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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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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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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石千塘：南海若干基本问题简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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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学科: 政治<br />来源: (《经略》网刊第六期)<br />关键词: 经略，南海问题，南沙，海洋国土，石千塘<br />摘要: 南海争端集中发生使南海问题成为舆论热点，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各种观点杂彩纷呈，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看法或观点，其实是由于在一些基础问题上认识不清而导致的。为此，特整理南海若干基本问题基本情况，希望稍许厘清一些基本认识。<p>南海争端集中发生使南海问题成为舆论热点，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各种观点杂彩纷呈，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看法或观点，其实是由于在一些基础问题上认识不清而导致的。为此，特整理南海若干基本问题基本情况，希望稍许厘清一些基本认识。</p> <p><strong>一、九段线的来历如何？含义是什么？</strong></p> <p>"九段线"或称"U 型线"是中国对南海主张的基础，也是理解南海其他相关问题的基础。</p> <p>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历史上一直是中国领土，早在北宋时代即已明确纳入中国行政管辖。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事实还见于清朝绘制的诸多官方地图如《皇清各直省分图》（1755年）、《大清万年一统地理全图》（1810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1817年）等。</p> <p>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当时中国政府派内政部和海军部官员会同广东省政府委派专员，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树立了主权碑。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南海周边其他国家都还没有建国或尚未获得国际承认（越南革命领袖胡志明于1945年9月2日发表《独立宣言》，但当时尚未取代法殖民当局的地位）。</p> <p>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了一条由十一段断续线组成的线，这一画法被1948年国民政府首次在《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中采纳。</p> <p>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各种地图上，继续标出这条断续的U型线。1953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去掉了北部湾内的两段，从而形成了"九段线"。</p> <p>实际上，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之前，周边国家虽然采取小动作侵占中国的岛礁（岛礁问题将在第二节讨论），但从未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p> <p>真正的"争议"出现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之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了自领海基线算起12海里的"领海"、 自领海基线算起24海里的"毗连区"和自领海基线算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的概念。由于在"专属经济区"内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因此，南海周边国家纷纷按照"200海里"的标准提出了自己的专属经济区划分主张，于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重叠区域，这就导致了"争议"的发生。</p> <p>1996年，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发布了《中国政府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p> <p><img alt="nanhai" height="947" src="http://wen.org.cn/uploads/img4e376e45233c6.jpg" title="nanhai" width="527" /></p> <p>从图中可以看出，领海线是按照从领海基线外推12海里的方法画的，西沙群岛也遵照了此标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标准得出的中国专属经济区范围，与"九段线"存在一定出入。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的问题："九段线"的性质是什么？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九段线"提出在前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p> <p>目前，对于"九段线"的主要解释有四种：</p> <p>国界线说：认为该线划定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范围，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属于中国领土，我国对它们享有主权；线外区域则属于其他国家或公海。</p> <p>历史性水域线说：认为中国对于线内的岛、礁、滩、沙以及海域均享有历史性权利，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p> <p>历史性权利线说：认为该线标志着中国的历史性所有权，这一权利包括对于线内的所有岛、礁、滩、沙的主权和对于线内内水以外海域和海底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承认其他国家在这一海域内的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自由。换言之，这种观点在主张线内的岛、礁、滩、沙属于中国领土的同时，把内水以外的海域视同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p> <p>岛屿归属线或岛屿范围线说：认为线内的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受我国的管辖和控制。</p> <p>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解释。而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为"九段线"找到国际法解释，是必须解决的功课。</p> <p><strong>二、南海岛礁遭到侵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strong></p> <p>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总面积达到350多万平方公里，而南海诸岛（"南海诸岛"指海南岛东面和南面海域由珊瑚礁构成的岛、礁、滩、沙和暗沙。不包括海南岛及海南岛西面和北面的岛礁）面积都很小，其中最大的东沙岛为12平方公里，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面积则小得多：西沙最大的永兴岛1.85平方公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仅0.4平方公里。南海诸岛的岛、礁、滩、沙和暗沙总数根据广东省地名委员会编《南海诸岛地名资料汇编》为287个（由于有的岛、礁位于沙、滩之上，这个数字并不代表露出水面实体总数），绝大部分岛礁都非常小，不足0.1平方公里。事实上不具备人类居住条件。这就造成在中国的南海主权没有产生"争议"之前，我们在只在那些勉强能驻守的岛礁上有人值守，而大量岛礁是无人值守的。这就给了周边国家可趁之机。</p> <p><strong>三、为什么不出兵收回被占岛礁？</strong></p> <p>中国曾在南海有两次战斗：第一次是1974年1月19日，在受到严重攻击的情况下，中国海军被迫自卫反击，击溃了当时尚未覆灭的南越国的海军，收复了全部被占西沙岛礁。第二次是1988年"3.14"海战，中国海军进行了极有限的自卫还击，保卫了南沙赤瓜礁、永暑礁等岛礁的主权。值得注意的是，两次都是在受到侵犯情况下的反击。</p> <p>实际上，不出兵武力收复其余被侵占岛礁，主要不是军事问题，而是"收复之后怎么办"的问题。前面说过，南沙的岛礁都非常小，大多数小到无法供人类居住。被侵占的情况，其实很多都是周边国家在上面修建了无人值守的设施或者建立了主权标志。这种情况下，从军事角度而言，要收复是极其容易的。问题是：收复之后怎么办？南海约350万平方公里水域，岛礁却几乎都只有几百平方米甚至几平方米大，周边国家"争"也不是争岛礁本身，而是争领海基点。而领海基点的"争夺"，主要并非在海上打仗（还没军舰甲板大，没有作战空间），而是靠嘴和笔去争夺。就算我们武力收复了，能改变周边国家在嘴上说、在纸上画专属经济区范围的状况吗？不能。何况如果不是自卫反击而出兵，并不合适。</p> <p>我们还可以再往深一层考虑：周边国家争专属经济区是为什么？当然主要是为了争油气资源权益和渔业权益！那么，试问：武力收复了被占岛礁能保卫我国的资源权益和渔业权益吗？答案是不能，因为那些岛礁太小，根本不能作为海港使用，要保卫海洋权益还是要靠从广东或者海南出发巡航--跟目前没区别。那么，不武力收复被占岛礁影响我国海洋权益行使了吗？比如，油气田的勘探、开发权。答案是没有，我国对南海资源的勘探、评估一直都在正常进行，之所以在南沙没有油井是技术能力问题，不是政治或者军事问题。</p> <p><strong>四、南海有多少油气资源？</strong></p> <p>根据国土资源部2008年发布的全国新一轮油气资源评价成果：我国石油远景资源量1086亿吨，地质资源量765亿吨，可采资源量212亿吨，其中南海中南部14个海盆地质资源量约230亿吨，可采资源量33亿吨；全国天然气远景资源量56万亿立方米，地质资源量35万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22万亿立方米，其中南海南部海域有天然气可采资源量5.45万亿立方米。</p> <p>此外，2010年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完成的《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钻探成果报告》在我国南海北部神狐海域钻探目标区内圈定11个可燃冰矿体，储量约为194亿立方米。</p><p><img alt="nansha" height="643" src="http://wen.org.cn/uploads/img4e376e93e2f29.jpg" title="nansha" width="522" /></p> <p><strong>五、"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应如何理解？</strong></p> <p>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南沙群岛，历来世界地图是划到中国的，属中国，现在除台湾占了一个岛外，菲律宾占了几个岛，越南占了几个岛，马来西亚占了几个岛。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87页。）</p> <p>邓小平这段话有三个要点：1.南海诸岛历来是中国的领土；2.争端可以通过和平方式解决；3.在争端解决前，应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对各方都有利。</p> <p>1997年中国-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明确写入了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的争议。</p> <p>2002年，中国和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承诺和平解决南海争端。近10年来，中国积极落实《宣言》。但遗憾的是，个别国家并未对此予以配合。</p> <p>2011年7月23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在印尼巴厘岛出席东盟地区论坛系列外长会后表示，中国与东盟已就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指导方针达成一致。杨洁篪说："无论是《宣言》还是'指针'，都是明确提出，有关争议应该由当事国通过友好谈判磋商来解决。其它国家应该支持这样一种磋商、谈判。各方都应该遵守这个承诺，按照宣言，按照指针来行事。当务之急是要推动有关的务实合作、，中方已经提出了不少积极的建议，比如海洋的科考、比如环保等等方面。我们也愿意考虑东盟国家提出的倡议。路要一步步走。现在我们就是要尽快要启动这些项目并且取得成果。，一步步走。当然，在条件成熟时候，我们也愿意和东盟来商量制定《南海各方行为准则》。"</p> <p>应该看到，"指针"的共识是对1997年中国-东盟《联合声明》和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继续，其中明确的原则是"有关争议应该由当事国通过友好谈判磋商来解决"，具体内容主要是关于海洋科考、环保等方面的，没有涉及主权问题。</p> <p>中国一贯主张南海问题应该由中国与有关国家一对一磋商解决，反对区域以外的国家介入，"指针"并没有违反中国的一贯主张。</p> <p><strong>六、将来怎么办？</strong></p> <p>"将来怎么办？"这是邓小平对南沙的未来提出的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正如前文所讲到，南海周边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上的争夺，主要是为了海底油气资源权益。而有关国家目前之所以能够侵犯我国油气资源权益，其实依靠的是区域外国家如英、美、挪威提供的海洋石油钻采技术（主要是出租给有关国家使用）。而中国之所以在南沙没有油井，是因为技术实力不足。试想：如果中国能够以比英、美、挪威等国更优惠的价格提供钻采平台给相关国家如何？</p> <p>实际上，对于中国开发自己的海洋国土内的资源的障碍并不存在，除了我们自己的技术能力外，没人能阻止我们去开发南沙的油气资源。只不过，在现有的国际法框架和现实条件下，我们要想把周边国家从南海的资源开发中排除出去，也并不现实。因此，现实可行的出路在于：发展壮大我们自己的海洋油气装备实力，实现由中国主导的共同开发。</p><p>转载本文务请注明《经略》网刊地址：http：//www.aetas.cn/read</p><br />]]></description>
            <author>人文与社会</author>
            <pubDate>Tue, 02 Aug 2011 11:58:49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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