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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嘉玲等:中国艾滋病配偶间传播综述研究

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资源中心
我国存在着大量感染状况不一致的配偶,从公开数据中无法获知这些配偶的数量,但这些配偶是艾滋病感染的高风险人群。由于我国已报告的感染者数量只是冰山一角,尚未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面临着更大的感染风险。在婚有配偶、有固定性伴侣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包括既往采供血者、血液用品使用者、性工作者、性消费者、静脉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并通过无保护的性行为,将艾滋病传给其配偶。

中国艾滋病配偶间传播

综述研究

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资源中心

2009 年6 月

1

课题组

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资源中心研究员 韩嘉玲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汤梦君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刘鸿雁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刘中一

中国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 高省

致谢

特别感谢中国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郑锡文研究员、中国妇女研究所蒋永

萍研究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童吉渝研究员、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办公室周

凯博士、郭瑞香女士以及接受调查的机构与人员对本研究的帮助与支持。

2

目 录

摘要.............................................................................4

一、背景.........................................................................5

二、研究方法.....................................................................5

三、概念界定.....................................................................6

四、主要发现.....................................................................7

(一)中国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研究现状...........................................7

1、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现状与影响因素...........................................8

2、配偶间安全套使用现状与影响因素..........................................12

3、妇女在艾滋病配偶间传播中的脆弱性........................................18

4、相关研究的不足..........................................................23

(二)中国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政策法规现状......................................24

1、艾滋病防控政策文件......................................................24

2、相关联的政策法规........................................................28

3、社会性别视角的审视......................................................29

(三)中国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项目现状..........................................29

1、 促进配偶间安全性行为的项目.............................................30

2、 阳性预防与阳性干预的倡导...............................................31

3、以社会性别为切入点的项目................................................31

4、以提高预防服务可及性的项目..............................................32

5、相关项目的不足..........................................................32

五、建议........................................................................32

(一)对研究的建议...........................................................32

(二)对政策的建议...........................................................33

(三)对项目建议.............................................................33

参考文献........................................................................35

3

摘要

艾滋病配偶间的传播在中国客观存在。已发现的感染者与病人、数量庞大的

未知的感染者与病人,都有可能通过性途径将艾滋病传播给配偶。

近来,学界对艾滋病配偶间传播的关注逐渐增多,但主要集中在流行病学领

域,关注的是传播的几率。已有的艾滋病相关数据的收集与分析,难以反映出配

偶间传播的总体状况,全国性的公开数据中也没有相关内容。

总体来看,配偶间传播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不安全的性行为是最直接的

原因。由于配偶对安全套的接受程度较差,与安全套相关的服务存在一定不足,

配偶间很少使用安全套,增大了艾滋病传播的风险。而受传统的社会性别文化与

配偶间权力关系的影响,女性更可能成为配偶间传播的受害者。从这一意义上说,

艾滋病配偶间传播体现了社会性别不平等,是社会性别与艾滋病问题的交叉点。

目前,中国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政策法规体系正趋向完善,但在一定程度

上,某些政策法规还欠缺社会性别视角。在国家层面,政策制定者、管理者对艾

滋病配偶间的传播还需要更多地关注;个别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与具体,实施起

来有一定难度;以高危人群为重点的防控措施体系容易使非高危人群产生错误的

安全感。这些都可能给配偶间传播带来可乘之机。可喜的是,部分艾滋病高发地

区已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对预防配偶间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相关联的政

策法规仍有一些内容需要及时补充与修订,以更好地预防配偶间艾滋病传播。

虽然目前中国艾滋病防控项目数量众多,但主要关注配偶间传播的几乎没

有,而是仅在部分艾滋病流行情况较为严重的地区,将预防感染者与其配偶的传

播作为艾滋病防控的工作重点。此外,现有的少量相关项目的重点都是针对感染

者及其配偶,对脆弱人群的关注较少。而项目的资助方与实施方也尚未充分认识

到易感人群中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风险。在项目参与实施方面,卫生疾控部门在

干预项目中占主流,其他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仍有很大空间。

为此,建议今后加大对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研究,关注对配偶间传播的现状

与趋势的数据收集与分析,鼓励多学科——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视角的研究。在

政策制定上,加强社会性别敏感意识,考虑政策措施的社会性别影响。在项目设

计与实施中,更多地从社会性别的角度、以配偶双方为对象开展预防干预;动员

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参与,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寻找最有效的干预方式。随着

性途径传播的日益增加,配偶间艾滋病传播应成为将来项目干预的重点之一。

4

一、背景

中国艾滋病流行已进入快速增长期。自 2003 年以来,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比

例逐年上升,2007 年首次超过吸毒成为流行的最主要原因。女性感染人数随着

性接触成为主要传播渠道而大幅上升,所占比例从1998 年的15.3%上升至2007

年的28.7%1。

国外的许多研究表明,相当大比例的艾滋病感染者仍在发生无保护的性行

为,这使他们成为艾滋病新发感染的重要来源(计国平,2004)。泰国在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就经历了艾滋病由性消费男性向其配偶/女友传播的浪潮(谭琳,

1997)。生理与社会性别文化的因素使女性具有较高的感染风险,越来越多原本

处于低风险或者无风险的妇女因为与其配偶的性行为而感染了艾滋病。

在中国,对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关注还有待提高,公开的数据资料也没能呈

现出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真实情况。仅有局部的数据显示,在云南与新疆,静脉

吸毒感染者/病人的配偶感染率已分别达到19%与25.35%(段松等,2004;张军

辉等,2008)。预防艾滋病配偶间传播已经刻不容缓。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中国艾滋病在配偶间经性传播的总体状况、政策环境

与已采取的干预行为,以便为将来开展这一领域的研究与项目干预提供参考。具

体地说,本研究的目的包括:

1. 了解中国艾滋病在配偶间经性传播的现状、趋势与影响因素,评价目前

的数据资料与研究的特点和不足;

2. 了解目前中国艾滋病在配偶间经性传播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及其实施情

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 了解目前针对中国艾滋病在配偶间经性传播已开展的干预项目,确认未

来最有可能参与合作的机构。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于 2008 年8 月至11 月进行,主要采用了三种研究方法。

一为文献回顾法。文献资料包括研究论文、报告、政策法规与项目文本/文

1 国务院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中国艾滋病联合评估报告,2007 年。

5

件。

研究文献主要通过使用“艾滋病(HIV/AIDS)”与“夫妻/配偶”、“家庭”

与“社会性别”“安全套”等关键词,对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公开发表

的研究论文进行检索,最后获得相关论文75 篇。论文报告的时间期限为1993

年至2008 年9 月,主要来自流行病学与妇女研究的学术期刊,如《中国性病艾

滋病》、《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妇女研究论丛》等。其中,来自流行病学类

杂志的有60 篇。同时,本研究阅读了5 部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以及8 部内部报

告;其中,内部报告主要为联合国各机构资助进行的研究报告与项目报告。

本研究还对 1984 年至2008 年9 月间与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相关的政策法规进

行了收集和分析,并侧重于分析当前有效的政策法规。具体说来,共收集与艾滋

病配偶间传播相关的国家级政策法规39 件,地方级政策法规6 件。

另外,本研究还收集了自 2000 年以来开展的30 余个相关干预项目的情况,

阅读了项目文本或文件。

二为访谈法。本研究设计了一份调查提纲,对 11 名项目管理者、学者进行

了电话或者面对面访谈,了解与艾滋病配偶间传播相关的研究和项目进展情况。

三为研讨会。2008 年9 月22 日,本研究邀请了在联合国驻华系统工作的部

分人员对研究的初步成果进行研讨。同年10 月24 日,邀请了三位流行病学、社

会性别研究的专家对初步研究结果提出修改建议。同年11 月6~8 日,参加了在

泰国举办的研讨班,来自亚太地区其他国家的研究者和项目管理者,就各自国家

艾滋病传播的综述研究进行了交流。这三次研讨会都对本研究的最后定稿有很大

的帮助。

三、概念界定

对“配偶”这一概念的界定是本研究的基础。英文的“spouse”既可以指法

律认可的夫妻,也可以指并没有法律意义、但也被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即与夫

妻同样亲密的同性或异性伴侣关系。在中国,“配偶”仅指被法律承认的婚姻关

系,即经过婚姻登记的异性婚姻双方。对于事实婚姻,即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没

有法律婚姻关系而长期共同生活,且被人们认同是夫妻的人群,虽然法律上不予

承认2,但大多数研究都视事实婚姻的双方互为配偶。目前我国使用的《HIV/AIDS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banshi/2005-06/13/content_6147.htm

6

病例报告网络直报工作指南(试行)》3中,在艾滋病病例报告卡的填表说明中指

出,未办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但同居共同生活,视为“已婚有配偶”。此

外,配偶与固定性伴也有不同,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社会认可的婚姻关系。但

在艾滋病病例网络直报的病例报告卡上,在“性接触史”中将配偶/固定性伴阳

性作为一个选项。目前专门针对固定性伴的研究与干预非常少。

为此,参照以上界定,本研究的“配偶”包括合法婚姻、事实婚姻中的配偶

与固定性伴。事实上,由于日常接触一般不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庄柯,2002),

因此,这里进一步将配偶间传播界定为,HIV 抗体阳性配偶通过性传播将HIV

传染给HIV 抗体阴性的异性配偶。

四、主要发现

(一)中国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研究现状

我国学界对艾滋病问题的研究始于20 世纪80 年代初。随着艾滋病的流行和

发展,研究呈现出较强的阶段性特征。在上世纪90 年代初期,研究的重点人群

为静脉吸毒人群,90 年代后期,重点人群转向了有偿献血人群。到了21 世纪,

对艾滋病问题开始出现全方位、多视角的研究,研究对象日益分散。同时,由于

性传播途径逐渐成为主要的传播途径之一,研究者开始关注异性性传播——包括

配偶间传播。

当前配偶间传播的研究以报告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配偶为主要研

究对象(沈铁峰等,2001;张军峰等,2008),如对云南、新疆和北京吸毒人群

的研究(郑锡文等,1993;毛宇嵘等,2004;张敏英等,2005),在河南、安徽

的既往采供血人群中进行的研究,还有对从外国或外省嫁入山西、山东等省的妇

女(卫军等,2006;王桂爱等,2006;耿桂华等,2007;邢辉等,2007)及云南

孕产妇中的艾滋病感染者与其配偶的研究(王兴田等,2006)。这些妇女感染的

原因主要为性活动与静脉吸毒。由于性工作者、性消费者、男男同性恋者(双性

恋者)较为分散和隐蔽,专门针对这些人群及其配偶的研究几乎没有。

流行病学研究是目前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研究的主体,这与数据资料的可获

性、研究对象的可及性有关。流行病学方法是主要的研究方法,且大多数研究都

3见HIV/AIDS 病例报告网络直报工作指南(试行),

http://www.chinaaids.cn/n435777/n437820/n437823/10592.html.

7

呈现了传播率、感染率与血清阳转率等数据。

采用的流行病学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一为横断面调查,其中大部分包括了

回顾性调查(庄柯等,2002;王克荣等,2005;何益新等,2006);二为前瞻性

队列研究,即一般在研究初期选择感染状况不一致的夫妇进入研究队列,在若干

时间段内进行随访与干预,在研究末期观察夫妇间感染的状况以及行为改变情况

(郑锡文等,1993;张可等,2001;毛宇嵘等,2004;李敬云等,2006);三为

对照组研究,即选择发生艾滋病传播的夫妇作为病例组,未发生传播的夫妇作为

对照组,以分析影响传播的因素(李化荣等,2008)。

社会科学领域对艾滋病的研究界入较晚,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应用非常有

限,定量研究主要集中在人群知识、态度的调查分析中,深入的定性研究较少。

关于配偶间艾滋病传播,有限的几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文献主要从社会性别的

角度,指出了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风险,将妇女艾滋病的易感性与社会经济结构

联系起来(龙秋霞,2006;胡玉坤,2007)。然而,这些研究都很少把配偶间传

播作为重点,而且大多缺乏可信服的数据支撑。至于能结合流行病学、社会学研

究,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进行的研究几乎没有。

1、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现状与影响因素

(1)现状

从全国范围来看,在公开数据中无法获知目前通过与配偶性接触而感染艾滋

病的人群规模和比例。艾滋病病例报告系统虽然收集了感染者的性别、婚姻状况、

职业、接触史、感染途径等信息并实现网络直报4,但在公开的数据报告中,也

只分别给出了分性别、年龄、感染途径的病例数,并没有就性别、婚姻、感染途

径进行交叉分析。而出于数据保密性的要求,病例报告统计的原始数据不予公开。

不过,局部地区的研究证实了感染者/病人将艾滋病传播给配偶,且传播既

发生在感染者已知自己感染的情况下,也发生在未知感染的情况下。虽然不同的

研究方法、研究对象、观察时间和样本量,得出不同的结果,但都说明了这样一

个事实。横断面研究较多,得出了配偶中艾滋病抗体阴性一方转为阳性的比例(如

表1 所示)。即在可以基本排除其他感染途径的情况下,艾滋病配偶间性传播率

在7.14%~11.99%之间。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研究主要在因有偿献血和吸毒而感

4 在 2005 年3 月前为逐级上报,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通知”,卫办疾控

发〔2005〕56 号. 卫生部公报2005.6. http://www.moh.gov.cn/newshtml/9574.htm

8

9

染的人群及其配偶中进行。

血清阳转率比传播率更准确地描述了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发生状况。针对于

此的队列研究目前较少,但从已有研究中可得出,配偶中艾滋病抗体阴性的一方

血清阳转率为0~32.45/100 观察人年(见表1)。需要注意的是,研究对象、观

察时间等因素会影响这一数值的高低。因此,这些数字并不具有可比性。如新疆

伊宁婚检人群配偶的阳转率较高,为32.45/100 人年,这便与新婚夫妇性生活频

率较高和无保护性行为较多相关(毛宇嵘等,2004)。

另有研究发现,不仅男性配偶可能将艾滋病传染给女性配偶,女性配偶也可

能传染给男性配偶。在云南艾滋病抗体阳性孕产妇中发现,54.6%的丈夫经检测

证实也感染了艾滋病,其中11.1%的男性认为是被妻子感染的(王兴田等,2008)。

在山西与山东进行的研究也显示,有外来婚嫁女性将艾滋病传播给当地男性配偶

(卫军等,2006;王桂爱等,2006;邢辉等,2006;耿桂华等,2007),而这些

妇女多来自东南亚艾滋病流行情况较为严重国家或者我国的艾滋病高发地区。通

过艾滋病病毒序列特征分析,这些妇女应为在原籍感染。

必须指出的是,现有研究存在一定不足,很多研究均未交代配偶间安全套使

用情况、性生活的频率、暴露年限等关键问题。

另外,我国存在着大量感染状况不一致的配偶,从公开数据中无法获知这些

配偶的数量,但这些配偶是艾滋病感染的高风险人群。由于我国已报告的感染者

数量只是冰山一角,尚未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面临着更大的感染风险。在

婚有配偶、有固定性伴侣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包括既往采供血者、血液用品使

用者、性工作者、性消费者、静脉吸毒者、男男性行为者,都有可能感染艾滋病,

并通过无保护的性行为,将艾滋病传给其配偶。

目前,有两类人群需要引起特别关注。一是有配偶的性工作者(包括既往性

工作者)、性消费者和多性伴者。由于性服务、性消费与婚前、婚后的多性伴行

为不被主流文化所接受,这些人的身份最为隐蔽,他们的配偶绝大部分不知情,

存在很大的感染风险。

二是跨国界与国内跨地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在我国的西南地区,当地居民

与东南亚艾滋病流行情况较为严重的国家的居民通婚现象较为普遍;而从国内艾

滋病流行情况较为严重的地区流动至其他地区并与当地人结婚的情况也并不罕

见。由于这些配偶绝大多数在婚前不参加婚前体检,无从知道艾滋病感染状况,

因此存在着很大的感染风险。

项目地点 研究时间 研究人群 研究方法 配偶对数

配偶阳性

检出数

观察年限

(年)

血清阳转率

(/100 人年)

云南瑞丽1

1992-1993 吸毒人群 队列 48 1 1 2

新疆伊宁2

1997-2000 婚前检查时感染状况不一致的夫妇 队列 22 8 2.43

32.45

女性为33.74

河南3

2002-2005 有偿献血员,感染状况不一致的夫妇 队列 52 0 2.5 0

某县4 、

D

1997-2000 有偿献血员,感染状况不一致的夫妇 队列 13 0 3 0

中部某县5

2000-2001 有偿献血员,感染状况不一致的夫妇 队列 16 1 1.5 4.41

云南德宏6

2002-2005 感染状况不一致的夫妇 队列 49 2 3 4.1

中原地区7

— 因有偿献血感染者与其无高危行为的配偶 横断面调查 14 1 - 传播率7.14%

中部地区8

2000-2001 因有偿献血感染者与其无高危行为的配偶 横断面调查 54 6 — 传播率11.1%

某地9 — 因有偿献血感染者与其无高危行为的配偶 横断面调查 103 10 5

传播率9.7%

年传播率1.9%

某地10

2001 有偿献血女性及其配偶 横断面调查 53 5 - 传播率9.43%

河南11

2004 因有偿献血感染者与其无高危行为的配偶 病例对照 417 50 - 传播率11.99%

辽宁葫芦岛市12

- 因有偿献血感染者与其配偶 横断面调查 29 3 - 传播率10.34%

表1 中国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抗体阴性配偶血清阳转率与艾滋病配偶间传播率

注:由于研究人群、研究时间、研究方法不同,研究结果不具可比性。

10

(2)影响配偶间艾滋病传播的因素

国际与国内的相关研究揭示了异性间性传播艾滋病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生物学因

素、行为学因素与社会文化因素。生物学因素包括病毒的基因型、病毒载量、遗传与免

疫因素以及性传播疾病等;行为学因素包括性生活频率、安全套的使用情况等;社会文

化因素包括社会性别、婚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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