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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文与社会 :: 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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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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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学科: 经济&lt;br /&gt;关键词: 国企改制&lt;br /&gt;摘要: 在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4.2 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可就在这年年底“保铸”却被莫名其妙地宣布破产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经过调查，其原因是领导层为了侵吞国有资产，以肢解国 企入股私企和在“保铸”内建立寄生私企的手段搞垮了该厂，现将我们调查的情况分述如下&lt;p&gt;yls   保定铸造机械厂（以下简称&amp;ldquo;保铸&amp;rdquo;）原隶属于国家一机部大型国营企业，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在保定市建立的八大企业之一，该厂建于1956年，拥有资产3亿多元（人民币当时币值），职工2000余人，建厂50多年来，生产形势一直很好，从未停过工、停过产，在全国同行业中是龙头企业，就在文革期间，因生产等各项指标完成的好，曾受到一机部的表彰，成为该行业全国的优秀样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可就在这年年底&amp;ldquo;保铸&amp;rdquo;却被莫名其妙地宣布破产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经过调查，其原因是领导层为了侵吞国有资产，以肢解国企入股私企和在&amp;ldquo;保铸&amp;rdquo;内建立寄生私企的手段搞垮了该厂，现将我们调查的情况分述如下： 一、&amp;ldquo;保铸&amp;rdquo;厂长肖中庶在厂内建立私企&amp;ldquo;维尔&amp;rdquo;，啃噬国有资产 1997年&amp;ldquo;保铸&amp;rdquo;依照当时河北省主要负责人程维高（因腐败被处分）的指示，合并于田野汽车集团，遂改名为&amp;ldquo;河北省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amp;rdquo;，肖中庶任总经理，但其性质仍为国有企业。在经营形式上依旧延续原来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和田野集团没有实质上的联系。肖中庶对保铸仍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可以独断专行，做出任何决定，无人监管，无制度约束，这就为他侵吞国有资产洞开了方便之门。 1、2001年12月7月，&amp;ldquo;保铸&amp;rdquo;总经理肖中庶在&amp;ldquo;保铸&amp;rdquo;内成立股份制私有企业&amp;mdash;&amp;mdash;&amp;ldquo;保定维尔铸造机械有限公司&amp;rdquo;（以下简称&amp;ldquo;维尔&amp;rdquo;）肖中庶为总经理。这样，肖中庶就有了双重身份，既为&amp;ldquo;保铸&amp;rdquo;法人代表，又重叠着&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法人代表。 2001年12月3日，肖中庶分别以&amp;ldquo;保铸&amp;rdquo;与&amp;ldquo;维尔&amp;rdquo;法人代表身份，即既代表出租人&amp;ldquo;保铸&amp;rdquo;、又代表承租人&amp;ldquo;维尔&amp;rdquo;自己和自己签定了这两个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这种严重违反&amp;ldquo;合同法&amp;rdquo;的行为，竟然得到保定市工商局的认可，依照该合同为&amp;ldquo;维尔&amp;rdquo;办理了注册登记及营业执照。）&amp;ldquo;维尔&amp;rdquo;以每年向&amp;ldquo;保铸&amp;rdquo;缴纳3万元（人民币）+&amp;ldquo;维尔&amp;rdquo;年利润20%的租金额，承租了&amp;ldquo;保铸&amp;rdquo;建筑面积为3000m2的50间房舍做场地（后来无偿占有）。 2、&amp;ldquo;维尔&amp;rdquo;股东及股份形成情况 &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注册资金为629.3万元，实际上是虚拟的，这从&amp;ldquo;维尔&amp;rdquo;开始成立时，所确定的股东及其股金得到证实。&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股东由两部分人构成； 一部分是原&amp;ldquo;保铸&amp;rdquo;管理层人员，这部分股金总额账面显示是458.1万元，其参股情况是这样的：一把手肖中庶实缴纳股金额为5万元，而开具的收据写的却是22.9万元，&amp;ldquo;维尔&amp;rdquo;账面入账金额记的也是22.9万元。现肖的股金额已莫名其妙地升为99万元了，其它副厂级、科级、副科级等人分别实交2万元、1.5万元、1万元&amp;hellip;&amp;hellip;不等，而他们的股金收据却分别为9.4万元、8.4万元、6万元&amp;hellip;&amp;hellip;不等，以副厂长曹永杰为例：他实交股金额为2万元、而所持收据上写的却是9.4万元，&amp;ldquo;维尔&amp;rdquo;入帐也是9.4万元。&amp;ldquo;维尔&amp;rdquo;成立伊始，肖中庶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让厂特权阶层贪不义之财，以坑害其它广大下层股东利益。 &amp;ldquo;维尔&amp;rdquo;另一部分股东为原&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广大生产工人，他们的股金总额是480余万元，实质上是企业拖欠他们的工资额度，此举没有经过工人们同意，是肖中庶决定的，因为他不给工人们发工资，才以此而为之。一旦这些拖欠工资被偿还，工人们也就失去了股份，也就丧失了股东的地位和权益。截止现在，至少已有50%的拖欠工资被补发，工人们已失去了相应的股权。由此可以看出&amp;ldquo;维尔&amp;rdquo;成立之始，肖中庶让工人入股，并不是他的诚意，而是为拖延偿付工人工资的权宜之计，他从来没把工人们当过真正股东对待，客观事实也是如此，&amp;ldquo;维尔&amp;rdquo;运作已有多年，但从没有给工人们分过红，上层股东经常发红包。 以上两项资金合起来是938万元，从能上能下股金构成情况可以看出&amp;ldquo;维尔&amp;rdquo;实质上的资金并没多少，是个虚构数字，这说明它注册的资金额也是虚假的。实质上&amp;ldquo;维尔&amp;rdquo;是个既无资金，又无实质性经营场地，也无人员构成的空壳。其实就是肖中庶手中拎的皮包公司，是他攫取国有资产的工具，或者说是噬吸&amp;ldquo;保铸&amp;rdquo;血肉的寄生虫。 &amp;ldquo;维尔&amp;rdquo;如何由一具空壳变成一个名符其实的经济实体的呢？我们调查的情况是这样的。 除了以上所述，肖中庶依仗职权以所谓&amp;ldquo;租赁&amp;rdquo;的手段，占取&amp;ldquo;保铸&amp;rdquo;3000m2的经营场地，他还用&amp;ldquo;偷梁换柱的手段使国企保铸价值1亿余元的厂区让&amp;ldquo;维尔&amp;rdquo;无偿占有。这部分厂区原为保铸的科研大楼、大礼堂、工具库、印刷车间、职工食堂、车库、炮库（保铸民兵营配备的高射炮）合兴公司、武装部、库房、大小汽车库、司机班、修理班、起重班、检验科等房产。肖中庶未经保定市国资委、建委审批，偷偷将上述建筑拆除。后又用&amp;ldquo;保铸&amp;rdquo;资金翻建成&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长达100多米的大型组装车间、技术楼、职工食堂等。这样一拆一建，国有资产变为了私有，后来在&amp;ldquo;保铸&amp;rdquo;破产时，这部分资产没有进行评估，另外肖中庶还隐瞒了2001年后&amp;ldquo;保铸&amp;rdquo;购置的设备，这些也都成了&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私产。 在经营手法上公然侵吞国有资产。 &amp;ldquo;维尔&amp;rdquo;建立后，肖中庶双脚踏跨&amp;ldquo;保铸&amp;rdquo;&amp;ldquo;维尔&amp;rdquo;公私两个企业，统一操控，分别运营。他精心构思了这样一种运营模式，啃噬&amp;ldquo;保铸&amp;rdquo;，养育&amp;ldquo;维尔&amp;rdquo;。整个生产经营系统仍然是原&amp;ldquo;保铸&amp;rdquo;一套人马。&amp;ldquo;保铸&amp;rdquo;一如既往的，按部就班的生产，但生产出的产品却贴上&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产品标签，以&amp;ldquo;维尔&amp;rdquo;名义销售，利润自然流入&amp;ldquo;维尔&amp;rdquo;帐户，而产品生产者的工资，各种保险，社会统筹、税金等却都由&amp;ldquo;保铸&amp;rdquo;负担，记在保铸开支的费用里。就连职工身穿印有&amp;ldquo;维尔公司&amp;rdquo;字样的工作服，也均由&amp;ldquo;保铸&amp;rdquo;出钱购买，总之就是这样，吃&amp;ldquo;保铸&amp;rdquo;育&amp;ldquo;维尔&amp;rdquo;，削瘦了国企&amp;ldquo;保铸&amp;rdquo;，养肥了私企&amp;ldquo;维尔&amp;rdquo;。 二、搞垮&amp;ldquo;保铸&amp;rdquo;第二个大手段，就是肖中庶别有用心地肢解国企，将大半个&amp;ldquo;保铸&amp;rdquo;切划给私人企业&amp;ldquo;亚新&amp;rdquo;。 2002年7月12日，&amp;ldquo;保铸&amp;rdquo;和私营企业&amp;ldquo;亚新钢铁公司&amp;rdquo;（以下简称&amp;ldquo;亚新&amp;rdquo;）签订协议，以入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名义，将&amp;ldquo;保铸&amp;rdquo;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近250亩地的场地及附着物肢解，以不可思议的条件廉价割划给&amp;ldquo;亚新&amp;rdquo;。 协议第三条这样规定：&amp;ldquo;乙方（保铸）&amp;rdquo;将厂区南部及东部一侧土地约200余亩，及铁路专用线和厂房及天车（详见附图）经评估列入甲方（亚新）、乙方持有甲方股权10%左右（准确比例待评估后确定）。 在这一片场地上实际附着物有&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重要生产锻焊车间，车间内有10吨天车四部，龙门吊站台，还有其它生产车间，五金材料，基建材料，炉料库房4个，还有&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综合加工厂，锅炉房，10个汽车库，汽车台，占地800m2的职工食堂，1.5里长的铁路专用线。 这个铁路专用线是&amp;ldquo;保铸&amp;rdquo;生产经营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生产设施，可现原本生产资料拥有者却要向对方缴纳运费和管理费。在&amp;ldquo;保铸&amp;rdquo;与&amp;ldquo;亚新&amp;rdquo;2002年7月12日所订的补充协议中第5条是这样的规定：&amp;ldquo;乙方（保铸）用甲方（亚新）的铁路发货，除自负运费外，年发货量超过120节车皮后，每节车皮支付甲方150元管理费&amp;rdquo;。这铁路专线本来就是保铸的。肖中庶毫不考虑本厂的实用价值，不考虑本厂的根本利益，而拱手送给&amp;ldquo;亚新&amp;rdquo;，自己以后使用还要向&amp;ldquo;亚新&amp;rdquo;交费，这真是天下奇闻。这种公然以小儿科式的手段出卖本单位利益的做法，暗中如无其他交易，白痴也不会这样做！ &amp;ldquo;保铸&amp;rdquo;既然入了&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理所当然地就成了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有股份制企业的章程，各股东的股份额和股份资本要有明确显示和依据，&amp;ldquo;保铸&amp;rdquo;入股的资产在协议上已有明示，但&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股份额的资本是多少呢？协议上根本没有说明。据此可以说，协议第1条规定&amp;ldquo;保铸&amp;rdquo;持有亚新10%的股份是协议双方信手而写，完全没有什么准确依据。这在协议中不可掩盖的破绽，可以看出其中包藏祸心。 协议第2条规定：每年未，甲方（亚新）向乙方（保铸）支付投资回报60万人民币，乙方不再参与&amp;ldquo;甲方分红&amp;rdquo;。从中可以看出&amp;ldquo;保铸&amp;rdquo;以此巨额资产入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后，肯定会给&amp;ldquo;亚新&amp;rdquo;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这10%的股利额也绝对是相当可观，若将这巨额股利付于&amp;ldquo;保铸&amp;rdquo;，国有资产将增加一大笔收入。但肖中庶却没有这私做，而是硬性将&amp;ldquo;保铸&amp;rdquo;不参于甲方分红，每年未只得回报60万元人民币，写在协议上。肖中庶真的这么傻吗？非也，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写在协议上的只是遮人耳目，而巨额股利是协议背后的交易。 还应当指出来的是，股份制企业理应共担风险，按股分红。各股东都有参于企业管理，监管企业运营的权利，协议所签以固定金额回报股东所投资的股份，决不符合股份制企业的规章，无疑问肖中庶有自己的考虑。一是入股企业可以没有期限（本协议中、恰恰没有规定该股份制运作期限）这样&amp;ldquo;亚新&amp;rdquo;可以永久占有和使用&amp;ldquo;保铸&amp;rdquo;这一片厂区，等于将其割让给&amp;ldquo;亚新&amp;rdquo;了。&amp;ldquo;亚新&amp;rdquo;占了如此巨大便宜，肖中庶等人的个人利益，必然能得到满足。二是以股份制的形式出现，可以搪塞各种非议与质疑，（事实也是如此），给吞噬国有资产起到了掩护作用。如果搞其它承包，租赁等形式的合作，必须有法定期限，那么国有资产的性质永远不能改变，私化国有资本的阴谋也就不能实现，也就满足不了肖中庶们的私欲。换言之，正是由于肖中庶们的私欲得到满足，才在协议上玩文字游戏，搞了个既非入股又非租赁的&amp;ldquo;混血儿&amp;rdquo;协议。但以此巨大投入换取低廉的回报根本无法遮人耳目，设想欲盖弥彰，反而疑窦丛生。肖中庶们为了完善&amp;ldquo;画皮&amp;rdquo;，又勿勿签定一个补充协议，让人产生保铸获得&amp;ldquo;实惠&amp;rdquo;的错觉。 该补充协议第1条规定，甲方（亚新）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分5次向乙方（保铸）支付总额200万元的股份转让金。（5次为（1）协议签订后付300万元协议生效订金。（2）&amp;ldquo;亚新&amp;rdquo;完成扩股，&amp;ldquo;保铸&amp;rdquo;完成评估资产后支付400万元。（3）协议生效后5个月付500万元。（4）协议生效后9个月付300万。（5）协议生效后12个月付500万元）。 第2条规定：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尊重甲方按市场需求，录用员工的权利。 第3条规定：乙方持股额=评估额-2000万元。若干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乙方不由甲方资产升降而变化。无论甲方是法人变更，还是股份转让，年给乙方的回报额不变。 实际上第一条，甲方所付于乙方的这200万元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铸用巨额实物财产换回微薄的收入。一年内付给&amp;ldquo;保铸&amp;rdquo;2000万元却减去了&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持股额，也只不过是吃掉保铸计划所实施的第一个步骤。吃掉&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第二步骤，在补充协议第三条中写的十分明确，那就是：&amp;ldquo;若干名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这样意味着&amp;ldquo;亚新&amp;rdquo;彻底吃掉了这大半个&amp;ldquo;保铸&amp;rdquo;。 补充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所包藏的祸心更为明显，它彻底排除了&amp;ldquo;保铸&amp;rdquo;人员&amp;ldquo;插手&amp;rdquo;亚新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也就排除了&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股东作用，由&amp;ldquo;亚新&amp;rdquo;统一操控。这样，肖中庶和&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幕后交易就更加富有隐蔽性，可以随心所欲地实施侵公肥私阴谋。 这里，还有许多破绽，难以遮掩。比如：所谓若干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乙方不由甲方资产升降而变化。 该条款的潜台词是：若干年后，保铸在&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股份不复存在，&amp;ldquo;亚新&amp;rdquo;再以2000万元的区区代价收购了&amp;ldquo;保铸&amp;rdquo;大半个厂区。 这充分表明，肖中庶在该补充协议中，早已把&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股份在&amp;ldquo;亚新&amp;rdquo;中放弃了，也否定了&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股东地位。再有，协议中规定的若干年后&amp;ldquo;亚新&amp;rdquo;收购&amp;ldquo;保铸&amp;rdquo;持股额的条款本身就是非法的，肖中庶本人有权力出卖这国有资产吗？反言之，若干年后，&amp;ldquo;保铸&amp;rdquo;怎么就不能收购&amp;ldquo;亚新&amp;rdquo;呢，由此可看出，他们搞的这个所谓入股，开始就是打定主意吃掉&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这一祸心在这里昭然若揭。 肖中庶与&amp;ldquo;亚新&amp;rdquo;、肢解&amp;ldquo;保铸&amp;rdquo;，关系到价值数亿元国有资产，本应慎重从事，周密协商，缜密立据。但事实却相反，双方签订协议如同儿戏，竟在两天内签订了四个协议。（一个协议三个补充协议）2002年7月12日的签订了&amp;ldquo;入股&amp;rdquo;协议，当天又签定了一个补充协议。第二天，即7月13日又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还有一个既无日期也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但从其内容分析，该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距第一个协议的时间相隔不远，应该在7月12日或7月13日，其用意十分明显，那就是协议条款逐步增加，保铸血肉逐条被切割，肖中庶们的不良心态随之而裸露。 7月13日的补充协议的内容是：&amp;ldquo;经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找中介机构对出资财产。进行评估。但不管评估值是多少，甲方首批支付给乙方的2000万元转让金不变，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的60万元固定回报金不变，当乙方将剩余持股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时，变现额2000万元不变。&amp;ldquo;保铸&amp;rdquo;所持入股金额，原双方约定的为3828.9万元，怎么在该补充协议中就变为2000万元了呢？缩水1828.9万元的原因是什么，协议没有说明，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即然&amp;ldquo;保铸&amp;rdquo;在&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最后所持股金已定为2000万元，这样的评估意义何在？那个既无日期，也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协议，其内容为&amp;ldquo;保定铸机公司向保定亚新公司郑重承诺，以厂方、土地入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公司后，绝不会因保铸方面的债务纠纷伤害&amp;ldquo;亚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如做不到这一点，若亚新公司同意，保铸公司宁愿将所持有的3828.9万元的股份，以2000万元转让给亚新公司&amp;rdquo;。 以这么苛刻的条件，约束&amp;ldquo;保铸&amp;rdquo;，等于给&amp;ldquo;保铸&amp;rdquo;戴上紧瞽咒。而对侵吞国有资产的私企&amp;ldquo;亚新&amp;rdquo;方面却没做任何约束，一旦因&amp;ldquo;亚新&amp;rdquo;方面出了问题，使&amp;ldquo;保铸&amp;rdquo;蒙受损失怎么办？为什么不约定&amp;ldquo;亚新&amp;rdquo;对&amp;ldquo;保铸&amp;rdquo;做出有关郑重承诺？ 如果肖中庶没有私心，怎么敢订如此坑害&amp;ldquo;保铸&amp;rdquo;利益的协议呢？ 通览四份协议，就可看出这是公开坑害保铸！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amp;ldquo;保铸&amp;rdquo;250亩地的厂区只评估为5828.9万元，亚新分5次付&amp;ldquo;保铸&amp;rdquo;2000万元，保铸在&amp;ldquo;亚新&amp;rdquo;持股仅剩3828.9万元，但不参于&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分红，&amp;ldquo;亚新&amp;rdquo;每年给&amp;ldquo;保铸&amp;rdquo;返还回报60万元；若干年后&amp;ldquo;保铸&amp;rdquo;在&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股金额的问题，对这些不合理的条款，本调查组已作过分析，这里再综合评述一下，也很有必要。其一那返回2000万元转让金问题，那原本就是&amp;ldquo;保铸&amp;rdquo;自己的财产，只不过以超低价卖给他人后，所换回的微薄现金，其二，3828.9万元股金压缩1828.9万元，这笔款又到了那里，除流入黑洞，没有任何合理解释。 &amp;ldquo;保铸&amp;rdquo;价值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在肖中庶的股掌中翻来拆去，随心所欲，犹如小儿玩游戏，用&amp;ldquo;保铸&amp;rdquo;价值数亿元的大半个厂子换了微不足道的一点回报，其中幕后的交易不言自明，肖中庶的非法所得可以从其表面上的部分家产得到印证，他自己薪酬每月自订2300元，但实际财产额谁也说不清，他一家四口人，现拥有高级轿车4部，豪宅四处，其中北京还有一处，他在&amp;ldquo;维尔&amp;rdquo;股金账面上是99万元，但&amp;ldquo;维尔&amp;rdquo;股东多年来没有正常分过红，这就等于&amp;ldquo;维尔&amp;rdquo;系肖中庶一家所有，肖中庶一家的轿车豪宅只是秃子头上的虱子&amp;mdash;&amp;mdash;明摆着的东西，那么肖中庶隐性财产有多少呢？外人很难说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家产大多是贪污的不义之财。 肖中庶伙同&amp;ldquo;亚新&amp;rdquo;肢解&amp;ldquo;保铸&amp;rdquo;是得到某些人的支持的。 2002年7月15日，肖中庶向保定市政府秘书长苑丰平（肖的老乡）副市长李文泉呈报&amp;ldquo;关于以厂区南部土地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amp;rdquo;报告中这样写着：&amp;ldquo;最近，在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撮合下&amp;hellip;&amp;hellip;保铸将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约200亩基本闲置的土地经评估后入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 2002年7月30日，保定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呈报的&amp;ldquo;关于对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意见中了写着&amp;rdquo;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用闲置土地约200亩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扩大再生产。 2002年8月28日，保定市主管副市长陈永久在该国土资源局的意见书上批示了&amp;ldquo;同意&amp;rdquo;二字。 这就说明肖中庶之所以能把这桩极不公平的脏脏交易搞成功，是有政府有关部门及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策划的。 所以，在此交易中肖中庶的诸多违法违规操作，都能够畅通无阻。 比如：肖中庶于2002年7月15日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呈报申请该项目。国土资源局于同年7月30日向市政府领导呈报该项目意见。同年8月28日市领导陈永久副市长才做出&amp;ldquo;同意&amp;rdquo;二字的批示。但肖中庶在履行这一切必办的法律程序之前。就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在7月12日就和&amp;ldquo;亚新&amp;rdquo;签订了入股协议，肖的这种先斩后奏的违法行为，既没看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意见，也没有听到有任何政府领导的批示指正，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就在这暗中修好的渠道中流失了，而且在流失过程中有种种作弊，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社会出现这种咄咄之事，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首先说说财产评估中的问题。国土资源局的&amp;ldquo;意见&amp;rdquo;中说：&amp;ldquo;经测量，该企业实际入股土地为185.55亩，评估总地价价为5034.59万元，&amp;ldquo;这在土地额度和地价上都是失实的&amp;rdquo;。 1996年，肖中庶初任&amp;ldquo;保铸&amp;rdquo;厂长时，对全厂的财产进行了普查核资，当时仗量全厂的土地为440亩，&amp;ldquo;保铸&amp;rdquo;变&amp;ldquo;维尔&amp;rdquo;后的2008年再次仗量全厂土地时，仅存196亩，这两次仗量土地的差额是244亩。毫无疑问划给&amp;ldquo;亚新&amp;rdquo;所占的场地就是这个数额，因为在这期间&amp;ldquo;保铸&amp;rdquo;没有其它割让土地的行为。 在&amp;ldquo;保铸&amp;rdquo;入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的协议中也明确说明&amp;ldquo;土地200余亩入股甲方&amp;rdquo;。 原本入股的土地就是244亩，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怎么就评估成185.55亩，所减少的58.45亩的土地资产额到哪里去了？成为谁人的囊中物？ 评估的总地价额为5034.59万元，也就是说土地价格为27.13万元/亩。当时该地段农田价为50万元左右/亩，现已升值百万元以上了。企业场地价格应该更高。既便按当时市场农田价计算，244亩地应为1.22亿元，按土地资源局所评估的185.55亩计算地价总额应为9277.2万元。实际较之评估价额5034.59万元，差额为7165.41万元。国土资源局的评估即压了土地额，又压了地价。流失了这巨大差额。 再有按协议上的评估，&amp;ldquo;保铸&amp;rdquo;入股&amp;ldquo;亚新&amp;rdquo;总资产为5828.9万元，补充协议所订&amp;ldquo;亚新&amp;rdquo;前后共付&amp;ldquo;保铸&amp;rdquo;4000万元，就能收购该入股全部资产。我们分析，就这4000万资金发放贷款，按当时银行贷款息规定的月息5&amp;permil;左右来计算，一年收利息也不少于240万元，按2000万计算利息每年也得120万，可&amp;ldquo;亚新&amp;rdquo;一年仅付&amp;ldquo;保铸&amp;rdquo;投资回报60万元，这如何说得过去？何况这些财产的实际价值当时最少是1.3个亿。 在这场交易中，肖中庶和有关领导部门及市政府领导多次提到以上被肢解的厂区是&amp;ldquo;闲置土地&amp;rdquo;。但事实并非如此，这里有厂房、有设备，其中&amp;ldquo;保铸&amp;rdquo;重要的锻焊车间就在这里，还有重要的铁路专用线等，将此称之为&amp;ldquo;闲置&amp;rdquo;，无非是为他们私化国企的不良行为自认为找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借口，开脱自己的责任而已。 就这样，这1.3亿元的国有资产、在肖中庶的多方蝇营之下，有关方面坑   一气，评估部门询私舞弊，政府相关部门及政府领导人撮合审批，在全厂工人痛惜的反对声中流进了私企及个人腰包。 三、肖中庶利用公企养私企，肢解公企入私企的手段，断送了国企&amp;ldquo;保铸&amp;rdquo;大部分资产，但他对&amp;ldquo;保铸&amp;rdquo;所剩余的国有资产仍然觊觎，不吃光掏尽，绝不死心，所采用的手段就是千方百计谋划&amp;ldquo;保铸&amp;rdquo;破产。 2007年12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amp;ldquo;（2008）保破字第2-10号民事裁定&amp;rdquo;宣告：&amp;ldquo;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破产&amp;rdquo;。虽然，我们在调查中没有（不能）看到该企业相关破产的全部资料，但从&amp;ldquo;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通知&amp;rdquo;和我们实际调查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该&amp;ldquo;破产&amp;rdquo;是极不正常的。通知中说：债务人实际资产总额为134253794.08元，负债总额为163183045.94元，资产负债率为121.55%。从字面数字看&amp;ldquo;保铸&amp;rdquo;实际亏损资产额为28929251.86元。但保铸实际财产却远远超出评估财产。我们调查时发现，这个资不抵债的负债率及负债额是肖中庶搞的假象。在评估资产时，他隐瞒了价值近3个亿的两大部分厂区，一是我们在前面已提及的原属于&amp;ldquo;保铸&amp;rdquo;后被肖中庶私自拆除的科研楼、大礼堂等十几处建筑，现又建为&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大型组装车间厂区。这一部分价值1亿多元。 被隐瞒的另一部分为保铸生活区的建筑群。这些建筑有20栋单身宿舍楼、托尔所、供热站等价值2亿元。 以上没做评估的资产就达3亿多元，扣去法院所宣布的负债额还富余2亿多元，这样的企业怎么能破产呢？ 这里面附带着再说一个问题，现在肖中庶又贴出告示，要卖掉生活区20栋单身楼中的临街的12栋，这一大笔款无疑要进入&amp;ldquo;维尔&amp;rdquo;的帐面。日后与开发商的交易中还有巨额财富的进项。 再有2007年&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生产总值达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根据当时内外客观情况，&amp;ldquo;保铸&amp;rdquo;达到这样的生产状况，流动资产的运转情况一定也是非常好的，&amp;ldquo;保铸&amp;rdquo;绝对不会出现亏损。有关部门对这一块巨额流动资产的效益是怎么评估和了解的，这里面显然也潜藏着巨大问题。 由以上可以看出，肖中庶最后就是要通过破产手段鲸吞这个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他为了实现&amp;ldquo;保铸&amp;rdquo;破产的目的，所呈现的&amp;ldquo;资不抵债&amp;rdquo;的情况都是他一手制造的假象。 在他一系列精心策划中，必然要打通相关重要环节，否则，那些主管和操纵国有资产破产的人为什么会听从他的摆布，与其气息相通，共同作弊呢？答案只有一个，只有和他有共同利益的人才会昧着良心去徇私，去舞弊。 对&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排卖活动，是肖中庶侵占国有资产的最后的环节。 2008年12月16日，&amp;ldquo;保定晚报&amp;rdquo;刊登出&amp;ldquo;拍卖&amp;rdquo;保铸的公告，然而这样公示只是故作姿态，并非真正公开拍卖。为什么这么说呢？ 2009年元月5日，对&amp;ldquo;保铸&amp;rdquo;的拍卖活动设在肖中庶的小会议室进行，那天，厂公安处人员倾巢出动，严密封锁通道，严禁其它竞拍者和&amp;ldquo;保铸&amp;rdquo;工人们进入，这就保证了肖中庶在毫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以9466万元的代价买下了评估值1.5亿元，实际价值5亿多元资产的国企，（440亩土地现按农田每亩100多万元，光土地就价值5亿元）。致此，&amp;ldquo;保铸&amp;rdquo;全部归为&amp;ldquo;维尔&amp;rdquo;所有，成了肖中庶享用不尽的美餐。 就这样，一个共和国初建时所建立的，具有50多年光荣历史的一代又一代工人为之付出辛勤血汗，曾为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广大工人的痛惜声中消失了。工人们为之愤怒，为之呐喊。 惜哉！怪哉！ 同一个实体，两个牌子 同一套班子，两条路子 原本雄厚的大国企&amp;ldquo;保铸&amp;rdquo;在私心邪欲的围剿下，撑不住啦，塌了！完了！ 原本没有丝毫资财、物力的寄生私企&amp;ldquo;维尔&amp;rdquo;发展啦，壮大了！在国企的躯体上由一空空如也的囊皮，变为私人的强大经济实体。 惜哉，惜哉真是惜哉！ 怪哉，怪哉真是怪哉！ 惜乎哉，真惜也！ 怪乎哉，不怪也！ 庙宇依旧，神仙移位，&amp;ldquo;保铸&amp;rdquo;更替为&amp;ldquo;维尔&amp;rdquo;，国企变成了私企，肖中庶的野心与阴谋终于变为现实，大发了个人财的肖中庶成了时代的宠儿。 四、肖中庶敲骨吸髓，无情压制工人，践踏法律，残酷迫害敢于和他斗争的职工。 （1）1996年肖中庶担任&amp;ldquo;保铸&amp;rdquo;厂长后不久，就强令600多名职工下岗，1999年根据市政府规定在厂内成立了&amp;ldquo;再就业服务站&amp;rdquo;，对下岗职工登记造册实行托管。将这些下岗职工向政府呈报，政府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335元。本性贪婪的肖中庶趁机作弊，在该下岗职工登记表中，将厂内已调出的，内退的，停薪留职的，还有一些没有下岗的职工都冒充下岗职工上报，冒领下岗职工生活费1000多万元。不仅如此，就连为真正下岗职工领回来的生活费，他也没有发给。只有一小部分，在短时间内领取了，肖巧立名目的所谓&amp;ldquo;放假生活费&amp;rdquo;，每人90-135元。 肖中庶克扣工人生活费、引起工人们强烈不满，将该问题反映到了市政府。这样在工人们强烈反映和要求下，2005年市政府将该生活费直接下发给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下岗工人，才斩断了肖中庶伸到这里的黑手，但以往被他侵吞的巨额款项，至今也没有发给下岗工人，对肖中庶的这种公然害民违法行为，政府也没有表示任何说法。 （2）国家政策规定，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缴72%，企业缴20%，个人缴8%。肖中庶为甩掉下岗职工这个包袱，私自制定了一项&amp;ldquo;两不找&amp;rdquo;的土政策。其内容是：下岗职工不向企业交钱，企业也不负担下岗职工的任何生活费用。但2001年9月4日，厂方向下岗职工下达通知，让1986年前参加工作的&amp;ldquo;两不找&amp;rdquo;人员，向社保所交纳8%的保险费，每人每月60元，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这个规定，企业和下岗职工每年都得各交720元，合计为1440元/每人。但企业应交部分却分文没向社保所交纳。就连工人们交的这一部分，也被肖中庶黑了大部分。比如该厂下岗职工靳腾霄（原厂运输处人员）向企业交纳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保险金720元，但企业为其交到社保所的却只有283.12元。2003年靳又交保险金720元，社保所也只收到376.32元。下岗职工本来就是生活困难群体，他们为了晚年能生存，辛辛苦苦设法凑足的保命钱，还被肖中庶截留，贪婪到这种没有人性的地步，不亚于敲骨吸髓。无怪工人们称肖中庶为&amp;ldquo;鼠&amp;rdquo;。 工人们气愤地将该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审计部门也进行了查证，情况属实，将材料转到市纪委。但当检察院对此要立案侦案时，市纪委一位常委     却诡称&amp;ldquo;材料丢失了，没法查了&amp;rdquo;。这种假话编造得大离谱了，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地级市的纪检部门会丢失涉及重大经济犯罪问题的材料！如果是真的丢失了，为什么不报案，为什么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纪检部门发生这样的事，太可怕了！分明丢失是假，因而和肖中庶有交易，包庇是真。 肖中庶无法无天，侵吞国资，压榨工人血汗，克扣下岗工人的生活费，激起了职工们的义愤。肖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在厂内对工人实行残酷镇压，对敢于给他提意见，做斗争的职工，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amp;ldquo;保铸&amp;rdquo;女职工喻笑梅是一个热情善良，有正义感嫉恶如仇，敢于向邪恶进行斗争的人，他为了维护国企和工人利益，曾数次面对面和肖中庶论理为工人讨公道，两次被肖中庶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第一次是1997年，事由是&amp;ldquo;保铸&amp;rdquo;工人胡宝寅因车祸身亡，肖中庶对其拒不执行国家抚恤政策。胡的独生子是下肢残疾人，行动不便，喻笑梅对其伸出援助之手，跑前跑后，帮其料理丧事。为胡的抚恤待遇，挺身而出，找肖中庶交涉，后来为此，喻还找到市政府、市政府人员不负责任，不解决问题，喻据理力争，反遭到暴刑，膀子被扭伤。紧接着，更大的厄运降临，保定市政府保卫处人员伙同&amp;ldquo;保铸&amp;rdquo;于1998年11月13日将喻骗到保定市第六医院，（原河北省精神病医院）以莫须有的&amp;ldquo;精神分裂症&amp;rdquo;进行迫害，不容分辨，强制喻住进该院。负责执行该行动的具体人员是&amp;ldquo;铸机厂&amp;rdquo;保卫处张建中和厂卫生所的吕建斌（已死）。 医院对喻进行检查后诊断：&amp;ldquo;喻精神正常，没有异常&amp;rdquo;医院随即通知&amp;ldquo;保铸&amp;rdquo;把受迫害的喻笑梅接走，并说：&amp;ldquo;这里是医院，不是拘留所！&amp;rdquo;对喻笑梅说：在这里会把你治坏的，但&amp;ldquo;保铸&amp;rdquo;始终置之不理，拖了一个月后，才由喻笑梅以前帮助过的残疾人胡洪涛以母子身份将喻接出去。 肖中庶长期间不给工人们发工资，给工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工人们怨声载道，这时喻笑梅又拖身而出，找肖中庶为工人们讨要工资，肖态度蛮横，后来避而不见。一次喻笑梅在厂门口堵截住肖说：你既当这个厂长，就要给工人们发工资，你发不了工资，你这个厂长就不称职，就应该下台，谁有能力把厂子搞好，能给工人们发工资，谁就当厂长。并对肖表示，要和他竞选厂长。随后，把自己的履历，和竞选厂长的诺言张贴在厂内，郑重承诺，她如果当了厂长，一起把生产搞上去，若工人们发不了工资，她就下台，绝不徒居其位。 喻笑梅要和肖中庶竞选厂长的消息不径而走，轰动全厂。肖中庶非常恐慌，他知道自己的德性、所在所为，在厂内已臭不可闻，如老鼠过街，他本就没什么领导能力，只靠不正之风后台撑腰维持，特别是群众基础远不如喻笑梅，相比之下，喻笑梅方方面面都优于肖中庶。喻笑梅政法大学肄业，曾在革命圣地延安当过知青，受过革命传统熏陶，有觉悟，为人正直善良，诚实热情，工作认真负责，她当过工人，有实践经验，精通&amp;ldquo;保铸&amp;rdquo;生产经营状况，在工人中有很高威望。如果真的公开竟选厂长，喻笑梅和他竞选，俞必 是工人们的首选，肖中庶肯定大权旁落。他为保住自己的权势，又故伎重演，指使厂保卫处处长张建中和李慎之，在2000年6月28日早5点将喻笑梅又强制送到保定地区徐水县精神病康复康医院（私人承包）。 喻笑梅一再声明：自己没病，是被诬陷迫害的，拒绝服药。但为了赚取黑心钱的私人医院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给他注射&amp;ldquo;棕桐派泊塞嗪&amp;rdquo;液，每次强行让他服用20片&amp;ldquo;冬眠灵&amp;rdquo;，如果拒服，就施之以电刑（俗称电匣子）。在这里喻笑梅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长期受折磨，至今已有9年，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现在她浑身不停颤抖，小脑萎缩，颈椎间盘突出，右下肺部也发现病灶&amp;hellip;&amp;hellip;。如果再不能脱离精神病院束管和折磨，得到救治，生命也就要受到威胁了。 喻笑梅在该精神病医院里，虽然受到如此折磨，但本性善良的她，依然经常帮助医护人员打扫卫生，护理病人，其中一个叫蒋云婷的病人，喻一直护理她四年，帮她打饭、洗澡、换洗衣服&amp;hellip;&amp;hellip;（我们分析，这也可能是为生存因素而讨好院方的无奈之举）。肖中庶还严嘱医院：任何人探望喻笑梅，医院必须首先通知厂方，能否让探，经由厂方决定，不然任何人不得让见。那天我们去探访，虽然佯承是喻亲属，但医院还是即刻电话请示厂方，经厂方同意后，我们才得以见到喻笑梅。 见喻后，我们发现现年58岁的喻笑梅虽然身受严重摧残，周身颤抖不已，但她神志清楚，思维敏捷，语言有条理，她委托我们向有关部门方面转达她的意见，要求指示徐水精神病康复康医院立即停止对她的迫害，恢复她人身自由。 喻笑梅的遭遇和处境令每一个正义之人都感到愤慨和痛心，我们慷慨地答应了她的要求，除向有关方面反映外，也要求喻笑梅现时所在的徐水县精神病康复康医院，从道义出发，保护好喻笑梅。我们对她的精神状态已有见证。如喻笑梅的健康日后有什么恶化或者意外，该医院难辞其咎。 肖中庶的种种恶行，已引起全厂工人们的极大愤概，他们纷纷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虽然没有效果）在厂内张贴漫画，打油诗，挞伐邪恶，伸张正义，下面我们选其中一首&amp;ldquo;打油诗&amp;rdquo;和一幅漫画附上。打油诗为拍手歌。 拍手歌 你拍一我拍一，肖中庶妄想吃铸机； 你拍二我拍二，他成立个&amp;ldquo;维尔&amp;rdquo;洗黑钱； 你拍三我拍三，下岗费他贪污1000多万； 你拍四我拍四，自租自赁批占国资； 你拍五我拍五，私卖厂土地二百五十亩； 你拍六我拍六，星期六加班不给报酬； 你拍七我拍七，吸干国企报倒闭； 你拍八我拍八，十八家分厂送钱到肖家； 你拍九我拍九，肖家轿车多部、豪宅多处私企持大股； 你拍十我拍十，肖中庶必将被处治； 漫画的表达意思： 一瘦一肥两个人背靠背，二人背部的接合部处写着&amp;ldquo;法定代表人&amp;rdquo;五个字，瘦者名唤&amp;ldquo;肖仲数&amp;rdquo;胖者名唤&amp;ldquo;消肿鼠&amp;rdquo;。瘦者左手扶拉一根拐杖，右手握一张纸，上写&amp;ldquo;国资三亿&amp;rdquo;瘦者的左膀有一条管道接连胖者的右膀，象征瘦者的血液输给胖者，胖者的右臂也由一条管道代替，管道一端接连着轿车的高楼。胖的左手也握着一块纸片，上写&amp;ldquo;出资五万建吸血站&amp;rdquo;。在漫画的两侧有一幅对联，上联为&amp;ldquo;国营铸机五旬血竭倒闭&amp;rdquo;下联是：&amp;ldquo;私企维尔五年吸血发际（迹）&amp;rdquo;横批写的是&amp;ldquo;联体公司血流图&amp;rdquo;。 这首拍手歌和漫画真实地反映出国有企业保定铸造机械厂倒闭的内幕，也揭露了肖中庶贪污自肥，侵吞国有资产和工人生命钱的犯罪事实，又表达了工人们的急切的期盼，期盼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这是正义的呼声。这呼声遍及中国。宛若厝火积薪，总有一天，这由暗中邪恶结成的利润共同体定会原形毕露，使社会得到净化，回归人间正道。在本调查报告结束时，我们衷心的祝愿保铸工人们的正义斗争取得彻底胜利，让侵吞国有资产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一切魑魅魍魉不寒而粟，遁迹人间，让火红的太阳照亮保铸。&lt;/p&gt;&lt;br /&gt;</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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