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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时远:代价与转机:印尼华人问题辩析

世界民族 4 (1998): 1-13
以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排华暴乱为背景, 就印尼华人问题的历史根源和现实原因进行了论述,对印尼独立建国以来,特别是苏哈托统治时期对华人实行的强迫同化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政策的内在矛盾及其社会效果,揭示了印尼华人作为印尼统治阶级转嫁社会矛盾的"替罪羊"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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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5月间,印度尼西亚在持续一年的金融风暴冲击下,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延续三十多年专制统治的苏哈托政权,在印尼人民恢复经济、变革政治的强烈要求下被迫易手。然而,在印尼政局的这一重大变换过程中,历来被排斥于印尼政治之外的印尼华人却成为政局动荡的牺牲品,遭受了空前的迫害。当印尼华人的遭遇被逐步披露之后,这种"种族清洗"式的排华暴行激起了世界舆论的谴责,全球的华人为之愤怒,印尼华人问题一时间成为1998年世界民族问题的热点之一。印尼华人的悲惨境遇在世界上引起的关注与反响,使印尼华人问题继1965年大规模排华以来再次成为国际社会,尤其是华人社会特别关切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印尼社会政治形势趋向于民主化的发展,由来已久的华人问题在印尼社会正逐步得以揭示、思考和反省,印尼华人自身也在惨痛的代价中进行反思和开展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印尼华人虽然在雅加达5月骚乱中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也面临着改变命运的转机。

一、殖民统治:印尼华人问题的历史根源

中国与印尼交往的历史久远,中国人旅居印尼的历史可追溯到汉朝时期。后来有人或经商,或避乱,陆续流向南洋。及至元朝对外扩张,其势力亦曾鞭及爪哇。史称"世祖抚有四夷,其出师海外诸蕃者,惟爪哇之役为大。"(注:《元史》,卷210,《外夷传》(点校本), 中华书局,1976年,第4664页。)元朝势力出兵爪哇,目的在于"令臣属纳贡,立衙门,振纲纪,设铺兵以递文书"等。(注:汪大渊:《岛夷志略》(校释本),中华书局,1981年,第159页。)至撤军之时, 亦有伤残兵丁居留该地。明代郑和下西洋,途径爪哇。他推崇伊斯兰教,鼓励当地华人建立清真寺等。古代旅居印尼的中国人数量不多,且大都逐步融合于当地民族。明清之际,华人流向海外(主要是东南亚各国)的规模渐大,侨居印尼的华人也不断增多。华人旅居海外无非是打工、经商以求生计。他们以中国人的勤劳精神和诚信品质在异国他乡艰苦创业,并获得相当大的成就。而且海外华人在侨居国历来奉公守法,与当地居民和睦共处。华人的经商才能也得到印尼当地一些统治者的承认,他们甚至将征收市场税之类的事务委托或承包给华人。因此在印尼沦为西方殖民地前并不存在华人问题。

17世纪荷兰殖民主义势力入侵印尼之后,荷兰殖民者感到印尼华侨在商业、贸易等方面建立的基础对其统治权威和经济利益构成威胁,但又想利用华侨已经建立的商业网络和贸易渠道,因而对华侨采取"恩威并重"的统治方式,一方面利用华侨善于经营的特点达到殖民掠夺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残酷的镇压迫使华侨屈从于殖民统治势力的经济垄断权威。1740年在雅加达发生的"红溪惨案",即是荷兰殖民主义势力对华侨进行烧杀抢掠的历史记录。同时,荷兰殖民主义统治势力在对印尼实施统治的过程中,对印尼人与华侨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实行人分三等。并且欧洲人(主要是荷兰人)为一等,外来东方人(主要是华人,还有印度人等)为二等,印尼土著居民为三等。并且使华人与当地人分开居住,将荷兰统治后出生的华人定为荷兰籍。这种"分而治之"的政策,不仅造成了印尼社会严重的等级差别,而且使华侨与印尼土著居民之间形成了种族的、经济的和社会生活的隔阂。从宗教方面来说,历史上侨居印尼的华人就包括了中国沿海地区的穆斯林,他们在居留地建立了穆斯林社区和清真寺,一些后来的华人移民也多改信了伊斯兰教。因此,对于印尼社会而言,华人的到来不仅没有引起宗教方面的矛盾,而且华人穆斯林在印尼社会伊斯兰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印尼最大的伊斯兰教社团--"伊斯兰教士联合会"的领袖也认为"回教是由中国回教要员传入印尼的"。(注:《印尼回教由中国最先传入》,载《印尼与东协》,中文版,第75期,第44页。)然而,荷兰殖民时期,为了离间华侨与印尼人的关系,防止华侨与当地人联合起来反对殖民统治,殖民者公开颁布法令,禁止华侨改信伊斯兰教,(注:参见吴文华:《架起一座印尼--中国友谊的虹桥》,载《印尼与东协》,第73期,第15页。)从宗教信仰上扩大华侨与当地人的隔阂。

在西方殖民主义全球性扩张的过程中,殖民者除了从殖民地掠夺财富之外,也大量利用外籍劳工为其殖民政策服务。19世纪,荷兰人从中国福建、广东沿海地区大量招募、诱骗华人劳工,使印尼华侨的数量不断增多。据荷属东印尼殖民当局的统计,1860年印尼华侨的数量已达22万人;1890年增至46万人;1930年达到120万人之多。 华人劳工在印尼主要从事种植业,同时在商业和加工业方面也得到一定的发展机会。华侨在小本经营的零售、批发商业领域取得的成功,使他们在印尼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而荷兰殖民统治者正是利用这种深入印尼民间生活的经济触角来实现其对印尼土著居民的剥削和控制。因此,从经济生活的角度讲,华侨当时被荷兰殖民统治者作为"以夷治夷"的工具,在印尼土著居民的心目中也因此而成为仅次于荷兰人的外来剥削者。荷兰殖民主义势力对印尼社会的分裂,特别是对华侨和当地人关系的离间,是造成印尼华人问题的历史根源。

二、强迫同化:印尼华人问题的现实原因

印尼结束殖民统治经过了艰苦的斗争。在印尼独立战争中,华侨不仅在经济支持、舆论宣传、战地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直接参加了抗荷武装,如国际志愿军等。(注:参见朱杰勤:《印尼独立战争时期的华侨(1945-1949)》,载《印尼与东协》,第76、77期。)印尼实现独立后,政府虽着力扶持和发展民族经济,但印尼社会百废待兴的形势和印尼土著民企业家、商人等经营人才奇缺的状况,使官方对华人经济一时难以抑制或排斥。特别是随着荷兰殖民主义经济势力的逐步退出,当时的华人经济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得到一定的发展。华侨人口也迅速向城市集中。据统计,1949 年时侨居印尼的华人已达200万人左右,且相对集中于爪哇和苏门答腊的大、中城市。根据1950年对印尼城市华侨人口的估计,雅加达有247786人,泗水有102363人,万隆有62019人,三宝垄有59324人,玛琅有24069人,梭罗约50000人,北加浪岸约10200人,巨港约170000人,先达有11893人,马辰约11000人,山口洋有约17000人,三马林达约6000人,望加锡约27000人,几乎占印尼华人总数的一半。此外,在加里曼丹、苏拉威西等地的华侨也大都经营商业,其中多为小商小贩。是时,华人开办的工厂也形成一定规模。1951年雅加达的6000家工厂中,华侨经营的达536家,占8.9%,主要是日用品加工业。(注:参见《印尼独立战争时期的华侨》(1945-1949),载《印尼与东协》,第76期,第20页。)由此可见,在印尼建国之初,华侨经济对印尼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荷兰殖民统治时期,曾办有荷华学校,华侨学校也得到一定发展。到1940年全印尼的华侨学校达到650所。日本占领印尼后, 原来就读于荷华学校的华侨子女改入华侨学校学习,这也促使了华侨学校的发展。到1949年华侨学校总数达到816所,印尼华侨传承中华文化的中、 小学教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体系。华侨在新闻舆论方面也办有自己的报纸,战后初期华侨报纸达14家之多。随着印尼独立建国进程中民族主义理念的高涨,印尼文在社会生活中迅速取代荷兰文成为官方文字。印尼华侨也办起了印尼文的报纸,这对促进华侨学习和使用印尼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表现了华侨对印尼民族文化的尊重。

50年代末,由于印尼政治形势动荡和经济发展缓慢,印尼社会中关于同化华人的舆论日渐强大,限制和排斥华人的国家行为和民间反应明显增强。如1959年印尼颁布总统令,禁止外侨在县以下地区经营零售业。后来进而发展为禁止外侨在县以下地区居住等。这些政策、法令不仅阻断了大批华侨商贩的生计,而且逼迁华侨的行动推动了民间性的排华风潮。华文学校被裁撤,华文报馆被查封,华侨社团被限制,一些华侨甚至被监禁或杀害。1959~1960年间,中国政府曾接回受难华侨十余万人。在1960年中国和印尼政府就华侨问题达成双重国籍协议后,印尼官方的排华政策有所收敛。但是对于印尼社会而言,这个问题并未解决。

1965年印尼政局突变。"九·卅"事件之后,印尼军人政权出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理由,对华侨进行大力排斥和迫害,甚至把华侨视为中国的"第五纵队"加以清肃,其意识形态色彩十分浓重。由此引发的民间性排华行动在印尼社会形成浪潮,大规模抢掠、烧杀、驱赶华侨的事件普遍发生,大批华侨被遣返回国。此后,苏哈托政权构建的"新秩序"统治开始全面实行强迫同化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双重国籍以消除一切同化障碍;全面关闭华文学校和报馆;取缔华人社团;强迫华侨将姓名改换为印尼名;禁止在公共场合或电话中讲华语;禁止对外表现中国的风俗习惯;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华文印刷品;禁止收藏、拥有、买卖和发行华语音像制品;禁止新建或扩建华人庙宇;在华人身份证上标以特殊印记,等等。这些政策和法令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具体化,如将中国的太极拳改名为"印尼疗法操"并配以印尼音乐;在中国和印尼断交期间还禁止台湾的演艺团体访问印尼;在学校讲一句华语罚款10印尼盾,等等。(注:参见Drs. H. Junus Jahja :《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人问题》(二),载《印度尼西亚日报》,中文版,1998年8月6日;黄昆章:《论印尼同化华人运动》,载《侨协杂志》,第60期。)

在实行全面强迫同化的过程中,对华人的政治排斥几乎杜绝了华人在公务员、军队、司法界的从业机会。华人子弟在进入国立大学方面也受到限制。而以"支那"一词代替"中国"、"中华"和"中国人"则明白无误地表明了印尼官方对华人的歧视、侮辱、甚至敌视的态度。

今天,印尼华人总数已达七百余万人,他们是中国领土以外最大的华人群体。但对印尼这个亚洲第三人口大国来说,他们只占印尼全国总人口的3.5%。(注:关于印尼华人的人口数字缺乏官方的准确统计。印尼国内关于华人数量的估计从600万到1000万不等, 但是较多的报道认为是700万,本文从之。)他们中的98%以上已加入印尼国籍, 极少数未入籍的华侨也通常是因为交付不起入籍所需费用所致。在苏哈托统治的三十多年间,印尼华人在政治上始终受到排斥,在文化和社会生活方面受到强迫同化的压制,但是华人在商业领域的发展空间并未失去。印尼独立以后,印尼社会在扶持发展民族经济的政策主导下,试图努力培育印尼土著民企业家,以改变华侨在经济领域的优势。但是印尼独立后,"它所继承的仍然是一个由荷兰人操纵的经济体系,而那些在外国出口商和仅能糊口的农民之间充当中间商的华人则扮演着辅助的角色"。(注:〔法〕布赖恩·梅著、克勤等译、黄书海校:《外国记者眼中的印尼》,世界知识出版社,1987年,第71页。)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印尼社会要求荷兰人为其培养土著民企业经营者,以求实现经济印尼化。然而,"印度尼西亚土著民一方面想当商人,却几乎毫不例外地把他们的特权委托给华人。他们除了收取他们那份利润外,自己就不花什么力气了"。(注:同上,第74页。)因此,从那时起,印尼国家在发展经济方面对华人的依赖即形成了惰性,并且统治集团的高官显贵通过这种渠道获得经济利益又是最为可靠和有效的。官场中的腐败之风对华人经济的索求在一定意义上保护了华人在经济领域的发展空间。加之苏哈托时期在加快印尼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政策环境,使华人经济在排华的风潮和强迫同化的氛围中仍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几十年来,印尼华人经济不仅在商业领域取得大规模的发展,而且在工业资本和金融业方面形成了显著的优势。据了解,除印尼国家控制的能源、采矿、交通、通讯等行业外,华人在加工制造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银行业等方面均占据了主导性地位,其资产总量占印尼社会私有资本的70%左右。在印尼的300家大财团中,华人财团有197家,占66%;在印尼的240家银行中,华资银行有155家,占65%;1996年印尼十大纳税户中,8户为华人。这几组数字表明, 印尼华人经济对于印尼社会确实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印尼华人创办的企业所提供的资金、技术、就业机会和对公益事业的支持等,对印尼社会的发展无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印尼华人虽然在经济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和成功,但是并没有受到官方和民间应有的尊重。华人或被视为"经济动物"而受到鄙视;或被视为控制印尼经济的集团而遭到非议。统治集团对华人经济的利用(特别是权钱交易方面)所造成的印尼社会的不满,往往使华人成为政治动荡的牺牲品和转嫁社会危机的"替罪羊"。

三、"替罪羊":印尼华人的社会角色

印尼华人问题演化到今天这种地步,是苏哈托政权对华人实行政治上排斥、经济上利用、文化上强迫同化和社会生活中种族歧视的结果。这种政策在世界上是少见的。同时,印尼对华人的政策本身又是矛盾的。印尼强迫同化政策的目的是通过人为的严厉措施来改变社会异质性,以期实现社会同质化。即通过各种禁制迫使华人完全放弃对祖籍国文化的保留、传承和认同,进而彻底印尼化。但是在实行这种政策的同时,又对华人采取一系列的排拒、区别和强化种族界限的措施。也就是说,一方面政府通过对表现华人民族特点(主要是人文特点)的严厉禁止措施,迫使华人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印尼化,并通过召开效忠印尼大会等形式来强化华人是印尼人的国民意识;另一方面又在华人的身份证上标以特殊印记,以示区别,在法律中规定印尼总统只有印尼土著人才能担任,并在就学、择业等方面对华人实行限制,致使完全印尼化的华人沦为不是印尼少数民族的"二等公民"。这种政策矛盾不仅使印尼化的华人仍旧感觉到自己是华人--非祖籍认同的记忆而是社会角色的现实,而且使印尼土著人依然感觉到他们是华人--非体貌特征的区别,而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歧见。

从印尼华人的总体情况来看,华人同化的程度是相当高的,并且华人在主动推进自身的同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可以说,某些同化的思路是华人"同化派"提出的。几十年来,在印尼政府推行的强迫同化政策引导下,印尼华人自愿或被迫同化的现象相当普遍,"四十岁以下的华裔已不懂华语了。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之间的婚姻关系也开始发展。同化政策的另一个影响是倾向中国的各种风俗习惯之褪色,渐渐减少"。(注:Drs. H. Junus Jahja :《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人问题》(二)。)一个民族被同化到这种地步,应该说已经基本上融入了所在国的主流社会。但是印尼社会根深蒂固的排华意识却有增无减,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如前所述,印尼政府对华人的强迫同化政策中存在的内在矛盾,不仅使自愿、主动融合的华人难以成为平等的印尼公民,而且使印尼土著民对华人始终另眼相看。对华人的同化政策产生这种内在的矛盾和外在的效果,这实际上是苏哈托政权深谋远虑的政治策略。对于印尼这种贫富悬殊的国家来说,阶级矛盾的尖锐性不容忽视。对于印尼这个多民族、多种族的国家而言,利用民族矛盾或种族冲突来掩盖阶级矛盾,可谓转嫁危机、维护统治政权最为便利的方式。虽然印尼的民族问题、种族问题并不限于华人问题,印尼土著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和谐,地方分立主义势力亦有表现,但是土著民族都属于贫困落后的族体,而华人整体上被认为是富裕阶层,加之历史上殖民主义留下的祸患,以及1965年"九·卅"事件后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敌对态度和戒备心理,把华人作为转嫁阶级矛盾的"替罪羊"和释放社会不满的"安全阀",的确是"理由充分"的。华人有中国背景,华人属于富裕阶层,这是苏哈托统治时期始终向印尼社会灌输的观念。

毫无疑问,印尼华人中确有一些富甲天下的商业巨头,也有一批中产阶级,但大部分经商的华人仍属小商家、小业主。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华人从事农业等种植业,他们居住在乡村,与当地的土著居民基本上没有区别。但是,对华人的偏见,包括"华人控制印尼经济"的舆论,往往使人们轻易相信华人个个都是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人们把华人上层的富裕和奢华同高官显贵的权力联系在一起,认为这些华人是通过与当权者之间的权钱交易而发财的,他们在贿赂权贵中获得经营开发、银行贷款、垄断市场等方面的权益,甚至可以偷税漏税或逃避法律制裁,等等。因此,印尼社会无论是发生政治危机还是经济困难,民众对当局的抗议和不满最终都以烧杀、抢掠华人而告终。这种宣泄的情绪可以说已形成条件反射。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市民对物价上涨的抗议,学生对政府不满的示威,都能导致对华人店铺的抢掠、焚烧和对华人的人身攻击。

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和印尼复交后国家关系的不断改善,印尼华人的境遇也逐步向好的方向发展。1994年印尼政府批准旅游部门开办华文培训班;一些私立大学也逐步开设了华文科(系);由官方控制的唯一的华文报纸--《印度尼西亚日报》扩大了版面,并为华文文学的复苏提供了园地;市场上的华语音像制品也开始流行;华人社会生活中恢复传统风俗习惯的现象明显增多;华人建立会馆,传承中国武术、气功等健身运动和表演中国歌舞;佛寺、孔庙的香火也开始旺盛,等等。压抑已久的印尼华人的民族性,在90年代中期以后表现出日益活跃的态势。但是排华现象仍持续发生,甚至愈演愈烈。其规模较大者如1994 年4月的棉兰骚乱,1995年11月的中爪哇北加浪岸骚乱,1996年10月的东爪哇西图朋多骚乱,1996年12月的西爪哇打横骚乱,1997年9 月的南苏拉威西省乌戎班棠骚乱。这些骚乱的起因或为工人罢工,或为发生在个体华人身上的偶然事情,结果都引发了大规模的排华行动,大量的华人商店、住宅、餐馆、汽车被砸、抢、烧,华人损失惨重。这些事实表明,苏哈托统治时期对华人实行的政策及其所造就的社会意识,使印尼土著民对华人形成了很大的偏见,"政府因某种政治利益的需要而纵容了这股当地人对华裔的偏见的滋长。在政府不稳定之时,华人便是最好的替罪羊"。(注:吉达·列斯玛纳:《印尼华裔仍受歧视》,载《印尼与东协》,第73期,第8页。)因此, 当印尼发生经济危机以及苏哈托统治引起印尼民众普遍不满时,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排华行动就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四、1998年五月骚乱:对印尼华人的空前浩劫

1997年对印尼国家来说是具有灾难性的一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印尼社会深陷经济困难的漩涡而难以自拔;持续不断的大面积森林大火在无情地焚毁资源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并对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毗邻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加之空难和排华骚乱,使印尼社会在天灾人祸的交相危害下处于日益不稳定的状态。印尼民众长期积蓄的对苏哈托的专制统治、牵挽私亲的家族势力、权贵聚敛财富的腐败之风等弊端的强烈不满,与国家经济困难和社会动荡形成的现实危机感交织在一起,终于引发了1998年4、5月间针对苏哈托政权的大规模抗议行动。然而,这场以学生游行示威为主的抗议行动,在遭到军警向校园内开枪镇压之后,却演化为一场对华人烧杀、抢掠的暴行。

目前,随着对雅加达5月骚乱真相的调查和揭露,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这场针对华人的暴乱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印尼军方的某些势力不仅在民众抗议期间对民主人士和学生进行了绑架,而且策划和发动了对华人的袭击。印尼现政府对苏哈托的女婿帕拉波禾(注:曾任印尼特种部队司令,今年3月改任印尼陆军战略后备司令部司令, 苏哈托下台后被贬任陆军参谋学校校长,在印尼现政府对5 月骚乱的调查中受到调查,并被开除军籍。)的审查和处理对此提供了佐证。同时,经历了骚乱的人们,特别是被迫害的华人,以他们亲眼所见不断揭露了其中的阴谋。例如,对华人店铺的袭击开始都是由一批着装相似、年龄相仿的人发动的,他们并未直接抢掠,而只是将华人店铺的铝合金卷帘门用汽车拉走,使这些店铺和住宅门户洞开;在暴乱期间,不仅军队没有出动以维持社会秩序,而且就连日常维护治安的警察也不见踪影,甚至个别在岗的警察、保安人员也对发生在眼前的暴行不闻不问、袖手旁观。5 月12~15日,印尼首都雅加达狼烟四起,大批暴徒对华人的商店、银行和住宅进行洗劫、纵火,对街头设施进行破坏,雅加达完全陷入无政府状态。7、8月间,笔者在雅加达时曾路过一些遭受砸、烧、抢掠的街道,凡是华人的店铺无一幸免。沿街间或有一未被破坏的店铺,其门上或墙上则书有"原住民"(PRIBUMI)字样。 针对华人的暴行是显而易见的。4 天的暴乱使雅加达蒙受了重大的损失。据印尼官方统计,遭到破坏的各类设施为:公众市场13处,超级市场40家,店屋双用建筑2479家,商店(平房)1604家,华裔住宅1026所,银行(含分行)65家,餐厅24座,汽车1119辆,摩托车821辆,加油站9处,基督教教堂2座,等等。其中除了苏哈托家族开办的超级市场外,其他几乎都是华人经营、居住和使用的设施。华人商界巨头林绍良开办的山亚银行(BCA)共有384家分行和一千多台自动取款机,截止到5月17日,有122家分行被毁,155台取款机中的30亿盾现金被抢。(注:参见《印尼与东协》,第82期,第14页。)其损失之惨、代价之重可见一斑。对于大部分遭受袭击的华人来说,特别是那些店铺与住宅合一的小业主们,几代人勤勉克俭创建的基业瞬间付之东流、毁于一旦。另有未及逃亡的,也难免葬身火海的命运。除雅加达外,梭罗市有56家银行、27所购物商场、300间商店、500辆汽车和600辆摩托车被劫掠焚毁。(注:参见《亚洲周刊》,1998年7 月6日~7月12日,第31页。)此外,在棉兰等其他中、小城市,华人蒙受的损失也极其惨重。

在印尼5月排华暴行中, 前所未有的罪恶行径是对华人妇女的强暴。这也是引起世界华人强烈愤慨的主要原因。根据印尼"人权志愿者小组"截止到7月初的调查统计,5月骚乱期间,有168 名华人妇女受到性侵害。虽然这一数字是否属实尚需通过调查核实,国际互联网络上传输的某些照片也存在虚构的问题,但是骚乱期间发生对华人妇女的强暴是不争的事实。国际上一些舆论宣称,有近千名华人妇女被强暴,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渲染;而印尼国内一些舆论声称,所谓强暴罪行是为了诋毁印尼国家形象而编造的谣言,这更是瞒天过海的谎言。事实上,就在人权组织、妇女团体和社会救助机构等民间组织调查这一罪恶时,受害妇女或其家庭遭受恐吓的现象多有发生。同时,印尼官方也就此表态:如果不能证明5月骚乱中发生过强暴案, 这些大造声势的社会组织将被控告散布谣言罪。(注:《我国总警长:若搬不出强奸罪行的证据大吹大擂之机构将受审查》,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8月19日。 )蒙受强暴的耻辱和遭受恐吓的压力,使受害者无法在印尼目前的社会环境中控诉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但是这不等于这种暴行没有发生。印尼政府妇女作用国务部部长正式表示:骚乱中确实发生强奸行为。(注:《妇女作用国务部长承认五月暴乱中确有强奸案》,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7月4日。)印尼政府组织成立的"寻找事实联合小组"的负责人玛尔汝基·达鲁斯曼也指出:5月骚乱中确实发生了强奸暴行, 但是联合小组不会仓促说出受害者的人数。(注:《寻找事实联合小组申明五月骚乱强暴案乃真事》,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8 月21日。)因此,强暴华人妇女的罪行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如何面对这一事实、惩治罪犯、伸张正义、维护人权的问题。正如印尼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基本人权国民委员会成员莎巴莉娜·沙德里博士所指出的:"问题不在多少。即便一件,也足以控诉为蔑视妇女地位与身价的罪行。"她说:"普通的强奸案已属罪行,何况加上对某一外裔的种族歧视与种族仇恨。"(注:《莎巴莉娜博士促我国政府谴责基于种族主义强奸案》,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6月19日。 )印尼社会的这股恶势力出于对华人的种族仇怨和某种政治目的,采取强暴妇女的方式来粉碎华人的民族性乃至作为人的心理意识,挑起印尼土著民众对华人肆无忌惮的蔑视与侵袭,这无疑是5月骚乱的组织者企图通过进一步恶化华人的处境以释放印尼民众对政府不满所要达到的目的。

处于风雨飘摇中的苏哈托政权,需要制造出一种无政府的态势来作为其实施军事管制、镇压异己的理由,从而维持其政权和既得利益。这一卑劣的手段,实质上是"一石两鸟"的阴谋,一方面将印尼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转嫁、宣泄于华人; 另一方面在造成暴乱的失控态势后,可以合理合法地对印尼民众改变现状的民主要求实施镇压。然而,时过境迁,世界早已不是60年代的世界,印尼也已不是60年代的印尼,发生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乃至其他地区的排华暴行一经发生,立刻成为世界舆论关注的热点。在如此严重地违反人权的残暴罪行面前,印尼政府无论对国际社会还是对国内民众都无法交代,苏哈托被迫下台,而印尼华人却为印尼社会的变革付出了无比沉重的代价,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浩劫。

五、劫后余生:印尼华人的觉醒与反思

经历了1998年5月骚乱后的印尼华人,举家出国避难者达十余万, 而留在印尼的华人如同惊弓之鸟。华人聚居的社区或筑墙设障、加固门窗,或集资雇用保安、加强防卫。传闻亦有购置枪支者,而商家发明的防强暴服也有人购买。对于印尼国家的公民来说,生存的安全感到了这种地步,这无疑是极其可悲的。这种恐惧来自于印尼社会,因为华人遭难时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个国家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军队和警察的保护。因此,华人采取自我保护措施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劫后余生的印尼华人,从劫难中意识到了不能再作忍辱负重、任人宰割的"替罪羊",而要通过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家庭、财产和人的尊严。在骚乱期间,一些华人社区的青壮年拿起了棍棒,在街头、门前守护,保护了街区的安全。一些暴徒为之震慑,这些暴民从来没有想到华人也会团结一致地进行反抗。而他们(除了少数策划者外)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华人自我保护的尝试现在已经成为华人中日益普遍的共识。一些街区的居民自觉结成联防,一家有警四邻出防,过去那种"各扫门前雪"的状态明显改观。当然,华人的这种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印尼社会的排华问题。但是在排华压力下造成华人群体的内聚力和团结抗争的精神不仅表明了印尼政府强迫同化政策的失败,而且表明了华人从屈辱、伤痛和无助中的觉醒。

5月骚乱伤害了华人,同时也结束了苏哈托政权的专制统治, 印尼社会趋向于民主。从6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没有政治权利的华人,也组建了自己的政党。华人政党的出现是印尼社会政治形势变化中的突出表现。无论华人政党的前途如何,华人争取民族平等(或公民平等)地位的政治意识得到了激发。在这种政治环境中,印尼社会,尤其是华人群体对自身境遇和社会待遇的反思与辩论也形成一定气候。其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印尼强迫同化政策的反思

5月事件之后, 印尼社会无论是华人还是土著民都认为官方长期推行的同化政策是失败的。当然,这是从不同立场得出的共识。印尼政界、知识界对这一主题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华人缺乏自觉同化于印尼社会的意识和行动,除了一部分华人已经完全同化外,其他的华人仍在同化之中,这些华人仍保留自己的语言和风俗,不对外通婚,这是造成印尼社会对其另眼看待的原因;二是认为由于印尼政府推行的同化政策是一种民族不平等的政策,印尼社会不仅对华人的所有民族特征(指人文特征)不予接纳,而且即便全面同化后,仍旧在择业、就学等方面受到歧视。事实上,印尼同化华人的政策在其形成和推行过程中,华人起到了重要作用。同化华人的观念是随着印尼反对殖民统治的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形成的。1928年爪哇、安汶、苏玛特拉等一些青年运动组织结为一体,成立"年轻的印度尼西亚"并通过《青年誓词》,其中就提到了华人同化于印尼的原则。这一同化原则也得到了一部分华人力量的支持,如1932年成立的"中华党"。华人中的一些政治力量则反对同化,要求保留中国国籍与中华文化。1954年,由华人组成的"印度尼西亚国籍协商机构"提出了与同化相对应的一种观念,被称为"结合",即要求承认华人是一个与印尼其他民族同等的少数民族,华人可以保留自己的文化和习俗。因此,同化与结合的争论也成为印尼社会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热点"。印尼官方对这场争论的主流态度是支持同化,尽管苏加诺总统表现出某种中立,但是仍签署了《同化宪章》,并于1963年批准成立了民族统一机构,以推动同化运动。尽管如此,由于"印度尼西亚国籍协商机构"的抵制,还没有形成强迫性的全面同化措施。(注:参见黄昆章:《论印尼同化华人运动》。)直到"1965年印共"九·卅"运动结束了'同化'对'结合'的矛盾",(注:Drs. H. Junus Jahja :《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人问题》(二)。)同化政策始成为印尼国家厉行的国策。华人中的"同化派"不仅为印尼官方的强迫同化政策提供了诸多思路,而且他们身体力行,自觉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包括宗教)等方面同化于印尼社会。然而,自觉同化的华人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印尼公民的平等地位,印尼政治对华人的排斥和一些社会领域对华人的歧视并未因华人主动融入主流社会而改变。为此,极少数接近印尼政坛边缘的华人(如个别国会议员)也大感失望而弃政从商,回到印尼社会留给华人唯一能够获得成就感的领域中谋求发展。因此,当年积极推动同化运动的一些华人以其"以身试礼"的感受来反思印尼对华人的政策,对印尼社会普遍认为这一政策的失败在于不平等的实质无疑是有重大影响的,这种影响力至少不会低于当年他们积极推动同化的社会效应。

2.对"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经济鸿沟的辩论

在印尼社会中,原住民(PRIBUMI)与非原住民(NON PRIBUMI)是区分印尼土著民与华人普遍使用的字眼。其基础则是建立在种族、宗教、族群和集团区别之上的"沙拉"(SARA)观念。"沙拉"一词的普及"使部分社会成员存在分裂倾向的理解,以致对殊途同归之原则不能很好地加以体会和领悟"。(注:《阿敏·拉伊斯呼吁:取消一切有碍民族团结的术语》,载《印尼与东协》,第84期,第32页。)而强化这种区别的最重要因素是经济问题,即"原住民"与华人之间的经济鸿沟问题。一些观点认为,"在印尼事关原住民与印籍华裔公民之间的经济悬殊问题,已严峻到足以危害到民族之生存";"原与非原住民间的经济鸿沟愈加宽,是导致诸项不安问题的主要根源。目下所有原住民的营业领域已被华裔所占据,一般实力薄弱和还是传统性的原住民企业者愈加为非原住民所独占"。因此,"已经到了政府应制定一项能限制非原住民(华裔)操纵生产性资产法例的时候"。(注:《严峻,原住民与非原住民问题》,载《印尼与东协》,第79期,第18页。)对华人每每受到烧杀、抢掠,印尼社会普遍认为是经济鸿沟所致,是贫富差距使然。印尼现任总统哈比比也认为:"发生了的事情不仅仅是一个种族或民族的事,它是社会鸿沟(的结果),如果你看一看人均收入,华人是最高的。"(注:《哈比比答美国〈商业周刊〉问》,载《经济导报》(周刊),第31期,1998年8月3日,第17页。)华人对经济鸿沟的认识,其主要观点是印尼社会只给了华人经商的发展空间而无它途,华人经商靠的是勤勉克俭、诚实守信,其中虽有少数攀附、贿赂权贵以获得权益者,但并不代表华人经商的成功都是如此。即便是不得不如此,也是因为华人没有政治地位、屡受敲诈勒索的结果。一些华人还认为,其中包括对华人成功的嫉妒因素。客观地讲,这些因素都是存在的。对于印尼社会而言,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00美元的水平,而国内贫困人口占多数, 其贫富悬殊之大是令人吃惊的。华人大多聚居于城市且大都经商,其生活水平总体上高于"原住民"。其中,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则不亚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产阶级。从阶级对立的观点看,富裕阶层的华人遭到贫民的嫉恨是难以避免的。同时,华人在商业、贸易、金融等方面近乎垄断的经济实力,引起"原住民"的普遍非议和强烈不满亦属自然。但是"原住民"中的富豪、显贵为什么不遭此劫掠?华人中的贫民为什么同样遭受迫害?显而易见,对华人的财产抢劫和人身攻击是基于"沙拉"观念的,是印尼国家对华人实行的不平等政策的结果,是印尼统治阶级将华人作为转嫁社会危机的"替罪羊"所造成的。事实上,从印尼独立后,印尼政府就致力于培植"原住民"企业家。但是如前所述,荷兰殖民统治者利用华人压抑印尼人的发展是一个方面,但从印尼国家的历史传统来看,"原住民"统治阶层并不看重商业,更愿意将经营权交给华人而坐收其利。这种传统对独立后的印尼社会一直产生着影响。如果印尼政府对华人能够平等相待,在就学、择业等方面一视同仁,华人也不会只有经商一条道路可走,以致在印尼国家私人资本中坐大。因此,并不是华人挤占了"原住民"经商的机会和空间,而是印尼社会没有给华人以其他发展的机会和空间。

3.对华人在印尼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辩论

在苏哈托统治时期,华人在政治上扮演着"替罪羊"的角色,在经济上被视为只知牟利的"经济动物",华人对印尼社会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承认。事实上,华人对印尼社会的发展是作出了贡献的。且不论上文所述华人在反抗殖民统治斗争中的作用,就印尼建国半个多世纪以来而言,贡献也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经济方面。华人在商业等经济领域的发达是印尼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城市建筑和房地产开发,国内外贸易,金融市场及其网络,旅游业及其设施建设,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兴盛,食品等加工工业的发展,等等,无不包含着华人的创业开拓和勤奋经营。同时,华人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屡屡开展社会救济活动等。此外,华人在印尼体育事业、文化演艺事业方面的突出贡献也为世人皆知。5月骚乱之际, "同是华裔的我国男女羽毛球手正在香港伊丽莎白女皇体育馆汤杯与乌(尤)杯争冕赛中为国争光"。(注:《华裔演艺人员谈暴乱呼吁当局别厚此薄彼》,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7月18日。)这些贡献对于印尼社会难道是无足轻重的吗?5月骚乱期间,大批华人逃往国外避难,同时也造成大批华资的外流。对此,印尼社会舆论也形成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华人携资外流,是对国家的背弃,对华人的怨恨更深;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华人走的越多越有利于印尼社会的发展,"原住民"可以得到更多的经商机会。当哈比比总统接受美国《商业周刊》采访时,就是否忧虑华人经商人才外流的问题作出的回答也反映了这种认识。他很干脆地说:"不,我对此不忧虑。"(注:《哈比比答美国〈商业周刊〉问》,载《经济导报》(周刊),第31期,1998年8月3日,第17页。)这些看法实际上是无视华人在印尼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印尼"原住民"中也有另一种声音呼吁政府严惩暴徒及幕后人,保障华人的安全与权益,创造条件吸引华人回归印尼,因为"他们(指华人)所持有经验、擅长及基金能对目下我国所面对问题有所帮助"。(注:《'原住民'与'非原住民'乃殖民统治时期的产物》,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8月13日。 )而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对印尼华人的伤害就是对印尼国家的伤害。

除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外,对华人问题的反思与辩论还涉及了诸多具体问题。如对华人的称呼中存在的歧视或沿袭旧习--若支那(CHIN)、满达林(MANDARIN)等,均应废止;应给予华人印尼少数民族的地位;社会各行业都应对华人开放;宪法中应取消担任印尼总统的人必须是"原住民"的规定;华人应当享有使用华语、华文的权利,等等。这些过去不可能讨论的问题,在如今的印尼社会已形成社会舆论的热点。各种有关华人问题的研讨会、报告会也频频举办,一些"原住民"社会团体、宗教团体也参与其中,这无疑预示着印尼华人的境遇面临着转机。

六、面临转机:印尼华人问题的解决前景

苏哈托专制统治的垮台,对印尼国家建立民主政治和改变对华人的政策都是一个契机。加之5 月骚乱中暴行的披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和世界华人的愤慨,印尼政府已经开始逐步改变以往的政策。如公布了关于基本人权五年国民行动计划,其中包括:批准关于基本人权的诸项国际公约;推广信息及实施纲领,以教育全体印度尼西亚民族认识到尊重基本人权的重要性;采取种种步骤以鉴定和克服违反基本人权的行为,包括保障已被批准的所有关于基本人权国际公约实施事宜的诸项步骤。(注:参见《我国外交部发表新闻公报 事关五月骚乱和强暴案》,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9月4日。)同时,对华人的历史功绩予以肯定和褒奖。如政府对在独立战争、发展经济、恢复与中国的外交关系、缓和目前印尼与新加坡的关系等事务中作出贡献的华人企业家唐裕予以奖励,向他颁授了"帕拉塔玛"二级功勋章。(注:《政府昨向华族名士唐裕颁授帕拉塔玛记功勋章》,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8月26日。)在南苏门答腊,15名华商得到官方的嘉奖, 他们作为为反抗荷兰殖民统治的斗争建立过功勋的退伍战士而受到表彰。(注:参见《苏南一批华裔人士立国有功荣获奖状》, 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8月24日。 )印尼政府的这些做法无疑有利于调整族际关系和使印尼各族、各界正确认识华人,同时也有利于华人重新树立华人在印尼生活、发展的信心。

对于华人来说,5 月排华暴行所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华人的财产损失、人格侮辱和尊严失落,更重要的是动摇了他们在印尼生存的信心。因为这次排华的规模之大、对华人的伤害之深都是空前的,所以认为这场有计划的暴行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将印尼华人赶出这个国家"不无道理。印尼华人都在思考今后自身对这个社会的价值,都在担心着下一次劫难的到来,都在考虑着去留问题。现在没有人能够向印尼华人保证这是最后一次灾难,正像哈比比总统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所说:"我不是神"。几十年造成的社会偏见,甚至上溯350年遗留下来的积怨, 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但是,"这种状况必须改变"可以说正在成为印尼社会的普遍共识。问题是如何改变,向哪一方面改变。对于避难于国外的印尼华人来说,他们虽然正在寻求在其他国家谋生的机会,但是并没有完全放弃重返印尼的选择。而"印尼华人的大部分--贫穷的劳动者、农民和渔民、小店主则别无选择,他们试图在印尼活下去"。(注:尤素夫·瓦南迪:《印尼应将它的华人争取回来》,载《经济导报》(周刊),第31期,1998年8月3日,第16页。)无论印尼社会中确有试图将华人赶走的势力也好,还是华人伤感、恐惧、有心再次移居他乡也罢,事实上印尼华人的绝大部分不可能离开印尼。他们在印尼已经建立了祖传的基业,而且同化于印尼主流社会的程度很高,对印尼国家和印尼公民有很强的认同。因此,解决印尼华人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印尼国家顺应人类社会的发展大势,实行民族平等的政策,让印尼华人在民族平等的社会氛围中自然同化于印尼社会。而国际社会对印尼社会变革的关注和世界华人对印尼华人境遇的义愤,也只能为实现上述目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目前,印尼政府正在逐步调整对华人的政策,社会舆论也在向改善印尼华人境遇的方向发展。人类平等、民族团结、多元文化并存、实行自然同化等理念正在逐步生成。但是,以这些代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思想取代印尼社会根深蒂固的排华观念尚需时日。印尼现政府尚属过渡性政府,摆脱经济困境的努力还未见成效,前总统苏哈托的问题尚不明朗,对5月骚乱的调查和处理仍十分棘手, 诸种社会矛盾也隐含着尖锐化的危险,因此印尼国家结束一个时代而开创一个新时期的任务相当艰巨。而华人问题的解决与上述诸种因素都是相关的。华人能否安定下来,游离在外的华人及其资本能否回归印尼,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尽管有来自八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援助,印尼华人信心的丧失会导致一场深重的衰退。只要印尼华人疏离,东南亚华人,以及香港和台湾,也将不愿意在印尼投资";"印尼华人只有在他们对印尼的未来重获信心之后,才会将金钱投入经济之中"。(注:尤素夫·瓦南迪:《印尼应将它的华人争取回来》。)任何无视印尼华人在资金、经营才能等方面对印尼社会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重要性的态度,都是短视的。"解铃还需系铃人"。认为华人在苏哈托新秩序时期的公民形象表现消极、同化不够;认为华人携资外流是对印尼国家的背弃;认为华人挤占了"原住民"在经济领域的发展机会等等,都是站在强迫同化政策立场上的观点。即便存在这种事实也是强迫同化政策导致的必然结果。解决印尼华人问题的关键在于印尼政府彻底改变过去的强迫同化政策。这一政策已经为现实证明是失败的政策;古往今来的世界历史已经无数次地提供了这种政策必然失败的例证,包括希特勒法西斯主义的"种族灭绝"政策。自然同化、自觉融合是人类社会解决民族问题的唯一有效的途径,而这条道路的基石是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对于印尼社会来说,承认华人作为印尼多种族、多民族社会的少数民族的地位,肯定华人在印尼国家独立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贡献,尊重华人文化习俗的民族特点,保障华人在社会各个领域享有平等发展的机会,这是保证和加快华人自觉融合于印尼主流社会的正确途径,反之只能引起华人的保守和内聚乃至疏离。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至于印尼官方和民间普遍强调的经济鸿沟问题,印尼政府正在考虑通过制订反垄断、反托拉斯和扶持"原住民"等法令与政策来加以弥合。马来西亚模式也成为可资借鉴的现成范例。但是无论如何,印尼社会经济利益的调节同样离不开民族平等权利的基础,同时离不开建立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和法律完备的市场运作体制。

印尼华人改变其社会处境当然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5 月骚乱后印尼华人的觉醒与行动已经表明了这一点。印尼国家政治民主化的趋势,使华人参与政治、组成政党成为可能。如1998年6月4日成立了印度尼西亚融合党(PARPINDO);6月5 日成立了印度尼西亚华人改革党(PARTI)。(注:这两个华人政党的名称又分别译作"印度尼西亚同化党"、"印度尼西亚中华党"。)前者由华人伊斯兰教企业家尤素夫·涵卡和倡导同化运动的元老人物之一刘泉道(印尼名为尤努斯·查雅)创建,其宗旨是传达华人的愿望,团结一切主张民族团结的力量,促进同化和缩小经济鸿沟;(注:《我国融合党昨天正式成立将带动全民参与国民建设》,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6月5日。)后者由"佛教青年会"主席李学雄(印尼名为利尤斯·宋卡利斯玛)等人创建。(注:《华裔组政党自救自强》,载《亚洲周刊》1998年6月5日~6月21日, 第56页。)这两个华人政党虽然都不排斥其他民族成员的加入,但是华人政党的出现仍然引起印尼社会的警觉与论辩。一种意见认为,华人组成政党是印尼社会同化进程的退步,似乎又回到了1928年;另一种意见认为,这是华人被长期排斥于政治生活之外的结果,不必加以限制,让政治"市场"去决定其命运。(注:《华人政党出现无需被怀疑其生存往后将由市场决定》、《以外裔成立的政党系同化的退步步骤》,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6月18、19日。 )华人组建政党表明印尼华人政治地位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政党是否能够吸纳"原住民"成员,在印尼社会中是困难的。一般而论,在多民族国家中以种族、民族为依托组建政党,这本身就存在着狭隘性。对于印尼华人只占印尼国家人口 3.5%的状况来说,局限于华人的政党只能是一种华人享有政治权利的象征,在彻底改变华人的境遇方面难以发挥作用。这些以华人为基础的政党能否得到华人的普遍支持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能否得到华人以外的印尼民众的支持。因此,一些华人加入"原住民"组建的政党,"印度尼西亚融合党"宣布改为民间团体,(注:《印度尼西亚融合党变为民间社会组织》,载《印度尼西亚日报》,1998年9月3日。)应该说是一种明智的抉择。华人主动扩大与印尼其他民众的社会交往,加强感情联系与生活沟通,克服某些经济生活方面的优越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这些行动无疑是有助于消除隔阂与猜忌、建立民族和睦共处的社会机制的。事实上,在印尼一些地区,华人与当地民族和睦相处并在社会动荡时得到保护的事例也是有的,应从中总结经验,加以宣传。

印尼华人问题虽然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并在世界华人中引起强烈反响,但是说到底,它是印尼国家的内政问题。在全球化的时代,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日益增多,全人类关注和参与的事务也在增多。卫星电视、互联网络等信息传播方式每天都在把世界各地的新闻传向地球的各个角落,引起世界各国人民的反响,甚至远程参与。对于违反基本人权的暴行进行谴责和抗议,是一切正直的人乃至所有"地球村"村民理应持有的态度。但是,这种谴责与抗议要有利于促进问题的解决,而不是使问题复杂化。具体地说,国际舆论对印尼5 月骚乱的报道中就存在渲染和虚假的因素。有人认为只有将这一问题国际化才能解决。事实上,这种过激的义愤不仅不能促使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激起印尼民众的逆反心理和民族主义情绪,造成对华人更加强烈的排斥。将华人所遭到的劫难、尤其是华人妇女遭强暴的事实加以夸大的渲染,不仅会使印尼华人的人格与自尊受到更大的侮辱,而且也会使世界华人不辨真伪,在蒙羞与义愤中抵消促使印尼社会变革的外部条件,最后伤及的仍然是印尼的华人。印尼华人问题,要靠印尼社会自身(包括华人)来解决。目前,人们已经看到了转机,印尼政府也在维护人权、构建民族和睦共处的社会机制方面迈出了步伐,国际社会应该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为印尼社会的内部变革提供有利条件。

附记:1998年10月23日,印尼政府组织的联合调查组(TGPF)提交了最终调查报告,其中关于5 月骚乱的预谋组织问题和性暴力受害者大部分是华人妇女的已知事实,证实了本文的分析。

作者: 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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