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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邓英淘:山西省考察观感
    2010/07/11 | 阅读: 1973
    说到山西,这是一个和我们颇有缘份的地方。在课题组中,有一个是山西人;有一个曾在山西插队6年,当过生产队长;有两个曾于1983年前后在山西做过户包小流域(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和区域发展重点的调研。
  2. 陈静:媒体行业的道德困境:社会公益个人隐私难兼顾
    2010/07/11 | 阅读: 1836
    日前,"非诚勿扰事件"、"张悟本事件"、"电影《八天八夜》事件"等不断出现的媒体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媒体伦理的讨论如火如荼,多种世态万象背后折射出媒体行业的诸多现实问题及其面临的道德困境。对此,本报(《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特约请新闻学、伦理学及法学专家进行了讨论。困境之一:社会公益个人隐私难兼顾大众传媒在报道一件事实时,如何才能做到既满足社会公益,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当二者存在矛盾时又该如何调节?这一度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以纪录片《麦收》为例,该片描写一名女子从农村到北京从事性服务工作的遭遇。该影片虽然没有任何裸露及限制级画面,但由于影片对当事人毫无遮掩的拍摄,引发了道德争议。反对者指出,除女主角签署同意书外,导演未征询其他出镜者同意,侵犯了他人隐私。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观众有权拒绝、抵制侵犯隐私的作品,当导演未处理性工作者的个人信息时,观看影片的行为将令被拍摄者承受更大风险。"媒体报道与科学研究的目标固然都是求真务实,但正如科学研究有禁区一样,媒体报道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以人为本原则,就是必须尊重与维护人的心灵和肉体的完整性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主任甘绍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中国传媒大学陈卫星教授在其《新闻伦理的可能性》一文中表达了相似观点。他指出,无论记者、编辑怎样大公无私,都不能保证做到客观中立,特别是在涉及自身观点和职业利益时,话筒和摄像机的强行介入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是可接受的,不仅涉及对当事人的尊重和保护,有时还源于媒体的自我期许和受众压力。网络和信息化时代,一方面,有人害怕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另一方面,有人通过暴露自己的隐私而出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分析,绝大多数人想保护个人隐私,然而个体有不同,有人更喜欢抖搂隐私扬名,这跟实行市场经济有关。市场经济有一条要求--货物要有品牌。而名气背后意味着利益能够带来价值。对于媒体而言,社会公益与个人隐私都代表着不容漠视的重要价值,两者之间能否找到平衡点是问题的关键。甘绍平认为,今天人们的价值观已日益多元,开始从重视社会公益的维护向保护个人隐私转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行为责任法》第二条,明确将隐私权列入保护范围,规定对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这只是民法的保护,隐私权同样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且是所有基本权利中较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它是宪法中人格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人格尊严"这一重要原理的直接反映。困境之二:权利与权力的话语权之争被称为"无冕之王"的记者,在社会上担当扬善抑恶、维护正义的角色,它向社会提供的不是一种普通产品,而是拥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特殊产品。然而,现实中媒体常常面临尴尬处境:新闻报道时成为强势部门的"传话筒";在教育、民生等报道领域,为有钱者代言,为有权者造势。最终导致越是强势部门,越在媒体上拥有话语权,越是弱势部门,越失去话语权的现象。"无冕之王"们在纠结中纷纷笑谈新闻理想如灰飞烟灭。陈力丹指出,目前我国传媒界往往有权力意识没有职业意识,没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行业,而这个行业是有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其实,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应该明晰自己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其实谁也不代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张传有教授也认为,新闻媒体的权力主要是一种话语权,它来自于民众本身所具有的知情权、政治参与权、发表言论的自由权以及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权。从终极意义上说,新闻媒体应当为之负责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本报记者在采访时,专家公认目前我国新闻媒体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自主性不够,许多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在权利和权力面前抉择;二是自律不够,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由此引发许多新闻媒体失范事件。信息化时代,传媒界众多乱象是否说明媒体产出的全是负价值呢?当然不是。西南政法大学李光辉教授对此作了说明:虽然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在现代社会中被不断修改,逐渐成为一种诸如意识形态的工具、文化的霸权、媚俗的艺术而招致许多批判,但它的内在规定性并未改变,依然是满足人类沟通交流的天性以及信息传递的需要。在不断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交流中,人类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着自身的自由。这也正是大众传媒得以存在于世的根本理由。困境之三:资本至上还是责任至上近日,浙江卫视《为爱向前冲》停播,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全面整改。7月3日,在京举行的"2010年应用伦理学之传媒伦理夏季论坛"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李宗达坦言,近年来对外舆论监督比较多,对本行业监督不多,出现了许多问题。当前一些电视台文化娱乐类节目、情感故事类节目、医药卫生类节目出现了格调品位低俗,价值取向偏差等苗头。一位从事一线工作逾20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诉苦",谁也不想走低俗路线,但央视索福瑞定期要统计各大卫视排行榜,每次几乎都是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占据前四强。事实证明,越低俗,收视率越高,观众越喜欢看。他认为,尽快推行电影电视分级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谈及媒体与伦理的关系,除了总要关涉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之外,有两个核心话题是人们很难回避的:第一个话题是媒体的社会良心。第二个话题是,尽管媒体企业化是全球性趋势,但正如企业伦理所要求的那样,媒体企业并不仅仅是一部赚钱的机器,它还承载着应有的社会责任。"甘绍平研究员如是说。那么,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媒体伦理的核心价值怎样理解,有学者认为,媒体"真正的伦理精神"作为一种具有超越性、引领性的应然与实然相共生的道德品质或德行,应当具有求是精神、正义精神、仁爱精神、勇敢精神、自由精神。也有学者提出,媒体应是公民利益与意愿的服务者。它提供一个信息流通与观念交锋的客观平台,让公民在对这一平台的审视过程中塑造自己的价值判断,从而实现自主的道德选择。反映到实践中,这就是以人为本,在灾难中不以别人的悲痛作为吸引读者的卖点;在拍摄特殊群体或弱势群体时,自觉使用马赛克技术,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不作低俗和虚假宣传,维护新闻媒体的严肃性和神圣感。专家最后指出,近年来传媒业的发展固然十分迅速,媒体伦理及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却亟须建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一些人免于钻法律的空子,恐怕还需要政府、学者和有识之士共同努力。
  3. 李陀:九十年代的分歧到底在哪里?
    2010/07/11 | 阅读: 3139
    派系的命名带来了争论的混乱&nbsp;南都周刊:在你看来,用"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用这两个名词来概括从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分化和争论合适吗?&nbsp;李陀:这样的命名肯定不合适,而且很多人已经都已经批评过了,指出这样分类和命名常常名不符实,与实际不合。举个例子,社会公正问题现在人人关心,可是在有些所谓自由主义派的人那里,一个流行的观点是:为了发展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牺牲社会公正,让底层或穷苦社会群体付出代价,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须的(这种观点今天还有不少人坚持,不过收敛了一些)。我希望这拨人到美国去宣传这些观点试试,看看那儿有没有人把你看成是自由主义?&nbsp;再说新左翼,它和新自由主义一样,是个国际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定义和渊源。如果我们认真读一下《新左翼评论》主编佩里·安德森的文章《<新左翼评论>的重建和西方左翼思潮的发展》,就很容易明白这种渊源关系,明白人家"新左翼"到底指的是什么。把这个名词不管三七二十一移植到中国来,当帽子乱扣,是不合适的,这样乱扣,把中国知识界长期以来存在的分歧弄得很乱,而且越争越乱。&nbsp;这样乱的一个明显例子,就是甘阳。甘阳被戴上新左派的帽子很奇怪。从八十年开始,甘阳的政治立场、知识背景、理论主张等都是自由主义的,照他的说法,他还是那一段时间把自由主义理念运送到中国来的主要火炬手。今天,仅仅因为他和他的某些自由主义朋友发生分歧,就把他化为"新左派",决不妥当。从历史看,分析一下他的政治立场和占有的知识资源,不难看出他和马克思主义没什么关系,恐怕也不太了解,至于法兰克福学派、后殖民理论等等与今天新左翼运动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思想和理论,他也不感兴趣,因此无论政治倾向和理论立场,他和无论左翼还是新左翼都没有什么关系。近些年,他对中国所谓自由主义者的一些主张提出了批评,(比如说,要贵族自由还是平民自由),最近还提出了"新三统"之说,但是凭此把他算成"新左派",我看还是张冠李戴。其实,甘阳和他的朋友们的争论,完全是自由主义内部的争论,他们应该在自由主义的传承和框架里大吵一架才对。他被划成新左派,这就乱套了。值得注意的是,甘阳很乐意戴这顶帽子。他写了一篇文章《中国自由左派的由来》,文章提出了"中国自由左派"的说法,并且列举了四个人作代表:王绍光、崔之元、汪晖、还有他自己。可是在我看来,合格的"自由左派",恐怕就是甘阳自己一个人--他和另外三位,在政治倾向和理论立场上的距离,远远大于他和很多自由主义者距离。这难道甘阳看不出来?我不信。如果有人做一个研究,把甘阳和他引为同道的其他三个人的理论和学术区别,条分缕析,说个清楚,我看或许对现在中国环境里究竟怎么划分"左"和"右",很有意义。&nbsp;还有,所谓"新左派"这一面,有一些人根本不承认社会主义运动在全世界、也包括在中国遭到了挫败,拒绝对失败进行深入地检讨,不愿意对中国革命历史进行批判性的总结,反而简单地认为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对的,那么,他们到底"新"在哪里?其实他们和文革以后的"老左"没有什么区别,但也被装进"新左"的框架内了,成为真假自由主义者们攻击的对象。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对任何参与争论的人都非常不利的局面,像《三岔口》,互相攻击,言不及义,使得论争双方都不能有针对性地在学理层面,在理性的气氛下展开争论。&nbsp;南都周刊: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多数也都是接受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多强调绝对的、普世的自由主义观,而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已经抛弃了这样的一种理念了。&nbsp;李陀:关于经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涉及很多复杂的理论和学术问题,在这样一个对话里讨论,很困难。就中国情况而言,在自由主义名下其实有很多区分,有真有假,有新有旧,鱼龙混杂。如果自由主义阵营内部来个大辩论,谁是假自由主义,谁是真自由主义,谁是经典自由主义,谁是新自由主义,谁是法国传统的自由主义,谁是苏格兰传统的自由主义,化界限,弄清楚,我看对自由主义有很大好处,用不着老是枪口一致对外。当然,所谓"新左"这边,也应该这样,自家先和自家吵,摆一摆分歧,辨一下真假,这肯定能大大提高各方的理论和知识水平。总之,在现在情况下,我主张"左"方和"右"方,都先自己人和自己人吵,这可能比现在的乱打一锅粥更有意思,也更有收获。&nbsp;如何评价汪晖&nbsp;南都周刊:在探讨这场思想争论之前,我们先聊聊在90年代中期的社会环境和知识背景,你是怎么理解的?&nbsp;李陀:这太好了,很愿意和你这样讨论问题,在我看来,这恰恰是理解九十年代这场争论的关键。十多年了,关于争论双方的分歧,比如自由问题,民主问题,公正问题,已经有很多文章做了分析和讨论,但是,在这些表面的话题后面,还有一些更大的话题被掩盖了,或者被模糊了--其实正是这后面的东西决定着那些公开的的争论。今天既然有了机会对这场九十年代论争进行回顾,这些话题就应该被突显,被强调,被着重讨论,如果能在这些话题上重新展开争论,就好了,也许争论在一个新的水平上重新展开,能出现一个新局面。&nbsp;这些话题后面的话题是什么?主要有两个。一是二战后,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后,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怎么看待这变化?二是在这同一时期,在世界这个大范围里,知识发展有没有发生变化?是什么性质的变化?这两个问题都很大,但正因为大,所以对其他"小"问题都有制约。&nbsp;自二战之后,随着全球化时代到来,整个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不是什么新看法,但是,要追究这到底是什么变化?什么性质的变化?这就涉及很多问题,其中关键的一个问题是怎么看今天的资本主义。近半个世纪以来很多理论研究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看法是:在二十世纪后半段的发展中,资本主义获得了新的生命、新的形态和新的体制。这个体制有全球化的规模,在半个多世纪的不断的变化调整中又具有了传统资本主义完全没有的新特征,还有与之适应的新的意识形态。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转变。当然,这也不是什么新鲜话,国内外有很多理论家都说过,分析过,例如汪晖就在他的文章里对此有很多讨论(可惜,他的文风艰涩,这些论述常被一些"复调"式的修辞淹没),但是,问题就在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无论真假,都忽视这一点,或者根本不承认。这样,他们所有的论说都有一个前提:假定资本主义无论作为体制,还是体系,没有什么变化,或者没有根本的变化。这对他们非常重要,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躺在帕克、托克维尔、伯林、哈耶克等经典大师的理论词典里著书立说,指点江山。但是,他们不明白的是,今天的资本主义世界(连同它的对立面社会主义),都已经不再是帕克、托克维尔所认识那个世界,也不再是伯林、哈耶克的思想所籍以产生的那个世界,不作修改,没有创新,再凭借这些古典理论和思想,讨论世界问题,讨论中国问题,做好了,是刻舟求剑,做坏了,就是胡说八道。&nbsp;和这个大变化相应的第二个转变,是自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的,至今还没有结束的人文知识转型。解释社会主义运动为什么失败,解释全球化的新型资本主义为什么诞生,并且对它们做出政治和理论的说明,这是摆在一切生活在二十世纪后半期的知识分子的不能回避的课题,其结果产生了持续几十年的重要的理论发展和知识建设。今天盛行的一些命名:"后工业社会"、"福利社会"、"媒体社会","后资本主义社会"、"后现代社会"、"后社会主义社会"、"后集权社会"等等,正反映了试图揭示和解释这个大变化的众多努力,背后都各有一大套新理论,新知识,都是企图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这种转变。例如近来被议论最多的后现代理论,也是这些新理论的一部分,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它在中国比较热,而且热过了头。问题还不在于出现了这么多的新理论,真正关键的是,这些努力,在后结构主义、后殖民理论、女权主义等思潮带动下,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个"学术转型",这个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启蒙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双重批判(前一批判有更长的历史),这个批判不但使过去以往的几乎所有的人文知识都成了问题,而且在新的前提下出现很多新的知识。&nbsp;在2000年5月号《读书》上,刘禾发表了《欧洲路灯光影以外的世界》一文,在评价《白银资本》一书的同时,尖锐地提出"以当代后殖民理论为代表的这股新思潮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和冲击,已开始改变世界知识生产和流通的格局,使很多学科包括人类学、历史学、文学史、社会学、科学史等陷入危机,在西方学界引起种种复杂剧烈的冲突。在我写作此文时,经济史领域虽然已有沃勒斯坦和弗兰克等人的世界体系理论,但尚未出现反省欧洲中心论的重要研究。时隔不过七年,《白银资本》出版了,终于也使经济史领域出现一次大的转折,我认为它和萨义德的《东方学》、伯纳尔的《黑色的雅典娜》,构成了当代学术转型中的三个路标性著作,我想,这些路标对中国学人提出的挑战,已大大超出了'西方理论'是否适合中国实际的老问题,更不是要不要'反西方'的问题;它真正的挑战是:中国学人处在当今剧烈变动中的全球文化格局里,应承担何种角色?或不承担何种角色?"我觉得刘禾提的这些问题今天看来还是很现实的,对回顾九十年代争论也很有启发。今天可以看得很清楚,"自由主义"者们几乎全体拒绝承认有这样一个"学术转型"(这可以拿当年徐友渔对刘禾的反驳文章为代表,他那时候很天真地问: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转型"?),因为,如果承认,他们依据的理论和思想基础就成了问题,他们借以藏身的象牙塔就会轰然倒塌,他们还怎么能给中国人画出一个安安稳稳走西方道路的理想地图?&nbsp;与此对照,具有左倾立场的知识分子一般都对这些新理论和新知识不但不取拒绝态度,相反,他们大多都把它们当作重要理论资源,尝试着理解它们,消化它们,以解释中国,解释世界。当然,其中有不少生搬硬套、食洋不化的现象(这在很多"后现代"热衷者那里,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引起很多人的反感和批评。不过,我想在对《读书》的很多批评里,"看不懂"竟然成了那么大的罪过,和《读书》的一些文章推动这些新知识、新学术、新理论的传播有密切关系,因为有些人根本就不愿意正视这些新学术和新知识,因为这威胁了他们的学术利益和权威地位。这让我想起八十年代初对"朦胧诗"的围攻讨伐,那时候"朦胧诗"的第一大罪状,也是"看不懂",这真让人感慨。&nbsp;南都周刊:是的,围绕《读书》曾引发的好多争议,除了不好懂之外,你对汪晖本人和汪晖主政时期的读书是怎样的一个评价?&nbsp;李陀:《读书》不是一个学术刊物,不像我和陈燕谷办的《视界》,按我们的设想,是想通过《视界》传达二十世纪后半叶知识转型中所带来的新东西,给思想界和学术界开一扇窗户,但是,这个尝试基本失败了,这里不去说它。《读书》是一个以评论、随笔为主要文字载体的刊物,但是从汪晖和黄平接手《读书》以后,这个刊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化之一,就是通过发表一些具有明显批判性的文章,使刊物和正在发生、并且还在继续进行的这次知识和学术转型发生连接,并且借助这种资源提出现实中很多迫切需要认识和分析的新问题。总的来说,这些文章数量其实并不是很多,但是很扎眼。&nbsp;当然就文风来说,《读书》不是没有缺点。有些文章在运用新的理论和方法讨论问题的时候,有意或无意地形成了一种生硬晦涩的翻译体文风,这很讨厌,我也不喜欢。但是,这种翻译体普遍泛滥,不仅是《读书》一个刊物的问题,也不能是你安于思想僵化的借口,看不懂,也可能是你知识老化,你也许是一个穿西服打领带的九斤老太。另外,在一定意义上,《读书》惹人讨厌,还因为它不幸生活在消费主义兴起的时代,这个时代生产出这样一种主体,只喜欢看有趣消闲的文字,只喜欢在熟悉的问题里以熟悉的语言讨论问题,只喜欢把所有的思想和理论都变成一道可以用不着牙齿就能下咽的甜食。这形成一个巨大的新的读者群体(是今天这个"新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刊、杂志正是在这个新群体的压力下迅速往消费模式转化。大概因为这个转化来得太快了,《读书》不知不觉成了一个孤岛,这让它的坚持显得不合时宜,受尽这些新读者群体的奚落和嘲笑。&nbsp;说到汪晖,我觉得他像是一棵在一场又一场的暴风雨中差点没被连根拔起来的树,但他坚持住了,到底没有给拔掉。这让我很钦佩。汪晖无疑是在九十年代形成具有左倾倾向的批判知识分子群体中有代表性的一个,也是著述最勤,思考最多的一个人。尤其是他的《当代思想现状和现代性问题》一文,是很大的贡献。这篇文章第一次把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分裂(这个分裂自始至终存在),以及这种分裂与中国现实政治和文化之间的复杂关联,给出了一个清晰的表述,没想到的是,这个表述惹急了真假自由主义群体,引发了至今还进行的大论争。这里要说明的是,他的很多意见和观点,我并不完全同意。特别是他的文风,我觉得问题很大,在他把《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一书的前几章给我和刘禾看的时候,我除了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还特别批评了他的文风,可是他不同意,两个人还争了一通。也许汪晖认为中国现有的汉语的修辞方式,很难把思想对历史、对社会认识的复杂性表现出来,所以喜欢在一个句子的表达里保持某种共时性结构。但是我觉得这样的文风对他写理论表达损害很大,得不偿失。其实他可以写出很漂亮的文章,我看过他纪念老师任二北先生的散文,文字朴素无华,很不错。&nbsp;"自由主义"对中国转型的简单化取向&nbsp;南都周刊:你刚才聊到新知识、新理论的转型背景问题,但在"自由主义"视野中,中国当下社会的"真问题",不是一个从"现代"到"后现代",更多的是一个从"前现代"到"现代"的转型问题,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彻底,还被权力扭曲、干扰,当下最重要的课题还是是怎样制约权力,所以像哈耶克、洛克的思想才在中国有那么大的一个市场。&nbsp;李陀:这涉及另一个很大的理论问题。凡是坚持遵循经典启蒙思想来考虑问题的人,不管是自由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或是其他主义,基本上都有一个进步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有阶段的,都必然依照由低级到高级,由蒙昧到文明这样一个规律一步一步"进步"的。但是经历了二十世纪战后的知识转型之后,对这种进步主义历史观的质疑和批评已经相当普遍(这是老生常谈,但是眼下又不能不谈,没法子):历史并不是按照从低到高的规律来线性发展的,进步和倒退之间也不是这种线性关系所能描述的,无论进步还是倒退,可能要在某种特定的结构中(结构的共时性没法子和线性的时间观念相调和)才能得到解释--从这样的观点出发,中国现在当下的"真问题"既不是什么"现代"如何向"后现代"的进步,也不是什么从"前现代"如何向"后现代"进步,这两个说法的前提都是不能成立的,这样的前提实际上是一片难以立足的沼泽。&nbsp;说中国市场经济还不彻底,说由于这种不彻底"权力"今天如何被扭曲、干扰,说因此今天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制约权力"--这一切说法,在我看来,都是建立在早已过时的陈旧知识之上的推断和论述,都是在沼泽地里的危险舞蹈。问题倒是:这样的舞蹈今天为什么这样流行?为什么"自由主义"群体对这样的说法都坚信不疑?我以为这只能说明,他们无论出于疏忽,还是出于守旧,都对如何认识今天的世界变化没有做足功课,舞蹈之前,没有检查自己的脚是落在了什么地方。最近两年,对中国和世界变化的解释,"自由主义"们的言说越来越没有说服力(对伊拉克战争的判断就是个明显的例子),其权威性日益下降,可以说是对他们这种尴尬最好的说明。&nbsp;很多人都关心"制约权力"的问题,认为是关键中的关键。但是,这又不能不回到刚才咱们讨论过的话题,这里要制约的,究竟是什么权力?回答这问题,我以为关键是认可不认可这样一个新现实:如今全球资本主义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新的资本主义,也在全球建立一种全新的秩序,因此,在这个秩序里,"权力"早已经不是传统资本主义和传统社会主义秩序里的"权力"了,更不是和封建主义相联系那个权力了。这样,什么是他们说的那个需要制约的"权力",本身并不是一个自明的、确定的东西,那是个新形态的"权力",需要重新的界定和分析的。可是,这一定会被那些"自由主义"者反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根本用不着。在他们那里,蓝图是清晰的,实现蓝图的途径也是清晰的,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按照经典大师预设的道路往前走就行了。&nbsp;还要说明的是,上边说的这些,无论国内国外,在很多人的著述里都已经分过了,讨论过了,问题是你能不能正视。我希望反对者最好直接对这些著述里的观点和说法展开批评,而不是来回说什么这些理论"不合国情"。他们应该问问自己:他们那么崇拜的西方大师的理论就一定"符合国情"?&nbsp;南都周刊:但在我们知识结构能感觉到的中国现实看,像土地问题、房价问题、医疗体制问题、资源流转和要素市场的问题,背后都还是一个权力问题。权力还是影响人们获取资源,收入和分配的最重要因素。&nbsp;李陀:是,这都是很迫切的问题。我不是社会学家,也不是经济学家,我没有足够的知识讨论这些问题。我能够说的是,在考虑这些问题怎么解决的时候,无论在理论上怎么表述,在很多人那里,内心里总有一个模范,那就是美国,好像只要照美国那样做,就能解决中国所有这些难题,这种看法很普遍,可是危害很大。正是由于这种"走美国的路"的迷信,前几年大搞教育产业化没有受到质疑,医疗保险体制要商业化没有受到什么抵抗,很多破坏社会公正的做法也都被合理化,可是,世界上我们可以学习的不是只有美国,还有加拿大、德国、法国很多国家,这些国家都是全民医保,教育也是由国家保证的义务教育,有着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福利,在社会公正问题上有着和美国完全不同的理念,我们为什么非走美国的路?&nbsp;这里还应该追究的是,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还有北欧,都是发达国家,但是他们的制度中、政策中、甚至在意识形态中,都有很多社会主义因素--那地方的资本主义并不那么纯粹。这不是什么秘密,也有大量理论和学术的研究,但是长期以来,中国知识界对此闷声不吭,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你说得不错,土地问题、房价问题、医疗体制问题、资源流转和要素市场的问题,这些背后都有个权力问题,但是寻找"制约"办法的时候,为什么只盯着美国?加拿大的"制约"就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北欧国家的"制约"办法就不能借鉴?&nbsp;南都周刊:这可能是双方的知识结构不同,造成的观察问题视角不同造成的。"自由主义"未必不了解"后现代理论"、"后资本理论"、"法兰克福学派",但在他们的知识逻辑下,觉得这些理论对解决中国的问题并没有实际用途,最重要还是中国要向现代社会转型,要对权力进行限制。&nbsp;李陀:这个我不太同意你的意见,因为我很注意"自由主义"对各种具有批判倾向理论的攻击和批评,说实话,每一次我都很失望,因为那些批评只能说明他们并没有下功夫读书,而你要批判的理论和著述,恰恰应该是下功夫的,起码你要弄明白人家是什么意思。&nbsp;至于"最重要的还是中国要向现代社会转型",这样想,还是沿着一个很传统的思路走的,问题是,全球化带来的新世界已经搅乱了我们过去所有熟悉的概念,"现代社会"在今天是什么意思?还是启蒙理想或者是马克思想象中的"现代社会"吗?或者换个说法,启蒙理想或者马克思想象里的那个"现代社会"在今天还能够实现吗?这么说的人,还是进步历史观,认为前边有一个美好的"现代社会"在那儿等着,只要"限制权力"就能实现那个理想--这种天真我很尊敬,但是其中的幼稚,我不能同情。&nbsp;南都周刊:按照你的说法,可不可以总结为,你对中国"自由主义"的批评,一是进步史观;二是以美国为坐标来评价中国当下的社会问题和设计下一步转型路径;三是对中国社会转型认识过于简单话,理想化,没有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nbsp;李陀:这么说也可以。但我还要强调,关键是认识不认识,或者是承认不承认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的全球化给世界带来了一个新形态的资本主义,这个资本主义又凭借全球化建立了一个深入政治、经济和文化个层面的世界新秩序;还有,这个新秩序带来的新环境已经使得我们已有的人文知识发生了严重危机,因此要依靠过去的经典知识和理论来解释这个新世界,并依靠这样的解释来行动,已经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问题,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我想,无论真假自由主义,对这样一个看法是决不会同意的,争论还会进行下去。&nbsp;中国知识分子的"普罗米修斯情结"&nbsp;南都周刊:在这场争论中,你也参与了,在96年12月还在《读书》上写了"让争论浮出水面"一文,当时是怎么回事?&nbsp;李陀:当时的情况是汪晖和黄平刚刚接任《读书》的主编,有一次和黄平聊起,感觉90年代的知识界和80年代很不一样了,不但对很多问题没有共识,而且分歧很大,加上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家沟通机会不多,大多都是背对背互相批评、议论,很不利于团结(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考虑真简单,根本没想到大家还会又分成这"派"那"派"地打起来)。怎么办?黄平出了主意,说请几个人到编辑部来聊聊,面对面交换看法,也可以争论,然后写几篇文章在《读书》上发表。于是找了四个人:徐友渔、雷颐、陈燕谷和我,就在三联书店咖啡厅一起谈了半天。我记得,虽然意见不同,几个人当时聊的还都是心平气和的,没有吵,连激烈的争论也没有。这场聊天后来有了成果,就是分别在《读书》1997年12月和1998年1月《读书》上发表的徐友渔、雷颐和我的三篇文章(我的一篇就是《让争论浮出海面》,陈燕谷没有写)。我希望有兴趣的人不妨找这几篇文章再看看,特别是看看徐友渔的文章里这样的句子:"西方马克思主义最有价值的内涵是它的批判精神,它提出和发展的社会批判和文化批判理论,对于我们反省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负面现象抵制物欲的膨胀和拜金主义盛行,具有可贵的启发和借鉴作用。但另一方面,它的浪漫主义和乌托邦气质,它对现代化的拒斥态度,有可能在中国引起'半是挽歌,半是谤文;半是过去的回音,半是未来的恫吓'般的反响,造就出几个西方'新左派'的盲目追随者和蹩脚模仿者,有碍于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读这些文字,不知道你能不能想象我的震惊:怎么上来就这么大的火药味儿?一下子就判定人家是"西方'新左派'的盲目追随者和蹩脚模仿者"?怎么这些"盲目"和"蹩脚"的笨家伙还能有碍于"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说实话,我看见这么大的帽子飞了起来,一下子就想起文革里红卫兵写的大字报,"何其相似乃尔"!后来,当我看到徐友渔写的那些激昂的批判文革的文字时候,就不能感叹:徐友渔,你怎么就看不见自己文凤里那股红卫兵的味道啊?那味道还不够浓吗?&nbsp;我还再想引一段我自己写的《让争论浮出海面》里的一段:"问题是到了今日,星移斗转,时势大变,一是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使中国落入空前激烈的社会转型之中,二是冷战结束,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如破堤洪水向全世界蔓延泛滥。面对这样的剧变,中国的知识人在选择何种理论或知识做资源时是否应该有新的标准和尺度?是否应该更多地考虑我们在发展知识的时候究竟面对什么样迫切而严重的问题?当我们对究竟什么才是严重的问题有分歧时,是否应该不只是进一步旗帜鲜明地推动论争,还应该各自检讨自己过去占有的理论资源和思想资源是不是有问题?我们是不是被某种话语所支配而不自知?是不是某类知识(比如自由主义的理论体系)本身在限制我们的思考?"如果我记得不错,这些意思也是当时在三联咖啡室里,我当面和徐友渔表达的主要意见。如果当时大家都取这样的态度,我想九十年代的争论可能是另一个样子,不会有那么多脏水泼来泼去,朋友间也不会那么伤感情。&nbsp;从这三篇文章发表以后,我一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本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在80年代都是匆匆上阵,大家知识准备都不足。九十年代的大辩论,本来是个特别好的机会,相互揭短,互相批评,相互提高,参与争论者都在理论上不断成长,在知识上不断丰富,这不挺好吗?可是后来,辩论在一定程度上变成混战。尤其是后来的"长江读书奖"事件,里面污浊的东西太多,今天看来,其后遗症也比我们想象的更严重。我相信,将来历史学家会把这个事件搞清楚。比如,那次评奖委员会的评奖记录如果能够公布于世人,很多事情都会很清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评奖记录直到现在还不能公布,让汪晖吃了一个哑巴亏。&nbsp;南都周刊:就目前看,争论延伸到具体领域会不会是一个趋势?&nbsp;李陀:同意你的判断。最近我在《南方周末》上看到一篇讨论瑞典社会主义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在瑞典》,中国媒体现在也开始讨论社会主义问题了,这是个不小的进步。中国改革到今天,最终走哪条路并没有解决,至少在很多制度建设的具体问题上是这样。可是,只要思考讨论这些,就有一些不能回避的问题,一个是,是不是一定走美国的路?我们有没有可能借鉴一下瑞典,或者借鉴一下印度?这些至少都可以讨论。另一个是,怎么对待社会主义?在一些自由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已经过去了,没有必要再谈了,这种观点没有看到,二十世纪是一个漫长的世纪,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生死相搏的一百年,虽然社会主义作为一个运动是失败了,但是要想理解今天的世界,特别是理解今天的新型资本主义为什么出现,何以形成?那还得研究社会主义运动,特别是研究它为什么失败。不然,老是从经典著作的眼界看今天,那就提不出新问题,也看不到新的可能。&nbsp;从现实看,社会主义并没有完全死去,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现在还活着,中国有这么长的社会主义传统,你更不可能把这个传统一下子连根拔起,那很危险,前苏联就是例子,中国如果学前苏联,乱子会更大。中国下一步的改革,面对根深蒂固的很多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遗产,怎么办?是彻底清除掉,还是像北欧那样保留一些社会主义因素来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但如果这样思考, 就仍然会与各种类型的自由主义理念发生冲突。比如,面对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人,面对坚持"真正的市场经济"能解决今天所有问题的人,该怎么解释在瑞典,政府在解决社会公正、社会福利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如你所说,这些问题很具体,今后争论要是能针对这些具体问题进行就好了。&nbsp;在查建英做的《八十年代访谈录》里,我说了一个看法:自"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一直有一个"普罗米修斯情结",就是认为真理之火在西方,中国知识分子的勇气和智慧,就表现在看谁能偷来真正的火,只要这个火在中国点燃,就可以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这就出现了一个绵延不断的"窃火"迷信,问题往往成了:谁敢做普罗米修斯?谁是真正的普罗米修斯?今天,这个迷信是不是该打破了?经历发生于二十世纪后半期这次知识大转型以后,"西方"这个概念本身就成了问题(谁是西方?),在西方生产的知识不再具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指导人类进步的权威性质,还"窃火"?去哪里窃?窃谁的火?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的确已经是平的,就知识发展来说,出现了无论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所有这些国家知识分子都共同参与的一个新的理论和学术环境,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创造一个足以能应对和解释我们面对的新世界的知识发展。当然,这样的知识发展并不平静,一定充满了冲突,充满了相反的意见,充满了相互批判。可是,说句时髦话,这也是机遇,中国知识分子应该参与其中,不但在这里头寻求有利推进中国变革的知识资源,而且要有所发明,有所创造,而不是在派性十足的攻击里相互消耗,错失良机。&nbsp;&nbsp;
  4. 白露:时代周报专访美国莱斯大学历史系教授白露
    2010/07/24 | 阅读: 2341
    这本来不是一封公开信,而是写给清华大学同仁的私信。它的起因是,我们当中的很多人从四月开始收到一些无端的、内容一致的匿名信,要求我们注意“汪晖的剽窃”。一位署名 “Kev”或“Kevy”的人,自称是此类信件的作者之一,联络了我们当中的很多人。我多次给他写信,问他是谁,还希望知道他有些什么证据,他都没有回答。这个事件标志着我们介入的开始,我们同时越来越怀疑一场有组织的活动可能已经把我们当做对象。所以当某位不知名人士把我们给清华校长的信泄露给了中国媒体后,我们最终决定自己发表该信,以驱除对我们的怀疑、表明我们的意图。
  5. 何春蕤:我为什么参与维护汪晖权益的联署
    2010/07/24 | 阅读: 2306
    汪晖的学术争议事件已经延烧两岸,两份各有多位学者列名的联署书加上素有自由开放色彩的大陆媒体热切报导与网络知识分子的犀利攻防,这些言论的交锋引发无限猜测和联想,也搅动从意识形态到学术专业到政治定位的各种暗流激荡。&nbsp;自从我参与联署后,不少大陆朋友都表达好奇、疑惑不解或甚至质疑;由于每个人参与联署可能都是出自于一些非常不一样的、建基于不同背景经验的考虑,我决定还是站出来说明我的想法。&nbsp;我个人参与联署声援汪晖,主要是「回应」某些学术人士联署要求清华大学成立调查小组的这个举动。我的经验告诉我,那种动作因为有集体的态势,更有大众媒体的管道发布,其实会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带来妖魔化的定罪效果,在还没有查清楚事情、当事人也还没有说话之前,就已经使群众觉得这个人一定做了那些被指控的坏事,以致于有这么多学者集体要校方快速采取调查的动作。这种因为集体和媒体所形成的情绪效应和个别媒体无关,而是集体态势和媒体聚焦本身就会产生这种效应,而当这样的阵仗针对的是一位过去被争议的学者时,中间所牵涉到的力道就更为复杂,也就更须要谨慎对待。&nbsp;2003年我个人就面对过类似的动作。台湾的11个保守宗教团体集体出手,配合着政治作秀的民意代表,大动作召开记者会,将我的学术研究描绘成散播猥亵。这个集体的动作和电视与报纸媒体显着报导聚焦的加温,立刻激化了舆论和观感,使得我所属的大学机构感受极大的污名压力要处理我,在这种只有单一观点和声音的情况下,另外一些学者和团体发言来形成论述上一种平衡的力量是绝对必要的。就像这次的汪晖事件一样,抄袭与否都还在辩论过程中,没有定论,如果祇有一方提出大学行政机构应该严办介入的声音在媒体中放送,这是非常不利开阔的讨论和厘清的。当年我面对类似情况时,全球35个国家的知名学者、专业团体与人士约两千多人都联署声援我,就是用另一种公评来挡住妖魔化所形成的单向氛围。这次有关汪晖的平衡联署因此并非「包庇」汪晖,而是撑开社会讨论的空间,不要让隐然的预先定罪封闭了开拓议题的机会。&nbsp;有人质疑我为何联署「诬指」媒体是有计划地蓄意攻击汪晖,这也需要一些说明。联署书提到organized media attack时,我并没有理解为媒体有计划蓄意攻击汪晖,因为这不是organized media attack的意思。我的英文背景告诉我,organized media attack指的是有组织的「透过媒体」指控汪晖。如果说这句话改成media organized attack,那就是媒体本身有组织地攻击汪晖。Organized media attack和media organized attack是不同的,前者的组织主体不是媒体,而是「透过媒体」来发动的有组织攻击。而所谓organized或有组织地,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就像我现在参与的这个联署也是有组织的一样,「有组织」意味着不是个别散乱的,但不一定是阴谋。也许联署书的措词会引起误解,参与联署的人也不见得都同意所有的用字与细节,但是大方向是同意的,那就是企图藉这个联署来平衡因为集体表态和媒体报导所形成的舆论压力。&nbsp;除了想要平衡那种舆论压力之外,我对直接诉求清华大学进行调查也觉得忧心,因为这个动作把一个「事件」简化成为一个「案件」,最终要求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是非有无而已,而且是诉求一个行政阶层体制来判定是非对错。如果批判汪晖的人真的如他们所言,急切关心中国学界长期广泛存在的抄袭问题,那么真正应该要做的,是更积极的借着这个事件来深化对于学术引用的检视和认知,并且对学术成规、学术实践、学术判断等等议题进行更多反思批判,藉此敦促各方学子和学者都更深刻的认识自己的学术和文化脉络以及其中的权威权力操作。我自己的学习和教学经验告诉我,学术资料的引用和使用是一门需要持续学习练习的专业绝活,因此,想要杜绝抄袭恐怕并非严惩重罚可以达到。何谓抄袭或者引文方式等学术规范问题并不是简单问题,也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已经有定论或「普世价值」,我自己曾建立一个写作网站,为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术引用提供了一些简单引导,也针对学术抄袭搜集了相关资料,在网站宗旨之下,中央大学哲研所教授宁应斌和我自己也针对论文写作写了两篇文章,内中有提到原本是英美学术的论文写作模式现在占据了普世标准的位置。但是由于网站性质是帮助学生写作,所以并没有针对学术写作或引用规范的背后政治,做出完整的阐述,仅约略指出「引文」规范问题本来就涉及学术殖民主义以及学术理论派别与政治等等基本问题。我的同事与好友丁乃非也曾谈到,中国论说文章写作习惯中对敌对论点的含蓄呈现,以及中文写作以「综述」为主要论证模式的习惯,都和英美专业学术论文的捉对厮杀、敌我分明的写作方式有别。换句话说,引文的格式与引文的规范都是很复杂与政治性的问题,与其所座落的文化脉络和专业发展有关,这些都不是简单的调查可以解决的问题。&nbsp;抄袭是一个严重的罪名,也是一个可能需要很多时间和精力来确认厘清的事情,不适合要求快刀斩乱麻。王彬彬既然已经提出了他所认为的抄袭证据,另外一些学者也据此做了响应,那么接下来就应该是另一波的讨论,针对这两组不同的证据来继续对话检视,也藉此扩散对于学术引用的认知。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不管这件事情未来如何结局,就算证明汪晖清白,这段时间的污名煎熬和情绪对立也已经形成了另外一些沈淀和内伤,这不是水落石出可以轻易逆转的。这也是我对具有高度象征意义和严重后果的集体控诉模式有所保留的另一个原因。&nbsp;有人认为汪晖抄袭的证据很明显,找到了就如获至宝,直接诉诸公众;但是即使看来铁证如山,也可能根本经不起考验。我自己从1990年代末期在学术网络上建立了「社会性别」(gender)与「社会性」(sexuality)的研究资料库,多年来持续收集相关资料,但是非学术的保守宗教团体却在十年后刻意提出检举,直接把所谓「证据」展现给大众媒体与民意代表,2001年援交网页事件经过媒体喧腾和对我的妖魔化,最终交给学术界裁判,并被认定是学术言论自由涵盖的范围,对方没有得逞,但是媒体的耸动渲染已经使各方对我形成特定负面印象。2003年人兽交网页事件再度掀起,对方更在大众媒体造势后直接诉诸司法,虽然最终的司法审判也认定保障学术言论自由,判我无罪定谳,但是对我的伤害已经造成。在两个案件中,对方都是以媒体舆论带动民意压力,要求学校与教育部「处理」,也因为接连两个事件中媒体舆论的排山倒海压力,使得学校与教育部后来都无力插手,我必须独力面对司法。对于一般人或起诉的检察官而言,像人兽交网页这个案件的「证据」似乎是清楚明显的,铁证如山的,因为确实可以透过我的网页层层连结最终连到人兽交的图片。可是事情的真相和意义又远比眼睛看到的复杂:孤立的取出一件证物呈现,而略过其所座落的更大学术脉络与相关的学术意义,就根本无法处理这类学术议题。&nbsp;还有人认为汪晖应该尽快出来回应抄袭的指控。但是学术界和大众媒体所在的热闹激情世界不同,后者的逻辑是:某甲向某乙叫板,然后捉对厮杀,大家围观看热闹。可是在学术领域中,被批评者没有义务一定要迅速回应批评;相反的,所有的批评都可以提供大家公评,旁人或后人也会加入批评与回应的行列,因为学术假定了对事不对人,所有的论点都是可以公评的。在我的学术生涯中,不知有多少人对我的写作和论点提出零星或全盘的挑战或质疑,我没有理会绝大多数的挑战,有时是因为那些挑战涉及整个知识体系与价值选择,自己一时很难回应,可能成为我余生学习研究的问题意识或者有别人更有能力回应这类挑战;有时则是因为我自觉不必为了他们的误读误解与情绪批评来浪费我的时间。对于这类的事情,影响我最大的是两段关于马克思的往事。马克思曾被怀疑引文的正确性,当时指控者也是义正词严、振振有辞的,这件事情后来变成「大学教授们所发动的整个这场攻击,在两大国持续二十年之久」(这是引自《资本论》第四版序言的),结果当然是一场闹剧。另一件事则是马克思曾花费近一年的宝贵时间精力,写了一本与他人论战缠斗、但是现在看来价值不大的《福格特先生》,这都是让后代扼腕的事情。现在很不幸的,汪晖事件变成了媒体与政治事件,形成了当事人一定要出来表态答辩的压力,如果当事人不出来亲自表态答辩,就好像不负责任或心虚等等,但是这其实并不是学术界的逻辑。&nbsp;我希望汪晖事件可以回归到原点,例如,讨论写作当时中文论文写作的引用规范到底为何,以及汪晖的写作模式在这样的规范之下会被认定为何。学术论着是否抄袭,理应在学术刊物、学术圈里用专业知识语言以完整论文著述,不但把证据呈现出来,而且进行分析,不刻意忽略对作者可能有利的诠释,这就是诉诸学界的公评。在这里,不但会牵涉到中国的学术氛围;出于汪晖的国际地位,也势必遭遇国际的公评。不过这倒不见得是什么殖民主义的介入,就如同我的同事丁乃非提醒过的,对中国长久以来论说文的写作习惯与成规的适当认知,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到:(例如)坚持某些清晰对立的引用方式,恐怕也和源自西方的学术专业实践有一定程度的关连。&nbsp;事到如今,有关学术成规的严肃讨论才要开始,在这个对中国学界十分重要的工作上,我倒是期待汪晖能用自己的例子来做出具体的贡献。不同的社会脉络当然有不同的力道分布和操作原则,中国学界要怎样走出自己的学术道路和规范,这恐怕需要大家一起协力合作才能达成。&nbsp;(2010.7.20)&nbsp;作者系台湾中央大学 文学与文化讲座教授&nbsp;&nbsp;《论文写作网站》&nbsp;http://sex.ncu.edu.tw/papers/index.htm&nbsp;《反智慧财产权》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 ... lectualProperty/index.htm&nbsp;《动物恋网页事件》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animal-love_index.htm&nbsp;&nbsp;
  6. 汪晖:我从不拒绝真正的学术批判!
    2010/08/02 | 阅读: 2312
    2010年8月2日《联合早报》
  7. 别求新声—汪晖的学术世界与当代中国思想之进路学术座谈会
    2010/08/04 | 阅读: 2297
    网络流传稿,来源不清,非定稿。
  8. 韩咏红:《联合早报》汪晖专访--不回应是坦荡面对学术批判
    2010/08/04 | 阅读: 2648
    7月中旬,保持了长时间缄默的汪晖在北京寓所接受本报专访,这是他自3月底做出"希望学术界自己澄清"的简短表态后,第一次对抄袭指控作出直接回应,叙述他所经历的事件过程。
  9. 赵刚:反全球化该召唤出什么样的知识与政治──「慢社会学」的一个初步勾勒
    2010/08/12 | 阅读: 2187
    一种没格调的匆忙如今笼罩八方...
  10. 周少明:王彬彬式"私律"对学术的危害--驳《再说〈兴起〉的剽袭问题》
    2010/09/02 | 阅读: 1389
    自《南方周末》3月25日发表王彬彬《汪晖〈反抗绝望〉学风问题》一文,汪晖"抄袭门"吵闹至今已近半年。8月5日,始作俑者王彬彬如愿以偿地收到了汪晖先生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在"沉默"数天之后,王彬彬于8月18日将该"律师函"上缴给有关媒体记者,有选择性地刊登了律师函的部分内容。8月29日,王彬彬先生于《羊城晚报》撰文"再说"《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剽袭问题。金杜律师事务所致王彬彬的律师函中,有如下一段话:"出于对您学者身份的尊重,汪教授对您的系列文章一直采取了克制的态度,希望您能理解这种克制是有限的,也希望您对本律师函予以足够的重视,尽快纠正您的不当行为,消除其不良影响"。王彬彬显然无视汪晖的"克制",他第三次公然挑衅"汪晖的底线"。王彬彬首次撰文,发明了"参见式注释"的新定义,这无疑是伟大的创举。这一创举可让全中国无数学者戴上"剽袭"的大帽,包括他自己。在这篇"檄文"中,王彬彬对于汪晖原文的注释进行刻意"隐瞒"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其掩盖事实之自如已达信手而为、口吐莲花的境界。4月29日,《南方周末》再次发表王彬彬《读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献疑》一文,指汪晖《兴起》一书存在"抄袭"。《献疑》共有四条指控:第一条,王彬彬将他自己未能理解的片段曲解成"指鹿为马";第四条,王彬彬将汪晖指明的"许多思想家都已经论证过"的观点歪曲成汪晖自己的观点,从而指控汪晖"剽袭"了李泽厚的观点;中间的两条,王氏总算"老老实实"地将已标明注释的合理叙述解说成"剽袭",开辟出"学术审查"的新天地--"注释式剽袭"虽未正式立项,萌芽却已可见。经过诸多学者如舒炜、钟彪、姚新勇等,以及广大网友的批评教育,王彬彬先生洗面革心,在责任编辑的监督下,将那些明显涉嫌诽谤的做法保留起来,第三次撰文特别隆重推出"注释式剽袭"这个新概念,主打"抓漏"牌。何谓"注释式剽袭"?王彬彬说:"将他人的数百字、上千字,甚至更多的文字,原文照抄,或者稍做文字变动,却只在开头或中间部分,做一个注释。注释并不能涵盖的部分,便完全成了自己的思考"。王氏此番解说,前面灵活运用了他惯用的夸大其辞偷梁换柱法;关键在后面,讲的是方法论,即首先划定注释的涵盖范围,不能涵盖的部分即为"剽袭"。因此,如何划定注释的"涵盖范围"便大有学问,为了扼要地传达王彬彬"抓抄"工作的精神,我将这门学问换了个称谓,即划定注释的"管辖范围"。这样一来,王彬彬开拓的这片全新的学术领域,就与"城管"或者"警察"的工作,有了很相通的地方。述其要旨,王彬彬的学术审查是这样展开的:他首先用"引号"或"句号",实在行不通,就用"段"来划定相应注释的"管辖"范围,进而将刻意圈定的"漏网"的小段文字与注释所给"出处"两相对照,结论是注释"管辖范围"内与外的文字皆所出同源,这就是"注释式剽袭"。总之,王彬彬在得出"剽袭"这个结论之前,既不用考虑当前国内学术界的注释惯例,也毋须从上下文的逻辑关系、互文间的意义这些角度去分析,更不用论证涉嫌"剽袭"的文字与本文核心观点等等的关系,这是何等地"省心",或者说"费心"。&nbsp;隐瞒注释,意欲何为?&nbsp;p>下面,我们来看王氏的具体指控。全文共四条指控,前三条为正文抄袭指控,后一条指控为"伪注式剽袭"。汪晖被指控"注释式剽袭"的对象,皆为文德尔班的《西方哲学史教程》,其中前两条涉嫌文字出自同一段落,见《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1042-1043页(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 :&nbsp;&nbsp;&nbsp; 章氏在讨论"惟我"问题时并不限于佛教资源,他也从西方现代思想中寻找解释,费希特和叔本华即是他的例证。如谓:"似僧佉派而或进或退者,则前有吠息特(费希特--引注),后有索宾霍尔(叔本华--引注)是也。"这些惟我论的特点是"以为智识意欲,互相依往"。【70】值得注意的是,章氏在此提及的费希特和叔本华的各不相同的唯心主义都是从"康德在阐述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发展而来"。【71】文德尔班(Wilhelm&nbsp;Windelband)在讨论费希特对知识学的基本问题即"经验的基础是什么?"时指出:"知识学力求证明:一切经验的意识即使它的目标集中在存在,客体,事物,并将这些当作自身的内容,归根结底,它的基础还是存在于意识对自身的原始关系上。"【72】自我意识构成了费希特唯心主义的原则。从主观方面说,这一唯心主义原则认为知识学只从知性的直观出发发展自己的认识,意识只从它对自身行为的反省出发而进行自己的活动;从客观方面说,日常生活中的所谓事物和客体以至康德所谓物自体都是理智的功能,从而客观只为主体而存在,知识的对象就是理性体系。叔本华在费希特的影响下,从"德性主义"的立场跃进到对万物本质的认识。"作为观念的世界"只能是现象;客体只有在主体中才有可能,客体被主体的形式所决定。从知识学的意义上讲,只有直观才能理解世界的本质,而这种直观是这样一种直观:"凭借这种直观,'认识主体'通过自身直接呈现为意志。"由此也就解决了外部世界之谜:物自体就是意志。【73】......&nbsp;【71】Wilhelm Windelband,&nbsp;Lehrbuch de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14. Qusg. , revidiert von Heinz Heimsoeth (Tubingen, 1950), p.488. 见中译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页778。【72】同上,页799-800。【73】同上,页810-811。&nbsp;我们可以看到,此段文字集中出现了三个有关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的注释。实际上,汪晖如不是过分讲求"学术规范",他只需在注释【73】的位置做一个"注释",请读者"参见"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第六篇第二章第777页至812页即可。为什么呢?该教程的第六篇第二章题为"唯心主义的发展",从第777页开始,篇首开宗明义地讲"康德所取得的原则发展到全国的德国哲学体系是在极其复杂的环境相互影响下完成的",进而指出"康德哲学的最大影响在于:所有这些体系的共同特性是唯心主义,他们全部都从康德在阐述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发展而来",其后所辖之四十一节"物自体",即以10个主要哲学家为线索,阐述不同的哲学体系如何从康德的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中发展出各自的"唯心主义",其中"对康德物自体概念进行唯心主义的彻底的粉碎的正是费希特的工作",而叔本华又在费希特的影响下,对唯心主义作出了推进的发展。这一小节恰好在第812页以叔本华哲学做结束。汪晖以短短的14行文字,概述了《哲学史教程》近40页的内容,提取晦涩难懂的德国哲学的要旨,实在不容易。因此,像王彬彬这样的专攻"汪袭学"的学者,读不懂,搞混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隐瞒起提纲挈领作用的话头,让读者不知所云,误以为汪晖真的"抄袭"了,那就不是无知之过,而当归入法律意义上的诽谤行为之列。&nbsp;请看,汪晖如何交代了这14行文字的总体出处:值得注意的是,章氏在此提及的费希特和叔本华的各不相同的唯心主义都是从"康德在阐述物自体概念中交织的种种敌对思想发展而来"--在此总述之后,紧跟着注释【71】,清晰地表明此言乃直引自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778页,随后分两段述及费希特和叔本华,先后给出了两个注释,同样表明引用来源为《哲学史教程》。如此"步步作注"的学术写作,还被指为"剽袭",可谓奇观。&nbsp;王彬彬在前两项指控中,分别给出了《兴起》从注释【72】到注释【73】之间的这段文字。遗憾的是,他终于还是遗忘了上述注释【71】前面那段最关键的话头,当然也将注释【71】一并遗忘掉了--王彬彬这种"健忘"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之?&nbsp;在隐瞒了相关的交代文字及注释之后,"学术警察"王彬彬开始大张旗鼓地为注释【72】及【73】划定"管辖范围"。他说,注释【72】只能"管"得着注释标记之前带"引号"的一句话。那么,其划分辖地的原则,就是以"引号"为准。因为引号内文字恰好是文德尔班说的话,主谓宾构成了完整的一个句子,也可以说王彬彬的划分是以"句号"为准。对于句号后面的一小撮文字,王彬彬秉着锱铢必较的原则,拿去与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述及费希特有关部分一对比,两者面目何其相似,这还不算"剽袭"?&nbsp;在第二条指控中,王彬彬进而对"注释式剽袭"的认定程序作了详解:&nbsp;上面这番话,有一句加了引号,但注释并没有紧挨着引号做,而是在引号后又有一句正文式的话,然后才是注释。注释说明:"见中译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10-811页。"从上下文看,引号以内的话,加上引号后面的那句话,可以认为是注释指涉的对象。而引号前面我用黑体标明的几行字,不属注释所涵盖的范围。这几行字,读者会认为是汪晖自己的思考。&nbsp;仔细一琢磨,王彬彬这一番苦心孤诣的行为,逻辑上已然自相矛盾。按照前一指控的注释"管辖"原则,当以"引号"或"句号"为界。如以"引号"为界,注释【73】又怎么"管"引号后、注释前的那句话呢?如以"句号"为界,注释【73】就只能"管"紧邻它的一句话,即:"由此也就解决了外部世界之谜:物自体就是意志",那它前面带"引号"的那句话岂非"无家可归"?再假如,一个注释可以管两句话,一句带引号,一句不带引号,那它为什么又不能多"管"一两句,把前面托王彬彬之福逮住的"漏网之鱼"也一并管住呢?我这样讲,绝对不是胡搅蛮缠,大家可以细想其中有无道理。想通了这个道理,我们再来决定,是不是要给予"画地为牢"王彬彬一定的同情。毕竟,一个"学者"能够做到如此"锱铢必较"的地步,也算十分不易了。&nbsp;学术"私律"是如何建立的?&nbsp;从《献疑》开始,王彬彬学乖了,明目张胆"隐瞒注释"的做法略有克制,他开始向"模糊地带"进军。"模糊地带",亦可称为"灰色地带",即指在学术规范中含糊不清、难以一一作出具体规定的区域。例如,通常来说,"参见式"注释的用途比较多样,可指对参考资料的综述,亦可表示一字不差的引用,还可提示读者有关参考信息。总体上,"参见式"注释比较倾向于概括式的综述,而"见"或"直接标明出处"的注释则多用于"直接引用"或"间接引用"。但是,在学术写作及出版的实践中,却并不能如此泾渭分明,是为"模糊"。比方说,在学术写作中,有时综述,有时直引,还有的时候需要"边叙边引"。所谓"边叙边引",即行文中含有带引号的直接引文或不带引号的间接引文,亦有综合性的叙述。综述可能是作者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可能是对(与引文)同源的参考资料的综述,亦可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我们常会发现一类"见"或"直接标明出处"的注释,它的"出处"范围从两三页至数十页不等,所引内容不过出自其中一两页--这种情况下,作者虽用"见"或者"直接标明出处"的方法来注释,其功能却与"参见"略同。如上文所言,《再说》第二项指控中,注释【73】便是一个现成的例子。这正是王彬彬用其注释"管辖"原则来衡量,显得捉襟见肘的缘故。他给出的第三项指控就更典型了。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第十四章《知识的分化、教育改制与心性之学》第二节有如下文字(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 ,第1344-1345页):文德尔班曾经把决定19世纪哲学运动的因素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即关于现象界的自然科学概念对于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有多大意义的问题。【17】欧洲17世纪的形而上学和18世纪的启蒙哲学主要受到自然科学思想的支配。关于现实世界普遍符合规律的观点,对于宇宙变化最简单因素和形式的探索,对于整个变化基础中的不变的必然性的洞察--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理论研究,从而也决定了判断一切事物的观点:特殊事物的价值要以"自然的事物"作为标准来衡量。但是,这种机械论的世界观受到了德国哲学的抵抗:科学方法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不过是现象形式,只不过是内心世界自身符合目的地向前发展的工具;对特殊事物的真正理解势必要决定该事物在符合目的的生活联系的整体中的意义。【18】换言之,精神生活在什么意义下、在何等范围内从属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法,构成了世纪欧洲冲突的核心问题。围绕有关心理学的任务、方法、体系、意义等问题的激烈争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例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观念和经验论上将人们带回休谟的联想心理学的观点。在他看来,人们用不着去追问物质本身和心灵本身究竟是什么,相反应该从这样的事实出发:物质状态和心理状态呈现为两种完全不能比较的经验领域,作为心灵生活规律的科学,心理学必须研究心灵所构成的事实本身而不可将这些事实归因于另一种存在领域的规律。【19】......【17】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页859。【18】同上,页859。【19】同上,页878-879。&nbsp;上述文字与前两项指控的情况很相似,集中地出现多个"参见"文德尔班的注释。上述两段文字,以及我限于篇幅省略未引的下一个段落,概述了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第七篇"十九世纪哲学"自"导言"起,长达数十页的内容。它们是《兴起》十四章第二节第一分论的开篇,汪晖开门见山讲"文德尔班曾经把决定19世纪哲学运动的因素归结为这样一个问题,即关于现象界的自然科学概念对于整个世界观和人生观应有多大意义的问题"。在简要阐述该问题后,汪晖进而概其要旨,即"换言之,精神生活在什么意义下、在何等范围内从属于自然科学的认识方法,构成了世纪欧洲冲突的核心问题。......"这样,话题顺而过渡到"关于灵魂之争"的问题上。这种自然而然地叙述,竟然被查出了"剽袭"问题。可见,王彬彬之细致入微。他这样论证了自己的"审查"结论:注释标记所涵盖的对象,只能是此标记之前的特定部分,不能指向该标记之后,这是常识。所以,注释【17】不能说明后面我用黑体标明的文字的来源。同时,除非在引用前或注释文字中特意做了明确说明,注释标记也不能越段而发挥说明来源的作用。如果注释【18】能够涵盖上一段,那注释【17】岂非多余。所以,注释【18】充其量只能说明这一自然段开头几句的出处,不能说明上一段中黑体部分的来源。这样,上一段后面的黑体部分,读者只能理解为是汪晖在表达自己对欧洲哲学史的某种理解。可见,王彬彬的注释"管辖"标准,又翻新变了面目。与前两回标准的不同之处在于,此番它以"段落"为准,而非"引号"或"句号"。你看,汪晖稍不慎重,只是为了便于读者阅读,将一整段叙述分成两段,就被"学术警察"逮个正着,且扣上一顶"巧取豪夺"的大帽!还是王彬彬自己说得好,分析这种微妙之处,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的用心,"真是太细,太深了"。王彬彬虽然用心很细,很深,但是该"机械"的时候,他立刻就机械了。譬如说,他如此细心,竟然不能想一想:第二段开头何以用"但是"二字?"但是"这个连接词,表达的不正是行文的起承转合吗?"但是"所联结的上下文,会不会是一个整体?一旦碰到这种情况,王彬彬就会闭上眼睛,很合时宜地"机械"了。他若是再用心往下一想,汪晖"剽袭"的罪名恐怕就要落空了。那是万万不能的。严肃说来,学术著作的注释自然有其涵盖范围。但是,如何认定这种范围,却要根据上下文的关联、互文间的意义等等来作判断,机械地用"引号"、"句号"乃至"段落"来划定某个注释"管辖"范围,都是无视学术研究自身规律的做法,同时暴露出如是指控者自身学术研究能力的低下。王彬彬对汪晖的这几项指控,都是拿最严苛的,或者说自己"私定"的注释规则,对汪晖著作进行全面"审查",将正常的学术论述统统打为"剽袭"。&nbsp;&nbsp;&nbsp; 上文所讲的,是学术写作中的"灰色地带":它的存在,根本上源自学术研究自身的特性。实际上,有关注释的使用,我国学术界目前尚无十分明晰的规定,存在一定程度的混用。笔者为此特意翻了翻案头近年出版的学术书籍,汪晖先生《兴起》一书在学术规范上的讲究,已属难能可贵。有的学术书籍,包括名家著作,全书注释寥寥无几,甚或注释全无。许多学术书籍,存在"混用"不同注释的情况。如美国"剽袭"研究专家苏珊·布鲁姆(Susan.Blum)所言:在游戏规则尚未制订之前,要求人们遵循规则是荒谬的。上面所讲的状况,且体现于我国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中。1984年6月15日文化部发布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著作权的法规,该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适当引用但应当"说明作者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处"。1990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基本沿袭上述原则。其后,《著作权法》经过了2001年及2010年两次修订,但并未修改"合理引用条款"。换言之,根据我国法律,只要(引用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即为"合理引用","参见"、"见"或"直接标明出处"等注释标记并非判断"剽袭"的要素。&nbsp;&nbsp;学术打假,全靠"栽赃陷害"?&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再说》最后的指控,是"伪注"及"译文剽袭",王氏将之概括为"伪注式剽袭"。看完此节,我不得不感叹:王彬彬的用心,岂止太细,太深!他首先给出了《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 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982页一段文字:我们首先探讨第一个问题,即梁启超的"集体主义"及其与自由主义个人权利理论的关系......这一基本判断的理论根据是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特别是卡尔·弗里德里克(Carl J.Friedrich)在《人类和他的政府:政治学的一个经验主义理论》(Man and His Government;An Empirical Theory of Politics)一书中关于两种自由概念的解释。弗氏说:"当人类或以个人或以集体方式从事政治活动和当他们达到从事政治活动的程度时--也就是说,选择、决定、或对之发表意见而不受他人干预时,他们应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在私人范围内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我们可以称为独立的自由;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参与群体活动,那么就是参与的自由。"【158】【158】Carl J. Friedrich, Man and Governmant: An Empirical Theory of&nbsp;&nbsp; Politics (New York; McGraw -Hill, 1963), PP. 253-255。&nbsp;&nbsp;&nbsp;&nbsp;&nbsp;(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3月版,下卷第一部《公理与反公理》,第982页)乍看王彬彬所引文字,我不知其所云。再细看之,终发现"这一基本判断"几字前还躲着个省略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一看到省略号,我心里难免紧张。本能告诉我,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按照王彬彬先生的习惯,省略的,一般是关键的。不出所料,我一经核查原著,发现王彬彬先生果真将最关键的话用"省略号"代替了,这句话之后的注释自然也被省掉了:&nbsp;梁启超的"新民说"包含了对个人权利的辩护,但张灏指出,这种辩护本身带有一种强烈的集体主义特色,并与自由主义产生了歧义。【157】&nbsp;【157】通过对梁启超的自由观念的不同方面进行梳理,张灏的结论是:"梁的自由思想在发展国家的许多人中是非常典型的。他们同样优先关注国家独立的自由和参与的自由。但当形势需要的时候,他们往往为了前者而牺牲后者。不管这些自由的思想是如何的流行,它们与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主流无关。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主流,以摆脱公众控制的独立之自由为核心。当然,这些思想与古代希腊政治思想理解的自由相似。"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页144。&nbsp;看过此处完整的叙述,也就不难理解:张灏先生关于梁启超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根据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得出的,特别是弗里德曼关于两种自由概念的解释。弗里德曼的解释是什么呢?很自然,紧跟其后的,殊为弗里德曼论述两种自由概念的一段引文。汪晖所用,乃正常的倒叙手法,以说明张灏先生演绎其观念的过程--这种正常的叙述,怎么被"打扮"一番后就成为"抄袭"呢?王彬彬自觉理亏,说不过去,只好冒着被告上法庭的风险,把有关张灏先生的的话及注释一并省掉了。&nbsp;我平铺直叙,读者恐不能立刻领会了王彬彬的用心。所以,我将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第142页相关的文字引出来,这就一目了然了:&nbsp;梁的自由思想最好根据卡尔·弗里德里克(Carl J. Friedrich)在研究有关自由问题中提出的理论来加以分析。在弗里德里克看来,自由由两部分组成:独立的自由和参与的自由。他把这两种自由解释如下:"当人类或以个人或以集体方式从事政治活动和当他们达到从事政治活动的程度时--也就是说,选择、决定、或对之发表意见而不受他人干预时,他们应被认为是自由的。......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在私人范围内人们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我们可以称为独立的自由;如果这种活动主要是指参与群体活动,那么就是参与的自由。"按照弗里德里克的分析,独立的自由可以指以下两种情况:或指个人从社会和社团契约中独立出来,或指一个团体从另一个团体独立出来②。② 卡尔·弗里德里克:《人类和他的政府--政治学的一个经验主义理论》(纽约,1963年),第253-255页。&nbsp;【笔者注:关于弗里德曼的引文注释,中译本给出中文信息;而《兴起》引及弗里德曼此言,注释信息为英文,且略有不同,这正是作者汪晖查核过英文原著的证明。王彬彬却颠倒黑白地说:"汪晖剽袭了崔、郭两位的译文,却将崔、郭的汉译注释还原为英文",这样的用心岂不险恶?】&nbsp;读者将两本书一对比,自会明白汪晖是如何诚实地引述了张灏先生的观点,及其论证的进路。不过,王彬彬在《兴起》的这段论述中,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瑕疵,即汪晖为弗里德曼的引文注释时,虽给出了英文的原始出处,却未曾说明其译文来源。这当然是一处疏漏。更重要的信息是,汪晖已在前一注释中详细述及张灏先生的观点,并说明引自先生著作之中译本《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不仅如此,《兴起》"参考书目"(第1619页)中,亦有张灏先生著作中译本的详细信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合理引用条款",汪晖"剽袭"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nbsp;可是,抓住了这个小小把柄的王彬彬先生,怎么肯轻易放过这个机会呢?他先是用"省略号"省略了汪晖述及张灏先生观点的话,并顺手隐去说明张灏先生观点及其著作中译本信息的注释,汪晖的叙述逻辑也就不明不白了。然后,王彬彬将汪晖的文字与汪晖明白引用的文字一对照,再故作惊呼状:引文相同,翻译相同,连省略号位置都相同,岂能"狡辩"?这种用心,何止太细太深,简直是无比险恶。只可惜,他行凶的证据已然败露在读者面前。&nbsp;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王彬彬为指控汪晖"伪引"及"译文剽袭",再次制订了"学术私律"。用自编自造的谎言,来指控他人说谎,这是王氏一贯的行为。他说,注释【158】既然注明的是英文原著的出处,"那就意在告诉读者,自己读了弗里德里克的这本原著,并且自己翻译了所引用的这段话。这当然是一个谎言"。按照王彬彬这个荒谬的逻辑,凡给出外文原始出处之注释皆需本人自译引文,否则概为"伪注"。&nbsp;众所周知,注释的目的在于说明引文出处,以便读者参考阅读。有关英文的引文,作者既可参考译著,亦可自己翻译。在国内学术写作实践中,参考已出版译作的译文是更为普遍,或说更为优先的情况。严格地说来,如果作者的英文引文参照了中文译作,应标明详细的中译本信息,以便于读者核查,亦是对译者的尊重。这是一个总体的原则,疏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难以避免的,尤其在中国学术规范并不完备的情况之下。&nbsp;如汪晖先生所言,张灏先生《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这类海外汉学名著,他手头多有英文原书。《兴起》一书写作时,因考虑到可能的翻译问题,他通常是在查核原著之后给出中英文双重注释。辟如,《无我之我与公理的解构》这篇谈章太炎的文章,最早发表于1994年,曾先后两次被翻译为英文,分别发表在《斯德哥尔摩亚洲学报》和Becoming Chinese一书。为了给译者提供方便,《兴起》中涉及的英文注释,都曾根据原文核对。出版的过程中,编辑有时根据需要,或取消中文部分,或取消英文部分,但这种种情况都不能与"抄袭"相提并论。&nbsp;王彬彬先生,对一位严肃的学者大兴其一己之"私律",不惜一而再,再而三地栽赃和捏造证据,而一旦发现任何的疏漏及瑕疵,就无限上纲,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如此行径,对于学术的危害不言而喻。但是这样的非法行径却被媒体不断放大和强化,这究竟是为学术,抑或"反"学术,事到如今还不够清楚吗?&nbsp;&nbsp;
  11. 顾彬先生的逻辑与《羊城晚报》的证据--《羊城晚报》公布的所谓"汪袭网"之证据点评
    2010/09/07 | 阅读: 2010
    顾彬先生的逻辑与《羊城晚报》的证据 &nbsp; --《羊城晚报》公布的所谓"汪袭网"之证据点评 &nbsp; 月光族 &nbsp; 8月29日《羊城晚报》在刊发王彬彬先生的大作后,9月3日周少明先生的文章《王彬彬式"私律"对学术的危害 --驳<再说〈兴起〉的剽袭问题>》在网上出现,对该文逐条予以批驳,证明王彬彬先生所有的证据涉嫌恶意捏造;9月5日,也就是昨天,《羊城晚报》再度刊发不负责任的"证据",以语言暴力和诬陷著称的"汪袭网"终于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中国的主流"小报"。从号称近百个例子中精心挑选的这三个例证,不过再度证明了媒体对学术的无知与强暴。 试问,一家媒体对于自己刊发的涉嫌举报文章,其证据被严重质疑,是否应该给出解释?是否应该刊发不同意见(还是继续以造假来掩盖真相)?中国的媒体是否还有必要维护基本的程序公正和平衡原则?在缺乏必要的学术检验的前提下,大众传媒是否可以随意使用网络上的所谓"证据"?但是,到目前为止,所有这一切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高唱普世价值的中国主流媒体站在全世界新闻工作最基本的伦理准则的反面,丧失了对事实本身的基本尊重。这种极度反常的现象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要发生? 与网络证据配发的是顾彬先生的话,他要求汪晖先生出来认错的理由很奇怪:"我认为,现在中国内外大报都谈汪晖的事,我们就应当相信,它们大部分并不是要进行攻击(汪晖),相反地,它们是要提出中国学术界的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来。"可见,顾彬先生完全不是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而是被中国的媒体牵着鼻子走,媒体说汪晖错了,所以汪晖一定是错了。只能说,"洋鬼子"顾彬先生如果不是假装天真,就是太不懂中国了。以非法手段涉嫌构陷的媒体应该证明自己的构陷具有正当性吗?顾彬先生不过落入了媒体的自我循环论证之中,充当其棋子而已。事实的真相是所有媒体上公布的例证都是捏造的,从《南方周末》到《羊城晚报》,从主流大报到主流小报,其手段和行径也是一脉相承,中国的大众传媒置基本的事实和程序公正于不顾,继续不断制造事端,已经跌破最基本的道德准则,--这才是值得反省的。请问顾彬先生,难道汪晖先生要对莫须有的罪名认错吗?顾彬先生的逻辑到底是基于一个学者的良知和逻辑,还是不良媒体的非法逻辑? 在这个事件上,中国的学术界是有问题,但不是顾彬先生所说的问题。而是在这个赤裸裸的政治对学术进行迫害的过程中,中国的学术已经彻底丧失了自由。 &nbsp; &nbsp;&nbsp;现在回到事实本身。在王彬彬第三次进行构陷的罪行被彻底揭穿之后,不妨对《羊城晚报》再度征用网络暴力给出的所谓"证据",做一点评论,以帮助大家明白事态的真相。 &nbsp; 例一 基本照抄、"换头" 发现者:coldstone 抄文:汪晖《反抗绝望》(2000.1)p.97: ......从个体性出发,鲁迅把人的独自性、差异性作为人的价值准则,不屑于为人类提供某种统一的生活意义和价值标准,从而把赋予何种意义和选择何种价值的任务交给每个人自己去解决,把启发个人承担这一任务的自觉性,唤起个人的主观性和自觉作为自己的文化哲学的根本任务。 原文: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p.107: ......和尼采不同,他们(按:指尼采之后的存在主义者)不屑于为人类提供某种统一的生活意义和价值标准,更加重视个人的差异。他们实际上是把赋予何种意义和选择何种价值的任务交给每个人自己去解决,而仅仅满足于启发个人承担这项任务的自觉性。 说明:汪著此处前后数页均无相关注释。已发现汪晖多次使用"换头术",这里是把尼采以后的存在主义者的"头"换为鲁迅之"头"。 月光族评语: &nbsp;&nbsp;&nbsp;&nbsp; 首先,这两段话的文意并不相同。 汪晖之后紧接着的话是: 这一思想明显受到施蒂纳的唯一者和尼采价值重估学说的影响,个体人对意义和价值的选择意味着对现行的普遍人生准则的否定--在中国,首先是对儒学体系及其制度基础的否定。(在91年的版本中没有分段,在2000年的版本中是另起一行。) &nbsp;&nbsp;也就是说,徐主编的《存在主义哲学》里,强调的是尼采与尼采之后的存在主义者的不同;但是汪晖强调的是施蒂纳和尼采对鲁迅的影响,并不着眼于尼采与存在主义者的区别,也就是说汪晖并没有认同这个区分。在这个意义上,汪晖并没有抄袭徐书的观点,而是有自己的判断。所以,他根本不需要给出注脚。 &nbsp;第二,汪晖的《反抗绝望》有没有隐瞒其关于尼采、基尔凯郭尔(涉及第三个证据)的材料来源于徐崇温主编的这本《存在主义哲学》呢?没有隐瞒。徐书是八十年代关于存在主义的主要参考书目,当时的知识界对于存在主义观念的来源很多是依据此书,而此书采用"主编"形式,其实说明该书以资料介绍为主。作为年轻学子的汪晖在研究鲁迅的时候,把鲁迅的思想与各种不同的思想资源进行比较,以寻找鲁迅的独特性,是《反抗绝望》这部著作的主要研究方法。汪晖参考了徐书中的论述,但是因为这里的观点并不相同,所以没有用注脚,这并不难理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抗绝望》一书其实在之前的篇幅里已经清楚地交代了其材料的来源(见下文)。所以,不能简单地凭着字句的相同就判断为"剽窃",而是应该根据全文的脉络和上下文的语意来确定,这才是基本的实事求是的学术原则。 该书属于《反抗绝望》2000版的参考书目,虽然没有出现在最后的主要参考书目中,但是在第66页,也就是全书第一次开始涉及尼采、基尔凯郭尔和鲁迅的比较时,给出的第一个注脚就是: ①尼采:《作为教育家的叔本华》,转引自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第84页。 继而在68页,有两个注脚涉及此书,分别是①、③,依然涉及的是鲁迅与尼采、基尔凯郭尔等的比较。也就是说,全书并没有隐瞒材料的来源,凡是涉及鲁迅与尼采、基尔凯郭尔的比较,其主要的参考资料来源于该书。其"剽窃"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 &nbsp; 例二 原文照抄 发现者:coldstone 抄文:汪晖《反抗绝望》(2000.1)P.234: ......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内省的能力总是产生于比较有文化的阶层,产生于从顽固的和合法的专制秩序那里解放个性的时期;这时期,发生了个性的思想解放过程从盲从权威的思想准则和相应的感情与表现方式下解放出来的过程。在中国民族生活的这一阶段,在先觉的知识者中逐渐产生了新的特性,即对自己个性的道德状况及其内在世界发生思想上的兴趣,对感情的自我观察和自我分析发生爱好。 原文:(苏)波斯彼洛夫著,王忠琪等译:《文学原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266-267页: ......内省的能力是在不同民族社会的比较有文化的阶层里历史地产生的,而且显然是在它们发展的比较晚期阶段,通常称为"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这是从顽固的和合法的社会行帮那里解放个性的时期,这些行帮建立在盲从权威的关系的基础上,因而压抑了个人因素和个人主动性。在这基础上,发生了个性的思想解放过程从盲从权威的思维准则和相应的感情与表象方式下解放出来的过程。在民族生活的这一阶段,在社会先进的和智力发达的阶层的意识中,逐渐产生了新的特性,即对自己个性的道德状况及其内在世界发生思想上的兴趣,对感情的自我观察和自我分析发生爱好。 说明:汪著此处无任何注释。 &nbsp; 月光族评语: 这一例子非常无理。 翻开汪晖《反抗绝望》(2000版)第234页,第一行第一个注脚就是: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第266页。本节(《第五节 鲁迅小说的技巧类型》)中,涉及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的注脚达6个之多,也就是说,波斯彼洛夫的《文学原理》是本节汪晖主要的参考文献。而涉及被举报的《文学原理》P266页的注脚就有2个之多,分别在汪著的第233页和234页。这个另起一段的文字里为什么没有注脚?原因很简单,任何一位愿意去读原文的人都可以知道,汪晖已经在前两个注脚中交代了此处的工作是要比较鲁迅小说的感伤激情与18世纪西欧感伤主义的不同,而感伤性的概念已经通过汪著234页的注脚说明了: 感伤性要求这种评价的主体本身不只是具有比较高水平的精神修养,而且还要求他具有可称之为"感情的内省这种思想上和心理上的能力"。① (①波斯彼洛夫:《文学原理》,第266页。) 所以,很清楚,汪晖在之后的文稿中讨论中国的内省概念的时候,他的来源是上一段的交代,非常规范和清楚。波文讨论的是文艺复兴,而汪晖这里讨论的是中国,自然不用再做注脚。 例三 原文照抄、篡改 发现者:gamala 抄文:《汪晖自选集》第327页: 然而,易卜生的这一教义并不能用古典人文主义或启蒙运动的理性原则加以理解,它来自存在主义的理论先驱基尔凯郭尔关于"孤独个体"的思想,而后者的真正的涵义是指一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这种体验是与超验性相联系的个人在自己的存在中领会和意识到的。实际上,基尔凯郭尔所说的那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也就是后来的存在主义者所表明的"存在"概念。"孤独个人"的思想表现的对群众的否定也即基尔凯郭尔的"公众的概念就是非真理"的命题,它强调的是人只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与自身发生关系时,人才能成为一个"自我"。胡适、鲁迅显然忽视了"孤立的人"的命题中包含的非理性内容,而对之作了理性主义的理解。 原文: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6-47页: 因此,克尔凯郭尔所说的"孤独个体",其真正的涵义是指一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这种体验是与超验性相联系的个人在自己的存在中领会和意识到的。实际上,克尔凯郭尔所说的那种孤独的非理性的主观心理体验,也就是后来的存在主义者所明确表述的"存在"概念。他认为,只有个人才能亲自在有限的内心中去无限地进行体验,只有个人才能在体验中领会和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其他物是没有这种能力的,因此只有个人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其他物只是存在着。克尔凯郭尔强调指出,当人没有领会和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与自身发生关系时,人就还不是一个"自我"...... 说明:汪著此处前一部分系原文照抄,只是把"克尔凯郭尔"改成了"基尔凯郭尔";后一部分只是把原文中的否定表达篡改为肯定表达。前后数页均无相关注释。 月光族评语: &nbsp; &nbsp;此例的问题同例一。 &nbsp;&nbsp;&nbsp;需要先补齐原文之前被省略的部分: &nbsp; &nbsp;"五四"启蒙思想的特点就在于:一方面,它必须为中国的社会变革提供理想主义的思想体系,另一方面,"五四"人物对引导20世纪西方文化思潮的现代体系的敏感与认同,必然使得这一启蒙思想呈现出不同于18世纪西方启蒙主义哲学的精神特点:他们必须把尼采等非理性主义者的名字同启蒙原则融为一体。 &nbsp;&nbsp; 这种"融合"在对待"传统"的否定性"态度"的前提下是可能的。例如,胡适和鲁迅曾一再引用易卜生在《人民公敌》中的那句名言即"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人是最孤立的人",用以否定传统的偏见,宣传个性解放的思想。然而,易卜生的这一教义并不能用古典人文主义或启蒙运动的理性原则加以理解,它来自存在主义的理论先驱基尔凯郭尔关于"孤独个体"的思想,...... &nbsp; &nbsp;&nbsp; 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汪晖的观点是什么。汪晖要论证的是:"五四"的启蒙思想是要融合尼采的"非理性"到中国的"理性主义"之中,因为启蒙必须为中国的改革提供理性主义的思想体系。这种融合在否定传统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易卜生给鲁迅、胡适提供了这样的思想,但易卜生已经不属于西方古典的理性主义启蒙传统,而是属于存在主义的非理性传统,其思想来源于基尔凯郭尔。出现与徐崇温主编《存在主义哲学》中关于克尔凯郭尔部分相似的话语,是汪晖对克尔凯郭尔观点的综合,以体现基尔凯郭尔最基本的观点,用以比较鲁迅、胡适,所以这段话的最后的结论正是:"胡适、鲁迅显然忽视了'孤立的人'的命题中包含的非理性内容,而对之作了理性主义的理解"。汪晖并没有把基尔凯郭尔的观点说成是自己的观点,他对基尔凯郭尔的观点是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进行概括的,也就是说是在学术共同体公共知识的范围内进行的。汪晖自己的立论不存在任何的剽窃。 《羊城晚报》给的罪名"篡改",一方面表明,罪证的提供者也明白这两段话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其逻辑上的矛盾,既然观点不同,自然就不是"剽窃"。相同,是剽窃;不相同,是篡改;这样简单的无理审判,不是对学术的无知和蔑视,又是什么? 最后,引用一段刚刚在《明报月刊》上发表的文章《论学术「不规范」与「剽窃」》(作者同俊子): "比如:假设我在一大段介绍历史背景的文字开始处用了这样的语言:'人们普遍认为',或者'正如某某指出的',然后我基本照抄了一个人的话来描述我认为在有关学术界看来的常识(比如中国洋务运动经历了从一开始只想学'夷技'到后来不得不认识到也要学精神、观念和制度的过程),到最后我没有给出这段话的注解。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不规范的,是脱注,我要么应该用原话加引号再注释,或者用自己的话陈述(最好也指出来源,虽然并不一定要求)。但是这不规范代表我是在把这个观点据为己有,想把别人的思想表达为我的原创思想吗?显然不是。除了一开始我就指明这是已有观点,我既不把它当作核心观点,也不指望我的论文的假定读者--特别是导师们--会认为这是个新认识。" &nbsp;我觉得同先生的文章已经把问题说得很清楚了,不再重复。 至于例二,显然属于同先生所说的:指控者有责任完全举例。否则,就是涉嫌诬陷。 最后的感言: 汪晖事件发酵已达半年,其对中国学术生态的伤害已经短时期难以弥补;大众传媒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有意无意地充当学术诽谤和政治迫害的工具,对中国大众传媒本身公信力的伤害也是毁灭性的。 如何反思和检讨这样的现象与问题,值得每一位有良知的学者和媒体人深思。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10年9月6日&nbsp;
  12. 巴特勒 Judith Butler: As a Jew, I was taught it was ethically imperative to speak up
    2010/10/25 | 阅读: 1837
    The philosopher, professor and author talks about gender, the dehumanization of Gazans, and how Jewish values drove her to criticize the actions of the State of Israel.
  13. 温铁军、董筱丹:村社理性:破解“三农”与“三治”困境的一个新视角
    2010/10/31 | 阅读: 1691
    从村社理性视角分析了破解“三农”与“三治”困境的进路。农村社区因能够内部化处理成员合作的交易成本,并形成组织租,而在要素配置与社会治理领域具有弱化风险、维护稳定的作用。这既可以提高农户的福祉水平,也有助于实现整体社会的稳定,并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14. 蔡虹:普通话推广大潮:方言的挣扎
    2010/11/07 | 阅读: 1104
    “全国上卫星的电视台有六七十个,几大方言有一个台,对某一个方言区的人来说,只是几十分之一,这不会对普通话的普及推广造成阻碍。方言的使用,不应该只局限在私人场合。”2009年2月23日,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官网上公开通报了6位执法部门干部和中小学校领导,原因是他们在“天天630”节目录制中未使用普通话。  重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姚瑶告诉《北京科技报》,2008年,他们加大了对公务员在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的监管力度,开通了群众监控电话,并聘请了专门的监管人员。经过一年的监督调查,这是首次进行的公开通报。 6位被曝光人员违反了2000年10月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9条规定: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公务员在公共场合需要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此外,方言的使用只在执行公务,戏曲影视的艺术表现,教学出版与研究,以及国家级、省级广播电台批准等确需使用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  姚瑶说:“2008年以前,重庆市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都通过发函形式进行警告,由单位内部进行处理。不同的行业与机构,都有各自的处罚规定。例如在重庆新世界百货商场,工作人员在与顾客交流中未使用普通话,将会从工资中扣罚100元。”  事实上,规范并推广普通话,不仅仅是重庆一省的决心。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会对公务员、教师,以及播音主持人进行普通话测评。“2008年未通过评测的公务员人数占总数的1%,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报名参加语言培训班,或是私下纠正自己的发音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仅是一项规劝性的法律,目的是大力推广普通话,因此并没有严格的惩罚性条款,通常以警告的方式与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在内部进行批评教育。  不放松对普通话的监管,在很多专家看来至关重要。一位多年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者告诉《北京科技报》:“上世纪50年代,一个地方县委书记在进行汇报讲话时,经常会配有随从翻译,甚至还出现各省领导自带方言翻译的现象。这种借助第三方的沟通方式,让很多人觉得繁琐,也浪费了不少时间。”因此,从1956年开始,国家规定并大力提倡普通话。普通话的定义,可以具体拆解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然而,推广工作并非平步青云。截至2000年,根据全国普通话推广的调查显示,会讲普通话的人数仅为53.6%,另外接近一半的人仍然无从开口。这些人大多来自农村,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比如,在客家语地区,会说普通话的人数为46.36%;晋语地区会说普通话的人数也只有43.61%。  在这位学者看来,于公共场合大力推广普通话,绝非强人所难,而是势在必行。“如果人们没有一个通用的语言,就会闹出各种笑话,阻碍正常交流。我听说过一位陕西人在北京乘坐公交汽车时,用10元钱买票。司机询问他具体的下车位置,他用陕西话说了句:‘建国门’,司机一头雾水地问:‘见过没?’此外,在小品创作中,也不乏一些基于语言不通的尴尬笑料:一位出售高压锅的女售货员在接待一位男顾客时发生了争吵。男顾客在检查高压锅的胶皮圈时用了地方话说:‘皮箍怎么样?’女售货员立刻生气的驳斥他:‘你想什么呢,跟屁股有什么关系!’”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推荐性的法律,对公务员、教师以及播音主持等具有传播导向的行业人员进行了公共场合的语言限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信息交流错误所带来的冲突,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和谐交流。”这位学者表示,在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并不与方言的使用形成冲突,方言仍可以在家庭环境,以及私人聚会等场合使用。  不过,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的丁崇明教授却颇为担心。“凡事必有两面性,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势必会冲击到地方方言,没有那样完美的楚汉分界,二者已然进入因果对立关系。”丁崇明说,地方方言不光是一种语言符号,同样是当地人自我情感的一种表达方式。方言自身带有的地域亲和力,会迅速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目前,99%的电视频道都播放普通话,很多年轻人都不会说家乡话了。据调查显示,在浙江中部的金华地区,6到14岁的孩子中,52.03%的孩子完全不会金华方言,能用金华方言进行较好交流的人仅占22.65%。普通话的普及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相反,方言在这种大环境中开始出现‘同化于普通话’,并逐渐消亡的状态。”  “以我的家乡云南昆明为例,老昆明的词汇正在大批死亡,被普通话取代。五六十年代的许多常用方言词汇,从七十年代起开始迅速消失。比如,香皂用昆明话说是‘胰子’,小凳子则说‘马杌’,这些词汇已经死亡了。与此同时,鲜活多样的语言也开始变得单一枯燥。比如,昆明人在形容黄颜色时,会运用各种词汇表达。当一种黄色让人感觉不适时,称‘黄耐耐’;当一种黄色令人感觉舒服时,说‘黄生生’。此外还有‘黄爽爽’,‘黄窝窝’,‘黄焦焦’等,都有不同的语境。而普通话中,却只有‘黄颜色’一种表达方式。”根据丁崇明所参与的调查显示,在445个昆明方言单音词汇中,已经有82个不为新昆明人使用。“全球一体化正在势不可挡地蔓延,与之相应的‘语言一体化’亦在所难免,很多有价值的语言和方言都面临淘汰出局的困境。”丁崇明告诉记者,目前虽然有很多国际组织为了维护各国的利益和尊严,在国际会议中保留了语言的多样,但同样举步维艰。例如,欧盟把所在的27个成员国家的语言都作为欧盟组织的官方语言,相应的翻译人数已经超过2700人。“过重的翻译负担,和激增的人力成本,让欧盟也不得不开始寻找通用语言,来避免过度的消耗。”既然普通话的推行,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那么对于那些继续生存的方言来说,又当如何自处呢?丁崇明告诉《北京科技报》,国家可以考虑开设方言频道,发挥公共传播平台的力量。“全国上卫星的电视台有六七十个,几大方言有一个台,对某一个方言区的人来说,只是几十分之一,这不会对普通话的普及推广造成阻碍。方言的使用,不应该只局限在私人场合。一档新闻调查的电视节目中,被采访对象如果使用本地方言,不但看上去更加原生态,而且还增加了时效性,节目的可信度。与此同时,方言频道的建立,还会帮助很多年轻人在各种交际环境中进行语码转换,推进现代人的语言能力。”
  15. 王明珂:游移于边缘、边界的田野
    2010/11/10 | 阅读: 1403
    自20世纪初西学东渐以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界便紧跟着西方显学之"道统",习之务惟妙惟肖,仿之必维精维微。然而2003年以"一个华夏边缘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作为《羌在汉藏之间》一书的副标题,我并无意攀附一个流行的西方学术道统。事实上我认为,历史人类学是个有多元学术思想源头且尚未十分成熟的研究领域--它仍在向周遭伸展其触手,吸纳各个学科的精华,以铸成其完整体系。因此它充满了学术契机与活力,值得我们(不只是人类学者)以实际研究来充实及丰富它。&nbsp;藉文本探索"历史心性"&nbsp;我走入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并非先经由熟读欧美历史人类学经典,而是从社会记忆、口述历史与族群认同等研究逐渐沉浸其间。1992年我完成哈佛博士论文,提出古代之"羌"是华夏心目中一个漂移的西部族群边缘概念。1994我短暂造访汶川羌族地区,即印证了以上看法--对当地人而言,典范羌族史与羌族认同都是自外习得的新事物。然而我认为这样的"解构"并不具有太大的学术意义,在现实上更可能带来社会扰动。于是从次年起,我由一些简单的问题开始进行羌族田野考察。这些问题包括:在羌族认同普及之前本地人的认同体系如何?他们以何种历史记忆来维系这样的认同体系?在什么样的社会情境与时代变迁下,羌族认同及相关历史知识被传入本地?这些,也就是历史人类学的基本问题--"过去"如何影响及造成"现在",以及"现在"如何创造"过去"。&nbsp;人类学常关心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突破自身的文化偏见,来认识另一社会文化人群?在历史人类学上的相关问题便是:如果对"历史"已有既定想法,我们如何能认识异文化中的"历史"?在田野中我突破此环节的灵感来自于布迪厄的习行理论(the theory of practice),特别是习行作为社会表征(representations)与社会本相(reality)之间的对应关系。人们述说本族群的起源历史,便是一种习行,也是一种社会表征,与之对应的社会本相便是其族群认同。人类族群认同蕴涵着两大因素--共同血缘与空间资源。为了共享与垄断资源,一群人凝聚在共同血缘(共祖)想象之下,这便是人类族群认同的本相。当我问羌族村寨居民:"这儿的人是咋个来的?"他们对我说一些本地族群来源的故事。这些故事大多是些"弟兄祖先故事",也都蕴涵着血缘与空间资源两大因素。譬如人们说:从前有三个兄弟(血缘符号)到这儿来,他们分别到各地方(空间符号)建立自己的寨子,他们就是这三个寨子民众的祖先。这样的故事无论看来多么不可信,但它的确是人们所相信的"历史"。经常传述这样的"历史",社会现实本相(如几个关系紧密的村寨社会)因而被强化。基于表征与本相(也是文本与情境)的对应关系,我用同一判准分析"历史"与"神话传说",也因此认识羌族常说的那些"弟兄祖先故事"是一种本土观点下的"历史"。将口述或书写的历史视为社会表征或文本,以分析其所对应的社会本相或情境,这也是最初我结合历史学与人类学的途径。&nbsp;历史人类学者普遍认为各文化人群自有其对"过去"的理解、记忆与叙事法则或历史性(historicity),尝试以此探讨相对应的社会文化及其变迁。在此方面,我从诠释学学者保罗·利科那儿得到更多启发--他说,historicity这个词指的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我们创作历史,我们沉浸其间,我们也成为历史产物。以"弟兄祖先故事"为例,人们创作如此的历史,此历史记忆导引或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生活在此历史记忆所构筑的社会生活中,同时人们也由此历史记忆得其社会身份。我称产生相似"弟兄祖先故事"的社会文化心性为"历史心性"。不使用historicity一词是因为它过于抽象,而我所称的历史心性是具体可藉文本分析来作进一步探索的。&nbsp;采取移动、多元田野的考察方式&nbsp;在人类学者的研究中,其研究对象(通常为西方世界所陌生的偏远人群)的历史记忆模式(或历史性)都是特殊的--深入参与观察特定人群社会之人类学田野传统,使得绝大多数学者视其研究对象社会都是"独特的",或可被纳入某种结构化人类社会范畴(如母系社会、家屋社会等等)之中。此种在中文学术界俗称"蹲点"的人类学田野法则,曾让此学科对整体社会科学有很大的贡献。然而在历史人类学中此田野方法却有不足之处,或至少限制了此学科的发展。其原因是,历史变迁的遗痕常在广大空间人群间造成"差异";移动的多点田野才能在人群社会差异中以及社会边缘中,见着"历史"与历史变迁之迹。&nbsp;我在岷江上游羌藏族地区便是采取移动、多元田野的考察方式。在这儿,我们已知的宏大历史过程是自汉代以来本地便深受由东边及南边传来的汉文化影响,唐代以来又深受由西边或西南传来的吐蕃(或藏)文化影响。因此,采取移动、多元的田野考察,我们可见到各地"弟兄祖先故事"之文本符号与结构如何因社会情境之不同而改变。譬如,较汉化之羌族地区的弟兄祖先故事中常出现"英雄"(弟兄们的父亲作为始祖);较藏化之村寨所流传的故事中弟兄祖先常成为神佛,人们成为受其庇护的信徒子民而非后代子孙。这种情况也显示,同样被视为民族,"汉"与"藏"在族群本质上有相当差别。&nbsp;在此之后,我做了更大的田野游移--由当今人群社会田野转移到历史文献田野,由研究主流社会所界定的"他们"转而研究"我们"。这是由于,对"弟兄祖先历史心性"及其产生之历史记忆的认识,同时也让我理解我们(世界上较早进入文字文明的人群)所熟悉的"英雄历史"事实上也是一种历史心性--英雄祖先历史心性--产物。因而我开始在中国丰富的历史文献中,以文本与情境对应的分析方法,探索此历史心性在中国的萌芽与成长,相关"历史"--如黄帝、炎帝、箕子、吴太伯等英雄之历史--如何产生,以及如何被人们讨论、争论,被接受或被修正、排拒。基于这些探讨,在《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一书中我建立了一个对"中国民族史"的新诠释--从春秋战国时华夏认同的萌芽与相关黄帝子孙历史记忆的出现,到黄帝子孙(如大禹、箕子、庄跷等等)历史记忆在华夏边缘内部与边缘之域的传播,到"炎黄子孙"概念之出现与流布,及至于近代中国国族主义下的炎黄子孙论述。同时,在此过程中不断有边缘人群选择或无奈的接受外来"英雄祖先历史"而成为黄帝、炎帝、蚩尤、大禹的子孙,其原来所相信的"弟兄祖先历史"逐渐成为传说。藉此,我们对有些古代藏文书称汉、吐蕃、蒙古的祖先为兄弟,彝族经文中称汉、藏、彝的祖先为三弟兄等等类似的"传说"有深层的认识。因而此历史也说明当代中国少数民族(以及中华民族)并非只是"近代建构",而是在更悠远的历史与根深蒂固的人类生态背景下经由近代变迁而成。&nbsp;"边缘":一个研究切入点&nbsp;历史人类学不能单单被视为人类学的一个分支,事实上它弥补了许多人类学的不足而使其脱胎换骨。它不仅将"历史"纳入社会文化的考虑中,同时也要解释事件与个人言行之社会意义,以及它们如何造成社会历史变迁。在这方面,我认为"边缘"是很好的研究切入点:社会变迁发生的边缘时间、认同变迁发生的空间与人群、一本不典范的学术著作、多种文化与历史心性交错的边缘、个人有违社会常规的言行,都是"边缘研究"的对象。对这些边缘的人、事与文本进行微观分析,也就是观察处在多元社会典范或新旧典范边缘的人们,在与周遭亲近人群的互动中为了得到较安全或优越的社会身份而对这些典范有所选择、背离与修正,如此我们对社会典范之延续、变迁以及长程历史变迁可以有更多的了解。边缘的微观研究如观察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彷徨四顾,我们可以细细观察他的情感、意图与最终之行动抉择。&nbsp;总之,我所主张及实践的是对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整合研究,从人们所宣称的历史来分析其社会情境与个人认同,从更广泛的民族志资料与历史文献资料中探索造成现在的历史轨迹(包括历史事实、历史记忆与历史心性),着重对历史变迁发生的时间、空间与人群边缘之微观研究。文本与情境的对应,文本结构与情境结构的对应,是我进行分析的基础。然而认识种种"结构"并非研究的最终目的,而是便于我们观察个人言行、书写(符号)对"结构"之顺应与背离,以及在其间个人的情感与抉择。最后,我认为历史人类学对传统人类学的最大贡献是,它不以文化、社会与宗教的结构性与相对性来合理化人类社会现实,而是说明造成今日社会现实的"过去"与变迁发生的微观情境,藉此对现实有所反思。&nbsp;
  16. 郑辉、李路路:中国城市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
    2010/11/10 | 阅读: 1521
    提要:两个理论主导了国家社会主义精英的研究。魏昂德的精英分割理论描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精英群体: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萨列尼的精英分化理论则讨论了在转型中的后共产主义国家干部精英内部的分化。然而这两种理论都不能完全把握和解释当今中国的精英流动动态。本文作者建构了"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这个理论模型,认为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通过排斥非精英群体进入的方式在代际间实现了人员的自由交换。这些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之间互相渗透,内部也不是内固的,并已形成了一个团结的、合作的、没有分割的精英阶层,实现了精英阶层的再生产。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蕴含两个机制:精英排他与精英代际转化。作者的经验分析表明,精英排他通过给予精英与非精英的子女截然不同的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来实现,虽然更平等地成为党员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精英排他。精英代际转化则是因为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的中国无论哪一种精英都是利益获得者。精英排他与精英代际转化的双重作用共同促成了精英阶层的形成与再生产。 *我们感谢边燕杰、麦宜生(Ethan Michelson&nbsp;)、吉尔。伊亚尔(Gil Eyal)、潘绥铭、郑路、胡松华,还有匿名评审专家对本文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想法。文责由笔者自负。 自从德热拉斯(M.Djilas&nbsp;)1957年的《新阶级》(德热拉斯,1963P 1957)一书问世以来,很多学者关注国家社会主义中精英群体的选择机制和精英群体的形成过程。在这些文献中的研究主线是: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群体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这种关系与市场资本主义国家内精英群体之间的关系存在多大程度上的异同?而于此又更直接、更深刻地聚焦到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的关系上。其间较有代表性的是魏昂德的精英分割理论和萨列尼的精英分化理论。前者讨论了在中国专业技术精英和干部精英的关系,后者则讨论了在东欧后共产主义国家技术干部精英和行政干部精英之间的关系。然而,本研究认为,他们对中国市场转型下精英问题的研究并不充分,且没有揭示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的具体机制。因此,本文先厘清可资借鉴的这两个理论体系,然后提出自己的理论框架--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并用中国城市调研的经验数据,以及统计模型来证明这个理论框架。 一、理论背景 (一)魏昂德的精英分割理论 魏昂德在1995年提出了精英分割理论。①「精英分割理论由魏昂德在1995年提出,在2000年他与李博柏(Li Bobai)和特雷曼(Donald J .Treiman)的合作文章中进一步确认和延伸。为了行文方便,在本文中简单地说成"魏昂德的精英分割理论"(参见Walder,1995)」他认为,在中国,相对于其他职业,一方面,大学学历是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位的一个最强的预测指标,而党员身份②「党员身份在国外有关研究中被作为政治忠诚的一个指标」对此却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另一方面,党员身份是进入行政管理职位最强的预测指标,大学学历对此也有显著的正作用。这两种主要资格所起到的作用有着明显的差异:大学学历使个人更有可能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而不是行政管理者;党员身份则使个人更有可能成为行政管理者,而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魏昂德通过对职权、收入和住房的分析,认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是"再分配精英",知识分子始终没有走上阶级权力的道路(Walder,1995)。由此,他认为,在中国,精英群体是分割的。 精英分割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萨列尼的二元精英和二元途径模型的启发。萨列尼和康拉德(G.Konrad)在1979年曾断言匈牙利的知识分子"正处于走向阶级权力的道路"。他们指的是关于党的年老的精英--即德热拉斯于1957年所说的"新阶级"--将被拥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专业精英人士所取代的未来(参见Walder,1995)。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正走向阶级权力之路":以前高学历而在政治上不可信的"专家"和政治上忠诚却缺乏教育的"红色人物"之间的区隔正在被消融(Szelenyi&nbsp;,1982,1983:158-160;Walder et al .,2000)。在1986年和1988年的文章中,萨列尼对1979年、1982年、1983年的观点有所修正。他认为先前关于知识分子融入统治精英的推测是不成熟的(Szelenyi,1986,1988:216-218)。社会主义国家仍然保持着政治上忠诚的官僚和拥有较高教育程度的专业人士的分割,而且还存在两种不同的职业路径:一条路径通向具有权力和特权的行政管理职位,另一条通向拥有微小权力的专业技术职位;专业技术人员路径强调教育资格,行政管理者路径强调政治忠诚,但是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政治忠诚的考察程度和行政管理者高学历的考察程度就不是很清楚了(Walder et al .,2000)。魏昂德的精英分割理论就是对这些遗留下来的问题的解释。 魏昂德等学者在2000年使用纵贯的职业史资料和事件史模型,进一步发展其二元精英模型。他们发现:(1)高学历在两条职业路径中的影响作用都在增加;在现阶段,具有大学学历者成为干部精英的机率要高于高中毕业者,但是大学学历始终是获得专业技术职位的一个先决条件。(2)党员身份在干部职业路径中的作用在下降,但它始终是获得高行政管理职位的一个先决条件,并且具有党员身份者成为专业技术精英的机率从来也没有提高过。(3)专业技术人员很少转变为行政管理人员,反之亦然。(4)虽然10多年来,两条职业路径之间的差异也有所变化,但毛时代的路径模式仍然存在,它们之间的界限在所有时期都是清晰的。(5)中国的职业流动是一种同时与对政治机器的忠诚原则相结合而又与现代职业的能力原则相分离的混合物,这些年来的变化是曾经被毛时代所否定了的一般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回复的反映,而不是市场经济影响的反映(Walderet al .,2000)。①「值得一提的是,魏昂德等人在2000年的文章中仍然在质疑后毛时期的职业模式在多大程度上是教育发展的结果,又在多大程度上是从毛时期向更为一般化的国家社会主义政策转变的结果,或在多大程度上是市场经济出现的结果。但是,他们在文章中明确地认为,这些职业模式的变化是曾经被毛时代所否定了的一般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回复的反映,而不是市场经济影响的反映」 归纳精英分割理论主要论点是两个方面:(1)通向两种精英的路径是分离的:党员身份是通向高行政管理职位的先决条件,虽然教育程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高学历是通向专业技术精英的先决条件,党员身份者成为专业技术精英的机率从来也没有提高过。(2)"再分配精英"是干部精英,而不是专业技术精英。如果从资本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看精英分割理论,精英分割强调的是在代内文化资本与政治资本的分离,它们之间无法完成转化。魏昂德是想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来谈"精英分割"问题;他想用"精英分割"理论来解释中国的政治秩序稳定性问题。在他看来,在中国,由于存在着分割的、矛盾的、冲突的、截然不同的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两个精英群体,所以中国的政治秩序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魏昂德是从通向两种精英的路径的分野和再分配特权由干部精英垄断这两个方面来阐释精英分割的。对此,笔者试图提出的问题是:魏昂德提出的两个维度是否是认定精英分割的充分必要条件?或者说依着这两个维度是否就能够断言中国的精英是分割的呢?在笔者看来,从代内来看,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的形成路径的确是不同的;但所谓精英是否是分割的,不能仅从代内流动或职业获得路径上简单视之,而应该从代际流动上考察,因为代际流动是比代内流动更能反映阶层之间关系的一个指标。当不同的精英群体在代际流动上互相排他,而自身内固,这些精英群体就是分割的;如果不同的精英群体在代际流动上互相转化,他们之间并不排他,自身也不内固,这些精英群体就不是分割的,或者说这些精英群体其实是一种人。 (二)萨列尼的精英分化理论 萨列尼在一篇对市场转型理论争论带有总结意味的文章中提出了精英分化理论(Szelenyi Kostello&nbsp;,1996)。①「精英分化理论由萨列尼和科斯泰罗在1996年首先提出,在1998年,萨列尼与伊亚尔、汤姆利合作的《打造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Making Capitalism Without Capitalists&nbsp;)一书中得到了进一步阐述(参见Eyal et al .,1998)。为了行文方便,在本文中简单地说成"萨列尼的精英分化理论"」之后在1998年,他在和伊亚尔、汤姆利合作的《打造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Making Capitalism Without Capitalists&nbsp;)一书中进一步阐述了精英分化理论(Eyal&nbsp;,1998)。精英分化理论是在萨列尼将市场渗透分为三种类型的制度背景下提出的。这三种类型的市场渗透是:(1)再分配经济中的市场;(2)在再分配经济占统治地位条件下,以市场与再分配共存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混合经济;(3)资本主义导向的经济,其明确的目标是建立市场资本主义,抛弃国家社会主义。在萨列尼看来,1968-1980年的东欧和1977-1985年的中国存在的是再分配经济中的地方市场,1980-1989年的东欧和1986年以后的中国存在的是社会主义混合经济,1989年后的东欧开始出现资本主义导向的经济,而中国尚未出现。萨列尼的意图是以"市场渗透类型论"解释社会分层模式的变化。在再分配经济下的地方市场类型中,市场提供了新的向上流动的渠道,传统再分配经济中的下层有可能成为成功者;而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中,私营经济获得了合法性的地位,大批原来的干部精英进入了市场经济领域,并将官僚特权"商品化",逐渐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改变了自己的权力基础,以保证他们在制度转型过程中少受或不受损害。东欧国家所发生的激进的政治变革,改变了政治制度,导致了趋向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使得原来的干部精英发生了分化,其中一部分具有文化资本的技术干部精英已经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重建了自己的权力基础,并且和新的政治精英结成了紧密的联盟,因而在新的政治制度下,他们的优势地位仍然保持下来;这些在过去占有优势地位的群体,经过混合经济的转变,完成了经济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地位基础的转变,在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条件下,继续确立了自己的优势地位。而另一部分不具有文化资本的行政干部精英被新出现的市场主体排挤了出去,或到了边缘位置而成为失败者。 精英分化的现象出现在第三种市场渗透类型:激进式变革发生后对于原有干部精英产生了不同影响。萨列尼等人认为:在东欧的社会主义阶段(1949-1960年代中期),政治资本居于主导地位,文化资本的作用虽然存在但不重要,经济资本甚至起到负作用;在社会主义改革阶段(1960中期-1989年代),政治资本仍然居于主导地位,文化资本的地位上升,经济资本从负作用转为正作用;在后共产主义国家(1989年以后),文化资本居于主导地位,而原来的政治资本成了没有效用的资本,甚至还起负作用。在后共产主义国家,拥有文化资本的人可以将原先的政治资本转化为社会关系网络,而这有利于抓住新的市场机会;相反,没有文化资本的人会发现原先的政治资本对他们来说甚至是不幸的(Eyal et al.,1998:7-8,20-45)。所以,干部精英中的部分成员(主要是技术干部精英)不仅拥有政治资本,而且拥有文化资本,他们积极参与并主导了这场变革,政治制度的剧烈变化没有改变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所拥有的优势地位,只不过使得他们的政治合法性基础发生了变化--他们将行政权力转化为对国有资产的实际占有,以使得他们的优势地位更为明显地被延续下来。另一部分成员(主要是行政干部精英)由于只拥有政治资本,而欠缺文化资本,无法适应全社会范围以私有化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扩张,成为市场转型过程的最终失败者之一,与工人、农民陷入同样境地。 其实,萨列尼所说的精英分化现象不仅出现在资本主义导向的经济阶段中,而且发生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阶段。在萨列尼和科斯泰罗1996年的文章中就有所涉及(Szelenyi Kostello&nbsp;,1996)。①「萨列尼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阶段,政治资本仍然是获得权力与特权的最主要来源,文化资本次之,经济资本更次之(Eyal et al .,1998:23)。如果按照这种逻辑,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阶段,旧官僚本不应该成为输家。由此可以看出萨列尼的说法有些不够清晰的地方」如果从资本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看精英分化理论,精英分化理论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和向资本主义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代内政治资本很难转化为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则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 针对于此,笔者试图提出的问题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处于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国家自上而下渐进改良式变革的制度背景下,是否也会出现精英分化现象? (三)精英分割和精英分化理论的缺陷 精英分割理论和精英分化理论是不同的,笔者之所以将它们搁在一块讨论,是因为它们虽从不同的角度却共同讨论了在市场转型过程中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阶层的走向问题,而这两个理论又恰好构成了精英研究的一个序列。前者从国家社会主义精英的职业路径的角度,认为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的进入路径是分裂的;而且因为干部精英掌握了再分配权力,所以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是分割的;这种分割状态在市场转型过程中虽然发生了些微变化,但是分割的界限仍然是泾渭分明的。后者则是从市场渗透对社会分层模式的影响这个角度,发现在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和向资本主义经济的激进转型过程中,原来的干部精英内部发生了分化:技术干部精英摇身一变成了私营企业主或法人资产阶级,继续把持社会上层位置,而行政干部精英由于其赖以生存的再分配的权力基础已经丧失而成了市场转型过程中的失败者。 然而,这两种理论都不能完全且清晰地勾画出市场转型中的中国的精英状态。在转型中的中国,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第一,专业技术精英和干部精英逐渐形成了紧密的"联盟"(参见孙立平等,1998);第二,专业技术精英和干部精英之间通过各种渠道相互渗透;第三,干部精英中的行政精英并没有成为改革的失败者。这是精英分割理论和精英分化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中国出现的趋势是: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已经组成强大的联盟,精英与大众的分化越趋明显和固化,中国的社会力量的重组并不是向中产阶级社会迈进,而是不断走向两极社会(孙立平等,1998)。然而这些学者的讨论主要是在代内分析了精英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这种关系得以产生的社会背景,对精英联盟和排斥非精英的具体机制并没有阐释。 二、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 (一)理论模型 上述现象和研究促使笔者反思精英分割理论和精英分化理论在中国的真正解释力。笔者尝试提出一个理论模型来解释这两个理论所无法解释的中国社会的这些独特现象,即"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 既有的精英分割和精英分化理论都是在代内流动的框架下讨论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阶层的走向,而我们提出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框架则是从代际流动的角度讨论国家社会主义的精英阶层的走向。 之所以要从代际流动的角度来讨论精英的分割与分化问题是因为:代际流动比代内流动更能反映社会分层模式的长期趋势和内在本质,尤其当我们尝试解释一种阶层的形成时。 "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指的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通过排斥非精英群体进入的方式在代际间实现了人员的自由交换;这些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之间不是排他的,内部也不是内固的,而是已经形成了一个团结的、合作的、没有分割的精英阶层,并实现了精英阶层的再生产。如果从资本转化的角度来看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则会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相对不发达的、渐进式转型的社会中,精英群体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在代际间能自由地转化。 "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蕴含两个机制: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 精英排他:在市场转型时期,中国的非精英群体的子代很难进入精英群体,或者说非精英群体的子代与精英群体的子代成为精英的几率存在显著差别,前者的几率明显小于后者。这是假设一,简称为"精英排他"假设。 精英代际转化:在市场转型时期,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子代能够自由转化成任何一种精英,也就是说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在代际间实现了人员的自由交换,或者说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子代进入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几率没有显著差别。这是假设二,简称为"精英代际转化"假设。 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共同促成了一个统一的精英阶层的形成,并且实现了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这样一种再生产与每个精英群体的再生产或者本文所说的"精英排他"不同,因为不同精英群体的各自再生产和自身内固完全有可能造成这些不同的精英群体之间的分离,而这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精英群体,也就无法实现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精英群体都排斥非精英,并在不同的精英群体之间互相转化,一个统一的精英阶层才得以形成,并且实现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 精英排他假设是指中国的精英集团的后代获得精英位置的机会明显高于非精英的后代;精英代际转化假设则是指不同的精英集团的后代成为任何一种精英的机会都没有显著差别,精英与非精英的界限严格,而精英之间则不存在明显的界限。笔者通过证明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两个假设推导出:在转型中的中国,不同精英集团已经形成了一个团结的、合作的、没有分割的精英阶层,并实现了精英阶层的再生产。这种推导是有理论依据的,其理论前提正如吉登斯所主张的"中介结构化"(the mediate structuration of class relationship)(Giddens&nbsp;,1973:107),即流动是促成阶级形成的基本因素;而且在某一特定社会中,阶级的团结一致程度和阶级界线的严格程度都取决于流动机会分布。 如果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能够成立,它将说明:(1)精英分割理论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揭示,精英分割是因为各种类型的精英群体之间的排他和各自内部的内固,即各种类型的精英群体的各自再生产;如果实现了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干部精英与专业技术精英之间就不是分割的。(2)精英分化不是国家社会主义精英的惟一走向。这是因为,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和渐进改良的制度背景下,各种精英不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持自身的优势地位,而且通过代际流动实现了不同精英位置的转化。 (二)机制剖析 上文只是提出了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中国出现了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但是为什么会出现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呢?这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普遍现象,还是向市场过渡的一种表征呢?笔者尝试分别分析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以求揭示和回答这些问题的成因。 "精英排他"的机制是:党员不是成为所有精英的一个先决条件;它可能是成为干部精英的一个先决条件,但它对成为专业技术精英从来就不是一个先决条件(Walder,1995;Walder et al .,2000)。随着市场转型的深入,无论是成为干部精英还是专业技术精英,高教育程度都日益演化成获得精英位置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然而,高教育程度同时也日益受到了家庭背景的影响,精英群体的后代获得高教育的几率明显大于非精英群体的后代。这样,精英与非精英的隔离则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也就是说,精英群体通过控制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来传承精英地位。 "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的中国,无论哪一种精英都属于利益获得者。关于利益的操作化测量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魏昂德在1995年的文章中将利益分为职权、收入和住房三方面来分析,他要证明的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的利益有显著差别,只有干部精英是"再分配精英"。但是,将收入作为利益的衡量指标有一定的问题。由于收入分配在中国还远未实现制度化和市场化,这将导致两个后果:第一,大量体制内的回答者很可能有其他隐性收入,他很可能瞒报收入,或很难正确地累计收入。第二,即使同一类精英,其内部的收入很可能差别很大。譬如,专业技术精英内部收入就有很大的差别。一个刚进IT行业、只有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月薪可达到1万以上(更何况当他成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之后),而50多岁、已工作很多年的大学教授的年薪却很难达到5万。由此,我们很难将收入作为观察不同精英之间利益差别的指标。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解析"利益",譬如工作紧张程度、从事第二职业的可能性等等。因为专业技术精英很可能在职权上与其他精英相距较大,但却可能拥有很宽松的生活方式,他们有更长的假期,有更多的自由时间来从事其他工作,这些都应该列入"利益"的考虑范畴。鉴此,笔者将保留采用住房使用面积作为衡量利益的指标,因为:(1)住房使用面积可以呈现隐性收入的含金量及难以测量的问题,住房使用面积相似的回答者的总收入应该差别不会太大;(2)住房使用面积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回答者的生活方式是否比较宽松,有相似住房面积的人,其生活空间和生活自由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相似的。 针对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笔者提出: 假设三:党员在任何时期都不是成为所有精英群体的先决条件。 它可能是成为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的一个先决条件,但它对成为专业技术精英从来就不是一个先决条件。 假设四:高教育程度自改革后日益演化成获得精英位置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无论是对干部精英还是对专业技术精英。 假设五:党员身份的获得与家庭背景无关。精英与非精英的后代成为党员的几率没有明显差别。 假设六:高教育程度日益受到了家庭背景的影响,精英群体的后代获得高教育的几率明显大于非精英群体的后代。 假设七:精英之间的住房使用面积没有显著差异。 假设三到假设六涉及"精英排他"的机制分析,假设七则是有关"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分析。值得一提的是,假设三和假设四是魏昂德提出的,笔者则将精英群体分成三种精英以再检验一下他所提出的这两个假设。 (三)数据与变量 1.数据 本研究中的数据来源于挪威应用社会科学研究所(Fafo)资助、Fafo和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共同主持的研究项目:"中国城镇劳动力的就业与流动"。该项目于1998年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市,通过PPS&nbsp;方法,共抽取了7500名受访者做入户问卷调查。其中,具有本地城市户口的居民为4264名,最终完成的这部分有效问卷为3975份。本文的数据及统计分析即据这部分有效问卷提供的调查结果。①「有关这次调查的详细情况可参看王奋宇、李路路,2001」 抽样所及的三个城市分别属于北方(北京)、长江三角洲(无锡)和珠江三角洲(珠海)。这三个城市在地理分布、城市规模、城市历史与经济社会特征、经济体制改革诸方面分别代表了中国不同的城市社会类型。 2.变量 精英分割是讨论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之间的关系,精英分化是讨论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之间的关系,本文讨论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主要是通过代际流动讨论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三者之间的关系。父代的精英类型是根据子代找到第一份工作时父亲的职业来划分的,子代的精英类型是根据子代在调查时点的职业(现职)来划分的。 (1)干部精英 干部精英指的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这种精英的特征是在组织中具有一定的职务,因而他们不仅具有控制和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而且还具有直接控制和支配他人的权力。 (2)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 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是干部精英的两个部分:前者只拥有政治资本,欠缺文化资本;后者不仅拥有政治资本,而且拥有文化资本。在具体操作上,本文将大专教育程度以下的干部精英列为"行政干部精英",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干部精英列为"技术干部精英"。本研究并没有单列经济精英,这首先是因为在以往学者的研究中经济精英(不论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还是私营企业主)具有很强的政治背景,他们大多是干部精英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的变形;其次是因为数据中私营企业主很少。基于这两个考虑,笔者将经济精英列入干部精英中分析。 (3)专业技术精英 专业技术精英指的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说明的是,在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化分类中,我们根据受访者的具体职业、工作组织和在工作组织中的位置,对受访者自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进行了重新整理。很多在党政机关、企业中工作的受访者自我确认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的标准主要是学历;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实际上担任着各种各样的职务,有的甚至是单位负责人。他们的地位特征实际上主要是通过所拥有的科层制权力标识于世,而其权力实际上主要并不是来自于专业技术知识,我们因此不将其归入"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在我们看来,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那些居于以运用专业技术知识为主的工作位置者,他们的地位资源主要在于专业技术知识的拥有,而并非科层制权力的占有。对于那些在科研、教学等部门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则没有进行类似前者身份的重新整理。 (4)非精英 非精英指的是干部精英(包括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以外的社会成员。 (5)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指的是上学或培训的总年限。在分析中是定距变量。 (6)党员身份 党员身份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包括其他党派的党员。在分析中是定类变量。非党员是参照项。 (7)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指的是参加第一份工作的时间。在分析中是控制变量。 (8)城市类型 城市类型指的是北京、无锡、珠海三市。在分析中是控制变量。珠海是参照项。 (9)性别 性别在分析中是控制变量。"女"是参照项。 (10)年龄 年龄在分析中是定距变量,作为控制变量使用。 (四)方法与模型 1.方法 本研究采用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验证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假设(或者说精英排他假设和精英代际转化假设);用二元Logistic回归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验证精英排他和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验证党员身份获得模型;一元线性回归方法验证教育程度获得模型和住房使用面积模型。 2.模型 模型1:精英排他模型: 模型111:行政干部精英排斥非精英模型; 模型1.2:技术干部精英排斥非精英模型; 模型1.3:专业技术精英排斥非精英模型。 模型2:精英代际转化模型: 模型2.1: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代际转化模型; 模型2.2:行政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代际转化模型; 模型2.3:技术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代际转化模型。 模型3:精英阶层再生产模型。 模型4:教育程度获得模型。 模型5:党员身份获得模型。 模型6:住房使用面积模型。 模型1、模型2、模型3是对假设一和假设二的检验。模型1、模型4、模型5是对假设三到假设六的检验。模型6是对假设七的检验。 (五)分析与解释 1.精英排他模型 在表1的三个模型中,当我们控制了教育程度、党籍、年龄、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城市等变量后,发现: (1)父代是"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或"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非精英"的子代相比,成为行政干部精英而不是非精英的发生比没有显著差别,也就是说行政干部精英并不排斥非精英,这与笔者的假设相矛盾。 (2)父代是"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或"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非精英"的子代相比,成为技术干部精英而不是非精英的发生比存在显著差别,发生比分别高出1.271,1.906,2.795,这说明技术干部精英排斥非精英。 (3)父代是"技术干部精英"或"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非精英"的子代相比,成为专业技术精英而不是非精英的发生比存在显著差别,发生比分别高出1.295,2.034,这说明专业技术精英排斥非精英。 由此看出,精英排他假设得到了部分证实:行政干部精英不排斥非精英,而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都排斥非精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将在下文的"精英排他的机制"部分给出解释。 2.精英代际转化模型 在表2的三个模型中,当我们控制了教育程度、党籍、年龄、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城市等变量后,发现: (1)父代是"行政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技术干部精英"的子代相比,成为行政干部精英而不是技术干部精英的发生比没有显著差别,这说明成为"行政干部精英"还是"技术干部精英"不受父代属于何种精英的影响;或者说,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在代际间是互相转化的。 (2)父代是"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相比,成为行政干部精英而不是专业技术精英的发生比没有显著差别,这说明成为"行政干部精英"还是"专业技术精英"不受父代属于何种精英的影响;或者说,行政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在代际间是互相转化的。 (3)父代是"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相比,成为技术干部精英而不是专业技术精英的发生比没有显著差别,这说明成为"技术干部精英"还是"专业技术精英"不受父代属于何种精英的影响;或者说,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在代际间是互相转化的。 &nbsp; 由此,精英代际转化假设得到了完满的证实。结合表1和表2的六个模型,可以说明: (1)在中国,精英之间的区隔并不明显,不同类型的精英已经形成了统一的精英阶层,他们虽然是有差别的,但其实是一种人。他们在代际间不断地周而复始地进行转化或人员交换,他们之间的差别远远没有达到魏昂德所认为的冲突、矛盾以至于造成中国政治秩序不稳定的程度。 (2)虽然有些精英的子代变成了非精英,也有些非精英的子代变成了精英,但观察社会分层与流动的深层真相决不能只看绝对数量上的变化,因为这种数量上的变化有可能是大规模的社会结构变动的结果。譬如说,非精英的子代进入精英阶层有可能是精英阶层扩大的结果,而不是社会分层的秩序发生了根本的变革。而发生比率则是剥离了社会结构变动造成的社会流动变动的情况,更直接地反映出社会分层秩序的真相。发生比率说明,无论哪种精英的子代相对于非精英的子代而言在获得精英位置上(除了行政干部精英)都具有很明显的优势;无论哪种精英的子代相对于其他精英的子代而言,在获得精英位置上都没有明显的差别。从"优势"这个意义上而言,几种精英并没有发生分化。 (3)这个精英阶层并不像笔者所想象的那样具有绝对的排斥非精英的能力: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具有明显的排斥非精英的倾向,而行政干部精英却没有;非精英的后代可以通过成为行政干部精英而进入中国的精英阶层。但是,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的倾向是非常明显的(参见下文分析)。 3.精英阶层再生产模型 上文证明除了行政干部精英,其他两种精英都具有较强的排斥非精英的能力,那么整个精英阶层的排斥非精英的能力,或者说整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能力到底有多强呢?表3对这个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分析。结果表明,精英阶层的子女成为精英的发生比是非精英的子女的1.925倍。这说明整个精英阶层的确是再生产的。当然,这个精英阶层的再生产能力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上层相比并不算强。彭玉生利用英国的调查数据进行的分析显示,在英国,大雇主的儿子成为大雇主的比率是工人儿子的95倍(彭玉生,2000)。 4.精英排他的机制 精英排他假设只得到了部分证实。为什么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具有不同的精英排他能力呢?在这一部分,笔者主要尝试给精英排他提供一个机制上的解释。这个机制应该从精英获致途径上探索。 从表1可以看出,在中国无论成为哪种精英,教育程度的作用都是显著的(假设四得到证实),而党员资格只对成为行政干部精英和技术干部精英起正面作用,对成为专业技术精英没有作用(假设三得到证实)。教育程度的获得受到了家庭背景的显著影响。 表4说明父代是"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或"专业技术精英"的子代与父代是"非精英"的子代相比,在获得教育机会、资源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假设六得到证实)。因此,"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具有明显的排斥"非精英"的倾向(至于"行政干部精英"不具有明显的排斥"非精英"倾向的原因将在下文解释)。此外,表1的分析显示,在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的获得途径上,父代的精英背景是个非常强的影响因素,它具有独立于教育和政治身份传承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独立于并且明显超过其他因素的影响力(譬如党员身份或教育程度)。那么,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就是父代的精英背景是通过何种机制来作用于子代精英位置的获得的?它是通过关系网络还是政治市场和文化市场的交易(如买官鬻爵等)来作用于子代的精英位置呢?这需要后续研究的不断深入。 为什么"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具有明显的排斥"非精英"的倾向,而"行政干部精英"却不具有这种倾向呢?这是因为,虽然教育程度对成为"行政干部精英"具有优势,但优势不大,提高一年教育程度对成为"行政干部精英"的发生比只提高了0.079倍(1.079-1,参见表1);相反,党员身份的作用却很显著,具有党员资格的人成为"行政干部精英"的发生比是不具有党员资格的人的2.578倍(见表1)。此外,父代的精英背景对子代成为行政干部精英也没有直接的明显优势(见表1)。因此,在行政干部精英的获致路径上,党员身份是比教育程度和父代精英背景强烈得多的变量,也是最重要的变量。而党员身份的获得与父代是否是精英没有关系(见表5)(假设五得到证实)。因此,"行政干部精英"不排斥"非精英"。 为了更明晰不同精英类型的获致路径,笔者用表6示之。如表6显示,在行政干部精英的获致路径上,政治资本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其次是文化资本,代际直接传递机制则没有影响。在技术干部精英的获致路径上,代际直接传递机制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其次是政治资本,再次是文化资本。在专业技术精英的获致路径上,代际直接传递机制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其次是文化资本,政治资本不起作用。横向比较文化资本对获致不同精英的作用,强弱程度依次是专业技术精英、技术干部精英、行政干部精英。横向比较政治资本对获致不同精英的作用,强弱程度依次是技术干部精英、行政干部精英,对专业技术精英不起作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精英排他的机制是精英地位的代际直接传递机制和高教育程度的传承。行政干部精英并不排斥非精英后代的进入,由此党员身份成为削弱精英排他的一个重要变量。 5.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 表7显示,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和专业技术精英在住房使用面积上没有显著差异。正如笔者在上文已经阐述的,住房使用面积可以作为利益比较的一个比较好的测量指标,因此我们可以说,这三种精英之间的利益没有显著差别。当然,我们还可以尝试从其他角度来解析利益状态,来分析这三种精英之间的利益差异。用利益来解释精英代际转化其实暗含着理性人的假设:正因为人都是理性的,而每种精英都是利益获得者,所以成为何种精英都能受益,所以精英代际转化得以可能。 三、结论 本研究认为魏昂德的精英分割理论和萨列尼的精英分化理论都无法完全捕捉当代中国的精英流动状态;相反,社会分层的主流模式是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也就是说,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中国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行政干部精英、技术干部精英、专业技术精英),通过排斥非精英群体进入的方式在代际间实现了人员的自由交换;这些不同类型的精英群体之间不是排他的,内部也不是内固的,而是已经形成了一个团结的、合作的、没有分割的精英阶层,并实现了精英阶层的再生产。 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理论蕴含两个假设:精英排他与精英代际转化。精英排他的机制揭示的是精英地位的代际直接传递机制和高教育程度的传承。行政干部精英并不排斥非精英后代的进入,而党员身份又是削弱精英排他的一个重要变量。精英代际转化的机制揭示的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的中国,无论哪一种精英,都是利益获得者。精英排他与精英代际转化的双重作用共同促成了精英阶层的形成与再生产。 从制度背景来看,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既不是国家社会主义的普遍现象,也不是向市场资本主义过渡的表征,而是中国自身特有的转型类型所导致的。换句话说,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是市场转型和转型所处的制度背景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向市场转型对"精英排他及其机制"起主导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张,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所以,文化资本对所有的精英位置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教育资源相对稀缺,所以,所有的精英群体用尽办法控制教育资源。他们通过代际传承在教育获得上占有优势,并由此传承精英地位。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化逻辑控制着"精英排他及其机制"。 其次,"精英代际转化及其机制"又是由转型所处的制度背景产生的。这个背景就是中国是个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国家,而改革从始至终都是由国家控制的,用渐进的方式展开的。在这种背景下,专业技术精英不是独立的,必须从政治(行政)系统获得经费和身份认同从而获得相应的地位。利用改革由国家控制这个契机,干部们可以转化身份而获取既得利益。此外,相对不发达的经济也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必要基础。正是因为中国的市场转型是在相对不发达的工业化、科技化的背景下发生的,文化资本的作用虽然日益凸现,但专业化的程度并不高。 所以,那些文化资本较低的行政干部精英可以被国家安排到占有利益但无须太多专业知识的闲职上,譬如工会主席、公司的名誉顾问、名誉董事等。亦因之,行政干部精英不会成为改革的受害者,他们与技术干部精英之间也不会分化。相反,在东欧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都相当成熟,文化资本对于每个高层职位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在那里,行政干部缺少文化资本无法承受新工作环境的强烈挑战,从而不可避免地成为市场转型的失败者。 上述的讨论说明,正是因为中国的市场转型是在工业化、城市化、技术化相对不发达、始终由国家主导这个制度背景下发生的,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成了必然现象。随着向市场转型的深入,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将会更加明显、更加直接、更加稳定。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比再分配经济更加稳定的制度环境,更少受到变动的政策的影响。因此,只要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这个制度背景不变,随着市场转型的深入,精英代际转化与阶层再生产会越加稳固与强化。 参考文献: 德热拉斯(M.Djilas&nbsp;),1963/1957,《新阶级--对共产主义制度的分析》,陈逸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彭玉生,2000,《现代英国阶级与职业的代际流动》,《国外社会学》第5期。 孙立平、李强、沈原,1998,《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隐患》,《战略与管理》第5期。 王奋宇、李路路,2001,《中国城市劳动力流动:从业模式、职业生涯、新移民》,北京:北京出版社。 Eyal,Gil,Ivan Szelenyi Eleanor Townsley 1998,Making Capitalismwithout Capitalists .London,New York:Verso. Giddens&nbsp;,Anthony 1973,The Class Structure of the Advanced Societies.New York:Harper Row. Konrad,George Ivan Szelenyi 1979,The Intellectuals on the Roadto Class Power.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Szelenyi,Ivan&nbsp;,1982,"The Intelligentsia in the Class Structureof State-socialist Societi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2. --1983,Urban Inequalities Under State2socialism.Oxford,England:Oxford&nbsp;University&nbsp;Press. --1986,"The Prospect and Limits of the East European New ClassProject&nbsp;:An Auto-critial Reflection on the Intellectuals on The Roadto Class Power."Politics and Society 15. --1988,Socialist Entrepreneurs:Embourgeoisement in Rural Hungary.Cambridge&nbsp;:Polity Press. Szelenyi,Ivan Eric Kostello 1996,"The Market Transition Debate:Toward a Synthesis&nbsp;?"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1. Walder,Andrew G.1994,"The Decline of Communist Power:Elementsof a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Theory and Society 23. --1995,"Career Mobility and the Communist Political Order."AmericanSociological Review 60. --2003,"Elite Opportunity in Transitional Economies."AmericanSociological Review 68. Walder,Andrew G.,Bobai Li J .Treiman 2000,"Politics and LifeChances in a State-socialist Regime&nbsp;:Dual Career Paths into the UrbanChinese Elite&nbsp;,1949to 1996."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65. Zhou,Xueguang&nbsp;,Nancy Brandon Tuma Phyllis Moen 1996,"StratificationDynamics under State-socialism&nbsp;:The Case of Urban China,1949-1993."Social Forces 74.&nbsp;作者单位: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系(郑辉),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李路路)&nbsp;
  17. 王绍光:重庆经验与中国社会主义3.0版本
    2010/11/12 | 阅读: 2003
    最近一段时间学术界非常关注重庆,我想把重庆经验放在一个更长的时段、更广的视野里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3.0版本”。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非常多,归根到底就是社会跟个人的相对,因此社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与个人是相对的。资本主义强调个体和市场竞争,而社会主义强调互助团结。社会主义的内涵是什么,还需要继续讨论。实际上在苏联解体时,就有一篇评论文章讨论“社会主义今天的地位”。可见,社会主义从来就没有也不应该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固定模式,所以探索社会主义道路是极具挑战性的,也是十分复杂的。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实践方式肯定不同。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过去这些年走过了不同的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可以叫做匮乏阶段;第二个阶段叫做温饱阶段;进入2002年以后,实际上中国步入了小康阶段。在不同阶段,社会主义的模式不应该是一样的,实际上也是不一样的。   在匮乏阶段,可以叫做社会主义1.0版本,由于历史的原因,人均收入很低,人们普遍贫穷。这一阶段,人均收入完全公平分配,每个人也能在很低的生活水平上生存,因为只要稍微有一点不公平,就有人可能活不下来。这一阶段,基本保证了中国社会的公平性,这是当时不得已的一种选择。   到了温饱阶段,中国不再实行平均分配,一方面要促进经济发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提高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吃不饱、穿不暖的人需要扶贫,因此,这个阶段要着力实现社会主义保障性的最大化。这个阶段可以叫做社会主义2.0版本。   进入小康社会以后,私人收入、消费水平的提高与社会福利改善的关系就不是一个递增的关系了,而是递减的关系。当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时候,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会改善整个社会的生存质量,但在这个阶段并不是这样。比如进入小康阶段以后,大量的攀比和竞争牺牲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所有人都活得很累。其实,这完全是诱导性消费使然。现在我们看中国的问题,中国在过去20年里盖的房子可能比全世界任何国家盖的房子都多,中国人均居住情况的改善可能比全世界任何国家都好,但是现在住房却变成最大的问题。这不是因为房子少了,而是攀比心理使人们看到邻居住300平米的房子,自己住50平米的房子心里就不踏实,当年大家都住50平米的房子,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还有养老、治安等问题,改革开放之前这些问题可以基本平均保障,大家感到安全,但是现在哪怕收入很高,人们也有不安全感。因此解决温饱问题,应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增加改善大多数人福利的投入,包括公共住房、公共卫生、生态保护、公共教育、基础设施、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当前这个阶段可以叫做社会主义3.0版本。   概括来讲,社会主义1.0版本主要是指匮乏阶段,计划经济模式决定了不搞物质刺激,只有精神刺激,比如先进生产者这样的精神刺激,成就是很大的,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中国从1953—1978年,GDP年均增长率是6.5%,即使放在今天来看,这也是一个相当高的增长率。同时,这个阶段解决了基本的人的安全问题。中国免于战乱,保证了人的吃穿住用,基本医疗、基础教育都得到了发展,为下一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解放以后的变化是巨大的,我们看1950年的时候,中国和印度的发展指数是一样的,比当时的巴西、美国低得多,但是到2007年的时候已经实现了快速发展。所以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讲,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发展这么快,其基础实际上是改革开放以前就奠定了的。   社会主义2.0版本的出现,是因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到了一定的阶段,人们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人们有基本生存的条件了。那么,让经济更快、更稳的发展,消除贫困就成了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5亿,如果中国没有实施成功的扶贫攻坚战略的话,那全世界的贫困人口就要增加5亿了。   社会主义3.0版本的生成,就是面对中国进入小康阶段以后,人均收入足以维持小康生活水平,这个时候已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市场+规划。这个阶段面临的问题是,衣食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住行问题还需要改善。住就是宜居的问题,行就是畅通的问题。私人的衣食住行问题解决以后,还要解决公共住行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重庆经验带进来。重庆更像中国的一个缩影,它跟天津、北京不一样,2008年的时候,重庆在所有指标中只有一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点,其他的指标都比全国平均水平要低,所以重庆经验对中国的其他地区来说可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讲到重庆经验,大概是这么四个字“打黑唱红”。但是在我看来,可以概括为四点:三项制度和三项活动、五个重庆、两翼万元增收、国民共进。这四点正好构成了我说的社会主义3.0版本的要素,尤其是三项制度和三项活动还具有社会主义1.0版本中的一些因素。两翼农村万元增收是要解决贫困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的问题,这是带有社会主义2.0版本的描述。但是,五个重庆就是解决住行和公共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3.0版本的要素,这是要保证国有的和民有的都可以共进。我感觉重庆经验最重要的,就是把社会主义的未来和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联系起来,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这里面既有社会主义1.0版本的要素,也有社会主义2.0版本的要素,更重要的是其中也蕴涵实践社会主义3.0版本的要素。重庆正在实践的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各个阶段的发展中都具有连续性。当然,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并不是重庆一个地方的问题,其实其他地方也在做,现在我们看到有很多人到重庆来学习经验,这就使重庆模式的适应能力变得强大,这不仅是具体的政策,也不仅是具体的制度,而是整个体制制度允许自我学习,这是重庆模式真正的实质,重庆正在证明这一点。
  18. 高校富士康调查组: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
    2010/11/14 | 阅读: 2321
    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2010年10月发布,共六部分,指出富士康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选登系列二与结束语
  19. 冯象:下一站,renmin大学
    2010/11/18 | 阅读: 2547
    从 清华“打的”进城,堵在半道是常事。后来按友人建议,改乘地铁,时间就好掌握了。北京的地铁,我还是八十年代初大学生胸前戴校徽那时候的印象。如今整个儿 鸟枪换炮,而且真便宜,两块钱,随便坐多远。站台够宽敞亮堂——不像纽约那地铁,高峰过后,暗地里耗子比人多,横冲直撞的——而且跟回到波士顿似的,好些 乘客把头埋在书报里,要不就“煲”手机、填字谜,气氛蛮homey。当然,没考虑周全的地方也有, 少数几个站,换车“贼”锻炼身体,跟着人流七拐八拐打地道战,足足走了一刻钟,有点和穿高跟鞋的女士们过不去。还有一样,英语报站名——我不否认,那是 “国际大都市”必不可少的一项硬指标——做到了女生字正腔圆,不知是社科院语言所还是谁的人工合成,能跟香港地铁的伦敦腔媲美;可是站名中的一个,让人听 了起鸡皮疙瘩:下一站,Renmin University。什么大学? 记得从前的译法,叫People’s University, 人民(的)大学,全称中国人民大学。同“人民政府”“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医院”一个意思,名正言顺,一目了然。干吗要改呢?怕刺激了友邦人士, 引起贵宾误解,还是自己心虚?倘若以为中文“人民”的含义要比英文或别的国际语言丰富,翻译不了,也是说不通的。这两个字其实是洋人的老传统,亦即主权在 民的“民主”(democracy < 希腊语demokratia = 人民[掌]权)传统。人家西方民主国家,人民这个、人民那个的东西太多了。美国宪法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怎么说的?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我们人民……依照十八世纪的正字习惯,那“人民”还得大写呢。先贤向西方学习的先进思想,民主是其中一条。国家机关及公立机构冠以“人民”二字,乃是宣告 新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权威喉舌 “人民日报”,这些名称,“人民”一律译作People’s。从来没听说,“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一旦挨着大学,就会产生哪样特殊意味,叫英文或任何外语表达不成,必须放弃标准译法。 也可能,是中国人民大学这所公立学府变了。出入校门的,早已不是人民干部与“又红又专”“把青春献给祖国”的积极分子。当家人放下身段,学了别处一些大学,滋养几个“高眉”(highbrow)精英,或者官场和市场的弄潮儿。这种人是连把“人民”挂嘴角上,装装样子都不愿意的。“人民”于是成了累赘,又不好意思对老外解释,便拿六个字母拼个音,刻上校徽,换了新名:renmin。 高考状元 以 前高考在七月,考场里汗流浃背;现在提前到六月初,好多了。但这一考三天,牵动全社会,有时候也折腾得够呛。比如新闻报道,这儿那儿封路,警力出动若干, 某市某区下令关闭网吧,免得影响孩子们考试。网吧,大概名声不好,家长不喜欢。可是仅仅因为高考就不让老百姓做生意,似乎法律上说不过去,最好还有旁的理 由,并给予合理补偿。 将 近发榜,大伙儿忙了起来。负责招生的老师早几天就走了,原来是去联系各省市自治区的状元同家长,做签约录取的工作。据说,这份荣誉一向是清华北大两家争, 近年来港大也插一杠子,搞面试,挺红火。几十位小状元的去向,就成了高考过后各地教育部门、重点中学和大众媒体共同关注宣传的一桩大事。 再 后来,小状元们便由家长陪伴,一批批应邀来实地体验了。我参加接待了两回,一块儿吃饭,聊聊法学院的专业跟事业选择,谈谈香港和美国的“重点”大学。我的 理解,状元如有选择港大而放弃清华的,多半是以为香港的教育比较国际化,因而将来出国深造,在香港申请可能更具优势。但这想法实际是错的。就优秀学生而 言,从香港的大学申请欧美一流大学,要比从内地有国际知名度的大学申请困难得多。道理很简单,西方大国的大学,特别是一流大学,历来十分重视中国,招收研 究生给中国大陆学生的名额,总是大大多于香港(和台湾)学生。港大、中文大学或香港科大再怎么努力,哪怕在《泰晤士报》排行榜上名列亚洲前茅,也改变不了 这一西方学界的“偏见”与地缘政治格局——除非停止实行“一国两制”,让香港的大学完全溶入内地体制,服务中国并代表中国。 状元好像女生居多,符合发达国家的潮流;不论“裸分”“加分”,都是值得录取培养的好苗苗。自从发榜,他们不知听了多少夸张的褒辞,照片传遍各大媒体。有的地方还现金奖励,商家则打产品代言的主意。但愿他们经受得起名利的诱惑,保持平常心;入学以后从零开始,莫背包袱。 高 考第一名,也就比第二名超出一分吧,多少是碰运气撞上的。举国上下,如此大张旗鼓地表彰少数考生的运气,不是好事,不太健康。但是,政府教育部门带着媒体 高调宣传,以现行体制即中学应试教育的策略观之,自有其特殊的社会功用。这些年来,应试教育屡遭诟病,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然而却无力改革,为什么? 因为,整个教育体制和监管部门皆已失去了信誉。以至于离开“裸分”一步,不论“奥数”加分还是校长推荐,在百姓眼里,一概有猫腻或不公之嫌。而高考,却是 支撑着庞大的应试教育产业链,包括寄生其中的商业性作弊服务的那一块基石。所谓状元,实为一弊病丛生的教育体制的名牌产品。传媒炒作、政府奖励、名校争 夺,无形中扶持且赋予合法性的,正是应试教育。 可见,改革教育的关键,在重拾信誉,即建设职业伦理。听说,也有个别省区不公布状元姓名,拒绝炒作。这是一种对考生和教育负责的伦理立场。哪一天全国都能如此,就有一点希望了。 中国第一考 都 说大学生负担重,忙。我问了几个学生,答:必修课虽多,但阅读跟作业的份量一般不大,考试亦容易对付。忙什么呢?课外社团活动呗。还有政府机关、法院与律 所的实习,各种资质考试,比如英语、电脑、驾照、公务员,毕业前再加上用人单位的面试笔试。他们也真是能考。没听说哪个考不过的。某日又来报喜,通过了司 法考试;那也是法学院学生必考的。 比 起高考见不得阳光的作弊丑闻,这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就坦率可爱得多了。腐败既是明码标价的权利,“公平交易”就不必隐藏。季节一到,便雨后春 笋似的冒出各色各样的报考培训班来,从“基础班”“冲刺班”到“猜题班”“包过班”,再到“出题老师”亲临辅导,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过,友人告诉,考 生也不是听任宰割的傻帽。几个人凑钱交学费,送一人进去,偷偷录音整理了,放在网上设置密码,供交不起或不愿交学费的广大网友付费下载——嘿嘿,还没当上 法律职业人士,先练会钻空子违法的道道。 您 如果觉得这个乱法叫“中国特色”,那可太不懂行了。作弊哪能是天朝的土产,民主大国兄弟邻邦例如印度,不也照样腐败?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中国第 一考”真正拿得出手的一盘“特色”,却是考生无须受过任何法律教育。换言之,考试内容虽然涵盖了十四部法律,报考资格却并无专业要求,只消出具本科或本科 以上学历证明即可(另据司法部规定,部分地区可放宽至专科)。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考试结果,正规的法学本科未必优于别的考生,状元也往往不是法律专业。 周 末上友人家“蹭饭”,沙发上拿起一张报纸,恰是满满一版关于上海“司考状元”的采访文章。那状元是学计算机技术专业的,谈到备考经验,她的心得颇说明问 题:“司法考试和法学素养关系不大,所以没有法律基础的人也不必紧张。复习司考,最重要的还是效率和技巧” (《文汇报》2010.6.25)。她自己的复习备考,“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月。九十天吃透两本教材,“《指南针攻略》和《考纲》”,就这样,一遍又一遍死记硬背消化法条,终于点了状元。 一方面,铆足了劲“普法”宣传法治,强调法律人职业化,审判员改名叫法官,给他披法袍买法槌,花钱培训拔高学历;另一方面,又降低职业门槛,开放执业资格考试,走了一条“民粹主义”的路。这么搞,是否自相矛盾? 国家理性 此是章润兄组织研讨会点的题目。国家理性,过去英文著作里常借法语表达,以示文雅:raison d’etat。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大概是马基雅维里(1469~1527)开的先河,之后渐次形成意、法、德诸国的“霸术”或工具主义的“现实政治”(Realpolitik)传统,拿这术语做了一种说辞。不过,那一段历史我纯属外行,只能作为读者,谈谈感想——承志勇君热心帮助,找来时殷弘先生译的迈内克《马基雅维里主义》,翻阅一遍,颇受教益。 Raison d’etat, 时先生译作“国家理由”,《读书》今年四月号有篇文章提出商榷,认为从西方的社会历史语境来看,正确的译法应是“国家理性”。我想,“理性”、“理由”都 有道理,两者的差异,在视角不同。“理性”是个大词儿,抽象悦耳,可以让中文读者联想西方思想史和当下的意识形态宣传(例如普法);但不如“理由”有劲, 直指马基雅维里式的工具主义。其实,译得灵活点也行,两个词换着用,互训互明,贴近读者的生活感受——让我扯开去说。 还是友人请客,到国家大剧院潜入“蛋壳”见世面,看了一场“主旋律”话剧《这是最后的斗争》。故事挺“尖锐”,剧名取自《国际歌》的副歌:c’est la lutte finale, 毫不回避“社会基本矛盾”。一高干家庭,老爷子不知受过什么刺激,常有幻觉,动辄回到革命战争年代,冲呀杀呀,要把名字刻在烈士墓上。家人遵循医生嘱咐, 在他面前绝对不可提及任何涉及党和政府、改革开放的事儿,例如老二喜欢发牢骚,嘀咕些讽刺干部作风的笑话段子,老爷子听见,准保犯病。可是除了老两口儿, 周围一帮人全在进步,上上下下,拼了命捞钱捞人。我边看边胡思乱想:有朝一日,会不会这伙硕鼠建成一国,“团结起来到明天”,他们依法腐败的那一万条“理 由”,不就是一门精深的“国家理性”? 而 且,如果“理由”统让国家栋梁给占了,唤作“理性”,大写了又名法治,那么缺乏理性,不会理智,浑浑噩噩还守着传统道德、责任伦理的,不就是芸芸百姓了 么?于是乎,国家必然与公民对立,“理性”则理应属于“高眉”精英,而民众的愿望诉求,每一次挣扎,无非是说明“民粹”等于无知——这,便是当今法治意识 形态下通俗文艺和主流媒体的基本政治立场。 《斗》 剧却在这一点上出了格:不但描绘了精英栋梁的腐败勾当,而且推翻成见,把被剥夺的理性还给了替“理性们”打工,进城扛活的乡下人。是的,连上班吊儿郎当, 被国企老总(老三)炒了鱿鱼的那个农民工小伙儿,也晓得算计,运用理性编造理由。表面上对老板低声下气,暗地里却在给他的对头当“间谍”,查他挪用公款的 黑账。这个猥琐的灵魂,农村人的好品德丢个一干二净,看到老板贪污案发,企图潜逃美国,就趁机上门敲诈,甚而图谋老板父亲即革命老干部的房产;恨不得老爷 子老奶奶一伸腿送去八宝山,儿子女儿一总“双规”蹲大狱——好一名手狠心毒、玩得转法治的农民工! 如此,《斗》剧虽是“主旋律”文艺,却一反春晚式的逗乐和插科打诨,回归了严肃的现实主义,让观众直面那标举“理性”的法治化的社会腐败。 也 许,这批判的现实主义,预示着一番新的气象,仿佛暴风雨到来前,一只迎着乌云低飞的燕子。至少,在理论上,它可以提醒我们:冷冰冰的工具主义理性,不必是 精英集团的专利;以农民工为符号的劳动阶级,也早已不是死抱传统道德、任人欺侮的一群。因为,在资本复辟的市场条件下,法治不光是“理性者”营造“国家理 性”的核心策略,同时也侵蚀着普通百姓,诱惑他们接受腐败的“理由”。可以说,唯有腐蚀了他们的道德意识或“伦理共同体”(civitas),将之改造成一个个庸庸碌碌、奉行“市民理性”(ragione civile)的小市民,名曰公民,腐败才可能做成合法权利,即“理性者”实行统治的特权。 现实主义文艺在现代中国,曾有辉煌的成就;其勃兴于晚清,才俊辈出,至上世纪下半叶,方见凋零。今天,当旧的社会关系与社会控制策略以“理性”的面目再临九州,可否期待现实主义更新我们的文艺,进而,“让思想冲破牢笼”—— Pour que le voleur rende gorge, Pour tirer l’esprit du cachot.
  20. 张慧瑜:中国政府/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三重角色——以房产调控、山西煤改、重庆打黑和足坛反赌为例
    2010/11/23 | 阅读: 2998
    本文以中国近两年来出现的地产调控、山西煤改、重庆打黑、足坛反赌等社会事件为例,来讨论中国政府/国家在市场经济的角色和位置。围绕着这些事件,展开的是计划/市场、国进/民退、人治/法治、举国体制/职业化道路的争论,这种二元对立的表述出现在七八十年代之交,前者指认着文革以及广义的社会主义实践,后者则指认着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实践,这种二元想象是改革开放确立自我合法性,通过把社会主义制度他者化完成的。但是从这些事件中,这些二元对立的表述恰好是很难成立的,或者说彼此纠缠在一起。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国家在市场经济中充当着三重角色,一是在自由市场市场改革中,国家逐渐从经济活动中推出,完成去政治化、去行政化(市场经济的"推手");二是这种去政治化的过程又始终伴随着"再政治化",政府/国家以更大的力度卷入市场经济之中(权力腐败的罪恶之源);三是就是还拥有一种市场经济之外的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的功能(恢复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拯救者或救火队)。&nbsp;&nbsp;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历国内/外剧烈震荡之后,中国凭借廉价劳动力"优势"走向了大力发展对外加工产业的"东亚四小龙"之路(也正是凭借冷战终结,亚洲四小龙的制造业开始转移到中国大陆),在世纪之初,中国沿海地区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加工厂。这种为"世界"(以为欧美中产阶级市场供应廉价消费品为主)打工/生产的角色为中国积累了巨额的外汇储备,但是这种经济高速起飞也始终伴随着国内阶级的分化。依靠巨大的人口红利,80年代末期出现的民工潮持续保持低廉的工资(以至于2003年刚刚上台的新一届政府总理要为农民工兄弟讨工钱),而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战,原有社会主义单位体制中的工人阶级被作为包袱从"国家体制"中强制获得"自由"。这就造成2000年前后以农民工、下岗工人为代表的大量底层群体的出现。与此同时,在中国都市化过程中开始出现新富阶层和中产阶级。如何调和不同阶级(利益群体)的矛盾成为2002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所面临的发展难题(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创建"和谐社会"成为新政府主政的核心口号)。2003年以来,政府一方面废除了农业税、城市收容制度,并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等90年代以来被市场化进程所抛弃的弱势群体利益,扭转医疗市场化、教育产业化等领域的改革方向,这个过程被一些学者描述为一种针对90年代"经济"市场化的"社会"保护运动[i];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模式的转变(尤其是2007年十七大以来),早在金融危机之前,2004年春节前后,中国沿海部分地区已出现"民工荒",再加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原因,中国制造业面临破产危机和发展瓶颈,这种状况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变得更为严重,因此如何实现产业升级(劳动密集型产业变成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转移(从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成为近几年来政府推动的重中之重。2007年虽然爆发金融危机,但中国经济依然保持强劲增长的势头。这种现状使得在2003年先后出现的"北京共识"及其"中国模式"的讨论方兴未艾、愈演愈烈,暂且不讨论"中国模式"是否存在以及中国是否已然崛起[ii],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这种建立在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威权主义之上的现代化之路,"使得新马克思主义的依附理论和自由主义理论都陷入困境"[iii]。与"亚洲四小龙"所标识的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化进程不同的是,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并没有带来政治体制改革的民主化,这种"经济增长与政治民主化"的模式无法解释中国当下的现实(政治民主化始终伴随着社会内部的中产阶级化,但是显然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中产阶级不仅在人数上依然是少数,而且处在岌岌可危和被消灭的窘境)。如何理解当下中国的发展方式,如何理解毛泽东时代与改革开放的历史之间的断裂与延续关系,如何理解这种经济高速繁荣与社会内部高度紧张的状态,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国家体制是重要的议题,无论是上世纪20年代以来的新民主义革命,还是50年代初完成土地革命之后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1978年确立改革开放的方针,党/政府/国家都扮演着核心角色,尽管在中国革命、社会实践中政党/国家之间并非没有冲突(尤其是"文革"时期在不断革命的诉求下对党政/现代官僚体制的内在批判)[iv],但不容否认的是,90年代以来所开启的更为激进化的市场化改革得益于党/政府/国家的紧密结合[v],相比"金砖四国"中国政府拥有巨大的社会动员及宏观调控能力[vi]。对于中国政府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呈现一种两极化的评价:一方面这种政党/国家一体化的执政方式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遗产"(或者"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这种"遗产"显然也成为一种巨大的"债务",这些很难制约的各级执政部门的权力也是腐败、寻租的温床,是政治威权、"权贵资本化"的体现。对此,中国政府如何在经济发展中充当某种超越特定阶级的"中性政府"的角色[vii],以维系特权利益阶层与"人民大众"这一政治/经济"跷跷板"的平衡,成为关乎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2010年上半年以来,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近几年来最为严厉的调控措施,试图稳定房价、安抚因买不起房子而被放逐到都市边缘的中产阶级(房地产对于早就排斥到社会边缘位置的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奢侈"话题)。与此相关,山西煤改、重庆打黑、足坛反赌等也成为各个不同领域发生的重要事件,引起了对"国进民退"、"法治/人治"、"职业化足球与足球管理体制"的争论,本文就以这些事件为中心来讨论国家/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多重角色和位置。&nbsp;一、"房产之痛"与"市场经济"的双重想象&nbsp;对于依然处在产业调整、世界经济形势不确定的当下中国来说,"房产之痛"已经成为近七八年来格外引人注目的经济、社会问题。关于如何调控房价避免房地产泡沫早不是新鲜话题,2003年新政府一上台就开始实行房地产宏观调控,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提出"抑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2006年以来每次两会讨论的热点话题都是"房价关乎民生",可是房价不仅没有趋于平稳,反而大幅度增长,以至于出现政府越调控、房价越暴涨的怪圈和恶性循环。同样,经历2009年城市房价飞速上涨以及"蜗居"、"蚁族"等大学毕业生沦落为"第四大弱势群体"(前三个是农民、农民工和下岗工人)的现实处境[viii],2010年两会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把"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不过春节前后房价依然没有停止过快增长,直到四月中期国务院陆续出台"国四条"、"国十条"等一系列以抑制投机炒房为主的调控楼市政策,房价才略显刹车之势。对于此次政策调整是否会成为房地产发展的拐点,还存在争论,但相关从业者和研究专家都把这次调控房价的新政作为重要标志,甚至成为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风向标。在"国十条"公布四天后,作为地产业者的任志强在其博客中发表"万言书"《这只是个开始》,从这份抑制房产投机的"10号文件"中嗅出了大问题,他把这种削弱房地产投资属性的做法看作是对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住房市场化(23号档)和2003年确立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18号档)的背叛和否定,是"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保住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就必须坚定市场化建设的信心,而不是走计划经济政府控制一切的回头路,不能从否定朱总理的住房制度改变,变成了否定邓小平的市场经济。这是立国之本的大是大非,而绝不是房价一高一低的市场波动"[ix]。随后《中国证券报》发表窦含章的文章《任志强万言书是开发商谢幕前的高音》,认为"新'国十条'就是这样一个能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住房难、把开发商'撵出'舞台中央的好政策"[x]。因为窦含章新华社记者的身份,这篇"开发商退出历史舞台"的评论也被媒体解读为政府对地产商的"抨击",尽管窦含章否认文章来自领导授意,但有趣的是,任志强的身份也并非私营企业主,相反是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可以说,任志强的文章延续了其一贯言论,就是政府不应该干预市场化的房地产,政府的责任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也就是2004年任志强所提出的"地产商盖房给富人,穷人住房主要靠政府"。在他看来,行政干预只能造成权力腐败的温床,"每次政府试图用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管制时,都会对部门的权利进行一次再分配,以增加权钱交易和腐败的寻租机会"。窦含章把"抑制投机,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居住属性"看成是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重新定位,"如果主要依靠市场调节应对城市化进程和普通百姓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就会出现房价飞涨、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等严重问题",房地产市场把大多数老百姓排斥在市场之外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这种政府干预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而且面对以任志强为代表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买不起房的普通老百姓的声音只能依靠"党和政府来代表"。窦含章同样说出了房地产市场的排斥属性,在"老百姓/消费者"与"开发商/生产者"的对立中,把政府作为调节二者矛盾的仲裁者。有趣的是,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恰好是房地产市场的最大获益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志强认为房价越高,地方政府越可以从土地财政中获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而两者的分歧似乎在于一方认为政府的计划之手不应该破坏、干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而另一方则认为市场"失灵"之时行政干预并非背叛市场经济,反而是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之手。不过,在这份分歧中却包含着两个共同的前提或共识,第一个是双方都认可市场经济是房地产发展的基础。任志强虽然把"国十条"指认为计划经济的开始,但他并不反对政府干预。因为商品住房属于市场经济,保障性住房属于政府的责任,所以政府不应该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或者说不应该否定房地产的投资属性,政府之手应该干预房地产市场之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这种"只有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买商品房,而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应靠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来解决"的论述清晰地划定了政府和市场在房地产行业中所充当的功能和位置。与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经济自主运行的新自由主义不同,任志强并非市场万能论者,反而是认为市场经济有界限和门坎,市场解决不了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该由政府来"擦屁股",在这个意义上,政府要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第二个共识就是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只有富人才能参与。正如窦含章认为目前的房价使得"大多数普通家庭只能望房兴叹",房地产沦为少数富人的游戏。显然,任志强也不反对这一点,或许他是最早认识到房地产市场化后果的人,早在2004年他就说"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也就是说,穷人或低收入阶层本不应该参与房地产市场化的游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任志强一直是支持政府要承担其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责任,而增加保障性住房也成为近一两年来政府保民生的重要举措。那么二者的分歧又在哪里呢?在于双方对这种市场化的房地产是否正常的判断上。对于任志强来说,能够贷款或出钱买房的富人应该通过市场来解决,低收入群体或穷人的住房问题"天然"与市场无关,因此,房地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排斥是正常的,或者说市场化的房地产必然会把这些群体放逐出去。而窦含章则清晰地在富人与穷人的区分中加上了少数与大多数的修饰词,认为"政府有责任为普通百姓提供住房保障,有责任在市场失灵、少数人占据大量社会资源、多数人却无法满足基本需要的严重不公平情况下,对市场进行果断的、强有力的干预",对于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不应该排斥在房地产的门坎之外,否则只为少数富人服务的市场经济背叛了市场经济的初衷及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执政者的理念。任志强关于"地产商盖房给富人,穷人住房主要靠政府"、"住房分富人区、穷人区很正常"的言论虽然直白,却相当吻合新世纪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随着房价升高和翻倍,不要说穷人或低收入群体无法参加商品房的游戏,而且最近一两年被作为社会主体想象的中产阶级也开始"望房兴叹"了,这就是2009年电视剧《蜗居》和社会学报告《蚁族》所呈现的现状,作为中产阶级/白领后备军的大学毕业生只能被高房价放逐到大都市边缘地带或"逃离北上广"[xi]。其实早在2006年任志强就认为"中低收入者就不应该挤进来买商品房",如今中等收入群体也已经被许多城市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围。作为橄榄型社会主体的中产阶级被房地产所撕裂:已买房的中产阶级在"住房资产增值"中有可能变成富人(处在"暂时做稳了房奴的时代"),没有买房的中产阶级则在"货币资产贬值"中成为穷人(处在"想做房奴而不得的时代")。"审慎而理性"的中产阶级一直是近几年培育公民社会和公民权力的理想主体,在2006年中产阶级还很难把自己也放置在中低收入群体里面,而2009年的蜗居者、蚁族们正好是中等收入群体或准中产阶级跌落到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位置的表征。如果说2009年是中产阶级捍卫公民权力的"公民之年"[xii],那么2010年中产阶级就面临"中产之殇"的尴尬处境[xiii]。可以说,中国的中产阶级还处在"千呼万唤"的襁褓之中就不得不品尝到了"被消失"的命运[xiv]。历史的讽刺在于,当中产阶级、弱势群体在新世纪之交成为有效的社会修辞指认着不同的社会群体之时[xv],很难想到在不到十年的过程中,这样两个群体又在市场化的房地产中被放置在"中低收入群体"或者说成为"弱势群体"的新成员(中产阶级再也不用救助弱势群体了,或许更能体会弱势群体被市场经济所放逐的滋味)。如果说任志强的先见之明说出了房地产市场化的"秘密",那么房价飞涨的房地产市场就如同一场不断有人被甩出去的马拉松比赛[xvi]。可是,这种不断有人掉队的比赛能够持久吗?倘若只剩下富人游戏的房地产,那么谁将最终为高昂的房价买单呢?倘若如此,美国还不起贷款的中产阶级又怎么会拖垮金融资本的链条呢?任志强在讲述富人与穷人故事的同时,还讲述了另外一个与马拉松比赛不同的故事,这就是中国的房地产还处在供不应求的阶段,并且短期内很难改变这种现状。原因在于中国的城市化之路还很漫长,人们对于城市/市场中的房子的需求拥有巨大的渴望,这种城市化的欲望(包括任志强反复强调的中心城市所拥有的教育、医疗、文化等让人艳羡的资源)会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房地产的马拉松之中。也就是说,与美日等遭遇过房地产泡沫破裂的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拥有"落后"优势就是有大量未被市场化/城市化的群体(如果8亿农民都能城市化,这将是多么巨大的"水源"呢),如同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还未被资本垦殖的空间为填补出口空缺提供了"希望的空间"。这种发展不均衡的地缘"优势"为房地产提供了源源不断地新鲜血液,仿佛房地产市场会如永动机般吸收着全社会的欲望与财富,正如任志强所说"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未来离不开城市化,中国的未来也离不开城市的建设,没有房地产就无法消化现有的大量工业制造的产能,没有房地产就无法解决民众的居住改革"。正是这种城市化/现代化/市场化的大趋势,可以假设有源源不断的后备军"有幸"加入马拉松比赛,这种假设使得任志强"自信地"说出"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的豪言壮语。于是,任志强对国十条中提高购房门坎和限制表达了最大不满,认为是户籍歧视,阻断了人们的"城市化之梦",而对高房价所带来的资本"门坎"却从来都不认为是一种阻隔和歧视,只因在房地产市场中富人与穷人的区分是"正常"的。在这里,关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着双重想象,一种是伴随着房价上涨,会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群体"望房兴叹",另一方面在房子成为这个时代最大的利润机器和"会下蛋的公鸡"的时候,会对整个社会施展吸金大法,不仅中产阶级、高收入群体、私营资本、国有资本都会飞蛾扑火,而且尚未进入市场经济的人们也会为房子这个都市欲望燃起干柴烈火。这种房地产市场中富人与穷人的零和游戏论恰好需要一种关于市场之外的空间,需要一种市场化/城市化的欲望作为把整个社会都绑缚在房地产的战车之上的动力。房地产市场的排斥机制和吸金大法是同时存在的,这就是房子在不断地"羽化"为资本增值工具的过程中所发挥的排斥和吸金的双重功能。如果把房地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或市场的隐喻,那么支撑市场经济的恰好是完全相反的两个过程,一个是排斥或区隔功能,一个是吸金、吸人的扩张过程。如果把市场比喻为马拉松比赛,那么不断有人群被甩出去和不断需要资金来充血是同时进行的两个过程,否则比赛就会枯竭而死。可以说这是资本主义马拉松的基本特征,前者是贫富两极分化,后者是需要不断地开疆扩土,寻找未开垦的处女地。正如殖民地在资本主义体系中所充当的功能在于,一方面殖民地是区隔和放逐之地,另一方面殖民地又是原料产地和劳动力来源。还比如中国的农民工也处在这种被区隔但同时又为市场经济充当廉价劳动力的位置上,也就是说,农民工无疑参与了马拉松比赛,但同时又是马拉松比赛中最先被甩出去的人群,他们根本无法成为都市空间中的消费主体。而当下的中产阶级也处在这样一个位置上,一方面中产阶级本来是市场经济/马拉松比赛的主体,另一方面又成为被高房价放逐、区隔在都市边缘的"蜗居"和"蚁族"们。从这里可以看出,这种尚未完成的都市化欲望所发挥的意识形态功能在于保证房地产作为稀缺资源的增值价值,而关于房地产区分富人与穷人的说法则充当着说服那些从马拉松比赛中淘汰出局和无法加入马拉松比赛的人们接受这个"合理的"现实的意识形态功能。可是,就连中产阶级都处在"想做房奴而不得的时代",又何况那些早就被排斥在市场经济消费者行列之外的其它弱势群体能够加入马拉松比赛呢?与时刻等待着被救助的弱势群体相比,"审慎而理性"的中产阶级不会甘心自己成为房地产市场中的"穷人",因此,呈现房产之痛的《蜗居》、《蚁族》之所以会成为2009年流行的大众文化现象在于这是不堪"被消失"的中产阶级发出的呻吟和抱怨(《蜗居》至今还高居新浪首页视频专栏),这种牢骚之声显然也可以获得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的由衷认同。从这个角度来说,窦含章文中所提到的"买不起房的普通老百姓"有着清晰的中产阶级主体的身份。所以说,政府新近出台的房产政策,与其说是要取消马拉松比赛走"计划经济政府控制一切的回头路",不如说这些抑制房价的政策恰好是为了使马拉松比赛能持续下去,使更多的新鲜血液(脆弱的中产阶级)可以成为比赛的选手(与"想做房奴而不得的时代"相比,"暂时做稳了房奴的时代"依然是一个好时代),而不是回到房改前的"排排坐,分果果"(暂且不讨论即使房改前的福利制度依然不包括城市之外的农民)。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干预与其说是"罪恶之源",不如说更是市场经济及其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中产阶级的"救世主"。有趣的是,为什么任志强要使用计划/市场的修辞来批评房产新政呢?如果暂时离开房地产领域,可以说任志强的说法并非没有"同路人",在最近发生山西煤改、重庆打黑和足坛反赌等重大事件中也可以看到这种建立在计划/市场、国有/民营、人治/法治、体制/职业化等二元对立之上的争论。&nbsp;二、国有/民营、人治/法治、体制/职业化的二元迷思&nbsp;许多人指出此次房产新政的标志意义和"分水岭"[xvii],这种对投机性住房的打击与其说改变了房地产的市场/投资的属性,不如说是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或中产阶级能够参与房地产市场的马拉松赛场。这种关于国家应该不应该干预市场以及以什么方式干预市场经济的争论并非局限在房地产领域,也是2009年发生的山西煤改、重庆打黑和足球反赌等一系列重大社会、经济事件论辩的焦点。山西煤改是政府为了"优化资源,安全生产"对中下煤矿企业的强制重组,但这种重组被认为是"国进民退"(也就是"与民争利")和"不尊重产权"(侵犯和伤害了煤炭投资人的物权);重庆打黑给这个西部重镇的警察、司法界掀起了巨大风暴,这种专项斗争的方式也被某些法学家认为是对"悖理现代法治精神的1980年代的严打"的回归[xviii],是法制30年的倒退;公安机关强力介入足球反赌虽然没有引起制度上的质疑,其高层授意也没有被批评为是政府干预,但是对足球职业化的反思依然把举国体制作为罪魁祸首。这些在不同领域出现的重大事件,究竟是计划经济、严打、行政干预的"倒退",还是对市场经济"失灵"/"失序"的匡扶和纠正呢?&nbsp;1、山西煤改与"国进民退"山西煤改并非突然始自2009年,可以说自2004年山西省政府为了减少煤炭资源浪费、降低矿难发生率,就一直在尝试推动以关闭中小煤窑、黑煤窑为主的改革。随着新世纪煤炭市场的复苏,使得占中国能源消费70%以上的煤炭价格不断上涨,与之相伴随的是日益频繁的矿难之祸成为山西煤矿经济的顽症。近年来在新闻媒体上与矿难相伴随的是两类形象的出现:一类是挥金如土、一掷千金的煤老板(与其相关的新闻总是买高档汽车和高端房产),另一类则是在小煤窑和黑煤窑打工的失去人身自由、被囚禁的"黑奴隶",前者是暴富阶层与奢侈消费,后者则是命如纸薄的矿工和黑窑工,这也是在煤矿"马拉松"中被清晰划定的贫富分化的极端代表,这种阶级对照和反差不得不让人们想起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酷烈。当时,矿难多被归结为产权不清以及随之带来的煤老板与地方官员的勾结,于是,2005年山西省为了改变层层转包造成的矿权混乱而实行承包权变产权的改革,这次采矿权有偿转让也被认为是能源行业市场化的标志,认为只要产权清晰就可以充分调动煤老板作为产权所有人的主人公意识,事与愿违,产权改革没能带来安全生产和煤矿回采率,反而调动了大批民营资金投资煤矿业(以温州、浙江"炒煤团"为主)。如同不断上涨的房价,矿难依然频频发生,以至于矿难已经成为这个时代不再具有新闻价值的"日常"事件。在这种因矿难而停产和主管官员被问责下台的背景下(2005年山西省换来四任省长),2006年山西省煤改的方向由产权有偿出让逐步转变为"关小、并大、集团化"的方针(类似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抓大放小"),以对煤矿行业的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为主,但是这种自愿兼并的方式由于无法调动国有煤矿、地方政府和效益好的中小煤矿等各方的积极性而一度陷入困境。2008年9月份山西省继续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但因襄汾溃坝事件而被搁浅,直到2009年4月山西省再次发布《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10号文件),实行更为严厉和强制的重组方案,年产300万吨以下的煤矿都要被并购,重组后的煤炭企业将从两千多个降低到一百个左右。在2006年已经完成产权改革的中小煤矿也要以强制收购的方式合并或重组为大型煤炭企业,小煤矿和煤老板将在此次"煤改"中将彻底消失(带着上亿元的巨额补偿金)。煤矿企业收归省煤炭工业局管理,与中小煤矿有着利益纠缠的地方政府在制度上很难插手煤炭行业,他们在丧失财政收入和灰色收入的同时再也不用担心因矿难而丢"乌纱帽"。这种由地方政府推动的强制重组激起了煤炭投资者的激烈反抗,尤其是投资山西矿业的浙江和温州的民营资本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和物权法,并对山西省政府提起了法律诉讼,把山西省政府的"背信弃义"列入"投资黑名单"[xix]。经济学界也多把山西煤改解读为一种"国进民退"的标志,是国有资本对民营资本的收购和兼并,被认为改变了"国退民进"的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并把"山西模式"归结为与发展民营经济的"温州模式"相对立的国有化模式。除了山西煤改,2009年在其他领域如钢铁行业也发生了大规模的兼并重组(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对抗国际上垄断性的钢铁行业)、中粮收购蒙牛、航空等案例,这种国有企业扩张重组被描述为一种"狼性威胁"[xx]。这种指责可谓和任志强对房产新政的判断如出一辙,只是计划/市场换成来国有/民营的修辞。暂且不讨论国有企业的"华丽转身"(在90年代中期还是社会包袱,在2003年已经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实行"走出去"战略)以及中国政府2008年在美国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把四万亿投资划拨为国有企业,使得在"抓大放小"下变成优良资产的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荒原狼",山西煤改的合法性在于彻底避免矿难事故,但是就在煤改即将尘埃落定之际,今年3月份发生的山西王家岭煤矿重大透水事件,无疑打破了国有大型煤矿更能避免矿难的神话。从目前公布的事故调查看,这是一起为了早日投产、单纯追求施工速度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的说法"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xxi]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把2005年煤矿产权改革看成是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之路,把2009年强制重组并购看成是国有化的,那么两者都没能使矿难销声匿迹。或许问题不在于资本究竟是"国有"还是"民有",只要煤炭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占据重要的能源位置,就会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这才是为了缩短工期早日投产的王家岭矿难发生的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资本的逻辑不仅适用于民营企业,也适用于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国有与民企之间的争论,与其说是政府/民间、国有体制/私营经济、国家/资本之间的冲突,不如说更是大资本与中小资本之间的冲突。正如2009年夏天发生的吉林通钢事件就是民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而山西煤改也有民营企业成为兼并重组的主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山西煤改是以政府主导的方式完成煤炭产业的资本垄断化,"国进民退"并非国家对资本的压制,而且一种国家与资本的合谋和一体化,或者说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阶段的一种标志。&nbsp;2、重庆打黑与"人治"的回归自2009年6月份重庆市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不仅使得涉黑的多名亿万富翁被逮捕,而且为其提供保护伞的司法局长等司法、警察系统的多名高官也纷纷落马。对于此次由重庆市政府强力主持下的打黑风暴,被认为是打击市场经济中的黑恶势力、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大快人心"之事,但也有质疑者认为这种运动式的专项斗争不符合现代法律/法治的程序,就如同任志强在计划/市场的修辞中把房地产调控指认为计划经济的倒退一样,有些法律界人士在严打/法制的二元对立中也把重庆打黑看成是人治的回归。尤其是2009年底围绕着李庄造假案而展开的法律程序、媒体审判与司法正义之间关系的争论。围绕着重庆打黑,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评论,一方面是网民把为黑老大辩护的律师群体骂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一方面是如《南方周末》等媒体发表评论文章《薄书记何不也为律师站台撑腰》:"重庆打黑大舞台上,中国法制的一大困境--犯罪嫌疑人权利难以充分保障的尴尬,正在以似曾相识的情节旧戏重演"[xxii];一方面是网友把主持打黑的公安局长王立军看成是"包青天"、"海青天"在世,另一方面则是法学家认为这种青天意识是一种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的封建意识,是人治高于法治的体现[xxiii]。这种人治与法制的争论与其说延续了90年代中后期新左派和新自由主义之争,不如说是七八十年代之交完成的一种话语转换,就是把50-70年代的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斗争、政治运动作为人治、专制,而法制则成为拨乱反正的合法性话语。有趣的是,无论是山西煤改被批评为"国进民退",还是重庆打黑被指责为不合法治,主政者所采取的回应方式,都是否认存在"国进民退"和违反法律程序的指责,这种辩解本身说明山西煤改和重庆打黑与质疑者一样都认可保护私营经济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此次"打黑除恶"中被逮捕的多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经济组织,这种黑社会与司法官员的勾结为其获得垄断经济利益提供了保障,这种黑恶势力显然对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带来巨大危害,而从重庆打黑的规模和力度中,也很容易指认出如果没有新任主政者的强力支持(尤其是商务部长薄熙来主政重庆及其从辽宁空降的公安局长王立军),这种铲除地方大员与黑恶势力的行为恐怕很难会如此雷厉风行。从重庆打黑中可以看出政府或者说行政所充当的双重功能,一个是力挽狂澜、恢复秩序的重庆主政者,一个是与黑社会勾结、欺行霸市的官员保护伞。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呈现双重面孔,一个是惩治坏蛋的英雄,一个是与坏蛋勾结的腐败分子,可以说打黑和护黑都来自于行政力量。可是,在质疑重庆打黑抛弃法制的同时,却很少追问为什么恢复市场秩序、匡扶正义依然需要拥有尚方宝剑的"现代青天",这种来自外部的行政力量对于法治秩序下的市场经济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相似的问题在足球反赌中也存在。&nbsp;3、"最大的鱼是举国体制"2009年下半年中国足坛掀起打假反赌运动,公安机关强力介入调查中国足球联赛中的假球、赌球事件,今年伊始两名足协副主席被捕,给陷入低谷的中国足坛带来釜底抽薪的震荡,足球反赌风暴为人们反思足球职业化改革提供了契机。足球或者说体育,在新时期的历史中充当着特殊功能,80年代的中国处在现代化"进化序列"中的滞后位置和被开除球籍的内在焦虑之中,参与国际上的体育比赛被认为是对外与世界接轨和对内重塑国家、民族与个人之间认同关系的最佳媒介。80年代中前期中国女排在世界级比赛中蝉联"五连冠"的奇迹无疑满足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梦想,90年代初期在中国举办的亚运会也成为弥合八九十年代之交意识形态裂隙的粘合剂。而中国在80年代初期"返回奥运会"也成为重返人类/"世界"舞台的诸多标识之一,其在历次奥运会金牌榜中的排名也成为想象中国在世界中位置的比喻,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及金牌榜排名第一无疑成为大国崛起、圆现代化之梦的时刻。有趣的是,这个金牌榜既是中国体育"举国体制"的优越性所在(正如抗震救灾呈现来国家体制的动员能力),也被认为中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瓶颈(抗震救灾也是大禹治水式的威权主义的标识)。与如此辉煌的体育成绩不同,中国足球一直处在难震雄风的状态,在1985年"5·19"错失进入世界杯的机会,引发北京工体球迷骚乱,除了2001年意外进入世界杯,中国足球不仅没能走向世界,在亚洲也并非一线球队。这显然与大国崛起的身份存在巨大落差。不过,中国足球却是在体育项目中最先引进职业化/市场化机制的先行者,从1994年开始职业化改革,这种模仿国外的联赛制度也被认为是提升中国足球竞技水平的不二法门,但事与愿违,足球职业联赛并没有使中国足球变成世界或亚洲强队,反而假球、黑哨等不和谐事件时常发生。而球迷对国足成绩的不满往往归结为中国足球的管理体制,虽然实行了职业化联赛,但依然有各级足协组织和各城市政府介入、干扰足球比赛,这种对于纯粹的职业化比赛的迷恋,就如同自发自主的市场经济,只要没有行政干预,竞技体育就可以发挥最大潜能,足球成为90年代以来关于体制讨论的重要空间。直到2009年揭开中国足球的赌球内幕,不仅足球俱乐部、球员、裁判和足协管理者纷纷落马,而且1994年开始的足球职业化改革也陷入了空前危机。在人们反思足球改革之时,依然把举国体制变成罪恶之源,正如《中国足球内幕》一书中指出"从1994年到2009年,中国足球最大的失败,不是技战术,更不是人种,而是丝毫没有改进的体制和价值观的改变",也就是说足协管理下的职业化并非不受政治制约、完全自主运行的职业化,因此,"南勇、杨一民绝不是最大的鱼,我们等着最近几天就要浮出水面的他......但他不是,最大的鱼是举国体制"[xxiv]。可以说,这种"体制才是恶之花"延续了体制/市场化的二元想象,体制就是非市场化的或干预市场化的力量,这种体制/市场化的对立产生于七八十年代之交,体制特指社会主义体制,市场化则是反体制的力量。与山西煤改和重庆打黑相似,足球反赌同样来自于高层关注[xxv],尤其是足协主管领导被逮捕,如果没有更大的行政力量的支持,是很难想象的。但是与前者不同的是,球迷或网民并没有质疑这种来自最高层的授意是一种行政/体制干预,只把足球内部的腐败、赌球作为权力寻租的例证,这种权力寻租在小煤窑与地方官员、黑社会与保护伞等事例中也可以看出。之所以网民没有像重庆打黑那样指认出运动式的专项斗争,很大程度上在于高层对足球的整治体现了球迷的期待,或许球迷也内在地呼唤一种外来的力量来匡扶足坛的秩序。问题依然在于当人们把赌球、腐败指认为那只看得见的手(体制)的时候,为什么要宽容那只看不见的手(资本和利益)呢?&nbsp;三、 "推手"、"罪恶之源"和"拯救者"(关于国家/政府/体制的三重角色或想象)&nbsp;从地产调控、山西煤改、重庆打黑、足坛反赌等事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些不同行业、地方、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面对着相似的问题和困境。如果说地产调控是对1998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化的某种反思的话,那么山西煤改则是对2006年煤矿产权民营化改革的扭转,而重庆打黑和足坛反赌打击的都是市场经济下的腐败、赌博、黑社会化的问题。这些调控事件都是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高层推动产生,也就是说依靠市场经济之外的政治干预,因此,质疑者认为这些事件不符合市场经济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房产调控被认为是计划经济倒退,山西煤改被认为是国有资产对民营资产的剥夺,重庆打黑被认为是不合乎法律程序。有趣的是,在人们对高房价归、黑社会化、赌球、假球都归结为行政干预、政府介入之时,为什么市场经济自身无法克服这些弊端呢?这种对体制的批判和对市场经济的维系中,来自市场之外的国家/体制所发挥的功能又如何界定呢?如何理解市场经济与国家体制之的纠缠呢?对于这些事件的争议常常使用一些固定的修辞,国有/民营、国家/市场、计划/市场、体制/市场、政府/市场、国家/资本、人治/法制、垄断/自由竞争等。这些表述建立在"国家=体制=政府=国有=计划=垄断"和"市场=民营=资本=自由竞争"的二元对立之上。可以说,这种二元对立出现在七八十年代之交,前者指认着文革以及广义的社会主义实践,后者则指认着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实践,这种二元想象是改革开放确立自我合法性,通过把社会主义制度他者化完成的。但是从这些事件中,这些二元对立的表述恰好是很难成立的,或者说彼此纠缠在一起。其中如何理解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府、体制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如果简单回顾一下80年代以来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可以说,国家/体制充当着完全相反的角色。一方面是"去政治化"的过程:政府从经济活动中退出基本上是新时期体制改革的核心主题。如80年代初期的农村改革,建立在人民公社解体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这种体制改革给农民带来了生产积极性。在80年代中后期也出现依托乡村发展的乡镇企业,成为人民公社解体之后乡村经济生活企业化的标志,但是9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在民营经济的竞争中逐渐衰落。正如许多三农专家所指出的,这种国家权力从乡村秩序中的退出,使得乡村生活的组织和集体能力大为下降。在八九十年代之交,伴随着中国经济转向以沿海的出口加工厂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农村基本上变成廉价劳动力的蓄水池,成为市场经济之外的领域。就如同家庭在社会结构中的功能一样,农村充当着劳动力再生产和再回收功能(农民工很少能留在城里,受伤、生病、变老之后返回农村)。这种国家、政府与行政能力在乡村秩序中的衰微在今年上半年西南抗旱的媒体报导中也能看出,很少看见村民能够自主救助,只有翻山越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在找水,而抗旱的主力军也是救灾部队和充满爱心的志愿者帮助旱民寻找水源,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化成为农村的抽水机。而80年代中期启动的城市改革,以确认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主体位置为基本方向。就拿国有企业来说,80年代主要通过承包制、下放经营权等方式来提高生产积极性,而90年代则进入改制转轨的关键期。与民营企业白手起家或在自由竞争中走向整合和垄断不同,国有企业是在90年代的改制中是在"抓大放小"的政策下,逐渐把劣质资产和劳动力包袱甩掉,直到新世纪之初才逐渐变成国有垄断性企业。最终国有企业由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功能的单位变成了以赢利为目的的现代企业。在这种国企转轨过程中,从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国家经营)到国"有"企业(国家所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经营)的转变至关重要,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是在民营资本、私营企业出现之后,国营企业也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抽象的出资人或产权所有者,就是国家。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的转身,完成的是国家的资本化(与俄罗斯把国营企业变成私营企业的休克疗法不同,但又相似的是,全民所有的资产被资本化),从而使得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成为合法的竞争者。再如1998年启动的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也是政府、行政从房地产市场中退出的过程。可以说体制改革或者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转型是围绕着市场经济重新配置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过程,政府逐渐在市场经济中划定自己与市场的边界和位置。如果说改革开放30年就是国家、政府、行政逐渐从社会、经济领域中退出的过程,一些社会学家也把这个过程描述为"重新发现社会"或者民间社会、公民社会占据国家从经济、社会生活中退出之后的位置,那么问题的复杂在于,这种去政治化的过程又始终伴随着"再政治化",或者说政治以更大的力度卷入市场经济之中。正如那句耳熟能详的话,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的论述就是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经济活动本身变成了政治、施政的一部分,国家并没有在这种去政治化的体制转轨中削弱,反而更成为社会、经济结构的中心。如在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行政设置中,围绕所管辖属地行政活动都是以经济生活为中心。国家/政府全面而彻底地介入到市场经济的活动之中,可以说在市场经济之中政府、行政之手又是"无所不在"、"无处不在"的。这不仅仅体现在国有企业以国家资本和行业垄断的面目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还在于国家/政府/体制也是民营资本的"推手"。这种行政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成为经济生活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如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无不是招商引资,官员的政绩指标也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这种"政府搭台,经济唱戏"的形式构造了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告诉增长和繁荣。这可以从电视剧《蜗居》中看出政府在建构"光鲜亮丽"的国际化大都市中的核心作用。作为地方政府代表的市长秘书宋思明与开发商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权力寻租的关系,更是各取所需,宋思明也需要开发商来实现政府政策及规划。如宋思明讲述了一个穷小子成为洛克菲勒的女婿和世界银行副总裁的故事来说明自己作为"推手"功能[xxvi]。穷小子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把洛克菲勒和世界银行完成"强强整合"的"中间牵线人",宋思明恰好就是这个牵线搭桥的人,是把行政、资本嫁接在一起的人。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现代都市空间中,占据上层空间的是宋思明及其国内外的商业精英,作为中产阶级、蜗居代表的是想挤进这个舞台的海清、海藻姐妹,而生活在底层的是等待拆迁的钉子户李奶奶一家(李奶奶是解放后分了房产的破落户,儿子、儿媳则是知青和下岗工人,这是一个在50-70年代被革命逻辑边缘化以及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被市场经济的逻辑再次边缘化的家庭)。有趣的是,剧中在呈现宋思明的儒雅、风趣、充实和富足的上层生活的同时,也呈现了蜗居者的艰辛和不可能,故事也在李奶奶一家被强制拆迁之时发生了逆转。这种使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又使国有企业完成"华丽转身"力量离不开政府、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但是也正好是这只看得见的手,为权力腐败和寻租提供了制度空间,这也正是宋思明作为政府/国家或行政力量在市场经济中所具有的两副面孔,一方面是精明强干、把穷小子打造成国际化大都市舞台的推手,另一方面又是官商勾结、腐败的贪污犯。可以说,国家、政府与资本的"耦合",既带来了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巨大成果,又是权力腐败的温床。从地产调控、山西煤改、重庆打黑、足坛反赌中也可以看出这种国家/政府的双重功能。一种就是国家/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这体现在国有企业自身所具有的国家与资本的双重象征。国有企业收购民营资本与其说是一种行政干预,不如说更是产业升级、资本垄断的趋势,如在山西媒改中所呈现的政府主导下的国有煤矿完成资本及产业整合。再如地方政府也是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在这一点上,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具有利益相关性。这种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参与使得行政权力与资本权力更容易形成"强强联合",同时也容易出现国家/政府权力的腐败和寻租,或者说,在创造国际化大都市的同时,也滋生着如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等破坏市场经济的顽疾。无论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山西煤改,还是重庆打黑都可以看出是某种社会主义行政干预的影子,如果这种黑社会化和假球、赌球指认为"都是体制惹得祸",恰好就遮蔽了政府、行政力量对市场经济的积极参与。从这个角度来说,黑社会化及赌球与其说是体制、权力的罪恶之源,不如说是体制资本化的内在产物。如果说这样两种功能是国家/政府在9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中所呈现出来的,那么从地产调控等事件还可以看出国家/政府的第三个功能和角色,就是一种市场经济之外的强有力的行政干预,这个功能被质疑者指认或误认为是计划经济回归、法治倒退的功能。而通过上面的分析,这种外力与其说是一种计划经济的倒退,不如说更是国家/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调控或者说为出现畸形的市场经济的拯救和治疗功能。如在高房价日益成为贫富两极分化的加速器、中产阶级也被放逐到中低收入群体里面的时候,这种高速运转的马拉松比赛是很难持久维系的。而在煤矿经济中,暴富阶层与矿工的死难人数并存,恐怕也很难说是好的市场经济。更不用说深陷黑哨、假球和赌球泥潭的足坛,也使得足球职业化难以成为竞技体育的乐园。这种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基本上是2003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的施政重点,如对农业税的取消、加强农民和下岗工人的医保、为农民工讨工钱等等,可以说在市场经济把这些弱势群体放逐出去的同时,政府承担了这些被甩出去的包袱,或者说政府、行政对处在市场经济弱势位置的中低收入群体提供应有的保障,也是政府对世纪之交日益恶化的三农问题的响应。在地产新政、山西煤改等事件之前,对医疗改革的调整也是面对市场化医疗所带来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如同高房价一样,高额医疗费也在驱逐着中低收入群体享受医疗服务。正如窦含章所指出的,在市场经济博弈中处在弱势地位的中低收入群体只能由政府来代表他们的利益,政府成为某种市场之外的仲裁者和管理者。这种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监管功能并非来自于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对排斥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批评,而是内在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模式和结构之中,就是政府、行政始终是市场经济的介入者和参与者。在这种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中,那只无所不在的手始终存在。当然,近几年来一种救助弱势群体、强调中产阶级的公益精神和企业家的慈善意识成为一种公民责任,民间组织、志愿者行动也成为政府之外的力量。这也就是在2008年抗震救灾中,政府高效率的救灾和民间社会的捐助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目前中国社会中,国家/政府充当着三重角色:一是市场经济的推手,二是权力腐败的罪恶之源,三是匡扶正义、恢复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拯救者或救火队。这就使得重庆打黑、足坛反赌中,政府或行政呈现一种悖论或矛盾状态。如果说行政化/官僚化的职业足球管理机构是体制弊端,那么反抗这种弊端的力量依然来自于所批判的体制自身。这就使得政府/国家在不同的事件中呈现为截然相反的面孔,如从房产新政、山西煤改中,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与地方政府有着利益关联的开发商及中小煤矿的制约和整改,在重庆打黑、足坛反赌又可以看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使用铁腕手段对某些行业及地区的形成的官商勾结的利益体系的强力打击。如果没有这种政治的介入,恐怕很难在行业和地区内部完成这种颠覆式的改造。可以说,国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不是分离和对抗的关系,而是一种共生关系。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是在国家/政府为市场经济培育的经济主体,那么对于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被甩出或掉队的群体就是下岗工人、农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来说,政府还充当着救助和保障的功能,以便这场市场经济的马拉松比赛能够和谐持久地进行下去。&nbsp;[i] 香港学者王绍光借用波兰尼的"大转型"理论来解释2003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的转变,认为"胡温新政"是一种从90年代以经济为中心的发展策略转变为向社会政策倾斜的"历史性转折",参见《胡温改革:新共识、新走向》(玛雅主编:《战略高度:中国思想界访谈录》,北京:中国出版集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大转型: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双向运动》(http://www.chinathinktank.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9556)等文章。[ii] "北京共识"、"中国模式"、"中国崛起"基本上2004年前后由海外中国观察家提出,随后引起国内学者越来越强有力的呼应,尤其是伴随着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关于有没有"中国模式"的讨论也渐入佳境,尽管有着截然相反的判断(中国拥有独特的发展之路或中国走得是蹩脚的西化之路),但是中国经济无疑正在改写着全球政治经济版图。参考黄平、崔之元主编《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黄平、崔之元等主编:《中国模式与"北京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潘维主编:《中国模式:解读人民共和国的60年》(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郑永年:《中国模式经验与困局》(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等。[iii] 正如意大利学者艾伯特·马蒂内利在《全球现代化--重思现代性事业》一书中所接着指出的"前者认为居支配地位的中心国家与欠发达的边缘国家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后者支持经济增长与政治民主之间相互强化的观点",商务印书馆:北京,第3页。[iv] 值得注意的是,大陆学者汪晖从政治/去政治化的角度来理解作为现代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现代官僚体制之间的内在冲突和批判,如何保持政党的"政治性"而不"修正"为现代科层制度下的官僚体制始终是"革命党/共产党"的内在焦虑。参见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v] 这一过程也被汪晖描述为一种政党去政治化的体现之一,就是政党的国家化。参见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vi] 这种延续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优势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其缺点和脆弱性在于这种"刚性"制度缺乏柔韧和弹性,如社会学家孙立平所指出的90年代以后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偏执诉求中,反而使得社会抗压能力在减弱。参见孙立平:《重建社会--转型社会的秩序再造》,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vii] 中国经济学家姚洋近几年来把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归结为一种超越了特定利益集团的"中性政府",参见姚洋:《中性政府与社会平等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原因》(《中国经济》2009年1月)、《中国经济成就的根源与前景》(《文化纵横》2010年第二期)等文章。对于"中性政府",汪晖提出了更为历史化的解释,认为"所谓中性化的政府产生于现代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其政治前提并不是中性化或中立化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致力于缔造一个代表大多数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的国家,国家或政府与特殊利益的纽带的断裂是以此为前提的。"(《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文化纵横》2010年第二期),但汪晖也强调在当下经济转型中,"国家需要建设一个中立的,甚至更多倾向劳动和大众的调解机制。国家只有依托强大的社会力量,才能抗衡资本的力量,在不同社会领域之间达成平衡。"(《国家需扮演中立的调解者角色》,《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2010年9月11日)[viii] 《蜗居》是2009年底在中国大陆热播的电视连续剧,讲述了两个姐妹在大都市中艰苦奋斗都很难获得"蜗居"之地的故事;《蚁族》是2009年中期出版的一本社会学调查报告,指出近几年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处在学历高、就业难、收入低的状态,只能在城市边缘租房居住。[ix] 任志强:《这只是个开始--我对国发【2010】10号文件的解读》,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0imps.html[x] 窦含章:《任志强万言书是开发商谢幕前的高音》,http://finance.qq.com/a/20100426/004809.htm[xi] 《80后失梦的一代》是《南方人物周刊》的封面专题,2010年2月6号总第199期。《中国"白奴"大逃离--北上广深白领调查》,南方都市报,2010年4月12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74055[xii] 《年度报告·2009:公民之年》,《新周刊》2009年第313期。[xiii] 《钱经》(中国投资理财第一刊)2010年01号的封面故事是"2010,中产之殇?"。[xiv] 《中国新闻周刊》在2010年之初策划了《"被消失"的中产》的专题,讲述"不再中产"的故事:"中国中产阶层向上流动困难,大部分向下沉沦为中下产,中产的后备军成长堪忧,难以补充这个阶层,中产阶层壮大之路越走越艰难"。而《南方人物周刊》也策划了一个《80后失梦的一代》的专题,讲述这些准中产阶级主体"逃离北上广,回归体制内"的"梦想难以照进现实"的处境。可以说,这是一个公民获得命名的时代,也是一个中产阶级"人人自危"的时代。[xv] "弱势群体"和"中产阶级"作为一种社会命名方式,几乎在新世纪之初分别获得了各自所属的身份。2002年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把包括进城农民工在内的下岗职工、"体制外"的人和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归入"弱势群体"。就在弱势群体成功而有效地规训着这些底层群体之时,一种出现在80年代末期、在90年代被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中产阶级话语开始在世纪之交大面积浮现出来,如《格调》、《当代社会阶层研究》等学术畅销书开始正面讨论改革开放20年来的"阶层之谜",《新周刊》2001年以来分别以《忽然中产》、《给中产一个定位》为选题,讨论"向中产看齐--一个阶层和它引领的生活"的话题。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被赋予双重想象,一方面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纺锤型社会成为社会结构稳定及合理化的象征(如美国等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另一方面这种中产阶级主体的理性社会与民主化诉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的功能也基本上限定在维护公民权利和救助弱势群体上。[xvi] "马拉松比赛"是孙立平借用法国社会学家图海纳对法国社会结构的描述,马拉松式的社会结构与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不同,人们在金字塔中虽然占有不同的社会/空间位置,但始终处于同一结构之中,而马拉松的游戏规则是不断地使人掉队,"即被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剩下那些坚持跑下去的就是被吸纳进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就业者,在这个意义上,参与游戏的与被淘汰的处于结构性的"断裂"之中,这显然是全球化及新自由主义背景下出现的游戏机制。孙立平提出的断裂社会,也是认为中国也处在这种马拉松比赛之中。用马拉松这一时间性的比喻来替换金字塔这一空间结构的修辞来描述中国当下社会,似乎能够解释一部分中国社会的事实。比如失业,固然意味着被排斥到游戏之外,但并非处于社会结构之外,因为这种不断被淘汰的机制本身就是游戏运行的保障,或者说是游戏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失业者无法继续参与到社会结构之中,不如说失业者以"下岗"的方式实现了这种结构的运行。[xvii] 任志强是"从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的倒退的开始";窦含章是"这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个福音,对于开发商来说,则意味着由高潮走向谢幕的序曲";财经评论人叶檀认为"房地产市场分水岭已经到来"。[xviii] 笑蜀:《要用法治丈量重庆打黑》,http://tigerzyx.blog.163.com/blog/static/70974850201012015517777/。[xix] 《山西煤改遭浙商煤老板抗议》,http://stock.591hx.com/Finance/Articl ... 9-11-20/0000104512s.shtml;《山西煤改拉锯战浙商完败温州一小镇20万人被套》,http://finance.baidu.com/2010-01-08/122297785.html;《煤老板绝地反击质疑山西煤改违法》,http://news.qq.com/a/20091105/000772.htm;《浙商发布投资黑名单山西因"煤改"位居榜首》,http://news.qq.com/a/20100110/000156.htm。[xx]《中粮:全能央企"狼"性扩张》,《南方周末》2009年8月20日,http://www.infzm.com/content/33199[xxi]《王家岭矿透水事故进入调查阶段:责任事故如何严肃问责》,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 ... 04-15/content_160877.html[xxii] 《薄书记何不也为律师站台撑腰》,《南方周末》2009年11月12日,http://www.infzm.com/content/37223[xxiii] 这种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可以参见网络,如笑蜀:《要用法治丈量重庆打黑》;杨恒均《从"法治"与制度的高度审视重庆打黑》;郭光东:《薄书记何不也为律师站台撑腰》;《从<南方周末>质疑薄熙来看右翼普世"法治"的虚伪性》;《世界朝前走,重庆向后转》;裘红伟:《打黑不能动摇民主和法制的根基》;《对薄熙来"打黑"的反扑是不得人心的》;《打击黑心律师更要防范黑心权力》;王随学:《重庆"打黑"与法治和人治的反思》;游龙:《薄熙来的"红与黑"和"人治与法治"》;《重庆打黑公安局长到底算不算"人治"》;《重庆的打黑风暴说明我国仍处在"人治"时代》等等。[xxiv] 李承鹏等著:《中国足球内幕》,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0年1月,第19页,第309页。[xxv]《高层频表态关注中国足球 公安部介入足坛黑幕》,http://news.qq.com/a/20091125/002521.htm[xxvi] 《蜗居》中有一个房产开发商陈寺福,是典型的暴发户,但是很听宋思明的话。因此,当宋打算借他的公司作空壳,将他塑造成港股上市公司的CEO时,遭到了身边朋友的质疑。他便给朋友们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在美国一个农村,住着一个老头,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二儿子都在城里工作,小儿子和他在一起,父子相依为命。突然有一天,一个人找到老头,对他说:"尊敬的老人家,让我把你的小儿子带到城里去工作吧?"老头气愤地说:"不行,绝对不行,你滚出去吧!"这个人说:"如果我在城里给你的儿子找个对象,可以吗?"老头摇摇头:"不行,快滚出去吧!"这个人又说:"如果我给你儿子找的对象,也就是你未来的儿媳妇是洛克菲勒的女儿呢?"老头想了又想,终于让儿子当上洛克菲勒的女婿这件事打动了。过了几天,这个人找到了美国首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对他说:"尊敬的洛克菲勒先生,我想给你的女儿找个对象?"洛克菲勒说:"快滚出去吧!"这个人又说:"如果我给你女儿找的对象,也就是你未来的女婿是世界银行的副总裁,可以吗?"洛克菲勒想了想,同意了。又过了几天,这个人找到了世界银行总裁,对他说:"尊敬的总裁先生,你应该马上任命一个副总裁!"总裁先生头说:"不可能,这里这么多副总裁,我为什么还要任命一个副总裁呢,而且必须马上?"这个人说:"如果你任命的这个副总裁是洛克菲勒的女婿,可以吗?"总裁先生于是同意了。于是,这个农村小伙子马上变成了洛克菲勒的女婿,加上世界银行的副总裁!宋讲完故事后,意味深长地说:"陈寺福有多大本事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去牵线搭桥,如何去运作。只要在适当的时候,他出现在这个位置上就行了。那么,中间牵线人呢,就成了他的兄弟加亲爹,想要什么,说一声就行。"&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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