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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本美绪:关于明末土地市场的一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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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国的物价与经济波动》第六章

明清史论 \ 清代通论 \ 市场、金融、商品经济 \ 《清代中国的物价与经济波动》

论著选载173

 

 

引言

 

在关于清代经济的初步考察中,笔者一直主张,解释当时各种各样的经济现象时,与参照直线不可逆的经济发展模型相比,更为有效的方法,是关注繁荣一萧条这种起伏交替的波动性经济局面,并将诸经济现象理解为对这些经济局面的合理性对应。并且,经济局面转换的契机,主要是受贸易状况及财政政策所决定的货币因素的变化①。不用说,这些议论现在仍然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证,还只是停留在"假说"的阶段。另外,研究的对象也还只是以清代,特别是清代前期为中心。在本章中,将对这一"假说"在说明明末经济状况时多大程度上有效的问题,进行一些基础性讨论。

作为清代经济史"前史"的明末,过去笔者曾进行了若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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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拙稿《清代前期江南的米价动向》(本书第三章)、《清代前期江南的物价动向》(本书第四章)、《关于康熙年间的谷贱问题》(本书第七章)、《清代物价由研究现状》(本书第一章)等。

 

料、文献收集工作,这当中模模糊糊形成的对16世纪经济的印象,呈相当复杂的相貌,不是繁荣或萧条这样单纯的框架所能完全容纳得下的。即长距离商业的发展、都市的繁荣、新奇的风俗及华丽的消费所点缀的16世纪经济,与该世纪系海外银大量流人的开始期结合起来考虑的话,确实可以看出与18世纪清朝的繁荣期相类似的"繁荣"景象。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把目光转向农村,当时的有识之士在观察16世纪农村经济之后所指出的,大体上是农民的穷困与弃农、农村的疲敝与土地需求的衰退等悲观的景象,而这正好与清朝在17世纪后期等"萧条"期所能见到的景况极其相似。

这种16世纪农村的穷困,也许可以用"被卷入商品经济中的中小地主、农民的没落"这样一般性的话语来加以解释,并将它看做是所有商品经济发展所伴随的不可避免的现象。不过,将l8世纪农村的景况与16世纪农村的景况做一比较来看,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同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期,但可以看到,由于农产品价格的暴涨和狂热的土地投资热,致使资金流向农村而导致土地和粮食不足成为问题的]8世纪,与由于货币不足导致赋役负担过重化、农民出售土地的16世纪,正好形成相反的情形。16世纪农村的这种萧条状况,明末在多大范围存在?同时又是什么样的具体原因所造成的呢?

在本章中,希望对能够反映明末农村经济状况的土地需求动向,以有限的史料,尽可能地加以解明,同时就这一现象的背景进行初步探讨。

 

第一节  明末土地价格动向

 

首先,让我们大致来看看明末实际土地价格的动向。在现在可供利用的明代土地价格资料中,多少可以提供土地价格动向的已经整理好的统计数据,是包含在徽州文书中的契约书及置产簿之类。利用这些资料已经制成的土地价格表有几种。在这当中,对了解明代土地价格长期性动向上有用的资料,据我所知有以下两种。

第一,赵冈、陈钟毅在1980年所发表的土地价格表①。这个表从南京大学及北京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藏的徽州文书中所包含的置产簿、契约文书中挑选出1500余种水田价格,按每10年的平均值制作而成。在地区上以安徽省徽州府,浙江省衢州府、严州府和杭州府以及江西省广信府为对象,在时间覆盖上是从1487-1910年为止。图6-1的曲线图A是赵冈等做成的土地价格表的明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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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冈、陈钟毅:《明清的地价》,《大陆杂志》第60卷第5号,1980。另外,同一内容的表在Chao Kang,"New Data on Land Ownership Patterns in Ming.Ch'ingChina-A Research Note,"Journal ofAsian Studies,(赵冈:《中国明清时期土地所有模式的新数据--一则研究笔记》,《亚洲研究杂志》40-4,1981)及Chao Kang.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An Economic Analysis(赵冈:《中国历史上的人类与土地:一项经济学分析》,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6)中也有收录。

 

第二,由刘和惠、张爱琴在1983年发表的土地价格表①。这个表与赵冈等的表不一样,并没有对土地价格资料进行加工,而是直接用安徽省博物馆所藏156件明代徽州土地买卖契约文书的数据做成的一览表。在这156件文书中,价格以银为货币单位来表示的有104种,与仅明代部分就达402种价格资料的赵冈等做成的表相比,其取样数显然较少。不过,这个表的优点可以说是涉及了赵冈等的表所没有覆盖到的15世纪,以及由于各个价格都得以表示,所以其数值分布的上下幅度也十分明显。另外,这个表中记载的几乎所有契约文书,都收录在安徽省博物馆编的《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第一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中,可以根据原件来查核其内容。在本章中,为使长期动向可视化,用与赵冈等表相同的方式予以加工,每10年进行平均(10年间的总价格数除以总亩数),在图6-1中用曲线B来表示。另外,为表示价格的分布幅度,将各个价格在图中打上"×"记号。

根据上面A、B两条曲线图来探寻从l5世纪到17世纪前期徽州土地价格的动向,结论如下:15世纪前期每亩稳定在银1-2两左右的土地价格,从15世纪中期开始逐渐上涨,到70年代暴涨。曲线异常急剧上升的原因之一,显然是由于被每亩40两这样突出的数值所强行拉升。但同一时期其他的价格都显示出在10两以上的高价位,这一时期土地价格水准急剧飙升的情况还是显然可见的。进入16世纪,A、B两条曲线都显示出长期的下降趋势。在16世纪后期跌至谷底的土地价格,直到17世纪初为止,基本上处于平稳的持续状态,到17世纪第二个25年(1625-1650),曲线 A呈微弱、曲线B则呈非常显著的上升趋势。据此可知,16-17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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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和惠、张爱琴:《明代徽州田契研究》,《历史研究》1983年第5期。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价格的数值由于亩制等的差异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刘和惠等在该论文中指出:"徽州地区的土地被分为四级:上田每亩的面积为190步、中田为230步、下田为260步、下下田为300步。"

 

纪初大致可以说是土地价格的低落--停滞时期。

以上所举的是以徽州地域价格资料中所见的土地价格动向,这土地价格动向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全国性土地价格动向呢?同时,与农村的经济状况又有怎样的关联呢?下面主要从记述史料着手,并通过与全国经济状况的关联,来分析明末土地价格的动向。

 

第二节  农村经济状况与土地需求

 

成化二十三年(1487)成书的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三五《屯营之田》有记述如下:

 

今承平日久,生齿日繁,天下土地价格,比诸国初,加数十倍。

 

如此记述表明,在整个明代前期,人们认为土地价格一直呈上升趋势。嘉靖《太平县志》(浙江)卷二《地舆》下《风俗》中编者记述道:

 

余闻之故老,国初新离兵革,人少地空旷,上田率不过亩一金。......至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间,民浸驯善,役轻省费,生理滋殖。田或亩十金。

 

此记述所显示出的土地价格动向,基本上与上述徽州的土地价格动向相符。

这一土地价格上涨的倾向在16世纪初迎来了转折。在此后到明朝灭亡为止的约一个半世纪里,土地价格的动向就当时人们的感觉来说,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16世纪初期到16世纪中期,在年号上包括正德、嘉靖。据时人的认识,这个时期是伴随赋役负担的增加,农村凋敝和土地价格低落的时期。

带有嘉靖七年(1528)自序的俞弁《山樵暇语》卷八中记载了这样一则逸闻:

 

弘治间,常熟桑民怿(悦)尝访一富翁,适值其主买田立契,忙不加礼。桑遂口占一绝,诮之云"广置田庄真可爱,粮长解户专相待;转眼还看三四年,挑在担头无处卖"。近年以来,田多者为上户即佥为粮长应役,当一二年,家业鲜有不为之废坠者。由是人惩其累,皆不肯置田,其价顿贱,往常十两一亩者,今止一二两,尚不欲买。盖人皆以丧身灭家为虑故也。江南之田,惟徽州极贵,一亩价值二三十两者,今亦不过五六两而已,亦无买主。

 

也就是说,土地价格昂贵的弘治年间文人桑悦所作的讽刺绝句,在此后变成了现实,徭役负担增加的结果,使得土地价格急剧下跌。此外,王鏊在《吴中赋税书与巡抚李司空》(《王文恪公集》卷三六,16世纪20年代初)中也指出由于徭役负担的沉重,土地需求急剧减少:

 

三役(解户、斗户、粮长)之重,皆起于田。一家当之则一家破,百家当之则百家破。故贫者皆弃其田以转徙,而富者尽卖其田以避役。近年吴下田贱而无处售,荒而无人耕,职此之故也。

 

另外,根据南京人顾起元在《客座赘语》卷二《户口》中的记载可知,由于赋役负担的增加而导致的土地价格下跌趋势,甚至持续到了嘉靖中期,即16世纪中叶:

 

嘉靖中年,田赋日增,土地价格日减,细户不支,悉鬻于城中,而寄庄户滋多。

 

以上所列举的有关16世纪前期土地价格下跌的史料,仅仅以江南为对象。如果从更大的范围来说,这样的土地价格下跌,可看作是以正德年间为分界线、在全国范围内都能感觉得到的严重的农村经济贫困化的一环。与弘治年间的盛世相比,强调正德、嘉靖年间衰退的论调,应该说是当时人们常套式的言论,不胜枚举。在此姑且列举其中几则典型的事例。嘉靖年间人张治的《涿州北河胡良渡舟记》(《张龙湖先生集》卷六)中就曾记道:

 

尝泛观四方之民,弘治而上,家佘藏帑余积,山林川泽余利也。......至于今,上下恤恤然称匮乏,诛赋日繁重,力役弗已。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二册《北直》中所引《大名府志》则指出,不独江南,华北之民也贫困化了:

 

孝皇帝(弘治)时,号为极盛,与两汉相当。正德来,征需滋烦,民或不给,间多水旱凶荒,数转徙无著。故四十余年以来,男女稍孳息......而里甲渐耗。

 

而各史料所列举的贫困化的主要原因也大致一样,就是赋役负担的增加。尽管这一负担的沉重程度要从统计上进行实证是比较困难的,但时人对赋役负担增加的强烈的切实感非常明显。在赋役的重压下,赋役科派的不合理性和不均衡现象表面化。在16世纪后期所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赋役改革尝试,就是希望通过征税法的合理化来缓和这样的重压。

土地价格动向的第二个时期,是从1570年前后到17世纪初这一时期。一些记述史料指出,这一时期主要以赋役改革为契机,土地价格开始上涨。在江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是隆庆年间应天巡抚海瑞(1569-1570年在任)所实施的改革政策。万历《江宁县志》卷三《税粮》中记载的著名的姚汝循《寄庄议》,就南京的状况指出,巡抚海瑞的税粮改革以来,通过纠正徭役负担的不均,土地需求渐渐增加,土地价格有了上涨(参照本书第四章,第150页)。前文提到的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条编始末》中,也谈到了海瑞赋役改革有"于是土地价格日增,民始有乐业之渐矣"的效果.对姚汝循的看法是个补证。

在南京以外的人们也指出了土地价格上涨的情况。松江府人许乐善在《复太府蔡晴符民情风俗问》(《适志斋稿》卷八)中,向万历三十二至三十六年(1604-1608)任松江知府的蔡增誉提议取缔回赎时说:

 

近年刁风盛行,常常告回赎田产,有卖过七八年十数年或一二十年者,巧立名色,隐情捏告。盖因近来土地价格陡贵,或希图重价赎出转卖者有之,或明知不肯容赎,侥幸告准,希图加绝者有之。

 

这一提议指出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与田产诉讼增加的关系。这种围绕田产的诉讼之风盛行的起源,在松江一般可追溯到海瑞出任应天巡抚的时代。略举一例。范濂在《云间据目抄》卷二中曾记道:

 

田产交易,昔年亦有卖价不敷之说,自海公以后则加叹杜绝,遂为定例。有一产而加五六次者,初犹无赖小人为之,近年则士类效尤,舰然不顾名义矣。稍不如意,辄驾杠抢奸杀虚情,诬告纷纷,时有"种肥田不如告瘦状"之谣。

 

范濂慨叹海瑞以后,不仅小民百姓,就连士人也要求找价(追加土地价格)而盛行诬告的风气。因为以抑制豪强为方针而到江南赴任的海瑞所实施的政策,与在松江府引发的百姓对乡绅的激烈的反抗运动①有关,所以在这里,海瑞被当作诬告盛行歪风的始作俑者。但考虑到围绕土地纷争增多的经济背景时,正好从侧面证明了以海瑞赴任前后为界,对土地的需求开始转向增加的情况。在赋役的沉重负担达到最高峰时期被甩手出售的土地,在通过改革而使沉重的负担得到缓和之后,再次激起了人们的需求。应该注意的是,在江南,土地价格上涨也不是一律从16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光绪《嘉定县志》卷八《风俗》中有记述道:

 

明万历初,弃田如敝蹤。折漕后,田乃大昂。

 

这里,嘉定县土地价格的上涨,被归结为万历二十一年(1593)实行的漕粮纳银化这样该县独特的情况。应该说,与各地区赋役问题解决方式的多样性相对应,其缓和过程也是多种多样的。

在江南之外,如在福建,16世纪后期土地价格上升的现象也能见到。清初莆田县人陈鸿、陈邦贤的《熙朝莆靖小纪》"康熙三十三年"条中曾记道:

 

明嘉靖已前,有田租五十石者,要养马一匹,养夫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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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关这样的民众反抗的风潮,以《云间据目抄》为代表的松江士大夫的记录还很多。

 

名曰马户、夫保。......络绎答应,苦累破家,乡官户亦不免,故富贵者不敢多置租。当时士大夫畏清议,归来官囊皆淡,无豪强兼并之凤。民有限田,家无甚穷,谷无甚贵。迨庞军门洞悉民瘼,条陈利弊,将本折色什賦差徭编入条鞭,总为一则,照米纳银于官。官自雇倩答应。民得息肩。明未仕改清操,捆载而归,求田问舍,每户数千租。郭尚书租至一万三千石,惠洋庶民方南川租亦一万二千石。富者千仓万箱,往往闭籴。每至春末,谷价湧高。由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田租每石价值七八两。

 

此记述指出,嘉靖以前,由于马夫的负担很重,大规模拥有土地是深受忌避之事,直到福建巡抚庞尚鹏(1576-1578年在任)实施一条鞭法,加上绅士层追求致富之风,使得大土地所有得到进展,米价与田价同时上涨。顺便指出,在福建,经常能见到用"田租几石"或"田租每石价值几两"等来表示田地的面积,大致可认为田租一石相当于田一亩左右①。

万历四十年刊《泉州府志》卷六《版籍志》上《田土》中,指出了万历初年伴随着土地价格的上涨而发生的土地开发与纷争的情况:"迩岁土地价格腾踊,人争寻丈尺寸之利,近田间土,岁有垦辟,椾削山麓,填夷沟岸,而界至相邻,彼此互争......讼端繁矣。"万历二十七年刊《南靖志》(《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26册《福建》)中也有"漳俗缙绅日盛,则田价日高,田价日高,则趋利者日众,而官民日益多事矣"这样指出漳州府土地价格上涨的记事,可以说也证明了16世纪后期福建土地需求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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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木聪:《清代福建的抗租斗争与国家权力》(《史学杂志》第91编第8号,1982)的注【51】中,以同安县乡绅蔡献臣的文章(本章第214页引用)为例,论证了租一石大致相当于一亩。

 

总之,根据以上记叙性史料,我们看到了江南、福建土地价格恢复的情况。但是,上节所示的徽州土地价格曲线图中,并没能反映这样的土地价格上涨的动向。并且,从谈论16世纪后期农村状况的史料来看,指出农村萧条状况的材料仍然很多。

在反映16世纪后期土地价格恢复的史料中,土地价格恢复的契机都被认为是赋役改革,显示出该时期作为拥有土地负面因素的赋役负担得到缓和,是土地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那么,被认为与拥有土地的利益呈正比关系的农产品价格的动向,这一时期又是怎样的呢?

在经常被引用的彭信威制作的明清时代的米价表①中,全国性以银作为货币单位的米价从15世纪初期的每石2-3钱,在15世纪后半期有所上涨,在1500年前后达到了每石5钱左右,此后到17世纪10年代为止的100多年间,持续保持在每石5钱左右的稳定状态。笔者收集到的以江南为中心的记述史料,也证明了16世纪米价停滞的状态。比如"(有关每石米的价格)夫五钱者江南之平价也,七钱者折色之极则也"(唐顺之:《唐荆川集》卷四《与李龙冈邑令》16世纪30年代),"米有贵贱,贵时值银六钱以上,贱时不满四钱"(万士和:《万文恭公文集·条陈南粮缺乏事宜疏》1566年前后,南京),"秋成后,米价最高亦不能过五六钱"(赵用贤:《松石斋集》卷二七《上申相公》1588年前后,常熟),"昔在万历,石米四五钱,百货皆贱"(任源祥:《鸣鹤堂诗集》卷三《熟荒》二,宜兴)等。可见从嘉靖初年到万历年间为止,江南米价一直停留在每石5钱的水平。

这样的米价停滞,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与其说是谷物丰富、生活稳定的指标,毋宁说是与生活的贫困相关联的。靳学颜在著名的《讲求财用疏》(《皇明经世文编》卷二九九,1570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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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初版),上海群联出版社,1954,第460页。

 

论述了因"银两不足"而导致物价低落及生活贫困、财政拮据的情况:

 

今天下之民,愁居慑处,不胜其束湿之惨。司计者日夜忧烦,遑遑以匱乏为虑者,岂布帛五谷不足之谓哉?谓银两不足耳。......钱法一政,久矣其不单矣。钱益废则银益独行,银独行则豪右之藏益深而银益贵,银贵而货益贱。

 

太仓州人王锡爵在致"顾冲庵巡抚"的书简(《王文肃公文集》卷一八,1593-1594年前后)中也指出,由于银贵米贱,导致农业不兴:

 

不佞闻敝州故老有言,今日所以年荒而米贱者,由于银贵。银贵由官司之解多而用缺少。米贱则耕农愈无利而田愈荒。

 

郭子章在《钱谷议》(黄宗羲编《明文海》卷七八)中,关于谷贱银少与百姓穷困则有这样的叙述:

 

今天下比年往往病年歉矣,而谷愈贱。......今天下比年往往病谷贱矣,而民愈饥。......此其故非谷之多也,患在银之少也。夫银少则不得不贱售而输之官,贱售则谷益乏,谷乏則民养日微,民命日蹙。

 

在郭子章看来,16世纪后期的农村经济,是因银不足而使谷物价格低廉,最后导致了萧条状况的出现。

那么,16世纪后期的"银不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这里让人感到不可理喻的是,l6世纪后期正是来自日本及新大陆的银流人大增的时期,对中国来说,应该是银的流通量顺利增加的时期①。尽管存在着被认为支撑了明末清初商品经济发展的大量的银流人,但为什么会出现"银不足"这样的问题呢?

在明末,以东南为中心流通的银通过征税机构被吸纳上来,投放在北边的军事地带。以百濑弘②为代表,过去以来就一直有研究者指出银大量地从东南流向西北。作为"银不足"的原因,当时人自身强烈地感觉到的,也是这一银的流向。

在经常被引用的郝敬的《钱法议》(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七)中曾谈到了银流向北边的情况:

 

今海內行钱,惟北地一隅,自大江以南,强半用银。......举天下之人用其最少者,若之何不匱?况逐年九边之费,往而不返,顷者天府之入,又闭而不出。银非雨之自天,非涌之自地,非造之自人。奈何不竭?竭而强取則民病,取之不得则国病,必然之势也。

 

前引郭子章《钱谷议》中还指出,"互市之法"即隆庆五年(1571)的马市再开后,银单边性地流往国外:

 

计今国家天下常供四百余万两,而发边独二百万两。往年发边之银,所得者皆吾民也。吾边之民又转贸易而归于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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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关明末银流入的情况已有大量研究,目前可参照的有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的研究》,法政大学出版局,1976;百濑弘《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研文出版,l980,等。

*补记--在本书第五章中,对有关中国所有的银流人量的变化情况进行了估算。

②参见百濑弘《关于明代的银产与外国银》,《青丘学丛》第19号,1935。百濑弘:《明清社会经济由的研究》,第39-44页。

 

民,军民相化,边腹相通,而天下之银故在也。自互市之法起,而发边之银岁入于虏者,一去而不复还。

 

在陈懿典《客问开矿利害对》(《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二八)中,担心天下财计枯竭的"客"同样指出了由于马市再开,银两大量外流的情况:

 

自款市以来,中国之镪岁费虏申者几百万,积之二十余年,不下二千万。此二千万者,往而不返,如归尾闾,不复流注于內地。何怪官民之两困也。

 

这种天下的银全被倾注到边塞"漏卮"①的感觉,是大多数经世论者所共有的。这样流向北边的银在实际上有多大规模呢?这一点将在下节讨论。

对16世纪后期的土地需求状况与国家财政之间的关联,若进行假设性说明的话,大致如下:16世纪后期的赋役改革确实为很多地区带来了土地需求的上涨,不过,这些改革是以通过对科派方法的合理化来纠正赋役不均的弊端为重点,赋役负担本身并没有减轻。因此,从全国农村来看,仍然是年年有大量的银被吸纳上去。尽管有海外银的流人,但银荒谷贱的萧条状况仍然继续,未能改观。16世纪后期的改革,虽然减轻了拥有土地的危险度,但并没有使拥有土地的利益得到增加。即使到l7世纪10年代,正如谢肇涮在《五杂俎》卷四中的如下著名记载所示,华中广大地区土地需求很低,可以说正是由上述原因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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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说起"漏卮",容易令人联想到鸦片战争前有关银流向海外的议论。不过在《皇明经世文编》等收录的有关明朝北边问题的议论中,这一用语也经常被使用。比如卷四二六陈于陛《披陈时政之要乞采纳以光治理疏》、卷五○一姚希孟《代当事条奏地方利弊》等。

 

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盖利息薄而赋役重也。江右荆楚五岭之间.米贱田多,无人可耕,人亦不以田为贵。故其人虽无甚贫亦无甚富。

 

上述银荒谷贱的状况,到16世纪10-20年代开始发生了变化,以后直至17世纪中叶为止,人们意识到的是农产品价格暴涨的问题。而与此相伴的,是土地价格出现了非常显著的上涨,这可以说是土地需求的第三个时期。

这一时期的物价上涨,当时的人们就已经感觉到它具有非常明显的划时代性。比如,苏州府吴江县人陆文衡在《啬庵随笔》卷三中就曾记道:

 

余幼时。米价每石止银五六钱。万历戊申(1608)大水,才一两三钱,即有抢米之变,嗣后无在一两內者。

 

康熙《嘉定县志》卷三《祥异》中在记载了万历四十八年(1620)灾害之后,也附记道:"自后,米无岁不贵。"另外,就像常熟人刘本沛在《虞书》(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4页)中所说的那样,江南从万历末年到天启元年,是物价开始上涨的时期。

 

百物腾贵,始于天启元年辛酉(1621)闰二月。予儿时白米五钱一石,鸡肉二分一斤。宴客用小碗,且多衬盘,民有糟糠不给而饿死者。近来米曾粜四两一石,肉二钱一斤,鸡五钱一只。宴客皆用大碗,且有用锡镞者,而民齿日繁。物情物理,未可解也。

 

在彭信威的全国米价表中,17世纪20年代的平均米价也达到了17世纪10年代的1.6倍,显示出了急剧的上涨。正如刘本沛在引文的后半部分也将信将疑地指出的那样,这一物价上涨不是由于物资的不足,而是伴随消费生活的改善,这一点意味深长。

关于这一时期的土地价格上涨,在探讨清代前期江南物价动向的本书第四章中,作为与清初顺治年间的土地价格上涨相关联的内容,已经依据天启《海盐县图经》及叶梦珠《阅世编》简单地论及。这里且来看《阅世编》卷一《田产.一》论及明末清初松江府田产需求的文字中,与崇祯年间(1628-1644)有关的部分。

 

崇祯中,华青美田,每亩价值十余两,上海田美者每亩价值三四五两。缙绅富室。最多不过数千亩,无贱价之田,亦无盈万之产也。

 

这里所指出的,是不存在被低价转让的土地,也没有发生像后来顺治年间那样激烈的土地争夺、稳定的土地市场的状况。江南以外,福建同安县乡绅蔡献臣在《与吴旭海新会君》(《清白堂稿》卷一○,1638年)中,就本县土地价格"田种一斗、出租一石者,旧止价五六金,渐增至七八金,而今且增至十一二金矣"的记述,也显示出该时期福建土地价格的上涨情况。

 

第三节  银的流向与土地需求

--暂定的假说

 

以上,不避杂沓地对明末土地需求的时期性动向进行了探寻,最后想就决定明末土地需求动向的主要原因进行简单的总结。

从16世纪到17世纪初,总的来说是土地需求停滞的时期。造成这一停滞的背景,可以说是为了满足北边的军事需求,从全国征收税银运往北边的银的流向。不仅仅是由于土地征收负担的增加,导致人们忌避拥有土地这一直接的原因。并且,以下方面也值得考虑,即被征收的银的大多数并不是用于内地支出,而是运往遥远的北边,从而经常出现银不足的情况,由于农产品价格的停滞,降低了拥有土地的利益。

那么,实际上,从全国征收上来运往北边的银,在数量上达到何种程度呢?从中央政府(主要是户部的太仓银库)运往北边作为经常性军费支出的京运年例银的总量,过去已有寺田隆信等人的考察①。在这里,从全汉昇、李龙华所做成的表中,将太仓银库的岁人、岁出额以及与此关联的京运年例银额的动向用图来表示(图6-2)。据此可知,16世纪40年代为百万两左右的京运年例银,在同一世纪的第三个25年(1550-1575)中增加到二百余万两,在第四个25年(1575-1600)以后增加到了300万两至400万两。据全汉昇和李龙华的计算,这样的年例银支出占太仓银库总支出的60%-80%,从而成为如图6-2所示的太仓银库慢性赤字的原因②。

然而,仅从上述白银北流的动向,就认为16世纪中国银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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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寺田隆信:《明代边饷问题的一个侧面--关于京运年例银》,《清水博士追悼纪念明代史论丛》,1962(后收录于寺田隆信《山西商人的研究》,东洋史研究会,1972);全汉昇:《明代北边米粮价格的波动》,《新亚学报》第9卷第2期,1970(后收录于全汉昇《中国经济史研究》,1976)等。

②太仓银库的岁人并不代表当时中央政府银收入的全部,其他如宫廷内的承运库及兵部、工部等都拥有自己的财源。此外,运往北边作为财政支出的,不光有京运年例银,还有不经过太仓库直接运往北边的民运粮的折银部分。不过,太仓银库的岁人及京运年例银在中央政府的银收入及向北边的国家的银支出方面,分别占有主要的位置。顺便指出,据Ray Huang(黄仁宇)估算,1578年前后国家财政的总体规模--包括田赋、徭役、盐课及其他现物部分和纳银部分,也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内--最多为3700万两左右。参照全汉昇、李龙华图6-2所引论文,以及Ray Huang,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Sixteenth Century Ming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4(《16世纪中国明代的税收与财政》,剑桥大学出版社,1974)。


 

 

资料来源:全汉昇、李龙华:《明中叶后太仓岁人银两的研究》(《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5卷第1期,1972,第126-137页)以及《明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的研究》(《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6卷第1期,1972,第173-185、189-192页)。

其中有低于实际数额而被加以注释的数值,并且也没能收集到所有年份的数据。在此为了描绘出一个大致的趋势,简单地用线加以连接,使之图表化。

 

对流通量减少了的看法,显然有些草率。其理由之一,当然是海外银的大量流人。据推算,在16世纪末,其年间规模在几百万两的水平,与京运年例银大致不相上下(参照本书第五章)。理由之二,是投向北边的银的回流。如前所述,马市再开后,运往北边的银"如归尾闾,不复流注于内地",这一点正是当时人们担心之所在。不过,万历初年马匹的交易额,官市与私市两者加起来也只有20万-40万两,即只有太仓银库岁出430万两的5%-10%左右①,并且如果考虑到马匹价格的一部分用做收购中国生产的纺织品的话,通过马市的银外流在北边财政的总体规模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要进行准确的论证虽说不太可能,但可以认为投向北边的银的大部分还是回流到了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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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小野和子:《山西商人与张居正--以隆庆和议为中心--》,《东方学报》(京都)第58册,1986,第562页。

 

问题是那些银的去向。一方面是银从农村不断地被吸纳上来,总体正在增加的银,并没有使全国的农村得到好处,而是不均衡地分布在部分地区及大都市富裕阶层的手中,这一情况在百濑弘前引论文《关于明代的银产与外国银》中已经被指出过。可以推测得到,与一般农村的萧条状况正好相反,这样的银的不均衡分布,在个别地区制造出了孤立的"繁荣"。并且与此相应,我们可以提出在土地需求状况上存在着很大地区差异的假说。首先使人想起的,是从全国征收来的银集中投放到北边,而有关北边土地价格的资料,现在还无从找到。另一方面,从作为海外银流人口的福建的有关情况来看,谢肇淛在前引"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的引文中接着记述道:

 

闽中田赋亦轻。而米价稍为适中。故仕宦富室,相竞畜田,贪官势族,有畛隰遍于邻境者。至于连疆之产,罗而取之;无主之业,嘱而丐之;寺观香火之奉,强而夺之。黄云遍野,玉粒盈艘,十九皆大姓之物。

 

此记述指出,与江南及江西、湖广土地需求量低相比,在福建。由于土地需求的增大而产生了激烈的争夺。据Evelyn S.Rawski(罗友枝)关于16世纪福建海外市场的扩大与商业性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依据从福建各种地方志中收集到的田价资料所指出的情况来看,土地价格的暴涨,即使在福建范围内,也仅限于漳州府等享受到海外贸易之利的海港地区①。可知作为海外银流人窗口、享受丰富的银流通便利的福建海港地区,在土地的需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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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Evelyn S.Rawski,Agricultural Change and the Peasant Economy of South Chin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2(罗友枝:《中国南方的农业变迁与小农经济》,哈佛大学出版社,1972),第77页。

 

也显示出与其他地区略为特异的状况。

这一时期土地需求的状况,如果将它理解为与以征税机构为杠杆而强制形成的全国性银流通,以及作为流通结果的银的不均衡分布密切相关的话,那么,当时的土地需求因地区的不同而呈现出很大差异的情况就很自然了。在本章中,姑且只将这一地区差异的存在作为假说予以提出。由于史料收集不充分而无法进行的实证,且留作今后的课题。

 

结语

 

本章试通过对土地需求动向的实证性研究,来阐述明未经济的一个侧面。以土地价格的动向为线索,将它区分为从16世纪初期到16世纪中叶土地需求的急剧下跌期、16世纪70年代到17世纪初期的停滞乃至逐渐恢复期,以及17世纪20年代到17世纪中叶的上升期等三个时期。与此同时,对其背景中银的流通与土地需求动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考察。土地需求问题由于与所谓"商品生产与地主制"、赋役制度、贸易与银流通等等明代社会经济史研究各主要领域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在消化大量的先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慎重的探讨。在本章中,只不过是初步地提出问题并为此作了些基础性的工作。

战后日本的明史研究与战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其发展的背后,可以说对明末这一时代有观点和评价上的大转换。在同时代人以来的传统明末观中,明末大概是一个混乱与衰退的时期,即使商品经济呈现繁荣景象,也不过是国家的强行掠夺下的昙花一现。然而,战后明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主流,通过赋予这一商品经济与历史普遍性发展阶段相关联的进步意义,将明末这个时代解读为中国史上重要的发展时代,可以说这样的问题关心是支撑明代史研究急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从这样的观点来看,本章这样强调国家掠夺在明未经济中的重要性的议论,或许被认为是与学术进步背道而驰、回到传统观点的落后看法。然而重要的,并不是要在繁荣或贫穷的时代这样二者必居其一的印象中作出选择,而是要解明繁荣与贫穷这对鲜明比照却像硬币的正反两面般相为表里地推进的明末时代,其背景所存在的具体情况。当我们仔细地研究所谓"明末清初商品经济的发展"时,与其说那是一个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原动力的直线的、不可逆的过程,不如说是一个被动的、受财政政策及贸易状况左右的曲折多变的过程,这一方面是难以忽略的。

 

(原载《山根幸夫教授退休纪念明代史论丛》,汲古书院,199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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