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郇庆治:21世纪以来的西方绿色左翼政治理论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3
综述

如果采用一种“三分法”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二分”方法(比如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红与绿、激进与保守,等等),那么,我们可以把20世纪60、70年代以来首先在欧美国家兴起、如今已扩展到世界范围的广义的“绿色运动”大致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以生态中心主义哲学价值观为核心的“深绿”运动,以经济技术手段革新为核心的“浅绿”运动,以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替代为核心的“红绿”运动。虽然我们很难断定2009年底围绕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会议而组织的大规模公众抗议标志着“红绿”运动因其社会正义(制度)关切与全球向度而成为当代“绿色运动”的主潮,但至少在理论层面上,“红绿”运动看起来的确在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成长动力。基于此,本文将对进入21世纪以来的西方绿色左翼(“红绿”)政治理论的最新进展做初步回顾与评述,以期进一步推动国内学术界就该议题的更深入讨论。

一、绿色左翼政治:实践与理论向度

就实践向度而言,“绿色左翼”(Green-Left)主要是指西方受20世纪60、70年代新政治运动深刻影响的共产党或激进社会主义政党或者其中绿色一派(翼)的政治意识形态及其实践,明确地把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其社会与政治解放运动和未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创建目标中的一部分。当然,与之相呼应或接近的还有作为新政治运动产物或继承者的欧美绿党中的左翼一派(翼)的政治意识形态及其实践,明确地把一种公正、民主与可持续的社会政治形态作为真正解决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难题的制度预设或前提。

前者的典型代表是“北欧绿色左翼联盟”(Nordic Green Left Alliance),试图把选举政治中日渐凸显的环境主义和女性主义等新政治要素纳入自己的共产主义或激进社会主义政治传统。这一正式成立于2004年的政党联盟,成员包括芬兰的“左翼联盟”党、冰岛的“左翼—绿色运动”党、瑞典的“左翼党”、挪威的“社会主义左翼党”、丹麦的“社会主义人民党”,以及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的两个小型激进左翼政党,大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自前共产党民主改建而来。“北欧绿色左翼联盟”的政治纲领强调,“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生态社会主义”和“环境主义”,是其基本的政治原则或意识形态。[1]但在欧洲联盟政治层面上,其成员曾由于各不相同的原因而分属于不同的派别。比如在欧洲议会的政党党团中,在2010年,瑞典的“左翼党”是“欧洲联合左翼—北欧绿色左翼”党团(EUL-NGL)的正式成员,而丹麦的“社会主义人民党”曾经是其成员,但如今已转入“欧洲绿党—欧洲自由联盟”(The Greens/EFA)党团。此外,除了芬兰的“左翼联盟”党,“北欧绿色左翼联盟”的成员也大都不是“欧洲左翼党”(Party of the European Left)的成员,尽管其整体作为观察员参加“欧洲左翼党”的相关活动。

而《民主的绿色社会主义者》(Democratic Green Socialist)是一个以苏格兰为基础、由致力于真正变革的社会主义者和进步人士撰写文稿的网络双月刊。尽管它否认自己的激进社会主义政党背景及其政治动员功能,却明确主张包括苏格兰在内的左翼政治力量加强团结从而推动进步政治发展。它声称,其宗旨是“社会主义、独立、环境与和平”,旨在促进苏格兰及其他地区的社会主义者、环境主义者和进步人士的政治对话,并刊登关于政治时事、红绿社会主义、国内国际政治议题等多方面的文章。[2]

另外,澳大利亚民主社会主义党自1990年起创办的《绿色左翼周刊》(Green Left Weekly)自称是不同于主流传媒的“替代性媒体”,旨在表达和捍卫“人权与公民权利、全球和平与环境可持续性、民主与平等”,致力于同时成为促进澳大利亚的世界性“反资本主义运动”(包括反种族主义团体、女性主义团体、学生、工会、环境团体、同性恋者、市民自由权利和反帝国主义运动)及其活动家的信息来源、理论讨论平台和政治动员渠道。[3]

至于后者,无论是从历史渊源还是从现实政治角度来说,许多欧美绿党内部都存在着一个影响较大的“绿色左翼”(或“左翼绿色”)派别。

这方面最典型的当然是由原初的共产党等政党于1989年合并而成的荷兰“绿色左翼”党(GroenLinks)。1989年,当时的荷兰共产党、和平社会主义党、激进政治党和新教人民党决定合并组建成新党“绿色左翼”。合并成立的“绿色左翼”是1993年创建的欧洲绿党联盟(EFGP)以及2004年建立的欧洲绿党(EGP)的正式成员。在政治意识形态上,“绿色左翼”奉行“绿色的”、“社会的”和“宽容的”基本理念,试图将绿色政治(生态可持续性)与左翼政治(热爱自由)的价值理想融合在一起。“民主权利”、“生态平衡”、“权利、知识、财产、劳动和收入在荷兰与世界层面上的公正分配”、“反抗剥削和对少数种族群体的压迫”,共同构成了“绿色左翼”政治纲领的基本原则。这既反映了上述构成党的政治意识形态渊源,也体现了它们经历20世纪70、80年代以“环境主义”与“和平主义”为代表的“新政治运动”洗礼后所达到的政治整合。到2010年,荷兰“绿色左翼”大约有21900名正式成员,并分别拥有荷兰议会两院(下议院和上议院)的10个与4个席位和欧洲议会的3个席位。此外,它还拥有100多名地方议会的议席,并在20个大城市的多个中参与执政。[4]

此外,英格兰与威尔士绿党(GPEW)内的部分左翼人士于2006年在海德科恩(Headcorn)成立了一个名为“绿色左翼”(Green Left)的“绿党内部的生态社会主义和反资本主义派别”,并通过了自己的“生态社会主义宣言”。[5]在其成立声明中说,“绿色左翼”将忠诚地继承始于威廉·莫里斯的英国古老的生态社会主义传统,作为一种外围组织努力促进主流绿党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特别是工会运动和社会边缘群体运动等反资本主义政治力量的联合,致力于创造一个基于和平、生态平衡、经济平等与包容的新社会。“绿色左翼”的主要领导机构是一个由相关政策委员和区域代表组成的25人左右的指导委员会,主要活动方式是举行每月一次的公开性政策论坛和不定期的委员会会议,并发表对绿党有关政策或活动的政治声明。

从理论向度上说,“红”“绿”之争及其对话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就一直是西方左翼政治理论家和学者的重大主题之一,结果是,“绿色左翼”或“红绿”理论逐渐成为一种既不同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深红色”(工人阶级政党及其革命)政治,也不同于生态无政府主义(生态区域或“公社”自治)的“深绿色”政治的新政治。

鲁道夫·巴罗(Rudolf Bahro)这位前民主德国的“持不同政见”政治理论家,不仅亲身参与了西部德国绿党(Die Grünen)和东部德国民主社会主义党(PDS)的创建——晚年还领导了一个德国萨克森州政府支持的洪堡大学“国际生态村社区”(LebensGut)试验项目,而且从理论上致力于“红”与“绿”运动的政治融合。他的《社会主义与生存》(1980)、《从红到绿》(1984)、《创建真正的绿色运动》(1986)和《避免社会与生态灾难:世界转型政治》(1987)是这方面的先驱之作,其主旨是如何在实现一种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和前苏联东欧模式的旧政治的同时,创建一种超越工业文明的新文明。在他看来,在一个资源有限的星球上追求无限的经济增长终归是不可持续的,因而,支持并推动工业文明的解体是一种必须做出的政治抉择。

戴维·佩珀(David Pepper)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深刻影响了“红绿政治”论争的另一位重要学者。他的《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1993)[6],不仅详细阐述了“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正义)与“生态区域自治主义”(深生态学)之间在哲学理论基础和政治战略上的差别,而且明确提出生态运动的政治未来在于与传统左翼运动(劳工运动)和新左翼运动(新社会运动)的联盟与整合。不仅如此,他关于“红绿之争”的理论分析以及“Red-Greens”和“Green-Greens”的概念性划分,虽然很容易造成“红色绿党”与“绿色绿党”之类的概念性误解(尤其是在中国的学术与政治语境下),但对于“红绿政治”概念的进一步拓展还是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进入21世纪后,尽管内部依然存在着诸多的派别及理论歧见,“绿色左翼”政治理论或思潮已经成为一个具有较为明确涵指的概念:在哲学价值观上,它大致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与矛盾分析方法和充分尊重人类自身价值及其利益的“弱人类中心主义”立场,认为生态环境难题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性弊端(同时在制度与政策层面上);在现实政治立场上,它坚持一种对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性批判与反对态度,认为在资本主义的经济与社会制度框架内不可能真正解决环境问题,但与此同时,它也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社会民主主义环境政策和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环境保护实践持一种总体批评态度。因而,在笔者看来,“绿色左翼”政治理论或思潮可以大致概括为西方左翼政治人士在后现代背景下试图将左翼政治传统与生态主义思维相结合的一种理论努力。具体地说,它应包括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绿色工联主义、生态女性主义、社会生态学(自治市镇主义)、包容性民主理论、生态新社会运动理论、左翼绿党政治理论、环境正义运动理论、生态公民权理论、激进绿色国家理论等众多的学术与政治支派,并与“深绿的”生态区域自治主义(生态无政府主义)和“浅绿的”生态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资本主义)等其他环境政治理论相对立。

二、主要理论流派及其进展

鉴于篇幅限制,本文对西方“绿色左翼”政治理论新进展的回顾与评述将集中于如下五个支派,即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绿色工联主义、生态女性主义、社会生态学和包容性民主理论,而在时间跨度上则集中在进入21世纪以来第一个十年的后半段,即2006—2010年。[7]

1.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社会主义

虽然从词源学的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有着不容置疑的差别,并且现实中“北美学者领导生态马克思主义、欧洲学者引领生态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难否认的客观现象[8],但是,就“生态马克思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与基本内涵而言,我们的确难以将其作为两个独立的学术流派来看待。比如,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詹姆斯·杰克逊(James Jackson)对“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界定是:“生态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严厉批判西方资本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生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内在地破坏人与自然的关系,‘民主资本主义的经济是与自然的保护不相容的’。在马克思看来,解决环境恶化难题和工人悲惨境遇的唯一出路是消灭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的人类解放概念是与他对通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来克服人类与自然分离的思考相联系的。‘要想摆脱人类的异化状态’,就必须‘以一种理性的方式控制与自然的物质代谢’,而这种目标只有在根除资本主义之后才能实现。”[9]如果对照戴维·佩珀对“生态社会主义”的“四要素组合”的经典性界定:一种(弱)人类中心主义形式,对引起生态危机原因的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和结构主义)分析,社会变革走冲突与集体行动的道路,社会主义的未来处方与绿色社会的前景。[10]我们不难发现,二者的差异只在于,“生态马克思主义”更加侧重马克思及其他经典学者相关著述的理论来源及其方法论意义,而“生态社会主义”更加强调一种未来绿色社会制度的设计及其战略。因此,像维基百科一样[11],笔者在此也统称之为“生态社会主义”,并将其作为一个学术流派来对待。

“生态社会主义”,也可以称之为“绿色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生态学”,从政治理论层面上说包括两个密切关联的组成部分:一是生态环境问题性质及其成因的理论分析,二是构建或走向一种新型绿色社会的道路与战略。就前者而言,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生态环境问题首先表现为一种由社会弱势阶级或群体来承担恶果或代价的社会问题,而导致其产生和不断加重的根本原因则是主宰现代社会与世界的资本主义制度;就后者而言,在生态社会主义者看来,未来绿色社会的基本特征应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市场体系)与政治体现(自由民主制)的消除,而实现这样一种根本性社会政治变革的道路与途径既不能仅是单纯文化价值意义上的,也不能指望通过国家权力垄断或政治专制。基于此,尽管其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与政策主张方面的争论,生态社会主义既批评主流绿色政治(绿党与温和环境运动及其生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对资本主义国家和经济技术手段的依赖和迷恋,批评生态无政府政治(生态区域自治运动及其深生态学意识形态)对个体价值变革和自主自发意愿作用的过度推崇,批评其他社会生态运动(生态女性主义、社会生态学和包容性民主)对于社会结构和国家变革作用的相对忽视,同时也批评“现存的社会主义”实践不仅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自由生产者的联合体),而且未能允许发展“萌生状态的环境主义”和生态学,批评一般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民主社会主义理论对资本及其生产的积极价值和工人阶级自发环境意识的过高评价。

作为一个学术流派,虽然我们可以追溯到马克思、莫里斯等的相关理论著述渊源(比如马克思的“物质代谢断裂”、“反对自然生态的私有权”、“改进后的自然环境传承”等思想和莫里斯的“生态社会主义”政治原则),生态社会主义主要是它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不断发展的结果,并且可以大致划分为以90年代初为界的前后两个阶段。而且严格说来,尽管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比如英国和德国的“红绿政治”/“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团体正变得更加活跃,尤其是“国际生态社会主义网络”于2007年在巴黎的成立[12],而乔尔·科威尔(Joel Kovel)2004年担任主编后的《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更加成为生态社会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全球性中心,我们似乎依然缺乏充足的理由断定,21世纪以来的生态社会主义已经或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自2005年以来,生态社会主义研究方面较为重要的著述包括,一是英国“绿色左翼”主要理论家和活动家德里克·沃尔2010年出版的新作《绿色左翼的兴起:一种世界生态社会主义者的观点》。[13]这是他继2005年的《巴比伦及其以后:反全球主义的、反资本主义的和激进的绿色运动的经济学》之后的又一重要著作,致力于阐明生态社会主义运动的全球视野与国际向度。在他看来,全球气候变化和其他全球性生态环境灾难,正在促成一种世界性“红绿”政治变革运动;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全球性蔓延,同时威胁着人类的未来与自然,因而,旨在消除与替代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生态社会主义行动与实践才是真正合理有效的政治选择。似乎可以说,德里克·沃尔已经成为继戴维·佩珀、泰德·本顿(Ted Benton)和萨拉·萨卡(Saral Sarkar)等之后欧洲新一代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学者中的领军人物。此外,笔者编辑出版了《作为政治学的生态社会主义:重建现代文明的根基》。[14]作为同一主题的2008年国际学术会议的最终成果,是东西方学者之间首次进行的关于生态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学术对话。

二是萨拉·萨卡与布鲁诺·科恩合著的《生态社会主义还是野蛮堕落?——一种对资本主义的新批判》和英国“绿色左翼”的《生态社会主义宣言》。[15]如果说前一个宣言主要侧重于对资本主义不可持续性的理论批判与生态社会主义政治选择必要性的学理阐述,那么,后一个宣言则更加强调“生态社会主义”政治是制止或逆转资本主义“生态自杀”实践的唯一战略抉择。应该说,这两个宣言是乔尔·科威尔和迈克尔·洛威2001年发表《生态社会主义宣言》以来最具代表性的“生态社会主义”纲领性文件。[16]

三是在专题论文方面,值得注意的包括,弗雷·贝托和迈克尔·洛威以新自由主义主宰下的巴西为例,强调严重的生态危机需要激进的超越资本主义的政治选择,而生态社会主义正是这样一种政治抉择:生态社会主义不仅主张彻底摆脱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生产主义”进步观念和狭隘的经济理性,而且要求彻底重建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大众消费文化,以及依托它们的政治上层建筑(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因而,生态社会主义所真正致力于的是一种向不同于资本主义及其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生态社会主义文明”的转型,其核心理念是“生态学、本土主义、地方自治主义伦理、整体主义、团结互助、女性主义和精神”。[17]戴维·施瓦茨曼则在《生态社会主义还是生态灾难》的论文中[18],除了再次强调生态社会主义理念与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总体不相容性(但他承认一种绿色增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着力于阐述如何使全球气候风险应对成为向一种生态主义社会过渡的内在组成部分,其核心观点是用高效的全球太阳能供应系统代替目前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能源供应系统,并伴之以“贯穿所有环境政策的预警谨慎原则、信息技术的全球性和可接近性及其逐渐非物质化和人类人口逐渐集中于那些绿色城市”等等。在《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2008年第4期的“编者按语”中[19],乔尔·科威尔以《像一个生态社会主义者那样思考》为题介绍了该期的理论探讨文章(它们重点分析与反思了以赫伯特·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他强调指出,鉴于要实现生态社会主义主张的“推翻资本”或“资产阶级社会中主宰一切的经济权力”(马克思术语),就必须同时进行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层面上(心理结构)和政治实践层面上(街道)的革命,相应地,一种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生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立场是非常重要的,而它的核心就是“否定辩证法”——对近代资本主义无限膨胀与扩张逻辑的内源性否定或“解构”。此外,理查德·利文斯(Richard Levins)专题分析了古巴近年来将可持续性、平等和生活质量相结合方面的实践探索,认为是“古巴的社会主义制度与意识形态优先性决定了生态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公众生活质量承诺之间的天然性联系”,而约翰·桑邦马特苏(John Sanbonmatsu)则在一篇评论文章中明确质疑了生态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来源”,认为“马克思的自然辩证法理论无意中重复了近代欧洲科技与文化思想中的目的论与认识论偏见”。[20]另外值得提及的是,《环境政治学》杂志刊发了阿兰·卡特(Alan Carter)的文章《超越优先性:马克思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激进绿色政治理论》。[21]他主张,应该在一种新的绿色激进理论框架下重新界定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各自的理论影响及其可能的贡献。

2.绿色工联主义

绿色工联主义(Green syndicalism)或生态工联主义(Eco-syndicalism)主要是用以描述绿色基尔特(Guild)或可持续贸易运动的政治哲学理念,大致而言,它希望达成工会及其工联主义传统比如直接行动和工作场所的民主与绿色运动及其实践,比如公平贸易、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的政治合作,但却未必能够接受后者的社会激进变革要求与目标。但是,“绿色工联主义”作为一种“红绿”政治理论支派的意义在于,以杰夫·沙茨(Jeff Shantz)和格雷厄姆·珀切斯(Graham Purchase)等为代表的加拿大学者致力于实现“绿色劳工运动”和“生态无政府运动”(生态区域自治)在政治方法论与实践上的融合或结合[22],而劳丽·阿德金(Laurie E.Adkin)等学者则更加关注在反资本主义总体实践中的“红绿”(左翼劳工运动与生态新社会运动)联盟。[23]

概括地说,“绿色工联主义”的理论要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而不是经济规模、工业制度、技术或者劳工团结等具体因素。在格雷厄姆·珀切斯看来[24],现代社会中的生态环境灾难当然是值得谴责和需要人类深刻反思的方面,但是,其原因归根结底是以赢利为目的、增长为取向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在这种经济制度下成长起来的物质主义与消费主义文化。相应地,我们既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更不能肤浅地指责工业制度这种现代劳动组织形式以及其中的劳工组织。尤其是,无政府工联主义并不等于工业主义,并不一定意味着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大量的工业原材料与能源投入和非人道的工人生产环境,相反,工联主义的最高目标是追求一种自主、自足和自我管理的生产和生活,因而是无政府主义的和环境友好的。不仅如此,即使工业主义本身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因而未必一定是反生态的。事实上,绿色消费主义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正在使传统工业生产的过程及其产品变得逐渐环境友好。

二是未来绿色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完全分散和非工业的“社区”社会。而如果确实是这样的话,服务于基层需要的非赢利性工业及其劳动组织就应理解为一种面向未来而不是需要消除的因素。格雷厄姆·珀切斯认为[25],无论是基于对未来的合理想象还是基于对社会发展现实的充分尊重,我们都不能设想一种完全分散化和非工业的“社区”社会。相反,一定程度的生产与生活活动的集中、必要的工业生产与交易、因而相互间必需的交通与沟通,都将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而这意味着,现存的工业生产贸易与劳工合作,都应是在一种新型制度框架下的重建,而不会完全消除。甚至可以设想,即便人类社会最终真正决定完全退出工业文明与工业生产,那么,组织起来的劳工也一定是其中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而不是障碍。至少就现实而言,就像人类工业社会与经济技术系统的形成耗费了数个世纪一样,我们对它的摆脱或超越也一定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原始崇拜”和“技术迷恋”都不能解决我们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对“原始社会”或“地方社区”的过度崇拜,就像传统无政府主义对工人自治的无条件信任一样,以为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中的劳工团结和自治本身就能带来一个自由社会。总之,无政府工联主义所理解的未来社会大致是,“世界工人”不再为资本主义精英及其政治同盟生产,而是组织起来服务于人类社会——不仅创造沟通与交通网络,而且创造工业、服务和农业网络,来保证商品与服务的持续生产与分配。

三是在走向“生态无政府社会”的变革进程中,“劳工运动”和“生态运动”理应成为相互尊重与支持的伙伴或政治联盟。无论就面对的共同对手还是就追求的未来目标而言,二者都有着很大程度的相近性。一种消除了资本主义交换价值至上追求与资产阶级剥削的工人阶级掌握自身生产与生活的社会,也必将是一个以社区利益与需求满足为中心的、与周围自然环境和谐共处的社会;而这样一种社会绝不可能是当今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及其全球化扩展的自然结果,换句话说,离开了“劳工运动”和“生态运动”的真诚尊重与合作,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革命将肯定会被推迟。基于对默里·布克金(Murray Bookchin)的社会生态学解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及“阶级斗争”概念的理论批评和对现实中劳工运动与激进环境运动紧密结合事实的分析,杰夫·沙茨明确阐述了一种“绿色工联主义”的论点。[26]在他看来,“绿色工联主义清楚,劳工斗争与生态斗争密不可分”,而这种对历史激进运动比如劳工运动与生态运动间联系的认可意义重大。对于绿色工联主义来说,它既反对传统马克思主义把环境问题置于生产问题之外的生产主义假定,同时又认为生态关切不可能离开生产或经济问题而得到真正解决。也就是说,绿色工联主义强调的不是“被分离的世界”的不同政治代表:自然、文化或工人,而是它们在同一个现实世界中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格雷厄姆·珀切斯甚至强调,即使就单纯的政治斗争效果而言,工会团体的罢工也比生态运动团体的游说等“新政治抗议”更为有效。总之,在他们看来,创建一个绿色无政府社会的政治基础必须是“多样性中的统一”的广泛性社会运动或“革命”,而这其中作为“工人的环境主义者”或作为“环境主义者的工人”及其阶级斗争概念理应拥有其相应的地位。

在“绿色工联主义”研究方面,近年来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丹·雅科波维奇(Dan Jakopovich)的两篇文章。第一篇题为《团结起来赢得胜利:劳工环境联盟》,发表于《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2009年第2期;另一篇题为《绿色工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发表于《综合/革新》2007年春季号(总43期)。[27]前者重点分析了在(反)全球化背景下劳工运动与环境运动政治联合的必要性及其意义,“环境主义者对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的关注、对生态可持续性与资源保护的关切,表明了其劳工运动天然盟友的地位,而劳工运动可以利用其动员手段与能力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尽管二者依然存在组织风格、行动战略和成员期望等方面的差异,“利益取向的”劳工运动与“价值取向的”环境运动应该在一种新的基础上实现政治和解与政治联合,以反抗共同的敌人“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后者在回顾了“绿色工联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以澳大利亚悉尼建筑工会致力于保护古典建筑和美国“地球第一”创始人朱迪·巴里(Judi Bari)组织的伐木工人与环境主义者联合行动为代表的“绿色禁止”(Green Ban)运动。在他看来,这些实例充分表明,“作为产品与服务生产者的人是物质上最有力量的”,“而这些来自工业部门的直接行动要比那些游说和象征性行动对于保护环境更有效”。因而,一个关键性问题是,环境主义者必须自觉认识到工人阶级的利益关切与政治愿望,尤其不能采取将环境保护的代价没有任何补偿地置于工人阶级肩上的战略,并实现二者之间的主动联合。

此外,罗宾·哈尼尔(Robin Hahnel)在《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2007年第2期上发表了《生态地区主义:一种建设性的评论》一文。[28]在一个由“市场社会主义、民主计划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经济”组成的资本主义经济三维替代方案框架下,他主张一种“民主参与型计划经济”模式——不仅承认地方社区自治的重要性,而且强调地方社区在更高层面上的合作与联合(社区联邦),因而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主导下的自由市场和传统社会主义的命令式计划,也不同于生态地区主义偏爱的基层社区自我管理。而且,无论是在社区层面上还是社区的联邦层面上,其核心都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组成的自主自由联合体。

3.生态女性主义

生态女性主义(Eco-feminism)是一个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试图将“女性主义”与“环境主义”相结合的社会政治理论与运动。其基本理念是,女性在现代家庭、社会中的从属性和受压迫地位与自然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归根结底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导致或促动的严重不平等的经济社会结构与文化价值观念。而对于当代生态女性主义者而言,她(他)们更倾向于把当今世界描绘成一个由“资本主义父权制”主导的、由“南方、女性和自然”组成另一方的“三位一体”。[29]玛丽·梅洛(Marry Mellor)、玛丽亚·麦斯(Maria Mies)、瓦尔·普拉姆伍德(Val Plumwood)、卡罗琳·梅昌特(Carolyn Merchant)、艾瑞尔·萨勒(Ariel Salleh)等[30],是这方面的代表性学者。

生态女性主义的核心信条之一是,男性对土地的占有导致了一种统治性的文化或“父权制”,突出表现在食物出口、过度放牧、“公地悲剧”、人际剥削和土地滥用等方面,这其中土地和动植物仅仅被视为经济资源。就此而言,自然生态的日趋恶化与女性对土地掌控能力的不断弱化之间存在着一种历史性关联,而这在资本主义时代变得尤为尖锐突出。比如,印度生态女性主义者范达娜·诗娃(Vandana Shiva)对此明确指出,生态女性主义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重新阐明社会如何错误地理解女性与自然的生产能力和主动性,从而使得她们被不正当地使用。[31]另一些生态女性主义者更强调妇女与土地被压迫之间的语言表达性关联,即往往把自然描述为“女性的”或“野性的”,反之亦然,比如“自然母亲”、“蹂躏土地”、“驯服自然”和“获得自然的馈赠”等。还有的生态女性主义者则侧重于批评西方国家的生活消费方式与风格,比如反生态的进口食品和高能耗物耗的体育休闲活动。

值得提及的是,女性主义者和社会生态学家詹妮特·比尔(Janet Biehl)曾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反思生态女性主义政治》一书中激烈批评生态女性主义的“唯心主义”倾向,认为其过分强调女性与自然之间的神秘联系却忽视现实世界中女性的实际生活条件。[32]但时至今日,大多数第三代生态女性主义者已经不再简单坚持这种神秘性联系或“本质主义”思维。相反,像艾瑞尔·萨勒等唯物主义的生态女性主义者非常关注现实经济与政治议题[33],并且最多只是象征性地使用“大地母亲”或“盖娅”这些术语。

具体而言,“生态女性主义”还可以依据其“女性主义”的理论渊源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视角分成不同的分支流派。首先,以范达娜·诗娃为代表,“本质主义的生态女性主义”公开承认,妇女与自然间的特殊联系不仅是由于受父权制社会剥削压制的共同经历,还在于女性相比男性对自然的更积极认同,而这在很大程度上要从生物学意义上加以解释。在她看来,妇女在维持生计的经济中,与自然合作生产和再生产物质财富,是天然的整体主义者和自然生态过程知识的专家;但是,这种选择性知识技能并未得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充分理解与尊重。其次,“女性主义的环境主义”基于性别在日常工作与职责分工中的区别,来研究不同性别在自然资源与加工过程中的角色差异。再次,“社会的生态女性主义”侧重于女性在政治经济活动中的不同作用,分析男性和女性与经济体制的关系及其维持可能带来的影响。再次,“女性主义的后结构主义”则致力于分析性别和环境的关系与身份象征性因素比如年龄、阶级、种族等的相关性。最后,“自由主义的女性环境主义”集中于把女性作为环境保护与生态保持项目中的积极性角色。此外,艾伦·戴蒙德(Irene Diamond)和格劳丽亚·奥林斯坦(Gloria Orenstein)在1990年编辑出版的《重构世界:生态女性主义的兴起》一书中[34],将“生态女性主义”分为三个维度:一是强调自然环境的安全健康必须与社会正义相结合(社会向度),二是强调地球本身的神圣性(精神向度),三是强调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向度)。这些分支流派尽管在上述立场与观点上存在具体差异,但仍然共同构成了“女性主义的政治生态学”,并成为更为广泛的“红绿”政治理论与运动的一部分。

2005年来,在“生态女性主义”研究的著作方面,主要有艾瑞尔·萨勒主编的《生态足量与全球正义:女性论政治生态学》(London and New York:Pluto Press,2009)、唐纳·哈拉维(Donna Haraway)的《当物种相遇时》(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2008)、玛蒂·黑尔(Marti Kheel)的《自然伦理:一种生态女性主义观点》(Lanham: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8)、巴巴拉·库克(Barbara Cook)的《妇女论自然:女性主义视角》(Lanham:Lexington Books,2007)、卡塔琳娜·莱帕内(Katarina Leppanen)的《埃琳·瓦格纳的警钟:战争间歇期的生态女性主义理论》(Lanham:Lexington Books,2007)、玛丽·雷斯(Mary Ress)的《拉丁美洲的生态女性主义:来自边缘妇女的声音》(Maryknoll:Orbis Books,2006)、洛伦·科德(Lorraine Code)的《生态思考:关于知识源泉的政治》(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埃里卡·卡德沃思(Erika Cudworth)的《构建生态女性主义理论:差异的复杂性》(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5)、海瑟尔·伊顿(Heather Eaton)的《生态女性主义理论导论》(London:T&T Clark International,2005)、罗斯玛丽·鲁特尔(Rosemary Ruether)的《综观生态女性主义、全球化和世界宗教》(Lanham: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5)和卡罗尔·亚当斯(Carol Adams)的《生态女性主义与食肉:女性主义和动物保护》(Sacramento:Black Powder Press,2005)等。[35]

在专题论文方面,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由艾瑞尔·萨勒主持的《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的“生态女性主义—生态社会主义对话”专栏(2009年6月后由利·布朗希尔接替)。它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问题的讨论。一是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体制和父权制的批判。比如,范达娜·诗娃在《地球民主:对死亡民主与屠杀经济的超越》一文中,从一种生态女性主义视角阐述了对当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激烈批评,认为正在全球扩展的垄断性公司资本主义是不可持续的和自杀性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正在离其最初宣扬的人民民主目标相距渐远,为此,只有用一种基于地球公民权利和关爱精神的“地球民主”取而代之;而克劳迪娅·冯·沃尔霍夫(Claudia von Werlhof)则在《批评资本主义却不批评父权制:为什么左翼难以提供一种替代性选择》一文中,反思批评了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女性主义研究的去政治化倾向,认为只有同时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剥削特征和父权制特征的“生态女性主义”才能够提供一种资本主义的真正替代,而左翼政治面临的根本性困境在于只强调前者的重要性却把后者视为理所当然。[36]二是生态女性主义运动的全球向度。比如,特里萨·特纳(Terisa Turner)和利·布朗希尔(Leigh Brownhill)从理论上阐述了一种“革命性的、后资本主义的”全球性社会运动出现的巨大意义,认为“其重要性不亚于劳工运动的历史性产生”,其中革命性的工资和无工资劳动者、女性与男性并肩作战;而瓦胡·卡拉(Wahu Kaara)则以其亲身经历描述了2009年底哥本哈根公众抗议行动中的生态女性主义参与及其政治影响。[37]三是生态女性主义与生态社会主义的政治联合。在这方面,斯图尔特·罗斯沃恩(Stuart Rosewarne)在《社会主义生态学吸纳生态女性主义的必要性》一文中,从詹姆斯·奥康纳(James O'Connor)的资本主义“第二矛盾”概念出发,论证了“社会主义生态学”(生态社会主义)计划必须有意识地吸收“新社会运动”包括生态女性主义的观点,并在实践中结成与异质性多样化的社会运动的政治联盟,特里萨·特纳和利·布朗希尔则在一篇回应性文章中明确把“生态女性主义”界定为一种“性别化、种族化的阶级斗争”,并因而认为无工资劳动者、家庭妇女、第三世界女性等具有不容忽视的革命代理人潜能,而乔尔·科威尔则在《生态社会主义的生态女性主义基础》一文中强调:“男性要想重建与自然的联系,而女性要想摆脱从属与他者的地位,就必须分别依赖于或吸纳女性主义和社会主义。这意味着,新一代的生态社会主义必须与生态女性主义结成紧密的政治与战略同盟。”[38]

4.社会生态学

社会生态学(Social Ecology)作为一个“红绿”生态政治理论与运动流派,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默里·布克金个人的名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39],而他于2006年夏的辞世也使这一理论的未来走向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默里·布克金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逐步创建了这一哲学政治理论。《后稀缺时代的无政府主义》、《走向一种生态社会》和《自由生态学》等是这方面的主要代表作。[40]社会生态学的基本观点是,当代的生态环境问题植根于更为深层复杂的社会问题,尤其是统治性的等级制政治与社会体制,而正是后者导致了现代社会对一种“增长或是死亡”哲学的无条件接受。[41]在它看来,一方面,除了那些纯粹的自然灾难,当今世界的绝大部分生态环境问题都有其经济、种族、文化和性别冲突的根源。布克金的一个著名论断就是:“人类必须统治自然的观念直接起源于人对人统治的现实。”另一方面,抗拒或替代这样一种资本主义政治与社会体制,很难通过个体性行动比如伦理性的消费合作,而必须借助于基于激进民主理念的更加深刻的伦理思考和集体行动。

在哲学层面上,社会生态学更加强调人与自然间的复杂关系,并主张将对这种复杂关系的尊重作为社会建构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布克金明确主张,人类作为自然界长期演进的智力结果或体现,理应在自然界的未来上升性发展过程中扮演一个主动性的角色。依此,他晚年强烈批评了深生态学、“新时代”复古主义等对自然生态价值的盲目推崇和对人类生存生活选择合法性及其理性能力的贬低。

值得指出的是,默里·布克金一生的学术思想主旨经历了一个从传统革命马克思主义到无政府主义再回归社会主义左翼的过程,集中体现为他中年对教条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和晚年对无政府主义的批判。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他日益明确地把社会生态学概括为一种自由进步社会主义(Libertarian socialism)的新形态,或者称之为“自治市镇主义”(municipalism/communism)。不仅如此,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之后,“社会生态学”也已经从一种最初的政治哲学演变成为研究主题更广泛比如更加关注时代现实议题、更强调实现资本主义绿色变革的理念普及与技能储备的政治社会理论。对此,我们可以从作为社会生态学大本营、位于美国佛蒙特的社会生态学研究所的机构设置与研究重点调整上看出来。[42]

2005年以来,“社会生态学”研究的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布克金逝世前后对他著述的进一步编辑出版及其相关评述,二是布赖恩·托卡(Brian Tokar)等新一代社会生态学家的新著述。但总起来看,我们很难找到像安德鲁·赖特(Andrew Light)1998年主编出版的《布克金之后的社会生态学》那样的围绕社会生态学理论本身的全面争论性作品。[43]而且,无论从研究主题还是学术活动上,佛蒙特的社会生态学研究所似乎都在强化着与位于挪威的选择性民主研究中心及其杂志《公社主义:理性社会国际学报》的联系。

前者除了于2004年和2005年再版的《后稀缺时代的无政府主义》和《自由生态学:等级制的出现与消解》,还包括由埃里克·艾格拉德(Eirik Eiglad)编辑的《自由城市:地方自治主义与左翼》、由萨姆·多尔戈夫(Sam Dolgoff)编辑的《无政府集体组织:1936—1939年西班牙革命中的工人自我管理》和由埃里克·艾格拉德编辑的《社会生态学和地方自治主义》。[44]此外,《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2008年第1期刊发了一个“默里·布克金的遗产”的专栏。其中,布赖恩·托卡回顾了默里·布克金对于社会生态学理论的贡献及其对美国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环境政治社会运动的影响,认为无论就理论创新还是实践推动而言,他都是当代新社会运动的旗帜性人物;而达米安·怀特(Damian White)从布克金“市镇自治主义”对后工业城市未来想象的视角较高评价了他的理论遗产,认为这对于我们探索未来城市的功能与规划仍具有借鉴参照意义;约翰·克拉克(John Clark)则从哲学角度批评了布克金“社会生态学”的理论基础,在承认其理论重要性的同时,认为它是使辩证法庸俗化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形而上学(詹尼特·比尔随后对这种理论批评做出了回应和反批评)。[45]

后者包括布赖恩·托卡的《走向气候正义》、弗雷德·玛格多夫(Fred Magdoff)和布赖恩·托卡主编的《危机中的农业与食品:冲突、抗拒和更新》,等等。[46]但可以看出,由于布赖恩·托卡理论关注点上的新特点,我们恐怕已很难再看到由社会生态学研究所主持发动的像《先驱》(一种社会生态学杂志)(2001—2002)和《左翼绿色观点》(1988—1998)那样的理论争论。而这对于社会生态学研究所及其社会生态学本身的长远影响,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

5.包容性民主理论

包容性民主理论(Inclusive Democracy)是一种旨在促进直接民主、经济民主(消除货币与市场)、社会民主(自我管理)和生态民主的“红绿”政治社会理论。概括地说,包容性民主理论试图将古希腊民主传统与社会主义自治传统相结合,提出一种不同于新自由主义和现存社会主义的未来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方案,而它对直接民主、市镇自治主义、废除国家和市场经济理念的坚持,使之具有相当程度的无政府主义色彩。[47]它最先由希腊政治哲学家塔基斯·福托鲍洛斯(Takis Fotopoulos)在《走向一种包容性民主》(1997)和《当代多重危机与包容性民主》(2005)等著作中加以集中阐述[48],并通过《包容性民主国际学报》(前身名为《民主和自然》)杂志及其作者群体得以不断阐发和完善。依据福托鲍洛斯本人的解释,包容性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概念,“以民主的古典界定为基础,进一步拓展为直接政治民主、超越市场经济和国家计划限制的经济民主以及在社会领域的民主和生态民主。总之,包容性民主是一种将社会与经济、政治和自然重新统一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这一概念来自于对古典民主与社会主义两大传统的综合,同时也吸纳了激进绿色运动、女性主义运动和南方国家自由运动的思想”。[49]

包容性民主计划(ID Project)的理论起点是,当今资本主义世界正面临着一种多重性危机:经济的、生态的、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这种危机是由权力日益集中在少数各类精英的手中引起的,而这种集中趋势是过去几个世纪中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制度、代议制民主和其他形式的等级制结构的必然结果。因此,基于权力在各个层面上平等分配的包容性民主,不仅不是一种乌托邦,而且还是克服这种危机的唯一出路。依据上述民主概念,公共领域并不局限于政治领域,就像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科尼利厄斯·卡斯托里亚迪斯(Cornelius Castoriadis)和默里·布克金等所主张的那样,而是还包括经济、社会和生态等领域。政治领域是政治权力及其决策发生的领域,而经济、社会、生态领域则是相应的其他权力及其决策发生的领域。因此,不同于私人领域的公共领域,涵盖着其决策可以集体和民主地做出的所有人类活动空间。相应地,未来的包容性民主制应包括四个核心要素: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生态的。前三者构成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框架,从而保证相应权力的平等分配,并有效消除目前的人类间统治,而后者将构成另外一个层面上的新型制度框架,从而消除人类企图主宰自然世界的做法,并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

具体而言,包容性政治民主的核心是创建一种能够保证权力在所有公民间平等分配从而使得各种决策可以由全体公民本人集体地做出的适当制度,并通过各个方面(知识技能、健全性格和公民意识等)的公民教育培养一种支持支撑这种政治民主的公民文化或政治空间——显然,无论是代议制民主还是前苏联式民主都不符合这样一种要求。包容性经济民主指的是基层民主自治单位旨在保证经济权力平等分配的经济决策机制。所有涉及到经济整体运行的“宏观”政策,比如整体性的生产、消费和投资、工作与休闲的数量、需要利用的技术手段等,由这一公民机构亲自和集体地做出,而那些“微观”经济决定仍然由个体的生产与消费单位通过一种“凭证”机制来做出。包容性社会民主是经济与政治民主概念在社会领域中的自然与合理的延伸,比如工作场所、家庭、教育与文化机构等等。权力在这些机构中的平等分配与自我管理,将通过创建由其中的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大会(比如工人大会、学生和教师大会等)来实现。包容性民主理论下的“生态民主”概念,则整合了反资本主义、激进民主和生态关切的思想。史蒂文·贝斯特(Steven Best)认为,福托鲍洛斯所理解的生态民主是“这样一种制度框架,它旨在消除人类试图统治自然的任何企图,换句话说,它是一种致力于重新统一人与自然的制度。这意味着超越目前的‘工具主义’自然观:仅仅把自然视为权力无限集中过程中实现经济增长的工具”。[50]

应该说,尽管与早期的《民主与自然》(1992—2003)相比,塔基斯·福托鲍洛斯及其主编的《包容性民主国际学报》较少直接面对生态环境议题,包容性民主理论对于“激进非集中化”的预设和对“生态民主”的强调,都依然包含着强烈的生态主义色彩,因而它仍然是一种名副其实的“红绿”生态政治理论与流派。而这一理论面临的真正挑战是,如何找到一个全球化资本主义(伴随着市场经济与自由民主制的扩张)向包容性民主变革的公众政治社会动员的突破点或契机。

2005年以来,包容性民主理论的进展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包容性民主国际学报》的相关文章或专著。二是其他杂志发表的关于包容性民主主要议题的文章。就前者来说,虽然明显表现出了对全球经济政治现实比如2008年以来的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特别是希腊危机的关注,它还是发表了许多包容性民主理论具体阐述与现实分析的文章,其中最重要的是由史蒂文·贝斯特编辑的专辑《全球资本主义与左翼的死亡:以包容性民主革新激进思想》(2009年第1期)。[51]此外,2006年第2期的“关于生态村落的对话”专栏、2007年第1期的“生态危机与反增长争论”和“社会运动”专栏、2007年第3期的“生态危机与‘生态恐怖主义’”专栏、2008年第4期的“增长经济与生态危机”专栏等,也都很有特色。至于后者,《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先后刊发了3篇明显与包容性民主理论反对“增长意识形态”和“市场制度全球化”主旨相吻合的论文。[52]其中,彼得·纳斯(Petter N?ass)和卡尔·霍尔(Karl HΦyer)在《皇帝的绿色新装:增长、解构和资本主义》一文中,评述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环境可持续性与增长的理论争论和挪威关于可持续经济增长与消费的战略措施,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持续经济增长是与长期的生态可持续性不相容的”;贾斯明·西迪(Jasmin Sydee)和莎伦·比德尔(Sharon Beder)则在题为《地球庇护所与以市场为基础的保护》的文章中,以澳大利亚的“地球庇护有限公司”(ESL)为例,分析了动植物私有化保护所带来的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比如管理主义地对待自然生态所引起的生态立场问题和私有化使得缺乏社区公众参与所导致的平等主义原则问题;而斯蒂芬·安德里亚森(Stefan Andreasson)则在《为什么积累和增长》一文中强调,基于一个“发展时代”的新自由主义的无限增长与积累信念不过是“现行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可行性”,也就是说,少数北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与风格几乎肯定不可能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实,而如果我们现在坚持不肯面对这一关于发展的事实并采取激进的变革,那么终将不得不面临更为艰难的选择,比如来自边缘国家和基层的革命。

三、简短评论

那么,从上述对西方“红绿”政治理论主要流派及其最新进展的评述中可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或者说,我们应如何从总体上把握和评价进入21世纪以来的西方绿色左翼政治理论呢?就实践层面而言,我们必须承认,无论从民主政治制度的视角还是从新型民主社会运动的视角来说,欧美“红绿”的社会主义激进政党/绿党左翼和全球性运作的民主、生态新社会运动/团体,都还难以构成对现实主导性经济政治(国际制度化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代议制民主政治)的实质性挑战。政党层面上“红绿政治”的弱势地位毋需赘述——严格意义上的“红绿”政党在国内和超国家层面上都不足以构成一种“第三种力量”,而在社会运动层面上,2009年底哥本哈根轰轰烈烈的大规模公众抗议与参与即使可以描述为一种“红绿政治”的明确体现,那么,哥本哈根的无果而终所凸显的正是社会运动相对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权力的不对称性、脆弱性和有限性。目前广泛宣传的各种形式的生态城市/社区、可持续城市/社区、绿色城市/社区、低碳城市/社区等试验(比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推荐的世界可持续示范城市鹿特丹、杜塞尔多夫、马德里、阿雷格里港、杭州等),都至多是“浅绿”而不是“红绿”和“深绿”意义上的,因为它们都没有触及或导致经济政治制度本身和价值观生活方式层面上的根本性变革[53];而戴维·佩珀曾专题研究过的西班牙“红绿”经济合作社,则更像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汪洋大海中的“绿色孤舟”,而不是足以扩展成为燎原之势的“星星之火”,连他本人也怀疑其未来的绿色变革潜能。[54]承认这一点绝非意味着,资本主义化的经济与政治及其蕴涵的对环境的吞噬破坏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未来制度前提(对于少数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或“不可避免的宿命”(对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而是说,对具有生态破坏本性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的真正“红绿”式超越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理论层面上说,我们又必须看到,无论是作为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反对或解构,还是对未来生态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愿景或想象,西方绿色左翼政治理论都在提供着前所未有的内在一致性、可信度和吸引力。乔尔·科威尔在阐述对生态社会主义的理解时强调,“生态社会主义”包括三个维度或侧面[55]:一是要求保持与扩大社会主义理念的核心,即消除现代阶级和国家以实现人们的自由自主劳动;二是要求发展一种后资本主义的、合乎生态的生产方式,即解放后的劳动不再为商品和交换价值而是为人类基本需求满足和使用价值而生产,并促进一种繁荣的、整体性的生态系统;三是要求充分(适当)考虑人类社会存在的性别基础,即未来生态社会必须使女性价值与视角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与体现。对于“红绿”政治理论,我们也可以大致从上述三个维度或侧面来理解和评判。

令人欣喜的是,一方面,“红绿”政治理论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生态学批判,已经从“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扩展到现实世界中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尤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资本主义“绿化处方”的全球性失效或无能(比如可持续增长和消费或反增长)。正是在这方面,包括欧美发达国家在内的资本主义世界开始显露出越来越多的“不愿面对的真相”,也侧证着“红绿”政治理论阐释的说服力与可信性。另一方面,“红绿”政治理论对未来生态社会主义的制度想象与设计,已经从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关于共产主义或科学社会主义的简化设想扩展到对生态社会变革及其转型必然涉及到的诸多问题的具体分析。国家、所有权、市场、货币、工业、技术、交通、等等,都在一个“绿色社会”需要与要求的框架下得到重新审视或讨论。概括起来,基于基层民主平等实体单元的多维度、多层面邦联式联合体已成为绝大多数“红绿”理论流派的共同制度预设,而与此同时,它们都断然拒绝一个完全交给市场自发力量的资本主义主导经济和一个高度强权与垄断的政治化国家和社会。依此而言,20世纪90年代初詹姆斯·奥康纳和塔基斯·福托鲍洛斯之间围绕“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还是“社会生态学”的激烈争论似乎已经得到化解(其核心是民主化国家在未来绿色变革中的作用与地位),至少乔尔·科威尔与福托鲍洛斯对此没有实质性分歧。[56]客观地说,这并不能仅仅归因于这些理论流派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渊源,对于已经无处不在的资本主义经济与政治霸权,“去集中化”解构似乎是一个顺理成章的路径选择,况且20世纪“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性变革尝试并未能提供真实意义上的道路替代。

但是,即使从纯学理的角度来说,问题也依然存在。首先,正如丹·雅科波维奇已经指出的[57],“红绿”政治结合的理论潜能与现实展开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反差,或者说存在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实践性障碍。事实证明,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关切和环境主义者的生态环境价值关切,无论在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往往更多地体现为冲突、竞争而未必一定是契合,而这在一个总体上走向“更少生产与消费”的绿色社会变革过程中很可能会变得更突出和尖锐。就此而言,目前较多关注劳动者物质利益关切的“红绿”政治依然有着明确的局限性。其次,即使“红绿”政治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与行动,它能否最终改变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政治关系(比如私人所有权)和人们已习以为常的浪费性生活方式与风格,也是完全不确定的。当然,这已经不简单是一个“红绿”政治理论挑战现实主流政治的决心与力度的问题[58],而且也不仅仅是一个政治学层面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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