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generator="ARTICLE @ XOOPS powered by FeedCreator" -->
<rss version="0.91">
    <channel>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description><![CDATA[文章XML]]></description>
        <link>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413/c6</link>
        <lastBuildDate>Tue, 28 Apr 2026 13:37:20 +1600</lastBuildDate>
        <generator>ARTICLE @ XOOPS powered by FeedCreator</generator>
        <image>
            <url>http://wen.org.cn/templates/20111029default/logo2.gif</url>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link>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link>
            <width>92</width>
            <height>52</height>
            <description>文章XML</description>
        </image>
        <language>zh-CN</language>
        <managingEditor>admin at wen dot org dot cn</managingEditor>
        <webMaster>admin at wen dot org dot cn</webMaster>
        <category>文章</category>
        <item>
            <title>李强：恶劣的劳动条件，Puma制造在中国</title>
            <link>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413/c6</link>
            <description><![CDATA[学科: 经济<br />来源: (中国劳工观察)<br />关键词: 劳动条件 加工厂<br />摘要: 最近中国劳工观察（CLW）发布了关于Adidas和Puma这两个德国品牌的运动服装在中国生产工厂的工人待遇和劳动条件情况。一双60到90美元的Puma鞋，生产这双鞋的所有中国工人的工资不到2美元。Puma报告包括puma公司对报告的回应和自辨。恶劣的劳动条件，Puma制造在中国<br /><br />李强<br /><br />2008年6月16日<br /><br /><strong>报告的背景</strong><br /><br />Puma 是一家位于德国的运动服装公司。根据Puma的财务报告，在2007年的税前赢利是$510，994，031(超过五亿一千万美元)，这家总部位于德国，但是主要的生产基地在中国和其它亚洲国家的德国公司赢利背后中国工人的劳动条件是如何呢？一双60到90美元的Puma鞋，生产这双鞋的所有中国工人的工资不到2美元。<br /><br />在过去三年CLW一直在关注Puma在中国的生产工人劳动情况。我们对Puma的供应商一家位于东莞长安镇的台资企业台威工厂进行了研究调查，发现工人在非常恶劣的劳动情况下生产Puma 的产品。基于这样的原因，CLW在2008年3月19日给Puma公司写信，希望Puma能够改善台威工厂的劳动条件。我们在4月2日收到Puma的回信，Puma的回信并没有认真回复我们提出的问题，而是说CLW的调查有夸大事实和没有根据。基于Puma的回复，我们有联系的德国的《明镜》周刊，明镜杂志驻中国的记者和他们助手有前往台威去访问仍在台威工厂工作的工人。在4月19日和4月21日，明镜周刊分别写了两篇文章提到Puma和台威工厂。并引用了CLW的调查结果。在5月5日Puma有正式回应CLW，PUMA表示，已对其供应商的行为纠正做出了努力，但同时在公开声明中PUMA认为大部分的调查结果是CLW在无根据地夸大事实。<br /><br />基于这样的原因，中国劳工观察对同样为Puma生产的东莞胜百吉鞋业公司的劳工条件进行调查。台威工厂乘车到胜百吉工厂只需要约20多分钟。于2008年5月和6月，由CLW完成了这一调查报告，调查访问的是在职或曾在职的员工。我们担心Puma再次指责我们的调查结果。在发布这个调查报告之前，我们有邀请德国的《经济周刊》的记者对位于东莞胜百吉工厂的工人进行访问。我们认为有独立媒体的报道，能够帮助到Puma和Puma邀请的第三位审计机构了解工厂的真实情况。<br /><br />通过对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的调查，CLW比较对于台威的调查结果，并不只是反映了Puma供应商一个单一的个案，而是PUMA供应商一般存在的条件。因此，PUMA进一步改善审计，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工人能够在工厂有体面的工作环境条件。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建议被忽略，并且被指责为夸大事实。 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距离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只有约12.8千米的距离，CLW发现胜百吉存在的对工人的恶劣的劳工问题跟台威很类似，可见，PUMA只是通过媒体公开回复一家供应商提出了工厂的条件的关注，而没有选择同时有效地监督其他的供应商。<br /><br />CLW希望PUMA不仅仅是要求在中国的一家PUMA供应商改善条件，而是所有在中国的PUMA供应商对待工人的条件都有所好转。 <br /><br /><strong>报告分为四个部份：</strong><br /><br />1：东莞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的调查报告 <br /><br />2：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的调查报告 <br /><br />3：Puma对 CLW 关于台威的报告回复 <br /><br />4： CLW对Puma的回复 <br /><br /><br /><br />下载PDF 文件 <a href="http://www.chinalaborwatch.org/upload/chinesepuma.pdf" title="http://www.chinalaborwatch.org/upload/chinesepuma.pdf" rel="external">http://www.chinalaborwatch.org/upload/chinesepuma.pdf</a><br /><br /><br /><strong><br />关于东莞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的调查报告</strong><br /><br /><br />2008年6月16日<br /><br />东莞胜百吉鞋业有限公司（原名：建溢制鞋有限公司）是一个较大规模的鞋业制造企业，共计员工约8000人，其生产旺季即5至6月份时，工厂人数可达约10000人，而1至2月份生产淡季时，人数通常约为6000人。属于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工业园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工业区，园内分为生厂区、生活区和宿舍区三大区域，占地面积约150,000平方米，该工厂的男女比例大致为：2:3。<br /><br />主要产品为PUMA运动鞋（并没有自己工厂的自由品牌），产品外销欧美等国，主要是PUMA的供应商。 联系电话为：86-76981608888，传真：86-769 81663888<br /><br />在调查访问胜百吉工人过程当中，发现其存在典型的对工人的不良待遇：<br /><br />1.超额的加班时间，工人被迫超时加班，平均每天工作约12个小时，至少为11.5个小时，有时甚至在星期六也通宵加班。<br /><br />2.工人平时工资为每小时4.425人民币。每周五天，每天8个小时，一个月工资770元人民币。<br /><br />3.过度的罚款，迟到、早退记小过，工厂规定小过累计三次为一次大过，且大过要罚款300元且被开除。<br /><br />4.管理不善，有新进工人因填写合同不正确而被侮骂，签订合同时厂方并没有向工人讲清楚工资的发放形式等一些相关细节的问题。<br /><br />5.贫乏的住宿条件，在走廊里垃圾随处可见，至少80个工人共用23个浴室和厕所。<br /><br />6.偏差的伙食条件，饭菜里面会看到有虫子，味道差，并且食物价值还较贵。<br /><br />7.风险性的工作条件，车间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存在对人身有害的化学成份，使工人感到不适及有不良反应；工厂不严格要求工人穿着安全防护设备，只是在PUMA审计的时候过过形式。<br /><br />8.存在不道德的废物处理程序，如油漆和胶等被倒入下水道，造成污染。<br /><br />9.工人很难办理辞工，胜百吉拒绝了许多工人的辞工要求，且工人被要求必须旷工三天，才能够拿到放行条，否则行李将无法带走。<br /><br />10：工人进厂需要找到担保人，如果被招进工厂的工人犯错误，担保人也会受到处罚。<br /><br />二、劳动合同:<br /><br />工人在进厂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是由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印刷的统一格式，合同一式两份，工厂和员工各持一份。<br /><br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工厂只检查了应聘者的身份证，并验收身份证复印件，并没有安排体检，在签订合同前，也没有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更不用说各方面综合培训了。<br /><br />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只需填写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所填写试用期为一个月），工作部门和工资发放时间及形式等一些相关内容，填写的所有信息都是工厂文员来操作的，要求怎么写，员工就怎么写，就算有意见也没有机会提出来。其他的就是属于法定的内容了，例如为员工购买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及工伤期间的待遇等问题。这样的一份合同其实只是用来应付劳动部门检查的表象上合法的形式而已，合同基本上得不到真正履行。<br /><br />在社保方面，工厂其实只给员工购买养老保险，而且还要要求员工自愿，工厂每月在工资里扣除77元的保险费另外公司补35元。其他保险几乎都没买。而员工多数没有拿到社保卡。<br /><br />另外，有一个女工反映，她刚进厂时，因为把合同填写错了，要求文员再换一份，文员却说：“有没有读过书啊，填不好就给我走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侮辱。<br /><br />三、工作时间：<br /><br />双方约定标准工时制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员工依法享有法定休假日、产假、婚丧假等带薪假期。而工厂的实际工作时间安排是：<br /><br />上午7：30—11：30；<br /><br />下午12：40—16：30；<br /><br />晚上17：30—21：30，<br /><br />周六加班，且周六的加班时间为至少11.5个小时（根据工厂里每个班的生产进度决定，有的班组如果赶不出货，会通宵加班，个案：2008年5月17号，B栋二楼就有一个车间通宵加班），这样，如果工人正班时间按8小时算的话，那每天至少加班4小时，每周至少加班32小时。<br /><br />工人反映，加班是工厂安排的，他们并不是完全自愿的。如果员工私自不来加班，就要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方式是记小过一次，但员工是否会被处罚，（只是记过警告，没有别的处罚）要看每组的组长，有的组长不是很计较这些。但是旷工的话，半天罚款80元，一天罚款150元。<br /><br />厂方规定，工人每天上班必须在7：30之前到达车间，一般在7:20左右的就有人开始工作了。工厂上下班的时候比较混乱，因为人数太多，所以工厂安排分批下班，每间隔10分钟一批。但员工反应，不是很清楚每一批是怎么安排的，一般是组长向员工传达下班时间为准。<br /><br />工人上班期间，没有安排中间休息，可以去卫生间，但需要有人员顶位。员工中午、下午分别有60分钟的吃饭时间，因为打饭排队的人员很多，餐厅只开4-5个窗口，所以基本上是吃完饭就得去上班，没有真正的休息时间。许多工人为了有休息时间，吃了饭就赶到车间小睡一会儿。<br /><br />法定节假日工厂都有带薪假期，工人反映不清楚假期工资计算方式。<br /><br />四、工资和福利： <br /><br />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方式是：计件，也有一部分计时的，计时的主要是管理部门人员和文员。计件单价按各行业单价为准；劳动定额各行业IE标准。（IE标准是每一岗位单位时间内员工所生产产品的平均值，这一平均值是由专家计算得出的）。<br /><br />工资发放标准分A、B、C三等：<br /><br />A 等工资为1600—1800元/月；<br /><br />B等为1500——1600元/月；<br /><br />C等为1100—1200元/月。<br /><br />等级划分是根据员工在单位时间内，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所完成产量来定的。<br /><br />工厂规定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发放有两种形式：一是现金发放，在试用期的员工据此形式；二是直接打进员工银行账户，以此方式为主。据员工反映，每次发放工资都不知道是怎么计算的，所以有就行了，要是算错了，就自认倒霉。一位员工介绍说因为想了解工资计算方式，曾经去问了一次人事部，结果被骂了一顿，可见，厂方投诉渠道并没有真正的公开实施。<br /><br /><br /><br />五、住宿条件：<br /><br />在工厂住宿每月要扣除60元，工厂每月在员工饭卡里充值140元（不会从工资里扣除），员工如果没有用其消费，月底可以兑换成现金。也有部分外宿人员，他们说外宿没有外宿补贴。<br /><br />工厂有三栋宿舍楼，每栋有6层，两栋工人宿舍，一栋干部宿舍，工人宿舍楼一楼住男工，二楼以上住女工。干部宿舍的一楼为工厂餐厅。工人宿舍分大房间和小房间，大房间有7张床，分上下铺，共14个床位，平均每个房间住13个人，5台吊扇；小房间有4个床位，一般住8个人，2台吊扇。大房间和小房间都只有两个插座，且只有下午4：30到晚上00：00有电，其他时间都没电。<br /><br />所有宿舍都没有独立卫生间和浴室，楼道两头设有公共厕所和公共浴室，分别有23个隔间，也就是说，在保证没有设备损坏和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同时只能容纳23个人一起上厕所和洗澡（浴室和厕所是分开的），而每一间洗手间和浴室同时供8个左右的宿舍使用，即至少80个人共用23个卫生间。<br /><br />洗漱、晾衣服都在楼道里。因为人多，地方又小，6个宿舍的衣服晒在一起，阳台只有四个，空间很有限，所以有很多三楼的员工都把衣服晾到五楼去。宿舍楼道又没有垃圾桶，所有垃圾随处乱扔，虽说有专人清扫，但在楼道、宿舍门口的垃圾，随处可见。<br /><br />六、伙食条件：<br /><br />工厂餐厅提供早、中、晚三餐，并有夜宵供应。员工使用饭卡就餐。伙食种类较多，除了各种炒菜外，还有豆浆、各种烧饼、米粉、汤粉、麻辣串等，炒菜价格每份2.7元、3.5元和5元不等价，但工人反应伙食味道太差，油少、青菜里经常会看得到有虫子，而且这些食物价格也不便宜，一杯豆浆和八宝粥居然能卖到1.5元（市场价豆浆5角/杯、八宝粥1元/杯）。<br /><br />餐厅实行承包制，每一窗口都由不同的人负责，工厂没有统一的餐厅管理制度。<br /><br />七、工作环境： <br /><br />车间里虽然装有很大的排风扇，但还是充溢着浓浓的热气和胶水（黄胶）、油墨等物品的刺激性气味。 <br /><br />有些物品，比如胶水、油墨，有很强的刺激性气味，这些物品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一位印刷工人这么描述：“我是在印刷班，所以每天都要接触到油墨，我的手被那油墨清洗液腐蚀了一块，开了一个好大的口，肉都可以看到了，只要一碰水，就好痛，特别是洗衣服的时候，一碰就流血了……”而这位工人表示，她在印刷时从不戴手套，因为手套会妨碍工作。像那些胶水就没有标示说明，工人也不了解其化学成份和危害性。工厂每周会提供一次口罩，据我们了解，工人佩戴口罩的并不多，虽然工厂有提供，但他们觉得戴上之后不舒服，工厂也不会强制。<br /><br />机器设备没有指定的人清理，上面很脏；工厂也没有定期安排人员检查这些设备。据说5月14日至5月15日，成型针车有一个女工手指受伤了（被针穿透了）每次都是在Puma有客户来参观审核时（如，5月22日下午），5S才会真正起到作用，工人们也会被要求佩戴口罩、帽子等，胶水等物品上也会贴上标识。（所谓，5S即整理、整顿、清理、清洁、清扫，是引进日本的一种管理手段） <br /><br />新员工上岗前没有岗前培训，一般都是由一名老员工带，新员工边做边学，主要还是得靠自己摸索，因为老员工都没有时间来教新员工. <br /><br /><br /><br />八、辞工离职：<br /><br />员工反映，工作试用期未满三个月的工人是不能辞工的（要说明一点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一个月，但他们都说的是三个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已满3个月期限的老员工辞工也十分困难。许多员工因为辞不了工，只能选择自离，但自离就拿不到工资的，而且连行李也拿不走。因为他们有时在走之前，必须还得旷工三天，才能拿到放行条。但具体有多少人因辞不到工，而被迫自离，没有拿到工资，就不太清楚了。 <br /><br />九、其他方面： <br /><br />工厂要求员工进厂时必须要有担保人，如果新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工厂制度，担保人就要被罚款，每月罚款金额为150元，还一年之内不得升级，不过要看是哪个级别的人员来决定，级别不一样处罚就不一样，这些都是形式而已，但如果应聘员工实在找不到担保人的话，门口就会有那些生产组长来帮你进厂，也就是说工厂可以代为指定担保人。<br /><br />员工在开始上班时，都必须预交127元，其中包括社保77元，购买饭卡50元。员工在进厂时如果没有购买饭卡，以后就买不到了。<br /><br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如被员工以上的管理人员发现，会被没收3个月。迟到、早退管的不是很严，但有时也会受到惩罚，惩罚方式是记一次小过，小过没有其他处罚，工厂规定三个小过算一个大过，大过罚款300元并开除。<br /><br />工厂会提供给员工一些奖励，上个月有一位客户表扬了一个生产组，工厂公开表扬并给予了30元/人的奖励。工厂提供多种娱乐设施，也就是生活区，里面有桌球、乒乓球、篮球等，但只有周六周日才会开放。<br /><br />工厂的废弃物品没有专门的回收箱，许多胶水、油墨等废弃物品被直接倒进下水道。非常不遵守环保。<br /><br /><strong>一个工人在胜百吉的真实生活</strong><br /><br />我于2008年某月某日通过该厂的公开招聘，进入胜百吉有限公司，由于当时是旺季，对于应聘人员并没有太多要求，不过形式很多，但是在旺季也就随便找一个人，要个申请单就可以进厂了。只要求出示身份证以及进厂申请单，当时要检查身份证的真假，检查有没有担保人，还要检查手。男工要进厂还要写保证书（保证在公司里面不能闹事打架等）。<br /><br />就这样我被顺利聘用了，我被分到裁断印刷部，车间环境很差，有很大的刺激性味道和热量，两人共用一个台面，所以工位上台面范围很小，在这样的车间环境下开始工作，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和做过的东西，对我来说很陌生，所以学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在工作当中，我都看不懂生产的标示卡，也不知道去那里拿物料和工具、如何使用，在第一次工作的过程中，有一个新进的员工把网板装歪了，导致全部印刷板的鞋码号全部出错，同时全部返工，没有人帮她，还是自己把鞋码号重新印刷，没过一会儿，班长过来只是说了她一下而已，叫她自己多注意一点，他们也没有时间过来教她，出了问题自己解决，气死人了。<br /><br />上下班时间很紧张，上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包括午休在内，下午一个小时，从厂门口到食堂走路差不多要十几分钟，来回差不多耽误半个小时了，吃饭还得排队，这样算起来，时间很紧张，感觉很累，都没有时间放松一下。每天都在紧张和疲惫状态下工作。<br /><br />加班太晚，21：30才下班，回到宿舍吃了夜宵，冲凉、洗衣服差不多到23：10左右了，就什么事都做不了了。工作压力很大，一天的精力状态不是很好！<br /><br />我觉得很累，所以就想辞职，但工厂不让辞工，说未满3个月试用期不给辞职（但合同上规定试用期是一个月，且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期间是可以随时辞工的），工厂不给辞工，这是什么道理，所以我只能选择自离，如果自离就拿不到工资，就等于白干了差不多两星期，真的很不心甘。<br /><br />我要求拿薪水，但是他们说不可能，我要求拿行李出来，人事部说要旷三天工才能拿到放行条，真得很气人，我没有别的办法，只是拿了一点重要的东西，其他的东西都给工友了，就这样我离开了这家外表看起来一面正派、里面却又累又脏的地方。 <br /><br /><br /><br /><br /><br /><br /><strong><br />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调查报告</strong><br /><br />2008年4月19日<br /><br /><br /><br />一、报告的背景：<br /><br />这份报告是继2005年CLW对“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开始的调查以来，2008年4月19日，由CLW再次发布的对于“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的后续的调查报告，访问的是在职员工或曾在职员工。<br /><br />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TAIWAY SPORTS LTD）是一个台资企业，属于台湾的钻石集团在大陆投产的分厂，主要生产pumA运动鞋、溜冰鞋，品牌：布马、杉马。英文名字是:puma。其产品主要销往德国、美国、日本。该厂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宵边工业区，有员工4000人左右，男：女=2：3。<br /><br />工厂的电话为0769----5536597。<br /><br />三年后，对台威的后续调查结果证实了，台威工厂工人的工作条件仍然较差。而作为台威的主要客户PUMA有责任作出承诺对其供应商进行定期和有效的审计，以确保其产品的生产道德。PUMA对外公开是一个负责任和受尊敬的公司，然而，其产品的生产背后却是工人日日夜夜的忍受艰苦和斗争。<br /><br />PUMA声称已经对供应商对待工人的条件方面作出了努力，可是，三年过去了，如今台威的条件仍然差劲，如，较长的工作时数，低工资，恶劣的生活居住条件，歧视等。工人的工作条件没有改变，表明，PUMA关注的重点只是其销售产品，而非制造产品的过程的工人。工人遭受着恶性的工作条件下，创造着PUMA的高收入。<br /><br />PUMA声称要对社会负责，我们期待着PUMA能够维持社会公义和道德，给公众以高度的信誉。而不是纯谋取暴利而忽略工人在工厂的生活条件。<br /><br />CLW希望PUMA能够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台威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违反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时间去真正重视在中国的PUMA供应商，并且采取有效的行动，来改善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条件，而非将责任转移或者是逃避问题本身。<br /><br />其中，在台威仍然存在的典型的恶劣的工人工作条件有：<br /><br />1. 较差的劳动合同程序：工人可以冒用他人的名字来签订劳动合同书。<br /><br />2.过度的加班时间：工人被迫超时加班的部分无加班费支付，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为10至12个小时。<br /><br />3. 每天工作的正常上班时间并不是法律规定的8小时，而是以9个小时来代替。<br /><br />4. 并不是在次月的7号之前给工人结算工资，而是得等到下个月的25号才能够发放。<br /><br />5．歧视，现在厂里招工不要四川籍和河南籍的人，对一个人的出身背景有特别歧视。<br /><br />6.在工厂宿舍和工作场所频繁有盗窃和暴力现象发生，工人被迫到厂外住宿，以避免受伤害。<br /><br />7.由于工人向上一级负责人申诉其生产线组长不批准请假，结果被组长给开除了。<br /><br />8.过度的罚款，工人宿舍的被子没有折叠好，鞋子没放好时，也会记大过，被罚款。<br /><br />9．恶劣的伙食质量，工人们认为工厂提供的饭菜像是猪食一样。<br /><br />二、劳动时间 <br /><br />工厂的工人劳动时间如下：<br /><br />8：00-----12：00 上班<br /><br />12：00----13：00 休息<br /><br />13：00----17：00 上班<br /><br />17：00----18：00 休息<br /><br />18：00----22：30 加班<br /><br />（需要说明的事；该厂分三批下班：分别是11：30、11：45、12：00。但早上八点上班，要求员工在7：40就要来厂开会，实际上是要工人到车间里工作，中午的时候也要提前20分钟，晚上加班也是一样，这样每天工厂都要工人提前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是没工资的）。<br /><br />从上面的时间安排可以看出，在加班的情况下，工人每天在工厂的时间为12.5个小时，其中工作的时间为10.5小时，休息时间为2个休息。<br /><br />工厂每周休息两天，星期六、日为休息日，但要是赶货的话，星期六、日加班，但会在下周轮休。工厂的这种制度在2006年9月份开始执行的，在9月份以前不是双休，每天晚上加班23：00左右。星期六上班，星期日休息。<br /><br />这样，正常情况下（指不许加班的时候）工人每周要上40个小时，但现在员工每天晚上加班一般在2.5个小时。但是一到旺季，工人每天晚上加班最少要加到22：30。<br /><br />从上述材料可知，在淡季时候工人每周上52.5个小时，（5*8小时+5*2.5小时），但到旺季时，工人每周最少会上62.5个小时（5*8小时+5*4.5小时），其中40个小时是正班时间，22.5小时是晚上加班时间。<br /><br />在调查中，有几位员工反映，工厂要是赶货的话，会要求他们加班，当时说给加班费，但到发工资时却没有。<br /><br />工人在工作期间没有休息时间，但上厕所是可以的，没有次数限制。在成型部有8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人数都不一样，多的有80—90人，少的有20—30人，成型部员工反映，组长每天会规定他们的产量，每天的产量为2200---2400双鞋子。员工说一般他们都可以完成。 <br /><br />对于加班问题，现在工厂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晚上加班3个小时，星期六晚上加班2个小时。 <br /><br /><br /><br />3. 工资和福利 <br /><br />工厂规定的工资形式是：计时。工厂在2006年9月份以前是计件，在9月份到现在是计时。但该厂计时是在每月做满184个小时的情况下才有690元的底薪，这184个小时不包括加班时间的，但从工人的工资单上可以看出，针车部员工底薪是962元，但这962元是包括正班工时184、加点工时32.5、加班工时10。成型部的底薪是1192元，但这1192元包括正班工时184、加点工时48.5、加班工时27。从这个工资单上可以看出，实际底薪是不一样的，主要是加班和加点时间不一样。 <br /><br />这是该厂两位员工2008年1月份的工资单，有一位员工是针车部，另一位是成型部，如图。该名员工是针车部员工从工资单可以看出，应总领1062元，合计扣除121元（包括伙食110元、福利金5元、代扣2元、团体保险4元），实发工资941元。成型部员工从工资单上可以看出应总领1242元，合计扣除121元（扣除费用跟针车部员工一样）。实发工资：1121元。<br /><br />该厂食堂的员工底薪是700元（也就是每月上26天班），没有上满26天班就要相应的工资，而食堂的员工说，每个月就没有26天班上，因为星期六、日这两天休息每天只能开一个食堂，食堂是轮流休息，这样算的话，有两个食堂的人每月只能上25天班，有一个是上24天班。<br /><br />工厂每月都会在25号发工资，工资是现金形式支付，这样工厂就押25天工资。工人在领工资时如果自己计算的工资跟工厂计算有出入，员工就会去找上级，也就是组长，组长就说向科长反映，核对工资是否有错误。在调查中，不同的员工回答这个问题的结果却不一样，在针车部的一位广西员工说：工厂每月在发工资时有的时候少几元，有的时候少几十元，但不会超过100元以上，每次少的时候就去找组长，组长会说马上解决，但最后就不了了之。每次都是这样，我反映工资少的问题从来就没有解决。原因是我是广西人，在这厂当官没有，老乡也少，而组长是河南的。而河南的员工对工资少的回答却相反。河南的员工说工资少的时候找组长，组长会在几天内补发少的工资或在下月发工资时一起发。<br /><br />据很多员工反映，河南、四川的员工比其它省份的员工工资高，原因是这些员工的奖金要多些，比如：组长是河南的，属于组长管的河南人，绩效奖比其他员工高30---50元。<br /><br />工人开始工作时不需要交任何押金，只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工厂为员工提供一件厂服。工人要是还需要一件则要购买，冬衣一件20元，夏衣一件15元。<br /><br />工厂有产假3个月，但这3个月每月只有基本工资690元，丧家15天、婚嫁10天。五一放3天有薪假、十一放3天有薪假。<br /><br /><br /><br />四、食宿情况 <br /><br />工厂有四栋宿舍楼，每栋楼高度不同，但一层都是食堂，2---3层住男生，其它层住女生。每间宿舍有30平方米左右，4张床，8个铺位，两台风扇，每间宿舍都没有插座。宿舍有独立卫生间。<br /><br />工厂是包住的，不在厂里住的话，员工补助60元/月，后勤的员工补助70元/月。由于以前工厂的人比较多，男生的铺位比较少，很多男员工在外面租房子。在外租房子的一般是有家室的人或几个玩很好朋友一起合租，在外面租房方便、自由、安全。据在厂里的员工反映，宿舍经常偷窃现象，有一位河南的员工说，连续两个月饭卡被别人偷走（该厂的饭卡不但可以在厂里吃饭还可以在厂里的小卖部买东西），宿舍的门坏了厂里也没有修，我那个宿舍以前有8个人，现在走只剩下3个人了，都是宿舍偷窃现象比较严重到外面租房子了。对于普通的工人来说，在外租房月租和水电开销就是要自己开销了。<br /><br />该厂每个星期对宿舍评比一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50元，这些钱由宿舍的员工平均分，差的就扣款，没有差和最差的说法。（据说是罚10元钱）<br /><br />宿舍有热水供应，每天供应的时间在下午17：00----18：00点，晚上20：30以后有热水。<br /><br />工厂有三个食堂，最大的食堂可以容纳2000人左右，食堂里安装8台电视机。小的食堂可以容纳700人左右，这三个食堂分别承包给不同的人。<br /><br />工厂不管员工是否在厂里吃都会在每月初的时候，在每位员工的的饭卡上充上110元，在月底发工资时扣除。<br /><br />工厂食堂提供5个菜，员工只能选择4个菜，2素2荤，员工在食堂吃饭可以不带饭碗，工厂食堂有餐具提供，但很多员工还是自己带饭碗到食堂。每餐有2---4元不等，很多员工反映食堂的菜很难吃，菜里放的油又很少，有一位员工说，“菜就像猪食一样。”该厂位于工业区里，周围500米没有餐馆，工厂的员工只能在厂里吃。 <br /><br />另外该厂每天晚上18：00点供应夜宵，工厂提供的夜宵有很多，比如；炒粉、炒面、稀饭、包子等。<br /><br />五、劳动合同<br /><br />工人进厂都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说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其中有一位员工说他签订合同是用别人的名字。合同一般一年签一次，如果工人在合同期内辞职，会扣除所有的奖金，只有基本工资，但辞职很难标准，员工会通过各种方式达到辞职的目的，有的工人在25号发工资后，故意犯错误让厂里开除，开除是可以拿到工资，但会扣除记大过的费用，有的工人在那个月经常请假、旷工。有的工人犯错误工厂不开除，员工只能离开厂，25天的工资就拿不到。<br /><br />从2008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在调查的员工中，有一部分员工还是签定以前的老劳动合同，工厂也没有说在该厂做满一年多给一个月工资的说法。但该厂没有在合同实施之前辞退员工。<br /><br />该厂请假非常难，在2006年10月份，有一位女工向组长请假不批，该女生向科长反映，后被组长开除。<br /><br />六、罚款和费用扣除<br /><br />工厂存在比较多的罚款，在厂里打架记三个大过（一个大过罚款24元），严重的话开除并记三个大过。在厂宿舍抽烟，全宿舍的人都要记1—3个大过，宿舍的鞋不放整齐或被子没叠都会记大过一次，迟到10分钟以上扣5元，旷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在厂里抽烟记三个大过罚款100元。<br /><br />厂里每月扣除110元饭钱，补办饭卡交30元，扣除团体保险6元，医疗、养老保险70元，福利金5元。绩效奖最高500元，但一般在100---200元，职务奖根据不同的职位奖金不同，提供工资单的员工是做后勤的，他的职务奖是60元。工厂没有全勤奖。<br /><br />7. 保险 <br /><br />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17条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社会保险，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向社保按时足额缴纳。<br /><br />该厂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少数人买团体保险（指工伤），由于工厂的工作危险性不大，工人受伤只是小伤，厂里有医务室，到厂里就可以治疗，员工说厂里的医药费只是成本价卖给员工。<br /><br />八、招工政策 <br /><br />厂里的工人有40%是河南人，40%是四川人，20%是其它省份的人，现在厂里已经形成两派，河南派和四川派，厂里偶尔会有这两派人打架。现在工厂招工不要四川的和河南的，招收工人的年龄一般在18----40岁，女的很容易进该厂，男的比较难。<br /><br />九、其它情况 <br /><br />工厂有工会，工会有工人代表参加，工会一般解决工人困难，比如：辞工问题、伙食问题、住宿条件问题等。但工人反映这些问题，有的员工解决，有的员工不予解决。 <br /><br />工厂没有发生罢工现象。工人进出工厂不会搜身，但要是辞工就要检查行李。<br /><br />该厂开设有网吧，网吧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是晚上20：30，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开放，上网2元/小时。 <br /><br /><br /><br /><br /><br /><strong>Puma对 CLW 关于台威的报告回复</strong><br /><br />2008年5月5日<br /><br />2008年4月2日，位于美国的非政府组织CLW发给我们一份尚未出版的、写给Puma的报告的复本，这份报告描写的是一家位于中国的、专营Puma品牌的、鞋类供应工厂的工作条件，以此回复我们之前所做的解释。报告针对Puma的重要供应商下了几个断言：包括拖欠的最低工资、过度的加班、歧视、很差的伙食和过度的罚款。我们在对第一次的报告草稿的回复中，针对时间结构，指出了特定的错误，例如最低工资的计算和符合中国《合同法》的其他议题。根据这份报告，我们检查了设备，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来改善它们。<br /><br />在对CLW这份2008年4月21日发表的报告进行了彻底审阅之后，我们注意到我们的解释和我们提供的其他信息都没有充分地得到重视。虽然我们感激CLW对一些严重的错误，特别是对于拖欠最低工资的表述，在这次的报告中删除了，但是我们认为，在这次报导中仍然存在的，很多在现象和结论两方面都有的，错误的陈述必须被删除。这个不公平的断言——Puma是行业中最差的公司——是不能成立的。CLW没有看到我们为进步所做的努力，我们和我们的供应商一起，通过与FLA合作、以及通过合作商之间或我们自己进行审核、监听、以及采取改善措施等。<br /><br />在我们看来，这份报告错误的描述了工厂的情况，以及我们与工厂管理者所做的改善工作。基于这份报告，我们请了FLA，作为第三方来处理（CLW）对台威的控诉，这意味着通过FLA，一个可信的第三方将被邀请来调查CLW（对台威）所下的评论。<br /><br />下面，请注意我们对这份报告的回应。<br /><br />拖欠工资<br /><br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实行计件工资制也一样。也就是说，工人10月的工资，工厂应该在11月30日前发放。在台威，工人的工资支付时间是每个月的25日，这是合法的。<br /><br />CLW说，伙食工人如果每个月工作不满26天，就拿不到足额的底薪。根据我们最近和工厂领导核实，这是错误的，并且我们可以确定，伙食工人与普工相比，如果他们工作更长的时间，他们的底薪会更高。<br /><br />我们注意到，领导要求工人提前20分钟到车间开会，并且这段额外的时间既不包括在正班中，也不属于加班。我们已经通知台威，将一切会议安排在正班日程里，并且正常支付薪水。台威已向所有工人宣布了此决议，并且已经承诺在这个问题上会对这些主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我们没有发现其他没有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关于台威强迫所有员工支付的一个小时的额外时间，来源于这些额外的20分钟。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强制性休息，像中餐和晚餐的休息时间，是必须提供的，所以，不应该将这20分钟延伸到一个小时。<br /><br />另外一个不准确的断言，涉及到台威的工资支付问题。根据CLW所言，基于每月21.75天的工作日，台威每年克扣它的4000名员工的工资共计6，201，360元人民币。请看一个简单的计算，底薪690元，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得出每小时的时新3.965元。这样，根据CLW的结论，台威将克扣员工工资3.965元×4000名工人＝15，860元/工作日，然而，CLW责备台威每年总共克扣工人工资6，201，360元。将6201360元除以15，862元/工作日得出391个工作日，这里的问题是每年只有365天，CLW怎么能让他计算出391天呢？另外，如果每月的正常工作日是21.75天，那每年的工作日难道不应该计算出来是261天吗？<br /><br />劳动合同<br /><br />我们在给CLW的上次回信中已经提到了下面的问题，但这些在最近的报告中尚未得到注意。<br /><br />在员工入职申请过程中，其身份的确定问题已经得到了PUMA和台威的重视，并已将此看作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因此，台威只接受持第二代身份证的应聘者，这种身份证可以通过机器鉴定真伪。另外，台威也在极力鼓励老员工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同时，所有员工工资也是通过其在中国邮政储蓄办理的个人账户发放的。<br /><br />根据中国新《劳动法》第97条的规定，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仍然有效，台威正在试图和这些工人在合同到期后续签。<br /><br />用人方面存在的一些的歧视问题已经得到了我们的关注，然而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工厂的疏忽，使用了以前的招工告示。这次招聘中并不存在所说的那些问题，即来自特别省份的应聘者据说受到歧视，因为技术工人短缺，台威继续雇佣所有合格的应聘者，而不管他的籍贯是什么地方。下面是2008年的一份招工数据。<br /><br /><br /><br />一月 二月 三月<br /><br />四川 27 46 39<br /><br />河南 53 186 149<br /><br /><br /><br />所有的员工和领导都被清楚的告知了辞工的程序，这在员工手册里可以看到。另外，每个工人都可以通过HR辞工信箱直接提交辞职书，这个辞工渠道可以使员工避开主管，获得更多的自主权，使辞工过程不受影响。在工厂的赶货季节，大多数领导会试图劝阻工人辞工，台威的管理者已经建议这些主管以后通过适当的和建设性的培训来向工人传递这些信息，工人也将被告知利用HR信箱系统直接辞职的方法。<br /><br />工作时间<br /><br />过度的加班（法律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多于20个小时）在台威仍然是一个挑战，而且这也是工业生产中存在的一个地域问题，一部分原因是中国技术工人的短缺。在紧张的生产日程中，很多生产任务必须被安排在白天和晚上的休息时间里。我们正在和我们的供应商，包括台威一起努力改善生产和管理系统，提高技术来压缩过度的加班时间。<br /><br />台威通过介绍2008年3月每周工时作回应，3月份，每周工作58个小时，包括周一到周五每天需要加班2小时，周六需要加班8小时，总共每周加班18个小时。根据每周工作最多不得超过60个小时（包括正班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规定来看，台威是合法的。所有的加班时间和重新安排的工作，仍然要求向每一个员工通知，这也是台威一直在从事的行为准则。<br /><br />工作条件<br /><br />CLW做个大量有关省份歧视、主管对工人投诉的报复和过度罚款的论断。这些问题在我们给CLW的回信中都已经提到过了，但是没有得到重视。请注意下面的细节。<br /><br />*歧视<br /><br />CLW的报告中提到和主管老家一样的员工能得到更高的奖金，通常，台威的奖金系统的运作方式决定了主管是不能直接决定工人的奖金的。奖金数额是由工厂的电脑系统以工人的工作效率来计算的，因此，奖金的支付是是不可能受歧视影响的，因为这是由电脑系统操控的。然而，台威已经承诺以后要监察奖金系统，并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公平的待遇。<br /><br />*报复<br /><br />工厂提供了几个投诉渠道，包括从主管到CEO的被分开的投诉箱。工厂鼓励工人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直接向工会投诉，或直接向PUMA SAFE 投诉。PUMA SAFE不得不宣布在过去的两年里，并没有工人因为向上级投诉被报复过。工人的所有的都被交到了工人纪律委员会——工人选举出来的权威组织，像台威的最高主管。<br /><br />*罚款<br /><br />台威已经设立了一个行为奖金系统，规定发给在生产和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以在工厂内做到模范带头作用。这个奖金体系是由PUMA和NGO,例如FLA一起构思的结晶。这个奖金体系是对那些很好的遵守了工厂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的员工给予激励和报酬，来代替对触犯纪律的员工实施罚款、直接扣其工资或对其进行过多的警告。由于这项奖金是根据其自然的行为表现定的，工人不再因为得不到全额的奖金而抱怨了。<br /><br />为了保证公平，从2006年开始工人如果被扣奖金都由工人纪律委员会监督检查。这个委员会会是隶属于工会的，而且其成员都是由员工选举的。<br /><br />通过对工人纪律委员会的调查，我们不能承认CLW所说的，如果工人没有叠被子，就要被罚款。相反，我们看到的是，工人被罚款是因为他们在宿舍抽烟,这表现为违反了工厂纪律，而且被主管认为是不利于健康和安全的。台威要加强对它的员工和主管的教育培训，并要求台威的领导向它的员工解释清楚这些奖金和其他类似的激励及报酬并不是固定工资的一部分。特别是，台威要找到其他方法来使员工服从工厂规范，在这之前领导乐意听取所有有创意的建议，不只仅仅来自于PUMA的，也包括CLW的。<br /><br />食堂转包<br /><br />PUMA S.A.F.E的审计发现自从2008年2月以来，食堂转包商经常不按法律规定支付转包食堂工人的工资。台威同意加强他们的内部监督，而且负担那些被拖欠的工资，台威管理人人员也表示如果转包商表现得还是这样差的话，台威将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br /><br />食宿<br /><br />在2005年之前，员工必须；另外购买一件备用厂服，后来，在PUMA审计时这个问题被提到了，台威从那时开始停止要求购买备用厂服，在2008年，不再要求员工购买厂服。<br /><br />偷窃和暴力事件是是在每个工作、生活在一起的，数目较大的人群中都难以避免的。台威为了保障员工安全，另外雇佣了9名保安，并在宿舍通道上装了监听器。<br /><br />台威一天内的伙食由4个承包商一起供应，在中餐和晚餐中，台威安排了平均至少28道不同的菜并有一家便利店以满足工人的个别需求。这种事物供应方式是从2005年开始的，用来为员工提供选择食物的空间，并不使他们到没有执照的和条件不卫生的餐厅就餐，以保证他们的健康。最近的一次工人调查表显示，有10%的员工对过高的伙食感到不满意，PUMA要求台威于食品供应商协调一下，提高食物的质量，并调整食物价格。<br /><br />我们的调查显示，台威使用的是一种自动销钱的刷卡机，来收取员工伙食费，但是这样阻碍了员工选择其他食物的自由，台威领导同意和工会一起想一种方法，使员工以后想吃什么就买什么。<br /><br />台威在工厂内建有一个医务室，医务室为员工提供免费的诊断，如果员工买药的话，只收取比市场价格低的平价医药费。在员工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后，工厂将受其委托，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现在在东莞，社会保险只在规定的适用区域内有效，出了这个规定的区域，是不可适用的。<br /><br />其他方面<br /><br />台威有大量向职员传递信息的手段，其中包括员工手册，在员工生活和工作区域张贴一些员工时事通讯和一些工厂通知。PUMA可以保证，员工手册里写有PUMA S.A.F.E的指导内容。另外，pumaS.A.F.E非常鼓励讲新员工的培训内容写出来发给员工，基于此，台威领导承诺以后将会同时向员工发放教育材料和培训材料。<br /><br />结论<br /><br />基于上面的澄清，CLW的多数论断是没有根据的或歪曲实际情况的。<br /><br />PUMA不仅对它全球范围内的供应商都有一个强健的、大众公认的监控系统，我们也清楚他们在社会责任的落实上所面临的挑战。因此，我们会继续支持我们所有的供应商，包括台威和钻石集团，前提是，他们明确承诺要通过工厂的能力建设和工厂管理层对具有人事及健康和安全保障功能的管理系统的服从，来使自身的企业责任得到不断进步。<br /><br />PUMA在FLA的所有员工以及我们的工厂名单和一般的持续性的报道都能证实PUMA选择了将对于供应商标准公开化。正因如此，我们很乐意接受任何能促使我们的供应商进步的有建设性的建议，只要这些建议是有根据的和真实的。<br /><br />在CLW看了我们提供的这些情况之后，我们将很乐意CLW积极参与关于台威进步的探讨！ <br /><br /><br /><br /><br /><br /><strong>CLW对Puma的回复 </strong> <br /><br />2008年5月22日<br /><br />首先，看到台威在一些问题上做了的调整和改善，比如，在离职制度、职工安全和员工伙食等制度上的调整，我们很欣慰。但是，在其他一些方面，我们也很失望的看到，Puma及台威还是没有很清楚的认识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br /><br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像Puma所说的，没有看到台威的改善，相反，我们甚至比台威，在员工工作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等问题上更敏感。立足于工人的角度，我们并没有否认台威做的努力和调整，但我们也不能因为如此，就会停止强调台威并没有改善或改善并不尽人意的问题。<br /><br />另外，CLW和Puma一样，希望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能为Puma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同时，CLW也很乐意接受第三方对我工作的审核，但我们也希望Puma、台威及第三方的所约定的调查方式能获取到真实的信息。 <br /><br />下面，是我们对Puma的回应。<br /><br />劳动合同及人员招聘方面<br /><br />据台威的在职员工反应，台威厂在人员招聘时，对应聘人员的身份确认并非十分严格，有一甘肃籍工人就声称自己是用的妹妹的身份证入的厂。目前，台威在员工招聘时提高了证件的审核度，引进了鉴别证件真伪的设备，在员工身份认证上做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令我们十分不解和不能接受的是，调整后的台威在招聘中只接受持第二代身份证的应聘者，在我们看来这是很幼稚和不公平的，目前国家法律并没有禁止第一代身份证的使用，台威的做法是对应聘人员权益的侵犯。<br /><br />我们要求工厂不能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的工人进行歧视。<br /><br />薪资支付方面<br /><br />台威在4月1日制度调整之后，工资工时方面，由平均每天11~12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缩短为10小时；休假时间由改制前的一周休假一天，改为两天，并按法律规定安排法定节假日的带薪休假；工资由之前的690元底薪提高为770元。改制后基本上符合《劳动法》的规定。<br /><br />工资支付方面，台威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实际上是每月押工人25天的工资）工资直接打进员工的银行账户里面，公司一般不支付现金。（根据中国的法律，正常的工资放发应当到次月的7日内支付，除特别的情况需要经过工会批准。工厂显然在发放工资上面没有经过工会批准，并且每个月都是特殊情况。）<br /><br />我们要求工厂正常发工资时间为次月的7日内支付工人工资。<br /><br />无薪工时方面。可以说，台威在制度调整之后，员工的无薪加班时间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并没有彻底杜绝，因为台威总是忽略或回避一些细节的东西。<br /><br />一河南男工这样描述：我们以前延长工作时间特别平常，经常多干十几分钟、半个小时的，也不会给工钱，不过制度调整之后就没有了，工厂不会随随便便就拖着不让下班了。然而，在和工人的聊天中，我们发现，工厂却存在变相延长工时的现象：还是那个工人，向我们提供了这么一点，虽然工厂不再要求他们下班后要继续工作，但在工厂没有及时通知其员工不必加班的情况下，员工都会加班的，但有时候，工人在加了一段时间的班后（通常不多于一个小时），被突然告知当天是不用加班的，这段时间额外的工作时间是不会支付加班费的；其次，因为工厂有三批不同的下班时间，报告中也已提到，但那仅规定了一天十小时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人反应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下午都是4：30下班，这样，原本要6：15下班的员工，就应该是在4：15下班才正好8小时，可是这15分钟却被忽略了；工人每天上下班共打两次卡，上午打卡时间是7：05—7：20，但上班时间是7：30，所以每位工人就额外的支付了10—25分钟的时间。<br /><br />工厂需要停止让工人义务加班，并且对曾经加班的工人给与赔偿。我们要求工厂把过去五年内没有支付工资的工资补偿给工人。<br /><br />离职方面，通过和工人的交谈了解，以前的辞工手续很繁琐，而且工厂经常会劝阻、拖延、甚至不准工人辞工，这样自动离职的人就比较多。在Puma在回复中提到的HR信箱，是从2008年4月21日起才正式宣布使用的，但我们还是对这一最新离职方案表示肯定。值得指出的是，目前这个信箱，就连有些部门的组长乃至课长都还不清楚其地址。<br /><br />工作条件<br /><br />待遇存在的差别方面，对于Puma的回复，我们要说明的是，据我们调查，多数员工并不清楚这套标准，包括员工的赏罚标准。曾经还有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案例，在一次员工入职前的培训中，谈到工资工时，讲解员有一段这样的表述：“总之你们不要随意请假，更不要旷工、迟到、早退就是了，有一次我请了三天假，回来之后底薪、奖金都没了，我都不知道是怎么扣的。”<br /><br />但是在员工的待遇等方面，因为关系等原因存在一些不应存在的差别这一观点，我们还是要坚持的。一个工人在谈到工厂设置的奖项时说：“谁知道那奖都给谁了，反正我可以告诉你，不会是你，也不会是我，这些咱们想都别想。”那那些奖项都给谁了呢？另外，我们提到过宿舍楼的评比制度，一个女工人，有过类似的表述：“这奖只有那些与楼长关系好的宿舍才拿得到，咱们都不用想。” 多数人对这些奖赏都很不屑。认为与己无关。<br /><br />在员工投诉的处理方面。台威在厂房附近确实设有很多投诉箱，但几乎没有工人利用过它投诉，工人抱怨很多，但他们说，宁可和机器说，也不会去投诉，说工厂是说一套做一套，提了也没用的。另外关于员工手册、其它一些文字性文件等，多数工人表示没有看过，他们说看不看都一样。<br /><br />奖惩<br /><br />绩效奖金方面。效率奖金=200/月正班天数*效率达成*效率发放比例*月总天数，就像那些奖项一样，很少有员工了解其设立标准，至于效率达成、效率发放比例之类，也许只有那些专业人士知道其内涵和标准。但我们了解到的是，如果员工完不成产量、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等，都有可能被扣绩效奖金，而且经常被上级批评。<br /><br />关于宿舍评比的问题，评比中表现突出的宿舍是有奖励的，这一点已达成一致，至于比较乱的宿舍，即平均分在75分以下的宿舍，要处以10元罚款，这一条，同表现良好的宿舍要得到奖励，在宿舍、厂房抽烟、打架要被罚款、开出等一样，是工厂规定的。而到底有没有宿舍因为这个被罚款，这可能与员工整体素质有关，也可能是员工摄于被罚款的压力不敢将宿舍搞得太乱，也可能这仅仅是工厂用来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手段，我们也没有必要深究。我们希望的是台威的赏罚制度能不断合理化、完善化。<br /><br />食堂转包<br /><br />台威的食堂自4月1日开始，实行承包制，工厂免费提供米饭，米饭质量也比调整前有了很大提高。这样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自主选择饭菜，但是相应的员工的伙食费也大大提高了，大致计算一下，至少每月要比以前多承担100元左右的伙食费，但工人还是在抱怨饭菜在口味。<br /><br />生活等方面<br /><br />谈到工人人群中存在暴力事件，Puma并没有否认，并表示这是在每个工作、生活在一起的，数目较大的人群中都难以避免的，而且台威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但我们希望Puma和台威都要正视这种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它已经关系到Puma员工的人身安全，而不要以难以避免等理由来推脱自身应付的责任。<br /><br />工厂设有医务室，为工人提供免费诊断，出售平价药品。工人有小病都可以去医务室接受治疗。对于医务室，我们希望其职能不断完善，特别是要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因为我们曾被一位工人告知：医务室的医务人员不让他多买药。 <br /><br />其它方面<br /><br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台威基本符合《劳动法》，但台威的员工大多没买社会保险，只有在员工问及时，才表示想买社保的人员可以向工厂申请，而《劳动法》规定这是一项必选选项。<br /><br />最后，我们希望Puma及台威工厂理解我们所做的努力，能真正的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加以改善，承担自己应该承担，而且也有能力承担的责任<br />]]></description>
            <author>人社</author>
            <pubDate>Sun, 31 Aug 2008 03:50:23 +16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