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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明俊、陈堃:李清照《词论》研究的回顾与反思

台湾《宋代文学研究丛刊》第十五期
本文在对《词论》研究史初步梳理的基础上,对《词论》研究中的作者、作年、如何理解“别是一家”说、为什么不提周邦彦、词论和词作间的“分离”现象及《词论》的历史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的回顾与反思。
【内容提要】
本文在对《词论》研究史初步梳理的基础上,对《词论》研究中的作者、作年、如何理解“别是一家”说、为什么不提周邦彦、词论和词作间的“分离”现象及《词论》的历史地位等问题进行全面的回顾与反思。笔者发现,长期以来,这些问题的研究大都相对独立。实际上,《词论》的许多疑点之间是相互牵扯纠缠的,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孤立研究带来的可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恼,最终得不到问题的解决。展望《词论》研究的前景,研究者更应力求在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上寻求突破,以更宏阔的视野审视《词论》,《词论》研究一定会取得新的成就。

【关键词】 李清照 《词论》 别是一家 回顾 反思


李清照《词论》,是当代李清照研究及词学理论研究的“热点”,其中大部分的问题至今尚未有定论,如作者问题,作年问题,“别是一家”说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词论》没有提到周邦彦?为什么李清照的词论和词作间存在“分离”现象?应如何评价《词论》的历史地位?《词论》研究牵涉到许多深层次的学术问题,非常值得分析研究。本文回顾《词论》的研究历程,进行全面综合的梳理和反思,期望对李清照研究以及词学史研究的拓展和深化有所助益。

一、《词论》研究史述略

李清照《词论》的研究历史,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宋元明清时期 《词论》最早见于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作者评论云:

易安历评诸公歌词,皆摘其短,无一免者。此论未公,吾不凭也。其意盖自谓能擅其长,以乐府名家者。退之诗云:“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正为此辈发也。[1]

后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二十一《诗余》条、清徐釚《词苑丛谈》卷一《体制》、田同之《西圃词说》等,皆照引原文。方成培《香研居词麈》卷三提到《词论》,更注重音律方面。俞正燮《癸巳类稿·易安居士事辑》引用《苕溪渔隐丛话》所引全文,评曰:“易安讥弹前辈,既中其病,而词日益工。”[2]冯金伯《词苑萃编》卷九《指摘》亦引胡仔评语,裴按云:

易安自恃其才,藐视一切,语本不足存。第以一妇人能开此大口,其妄不待言,其狂亦不可及也。[3]

可见,历代词学家重视《词论》的极少,且多讥评作者,对《词论》本身未做认真研究。

(二)近现代(1949年以前)时期 这时期李清照研究开始全面化,出现了几种李清照评传,包括胡云翼的《李清照评传》[4]、腐安的《李易安居士评传》[5]、王宗浚的《李清照评传》[6]、傅东华的《李清照》[7]、汪曾武的《李易安居士传》[8]。有数篇对李清照其人其词的介绍和研究的文章,如王国章的《李易安底抒情诗》[9]、赵景深的《女词人李清照》[10]、龙沐勋的《〈漱玉词〉叙论》[11]、缪钺的《论李易安词》[12]、季维真的《大词人李清照》[13]等。但专门以《词论》为研究对象的文章几乎没有,只有一些论著稍有提及,如朱东润的《文学批评史大纲》[14]等。可见,此阶段《词论》的研究亦没有引起学者的重视。

(三)当代(1949年后)时期 1949年以后,《词论》开始成为李清照研究中的“热点”之一。关于《词论》的作者问题,马兴荣先生《李清照〈词论〉考》[15]首次对《词论》作者为李清照说提出质疑。顾易生、蒋凡、刘明今《宋金元文学批评史》[16]对马先生的质疑做出回应。关于《词论》的作年问题,相关文章有黄盛璋《李清照与其思想》[17]、夏承焘《李清照词的艺术特色》[18]、朱崇才《李清照〈词论〉写作年代辨》[19]等,分别提出作于北宋和作于南宋两种观点。对《词论》进行较综合研究的论文,有徐永端的《谈谈李清照的〈词论〉》[20]、顾易生的《关于李清照〈词论〉的几点思考》[21]、顾易生的《北宋婉约词的创作思想和李清照的〈词论〉》[22]、夏承焘的《评李清照的〈词论〉——词史札丛之一》、邓魁英的《关于李清照〈词论〉的评价问题》[23]、孙崇恩、蔡万江的《李清照〈词论〉试探》[24]、陈祖美的《对李清照<词论>的重新解读》、[25]林玫仪的《李清照〈词论〉评析》[26]、陈祖美的《李清照评传》[27]等。对《词论》的“别是一家”说、为何不提周邦彦、价值定位等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上述可见,《词论》研究正在不断拓展,人们对《词论》的认识也渐趋深入。《词论》受关注的问题有很多,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关于《词论》的作者问题,关于《词论》的作年问题,如何理解“别是一家”说?《词论》为什么不提周邦彦?如何看待李清照词论和词作间的“分离”现象?应如何评价《词论》的历史地位?这些大的方面中,又各自包含着许多小的问题,且这些问题本身又相互交缠牵扯,《词论》研究疑点重重,许多问题难有定论,有必要做系统的梳理反思。

二、关于《词论》的作者问题

马兴荣先生《李清照〈词论〉考》认为:

从世传为李清照的《词论》的出处来源、流传情况以及《词论》本身存在不应有的疏失和《词论》的主张并不指导李清照的词作三个方面来看,可以说《词论》的作者并不是李清照,它是一篇托名伪作。如果是李清照作品的话,那就一定是经过别人的严重篡改,或者是在流传中,产生了严重脱误。

马先生说理由大概有四:一、《苕溪渔隐丛话•后集》所载的世传李清照《词论》这一条,未载来自何书,仅云:“李易安云”,显然就是来自“闻见”,是师友闲谈、口耳相传的东西。因此不但它的内容可能违真失实,也可能张冠李戴,甚至是托名伪作。这就是说,胡仔在编纂《苕溪渔隐丛话》时,特别是编《后集》时,是选择不严,考辨不精的。据此可知《后集》所载的李清照的《词论》的真实性是可疑的。二、再从金、元、明、清历代众多的笔记、词话来看,其中谈到李清照这篇《词论》的,只有徐釚的《词苑丛谈》、田同之的《西圃词说》、冯金伯的《词苑萃编》、俞正燮的《癸巳类稿》、方成培的《香研居词麈》等几种,其他数十种重要的笔记、词话都谈到李清照,或谈到李清照的词作,但是就没有提到这篇世传的李清照的《词论》。即如明代的杨慎,极为博学,所见甚广,他著的《词品》也多引《苕溪渔隐丛话》,也论到李清照及其词,但也没有提到世传的李清照这篇《词论》。可见金、元、明、清历代的词学家们对这篇《词论》一般是不注意的,更谈不上承认它了。三、《词论》中没有提到《花间集》,没有提到周邦彦,不知道王安石、曾巩作过词,上述这些疏失是很显然的,同时,这些疏失也不可能出现在家学渊博、藏书极富、颇负文名的李清照笔下。因此,从《词论》本身考察也使人不得不对这篇《词论》的作者提出疑问。四、理论和创作是有密切关系的,就现存的、大家公认的《漱玉词》来看,很大部分并不受世人所传的《词论》的理论指导。[28]

顾易生、蒋凡、刘明今《宋金元文学批评史》对马兴荣先生的观点持不同态度,试与马先生的观点逐条对比:一、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的编辑似有不成文体例:凡文学批评资料之间接得诸诗话、笔记转述的,大都注明所据书名,而直接引自其说者本人文章著作的,则往往不举出处。二、至于自宋迄清的论著中谈到李清照《词论》的不多,这是古代文学批评家多着重评说创作而对理论不够重视的风气使然。即如刘勰《文心雕龙》这样煌煌巨著在有些时期的遭遇也颇为冷落呢!三、传本李清照《词论》中对某些作品与词人未曾提及,既难以确定这些是否为录载时之阙遗,更不能设想在一篇论说之内定是面面俱到。如晁补之《词评》、李之仪《跋吴思道小词》都是比较完整的词论,但后者推《花间集》为宗而不提南唐君臣词与苏轼,前者列论宋代七位词家也不及周邦彦。王安石、曾巩作过词,而数量不多。所谓“不可读也”,便是对王词与音律关系的评估。[29]

马兴荣先生的质疑,多为推测,没有铁证,故难以得出明确结论。但极有理论价值,给我们进一步研究展示了另一种可能和方向。《词论》研究中的许多争论点,都在文中得到了梳理。不仅如此,马先生对《词论》作者真伪性提出的具有逻辑性与合理性的假设,提醒我们在面对古人记载文字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足够的警惕。而《宋金元文学批评史》提出的反驳,也是有其道理的。双方各执己见,实难定论。通过这两种论点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词论》作者的真伪问题,已经不是单一的疑问,它牵引出其他许多问题,如历代词论家对《词论》的忽视,就涉及《词论》在词学史上的地位问题;为什么《词论》没有提到《花间集》、周邦彦?为什么李清照的词论和其创作是“分离”的?这些问题无法解决,《词论》是否出自李清照之手,就难以判断。诚如马兴荣先生所言,《词论》疑点甚多,但是历代评论者在谈到李清照时,虽没有承认《词论》是出自易安之手,但也没有人质疑。在无定论之前,我们不妨暂将其归入李清照名下。

三、关于《词论》的作年问题

《词论》究竟写于北宋还是南宋,也是讨论的一个热点。黄盛璋《李清照与其思想》云:“这篇词论写作时间可能相当地早,从所批评的作家来看,是在他以前,至少比他长一辈,连苏门四学士只提到秦、黄,而没有晁、张,因为晁、张逝世都较秦、黄晚,写作时间属于北宋应该可以肯定。夏瞿禅师曾面告作者,他以为这是她少年的作品,后来看法可能有改变,所以没有遵照这个标准。夏先生这个推测是有理由的。根据上文第一节的分析,她的前半生在北宋时代生活上一般是美满如意的,本身没有遭遇到什么大的波折或困顿不顺之境,因此她骄傲目空一切,轻视前辈的成就,词论的口吻是和她早年的情况相符合的,由于处处想逞才华,显本领,长调铺叙只不过是符合社会声乐的需要,而讲尚故实掉书袋也并不足以表现她的才能,结果就只有向字句和词意上创造新奇,压倒别人。南渡以后,政局发生很大的变化,生活上也受尽折磨,以忧患余生之人,饱尝了人间滋味,少年和中年的锐气和棱角应该磨了差不多,于是由灿烂而归于平淡,创作的风格也就由新奇而一变为浅近平易,她的创作和她早期的理论有了距离,从社会的发展、个人性格和生活的改变,是可以得到解释的。”[30]夏承焘《李清照词的艺术特色》云:“她这篇词论批评北宋词没有提到靖康乱后的词坛情况,在批评秦观时,还要求词须有‘富贵态’,看来这是她早期的作品;又,词论要求填词必须协五音六律,运用故实,又须文雅、典重,这和她后期的作品风格也不相符合;我认为她后期的流离生活已经使她的创作实践突破了她早期的理论。”[31]

陈祖美《对李清照〈词论〉的重新解读》则说:“元祐末年只有十岁的李清照,当时不大可能研读晁补之此作。而在赵、李屏居青州的最初四五年,晁补之恰在缗城(今山东金乡)守母丧。大观二年(1108),是晁氏闲居金乡的第六个年头,这一年他重修了其在金乡隐居的松菊堂,可能就在是年或下一年,清照有偕明诚往金乡的可能。这期间她既研读了《评本朝乐章》,从而写作了《词论》,又写了一首从内容到形式都能体现‘别是一家’的寿词。此词调寄《新荷叶》,不见于《全宋词》,而是孔凡礼从《诗渊》第25册觅得的,载于其《全宋词补辑》的第26页。这当是李清照词学主张的具体实践,也是她怀着敬意为晁补之所写的一首寿词。这就是笔者对李清照《词论》写作背景的推断。”[32]

以上观点都是坚持《词论》是作于北宋的代表,对其论据进行罗列,大概有这么几点:

一、从所批评的作家来看,只提到苏门四学士中的秦、黄,而没有晁、张,也没有提到周邦彦。二、从《词论》的口吻来看,比较吻合李清照早年的性格。三、从《词论》批评的主要对象来看,主要是北宋词为主,而且也没有提到靖康乱后的词坛情况。四、《词论》的观点与李清照南渡后的创作并不一致。五、《词论》的观点似乎是受了晁补之《评本朝乐章》的影响。

而与之相反的观点,以朱崇才的“南宋说”为代表:朱崇才《李清照〈词论〉写作年代辨》认为,《词论》作于北宋证据不足,逐条进行反驳后,他提出自己的见解:一、《词论》力斥“亡国之音”,与南渡后的社会背景合拍。二、“后,晏叔原、贺方回、秦少游、黄鲁直出,,始能知之”等语,似为南渡后追记之辞。三、 《词论》所标榜的“五音”、“五声”、“六律”、“清浊轻重”等,在北宋末年才逐渐完善。四、《词论》出于《苕溪渔隐丛话》后集而不是前集。五、北宋后期,苏黄是非常敏感的话题,李清照身份特殊,此时不太可能写作针对苏黄的《词论》。六、《词论》可能是针对南宋词坛的现实而发。[33]

从这两种观点的交锋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直接和间接涉及的问题有:为什么《词论》中没有提到周邦彦?为什么李清照的理论与创作是“分离”的?李清照写《词论》是否受到晁补之的直接影响?同作者真伪问题一样,这些连带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就很难给《词论》的写作年代下定论。

四、如何理解“别是一家”说?



 《词论》的理论核心,就在于提出词“别是一家”说,到底如何看待“别是一家”?其中涉及的问题又有很多,包括: 词在诗之外“别是一家”,符合词体发展的方向吗?诗词之疆界究竟该如何划分,这种划分有必要性吗?词是否应该注重“音律”?这些问题彼此缠绕,有必要研究清楚。

关于“别是一家”的辩论中心之一在于《词论》对于诗词之间的划分是否合理? 夏承焘《评李清照的〈词论〉——词史札丛之一》云:“我在上文说过:词和诗原应该各有其不完全相同的性能和风格;但在李清照那个时代,词的发展趋势已进入和诗合流的阶段,不合流将没有词的出路。”[34] 杨海明《李清照〈词论〉不提周邦彦的两种探测》也认同这种观点:“这种‘别是一家’的理论,是对《花间》以来的词的创作实践的概括。从诗与词在形式上的(以及体制风格方面的)某些区别而言,它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从总体上看,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词自从脱离了音乐之后,便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抒情诗了。而诗的任务就应是抒发作者的情志,反映广泛的社会矛盾;这样,就不应该对它的题材、思想、风格、形式限制得过窄、过死。特别在激烈的社会矛盾面前,词要与诗一样担负起反映现实、参加战斗的任务;这样,强分诗、词界限的论调就显得陈腐落后了。”[35]

他们认为,《词论》对于诗词之间界限的划分过于狭隘,束缚了词的发展,是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

一些学者则提出相反的观点。黄盛璋《李清照与其思想》云:“在词还可以‘倚声’的时代,它仿佛同现在的词曲一样,词调也就等于歌曲的乐调部分,一支歌曲所以成为名歌,曲谱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词若不协音律,就不成其为词,犹如现在歌曲缺乏音乐之美,不成其为歌曲,如何能说不是缺点?”在举出几例后,黄盛璋先生总结说:“苏轼是当时文坛泰斗,影响很大,他的作品一出,是人争传诵的。他的词不协音律,在词可以付诸歌唱的时代是很容易识别的,因此这个缺点差不多是尽人皆知,这是严重违反社会娱乐需要与乐伎要求的,所以周邦彦一出就非常注意此点,对音律非常考究。‘下字用意,皆有法度’,这是时代要求如此,清照强调词要严格遵守音律,实际上也是基于这种时代要求与词的特点提出来的。”[36]黄墨谷《谈“词合流于诗”的问题——与夏承焘先生商榷》提出了与夏承焘先生不同的观点:“词从它一开始产生时,就是以语言与音律的结合体形成的形式。音律是词的主要构成部分,词的语言在一定的词的音律里自由奔放,然后才能制作出激动人心的歌词。……根据北宋苏东坡的那个时代词的发展情况,我认为有人提出词到苏东坡时期就趋向解放音律,夏先生提出词到北宋末不合于诗,便没有出路,是缺乏事实根据的。此要协律,词要合乐,词要歌唱,这是词体形式的特点,提出取消词的音律,取消合乐歌唱使合于诗,这是取消词体的独立性。”[37]此观点与黄盛璋先生的观点是相似的。

  这些论点的罗列,给我们的提示是:我们在研究《词论》的“别是一家”,《词论》的重“音律”时,应回到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进行探讨,应重视词的原生态。我们今天多是从题材、内容、风格、艺术手法等方面研究词,而词在宋代,还是以歌唱为主的。正如当下流行歌曲一般,曲谱是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我们和宋人对词的认识角度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我们不能责备《词论》对“音律”的重视,因为在当时,发出这样的议论完全是自然的,是符合时代要求的。

邓魁英赞同黄墨谷的观点,在《关于李清照〈词论〉的评价问题》一文中说:“‘和诗合流’,就等于说词与诗汇合为一,也就是夏先生所说的‘打破诗词界限’。那样做的结果要么是取消了词,使词变成诗;要么连诗也取消了,诗、词合为一种既不象诗,又不象词的东西。宋代文学史上不曾,也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事实上,苏轼只是将诗、文的题材带入词中,使词能表现更广泛的内容;将诗、文的体制纳入词中,使词有了更丰富的语言和手法;不拘于清丽婉约的传统风格,提高了词的意境。这是词的提高与革新,而不是词被诗同化。”[38]邓魁英之论的提示我们注意的是,“诗词之间的界限”,既是内容的,又是形式的。

陈祖美《对李清照<词论>的重新解读》也对此问题进行了阐释:“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如果在《词论》中,读不出作者对于诗词题材的严格分工,那就势必造成对其作品(词)的误解,甚至曲解。比如她的《声声慢》,如果把它理解成借憔悴的黄花、雨中的秋桐和不再为她捎书的鸿雁,表达其中年被疏无嗣的隐衷,就很符合作者对于词的题材规范,而象以往那样,大都把这首词说成是表达国破家亡的苦闷,从而把‘雁过也,正伤心’等句,等同于朱敦儒南渡以后写的‘年年看塞雁,一十四番回’(《临江仙》)、把‘梧桐更兼细雨’诸句,说成与张炎的‘只有一枝梧叶,不知多少秋声’(《清平乐》)一样,都是表达对时事的忧虑云云,无疑都是牵强附会之词,因为这远远超出了李清照为其词所规定的思想情愫。如果正读懂了《词论》,就会知道,这样去拔高李清照,恰恰违背了她对于词的理论主张。” “ 同时还应该看到,《词论》对于词在格律方面迥异于诗的独特要求,无疑是基于时人对于词合乐、应歌的现实需要;而李清照对于词的题材内容的界定,则从另一方面强化了词的自身特色。她从两个方面所花费的苦心,集中到一点,就是不遗余力地为词争取生存权。如果没有李清照对于词之为词的特质的强化,那么在已经出现的‘以诗为词’、‘以文为词’,以及对词的格律有所突破的现实面前,词不但会处在作为‘诗余’的名实相当的附庸地位,久而久之,随着其自身特点的弱化和消逝,在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必要性之时,也就是被诗取代之日。”[39]

可见,《词论》所划分的诗词疆界,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题材之间的不同,二是格律方面的差异。

笔者要补充的是:首先,《词论》对于诗词题材内容的要求,和对声律的要求一样,是符合当时的背景的。众所周知,宋代文人对词是轻视的,称之为“小道”,因此,陈祖美提醒我们,在研究李清照词的时候,不可以拔高李清照,因为这“恰恰违背了她对于词的理论主张”。其次,词与诗的区别,在李清照时代,光以题材来区分,已经出现了困难。因为许多原本出现在诗歌中的重大题材已经开始融入词中,“以诗为词”、“以文为词”已经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客观存在的趋势。但是,词并没有因此从历史上消失,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以诗为词”、“以文为词”都是一种题材上的融合,而并非形式上的统一。可见,词之所以区别诗、文,不应以题材内容为主要划分标准(若以此为标准,诗、文之间又当如何划分呢?),而更应该是一种形式上的区别。方智范、邓乔彬等著的《中国词学批评史》中《李清照〈词论〉的本色理论》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一种文艺形式,原本应有它的特殊性和独特的风格。虽说,词在广义上也属于抒情诗的一种,但是,它极富于变化的句式、句法、声律、叶韵等特点,密切配合乐曲之优长,又确非诗之所有,较诗更适宜表达宛转曲折的感情,故前人谓‘词之言长’。况且,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词也确实形成了不同于诗的风格特色或表现手法,如婉约、铺叙等。”[40]其中所论述的句式、句法、声律、叶韵、风格特色、表现手法等方面,都是对词的艺术形式的一种描述。并且《词论》的作者本身也是注意到这一点的,因为她强调的不仅是诗与词的区别,还有词与文的区别。众多论者一直以来都关注《词论》中提到的诗、词的分别,而忽略了词与文的区别也是作者所关心的。因此,要真正理解 “别是一家”,就应该看到《词论》对词体独立性的强调,不仅是针对诗,还针对文。另外,李清照强调词“别是一家”,不仅是将词体与诗文相比,显示出词体的个性;还将情致、典重、故实等作为词体应有的特质加以强调,崇雅正,反郑卫,这与苏轼的“自是一家”,又存在着承继关系。苏轼的“自是一家”说强调词体内部的风格创新,李清照的“别是一家”说主要强调词体的雅正,与苏轼一样,其主张皆是对盛行的艳俗词风的反拨。此点论者多忽略。我们在理解“别是一家”时,应看到李清照强调的不仅仅是词体与诗、文在音律上的区别,还有对词体内质的重视,且这一点尤为重要。

“ 别是一家”,还牵涉到关于“重音律”的问题。谢桃坊《中国词学史》中对此进行了清理:“关于词的音律问题,李清照提出了系列音韵学和乐学方面的概念,以说明词与诗文的区别。她对这些概念及其运用并无稍为具体的解释,以致争论不休,给后世词学家造成理论的迷乱,我们如果辨析这些概念的内涵及其互相关系,以及它们与词律的关系,可以有以下两点认识:(一)‘五音’、‘六律’是古代乐律中的一对概念,用以强调词的入乐性质,要求作词者必须懂得音乐,识音律音谱。词如果不协音律就成为‘句读不萁之诗’。南宋词人杨缵总结的《作词五要》,第一要择腔,第二要择律,第三要按谱填词,都是属于词在音律方面的基本要求。作词要懂得‘五音六律’,才能对各调的声情有所了解,才可能按照音谱的要求倚声制词。(二)‘五声’是指字声的发音部位——喉、齿、舌、鼻、唇;‘清浊’是指字的声母的发音方法,清为阴,浊为阳;‘轻重’是指字的韵母发音方法,即开口呼为轻,合口呼为重。……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李清照虽然提出了许多等韵学概念,然而其举例说明却只限于每词调用韵的平仄和四声的要求。这样的要求,凡是能辨识字声平仄和熟悉韵部的人都能掌握,并不难。从宋人作词的情形来看,这样的要求是接近创作实际的。”[41]

林玫仪《李清照〈词论〉评析》也谈到这一点:“由上文分析,可知‘句读不葺之诗’,乃指其不称体,而‘又往往不协音律’方是斥其不协乐,用一‘又’字,正明白表示其分属二事。实则易安之评骘诸家 ,自有其层次:晏、欧、苏三人以诗为词,又往往不协音律,可谓既不称体又不协律;柳永虽然协乐,却不雅伤格,就称体来说,不免稍有欠缺;唯有晏几道、贺铸、秦观、黄庭坚四家,既协乐又称体,方属知词者。娓娓叙来,条理井然,可见其批评体系之完整。唯是晏、秦诸人虽然合乎标准,在文字上仍不免有小疵,基于求全责备之心,易安亦一一提出针砭,可见其要求之谨严。前人颇有因而斥其狂妄者,但由上文之分析,易安对词为音乐文学之特殊性既有如许深刻之了解,故其标准谨严不无道理。一般学者评述易安《词论》,皆偏重于其对音律之严格,而忽视其对称体之要求,故将‘句读不葺之诗’、‘文章似西汉,若作一小歌词,则人必绝倒 ’云云,都曲解为不合音律,甚至责其‘不适当地过分强调音律,把形式绝对化’,皆属偏颇之论。”[42]

李清照重“音律”与重“格律”常被混为一谈。其实李清照重视的,是词的入乐可歌,是“音律”,而非强调作为新体格律诗的“格律”。蒋哲伦、傅蓉蓉《中国诗学史》(词学卷)就提到这一点:“‘别是一家’首先强调的是词应该合于音律,这是词区别于诗的关键之一。词自诞生之日起,就与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欧阳炯《花间集序》称‘名高白雪,声声而自合鸾歌;响遏行云,字字而偏谐凤律’,已将词之合律放到了重要位置上。北宋中期人们关于苏轼词是否合律又有一场大争论,可见词与乐合的重要性。李清照对合律的要求极高。在她看来,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它所要遵守的不仅是平仄格律,更要符合音乐声腔特点,与宫调声律相应和。”[43]

由上述观点,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首先,《词论》对词的要求不只局限在平仄格律上的,更重要的是对音律的重视,即词的入乐可歌。其次,李清照的要求并不苛刻过分。再次,这种要求是符合词的发展方向的。

五、《词论》为什么不提周邦彦?

《词论》为什么不提周邦彦,是争论的又一热点:徐永端《谈谈李清照的〈词论〉》说:“有趣的是李清照在《词论》中虽然‘历评诸公,皆摘其短,无一免者’,其实倒有一位大师是免了的,这就是做过‘大晟乐正’的周邦彦。为什么呢?很清楚,她对这位精于音律的大词家没有微辞,实在挑不出毛病。”作者进一步论述:“能不能说因为李清照感到周邦彦与他同时代,李比周小二十多岁,故对这位前辈回避一下,所以只字不提呢?不对。因为贺铸同样也比李清照大二十多岁,也是李清照的老前辈,李清照却直言不讳地说:‘贺苦少典重’。可见李清照是无所顾忌的。她说话很干脆,认为有疵病,就要指出,没有的话,也不洗垢索瘢。”[44]

邓魁英《关于李清照〈词论〉的评价问题》中持相同观点:“贺铸死于宣和七年,周邦彦恰和他同时,而且当时又是周贺齐名。为什么李清照《词论》中涉及了大晟词人,提到了同时的贺铸,却不见周邦彦的名字呢?这到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胡仔曾说:‘易安历评诸公歌词,皆指摘其短,无一免者’,我想或者正是因为周邦彦的创作实践和李清照的词学主张没有什么矛盾,所以才能不在她的‘指摘’之列。[45]邱世友《词论史论稿》的观点也是如此:“李清照维护作为声诗的词的声律外部特征,不标举同时期的周邦彦,而客观上则以清真为论词的依据。这是词家自当审察,无庸拟议的。青山宏先生《唐宋词研究》说:‘李清照为什么在其词论中没有论及周邦彦?这是因为周邦彦的词正是满足了李清照认为的词的条件’。所说很有道理,只是难做一番实证。”[46]

上述观点,概括起来,就是认为,周邦彦的词完全或基本符合李清照的审美观,李清照认为对他没有可指责之处,所以在《词论》中只字不提。但是,有些论者往往就此又发出另一个疑问:如果周邦彦的词作完全符合李清照的审美要求,那么为什么李清照不发一赞语呢?

关于该问题,还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探讨:首先是关于周邦彦的创作完全符合李清照的审美标准,这个命题本身具有多大程度的合理性?即,清真词一定完全符合《词论》的审美规范吗?这个问题,近几年来已经开始被一些论者所重视。

施议对《李清照的<词论>及其易安体》:“有关作年问题,因未有可靠材料佐证,暂勿考。有关周邦彦创作实践与李清照理论主张的关系问题,则值得认真探讨。论者曾就陈振孙、张炎、沈义父以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周词的评论,谓前人所说与李清照《词论》中所要求的协乐、高雅、典重、铺叙、故实……,极相一致。因而进一步推断:周邦彦正是主张‘当行本色’的词家中间的典范人物,所以才避免了李清照批评。就某一个侧面看,这一推断并不错。但是,如果因此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认为李清照的《词论》就是周邦彦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却未必妥当。周邦彦的创作,和李清照以及其他歌词作家的创作一样,其思想内容、艺术风格和艺术表现方法,都并不那么简单划一。评论家既可以从中找到与李清照的理论主张相符合的特征,又可以找到相对立的特征。……当然,周邦彦的创作在许多方面所体现的特征,与李清照的理论主张相一致,这是不可抹杀的客观存在。但是,这种一致性,并不能说明李清照的《词论》就是周邦彦创作实践的总结。除了周邦彦,李清照的理论还可以从秦观的创作中找到依据。例如‘主情致’,这既是秦观词的一个特征,也是李清照所追求的艺术境界。李清照的理论主张在北宋词人中所出现的这种一致性,正好体现了李清照《词论》所具有的普遍性。说明:她的《词论》不仅符合自身创作实际,而且也符合北宋词坛歌词创作实际;她的《词论》是发展期歌词创作实践的理论总结。同时,这也说明:她的《词论》并非骄傲自大、目空一切的产物。至于《词论》为何不曾提及周邦彦,各种解释仅是一种推测,其真正原因仍不得而知,不必过早作出判断。”[47] 从施议对的论证过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这样几个观点:一、周邦彦的创作并非简单划一的,我们可以找出与《词论》相符合之处,亦可找出不一致的地方。二、除了周邦彦,《词论》的观点也可以从他人那里得到印证,而这充分说明了《词论》的普遍性。三、正因为《词论》理论的普遍性,我们不能因为周邦彦词符合了其中的许多要求,就由此推断出,《词论》不提周邦彦是因为周邦彦的创作完全符合其理论,或者说,《词论》的写作就是以清真词为审美标准和依据。

的确,众多论者都认为《词论》不提周邦彦是因为清真词正好符合了作者的审美要求:协乐、高雅、典重、铺叙、故实等等。但是似乎都忽略了一点:周邦彦之所以被称为“大家”, 其词作必定是时代共性和自身特性相结合的统一。《词论》又正好是对时代共性的一种概括和反映,周词中必定有符合词论的地方。因此,在论证《词论》为什么没有提到周邦彦的时候,还有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周邦彦的词是否“完全”符合《词论》的审美标准?

第二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如果《词论》确是李清照所作,并且李清照是在知道周邦彦词的基础上完成的,那么《词论》不提周邦彦是否有除了文艺以外的原因?关于这一点,也有研究者在思考:顾易生《关于李清照〈词论〉的几点思考》说:“窃按李清照《词论》之不提周邦彦盖别有其原因,周、李在精审音律、严辨四声方面或许志趣相近,却更有‘道不同不相为谋’者”。因为 “《词论》虽专谈艺术,不及政治;然以当时的政治气候、李清照的处境和周邦彦的身份,李清照的不提到周邦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褒嫌趋附,贬疑攻讦,皆非所屑为。”[48]

此观点无论是否完全成立,都给我们这样的提醒: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纯文学”的视角来看问题。对于《词论》为什么不写到周邦彦这个问题,论者都是在《词论》的理论与周邦彦的创作之间打转,而对李清照对周邦彦可能采取的态度,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如果李清照知道周邦彦,就不可能不佩服他,如果知道他而不写他,就是因为李清照不轻易对人发赞美之辞。可是我们忽略了这样一点:即使李清照写《词论》时,她已经知道了周邦彦的大名,也可能欣赏他的词作,但是,李清照是否有可能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而不写他呢?这也是有可能的。可见,“纯文学”视角对我们的研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束缚。

以上论点多是在“李清照知道周邦彦”的前提下得出的,概括起来,大致如下:一、周邦彦的创作完全或基本符合李清照的审美要求,李清照对他无可指责,所以在《词论》中只字不提。二、《词论》不提周邦彦可能有除了文艺以外的原因,如政治立场的考虑。而在这里,笔者想发出的第三个疑问是:在写《词论》时李清照一定了解周邦彦吗?即,在《词论》写作的年代,周之名气已大到非写不可的程度吗?

杨海明《李清照〈词论〉不提周邦彦的两种探测》一文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么是李清照读过不少周词,只因她不肯对别人轻下赞语,所以采取了避而不谈的办法;要么有时由于她未及读到较多的周词,所以无由评论。这两种假设中,自又只能选择一种——关键在于进一步探求《词论》的写作时间。如果它确是作于李清照屏居乡闾之时,那么不提周氏的原因即在于读周词的不多;如果它作于随夫出守莱州到‘靖康之变’前(1121—1127)的一阶段内,那么她是有机会‘补读’周词的了,但此时却仍不肯轻赞一词,这就只能从其个性和心理的原因上来揣度了。文献不足,我们的探索自只能暂且到此为止。”[49] 杨先生看到了要解决该问题的关键之一——《词论》的写作时间,如果是在早期,那么周邦彦可能尚未成名,未提到是完全有正常的;如果是在晚期,并且周邦彦已经成名,那么就又有两种可能:周词符合李清照的审美标准,所以她不加批评;或者李清照不愿意对别人下赞语。这样的推测,也是合理的。

《词论》为什么不提周邦彦的问题,涉及了《词论》的作者真伪问题、作年问题。大部分论者在论述这三个问题时,都采取一种“各个击破”的方式。例如,在论述作年问题时,若论者认为《词论》作于北宋,就将不提周邦彦作为一个重要论据,那么,就等于间接认定《词论》不提周邦彦是因为还未读其词。可是事实上,《词论》不提周邦彦该论据本身就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带着这样的未知论据来论证另一个未知论点,得出的结论必然是难以服众的,驳其论者往往就从论据入手反驳。

同时,杨海明先生还列出了一系列耐人寻思的统计:“在此,我们不妨再来排比一下宋代出版的周词情况:《清真词》二卷、续一卷,《注清真词》二卷。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一。《清真诗余》二卷。见《花庵词选》及《景定严州续志》。《片玉词》二卷。有强换序。《圈法美成词》。见《词源》。《详注周美成片玉集》十卷。陈元龙注,刘肃序。《三英集》,乃周词和南宋方千里、杨泽民词合刻。上列词集中,时间可考的有强焕序本《片玉词》,成于1180年;刘肃序本《片玉集》,成于1211年,均在周氏、李氏死后很久才出。其余各本,时间还要迟些,因为陈振孙、黄升、张炎、方千里、杨泽民诸氏均生活在南宋后期,他们所见到的或与之合刻的周词本子,自然不会太早。因此可以这样说:当周氏活着时,他的词还未见有印刷出版的。这样,光凭口传或手抄,李氏当然不易多接触到它们了。如果上述推理还嫌证据不足的话,那么还另外可以找到旁证。我们不妨从产生于周氏逝世前后的一些词话中来看一下周词流传的情况。先看三部较早的词话(据赵万里辑本):杨绘《本事曲》,时间早于周氏,自不必论。杨湜《古今词话》,与周氏同时代而略迟些。现存十条词话,中有三条论及万佚咏而无一条论及周。当然,这些辑本已非完璧,不能反映全貌。下面再看两本完整的词话: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后集共一百卷,内列词话甚多,然仅一处(前集卷五十九)提及周词,且是批评它的用词不妥。吴曾《能改斋漫录》第十六、十七卷专论词,共有六十八条词话,也仅一处提到周词。这两部词话均撰于南宋初,距周氏逝世已有年矣。然而,就连它们都未对周词加以重视和褒扬。这就可以说明,李清照《词论》之漏掉周邦彦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这种现象的发生,只能从周词在当时流传还不够广泛这个假设去求得解释了。 ”[50] 杨先生罗列的书目及数据,是很有意义的,它给我们的提示是:周邦彦文学史上的名声和地位是后人逐步“追加”上去的,他在当时的影响未必有我们今天看来那么大。如果该论点成立的话,那么《词论》为什么不提周邦彦这个问题就是非常简单了:因为周在当时的影响并非大到足以让李清照注意到他的地步,而这是极有可能的。

六、如何看待李清照词论和词作间存在的“分离”现象?

  理论与创作“分离”之问题,归根究底,是《词论》之“苛评”引发的问题。《词论》中批评了许多“前辈”人物,甚至包括了大名鼎鼎的苏轼,这引起了后人的不满,因此人们不禁猜测:李清照对前代名词人的创作都有所指责,那是不是表示她只对自己的创作充满自信,认为只有自己的词作才能达到《词论》中的标准呢?在一番对比之后,人们发现,李清照的理论和创作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是“分离”的。这里首先讨论关于“苛评”的问题。

李清照之所以被人斥为“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主要原因在于她对于苏轼等人的指责。苏轼乃其父之师,论情论理,李清照都应该避讳,应该采取更委婉含蓄的批评方式——这是批评李清照之人的看法。但是,论者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即批评立场与批评对象的问题。如果李清照是站在后生晚辈的立场上,她应该回避;而如果李清照是站在维护词的发展的立场上,她就应该直言批评,而且完全有理由从对世人最有影响力的一批词人入手,以起到更佳效果。同样地,如果李清照把她批评的对象,定位在苏轼、秦观等人身上,专门挑剔他们的不足,以反衬出自己的才气,那么她的态度我们应该批评;但是,如果李清照的批评对象是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她的批评方式就我们不应该过分指责。而我们对于批评者,如果在未理解其批评立场、批评标准、批评对象的前提下就加以全盘否定,我们的批评是否也是一种“苛评” 呢?

徐永端《谈谈李清照的〈词论〉》说:“李清照是由北而南的转折时期的大家,她的论词也是带有总结性的。在她时期的词坛上,已有柳永、周邦彦诸家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对于词的音律下过功夫,作了研究和推进,词的音乐美已有很大发展,到南宋则有更大发展。一种艺术形式总是由粗而精不断完美的。北宋初期的晏、欧他们在词的音律方面的讲究本不如他们的后辈,李清照从音律上指出他们的缺点也是很自然的。”[51]在肯定《词论》总结性成就的同时,指出了李清照对晏、欧的批评的是合理的。

谢桃坊《中国词学史》则说:“苏轼曾欣赏柳永某些雅词‘不减唐人高处’,又基本上否定其俚俗纤艳之词,规戒秦观不要‘学柳七作词’(《高斋诗话》)。关于苏轼改革词体,‘苏门四学士’中的张耒曾讽刺说‘先生小词似诗’(《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二);晁补之则以为‘东坡词,人多谓不谐音律,然居士词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复斋漫录》,《苕溪渔隐丛话》后卷三十三引)。陈师道又指摘苏轼‘以诗为词’(《后山诗话》)。到了李清照的时代,晏殊与欧阳修以小令为主的凝炼的表现方法在长调大量流行之后已经较为陈旧了。在士大夫文人看来,柳词过于俚俗粗率,苏轼以诗为词的作法更为坚持传统作法的词人所不能接受。李清照从词坛的现实情况和自己关于词体的观念而提出了词体艺术的规范。”[52]谢桃坊先生对李清照的“苛评”是抱着理解态度的。的确,我们从苏轼对柳永的态度中可以看到苏轼对柳永词中存在的一些过于俗的东西是不满的;而苏轼本人对词的改革,就连弟子也是不欣赏的,张耒、晁补之、陈师道都委婉地提出自己的看法;而晏、欧的创作中存在的不足也是众所周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词论》的作者只不过说出了大家很想说却不愿说出口的话,其诚实的态度是令人佩服的。这种难得可贵的批评态度和批评方法是能够引发我们深入思考的。张进《李清照〈词论〉与曹丕〈论文〉》说:“李清照采取的正是鲁迅所说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的批评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评析、对比各名家词之长短得失,来表达自己的词学主张和审美理想。”[53]

笔者认为,《词论》如真出于李清照之手,其理论与创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也是很自然的。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李清照的审美追求和欣赏标准,但不能将之与李清照词一一对应。这与周邦彦词是否完全符合《词论》的审美要求是一样的,李清照和周邦彦一样,都是宋词名家,其创作风格是多变的,易安词中一定有符合《词论》标准的地方,也必定存在与之不尽相同之处。任何人都无法完全做到理论与创作的完全统一。例如评论《词论》的胡仔,从语气上看,他对李清照是嘲弄的,但是他自己的创作就明显不如李清照。从古至今,李清照的评论者不在少数,评论者每个人都对《词论》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实际上评论者的创作很少能达到李清照的水平。因此,我们拿理论与创作的统一去要求李清照,对她而言,也是一种“苛评”。

《词论》的作年问题必然牵涉到理论与创作的关系问题。《词论》创作的时间未能确定,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推测:一、如果《词论》创作于李清照生命的早期,对作者后来的创作就是一种指导;二、如果作于中期,对作者早期的创作就应该是总结,而对后期的创作就是指导;三、如果作于晚期,就是对作者一生创作的总结。可见,《词论》创作是早期、中期,还是晚期,与创作的关系即不同,引发的问题也不尽相同。这一点是应该考虑的。

七、应该如何评价《词论》的历史地位?

怎样看待《词论》的历史地位才是客观与合理的呢?这也是一直以来研究者探讨的问题之一,该问题涉及到:《词论》是否是第一篇较系统的词论?《词论》中的观点是李清照所独创的吗?《词论》的价值究竟有多大?

首先是关于《词论》是否是“第一篇较系统的词论”的讨论。大部分论者都是持肯定的态度的。黄盛璋《李清照与其思想》说:“词从唐、五代发展到北宋,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质与量都极为可观,可是有关词的理论却贫乏到可怜。北宋可说是词的极盛时期,但在清照以前,把词看成与诗文一样,从理论上加以研究是没有的,虽然也有一两个人偶尔评论过有关词的创作的话,但都零星不成体系。把词当作艺文学中一种体裁来进行分析讨论,指出这种体裁的特点,得出一套有系统而完整的理论,并对以前著名的作家作一个总结式的批评,逐一分析他们利害得失,不能不以清照这一篇最为完备、全面,说它是词学史上第一篇词论丝毫没有过分。”[54] 顾易生《北宋婉约词的创作思想和李清照的〈词论〉》说:“这篇词论也可说是词史上第一篇完整的独立宣言,也是婉约词的第一阶段的理论总结。”[55]蒋哲伦、傅蓉蓉《中国诗学史》(词学卷)说:“在词学史上,对于词的独特性的认识虽不自李清照开始,如李之仪就说过:‘长短句于遣词中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稍不如格,便觉龃龉’(见《跋吴思道小词》),但对此问题作出系统理论阐述的,李氏却是第一家。”[56]

这些观点都是有其依据的,“较系统”不难理解,因为《词论》的确建立起了自己的审美规范,提出了词“别是一家”的理论,可以算得上是系统的理论体系。但是,若断定其为“第一篇词论”,就需要斟酌了。再退一步说,即使《词论》是第一篇系统的词论,我们可否将其视为李清照一人的独创呢?当然不能,我们应看到《词论》的承继性。

关于《词论》的产生背景,方智范、邓乔彬等著的《中国词学批评史》中《李清照〈词论〉的本色理论》一文这样阐述:“李清照写这篇《词论》时,词的发展已有三百年左右的历史。其间作手辈出,篇什亦夥,创作实际已为批评理论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况且,苏轼的诗化主张及其革新给词坛带来的强烈震动,又促使人们对词的体性、功用等问题进行认真思考,一时间议论纷纷,评词成风,在为建立比较系统的批评理论提供思想材料的同时,也提出了其迫切的需要。李清照的这篇《词论》,便由此应运而生。”[57]充分肯定了《词论》产生的时代性和历史继承性。

陈祖美《对李清照〈词论〉的重新解读》一文推断《词论》产生很有可能是受了晁补之的影响,《词论》中的观点,不全是李清照一人的独创。

提到“别是一家”,人们很容易联想起苏轼的“自是一家”之论。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呢?研究者注意到了这一点。陈祖美的观点就很有代表性,《对李清照<词论>的重新解读》中论述到:“在推尊词体的问题上,李、苏又有着惊人的共识,或者说在这个问题上,李清照是打心眼儿里佩服苏轼的。《词论》对柳永和秦观的批评,所接的基本上是苏轼的话茬儿。词史上是这样两件趣事常被提及……苏轼不仅自己与继承‘花间’词风的柳永分道扬镳,也不赞成他的门人秦观沾染‘柳词句法’,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照《词论》也批评的柳词内容有猥亵低俗之处。由此可见,从内容上维护词的纯洁和尊严,李苏之间不但无枘凿之乖,还颇有点苏唱李随的味道。”[58]

“别是一家”说,和苏轼的“自是一家”说确存在共同点,即在词的题材内容上的崇雅正、反郑卫倾向,提倡词的纯洁和雅化,维护词体的尊严。

顾易生、蒋凡、刘明今《宋金元文学批评史》进一步说明:“词在初期,一般被视为诗之附庸。北宋晏殊、欧阳修等大家致力于作词,词的地位大有提高。张先之词受到人们的爱好程度大大超过其诗,曾引起苏轼的慨叹(见苏轼《题张子野诗集后》)。这未尝不反映张先在词学所倾注心血多于其诗。自柳永以专业词人自豪,苏轼力图在词坛盛行‘柳七郎风味’外‘自是一家’,别树旗帜,都说明这块文艺园地受到作者的重视。晁补之、张耒说秦观”诗似小词“、苏轼‘小词似诗’,陈师道的‘本色’论与李之仪的‘自有一种风格’论,都反映词与诗有分庭抗礼之势。而李清照的‘别是一家’说,明确宣布词的独立存在,词有其独特创作规律,连学际天人、文如西汉的诗文大家于此尚是门外汉。其论偏激,也许是对词之为诗之‘馀技’‘末技’等说有激而云然,突出词学门庭的森严,使人再不敢小觑了。”[59]

我们可以看出,《词论》中的种种观点,不是李清照独创的。她的观点与苏轼的“自是一家”说、晁补之、张耒等人的观点,以及陈师道的“本色”论与李之仪的“自有一种风格”论等,都有许多相似。我们虽然无法断言《词论》的所有观点都来自前人,但是多多少少受到前辈的影响则是肯定的,否则,《词论》与前人之论中存在的许多相似处当如何解释呢?退一步说,即使李清照没有谈过前人词作,其观念全为独创,亦不应过高评价,因为《词论》毕竟时代在后。

《词论》究竟是不是“第一篇较系统的词论”其实牵涉的,是关于《词论》在同时代词论中的地位问题。

《词论》从南宋至清,马兴荣先生《李清照〈词论〉考》中征引一些相关资料,马先生在文中以此作为论述《词论》可能是非李清照所作的论据,同时也是提醒我们,《词论》在宋元明清各代是一直受到轻视甚至忽视的,而且从评论上来看,《词论》受到的贬多于褒。那么《词论》在词学史上的实际地位,就远不如我们所想的那么高。

文化的价值不可能是不变的、静止的,因此我们对于文化的价值定位,就应该做动态的考察。这种考察应该包括,“当世”价值、身后价值、历时价值、“现在”价值。只有这样综合评价,才是客观、公正、科学的。因此,我们在评价《词论》时,应该将这几方面结合起来:首先,《词论》并不是完全的独创之作,它的许多观点可能直接承继前人或间接受其影响,李清照在世时,《词论》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在词坛上几乎没有任何反响。因此,“当世”价值是有限的,或者说只具备 “潜价值”。其次,李清照去世后,《词论》被胡仔《苕溪渔隐丛话》、魏庆之《诗人玉屑》收入,但是并没有受到应有的赞扬,反而是讥评。因此,《词论》在李清照身后的“盖棺定论”,评价也是极低的。再次,从后代的评论来看,也都是贬多褒少的,自宋至清,《词论》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力;最后,在当代,我们对《词论》的评价是很高的,甚至称其为“第一篇系统完整的词学理论”,或称赞其对词的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这样的评价与历代对《词论》的评价不相符合。因此,我们对《词论》的价值认定,既不能过分贬低,也不应该过分拔高。

八、对《词论》研究前景的展望

《词论》研究到了今天,已经相当成熟和深入,研究者对《词论》可能存在的问题,多做了透彻细致的分析。但是,《词论》研究细化的同时,综合化方面则相对不足。研究者致力于集中解决其中的一个问题,却往往忽略了问题之间的牵涉和盘结交错。《词论》留给我们太多的疑点,如果我们不先将这些疑点之间的关系理清,可能会陷入更加迷惘之中。

《词论》的每一个问题都牵扯到了其他各个方面。如作者真伪问题,就可以引发许多问题:如果《词论》不是李清照所作,那么“理论与创作间的分离”就不再是问题,而作年问题也会有相应的变化,其他问题也要进行重新解读。如果《词论》确是出自李清照之手,究竟作于其生命的早期、中期、晚期,对其创作是指导还是总结,成了问题,而为什么李清照不提与她理论有许多相似之处的周邦彦也就必须连带着思考:如果创作于其生命的早期,周邦彦可能还未成名,不写他是正常的;如果创作于周邦彦成名后,那么不写他就又有许多可能性:或许因为其创作完全符合她的理论;或许因为李清照性格上的原因;或许因为双方政治立场的不同;或许周邦彦在当时名气并非大到引起李清照的注意。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应该将它们联系起来考察分析,因为这些问题是彼此制约的,我们如果只是“各个击破”,只会顾此失彼。而事实也恰恰表明,许多研究者采取这种策略时,反驳者很容易从另外的未解决的问题出发,驳倒原命题。这也是《词论》研究一直受到关注的原因之一。

展望未来,我们完全有理由期待会有更多的《词论》研究的优秀成果面世。我们并非不需要“定论”的得出,但首先必须反思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力求在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以更宏阔的视野审视《词论》,《词论》的研究一定会取得新的成就。


[1] 胡仔撰,廖德明校点《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

[2] 俞正燮撰,于石、马君骅、诸伟奇校点《俞正燮全集》第二册,黄山书社2005年版。

[3] 唐圭璋主编《词话丛编》第1972页,中华书局1965年版。

[4] 《晨报副刊》,1925年8月。

[5] 《采社》1931年10月第6期。

[6] 《国风》半月刊,1934年。

[7] 傅东华《李清照》,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8] 《国艺》1940年6月第5、6期。

[9] 《学灯》,1924年3月1日。

[10] 《复旦学报》1935年第1期。

[11] 《词学季刊》三卷一号,1936年3月。

[12] 《真理杂志》一卷一号,1944年1月。

[13] 《妇女月刊》1944年3卷4期。

[14] 朱东润《文学批评史大纲》,开明书店1946年版。

[15] 《柳泉》第1辑,1984年第6期。

[16] 顾易生、蒋凡、刘明今《宋金元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17] 《山西师院学报》1959年第2期。

[18] 《文学评论》1961年第4期。

[19] 《南京师大学报》2003年第6期。

[20] 《文学遗产》1980年第1期。

[21] 《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22] 《文艺理论研究》1982年第2期。

[23] 《李清照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1984年版。

[24] 《东岳论丛》1984年第6期。

[25] 《中华词学》第1辑,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6] 林玫仪《词学考诠》,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

[27] 陈祖美的《李清照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8] 原刊《柳泉》1984年第6期,又载《词学论稿》第197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29] 顾易生、蒋凡、刘明今《宋金元文学批评史》第59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30] 《山西师院学报》1959年第2期。

[31] 《文学评论》1961年第4期。

[32] 吴熊和等主编《中华词学》第70页,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3] 《南京师大学报》2003年第6期。

[34] 《李清照研究论文集》第272页,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

[35] 《唐宋词论稿》第263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36] 《山西师院学报》1959年第2期。

[37] 《李清照研究论文集》第273页,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

[38] 《李清照研究论文集》第290页,中华书局出版社1984年版。

[39] 《中华词学》第1辑第74—75页,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0] 方智范、邓乔彬等著的《中国词学批评史》第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41] 谢桃坊《中国词学史》第67页,巴蜀书社2002年版。

[42] 林玫仪《词学考证》第328页,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

[43] 蒋哲伦、傅蓉蓉《中国诗学史》(词学卷)第73页,鹭江出版社2002年版。

[44] 《文学遗产》1980年第1期。

[45] 《李清照研究论文集》第293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46] 邱世友《词论史论稿》第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47] 施议对《宋词正体》第241—242页,澳门大学出版中心1996年版。

[48] 《文学遗产》2001年第3期。

[49] 杨海明《唐宋词论稿》第304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50] 杨海明《唐宋词论稿》第307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51] 《文学遗产》1980年第1期。

[52] 谢桃坊《中国词学史》第66页,巴蜀书社2002年版。

[53] 《人文杂志》1995年第4期。

[54] 《山西师院学报》1959年第2期。

[55] 《文艺理论研究》1982年第2期。

[56] 蒋哲伦、傅蓉蓉《中国诗学史》(词学卷)第73页,鹭江出版社2002年版。

[57] 方智范、邓乔彬等《中国词学批评史》第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58] 《中华词学》第1辑,东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59] 顾易生、蒋凡、刘明今《宋金元文学批评史》第60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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