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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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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张晴滟：《摩西五经》里的妇女--从诺亚的老婆谈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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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学科: 宗教<br />来源: (读书2013.3)<br />关键词: 张晴滟，冯象，摩西五经<br />摘要: 律法是从男性自由人的角度制定的，并且为犯错的男人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赎罪机制。一个以色列男人如果做了不洁的事，通常可以破财消灾。作为一部古老的法典，《摩西五经》明白无误地向我们标明：自由源于对他人的奴役。<p>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消费社会之"世界末日"前夕，北京音乐节的主办方很应景地挑选了诺亚方舟故事改编的歌剧，演了一天。这《诺亚的洪水》（Noye's Fludde）是英国音乐家本杰明&middot;布里顿（Benjamin Britten）的独幕歌剧，作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据说他写的时候，特意考虑到了旋律跟配器要照顾音乐业余爱好者的演奏水平。</p> <p>歌剧这一门西方的戏曲艺术来到中国，原本只在国家大剧院那样高规格的场所演出。而这一出由儿童参演的"爱美剧"(Amateur drama)，强调群众参与和寓教于乐。主创人员将演出从贝尔法斯特的动物园搬到了三里屯的橙色大厅，由两国艺术工作者搭班合作而成，舞台美术凸显了"中国风"的元素。古老的故事经过岁月沉淀，自有其深厚的文化内涵，也令观众们忽略了因陋就简的演出环境。</p> <p>这出由宗教剧改编的"会众歌剧"意在传教，剧的内容类似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的艺术"，讲的是善恶分明、耳熟能详的故事。歌剧的改编几乎照搬了中世纪英国的"切斯特神秘剧"( The Chester Cycle)，主要人物是诺亚和他的家人。诺亚的老婆是中世纪舞台上久负盛名的悍妇，在歌剧版中，她一副当代英国中产阶级打扮，衣着花哨，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跟几个女友品尝红酒。在晚期中古英文的抄本中，诺亚老婆拒绝上船，原因是她无法丢下好友，因为"他们都很爱我，你（诺亚）却不许他们进入方舟"。诺亚事事顺从上帝，自然无法答应她的要求。洪水即将降临，十万火急之际，大儿子闪一不做二不休，强行将母亲拖上了方舟。</p> <p>Noah. Welcome, wife, into the boat! <sup><a href="#sdfootnote2sym" name="sdfootnote2anc"><sup>2</sup></a></sup></p> <p>诺亚：太太，欢迎上船。</p> <p>Noah's Wife. And have them that for thy note! (Et dat alapam victa)</p> <p>诺亚妻：凭你这份关照，我得赏赏你！（给诺亚一记耳光）</p> <p>Noah. Aha! marry, this is hot! It is good to be still...</p> <p>诺亚：啊呀，这可真是火辣辣。不过这样也好......</p> <p>诺亚不愧为上帝看上的义人。他热情地迎接妻子，居然换来对方的一记耳光。被老婆打了后，他也不动怒，反倒自我安慰起来。"打耳光"的舞台提示是用拉丁文写的，仿佛是古英文本中留下的密码，因为中世纪的人民群众不懂拉丁文。在乔叟之前，宫廷和司法语言是诺曼贵族讲的法语，教会和学术界则用拉丁语，英语只是下层百姓说的土话。<sup><a href="#sdfootnote3sym" name="sdfootnote3anc"><sup>3</sup></a></sup>这记作为整出戏最高潮的耳光，在通篇的英文中，为何特别使用了拉丁文？也许是因为，这个提示专门为通晓拉丁文的教士和学者注明，不是给百姓看的。</p> <p>中世纪戏剧史告诉我们，演神秘剧的不是牧师，而是中世纪爱好文艺的手艺人。"神秘"二字来自法文mystere, 神迹、奥秘，一说也指"手艺、买卖"，所以"神秘剧"意为商会制作的戏剧。《诺亚的洪水》就是由英国某地的供水商会制作演出的。<sup><a href="#sdfootnote4sym" name="sdfootnote4anc"><sup>4</sup></a></sup>"诺亚惧内"是中世纪观众耳熟能详的笑点，此类情节的出现，放在戏剧史学者看来，是宗教剧向世俗趣味靠拢的明证。宗教剧起源于教堂弥撒，起初是用拉丁语演出圣经故事。十四世纪罗马教廷发布谕令解禁了民间剧，很快演剧的创作从神职人员转交到拥有一技之长的会众手中。拉丁语由当地土语替代，而演剧的目的也变成了"娱乐为主、传教为辅。" 在《诺亚的洪水中》，我们由语言的转化，看到了历史转折的痕迹。</p> <p>无论怎样，如此一来，这一记耳光显得既隐晦又刺激。假设上帝亲睹了这一幕，是否会命令诺亚抛弃老婆？答案也许是否定的。因为在神秘剧中，那个全能、全知的的上帝要么没看见，要么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p> <p>在《摩西五经》中并没有这一记耳光的记载。（《创世纪》7:12）诺亚老婆即不泼辣，也未敢忤逆上帝。妻子跟丈夫一样，始终沉默着；大毁亡的故事是在死寂中上演的。挪亚妻的一记耳光打破了这"神秘"的恐怖。这记耳光来自民间，令人想起了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塑造的最早的女权主义者：巴斯妇。<sup><a href="#sdfootnote5sym" name="sdfootnote5anc"><sup>5</sup></a></sup> 这位四十出头的女强人嫁了一位二十出头的牛津学子，可惜这位小丈夫不爱求欢，只爱乐此不疲地读那些诋毁女性的妇德训诫。悍妇怒火中烧，撕了用昂贵的羊皮纸制作的名家文选，并给了他一拳。小丈夫也回了一拳，把老婆的耳朵打聋了，事后却老实听话，夫妻和睦。</p> <p>《摩西五经》的《出埃及记》里，也有一个敢于跟上帝耍花招的女性，那就是摩西的老婆：雀娘。埃及王子摩西不是以色列人，没有受过割礼。有一天被上帝见到了，要取他性命。多亏雀娘急中生智，拿起一片火石，割了儿子的包皮，贴在摩西的生殖器上，造出摩西已经行过割礼的假象。上帝竟然就这样被忽悠过去了。<sup><a href="#sdfootnote6sym" name="sdfootnote6anc"><sup>6</sup></a></sup>（《出埃及记》4:24）</p> <p>冯象先生认为，这一章在文本中并不承前启后，恰恰是以色列民族的历史记忆中最深刻的，从而不得不被放入的情节。雀娘这样有勇有谋的妇女在《摩西五经》里并不多见。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妇女解放运动萌发之际，最令中产阶级男性恐惧的形象是《圣经》中遗臭万年的蛇蝎美人--大利拉。大利拉让英雄参孙枕着她的膝盖睡觉, 然后叫人剃了他的头发，于是他失去神力，束手就擒。这一位可以称得上是《圣经》传统里最早的femme fatal了。</p> <p>如果把经书作为文学作品来阅读，我们看到了更多无名无姓的妇女。诺亚的老婆没有自己名字，同样，旧约里提到的许多女性人物，读者只能通过她的丈夫和她的缺点将她们记住。比如在《创世纪》中，上帝要毁灭索多玛，选中了一个叫罗得的义人，让他跟家人逃命。罗得的老婆因为好奇心过重，在离开的路上忍不住回头看，于是变成了盐柱。（《创世纪》19:22）另外还有《约伯记》中的约伯之妻，她在丈夫接受考验的关键时刻怂恿他否认上帝。从此往后，"约伯之妻"就成了"蠢笨"的代名词。（《约伯记》2:1０）但在《约伯记》的尾声里，上帝说三友人而非约伯妻"蠢笨"，这是传统上有意无意被忽略的。</p> <p>作为一部法典，《摩西五经》对女性的惩戒十分严厉。比如《申命记》里，有关男人娶妻后发现妻子不是处女的处理办法。如果是丈夫误会了妻子，只需拿出聘礼的两倍给岳父，向他赔礼道歉完事；如果丈夫的指控属实，就要将妻子领到岳父家门口，由全城男子扔石头砸死，因为她使以色列和她的父亲蒙羞。（《申命记》22:3）还有更令女性读者愤慨的戒律。譬如，男甲强奸了尚未订婚的女乙，事发后，甲只需给乙的父亲一份聘礼，娶乙作老婆，便可把罪过一笔勾销。律法对甲唯一的惩戒就是罚他对乙终身不能休弃。（《申命记》22:4）最后这点听上去还有点人情味，似乎考虑到乙的命运，以防她落得老无所养的下场。但是，这一条实际是在未雨绸缪地为社会的整体利益考虑。乙一旦被甲休弃后，就很可能嫁给第二任丈夫。而乙已经跟过甲，是不洁的二手物品。《利未记》对祭司的洁净有明确的规定，他们不可娶娼妓，也不可娶被丈夫离弃的女子。因为做祭司即归圣上帝。（《利未记》20:24）因此，在上帝看来，被休弃的女性与娼妓无异。所以，乙这样的女子游荡在社会上，绝对是个不稳定因素，所以她最好还是跟着那位强奸犯甲，一辈子失去自由的好。</p> <p>从上面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第一，古希伯来女性被男性压制，她们必须依赖男性才能生存，毫无权利可言。有学者指出，制定与性相关的惩戒，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明晰所有权，即女性为男性的性财产，继而维护共同体的稳定和繁荣。<sup><a href="#sdfootnote7sym" name="sdfootnote7anc"><sup>7</sup></a></sup>男性与女性之间存在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因此，在性的方面，男人对女性拥有使用权。出于这个原因，寡妇再嫁不属"不洁"，丈夫一死，她便自由了，没有守节的义务，这一点跟南宋以后的中国不同。第二，以色列妇女同男人一样，对法律的维护和社会的稳定有不可推卸的义务。为了整个以色列民族的纯洁，她们必须保持自己的贞洁，如若不然，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p> <p>以上所述，皆属民族内部，即以色列男人和以色列女人之间的关系。以色列男人是如何对待战争中被俘获的女奴？我们不妨参照《民数记》第三十一章。耶和华命令摩西攻打米甸，以色列人奉命将米甸的男人尽数杀绝，掳走了米甸的妇孺和牛羊财物，回来被摩西看见，摩西大发雷霆道：</p> <p>"谁让你们留着这些女人性命的？就是她们勾引以色列子民背叛耶和华，结果遭来瘟疫，死了多少耶和华的会众！还不赶快，把所有男童，所有跟男人相认睡过觉的女人，都给我灭了!只有那些从未与男人有染的少女，才可留下归你们自己......"</p> <p>异族女俘虏的命运与男俘虏有所不同。她们中不是处女的被处决，没有性经验的则要充当以色列人的女奴。相对而言，外来女奴比本族妇女的地位更为低下，因为她们与本族命运无关。对她们而言，最好的出路是做了以色列男子的财产，譬如他放养的牲畜。正如在《摩西五经》里谈到的，男甲若要把自己的女奴乙许配给男丙，丙在与乙同房之前，必须牵一匹公绵羊献给耶和华做赎过祭，请求赦免。而女奴如果在丙做赎过祭之前就与他圆了房，应受鞭打，但罪不至死。因为女奴不是自由人，受罚的是男子。（《利未记》19：20）即使如此，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即律法是从男性自由人的角度制定的，并且为犯错的男人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赎罪机制。一个以色列男人如果做了不洁的事，通常可以破财消灾。作为一部古老的法典，《摩西五经》明白无误地向我们标明：自由源于对他人的奴役。</p> <p>《摩西五经》将人群从高到低地排序如下：以色列男人&gt;以色列妇女&gt;异族（男女）奴隶。按照恩格斯的划分，《摩西五经》的时代属于"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在这一时期的对偶婚制和专偶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p> <p>对于游牧民族中父权的兴起，恩格斯曾做过如下的阐述：</p> <p>"畜群是新的谋取生活资料的工具，最初对它们的驯养和以后对它们的照管都是男子的事情。因此，牲畜是属于他们的；用牲畜交换来的商品和奴隶，也是属于他们的......'粗野的'战士和猎人，以在家中次于妇女而占第二位为满足，但'比较温和的'牧人，却依恃自己的财富挤上了首位，把妇女挤到了第二位。" <sup><sup><a href="#sdfootnote8sym" name="sdfootnote8anc">8</a></sup></sup></p> <p>《新约》中涉及婚姻之处听起来更合情合理一些。冯象先生在讲授《宗教和法律》时指出，《摩西五经》作为律法，是一系列罪的名单。基督时期，公元一世纪前后，罗马统治者迫害基督徒，经书无法成为国家法律，故而，相对于《旧约》而言，在耶稣受难两百年之后定型的《新约》中，对妇女的惩戒就宽容不少。耶稣和淫妇的故事是最好的例子。耶稣说："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先拿石头砸她。"那群抓淫妇要治罪的人顿时都散了。使徒保罗的看法是：没有律法便可杜绝处罚。从而他修正了抽象的律法，或者说，以教会取代了律法。《哥林多前书》中说，即使妻子不信上帝，丈夫不可随便休妻，否则儿女不洁。不过，"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sup><a href="#sdfootnote9sym" name="sdfootnote9anc"><sup>9</sup></a></sup>换言之，信仰不同也不能随便休妻。至于如何在教义里解释对妇女的宽容态度，保罗声称末日快到了，大势已去，天国即将来临，所以和睦是最好的状态。经由保罗书信的阅读，我们便能理解切斯特神秘剧里的诺亚为何容忍了他老婆的挑衅了。"夫妇之爱"与"上帝之爱"交相呼应、水乳交融。世界末日就在眼前，和谐比惩戒更合适，这就是《新约》的劝诫。根据学者的研究，在早期教会中有不少女性的宗教领袖，公元325年，随着拜占庭的康斯坦丁皇帝皈依基督教，此后逐渐形成了由男性主导的教会，延续至今。<sup><a href="#sdfootnote10sym" name="sdfootnote10anc"><sup>10</sup></a></sup>随着基督教成为国教，教会面临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对妇女的惩戒又严厉起来。</p> <p>重新回到旧约，让我们通过以色列妇女在婚姻制度中的处境，进一步解读这出表现世界末日家庭内部争吵的歌剧。按照《申命记》所述，丈夫如果有天发现妻子不再让他喜欢，"遂写一纸休书，交在她手里，遣其出门。"（《申命记》24:1）诺亚的妻子在拒绝登船之际，用挑衅的口吻让诺亚"再娶一个妻"。<sup><a href="#sdfootnote11sym" name="sdfootnote11anc"><sup>11</sup></a></sup>诺亚作为上帝选中的义人，随时可以休妻。在现代女性听来，这一点固然十分刺耳，但在大洪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也不得不赞同诺亚对他老婆的评价："这样任性的女人确实少见"。作为传统喜剧的特征之一：悍妇通常有个窝囊废丈夫。诺亚是上帝选定的、"当世唯一的完人"，自然不是窝囊废。我们假设他有权、有胆休妻，却没有行使这一义人的权能，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爱他的妻子。</p> <p>《摩西五经》里是否有现代意义上的爱？翻阅《创世记》第二十四章，作者如此描写以撒和利百加的结合：</p> <p>利百加作了以撒的爱妻：在深深的爱里，在失去慈母之后，以撒找到了慰辑。<sup><sup><a href="#sdfootnote12sym" name="sdfootnote12anc">12</a></sup></sup></p> <p>在文艺复兴之前，中世纪欧洲的夫妻关系类似中国传统，不过是两个家族结合之后的夫妻配合罢了。"儒家论夫妇关系时，但言夫妇有别，从未言夫妇有爱。"<sup><a href="#sdfootnote13sym" name="sdfootnote13anc"><sup>13</sup></a></sup>上世纪的中国学者以西式伦常反思中式传统，于是便有了"爱"的引进。欧阳予倩写文明戏为潘金莲翻案，支持她与武松的婚外恋。胡适博士仓促地创作了戏剧史的第一部中国话剧：《终身大事》，鼓励青年男女私奔。所幸，有鲁迅这样一贯头脑清醒的人，忧心忡忡地问"娜拉出走后怎样？"的问题。费孝通先生从人类学的视角审视中国的生育制&shy;度，指出婚姻是人类历史的产物，婚姻和睦的原因在爱欲之外，主要是为了保障下一代的抚育。<sup><a href="#sdfootnote14sym" name="sdfootnote14anc"><sup>14</sup></a></sup>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建立》中梳理家庭史研究，在文中开宗明义地将《摩西五经》里的家庭形式当做十九世纪以前对西方影响最大的、古老的家庭形式，并指出：资本主义文明时代形成了一种新的家庭制度，即"对偶婚制"--一种主要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他分析了普罗旺斯爱情诗中，诗人如何"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他的情人--别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着侍卫，一见晨曦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能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发觉。"<sup><sup><a href="#sdfootnote15sym" name="sdfootnote15anc">15</a></sup></sup></p> <p>浪漫主义称之为"爱"的，是中古骑士与已婚贵妇的危险关系，而不是诺亚在世界末日对他老婆不离不弃的"夫妇之爱"。如果放到《摩西五经》的时代，浪漫主义传统里的"爱"（Eros）无疑是通奸行为，必须以"男女皆死"作为惩戒。（《利未记》20:2）现代爱情理想的发端，应该追溯到中世纪亚瑟王的故事，是以对旧约中的通奸罪，亦即宗教信条的"修正"为条件的；是大胆的爱人（年轻骑士）钻了义人（诺亚式老贵族）不愿或不能休妻的空子。如莎士比亚所说："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sup><a href="#sdfootnote16sym" name="sdfootnote16anc"><sup>16</sup></a></sup>这是爬上阳台的罗密欧周身散发出的爱(eros)，也是肉体消失之时升华而成的爱（agape）。这样，那一记耳光确是爱的赏赐了。</p> <p>在女性主义批评音乐学的视野里，歌剧强化了西方音乐的其他类型所具有的、男性专属的性别政治，并将女性献为奇观。<sup><a href="#sdfootnote17sym" name="sdfootnote17anc"><sup>17</sup></a></sup>重新审视布莱顿的歌剧，我们亦能清楚地看到经典歌剧中的父权结构。抛夫弃子的女性被男性制服之后，作为报复，台上响起了一记耳光。这自然算不上什么妇女解放，但多少可被作为一个佐证，即在宗教剧漫长的世俗化过程中，被父权压抑的女权，在底层信众间有过某种程度上的回归。在诺亚的老婆，巴斯的悍妇等等一系列女性形象身上，我们看到了"主权"对财产身份的克服。换言之，经书教义和"大传统"父权故事亦非铁板一块。就妇女的地位而言，彼得拉克口中的那个"黑暗的中世纪"常有出格、反义乃至"女性主义"的解说，供我们玩味。</p> <p>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在《摩西五经》里，男性对他们的女儿、妻子和女奴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然而，经书明确规定他们不得驱使女性卖淫，更不能从中牟利。（《利未记》19:29）在有关庙妓问题的篇章中，明令禁止以色列人卖淫，同时禁止他们利用异族庙妓获取利益。（《申命记》23:4）凡此种种，无不彰显了《摩西五经》对女性沦为"性商品"的反对态度。这一伦理深刻影响了后来的犹太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从而成为很多现代国家的伦理底线。</p> <p>&nbsp;</p> <p><a href="#sdfootnote1anc" name="sdfootnote1sym">1</a> 《<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4088.htm" target="_blank">摩西</a>五经》：希伯来语《圣经》的开头五记，犹太传统奉为上帝之法(torah，本义教导)；"上帝口传，摩西手录"，所以名之为《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各个文本片断最后汇编成书，应该不晚于公元前五世纪末、四世纪初。（摘自<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冯象：《谁写了摩西五经</a><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a><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读书》</a><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2006</a><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年第</a><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09</a><a 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98YyGJqjJ4zBBpC8yDF8xDh8vibi1VViXDxBcokQ2cDy3pYpHzR5rMAiQXGmjGKNN6C" target="_blank">期</a>）它是<a href="http://baike.baidu.com/view/193.htm" target="_blank">犹太教</a>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公元前六世纪以前唯一的一部希伯来法律汇编，并作为犹太国国家的法律规范。</p> <p><a href="#sdfootnote2anc" name="sdfootnote2sym">2</a> P 6, Everyman, and other miracle and morality plays, Dover thrift 	editions.</p> <p><a href="#sdfootnote3anc" name="sdfootnote3sym">3</a> 冯象：《木腿正义/蜜与蜡的回忆》，第294页。</p> <p><a href="#sdfootnote4anc" name="sdfootnote4sym">4</a> 参见 《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中古英语部分：神迹剧《诺亚洪水》）</p> <p><a href="#sdfootnote5anc" name="sdfootnote5sym">5</a> 冯象：《木腿正义/蜜与蜡的回忆》，第296页。</p> <p><a href="#sdfootnote6anc" name="sdfootnote6sym">6</a> 冯象译注：《摩西五经》，牛津出版社/香港</p> <p><a href="#sdfootnote7anc" name="sdfootnote7sym">7</a> <em>J.Harold Ellens</em>, Sex in the Bible: A New Consideration</p> <p><a href="#sdfootnote8anc" name="sdfootnote8sym">8</a>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p> <p><a href="#sdfootnote9anc" name="sdfootnote9sym">9</a> 中国基督教协会版《圣经》，《哥林多前书》第七章</p> <p><a href="#sdfootnote10anc" name="sdfootnote10sym">10</a> P80, Sex in the Bible</p> <p><a href="#sdfootnote11anc" name="sdfootnote11sym">11</a> 参见 《英国早期文学经典文本》（中古英语部分：神迹剧《诺亚洪水》）</p> <p><a href="#sdfootnote12anc" name="sdfootnote12sym">12</a> 冯象译注：《创世纪》（修订版）第296页。注："慰藉（jia）第四声"，冯先生译为"慰辑(ji)第二声"，使这段充满感情的文字读起来更富韵律。</p> <p><a href="#sdfootnote13anc" name="sdfootnote13sym">13</a>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第403页</p> <p><a href="#sdfootnote14anc" name="sdfootnote14sym">14</a> 费孝通：《生育制度》，第166页</p> <p><a href="#sdfootnote15anc" name="sdfootnote15sym">15</a>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p> <p><a href="#sdfootnote16anc" name="sdfootnote16sym">16</a> 莎士比亚：《皆大欢喜》</p> <p><a href="#sdfootnote17anc" name="sdfootnote17sym">17</a> 苏珊&middot;麦克拉蕊：《阴性终止》第258页</p><br />]]></description>
            <author>人文与社会</author>
            <pubDate>Fri, 01 Mar 2013 11:49:4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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