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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许章润 ：清末对于西方狱制的接触和研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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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学科: 法律&lt;br /&gt;来源: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秋季号。)&lt;br /&gt;关键词: 中国法律史  许章润 狱制&lt;br /&gt;摘要: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二部分缕叙迄至清末变法为止国人对于西方狱制的研介和引进，理出其间的线索；第三部分着力分析在此过程中国人对待异域文物的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和心态；最后，引申出“迁责杀父情结”这一论式。清末对于西方狱制的接触和研究（上）&lt;br /&gt;&lt;br /&gt;&lt;br /&gt;    近代国门渐开后，[1] 国人对于西方典章文物探求伊始即涉猎其狱制，这是一件多少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事。但其中缘故说来也颇简单。因为，诚如西人所说，狱制乃社会“文明”程度的镜子，彼时中国人既认西方为先进的典范，而狱制确系关乎社会哀痛的敏感处，则寻思对中国社会进行全面重整的志士仁人分心智万一于狱制，犹譬梁任公尚欲研究民法这类小课题，也系情理中事。本文欲就迄止本世纪初叶有关中国接触西方狱制的资料作一番爬梳，辨别其间的脉络，从此一事件上追述近世中国走向世界的心路历程。&lt;br /&gt;&lt;br /&gt;   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二部分缕叙迄至清末变法为止国人对于西方狱制的研介和引进，理出其间的线索；第三部分着力分析在此过程中国人对待异域文物的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和心态；最后，引申出“迁责杀父情结”这一论式，以为本文不算结论的结语。&lt;br /&gt;&lt;br /&gt;&lt;br /&gt;   一、对于西方狱制的初步接触&lt;br /&gt;&lt;br /&gt;   近代最早出洋游历而于西人狱制有所记载者，当推大名士王韬。此前容闳于一八四七年留美，至一九０九年成《西学东渐记》，并无有关西人狱制的载记。一八七０年春，清同治九年，去国两载的王韬重游英京伦敦，应邀往“碧福”（Bedford）参观新建监狱，观其规制，叹囚犯“屋舍既洁净，食物亦精美。狱囚获住此中，真福地哉。”在这篇不过百字左右的记述中，王韬还谈到了两件事。一是其时英制，牧师每七日往狱“宣讲”，“悉心化导之”。在归国后应丁日昌之邀撰写的《法国志略》中，王韬对此更作发挥：&lt;br /&gt;&lt;br /&gt;   每值礼拜日牧师或神父入狱讲道，使狱囚咸集环坐，静听以化其顽梗之心，消其桀骜之气，……以视中国之牢狱，相去奚只天渊矣！此则犹有三代以上之流风善政欤。[2] 这与后述一八九五年兵部郎中傅云龙在日本长崎参观监狱所见：“有堂，七日一说佛法”，[3] 景异而理同。宗教教诲是所有西方监狱的成规，属所谓信仰自由的范畴，同时又是信仰不得自由的明证，英国自不例外。&lt;br /&gt;&lt;br /&gt;   二是“狱囚按时操作，无有懈容”。[4] 囚犯乃国家的奴隶，渊源也远，但由仅旨在“劳其筋骨”的纯粹奴辱性的劳役，渐变为藉劳动以求其输善，劳作不过是行刑的手段，却是十七世纪初叶以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早，诸如阿姆斯特丹、伦敦等西、北欧几个主要都市的产物，反映了由中世纪向近代刑制刑理过度的初期水平。王韬的这段记载表明这一制度已成 “规制”，非当初随机性的作业可比，与同时的英人著述，正可相互观照。&lt;br /&gt;&lt;br /&gt;   在《法国志略》中，王韬还对西人狱制有这样一个总的叙述：&lt;br /&gt;&lt;br /&gt;   牢狱之制法极周详，刑无苛酷，待狱囚务极宽厚，日给饮食，岁给衣履，皆得温饱，无虞冻馁。&lt;br /&gt;&lt;br /&gt;   在狱亦课以工作，视其所能，使之制造各物，或延艺匠教导，俾有一材一技之长，则出狱之后不致流为废民。&lt;br /&gt;&lt;br /&gt;   总之，西人狱制，“诚良法美意也”！[5]&lt;br /&gt;&lt;br /&gt;   从鸦片战争到光绪元年（1875年）的三十五年间，中国人亲历西洋的载记为数廖廖，诚如钟叔河先生所言，这段时期出国知识分子的“思想见解”，“除了容闳，只能数王韬了”。[6] 王自称：“余之至泰西也，不啻为前路之导，捷足之登。”[7] 就其对西人狱制的接触言，这并不是自吹。士大夫多胸怀大志，于此道不屑，乃至惜墨如金，否则，当有更多载记让后辈猜详了。至于说“狱囚获住此中，真福地哉 ”，不免是基于当时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两相比较后的“匪夷所思”了，“获住此中”的英国囚犯肯定不会做如是观。美国汉学家柯文论及于此时即曾指出：“在十九世纪的欧洲，是否有那么多的监狱符合王韬理想化的标准，是大可怀疑的。”[8] 其实，不仅在十九世纪，即在二十世纪，这样的监狱也只存在于天堂。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即曾感慨：“我们的报纸和学术著作中充满了关于我们国家的审前拘留制度、依靠公诉人和被告之间的协议而处理案件的制度以及监狱制度的报道和论述，它们表明了这些制度的荒唐可笑，丢人现眼。我们好象又生活在查尔斯 •狄更斯的时代。”[9] 可见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否则，呼吁狱制改革的舆情也就不会如此“一浪高过一浪”了！&lt;br /&gt;&lt;br /&gt;   七年后，李圭以工商界人士身份“环游地球”，首航赴美。一八七六年八月，清光绪二年六月十五、二十一两日，李圭在费城分别参观了轻、重罪监狱和“儿童习正院”（即后述戴鸿慈往访的“爱尔米拉教养院”），凡所记约四千言，不仅屡叙其设施、处遇、囚犯劳作等项，并考其狱理与刑罚伦理，深感“外国监狱，迥异中华。”比诸其时大清朝的囹圄，他所见到的外国监狱，&lt;br /&gt;&lt;br /&gt;   第一务取洁净；第二饮食调匀；第三作息有序；第四可习技艺；第五则其总管、司事，一切体贴人情，处若父兄之于子弟。故凡游览其中者，非特不觉其为监狱，即犯人监禁日久，亦忘其身在监狱也。[10]&lt;br /&gt;&lt;br /&gt;   李圭于此不住赞叹：“法至善也，恩莫大也”！“法良意美，于斯尽矣。倘有仿而行之，殆将真以囹圄为福堂也”！而究其根本，一言以蔽之，盖因此时指导西人狱制的乃是主张“化人为善”的刑罚哲学。李圭本诸儒说，更作伸衍，谓“人固不皆上智，而亦不皆下愚。为民上者，孰不欲举一世皆为良民哉！”[11]综审其论，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异国的外行笔下，西方自十八世纪中叶至此一百年间狱制与刑制改革的理论主张的俗世落实，竟然基本备此。&lt;br /&gt;&lt;br /&gt;   同年，在嘲骂声中出使欧洲的郭嵩焘，赴欧途经香港，往访监狱。饶有意味的是，这位近代中国的首任驻外大使，于其出国第一站参观的头两个项目便是学校与监狱，且后者乃系殖民当局应其所请而安排的。其至锡兰，亦往访佛寺与监狱。其时，港狱虽行英制，但不少地方依然保留野蛮残忍的中世纪狱规，亦即早在整整一百年前即遭约翰•霍华德等人道主义改革家们猛烈抨击的诸如运石、运铁球和转铁轴，以及鞭笞、锁铐、刺颈等竭尽侮辱、凌虐囚犯之能事的把戏。如所谓的“转铁轴 ”，即为在囚室设一铁轴，令犯人每日以手转动，“日运万四千转，有表为记，不如数者减其食”。而所谓“运石”“运铁球”，即令犯人每日将一定量石块或铁球从此处搬往彼处，再从彼处搬回此处，循环往复。此类恶役，向为世所诟病，英国本土，已渐次废弃，而在殖民地犹用，这恰恰是殖民者的恶德，翌年郭氏在英国本土所见狱制，特别是其劳作制度，便与港狱有别。上述王韬的见闻亦可为证。不意郭氏竟“六经注我”，认其“所以劳其筋骨，导其血脉，使不至积郁生病，规模尤可观也。”西方因有近代文艺复兴以还的思想启蒙、人文思潮的洗礼，经三数百年的社会调适，其时正渐入佳境，但在殖民地尤行旧法，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东方向西方学习，历百余年，学犹不逮，哪有反思的余裕，所以直到这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才有“东方主义”理论行世，也就怪而不怪了（不过，冬烘者以此遮羞，又当别论）。&lt;br /&gt;&lt;br /&gt;   话说回来，郭氏出使三载，就其日记所载，共参观东、西狱七所，载记狱制处共九则，近约万言，是沈家本变法修律前所有出洋人士中于此费墨最多者，也是汉语文献中最早介绍以“侯尔德”（约翰•霍华德）为旗帜的西欧狱制改革与“万国刑法监牢会”的材料，所谓择善不避巨细，于此可见。关于“万国监狱会议”，郭氏的日记中有如下记载：光绪三年六月十八日，“瑞典、挪威公使爱达华达摆柏”致函郭氏，相告以将于一八七八年八月在“斯多克火恩”（斯德歌尔摩）召开大会，“ 愿中国亦谴官赴此会”。郭氏因而奏陈清廷，“度其会议，必多有可纪者”，“请派员赴万国刑法监牢会”，终于促成一八九０年清廷首次派员出席在俄国首都彼得堡召开的第四届“国际监狱会议”。[12]&lt;br /&gt;&lt;br /&gt;   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以派员游历外洋作为“洋务”之一。光绪十年，因御史谢清源的奏请，乃大规模组织这项活动。十三年，经考试遴选，御笔圈点，兵部郎中傅云龙等十二人赴日、美及拉美的秘鲁、巴西等国考察。一八八七年，光绪十三年秋，傅云龙在日本长崎参观监狱。近代监狱学所谓“禁锢监”、“惩治监” 的最早中文介绍，即见于傅氏的当日日记。傅氏的日记对斯时日本监狱的种类、囚犯的劳作和教诲等，略备大概。一八九三年受地方资助出洋的黄庆澄在日游历期间亦曾访问司法省“问刑律”，有关于“重惩役”、“轻惩役”，“重禁狱”、“轻禁狱”，“重禁锢”、“轻禁锢”等日本刑罚种类的记述。[13]&lt;br /&gt;&lt;br /&gt;   距郭嵩焘首任出使后十五年，一八九０年一月，曾受曾国藩“赞赏不已”[14]的薛福成离沪出洋，出任英法义比四国大使。在欧四年半，“用心竭力”，所写日记凡数十万言，涉关西人狱制处共三则。其一记法京巴黎“伯列藏麻寨”狱，详述其建筑、罪犯分类、处遇等。其中一项，颇堪玩味，即囚犯“工作之赀，悉归本犯，不充公款，俾自购食物，甚有积赀者。”此与一度流行并在某些国家仍然流行的“罪犯乃国家的奴隶”的观念，甚相径庭。不过，此一“工作之赀”不会太多，“悉归本犯”更是象征性的，除去各种扣除，犯人得多少，只有天知道。这是彼时西人的狱制使然，薛福成光听介绍，哪里知道底细；其二记英国监狱状况，并本英国刑治实践，认为减省刑罚而民知耻，发春秋大义。[15]&lt;br /&gt;&lt;br /&gt;   另外，据日本法政大学史料委员会编辑的《法政大学史料集》第十一集：《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特集》（东京，1989）记载，在此速成科学习的中国留学生曾往访日本监狱，见习日本的司法制度等。在清末的变法修律活动中，流日学生出身的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其中即包括法政速成科的毕业生。这些曾为清朝举人状元的毕业生回国后有不少从业法律实务或教研，可惜缺乏资料，不知是否有人曾对日本狱制情况作过介绍。[16]&lt;br /&gt;&lt;br /&gt;   沈家本在“与戴尚书论监狱书”中曾叹，监狱学作为一“学”，“中国从未有人讲求此学”。此言不虚。当其时，经义之论占据了士大夫们的全部心智，“律学”尚且为世所不屑，“自来势要寡识之人，大抵不知法学为何事，”[17]更无论其下焉哉之狱事了。监狱学研究在中国之凋敝，于下列事实可见一斑：一九五七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由国务院法制局法制史研究室李祖荫、杨清源、汪国堂三位先生编辑的《中国法制史参考书目简介》，于“监狱囚政类”仅收书目四种，即《提牢备考》（清•赵舒翘编，1885年刻本）、《恤囚篇》（清•周馥著，1891年刻本）、《辛辛提牢笔记》（清•白曾著，1901年刻本）、《监狱解蔽篇》（清•吴承仕著，1911年刻本）。其中，《辛辛提牢笔记》是作者任提牢主考时所作关于狱职的笔记，于书后附“外洋监狱考”，简述英美两国狱制概况，或可算作对于狱制的“比较研究”。虽较上述游记类的日志具学术气，但亦干巴得多。真正成规模的学术意义上的研究，还是起自沈公家本“更张”改制之时。&lt;br /&gt;&lt;br /&gt;  &lt;br /&gt;&lt;br /&gt;   二、沈家本狱制改革期间对于西方狱制的系统研究&lt;br /&gt;&lt;br /&gt;   乙已年（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为“预备立宪”，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其中之一的戴鸿慈将“日行所记，凡十二卷”，悉行整理为《出使九国日记》，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交由清政府农商部工艺局印刷科印出，除缕记美、德、奥匈、俄、意的政制设置、风俗人情外，并多处载述彼国狱制情形。据日记，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戴等首在美国“尼布罅士加”（内布拉斯加）“往观监狱”，记其规模、警戒、劳动、饮食、费用以及男女囚犯的不同处遇等项。观囚室“床、桌、盥　之具毕备，且有电灯”，叹“其食所亦洁净”，女牢“则尤清洁，几于客店无异矣”。由其记述可知，其时该狱囚犯习艺项目不过“男犯皆于此作笤帚”，女犯“则皆课以针黹缝缀之事”。戴发议论说：“监牢非以苦痛犯人也，束缚其自由而仍使之作工，故西人有改过所之称。”“今所见农务、监狱种种，皆可为吾国模范，何幸如之”。虽有圣人明刑弼教的教训在，但国人旧俗多认狱乃“恶地”，智者所不为，而“徒”乃“奴”也，即役使之侮辱之，这有钦定的唐律疏议为证；[18]狱既为行“徒”之所，苦痛乃至凌虐囚犯，自是应有之义。因此，此刻这位清廷大臣的此番议论，颇不容易。[19]&lt;br /&gt;&lt;br /&gt;   翌年（丙午正月，1906年）一月十五日，戴一行参观刑制史上著名的爱尔米拉机构，戴称之为“改良所”，并径解为“顽童学堂也”。在这则记述中，戴氏从中国人的视角，记录了一则重要的资料，即此“顽童学堂”中被囚者，“大多意大利、犹太、中国之人为多耳”，“入此者美人绝少”。此前三十年，即一八七六年，郭嵩焘在香港监狱参观亦看到同类现象。据其光绪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的日记，当其时，该狱“所收系有西洋人，有吕宋及印度人，通计三十馀名，而中国至四百七十四人。”纵有人口基数因素在内，这一比例也是颇堪玩味的（据郭氏日记，其时香港人口十三余万，西人即有六千）。[20]本世纪三十年代前后，文化冲突与犯罪的关系是美国犯罪学界的热门话题，索尔斯坦•塞林教授轰动一时的《文化冲突与犯罪》，即于此间问世。[21]十九世纪后半叶逐渐兴起的文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影响及于在美国本为社会学分域的犯罪学界的有识之士，自为此书的产生提供了学术与方法论的背景，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十九世纪中叶以降，在这个崇尚平等自由的国度中，各归化民族、种族实际上的不平等与强烈的种族歧视，以及由文化间的差异所造成的误解，导致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化解不足，强势民族又过于肆无忌惮，弱势集团告天无门，自然诉诸越轨行为，美国社会遂犯罪浪潮汹涌，而最后实际成为替罪羊的总是弱势集团。因此，虽然迟至三十年代此类问题始引起社会学与犯罪学界的关注，但病根实已久矣。一九０六年中国人的这则记述，可为一例。[22]&lt;br /&gt;&lt;br /&gt;   同年二月十九日，戴等由美入欧，在德国柏林观访重罪监狱，所记备极详细。对狱内宗教活动，记述尤详。对此实行独居制之德式监狱，戴氏于叹羡之余又颇多疑惑：&lt;br /&gt;&lt;br /&gt;   闻卫生家言，监狱独居之弊，足使犯人积久而成心疾或风痫。顾此不之忌者，何也？勿亦以作工、授课之足以束缚其心思，且时见牧师若管理人，故与常所谓终身墩禁者异耶？[23]&lt;br /&gt;&lt;br /&gt;   戴氏不知，现代欧美所谓“独居制”，乃新教（尤其是清教的浸礼派各宗）伦理的产物，强调天助自助原则下通过灵魂的孤独煎熬和冥思式的忏悔以求得心灵的觉悟与解救。由于此制滥觞于英国，却形成于美国教友派的倡设，其后期的实施者虽秉有其制却无教友派会众的奉献与仁慈，故虽有一副公谊会的道德主义面孔，并有清教徒的自虐成分在内，却无其实质，“好人”门的一相情愿！姑不举熟知的马克思氏对此的批判，[24]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两位欧洲记者即有如下评说：“这种旨在期望得到好结果的试验，对大部分囚犯来说都是不幸的。为了改造他们，他们被完全隔绝，但这种隔绝……已超过了人类的忍受力；它不停地、无情地摧毁着罪犯。这不是改造，而是谋杀。”[25]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根斯在《游美札记》中秉持强烈的人道主义悲悯情怀，也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抨击。[26]因此，独居制之被取而代之，实是狱制演化的必然。清末狱制改良时所仿建西式“轮辐式”或“放射状”新式监狱，即上述李圭在美所看到的重罪监狱，也即“五大臣”之首的载泽《考察政治日记》中所述比利时那种“建高台于中央以了望，分道列室如菊瓣”的监狱模式，即为实行此制所设，倡导于杰里米•边沁，而大行于欧美，着力晓谕权力的可见性与勿须证实性，实已新而不新了。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况乎仅取其下？！[27]&lt;br /&gt;&lt;br /&gt;   载泽《考察政治日记》于英、比、法狱制亦有记述，唯极简略。不过有一段却很有趣，即访问比利时监狱时，“习工艺之囚者，见客过，皆起立为礼，有愧色”，这位获赠剑桥博士学位的清廷王公由是感慨，“即此可以觇泰西国民之程度矣。”他老先生不知，这也是彼时西方所谓新狱制的新规矩之一，属强迫性的规范，犹现时吾土劳改场犯人乃至工读学校中学生见参访者之起立与齐诺“首长好”乃纪律，哪里是个什么上纲上线的“国民程度”呢？！“好人”们访问监狱，被访囚犯的感觉，其实是类似动物园内的畜生的。我说这话的根据，来之于我本人的直接与间接经验。真是“考察”“考察”，考且不易，察更难矣！话说回来，当其时，载泽以王公之贵，尚且兢兢业业，就考察所得，每日一记，后世不肖，能逮其于万一乎！[28]又上述郭嵩焘氏访香港监狱时，亦有此类评语。如囚犯在“禁锢室中，启外牢门扬声喝之，皆起立，当门垂手向外”，郭称此“节度整齐可观”，亦属士大夫所谓“深明大义”之论。[29]&lt;br /&gt;&lt;br /&gt;   同年，董康自日本考察监狱归，撰译《监狱访问录》、《调查日本裁判监狱报告书》以及《狱事谭》等，对东邻日本的半西化式狱制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其《监狱访问录》，凡“总论”“各论”两部共二十一章，是清末改制变法时产生的重要法学著作。沈家本在为《监狱访问录》所作的“序”中，借他人耳目，揉春秋大义，阐一己之狱理，而以“仁忍”“感化”为狱事作结。其卓识为后世所不逮，其比附荒谬亦彰然无掩。其以“泰西之论”“而证之于古者”如：&lt;br /&gt;&lt;br /&gt;   囚人运动场，既古人游观之意也；衣食洁而居处安，即古人　里之意也；有教诲堂，以渐启其悔悟；更设假出狱之律，许其自新，又古人幽闭思衍，改善得原之意也。&lt;br /&gt;&lt;br /&gt;   职是之故，&lt;br /&gt;&lt;br /&gt;   大凡事理，必有当然之极，苟用其极，则古今中西初无二致[30]。&lt;br /&gt;&lt;br /&gt;   就狱理言，近世西方于狱内设运动场，以明文的法律形式，保障囚犯的基本生活条件，都源于一个基本的前提，即人权的理念，而以所谓法制或法治一言以蔽之；至于假释，纯为行刑技巧，其于刑罚经济的寄托远甚于对于“幽闭思衍，改善得原”的祈盼，以获释者不致重犯为最低也是最高的行刑理念，是刑务家们于无可奈何中的“较不坏选择”。而最深层的原因则是西人以人性恶为一切立论的前提，对人不作无人性基础的奢望，更不会如中世纪教会那样尽做“存天理，灭人欲”的好高骛远之举。&lt;br /&gt;&lt;br /&gt;   事实上，与沈氏同时的涂景瑜在日本帝大法科读书时所作《中国监狱史》即说：&lt;br /&gt;&lt;br /&gt;   今之言改良狱制者，动谓宜仿照日本，或云当参酌英、德、和兰诸国法制；非侈言分房之美，即妄夸阶级之良。窃谓师彼之长补我之短，原无不可，如曰他国狱制皆臻完美，吾国当一一仿行之，瑜则未敢随声附和。盖东、西各国今日之集治监、拘置监、惩治场，皆可采取吾国古代监狱制度之精神而标以新名词也！[31]&lt;br /&gt;&lt;br /&gt;   当其时，“事穷则变”，为改良确实落伍而兼野蛮的刑制与狱制，他们于大力采用西人“新型”狱制的同时，又不失对于改革所向的那个伟大传统的一往情深的信心，可歌可泣！不仅如此，其为使改革畅行而于传统中深溯资源的良苦用心，既仁且智；那一份带有知不可而为的悲愿色彩的挣扎，可叹可泣！因此，虽有牵强之处，但比诸后来打劫儒家营垒的西化小生，自有其悲悯所在，对此，我们后来人应如陈寅恪先生所说，怀持“同情的了解”，设身处地体谅先辈的那一份苦心。另一方面，东西古今，在具体的典章文物层面，其间的差别何止天地，但在人类精神的至大至精处，确实乃相通相和相休戚的。因此，丙午年间他们的那份感受也就错而不错了。&lt;br /&gt;&lt;br /&gt;   光绪三十二年，法部郎中韩兆蕃呈请赴日考查监狱，获准后先于江浙一带考查中国狱政及在华西狱状况，后赴日本东京、横滨等地，凡考查监狱十一所，归国后编成《考查监狱记》一书，光绪三十三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内编、外编和附编三部。内编主要收录中国江浙、上海各地的传统旧牢与西式新狱的考查报告及照片、图影和建筑图式二十帧。外编收考查日本十一所监狱的记录及各狱建筑图式，并有自撰长篇《考察日本监狱禀》，详记各狱的设施、制度和费用等巨细，指盼“ 我国异日从事建筑新监狱，或可为据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位三品郎中还在禀文中提出了“法权之独立”的问题。日本由得川时代的“刑狱惨虐，甲于东西 ”，至“痛领事裁判权之足以弱国”，乃奋发改制图强的历史，深深刺激了清国士大夫的心。在日期间，小河滋次郎每日为讲监狱学三小时，历时一周，绎为中文，“得万余言”，收为附编。此外，附编尚有三份文件：《日本监狱章程》、《上海英国监狱章程》和《上海工部局监狱章程》。考诸后来中国出版的各种《监狱学》，从体系结构、课题选择到价值评判，处处可见小河氏的影响。中日一千三百年的文化交往，至此，真可谓三十年河东又河西了。迄止辛亥，不仅日本监狱法、比利时监狱法、意大利监狱法等均译成中文，日人京江廷著《监狱要书》、谷野格著《监狱学》亦均译成中文，分别于一九０五年和一九０六年印行。光绪三十四年，京师法律学堂始设监狱科，日人小河滋次郎受聘主讲“监狱学”，其《监狱学讲义》及著者之参与清末修律，更是此行同道尽知的。此外，此时译介的尚有小河氏的《狱事谈摘》、《狱务览要》以及由日文转译的《独逸（德意志）监狱法》。[32]更早一些的，据《江南制造局》所载书目，供职江南制造局的英国传教士傅兰雅曾译介国五种西方法律著作，其中包括《比国考察罪犯纪略》，笔者未见其书，不得其详。中国人自己撰述有关外洋狱制的专著，除上述《星星提牢备考》和董康氏著作外，尚有光绪三十四年嘉定教育会印行，王元曾编著的《日本监狱实务》。&lt;br /&gt;&lt;br /&gt;   这里有一则资料，向不为人注意，其实恰是辛亥前国人庋集外洋狱制资料最真切的部分。一九一０年，第八界万国监狱会在华盛顿召开，清大理院奏派金绍城、李芳为专员，王树荣为随员，法部奏派许世英、徐谦为专员，沈其昌为随员，分途与会，并考察欧土各国监狱及审判制度。除一八九０年后清政府派驻在公使就近与闻各届会议，此为近世中国正式组团参与大会之始。金李诸公先美而欧，许徐一行先欧而美，近代研究监狱学有成就的王元曾此时不名，乃自备资斧，随许徐之后，由俄而奥、德、意、瑞士、法、比、荷、英，考察各国狱制。民十一年，王元曾编定，京师第一监狱印行的《考察各国监狱制度纪要五种》，收录上述诸员的考察报告、译述共五种，即：1．《第八次万国监狱协会报告书提要》（王树荣撰）；2．《第八次万国监狱协会报告书原本》（金绍城、李芳著，王树荣笔述）；3．《考察各国监狱制度报告书提要》（王树荣撰）；4．《十五国审判、监狱调查记》（金绍城、李芳著，王树荣校录）；5．《各国监狱制度译略》（金绍城、李芳译，王树荣笔述）。上收各书，此前曾由太原监狱以单行本印行。笔者私揣，此五种可能均出于“随员”王氏之手，虽正式合刊于民国，实为清时产品，故一并录此存目，供同好者研用。就此材料来看，现时监狱学界对于国外狱制的了解，庶几与彼时持平。&lt;br /&gt;&lt;br /&gt;&lt;br /&gt;&lt;br /&gt;&lt;br /&gt;注释:&lt;br /&gt;&lt;br /&gt;  [1]“国门渐开”四字极易引起误解，笔者虽不欲起笔即作注，但也不得不引钱锺书先生的一段话以为说明。在钟叔河《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钱序中，钱先生写道：&lt;br /&gt;    &lt;br /&gt;     中国“走向世界”，也可以说是“世界走向中国”；咱们开门走出去，正由于外面有人推门，敲门，撞门，甚至破门跳窗进来。“闭关自守”、“门户开放”那种简洁利落的公式语言很便于记忆；作为标题或标语，又凑手，又容易上口。但是，历史过程似乎不为历史编写者的方便着想，不肯直截了当地、按部就班地推进。&lt;br /&gt;    &lt;br /&gt;     [2]以上均详王韬：《漫游随录》，收钟叔河主编“走向世界丛书”（长沙：岳麓书社，1985）该卷页149。有关王韬其人其事，详前揭钟叔河：《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第十章“王韬的海外漫游”，同前揭；史革新：“王韬与近代西学的传播”，收《中国近代文化问题》（北京：中华书局，1989）页284－306。&lt;br /&gt;    &lt;br /&gt;     [3]傅云龙：《游历日本馀记》，详“走向世界丛书”所收王晓秋点，史鹏校《早期日本游记五种》（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页124。&lt;br /&gt;    &lt;br /&gt;     [4]王韬：《漫游随录》，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5]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6]钟叔河：《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页141，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7]王韬：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8]详柯文著，雷颐、罗检秋译：《在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王韬与晚清改革》（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中译本页120。&lt;br /&gt;    &lt;br /&gt;     [9]哈罗德•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北京：三联书店，1991）页57。&lt;br /&gt;    &lt;br /&gt;     [10]李圭：《环游地球新录》，同注１所引卷，页243－９。&lt;br /&gt;    &lt;br /&gt;     [11]同上。&lt;br /&gt;    &lt;br /&gt;     [12]以上详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页32－3，49，151－5，264，275－6，305－7、549、760－１、950，同注2。其“请派员赴万国刑罚监牢会片”见《郭嵩焘奏稿》（杨坚校补，长沙：岳麓书社，1983）页386。&lt;br /&gt;    &lt;br /&gt;     郭嵩焘所说的“万国刑罚监牢会”，原名“国际监狱会议”，旧译“万国监狱会议”，1930年起改称“国际刑法与监狱大会”，1950年起由联合国“经社会 ”接手，改称“联合国犯罪预防与罪犯处遇大会”。此前，会议分前后两期。前期从1846年的首届会议至1858年的第三届会议，与会者基本为西欧各国。 1872年，由美国总统发起，召开了欧美合流后的第一届会议，遂发展为世界性大会，至1950年改为现名前，通常所说的十二届大会，既从此届算起。中国人参加大会始于1890年在俄国圣彼得堡举行的第四届大会。时值约翰．霍华德逝世百年，遂同时举行纪念大会，清政府自兹以派遣驻在公使就近与会的方式，参加了此后的历届会议（有关中国代表参加此次大会的情况，可参详《中华法学杂志》第二卷第八号页115）。1910年夏复正式组团参加在华盛顿召开的第八届大会。民国政府于1930年派员参加在布拉格召开的第十届大会，后并参与了第一至五历届联合国犯罪预防与罪犯处遇大会。中国大陆自1949年后的三十年间不相与闻，直到1980年８月的第六届大会，始由当时的司法部副部长谢邦治率团与会，迄而至今。惜乎与闻者多为等因奉此的官员，并无受刺激而图改革之心，所以对于本国狱制与刑制改革未见有明显影响。&lt;br /&gt;    &lt;br /&gt;     [13]傅云龙：《游历日本馀记》；黄庆澄：《东游日记》。均详“走向世界丛书”所收《早期日本游记五种》页124、242，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14]详曾国藩同治四年闰五月初六日日记。郭嵩焘于光绪二年具奏清廷“总理衙门”的“举使才片”，也称赞薛福成“博学多通，如西洋地势、制度，条举缕分，精习无遗，而性情纯朴笃实，一无虚饰”；又，在“保荐伍廷芳折”中，郭氏请准“熟悉英律”的伍廷芳为“三等参赞官”，以为办理洋务之助。详《郭嵩焘奏稿》，页363、371，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15]详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长沙：岳麓书社，1985），页469－70、703，。&lt;br /&gt;    &lt;br /&gt;     [16]转引自贺跃夫：“清末士大夫留学日本热透视──论法政大学中国留学生速成科”，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史研究》(北京)1993 年第1期。并参详日人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北京：三联书店，1983)第七章第十三节；李喜所：《近代留学生与中国文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Douglas R.Reynolds著，李仲贤译：《新政革命与日本》（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lt;br /&gt;    &lt;br /&gt;     [17]均详《寄移文存》“与戴尚书论监狱书”、“法学盛衰说”、“监狱访问录序”。&lt;br /&gt;    &lt;br /&gt;     [18]参详许章润：《监狱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页185－7。&lt;br /&gt;    &lt;br /&gt;     [19]以上所引均详戴鸿慈：《出使九国日记》卷，页344，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20] 1871年，香港人口119470人，含驻军则为124198人；1881年为152858人，含驻军则为160402人。其中，1871年华裔与非华裔人口的比例是96.4：3.6，1881年为97.3：2.7。具体统计详《香港政府宪报》第十七卷第十八号。转引自徐曰彪：“近代香港人口试习”，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史研究》(北京)1993年第３期。&lt;br /&gt;    &lt;br /&gt;     [21]《文化冲突与犯罪》一文已由许章润译成中文，自1994年第7期起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北京）连载。&lt;br /&gt;    &lt;br /&gt;     [22]戴氏所述见《出使九国日记》卷四，同前揭，页363—4。关于美国监狱人口中有色人种，特别是黑人与白人的比例及其形成原因，参详美国芝加哥大学挪威•莫理斯教授“当代监狱”中的“少数民族囚犯”一节，载作者与戴维•罗思曼编《牛津监狱史:西方的刑罚实践》（纽约、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页240-2（Norval Morris,“The contemporary prison”, in Norval Morris and Daviad J. Rothman [ed.], 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Prison: the Practice of Punishment in Western Society）。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的数据，1996年，澳大利亚的人口为18，311，000人，其中原住民占372，052人，即不足总人口的2%，但却占监狱人口的18%。详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1998 Pocket Yearbook Australia(1998), table 11.6.[23]载泽：《考察政治日记》页666，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24]马克思说：“……把人同外界隔绝，强制他陷于深沉的灵魂孤独之中，把法律的惩罚同神学的折磨结合起来──这种做法所运用的刑罚观念，最突出地体现在单人牢房制之中。”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本卷２，页237。&lt;br /&gt;    &lt;br /&gt;     [25]转引自（美）克莱门斯•巴特勒斯著，孙晓雳等译，许章润校：《矫正导轮》（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页14。&lt;br /&gt;    &lt;br /&gt;     [26] Charles Dickens,American Notes for General Circulation(1850), at ch. 7, p. 68.中译本见张谷若译：《游美札记》（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页76。&lt;br /&gt;    &lt;br /&gt;     [27]这种模式的监狱建筑，即经过有所损益，原为边沁倡意的Panopticon，又译作“全景式监狱”或“圆形监狱”，系欧美十九世纪的一种监狱建筑形式，有些并一直沿用至今。边沁为自己Panopticon这一创意几乎到了偏执狂的地步，虽生前不懈推销这一建筑样式，几近破产，但屡遭顿挫。1811 年，这个想法被介绍到大洋彼岸的美国，没有精神包袱踌躇满志的新大陆于1826至1935年间在匹兹堡和伊利诺斯建立了两座这样的监狱，即Western State Penitentiary和Stateville Prison。这两座建筑虽已对边沁的原来设想多有修改，但亦未受到好评。&lt;br /&gt;    &lt;br /&gt;     迄止清末，中国的旧式监狱多为四合院式，有的复为几进，院围别设外墙，高达二丈有余；朝院天井内墙则多为木栅，囚禁其中，真所谓“牢”也。最典型的如法部郎中韩兆番《考察监狱记》一书所收的上元县监、元和县外监等。当时的西牢多为设在上海租界内的巡捕房与监狱，如美租界巡捕房、厦门路西牢和地（提）蓝桥监狱。巡捕房的西式砖石建筑内，亦用铁栅分隔，一如中土，而厦门路西牢与沿用至今的提蓝桥监狱，则已为纯然现代新式西狱建筑样式了。两相比较，中土旧狱确乎应当改革。因此，清末仿建西式监狱，至民初，已建成约三十余处。据《京外改良各监狱报告书录要》所收京师第一、二、三监狱，直奉、奉天、吉林、山东、山西、安徽、江西、浙江以及湖北共十三所新式监狱的情况来看，均为西制。从该书所附各狱建筑图式看，基本采小河滋次郎设计的所谓轮辐式或放射状，系“圆形监狱”的变种。如安徽第一监狱，其扇面形轮辐状杂居区，共有五人一室杂居的放射区间五组，每组设１４室，放射线尽头为工场。五组放射线的起始辐辏处设了望塔和教诲堂。其独居区为扇面形四组放射状监舍，每组７－８室，尽头为工场，放射线起始辐辏处设了望塔，每两组放射监舍间设一教诲堂。此外，别设女监，其他设施同上。与韩兆番《考察监狱记》中所附日本巢鸭、横滨和长崎的监狱建筑完全一样。北京图书馆所藏《京外改良监狱报告书录要》无版权页及编者，据该书于民八年印行与王文豹作叙来看，可能系民国政府司法部监狱司编印。迄止1925年，民国政府“调查法权委员会报告书”附表所列，共有新式监狱及其分监八十余所，均实行西式狱制。京师第一监狱甚至仿效美制，由犯人编印《京师第一监狱旬刊》，以导训其自制与自治能力。此为整个近代中国社会以效法西方为目标而实现急速转型的一个方面，实际情形如何是一回事，但一般心态及制度器物层面确乎多所认同西法，影响深远。李甲孚氏所著《中国监狱法制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在列表缕述中西狱制异同后“附记”：“一九一一年至现在止，我国监狱制度与外国监狱完全相同，不予列表对照”。此前六十年，民十三年京师第一监狱印行，王元增氏所撰《监狱学》，言及新狱制“精神形式，均步武泰西，去数千年来缧绁之苦，实施教养感化之法”，而使得一切皆“面貌一新”，可为此影响烙于心理的两小例。&lt;br /&gt;    &lt;br /&gt;     欧美知识界自福科《训育与惩罚》从建筑与权力关系视角研究监狱建筑，从而揭秘人类心灵这一范式以来，通过建筑分析探求文化意蕴的各类专门研究颇为流行，如通过十六世纪以降医院病房的区位设置及其门锁的多寡、区位等探求权力、知识与民主政治和人权理念的关系。有关于此，参详福科《训育与惩罚》Alan Sheridan英译本1977年版页195－228，插图3－7。另，澳大利亚汉学家迈克尔•达顿运用福科的理论和方法分析了中国近百年来的狱制与刑制，揭示“东方宗法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权力符号的意蕴及其与公民社会的互动，是欧美近年来颇有影响的著作。详达顿氏《中国的社会控制与惩罚：从父权家族本位到人民共和国》（Michael Dutton, Policing and Punishment in China: From Patriarchy to“the People”）页157－78，特别是页163－７的论述。&lt;br /&gt;    &lt;br /&gt;     顺提一句，有词典称边沁的圆形监狱“从未实际建造过”，讹。有关于此，参详（美）挪威•莫理斯：“当代监狱”一文中所附前述Stateville Prison的图片及其说明，载前揭作者与戴维•罗思曼编：《牛津监狱史：西方的刑罚实践》，页229。&lt;br /&gt;    &lt;br /&gt;     [28]以上详载泽：《考察政治日记》页666、600、645，同前揭。&lt;br /&gt;    &lt;br /&gt;     [29]详前揭郭嵩焘日记卷页32，有关五大臣出洋考察事，详候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页57－66；韦庆远等：《清末宪政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第三章第四节“五大臣出洋考察概况”。&lt;br /&gt;    &lt;br /&gt;     [30]见李光灿《评〈寄移文存〉》（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所《寄移文存》，页380。&lt;br /&gt;    &lt;br /&gt;     [31]涂景瑜：《中国监狱史》“序”，天津官书局光绪34年印行，标点为引者所加。并参详薛梅卿：“沈家本的监狱改良论及其实施”，收《中国法制史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李贵连：《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页134－44。&lt;br /&gt;    &lt;br /&gt;     [32]有关日人对于清末法律改革的影响，参详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律的变革与日本影响”，载《比较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1994年第4期，页24—34。&lt;br /&g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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