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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念长:“官商传统”的盛世危机

《社会学家茶座》总第三十辑
从长时段来看,中国商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处于受宰制和被歧视的历史境遇,今天的商人并没有从这种历史的阴影中走出来。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必然使中国商人在“财富至上”的“唯物主义时代”走上矫枉过正的不归路,而他们的一举一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又是如此的休戚相关。因此,反思中国商人的 “官商传统”并给予必要的关怀,应是21世纪中国商业社会的一项重要文化工程。
2008年对于中国商人而言是个不祥的年份。 在全球性的股市不振、楼市萎靡、金融风暴、企业倒闭等经济衰退潮中,长期沉浸在商业狂欢之中的中国商人遭遇到零年代以来最致命的打击。如果说这种打击是商人在当代世界经济体系中必然要承担的周期性风险,那么,在“汶川大地震”、“山西矿难”、“北京奥运”、“毒奶事件”等一系列被放大的宏大叙事中,中国商人的微妙处境则向世界展示了这个特殊群体的中国式命运。

  在“汶川大地震”中,以房地产商为代表的中国商人遭遇了“逼捐”的尴尬处境;在“山西矿难”和“毒奶事件”中,中国商人充当了刽子手的残暴角色;而在“北京奥运”这个全球最盛大的“商业仪式”中,中国商人的身影却隐没在民族主义的激情泡沫中。吊诡的是,在2008年接踵而来的一系列危急事件中,中国政府虽然屡逢险境,却表现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危机公关能力,也全方位地展示了中国官员的政治智慧。

  “官”、“商”两种身份的不同境遇似乎提醒了我们的历史记忆。自秦汉以降,“官”与“商”在由“士-农-工-商”四大阶层构成的社会垂直体系中分居上下两端,是社会距离最远和阶层落差最大的两大群体。但历史的辩证法就在于,“官”与“商”两大阶层又常常溢出这种结构性的框架,在僵硬的体制之外达成最亲密的接触,从而在中国历史演进过程中创造出一条条捷径。在这双重框架之下考察中国的商人,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先天不足的社会阶层自始自终存在于一个巨大的阴影之下。这个阴影就是“官”。它像一个巨大的身份前缀,修饰着中国商人的面容,指引着中国商人的走向,同时也左右着中国商人的命运。我们将中国商人被赋予的这种历史性存在归结为“官商传统”。

  “官商”的历史形态

  中国商人作为一个大规模群体的出现是在商朝(公元前1711年—公元前1066年)。历史学家考证,夏朝中期商部落首领王亥驯服了牛并发明牛车,使生产力得到发展,物品出现剩余,王亥便率领族人到其他部落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易,于是其他部族的人开始称其为“商人”,他们从事的行业也被称为“商业”,王亥则被尊为“华商始祖”。这个“以商为业”的部族在公元前1711年推翻了夏政权,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商朝。这个以“商”命名的政权表明,商人在专业分工不发达的先秦时代一度是国家统治者。

  但商人执掌国家政权的历史相当短暂。商朝之后,中国商人逐步失去了绝对统治地位。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出现了管仲、子贡、范蠡、白圭、吕不韦等著名商人,但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士、农、工、商四大社会阶层已基本成型,从而大大削弱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到了战国晚期,商人的地位更是急转直下。秦国商鞅变法把农业生产放在富国强兵的首要位置,而对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商业采取了抑制政策。这一政策到了汉朝被发扬光大,并用儒家伦理学说将其意识形态化。

  此后,以“士-农-工-商”排序的社会阶层结构统治了中国近2000年。 “士”是读书人(也有少数人认为“士”是指地主阶级);“农”是农民;“工”是小手工业者,“商”是商人。表面上看,这四大阶层形成从高到低的阶级排序,实际上,他们构成了两对关系范畴:农与士,工与商。“农”代表了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被统治阶级,“士”代表了农业社会的上层意识形态和统治阶级。相应地,“工”代表了非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被统治阶级,“商”则代表了非农业社会的上层意识形态和统治阶级。“商”被安排在四大阶层之末,正是农业社会的国家统治者对历史上曾经辉煌一时的商人及未来社会形态的潜在统治者的极端敌视。

  从明朝中期开始,商人的社会地位开始发生缓慢而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微观征兆应是明清时期中国十大地方商帮的相继崛起。他们包括徽商、晋商、陕商、鲁商、闽商、粤商、宁波商、洞庭商、江右商和龙游商。

  十大商帮中最早崛起的是晋商和陕商。明洪武(1368-1398)初年,为解决北部边防粮食供应问题,朝廷鼓励商人输运粮食到边塞换取盐引,实施“纳粮中盐”的“开中法”,晋、陕商人凭借地理之便迅速崛起,尤以晋商发展最为辉煌。明清时期晋商积累了巨额财富,“百十万家资者,不一而足”,家资千万者也不乏其人。道光年间,晋商创造出经营汇兑业的票号,汇通天下,显赫一时。

  当代学者研究发现,晋商大族多数起家于贫寒:渠家起家于小贩;王家起家于卖豆腐;常家则起家于背着褡裢小买小卖的“行商”。其他的晋商大族基本如此。也就是说,地方商帮崛起的人力基础是传统农业社会中被统治者所警惕的游商小贩,而不是被统治者视为社会稳定之根基的“本分庄稼人”。在重农抑商政策极其苛严的明清时期,这些地方商帮的此起彼伏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传统社会的阶层结构。他们只能在“官-商”的根本对峙中寻求“官”赋予他们的一线生机(晋商在明朝政府的“纳粮中盐”政策中发家就是一个典型)。

  “官商传统”形成

  中国商人阶层真正崛起则是始于晚清时期的政治变局。这个深刻的历史转折点发生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的晚清,其标志性事件是“洋务运动”。根据“工”与“商”的关系,商人的崛起必然要建立在小手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型以及现代工业经济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之上。大举引进西洋工业的洋务运动为中国现代工业填下了第一块基石。洋务运动后期,李鸿章痛感中国积弱不振的原因在于“患贫”,因此提出“富强相因”、“必先富而后能强”的主张,将洋务运动的重点转向“求富”,一批民用企业及具备现代商业意识的商人也随之出现。

  “商”的兴起成为洋务运动后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这个时期,中国商人以“官商结合”的方式登上了历史的前台,并与历史上长期以来高高在上的官阶层发生了结构性的对话,从而动摇了一千多年来对于商人而言如魔咒般恐怖的阶层秩序。

  “红顶商人”胡雪岩是洋务运动时期商人崛起的经典人物之一。他的发迹时间不仅与洋务运动同步,而且发迹的过程与洋务运动有着直接的关系。作为徽商的杰出代表,他由钱庄伙计一跃成为显赫一时的红顶商人。初在杭州设银号,后入浙江巡抚幕,为清军筹运饷械,1866年协助左宗棠创办福州船政局,在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主持上海采运局局务,为左宗棠筹供军饷和订购军火,又依仗湘军权势,在各省设立阜康银号20余处,并经营中药、丝茶业务,操纵江浙商业,资金最高达二千万两以上。

  胡雪岩的个人成长史是近代中国商人阶层崛起的一个缩影,它回答了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阶层结构体系中,长期被压制得毫无生机的商人是如何实现“咸鱼翻身”的?自秦汉以来,商人作为未来社会的统治者一直被视为国家统治的最大隐患,因此也就一直未能获得与“士(官)”阶层进行对话的机会。明清时期,中国十大商帮的崛起虽然在物质基础和人力资源两个方面为中国商人阶层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准备,但是,商人在牢固的官本位阶层结构体系中依然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一直到晚清洋务运动时期,以胡雪岩为代表的“红顶商人”阶层的出现才历史性地解决了商人在未来商业社会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问题。以历时半个世纪的洋务运动为时间分界线, “红顶商人”开启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商人传统——“官商”。

  通过对洋务运动时期中国商人阶层崛起史的考察,我们至少可以梳理出“官商传统”的三种可能阐释义:第一、在传统的“士-农-工-商”社会阶层结构中,中国商人阶层具有历史的先天不足;第二、在 “官本位”的社会结构中,中国商人必然要与“官”建立一种隐秘的身份结合机制,从而解决现实的问题;第三、在由“官”主导的主流意识形态中,中国商人无法建立起适应当代商业社会的商业伦理体系,中国当代商业意识形态只是传统家国意识形态的变异与重装。

  “官商传统”既是中国商人在长达两千年的历史背景之下不断演化出来的一个结果,也是我们考察近代中国以来商人阶层的命运遭遇以及当代中国商人思想状态和行为特征的一条重要线索。同时,这个传统也有效地牵引着东亚文化共同体自近现代以来的经济发展路径,成为“东亚模式”的文化源头。所谓“东亚模式”,是对战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等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命名,其典型特征之一是政府主导市场经济。丁学良教授认为,“东亚模式”已有150年的历史,这一模式的基本框架正是建立在中国传统的官商关系之上。以150年来算,“东亚模式”正是发端于晚清中国官商传统的形成时期。

  盛世危机的爆发

  前面说过,商人是工业社会的统治阶级。关于这一点,历史早有警觉。但是,历史上的天生不足以及近代以来形成的官商传统都表明,中国商人虽然已经逃离了底层命运,却没有真正成为一个充分独立的社会阶层,而是成长为一个以“官”为前缀、具有高度依赖性的精英阶层。

  先天不足的中国商人阶层在新中国一度经历了命运的回光返照。由于“官商”的身份镶嵌于“三座大山”的历史坐标系中,商人阶层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定,其社会地位跌入了近代中国以来的历史最低点。

  所幸的是,1978年之后,国家意识形态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转移再次解放了商人的社会发展空间。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商人阶层以惊人的速度崛起,在本世纪初零年代成为中国社会的财富榜样。这一时期也正是中国“官商传统”得以快速修复的时期。孙立平教授指出,80年代末中国社会开始形成了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联盟的基础。

  在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中国商人本应在这场全球化游戏中扮演着越来越阳光的角色。但是,“官商传统”却成了中国商人一路狂奔的绊脚石,在零年代末期的中国盛世景象中爆发出令人触目惊心的危机。这些危机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官商”的社会基础正在进一步丧失。

  在中国传统社会,商人不仅人数少,而且在国民身份系列中位居末端,是社会基础最薄弱的一类离散群体。这种薄弱性集中体现在“奸商”、“无奸不商”、“为富不仁”等等否定性的全民概念中。与 “商”这种单向度的道德否定不同的是,“官”在人们的伦理世界中包含着“清官”、“庸官”、“贪官”等多向度的价值判断。然而,“官商传统”的形成并没有改变人们对商人的单向度价值判断。在经历一系列的语义转化之后,这一传统演绎为“官商勾结”等否定性词汇在中国民间社会广为流传。

  在“官商传统”的路径指引下,中国商人迅速完成了财富的敛聚。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在过去30年暴富起来的商人,都被权势宠坏了。这种暴富过程无疑引发了全民性的仇富情绪和劫富济贫的暴力冲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国商人遭遇“逼捐”,国内最具知名的房地产企业万科集团在地震当天捐出200万元,成为第一批宣布捐款数额的企业,但随即被网民质疑捐款太少。由于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出言不慎,一场更大声势的“逼捐运动”在网民中蔓延开来,声讨之声持续一个月回荡在网络的小街小巷之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场“逼捐运动”中,房地产商成了网民的主要拷问对象。这是因为,在中国地产经济飞速发展的数年间,房地产业成为掠夺社会财富最为凶猛的产业,房地产商已被视为最邪恶的“官商”。网友普遍认为捐款是这些无良“官商”自我救赎的时机。

  第二,“官商”对家国伦理体系的破坏性报复。

  “士-农-工-商”的传统家国伦理体系被颠覆之后,获得相对统治地位的“商”并没有建立起一套自主的伦理体系,而是对旧的伦理体系进行破坏性的报复。这种报复行动尤其在零年代的中国食品业造成了毁灭性的灾难。2008年中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后,随即被危及全国的“问题奶粉”所困扰。在这桩事关食品安全的公案中,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中国奶业“巨无霸”无一例外中标了。卫生部12月1日通报指出,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

  “问题奶粉”令全国人民在2008年度出现了第二次集体性的意识休克(第一次发生在汶川大地震)。网络上疯狂流传的各种“恶搞段子”正是意识休克之后的呓语。一则段子如此说道:“目前国家把责任推给三鹿,三鹿把责任推给奶农,奶农把责任推给奶牛,警方正全力抓捕不法奶牛。据报道,责任奶牛已携二奶潜逃,仅捕获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牛群……”这条段子以反讽的口气指责了事件的最高责任人――政府。这种指责来自历史经验的直觉——政府是传统家国伦理体系的管理者,他们有责任而且有能力治理好“正义的秩序”,而商人处在传统家国伦理体系的最底端,“无奸不商”是他们的社会本色。

  但是,政府在当下社会可以治理好“正义的秩序”吗?零年代以来,尽管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得到了国家高度重视,但是食品隐患却越积越深。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不可能一手解决全民食品供应问题,而必须借助市场手段来实现。控制了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商人首先在物质基础上颠覆了国家对人民嘴巴的绝对统治,而获得相对统治权的“商”遵循了自近代中国洋务运动以来的“官商传统”,加快了与“官”的谋合。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国家免检”作为国家高度垄断的一项授权,却在这一事件中为自己惹来了一身骚。令人心有不甘的是,在重大灾难面前,国家质检总局依然下不了决心从根本上废止“国家免检制度”(只是在食品领域取消)。对于成熟的中国消费者而言,“国家免检”已失去了其神话色彩,但它对于平衡“官”与“商”的利益格局却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现实功能。

  国家治理不好“正义的秩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商人阶层的崛起瓜分了政府的绝对统治权,但是拥有“官”这个身份前缀的中国商人却无须承担统治者的责任。从传统来看,在“士-农-工-商”的家国伦理体系中处于最底端的商人一开始就没有被视为社会责任的担当者;从现实来看,“官商”的身份机制注定了中国商人只管肆无忌惮地掠取社会财富,出了事情,由“官”担着。

  第三,“官”、“商”的关系破裂与反目成仇

  孙立平教授认为,中国社会已经初步显示了他曾经预测的四种趋势:结构定型、精英联盟、寡头统治和赢者通吃。所谓的“精英联盟”,是指政治、经济、知识三个领域的精英结成利益共同体,进而导致“寡头统治”和“赢者通吃”。

  “官商传统”无疑是考察当下中国政治、经济精英联盟的重要历史线索。前面说过,在“官本位”的社会结构中,中国商人必然要与“官”建立一种隐秘的身份结合机制,从而解决现实的问题。这是过去三十年来中国商业精英与官员精英迅速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历史前提。但是,天下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伙伴。一旦他们的利益受损,必然要有一方做出牺牲,从而导致联盟关系的短暂破裂。这种破裂的路径通常是一致的,那就是由商人独吞苦果。这是“官商传统”必然导致的结局。

  丁学良教授指出:过去30年暴富的商人,都在一定阶段被政界权势保护伞“宠坏了”,而被宠坏的另一面,是他们随时可以被抛弃。与地方政府关系最密切的房地产业在2008年遭受重创,许多房地产商不但血本无归,而且陷入恐怖的债务危机。随着全国各地相继传出房地产商自杀的消息,这一暴利产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们不得不为中国的“官商传统”支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2008年即将翻过沉重一页的时候,曾经在“胡润财富排行榜”三度位居榜首的中国富豪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尽管黄光裕案件的所有内情还在一片重重迷雾当中,但坊间不少流言都是在“官-商”的关系框架之下进行猜测的,丁学良教授在接受BBC采访时更是从“政-商”关系的边界条件分析了“中国富商是非多”的制度原因。有意思的是,坊间有心人士对历年“胡润财富排行榜”中的“落马富豪”进行了一次梳理,从中我们发现,这些迅速发迹又迅速落马的中国商人,无一例外与“官”有着暧昧的关系。

  在关系破裂的背后是一种更加隐避和普遍的反目成仇。传统社会中的官与商是根本对立的,“官-商”在当下社会的利益联盟不过是一种“乌合之众”式的精英联盟,反目成仇因此成为他们的常态,通常表现为:“官”不断蚕食“商”的利益,“商”不断威胁“官”的社会根基。这种常态必然为21世纪的中国社会带来无休止的灾难。在能源经济领域的“山西矿难”、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毒奶事件”,以及可以预见的紧随而来的“环境灾难”,都是“官-商”反目成仇之后带给全社会的重大恶果。就“官-商”关系而言,这也是一种双输的局面。

  本文试图通过梳理“官商传统”来关注中国商人的特殊命运。从长时段来看,中国商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处于受宰制和被歧视的历史境遇,今天的商人并没有从这种历史的阴影中走出来。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必然使中国商人在“财富至上”的“唯物主义时代”走上矫枉过正的不归路,而他们的一举一动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又是如此的休戚相关。因此,反思中国商人的 “官商传统”并给予必要的关怀,应是21世纪中国商业社会的一项重要文化工程。

  【注释】

  (1) 本文发表于《社会学家茶座》总第三十辑。

  (2) 本文的写作参考了两篇重要文献:孙立平教授的《社会结构定型与精英寡头统治的初步凸现》和丁学良教授的《中国富商"是非多"的制度原因——答BBC“中国丛谈”》,在此向两位学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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