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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

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

陈寅恪

1954年,陈寅恪写成《论〈再生缘〉》,油印稿由章士钊带到香港,辗转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一时轰动海外,议论纷纭。
1954年,陈寅恪写成《论〈再生缘〉》,油印稿由章士钊带到香港,辗转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一时轰动海外,议论纷纭,引起北京方面的注意。有关方面与郭沫若、周扬、齐燕铭等人交换意见后,决定在内地出版陈著和郭亲自校订的十七卷本《再生缘》,以回应海外议论。然而,由于这部乾隆年间的虚构作品语涉“征东”,在上世纪60年代初的特殊国际环境下,周恩来、康生出面中止了对《再生缘》的讨论,陈著与郭氏校订本也被搁置起来。胡乔木拜访陈寅恪时,陈氏因言:“盖棺有期,出版无日。”即指此事。本文利用相关档案材料和当事人信函,解密了这段有名的公案。

——编者

陈寅恪所言“出版无日”是哪一本著作?

1949年后,陈寅恪先生居广州,任岭南大学(后为中山大学)中文、历史两系教授。因其学术成就,当时,党内有些文人气的领导到穗后,一般都要看望他,如陈毅、胡乔木、周扬等。陈寅恪为一纯粹学人,对于这些位高权重的人一般都以礼相待,绝无攀缘之意,更无有求之举。即使是关于自己书稿的出版受阻,他也只不卑不亢地发问,只求知其然,知所以然。

陈寅恪谈自己的书稿出版事,是1962年初春胡乔木来访时。陈的弟子蒋天枢编《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中有记载:

(1962年)初春,陶铸同志陪同胡乔木同志到中大看先生,谈及旧稿重印事,虽已交付书局多年,但却迟迟不予出版。因言:“盖棺有期,出版无日。”胡笑答云:“出版有期,盖棺尚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159页)

这里,陈寅恪所谈的“旧稿”是指哪一部著作?蒋天枢没有说明。多数陈寅恪研究者,均附会为《金明馆丛稿初编》。《金》书的确经历了磨难,在陈“盖棺”后出版,但征诸史实,当时陈对胡所谈的“旧稿”,恐怕还不是《金》书。本文结合有关档案材料予以论述,并试图找出“旧稿”何所指的答案。

“旧稿”不可能是《金明馆丛稿初编》

上引《编年事辑》中的记载,多被陈的研究者所引用。陆键东著《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引述后,并未确指为《金》书,而是泛指为“他的著述”(360页),显示了作者的严谨。朱浩熙著《蒋天枢传》,则将“旧稿”确指为《金》书:

1956年,陈寅恪先生补订《元白诗笺证稿》的同时,也搜集部分昔年论文,编就《金明馆丛稿初编》一书,寄给蒋天枢,嘱送古典文学出版社。……蒋天枢接到《金明馆丛稿初编》书稿后,于1956年8月专赴北京,将书稿亲自送交古典文学出版社 (今中华书局前身)编辑陈向平先生。……有关编辑提出,书稿中《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有“黄巾米贼”诸语,有伤农民起义形象,要求改动或删除。但是,陈寅恪宣称拒绝修改,坚持按原作刊行,文责自负,否则宁可不出。双方都不肯作出让步,谈不拢,致使这部论文集的出版日期一拖再拖,数年不能问世。……对这件事,陈寅恪先生颇有感触。1962年早春,昔日清华学子、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的胡乔木来到广州,在广东省委书记陶铸陪同下,驱车康乐园看望先生。见面时,谈到《金明馆丛稿初编》出版遭遇尴尬,陈先生半是气愤、半是伤感地说:“盖棺有日,出版无期!”胡乔木半是歉意、半是劝慰地回应说:“出版有期,盖棺尚远!”(作家出版社2002年版,151—152页)

朱浩熙所云《金》书为1956年编就交付出版社事,源出陈正宏《蒋天枢先生与〈陈寅恪文集〉》(《中国典籍与文化》1996年第1期),但增加了蒋专程到北京交送书稿的内容。陈正宏根据何在,不得而知。事实上,《金》书是在1963年才编就交付出版社的。其证据有二:

一是有陈寅恪先生自己的“序言”为证。《金》书序言云:“此旧稿不拘作成年月先后,亦不论其内容性质,但随手便利,略加补正,写成清本,即付梓人,以免再度散失,殊不足言著述也。一九六三年岁次癸卯陈寅恪识于广州金明馆。”朱浩熙也引述了陈这段文字,却视“一九六三年岁次癸卯”之语不见,坚指《编年事辑》1962年所言即为《金》书,实为不察。

二是新刊布的档案材料表明,《金》书的确是1963年编就交付出版社的。高克勤《〈陈寅恪文集〉出版述略》(《文汇报》2007年6月3日8版)一文,根据藏于原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文革”后改称上海古籍出版社,以下简称“上编所”)的档案材料,揭示出“上编所”与陈寅恪就《金》书的编辑出版商讨的过程:

1958年,“上编所”向陈寅恪约稿,陈9月6日复函欣然允诺:“拙著拟名为 ‘金明馆丛稿初编’,若无特别事故,大约可在1959年2月以后8月以前交稿。”但其后,由于陈“疾病缠绵”和“正写钱柳因缘诗释证稿”等原因,交稿一拖再拖,直至“1963年3月,陈先生终于将整理好的《金明馆丛稿初编》寄给中华上编,内收文章二十篇”。“上编所”责成梅林、金性尧两位编辑先后审读。当年9月,两人分别写出审读报告,就稿件中涉及少数民族称呼和邻国关系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其后,“上编所”领导反复审读后,拟出意见,报上海市出版局,由他们决定是否出版,时为1966年2月。

高克勤文没有说明“上编所”的审读意见,也不知这份意见也同时上报给了北京中华书局。现根据中华书局所藏档案予以补充:1966年3月,中华书局领导内部传阅了这份意见。意见中除了稿件涉及少数民族称呼和邻国关系等问题外,还说:“作者从资产阶级唯心史观出发,完全无视封建时代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所进行的斗争,而以婚姻集团、地域关系和宗教信仰作为历史演变的根据。”(中华书局总编室编《情况反映》)。

此时,“文革”欲来,风雨满楼,这样的评价自然可以理解。不过,也基本上判了《金》书的死刑。“文革”开始,稿件自然被搁置下来。

高克勤文材料丰富,所述《金》书从约稿到编辑过程甚详,而其结论却无视所述过程,依然认定1962年初春陈、胡对话的书是《金》:

蒋天枢先生撰《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卷下载,1962年春,陶铸陪胡乔木到中山大学看望陈寅恪先生时,陈先生谈及旧论文稿集起来重印事,虽已交付书局,但迟迟没有出版,感叹“盖棺有期,出版无日”。胡乔木笑答:“出版有期,盖棺尚远。”上述记载中提到的旧论文稿结集指的就是 《金明馆丛稿初编》,书局就是指中华上编。

既然《金》书1963年3月才交稿,何来1962年陈“出版无日”的断言?此说显然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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