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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4
| 阅读: 1734
自由主义长时期内成了西欧和北美政治和道德哲学的主流,但激进派和保守派都曾对其发出过理论挑战。当代对自由主义提出挑战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派别是社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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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 阅读: 1679
作者认为《生活》画报的停刊是因为《生活》画报所代表的西方主流话语与价值观念的统治力量的式微,批评《生活》风格影响下的“荷赛”叙事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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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9
| 阅读: 2025
群众的担忧(无论理性或非理性的)需要真切的理解,动辄套上排外民粹的标签是无补于事,也会阻碍理性交流,但伴随汹涌民情而生的蝗虫论,却必须尽最大力量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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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 阅读: 1199
在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与西方完全不同。其后果意味深长。在西方,至少在二战后这个时期,我们总是认为合法的国家,绝对是一种民主的运作方式,并且要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中国模式却颠覆了这个逻辑。在西方看来,中国没有民主,但它的国家有着很大的合法性,我认为比任何西方社会的合法性都大。如果国家的合法性所指的主要或只是民主的运作方式,那么像意大利这样开展大量选举的国家理应有很大的国家合法性。但事实却相反,在意大利,国家由于长期缺乏合法性而衰弱。其原因是,意大利人对国家持极怀疑的观点。他们不认为国家是其正当代表,实际上,很多意大利人认为国家要么是非法的,要么只是部分合法的,而后一种观点更为普遍。这就是为什么避税被许多意大利人认为是完全合理的,为什么他们选贝卢斯科尼为首相的原因所在。这个人曾为了其个人目的公然使用国家权力,以保护自己免于对其用非法手段建立媒体帝国的指控。在意大利,国家之所以长期缺乏合法性,源于复兴运动(150年前的意大利统一运动)只是部分获得了成功。它从来没有降服其他势均力敌的区域性和地方性的认同资源,从而成功地使意大利人首先效忠于自己。意大利作为一个国家仍然是分裂和脆弱的,人们所效忠的对象也都势均力敌,国家无法像在英国、法国和德国一样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威及相应的合法性。从意大利的经验来看,很显然,民主并不一定能确保国家的合法性。而且,与当今西方的常识相反,民主绝不是国家合法性的唯一来源。这使我们又回到了中国的问题上。在中国,国家合法性有两个基本来源,但都与西方式的民主无关。第一个来源也是国家合法性的首要原因。即中国只是一个不完全的民族国家,尽管在20世纪中国就自称是民族国家,但它首先是一个文明国家。在西方国家,最主要的认同来源是民族国家;中国则不同,其主要的认同来源是中华文明。近代中国的历史不是追溯到约19世纪末民族国家规范的采用,而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21年秦王朝的胜利。决定中国人认同意识的所有关键特征--儒家价值观、国家的独特作用、家庭的本质、祖先崇拜等都可以追溯到过去2000年作为独特文明国家的历史,而不是追溯到20世纪作为不完全的民族国家的历史。作为一个文明国家,中国被定义为惊人的长盛不衰,人口和地域规模与众不同,而最不寻常的就是,其文明和国家或多或少是一致的。其结果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政治意义就是统一。这并不奇怪,因为维持这样一个庞大和多样化的国家的统一免于各种巨大的离心力威胁,无论是在帝国、共和,还是共产主义时代,都始终是中国治理中最重要和艰巨的任务。中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时期都是国家分裂和不稳定的时期。在中国人看来,国家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的统一,也就是中华文明的统一,换句话说,就是文明国家的统一。这是中国国家神圣的首要的任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天命"将被收回。这一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赋予国家超出所有其他机构的基石地位。对于中国人来说,国家被赋予了近乎神圣的意义。关于国家合法性的第二个因素最好可以描述成,国家与中华文明的关系以及国家对中华文明的责任提高和强化了这种合法性。过去一千多年来,国家的权威都没有遇到重大对手。这与西方国家为建立权威不得不与众多的对手和竞争者,如教会、贵族、商人、企业等进行斗争完全不同。关于这场斗争的故事,几个世纪以来在通过有关界定和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律时一直被人们诉说着。与之相对照,中国的国家权力没有受到明显的限制:如果没有对手,那就没有必要界定国家权力的边界了。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国的国家合法性有多么根深蒂固了。它至少有2000年的历史,在某些方面历史可能更长。而且对中国人而言,国家的作用难以想象地重要。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人对国家的认识与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的西方人完全不同。对于西方人来说,国家的作用是有限的、明确的和受约束的。美国与欧洲的传统,尤其是与法国和德国的传统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有这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尽管程度不同,但西方人都倾向于认为国家是一个局外人、一个入侵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与社会脱钩的。中国人却持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国家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甚至是一个内在组成部分:中国人认为国家就是家庭的一分子,实际上就是一家之主。请记住,家与国是中国社会当中两个最重要的机制。与西方传统相比,中国人对家庭的重视程度要大得多。在中国社会中,国家不是局外人,而是有着令人骄傲的地位。在中国,国家的另一个名称是家国,这并非一个语言学上的偶然。这是我们理解中国人在历史上和今天如何认识国家及其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的基本背景。在这里,强调中国国家传统的延续性是重要的。尽管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不断被改造,但这些事实仍继续决定着中国国家的本质。在中国,国家的历史演进方式完全不同于欧洲,更不用说美国的传统,这并不足为奇。一方面,在中国,国家的历史要久远得多,可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它是人类历史上已知的最早的政府。在此之前,写于2500年以前的《孔子》可以被看作是第一本治国的伟大哲学著作。在中国,国家已经具备了能够治理一个如此庞大的国家的现代化形式:中央集权的政府、建立在科举制度基础上的训练有素和老练的官僚队伍。这比欧洲要早得多。它还发展出一系列关于经济、人口和军事方面的能力。例如,户籍制度以及像大运河和长城这样庞大的基建项目。它有能力在全国各地调拨粮食,以平衡供需。这比欧洲要早得多。到了大约1000年以前的宋代,所有这些就已经建立起来了,有些甚至在之前的数百年就建立起来了。换言之,不仅是中国的国家远比欧洲国家的发展早很多,而且其发展轨迹也绝然不同:开发出来的国家功能要早得多,发展的次序不同,其所依照的因果关系模式也不同。鉴于历史完全不同,如果我们试图透过西方的光谱来了解当代中国国家及其可能的发展路径,将是极为短视的。事实上,在中国,没有比国家更与众不同的(如果你喜欢,可以用更"乡土的"这个词)制度设计了。我们必须首先用它自己的说法而不是按照西方的发展模式,来了解中国国家当前的作用、结构及其未来的演变。当今中国的国家这又把我们带到了今天中国的国家这个问题上。在今日中国,国家仍然非常与众不同。以其经济作用为例。与它最为接近的是东亚发达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和台湾。与"华盛顿共识"模式提倡市场作用、私有化、最低限度的国家不同,东亚模式包含一个高度活跃的国家、一个强大的工业政策、一个出口导向的策略。中国模式大量吸收了这方面的经验,但仍然非常独特。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国家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在日本和韩国是非常有限的,而在中国则是广泛存在的。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政府开始了国有企业的重大改革(这与许多国家包括俄罗斯所推行的办法都一样),西方普遍预期私有化将减小国有企业的规模和作用。但事实上,其结果完全不同。由于"抓大放小"策略的实施,国有企业的数量大大减少,但较大的国企进行了重组、获得了补贴,并经常合并创造更大的国有企业。2008年,国有企业占工业和服务部门总资产的30%,但其数量却仅占企业总数的31%。换句话说,尽管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微不足道,但却控制了企业总资产的很大一部分。自1999年以来,国有企业的数量从37%下降到不足5%,资产从68%下降至44%。与私有化不同,政府设法使大量保留下来的国有企业尽可能提升效率和竞争力。因此,前150名国有企业远不是变成了跛脚鸭,而是变得利润非常可观,其利润总额在2007年达到1500亿美元。这一直是一个更大的政府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公司,其中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很难想象在今天这个世界上会有其他类似的例子。多数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通常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并经常处于半垄断状态。与之不同的是,中国政府反而将它们暴露在与其他国有企业、私人公司和外国公司最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与许多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允许国有企业筹集大量私人资本。2007年首次公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前12个最大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其筹集的总资本占全部资产的85%。其中一些最大的企业甚至还有外国股东。例如,一些私人投资者共计拥有中国各银行1/4的股份。可以说,中国的国有企业将私企和国企的特点最好地结合了起来。领先的国有企业从国家那里获得难以计数的援助,但也有足够的独立性更像私人公司一样进行管理,而且能够像后者一样筹集资金。这种结合的方法反过来也起作用,一些最大的私有企业如联想和华为公司一直以来都主要得益于(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与政府的密切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日本和韩国类似。然而,与日本和韩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占主导地位不同,中国表现最好的公司大多有着政府背景。因此,当前的中国模式包括一个积极的、无所不在的国家,一个由国有企业构成的强大躯体,一个与私有部门大公司的联系网,一个中国经济转型和现在人民币国际化的缔造者。重要的是要强调,中国的国家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进行改革和结构调整的高度能动的机制。西方的普遍看法是,国家的特点是僵化、萎缩、不合时宜,但中国的情况则不同。西方还有一个普遍的看法,即虽然中国经济改革进展迅速,但没有进行政治改革。这是大错特错。中国曾进行了广泛和深远的改革,特别是在1982年、1988年、1993年和1998年,而且改革仍在继续。中国的改革比西方在这个阶段所进行的改革要大得多。在试验和试错过程的基础上,国家不断转型,机构也重新被定位和受到激励。在此背景下,我们应该记住,中国的国家不仅只包括中央政府,还有省政府,其中有九个人口都不少于法国和英国,更不用说像北京、上海、重庆等人口超过2000万的城市了。各省政府都有自己的经济和工业政策以及自己的省有企业,如中国最大的汽车公司奇瑞。事实上,中国经济如此充满活力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各省以及各省的公司(有些是国有,有些是私有)之间一直存在竞争。中国模式还有另一个最不寻常的方面。它把两个人们通常认为毫不相关的特点结合在一起。首先,有一个无处不在(和多元)的国家,它高度活跃,通过各种方式介入经济(和社会)活动。其次,坚决信奉市场和相信竞争。事实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政府是抵触垄断的,一旦出现垄断,政府就设法重组市场以确保竞争。对第一个特点我们不应感到惊讶,它与中国的历史完全一致。不过,我们也不应该对中国信奉市场和竞争感到惊讶,这同样深植于中国的历史和精神传统当中。亚当·斯密在18世纪末期就描述了中国市场远比当时欧洲的市场要大得多,发达得多。中国模式的特别甚至是唯一之处,坦率地说,就在于它是超国家和超市场的结合体。中国在这方面的创新之处可以概括为以下悖论:中国"比产业政策鼎盛时期的日本更加市场导向,但在影响具体的工业产出方面却不如日本积极,尽管今天中国的国有制是如此突出"。近年来,关于所谓"北京共识"的提法一直存在许多讨论。但应该指出,中国人自己还没有采用这个提法,也没有对此表现出多大的兴趣。该提法认为,中国的例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提供了相关经验和教训。毫无疑问,这确有道理。毕竟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它比美国要有资格得多。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却面临各种完全不同的问题和挑战。虽然,这并没有阻止美国以"华盛顿共识"的形式提出自己的建议,但现在却被人们驳得体无完肤,置之不理。但是鉴于其独特的历史和情况,其他发展中国家究竟可以向中国学习什么呢?最显而易见的似乎是,一个积极主动的、有能力的、战略性的国家,竞争精神,持续不断的学习和实验过程,向外来思潮开放和相对开放的市场。中国的发展有两个任何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无法复制的基本特点,一是中国的国家,二是中国的地域和人口规模(印度除外)。从表面判断,作为高度发达的社会和经济体的西方,能向中国学点什么就更不清楚了。毕竟它们处在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然而,正是中国的转型速度,越来越迫使我们不得不去设法理解和学习中国的经验了。此外,如果中国国家的传奇真给人们提供了一些经验(事实的确如此),那认为我们只能借鉴处于相同发展阶段国家的经验就大错特错了。当然,随着中国的经济从追随型向创新型迈进,我们在不久的将来也会看到中国的国家将发生深刻的改变。但是,鉴于过去2000年的历史,我们不应该期望中国的国家突然或从此就变成西方式的经典国家。无论采取什么新制度形式和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其内在的连续性仍将像过去一样明显和持续下去,其本质特征换上了新装,但它的DNA却不会改变。那么,中国的国家能为西方提供什么经验呢?从本质上讲,由于源于如此不同的历史和文明基础,中国呈现出一种我们多少有些陌生的新模式。这种模式使超国家和超市场并行不悖。中国模式不在任何西方看待国家的或左或右的谱系当中。它不能被复制或移植,因为它是中国历史和文化的独特产物。但假以时日,随着中国转型为一个现代社会,同时也成为一个全球性大国时,中国的国家就将对我们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了。这将迫使我们重新评价我们对国家及其作用的认识。除了国家和市场的独特结合以外,这种影响还表现在其他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古老以及据称近2000年来最出色的国家,中国是治国之道的老家。正如我们在过去30年里所看到的,尽管事实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其国家确实是非常有能力的;事实上,我认为,中国的国家比任何西方国家都运作自如。其能力之一就是战略思维能力。步履蹒跚和疲惫不堪的西方国家,与中国的成功相对照,会使人们越来越多地争论我们可以从中国的国家身上学习些什么。总结有关中国国家的讨论,可将其主要特点归结如下:高度的合法性基础深厚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历史悠久的治国传统权限极大卓越的战略能力,眼光长远内在的延续性国家和市场的独特结合中国的软实力最后,让我们在中国软实力的大背景中来思考中国的国家。人们普遍认为,对于发达世界而言,中国的软实力仍然十分有限。对发展中世界来说则完全不同:作为其经济成就和援助的结果,中国已经对这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很难发展出一种对西方有吸引力的软实力。这的确不容易做到,但我认为,这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和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是严重的低估。中国在发达世界没有什么软实力的根本原因在于,它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国家的经济财富是其更大的吸引力唯一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在全球化的世界尤其如此。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最渴望摆脱贫困,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因此,人们渴望成为比自己所处社会更富裕的社会中的那些人,而瞧不起比自己更贫穷的社会,可以说是一个不成文的等级观念。目前台湾不希望成为中国一部分的一个根本原因,与其说是中国缺乏民主,还不如更坦白地说,是因为中国比台湾更贫穷。此外,富裕的国家拥有向他国推介自我的手段,如好莱坞、大型体育赛事、谷歌之类都是富裕和发达社会的功能。而中国直到2008年才成功(并且有必要的资金)举办了奥运会。在这个意义上说,约瑟夫·奈有关软实力的观点存在严重的概念缺陷。例如,在《软实力:世界政治中的成功之道》一书中,他用基本上完全不同和毫不相关的词语来描述硬实力和软实力。他在一个表格中,将经济实力归为硬实力。他说,"软实力并不取决于硬实力。"他认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有三个来源:它的文化......政治价值......外交政策......"然而,经济实力,即一个国家的经济财富,对多数软实力而言都是一个基本的先决条件。原因有二:首先,人们渴望能成为富裕社会而不是贫穷社会中的人;其次,多数软实力都建立在经济财富的基础上,并且依靠它才能行得通。奈说,"美国的许多软实力都是好莱坞、哈佛、微软和迈克尔·乔丹制造的"。但其中的每一个都不同方式地依靠或消耗了大量国民财富。这些对巴西、安哥拉,或中国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只有作为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先进的经济体的美国,才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综上所述,硬实力和实力量不能根据分类系统分隔成互不相关的领域。它们的形式或许不同,但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都是一国实力及其治理制度的表现形式。此外,正如我们刚才所讨论的,经济实力是软实力的根本前提,决定了其本质和可能的形式。有关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概念难就难在,它把这种实力碎片化,使之失去了联系,而没有认识到其在本质上是有机和根本上统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安东尼·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为处理各种权力形式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概念框架。让我们回到中国软实力的问题上,或者说,回到中国未来的霸权吸引力的性质问题上。综上所述,很显然,随着中国经济力量的增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就有能力用各种方式而不仅是文化的方式向世界推介自己了。北京奥运会就已让我们初步尝到了其中的滋味。中国正在迅速扩展其全球媒体事业,例如,中央电视台开辟了众多国际频道。同样,现在世界各地有数百个孔子学院。穷国做不到这一点,但中国慢慢有能力也愿意做到这一点。而且由于登上了发展的阶梯,中国将越来越多地向外看,成为一个不断扩张的全球性大国。我们将会看到,中国用来施展其文化的支配性影响的物质力量将迅速增长。作为一个日益强大和富裕的国家,中国将产生其吸引力。在其鼎盛时期,仅仅因为有钱,美国最有吸引力的特征和其他很多方面都成了现代化的标尺。人们看看美国,就可以了解和设想未来可能是什么样子。过去60年这方面的例子已经不计其数,如汽车、商场、高层建筑、航空旅行、郊区、个人电脑、互联网、搜索引擎、快餐、常春藤盟校、好莱坞等的兴起。所有这些在富裕起来的地方涌现,没有其他国家可以与之相比,这并不是说,美国垄断了这种影响,而是它居于压倒性的主导地位。当我们进入一个多极经济世界时,由于美国衰落,而中国崛起,美国正在而且将逐渐失去这种能力。与此同时,中国将逐步得到它。这不是推测,而是一种必然。以基础设施为例。这当然是一个古老的中国传统,如前面提到的长城和大运河。庞大的基建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基本组成部分。其结果是基础设施及其技术变成令世界羡慕的对象:庞大的机场、优秀的高速公路网、北京至拉萨的铁路、浦东至上海的磁悬浮铁路、三峡大坝、鸟巢体育场,以及将改变中国经济和社会并最终改变中国与东南亚的联系和关系的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高速铁路网。相比之下,美国就相形见绌了:基础设施已经老化,失去了它曾经有过的充裕,所谓的远见以及令人忌妒的对未来的承诺。当设想未来的基础设施时,世界现在越来越把视线转向了中国。这无疑是软实力的一部分,而这已经发生了。再来看看城市及其交通体系的未来。据估计,到2025年,中国将有八个人口超过800万的城市。中国的问题是人口众多,空间狭小,这与美国和欧洲非常不同。中国需要建设新城市来解决流动性问题。因此,预计中国将走在这一创新的最前沿,成为世界人口大国的标尺,并对我们所有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例如,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公交火车",它类似于汽车在隧道或桥梁上飞驰一样,沿着高速公路的一个方向在轨道上运行,时速高达37英里,运力多达1400人。欢迎来到中国式的未来。总的来说,中国的现代性(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它的雏型)将成为未来中国软实力的独一无二的最有力的一个来源,并且发挥其作用。以根本性的文化问题,如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为例。正如前面在国家的背景中所述,这些不能被移植或复制到完全不同的文化和背景中。最有可能这样做的国家是那些在一定程度上有中国儒家传统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台湾和越南。尽管如此,中国文明传统最重要的当代表现形式将对世界其他地区产生支配性的影响,正如外来和陌生的西方传统在最近几个世纪特别是最近两个世纪所做的那样。中国的国家肯定是其中一个。但还有其他三个值得一提。你或许由于艾米蔡氏新课程出版的影响,会对中国家庭教育的传统与西方相比有何优劣产生争论。这不是新的:它在目前的西方话语体系中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但是,我敢肯定,辩论将进一步加剧。中国家庭教育的传统与西方在许多方面都是绝然不同的,其影响力将随着中国影响力的扩大而扩大。还有什么能够比不同的家庭和家庭教育模式更根本的软实力表现形式呢?家庭教育与教育问题是密切相关的。根据全球教育成绩的调查,近些年来,东亚儿童的表现比西方儿童要好很多。最近的例子是2010年12月发表的调查,该调查表明,上海学生的水平明显好于其他地方的学生,而且远远好于美国学生。有一种贬低这些研究结果的权威说法,即东亚儿童的学习靠死记硬背,而西方孩子们所接受的教育是如何解决问题和有创造性。这可能有一些道理,但肯定被夸大了。事实证明,上海儿童在这方面也更胜一筹。不过,关键的一点是这些文化比西方社会更加强调教育和学习的重要性。而这一信仰根源于一种非常不同的文明传统。顺便说一句,这些社会比西方传统更强调包容性,即所有的孩子都应该成功。很显然,在美国和英国,教育程度非常低的离校儿童的比例高得惊人。我举的最后一个例子是犯罪。西方社会的犯罪率比东亚社会高很多。有儒家传统的社会比西方社会更强调责任、父母的权威、尊重、纪律和秩序。美国最不具吸引力的特点之一就是高犯罪率,特别是凶杀案。这有多种原因:一个是其特有的枪支拥有情况(它是美国历史传统的一部分),另一个是奴隶制和种族主义的遗产。我不认为东亚地区的城市有人会问:"这个城市安全吗?"在有儒家传统的社会当然不会有此疑问。相反,按照美国的标准,它们是非常安全的。这些例子,包括国家、基础设施、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犯罪,对人们的生活和人们所关心的事情来说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但事实上,它们远比通常用来说明美国软实力的那些例子重要,后者通常是从流行文化的某些方面提取出来的。前者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是与治理和责任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它们才是最根本的。我的结论是,有关中国软实力的多数讨论都非常肤浅。毫无疑问,中国迟早会把它巨大的软实力,运用到不仅仅对我们西方社会的未来最基本的那些领域。(译者单位:中央编译局世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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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 阅读: 2334
最新人口普查数据在英国媒体和各界人士中引发了许多争论。焦点是伦敦一些地区在经历何种程度的"白人大迁移",即是否应该担忧8%人口不以英语作为主要语言的现象。除此,英国穆斯林人口的不断增长和英国社会中伊斯兰势力不断壮大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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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 阅读: 2015
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近年来在明显拉大,基尼系数已经到了国际社会公认的临界水平。如何分析中国的社会分层现状与社会流动机制,如何改善中国社会目前贫富差距继续拉大的趋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已成为社会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收入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群体之间的差异:区域差异、行业职业群体之间的差异、族群差异。政府统计资料和学者社会调查中所反映出来的存在于不同族群间的收入差距,如果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和统计分析,族群收入差距反映的主要是区域差异和职业,但是事实上也存在只与族群身份直接相关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方面的差距,这与我国的民族政策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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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4
| 阅读: 2319
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2010年10月发布,共六部分,指出富士康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滥用学生工——违反《实习见习条例》,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私了”工伤事故——违反《工伤保险条例》。选登系列二与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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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 阅读: 1558
[摘要]早在吐蕃时期,孔子的盛名就随着唐蕃之间的文化交流而远播西藏并得到藏民族的文化认同。在藏汉交界地带,孔子被看作道德圣贤,但在西藏腹地则被看作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被改造成“圣、神、王”三位一体的贡则楚吉杰布。进而,苯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其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徒弟和岳父、苯教的四大护法神之一;而藏传佛教则把贡则楚吉杰布看作是文殊菩萨的弟子或者化身。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的本来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是藏民族基于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发挥自己民族思维,在汉藏文化交流过程中对孔子形象进行认同改造的结果。[中图分类号]G12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003-(2009)01-033-09“不语怪力乱神”是汉文化传统中孔子形象的基本特点之一,但在藏族文化传统中,孔子的形象却发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变化,他被看作是与占卜、禳灾、咒语、历算、工巧、仪式等神秘文化的创造者,并分别被苯教和藏传佛教吸收转化为教内重要神灵。孔子这种形象的变化,与汉文化传入吐蕃时期藏民族的崇拜信仰、思维方式和宗教需要密切相关,是处于特定文化发展水平的民族对外来文化接受和认同中所发生的必然现象。一在汉文化系统中,孔子用不同的称号来表示,如在儒家经典中,一般不言自明的“子曰”中的“子”即指孔子,这是孔子后学对孔子的敬称。这基本上为儒家传统所认同。而道家则称其为孔子。与之相同,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也有其相应的表示文字。根据现存最早的藏文文献,即敦煌藏文写卷,在西藏传统文化中,“孔子”一般用“贡则”一词来表示。(一)孔子在藏文文献中的基本称谓能够证明“贡则”就是孔子的藏文文献,是敦煌文献中伯希和藏文写卷(P.tib)第987和第988号文献。根据法国藏学家石泰安的研究,这两种文献“实际上是同一部著作的两种抄本。这是一卷汉地儒教智慧格言集”,[1]这两部写卷的主要内容是具有强烈儒家伦理色彩的道德箴言,“都是先贤们以身所作出的表率”,而“贡则”是文中多次提到的先贤之一。特别是988号写卷中有一段内容是《论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中庸》“施诸已而不愿,亦勿篱于人”的藏文译文或编译文,并明确说这是“贡则”说的,同时在第987号写卷中,相同的内容却被说明是“贡策”说的。这两部文献说明,至少在11世纪中叶敦煌石窟封闭之前,已经有人使用藏文“贡策”或“贡则”来指称孔子了。此外,18世纪藏族学者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名著《土观宗派源流》中说:“儒家的导师是孔夫子或称孔子。藏人不能如汉语发音,遂讹称为公子。实际上指的是此人”。①(注: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土观宗教源流——善述一切宗教源流及教义晶镜史》,刘立千译,第202页;另外,在当今一些研究成果中,还有把孔子译为孔泽、孔策、贡则、贡孜等的现象。)可以看出,从古代以至于近代,藏文中把孔子一般记作“贡则”。(二)孔子在藏文化中的基本地位在藏文文献中,“贡则”除被单独使用外,更多的是和其他辞汇结合在一起,称为:“贡则楚吉杰布”或(贡则楚杰),后者是对前者的简称;“贡则楚吉布”;“贡则楚琼”;“贡则楚布琼 ”。根据学者的研究,这些与“贡则”相关的称谓并不一定指孔子本人,还可能包括与孔子存在某种关联意义的人。关于这一点,本文下面再作以解释。这里首先要揭示的是,这些称谓都普遍存在一个关键的藏文词汇:“楚”。这表明在藏文化中,“贡则”与“楚”之间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意义关联,了解“楚”的涵义,可以相应地了解孔子在藏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关于“楚”的涵义,藏学界已经有所讨论。著名的法国女藏学家麦克唐纳认为,在吐蕃社会早期西藏文化基本没有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的前提下,“楚”所指涉的对象主要是现实社会统治者——赞普,其涵义“最初指全部的魔力,特别是指在天地之间往返活动的能力”。②(注:法国学者麦克唐纳著:《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耿升译,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94页;关于这段文字,曾德明译作:“最初是指神奇的能力,尤其是指在天界和人间往来自如的特殊能力”,参见《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74页。)但在止贡赞普与罗昂决斗被杀之后的赞普丧失了这种魔力,但人神之间的联系并没有因此而断绝,吐蕃王室仍然是神的意志在现实社会的代表,神通过他们表达意愿。与这种变化相适应,“楚”“再也不被看作是往返于天地之间的体力了,而是一种比普通人要高一些的思想和智能能力”,[2]这是“楚”的转化意义。石泰安接受了麦克唐纳的这一观点,并提出了另外的两种内涵,即神奇和智慧。同时他和李方桂都认为,“楚”一词相当于汉文的“圣”。③(注:李方桂、石泰安也主张把“楚”理解为“圣”,参见Fangkuei Li, "The Inscription of the Sion - Tibetan Treaty of 821-822", Toung Pao,44(1956),石泰安著:《古藏语中的一个语义群:创造和生殖、存在和变成,活着、养活和救活》,褚俊杰译,载王尧、王启龙主编的《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7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8页。)我们认为,“楚”一词和汉语中的“圣”都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智慧和能力的意义,两者存在着一定的意义相通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吐蕃原始信仰中,“楚”是“神圣”的结合体首先它是只有赞普才能够拥有的,因为赞普并不是人,而是神,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智慧和能力是天赋的,是与生惧来的,是一般人所不能拥有的,不可超越的。与吐蕃原始信仰所不同的是,汉文化在春秋时代就逐渐消解了“圣”这一词汇的宗教和神话意义,把“圣”还原到了人,而不是继续归之于“神”,无论是作为统治的尧舜禹还是作为人间精神导师的孔子,他们本质上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所拥有的“神圣”的智慧和能力,固然是普通人所不具备的,但并不意味着永远不可超越的,只要人通过对自我的努力修养,也可以“超凡入圣”,拥有这种能力和地位。因此,如果注意到这一点,我们仍然可以把“楚”一词看作是汉文中“圣”一词的藏文对应词汇。“楚”的最初意义,或者准确的是在与汉文化接触之前的基本意义,应该是对吐蕃统治者神话性集中表现的词汇,指的是吐蕃赞普作为人间的神所拥有的上天(恰神)所赋予的、普通人所不可剥夺的、不可能拥有的、不可能认识的、超越常人的神秘的智慧和力量。那么,作为吐蕃赞普专用词“楚”又如何与表示孔子的“贡则”联系起来呢?我们认为,这和松赞干布时期及其之后西藏社会与外界社会的文化交流相关,特别是吐蕃社会时期与唐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密切相关。史料和研究表明,吐蕃时期,唐王朝对西藏有着超越于其他周边国家的强大吸引力,如823年立于拉萨的唐蕃会盟碑记载:“神圣赞普鹘提悉勃野化身下界,来主人间,为大蕃国王……东方有国曰唐,东极大海,日之所出,与南方泥婆罗等诸国异教善德深,足与大蕃相匹敌。”[3]正因为如此,松赞干布及其后的赞普通过联姻和亲、使者交往等方式,加强对唐文化的学习。随着吐蕃政权与唐王朝交流的加强,与政治文化关系密切的汉文化人物,也获得了藏民族的普遍认同,特别是与本土赞普地位相应的政治人物,也被视为和赞普一样,具有特殊能力并与神紧密联系起来的人物。如在英藏藏文敦煌写卷中,唐玄宗被称作“具有上天所赋予的神奇能力的赞普李三郎”。同时,随着对汉文化的理解和吸收,孔子也作为汉文化的象征性人物获得了藏民族的认同,汉文化中的这一“圣人”也相应的获得了“楚”一词所具有的内涵。“贡则”与“楚”的多种结合,表明了西藏文化中,孔子是天神有着密切联系并具有一定特殊能力的形象。在这里,还要特别指出的是,因为藏文化对孔子和汉文化的接受认同,作为孔子的藏文名称“贡则”也逐渐地被转化为一种神圣形象,它的意义也不仅仅指孔子这个人,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也可以指其他与汉文化关系密切的人。在完成于14世纪的著名藏文史书《拔协》中,“贡则”用来指唐朝皇帝李世民,他的全称是“贡则楚琼”。“楚”在藏语中是“小”的意思,按照我的理解,“贡则楚琼”的大致意思是“具有(与神相比)是小的神奇能力的孔子(一样的人)”。这里的意思基本上是“贡则楚吉布”是相通的,因为父亲是大的,儿子是小的,神是大的,人是小的,这是传统血缘社会的基本常识。用泛化的孙子来代表中国的皇帝,特别是唐太宗,应该与唐太宗推动汉文化在西藏传播的贡献密切相关。这种表述,一直延续到17世纪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而在16世纪的学者巴俄·祖拉陈瓦的《贤者喜宴》中介绍唐太宗的时候,所用的词汇就是“贡则楚杰”。这向我们表明,在藏文中即使出现了“贡则”这一词汇的时候,他并不一定就是指孔子本人,而有可能是指与孙子具有一定相似、相同性的人,当然,这种相似、相同性,并不能放在汉文化的视域去理解,而只能放在藏文化的视域下才能获得理解。不过,笔者坚信一点,即使在藏文文献中出现的“贡则”所指的并不是一个人,但一定是在汉文化系统下的人,这是他们相似、相同性的文化边界。二如上分析,在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与天神有着密切联系,也拥有特殊的神奇能力和崇高的文化地位。但问题在于,藏文化中的“贡则”是人还是神?对于这一点,藏文化的认识是存在分歧的,一般在靠近汉文化的地方,受汉文化影响比较深,对孔子的了解也相对深入,所以一般把孔子看作是先贤、圣人,而不是神;但在西藏腹地,则因为对汉文化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并受本土神话思维的影响,所以一般会把孔子看作是神。关于这一点,要以通过相应的文献表现出来。(一)敦煌出土文献中的孔子敦煌是汉藏两种文化影响都比较深的地方。从敦煌文献可以看出,其中的孔子比较接近汉文化。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在敦煌文献(P.tib)第988号中,“贡则”和“贡则楚吉布”同时出现,都指孔子。此外,在敦煌藏文写卷I.O.742中也出现了“贡则楚吉布”,该写卷的内容主要与古卜有关,也是指孔子。前面说过,在藏文化中,“贡则”很少单独出现,而是与其他词汇结合在一起,便在敦煌文献中却出现了单独的“贡则”来表示孔子,这说明孔子在当地是为人们所熟悉的,他本身不需要过多的修饰说明就能为人们所理解。但“楚吉布”和“贡则”结合起来的“贡则楚吉布”也表明了吐蕃人对孔子的某种认同。如上所述,“楚”一词的出现表明了在当时藏族人的眼中,孔子具有神圣的特殊能力。但是只有对“楚”和“吉布”组成的“楚吉布”一词涵义的全面理解,才有可能理解当地人们心目中的孔子。关于如何理解“楚吉布”,藏学界一直存有不同的看法。麦克唐纳将“贡则楚吉布”理解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孔子之子”;石泰安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认为,之所以用“楚吉布”——汉文意思为“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来修饰孩子,则与“孔子项橐相问书”的内容相关。他认为,因为孔子虚心向项橐求教,所以被视为一个“具有神奇能力的小孩”。[4]显然,石泰安混淆了故事中孔子和项橐的角色,他的解释是很勉强的。我们认为,“楚吉布”的表面意思是“具有神奇特殊能力的小孩”,但在这里,应该看作是汉文“圣人”的对译。文献中所以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与敦煌一带靠近汉文化地区的藏民族对“圣人”的意义理解相关。在他们看来,孔子是“圣”,他拥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神奇能力,所以应该用“楚”来修饰他,但孔子仍不是神,而是人。所以不能用“楚吉拉”来修饰,因为在藏文化中,“拉”是神的意思,“楚吉拉”的意思就是具有神奇能力的神,这一词汇,只能修饰在人间的神——赞普,而不能修饰其他人。但为什么用“楚吉布”来修饰孔子呢?我们认为,这应该与藏民族对汉文化中“天子”的接受相关。“天子”就是天的儿子,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在吐蕃社会,吐蕃赞普的尊号已经被人比作是汉文中的“天子”,认为赞普是“由上天所指定的”,“上天”这一短语是指高山,也指恰神,即赞普是由统治世界的神所指定的,是上天的儿子。孔子虽然也被看作是上天(神)的儿子,但他却是人,而不是神,而“布”在藏语中是小孩的意思,“楚吉布”则表达了“具有神奇能力的(神的)小孩”的意思,和汉文中的“圣人”、“天子”的意义是相通的,所以可以用这一词汇来修饰孔子。这一方面表达了藏文化对孔子的敬仰和认同;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当地藏文化对孔子是世俗圣人的理性认识。(二)宗教历史文献中的孔子但是,在西藏腹地,人们的信仰思维具有强烈的神话性,而且这种思维的特点是把相通的事物往往连贯在一起理解、命名。如赞普,既是神在人间的代表,又是政治上的代表,还是文化方面的代表;同时又是超越于一般人的存在者。而孔子一旦被当作文化象征接受过来,也就具备了这些特点。具体来说,西藏腹地藏文化观念中的孔子,其形象并不是圣人,而是圣、神、王三者的结合体。这里的圣,指的是孔子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超强能力;这里的神,表明孔子具有神的特点;这里的王,表明孔子又具有帝王化的色彩。在这种意义上的词汇“贡则楚吉杰布”(或其简称“贡则楚杰”)是最突出的表现。另外在14世纪完成的《汉藏史集》中出现了“贡则益杰布”、“贡则拉益杰布”等词汇,也表明了这一点。[5]现以藏文文献中频繁出现的人物“贡则楚吉杰布”为重点来探讨西藏传统文化中的孔子形象。按照汉语的意译,“贡则楚吉杰布”的意思为“孔子”和“具有神奇的特殊能力的国王”的结合;而有的学者则将之译为“孔子神变王”。当代著名的藏族学者卡尔梅认为:“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①(注:引自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4卷第2期,第185页;原文参见Samten G.Karmay, "The Interview betwteen Phyva Keng-tse lan-med and Confucius", pp.6,171; "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the Hisitory and Doctrines of Bon", p.107.)我们不必一定认为这一人物一定指的是孔子本人,但毋庸怀疑的是这一人物与孔子的确发生了某种意义的关联。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在其《土观宗派源流》中比较集中地表达了西藏对这一人物的普遍看法,虽然他对这些看法持否定的态度。他说:藏人言公子神灵王,认为是灵异之王。又有些汉传历数禳解法中,制造了《公子现证修法》的仪轨。又有一类书中称工巧公子,认为他是一位善于工巧的能人,这些全是暗中摸索之语。[6]土观活佛的记述,表明了在他之前西藏文化关于孔子的基本认识,同时也说明了随着藏汉文化交流的加深,藏民族中已经有人对孔子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而对传统的看法开始质疑。另外,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1813~1899年)在其所著百科全书《知识宝库》中也表明,西藏文化中的“贡则楚吉杰布”就是孔子,他被视为“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的创造者”,[7]所有有关占卜、算命、工巧、仪式、禳灾的文化都与之相关。我们认为,“贡则楚吉杰布”与孔子密切相关,他是藏文化对孔子这一汉文化人物神秘化加工的艺术化人物。这一人物的产生与汉文化在唐代向吐蕃的传播有密切关系。唐代是汉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向西藏传播的一个高峰期。在这一时期,儒家文化大量进入西藏社会,并且为西藏本土文化所认同、吸收和改造。但是,输入西藏的汉文化,并不是主要表现为思想方面,而主要表现为与人们社会行为密切相关的礼仪、占卜、工巧文化,而唐文化对吐蕃文化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关于这一点,可以通过文成公主人藏时所带去的文明体现出来,据藏史记载,文成公主人藏时带去汉地很多东西,其中有“金镶书橱,诸种金玉器具,诸种造食器皿、食谱,诸种花缎、锦、绫、罗与诸色衣料二万匹”;还有“四百有四种医方,百诊五观六行术,四部配剂术和书典三百六十卷,术数书三百卷”。大致都是工艺、历算等方面的著作和物品。文成公主本人也好“术数”、通风水,她设计了大昭寺等建筑,这些都是唐文明对西藏影响的主要方面。与此同时,孔子的名声也被带到了西藏,他是汉文明或儒家文明的创造者,也就是工巧、风水、占卜、历算的创造者,所以被人们普遍认为他是具有特殊神奇能力的文化象征人物。而与汉文化交流更加频繁的敦煌以及唐蕃交界地带,人们对孔子更加熟悉,孔子对这一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道德伦理方面,因此,他被看作圣人、先贤,而不是具有神秘色彩的占卜、禳灾人物。三虽然我们注意到在整个藏文化传统中,孔子主要表现为道德和神异两种不同形象的人物,但毫无疑问,作为神异人物的孔子形象“贡则楚吉杰布”是西藏文化中更为典型的形象。他不仅表明了藏文化对汉文化的吸收认同和理解接受能力,而且也表现了藏文化在吸收汉文化过程中所具有的民族思维特点,这就是在宗教文化需要的背景下,充分地展开民族特有的神话思维能力,对于孔子相关的传说进行艺术加工,从而创造出既与孔子本人相关、但又不完全同于汉文化中孔子形象的“贡则楚吉杰布”。(一)苯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苯教是西藏的本土宗教,在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时期,它仍然是当时的强势文化,在社会思想中占据主流地位。而当孔子的种种传说随着汉文化的输人而逐渐为藏民族文化所了解的时候,苯教即已经开始运用自身的特点对这一汉文化的人物进行创造,这为西藏文化中孔子形象的形成奠定了一定文化基础。苯教文献中有大量与“贡则”或“贡则楚吉杰布”相关的记载。特别是在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具有强烈神秘色彩的传说文献中,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完全苯教化的孔子形象。根据这些文献记载,“贡则楚吉杰布”的前世是一位叫作塞秋当巴的国王,由于累积许多功德,往生后投生为王子。他出生在贾拉欧玛洲其中一个最殊胜、以魔幻布局的城中。因为“贡则楚吉杰布”有汉王室血统,并且出生时双手掌上即有三十个环状的“贡则幻变字母”,所以他的父亲给他取名为“汉族幻变之王孔泽”。“贡则楚吉杰布”具有观察他手上的幻变字母以预测未来的能力,并且擅长念诵咒语。为了宣扬苯教教法,“贡则楚吉杰布”远离家乡,云游各地,在旅途中向神童洽肯则岚眉虚心请教并深受启发,最后建造了一座雄伟的苯教寺庙。但是他却无法对抗鬼怪的蓄意破坏,幸赖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协助,这座寺庙才得以保全,“贡则楚吉杰布”也因此成为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辛饶米沃且后来娶“贡则楚吉杰布”的女儿为妻,并生有一子,取名楚布琼,并且辛饶米沃且将360种占卜法悉数传授给楚布琼。通过种种刻意的描述,“贡则楚吉杰布”被披上了一层神秘面纱。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贡则楚吉杰布”在苯教传统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苯教四位重要大师,或者是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的化身。在苯教文献中,对“贡则楚吉杰布”或其孙“贡则楚布琼”的描述都与占卜有关,他还被看作苯教所有仪式文献的创造者。我们认为,苯教中“贡则楚吉杰布”的原型就是孔子。在唐代汉文化输入吐蕃社会的过程中,最能为藏民族所接受和认同的不是别的,而是与占卜、风水、历算、攘灾相关的神秘文化。这些文化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都是源于《周易》及其他儒家文化典籍,而孔子注重礼仪,“删定六经”,在汉文化中一向被看作是包括《周易》在内的儒家文化的创造者,藏民族自然也就把他看作是神秘文化的象征人物,而把相应的一些典籍也归之于他的名下。至于说“贡则楚吉杰布”双手掌心上与生俱来的幻变字母,笔者认为也和利用《周易》占卜的记忆方法有关。中国古代的占卜,为了便于记忆,常常用手上的指节表示五行、干支、八卦,在推算过程中按照规律掐算,藏族人看了觉得挺神奇,以为手上有神秘的幻变字母,所以将之附会于孔子。而孔子为苯教所认同和吸收,则一方面在于苯教文化和汉地占卜、攘灾文化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则在于佛苯斗争的需要。在佛教和苯教的斗争中,苯教为了争取信徒,扩大影响,把本不属于自己神话系统的人物吸收过来,或者做特殊的转化,将之视为同一的。其中,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把汉文化中的老子和苯教教主辛饶米沃且等同起来,这首先来自于道教所编造而盛行于当时的“老子化胡”的传说。在这个传说中,老子被认为是释迦牟尼的老师,自然为苯教所接受认同。我们在苯教文献中看到,释迦牟尼也被看作是辛饶米沃且的弟子,苯教的四大法师之一。同时,汉文化中又有盛行的“孔子师老子”的故事,这样,把孔子吸收到苯教文化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为什么苯教又把孔子演变为辛饶米沃且的岳父呢?如上指出,藏民族思维中自然地把作为汉文化创造者的孔子和推动者的唐太宗等同起来,如把唐太宗叫作“贡则楚琼”,而孔子的名字中也有了“楚吉杰布”(皇帝)的称号涵义。众所周知,唐太宗是松赞干布的岳父,这在汉藏文化中家喻户晓,既然孔子和唐太宗是等同的,而唐太宗又把女儿嫁给了松赞干布,所以苯教自然把这美丽的故事纳入孔子的神话之中,孔子变成了国王,变成了岳父。这样的影射,也自然能获得藏民族百姓的认同,甚至会获得统治阶层的支持。另外,苯教文献中有关“贡则楚吉杰布”在旅途中与童子洽肯则岚眉的对话,也极可能是脱胎于描绘孔子与项橐事迹的民间传说。(二)佛教文化对孔子的吸收和改造佛教经过前弘时期的传播,为其在西藏立足奠定了基础。到后弘时期,具有本土特色的藏传佛教逐渐形成,随后在西藏社会意识形态中一直处于主流统治地位。但是,藏传佛教的形成也不能不考虑其他文化系统因素对藏族社会的影响,对于已经被苯教所改造并为西藏社会所普遍认同的孔子,藏传佛教也对之进行佛教化的吸收和改造。与苯教一样,藏传佛教在形成过程中大量吸纳了汉地神秘文化的内容,把这一方面的内容称之为“算学”,并视为佛教的“五明”之一,同时也认为“贡则楚吉杰布”是这一方面的象征性人物。但与苯教所不同的是,藏传佛教认为汉族神秘文化的起源以及在西藏的传播,都是佛教感化的结果。根据16世纪的藏文著作《格言集锦——如意宝石》的说法,佛陀看到汉族喜好外道而无法理解佛陀教法,便指派了在佛教中象征智慧的文殊菩萨以世俗谛的五行算学降伏汉族子民。文殊菩萨在汉地五台山显现了很多奇迹,并给“贡则楚吉杰布”传授了五行算学。关于“贡则楚吉杰布”向文殊菩萨学习的内容,《格言集锦——如意宝石》说是五行算学的三十一续部以及三百六十种占卜法;五世达赖喇嘛说是年、月、日、时、生命力、身体、财富、运势、八卦、九宫等命理学概念;而五世达赖喇嘛的摄政桑结嘉措却说是称之为“解”的医疗方法和称作“道”的消灾仪式。但无论如何,都可以说是西藏命理学的主要内容。关于五行算学传人西藏的情况,五世达赖喇嘛说是由文成公主首先带至西藏;而桑结嘉措认为,因为大悲圣者观音的悲心展现,早在西藏传说中的第一位国王聂赤赞普时期甚至更早,“贡则楚吉杰布”就来到西藏,并创作了各种仪式,他所创作的仪式经常与苯教仪式混淆。这种陈述清楚地传达了作者明显区分苯教与佛教传承的意图,并暗示苯教与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记载实属不同传承。藏传佛教关于“贡则楚吉杰布”的种种说法,表明了他们对汉文化的认同,以及在佛教的立场上努力吸收和容纳汉文化的态度。从而以藏传佛教对汉族孔子的印象为基础,借由文殊菩萨和一位起源于高度发展文明中的圣人形象,创造了具有佛教色彩的“贡则楚吉杰布”,以确保他们所新创的、融人佛教理念的西藏命理学系统的威信。这个创造的过程,不仅呈现了藏民族独特的文化创造力,同时也揭示了藏传佛教徒企图吸收汉文化中的重要成份,以达传播佛法的目的和意图。到了近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云丹嘉措对关于西藏命理学的传统观点做了总结,在其名著《知识宝库》中说:“五行算学,或称为西藏命理学的来源是内地。在第一位内地皇帝罢忽刹替时,一位居住在海边的百姓献给皇帝一只金色乌龟。皇帝仔细检视金色乌龟之后,心中首次出现八卦的象征符号。他根据这些符号创造了与八卦、九宫和十二生肖相关的各种算法。在此基础上,转世的国王、大臣及学者们逐渐发展出五行算学。后来出现许多相关文献,尤其是孔夫子——他是文殊师利的化身,在西藏以贡则楚杰著称——他也是无数算学与消灾仪式文献传承的创始者。在西藏本地最初是由前、后二位公主带来汉族算学文献,开启相关传承”。工珠·云丹嘉措的记载表明了西藏古代传统文化对孔子的普遍共识,不管“贡则楚吉杰布”与汉文化中的孔子形象相去多远,其根本上都是基于藏民族根据自身文化传统的需要,对汉文化积极吸收、认同和改造的必然结果。[参考文献][1][4][法国]石泰安.两卷敦煌藏文写本中的儒教格言[A].耿升译.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11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4.269、272.[2][法国]麦克唐纳.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考释[M].耿舁译.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196.[3]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43.[5][法国]麦克唐纳.《汉藏史集》初释[A].王尧、王启龙主编.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4辑)[C].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86.[6]土观·罗桑却吉尼玛.土观宗教源流[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202.[7]曾德明、林纯瑜.西藏文化中的孔子形象[J].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2007,(2):200.[收稿日期]2008-09-02[基金项目]本文为西藏民族学院2009年度青年项目“唐蕃时期儒家文化在西藏的传播”(项目批准号:09MYQ05)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1、魏冬(1977—),陕西合阳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道家教哲学和隋唐三教关系研究;2、益西群培(1951—),藏族,西藏拉萨人,主要从事藏汉翻译和藏语言研究。(1、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陕西 西安 710062;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 拉萨 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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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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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要吸引的,不是民众的思想,而是诉诸他们的恐惧情绪和自卫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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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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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题记:本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74-88页。本文章由我们两人十多次反复来回合作撰写,计量工作主要由彭玉生承担。感谢贺雪峰、张家炎、顾莉萍、陈丹梅和该刊三位匿名评审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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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 阅读: 2596
本文首先论证人间世界和自然世界在本质上的不同。人间世界充满主观性、多元性和偶然性,需要通过主观与客观、多元与单元、偶然与规律间的互动来理解。虽然如此,科学主义——认为社会科学应该模仿自然科学而揭示普适和确定性的规律——影响仍然非常巨大,在经济学和法学的形式主义理论传统中尤其明显。它偏重演绎逻辑以及数学化的推演,并且效仿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公理体系,结果是片面依赖于演绎而忽视归纳。如此的思维和研究进路其实违反了自然科学紧密、有机结合演绎和归纳的基本方法。本文论证社会科学应拒绝形式主义的方法,从立足于经验证据之上的归纳出发,然后应用演绎逻辑从中导出可靠的推断与假说,然后再返回到经验世界中去检验。这应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过程,其目的是形成在特定的经验条件下和限定范围内适用的理论与洞见,而非去试图构建普适与绝对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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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7
| 阅读: 1168
今日中国的农业正面临着一个历史性发展契机。其出路不必等待未来的更高程度的城市化,更不在于美国式的大农场,而是在于当前的新时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既是高劳动密集型的也是相对高收入的小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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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 阅读: 2025
题记:此“对话”辑与 “Whither Chinese Reforms? Dialogues among Western and Chinese Scholars, II”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 同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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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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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哈贝马斯自己实际上已给出另一种较为复杂的概念构造,它可以被发展为解决当下问题的一种办法。我认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是从那种并不适合于中国的近现代西方经验里抽象出来的一种理想构造。我们需要转向采用一种三分的观念,即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空间,而国家与社会又都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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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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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形态不应简单套用“中产阶级”占最大多数的“美国模式”来理解,也不应等同于“无产阶级”占最大多数的古典马克思主义模式。中国的社会实际与两大模式的关键差别在于其小资产阶级。“旧”的小资产阶级,包括农民和工商个体户,今天仍然占据中国社会从业人员的一半以上。至于“新”的小资产阶级,亦即“白领阶层”/“中产阶级”,在经济收入上确实远高于“旧”小资产阶级,但他们只占中国社会的较小比例。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结构中,低收入的旧小资产阶级,加上低收入的工人阶级,明显占绝大多数;也就是说,从经济收入来考虑,中国的社会结构明显仍然是金字塔型,而不是橄榄型,并且将比较长时期如此,绝对不应混淆于美国模式。但如果从政治意义上来考虑,中国社会则确实具有相当庞大的“中间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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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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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三十年来中国国家在旧体制和市场化的相互作用下,形成了一个比较独特的国家体制,它既是中国三十年来经济发展“奇迹”的能动主体,也是同时期凸现的社会和环境危机的主要根源。它既可能凝固为一个僵化的体制,也可能是一个仍然在“转型”中的体制。本文先讨论此体制和发展与危机之间的关联,再讨论其在运作中所显示的一些特点,最后提出对进一步改革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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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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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践历史的视角是否缺乏前瞻性?这是此辑评论者们提出的问题。本文论证,从实践角度来看,改革中的地方政府,在一个分权并允许创新与竞争的制度下,而同时又是中央集权的干部审核-委任和以GDP增长为主要目标的制度之下,乃是推动改革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而他们"招商引资"的成功"秘诀"主要是农民的廉价劳动力,凭借无顾劳动法规和福利以及环境保护来压低其价格的劳动力。这个体系既是改革的经济发展的根源,也是其社会和环境危机的根源。以上的分析所提倡的是改进公共服务和福利,既赖以缓解社会不公,也赖以扩大国内市场。但除非真正改变当前的干部激励制度,中央打出的从汲取-管制型政府转型到服务型政府的理想只可能是空谈。-- 在我们三次的系列讨论中,对话双方既反映了当今中国思想界的基本分歧也有意识地试图超越那样的分歧。分歧是一方强调改革三十年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一方则强调其所带来的经济发展,甚或"奇迹"。它们来自一定的历史背景:在毛泽东时代占霸权地位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改革时代则快速变成了新自由主义-现代化主义(发展主义)。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讨论试图跨越以上的分歧、探寻其间的共识以及区别意识形态的建构和历史实际。我们突出了一个基本研究进路,所纳入大多数的文章倾向用实践(历史)视野来替代意识形态化论证;同时,也突出了对其一个基本批评,评论者虽然基本赞同如此的研究,但同时,也多有意无意地质疑实践的研究,认为其容易陷入纯回顾性,缺乏前瞻性,容易变成简单对实然的描述和解释,甚或是辩护,缺乏应然的视野。本文将集中讨论这个问题,故命名《从实践历史来探寻改革》。[1] 首先,在我看来,从实践历史角度回顾改革三十年的经验,一个关键要点是左右双方所强调的社会危机和经济奇迹其实来自同一根源,即改革中所形成的特殊的国家体制。我曾撰写短文,突出《改革中的国家体制:经济奇迹和社会危机的同一根源》。[2] 这里不妨先再次转述这个论点,作为进入上述回顾与前瞻问题的讨论的出发点。 改革中的国家体制:作为经济发展奇迹的能动主体和动力 摆开意识形态而正视改革实践,国家体制显然在改革经济发展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根据资本主义理论的建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动力是私营企业家们的创业。在中国旧计划经济体制下,私人创业基本被完全扼杀。从潜在企业家们的视角来说,在那样的制度环境下,创业的"成本"高得简直无可能克服。一个党-国集权制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动用大规模的资源,可以做到一般资本主义经济所不可能达到的创业"效率",尤其是中央直接创办的战略性大企业,但它不可能发动资本主义型的可持续的创业动力。在那样的经济体制现实下,基本上唯有国家才具有创业的可能。要激发潜在企业家们创业,一个可能是解散旧体制,完全转向市场机制。前苏联和东欧采用"休克治疗"办法来创造新制度环境,试图全盘移植资本主义的模式和动力,正是出于这样的逻辑和动机。但是,它们的经验已经证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不可一蹴而就;苏东的休克治疗在短期内只可能导致经济衰退。中国没有采用苏东的方法,而是用计划和市场的"双轨"进路,"摸着石头过河"来逐步市场化,结果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分权(比较具体地体现于1980年代的"分灶吃饭"、"财政包干",而1994年的"分税制"则是在分权现实上扩大中央的税收和功能),以地方政府为能动主体,结合市场刺激而形成了改革经济的主要动力。正因为是借用旧体制,才有可能首先在基层的旧大队、公社的基础上,发动了上世纪80年代蓬勃的"乡镇企业"。与上级的政府机关不同,作为集体单位,大队和公社既拥有资源的管理权,又拥有其所有权,因此能够在中央的号召下更灵活地创业。其后,伴随投资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上升到县、市、省级政府,以它们为"招商引资"的能动主体,配合"经济特区"等措施,大规模引进国内外资本,借此推动了进一步的快速经济发展。 今天回顾,我们可以断言推动中国改革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既不简单是计划经济下的"国家",也不简单是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而是两者的结合,亦即我这里之所谓"改革中的国家体制"。在维持党-国旧有体制的客观环境之下,其实唯有政府本身才可能快速克服体制性的障碍而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创业;体制外的可能创业者则仍然面对重重关卡。同时,正是改革中形成的体制把旧制度下政府庞大管制权力的弱点变成市场化经济发展的优点:正因为旧体制所特有的国家威权,改革中的地方政府能够高效率地动用旧体制所掌握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本"(尤其是能干的集体和国家干部)和土地(因此才会有大规模"征地"的现象),以及资本、劳动力和原材料。同时,正因为国家是个"威权"政府,才有可能在现有劳动法规之外,使用不必遵守劳动法规、也不必为之提供福利的廉价劳动力--即2.5亿"非正规经济"中的"农民工"和"下岗工人"。[3] 威权性地压低劳动成本,甚至省略基本安全措施、使用每日工作时间超出八小时半倍到一倍的、不附带福利成本的、不允许组织工会的劳动力,全是在这样的"改革的国家体制"下实行的。由此在追求全球资本的竞争下,提供了极其廉价的劳动力,利用某些新古典经济学家之所谓"比较优势",[4] 在短期间内使中国成为世界外资投入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和"右派"的市场主义的解释不同,改革三十年的经济发展绝对不简单来自市场化的动力。正是经过旧体制的分权,结合新的市场化,激发了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了他们之间的竞争,并且建立、形成了以扩增GDP为主要审核"政绩"的制度。中国经济之与一般资本主义不同,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在其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如果要用"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描述的话,那么地方政府所起的作用应该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面对这样的经验现实,有的西方经济学学者采用了来自美国的"联邦主义"(federalism)范畴,借此来突出中国改革中地方政府所起的关键作用。他们首先颇费口舌地为其美国读者说明 "联邦主义"用于中国和在西方的不同:它不附带美国联邦主义对权利、宪法、民主等的关心,并且不是一个完全的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因此乃是"中国式的联邦主义"("Chinese federalism")。经过这番解释之后,方才能够说明"中国式的联邦主义"概念的实质性内容,即在一统国家内地方政府经济分权以及竞争的现实。如此绕个大圈子来说明中国改革的特色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也展示了西方在经济学话语中占据绝对霸权的事实。[5] 但是,对于习惯以中央和省、市来区分电视频道的中国读者来说,美国式的"联邦主义"概念其实只会引起对美国政治经济实际的误解(比如,由联邦政府以及加州、纽约、华盛顿等州、市来主办电视频道可以说完全不可思议;同时,由中央的组织部来委任各州州长也同样不可思议),并使中国的政治经济现实更难掌握。我们也许可以倒过来想象,西方学者们如果必须绕大圈子采用中国古代的"封建"范畴来说明西方中世纪的"feudalism",会意味一个什么样的语境和效果。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更直接,更具说服力地把改革中的分权体制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地方分权传统连接起来说明。[6] 当然,改革在其上附加了新的市场化。无论如何,地方政府所起的关键作用今天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对中国改革的一种共识。[7] 作为社会(和环境)危机的同一根源 经济奇迹的来源也就是今天的社会(和环境)危机的来源;两者其实乃是同一现象的两个方面。在"招商引资"和"征地"等改革经济发展所采用的方法下,只可能形成官员 + 企业家的 "官商勾结"的新"利益集团"。同时,在 "非正规"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下,也只可能形成尖锐的贫富不均和社会矛盾。加上原有的城乡间的差别,便是今天"社会危机"的主要内容。根据世界银行的基尼系数指标,在改革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已经从世界上最平等的国家之一转化为最不平等的国家之一。[8] 和"左派"的批评不同,现今的社会危机并不简单来自市场化或资本主义。今天的社会不公平、不平等并不简单是资方对劳方的剥削,也不简单是外来资本对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剥削。它附带着中国国家(一个与帝国主义时期的中国十分不同的国家)的强力推动。不遵循国家劳动法规、不允许农民工组织自发的工会等政策乃是国家的抉择,不是资本或外国的单边行为。它们当然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中国近、现代历史中,在帝国主义入侵之下所形成的"买办"机制。今天的国家是主权高度发达的、追求自己的经济发展的国家,何况它确实通过这个改革体制而做到了举世瞩目的GDP增长,提高了大多数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虽然也同时导致了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以及庞大的城乡差别。 环境污染也不简单地是引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的结果,让它把工业对环境的破坏从西方发达国家转移到了中国。当然,这是事情的重要的一面;中国确实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工厂",接纳了大规模的能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中国国家体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和责任。我们既要直面全球化下的客观历史背景,也要直面国家抉择的作用和责任。正是靠分权和市场化激发的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以及其围绕GDP的政绩审核制度,促使地方官员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优先目标。这样,相互竞争引进资本。一方面提供廉价土地、劳动力、原材料、财政优惠等等条件,同时,为了提高本地的竞争力,着重把稀缺资源配置于优先发展基础建设(道路、铁道、供能等方面),而环境保护则只可能是次要的考虑,不可能获得其需要的资源。[9] 结果是环保部门变成多唱高调而缺乏实质性措施的部门,大大加剧了环境污染。[10] 也就是说,改革的地方国家体制在推动了"奇迹"性的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环境,两者乃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偏重GDP发展和相对忽略环境保护其实是"招商引资"策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提高全球资本投资者的回报率的一个重要结构性组成部分,是吸引外来投资的秘诀之一。其道理和廉价劳动力是一样的。 同时,外资和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形成一个要维护这种机制的利益集团。正如众多的民众抗争运动的调查报告表明,各地环保抗争运动几乎不可避免地会首先遇到政-资方的联合压制和打击。它们不可能简单通过各地的环保部门和法院而获得公正处理,因为那些部门在经费和人事上都受地方政府的管辖。唯有通过组织动员、网络联系、媒体曝光等而形成了一定的声势之后,才有可能突破地方上官商勾结的第一层的"捂盖子"回应,进入到第二层的 "摆平"矛盾回应。那样,抗议者才有可能通过妥协得到部分满足。[11] 所以,左右双方之把问题形容为资本对劳动、西方对中国、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市场主义对计划经济的非此即彼绝对对立,都是片面的。事实是,改革及其过程中所形成的体制既非简单的资本主义,也非简单的旧计划经济体制,而是两者结合之后的产物。它以发展主义式的地方政府为主体和动力。它是市场化、企业化了的地方政府,是一种地方-国家 + 企业的结合体、外资 + 中国政府的结合体,它不能简单地用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意识形态来理解。 改革的国家体制在实际运作中的一些特点 这个"改革的国家体制"在实践之中已经形成一个比较特殊的体系,具有自己的特色。上面已经突出了实际运作中的地方政府的经济角色。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国家体制的另一面,即集权的中央政府的角色。 正如强世功的论文指出,对中国宪政的理解绝对不能限于其成文宪法。即便是在西方的传统之中,也有两种很不一样的传统:以成文宪法为主的美国传统和以不成文宪法为主的英国传统。中国的成文宪法其实只是相应现代西方话语霸权的现实而拟就的文本,如果简单地像许多现有宪政研究那样,用美国政府组织模式来理解,把中国和美国的国家成文宪法等同起来,或简单地根据美国模式而强调中国宪政各方面的不足,便会完全误解中国国家体制的性质。首先,中国国家体制不能脱离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现实以及其所包含的"不成文宪法"来理解。正如强文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固然是个分权的体系,而各级政府在官僚体制内的关系则是垂直集权的状态,但共产党则与两者都不同。它首先是个高度集权的组织,充分体现于其干部任命和纪律检查的制度。但是,它同时具有一定的分权传统,其来源是毛泽东在"十大关系"中打出的"两个积极性"原则:要求统一集权,但同时也要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动地方积极性。这是毛泽东批评苏联集中的官僚制度的一个要点。在他看来,中国革命的"群众路线"才真正体现了共产党党章中的"民主集中"原则的精神:在运作之中,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要求上级广泛与下级"商量办事"。邓小平用"分权让利"来推动改革,正来自那样的传统。这是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问题的一个好思路,也说明我们为什么不能简单引用美国"联邦主义"来理解中国的改革体制。 Pierre Landry 的新作使用了一个矛盾结合体概念--分权的威权体制(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来描述改革中的中国的国家体制。他指出,从财政角度来看,中国是世界上分权度最高的国家--2002年地方政府的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将近70%。[12] 这是一个悖论的事实,因为一般威权国家的财政要比民主国家集中,后者的地方政府支出在1972-2000年中平均只达到全财政支出的约六分之一,前者则贴近四分之一,但改革期间中国地方政府的支出比例则明显比两者都高,1958到2002年间平均达到一半以上(55%)。[13] 从一般的理论预期来看,如此的分权应会严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力和功能,导致其分裂甚或崩溃。但是,中国不同,在大规模的改革中,包括干部更新、提高其教育和技术水平以及"地改市"和"市管县"等制度改革,仍然维持了其高度一统的体制。 Landry 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由共产党的干部任命制度。它通过各级组织部门有效地控制了干部的选拔和提升。正是这个干部任命制度奠定了改革中高度奏效的政治经济体系。因此,Landry采用了一双相悖的形容词,分权和威权,用两者的矛盾结合来形容改革的中国国家体制。[14] 它既是一个分权的体制,也仍然是一个中央集权的体制;它是两者微妙结合的体制,也是政府和共产党微妙结合的体制,缺一不可理解。如此的理解符合强世功所分析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实际运作中的成文与不成文宪法的结构。它也是对中国国家体制的实际运作比较贴切的描述和分析。 此外,在我看来,中国中央政府在改革中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其表达和实践间的背离。[15] 一方面,为了促进快速的经济发展,不惜撇开国家劳动法规而利用农民工等极其廉价的劳动力来吸引全球资本,而另一方面,它也打出社会公正、和谐社会,甚至于社会主义的理念。一方面,它不惜不顾环境污染来吸引外资,推动工业发展,但同时又设立了许多环保机构,制定了不少环保法规。它既提倡发展主义,并设置了以扩增GDP为本的地方官员审核制度,同时也提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理想。 这样的背离是地方政府运作中普遍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是中央的矛盾言行,导致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类似行动。一方面,在涉及比较"软"的指标的时候,地方上下级政府显示了一种 "共谋现象",大家心照不宣地摆样子来满足中央对那方面的要求。同时,一致比较集中地追求大家知道是真正关键的扩增GDP的发展主义"硬道理"。正是沿着这样的逻辑,县、乡/镇、村级政权机构可以串通了把一个比较软的指标的中央拨款(如"退耕还林")用来满足更"硬"更重要的指标的需要(比如基础建设,用来招商引资、扩增GDP)。 周雪光用组织理论来解释地方政府上下层间的"共谋现象",说明它的来源是制度化了的组织环境,是中央政策与地方实际之间的距离、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县、镇、村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所具有的共同利益所促使的对付中央的行为。[16] 他的分析毋庸说有一定的说服力,并且很好地与现有西方组织理论对上话,既不限于其视野,又同时把中国经验用西方学者所能理解的概念来解释。但我们也可以从中央政府在表达和实践上的矛盾性来理解周雪光关心的"共谋现象":地方政府官员都知道经济发展是"硬道理",是共产党执行的干部审核制度的关键标准,而环保、卫生、和谐等则是相对软的道理,因此,才会有多层地方政府在表面上满足中央的软要求,显示了一种"共谋现象"。在资源稀缺的现实下,地方政府权衡轻重,会作出优先照顾硬道理的"理性"抉择。从这个角度来考虑,地方政府和中央同样区分"硬"和"软"的道理,其实也是一种"共谋现象"。 王汉生、王一鸽新近的研究则从特定制度环境所促成的"实践逻辑"[17]角度来解释地方政府行为。在改革期间设立的"目标责任管理制"下,各级行政和业务机构通过"责任书"把中央设定的目标一级一级地传达、贯彻下去。所设目标固然包含社会公正、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但在制度化了的量化管理机制下,真正刚性的任务乃是易于量化的"招商引资"和GDP增长目标。因此,在现存制度和管理机制下,自然形成了经济发展乃是"重中之重"的实践逻辑。[18] 这是对当今国家体制实际运作的贴切描述与分析。 这个逻辑的另一方面是,为了经济发展的硬道理而优先要求稳定、避免"生事",尽量"摆平"矛盾,因此导致地方上对民众抗议事件的压制和隐瞒或迫不得已的妥协。上面已经提到环保方面的例子。最近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对许多学校因建筑不达标而轻易塌毁的民众抗议的一些措施更是众所周知的例子。 此外,改革的国家体制更显示了政府部门牟利化的特点。政府各部门的利益追求,和因这种追求而出现的部门间的矛盾,也是旧体制和新市场经济结合的另一面。从我自己关于离婚法实践的研究中举一例来说,南方R县的民政部门近十几年来竟然拒绝继续处理、登记夫妻双方同意的离婚,其原因是不愿意为十分有限的收费(8元的登记手续费)而冒被卷入登记过程中临时可能出现的当事人间的矛盾的麻烦,为此把简单的离婚登记也全部推向当地法院,因此引起了部门间的矛盾和上访。[19] 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但它可以说明部门主义的现象。它是在市场化了的新体制要求地方政府创收的大环境下形成的。而我们可以更进一步把官员腐败也视作政府部门及其官员牟利化现象的一个方面。譬如,新近的研究展示,中央为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拨款,多被一层一层的地方政府部门或个人克扣、挤占,以致真正交付给基层的只是所拨款项的一半甚或更少,乡镇市场建设补助资金如此,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学校危房改造的国债基金等等也如此。这是个半公开的普遍现象。[20] 在现阶段的改革中的地方政府体制下,人们普遍认为与官员打交道,没有礼物和其个人或部门利益便什么事都不可能办成。 如此这般的现象尚待系统的研究和梳理, 但我们也许可以初步提出这样一个概念: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特殊国家体制既可能是一种过渡性的体制,也可能会是长期凝固的体制。从正面来说,它推进了震惊世界的经济发展"奇迹";从反面来说,它导致了社会和环境的危机,并在许多方面具有既是旧体制的也是新牟利化的制度性劣质。在原有的官僚化倾向--繁琐的程序、形式主义、臃肿和低效率、官官相护等等--之上,消除了过去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形态及其钳制作用,更加上了部门和官员的谋利意识,其弊端可能更甚于过去的官僚主义。如果不进一步改革,很可能会凝固成一种新的僵化体制。那样的话,只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社会不公和更污染的环境,触发更多、更大规模的民众抗议。 进一步改革? 当务之急是,怎样来进一步改革这样的现存国家体制?以上的分析说明,我们如果简单地从意识形态化的理论出发,继续陷于"民主主义"对"威权主义"、宪政对集权、或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争论,只可能脱离中国实际而在意识形态分歧之中打滚。脱离了运作中的实际,便没有可能点出真正的问题,也更没有可能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如此的争论,完全局限于应然理想,最终只可能越谈越僵,最终变成互不理会的分别自说自话。对实践历史的回顾则虽然可能忽视应然,但也完全可以变成有实际根据和针对性的改革思考。[21] 今天政府已经打出要从汲取型、管制型政府转化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这是个非常关键的理念,它意味着由政府来(再次)负起公共物品的主要责任,为广大农村人民, 以及城市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和下岗工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它也意味着国家体制根本性转型的可能。 有的市场主义者从原则上、理论上反对如此的政府角色,认为它只可能导致更庞大的政府以及计划经济时期那样的官僚化;同时,他们认为,由私营企业提供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会有更高的经济效率。这其实完全是一种原教旨市场主义,源自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并不符合任何西方国家的实践实际。西方先进国家其实全都是市场主义和福利国家结合的产物。即便是哈耶克那样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家都承认,公共用品和一般消费品不同,必须由公共的国家来提供,不可能完全依赖追求自家利润最大化的私家公司来提供。[22] 毛泽东时代中国充满过度意识形态化的例子,今天绝对不应犯过度依赖美国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的错误。 当前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危机其实已经再度证明了原教旨市场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的不足。事实是,中国在改革中借助出口带动的经济增长,今天已经受到严重的挫折。作为手段,过去的发展无可厚非,它给予中国经济大规模的外来投资和技术转移,也给二亿多中国农民带来了农业之外的工业、打工收入。但是今天,更关键的是要提高广大中国人民的消费水平,扩大中国国内的市场,借此来推动更具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 这里需要的一个关键概念是利用社会改革来推进经济发展。低收入者是消费占可支配收入最大比例的人群;提高他们的收入,要比提高(中国有限的)"中产阶层"收入具有更快、更多的扩大消费效应。面对经济萧条和海外需求的萎缩,这是刺激进一步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它也是美国奥巴马总统新政下对经济大萧条所提倡的主要药方之一。换言之,缓解当前的严重分配不公和社会危机可以扩大"内需"并促进经济发展。 至于福利,其逻辑同样。由政府来提供、组织免费教育和合作医疗,会立刻影响中下和低收入人群的消费。他们对教育与(疾病和失业的)风险特别敏感,因此会更重视储蓄,借以为自己提供保障。如果由国家来承担这样的社会保障,一旦在民间建立了这方面的安全感,便会刺激消费、扩大国内市场。中国政府最近几年其实已经开始采纳这种逻辑,连贯出台了一系列如此的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税、确立九年义务教育、给予农村六十老人生活补贴、组建覆盖大部分民众的合作医疗制度等等。其他方面的福利和卫生及环保则尚有待进一步的推进。 与此同时,也许可以借鉴我在第一辑中所突出的中国持续不断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在高度集中的皇权下依赖来自社区的半正式官员的简约治理--实践传统,[23] 适当考虑结合政府的威权功能和社区的参与和监督,再加以市场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在公共物品提供上,可以利用旧体制的威权特点来带动新型的公共服务,适当纳入私营企业来激发创新性,利用竞争(包括地方间的竞争)来提高效率,考虑部分采用公私合营的半企业性的服务,由政府来领导、发动,地方社区来配合和监督,私营企业来参与。过去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简单非此即彼二元对立,使人们认为市场经济必定建立在完全私有的产权制度上,是错误的。这里应该清楚区别所有制和市场机制,因为市场机制并不排除公有制度。 在合作医疗方面,根据第二辑纳入的王绍光的研究,经过多年的摸索,看来将会以国家投资和领导,地方和集体配合,人民交费型来推动。[24] 这样的多元参与的公共物品提供不同于管制型政府是,后者是由上而下的单向机制,权力在上,人民没有选择余地,而多元的社会服务则不同,地方之间可以有竞争,社区可以参与并拥有监督权利,人民可以有购买与否的选择权利。因此,应该不会像管制型政府那样几乎必然陷入官僚主义化泥沼。它也不同于牟利型的政府,应该不会陷入改革前三十年所凸现的只为金钱提供服务的弊端。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的极端全能管制型一面应该被抛弃,但其有效的公共服务一面则应适当继承,用来建立一种"第三条道路"。[25] 扩大公共服务甚至可以看作改善国家体制的机遇。 根据以上的讨论,中央政府的政策抉择显然非常关键。鉴于过去30年的实践经验,最关键的步骤也许是地方官员审核的制度。如果能够把优质福利、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真正变成"硬"道理,采纳具有长远视野的审核制度来替代现在仍然主要以经济发展为标准的政绩机制,应该不仅能够推动市场发展,也能促进国家体制本身的转化。毋庸说,目标是从旧管制型国家体制转化为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体制。 从实践历史的角度来考虑,正因为当前的中国既来自人民共和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历史背景,也来自改革三十年的新自由主义历史背景,今后的中国追寻的该是两者的结合和超越,而不是非此即彼的、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二元对立的抉择。崔之元极具挑战性地打出了"自由社会主义"的设想,其中一个关键建议是把大量仍然存在的国有资产纳入市场环境现实来考虑,既不限于纯粹反市场的计划经济视野,也不限于纯粹私有化的资本主义视野,强调的是利用这些来自计划经济的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的增值来支付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甚或收入的重新分配,由此来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6] 这是一个具有一定历史渊源和理论深度的"另类"设想。它也和强世功论文的观点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因为我们可以把强文解读为提倡既纳入中国成文宪法的自由民主主义观点,也纳入中国不成文宪法(或"根本法")的中国共产党的社会主义党章观点,由此来超越当前非此即彼的狭窄观点,由此来理解和探寻符合实践历史的宪法改革。譬如,我们也许可以想象某种一党民主制,其中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具有立法的权力,更具有财政预算和罢免领导者权力,甚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权力。 应该说明,我个人对崔之元的"自由社会主义"和强世功的"成文与不成文宪法"的理解是它们所包含的理想不是一种模棱两可的、和稀泥的那种含含糊糊的妥协,而是在承认两者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的前提下的超越性综合。讲究"收益"与增值的国有资产,以及其用来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甚或收入重新分配的设想,正体现了这样的超越和综合。自由民主主义的成文宪法与社会主义的共产党党章的并存与结合同样。至于具体如何综合并在实践中操作,则尚有待于实用性的试验,据此尔后逐步提炼其中的理论性逻辑。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60年中,有一个前后一贯的优质体制性特点可以用来推进如此方向的进一步改革。正如Sebastian Heilmann在第二辑的讨论中指出,和一般的民主制度国家不同,中国政府的决策过程经常先在地方上"试点",然后由中央决策,"以点带面"推广。民主制度下的国家,则必须在采用某一政策之前,预测其可能后果,凭此而后采用,但中国的集中和分级的政权则允许试点型的试验,在看到某地某级实际结果之后,方才采用、推广某一政策。[27] 王绍光在同一辑中则进一步指出,从改革30年对农村医疗政策的摸索和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在试点的进路之外,更显示了吸纳基层创新的"学习"能力,以及在实践之中逐步适应实际需要的能力。[28] 这种实用性的决策方法和进路,完全可以灵活使用于进一步的国家体制改革。新近报道和讨论较多的 "重庆经验"--用市场化了的公有资产的增值来投资于公共建设,并带动私家资本的参与,再用进一步的增值来再建设--便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这样的一种尝试。[29] 对近期的改革来说,从管制型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是已经被充分明确的前瞻性理念和道德价值,所缺的只是对其促进经济发展的认识和付之于实践的决心。对长期的改革来说,完全可以采用现有基于实践的试验-适应决策方法来探寻结合市场经济和社会服务、兼顾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理念的道路。以上是从实践历史视野得出的一些实用性改革的尝试性思路。 我们第一轮的讨论最后突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自由-民主-资本主义和计划经济-社会主义的两大模式之外,还有什么样的选择?具体什么内容?我们第二和第三轮的讨论,以及我这里的总结性评论,也许可以视作一个提出初步的答案的尝试。 [1] 我对"实践"的理解包含三种交搭而又不同的含义:一是相对"理论"而言的实践,主要指行动;一是相对"表达"而言的实践,主要指实际运作;一是相对"制度"而言的实践,主要指其运作过程。而"实践历史"则更包含实践与其相对的三方面在历史中的相互影响。更详细的讨论见黄宗智《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 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四期。 [3] 黄宗智:《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现实与理论》,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2期。 [4] Justin Lin (林毅夫),Cai Fang(蔡昉)and Zhou Li(李周). The China Miracle: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Economic Reform, rev. ed.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03 [1996] . [5] Montinola, Gabriella, Yingyi Qian and Barry R. Weingast.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The Political Basis for Economic Success in China," World Politics 48 (October 1995): 50-81. 亦见Qian Yingyi and Barry R. Weingast. "Federalism as a Commitment to Preserving Market Incentives,"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 11, no. 4 (fall,1997): 83-92. [6] 例见Susan L.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7] 在钱颖一等的著作之外,例见David Li. "Changing Incentives of the Chinese Bureaucrac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 88, no. 2 (1998): 393-397. [8] 中国的"基尼系数"(量度收入不平均系数,以零点为完全平均,100为完全不平均)已从1982年的0.30退落到2002年的0.45(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后者在当年世界131国家中,排名于第90的低下位置。见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 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Foundation. China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China Country Office. 2005:第13页。 [9] 最近这方面的研究颇多,例见张恒龙、陈宪:《财政竞争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以中国的招商引资竞争为例〉,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6期。2006; 傅勇、张晏:《中国式分权与财政支出结构偏向:为增长而竞争的代价》, 载《管理世界》2007年第3期。[10] 张玉林:《中国的环境战争与农村社会--以山西省为中心》,待刊;Elizabeth C. Economy. The River Runs Black: The Environmental Challenge to China's Future. Ithaca,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4. [11] 关于环保运动的调查报告相当多,例见张玉林:《中国农村环境恶化与冲突加剧的动力机制--从三起"群体性事件"看"政经一体化"》,载《洪范评论》第9辑,2007年。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黄家亮 :《通过集团诉讼的环境维权:多重困境与行动逻辑--基于华南P县一起环境诉讼案件的分析》,载《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2008年。福建:福建教育出版社。石发勇:《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以一个街区环保运动个案为例》载《学海》,2005年第3期。 [12] Pierre F. Landry. 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 in China: The Communist Party's Control of Local Elites in the Post-Mao Era, pp. 3-5. New York: Cambir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13] 同上,p. 6。 [14] 尤见第2、第4章。 [15] 表达与实践的区分是我《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书店,2001, 2006)的中心论点。 [16] 周学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 》,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1-21页。 [17] "实践逻辑"毋庸说是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用词。孙立平是国内阐释布迪厄理论的领军者,例见其发表于《对话(一)》的文章:《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载《开放时代》2008,第1期, 57-72页。 [18] 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载《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2期, 61-92页。 [19] 黄宗智、巫若枝 :《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1期,3-13页。 [20] 例见解兵、任生德、张俊飚:《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违纪与腐败及其治理》,载《经济研究》2008,第4期:111-118。 [21] 这里的话题主要是经济和社会。我个人对法律实践历史和民事立法改革的关联有比较详细的讨论。见《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2] Friedrich A. Hayek. 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 第六章。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8 [1980]. [23] 黄宗智:《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办正式基层行政》,载《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2007年, 1-23页。[24] 王绍光:《学习与适应: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变迁的启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111-133页。 英文版见"Adapting by Learning: The Evolution of China's Rural Healthcare Financing,"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25] 例见杨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第三条道路》,载(武汉社科院)《学习与实践》2006,第5期。 [26] 崔之元:"Liberal Soci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ina: A Petty Bourgeoisie Manifesto" in TianyuCao (ed.), "China's Model for Modern Development", Routlege, 2005。亦见樊纲、高明华《国有资产形态转化与监管体制〉载《开放导报》2005,第2期。 [27] Sebastian Heilmann. "Policy Experimentation in China's Economic Rise," 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v. 43, no. 1 (March 2008): 1-26. 中文版见《中国经济腾飞中的分级制政策试验》载《开放时代》,2008年第五期,31-51页。另见同一作者:"From Local Experiments to National Policy: The Origins of China's Distinctive Policy Process," The China Journal, no. 59 (Jan. 2008): 1-30; 亦见其 "Maximum Tinkering Under Uncertainty: Unorthodox Lessons from China,"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 [28] 王绍光,同上。虽然,正如Heilmann指出,不能对其由下而上的机制估计过高,因为政策选择的最终权力是集中于中央的。(见Heilmann, "Maximum Tinkering Under Uncertainty: Unorthodox Lessons from China," Modern China, v. 35, no. 4 (July 2009);中文版见《开放时代》2009年第7期。 [29] 崔之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丰富经济学含义》载www.humanities.cn, Nov. 27, 2008; 《"重庆经验"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携手并进》载www.tecn.cn, Dec. 13, 2008。--原载地址:http://www.lishiyushehui.cn/modules/topic/detail.php?topic_id=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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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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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团诉讼的环境维权在国内学术界还是一个少有涉猎的领域。本文以华南P县的一起大规模环境诉讼案件为案例,“展示”并分析了在当前中国基层社会这一特定“场域”中,通过集团诉讼这种方式进行环境维权所面临的多重困境和农民的行动逻辑。文章立足于通过叙事的方式来建立对当下“通过法律的环境维权”的场景化认识。在此基础上,作者分析了这种行动面临的四个主要困境,即集体行动的“搭便车困境”,农民维权的“合法性困境”,司法诉讼的“体制性困境”,法律逻辑下的“环境权困境”。面临四重困境,在推进“通过法律的环境维权”时,农民的行动中蕴涵着特殊的行动逻辑,这主要包括特殊的动力机制和特殊的行动策略。特殊的动力机制包括:村民们因基本生存面临威胁而不得不进行的生存抗争,诉讼精英的使命感和道德勇气,诉讼精英生存危机下不得不将斗争进行到底。特殊的行动策略包括:始终控制在法律范围内的行动;选择性激励;诉苦、弱者的武器、“问题化”、“挟中央以抗地方”等动员策略;引入媒体、专业环境诉讼帮助NGO、环保支持网络等外力以搅动地方利益格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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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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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一开始,最早的比如说孔德想建立社会学,原本的意思是“关于社会的(自然)科学”。我们认识社会就要像牛顿认识自然界那样,那么这样构筑起来的概念、理论、框架,看问题的角度和方法就没有性别这一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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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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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结构、社会网络的重要环节,因此它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构建和谐社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具体落实。本文是根据作者最近5年多来对云南、内蒙、贵州、陕西、河北、广西、江西、四川等地的实地调查而写成的。 中国社区治理的经济决定论困境 当前,关于社区的统一定义仍难一致。本文所讲的社区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它与行政系统划分的社区有所不同,它不是一个行政的简单的划分。作为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它具有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 第一是“认同感”(identity)。就是说人们之间互相是把对方看作是有基本了解和信任的人,彼此是把对方当作“我们中的一员”看待的。 第二是“安全感”(security)。人们在社区里就进入到一个基本的安全系统,这系统是由社区组织自己提供的。社区虽然没有政府的行政甚至治安的安全系统,但是它有另外一种安全系统,比如说有互助的系统、亲情的系统,等等。 第三是“凝聚力”(solidarity)。大家在遇到任何形式的灾害、挑战或风险的时候,互相之间都有照应和协作,哪怕平时似乎互不往来或往来不多。 从这三个条件可以看出,社区是人们经过实践逐渐建立起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组织形式,是一个有着公共联系的整体,而个人只是社区中的一员。公共性是社区—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公共性概念的完整内涵是在近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获得的,是在反思现代性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 马克思认为,人是类的存在物,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孤立的个人是不存在的。“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我们不可能单纯自足于个体性的私人生活,而必须要由私人生活走向公共生活,走向“类”生活。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领域并不真正体现普遍主义的伦理,个人主义与普遍主义的矛盾是资本主义所无法解决的。所以,只有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消灭私有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确立共产主义制度,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个人主义与普遍主义的矛盾才能真正消解,公共性才能完全实现。 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作为整体的社区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所体现的整体属性,具有公共的性质,也就是公共性,它构成了社区的必要条件。 然而,流行的现代性起源叙事,包括古典社会学家的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的兴起是一个由社区向社会转型的过程,从而不同程度地把社区与社会对立起来,把社区看成是传统的、落后的,把社会看成是现代的、进步的。在古典社会学看来,以价值、伦理、规范、宗教等为基础的社区的瓦解存在着某种必然性,是走向以契约、工具理性精神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必然代价。对于这个过程,马克思称之为“异化”,韦伯称之为理性化所导致的“铁笼子”,涂尔干称之为“失范”,他们从不同的视角对现代社会进行批判,并提出社会整合的艰巨任务,主张未来的社会应该以某种共同价值为基础才能形成新的共同体。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导致的金钱拜物教给现代社会公共性设置了巨大的难题,现代社会要维系就必须破除资本的逻辑,而这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才能实现。 随着20世纪50年代西方的“现代化理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关于社会现代化的理论,而是特指冷战开始后以帕森斯以及罗斯托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家所提出的关于社会如何走向现代化的主张和言说,其以西方特别是美国模式为基本“理想类型”,用静态的、二元的、进化的分析框架来看待各个社会如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兴起,经典社会学中所包含的对现代社会批判的张力出于西方在冷战环境下抵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需要而被磨灭。西方的“现代化理论”把社会发展问题还原为经济增长的单一视角,并对这种单线论的社区—社会发展模式进行完善。不仅如此,随着城市化的浪潮,“现代化理论”在主张社区—社会二元对立的框架中又加入城乡对立的内容。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郊区化和大都市区化的发展显示了城市化的多维特征、复杂性以及乡村的互动性和融合,社区-社会理论中的城乡对立也就随之消解。不过,社区—社会二元对立的消解似乎并没有自动动摇作为主流的现代性叙事,相反,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的推进,发展主义的结构调整方案和新自由主义理论一度风靡全球。对现代性进行系统反思则是亚洲风暴和拉美金融危机之后的事情。 中国的社区治理,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注重的乡村社区的治理,从最初的扶贫到农村现代化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认识的复杂过程。不管是“整村推进”的扶贫项目还是非政府组织的“区域发展”项目,都付出了很大努力,在某些地方使某些个人有了较大的物质收益,但从总体上说它们在乡村层面的实践都还谈不上成功,乡村治理的效果也并不理想。 导致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乡村治理思路在一段时间里基本上仍然属于发展主义范畴,主要强调经济维度的乡村发展,而忽视公共性维度的乡村建设。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过去通常仅仅把乡村看作一个地理意义上和经济意义上的单元或区域,往往通过加大经济、物质方面的投入来加强乡村的治理,强调的是修桥修路、通电通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而没有把乡村看作是一个社区,忽视了其认同感、安全感以及凝聚力等要素的激发与整合。 乡村社会(“传统社区”)之所以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落后的代表”并置于现代社会的对立面,主要在于其理论基础是西方中心论的单一的现代性起源叙事。然而,在一个长时段的视域里,关于社区—社会二元的区分实际上存在着严重的化约论缺陷。现代性的起源被化约为一个单一叙事(现代化的起源),而城市化则被化约为从乡到城的绝对的社会重组过程(现代化),基本上把一个社会到另一个社会变迁的整体关系给化约掉了。对于现代社会的兴起,基本上类似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处理,只侧重市场经济的一面,而很少提及整体社会变迁的一面。对于乡村社区生产关系的整体改变,只关注到人们从农业转移到工商业和从乡村转移到都市这个面向,而在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中,则存在或明或暗的单线进化论、经济决定论的倾向。在单线进化论的视域中,现代社会只有在与落后的传统决裂后才能实现现代化,跨入文明社会。而在发展主义的经济决定论视域中,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就会带来精神文化的发展,出现所谓的“涓滴效应”;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优化配置资源的同时会自然地逐步实现社会均衡。 这种单线进化论和经济决定论看不到,社会之维系不论古今仍然取决于人类在一个地方、地区和更广阔地域共同生存的基本需求,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理性的和情感的、制度的和文化的、个人的和群体的。正是由于这种理论的缺失,在实践中重城市轻乡村;对维系社区公共性存在的传统资源不予重视,甚至不加分析地加以拒斥、批判,比较重法制而相对轻道德;比较注重物质的维度,而相对忽略精神的维度。 所以,要构建和谐社区,必须首先在理论和认识上超越单一的现代性叙事,超越“乡村—城市”、“传统—现代”、“社区—社会”、“伦理社会—法治社会”的二元对立,从具体社会历史的维度出发重建社区—社会关系、城乡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伦理与法治的关系。 传统与现代本来并不是截然对立的。马克思曾经指出,“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历史是连续的,文化传统已经渗透到我们的衣食住行。现代性并不是简单地否定传统,而是对传统进行重写、重构(这才是马克思所说的与传统决裂的真正意义),传统必须在反思现代性之中以其自身的内在价值实现再生。“反思现代性的标志是去传统化。但这不意味着传统信仰和实践从社会中消失。在一些情形下,甚至还表明它们的再现”(尼德尔·多德《社会理论与现代性》)。 超越社区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强调传统资源对于社区公共性的维系的重要作用,并不是要简单回到(事实上也不可能回到)传统社区。传统意义上的社区是土地和有血缘关系的人口紧密结合的一个地理上的聚合体,这在当今社会基本上已不复存在,即使有个别的人和社团来组织类似的社区,那也是特例。从滕尼斯以来,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已经发生变化,从一种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类型”转向“地域社会”。今天,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社区的地域限制日趋打破,而获得新的表现,即具有一定联系的跨地域的新型“社会组织”或“社会网络”。 另外,在客观上也应该承认,由于市场化的冲击以及在公共资源(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缺乏或被破坏的环境中,社区本身也面临着解体和瓦解的可能性。事实上,全球很多地方的社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衰落。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能不能回到传统意义上的社区,而是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激发传统资源以保障更多的社区公共性,为那些从传统社区流转出来的人群积聚的地方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从而建设新时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中国道路”与社区重建 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与旧式的以物(商品、资本等)为本的发展观具有本质的区别。如果发展不是以人为本的,而是以物为本的,那么很可能,在片面追求人均GDP、人均收入的过程中,高楼大厦和高速公路的确是多了,但是人们并没有得到更高程度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一个社区与另一个社区之间、同一个社区内部,都会出现越来越严重的区域差距、贫富差距、经济—社会差距和城乡差距;生态、伦理、信任就都要么不被重视要么日益恶化。 所谓“以人为本”:首先,不只是以个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而且更是以人民整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因为人从一开始就是群居的动物;其次,不只是以人的眼前利益为目标,而且更是以人类整体的长远利益为目标,因为从一开始,人类就是世代相传、生生不息的;再次,不只是以人的经济利益为目标,而且更是以人的社会生活质量—精神生活品质为目标。因为人从一开始就既是经济动物更是社会动物和精神动物;最后,不只是以人自己的利益为目标,而且更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因为从一开始人就是自然的一部分。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社会整体为目标,而不是简单地还原为个体,而是将个人与社会整体联系起来,把社会的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各种维度和需要都纳入总体视野,而不只是考虑经济与技术意义上的增长。 所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也要求我们超越西方现代性理论特别是西方的发展主义关于社区与社会、城市与乡村、文明与野蛮、过去与未来、西方与东方等二元对立。 而我们原来讲的现代化基本是指工业化,而工业化又基本是以英国经验为基础的。在西方近代历史上,工业化是与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等共同构建起来的一整套从制度到观念的东西,即所谓的“现代性”。但是,现代性绝不只是一个人口意义上的城市化或技术意义上的工业化过程,在实际的历史过程中,它同时也是通过对内建立雇主与雇员、劳动与资本、生产与管理等,对外开展侵略、扩张、殖民、移民,并把对内对外这两个过程都从文化意识形态上加以合法化来完成的。 以英国经验为基础的现代化还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它是第一次以如此大的规模和如此有组织的方式使人远离自然,甚至破坏自然,与自然对立。它把人组织到非自然的环境下,不仅远离自然,而且是把大自然作为掠夺的对象,把大自然,包括森林、矿藏、木材、淡水一直到整个自然的一切生物和动物,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作为征服、战胜的对象,甚至是破坏和消灭的对象。所以,即使撇开资本主义对内剥削、对外侵略的维度,只讲技术意义上的工业化本身,对中国(也包括印度等后发的人口大国)也是很大的挑战,我们根本没有那么多资源来征服,来挥霍。 从文化—意识形态上看,这个把世界日益现代化的过程,是与我们如何认识世界密切相关的。欧洲工业革命以来(甚至启蒙以来)最基本的认识模式就是主观/客观、人/自然、文明/愚昧、传统/现代等二元叙述(包括近年来很流行的市场/政府、社会/国家这类二元对立的认识模式)。这成了我们今天的思维定势或基本框架,其所要处理的是如何使农业社会变成工业社会,如何从乡村走向城市,如何从传统走向现代。它构成了社会学最基本的叙述框架。但是,这个叙述,实际上主要是以英国17~19世纪的局部经验为主要依据的,而这个经验所概括出来的东西后来竟然演变成了具有普遍主义(所谓的“普世性”)特征的理论。似乎一切社会和地区,不论其自然、地理、文化、历史有什么区别,都必须这么做。借用马克思的话,这样来概括英国的局部经验,给了英国过多的荣誉,其实也给了英国过多的侮辱。 比如,中国的整个历史语境就与英国差得很远。中国由于“错过了历史机遇”以及高度的资源制约等原因,不仅不可能重复英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甚至(更重要地)它也不只是英国意义上的现代民族—国家,因为英国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实际上是17世纪以后才逐步形成的。而中国的形成比它要早得多。因此,“中国问题”其实不只是一个现代英国意义上的现代性问题(如怎样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当然,现代性问题在英国也不只是工业化城市化一个维度,它至少包括工业化、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等几个基本维度,但即使如此,也仍然不足以把“中国问题”说清楚。 因为,我们说的“中国”:首先,她当然是一个民族国家并因此也有自己的独立、主权、领域完整并还在积极进行着自己的国家建设(民主、法治、管理、审计、税收、全民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国防、生态等建设);其次,她还是更广大的一片土地,是一块就像欧洲一样的大陆,它是一个大陆型的经济体,在这里多种经济形态长期并存;再次,她还拥有一整套古老的(且不同于西方的)文明形态,这个文明里面包括很多种直到现在还活着的文化,包括由多个民族、多种文化组成的集合体;最后,她还是一个活着的历史,不论其有多少波折、变形和转折,她不是在博物馆里的死去了的历史,而是还在滋生、发展并正走向新生的大历史过程。 所以,“中国”不仅在时间上远比现代英国早得多,在内涵上也比英国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丰富得多,外延上也比“英国”广阔得多。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于,长期不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看不到中国道路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以西方为现代化的模式为唯一的(并被认为是“普世的”模式)模式,我们几乎总是用英国和西欧17~19世纪形成的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来解释中国的实践,而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总会不断地遇到矛盾;当我们遇到矛盾的时候,又总是认为一定是我们自己的实践错了。我们很少会去怀疑这些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本身是不是有问题或有局限。我们很少会想,用这些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来分析中国可能会有什么错。而这些概念、理论、范式或模型,其实是从局部的、很小很特殊的经验里面出来的,但是我们总是不断改变现实来适应这些理论,甚至不惜削足适履。我们很少想过,中国这样一个综合体是不是一定要用英国式的现代化这种方式来组织?这种组织方式再“成功”,也就是在很有限的人群和有限的地域里搞了三百来年,但是,人类社会有文字的历史已经几千年,各种文明形态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模式走下来,有的是消失了,但是有的(包括“中国”)还在生生不息地变化着,发展着,延续了几千年甚至更长。它们的历史要悠久得多,覆盖的地域要广得多,涉及的人群要多得多,它能够提供的解释也应该丰富得多。这也才符合任何科学最基本假设:一种东西当其所覆盖的地域、所跨越的时间和所涉及的对象都更大的时候,它所包含的普遍性也一定更大。 这样来看,当我们套用外来的理论、概念来讲在中国发生的变化和延续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问题不是出在经验、实践上,而是出在这些理论、概念上。今天,我们应该再次回到当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等划时代著作里所提出的尖锐问题:对中国的现状、对自己的历史知之甚少,对马列主义也只是片言只语,于是就只剩下故纸堆里零星捡来的少得可怜的希腊和外国故事。 再进一步说,问题倒并不在于西方的理论、概念是否错了,而是滋生这些理论、概念的经验基础离中国的实践差得太远,而中国这个十几亿人从事的伟大实践本身是完全可以产生出新的概念、新的理论、新的范式或新的阐释框架的。 今天,“中国道路”(或者“中国经验”)这个伟大实践是完全能够产生出新理论、新范式、新框架的。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到具体地方,也是如何重建社区的问题。这里的“重建”,不是复旧或复古(事实上也不可能复旧或复古),而是在新的发展格局(包括市场化和信息化格局)下,如何实现公平、合理利用各种(包括潜在的)公共社会资源,从而使社区发展成为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的,从长远说是又城乡一体化的。 社区重建包括社区整体的认同、安全、凝聚,而不只是经济指标的增长,也不只是社区内个人的教育水平、寿命、权利等的改善。后者实际上是属于社会事业、社会工作层面的,这些东西对于社区建设当然也很重要。但我们说的社会或者社区,指的是一群个人何以能够凝聚成一个整体。这里的关键在于规范性和制度性的因素,没有这些因素,一群人只是地缘意义上凑在一起,彼此既无认同也无安全,更谈不上凝聚。 从总体上说,中国人多地少、资源紧张的基本国情,和今天中国所处的世界环境,都决定了中国再也不可能重复西方早期的城市化道路,而只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社区重建等消解、缓和中国的城乡差距,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公共社会资源与中国西部的和谐发展 在中国广大西部农村地区,无论是全球化市场化,还是“接轨”、“转制”,似乎都更困难。相比东部地区,中部和西部不但缺乏地理优势和人才优势,而且在两种公共资源上存在着劣势。一个是自然资源短缺,如淡水、森林、耕地等,在整个中西部都特别缺乏。 另一个是财政资源短缺,整个中西部县乡两级财政多年来处于困难状态。在这两种公共资源都缺乏的状况下,如果简单用人均GDP,人均收入等等来衡量,这些地方基本上就没什么发展机遇了,甚至简直就“不适合人类生存”。 本文认为,自然资源和财政资源的缺乏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的。但是,还有一个类型的公共资源没有受到我们足够的注意,它就是公共的社会资源。它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注意,甚至在过去一些年来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公共社会资源可以缓解西部经济资源的短缺 公共资源是构建社区公共性、公共领域的载体和基础。构建和谐社区,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公共资源的作用。本文所谓“公共资源”,是指以实物形式或非实物形式存在的、不能在消费群体之间进行分割的、由群体共享的那部分资源。 公共资源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公共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河流、山脉等;第二类是可以形成直接投入和计算的“公共经济资源”,包括财力、物力和劳力;第三类是基于个人组成的群体在进行集体行动时的“公共社会资源”,包括(1)道德、伦理、信任、互助、合作、理解等规范型资源,也包括(2)规范、规则、组织等制度型资源。 国外在公共资源方面的研究由来已久,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所谓“公共资源的悲剧”理论。哈定(Hardin)从亚里士多德关于“越是多数人的资源就越少受到珍惜”(《政治学》卷二第三章)出发,认为“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有限的社会体系中,却都无限制地追逐其个人的最大利益”,从而必然导致公共资源的悲剧发生。 哈定1968年建构了关于“公共资源悲剧”的模型,展示了公共资源被瓜分、滥用的结构性因素。在哈定的模型基础上,人们又进一步用“囚徒困境”的模型来说明个人的行为动机和悖论性后果,即在设定的任何一种情况下,个人都不会尊重并积极有效地使用公共资源。最后,在“公共资源的逻辑”中,论述了为什么从两个极端(要么是“列维坦式”的解决方案,要么是将公共资源“全盘私有化”的方案)来研究公共资源的出路,在逻辑上陷入二元对立(参见奥斯托姆《治理公共资源》)。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试图在两个极端之间寻求另外的可能。安东尼·吉登斯在他的结构化理论中,区分“分配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并提出在任何一种结构体系中,人作为积极能动的主体,都有力量改变资源的组织形式。在《第三条道路》中,他批评传统的福利政策是一种消极的福利政策,只注重社区经济资源,而忽视公共的社会资源。 中国学术界对公共资源的研究大都相对较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受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总体而言,中国学术界对于中国社会的重大公共资源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有重经济资源轻非经济资源、重有形资源轻无形资源、重政府的公共资源轻社会的公共资源、重资源的经济效益轻资源的社会效益的倾向。“非典”使学界开始反思由公共资源、共同价值所支撑的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无疑,无论是公共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还是公共的社会资源,对于构建和谐社区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共”在这里包括物理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也包括制度、文化的认同。地方社区的衰落不仅以普遍的破败为标志,而且还以安全的公共空间——街道、广场、公园以及其他使人们感到安全的地方——的消失为标志。从根本上说,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实际上只为社区公共性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但并不直接意味着公共产品的提供和公共性的形成。 公共的社会资源是一种基础性资源,具有非私人性、非商品性、非物质性、非经济性特点。这部分资源对于改善社会变迁的质量具有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与社会的发展水平、稳定程度和公正性质密切相关。用好了还可以激活公共自然资源、公共经济资源,推动各类型资源的重组和有机整合,使之成为公益性的;用得不好,会对公共自然资源、公共经济资源起抑制作用,导致资源浪费,降低社会效益、损害公共利益,从而成为公害性的。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既要充分发挥公共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的作用,也要充分重视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的公共的社会资源的作用。只有坚持统筹兼顾这三类资源,优势互补,因地制宜,才能真正走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道路。 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南西北老少边穷地区,都还存在着多少年多少代积攒下来的一套又一套的道德、价值(规范型资源),以及在这套规范道德价值秩序背后磨合出来的一套又一套的制度方式和组织模式(组织型资源)。如果我们不是只从个体的和经济的层面(如人均GDP、人均收入)上想问题,而是看到西部仍然存在着规范和组织, 在有些地方它们还很厚重。这些公共的社会资源有些写在纸上,有些没写在纸上,它们包括两部分,一是无形的,大家都公认或默认的游戏规则、价值规范(如尊老,如人死后大家都要去悼念)。二是有形的,村规民约,制度,或制度化的社会资源(至于这个制度性资源是家族制度,还是党团组织建在基层的制度,可以暂且不论)。正是这些公共的社会资源把人们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使得互相之间的公共生活能够延续下去。但是这种社会资源被我们长期忽略。一谈到增长和发展、谈到脱贫和致富的时候,基本没包括这些规范型和组织型的资源在里面。我们衡量一个村一个乡发展不发展,一个县一个地区发展不发展,很少考虑这些公共资源,于是就很容易把西部定义为很落后,“不适宜人类生存”。一旦我们把规范和组织这两种资源纳入我们的视野,在很大程度上,西部比我们想象的要富有得多,充实得多,有文化得多,这里的人们有思想、有智慧、有情趣、有艺术,因此也有机遇,有特色,有优势。 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并把这些可见可不见的东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重新组织起来、激活起来、沟联起来,变成当地发展当中的一个有机部分,那么自然资源的短缺和财政资源的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够被缓解。 首先,广大西部农村社区(包括西部的乡镇),自然的可利用资源(水、土等)稀缺,经济和财政能力低下,如何组织和利用公共社会资源,是确保西部农村社区发展、稳定与公正的关键因素,也是西部在今后10至20年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创新点和生长点。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毕竟人不仅是自然动物和经济动物,因此更重要的是它们不但弥补了自然和经济资源的短缺,在更大程度上其实是它们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它们是社区能够延续、生活能够再组织、人们能够再生产的基础。 再次,如果跳出微观的角度,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对于中西部来讲,不是要不要学苏南和长江三角洲,更不是要不要学大上海、追大北京。实际的问题是:每一个地方有没有自然的、生态的、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特色。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特色重新激活起来、组织起来,它们就能形成区域优势。 最后,这个优势也包括利用好非常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比如,资金确实很少,但却会把它用好。所谓用好,还不只是没有被贪污和浪费,也包括有没有公平、合理、有效地使用有限的经济资源:“公平”,至少是大家都有权利用这些有限的资源;“合理”,是把这些非常有限的资源用在了最需要的地方;“有效”,用了以后是有助于当地的发展,如那点有限的资金也滚动起来了。 激活公共社会资源的西部经验 现在西部的发展存在着两个互相依存的现象,一是大量公共资源来自外部投入,包括中央政府投入,各种资源之间不能相互协调,导致资源浪费;二是地方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本来不足,而公共社会资源又往往被看作落后现象而不被重视。 实地调查发现,当面对集体行动困境的时候,缺乏高科技素质和技能的农民往往能够运用固有的文化和组织资源,订立规则、自我组织,甚至自行融资,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社区发展问题,但是这种无形资源常常只有在其他力量不存在或非常缺乏情况下才显露出来和发挥作用。这类无形资源与其他有形资源之间存在着一种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有两个负面效果:一是某些地方官员和有势力者可利用这种不平衡进行寻租,夸大资源使用成本以获得额外资助,导致其他有形资源的实际效益常常大打折扣;二是这种不平衡会破坏社会组织和个人间应有的相互依赖和互惠关系,导致非正式组织无法与正式组织沟通,难于使自己在资源利用和社区组织中发挥应有作用。 实地调查发现,社区公共产品提供不但与传统有关,也与经济组织形式有关。改革开放以后,许多乡村地区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多于“统”,于是出现家庭原子化,使公共资源萎缩,难以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难以形成真正社区。对内蒙古乌审旗和呼伦贝尔市图贵嘎查的调查表明,自牧民草场承包以后,草场纷纷实行围栏分割,传统的走场因为草场有明确分割难以实行,放牧空间(因林业、矿业挤压,公务人员占有)被压缩,而畜群因为没有数量限定而日渐增多,于是普遍出现草场过牧化现象,草地退化。由于草场紧张,牧民为了保证牲畜存活,不得不购买草场,草场因此进入市场而成为生产资料,外来投资者进入草原攫取利益,这不但影响了牧民生计,无论是草场修建围栏,还是因为走场空间缩小所带来的饲草成本提高,都增加了家庭投入;也影响了牧民的生活方式(有些牧民因此放弃畜牧业,而从事农业);更影响了草原环境,使草地数量和质量都退化,和草场关系密切的地下水资源难以分割且缺乏公共管理,面临着地下水位下降的威胁。而且,由于缺乏对草场的公共管理和协调,社区团结削弱,牧民之间、牧民与居民、牧民与外来者之间的竞争和矛盾日益加剧。 河北省香河市碾头镇行仁庄的案例则从正面表明,由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存在统合的制度设计,社区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得到有效保障,公共空间得以扩展。行仁庄一方面将口粮田按人头分配到农户,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实行自主经营;另一方面,将剩余土地作为集体经济资源实行统一经营,这有点类似于传统的公田、族田,并保留集体村办企业的集体经营形式,对水利、电力、机械作为集体公共服务资产也继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和统一服务。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农户的自主经营权利,进一步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能量,又保留集体经济的骨干部分,形成农户经济与村集体经济并存、农户自主经营与村集体协调管理并重、以及农户经济、私营经济增长与社区公共财政壮大的功能平衡和利益共生局面。同时,这种制度设计打造了村级行政组织管理体制和社区公共产品提供机制,走出一条不发达村庄社区公共管理与公共产品发展的道路。 从对行仁庄的调查还可以得出两点有益启示。第一,小农经济不能自发产生社区公共物品,需要有超越农户经济之上的结构性或制度性社区组织和机制。公共产品提供必须由集体或公益性组织来提供物质保障。第二,“集体经济一定无效率”的论断是没有根据的。行仁庄集体经济和公共财政投资的灌溉价格与周边村庄相比一直是最低的,村民十分满意村集体经济提供的这项公共产品服务。相比之下,周边实行灌溉资源的私人投资与经营模式的村庄,由于私人供水的牟利性质以及村级行政系统调控能力缺乏,其所提供的灌溉通常质量较差、价格较高,由此引发的村民不满和纠纷频频发生,甚至出现村民自发破坏灌溉设施的事件。相反,没有统合层面的草场承包,不但增加了单个家庭生产的成本、降低了效率,而且破坏了草场环境,加剧了社会矛盾,致使社会效益降低。 调查表明,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公共社会资源,也存在着多种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还存在着多种资源整合的方式,关键在于如何激活它们。就公共的社会资源来说,首先包括文化、价值观念,如贵州九溪村老协会赖以存在的尊老传统、钱会赖以存在的诚信传统。其次,也包括制度性因素,如在行仁庄发挥着重大作用的乡规民约等制度性因素。 另外,重建社区不但要进行制度创新,也要有组织创新。调查发现,凡是在乡村社区中存在自组织并发挥积极作用的,都能够有效地激发公共资源,整合经济资源和自然资源。陕西洛川的农民医疗合作社试点说明,只有组织创新没有制度、机制、政策的创新,乡村社区公共资源的提供和整合将会受到很大限制。陕西洛川农民医疗合作社作为一个农民自组织,其成立对于争取更多公共产品、提高对外界的协商能力、监督公共产品的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 就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来说,既有政府,也有企业,也有社会自组织。传统公共政策将公共服务的提供完全视为政府的职能,而新的实践和政策研究已经将许多地方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交由从集体行动中获益的社会团体来提供,或者由社区本身来提供。从广西靖西、四川嘉陵区、陕西白水和内蒙翁牛特旗实行的社区主导发展项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社区主导的发展模式比单纯的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更能够发挥社区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完善公共资源的管理。 虽然如此,在当代中国,政府在公共资源的使用、协调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监督上仍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当前,中央及时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推行新农村建设的方针,而工业反哺农业不是价格和收入补贴,新农村建设也不仅仅是修路架桥、村庄整治,而是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突破口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机制和制度,并由此建立起新的公共性。这实际上意味着对以前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变革,也就是说,这不但要有制度创新,更要有组织创新、观念创新,必须同时推进基层政府部门和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改革。 另外,我们也应看到,地方政府的一些部门也可能在无意中浪费或滥用公共资源,即使没有浪费和滥用,仅有的财政资源也不能涵盖所有公共服务,特别是在偏远贫困地区。因此,如何结合乡村社区的实际特点,发挥社区自组织和企业组织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社区成员的人力、智力、财力,弥补政府公共资源的不足,对于乡村社区公共资源提供和公共服务提供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也要注意到,在贫困的山区乡村,由于市场提供的服务较少,通过政府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来激发、促进当地的社会资源往往具有重要意义。在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的调查中发现,固然项目操作模式是社区主导、注重社区参与,但是,项目办等各级政府和村支两委在协调、推进、监督上的作用仍是不可或缺的。 概而言之,经济资源是社区发展的基础,制度、规范是社区发展的公共空间形成、公共产品提供的关键,文化是社区认同形成的纽带,组织则是发动社区参与、增强社区行动能力的保障。 社区建设必须从各个层面进行,必须充分发挥、整合各种公共资源在社区发展中的作用,使各种公共资源可以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各类公共资源的一体化机制,以总体性的社会力量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社区层面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和谐社区 近代以来,以乡村为本位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和贸易,转变为以城市为中心的近代工业的生产和贸易,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开始逆转,国家与乡村的关系也开始逆转,传统的城乡互通格局受到破坏。新中国成立,由于面临被帝国主义列强封锁并被侵略的危险,不得不优先发展重工业,强调以城市为中心的工业化,并实行高积累低消费政策,客观上导致农村的从属地位一个时期以来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央根据我国生产力和城市化发展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经济社会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 首先,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力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选择。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共十六大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逐步由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57706万,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43.9%,城镇化水平比200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2006年东、中、西部城镇化水平分别为54.6%、40.4%和35.7%。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经济发展的成就为我们推行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决定了我们在当前这个阶段能够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 其次,实行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三农问题虽然问题本身出于“农”,但解决之道却在“农”之外。必须改变以往的城乡二元对立格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以乡村促进城市,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涵盖几亿农民,否则,占人口多数的农民没有实现小康,全面小康就是一句空话。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 再次,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并威胁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没有广大农村的发展,全面拉动内需的方针就难以落实。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是和人联系在一起的。人作为能动的行动主体,作为劳动者和公民,他们有权利、有机会、有尊严。有些发展蓝图听起来好像是超前的、接轨的,实际上有可能是为了一个两个三个而牺牲七个八个九个。 这样一个城市等于在荒漠上建立一个海市蜃楼,它随时都可能被城外和城郊的亿万的无地者、无业者、无家者的非组织的大规模自发行为(不必是由组织的政治行为)毁掉。因此,无论是行政意义上或者建筑意义上的城乡合理布局,包括城市里的人本身机会、权利等等的合理布局,实际上对所有社会群体都是有益无害的。 最后,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巩固工农联盟的客观要求。工农联盟是中国革命获得成功的巩固基石,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中国共产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城乡矛盾必然导致工农矛盾,从而威胁着工农联盟,削弱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基础。只有推进城乡一体化,建立新的城乡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利益,才能巩固工农联盟,才能切实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完全同意林毅夫等关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农村之外”的判断;同时,本文认为,在农村之外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还必须回到农村之中,即时实施反哺;本文进而认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实际上应该着力在城乡之间,通过大力发展县镇所在地的经济社会文化事业来实现城乡一体化。 要形成并推进城乡一体化格局: 首先,在发展模式上要反思城市本身的发展模式,创建一个能够融合乡村、以城带乡(而不是挤压乡村)的发展模式。而过去的城镇发展的模式有一个问题,就是:有关政府部门制定一套非常复杂又比较奇怪的现代化指标,比如绿地要多少,楼要有多高,路要有多宽,这一切都是外在指标。所有这些外在的指标并没有妥善处理弱势群体问题、下岗失业问题、外来人口居无定所、业无保障等问题。 其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绝不是简单的大城市化、消灭农民,而是要实现城乡的互通、融合,改变城乡二元的分离、对立。发展中国家一些大城市满大街都可见无家可归的人,中国的情况与之非常不同,原因就在于中国农民有一小块土地,从而保证中国的农民没有从无地,到无业,再到无家,最后无望(Landless、jobless、homeless、hopeless)。中国的三农问题虽然还很严重,但从过去30~60年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国一直在追求并实现着比较有序而合理的流动。 再次,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解放思想,对城市和乡村观念有一种更新的理解。我们不应该将“城市”理解为“大都市”(metropolitan),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叫城镇化而不用“城市化”的道理。中国的一个镇是一个人口相对集中、聚集的,非农业的,至少不是以农业为主的区域。我们通过发展镇(和县域)来实现适合中国国情的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那将是一个城乡勾连的关系、互补的关系,而不是分离的关系,更不是对立的关系。 最后,推进城乡一体化,在政策层面上要立足城乡全局,坚持平等基础上的区别对待、统筹考虑、削减城乡差异。(1)要着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把农村和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一制定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明确分区功能定位,使城乡互相促进。(2)要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财政要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特别要增加对农村道路、水、电、通信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投入,实现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3)要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尤其要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力度,努力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4)要着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一体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5)要着力推进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管理体系,改变一些地方政府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的做法,充分发挥政府和社区组织在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 城乡协调、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很遥远的理念。从客观上说,如果只是一味优先发展大城市,优先发展某几个行业,优先发展沿海,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各种意义上的差距,包括城乡差距、行业差距、部门差距、贫富差距被拉开,对亿万农民,对城市里的亿万居民,对社会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稳定与和谐,都是不利的。 当然,城乡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城市与农村的发展水平完全一样,也不意味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就再没有差距,而是在地缘和社会网络上城乡逐渐融合。具体地说,城乡一体化意味着城市与农村在发展过程中不是剥夺与被剥夺的关系,而是在资源和财富上可以共享、互通有无、互相促进,在功能上互补,在社会网络上互相融合,在文化上有相互认同。 城乡一体化,就是要城乡统筹,必须破除非此即彼的思维,不能陷于要么只能是传统意义上的务农,要么就是全部涌进大城市的二难困境。而统筹就是形成一个序列,在中间地带有大量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 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格局,还应该有一些软性的指标,如认同感、安全感、凝聚力,也包括生态环境、服务设施、权益保障,等等。换句话,城乡一体化更应该关注社区重建,其目标就是:“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结论:走出“文明的火山” 社区发展是现代性叙事中首先提出来的问题,正是在发展主义的城市化(特别是大城市化和大都市化)整体制度设计和结构框架中,社区才成为问题并日渐衰落。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发展、要不要城镇化,而在于:所谓的“发展”是在什么话语和模式下展开的?它的代价是什么?即使是按照“投入—产出”、“成本—效益”来计算,也需要问一问:哪些东西(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等)没有被纳入计算?哪些人(妇女、老人等)没有获得机会?贫富悬殊、地区差异、环境污染等,究竟是通过发展主义设计的梯度推进或阶段进展就能顺理成章得到解决的“自然过程”或“技术过程”,还是包含了更深刻的结构性难题和认知性难题?这些难题是否真的可以通过“良性博弈”或总是按照“帕累托最优”去加以解决或缓解? 社区—社会的健康发展、城乡的和谐发展必须超越发展主义关于“传统—现代”、“农业—工业”、“乡村—都市”、“国家—社会”、“政府—市场”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的假设。但是超越二元论,绝不是说不要现代而要回到传统,不要都市生活而要固守乡村,不要市场而继续由政府大包大揽……恰恰相反,既然是超越,就是要破除那“要么……,要么……”的非此即彼格式,并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把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展现出来并阐释清楚。 几百年来,现代社会的确在发展生产力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物质产品获得极大的丰富,然而共同体、公共性在工业化、现代化的洪流冲击下崩溃、解体、衰落,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增强。从统计数据看来,甚至在现代化与人类的幸福与满足之间实际存在的却是“成反比”的关系(艾恺《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 所以,今天,“我们怀念共同体是因为我们怀念安全感,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至关重要的品质,但是我们栖息的这个世界,几乎不可能提供这种安全感,甚至更不原意做出许诺。”然而,“在这个迅速全球化的世界中,我们都是相互依赖的,因而没有人能够独自掌握自己的命运。存在着每个个体都要面对但又不能独自对付与解决的任务。无论把我们分裂开来并促使我们相互疏远的是什么东西,划定界线并设置障碍,使得对这些任务的解决变得更加困难起来。我们都需要获得对这些条件——这些条件下,我们与生活的挑战进行斗争——的控制权,但对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控制权只能以集体的方式才能获得。”(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 现代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进入一个“风险社会”、“灾难社会”,我们“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只有一个用相互的、共同的关心编织起来的共同体、社区—社会才能真正缓解风险,给人类幸福的港湾,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价值和意义。 在这方面,中国1919年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1949年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1978年以来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的确已经走出不同于西方三五百年来的道路。以30年来的发展为例,10多亿人,在近30年的时间里,以接近2位数增长,期间3亿多人脱贫,3亿多人就地或异地实现非农化,全国从短缺—温饱进入到小康,并且没有出现大的内部动乱(内战、饥荒,),也没有对外殖民、移民、侵略,这是整个现代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只要我们继续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走下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加强并完善社区建设,解决好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出一条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中国道路,并从理论上把它阐释清楚、论述明白,使我们自己认之理所当然、别人视之肃然起敬,中国就一定会继续对于人类有更大贡献。 (陈志刚对本文也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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