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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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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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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杨振红、杨以平：纪庄汉牍再现秦汉社会风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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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学科: 历史<br />关键词: 纪庄汉墓，出土文物，木牍<br />摘要: 纪庄汉牍"算簿"的出土说明，"事算"意味着服"算"的义务，既包括以"算"计算的各种人头税，还包括以"算"计征的各种徭役。纪庄汉牍的另一大特色是首次集中出土了大量私人书信。在百余年的简牍发现史上，比较完整的私人书信共有30余件，零星出土。纪庄汉墓却一次集中出土了27件<p>天长纪庄汉墓于东阳古城外东南方。2004年11月26日，安徽省天长市考古工作者在安乐镇常庄村抢救发掘出了19号汉墓。该汉墓为竖穴土坑木椁墓，墓中出土的各类随葬漆器、铜器、铁器、木器、陶器共119件，其中包括34枚木牍。相对于中国已出土的数十万简牍，纪庄汉墓出土的木牍数量虽然不多，但内容和形制却颇具特色，自出土以来便受到学界瞩目。</p><p>纪庄汉墓出土文物中未见明确纪年信息。通过对墓葬形制、随葬器物，特别是对陶器类型的考察，推测墓葬的相对年代在公元前127-前70年之间。而根据纪庄汉墓所出10号木牍的内容，可进一步确定木牍书写的年代上限。10号木牍有"贲且行守丞上计，以十二月壬戌到洛阳，以甲子发"的文句。众所周知，秦汉时期实行上计制度，每年岁末，地方郡国派遣上计吏，前往京师上计，在元日朝会即元会时接受皇帝召见，向皇帝汇报本郡国上一年的治政情况。皇帝根据治政好坏，评定殿最，下达指示。而在考虑秦汉上计制度时，我们不能遗漏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曾改历，将自秦统一以来颁行的以十月为岁首的颛顼历，改为以正月为岁首。因此，太初元年以前上计吏是在年终九月前往京师上计，而太初元年以后则改为岁末十二月。10号木牍中贲且以行守丞身份上计，于十二月壬戌到达洛阳，应系前往京师长安上计途中。当时既然以十二月为岁末，那么，此牍的书写年代只可能在太初元年改历之后。结合其他信息，可以大致确定纪庄汉墓的年代在武帝末年（前103-前87）。</p><p>牍文中大量出现"东阳"两字，天长一带在秦汉时即属东阳县，但其行政隶属却几经变化，汉初属东阳郡；高帝六年（前201），东阳郡属荆国；十二年（前195）改属吴国；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后，改属江都国；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撤销东阳郡，东阳县属广陵郡；六年（前117）置临淮郡，东阳县改属临淮郡。因此，纪庄汉墓的东阳应为临淮郡东阳县。</p><p>纪庄汉墓木牍的一大特色是出土了一枚正反面分别题为"户口簿"和"算簿"的木牍（编号为1号），这是迄今发现的第一件以"户口簿"和"算簿"命名的简牍文书。牍文用工整的隶书写就。"户口簿"记录了东阳县某年的户、口总数，以及与上一年度相比数量减少即"少前"的情况，然后分别列出所属六乡的户、口数。背面"算簿"记录有东阳县八月的"事算"、"复算"总数，下列六乡的"事算"数，最后列出东阳县九月的"事算"和"复算"总数。1号木牍应是东阳县统计户口赋役情况的官方簿籍抄本。</p><p>目前考古发现的汉代地方郡县乡户口簿和赋役类簿籍简屈指可数。上世纪90年代初，朝鲜平壤贞柏洞364号墓出土了"乐浪郡初元四年县别户口多少□簿"；2004年，湖北省荆州市纪南镇松柏村1号汉墓出土了南郡户口簿、南郡事复口算簿、西乡户口簿等。县一级户口簿仅纪庄汉牍一例，其珍贵可想而知。</p><p>"算簿"的出土对于探讨秦汉乃至三国时期的赋役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汉书&middot;高帝纪上》载，高帝四年（前203）八月"初为算赋"。学界一般认为"算赋"是汉王朝向15-60岁成年男女征收的人头税，是汉代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税目，但也有不同看法。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长沙走马楼吴简中有大量"口&times;事&times;"、"算&times;事&times;"格式的简，再度引发学界对此问题的热议。纪庄汉牍"算簿"的出土无疑为讨论的深入提供了新材料、新可能。通过传世和出土资料的比较研究，我们认为"算"是汉吴时期国家征课赋税、徭役的单位，算赋意为"以算课征赋税"，而非单一税目。算赋不仅包括每年交纳中央的120钱的人头税，还包括官吏俸禄、运输、修理兵器等各种杂税。"事算"意味着服"算"的义务，既包括以"算"计算的各种人头税，还包括以"算"计征的各种徭役。</p><p>纪庄汉牍的另一大特色是首次集中出土了大量私人书信。在百余年的简牍发现史上，比较完整的私人书信共有30余件，均为零星出土，内容互不关涉。纪庄汉墓却一次集中出土了27件，不仅为我们探讨汉代私人书信的载体形式、书写格式、用语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而且为研究汉代地方社会实态提供了实物样板。</p><p>27件书信中75%以上是写给名字叫谢孟的人，因此信的内容大多相互关联。虽然牍文和随葬器物没有明示谢孟的身份，但是通过对书信内容的考察，仍然可以对谢孟的身份、社会关系网等作一个基本判断。谢孟应是东阳县颇具权势的长吏。谢孟生病时，东阳县丞英横曾写信问候他。给谢孟写信的人中还有郡上计丞贲且、某某丞谢汉、宣顾丞等。亦有人写信给谢孟，请他推荐官吏。书信内容还涉及东阳一带的地方长吏，如临淮郡太守、广陵国长史、东阳县尉等，亦可进一步证明墓主人系社会上层。</p><p>由于墓主人的社会地位较高，因此，书信内容也较一般百姓的书信更为丰富、复杂。既涉及日常生活百态，如问候病情、送礼、请托、求医问药、商业买卖等；也涉及地方行政事务，如上计京师、官吏因逃亡被起诉等；甚至涉及当时发生的重大社会事件。一封书信中谈到东阳县尉谢高子因故被临淮郡太守下令搜捕，另一封书信中谈到七八百人要进入东阳。此外还有几封书信涉及雇工盖楼、拖欠工人工钱等事。</p><p>这些书信生动地再现了汉代东阳县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风貌和人间情态，这在以往出土简牍中绝无仅有。以往出土简牍以典籍、公文书以及日书等为主，鲜有集中涉及地方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者。因此，纪庄汉墓木牍书信的出土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价值，对这些书信进行仔细的复原、整理和深入研究，将会为简牍研究开辟一片崭新的天地。</p><p>&nbsp;</p><br />]]></description>
            <author>人文与社会</author>
            <pubDate>Sun, 05 Feb 2012 17:12:27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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