中胜出后,以色列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埃利•伊沙就与法国犹太组织领导人举行了会谈,甚至敦促在法犹太人离开法国,移民以色列。以色列著名的《耶路撒冷邮报》撰文指出"这是二战以来欧洲爆发的最为严重的反犹主义"24据法新社报道,以色列总理沙龙4月份就含沙射影地说"反犹主义又在欧洲死灰复燃"。欧洲不少国家也承认存在着一些针对犹太人的暴力活动,但认为这多为极端分子和阿拉伯人所为。欧洲人主要反对的是以色列政府在巴勒斯坦问题上采取的政策,而不是反对犹太人,二者不能相混淆。法国总统希拉克在5月份就警告沙龙不要把法国描绘成一个反犹的国家,"这种宣传是不可接受的",双方在反犹主义问题上的争吵给九十年代以来本已变淡的关系又抹上了一层阴影。其次是对欧美关系的影响,它扩大了欧美之间的分歧。"9•11"事件以后欧美在反恐怖主义问题上就存在着分歧,美国和以色列主张把巴勒斯坦人的反抗行动列为恐怖主义,欧洲则认为这样会导致整个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对立,对于严重依赖阿拉伯世界石油的欧洲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欧洲出现新的反犹主义势头以后,美国报刊不断地批评欧洲国家对反犹行为制止不力,《纽约时报》则断言,"二战后被禁止了半个多世纪的反犹恶魔又出笼了"。去年4月底,小布什总统在硅谷发表演说时,点名批评了法国的反犹主义现象。7月中旬,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决议,谴责西欧出现的反犹暴力活动,敦促西欧各国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犹太人的利益和安全。与此同时,一些参议院还联名上书布什总统,要求美国政府采取强硬立场,促使欧洲国家政府制止日益加剧的反犹暴力活动。欧洲国家不同意美国的指责,他们认为,欧洲各国都采取了有力措施,严惩肇事者。英、法、德、比利时和西班牙内政部长举行过会议,欧盟成员国内政部长也举行过会议讨论并决定各国之间加强情报交流,协调行动,共同对付反犹主义和种族主义。法国、德国等都采取了措施加强对犹太社区的安全保护,惩处极端分子、取缔带有反犹主义色彩的网站等。欧洲各国还认为,美国所谓的"反犹主义恶魔重新出笼"的说法,是对欧洲国家的污蔑,在欧洲,反犹只是少数人的偏见,不能把对以色列政府的正义批评动不动就扣上反犹主义的帽子。法国总统希拉克明确表示美国的指责是不能接受的。美国在反犹主义问题上对欧洲的指责无疑又加深了他们之间的分歧。 最后是不利于欧洲的政治稳定和一体化进程。这次反犹主义的回潮是在欧洲极右翼势力膨胀和全球反恐怖主义战争升级的情况下出现的,反犹主义的盛行势必会反过来助长极右翼势力,进而影响欧洲的政治稳定和一体化进程。去年四月底,伦敦芬斯伯利公园犹太会堂遭破坏时,破坏者就明目张胆的把纳粹的标记划在拉比的诵经台上。目前,世界上有将近1400万犹太人,其中230万人生活在欧洲,其中法国60万,乌克兰和俄罗斯各50万,英国29万,德国19万。这些犹太人经过长期的努力,已经融入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在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反犹活动不仅会给当地的犹太人带来冲击,也会给这些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目前看来,这股反犹主义势头已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停止。 这次反犹回潮在促使我们在重新认识并警惕欧洲新法西斯主义的同时,也警醒以色列政府和犹太人:以色列和犹太人的安全必须建立在中东和平的基础之上,正如以色列著名政治家西蒙﹒佩雷斯在《新创世纪》一书中所说的"和平必须成为以色列人挂在自家门楣上的最璀璨的灯火"25。如果一味的无视巴列斯坦人的要求,不仅会引起他们持续的绝望的反抗,还将招致新的国际谴责和反犹浪潮。 1潘光、陈超南、余建华著:《犹太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136页。2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 :《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165页。3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22.4 1984年,法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以叛国罪的名义被判处终身监禁,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906年德雷福斯被平反并恢复军职。5 英文"ghetto"音译,指遍布欧洲的犹太人隔离区,最早出现于意大利,在俄国和东欧多为"栅栏区"。6 西班牙语意为"猪",后专指改宗基督教但又暗中笃信犹太教的犹太人。7 俄语中"大屠杀"的意思,指发生在东欧和俄罗斯的反犹暴力大屠杀。8 英文"final solution",二战中纳粹政权推行的灭绝犹太人的方案。9 Walter Laqueur: A History of Zionism, New York 1972, P.72.10 Malcolm Hay: The Roots of Christian Anti-Semitism, New York 1981,P-144.11 即"Kristallnacht",也有译为"水晶之夜",1938年11月9日,因一犹太青年刺杀了德国驻巴黎使馆的一名外交官,纳粹暴徒以此为借口,发动了大规模的反犹活动,是夜有无数犹太人的商店和教堂被砸碎,故得名。12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 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30.13 Dennis Prager and Joseph Telushin: Why the Jews? The Reason for Anti-semitism,New York, Simon Schuster.Inc.1985, P.30.14 阿巴·埃班著 阎瑞松译:《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第273页。15 潘光、陈超南、余建华著:《犹太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296页。16 见世界犹太人大会网站:http://www.wjc.org.il17 Abraham Brumberg:"Poles and Jew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2002, P.178.18徐新著 :《反犹主义解析》,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7页。19 Andrew Roth and Michael Fragman: The Goldapple Guide To Jewish Berlin ,Berlin 1998, P.132.20见美国反诽谤联盟网站:http://www.adl.org21 Abraham Brumberg:"Poles and Jews", Foreign Affairs, September/October 2002, P.182.22 Andrew Roth and Michael Fragman: The Goldapple Guide To Jewish Berlin ,Berlin 1998, P.174.23详见以色列制止反犹主义论坛网站:http://antisemitism.org.il24 《耶路撒冷邮报》2002.4.2525 西蒙·佩雷斯著,高秋福、戴惠坤译:《新创世纪》,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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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潘光教授哈佛大学演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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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9·11"改变了世界历史吗?这样下结论还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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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4
以往的历史学大体上把这两者的相互关系认为是革命、民主、进步、开放的"南"和专制、君主、落后、守旧的"北"来理解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或是,以革命的不彻底、未成熟等框架来描述民国初年的历史。但是,五族共和论的命运所表示的是,用强弱优劣的对比就无法论述南北两者的错综复杂的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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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1
《七十年代》(北岛李陀编)中的一篇:我安心于在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这个工作让自己、让周围的人、让台下的观众都感到快乐,我觉得自己的工作有意义。这大概是我对那段岁月缺乏痛苦记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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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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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2011年6月23日午后,京城突降暴雨,市内多处积水,交通大面积瘫痪,甚至有两名男子在石景山区苹果园落入污水井中被雨水冲走罹难,二日后方才寻得遗体。其实北京市内的内涝并非现代所独有,只不过现代媒体发达,信息影像传播迅速,使人感觉更为直观而已。从历史上观察,北京的内涝乃至于北京所遭受的洪水灾害都是有史以来最为轻微的。主要原因就是建国以后,通过兴修一系列水利工程才基本根治了洪水,这是北京建城建都以来的第一次。洪水是决定城市安危的根本性矛盾,而市内的积水内涝则根本不是能和洪水相提并论的灾害,至多只是洪水所带来的危害之一。 北京历史上的市内积水 要说北京的水,先说北京的土。古之幽燕本来就是苦寒之地,根本无法和江南相比。地近塞外西北风一起便是满城飞沙了。王闿运《圆明园词》云: "九衢尘起暗连天,辰极星移北斗边。沟洫填淤成斥卤,宫廷映带觅泉源。" 其下自注曰: "自安史以来,燕地利久废,民教不修,本非宅京之所。" 此一句便写出北京作为封建帝国京师,水利不堪,水害为祸的尴尬。其实从金代开始,北方的森林因为气候变化和人口增加的原因减少很多,所以风沙就越发严重了。以至于在明朝时候就有人发明了用细纱做成的防风眼罩--名为"鬼眼睛"--就像二十多年前春天北京街头裹纱巾的骑车人一样。 这些土并不安分,有风则扬,遇水为泥。所以早年的北京有"无风三尺土,有雨墨盒子"的俗语。大约成书于嘉庆时的《燕京杂记》记载: "阴雨则污泥满道,臭气蒸天,如游没底之堑,如行积秽之沟......" 这里说的只是一般的街道,下雨就会布满泥泞,除此之外北京还有很多终年的大水坑,比如现在的二龙路,原来就是二龙坑,是元朝金水河故道的一部分。清朝时金水河故道被称为南北沟沿,明朝时被称为大明濠,都是用来做大型排水沟用的。更有名的是建国初期就被搬上舞台的龙须沟,其实它旁边的金鱼池虽为古都名胜其实也盛名难副。 清朝时国家司法机关都在二龙坑附近,一下雨便要遭灾。曼殊震钧所著《天咫偶闻》就写到: "刑部地最洼下,长夏淫霖,大门以内,水入车箱,各司皆以木床为甬路,而后可入。大理寺、都察院亦然,相传谓之'水淹三法司'。" 《郎潜纪闻》则说: "刑部白云亭最低,夏秋雨后,辄排几案做桥,亭中水深至一二尺。阮吾山司寇有诗云,十八曹司水际浮,今尚然也。" 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所在地雨后尚且如此不堪,举轻以明重,则可以想象当时城内其他低洼地带雨后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这只是雨季的常态,光绪十六年(1890年)则发生了一次百年一遇的大水,当时永定河决口,洪水向东南而下,对北京威胁极大。前三门以北的内城因为平时疏于疏浚下水道导致街道积水墙倒屋塌。各城门不得已关城门挡住外来的大水,大雨过后想要开城门时,发现宣武门由于地势低洼,积水过深,竟然打不开了。所以只好从附近的象房中牵出两头大象才把城门拽开。 时至民国,情况依旧,周作人曾做《苦雨》一文对北京的雨和水不大满意: "前天十足下了一夜的雨,使我夜里不知醒了几遍......前天晚间据小孩们报告,前面院子里的积水已经离台阶不及一寸,夜里听着雨声,心里胡里胡涂地总是想水已上了台阶,浸入西边的书房里了。好容易到了早上五点钟,赤脚撑伞,跑到西屋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水浸满了全屋,约有一寸深浅......现今水虽已退,还留一种涨过大水后的普通的臭味,固然不能留客坐谈,就是自己也不能在那里写字"。 其兄周树人更在日记中谈过北京城中被水的经历: 壬子年(1912年)五月十七日记云:大雨,宣武门左近积水没胫,行人极少,予与季巿往返共一骡车。 解放前北京的市内积水问题还不是今天这样的大雨后交通瘫痪,而是整个城市路面铺装太少,不论大雨小雨,都会呈现出前文提到的"墨盒子"局面。根据档案记载(可查《北京档案史料2007.4》)1904年北京始有石渣路,1915年出现沥青路。而截止到解放前夕,北京共铺设道路142万平方公尺。而截止到1955年,北京铺装的道路面积达到554万平方公尺,其中高级路面达313万平方公尺。 要知道,这些没有硬化的路面不仅是尘土飞扬,更是垃圾遍地随处便溺,再加上来往内外的各种牲畜的屎尿,真是臭不可闻。所以从这些数字就可以想见如果市内的路面没有铺装硬化,雨后将是怎么一种可怕的情景。 由是观之,造成北京城内的雨后积水的直接原因是路面铺装和排水不畅,而北京又处于四季分明的季风气候之中,汛期降雨极大,一旦排水设施疏于管理就会造成严重的内涝。而水患的根本则在于京西的永定河水系和京东的潮白河水系会在汛期发生大的水灾。真正想解决积水问题,则要标本兼治,市内的下水道要修好;境内的水利设施更要建好,尤为需要着重治理的就是永定河的泛滥。 北京历史上的排水系统 现在北京城是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元朝覆灭后为了灭其王气和防卫固守,拆毁了元故宫,并将元大都矩形城池北缩南拓为近于正方的形状,基本就是今天内二环的格局。而北京城最初的排水系统,也就是在兴建元大都时出现的。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一书认为,元大都科学规划"在地下顺着地形的坡度,铺设了排水设施"。而根据侯仁之先生的说法,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考古中在旧鼓楼内大街、西四、阜成门内大街均发现了元代的暗沟和明渠的遗址。"由此推测,大都城沿着主要的南北大街,都应有主要的排水干渠。干渠两旁还应有相与垂直的暗沟。干渠的排水方向,与大都城内自北而南的地形坡度完全一致。这些明渠暗沟的铺设,是应与大都的平面设计同时规划的。" 同样根据侯仁之先生的研究,明清的排水系统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而来,城内主要的排水通道是大明濠也就是以后的南北沟沿、东长安街御河、西长安街东沟与西沟。外城则有三里河、虎坊桥、龙须沟。清朝时内城则在东西城墙内分别开出一条排水沟,西至太平湖,东到至泡子河。 由此可见,元明清时期城内排水主要靠加盖石板的明沟,而开沟、掏沟则又成为京城一景。 明末清初赵吉士《寄园寄所寄》记道: "京师二月掏沟,秽气触人,南城烂面胡同尤甚,深广各二丈,开时不通车马。" 《燕京杂记》则记道: "京师二月掏沟,道路不通车马,臭气四达,人多佩大黄、苍术以避之。" 每逢大比之年,开沟的时间也正好赶上会试,于是也就有了"臭沟开,举子来"的民谚。 其实类似的情景今天还可以看到,在初春时就要把井盖打开,将里面淤积一个冬天的烂泥挖出来,以备汛期来临,晾晒淤泥那个味道确实中人欲呕。不过这种下水道并非日常想象的那种只有脸盆粗细的管子,而都是可以让人走下去挖掘的巨构。而且地沟的位置深浅都登记造册,以便每年开沟时找准位置,不过万一找错位置就会耽误时间了。不过在没有劳动保护措施的时代,开沟经常会出现"沟夫"中毒倒毙的情况。尤其是前门外鲜鱼口开沟时,因为平时即为水产和屠宰市场,气味最为浓烈,极易中毒。 然而这种工作第一容易弄虚作假,第二可能用来敲诈勒索,所以工作效率并不高。根据《都市丛谈》(1913年《白话中国公报》剪报)的记载,当时的官员在验看掏沟的效果时,一般让一沟夫从水沟一端进入,从另一端穿出,以证明沟渠通达可以畅行无阻。作弊者则分置两人于水沟头尾,先后应答。官员在地上并不见沟中人之面目,故经常被蒙混过关。 至于开沟时的敲诈勒索,其对象一般是道路两旁的店铺,因为如果工期冗长,再把烂泥堆在门口必定长期影响生意。故店家只好贿赂街道衙门的皂吏,使其多行方便,尽快完工。不然沟头消极怠工起来甚至可以拖到夏初。 这样的清淤工作效果着实可疑,所以遇雨则堵也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了。其实这里涉及到一个现代人思维方式的问题,讲起京味儿总觉得旧京风情无限,"依稀廿载忆光宣,犹是开元全盛年"。可真是仔细思量,住在皇宫王府、离宫别苑中的皇亲国戚达官显贵能有多少?而对普通群众来说,旧时北京城内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哪有什么生活情趣可言?所以衡量生活品质的时候,还是要以最大数多人的平均水平为依据。 永定河水患的治理 北京历史上的水患主要来自于两个方向,即西边的永定河和东边的潮白河。而以永定河水患对北京的影响最为严重。 之所以永定河对北京有重要的影响,并不只是洪水的原因。而是北京最初的城邑就是以永定河渡口的形式出现的。北京的地理位置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北京小平原是中原腹地通过华北前往东北和塞外的交通要道。从中原前往东北必定需要渡过永定河,走过北京小平原,然后从北京的东北方向出山口经山海关一带方能到达东北。 所以北京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作为永定河的渡口发展起来的。北京这个城市从西周时期的琉璃河古城、西汉时期的蓟城、隋唐时期的幽州,一直到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明清两朝的京师和共和国的首都北京,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这些城市的位置是从西南向东北方向移动,也就是逐渐远离永定河古渡口的。而潮白河温榆河则对北京的城市发展没有这样重大的影响。 永定河水患开始影响北京始于金代。在此之前永定河流域植被没有遭到大的破坏,而辽金两朝大肆砍伐树木营造宫室、建造战船使得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当时的永定河被称为浑河也就可以理解了。而事实上,永定河确实也是含沙量仅次于黄河的一条河。根据《略论永定河历史上的水患及其防治》一文统计,自金代至1949年的834年中,共决口81次,漫溢59次,河道改道9次。清代达到了高峰,在268年中就决口78次,平均每4年就要发生一次洪灾。 永定河之所以经常泛滥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降水时空分布不平衡,汛期降水时间长、降水量大,枯水期降水极少; --洪水暴涨暴落,泥沙含量大,多年筑堤防洪形成地上河,破坏力强; --河道上陡中缓下平,尾闾不畅。 永定河水患自辽金始,其治理自然也自辽金始。辽金时期,北京城市的位置大约在现在的广安门一带,以广外鸭子桥青年湖为中心。当时城市的最大问题之一是供水水源不足,其来源就是现在西客站旁边的莲花池,当时名为西湖,水量很小。这种供水量勉强可以供应城市用水,而根本不足以支撑开漕运,于是金代统治者开金口引永定河水经过中都城北城东注入运河。结果因为永定河水含沙过量导致船只无法通过。 元初至元三年、元末至正二年分别由郭守敬和丞相脱脱主持开金口以通漕运,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终金元两代,对于永定河都是利用大于防治,但是却都已失败告终。而其对永定河的治理因为缺乏统一和科学的指导方针,也始终停留在不断筑堤上。 至于明朝也始终采用筑堤的办法进行防洪,但是把防洪的目的放在保卫京师的安全上。 清朝康雍乾三代时,对永定河洪水的治理有了新的方法和指导思想,首先是采取了上中下游同时治理的方法,避免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继而又针对永定河泥沙含量大的特点,采用了潘季训"束水攻沙"的辩证治水理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清朝的国力在乾隆后期开始下降,再加上贪官污吏借兴修水利中饱私囊,不但没有把永定河水患治理好,反而出现了在268年中就决口78次的最高纪录。 到了民国时期,1918年北洋政府成立了旨在保护天津租界利益的顺直水利委员会,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改名华北水利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为华北地区的水利建设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不仅在海河流域和永定河流域兴建了很多水利设施,而且还编纂了一部《永定河治本计划》,准备彻底根治永定河水患。1928年华北水利委员会提出开工建设官厅水库,既可节制洪水又能蓄水灌溉,计划在官厅村南筑拦水坝一道,坝高90米,长110米,遇洪水时,最大库容可达460兆立方米。可惜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北方沦陷,这些宏伟的计划都付诸东流了。 直到1951年,新中国成立后才真正有能力有条件开始建设官厅水库,并于1954年完工。在此之后,官厅水库与下游的位于山峡出口的三家店水库一起组成了两道强力的大锁,牢牢地控制住了肆虐了近千年的永定河洪水。不仅这条河两岸的居民受益,同时也使北京城第一次有了可靠的安全保障。 余论 正因为北京地处幽燕,所以这里的人民对于水特有一份敏感和感情。有谁能够使水害变为水利造福于民,人民就会永远记住他。回顾北京的建城史和建都史,元大都不仅造就了今日北京的基本格局,而且创造性地引入了高粱河水系为北京的水源,所以日后才有了刘伯温姚广孝建八臂哪吒城、高亮赶水、刘伯温关羽合力收服孽龙这一系列赞美高粱河水系应用的神话传说。 而在新中国建立以后,不仅修建了官厅、三家店两座水库制服了永定河,而且修筑了密云、怀柔水库,在白浮堰的基础上修建了京密引水渠,解决了首都的吃水问题。 不仅如此,新中国更是彻底解决了自辽金以来困扰北京近千年的洪水问题,我相信这样的功绩也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感悟到,只有国家统一、国力强盛、政令通达,才有条件、有力量、有可能将一项项造福于民的宏伟工程从蓝图上的美好设想真正变为现实。 参考书目: 《北京灾害史》; 《北京城的生命印记》; 《北京史苑(第一辑)》; 《北京档案史料2007.2》; 《北京档案史料2007.4》; 《北京档案史料2010.2》; 《燕京杂记》; 《天咫偶闻》; 《燕都览古诗话》; 《增补燕京乡土记》;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 《鲁迅与北京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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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战争、战争的准备、计划实施战争的所有措施是侵犯人权的最大理由,多少在原理上会损害民主主义,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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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针对育鹏社教科书的采用,横滨市有77000人联名提交了反对意见书,而最后采用的决定,是由6人组成的市教育委员会以4票"多数"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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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8月4日,横滨市教育委员会决定采用育鹏社出版的《公民》、《历史》两种教科书,这是一个严重的事件。育鹏社教科书的编写者,是"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成员,此次决定采用的课本,属于"新历史教科书"系列,其宣扬美化大东亚战争的观点被很多进步市民团体抵制,却在日本的国际都市横滨获得采用,这令人深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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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1960年9月,我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分配到当时的哲学社会科学部历史研究所工作,转眼已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时光流逝,白了少年头。回忆过去的岁月,感慨殊多。一些已故师友的声音容貌,时时涌现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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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一、引言 在清代所说的二十四史中,最后九部正史记述了从唐朝到明朝这一时期的历史。唐朝有两部正史,即《旧唐书》和《新唐书》。接下来的五代,也有两部正史,即《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其余的宋、辽、金、元、明五个朝代,各有一部正史。这九部正史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历史系列,它们代表了公元618年——1644年之间各王朝历史的官方记录。这些王朝在618至1644年之间的某个时期,曾统治着整个中国,或统治过中国相当大的一部分。要研究这些正史的编修原则和方法,则有必要对中国官方修史工作的组织作一些阐述。 这九部正史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每一部正史都是在随后的朝代内编修起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随后的朝代内汇编起来的。这似乎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不值得研究的事;然而,这件事本身还是颇有意义的,其意义就在于“国亡史成”这一原则始终未变。汇编前朝的官方历史,表明后朝对前朝的承认,或者,至少是暗示着某种承认。 第二个特点是,这种汇编通常是有一个编修班子或修史局完成的,也就是说,是由官方委派的一组史家完成的。唯一的例外是《新五代史》,它又称《五代史记》,是史家欧阳修的私人著作。而且,这九部正史与唐以前的正史,在编修方法上也是不同的。唐以前的正史通常是由个人或某一学派的史家,以私人或半私人的形式编修的,而这九部正史则是在皇帝的主持下进行编修的。自唐朝起,官方修史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变化通常被看作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第三个特点是,象往常的正史一样,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纪传体”的编撰体例。更进一步地说,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混合型的体例编修的。这种形式的史书,通常包括二至四个常规部分,它们互相补充。混合型的纪传体与编年体有着鲜明的对比,后者也往往用于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史书之中,但绝不会用于编修正史。混合型纪传体与正史联系十分密切。故而,早在唐朝时期,人们就用混合型纪传体史书,来界定“正史”这一称谓。 上述特点将引导我们去探究本文所要论述的九部正史所采用之编修原则和方法。在开始论述之前,有必要对这九部正史的史料来源,特别是前朝保存下来的官方记录作一简略的评论。这些史料记述了一系列短时期内的史事,涉及到某一王朝相继在位的君主统治时期的历史,其中,某一君主统治时期的一系列记录,往往成为下一个君主统治时期内编修国史的一个史料来源。主要的官方记录是每个皇帝的“起居注”以及其它补充材料(主要是宰相及其下属写的“时政记”),构成了编修“日历”的主要史料。而且这些材料也是编写某个皇帝“实录”的主要史料。“日历”和“实录”都是编年体。重要人物的传记,由记录传主死亡的有关方面提供。传记的材料可以来自官方的记录,也可以出自私人的有关记述,如墓志铭或家谱。有些王朝的皇帝还命令史官根据上述材料以及其它由政府汇编的材料,如所谓“会要”或“会典”等法令集,以混合型纪传体的形式,编写所谓“国史”。 这些官方记录,从“起居注”到当朝编修的“国史”,都是大部头的著作。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些记录只有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而且,只有那些被授权的人,才可能查阅这些材料。也就是说,这些记录都是国家的机密档案。唯有法令集是个例外,可以任官员和学者们印刷或购买。在传给下一个王朝之前,这些记录要经过一、二次甚至三、四次的修改。这种修改一定是由皇帝下令进行的,而且,都是因为政治的缘故。但是,只要这个王朝依然存在,那些未被修改的原文便不可销毁,因为皇帝随时都有下令再行修改的可能。在修改时,要求查阅旧有的各种版本。对宋朝皇帝的“实录”来说,尤其如此。如果能够占有这些官方的记录,那么,史局在编修该王朝的正史时,则非常容易。故而,有些正史的编修,在很短时间内便告完成。元朝时期编修的宋、辽、金三部正史,只用了二年半时间。元朝政权瓦解后,明朝编修元朝的正史,只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其它几部正史编修的时间,稍微长一些。费时最多的是《明史》,前后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从1678年开始,到1739年结束)。这九部正史都大量地运用了有关王朝所保存下来的官方档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编修事实上只是对前朝历史文献的一种抄袭。中国官方的史家,自己也承认这是一种抄袭。好在这种抄袭不仅无妨于他们的声誉,而且还会提高他们的声誉,人们会因此而把他们视为历史的可靠记录者,因为,这样做才符合中国的传统。 二、编修的原则 正史编修的原则中,最重要的有两项,即为什么修和怎样修。其中,关于为什么修的问题,又有两个主要原则,即记录的延续性原则和以史为鉴的原则。 每当准备编写官方历史的王朝统治者与前朝统治者不是同一个种族时,这种延续性的原则,就会被人们特别强调。元朝学者王鄂在一封请求编修辽史和金史的奏折中曾说:“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兼前代史书,必代兴者与修。盖是非与夺,待后世而可公故也。”(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89)这份奏折大约写于1261年,曾因同代史家以及后世史家的征引而流传一时。然而,王鄂并不是提出这一原则的第一人。大约在他撰写这一奏折的前十年,刘秉忠就曾向元朝当局建议编修金史。他说:“国亡史存,古之常道。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业,不坠于后世,甚有励也。”(《元史》卷157)1276年,南宋都城临安陷落后,元军统率董文炳也曾指出:“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具在史馆,宜悉收以备典礼”(《元史》卷156)不久,人们便设法收集到五余种宋代的史籍以及有关类似的记录,并把它们送交元朝的史馆。 1369年初,明朝开国皇帝太祖曾告诉有关官员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明实录》洪武朝,卷37)随即他便下诏任命时已退隐的十六位学者,参与《元史》的编修。不久,《元史》告成,并呈寄朝廷,负责监修的宰相李善长就曾把明太祖的那段话写进奏表之中。 明朝灭亡之后,满清王朝的皇帝也诏令史馆,修撰明史。这一举动纯粹是依循早已形成的惯例而已,因而也就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了。 显而易见,对于一个新的王朝来说,保持这种记录的延续性,具有相当大的宣传价值。首先,由官方出面编修前朝的历史,使人们觉得新的王朝是十分宽宏大量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编修前朝的历史,有助于建立新旧王朝间代谢延续的关系,从而使得新的王朝成为一系列前后延续的正统王朝中的一员。能够获得这种正统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自唐、宋以来,有关主要朝代都是通过征服或内部残杀而建立起来的。而从曹魏至唐朝期间,大多数王朝都是通过与此完全不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即新的王朝通过安排旧王朝最后一个皇帝退位,然后再取而代之。这样做,至少可以使新旧王朝的代谢,在名义上是合法的,在外表上也是平和的。 编写前朝历史的另一个价值,就在于它可以笼络一些依然效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如同孝顺的儿子把编写自己已故父亲的传记看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一样,这些忠臣义士也认为,编写好前朝的历史,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报效前朝的最后一次努力。故而,这些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一般都很难拒绝当朝统治者要求其参加修史工作的邀请。如果他们接受了邀请,这样便为日后的进一步合作开创了先例。当然,一些坚定的忠诚之士,也意识到了接受邀请的危险性,往往与邀请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如元朝时期的杨维桢,还有清朝时期的黄宗羲,等等,就是如此。 与“为什么”问题有关的另一项原则,就是以史为鉴。以史为鉴这一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前述明太祖的言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功利主义的修史观,一直贯穿着长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对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九部正史来说,这一原则似乎要稍微次要一些。在中国历史上,上述九部正史,主要只用于偶尔的参考,而不是作为通常的阅读材料。从教育的目的来说,经学书籍理所当然地成为最重要的读物。在谈到历史时,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后来朱熹据此编修的《通鉴纲目》上来。真正需要上述九部正史的,主要是一些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这种情况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表明唐以后的有关官修史书,其发行量是很少的,这必然限制了它们在教化过程中的作用。 至于“怎样”修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两对具有内在矛盾性的原则,其一是秉笔直书与适当隐讳的原则,其二是褒贬与公论的原则。 秉笔直书的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左传》一书中就记载了好几位因秉笔直书而牺牲了生命的史家。对史家来说,应该对所有人负责,也应该对下一代负责,这一点应该是不容含糊的。司马迁的《史记》被汉代的学者称为是“实录”,这几乎是史家所能得到的最高赞誉。在中国,史家的独立性,被视作是一个十分光荣的传统,近代以来的史家还十分自豪地把这种独立性称之为“史权”。为了解除那些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史家之忧,中国史学中尚有一种值得注意的传统,即要求皇帝不阅读其本人在位时期的“起居注”。这一传统为唐宋时期的有关皇帝所遵循。即使是在异族统治的辽代,也有二位契丹的史家拒绝了为皇帝呈送“起居注”的要求。不过,辽代的皇帝无法容忍这种违命,从而将这二位史家每人各打二百鞭,并予以撤职。 遗憾的是,对史家之独立性的侵犯,不仅来自异族统治者,而且也来自一些汉族的皇帝。皇帝可以约束自己,不看自己在位时期的“起居注”;但是,根据该皇帝在位时期的记录或前期的记录而为统治集团编修的其它史料,则一定要呈送给皇帝加以批准。要求皇帝的批准,再加上史馆监修或史局总裁往往由宰相担任的这一传统,使得史书的编修必然带有政治的影响。随着明清时期专制主义的加强,皇帝对修史工作的影响更加突出,这种政治色彩也就更加浓厚了。 与直书直接对立的是适当隐讳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记载,孔子在写作《春秋》时,就曾有意地隐饰了尊者、亲者和贤者的丑闻或过失。在这以后,所谓适当的隐讳,几乎在每一部史书中都可以找到。 毫无疑问,正是由于意识到直书与适当隐讳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官方的史家往往议论前者较多,而很少论及后者。然而,隐讳的例子,却还是多得不胜枚举。十八世纪的学者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曾专门撰文揭露历朝正史中的隐讳问题。赵氏对史书中的隐讳,通常持批评态度。但是,对于《明史》,他却没有提到隐讳之事,因为该书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编修的,他不敢妄加评论。赵氏这一态度的本身,便是对隐讳原则的一种绝妙注释。 就对人物或史事的评价问题来看,褒贬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按照传统的做法,这一原则可以通过记录的方式、记录的重点以及史家个人的评论来加以贯彻。其中,最有名的一种做法,就是一字定褒贬的“春秋笔法”。正如孔颖达在《春秋正义》中对《春秋》所作的论述那样:“一字之褒,荣于华;一字之贬,严于斧钺。”此外,在《左传》一书中,偶而也有一些评论,并以“君子曰”的形式加以标明。“君子曰”可以代表史家个人的意见,也可以代表“君子”这个阶层的看法。在后来的正史中,每一卷的结尾,通常都有“史臣曰”、“赞曰”或“论曰”等一类的评论。这种评论通常叫作“论赞”。 对褒贬原则的运用,自然是“史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自觉地运用这一原则,却直到宋代才开始。宋代学者在其著作中,系统而又广泛地运用这一原则。其中,最著名的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和朱熹的《通鉴纲目》。欧阳修经常用“论”这种方式,有时也用徐无党的“注”来阐述其旨意。其实,徐无党的“注”也是出于欧氏的授意。朱熹的记事原则是中国史学史上最系统、最详细的。例如,在《通鉴纲目》中,记载有关“征伐”之事的方法和措辞就有五十多类,其细目有将近九十个。 宋代史学的这一特点,与理学精神是一致的。理学是一种新的、富有创造性的思想运动。理学家大胆宣称自己是正统思想的继承者。象这样新的思想流派一样,史学家在编写历史时,也需要具有同样的信心和想象力。似乎只有这样,他们写出的东西才具有圣人之作的风格。 然而,到了元、明、清三朝,正统的理学已变成了一种阻碍性的力量,再也不是思想运动的策源地了。理学中伦理道德的专制主义性质日趋浓烈。在修史工作中,这一点也反映在有关正史的“论赞”部分,即“论赞”中开始有一种“赞”多于“论”的倾向。就《元史》来说,整个“论赞”被简单地予以省略。至此,史家个人的评判已不再被认为是具有价值的,代之而起的,是鼓励史家阐述他生活时代的所谓公正的舆论。康熙皇帝在给史馆的一份诏令中就曾强调:应该公正地编修前朝的历史,以达到赢得人心的目的。为此,在《明史》中,对明代的皇帝,不允许作任何批评。类似的警告,也出现在参预《明史》编修的有关史家之言论中。汤斌在《汤子遗书·明史凡例议》中就曾指出:“修史与专家著述不同,专家著述可据一人之私见,奉旨修史,必合一代之公论”未可用意见,肆讥弹也。”这种修史的态度,对后来的中国史学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三、编修的方法 中国官方修史的方法,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即奉诏修史的方法和有关纪传体史书编修的方法。 奉诏修史的方法在唐朝早期的几个君主统治时期,曾十分盛行。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人们便发现了这种方法的弊端。刘知几在其《史通》一书中,就曾严厉地抨击了这一方法,因为他本人就是这一方法的受害者。在给监修国史的宰相萧至忠及其它官员的信中,刘知几历数了史馆奉诏修史的五大弊端,并指出正是这五大弊端使他不能有效地发挥一个史家的作用。刘知几所说的这五大弊端,大部分都是由于把修史工作委任给史馆造成的,而其中的最后一条,即监修不是统领史局,分派工作,史臣只能坐变炎凉,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官修史书编成之后,评论家时常可以从中发现其许多错误,如前后矛盾、重复、不准确和疏漏等。吴缜的名著《新唐书纠谬》曾列举出这类错误二十余种。这些错误一方面说明了学术成就的不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草率成书或编修者缺乏相互合作所致。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为了克服官修史书的这类错谬,必须制定出一套指导编修的总原则和总规则,并且务必使他们得以贯彻。 对于《辽史》、《金史》、《宋史》和《元史》来说,编修者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早日成书,而且事实上也达到了这一目的。之所以有如此快的速度,其原因之一是编修这几部正史的准则少而且明确,另一个原因就是有效的管理和编辑班子。据欧阳询的传记记载,欧氏在担任辽、金、宋三史的总裁时,制定了必须遵循的编修总规则。据说,一些官方史家喜欢争论,好卖弄学问,而且持有偏见。只是欧氏并没有与他们去争论。他只是在接到史臣的有关草稿时,稍作修改而已。在其余的四、五位监修中,至少张起岩也是这样做的。这种独断的做法,对提高修史速度,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与此相类似,当1369年开始编修《元史》时,制定该书编修总规则的权威人士,就是皇帝本人。在谈到有关编写情况时,这位皇帝还规定,为了尽可能多地利用元朝的文献,不要运用传统的语言文字,因为元朝的许多文献都是用白话文写成的。 到编修《明史》时,人们已经认识到,重要的是史书的质量,而不是史书的编修速度。在众多学者所提议的编修《明史》的优良准则中,我们可以征引潘耒那简单明了的八条: 1、广泛地收集史料; 2、批评性地对待有关文献资料; 3、参预编辑者应职责分明; 4、编修的准则应该标准化; 5、秉笔直书; 6、论述应该公正; 7、应有充足的时间保障; 8、不要把史书写得卷帙浩繁。 这最后两条,比前几条更为重要,因为没有这两条,其它原则也就很难实施了。潘耒的八条建议与其他学者所提出的有关修史原则,都是十分重要而且有益的。故而,民国初年,一位《清史稿》的参修者曾收集了潘耒及其他学者的有关言论,并出版了八卷本的资料集,其中第一卷,就是专门记述顺治、康熙、乾隆诸皇帝关于编修《明史》的言论。 纪传体史书编修方法的改进,部分是通过认识混合型史书的各主要部分之相互补充的特征而获得的。改进的另一种方式是创造或删除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改进是精心推敲的结果。混合型的史书,在汉朝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就已初具规模。这两部史书有四个部分组成,即本纪、表、志和列传。这一著作模式并没有马上被仿效。从后汉至隋唐的十三部正史中,只有六部有书志,但没有一部有表。事实上,在刘知几的《史通》中,表这一著作形式,受到了相当严厉的批评。 对后来的九部正史来说,情况则不一样了。这九部正史中,每部都有书志,七部有表。这样,四部分的混合型纪传体史书的编修方法终于最后确立了。当然,史表的价值是逐步得到确认的。在《旧唐书》、《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中,都还没有史表。史表具有一个十分突出的长处,即节省篇幅。 在本文的引言部分,笔者已经指出,执政的王朝为自己所编修的“国史”,也是采用混合型的纪传体。宋朝的“国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本纪、书志和列传。1203年,皇帝又批准了“国史”中采用年表的建议。南宋哲宗朝的“正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史”)在呈寄给皇帝时,就有本纪、表、书志、列传和目录等,凡二百十一卷。如果《玉海》中的这段记载属实,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由四部分合成的纪传体史书编撰方法,大约在南宋末年已应用于“国史”的编修了。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之增减问题,我们可以列举下述的几种表为例证,如《辽史》中的《游幸表》、《部族表》和《属国表》,《金史》中的《交聘表》。《明史》中的特殊章节主要有《七卿年表》、《土司传》和《流寇传》等。 在《宋史》中,有关“道学”的特别章节(《道学传》),是别有意义的。“道学”的范畴,和《宋史》中依旧沿用传统的“儒林”是不同的。“道学”这一类传的建立,主要是为了推崇程朱学派的思想家。元朝的史家,在编修《宋史》时,沿用了南宋“国史”中“道学”这一类传形式。清代初年,关于《明史》中是否设立“道学”这一类传,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反对设立“道学”的,有著名学者黄宗羲和朱彝尊等,他们成功地使史馆作出了否定的决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就修史的基本原则来说,中国官方史学在宋代时就已达到了顶点,从那时起,便一直停滞不前了,因为史学著作中的限制性因素日益增多,而创造性却越来越少;但是,在编修的方法和技巧方面,却一直在进步,直到清代才达到了顶点。当然不容忽视的是,宋代的史学除了与编修原则密切相关外,在编修的技巧和方法方面,也开辟了一些新的领域。例如,在“实录”和“国史”的修订本中,运用彩用墨水来区分不同的文本——如原文用黑墨水,删除的部分用黄墨水,增加的部分用红墨水,等等. 上述的这些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宋代史学的重要性,使它自然地成为宋代声誉卓著的文化成就的一部分。然而,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史学著作,毕竟只是学术活动的一个内容,因而无法割断与其它学术活动的联系。要推出名副其实的伟大史学著作,不仅需要广博的学识,还需要相当高的文学才华,更重要的,还需要一种很高的哲学视野。无论何时,当大多数的学术活动都处于低潮时,其史学也只能处于低潮之中。(据W.C.比尔斯莱、E.G.浦立本 主编《中国日本的历史学家》,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六一年英文版第四章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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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是由中日两国政府商定进行的公开研究事业。以两国学者进行共同研究来推动中日之间历史问题的解决,避免中日关系大局因历史纠葛而遭到破坏,这是一个有积极意义的尝试。其实,一般所谓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主要指亚洲近代史上日本侵略中国的问题,这个问题已在1972 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得到了明确的结论。然而,此后由于在日本出现了与此结论相悖的主张和言论,甚至于影响到日本政府的对中国政策,使得原本单纯的历史认识问题转变为并不单纯的政治问题,从而为中日关系的发展增添了障碍。在设定这项事业时,考虑到不能割断历史,应从中日关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把握其规律与特点,总结其经验和教训,故而分成古代史研究和近现代史(包括战后部分)研究两大部分进行。古代史研究组由中方的蒋立峰、王晓秋、汤重南、王新生和日方的山内昌之、鹤间和幸、川本芳昭、小岛毅、菊池秀明组成,同时双方还有人数不等的特约执笔者参加,中方有严绍璗、张雅军、丁莉、王小甫、宋成有、王勇、黄正建、吴宗国、李卓、宋家钰、张帆,日方有古濑奈津子、村井章介、樱井英治、小岛康敬、井手诚之辅。所谓古代史,中方的概念等同于前近代史,将中世史、近世史包括在内,日方的概念则不同于前近代史,而与中世史、近世史并列,合为前近代史。双方的称谓虽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即关于前近代史的共同研究。本项研究既要总结前人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要通过交流有所创新。既为研究,就需有理论与框架。本论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历史研究的理论支持主要区别为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前者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史是客观存在,并具有其发展规律。这一发展规律不以后人的意志、愿望及认识程度为转移。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探寻这一历史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为现实及未来服务。唯物史观过去强调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五种社会形态演变的阶段论,强调生产力发展的根本推动作用,现在又吸收了文明史观研究的理论成果,从狩猎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甚至信息文明,以及骑马文明、大陆文明和海洋文明等多角度分析、研究历史发展轨迹,从而使得历史研究更趋活跃,更加靠近历史真实。后者认为,人类社会依某种意志而发展,历史发展如果有规律的话,此规律也是这种意志的体现。现在的自由主义史观、存在主义史观、结构主义史观都属于唯心史观的范畴。当然,唯心史观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历史发展中的人的意志,这也是历史研究中应予以注意的方面。但是,如何客观分析、准确把握古代世界史和东亚史仍然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仅仅重复一些理论原则、引用几句经典论述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例如,日本有学者在分析评价近代世界史和东亚史中的国际关系时,提出了“近代合理主义”的观点,认为资产阶级代表了2先进生产力,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有进步意义,对此应予以肯定。这种“近代合理主义”不区分近代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具有的两面性,认为存在即合理,为近代资产阶级推行的强权政治进行辩护。而从被压迫、被奴役、被掠夺的民族看,资产阶级的黑奴贸易、北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主义,以及德意日军国主义法西斯的侵略扩张等,显然都是百分之百的“近代不合理主义”。所以,必须指出“近代合理主义”既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其不合理的一面,或称既有其进步性,也有其反动性,对具体事物应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相对于“近代合理主义”,在古代史研究中是否可以提出“古代合理主义”?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成吉思汗指挥其骁勇无比的骑兵队横扫亚欧大陆,所经之地,残垣断壁,满目疮痍。但若以亚洲史为中心,其西向扩张即被称为“打通了东西方交往的道路”,成吉思汗因此在亚洲史至少在东亚史上始终被视为历史英雄人物受到称颂。其他再如以欧洲史为中心评价十字军东征,以俄国史为中心评价彼得大帝的扩张等均如此。日本史方面对神功皇后、丰臣秀吉的西向扩张也是赞赏备至。这也许可称之为“古代合理主义”。这说明,人类的思维认识有一个发展过程,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因此,古人与今人必然具有不同的社会观和价值观,在历史研究中应高度注意不能用今人的价值标准去要求、判断古人。还应注意的是,研究历史不能囿于国家史和地区史的视角,而应从更广阔的世界史的视角观察和思考,才能对历史事件或人物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但是,古代社会决不是是非不分的混沌社会,其价值判断中也有明确的标准,如对正义与邪恶、仁道与霸道、爱国与卖国、忠贤与奸阴、开明与保守,显然都是褒扬前者,贬斥后者。同时,不能忽视古今相通的价值标准,如先进与落后和主权与人权。虽然对于某些特定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不能机械地用先进和落后加以判断,但在总体上,先进与落后的区别是普遍存在的。简言之,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高端文化者谓之先进,反之则为不先进或落后。古代世界史上国家之间无休止的争战以及各类朝贡册封体制的建立,其目的均在于扩大和巩固国家主权(外在表现形式可能有所不同),而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则显然是为了争取以生存权为根本的人权。古代人虽然没有提出“主权”、“人权”的概念,但具有这样的思想和要求。如果失缺这样的判断标准,历史研究就失去了方向。历史研究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这已成为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共识。实事求是就是要通过认真、深入的研究还历史本来面目,而不是通过研究去证明主观上欲刻意强调的事前准备好的“结论”。应先有研究后有结论,而不是先有结论后有研究。所以,事前设定好要通过共同研究来突出“中国对日本的强大影响”或“日本文化的独自性”显然都有悖共同研究的初衷。要做到实事求是,史料的可信度是最重要的问题,依据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研究是十分重要的。为使自己的观点成立而编造假史料是历史研究者嗤之以鼻的行为,但对于中3日两国大量存在的史著典籍也必须下一番去伪存真的功夫。中国的二十四史是研究古代中日关系的重要史料,其关于日本的记录虽基本可信,但难免有以讹传讹的不实之处,日本以《记纪》为代表的重要史料问题可能更多一些,双方对此应予以注意。日方学者对《日本书纪》中的一些记述大胆提出怀疑,这种精神值得肯定。同时,历史研究中排除偏见、不先入为主、虚心吸纳异见也是十分重要的。任何历史研究都不可能完全详尽地占有史料,只能是在尽可能多地占有史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因此,历史浪漫主义和自由的学术氛围是十分必要的。20 世纪50 年代,中日两国都出现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因此才能产生出有深远影响的学术大家和学术观点。这对于当前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提交的论文在某些问题上的观点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也未强求一致,这也是构筑自由学术氛围的一种体现。在设定共同研究的题目时,日方特别提出从东亚史的视角研究古代东亚关系中中日两国的相互地位和作用,并提出要进行中日古代政治社会结构比较研究。尽管这两项研究是中日关系史研究的旁题而非正题,本无必要专门设题讨论,但中方仍从大局出发同意了日方的提案。当然,这不等于认同中日双方要在日方设定的追求所谓“独自性”的框架中研究中日关系,而是要从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研究古代中日关系。因此,本项研究设置的课题是:古代中日关系发展所依据的东亚国际秩序,中日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认识,以及古代中日政治社会结构的比较研究。本绪论则以上述所谓“独自性”为问题意识展开论述,以此为以下各章的专题论述做一铺垫和引导。一、关于中日人种起源之分析既然研究中日关系史,当然应从根上做起。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人种关系十分密切,这成为中日文化关系发展的前提之一。当前关于人类的形成与发展,人种学上大致分为两种观点,即“放射说”和“多发说”。前者主张人类最早诞生于以非洲肯尼亚或埃塞俄比亚为中心的地区,600 万年前的古猿人“奥罗林”和320 万年前的古猿人“露西”成为所有人类的共同祖先。此后从这一地区向四方呈放射状扩散,经过漫长岁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人种。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四大文明由埃及至两河流域至印度至中国先后出现似乎旁证了这一观点。但是,很难说这种观点已完全排除了其所依据的考古发掘的偶然性。后者主张远古时代具备与“奥罗林”、“露西”故乡相同条件的地方理应有多处,人类的形成应是多处同时发生的,只是因地理气候的变化而形成了不同的人种。当然,这种观点还需要更多的考古发掘成果来印证。其实,前者重视各人种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后者重视各人种发展之间的相互区别,各有其道理。如果将二者结合,并注意到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特点,其研究结论一定更符合历史实际。4中国人的主体汉族是由北方人和南方人融合形成的。从截至目前的考古发掘成果看,204万年前的重庆巫山龙骨坡人及170 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或许是中国人的祖先,此后有湖北郧县人(100—80 万年)、蓝田人(80—50 万年)、北京人(70—20 万年)、田园洞人(4 万年)、山顶洞人(3—2 万年)、河姆渡人(7000—6000 年)等等,无论猿人、古人或新人阶段,其遗址均呈多发点状存在,显然可以相对地说中国人种的主要成分是自主形成、连续进化的。此所谓“相对”,即不排除中国人中的北方人和南方人曾分别受到其他不同人种的影响。就此层面而言,可以说中国人种是以自主连续进化附带杂交而形成与发展的。近些年来,日本考古界的发掘“成果”越来越多,涉及年代越推越远,似乎日本人种和文化的“独自性”发展正得到越来越多的“确凿”的证实。日本的民族主义势力为此欢欣无比。但由于2000 年揭发出了藤村新一考古造假事件,致使数十个日本旧石器时代前期、中期的“重要”的“考古成果”化为乌有,日本考古界经历了严峻的诚信考验。目前,日本考古界的多数学者认为,根据甄别后尚可确认的考古成果,日本列岛上出现人类活动的时间也随之大大退后,由70—60 万年前后退至约8(?)—4 万年前,即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后期。经比较,有专家认为晚期北京猿人可能通过冰川期连接亚洲大陆与日本列岛的陆桥为追逐动物而到达日本列岛。若果真如此,则从远古时代论,可以说原始日本人来自东亚大陆。但这一点仍需更多的考古成果印证才有可能成为定论。目前据尚可确认的考古成果,日本出现新人应该在3 万年前的晚更新世即旧石器时代后期。而且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全新世早期大约1 万年前左右,冰河期后海平面上升,日本列岛与亚洲大陆分离,日本进入以狩猎、采集和捕鱼为主的绳文文化时代。绳文时代一直持续到大约公元前300 年,此后进入以稻作农业和金属工具为代表的弥生文化时代。在这个转变时期,日本人群的体质形态特征出现了非渐进性的变化,同时,日本文化的主体特征也发生了断层式的突进。正是由于日本人群在体质成分和文化上表现出了明显的阶段性,因而出现了围绕日本人起源问题的大量研究和讨论,涉及体质人类学、考古学、遗传学、民族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尽管有日本学者曾主张日本人种演变的“连续说”,即从绳文人到现代日本人的血统是一脉相承的,不存在任何的混血,但这种观点已被众多的考古成果证明是不能成立的。而多数学者主张“替代说”即“移民说”,即在弥生时代有相当大规模的北方大陆移民或南方大陆及海洋移民到达日本,同时将新的文化,如水稻的种植和青铜器的铸造技术等先进大陆文明带到了本州西部地区和北九州。这些大陆移民逐渐超过了日本其他地区的原住居民,成为从弥生时代以后逐渐向现代日本人演化的直接祖先。弥生人及他们的后裔在弥生时代末期开始向东扩散,并到达大和地方,建立王朝。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与原住居民发生混血,逐渐演变为现代日本人。但他们向北扩散速度较慢,致使北海道阿伊努人很大程度上依然保留了绳文时代原住居民的体质特征和文化元素,而基本没有受到来自亚洲大陆移民5的影响。1从体质特征看,绳文人在东亚地区新石器时代和以后的人群中在形态上相当孤立,他们依然保留着欧亚大陆旧石器时代人的古老特征,如长而宽的头颅,发达的眉嵴,低宽的面部,深陷的鼻根,较突起的鼻骨,低宽的眼眶,短而粗壮的上肢,长而扁平的小腿骨等。这些特征使绳文人更接近中国南方的新石器时代人,与之共享着头骨和文化特征。从历史上看,阿伊努人在政治管辖上直到近代几乎一直是独立的,政治和地理上的隔绝有利于他们保持自己的基因池。2根据考古文化学上的关系,西日本弥生人祖先从中国大陆向日本迁移的路线有三种可能:一是从中国的江南地区直接横渡东海到达日本;二是从中国的山东半岛渡海到朝鲜半岛移民系弥生人则与绳文人差异明显,具有较平坦的眉嵴、浅平的鼻根、高狭面、高眼眶,高身材等,与其后各历史时期乃至现代日本人的形态特征基本相近,属于同一个形态群体,而他们与绳文人形态上的不连续性说明这样的特征来自日本岛外的基因。这样的结论也得到牙齿人类学、病毒学、血液成分分析及遗传学等多方面的支持。绝大多数的人类学研究都显示,从弥生时代到现代,日本人(不包括阿伊努人)存在形态上的连续性,而他们与绳文人形态上的不连续性说明这样的特征来自日本岛外的基因漂流。1975 年美国学者克里斯蒂·特纳(Christy G. Turner II)第一次对现代日本人、阿伊努人、绳文人、弥生人和史前中国人的牙齿形态特征进行比较,提出了关于日本列岛人群的“二重起源-混血说”。他认为在日本列岛居民中同时存在巽他型( Sundadonty)和中国型( Sinodonty)两种牙齿形态类型的人群,绳文人和阿伊努人属于巽他型,弥生人及现代日本人属于中国型。巽他型牙齿特征形成于距今大约3 万-1.7 万年的东南亚地区,那么,拥有巽他型牙齿类型的早期东南亚人沿亚洲大陆架向北迁移,一直到日本的北海道,在日本形成绳文人和其后代阿伊努人。而在弥生时代,具有中国型牙齿特征的东北亚人从亚洲大陆抵达日本,与当地绳文人发生部分融合形成了弥生人及其后代现代日本人。简言之,现代日本人血统存在一个二重起源,大多数是大陆中国型人群的基因,少量来自巽他型的绳文系阿伊努人的基因。因此,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结果已经使人们广泛接受了“移民说”的观点,即认为绳文时代结束后,日本人体质形态出现巨大变化是受到以中国型人群为主体的大陆移民的强烈的基因和文化影响所致。1 Dodo,Y. and Ishida,H. Nonmetric analysis of the Doigahama Crania of the Aeneolithic Yayoi period in westernJapan. Dept.Anat. Kyushu Univ. (ed.), 1988.真锅义孝,六反田笃,山东省汉代墓葬以及大汶口时期墓葬出土的人骨齿冠于齿根的非测量形质。《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日中共同研究报告1,p360-370,2000 年。2Wu Xinzhi, Origins and affinities of the stone age inhabitants of Japan. Japanese as a member ofthe Asian and pacific populations.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4, 1-8, 1992.6经朝鲜海峡到达西日本地区;三是从中国沿海地区沿渤海湾到辽东半岛经朝鲜半岛渡海到日本列岛登陆。从最方便的地理位置来考虑,经过朝鲜半岛到达日本的看法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只是一直缺乏较多的相应时期出自朝鲜半岛的人类学材料的支持。近些年,中日双方的体质人类学者对中国的古代人骨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研究,文化人类学者则对稻作转移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对日本弥生时代移民的源乡地进行了推测。可能地区之一:中国黄河中下游地区。人类学资料主要包括山东新石器时代人群和周-汉代的人群。牙齿形态的研究表明,山东新石器时代人群的牙齿形态与现代日本人群都属于中国型,而日本的绳文人是完全不同的巽它型。这个事实说明至少3000 年前,没有或极少有跨越日本海或中国东部海域的人群接触,即便有接触,也几乎没有对绳文人产生基因的影响,这种隔离状态一直持续到弥生时代开始。也就是说,日本海和中国东部海域很长时间以来是影响基因漂流的重大阻碍。头骨的形态学研究发现,山东周-汉代人群和西日本弥生人的基本特征相近,由此推测,移民系弥生人最直接祖先的源乡所在地理方向中,山东可能是一个重要地带。1头骨非测量特征的调查也支持“西日本弥生人最初的故乡可能在中国大陆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观点。从地理位置分析,从山东半岛渡海到朝鲜半岛经朝鲜海峡到达西日本地区,或者从山东半岛经辽东半岛再经朝鲜半岛到达日本的西部尤其北部九州-山口地区,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日本弥生时代人拥有发达的稻作文明容易使人们将弥生人的祖先与稻作文明发源地之一的中国南方联系起来。在中国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和湖南道县玉蟾宫遗址已发现了12000年和10000 年前的稻谷。尤其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7000—5000 年前)已有大面积栽培稻遗存,河姆渡人居住于高架屋,驶船,制作使用陶器,在制作陶器时盛行在釜类陶器腹底交错拍印绳纹图案。依据海洋潮流和季风,中国江南人有可能直接渡海到达日本。换言之,中国南方人(称“越人”或“百越人”)因政治动乱于公元前三世纪前后,可能有一部分跨海迁徙到日本,成为“倭人”即弥生人,另有一部分迁至云南,成为少数民族繁衍至今。1994 年开始,中日人类学者组成“江南人骨中日联合调查团”对中国江苏发掘出的公元前六世纪至公元一世纪的古代人骨及大致同期的西日本绳文、弥生人骨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对比研究。经过头盖骨比较及其他多项研究,其结论是:新石器时代中国江南人与日本绳文人形态差别甚大,而江苏(包括江南至淮北的大片区域)的春秋至西汉时代人与日本的可能地区之二:中国长江流域及江淮区域。1韩康信《山东临淄周-汉代人骨体质特征研究与西日本弥生时代人骨之比较、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112-157 页, 2000 年。张雅军《山东临淄后李官周代墓葬人骨研究、 探索渡来系弥生人大陆区域的源流》,164-171 页, 2000 年。尚虹、韩康信、王守功《山东鲁中南地区周-汉代人骨研究.人类学学报》,21 卷期,1-13 页,2002 年。7移民系弥生人之间强烈类同,因此可以认为具有与弥生人类同的古人骨集团的分布地区不仅有朝鲜半岛,而且包括从山东半岛至江南的广大地区在内。因此,探求弥生时代及其前夕大陆移民的原乡,今后不能只注意朝鲜半岛和华北,也应将淮河及长江下游纳入视野,尤其要重视淮河流域即江苏北部。如果脱离以江南为起点的稻作文化及其承担者的扩散就无法谈论日本人的形成,不过今后还要将视野进一步扩大到华南乃至东南亚地区。1中国学者安志敏也对早期日本文化的大陆根源做了详细的分析。其主要观点是:日本绳文时代出现的陶器和磨制石器与大陆有明显密切的关系。在日本长崎发现的印纹陶器与中国江南的印纹陶器相近。日本大分、青森发现的鬲形陶器,与中国东北地区的鬲明显不同,而与中国南方的鬲很相似,可能是中国南方的鬲在日本的复制品。而鬲在朝鲜根本没有出土品,因此不可能经朝鲜带入日本。绳文时代早期的玦状耳饰和漆器也可能来自中国,它们起源于长江流域。这些证据连同在绳文时代晚期稻米的出现都说明绳文文化的变化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影响有密切关系。弥生时代为储存或居住所建的打桩高台结构建筑在长江以南地区也很普遍,它们可能与稻米种植一起从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越海到达日本。2这个结论来自于对弥生时代不同人群和中国北方河南、南方福建新石器时代人和东北地区青铜时代人群的头骨形态测量学比较研究的结果。在种族特征上,弥生时代的大多数移民可能来自中国古代的东北部地区,一部分可能来自黄河流域。日本学者渡部忠世提出了“稻作阿萨姆、云南起源说”,鸟越宪三郎经过调查研究后认为,日本人的发源地在中国云南省,其旁证是日本人在体质上所具有的胎斑渊源于云南。据考察,现今云南的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原始信仰与日本有许多类似之处(除种植水稻外,还有染黑齿、纹身、居住在高架屋、新尝祭、敬奉太阳神等等,现今居住在云川交界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仍保留着母系社会文化,从中似能看到邪马台国的影子)。这也许能旁证云南与日本的渊源关系,也许只能说明云南与日本独自发展的道路或程度有相同之处。可能地区之三:中国东北地区。3过去大多数的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认为弥生时代大陆移民的数量非常少,或者几乎可以忽略。但现在各种证据都显示出大陆移民甚多,对日本原住居民影响巨大。根据人口增长模型和头骨形态变化模型计算机模拟研究结果显示,从弥生时代开始后的1000 年间, 日本列岛的人口增长率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大陆移民数量估计达到100 万人以上,在弥生时代1 山口敏、中橋孝博編《中国江南・江ワイの古代人―渡来系弥生人の原郷をたずねる》、てらペイあ2007年4 月、142 頁。2安志敏《江南文化と古代日本》,東アジア文化交流史研究会編纂《弥生の使者徐福》1989 年版、48—51ページ。3 Qifeng Pan,Hong Zhu. A comparison on racial anthropology between the Yayoi human skulls ofJapan and the ancient skulls of China. Tooth and facial morphology of ancient Chinese skulls,Therapeia publishing Co. Tokyo,1997.8结束后的古坟时代,原住民即绳文人子孙与大陆移民之比在西日本达到一比九至二比八(古坟人的绳文人直系与移民的混血率在近畿为一比九,西日本为二比八,关东地区为三比七)。日本文化及日本人身体特征的复杂变化,用单一民族起源说是无法说明的。1中日古代文化关系亦为紧密。日本文化包括日本人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婚、丧、礼、学,皆受到中国文化的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处于东亚儒教文化圈之内的日本,其有史前除考古发掘外,史籍记录也是重要依据。众所周知,《史记》载,秦始皇“遣徐市(福)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北史》和《隋书》记曰,608 年裴世清“使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耽罗国(推测即新罗),经都斯麻国(对马),迥在大海中。又东至一支国(壹岐),又至竹斯国(筑紫)。又东至秦王国(博多),其人同於华夏,以为夷洲,疑不能明也”。有人认为此“秦王国”即为徐福东渡日本所创立之国。又《梁书·诸夷传》和《南史·夷狛传》所记“在文身国东五千余里”的“大汉国”也值得注意。又据《魏略》《晋书》《梁书》《北史》《通典》等载,倭人“自谓(云)太伯之后”。《日本书纪》应神天皇十四年(公元283 年)条,“是岁,弓月君(领百二十县人夫)自百济来归”。应神天皇二十年(公元290年)条,“倭汉直之祖阿知使主、其子都加使主并率己党类十七县来归”。应该注意到,弥生时代大致和中国的战国-秦汉时期相对应。那么,西日本地区突然出现与原住居民很不一样的人群,很可能与中国大陆当时的战乱纷争的不平静的生活状态有关。在这种政治、生活压力下,山东及江浙一带人群连同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和习俗等都带到新的安居地日本。另据公元814 年大和朝廷编篡的《新撰姓氏录》,当时京畿一带著名的1059 个氏族中,“诸藩”氏族有324 个,几乎占三分之一。所谓“诸藩”氏族即“大汉、三韩之族”。史籍记录清楚地表明,在此之前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断有大批的中国人及朝鲜人移居日本。综上所述,在约8 万年前日本列岛已出现古人生活痕迹(尚难最终确认),在3 万年前可确认日本出现了新人。这可能是晚期北京人及其后裔迁徙演变而成的。大约在10000 年前形成的以狩猎、采集和捕鱼为生的日本绳文人可能与中国南方的新石器时代人有密切关系。公元前300 年出现的开始稻作生产的日本弥生人则与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东亚大陆移民大批至日密不可分。在这些移民的扩散过程中,虽有混血发生,但大陆移民的基因优势超过了日本原住居民,逐渐演化为现代日本人。中世纪以后,日本人群没有来自海外的重要的基因漂变。因此得出的结论是,现代日本人的人种形成受到以中国人为主体的东亚大陆移民的强烈影响,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人种关系堪称密切。二、关于中日古代文化关系之分析1埴原和郎《渡来人は百万人規模》,東アジア文化交流史研究会編纂《弥生の使者徐福》1989 年版、90—92ページ。9期阶段(至平安时代)的文化发展受到中国文化的强烈影响,其有史后期阶段(镰仓时代以后)的文化发展表现出了越来越明显的日本独具的文化特征。多年来,中日两国学者致力于中日文化交流史的研究,以众多的研究成果论证了中日文化关系之密切,在世界文化交流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日本方面尤其梅原猛代表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文化论,渡部忠世代表的日本稻作中国云南源流论,福永光司代表的古代日本吴越文化影响论,樋口隆康代表的海上丝绸之路论等引人注目,使得中日文化紧密发展论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日本民族自称大和民族。但若问日本民族为何以大和民族自称?“大和”二字却仍读作“牙麻托(やまと)”?恐怕能给以回答的日本人不过十之一,而且这些回答也是模棱两可,支吾不清。据在现今大和之地实际体验,“牙麻托(やまと)”乃“牙麻莫托(やまもと)”之便读,古代倭人即“山下”、“山麓”之人。圣德太子(公元574—622 年)1小野妹子一定是圣德太子最信任的干部,于607、609 年两次衔命赴隋,从而成为古代中日关系史上赫赫有名的外交官。他到中国大陆看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中国的插花艺术从先秦的原始阶段到汉魏南北朝渐趋成熟,至隋已开始昌盛。小野妹子在学习佛法的同时,将佛前供花以及插花器具引进日本。完成使节任务后,小野妹子皈依佛教,法号“专务”,居住在圣德太子建造的六角堂(即京都紫云山顶法寺)研究插花艺术,日夜以花献佛,并制定了祭坛插花的规矩。六角堂院内有圣德太子沐浴过的水池,因此他的住所被称为“池坊”。在《宪法十七条》中引用了《论语》中(孔子的弟子)有子的话:“礼之用,和为贵”,说明古代日本的统治者深知“和”的重要性。“和”乃和平、和睦、和谐之总义,亦可视为有小和、中和、大和之别。和平乃为小和,和睦可称中和,唯和谐方为大和。日本人很聪明,在天平宝字元年(757 年)始定用“大和”二字取代“倭”或“大倭”,但读音仍用“牙麻托”。《周礼·冬官考工记》云“大和无灂”。贾公彦疏:“大和谓九和之弓,以其六材俱善,尤良,故无漆灂。”《老子中经》之第七神仙为“太和者,天之魄也,自然之君也。常侍道君在右方。”《易经》第一卦则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乐府诗集》卷七十九近代曲辞有“大和篇”(始于唐武德贞观,盛于开元天宝,即713—756 年),而唐末五代的道教学者谭峭对“大和”做出了另一种解释:“大人无亲无疏,无爱无恶,是谓太和。”(《化书•四•仁化》)显然,无论哪一种解释,“大和”都是上好的词汇,寓意着一种超凡脱俗的理想境界。日本统治者以“大和”代“倭”,实为美化自身也。如果看一下日本一乘寺藏平安时代作成的圣德太子像,不难发现,无论其面目体型或衣着装备,皆与现今中国甘肃平凉崆峒山道观中“常侍道君在右方”的太和神仙完全一致。圣德太子仰慕中华龙图腾,在其墓门上方镌刻有栩栩如生的龙的图形,与圣德太子渊源深厚的法隆寺金堂屋檐下的盘龙立柱与现今中国云南昆明盘龙寺大雄宝殿屋檐下的盘龙立柱,虽时隔千百年,却宛如出自同一工匠之手。1 “圣德太子”为厩户皇子死后受赠谥号,平安时代已出现。10圣德太子死后,小野妹子学习中国以花祭拜的方式,摘取水池边的花草祭奠圣德太子。小野妹子从而成为日本花道(插花艺术)最古老的流派——池坊流派的“道祖”(创始人、奠基人)。对日本花道的产生和发扬光大,小野妹子功劳第一。此后在奈良时代和平安时代,梅花、菊花先后从中国传入日本,为日本花道的发展提供了更丰富的营养。其他如茶道、书道、剑道等等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之密切,也不亚于花道。日本人的日常起居受中国隋唐时代文化影响甚大,日本女子至今仍在穿着的和服及相配的发型便是最好的例子。歌舞方面如,《兰陵王》是起源于北齐、盛行于唐代的假面舞蹈。此男子独舞表现了北齐兰陵王高肃(字长恭)作战的英姿,动作简约勇猛,刚劲有力,舞曲浑厚古朴,悠扬动听。主人公高大健壮、胆识过人,但面貌却秀美如妇人。他自觉作战时因面容俊美柔和不足以威慑敌人,故每临阵时必戴上形象凶厉、狰狞可怖之木雕面具进行博杀。但《兰陵王》在中国早已失传,所幸在唐代传入日本,并在很长时间内保留了以汉语诵念台词的情节。该舞至今仍为日本皇家庙堂如伊势神宫的庆典乐舞,并在二十世纪又传回中国。日本民族很早就有自己的口头语言,但日语中混杂着大量其他民族语言的基本要素。绳末弥初(绳文时代末期和弥生时代初期)中国江南人利用海流和季风横渡东海到达日本,其语言很可能与日语产生某种必然的联系。因为从音韵学方面分析,日语语音与中国古代江南一带的吴音、入唐后长安一带的中原汉音和宋元以后的官韵所定的唐音关系密切,但以吴音、汉音为主。日语的音韵与现代汉语尤其闽南语(或称闽台语)的音韵有明显的规律可循。盖因四世纪初晋永嘉之乱后之五胡乱华,经唐末五代至宋,黄河、洛水一带中原汉人尤其士大夫阶层(即知识分子)为避战乱三次大迁徙,最后落居闽南,其中一部分又迁至台湾,因此也避开了中原民族融合造成的语言异化,闽台语得以较纯正地保留了汉宋间的官话,主要是唐代的正音、雅言。而日本恰恰是从唐代习得并保留了同一音韵系统。日语与汉语的音韵关系十分紧密。在汉字传入之前,日本绳文后期是否出现了象形文字或语义符号尚不可考。至今日本众多的绳文考古成果不见此类报道,至少说明即使出现了象形文字或语义符号,也因大陆先进文化的强烈冲击而早早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是,日本镰仓时代以来一些学者鼓吹在汉字传入之前日本已经存在文字,即所谓“神代文字”。不过这一说法早已被否定,认为它仅是后世伪造而已。当然,因此便认为从绳文时代到古坟时代,日本列岛上的居住民经历了漫长的无文字的历史阶段,这种观点同样值得推敲。平安初期学者斋部广成著《古语拾遗》序的第一句话是:“盖闻上古之世,未有文字,贵贱老少,口口相传,前言往行,存而不忘。”但第二句话也不能忽视:“自有书契以来,不好谈古,竞兴浮华,还嗤老旧。遂使人历世弥新,与时俱进。顾问故实,不识根源。”关键问题是,此所谓“上古之世”和“自有书契以来”断始于何时。在弥生时代和古坟时代,大批以中国人为主的东亚大陆人到达日本,如果联想到秦始皇暴政11和焚书坑儒及此后不断发生的社会动乱,徐福一类知识分子在大陆移民中应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人将简书、帛书、纸书携进日本是完全可能的,而未携带字书进日本倒是不可思议的。前文所述徐福的“秦王国”无论如何应该是一个有字国家。很多考古成果证明,汉字很早就随着中国大陆的古币、铜镜等物品传入日本。在日本九州长崎弥生时代后期的遗址里出土了铸有“货泉”二字的中国古代货币,后来又陆续在对马、佐贺、福冈、熊本、京都、大阪等地弥生时代中期土层中陆续发现了这类货币。据考证这些货币是东汉王莽的新王朝(公元8—23 年)铸造发行的货币。另外,官方渠道的物品流入还可见于文献记载。例如《后汉书》记载,建武中元二年(57 年)倭奴国奉贡朝贺时,光武帝赐以印绶,即刻有“汉委奴国王”五个汉字的金印。此外,在日本关东、中部、近畿等地还陆续发现了一些刻有中国古代三世纪年号的铜镜。这些实例都说明,至迟在公元一至三世纪汉字已随中国物品传入日本。而中国史书所记239 年魏明帝“诏书报倭女王”,翌年女王卑弥呼“因使上表,答谢恩诏”,说明邪马台国已具有解读汉字诏书、撰写汉字表文的能力。显然,在弥生时代已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汉字了。迨至《宋书·倭国传》记载的倭王武(477-479年在位)给宋顺帝的上表文,不仅完全用汉文表达,且具有六朝骈文的风格,文辞华丽,说明在五世纪时,日本国家的正式文书能够更准确地使用汉字、汉文。当然不排除那些有较深汉学素养的大陆移民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汉籍传到日本,据《日本书纪》记载,应神十六年(284 年)百济王仁应天皇召至日,“则太子菟道稚郎子师之,习诸典籍于王仁,莫不通达。故所谓王仁者,是书首等之始祖也”。《古事记》中也有类似记载,其中还具体提到王仁携去了《论语》十卷、《千字文》一卷。这便是日本文献中记录最早的“王仁传书”。一般认为,它反映了当时中国典籍已经由朝鲜半岛传入日本的历史事实。1汉字以及汉籍儒典、汉译佛经的传入,对日本人学习汉字、汉文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圣德太子摄政时期,在派遣隋使和遣唐使的同时,还派出了大批留学生、僧赴隋唐学习,使得更多的日本人有机会学习汉文。这些知识分子在逐渐熟悉汉字、汉文以后,由于记录以及平安时代后期的大江匡房曾说:“我朝始书文字,代结绳之政,即创于应神朝。”江户时代的本居宣长也认为《论语》、《千字文》是儒学和汉字在日本普及的启蒙书籍。据文献记载,六世纪以后更多的儒学典籍传入日本。继体七年(513 年)五经博士段杨尔、三年后五经博士高安茂先后赴日讲授儒学经典,并带去了《易经》、《诗经》、《书经》、《春秋》、《礼记》等多种儒学经典。这些汉籍的传入无疑促成了日本人对汉字的掌握和使用。六世纪中期,佛教传入日本。汉译佛经的传入使识字阶层进一步扩大,使得汉字从宫廷走向民间。1应神天皇十六年中国的《千字文》尚未成书,因此这项纪录不可全信。有观点认为王仁赴日应在《千字文》成书后的公元六世纪。12与中国交往的需要,他们开始学用汉字、汉文写作。在圣德太子的主持下,推古十一年(603 年)制定的《冠位十二阶》以及次年公布的《十七条宪法》,都完全用汉文写成,不少条文都是直接援引《论语》、《礼记》、《易经》、《老子》、《庄子》等中国典籍;语言朴实,文章优美,代表了当时日本汉文的最高水准。至于《三经义疏》,尽管文中有“和习”(日语特点)成分,但全篇不失为完整的汉文,一般只懂汉语的中国读者也完全能够读懂。而且,这种用汉文论述复杂的佛学思想的典籍的出现,表明当时日本人使用汉字写作的能力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日本人在能自由地运用汉字后,便不再只是模仿中国人读汉文、写汉字,而是开始考虑利用汉字、汉文表达日本固有的语言,使得汉字与日语进一步融合。在日本,用汉字表音最早出现在早期的金石文中。例如由此可见,日语与汉语不仅在音韵学上关系紧密,在文字方面日本全面引进汉字、熟悉在熊本江田船山中期古坟出土的太刀铭文上刻有“作刀者名伊太加 書者張安也”等文字。“書者張安也”说明这段铭文的书写者是具有中国血统的大陆移民,而“伊太加”则是标记日语人名读音的汉字。在和歌山隅田八幡宫铜镜铭文(四世纪至五世纪初)与埼玉稻荷山铁剑铭文(约471 年)、《元兴寺缘起》收录的596 年元兴寺露盘铭中,用汉字表音的方法更为明显。进入奈良时代以后,《古事记》、《日本书纪》等文献中出现的汉字表音已有了较大的变化,开始用来表示短语甚至句子――当然主要是用来表现歌谣等韵文。迨至《万叶集》成书,则不仅有“音假名”,而且出现了“训假名”。音假名是一字一音或一字双音的表记方式,它是在保证汉字基本字形的基础上,舍义取音,以表示日语语音。训假名则反之,是在保持汉字基本字形的基础上取义舍音,用与汉字词对应的日语词读音来读该词。这种音假名、训假名的用法,由于在《万叶集》中得到充分展示,便被命名为“万叶假名”。此后出现了“变体汉文”。早在七世纪的金石文中,就已出现了变体汉文的雏形。《古事记》除了序文用纯汉文,歌谣用万叶假名以外,正文使用“变体汉文”记述。作者太安万侣在序文中谈到了他使用变体汉文的初衷:“然上古之时,言意並朴,敷文构句,於字即难。已因训述者(表意法),词不逮心。全以音连者(表音法),事趣更长。是以今,或一句之中,交用音训,或一事之内,全以训录。”用楷书写的汉字被称为“真名”,为了书写简便而简化了的汉字被称为“假名”。关于片假名、平假名的形成,较为流行的说法是,吉备真备在唐朝时由汉字楷书创造出片假名,空海和尚在唐朝学习二王书法艺术的基础上由汉字草书创造出平假名。此后由纪贯之等文人和平安时代的妇女推广使用之。平安初期,虽然平假名、片假名都已经出现,但是汉字假名混用文并未诞生。进入镰仓时代以后,与现代日语文章相通的汉字假名混用文开始逐步形成。13使用汉字,并根据日本语言固有的特点对它进行消化和再创造。汉字对日本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如果总结前文,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影响可概括如下:第一,起源于亚洲大陆东部、中国江南地区的稻作农耕,东向传播成为日本列岛居住民脱离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即从绳纹时代飞跃到弥生时代的最主要的生产力表现。第二,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四世纪左右,大批华夏移民迁徙日本列岛。他们传去了当时东亚最先进的生产技术,例如纺织、漆工、鞍部、汉方医术等等,及以《论语》为代表的汉文典籍著作,在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为日本古代国家的建立做了强有力的奠基。第三,公元五世纪左右,佛教经由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列岛,由此开始了1500 年间日本民众的佛教信仰,其强大的文化流深深地影响着日本社会几乎所有的生存层面。日本佛教各个教派的学说、经典和法会典礼,都是起源于南亚的佛教经中国阐述之后,经由朝鲜半岛进入日本后形成的。日本所有的佛教经典除极少作为书法材料的梵文本外,都是汉译本。第四,日本在七世纪左右开始形成古代封建国家。在国家构制过程中,以圣德太子《十七条宪法》为代表,中国相对成熟和丰富的政治观念和道德伦理观念,成为日本古代国家基本政治理论的有效成分。第五,在八世纪初期以《古事记》《日本书纪》为代表构成的日本“记纪神话”,是一组宣扬天皇神圣的国家神话系统,成为日本民族“天皇信仰”和“神道崇拜”的最根本的心理基础。从比较文化的立场看,这是一组在日本原始神话基础上形成的“变异神话体”。中华文明中的道家与道教观念、儒学伦理、方士与方术的生命理论等都参与了“记纪神话”的构成,成为皇权观念的强有力支柱。第六,依据九世纪末期日本藤原佐世编纂的《本朝见在书目录》(后来被称为《日本国现在书目录》),当时日本中央官厅与皇宫天皇读书处所收藏的汉文典籍为1568 种,相当于当时中国国内全部文献典籍的50%左右。1这一现象在世界文明史上颇为罕见。如此丰厚的文化移动,只有在一个和平稳定亲和睦邻的政治框架中才能实现。又依据十九世纪初期长崎港“书物改役”(海关书籍检察官)向井富所编纂的《商舶载来书目》的记载,从1693 年到1803 年的111 年间,中国商船经由长崎港登陆上岸的“贸易性典籍”共有4781 种类。21826年,中国商船“得泰”号船主朱柳桥在日本骏河下吉田与日本人野田笛浦谈话中指出,中国文献典籍“迩年来装至长崎已十之七八”。31中国《隋书经籍志》著录隋代文献典籍3127 种,《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唐代文献典籍3060 种。这就是说,九世纪末日本中枢机构中所用的汉籍文献,为隋代文献的50%左右,为唐代文献的51%左右。2此写本今存日本国会图书馆。3见《得泰船笔语》卷三(上)。一个国家拥有另一个国家典籍的70%至80%,这是何等辉煌壮观的文化现象。依据近年的调查,日本98 处藏书所现今保存有古代以来传至日本的中国明代与明代之前的汉籍(包括国宝、重要文化财、重要美术财等)10822 种类。14据日本书誌学者估计,此为日本列岛真正藏量的80%至85%左右(不包括更大量的清代文献典籍)。文献典籍作为古代文化最主要的载体,如此规模的汉籍持续不断地东传,创造了中华文明抵达日本列岛的永恒的通道。1第十一,十七世纪左右基督教传教师开始进入日本,第一次建立起了日本与西方文化沟通的通道。目前所存史料表明,早期到达日本的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等国的传教师,都有在中国澳门生活和传道的经验,除少数人直接从澳门到达日本外,其余大多数人经在中国内地传教而逐步到达日本。这一传教的图谱,与佛教经由中国传至日本相似。在德川幕府“禁教”之后,免遭屠杀的传教师和一小部分日本教民,通过在日本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逃亡中国本土,再经由中国本土流亡澳门。至今中国澳门还留存有这一时代外逃传教师和教民的墓葬。他们作为日本文化史发展中的这一特殊阶段的历史证明,永远留在了中国土地上。与此相关,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事实,即经由中国本土到达日本的欧洲传教师为在中国传教第七,汉字对日本语言文字影响巨大,成为提升古代日本社会文明进程的根本性标志。第八,八世纪到十二世纪的奈良、平安时代,出现了日本文化史上第一次文学高潮,汉文文学与和文文学都取得了辉煌业绩。但无论汉文文学还是和文文学,都是以中国文化中先秦至唐的文学传递、甄别和吸纳为基础的。日本文学在以后的发展中,从“五山文学”中可以解析出大量唐宋文学材料,从江户时代文学中可以解析出大量宋元明清文学的材料,从江户“读本”中可以解析出大量明清口语通俗文学的材料。第九,日本自十二世纪末期开始陷入武士夺取权力的战争状态近四百年。在这四百年间,保留和维护着日本文化“一线生机”的,只有逐渐发展起来的禅宗与禅宗寺庙。十四世纪建立的“镰仓五山”与十五世纪确立的“京都五山”成为日本中世纪文化的标志和集合地。禅宗是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中华大地上形成的中国风格的佛教教派;“五山”是中国南宋时代集中在杭州与宁波两地的禅宗的“大本山”建制。日本“五山文化”是日本平安文化与江户文化之间唯一的连接点,是连接日本古代前期文化与近世文化的唯一通道。“五山文化”包含着三个最主要的内容:一是禅宗教理(其传播者既有到中国求法的日本僧侣,也有到日本传法的中国僧侣);二是宋代新儒学(完全由中日间僧侣来往而传至日本,后期传去了明代心学);三是刻板印刷(主体技术由中国到达日本的工人承担,印刷中国的汉文典籍与汉文佛经经典)。第十,德川幕府实行统治的“意识形态”以神道为基础,以儒学中的宋学为理论框架。幕府第一代学术领军人物林罗山等人,兼具神道与宋学的极深厚的修养,林氏家族也因此成为二百年间宋学的大本营。宋学的兴起创立了江户时代的“文人学术”,这是日本文化史上最早出现的“文人学术”。而作为日本“国学”派的代表性学者,也都具有极高的汉文化教养。本居宣长纪念馆陈列着本居宣长学习过的许多汉籍,上面有他手写的许多读书心得。1参见严绍璗编著《日藏汉籍善本书录》(三卷)中华书局刊2007 年版。15的需要,把欧洲语言中的概念和词汇,依照中国的文化传统,寻找了相应的汉字语汇做了翻译。在明治时代日本接受西洋文化的过程中,日本学者又参考或依照传教师们提供的这些材料,创造了日本汉字的新词汇,如“主”、“文化”、“文明”、“幸福”等等,成为日本近代词汇的重要部分。如果从文明论的视角观察中日古代文化关系,其主要内容是中国文化对日本文化发生的影响。对此需指出,以黄河、长江为依托的亚洲东部的中华文明,既没有出现过进程的断裂,也没有发生过形态的变异,而且在亚洲东部形成了包括了中国本土、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和中南半岛东部在内的以汉字文化为中心纽带的东亚文明圈。在这个文明圈中,各国家、各民族之间文化发展的时代性和差异性,决定了各自在世界或地区文明的进程中所处的强势或弱势地位。一般来说,世界文明的成果永远是处在“流动”之中的。而“流动”的走向,总的趋势是从综合国力相对强大的文化“流向”综合国力相对弱小的文化,从相对的强势“流向”相对的弱势。古代中国作为东亚地区领土最为广阔,人口最为众多,生产力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东亚地区的文明进程中在相对意义上发挥着历史性的主导作用,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古代中日之间的文化“流动”,从总体上说,当然是从强势的中国“流向”弱势的日本。然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所谓“日本海洋文明论”(Concept of OceanicJapanese Civilization)的“文化史观”从日本知识群体向日本市民社会渗透,具有不可忽视的广泛的社会影响。该论提出“日本究竟是不是属于亚洲”?甚至提出所谓“两千年的欧洲的历史,就是摆脱伊斯兰化的历史”的这样一个虚伪命题作为比照,试图把“日本的历史”描述成“摆脱中国化的历史”。“日本海洋文明论”试图从世界文明史上重新定位日本。它几乎完全不承认两千余年的东亚文明发展史,虚构日本未接受亚洲大陆文明滋养的“事实”,制造“孤岛文明”的幻影,为某种政治目的服务。通过以上对中日古代文化关系的分析,可知在两千余年的东亚历史发展中,亚洲大陆文明,尤其中华文明为日本文化在几乎一切重要层面上的发生与提升,提供了足够的滋养材料,并内化为促成其发展的动力,从而共同创造了东亚古代丰富多彩的文明。这里依据历史事实所展示的中日古代文化关系史,是与日本海洋文明史观构筑的所谓“两千年来的日本史就是摆脱‘中国化’的‘脱亚’史”的“日本文明史”完全不同的。三、关于古代日本文化独自性之分析前文已述,日本文化的形成受到中国的强烈影响。但这并不等于说日本文化没有独自性,日本文化等同于中国文化。一种文化若与世隔绝,最终只能自生自灭,只有受到其他文化影响,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自身才能发展,但并不会因此变成另一种文化。日本文化与中国文化就是这种关系。日本文化的独自性主要体现在包容性和创造性两个方面。16古代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其第一个表现是积极主动的包容性,换言之即善于将异体文化的优越之处集结于自身,并不认为会因学习其他先进文化而“数典忘祖”,甚至于甘冒“数典忘祖”之大不韪也要学习其他文化的长处。这是日本文化常处于相对低位造成的,也许与日本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关。相比之下,中国人就不太容易做到这一点。中华文化常处于高位,传统悠久且地大物博,不能“数典忘祖”便成为包容性的前提,从而往往成为一种被动型、无奈型的包容性。其第二个表现是顽强细腻的创造性。日本人勇于学习,又善于创新,折扇、假名、日本刀和神道教等是众所周知的例子。日本刀为中国人喜欢之物。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的诗作《日本刀歌》,描述日本刀是“鱼皮装贴香木鞘,黄白间杂镏与铜”,极言其美。而依据十六世纪日僧策彦周良的在华日记《在渡集》记载,他在中国常常用中国人喜爱的刀与扇交换文献典籍,如“嘉靖十八年(1539 年)七月八日 《读杜愚得》八册 以粗扇两把、小刀三把交换”。此“粗扇”即日本折扇。华夏人虽然发明了蒲扇,但折扇是大和人发明的,传入中土,为中国人喜爱。世界文化名人、十五世纪后期的日本绘画巨匠雪舟等扬于1467 年来到中国浙江宁波以南的佛教五大丛林之一的天童景德寺学法,曾被称为“天童禅班第一座”,同时潜心学习宋代画师李唐、夏圭、牧溪等的画风、画技,并往返北京,沿途饱览中华名山大川,创作了大批写生,回国后开创了根植于现实土壤并具有独自风格的富有生命力的新画风,其画水墨淋漓,个性强烈,民族气质与日本山水完美融合,形成了日本民族特色鲜明的水墨画——汉画,雪舟从而成为日本室町时代主流画派——汉画派的创始人。《四季山水长卷》(1486 年)和《天桥立图》(1502 年)成为名震日本画坛的雪舟的代表作。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与天童寺一山之隔的、中华五山之一的阿育王寺复建东塔,其依据便是赴日求得的当年雪舟在阿育王寺对面的玉几山上画下的阿育王寺全景图《育王山图》。其第三个表现是在吸收和创新中发展的古代日本文化以多种渠道西向传递到东亚大陆,为中华文明所吸纳。尽管它的传递规模不如中华文明东传规模宏大,层面不如中华文明丰厚,但在下列层面考察古代日本文化西传中国具有特别的价值和意义。第一,和歌西传中国。和歌是古代日本独创的文学艺术形式,其产生应与神话同期。早期和歌是自由形态的歌。和歌在成熟过程中,从自由音素发展到有规则的音素,创造了属于日本民族自己的“律音”,最终形成为三十一字短歌。《古事记》、《日本书纪》和《风土记》中的歌是自由形态的歌,《万叶集》是和歌从自由形态走向规则形态的“艺术走廊”,而《古今和歌集》是短歌(みそひともじ)定型的标志。中国较早接触到日本民族这一文学艺术形式,《万叶集》卷一第63 首歌,是大约在702年至718 年之间由第八次遣唐使团的成员、“少录”山上忆良在中国土地上创作的第一首短歌。17“去来子等早日本辺大伴乃御津乃浜松待恋奴良武”(いざこども早く大和へ大伴のみつのはままつまちこいぬらむ)『山上忆良在大唐時 忆本郷作歌』在此之后不久的753 年,当时在华的留学生安倍仲麻吕在明州(宁波)与朋友告别准备登船回国时作歌:“あまの原ふりけさみればかすがなるみかさのやまにいで月かも”『古今和歌集』巻九第406 首当时,诗人包佶、赵骅等现场聆听了安倍仲麻吕的诵歌,这是八世纪中期的一次中日文学聚会,日本和歌第一次有了中国听众,走出了被国际认知的第一步。第二,日语单词语音大约从十二世纪开始传入中国。中国文献依据《礼记·王制篇》的古雅命名,称之为“寄语”。1上述《日本考》中有58 首汉译和歌,日本文化瑰宝和歌开始为中国人接受和理解,成为和歌融入东亚文明圈并走向世界的起点。十二世纪宋人罗大经从日本的“入宋僧”安觉学习日语,两人分别以实物,例如口、头、手、耳等为单词发音对象,以汉字字音作为记录日语单词的发音符号,形成了罗大经“寄语表”,载于其《鹤林玉露》中。这是中国文献中最早出现的总共有17 组“寄语”的《日语汉字训读单词表》。中国人罗大经和日本僧安觉是使日语“语意”走出日本列岛本土,而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先驱者。此后,中国人对日语关心和注目的程度,有了相当大的提升。在十四世纪,元代博物学家陶宗仪有一部讲述书法艺术史的著作《书史会要》。此书第八卷研究日本语文,展现了世界第一张“いろは假名图”,共47 个音符,没有拨音“ん”。每一个假名的下面,用汉字作为“真名音符”标明读音,例如 “いろは” 分别标注 “ 以、罗、法 ”,从而使中国人能够作出相应的发音。明人李言恭和郝敬,为东南海防抵御倭寇的需要,编纂了《日本考》。其中的第四卷为“寄语”,将1186 组汉语词汇与假名词汇对照,分为天文、时令、季节等56 类,并在第一卷单独列出日本国假名岛名81 组。这可称为中国第一部具有实用价值的《汉日辞典》。此后不久,明人郑舜功编著了《日本一鉴》。此书编辑汉日“寄语” 3410 组,成为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汉日大辞典》。第三,十六世纪中国文人开始翻译日本文学,并尝试用日语进行文学创作。日本文化价值以中华土地为表述基地在国际上得到了最早的也是最初的展示。1《礼记·王制》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缇、北方曰译。”这里说的“寄、象、狄缇、译”四个概念,都是古代中华从事语言文字对译的专门名词。其中把对东方民族的语言称之为“寄”,由此而构成的语言对照,称之为“寄语”。“寄”即“传达”、“传送”之意,“寄语”即“传达内外言语”之意。18“あさみどりやまははるけさかすみかなみねもしつかにわたるはるかぜ”译文:清晨山頂,春霞籠罩。嶺頭過去,漫漫春風。“とほやまにもみじふみわけなくしかのこえきくときはあきぞかなしき”译文:遠山紅葉落,鹿踏自悲鳴。時值殘秋後,聲叫苦難聽。“かりかえるつきのむらあめはれはれてひかりもさすなゆうぐれのそら”译文:黄昏天黑村雨過,月電交明獨雁歸。十八世纪中国出现了以日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作家。1709 年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创作了《太平乐事》杂剧共九场,其中第七场《日本灯词》即使用日语表现。11《太平乐事》杂剧一卷,署名柳山居士,清康熙年间刊本。此剧著录于《今乐考证》中,剧目见于《古典戏剧存目汇考》。剧本分析参见严绍璗著《中日古代文学关系史稿》香港中华书局、湖南文艺出版社联合刊本1987 年版。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运用外语从事文学创作。由此可以判断当时日本文化在中国已经有相当影响,一部分中国文人对日本有较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多的日本知识。第四,日本从十三世纪初开始逐步在佛教禅宗的镰仓和京都的“五山”的若干寺庙中运用由中国传入的刻板技术,刊印佛学经典和中国非佛学的著作,构成“五山文化”的重要内容。由此推进了日本文化发达区域对汉籍的版刻印刷,对于保存中华已经缺失的典籍起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中华已经缺失的文献在日本重刊后又被送回中华,例如著名的日本南朝后村上天皇正平十九年(1364 年)刊印的《论语集解》,即是中国已经逸失许久的何晏《论语》著作。又如1781 年德川幕府尾张家大纳言宗睦,重新校勘刊印在中国已经失传数百年的唐人魏征《群书治要》重返中国之后,引起中国学界的震动而参与了清代的文化建设。同时,由日本读书人写作的学术著作,例如山井鼎依据足利学校收藏汉文典籍撰著成的《七经孟子考文》传入中国被收入《四库全书》中,由纪晓岚主编的《四库提要》称此书“足释千古之疑”。他们对于特定时期的中国学术发展具有相应的贡献。东亚文明圈是充满生命活力的文明圈,圈内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识别与接纳外来文化的运行机制。正是在这样的包容性与独自性中,在稳定亲和、睦邻友好的环境中,古代日本文化的独自性得到了体现,并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及营造东亚文明圈做出其贡献。四、东亚册封体制与中日关系在东亚册封体制中,日本的地位较为特殊,其政治独自性更加突出。这种政治独自性主要表现为在东亚地区争取独立自主地位、谋求自身发展方面。自古代以来,世界秩序是以三种基本的制度形式维持其运行的。这就是“朝贡 - 册封制度”、“殖民地制度”和“契约关系制度”。在古代东亚世界,中国历代王朝则以“册封朝贡”的“中心—周边”机制为中心,把东亚构成了一个大致有序的地区。19中国历代王朝构建的国际关系,由于王朝的不同和对象政治实体的不同而具有复杂和丰厚的内容。无庸讳言,古代中国是东亚地区人口众多、地域宽广和生产力先进的国家,册封朝贡体制曾经是若干王朝维护周边国际关系的策略之一。实行这一策略的王朝基本上都奉行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即主动要求册封的予以封号,不来请求封号的,亦作罢),而在实行册封的过程中,事实上还存在着亲密、中间和边缘的不同的关系层面。在以日本列岛为对象的关系中,依据历史事实,可以判定为它处在中国历代王朝册封体制的边缘层面中。对于中日古代政治关系的理解,必须从日本列岛的实际状态出发予以阐述。从外在名称和统治范围上说,古代日本列岛先后出现过三类政权,即倭政权、大和政权和日本政权。倭政权即弥生时代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众多的倭人政权,大和政权即在四世纪后出现的统一政权,日本政权出现在七世纪初,经大化革新而确立。依据《隋书》记载:“开皇二十年(600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号阿辈鸡弥,遣使旨阙……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大业三年(607 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使(小野妹子)朝贡。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日本书纪》推古十三年条记载:“高丽国大兴王闻日本国天皇造佛像,贡上黄金三百两。”其十六年条记载:“复以小野妹子为大使……而遣之。爰天皇聘唐帝,其辞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其二十九年条曰:“高丽僧惠慈……誓愿曰:‘於日本国有圣人(圣德太子)……以玄圣之德生日本国’。”其三十二年条记载:“百济观勒僧上表以言:‘……然我闻日本天皇之贤哲,而贡上佛像及内典未满百岁’。”依据这些材料,研究者一般认为在六世纪末、七世纪初的推古朝已使用“天皇”和“日本”的称号。然而,这种认识其实尚需要推敲。从日本的古代文献而言,712 年成书的《古事记》与720 年成书的《日本书纪》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的记载中有“倭”而无“日本”,后者的记载中却是有“日本”而无“倭”。但无论是“倭”或“日本”,训读皆为“牙麻托”。两书分别记载的“神倭伊波礼毗古命”与“神日本磐余彦天皇”,都是指神武天皇;“息长带日毗卖命”与“气长足姬尊”,都是指神功皇后;“大雀命”与“大鹪鹩天皇”,都是指仁德天皇。它们都是对同一人物的不同标记法,而读音则完全相同。这说明在二书成书期间,日本的国家主体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二书还有一个重大区别在于《日本书纪》比《古事记》表现出更加强烈的对朝鲜半岛的侵占欲望。《日本书纪》应神天皇三年条曰:“东虾夷悉朝贡,即役虾夷而作厩坂道”。又应神天皇七年条曰:“高丽人、百济人、任那人、新罗人,并来朝”。类似于此的无数次的关于朝鲜半岛各国向日本称属进贡的记载,证明日本试图在朝鲜半岛确立某种程度的宗主国地位 ,从而能够向中华帝国显示其力量并分割势力范围,进而建立以朝鲜半岛诸国为属国的小册封体制。从东亚历史事实考察,《日本书纪》的编纂者依照这一新的主体意识编写的这些“历史” ,人为斧凿的痕迹十分明显,已经远离了它所叙述的历史年代。据此可以认为,“日本”与“天20皇”的称谓的形成,大概在大化革新之后的七世纪后期和八世纪初期。“日本”一词的意义源于中国上古时期最早的字书《尔雅》。《尔雅》在表述中华先民的方位概念时称东方曰“日下”。作者说“日下者,谓日所出处,其下之国也”。而所谓“日本”者,即为“日出处”之意,也就是上述国书开首的自命之语。大和人借用了中国上古字书《尔雅》中关于华夏人观察东方所获得的这样美丽的意境命名了自己新组成政治实体。这个国家主体意识转换的主导者,可能是以果断的独裁统治建立了中央集权国家,并最终完成大化革新使命的天武天皇,或许也可能是天武天皇之后即持统天皇,及其后续者元明天皇和元正天皇。从执政行事来看,持统、元明、元正三位女天皇都富有创造精神,非一般男女可以比肩。当然,《日本书纪》在记叙与朝鲜半岛的关系时,较早也使用过“日本”的称谓(如“任那日本府” ),也值得进一步思考。《日本书纪》记载608 年中国隋使裴世清送小野妹子回日本时所携带的国书,其首句为“皇帝问倭皇”,通篇文字具抚属之意。中国史书中明确记载“日本”国名者,则始自十世纪中期修撰成的《旧唐书》。其《东夷传》分述倭国和日本。文曰:“倭国者,古倭奴国也……。”又曰:“日本国者,倭国之别种也。以其国在日边,故以日本为名。或曰,倭国自恶其名不雅,改为日本。或云,日本(乃)旧小国,并倭国之地。其入朝者,多自矜大,不以实对,故中国疑焉……长安三年(703 年)其大臣朝臣真人来贡方物。”此后,开元、天宝、上元、贞元、元和、开成年代(713-839 年)均派遣使臣至中国。1060 年左右,中国编撰成《新唐书》,其《东夷传》中只有关于日本的记载,而不见了关于倭国的记载。其文曰:“日本,古倭奴也……咸亨元年(670 年)遣使,贺平高丽。后稍习夏音,恶倭名,更号日本。使者自言,国近日所出,以为名。或云,日本乃小国,为倭所并,故冒其号。使者不以情,故疑焉。”《新唐书》详细记载了日本从神代至光孝天皇(884 年)的继承关系,除“孝安天皇”错记成“天安天皇”,“敏达”与“淳和”二天皇因字形相近而误写成“海达”和“浮和”外,将称为“奈良帝”的“平城”记为“诺乐”(“奈良”的日语读音),其他几十位天皇的名称皆记录无误,而且还记录了神武东征和神功皇后事。这可以说明《新唐书》是依据日本古文献或者是日本知识分子的口述记录的,其中在日本天皇的演变过程中慎重地指出了670 年以后“倭”变成“日本”一事,这与我们上述的分析一致,其可信度很高。从国家主体意识上讲,这与在六七世纪之交大和政权的统治者已经开始具有相对明确的对等意识有关。与此前的倭五王时代上表中向中国南朝宋帝请求封号不同11应注意的是,自478 年倭王武向宋顺帝求请封号至600 年日本第一次遣隋使,其间122 年未见日本列岛的政权向中国王朝求封的记录,可能是日本列岛正经历着重大的政治实体的转换,随之而造成意识的变换,也可能是记录遗漏。关于此问题,可以继续研讨。,从此时开始,大和政权与日本政权已经开始自外于以中国王朝为顶点的东亚册封体制的努力。大化革新之后不到二十年,日本学习中国建立封建王朝、国力刚刚强盛起来便欲通过白江口之战向中国王朝展示政治独自性,谋求对等关系,失败后不得不回归通使等下地位。中国王朝则以“来21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并不因此拒绝与新的主体意识较强的日本政权的往来。由此而开始的中日古代政治关系,除短时期外,基本上是若即若离,或是或非,游离于以中国为顶点的东亚册封体制边缘的关系。古代日本统治集团在谋求自外于中国册封体制的同时,竭力追求对其周边国家(主要指朝鲜半岛国家,后期包括琉球王国)实施强势战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的目的。日本统治者编造出神功皇后出征朝鲜的故事为此后日本觊觎、“经略”朝鲜提供理论准备,无论与中国王朝的关系好坏,日本从来没有放弃向朝鲜半岛扩张的“历史使命”。对南向琉球,则由萨摩藩于1609 年出兵入侵,劫得琉球三十六岛的北部5 岛鬼界、大岛、德岛、永良部和与论岛,改称日本名划入萨摩藩,为此后全部并吞琉球迈出了第一步。中国古典文献由单记“倭国”到“倭国”与“日本”并记到单记“日本”,这一变化正是日本列岛上政权关系嬗变过程的反映。这一嬗变过程表明,在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影响下,日本列岛由一个广泛的移民群体建立起一个新的古代封建国家。其政权由分散到统一再到巩固的全过程,事实上都没有离开过亚洲大陆中华文明的传播、撞击与融合。在这个过程中,早期东亚关系中的册封体制不失为维护和推动这种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传播、撞击和融合的颇有效应的机制。《日本书记》应神天皇三十七年条记载:“遣阿知使主、都加使主于吴,令求缝工女。爰阿知使主等渡高丽国欲达于吴。则至高丽,更不知道路。乞知道路者于高丽,高丽王乃副久礼波、久礼志二人为导,由是得通吴。吴王由是与工女兄媛、弟媛、吴织、穴织四妇女。”倭王从吴国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相应的成员,同时还引进儒学者王仁、五经博士段杨尔等到日本传授大陆文化,都是极好的例证。七世纪后,中国与日本之间终于摆脱了以往需要取道经由第三国的交通,实现了横越黄海与东海的直接联系。这是由日本官方组织并派遣访华的“西海使团”(“遣隋使”、“遣唐使”等)实现的。随着历史的推进,继后有私人性质的中国宋元明代的以僧侣为中心的海上交通,以及商人推进的经由海上的多种形式的贸易往来。中日正是这样以黄海与东海为主要联系渠道构建起了古代两国相互共处的政治秩系。古代日本通过派遣“西海使团”学习中华文明,中国方面对日本使节怀抱着友好的心态,称日本为“礼义之国”,与华夏并“非殊俗”。唐玄宗把与日本国使节的会见称为“嘉朝”,而且还担心海上的“涨海”“夕潮”会让这些“君子”受惊。1734 年第十次遣唐使团归国后,途中不幸遇到风暴,四舶异道。唐玄宗获此消息,立即以自己的名义向日本圣武天皇通报中国朝廷所掌握的情报,文中称“此等灾变,良不可测。卿等忠心则尔,何负神明而使彼行人罹其凶害。想卿闻此,当用惊嗟。然天壤悠悠,各有命也!中冬甚寒,卿及百姓并平安好。今朝臣名代还,一一口具,遣书指不多及。”21753 年,唐玄宗李隆基特意为第11 次遣唐使团作诗一首相赠。诗曰:“日下非殊俗,天中会嘉朝;朝余怀远义,矜尔畏途遥。涨海宽秋月,归帆驶夕飙;因惊彼君子,王化远昭昭。”2《唐丞相曲江张先生文集》卷七《敕日本国王书》。其对日本使节的关怀,对日本天皇的安慰之情,表露无遗。22此后明代册封日本南朝的怀良亲王(《明实录》记为“良怀亲王”)与北朝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二事表明,在十四世纪后半期到十五世纪中期日本并未能完全摆脱以中国王朝为顶点的册封体制的羁麋。十四世纪七十年代,日本处于将军武士混战的南北朝时期。中国本土在朱元璋集团击溃蒙古族的元朝后建立了明王朝。当时原以朝鲜半岛为掠夺中心的海盗“倭寇”此时正在把中心移动到中国沿海,人数从5-10 人一伙,变成了多至300 人左右的群盗,船只从数艘增加到200-300 艘左右,甚至有500 余艘同时出现的大规模抢劫。这样规模的海盗,必定是有某种统一指挥系统的。刚刚建立的明王朝意在立即打击这样的海上群盗,以确保东南地区的治安,所以派遣使臣警告日本方面必须立即停止其“倭兵”活动。1369 年(中国明洪武二年,日本北朝后光严天皇应安二年、南朝长庆天皇正平二十四年)明王朝使臣杨载一行赴日交涉,传递明洪武帝国书,文中曰:“……向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则奉表来廷;不臣,则修兵自固,以应天修,永安境土。如必为盗寇,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1此“修好”尚不能说就是明王朝对日本的册封。第一,怀良亲王只是十四世纪日本国内将军武士混战中的一个地方势力,并不代表日本;第二,由于当时信息失灵,中国方面未能知晓日本国家分裂为南北两朝,《明实录》把日本南部势力作为“日本国王”而称“日本国王良怀(怀良),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云云本身是个误会。这封国书除通告日本国君中国已经改朝换代(即“正统”之事)外,主要是对“倭兵”抢劫中国沿海提出严重警告,义正辞严,态度明朗。但是,由于中国对日本分裂为北南两个朝廷的情报信息不健全,明使臣在博多登陆后,遇到的却是南朝势力怀良亲王。怀良亲王竟然斩杀明使臣5 人,这一惨案多少暗示了中国沿海的“倭兵”活动与博多一带的势力存在着某种关系,杨载无果而返。为了海防的安全,明洪武帝再次派遣赵秩出使。日本南朝怀良亲王基于国内战争的需要,于1371 年(中国明洪武四年,日本北朝后圆融天皇应安四年、南朝长庆天皇建德元年)向明王朝派出使臣“修好”。2但1392 年日本结束了南北朝对峙,以京都北朝为正朔,日本历史进入将军足利义满控制的室町幕府时期。这一武人政权为巩固其统治,急速希望通过与中国大陆的贸易来提升自己的经济力量。此前在1374 年和1380 年足利义满曾两次派遣代表与明政府商议通商,但由所以把这一事件与所谓“册封日本国王”相互连接,在史实层面上缺乏支持。1《明实录》“洪武二年二月辛未”记载。2其实,《明实录》“洪武七年六月乙未”明太祖对中书省的“敕语”中已经表明了他的这一误解。文曰“向者,国王良怀奉表来贺,朕以为日本正君,故遣使往答其意”。其中有“朕以为日本正君”一语,说得明白。既然“以为是”,实际则“不是”。23于两次的表文皆不合书写体制而被视为“无表文”,无从证明其身份而被拒绝。1401 年(中国明惠帝建文三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八年)室町幕府获知明太祖朱元璋已经去世,听从博多商人的劝告,开始派出遣明船出使中国明王朝。此次足利义满的文书开首即称“日本准三后某,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国开辟以来,无不通聘问于上邦。某幸秉国钧,海内无虞,特遵往古之规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献方物……”1“兹尔日本国王源道义,心存王室,怀爱君之诚。逾越波涛,遣使来朝……朕甚嘉焉。日本素称诗书国,常在朕心 。第军国事殷,未暇存问。今王能慕礼义,且欲为国敌忾,非笃于君臣之道,畴克臻兹……。”此文书用词卑微,显然有讨好明朝新皇帝的意思。1402 年(明惠帝建文四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九年)明廷发出的答复国书由僧人天伦道彝、一庵一如为使节送达日本,在兵库登岸之时,足利义满亲自到码头迎接,可见他希望开通与明朝贸易的急迫心情。明朝建文帝的国书有如下文辞:2“先是,对马、壹歧等岛海寇,劫掠居民,敕道义捕之。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而尽歼其党类。上嘉其勤诚,故有是命。仍敕道义白金千两……”明建文皇帝依据足利义满的愿望,封敕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这是自600 年中日之间开通政治关系800 年之后,中国王朝首次对日本发出的封号。这一册封至少是由两个原因促成的。第一,既然日本足利氏主动向明王朝请求“通好”,中国朝廷当然不会拒绝日本对自己称臣朝贡。第二,足利幕府允诺协助在中国沿海共同打击“倭寇”海盗。同年,明王朝发生政变,朱棣夺取政权迁都北京,明成祖在对日关系方面,则坚持以共同剿寇为关系的基础,这从1406 年(中国明成祖永乐四年、日本后小松天皇应永十三年)对足利幕府的诏书中看得清楚。文曰:3首先,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统观古代世界先后出现的各稍微强大的民族,其民族文化包括宗教文化在内,几乎都具有本体意识和主体精神,且这种意识和精神随着民族的发展而逐由此考察,明王朝“册封”日本将军足利氏为“日本国王”,是以打击剿灭海盗“倭寇”为基本契机的,足利氏请求封号是为了对华的贸易,这是一种在特殊政治军事形势中的联合。尽管将军不同于天皇,但掌握着国家实际的权力,所以明王朝册封“日本国王”号,仍具有将日本纳入东亚册封体制的意义。不过,无论在日本皇室中,抑或在幕府官员中,都对此相当不满。所以,这样的封号不久就停止了,其历史效果有限,与形成长期完整的封建册封体制差之尚远。古代日本的政治独自性还表现在华夷之辨上。“华夷”是一个古老的以文化身份确认人种归属的概念。无论中国或日本,都曾经以“攘夷”为口号抵御外来威胁。其实,中日关系中的华夷之辨必须回归历史文化原貌加以辨析。1参见瑞溪周凤《善邻国宝记》。2《明实录》“建文二年二月”记载。3《明实录》“永乐四见正月”记载。24步加强。在文明史上曾经出现过后来却又消失了的民族,考察其消亡的根本原因,例如日本本岛上的阿伊努族的消衰,亚洲大陆的匈奴、鲜卑等民族的消衰,大都与其没有造就成自身文化的主体精神相关联。古代中华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在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内在自我意识不断提升,并且不断提纯升华而形成主体精神。在古代,根本无法知晓地球和世界的事实状态,每一个生存着的民族总是把自己生活的眼光所及的范围当成是世界与天下。难道在科学进步到天圆说和技术发展到大航海之前,世界上真的有哪一个民族已经能够判断出自己究竟处于世界的什么位置上吗?难道真的有哪一个民族能够摆脱把自己的生存地区作为世界中心的观念吗?新生代研究者以现代知识构筑的世界观念与宇宙观念来指责我们的先辈的天下观,指责他们只知自己的天下而不知有世界,仅就学术心态的理性层面而言,这显然是失却了历史文化语境而做出的判断。在此需要在历史语言学中研讨华夷之辨包含着什么样的文化容量。古代华夏人把自己文化的精髓称为“夏”,因为“夏”为汉族之始祖,这是文化心理上的认祖归宗。“华”是“夏”的美称,言光彩与光辉之意。1现在流传的所谓华夷之辨,其本质意义在于要求区分开华夏文化与非华夏文化。这一范畴中作为“华夏”的对立面的“夷”,则是“等辈”、“侪辈”之意2,包含有俗语说的“那些家伙”的意思。通观世界文明史,可以说一直到近代民族形成,乃至在21 世纪,每一个主体民族对于辨别民族文化身份的心理要求与行政要求不仅还长期地存在着,而且还变得日益严峻。那么,在近代民族平等的理念形成之前,提出要求确认文化身份的民族,一定会以顽强的精神力量把自己的文化作为“世界之最”,无论这些民族地处东南西北,无论世俗文化还是宗教文化,这是概莫能外的文化事实。所以,不断地拷问古代华夏人以华夷之辨构建起自己的天下观,指责他们从春秋时代以来就有了所谓的“五千里内皆供王事” 的“大中国”感念,也就失却了学理成分。3由《古事记》、《日本书纪》组成的“记纪神话”,是关于大和民族形成的最早期的记忆性艺术表述。《古事记》上卷第一句文字即为“天地初发之时,于高天原成神名,天之御中主神”。这是日本民族起源的第一天神,意即宇宙中心之神。《日本书纪》则把《古事记》中的第三代“神”作为最高创世神,定名为“国常立尊”,意即大地中心之神。这些神奇的故其次,在东亚文明圈内研讨华夷之辨,常易忽略的文化现象是,即作为其成员的大和民族,在面对所谓华夷之辨的文化理念中,以顽强的文化努力,在自身文明的发展中创造着属于自己文化本质的本体意识与主体精神,并与华夏文化相互呼应,推进着文明的发展。在东亚文明史上留下了大和人丰厚的创造。1见《说文解字 华部》,《淮南子 坠形训》文曰“末有十日,其华照下地”之谓。2如《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文曰“晋郑同侪”(意即晋与郑是同样的货色)。3从文化学的立场考察,“华夷之辨”是一个属于“比较文化”的研究课题,要求研究者具有多元文化的学识修养,作为世界文明史上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现象,研究者应该具有世界文明史的宏观的又是基础性的知识, 否则常常会囿于一孔之成见而不知有其它。25事凝聚着这个民族的多神崇拜的文化心理。此种文化心理渗透于它的生存方式、价值标准、信仰活动的一切层面而提升为神道。神道精神作为日本古代文化的“本体”,它首先表现为日本神国观念。“神国”的理念最早见于《日本书纪》编造的神功皇后讨伐新罗的记事。作者借用新罗王的口吻说:“吾闻,东有神国谓日本,亦有圣王谓天皇。必其国之神兵也。岂可举兵以拒乎!”于是,新罗便不敢抗击日本军队 ,“素旗而自服,素组以面缚”。十四世纪的《神皇正统记》开始完整地把日本皇谱按照神话编织起来,论证日本的天皇是神的后裔。此书的第一句话便说“大日本国乃神国也”。这一精神文化的本体意识构成大和民族基本的世界观和宇宙观,这也就是它活跃在东亚文明圈内的力量基础。神道的力量在于它具有融合进入日本列岛的各种外来文化的能力。在日本思想史上被称为“江户汉学”第一人的林罗山,帮助德川幕府建立起了以儒学的朱子学为主要内容的意识形态。他对朱子学的把握,在最后则归附于最高神的信仰。他在《神道传授》一书中运用前述“国常立尊”阐释儒学:“心之外别无理。心清明,神之光也;行迹正,神之姿也;政行,神之德也;国治,神之力也。”从而以神道和人道构筑起在“理”支配下的儒家神道理论,把朱子学中作为人性最高原则的“理”,转化为“神道即理”,建立了“理当心地神道观”。1再次,在古代东亚文明圈内,华夷观念虽然最初发生于华夏民族中,但它并不是恒定和稳固不动的,在特定的生存状态中,由于政治与文化的变动,朝鲜半岛与日本列岛的民族也曾经把自己的文化称之为“华”而把周边的其他不同的文化称之为“夷”。十八世纪下半叶以本居宣长与他的《古事记传》为代表,从汉学(儒学)中脱离出来,以强调自古以来“天之御中主神”的历史主义,高举“日本精神”的旗帜,把神道推进到了国学的理论层面。日本文化在1500 余年的发展中,始终存在着凝聚自身文化的本体性内核。这个本体内核使古代日本文化能够在相当广泛的层面中吸纳以中华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亚洲大陆文化,并交融而成为自身文化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材料。2十七世纪,东亚大陆发生重大的政治变迁,江户时代初期承接五山时代而流传的程朱理学开始受到质疑。当时,既是儒学者、又是兵学者、又是神道学者的山鹿素行以《圣教要录》表述他的“儒学道统说”。他认为中国儒学的“道统之传,至宋代竟泯灭”,所以“学者(皆)阳儒而阴异端矣”。他举起了直接继承“周公孔子之道”的旗帜,从中华本土手中夺过了“儒学正统”的理念,开始暗喻“华夷”的文化地理概念已经发生“东西转移”。由此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日本古学派”(包括“古义学派”和“古文辞学派”)开始以“把握孔子之真精神”自居。从而在东亚文明圈内出现了日本型的华夷观念,即以日本为“华”,他者为“夷”的观念。如果与中华本土的华夷观相比较,日本型的华夷观具有更加复杂的内容。自称为“华1见《罗山文集》卷五十五《神道传授》三十三“国常立同体一名事”等。2关于“华夷观念”在朝鲜半岛的转变,请阅读朝鲜李朝时代的儒学家著作以及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时代朝鲜使臣的《燕行录》报告。26文化”的日本精神,已经超越了汉学与国学的差异,事实上是内含有中国儒学、仁斋学、徂徕学、兵学和神道学内容的大杂烩。正是从这样的观念立场出发,认为中国已经失却了“儒学真精神”。江户时代日本型的华夷秩序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力图保持与中国王朝的“对等”地位;二是实行全面海禁;三是在周边建立起对朝鲜、琉球、阿伊努,甚至远及荷兰的“位阶制”性质的“华夷秩序”,并且确立了“再建中国”的基本策略。所有这些都表明,就像华夏民族文化具有华夷之辨那样,日本民族文化内部也具有强有力的“民族本体”核心,以此来确认并发展自己的文化。日本的“华夷论”成为近代日本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这是研究东亚华夷之辨时应予以充分注意的。结语中日关系史,有史记录两千数百年,其中近代史、当代史仅150 余年。纵观前近代中日关系史,如上文所分析,中国和日本同处在东亚文明圈内,中国处于中心,日本处于边缘,但在各个方面中日之间都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且历史事实已经非常清楚,除了日本两次进击朝鲜而引起中日的军事对抗以及蒙古族在形成自己世界性疆域的过程中元军两次进击日本外,中日关系长时间保持着稳定、平和、友好、互利的局面。中华文明对日本文化的巨大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日本文化对中国发展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这种文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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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9
1920年代任职于清华的张彭春,曾留学美国,其社会地位在有名无名之间(但在一般中外历史叙述中基本属于“失忆”的人物),他的日记就偏于“为己”,较多直抒胸臆的成分,不像是专为给他人阅读所写(日记中有时文字尚不算很通畅,也未见修改,或可为一旁证)。现在已知尚存的张彭春日记为1923-1925年一段时间的,他自己定名为《日程草案》,记载与其担任清华教务主任的职务相关的内容较多,也包括不少有关教育等更宏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