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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9
| 阅读: 1729
“台北故宫的50多幅吴镇作品,仅有3幅半是真的”、“《唐怀素自叙贴》不可能是唐朝人的笔迹”……2012年,英国牛津大学东方研究所博士、艺术史学者徐小虎推出《被遗忘的真迹:吴镇书画重鉴》中文简体版。对中国艺术史近乎颠覆的观点,让这位年近8旬的中德混血老太太身处争论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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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6
| 阅读: 1753
画论。清代唐岱。一卷。1716年。为论画二十六篇。认为绘画是“怡情养性”的东西。是“轩冕巨公不得自适于林泉而托兴笔墨,以当卧游”。反对“用之图利”,认为“六法中原以为气韵为先”。认为一个画家“善文”、“善书”,对于提高绘画技巧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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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 阅读: 1778
科学和艺术共同构成了人类文明,但二者分属人性的不同方面,经由人的不同精神系统和生理感官作用于世界与生活。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的理想是将艺术提升为科学,他们并非不明了科学和艺术的不同,但是当时艺术与科学的概念和现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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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7
| 阅读: 1788
鲁迅对域外绘画的敏感力不亚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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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 阅读: 1796
“潘天寿与中国画写生”学术座谈会辑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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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 阅读: 1800
《笔墨写生及道脉回溯》由陈永怡策划的"潘天寿写生研究展"引端,涉及笔墨、写生、中国画传统、中西绘画比较等诸多问题,思考很有深度。以下是读后所感。较为粗略,算作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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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 阅读: 1812
"写生"是中国画的命脉问题,它有自身的语源规定,首先应做强调历史地理解,否则会放任现实的问题。古人讲心会神融,忌描头画角,潘先生讲摄神入理,都不是形其"客观"。"客观对象"或"客观景物"之说,是对西方现代哲学文艺学的横移妄用,几乎不是"写生",大抵接近"写死"。还有一个词汇是"写实",也是似是而非。因为在历史传统中的语境里,"实"的对面是"虚",这个"虚"字非常重要。潘天寿与中国画写生”学术座谈会辑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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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7
| 阅读: 1823
记得2009年6月初的一天,法兰克福阳光明媚,德国电视一台(ARD)的摄制组拉着我到处走动,让我一边行走一边面对镜头侃侃而谈。他们首先把我拉到了法兰克福著名的红灯区,妖艳的霓虹灯在白天里仍然闪烁着色情的光芒,他们试图让我站立在某个暧昧的门口接受采访,马上有人从里面走出来驱赶我们,尝试了几次又被驱赶了几次以后,我只好站到了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回答他们的第一个提问。然后又被他们带到了几处又脏又乱的地方,或站或坐地继续接受采访。我的德国翻译跟在后面,一路上都在用中文发出不满的嘟哝声,他说法兰克福有很多美丽的地方,为什么不去哪里?为什么尽是在法兰克福落后的地方拍摄?现在,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中国人家》在中国出版了。我想,可能也会有一些中国人发出不满的嘟哝声。中国经历了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国,繁荣的景象随处可见,可是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却热衷于在中国的落后地区摁下快门,虽然他的镜头也有过对准富裕人家的时候,可是次数太少了。因此一些中国人可能会觉得,罗伯特·凡德·休斯特没有足够地表达出中国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他的作品里已经流露出了这样的变化,问题是在为数不多的表达了生活富裕的画面上,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却让它们尽情散发出庸俗的气息。反而是在那些表达生活贫困的画面上,罗伯特·凡德·休斯特拍摄下了真诚和朴素的情感。于是,一些中国人可能会感到疑惑,这个荷兰人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想,这样的批评者往往以爱国主义自居。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它国家,爱国主义常常是用来批评艺术和艺术家的最好借口。我不认为这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这只是一种口水的爱国主义,或者说爱国病,在其骨子里其实展示了人类的虚荣之心。虽然我们的现实生活里存在着废墟,可是我们愿意展示的却是美丽的公园。就像人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可以是一付邋遢的模样,可是走出家门的时候就要梳妝打扮一番。人人都想拥有一个光鲜体面的外表,除非穷途潦倒成为了乞丐。如果让人选择,是以邋遢的模样面对照相机,还是以体面的模样面对照相机时,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选择体面的模样。我和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也不会例外,因为虚荣之心人皆有之。当然,这也是每个人的尊严。问题是人们对尊严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些人认为富贵和繁荣代表了尊严,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商店里奢侈品琳琅满目等等的景象代表了尊严。另外一些人却并不这么认为,这些人认为尊严来自于人们的内心,表达于人们的表情,尊严和富贵繁荣没有必然的关系。我之所以乐意为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中国人家》写序,就是因为我在他的摄影作品里看到了从内心出发,抵达表情的尊严。 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精心设计了他需要的画面,然后摁下了快门。我感到,他在摁下快门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对被拍摄者的尊重,无论是人物,还是景物,罗伯特·凡德·休斯特都以感激之情对待。这位不会说中国话的荷兰人,日复一日地游走在中国的农村,试图融入到一个又一个中国的家庭之中。他是如何跨过这条文化鸿沟的?他说:"用眼神、用情感、用我的感受来交流。"然后他成功了。他的尊重之心在那些贫穷的中国家庭那里得到了回报,他们热情地为他敞开了屋门,将他请入家中,用粗茶淡饭招待他。罗伯特·凡德·休斯特说:"我被摄入镜头的中国家庭体现的强烈好奇心、极大的热忱和友善所感动。每次在他们家里,我还会感受到他们的决心、勇气和意志力量。看来他们只有一个行进的方向,那就是前进。"如果有人质问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为何不是更多地去拍摄中国的富贵家庭?我愿意在此替他回答:那些亿万富翁的家门会向这个高个子灰头发的荷兰人敞开吗?中国人一直在说,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作品告诉我们,热情好客的民族传统现在更多地存在于中国的贫穷家庭,而不是富贵家庭。而且,这个荷兰人的镜头在面对中国的穷人时,时刻感受到了"他们的决心、勇气和意志力量。"他们虽然贫穷,可是"他们只有一个行进的方向,那就是前进。"我欣赏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作品的客观性,《中国人家》将会令人难忘。里面的画面真实地表达了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我记得在一幅画面上,一个目光坚定的头像,其背景的桌子上摆着四个闹钟。我想借此提醒人们,在中国三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还有很多中国人的生活,只是从一个闹钟到四个闹钟的进步。注:《中国人家》已由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法国伽利玛出版社同时出版。本文是应法国伽利玛出版社邀请所撰写的序言。人文与社会:最后这张选自《杭州制造》,与《中国人家》风格不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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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1
| 阅读: 1827
中国现代美术之路:“自觉”与“四大主义”——一个基于现代性反思的艺术史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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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0
| 阅读: 1841
连日来,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的“盛世和光——敦煌艺术大展”吸引了许多观众的目光。每天近2万、最多时达2.8万人的观众数量,让馆长范迪安颇感欣慰。“观众数量的多少是一个硬性指标,展览举办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来看展览的人数。”范迪安说。作为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范迪安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委员的身份让自己在做好本职工作时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他也希望借此机会为国家文化的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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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3
| 阅读: 1841
古物陈列所的成立历时一年有余,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长期陈列与对外开放,是民初学界的重大事件之一,对方方面面都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尤其 对绘画更是如此。因为古物陈列所的开放,令一些以前"秘不示人"的古代绘画作品能够被呈现于公众眼前,使民初绘画资源的信息传播相对前代更为快捷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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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 阅读: 1849
汉服运动方兴未艾。而且这一草根运动与对"汉族"的理解有着深层的精神联系。从网上倡导汉服的言论来看,"汉服泛指三皇五帝时期到清政府实行剃发易服前的汉族所着服装系统","汉民族服装尽管受到其他民族服饰的影响,但其基本民族特征则并未改变",比如"男子的圆领袍服自唐代一直延续到明代"......果真如此吗?唐代突厥贵族的金蹀躞带,"玉带"由此演变而来。明代官员的经典服饰其实受到胡服的影响。在马背上跑野了性子的唐代军人们没一个能遵循长裙、高履、危冠之类的古礼。唐代健儿以巾、袍、带、靴的战服作为常装,"上领"解开后便形成翻领。北朝后期发生了一次重要的服饰变革,涉及我们今天非常眼熟的乌纱帽、玉带、皂靴以及"圆领袍"的来历。原来,古代官员的这套标准打扮,都与少数民族特别是擅长骑射的草原民族服饰有关。服饰演变的华美历史,也许会让我们对"中华民族"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乌纱帽"的含义可说是路人皆知,"戴上了乌纱帽"、"丢了乌纱帽"这类表达在今天仍然得到经常性的应用。经由古代绘画以及戏曲表演,人们形成了深深的印象:头戴乌纱帽,身穿盘领袍,腰挂玉带,足蹬皂靴,便是中国古代官员的经典风貌。不过,这一套服饰在历史上其实有个鲜明的起点,那就是北朝后期。在秦汉魏晋,在南朝,甚至在北朝前期,都绝对看不到类似的男服样式。对于发生在北朝的这一次重要的服饰变革,唐宋学者们都心里明镜儿似的知根底。如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指出:"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蹀躞带,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靿皆便于涉草。"朱熹也在《朱子语类》中明确道:"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领衫、靴、鞋之属。先王冠服,扫地尽矣。中国衣冠之乱,自晋五胡,后来遂相承袭,唐接隋,隋接周,周接元魏,大抵皆胡服。"朱子提到的"上领衫"、"上领服",就是"盘领袍"的前身,在北齐时代最初出现的时候,这种上衣确实是"窄袖"的"短衣",一如沈括所指出,其形制处处都是为了便于骑马、射箭、在草原上跋涉而设计。这种上衣最特殊之处便在其领式,唐宋时称为"上领",明代则称为"团领"、"盘领"或"圆领",是将领口挖裁成紧绕脖颈的圆形,纽扣的结扣处在两肩头。如此的形式显然是为了防止风沙从领口灌入,另外,一旦天气转热,解开肩头的纽扣,将一对"上领"外翻,便形成敞开的"翻领",犹如今日西装的翻领,这样一来,就可以散热透汗了--因此它也是中国服饰传统中唯一有翻领的衣式。也是在上领袍、衫上,为了骑马的方便,而开创性地引入了可能是从波斯传来的"开衩"。纽扣、开衩这些在秦汉服饰中从不曾有的元素,从此将逐渐变幻为中国传统服装上闪闪生光的亮点,而其最初出现在上领袍、衫上,都是为了服务于马背轻驰的便利。扎在上领袍腰间的皮带是一种形制特殊的"蹀躞带",在带身上嵌有一个个金属銙环,其中装缀细长皮带,叫做"蹀躞"--这些垂带上均设有多个带扣,可以把佩刀、箭囊以及各种随身所需的小物件一一挂在上面,恰恰是适合游牧生活的一种携物方式。入唐以后,农业社会的定居生活方式成为常态,人们无需在腰带上携挂日常物件了,銙环便逐渐化身成华贵的饰牌,演变出文学中经常提到的"玉带"。至于长靿靴,则显然是"皂罗靴"的源头。在北朝后期,还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头饰"幞头"。按《隋书·礼仪志》的观点,幞头倒是来源于"汉衣冠"--前身是东汉以来的幅巾,即方头巾。(不过,孙机先生认为,幞头是由鲜卑帽改进而成,因此仍然是"胡服"的一种。)在北周武帝的时代,幅巾被加以改造,在巾的四角缝缀上系带,同时发明了一种非常漂亮的结系方式,将一对巾带结在脑后,另一对巾带反系向前,于头顶的髻前绾结,因此也叫做"折上巾"。发明幞头的目的,同样是"便武事者也"(《新唐书·车服志》),用轻质的绢罗将头发束紧,头顶上轻便利落,自然无碍驰射。不过,大致在隋唐之间,为了追求造型的美观,幞头之内被加上硬质衬冠。自唐至宋,巾角也转换成花样翻新的帽翅,同时改用硬挺的漆纱当做面料,最终形成"乌纱帽"。总之,幞头、上领袍、蹀躞带、长靿靴,本是一套完整的骑马服,是战服,或者说,是一套完整的骑兵军服。隋、唐都是以马上得天下,其上层社会由剽悍的军功贵族构成,于是,这一群体日常所穿的服装便在国家政治中心自动确立为一种服装标准。早在南北朝时代,上层社会的"常服"便发生了南北的分野,南朝男性贵族仍然保持上襦下裙的衣式,而"北朝则杂以戎夷之制",并且"虽谒见君上,出入省寺,若非元正大会,一切任用"。隋唐两朝沿袭了北朝时代的作风,虽然非常认真、严谨地以"复礼"的精神制定了全套的繁复的仪服制度,可惜在马背上跑野了性子的健儿们没一个能习惯长裙、高履、危冠之类--你能指望艾森豪威尔天天穿裙子四处走吗?所以,除了"元正大会"一类的庄严场合,平常还是照穿方便利索的战服。唐家天子就带头不认真尊行古礼,"其常服,赤、黄袍衫,折上头巾,九环带,六合靴,皆起自(北)魏(北)周,便于戎事。自贞观以后,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已。"(《旧唐书·舆服志》)李渊、李世民这两位天生的战士,都是以巾、袍、带、靴完整配套的战服作为常装--整个上层社会也都是如此。日久相沿,这一套轻捷剽悍的服装竟逐渐演变成宽缓华贵、雍容温雅的宋、明官服。直到清代强行确立一套新体系的"胡服","乌纱帽、圆领袍、腰带、皂靴"才成为"前朝职官公服"(清人叶梦珠《阅世编》)而汇入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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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1
| 阅读: 1849
1941年研究院毕业,获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但仅完成先秦至宋末。此后回家继续编写,幸有北京图书馆及家中藏书可供使用。至1943年春,写完元至 清部分,共约70万言。由本人及两位社会青年用毛笔抄写,线装成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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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 阅读: 1850
共3篇,张中行《奇人奇迹》,启功《玩物不丧志》,黄苗子《王世襄其人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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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 阅读: 1858
鲁迅亲自写了《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每幅画的注解。这书出版只印刷了103本,中国国内只有33本,30本在欧洲出售,其余在日本出售,书都有编号,现在已很难觅到这个珍贵的版本。鲁迅希望能够有人翻印此书,传播广泛,他在画册扉页上印着:"有人翻印,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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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9
| 阅读: 1866
鲁迅在《写于深夜里》一文中说:"这里面是穷困,疾病,饥饿,死亡......自然也有挣扎和争斗,但比较的少;这正如作者的自画像,脸上虽有憎恶和愤怒,而更多的是慈爱和悲悯的相同。这是一切'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的母亲的心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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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
| 阅读: 1869
剖析藏经洞发现后清朝各级官员的反应,以及斯坦因与王道士交易的史实,指出斯坦因并非敦煌学研究的创始人,敦煌文物的所有权属于敦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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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 阅读: 1933
那么这样的话,说当代艺术不值得是毫无意义,因为它是它自己的生存功能:它来说明我们的无用性和荒谬. 更准确地说,它让衰落变成一种生意,同时也让它变成一种表演。如果,像一些人说,艺术功能是让生活比艺术更有趣,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幻想忘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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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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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与俗,是文学艺术中一对不断发生对立转化关系的概念。它们俩就像生活中的一对欢喜冤家,大家都趋雅避俗,唯恐与俗字沾边,但当大家的雅都扎到了一堆,雅变成了时髦、时尚、大流行的时候,这雅的东西便又显得俗气了。而人们很少顾及的大俗的东西,又变得不俗了。他们二者之间有着扯不清、斩不断的对立转化关系。就书法来讲,当人们看惯了赵、董一路的雅书,便觉得腻,俗。猛然看到北朝粗头乱服的碑刻,或看到傅山、张瑞图的丑书,便觉得生猛麻辣,不俗的很。但当丑书成了书坛的时尚,成了一股潮流,便又成了俗书。随着时代的推移,雅俗会发生逆转,而不同阶层的人,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也会对雅俗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 近代的书法家和研究者因为与黄庭坚所处时代的不同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于黄庭坚的书法的认识,而产生了雅与俗的错位,造成了对黄庭坚书法研究的一些误读。譬如,当代有不少书家对黄庭坚的代表作品中由抖擞、振颤、一波三折的笔法而形成的奇崛生涩的风格,认为是他早期取法低下所染上的俗气,而那些笔法平顺,字势平实,章法妥帖的作品,是他晚年经过努力摆脱了早年俗气的雅作,书卷气十足。其实,这种判断,与黄庭坚一生的书法发展过程完全相反。人们认为他晚期的雅作,正是黄庭坚早期的作品,是黄庭坚所认为的非常俗气的作品,而人们认为他所没有摆脱掉某些俗气的代表作,正是他所追求的目标,他所追求的正是笔法的提按顿挫,风格的奇崛生涩与艺术个性的张扬醒目,这正是黄庭坚心目中的不俗,韵味与雅致。 这一切误读的结果,大都源自于对黄庭 坚下面这段话断章取义的理解,特别是对“抖擞”一词的误读。 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黄庭坚《书草老杜诗后与黄斌老》《山谷题跋》卷七 ) 在这段话中,黄庭坚说他学草书三十年, 入手以周越为师,结果染上了毛病,致使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抖擞”。在许多研究黄庭坚的书法史、论著作中,把“抖擞”一词直观地与黄庭坚强调提按、一波三折的笔法联系起来,把“抖擞”解释为“振颤”、“战掣”,甚至有的理解为“颤抖”、“哆嗦”,认为是一种为“追求涩劲的错误笔法”,而这种“错误的笔法”正是受了周越的影响而染上的“俗气”,直到黄庭坚晚年都难以摆脱。 我们认为,这样的理解,是对黄庭坚的误读。 首先,从周越现存的小楷墨迹《王著千字文跋》和草书《怀素律公帖跋》、《贺秘监赋》等作品中,字势平实,章法妥帖,笔法平顺,丝毫看不出周越在用笔上有什么“振颤”、“战掣”或者“哆嗦”、“颤抖”的痕迹,更别说是像黄庭坚那样大起大落、大开大合的笔法。启功先生在跋周越的《怀素律公帖跋》中说:“黄庭坚少时曾学越书,后颇不足于少作。世遂耳食以议周氏书风,实皆未见其迹也。”显然,认为黄庭坚用笔上的习气来源于周越是缺乏事实上的根据的。 而且从黄庭坚的同代人对周越书法的评价看,周越的字也绝无“哆嗦”或“颤抖”的习气。黄庭坚评周越的字,常用“病韵”二字,如《跋周子发(周越)帖》中评论是“劲而病韵”,“子发临书殊劲,但并使古人病韵耳。”如结合黄庭坚的其它书论来看,这里的“病韵”也即黄庭坚心目中的“俗”。朱长文《墨池编》把周越书法列入能品,米芾《海岳书评》中对周越书法评价亦不低,但都没有提到什么“哆嗦”“颤抖”的字眼。 其次,我们从黄庭坚书风的演变来看,也与上面对黄庭坚的理解正相反,在他早期的书法作品中,基本上见不到这种过分强调提按的笔法与“振颤”的习气,或许偶尔有所流露,但并不明显。如《王长者墓志铭稿》,书于元祐元年(1086),用笔秀润妩媚,少有顿挫。而随着黄庭坚书风的发展,这种“振颤”的习气才逐渐显露出来,《华严疏》,书于元祐五年(1090)左右,则有意伸长某些笔画,而且注意了用笔的提按,黄庭坚个人大开大合的风格已初露端倪。至黄庭坚晚年(黄庭坚卒于崇宁四年(1105)),个人风格完全成熟,长枪大戟的笔画,中收外放的结体,尤其是提按顿挫的笔法,成为他个性书风的鲜明标志。这些特点在他的代表作《跋东坡书寒食诗》(书于元符三年(1100))中,得到充分地体现。《经伏波神祠诗》书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把这种笔法发展到极至,过分夸张的提按,长画的伸手挂脚,不能不说是带有某些习气。 这种笔法的演进,在他的草书作品中,也体现出同样的嬗变轨迹。《廉颇蔺相如列传》,书于绍圣二年(1095)左右,属于他学习探索期的作品,用笔稚嫩,风格妩媚,与黄庭坚后期成熟的作品,相去甚远。《刘禹锡竹枝词》大致书于绍圣后期至元符年间,显示了黄庭坚出众的熔铸能力,把旭、素、颜、杨融为一炉,沉雄的笔力,曲铁般的线条,醒目的点法,尤其在用笔的顿挫与线条的穿插上,个性特点已比较明显,但与后面老辣生涩的行书跋尾相比,还是显得平和而中庸。《诸上座帖》书于元符三年(1100)左右,《李白忆旧游诗卷》书于崇宁三年(1104)左右,都是他晚年的作品,就其作品的水平来看,无疑是黄庭坚草书的代表作,在自如的使转中处处强调提按顿挫,线条老辣生涩,章法上打破传统大草—泻直下的流动感,当连反断、实断似连,在时间感上形成一种阻断的涩势。个性的过分张扬,也明显地带来一些习气。 从以上黄庭坚的作品,我们可以直观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黄庭坚笔法与书风的特点是逐渐成熟的,他“振颤”、“抖动”的笔法越到晚年越成熟,由此形成的个性风格,越到晚年越突出,而在黄庭坚早期的作品中,是难以见到的。与周越的作品对比,黄庭坚成熟的笔法与书风特点并不见于周越的作品。 “抖擞”一词,按我们通常的理解,常用的义项有抖动、振作、奋发等,但这些义项或者不是“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的原义,或与黄庭坚书风演变的实际不合。如果我们对 “抖擞”一词进行一次“考古”的话,会发现它在中古时期有一个最常用的义项:头陀。头陀是梵语,汉语译成抖擞,为滌除宿垢之义。“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之“抖擞”,用的正是此义。黄庭坚书写的《头陀赞》,开头即是“梵语头陀,华言抖擞。净一真心,振三毒垢。”,正可以作为注脚,这里抖擞正是“净”、“振”之义,“振”:除也,弃也。如《左传·昭公十八年》“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注“振,弃也。”。而且抖擞在作这一义项用的时候,往往用作及物动词,后接名词“尘埃”,作抖擞的宾语。例如: 抖擞辞贫里,归依宿化城。(王维《游化感寺》,《全唐诗》卷127) 尘劳期抖擞,陟降聊俯偻。(权德舆《早夏青龙寺致斋凭眺感物因书十四韵》《全唐诗》卷325) 抖擞尘埃衣,谒师见真宗。(孟郊《夏日谒智远禅师》《全唐诗》卷380) 恐污清泠波,尘缨先抖擞。(白居易《泛春池》《全唐诗》卷431) 君到高安几日回,一时抖擞旧尘埃。(苏轼《子由在筠作东轩记》《苏轼诗集》卷23)。 如果结合黄庭坚一生与众多禅师交往的实际情况和他对佛经深入研习的背景来看,“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的“抖擞”一词的意义,正由头陀之义而来。而且,动宾搭配的句型都也一致,“抖擞尘埃”—“抖擞俗气”。“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是说黄庭坚二十年摆脱不掉学习周越书法所染上的“俗气”,这里的“俗气”即“尘埃气”。 而且,黄庭坚在另一则题跋中也非常明白地告诉了我们“抖擞”的确切含义: 钱穆父、苏子瞻皆病予草书多俗笔,盖予少时学周膳部书,初不自寤,以故久不作草。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故不欲为人书。① “数年来犹觉湔祓尘埃气未尽”与“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意义、句型完全一致,“抖擞”,“湔祓”也,“湔”,洗涤;“祓”:除垢。湔祓,涤除宿垢。“俗气”,“尘埃气”也。黄庭坚的书论中“俗气”与“尘埃气”常换用:“见杨少师书,然后知徐、沈有尘埃气。”。 既知抖擞的确切含义,那么黄庭坚学周越所染上的毛病,自然不是什么“错误的笔法”或“习气”,而是黄庭坚竭力涤除的“俗气”。因为“俗”是黄庭坚一生所最忌讳的:“余尝言,士大夫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黄庭坚《书缯卷后》《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那么,黄庭坚所谓的“俗”,在他书法中的表现究竟是什么呢? 往时王定国道余书不工,书工不工是不足计较事,然余未尝心服。由今日观之,定国之言诚不谬。盖用笔不知禽纵,故字中无笔耳。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非深解宗趣,岂易言哉!② 由此可知,他所谓的“俗”,正是宋代初年的流行书风,周越的书法也可以看作是这种流行书风的代表,是俗书的代表,在黄庭坚看来,即笔法上“不知用笔”,具体说来就是“用笔不知禽纵”、“不知起倒”。字中无笔,便没有眼。他常常把 “用笔”与“有眼”联系在一起,“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这句话几乎成了黄庭坚的“口头禅”: 余尝评西台书,所谓字中有笔者也。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他人闻之瞠若也,惟苏子瞻一闻便欣然耳。③ 黄庭坚诗学杜甫,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拾遗句中有眼”。“有眼”成了他评价诗、书、禅的一个重要标准。禅宗所谓的眼,指他们所参的话头与所斗的机锋中最警策之处,是最值得玩味参悟的那一点,他们可因此而悟道。 黄庭坚自己认为在黔南时书法尚“意到笔不到”,显然,在他看来都是“字中无眼”。但到戎州后,悟“荡桨拨棹”之法,“辄能用笔”: 山谷在黔中时,字多随意曲折,意到笔不到。及来僰道,舟中观长年荡浆,群丁拨棹,乃觉少进。意之所到辄能用笔。④ 黄庭坚一波三折、个性鲜明的笔法,是由“观荡浆、拨棹”而悟得,这正是黄庭坚内心的得意之处,是他风格成熟的表现。 那么他所谓的“眼”,体现在书法上,即在用笔上强调提按顿挫,夸张的提按,顿挫的强调,形成了战掣涩劲的线条;结构上加强开合的对比,中宫紧收,突出主笔,字势欹侧,长枪大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黄庭坚晚年的作品,那雄健的笔力,豪迈的气魄,鲜明的个性,直可雄视百代。因为有了这样一支点睛之笔,“挂树的死蛇”终于变成了矫健的飞龙。 由此看来,黄庭坚 “振颤”、“战掣”的笔法也好,习气也好,在他看来并非什么“错误的笔法”,也非受周越的影响而染上的俗气,而正是黄庭坚通过不断的学习古人、感悟生活,摆脱了周越的俗气之后,最后才达到的目标。这正是他为之骄傲和自豪的。黄庭坚晚年将自己与怀素相提并论,以宋代草书第一人自许的心态,也证明了这一点: 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蝌蚪篆隶同法同意。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苏才翁有悟处而不能尽其宗趣,其余碌碌耳。⑤ 书尾小字,唯余与永州醉僧能之,若亚栖辈见当羞死。……此草字他日上天玉楼中乃可再得尔。⑥ [注释] ① 黄庭坚《跋与徐德修草书后》《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② 黄庭坚《自评元祐间字》,《山谷题跋》卷五。 ③ 黄庭坚《题李西台书》,《别集》卷十。 ④ 黄庭坚《跋唐道人编余草稿》,《山谷题跋》卷九。 ⑤ 《跋赠元师此君轩诗》,《文集》卷十一。 ⑥ 《李致尧乞书书卷后》,《文集》卷十一。 (作者为山东大学教授) [宋] 黄庭坚 花气熏人帖 30.7×43.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宋] 黄庭坚 李白忆旧游诗卷 37×392.5cm 纸本 日本京都藤井斋成舍有邻馆收藏 [宋] 黄庭坚 苦笋赋 31.7×51.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宋] 黄庭坚 松风阁诗卷 32.8×219.2cm 纸本 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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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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