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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格非：乡村教育：人和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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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学科: 社会&lt;br /&gt;关键词: 格非，乡村教育&lt;br /&gt;摘要: 近日各站转载一篇文章，称农村婚丧仪式中的一些现象为1999年后出现，从城市传到乡村云云。此文另有叙述。&lt;strong&gt;学校   &lt;br /&gt;&lt;/strong&gt;&lt;br /&gt;       1971年9月，我开始上小学。那时我才七岁，还没到法定的上学年龄。奇怪的是，我们村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属兔子的，属龙的只有我一个。母亲担心我落了单，找到了大队革委会主任，好说歹说，总算让我当了一名插班生。&lt;br /&gt;&lt;br /&gt;       学校设在大队所在地的唐巷村，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作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这个薛老师并不每天来学校，他家里的事情忙着呢！&lt;br /&gt;&lt;br /&gt;       祠堂里趴着一头巨大的“水龙”，那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灭火神器。据说附近的村庄一旦发生火灾，报警的敲锣人还没有抵达我们村庄，那水龙就会未卜先知，提前发出呜呜的叫声。长长的压水杆上绑着一条红绸布，大概是图个攘灾去祸的吉利吧。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就围着这条水龙跳上跳下，心里暗暗盼望着由远而近的锣声。偶尔从这里路过的大队干部如果看见我们在嬉戏打闹，就会让我们派两个同学去老师家，“把那个懒虫从床上揪起来”。&lt;br /&gt;&lt;br /&gt;       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学去找薛老师。他家住在村子的最东边，他老婆正蹲在院子的碌碡上喝粥。我们问她薛老师在哪儿，她也懒得搭理我们，只是用手中的筷子朝外面开阔的庄稼地里胡乱一指。原来老师到地里拔黄豆去了。等到老师拔完黄豆，挽着裤腿，赤着脚来到教室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可我们老师十分严谨，一点都不含糊，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开始给我们讲《捕象记》。那是一本薄薄的连环画，故事讲的是动物园的驯兽师如何去西双版纳捕捉大象。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小人书。比如《泥塑收租院》：妈妈拉着我的手，往泥塑收租院里走……比如《奇袭白虎团》：那是1953年，美、黎匪帮盘踞在安平山……&lt;br /&gt;&lt;br /&gt;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lt;br /&gt;&lt;br /&gt;       薛驼子无疑是我们小学时代最受爱戴的老师。他永远是笑嘻嘻的，从来不生气。因缺了颗门牙，嘴巴关不住风，我们即便当面模仿他说话，他也是笑嘻嘻的。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lt;br /&gt;&lt;br /&gt;       我们不仅有了课本和作业本，大队还为我们修建了新的校舍。新校舍不仅有走廊，有教师的办公室和宿舍，门外还修了一个大操场。不过，课桌却是泥砌起来的。桌面由麦秸秆、芦苇和泥巴之类的东西糊成，上面刷了一层白石灰。这样的课桌虽然经济，但却不怎么实用。我们的铅笔一不小心就会扎穿桌面。时间一长，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洞。到了春天，这些洞里就会孵出蜜蜂来。当那些肥肥的蜜蜂的屁股从洞里转出来的时候，我们班上哪怕胆子最小的女生，遇到这样的场面都会显得镇定自若。蜜蜂刚刚爬出洞口，她们通常是用课本重重一拍，身体微微一侧，瞄准窗户，用指甲轻轻一弹，那可爱蜜蜂的尸体即刻就飞到了窗外。&lt;br /&gt;&lt;br /&gt;       在那个年代，钢笔是身份或权力的象征。通常，你看见一个干部朝你走过来，你只要数一数他中山装口袋里插着多少支钢笔，就可以大概判断出此人的官衔大小。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我们村里有一个名叫张旭东的人，有事没事，口袋里总插着七八支钢笔。原来他是修钢笔的。这人原来是国民党部队里的一个副团长，虽是大名鼎鼎的历史反革命，却没有什么人敢惹他。据说此人骑在飞驰的摩托车上都能双手打枪。这人不仅会修钢笔，还会自制钢笔墨水。那个年代的常识之一是，凡是反革命分子，一般来说都聪明过人。我们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红墨水，就是张伪团副亲自勾兑出来的。&lt;br /&gt;&lt;br /&gt;       相对于钢笔的朱批，可以涂改的铅笔字迹的权威性必然大打折扣。老师在作业本上给我们的成绩，大抵是优、良、中、及格、差等几个等级。班上有几个捣蛋的同学，因为总也得不上“优”而对老师衔恨在心。有一天，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趁老师不在，悄悄地溜进办公室，将作业本上那些得优的同学（一般是女生）的名字用橡皮擦去，大大方方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将自己的脏兮兮的作业本上姓名擦去，写上对方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上课，作业本发下来，课堂里女生们“咦”声一片。有个女生带着哭腔向老师提问说：“老师呀，你说学校里会不会闹鬼呀？”&lt;br /&gt;&lt;br /&gt;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有个老师在操场边上挖了一个坑，填上沙子，再用两段方木支起一根竹竿，让我们练习跳高。据见多识广的老师介绍说，跳高有三种方式：背越式、俯越式（也称翻滚式）和跨越式。因没有海绵垫子的保护，要练背越式看来是不行了，我们只能采取俯越式或跨越式。俯越式的优点是容易取得好成绩，缺点是姿态不够优美。助跑以后，整个人跳将起来，脸部朝下，从竹竿上翻滚而过时，那样子仿佛不是在跳高，而是不慎从高空跌落，落在沙坑里还要连滚带爬，很不成体统。因此，尽管老师示范了多次而毫发无伤，这种姿势还是遭到了我们一致的拒绝。我就是采取了跨越式，在公社的运动会上荣夺小学组第二名。可是我们老师还是不满意。他说，若是采用他所擅长的翻滚式，说不定就能得冠军了。哎，谁知道呢？&lt;br /&gt;&lt;br /&gt;       即便是跳高，也常常无法练习。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哄鸟。&lt;br /&gt;&lt;br /&gt;       我们的语文老师是田间地头文艺宣传队的骨干，会唱歌，会说快板，还会说三句半。当然，他的课也上得很好，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除了“突然”之外，我们老师还要求我们多用转折性的词汇。有一次，他在黑板上写了这样一个句子：&lt;br /&gt;&lt;br /&gt;       今天生病了，但我还是坚持来上学了。&lt;br /&gt;&lt;br /&gt;       老师说，生病了，当然是不舒服的，但仍然坚持来上课，说明什么？说明精神可嘉。这样一转折，意思就往前进了一层，关键在于这个“但”，是不是？我们一琢磨，还真是这样。可问题也跟着来了，我们若把这个“但”字改成“却”，这句话应该怎么说呢？老师可没教。放学以后，班上的同学为此事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以彭荣林同学为代表，他觉得这句话应当改为：今天生病了，我却坚持来上学了。另一种意见以唐德顺同学为代表，他坚持认为“却”的使用应与“但”完全一致，即：今天生病了，却我坚持来上学了。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最后我们就簇拥着他们去办公室问老师。也许是为了保护我们讨论问题的积极性，他的看法是两种意见都对。这样，我们就皆大欢喜地散学回家了。&lt;br /&gt;&lt;br /&gt;       老师在高兴的时候，也会教我们唱唱歌。我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他教的，歌名叫作《祖国的好山河寸土不让》。他让我们唱歌时用丁字步站立，其姿态和“稍息”差不多，简单易学。而且用了丁字步，确实有那么一点气度不凡的意思，我们很高兴地采纳了。可这位老师的另一个音乐理论，却被实践证明是完全错误的：他说，如果将“方”这个音，拆成“福”和“昂”两个音来唱，会好听得多。我们试了无数次，觉得“福昂”唱法和“方”字唱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就对他的发明不予理睬。&lt;br /&gt;&lt;br /&gt;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lt;br /&gt;&lt;br /&gt;       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铁道卫士》的国民党特务马小飞。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lt;br /&gt;&lt;br /&gt;       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九万里，不料因言获罪，落入人间城郭，屡遭贬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多年之后，我们才知道，解老师所谓的政治问题，仅仅是因为说了一句“海参崴是中国领土”），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不用说，所有这些课都由他一人承担。&lt;br /&gt;&lt;br /&gt;       久而久之，我们的教室常常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他教过了一年级语文，再教二年级算术。教完了算术，三年级同学又在那里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了。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就要算那架不知他从哪里弄来的破风琴了。解老师虽然用它来教音乐，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在那儿自弹自唱。当然，他也教我们弹琴，教会一个，再教另一个。可差不多快轮到我的时候，那架风琴却突然发不出声了。我看见解老师用脚拼命地踩它的踏板，弄得满头大汗，风琴照例一声不响。从此之后，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比那个教我们用“福昂”代替“方”的老师不知高明多少。&lt;br /&gt;&lt;br /&gt;       我们都觉得他是魔法师。谁都不知道下一堂课，他会变出什么花样来。他什么都能教，甚至还教我们作诗和游泳。我曾写过一首题为《丰收》的诗，老师在课堂上对它赞不绝口，可说实在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首诗好在什么地方。我还记得诗中有这样一句：“拖拉机隆隆响”，本来极稀松平常。可我们老师认为，这个句子，即便是他本人来写，也不过如此。而我们班的另一位同学，在形容山之高峻时，写下“撕块白云擦擦汗，凑上太阳煮壶水”这样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情调的句子，可我们的解老师却将它怒斥为“陈辞滥调”。说实话，我当时心里虽然因为受到老师的表扬而沾沾自喜，可还是觉得老师对那位用白云擦汗的同学不够公平。毕竟，我做梦都想写出人家那样漂亮的句子啊，可老师为什么觉得它不好呢？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lt;br /&gt;&lt;br /&gt;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lt;br /&gt;&lt;br /&gt;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lt;br /&gt;&lt;br /&gt;  &lt;br /&gt;&lt;strong&gt;&lt;br /&gt;另一所学校&lt;br /&gt;&lt;/strong&gt;&lt;br /&gt;    &lt;br /&gt;       在当时的生产队里，劳动力一般分成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劳动力大多是些男女青壮年，结婚生子后的妇女一般被划入乙等，而丙等劳动力只能是一些老头老太了。但这种按年龄划分劳动力等级的做法也并非绝对，还要考虑到社员的身体状况、对农事稼穑的熟悉程度以及生产积极性等因素。五十出头的老头由于膂力过人而被划入甲等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当然，丙等还不是最低的。在我们的生产队里，最让人瞧不上的劳动力大概就是从上海来的那帮插队知青了。他们什么活也干不了。说他们分辨不出麦子与韭菜，大概有点夸张，可让他们在除草时准确地区分秧苗和稗子，简直是太难了。这些人一个个胆小如鼠，见到蛇就吓得到处乱跑。我曾亲眼看见一个知青挑稻子，扁担刚刚落到他的肩膀上，就自动滑落了。一连几次都是如此。最后，这名知青对队长说，“没有办法，我的肩膀天生是圆溜溜的，压不得扁担，还是让我去干点别的吧。”除了出出黑板报，搞点慰问演出之外，他们下地干活也就是装装样子而已。&lt;br /&gt;&lt;br /&gt;       奇怪的是，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作为劳动力在投入生产的过程中，一般会被评为乙等。一个甲等劳动力全年的工分大约是1200，而初中以后我们这些孩子的工分也会接近800，这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参加生产劳动的频密程度。事实上，每年三个月的寒暑假，我们当然会和社员们一起下地，而每年的春夏之交和秋冬之交各有一个月左右的农忙季节，这时，学校往往会以“学农”的名义放假，让我们回到各自的生产队参加“双抢”。所谓的“双抢”，在春末是抢收麦子，抢插水稻秧苗；在秋末则是抢收稻谷，抢种冬小麦。这还不包括每天早上6点至7点半的早工，午间的除草、施肥和积肥，晚上的开夜工脱粒。这样算起来，我们每年花在农事上的时间至少不会少于在学校的学习时间。繁重的体力劳动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学校自然就成了逃避劳动的天堂，只有傻瓜才会逃学或旷课。相反，我们在上课时，某一位同学被父亲或是母亲揪着耳朵拽回家去干活的事，倒是时有发生。&lt;br /&gt;&lt;br /&gt;       生产队有专人负责敲钟。钟声一响，社员们就会丢下碗筷，赶往村中的打谷场集合排队。首先是队长讲话——既有政治形势，也有生产动员，最重要的当然是劳动分工。通常社员们会被分为四至五个劳动小组，由组长带队，从事完全不同的生产序列。刨地的刨地，拔秧的拔秧，挑粪的挑粪，采桑的采桑。生产队长或副队长会四处巡查，察看进度，如有必要，也会临时调整、调配人力。&lt;br /&gt;&lt;br /&gt;       一天的劳动结束之后，全体社员会在晚饭后集中到记分员的家中，参加工分的民主评议。因为记分员也要参加劳动，她（他）不可能获悉每一个社员在劳动中的表现。在评议过程中，首先由社员本人陈述一天的劳动状况，并提出自己应得的工分数，交由社员们集体讨论，适当增减。我参加过很多次这样的评议，但从未见到评议中发生争执的情况。社员们对于“公论”的信赖十分明显，这种公论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分配的相对合理，同时也是激发社员劳动积极性的重要保证。&lt;br /&gt;&lt;br /&gt;       自从1981年去上海读大学至今，我不知不觉中已在城市里生活了将近三十年。1970年代的农村生活与如今的城市生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验。不管你是否愿意，将这两种经验进行比较，往往会成为习惯的一个部分。思考的角度和切入点不同，答案也会完全不一样。比如就我的经验而言，在对儿童的教育方面，1970年代的农民对待孩子的方式也许是今天城市里的父母难以想象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大人们从未将我们当做孩子看待。尽管大人们时常体罚自己的孩子，但它并不影响他们对孩子真正的尊重。成人世界几乎所有的奥秘都是向儿童敞开的。&lt;br /&gt;&lt;br /&gt;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尊重可不是什么好事。举例来说，孩子虽然只有七、八岁，父母都下地干活去了，如果不让孩子学会做饭，那么他们中午回来吃什么呢？大人们将不谙世事的孩童强行拉入成人世界，除了情势所迫之外，也有代代相传的积习所起的作用——在这个传统中，现代意义上的儿童尚未诞生。总而言之，大人们根本没有什么耐心等待你慢慢长大，而是一下子就将你的童年压扁了。当然，这种教育或对待，也并非没有好处。日本学者柄谷行人曾比较过传统和现代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其结论似乎让人大吃一惊：在传统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是不存在的。儿童，乃是近代才被“发现”或“发明”的一种新生事物。柄谷认为，现代人与儿童打交道的方式，是建立在将儿童视为一种特殊动物的基础上的。由于这种动物在成长过程中与成人世界的人为隔绝，等到他们在18岁之后被投放到社会中去，他们与这个社会的紧张关系是不言而喻的。交往恐惧等精神问题只不过是后果之一。&lt;br /&gt;&lt;br /&gt;       在高考制度恢复之前，对绝大部分家长而言，孩子上学不过是识几个字而已。一般来说，初中或高中毕业后，他们照例将要复制他们父母的一生。家长们很少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倒是对他们在文艺表演方面的成长比较留意，异想天开地希望孩子将来被选拔进县里的文工团、公社的文化站或成为大队文书一类的角色。我曾三次参加各类文艺团体的面试，每次都落选了。而我们班的孙小康同学则顺利地被招进了县文工团，当了一名二胡演奏员，一时间在我们那个村庄里成为爆炸性新闻。当然，父母们更重视的，还是对孩子生产和生活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训练或学习过程，并不意味着大人会教你什么。他们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需要教的孩子是不会有出息的。相对于“教”，他们更重视“看”。&lt;br /&gt;&lt;br /&gt;       我记得第一次下地插秧时，母亲将我领到水田边，帮我拉好秧绳，抛下几个秧把子，转身就走了。我问她怎么插秧，她说，别人怎么插，你就怎么插。我曾多次央求父亲教我游泳，每次都遭到了他的拒绝，他的理由永远是：这还需要教吗？我让他教我捕鱼方法，教我制作“棺材弓”抓黄鼠狼，他总是说，不用教，你慢慢就会了。还真是这样，所有这些本领，我们自然而然就会了。在农村，很少有什么技艺是被教会的，农事如此，游戏如此，待人接物、迎来送往的礼仪也是如此。我到今天也想不起来是如何学会游泳和骑自行车的。大人们通常直接将你抛入实践，而所谓的技巧或技艺都是实践的后果而非前提。举例来说，在插秧时，你的双脚踩在污泥中向后退的过程中，不能将脚提起来。这是插秧的要点之一。但这确实不需要有人来教你，因为你若是将脚提起来，刚插下去的秧苗就会跟着浮起来，漂在水面上，太阳一晒，秧苗就死了。那么，怎么办呢？你在后退的过程中，只能让脚在污泥中拖行。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在实践中，你会立刻知道要如何去做。&lt;br /&gt;&lt;br /&gt;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生活和劳动技能的训练固然十分重要，但它仍然不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我们老家，大人们经常向你灌输的最为重要的理念，是如何与他人相处、打交道，简言之，如何待人接物。按照他们颇为世故的逻辑，一个人不认识字可以有饭吃，但若是不认识人，是绝对不会有饭吃的。对人的认识，必然要求孩子早早向儿童意识告别，了解成人世界的真相，特别是成人世界的规则。我们很早就被告知，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从外表看充满了鲜花和笑脸，而其内在机理实际上是十分危险的。规避危险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对人的基本判断之上。而这种教育或规训的基本方法，就是将成人世界的所有奥秘无保留地呈现在你的面前。这当然十分残酷。正因为如此，与城市里的孩子相比，农村的孩子要早熟得多。我这里所说的“早熟”，当然也包括“性”。&lt;br /&gt;&lt;br /&gt;       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关于“性”的知识几乎是完全公开的，其传播的深度和广度都已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农民们在干活时的随便的玩笑和闲聊，比任何毁禁小说都要“黄”得多。我至今不太明白的是，他们为何会当着孩子的面说出那些“令人发指”的荤话，究竟是出于无心，还是故意让我们一饱耳福。那些最粗俗、直接、污秽的话语，由于极不雅驯，不便一一记述，此处仅举一例，或可说明那时农村性知识的“解神秘化”程度。到了上海之后，我也曾目睹过城里人闹洞房的礼俗：什么新郎新娘当众接吻啦，什么新郎新娘同时咬住一块水果糖啦，城里人也许将它视为一种开化或开放的标志，但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看来，这种拙劣的表演十分乏味、毫无创意。须知在七十年代农村的“闹洞房”礼俗中，被捉弄的对象根本不是什么新郎新娘，而是新娘和公公。这是每一场婚礼的高潮和压轴大戏。在婚礼的尾声，公公头戴一顶破草帽，手执一根扒灰的木榔头粉墨登场，当众表演与儿媳“扒灰”的整个过程。扒灰者，偷锡（媳）也。面对宾客的刻毒提问，公公都必须面带笑容地“照实”回答，一直到客人满意为止。出于对新娘的尊重，儿媳无需直接介入游戏，通常只在一旁傻笑而已。&lt;br /&gt;&lt;br /&gt;       不过话说回来，真正的偷媳之事，在现实生活中绝少发生。而一般意义上的男女苟且之事，倒是较为常见。今天再来回忆那时的生活，让我感到奇怪的，不是这一类事情的频繁程度，而是当事者的态度。在我的记忆中，从未发生过什么人因为婚外情而大打出手或杀人放火之事，大人们通常只是心照不宣而已。我们村有一个拖拉机手与一个有夫之妇偷情，女人的丈夫是个拉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老实人，对此事假装不知。但后来，居然发展到拖拉机手大白天潜入女人家中，关起门来干好事的地步。女人的婆婆被彻底地激怒了，她找来一个小板凳，堵在儿子家的门口。事情明摆着：老人一刻不走，拖拉机手一刻不能回家。眼看着红日西坠，天色将晚，全村的人都为拖拉机手捏着把汗，最后妇女们主动去做那老太太的工作，好说歹说将她哄走，给拖拉机手争取仓皇出逃的机会。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那时的农村是一个乱性世界，事实上，大部分妇女对贞节都看得很重，可反过来说，“性”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种十分自然的行为，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他们的态度通常更为大度、开通而已。&lt;br /&gt;&lt;br /&gt;       最后说说桑林。读大学时，常有城里的同学问起“桑中之约”，言下之意，“偷情”何必桑中？要明白其中的奥妙，必须先了解桑园的规模和特点。我们家乡是丝绸产区，桑林通常宽阔无边，一对男女钻进去，往往便于隐蔽。此外，桑树的特点是上密下疏（桑叶繁茂，桑根稀疏），男女在桑中幽会，偶尔被人撞上，即便是在很近的地方，对方可以看见你的脚，却不太可能看见你的脸。你若想规避，还来得及。况且桑林中通常十分幽寂，若是有人朝你走过来，拨动桑枝所发出的声响，老远就能听见。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桑林的种种优点可想而知。但桑林之美，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广袤和寂静，其中最重要的特质，在我看来，是它的幽暗。谷崎润一郎曾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题为《阴翳礼赞》，对中国和日本美学中的阴翳之妙赞不绝口，而在清真词中，周邦彦对于朦胧幽暗的光影也情有独钟。密密的桑叶所筛出的清幽之光，既非一无遮拦的“明”，亦非绝对的暗，妙在明暗之间，与外在世界隔又未隔，幽会的双方既在世界的中心，又在世界之外。在我看来，桑中所模拟的幽会氛围，只有一种情境可以媲美，那就是帐中。&lt;br /&gt;&lt;br /&gt;       对于江南农村那些懵懵懂懂的少男少女而言，有多少情窦初开的故事在桑林中发生？实在是难以历述。不过，他们似乎不必等到高中阶段的生理卫生课，一睹人体解剖图时，才会明白男女性别的隐秘差异。男生们往往用一把猪草向女生行贿，即可满足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儿童或少年的游戏通常不及乱。即便出了乱子，比如私定终生甚至怀孕，也不会天塌地陷。想象中的惩罚从不会真正降临，被“规定”或“禁忌”所吓住的人，总是胆小怕事者。每遇到这样的麻烦，双方的父母往往会将门当户对的陈腐观念丢在一旁，面对现实，在为他们举办婚礼之前，耐心地等待他们长大成人。&lt;br /&gt;&lt;br /&gt;       桑林是童年的伊甸园，是胆大妄为者的天堂。遗憾的是，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的童年早已结束。&lt;br /&g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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