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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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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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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吴飞：“理解自杀”札记四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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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学科: 社会<br />来源: (网络来源道里书院  札记1原载《读书》2005年第七期)<br />关键词: 自杀, 费力鹏，农村社会，吴飞<br />摘要: 这才发现费力鹏（有时写作费立鹏）是个加拿大医生。本站论坛提供一份他整理的pdf幻灯：《中国自杀状况及其对策》，可咨<a href="http://wen.org.cn/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204&forum=1" rel="external" title="">下载</a>参看。<br />四则札记分别为：无言的游魂，自杀－－唯一的哲学问题，自杀作为中国问题，“为生民立命”是否可能。请翻页阅读。<strong>无言的游魂——“理解自杀”札记之一</strong><br /><br /><br />二○○二年，客居中国近二十年的加拿大医生费力鹏（Michael Phillips）和他的中国同事在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Lancet）上发表了《中国自杀率：一九九五——一九九九》一文，正式向世界公布，中国的自杀率已达十万分之二十三（大约相当于美国的两倍）；中国一夜之间变成了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同年年底，费力鹏大夫又在回龙观医院主持成立了“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一时之间，自杀问题成为继艾滋病问题之后，整个世界关注的又一个中国问题。费力鹏大夫对中国所做的贡献，恐怕不亚于他的同胞白求恩大夫。<br /><br />首先吸引海内外自杀学家（suicidologist）的，并不仅仅是这么高的自杀率，而是在中国自杀的特殊模式：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妇女自杀，那么多农村人口自杀，那么多年轻人和老年人自杀，而不像西方大多数国家那样集中在男性、城市、中年人？这里面表现出的差距，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分布问题。自杀集中于男性、城市和中年人，都可以从涂尔干的经典自杀理论里找到依据，因为这些人群更容易遭受社会失范的冲击，更大程度面临现代性所带来的异化、孤独、疏离群体这样的问题。而现代社会中年轻的农村妇女自杀，这是使涂尔干的自杀理论，甚至于他的整个关于现代性的判断，都有些手足无措的现象。<br /><br />尤其让西方自杀学者感到困惑的是，中国的自杀者中只有63％的人有精神疾病，而不像西方那样至少有90％。如果说中国的自杀现象与精神病完全无关，63％并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但是，如果像西方精神医学那样把自杀与抑郁症紧密相联，这个比例又不够大。<br /><br />中国的自杀现象既不能恰当地归入涂尔干所讲的三种类型，又不太像是来自精神医学所讲的抑郁症，那么，这个现象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有什么样的理论，能给中国的自杀问题一个社会科学的解释，从而可能找到“干预”或“预防”的入手点？<br /><br />有些自杀学家指出，中国的抑郁症患者远比想像的多，63％这个数字源于错报或漏报。中国的自杀问题，和别国的自杀问题没什么不同，完全是一个精神医学问题。因此，普及和发展精神医学知识，是解决自杀问题的必由之路。还有学者认为，由于农药这种自杀工具极其烈性，很多本来应该归于自杀未遂的案例因无法抢救，而变成了自杀成功。其实，中国真正可以算作严格意义的自杀的案例并不多，是农药的烈性和医疗条件的恶劣无意中造成了自杀率高的假象。基于这样的判断，甚至有人敦促中国农业部改善农药的生产和储存。当然，更具有社会科学修养的学者指出，中国年轻的农村妇女自杀率高，完全是因为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依然低下，性别歧视依然严重。<br />就在自杀学诸公争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正被困在华北一个拥挤的县医院的急诊室里，一边等待前来就诊的自杀未遂者，一边失望地翻看着他们的治疗记录。这是我对中国自杀现象的人类学研究处在最低谷的时候。<br /><br />在治疗记录的病因栏里，隔不久就可以看到“农药中毒”、“甲胺磷中毒”、“一六○五中毒”、“氧化乐果中毒”的字样。如果不是在夏天，所有这些都会是自杀案例；但如果是在夏天，那你就很难判断，这究竟是服食了农药，还是在田间作业的时候不小心喷在了身上。虽然几乎每一两天就会有“喝药”的病人来到急诊室，但是，没有一个病因写的是“喝农药”或“自杀”。我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从来不区分“自杀”与“误喷农药”，或者说，为什么他们从来不把占所有患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自杀者当作单独一类病人？费力鹏那里的统计数字，在他们这里究竟有什么意义？在县医院的医生看来，自杀与车祸、天灾、事故没有什么不同。而他们所负责的，只有洗胃。在他们这里，“自杀”并不是单独的一类事件。那么，这是不是因为他们不是精神科的大夫呢？<br /><br />幸好，这个县里已经成立了一个精神病诊所。但这个诊所里的状况反而让我更加疑惑。精神科医生所关心的，似乎仍然和自杀者所关心的不是一码事。不仅绝大多数自杀未遂者或有自杀意念的人不会来这个诊所看病，而且，即使来了的人，也总觉得没有什么大的收获。<br /><br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感到失望了。我最先来到这个县，并没有到县医院，而是直接找到了公安局。那里的法医给我看了五六年间非自然死亡的记录，并且逐个解释调查和侦破的结果。其间确实有不少自杀者。他告诉我，每当县里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或是出现了一起恶性死亡事件，公安局都要派人调查，并且会留下记录。但是，调查的目的首先是看这是不是一起谋杀，或者是否有人有直接的责任。如果确定是一起自杀事件，公安局就不会再过问了，除非随后会有什么恶性的纠纷。“因为自杀不是公安局职权之内的事。我们无权过问。”<br /><br />这才是让我真正感到疑惑的：“自杀”，似乎是地方政府逻辑之外的一件事。公安局和医院都可能和自杀发生关系，这是因为自杀往往和谋杀或身体疾病相关。他们所关心的，都不是自杀本身。<br /><br />而且，这也不是因为这两个单位玩忽职守或没有尽到责任，而是因为，自杀是在任何公共机关职权之外的事。在中国的地方政治里，没有一个单位的职权里会包括自杀这一项。不管自杀，恰恰是因为这两个单位“行不出其位”，忠实地履行着它们应尽的职责。<br /><br />因此，当我试图从地方上找到自杀率的统计的时候，完全徒劳无功。县里有人口的数字，也有每年出生和死亡的数字，但就是没有自杀的数字。为什么和怎样记录自杀的数字呢？谁来负责做这件事呢？<br /><br />这个现象马上又提醒我们，费力鹏的研究揭示了一个极为明显的问题：他说中国的自杀率至少从一九九五年就这么高了，怎么我们就不知道呢？不仅不知道，怎么我们好像毫无感觉一样呢？更重要的是，这么高的一个数字，怎么好像根本就没有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没有影响到安定团结呢？<br /><br />据说，自杀而死的鬼是最可怕的鬼，因为他们郁积了满腔的忿戾之气，四处游荡，找不到替身就无法投胎转世。但是，现在中国的这些冤魂，似乎并没有找什么替身，反而是无声无息地就被大风吹走了，活着的人仍然若无其事地过日子，根本就没有理会他们的存在。<br /><br />面对这样的现象，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自杀学家所提出的问题，是不是从根子上就问错了呢？在中国的政治分类图式里，是不是根本就没有自杀这一项，而我们应该把这几十万的自杀者要么分为农药中毒者、安眠药服过量者、抑郁症患者，要么分为非谋杀死亡者、意外缢死者、无故堕水者呢？<br /><br />我终于说动了急诊室的大夫，他们允许我穿上白大褂，去访谈已经脱离危险的自杀未遂者。我想，我终于可以问清楚，这些年轻的农村妇女为什么要喝农药，她们究竟和美国的那些城市男子有什么不同。我的第一个访谈对象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妇女，喝了几口氧化乐果，当时早已脱离危险。在她的床头，她的母亲和丈夫都在陪床。自杀未遂者本人很乐意和我讲她的故事。但是，她刚刚说了几句，探望的亲戚邻居就陆陆续续进病房来了。她一边和大家打招呼，一边回答我的问题。听到她的讲述，她娘家的一个姑姑纠正了一些小小的事实错误，但马上引起了她婆家一个亲戚的反驳。她还没有把事情讲出个眉目，床头的娘家人和婆家人就吵了起来。前来探视的街坊邻居看他们已经吵得不可开交，就认为我是一切麻烦的制造者，逐渐把矛头对准了我：“你是这里的大夫吗？大夫有问这种问题的吗？”“家务事，你管得了？”<br /><br />我还没有弄清楚这个小小的细节为什么如此敏感，就被狼狈地赶出了病房。我尴尬地意识到，我所问的这种问题，不仅是警察或大夫所不该问的，而且是老百姓们不愿意被问的；但我也同时感到，清官所管不了的家务事，并不真的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在公安局和医院的逻辑之外的，老百姓的生活里至关重要的一件事。他们之所以不愿意让我问这样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这问题不重要，而恰恰是因为这样的问题那么深地嵌入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和他们最敏感的神经纠缠在一起。自杀问题，当然触及到了老百姓们最关心的一些隐秘问题；每年几十万的自杀和近千万的自杀未遂，既然已经触及到了那么多老百姓的幸福问题，怎么可能不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大问题？<br /><br />公安机关和医疗单位所关心的是，人们是否会陷入暴力、谋杀、疾病、疯癫这样的不幸之中，但大多发生在家庭里的中国式自杀，更多涉及到的是，人们怎样才能过上好日子，或者说，怎样才能获得幸福。防止不幸和获得幸福虽然紧密相关，却属于两个问题。对于这种区分，中西哲人都有过一些说法。比如在《理想国》第二卷的开头，苏格拉底就告诉格劳孔，不要以为病人所希求的健康就是好。健康只是不那么不好而已，要追求好的生活，还需要另外的努力。而孔子在使人免而无耻的刑和使人有耻且格的礼之间的区分，与我们现在讨论的几乎就是一个问题。警察执行的是刑，只能避免不公和不安全；同样，医生所能做的，也只是避免疾病和不适。家庭中的自杀问题关系到的是个人的幸福和尊严，和这些都没有直接的关系。<br /><br />只有在这个观念之下，我才觉得有自信面对那些无比琐碎但又可以夺人性命的争吵。无论国内国外的媒体，所热衷报道的自杀事件，恐怕大多是与更大范围的不公和政治相关的；但是在中国农村，自杀绝大部分发生在家庭之中，来自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和兄弟姊妹之间的争吵。因此在我想询问某个自杀个案的故事的时候，人们常常会说：“能有什么事儿？家里还能有什么大事？两口子之间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吗？”两口子仅仅因为小事争吵起来，话赶话互不相让，一个对另一个说：“药就在这儿，你敢不敢喝？”另一个也毫不含糊，拿起来就喝。一对夫妻拌嘴赌起气来，丈夫说：“我喝了药你敢不敢喝？”妻子也不示弱：“我为什么不敢喝？”丈夫喝下一口，含在嘴里；妻子一点也不胆怯，举起瓶子就喝了一大口，咽了下去。母亲教育儿子，儿子就是不听话，母亲把笤帚疙瘩打折了也丝毫无益，跑出去就喝了农药。桩桩件件，不是令人惋惜，就是让人哭笑不得。看起来，好像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事故，不是悲剧，而是闹剧。但是，这么多家庭里都在发生这种可以避免的事故，这么多人都因为大不了的琐事以命相拼，难道这还不足以构成大事？这么多闹剧凑在一起，难道还不构成中国农村社会的悲剧？中国人是不是已经陷入了这样拿生命当儿戏的境地？<br />弥漫社会的这种浮躁虚骄之气似乎已经让政府不能不采取点行动。可是，面对这些近乎滑稽的悲喜剧，不仅没有哪个机构有权力来干预，甚至也没有恰当的理由来干预。谁能禁止夫妻之间吵架？谁能规定父母教育孩子不准生气？谁能规定人们在吵架时不准喝药？谁能强迫人们获得生的勇气和智慧？<br /><br />既然自杀问题是现代政府无法负责，老百姓自己也不愿意被管的事情，那么，我们这些外人一厢情愿的介入，是不是真的在多管闲事呢？现代社会不是要给老百姓充分的自由吗？现代性不是要求尊重人们的隐私吗？并且，我们的传统不是早把家务事放在了清官管辖的范围之外了吗？<br />但是，面对这样的社会风气和这么高的自杀率，恐怕很少有人会说，这事情不应该管。而对社会全面的理性控制，让人们在真正意义上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同样是现代性的应有之义。<br /><br />自杀问题的真正悖谬之处或许正在这里。一方面，居高不下的自杀率无疑表明了，这个社会存在严重的问题，人们的幸福生活受到了威胁；另一方面，这种极为私人化的幸福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是外力难以有效干涉的。一方面是柔软的内心世界和琐碎而复杂的私人空间；另一方面是冷冰冰的政治权力和公共生活。明明是无法下手的局面，却又不能不管，必须采取措施。面对类似的问题，西方中世纪后期的许多国家，都严厉规定不准自杀，自杀者的尸体都要给以非常严厉的处罚。但是，这种处罚也只不过是流于形式而已，更多是给活人看的表演，而不能真的让死人感到疼痛。难道有什么人真的有权力或能力扭转另外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吗？<br /><br />也许正是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本文开头谈到的那些西方自杀学家的思考，才变得有意义起来。既不能干涉人的自由和隐私，但是又必须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的西方现代社会，在几百年的摸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对待自杀的一些基本技术。涂尔干的自杀社会学和精神医学中的自杀学，都是这套技术的产物。附着在自杀问题上面的现代性的根本悖谬并没有消解，对自杀是否是罪的争论也没有销声匿迹，但精神医学基本上接过了关照自杀问题的责任。自杀者的尸体已经不必遭受侮辱和惩罚，但自杀者的灵魂却要面临精神分析甚至药物控制的权力之手。<br /><br />因此，自杀学家面对中国自杀现象产生的好奇和兴趣，并非完全出自专业上的牵强附会。他们所面临的基本困难，和我在那个嘈杂的医院里遇到的困难，并没有根本的不同。我们都已经体会到，在中国这个特殊语境下，同样的现代性悖谬呈现出了相当不同的样态，我们已经无法采取同样的技术来关照中国人的幸福生活。只要我们认准这个现代性悖谬里的根本张力，自杀学家们所提出的专业化的问题，就可以大大加深我们的思考。也许正是在与涂尔干和弗洛伊德等人的对话中，我们才能更深地了解我们自己的生存处境。<br /><br />面对这种处境，我们不得不问出“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只是，也许不得不蹩脚地说成“活下去还是不活”。莎剧的译者所面临的这个尴尬，也正是中国面对西方自杀学的尴尬。只不过，也许恰恰是这种尴尬，反而可能成为我们的一个机会。<br /><br />田野研究中的一幕始终萦绕着我的思考。当我和我的一个向导谈到他们村子里的自杀事件时，他给我介绍了三四个，都是毫无精神障碍的人的故事。然后我问他还有没有，让他一定要想清楚，一个也不要漏掉。他想了想说：“也不是没有了，但是还有什么疯子傻子，那不算自杀，没什么意义，不用说了。”经不住我的百般乞求，他说：“这个傻子是我的一个表弟，什么也不懂，整天在外面疯跑，胡言乱语。有一次他又胡说起来，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就打了他一巴掌，叫他不要说了。他挨了打，回到家里边，喝了农药就死了。”他轻描淡写地说着，好像并不是在给我讲述另一个个案，而是在告诉我，这个个案是多么不值得讲，多么算不上自杀。他不仅笑嘻嘻地讲着他表弟的死，甚至毫不掩饰地告诉我这是他的一巴掌造成的。这个傻子的故事不仅让我感到了巨大的震撼，而且使我深切体会到，我们完全是在一个非涂尔干的世界里研究自杀。因为，无论涂尔干还是现代精神医学，一个基本的假定都是，自杀总是发生在非正常状态下，要么是一个社会偏离了正常状态，要么是一个人的精神状况偏离了正常状态。但是，我的向导却认为，只有正常人的自杀才“算”自杀，傻子的自杀根本算不上是自杀，没有任何意义，不值得去研究。<br /><br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听人们说，疯子傻子的自杀不算自杀了。每次我都感觉到，尽管不能说中国没有因抑郁症或社会失范而导致的自杀，但是，人们心目中的自杀，只可能发生在正常人的正常生活当中，是人们在过日子当中发生的悲剧。这样一种根本的区分，注定了西方自杀学无法给我们解决问题的钥匙；西方带给我们的，也许是更多的困惑和必须回答的问题。<br /><br />哈姆雷特的那个问题，中国人不仅要给出自己的问法，而且要给出一个满意的中国式答案。这样的回答所提供的，并不仅仅是一种为西方自杀学填补漏洞的地方性知识，而必须为现代文明重新理解自己所陷身的悖谬做出贡献。就像哈姆雷特一样，这个回答不仅是为了那些不宁的鬼魂，更重要的，是为我们自己找到一种更有尊严的生活。<br />]]></description>
            <author>人文与社会</author>
            <pubDate>Fri, 11 Jan 2008 12:01:22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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