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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白化文：仙、鬼、轮回与因果报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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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学科: 宗教&lt;br /&gt;关键词: 白化文 佛教与文学&lt;br /&gt;摘要: 介绍佛教基本知识，经典小说材料用得灵活生动。《中国古代小说与宗教》选&lt;br /&gt;&lt;br /&gt;　　一&lt;br /&gt;&lt;br /&gt;　　所有的宗教都把人的肉体和灵魂区分开来，认为它们是可以彼此独立的，这就是宗教的本质之一，否则宗教是无法产生的。从古书中的记载和现代考古发掘显示的情况看：中国古代祭祀繁多，有祭天神地祗的，有祭山神、水神、五谷神的。表现出一种多神的、相当杂乱的人格神的系统，这个传统一直变化多端地维持到近现代。另外，也祭死去的祖先，这就是祭鬼，这个传统也被维持下来。&lt;br /&gt;&lt;br /&gt;　　战国、秦汉时期，百家争鸣，方士大量出现，他们迎合了上层统治阶级长生不老的虚幻的主观愿望，提出有“仙人”的思想。“仙人”是长生不老的，要达到长生不老成为仙人的目的，主要可采取修炼和服食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又经常结合在一起。&lt;br /&gt;&lt;br /&gt;　　就以汉朝人来说，他们讲究“服食求神仙”，他们日常服食的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药品，其中矿物质的药品常需要经过多次提炼，服下后常导致死亡，可是迷信的人还是代代都有。《红楼梦》中的贾敬是晚期典型。另一类是植物性药品和少量的动物类药品，如人参、何首乌、黄精、枸杞子之类，属于补养药，其作用经常被歪曲和夸大。再有不属于以上两类的一种另类，那是某些想象中具有神奇效果的食品，例如：交梨、火枣、天露之类，大多是“远方珍异”的夸大，反映了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开通后，中国人对“舶来品”的不准确的认识和对东西方等远方殊域的片断的因而导致神异化的了解。这就产生了想东赴蓬壶三岛，西访瑶池寻王母，求长生不死药的愿望，倒也促进了陆海丝绸之路的开通。这些，都在早期的汉魏南北朝的中国小说中有形象化的反映。&lt;br /&gt;&lt;br /&gt;　　二&lt;br /&gt;&lt;br /&gt;　　东汉末，佛教开始传人中国，在南北朝时期形成了佛教在中原和江南地区传播的第一个高潮和佛经翻译的第一个高潮。应该说明，早期佛教似乎是南亚次大陆占统治地位的婆罗门教的对立面或说是改良派，它在创立自己的教义的过程中，吸收和利用了大量的婆罗门教教义和经典。后来的佛教，特别是密宗，又与印度教、耆那教等宗教相互影响，相互暗中学习。在传教过程中，佛教又大量地采摭、使用了南亚次大陆早期的神话、民间故事和长篇史诗、说部、寓言等，并改造非佛教的神，使之为佛教服务。佛教向来认为佛法广大、无所不包，吸收了许多其他宗教的教义。佛教传流中宗派众多，各时代传法高僧自然也是哪派都有因此，在翻译出的大量佛经中，就包含着以上所说的各种成分。例如，我们在下面重点讲到的轮回思想，就是佛教从婆罗门教那里沿续下来并加以改造，且在传人中国后彻底汉化的。印度教最根本的经典《吠陀经》、南亚次大陆的著名文学作品《罗摩衍那》等长篇名著的片段，也都通过佛经汉译传人中国。本书中讲到的“佛教”一词及其内涵，所指的就是这种混合了大量非佛教材料的，而且逐步汉化了的一种模糊宽松概念。&lt;br /&gt;&lt;br /&gt;　　道教是汉族本民族创立的宗教，大致创始于汉末，从张道陵加以改造立教时开始形成，在长期的与佛教争胜的过程中，道教学习了佛教的许多传教方式、手法，加以改造，使之成为汉族自己的东西，为己所用。而混合了佛教、道教和儒家思想的各个时代各种不同的民间信仰，又有自己多方面的创造发挥。&lt;br /&gt;&lt;br /&gt;　　为了加强宣传，争取信徒，佛教、道教，特别是各种民间宗教信仰，都利用创作小说故事等为重要手段。可以说，没有佛教的传人和佛教本身以及受它影响的各种宗教对小说的使用，中国小说的发展史就可能大大地推迟。反过来说，在为宗教所用的过程中，中国小说以及戏曲等不但大大地丰富了自己，又大大地改造和丰富了各种宗教。&lt;br /&gt;&lt;br /&gt;　　三&lt;br /&gt;&lt;br /&gt;　　古代的中国人，活着受帝王将相组成的政府管辖。人死了变成鬼，也得有所统属。我们在文献及文物中能够比较清晰地追溯到汉代，佛教尚未传人时，一个简单的设计是把鬼都送到东岳去，东汉应劭《风俗通义·正失》有云：“俗说：岱宗上有金箧玉策，能知人年寿修短。”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有一则论之甚详：&lt;br /&gt;&lt;br /&gt;　　尝考泰山之故，仙论起于周末，鬼论起于汉末。……《博物志》所云泰山一日天孙……知生命之长短者，其见于史者，则《后汉书·方术传》许峻自云：“尝笃病，三年不愈，乃谒泰山请命。”《乌桓传》：死者神灵归赤山。赤山在辽东西北数千里，如中国人死者魂神归泰山也。《三国志·管辂传》：  “谓其弟辰日，但恐至泰山，治鬼不得治生人，如何?”……然则鬼论之兴，其在东京之世乎?&lt;br /&gt;&lt;br /&gt;　　南北朝早期志怪小说中，如《搜神记》卷四之“胡母班”条，卷十六之“蒋济”条，均有今所见最早的泰山治鬼故事，今引前一则如下：&lt;br /&gt;&lt;br /&gt;　　胡母班字季友，泰山人也。曾至泰山之侧，忽于树间逢衣绛衣驺，呼班云：“泰山府君召。”班惊愕，逡巡未答。复有一驺出，呼之。遂随行数十步，驺请班暂瞑。少顷，便见宫室，威仪甚严。班乃入阁拜谒。主为设食，语班日：“欲见君，无他，欲附书与女婿耳。”班问：“女郎何在?”日：“女为河伯妇。”班日：  “辄当奉书，不知缘何得达?”答日：“今适河中流，便扣舟呼青衣，当自有取书者。”班乃辞出。昔驺复令闭目，有顷，忽如故道。遂西行，如神言而呼青衣。须臾，果有一女仆出，取书而没。少顷复出，云：“河伯欲暂见君。”婢亦请瞑目。遂拜谒河伯。河伯乃大设酒食，词旨殷勤。临去，谓班日：“感君远为致书，无物相奉。”于是命左右：“取吾青丝履来。”以贻班。班出。暝然，忽得还舟。遂于长安经年而还。至泰山侧，不敢潜过，遂扣树，自称姓名：“从长安还，欲启消息。”须臾，昔驺出，引班如向法而进。因致书焉。府君请日：“当别再报。”班语讫，如厕。忽见其父著械徒作，此辈数百入。班进拜流涕，问：“大人何因及此?”父云：“吾死不幸，见遣三年，今已二年矣，困苦不可处。知汝今为明府所识，可为吾陈之，乞免此役，便欲得社公耳。”班乃依教，叩头陈乞，府君日：“生死异路，不可相近，身无所惜。”班苦请，方许之。于是辞出，还家。岁馀，儿子死亡略尽。班惶惧，复谒泰山，扣树求见。昔驺遂迎之而见。班乃自说：“昔辞旷拙，乃还家，儿死亡至尽，今恐祸故未已，辄来启白，幸蒙衷救。”府君拊掌大笑日：  “昔语君‘死生异路，不可相近’故也。”即敕外召班父。须臾，至庭中，问之：“昔求还里社，当为门户作福，而孙息死亡至尽，何也?”答云：“久别乡里，自欣得还，又遇酒食充足，实念诸孙，召之。”于是代之。父涕泣而出。班遂还。后有儿皆无恙。&lt;br /&gt;&lt;br /&gt;　　但是，这个东岳的级别、组织情况，特别是它如何掌握全国的鬼，在文献和志怪小说中从来没有明晰记录。可见当时的中国人对这问题想的不多，比较简单。附带说一下，早期汉译佛经音译古代南亚次大陆“地狱”之中的一种作“阿鼻”(梵语Avici)，有时也意译为“太山”、“泰山”。盖取魂归泰山之说以比附。&lt;br /&gt;&lt;br /&gt;　　佛教传人后，引入了轮回的概念。所谓轮回，是梵文samrostra的意译，也作“生死轮回”、“轮回转生”等等，音译“僧娑洛”。意思是：如车轮回旋不停，众生在三界六道的生死世界循环不已。它本于“种姓”制度中的宗教观念。“种姓”源于葡萄牙语casta，又经过英语扩大传播的caste一词，汉语意译，音译“喀斯特、卡斯特、卡斯德”等。指的是古代南亚次大陆逐渐发展起来的特有的社会组织集团区分方式。梵语中没有和这个词语完全对应的词，那时的土著常常说的是梵语varna音译“瓦尔那”等，意思是“色”，用于对人类，有“外貌，特征，种类”等丰富涵义。另有一个词语j撕，音译为“阁提”等，有“生，出身”等涵义。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这两个词语指的都是这种制度。具体地说，它把居住在那个区域的人们区划为四大种姓和“贱民”五等，即是：&lt;br /&gt;&lt;br /&gt;　　婆罗门，梵语brahmana的音译，掌管宗教事务并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的“僧侣”阶层。&lt;br /&gt;&lt;br /&gt;　　刹帝利，梵语batriya的音译，掌管政权、军权的贵族、武士。&lt;br /&gt;&lt;br /&gt;　　吠舍，梵语vaisya的音译，广大农民、手工业者与商人。&lt;br /&gt;&lt;br /&gt;　　首陀罗，梵语sfidra的音译，被视为不干净的、只能做“低贱”性质工作的人。&lt;br /&gt;&lt;br /&gt;　　此外，按印度教传统，还逐渐分化出最最下等的“贱民，不可接触者”，在四大种姓之下。在印地语中称之为achut，音译“阿丘得”。实际上指的是多种操“低贱”职业的人，其中也包括从首陀罗中分化出来的某种“低贱”职业者在内。早期似乎没有一种统一的称呼。他们不能信仰印度教。需注意的是，自印度圣雄甘地等人大力提倡提高阿丘得的身份地位，并将他们纳入印度教系统之后，改称这种人为“哈里真”  (印地语Harijan的音译)，意译是“神之子”。&lt;br /&gt;&lt;br /&gt;　　我们以上用相当篇幅介绍种姓制度，意思却是请读者注意：一方面，汉译佛典中确实有此种制度的反映，而且不少。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人，特别是隋唐以下的人，对此种制度不熟悉，所以不甚注意，以为不过是贵贱之分，职业之别，看得不很严重。例如，京剧大师尚小云演出《摩登伽女》(清逸居士编剧)，剧情是：摩登伽夫人之女钵吉帝，害单相思，想阿难陀想得要死。其母作法把阿难陀拘来。阿难陀本是释迦牟尼佛的叔伯兄弟，出家后紧跟如来。他就是佛殿中释迦像两侧近侍之一“少阿难”(另一位是“老迦叶”)。阿难陀持戒，坚决不从，让母女俩折腾得够戗。如来派文殊去搭救。钵吉帝紧跟到佛的身边，佛为之说法，她终于人了佛门。在近现代中国人看来，这不过是洋丫头追洋少爷，故事并不新鲜，只不过加入了许多洋式法术罢了。实际上，“贱民”中操清扫街道等职业的一种人称为“旃陀罗”(梵语ca．n的音译，意译“执恶、险恶人”等)，居首陀罗之下位。摩登伽是梵语mgtta／ga的音译，是属于此种姓的贱民之一(男性，女性梵语称matangi，音译“摩登祗”)，梦想与刹帝利种姓的阿难陀恋爱，实在是一种“革命梦想”。按婆罗门教教义，属于大逆不道，其结局必然极惨。可是，故事中，如来竟然点化她皈依，可见，相对于婆罗门教来说，佛教很有“有教无类”的意思，在思想上是对婆罗门教的革命。&lt;br /&gt;&lt;br /&gt;　　与种姓制度联系密切的“轮回”观念，是古代南亚次大陆婆罗门教的主要教义之一。佛教沿袭而加以发展改造，并注入自己的教义。古代南亚次大陆神话传说如《梨俱吠陀》中，就有种姓与轮回的思想以折射现实。婆罗门教发展之，认为四大种姓以及“贱民”在轮回中是生生世世永远传袭不可改变的。而且，前三个种姓的人能“再生”，就是说有来生，而且下辈子还转生为本种姓的人。为此，还举行“再生礼”。首陀罗则不行，当然也不能行再生礼，因而还被称作“一生族”。从思想理论上说，这就起码从逻辑上堵塞了求上进之路。佛教察觉到这一毛病，提出新主张：在“业报”面前，“四姓”众生一律“平等”。据《杂阿含经》卷二十、《长阿含经》卷六等说，下等种姓今生积“善德”，下世即可生为上等种姓，甚至生到天界；而上等种姓今生有“恶行”，下世亦可生为下等种姓，以至下地狱。由此还能说明，人世间不平等的原因在此。此种说法逐步完善，形成“六道轮回”。&lt;br /&gt;&lt;br /&gt;　　在汉化佛教中，更具体地推行六道轮回的说法：&lt;br /&gt;&lt;br /&gt;　　一切有生命的“众生”，包括人在内，统统被安置在六种不同的环境中，这六种情况叫“六道”，也叫“六趣”，由低到高排列为：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阿修罗(一种恶神，梵语Asura的音译)道，人道，天道。众生按照个体本身某一阶段(如人的一生可算一个阶段)的前因后果，各种因缘，如车轮回转一般，在下个阶段转入六道中的某一道。它们是众生轮回的道途，故称“六道”；众生各乘因业而趣(趋)之，故称“六趣”。不用说人，天神也难免轮回。只有佛、菩萨、缘觉(独立修行成道者，属菩萨级别。梵语pratyeka．buddha的意译)、声闻(罗汉中亲聆佛旨者)，已跳出轮回之外，进入四种永存极乐的世界。由高到低排列为：佛界，菩萨界，缘觉界，声闻界。合称四圣界。六道四圣又合称“十界”。四圣界在佛祖直接管辖之内，不人轮回。人轮回的六道就要先到地狱中走一走，在那里根据自己一生中的善恶的因果，接受裁判，形成报应。这就是“业报”。例如：今生是人，作恶多端，来生可能变猪、变狗。做了尽忠于主人的狗，来生还可能转生为人。如此循环不已。&lt;br /&gt;&lt;br /&gt;　　这个轮回——因果报应——地狱的设计是佛教传入的，但是中国人向来不愿意放弃主权，而且总是想把舶来品就地改造为伏地货。于是将地狱加以汉化改造，将其与东岳有机结合，最后演化成十殿阎王系统。而且，连阎王都得通过轮回，如中国的官僚一样可以换人换届，这全是中国人的创造。中国古代的小说中，不涉及神、鬼的极少，涉及到宗教，则魏晋以下，必然和以上的概念相联系，而且越变花样越多，逐渐脱离佛教，而成为民间信仰。乍一看，十殿阎王纯粹是中国人自己的事，其实，它的背后有佛教的影子在。如早期的前生故事：&lt;br /&gt;&lt;br /&gt;　　羊祜患头风，治之。祜日：“生三日时，首向北户，觉风吹，意甚患之，不能语耳。病源既远，不可治也。&quot;(曾性《类说》卷十一)&lt;br /&gt;&lt;br /&gt;　　在这则故事中宣扬的是羊祜的夙慧，能记忆初生三日之事。在《晋书·羊祜传》中则更进一步说羊祜能记得前生的事：“祜年五岁时，令乳母取所弃金环。乳母日：‘汝先无此物。’祜即诣邻人李氏东垣桑树中探得之。”这明显地是受了佛教“转世”说的影响。&lt;br /&gt;&lt;br /&gt;　　为了形象地说明轮回，中国人早就借鉴佛教“本生经”等转生故事，发明了一种能记忆三生甚至多生的故事。这类故事堪称中国人的发明创造。这种创造在明清时代达到了顶峰。例如《聊斋志异》卷八的《蒋太史》和《邵士梅》等均是。今录《蒋太史》如下：&lt;br /&gt;&lt;br /&gt;　　蒋太史超，记前世为峨嵋僧，数梦至故居庵前潭边濯足。为人笃嗜内典，一意台宗，虽早登禁林，常有出世之想。假归江南，抵秦邮，不欲归。子哭挽之，弗听。遂入蜀，居成都佥沙寺；久之，又之峨嵋，居伏虎寺，示疾怛化。自书偈云：“悠然猿鹤自来亲，老衲无端堕业尘。妄向镬汤求避热，那从大海去翻身。功名傀儡场中物，妻子骷髅队里入。只有君亲无报答，生生常自祝能仁。”&lt;br /&gt;&lt;br /&gt;　　这在当时似乎是很流行的一种神异的奇谈。另外还写有同此内容的：王士祯《池北偶谈》卷八的《谈献四·蒋虎臣》、卷二十四的《谈异五·邵进士三世姻》，褚人获《坚瓠秘集》卷一的《蒋虎臣》，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十的《驱睡寄》，吴光的《邵峰晖两世姻缘传》，钮琇《觚剩》卷二的《吴觚中·邵邑侯前生》，曾衍东《小豆棚》卷十六的《杂记·邵士梅》。这些篇全写了轮回和由轮回因果而产生的因缘。最早对因果变化作形象化说明的，是唐人传奇《圆观》，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人有来生，且能预见到来生，由于前生因缘不断，来生还要见一面以了结此因缘；同时还能说明因果是从佛教而来，未脱离佛教的本根。后来的三生转世故事，则脱离佛教，成为由阎王爷管理的事了。&lt;br /&gt;&lt;br /&gt;　　这样又出现了问题：为何大多数人不知道自己的三生?小说给予解答：人们进入轮回时，尤其是变人时，必须经过黄婆开的酒店，那是由鬼至人的中转站，黄婆送你一碗“黄汤”(令人想起中国人很早就会酿造的黄酒而不是宋元后才盛行的白酒)——迷魂汤，使你忘了前生。极个别的偷偷倒掉黄汤没喝，就记住了前生。这个圆满解释是小说家替宗教完成的。例如：《聊斋志异》卷一的《三生》中说，刘孝廉能记得前生事，前生做了很多恶事，六十二岁死了，见到冥王。冥王招待他喝“茶”；他发现给他的茶很混浊，知道是迷魂汤，于是他乘冥王不注意，倒掉了它。一会儿，因为他前生作恶，被罚做马，派到一个人家，尽管心里明白，但1：3不能言，十分痛苦，终绝食而死。再入冥间，因其所罚期限不满，又被罚做狗，被主人杖杀。又被冥王罚做蛇，终被再次批准为人，成为刘公。这位刘公的前身在阴间蒙阎王亲自招待喝茶，乃是特例。这恐怕是为了引出检查行善作恶的记录，这个记录就是判官手中的生死簿。据小说家说，生死簿上除了对此人的生死期限、一生经历(特别是行善作恶情况)等有详细记录外，对他一生所吃粮食和酒肉等都做了预算，吃完了到阎王爷处报到。如《聊斋志异》这类小说中就常写有这些，说是某某人的“食禄”，俗称“衣食罐”。“衣食罐满了”，阳寿告终。这也从侧面表现出，中国人是讲求饮食文化的民族，所以中国人才对饮食如此重视，也只有中国人才能开出这种酒饭账单来。&lt;br /&gt;&lt;br /&gt;　　六道轮回在中国小说中常表现的有人、鬼、畜牲三道。阿修罗这一道似乎不太表现，或者说就包含在饿鬼道之中了。至于神道和仙道，似乎比人高，但他们是与人道互通的。自从有了托生的观念，中国小说家大大地灵活运用，谁托生什么全可。比如《西游记》中的天神被贬“下界”：沙僧是因为打碎了玻璃盏，猪八戒是因为调戏了嫦娥，都被贬到下界。八戒还经过托生。八戒说：“一灵真性，竟来夺舍投胎，不期错了道路，投在个母猪胎里，变得这般模样。是我咬杀母猪，打死猪彘，在此处占了山场，吃人度日。不期撞着菩萨，万望拔救，拔救。”掩卷细想，真是匪夷所思。只有中国小说家，在佛教思想的启发下，才能创造出这样一个奇特产物来。&lt;br /&gt;&lt;br /&gt;　　和因缘有关的是“姻缘”问题。“姻缘原是旧因缘”，男女的“姻缘”包括在前因后果的“因缘”之内。它原属佛教思想范畴，后来经小说家灵活运用，脱离本根，已成民间信仰。结果是把男女间婚姻以至于“婚外情”的“姻缘”，认为是前生已经注定的因缘，不能改变。典型的例子是《定婚店》，讲的是，杜陵韦固是个孤儿，想娶亲，多次求婚不成。元和二年，他在清河宋城南店遇到一位携有一个袋子的老人，这位老人来自幽冥界，专门掌管婚事。他对韦固说，袋子里装有红绳子，早就在暗中把两口子的小腿拿红绳子系在一块儿了，不管天南海北，两口子终归会到一起的。老人向韦固指出，他未来的妻子是本地卖菜商贩老妪的三岁的女儿。韦固嫌未来的岳母地位太低，姑娘岁数太小而且穿得褴楼不堪，与自己不般配。于是派人去杀小女孩，没有刺死。十四年过后，韦固娶亲，发现仍是老人所说的那位已经长大了的女郎。他明白了“阴骘之定，不可变也”。小说写得很精彩，让人想起更精彩的一副联语，那就是西湖月下老人祠的对联：&lt;br /&gt;&lt;br /&gt;　　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lt;br /&gt;&lt;br /&gt;　　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lt;br /&gt;&lt;br /&gt;　　对不是明媒正娶、白头偕老的“因缘”，那些婚外情，中国人创造出“情缘”这个词语来。特别在小说戏曲中，中国人把“情缘”发挥得淋漓尽致。&lt;br /&gt;&lt;br /&gt;　　可以说，如果没有情缘，中国古代的小说戏曲就会大大减色。&lt;br /&gt;&lt;br /&gt;　　情缘往往又和轮回结合，也就是说，把人和神道、鬼道、畜生道中能转化为人的因缘中化为情缘的那一部分结合，从而演化出许许多多离奇的情缘故事。这类故事太多，请读者自己去阅览吧。&lt;br /&gt;&lt;br /&gt;　　四&lt;br /&gt;&lt;br /&gt;　　以实求实地说，因“地狱”的完整概念由佛教传人，中国人无论如何改造，佛教徒也得掺和进来一些。汉化佛教就派地藏菩萨(梵语K．sitigarbha的意译)来做地狱的最高主管。可是，从原则上说，中国僧人是不参与俗家事务的，所以，“地藏王”并不处理一般性的工作，他的地位似乎凌驾于十王之上。&lt;br /&gt;&lt;br /&gt;　　但是，与中国人传统思想背离太大的安排，中国人就不太能接受了，往往就地改造。例如，在古代南亚次大陆神话中，掌管地狱的是男女“双王”，男王是“阎摩王”(梵语Yama—raja的音加意译)，女王是“阎蜜”(梵语Yami的音译)，他们是孪生兄妹，分管男女二牢狱。这不合中国国情，于是阎蜜的最高主管权被暗中取消，阴阳二界均以女牢头代之，并且身份大大降低，阎蜜本人在中国也失踪了。再如，古代南亚次大陆神话中，地狱(梵语naraka的意译)多种多样，有八大八小寒热地狱之分，合共一百三十六地狱。另据《观佛三昧海经》卷五所载，光是“阿鼻地狱”就有十八种，每一种至少又可分出十八种，多的则有五百亿。中国人的法典久已规范化，于是据十八之数加以简化，整理出自己的十八层地狱来。所以，有人说中国的地狱对应的与简化改制的是Avici，而不是据naraka照单全收，应以“阿鼻”与中国地狱相对应。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lt;br /&gt;&lt;br /&gt;　　中国人自己创造的地狱，由中国人自己创造的“十殿阎王”具体管理。那正是中国官员、吏胥以至衙役等人的折射性写照。&lt;br /&gt;&lt;br /&gt;　　五&lt;br /&gt;&lt;br /&gt;　　最后，要讲一讲最直接的，为佛教服务的一些带有文学性质的作品，这就是“释氏辅教之书”，直接称呼它的专名词是“感应记”、“功德记”、“灵验记”等。它们是一个个类似于现在的微型小说一类的短篇故事。主人公通常只是一个人，故事记叙他念佛，常常是诵读某一部具体的佛经，因而在危难时，产生了转危为安的显著效果。这种危难常以落人地狱的形式出现，最后仗着原来念佛的功德和答应继续读、诵、抄、写、传布某种佛经，转危为安。这种形式的作品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出现了，从结集的形式看，大约有以下几种：&lt;br /&gt;&lt;br /&gt;　　一、将数十以至成百则这类故事编成一部志怪小说类型的书。如：王琰《冥祥记》、王曼颖《补续冥祥记》、陆呆《系观世音应验记》、佚名《祥异记》等。其中，《冥祥记》部头较大，所存遗文较多，可以说是这类书的代表作。此书序称“镜接近情，莫逾仪像；瑞验之发，多自此兴”。看来原书多记佛像瑞验之事，不过遗文中仅存数条，如：&lt;br /&gt;&lt;br /&gt;　　晋世沙门僧洪住京师瓦官寺。当义熙十二年时，官禁熔铸，洪既发心铸丈六金像：“像若圆满，我死无恨。”便即偷铸。铸竟，像犹在模，所司收洪，禁在相府，锁械甚严。心念观世音，日诵百遍。便梦所铸金像往狱，手摩头日：“无虑。”其像胸前一尺许铜色焦沸。当洪禁日，感得国家牛马不肯入栏，时以为怪。旬月敕至彭城，洪因放免，像即破模自现。&lt;br /&gt;&lt;br /&gt;　　二、在某部佛经之后，有组织地记录若干条有关持诵这部经的灵验和功德。如敦煌遗书卷子伯二。九四号，其中录有“持诵《金刚经》灵验功德记”，是十九则同类故事的总汇。兹录两则：&lt;br /&gt;&lt;br /&gt;　　昔梁时招提寺僧琰师初作沙弥时，有相师语琰日：“师(狮)子虽大，聪明智慧，无那相王短命，如何?”琰闻此语，遂请大德，共祥其福：“修何功德，更得延年?”大德云：“佛教圣言，依法受持《金刚般若》，功德最大，必得延年。”琰时奉命，遂即入山，受持《般若》。经六年出来，更见前相师云：  “法师此来修何功德，长寿殊相，顿能如此?”琰便具说：“前者被相寿短命，遂以入山，受持《金刚般若》，更无馀业。”师日：“不可思议。”因兹功德。遂为大德法师，年过百岁，方始受(寿)终。&lt;br /&gt;&lt;br /&gt;　　遂州有人，贞观元年死，经三日得活，说言：初死之时，被人遮逐，同伴数人至阎罗王所，中有一僧，王见先唤：  “师来，一生已来，修何功德?”师答日：“唯诵《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王闻即起，合掌赞言：“善哉!既是受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当得升天，何因错将来至此?”王言末讫，即见天衣下来，引师上天去也。王乃覆坐，次问遂州人：“汝等从昔已来，作何福报?”云：“一生已来所诵经典，好习庾信文章，诸子集录。近来学诵《金刚般若经》，犹自未得。”王日：  “大罪人，汝见识不?”报云：“虽读庾信文章，实不识面。”王即遣示若人，乃见大龟，一身数头，人言：“此是庾信。”龟去少时，王言：“此人学诵《金刚般若》，且令放出来。”见一人云：“我是庾信，生存之日，　　好引诸经，用作文章，或生诽谤，毁訾经文。今受大罪报：向见龟刑(形)。”是以苏活，说此因缘。众人伤悲，悉知是实。其遂州人土地多是移人，猎生害命充食，当时知见，共相识：断除煞害。因得发心，悉共受持《金刚般若经》，信受恭敬。　　～　　三、某一部佛经之后录有单独的一段感应记，一般篇幅较长，故事较曲折，如敦煌遗书卷子中有二十多个抄写《金光明经》的卷子，在抄写《金光明经》的卷子经文前，都录有《忏悔灭罪(金光明经)传》，讲的是张居道入冥的故事。有的卷子甚至未抄经文，专录这则故事，看来是为正式抄经作准备的，先抄一份这样的开头存着，如果施主只要经文，就另抄，不附这种开头。这个故事颇为曲折有趣，录全文如下：&lt;br /&gt;&lt;br /&gt;　　昔温州治中张居道，沧州景城县人。未莅职日，因嫁女事，屠宰诸命——牛羊猪鸡鹅鸭之类。未逾一旬，卒得重病，绝音不语，因而便死，唯心尚暖，家人不即葬之。经三夜便活，起坐索饮。诸亲非亲、邻里远近闻之，大小奔赴。居道说由缘：初见四人来，一人把棒，一人把索，一人把袋，一人着青，骑马戴帽，至门下马，唤居道著前，怀中拔一张文书，示居道看，乃是猪羊等同词共诉居道。其词日：“猪等虽前身积罪，合受畜生之身，配在人间，自有年限，年满罪毕，自合成人。然猪等自计受畜生身化时未到，遂被居道枉相屠煞，时限欠少，更归畜生。一个罪身，再遭刀机，在于幽法，理不可当。”裁后有判：“差司命追过。”使人见居道看遍，即唱三人近前，一人以索系居道咽，一人以袋收居道气，一人以棒打居道头，反缚居道两手，将去直行，一道向北，行至路半，使人即语居道：“吾被差来时，检你算寿，元(原)不合死，但坐你煞尔许众生，被怨家言讼。”居道即云：“俗世肉眼，但知造罪，不识善恶；但见俗人煞害无数，不曾有验现报。而居道当其凶首，缄口受死，当何方便，而求活路?自咎往误，悔难可及。”使人日：“怨家债主三十馀头，专在阎罗王门底陈情，待至我辈入道，当由其侧，非但王法严峻，但见怨家，何由免其踬顿之苦?”居道闻之，弥增惊怕，步步倒地，前人掣绳挽之，后人以棒打之。居道日：“自计往误，诚难免脱。若为乞示余一计较，且使免逢怨家之面，阎王峻法，当如之何?”使人语居道：“汝但能为所煞众生发心愿造《金光明经》四卷，当得免脱。”居道承教，连声再唱：“愿造《金光明经》四卷，尽身供养，愿怨家解释。”少时望见城门，使人引向东，入曲向北，见阎王厅前，无数亿人，问辩答疑，着枷被锁，遭扭履械，鞭挞狼藉，哀声痛响，不可听闻。使人即过状阎王，唱名出见，王日：“此人极大罪过，何为捉来迟晚，令此猪等再诉?急唤诉者将来。”使人走出，诸处叫唤，求觅所诉命者不得，走来报王：&lt;br /&gt;&lt;br /&gt;　　“诸处追觅，猪等不见。”王即更散遣人，分头巡问，曹府成悉称无。王即帖五道大神，检化形文案，少时有一主者把状走来，其状云：  “依检：某日得司善牒，报世人张居道为煞生故，愿造《金光明经》四卷。依科：其所遭煞并合乘此功德，随业化形。牒至准法处分者：其张居道怨家诉者，以某日准司善牒，并判化从人道生于世界讫。”王即见状，极怀欢喜，日：“居道虽煞众生，能设方计为其发愿修造功德，令此债主便生人路。既无执对，偏词不可悬信，判放居道再归生路。当宜善念，多造功德，断肉止煞，勿复悭贪惜财，不作桥梁，专为恶业。”于是出城，如从梦归。居道当说其由缘，发心写经一百，余人断肉止煞，不可计数。此经天下少本，询访不获，躬历诸方，遂于卫州禅寂寺检得抄写，随身供养。居道及至当官之日，合家大小悉断肉味。其温州安固县丞妻，病经一年，绝音不语，独自狂言，口中唱痛，叩头死罪，状有所诉。居道闻之，为其夫说：“如此之状，多是怨家债命文案未决，命故不绝。自当思忖。”省悟已来，由缘所煞害生命，急为造《金光明经》，分明忏唱。此经侧近无本，唯居道家有此经。县丞依遵其教，请本雇人抄写，未毕，妻便醒悟，说云：“状如眠梦昏昏，常有鸡猪鹅鸭，一日三回，竞来咬啮，痛不可当。从来应其到时，遂乃不见。唯有或猪或羊或牛或鸡之类，皆是人身，来与我别，云：‘虽是怨家遭你屠害，以你为我敬造功德，所以令我得化形成人，今与怨家解散，不相逮情。’语讫即去，因尔不复如此。”病即轻差(瘥)，平复如本。当此之时，温州一郡所养鸡猪鹅鸭肉用之徒，悉皆放生，家家断肉，人人念善，不立屠行。爰及比州邻县，闻此并起净行，不止一家。当今所煞无所征效者，斯是众生业满合死，故无报应，只是尽人身，还作畜生，被他屠煞。若众生日限未足，遭人煞者，立被讼注。世人卒死，及赢病连年累月，眠中唱痛，狂言或语，并是众生执注，文案一定，方始命断。一切众罪，忏悔皆灭，唯有煞生，忏悔不除，为有怨家专心讼对。自非为其修造功德经像，或被人所遣，或事计难禁。煞事不已者。当生惭愧，为其伤叹，将刀所煞，如割己肉，或炫卖与人；取其财价，以为丰足。一(宜?)造一本，分明忏唱，令此功德资及怨家早生人道，持讼自休，不复执逯逮。善男子善女人等明当诫之。&lt;br /&gt;&lt;br /&gt;　　附带说一下，《敦煌变文集》中，那一篇有名的《唐太宗入冥故事》(拟题，残卷)，叠经学者研究，大致可以肯定，这则故事似为持诵《大云经》的功德记或感应记。&lt;br /&gt;&lt;br /&gt;　　四、以上这些成部单行的或附于佛经后的感应故事，又常被某些和尚传记或佛家历史著作所采摘，例如：梁慧皎撰《高僧传》，就采用了许多《冥祥记》的材料。这种材料经过一代一代的辗转抄袭使用，越说越玄。例如：《续高僧传·智藏传》中载有梁时开善寺藏法师故事，到了敦煌遗书卷子中，所录的感应记渲染程度大大增加，这样做当然是为了加强宣传效果．&lt;br /&gt;&lt;br /&gt;（本文中梵语字符有误，特说明。）&lt;br /&gt;&lt;br /&gt;出自“大家小书”系列之《三生石上旧精魂-中国古代小说与宗教》第一章&lt;br /&gt;&lt;br /&g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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