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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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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包纳四夷的中国》更侧重于空间、地理和结构塑造,即从空间角度去反思我们的地缘政治观念和国家发展战略。因此,我个人认为有两个问题值得特别强调:一,内陆欧亚(Eurasia)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块大陆;二,“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 (Inner Asian Frontier of China)恰处于内陆欧亚的核心地区,它包括:东三省、蒙古高原、黄土高原的北部、大西南地区、新疆与西藏。而大西北和中西部地区便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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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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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现在交在读者手上的第三版,主要对原书的理论部分做了增订。特别是,下篇的第四节(《从康德到列宁》)、第五节(作为"中国方法"的《大同书》)中,原来只是略略提到的许多论点,现在都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如同对待马克思和列宁一样,康德、黑格尔、康有为的著作,今天已被当作了十分古旧的知识,人们怀疑它们与现实究竟有何关系、还能派上何等用场。实际上,这种怀疑,是从这些著作诞生伊始就存在着的。例如,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非但一直被批评为"文字粗拙晦涩、令人无法了解",文德尔班甚至这样说过:"能了解精神现象学的那一代人早已死绝了"。在实用主义的时代,像一切不能直接变成钱的东西一样,人们普遍地怀疑"理论"的价值、"理论"的用处,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当年的左文襄公曾经感慨说:"今之农者,亦如今之学者,欲速见小,自误以误人。吾三十以后,读书渐多,阅世渐深,知区区之存于心中,自以为是者,仅足以仿当今无足指数之人,而于古之狂狷尚未逮也。" 这些话若换成今天通俗的说法就是:所谓实用主义学风,便是"小农经济"在思想、学术领域中的反映。它的表现,也就是左宗棠所说的"欲速见小,自误误人",更进一步说,它使得我们的发展没有坚实的基础、长远的眼光和持续的内在动力,更使得我们日渐丧失了"理论"这个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马克思曾经这样说到他自己所处的时代、说到那个时代的德国:"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了活人!" --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也就是我们的时代和我们当下的处境:今天,不仅肆虐全球的资本主义大危机使我们受苦,而且,旧的生产方式、旧的发展方式同样也深深地束缚着我们、使我们受苦。马克思的时代,其实离我们并不那么遥远,而上述那些被判为"古旧"的知识、那些"古之狂狷"者--康德、马克思、康有为,他们的写作所针对的,实际上也便是我们的现实,他们能够告诉我们的,比当下的时尚宣传所能给予我们的,要多得多。今天的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正是康德第一个指出,英国人率先发明的"战争国债"和战争金融制度,乃是现代欧洲思想错误的结果、是西方思维最大的失误;而黑格尔则认为:推动现代西方世界发展的两个真正动力,无非是战争与财富;尼采更一针见血地断言:"债务关系",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正是马克思指出:在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之后,一切旧的经济学实际上都已经死亡了,因此,从今往后,我们需要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学;而列宁认为:金融垄断和跨国公司的垄断是20世纪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康有为则第一个提出了"大同"、"小康"之辩,他说:未来的"大同社会",必定是以劳动者为主体,以科技、思想和知识创新为动力的社会,必然是"劳动社会"和"创新型社会"。这些被判为古旧的知识、这些晦涩的理论,恰恰是今天我们认识、改造现存世界的最有力武器。本书第一版面世不久,就有学者希望我谈谈"理论叙述"与现实、历史叙述的关系问题。因为在一些读者看来,本书的"上篇"以历史和现实的叙述为主体,而"下篇"则似乎更为侧重于"理论"。而对这个问题,其实再也没有人比马克思阐述得更好了。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他便深刻地谈到了究竟应该怎样对待"理论"这个问题。马克思谈到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谈到了这个有史以来最大的"理论狂人",他这样说:在黑格尔那里,理论"是现实事物的造物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自己则是把理论当作"材料"--或者更直率地说,就是"生产资料"。马克思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索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与一切"空头理论家"不同,马克思乃是一个在欧洲各地流亡、没有"绿卡"的"知识民工",正如建筑工人的劳动离不开建筑材料一样,知识劳动也离不开特定的"材料",马克思反对将理论神秘化、反对理论的垄断、反对"现实世界是理论和思维的产物"那种装神弄鬼、颠三倒四的说法,而是平实地将理论视为"知识民工"劳动所必须的"材料";但是,我们同时还要记住:马克思更反对"束书不观"的玄想、更鄙弃那种离开理论、离开知识材料,直接"从客观现实"出发的幼稚的"唯物主义"思想贫困。在马克思那里,作为知识工作"材料"的"理论",不过是物质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或者说:物质的世界凝结为知识的材料;物质世界的运动,则造成了这些材料不同的发展形式、造成了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正如只有通过树的"年轮"才能去了解一棵大树成长的轨迹一样,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而这就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即我们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正如大树的年轮一样,理论是物质世界的一种存在形式,所谓理论,只不过是以抽象的形式存在着的物质世界。凝练的理论,则如短刀出鞘,是开启物质世界运动的钥匙。因此,为了探索中国道路,我们必须全面地批判和继承既有的人类思想遗产,必须像马克思那样,将这些理论遗产,理解为特定的"物质形式",将理论打造成建筑未来新世界大厦的"材料",锻造为通向未来道路的铺路石。或者说--必须像当年的毛泽东那样,将哲学和理论,锻造为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二、破题长期领先于世界的中国,为什么在19世纪走向衰败和落伍?长期战乱分裂的欧洲,为什么会在19世纪后超越中国、领先世界?--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在世界学术界,它被称为"李约瑟之谜" 。而本书的基本目标之一,便是以上述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去回应这一课题。许多杰出的学者已在破解这个谜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如麦迪逊(Angus Madison)的《世界经济千年史》(The World Economy: A Millennial Perspective),以及伊懋可(Mark Elvin)关于"高度平衡陷阱"的重要论断(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按照麦迪逊的统计:中国经济在公元一千年里一直保持持续增长,并在1820年左右达到了世界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 ;但是,尽管如此,中国经济的增长却一直是依靠不断增加劳动力投入而维持的,而1500年之后,西方的增长则主要是依靠技术、生产方式的创新来实现的。如果说西方1500年之后的增长,体现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话,那么观察同时期的中国,却会发现:经济增长伴随的乃是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人口很少的西方却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并最后超越了中国。麦迪逊和伊懋可的论断,就"李约瑟之谜"给出了一个典范性的解释模式,但是,他们的解释也遭到了两个方面的有力挑战。一个挑战就来自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西方的增长方式受资本积累这个基本目标的制约,这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排斥人类劳动的弊端。同时,西方在1500年之后的飞跃增长不仅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也是近乎无偿占有当时还很廉价的世界资源的结果,这包括无偿占有美洲、印度的农产品、以及世界绝大部分矿产品,西方的增长带有掠夺自然的特性,并与残暴的殖民主义统治相联系。因此,从排斥人类劳动以及掠夺自然、殖民地统治这两个方面来看,西方19世纪的增长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而第二个挑战则是伴随着1950年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开辟、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东亚经济的持续起飞而产生的,这个学派把新中国的发展,以及1970年代以来的东亚经济"奇迹",解释为东亚具有大量高素质劳动力的结果,是这些优质劳动力通过建立合作型社会、创新西方单一竞争型模式的结果,他们认为:这条以农业为基础,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互相协调、促进发展的道路,既接续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推崇的"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之路"(斯密认为这条道路为英国的"工业革命"所中断),更是对人类现代发展方式的创新。与排斥劳动和就业、依靠自然资源的大规模耗散、通过掠夺殖民地谋增长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被称为"勤劳革命",后者被称为"工业革命"。因此,当代西方学者倾向于从劳动力的"质"而非"量"的角度,来观察中国的劳动力优势在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他们认为:"与普遍的看法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资的主要吸引力并不是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而主要是这些劳动力在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上的高素质",而且,这种质的优越性与中国长期坚持的社会主义道路分不开、与以农业和民生为本的发展方式分不开。如萨米尔•阿明认为:在中国,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使中国能够创造新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必然与只能用贫民窟和失业来解决经济危机的资本主义逻辑完全不同。三、探求而本书的基本探索之一,就是对"李约瑟之谜"提出进一步的、不同的解释。这种解释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地缘政治性的。自公元十世纪以降,在中国的推动下,逐步形成了横跨欧亚大陆,联络东洋、西洋和南洋的贸易和金融流动体系,其中,以恰克图为核心、贯通"内陆欧亚"的北方贸易体系,以及以琉球为核心、联系西洋、东洋和南洋的海洋贸易体系,乃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体系的两个重要枢纽。16世纪中后期以降,随着美洲白银的输入和帝国主义军事扩张的加剧,随着世界地缘政治态势的大变动,最终导致了以中国为核心的世界贸易和货币流动体系于19世纪走向瓦解。而中国的衰落,首先是上述世界地缘政治体系变动的结果。第二个解释是金融性的,它基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尽管在十世纪之后中国社会就开始进入"近世",但自宋、元、明、清到中华民国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由于长期实行经济、社会的放任主义,中国都没有自己的自主货币,宋代经济已经依赖南洋、西洋舶来的白银,而明隆庆之后,从美洲大量进口白银和银元,更成为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与货币短缺矛盾的基本国策,从而使得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赖于美洲白银供给,这成为阻碍中国长期发展、实现革命性发展的重要瓶颈。魏源早就深刻指出:"人知中国之银出漏外洋,而不知自昔中国之银大半来于外洋","而近数百年间,粮钱改银以后,白金充布天下,谓非闽、粤番舶之来,何自而得之?""银之出于开采者十之三四,而来自番舶者十之六七","银来番舶数千年,今复为番舶收去","中国争用西洋之银钱,昂于内地之银值,则中国银币行之数百年,亦必因时而变"。因此,魏源倡仪:中国欲求富强,必先从国家自铸货币,驱逐西方银元始 。而近代中国改革的先驱者康有为上清帝的第一份奏折,就是《钱币疏》,其中即提出中国四百年均没有国家主权货币,指出货币供给依赖外洋所造成的"失名、失实、失用",乃是"旷世之大弊",康有为更首倡"废两改元",即废除银两,改行国家铸造、发行的银元为主权货币 。中国革命的先驱者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目标之一,也便是"货币革命",但是,直到1935年,中国国民政府才力图废除白银和银元而发行国家货币--法币,但是,法币的发行由于没有当时中国经济的主体--农业经济的支撑,也难以深入中国的广大农村,故不得不以外币为"准备金",法币发行,既与英镑汇率挂钩,又以美国的"银本位制"为基础,这种在列强之间"左右逢源"的币制设计,却因独将日本排除在外,竟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重要借口。法币发行,终至1940年代严重的通货膨胀而陷入崩溃。因此,与1500年以降的西方相比,中国经济的增长缺乏国家财政组织、金融战略的支持,这是它陷入发展困境的又一个重要原因。第三方面的解释就是政治上的,具体说就是"国家组织能力"上的。宋代以降,经济和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国家组织能力的持续下降这个矛盾现象,是我们观察历史得出的第三个基本结论。中国政治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宋代以降之所以出现了国家组织能力下降的问题,其根源就在于国家治理能力的全面下降,中国的士大夫阶级,自那个时候起,就已经不再能够担负起一个逐步近代化的国家的治理之责,即他们既没有管理经济、财政、税收、司法、军事和金融的具体能力,也不再能够担负起组织人民、教育人民的责任。华而不实、日益腐化的士大夫阶级,已日益成为中国社会近代发展的阻碍力量,而中国基层治理,早已经落在了横征暴敛的胥吏手中,即从那个时候起,中国其实已经出现了管理者、治理者"缺位"的危机。被列宁称为"11世纪伟大的改革家"的王安石,在其政治名篇《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中,率先提出了中国面临着严峻的政治危机这个重要课题。面对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和强大的外敌入侵压力等多重难局,宋王朝暴露出的核心问题并不是缺乏经济能力,而是整体上丧失了政治能力。王安石指出:宋王朝没有政治。这就是说,国家没有真正的治理者。儒家文化的根本缺陷,在于其目标是培养"圣贤"和文人,而非日益近代化的国家治理者,儒家学说作为政治学是不合格的,因此,在这种思想文化体系中培养出来的官员,作为"治理者"也都是不合格的。王安石的文章开篇即痛陈中国"没有人才",而他所谓的人才,并不是指文人,而是指治理者,并不是指儒家意义上的"圣贤",而是指政治家--即治国理政的人才。他认为儒家文化培养出来的,只能是口吐莲花的文人和独善其身的"贤达",而不是治理者,这就是他所谓:从造就治理者的角度看,儒家学说之于人才的"教、养、取、任",皆不得法,甚至可以说是一塌糊涂。王安石之所以被称为中国政治改革的第一人,就是因为他提出了培养、选拔、约束和监督治理者的一整套办法,即他力图将治理者从"文人"和"圣贤"中剥离出来,造成一个职业化的治理者队伍,从今天的角度来说,他的这一举措可以被称之为"政治的理性化"。王安石希望造就一支职业化的治理者队伍,以此加强宋的国家能力,然而,在与庞大的士大夫阶级的对抗中,他失败了。象中国此后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一样,王安石的改革也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这种改革无一例外地不能触动中国基层,尤其不能触动长期把持中国基层税收、司法、财政和军事的基本力量--胥吏阶级。胥吏是从唐代的"役法"中演变而来的,按照役法,基层的事务是由人民轮流担任的,国家并不发给俸给,而唐中期以降,基层事务已由专任的事务员来把持,他们的收入不是来自国家,而是来自办事获得的"好处费",而这种把持基层的事务员,也就是胥吏。实际上,国家治理者的缺位,其造成的最为深刻的弊端,尚不在困扰着王安石的"上层",而在基层政治的瓦解、或者在于胥吏之害,它导致的结果就是所谓"官无封建、吏有封建"。南宋的改革家叶适说:"何谓'胥吏之害'?从古患之,非直一日也。今为甚者。盖自崇宁极于宣和,士大夫之职业,虽皮肤蹙浅者亦不复修治,而专从事于奔走进取,其薄书期会,一切惟胥吏是听。而吏人根固窟穴,权势熏炙、滥恩横赐、自占优比。渡江之后,文字散逸,旧法往例,尽用省记,轻重予夺,惟意所出。其最骄横者,三省枢密院,吏部七司户刑,故今世号为'公人世界',又以为'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者,皆指实而言也。"我们要理解叶适上面这些话,其实只要读读《水浒传》--甚至是只需认清其中宋公明这个人物的真实面目就足够了。研究中国政治史,我们竟然发现,宋代其实主要有两种干部:一部分是王安石所谓无能、无为的"三门干部",一部分就是叶适所谓胥吏式的"江湖老大式干部",前者的代表是朱熹,后者的代表就是宋江。或曰:雅者朱子,俗者宋江,前者无为,后者胡为,而且又正是前者的无为,造就了后者的胡为。宋江者,郓城县押司也,负责案卷的起草和管理,是个公职人员,属于叶适所说的"公人世界"里面的人物。这个人"刀笔精通,吏道纯熟","自小为吏,结识英雄辈"。不过,宋江这级干部,在宋代是没有国家正式工资的,虽然经过王安石、苏辙等人的呼吁 ,朝廷六部里的胥吏(即叶适所谓"最为骄横者")算是有了工资,但地方州县还是基本没有,--这不是因为财政困难发不出去,而是由于胥吏所担任的工作牵扯千家万户、人命关天,搞钱是根本不困难的。王安石批评士大夫出身的官员没有真本事,如此才放任了胥吏,而他的政治对立面司马光,则把批判矛头主要对准了胥吏,司马光以为胥吏"以啖民为生",此所谓"是以百姓破家坏产者,非县官赋役能使之然也,大半尽于吏家也",这就是说:中国历史上最为腐败、骄横而激发民怨、民变者,即是基层的事务员。如宋江这种人,由于没有正常收入,又没有升迁的希望,当然要通过包揽诉讼大发横财,他那个"及时雨"的称号,也就是靠着"仗义疏财"获得的,而宋江尽管并不是柴进那种天皇贵胄,可他倒是比柴大官人还出手大方,宋江钱从何来呢?--比如他给晁盖通风报信,让晁盖赶紧逃跑,后者马上就让刘唐拿一百两黄金酬谢他,可见,宋江已经到了不必索贿,而是有人感激涕零给他送黄金、称他为"及时雨"的地步,这个人代表了胥吏阶级的最高境界。而宋江这种人成为国家行政的基石,掌握了真正的"事权",这说明宋代的无政府状态达到了什么程度、国家能力下降到何等程度。叶适说:如果士大夫出身的官员不能干事,不愿干事、不会干事,那就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胥吏胡作非为、什么事都敢干了,在这个意义上,恰恰正是"平日袖手看文件"的朱熹,造就了官场上黑白通吃的"江湖老大"宋公明。而既然没有一套培养、选拔、监督和约束管理者的办法,于是官员的进退自然没有什么切实标准可依,那么官员要升迁,除了奔走之外,没有别的办法。既然儒家培养士大夫的标准如此脱离治国理政之实际,那么标准越多、条文越细,就越不能执行,唯一的结果是行政变成了文牍,变成了以开会落实开会,以文件落实文件。实际上,是连起草文件的事,又都交给了胥吏。官员忙于奔走,更把基层的实际事务交给地方上的能人"胥吏"去操办,这样官员等于浮在上面,于是一切都成为表面文章,胥吏成为操持地方的黑社会势力,而国家没有了他们却竟然无法在基层办事。--宋代对外不能抗击辽金,对内不能制止社会陷入无政府的江湖状态,即使它经济和商业搞得即使再好,也难以避免亡国的命运,我们所谓"弱宋",也就是指其国家能力的衰弱。对于王安石改革的失败,叶适更曾有别开生面的总结,他在《民事》篇中这样说:即使王安石成功将士大夫阶级改造成有富国强兵真本事的"边才"和"吏才",即使他能解决宋王朝国家能力下降的问题,但王安石的办法,却不能应对和解决宋王朝内部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王安石的方案足以"强国",但却不足以"安民"。因为王安石所谓的有富国强兵能力的"人才",与士大夫阶级一样,同是精英阶级,区别只在于前者是有能力的精英,而后者乃是袖手空谈的精英,而在脱离基层老百姓这一点上,他们则是相同的。叶适以为:王安石理想中的"专家型人才"乃是"干大事"的,而基层社会和普遍百姓面对的却是日常小事。而今天我们不也常说:"老百姓的事无小事"、"百姓的事情大如天"吗?实际上,确如叶适当年所一针见血地指出的:"老百姓的事"却主要便是"小事"、"细事"和"碎事",对老百姓来说,"富国强兵"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却是娃娃上学、老人看病、家长里短,乃至谁比谁多拿了五十文大钱这种"分配不公";而以专家决策为主体的科层制度,在制定规划、举全民之力"办大事"方面具有优越性,但它所针对的,却并非邻里打架酿成的"群体事件",更容易忽略"五十文大钱的差别"造成的基层"分配不公",忽视恰是这种小小的"不公",乃是酿成"社会戾气上升"之根源。重读叶适的文章,我们不禁要感喟:以精英、专家为主体的"民主决策"之"先天不足",实际也便在于此,即在于处理"细事"、"小事"、"碎事"方面的捉襟见肘。而当年的叶适,只是把希望寄托在空虚飘渺的"三代之治"上,他以为"三代之治官非官",即那时的"官",只不过是立足于井田制上的基层民众召集人和跑腿者,充其量不过是个基层群众领袖而已,其作用就在调解和解决基层社会共同体中的小事和碎事;而后世的官员,最优秀者是有治国理政本事的专家,其余则为袖手清谈的混混,等而下之则是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贵族与豪族,指望他们深入基层,为老百姓解决"细事",那是不可能的,所谓"古者君与民为一体,后世君与民为二本",叶适的这句话,道出了中国传统的政治的死结。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从三皇五帝到国民党,中国政治最大的弊端,就是理论与实际脱节、政治与基层民众脱节、经济活动与国家财政金融脱节,而历代统治者想出来的办法,竟是主张放弃基层,并放手让土豪劣绅、黑社会和非正式的"包税人"控制和鱼肉基层。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一书中,更把放弃基层看作中国政治的最好传统,即他认为:基层靠那些土豪劣绅和黑社会去"自治":"可以举修齐的实效,而不待法令的干涉。其互助的道德,可以谋公众的福利,而不待政府的督促。言教育则有乡校和乡学,言赈济则有义田和义庄。言积谷备荒则有社仓的储蓄。言防盗缉奸则有保甲的连坐。乃至堤防沟洫,道路河川,无不由乡社的群力从事于修筑和疏浚" 。而蒋介石的上述梦话,掩盖了所谓"役法",实则早于唐末便已彻底崩溃的事实,而所谓胥吏,亦自那时起,由组织基层人民从事公益事业的事务员,变成了鱼肉基层和乡里的赢利阶级,他的上述说法,简直是把长期由土豪劣绅和黑社会把持的中国基层说得如同天堂一般,但恰暴露出国民党政权脱离民众、无力组织和动员基层的痼疾。而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成就之一,就是深入基层,在基层与人民群众建立起了血肉联系,把土豪劣绅和黑社会掠夺的剩余夺取,一方面用于改善广大基层群众的民生,一部分有组织地用于国家的发展与建设,从而一举结束了国将不国的"江湖"局面。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基层建设是我们的立国之基,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执政之本,基层是中国政治的最大舞台,我们不去占领,土豪劣绅黑社会和会道门势力就会去占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理论与实际结合、政治与民众结合、国家财政金融制度与生产发展及改善民生结合--这便是中国共产党扭转"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胜利之道,是人间正道。中国历代变法之所以均不能成功,究其根本原因,就在居于治理者地位的士大夫阶级,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主要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宋代的宰相文彦博,曾一语道尽了中国传统政治的本质,在回答宋神宗关于"新法虽使士大夫稍不悦,然与百姓有何不便"的质询时,文彦博断然对宋神宗说道:"殿下为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提及这一节,连梁启超也不禁感慨:"吾请正告天下后世读史者曰:荆公当时之新法,无一事焉非以利民,亦无一事焉非不利于士大夫;彼士大夫之利害与人民相冲突者也。"他更愤然指斥文彦博的上述名句:"是豺狼言也,稍有人心者何忍出诸口" ;然而,两千多年来,中国所有的王朝实质上无不是如此。只不过到了国民党统治后期,却连士大夫阶级也被通货膨胀搞得一贫如洗,只好去吃"嗟来之食"--美国人的救济粮了。于是他们方才第一次同情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并逐步在这场革命中发现了"大我"。中国历史数千年,何以都不能解决国家组织能力问题?这里的要害就在于,无论是儒家的士大夫精英政治,还是法家积极有为的官僚政治,均不能面对中国政治改造的核心:即如何从根本上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而自皇帝到基层,层层复杂的国家机构,如果不靠人民积极的有所作为,也就不能充分发挥组织能力。而几千年来,人民逃避压迫剥削,其实质也就是逃避政治、逃避组织,其消极的方式是逃避赋役、消极怠工,而积极的抵抗便是造反起义、落草为寇。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惟有近代以来的中国革命者方才深刻地了解到:学问与实际脱节、政治与民众脱节、国家财政金融制度与生产和民生脱节,这便是中国社会组织能力持续衰弱之根本原因,从而,方才把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将"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作为一切行动之指南,更专心致志、全心全意致力于改造基层,从基层入手教育人民、组织人民和发动群众。在"为有牺牲多壮志"的革命斗争年代,在筚路蓝缕、一穷二白的共和国大厦破土动工的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物质资源、黄金美钞去激励和动员人民和劳苦大众,之所以能够"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者,就在于共产党人能够使得中国人民心悦诚服地觉悟和相信:"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就在于共产党人有办法启发人民觉悟和相信:每个中国人自己就是革命的主体,每一个老百姓都是新中国的新主人。讽刺的是,在当今精英们"民主"、"宪政"的高调里,"人民"往往在"民粹"的释义里成了反义词,在他们鼓吹、设计的"市民社会"中,底层劳动大众和人民政府,则成了贬义词。既然漠视人民,那又何谈民主?即使确有文化大革命时代群众专制、群氓哄起,即使确有现时代"公德沦丧"的悲哀,但倘若睁了眼睛看,任何不持偏见者,都不能不承认:在中国的普通百姓身上,始终肩负着民族的希望,忍辱负重、勤劳善良的中国劳苦大众,在面对地震、洪水的奋勇救灾中,表现出的同甘共苦的毅力、救苦救难的情怀,感天动地、气壮山河。历史反复证明,也只有他们才能在实践中去不断发现、发明新的民主形式。法制即是民主,这是个基本的误解。因为民主的标志,乃是人民成为法律的制定者和社会的主人。而当天下大事、国家大事成为少数精英、专家和治理者的私事,当"为人民公天下"成为官面文章,实则却是回到"民可使由之而不可使知之"的封建主义老路,那么,即使干部再辛苦、再操劳、再敬业,人民群众依然还是会困惑不满、依然还是会怨声载道,而这就是由于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被消弱,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被消弱,遂使民众不再心悦诚服地相信:国家者我们的国家、天下者我们的天下,遂使民众不再相信:五星红旗上的每一片光彩、人民政府的每一个成就与失误,对每一个中国人而言,皆是人人有份的。甚而是相反--遇事皆把好处留给自己,而把一切问题推给国家、留给政府。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生命线。这句话的核心就是指:必须深入基层、组织和教育基层人民,全心全意地密切联系基层群众,而绝不是"全心全意地密切联系精英",更不是以"市场放任"的名义,把关乎千家万户、生老病死的基层事务,"承包"给各类赢利性组织、"赢利型经纪"。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的历程表明:凡把思想政治教育、思想路线问题的讨论放在基层,凡是思想路线在普通劳动者中普及、展开的时候,我们的事业就会成功、就会兴旺发达,相反,凡思想政治路线与基层脱节的时候,我们的事业一定会遇到挫折乃至失败。凡以为思想教育、组织工作的核心在于"密切联系精英",而以为"民可由之,不可使知之",我们便又回到了传统政治失败的圈套之中,无论今天还是过去,正反两个方面,都证明了这一点。中国历代的问题是:皇帝久居深宫,治理依赖精英,于是统治者听到的,都是精英的声音,而精英们最不希望的事情,也就是老百姓知道国家大事。共产党发明了种种方式:报纸、期刊、广播经常分析最高领导的政策意旨,报告各地建设、政情和民隐,至于成千上万大字报、连篇累牍互联网,更是人民主动发表意见的媒体创举,而文艺作品,亦无不以最基层、草根的普通百姓、工农兵中之先进人物为主角,以他们喜闻乐见、全心接受仿效为鹄的。凡此诸端,无不在于促进上令下申,民情上达,从而才极大增加国家组织能力,增强十几亿人戮力同心建设新中国。而其中的要害之一,更在于绕过精英、官僚,彻底摧毁把持基层事务、敲诈勒索的各类黑社会组织,而使得政策可以直达基层。当今之时,如果听了某些不学无术者们的宣传,则中国似乎已经国将不国,除非改制换人、卷旗缴枪,让某些"高等华人"上台,心无挂碍的跟着美国走,最好能成为美国的一个州。但如果肯听老百姓的声音,那么其中头几条便是:当今精英祸国、律师谋财、"赢利型经纪"黑白通吃,面对着为富不仁者,某些干部官员竟不作为乃至沆瀣一气,而相当一部分媒体、小报记者却专打便宜拳。当此世变之亟,政治工作到底该抓哪头,究竟应该联系谁、打击谁,以谁为宣传对象、服务对象,应该以谁为主角,这就取决于共产党的屁股是否真正坐在最基层的老百姓那一边,这就取决于共产党是实行"三进三同"(即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还是在沙龙里与精英们闭门思过、云山雾罩地开学术思想讨论会。变民风易,变仕风难,变仕风易,变士风难,变士风易,变文风难。文风变,气象新也。自王安石、张居正、王阳明以来,历代改革家之所以推崇"尚质省文、反薄归厚"的文风,之所以把"改造文风"当作政治改革的要务,这就是由于文风败坏,乃是治理者脱离现实、脱离实际之作风败坏的集中表现。魏源曾这样批判中国士大夫作风和文风之败坏:工骚墨之士,以农桑为俗务;而不知俗学之病人更甚于俗吏。托玄虚之理,以政务为粗才,而不知腐儒之无用更甚于异端......自古有不王道之富强,无不富强之王道......使其口心性,躬礼仪,动言万物一体,而民瘼之不求,吏治之不习,国计边防之不问,一旦与人家国,上不足制国用,外不足靖疆圉,下不足苏民困,举平日胞与民物之空谈,至此无一事可效诸万民,天下亦安用此无用之王道哉!什么叫做王道?所谓王道,也就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治与民众相结合,国家财政金融与生产和民生相结合。王者,往也,政者,正也。解民于倒悬,方才能民心所向,与民同心,斯即为大同。中国共产党人何以能够改造旧中国和旧文明呢?这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一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纪律严明的战斗队、宣传队和工作队。有了这样一支队伍,中国社会组织能力的长期瓦解,才得到了制止,中国人民方才焕发出改天换地的能力,中华文明的腐败病根才得到了医治,中国传统方才在革命中得到了更新。这是历史的结论。相反,如果现代中国最强大的组织力量--中国共产党不能克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的病症,中国社会的组织能力就将会被再次瓦解,中国历史就将可能再次陷入悲剧性的循环之中去。而这同样绝非是危言耸听。古人云:人情耽于逸乐。当无事之时,觉眼前无可复虑,耳目口体之欲日盛,而德慧术智消亡。遇不如意事,见不如意人,读蹈厉奋发书,斯可验平素之道力。愿为饮冰茹蘖之劳臣,不为肠肥脑满之达官,而任事以勇猛精进者,呜呼,此所以舍命不渝,而能视死如归也!当今之世,果天下无事之时乎?当今之士,果饮冰茹蘖之臣哉?索诸八荒,任事以勇猛精进者,安在!愿以此卷,与读者诸君共思之。 2011年8月11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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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4
| 阅读: 1712
根据1930年代左翼作家叶紫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星火》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后,创造了收视率的高峰。一部1930年代中国农村题材的作品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社会效果?2006年底,《星火》总编剧韩毓海先生就中国现代史和农民革命,叶紫的创作以及“三农”等问题,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杨凯的访谈,以下是访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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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 阅读: 2648
7月中旬,保持了长时间缄默的汪晖在北京寓所接受本报专访,这是他自3月底做出"希望学术界自己澄清"的简短表态后,第一次对抄袭指控作出直接回应,叙述他所经历的事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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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
| 阅读: 1513
最近,我们对巴西进行了考察,着重了解了巴西城市贫民窟形成的原因及其产生的社会问题。通过对巴西的考察,我们认为,必须准确理解我国城市化的内涵,合理把握好城市化进度,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农民的土地问题。一、巴西城市贫民窟现状经过几十年努力,巴西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就已由农业国转变为现代工业化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1960年为1049美元与我国目前的水平基本相当,1980年达到2486美元,2000年为3587美元。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工业、服务业的构成是9%:33%:58%。巴西城市化率由1960年的56%,提高到1980年的67.6%,2000年为的81.2%。巴西城市化的特点是大城市化,农村人口集中进入大都市。第一大城市圣保罗地区1950年人口为250万人1980年达到1350万人; 同期,第二大城市里约热内卢地区人口由290万人增加到1070万人。现在全国51%的人口居住在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中,其中9个大都市占全国人口的29%。巴西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贫富差别过大,贫困人口多数集中于城市。巴西的基尼系数由1960年的0.5上升到1995年的0.6,现在全国贫困人口仍占34%,14%的人口未解决温饱。2000年巴西有46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即月收入低于80雷亚尔(35美元)。据巴西应用经济研究所介绍,目前贫困人口农村有1500万人 中小城市有2200多万人,大城市有900多万人。巴西城市贫民大部分住在贫民窟。贫民窟在巴西被称为“法维拉”(favela),指临时搭建的简陋住房的集中地。根据巴西地理统计局的界定,贫民窟是指50户以上的人家汇住一起,房屋建筑无序,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卫生等服务设施的生活区。1987年全国约有2500万人居住在贫民窟。近几年有加剧发展的趋势,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巴西有贫民窟3905个,比1991年增加717个。贫民窟遍及巴西所有的大城市,现在已发展到中等城市。圣保罗州是贫民窟最多的州,有1548个。我们考察的里约热内卢市是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和世界十大著名旅游城市之一,城区人口550万人,其中就有150多万人住在贫民窟里。城中不少山头被贫民窟所占据。4万人以上的贫民窟20多个,一个大的贫民窟占地139万平方米,有贫民15万多人,是拉美最大的贫民窟。贫民窟带来的社会问题主要是一方面贫民窟居民大部分人处于贫困线以下,居住、出行、卫生、教育条件极差,不仅影响当代人,也影响下一代人的发展。另一方面,生活水平的巨大差异造成国民感情隔阂, 加之贫民窟游离于社区和正常社会管理之外,影响社会安定。 一些贫民窟为黑社会所控制,成为城市犯罪的窝点。毒品贩子往往把贫民窟作为“根据地”,以小恩小惠收买当地居民,为其贩毒活动“站岗放哨”,以至政府派军警去贫民窟扫毒,都不能取得理想的成果。里约热内卢市贫民窟里有6000多只枪,成为一个不安定因素。再者,贫民窟乱占公共土地和山头,也给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二、巴西城市贫民窟产生的主要原因1、土地占有严重不平等, 造成大量无地农民。巴西绝大部分土地一直为少数大地主所控制。据巴西地理统计局的统计,1996年占农户1%的农村土地所有者,占有土地面积的45%。全国大部分良田掌握在大庄园主手里,其规模最大的可以达到几万、十几万公顷。国家重视出口农业,忽视面向国内市场的小农,对农业的优惠政策补贴大都落在大中型农业企业手中。农村中小农户和无地农民处境艰难,形成大量无地农民向城市的流动。由于他们在农村丧失了土地,这种流动是单向的,不可能再回流农村。这种流动虽然推动了工业的发展,但因超过城市工业发展提供的就业机会,一些人就由农村的无地农民转而成为城市的公开失业或隐蔽失业的贫困群体。现在巴西农村仍有1000多万无地农民,他们持续不断地向城市流动。2、城市化过程中就业机会严重不足,非正规部门充当了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这与上世纪60--70年代巴西工业化的战略选择有很大关系。这一阶段,巴西把工业重点转向资本、技术密集的部门,服装、制鞋等传统产业又在国际上失去竞争力,难以拓展就业,劳动力大量进入第三产业中的传统服务业和非正规部门。非正规就业一般指家庭服务、在5人以下微型企业工作及从事个体经营等,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障,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就业。1985-1997年非正规就业增加了97%,正规就业仅增加6%。非正规部门就业已经占总就业人员的近50%,虽然是一个重要的“排气阀门”,起着缓解社会冲突的作用,然而工资一般只相当于正规部门人员工资的一半,多数属于低收入群体。另外有大量劳力失业。城市公开失业率由1990年的4.5%上升到近年的8-11%,有的统计称为17%。失业、就业不足、就业质量差,是造成城市贫困人口长期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3、城市规划、建房用地、基础设施、社区发展没有考虑低收入人群的要求。城市贫民窟的人80%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他们很难在城市获得建房用地和住房,又不能退回农村,就非法强占城市公有土地如山头、城乡结合部的公地和私人土地,搭建简陋住房,搞违章建筑。适应其住房需要贫民窟的房地产商及非法交易的黑市也发展起来。4、公共政策不够完善。如巴西的税收体制是根据各州工资标准确定税收,按税收贡献向各地返回,使地区差距拉大。再如,国家教育开支向中、高等教育过度倾斜,初等教育相对萎缩,在中等教育阶段重视普通教育和人文学科教育,而轻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师范教育,不利于改善低收入阶层子女受教育和就业状况。三、对我国的几点启示1、城市化并不能自动解决农民问题,关键是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巴西的情况表明,进城农民就不了业,只不过是由农村的贫困人口变为城市的贫困人口。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为农民进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在城里有长期稳定生存的手段,只有这样,城镇化水平才可能扎实地提高。要继续重视发展传统工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产业,发展多种服务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作用。2、保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使农民在城乡之间能够“双向”流动,对城市化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巴西的经验教训提醒我们,城市化能否健康发展,与农村的土地制度关系很大。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外出打工的农民,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家乡有一块地,仍然是农民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农民到城镇落户未取得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以前,保留这部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让农民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有助于防止大量的无地农民集中于城市,形成贫民窟。扩大农地规模,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都不能拔苗助长,不能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制造无地农民。3、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在城镇规划、住房建设、公共服务、社区管理上考虑城就业农民工的需要。巴西的情况表明,农村人口进城,除了就业之外,较大的问题是安居问题。我国农民进城就业与巴西无地农民进城有很大区别,一些人没有工作干还可回去,但相当一部分人,将长期拖家带口在城镇就业和生活,城市应把在他们视同常住人口对待,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作者韩俊 崔传义 赵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中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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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4
| 阅读: 1688
在本文中我们关注的问题是,福岛核电站事故的程度是由于东京电力公司声称的自然灾害超过了"可预见的假设可能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还是日本核电行业的内在矛盾放大了自然灾害冲击的程度。然后,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对这一行业进行结构调整,以使它在应对极端冲击时更稳健、更具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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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8
| 阅读: 1560
所以在文化层面上,从一开始,被殖民环境中本土与帝国的冲突情境,就不断地上演在我的家庭中。不管是属于哪一个阶级派系的人,都只认同殖民者,而不能认同穷困牙买加黑人的主要文化充分展现出高度的种族和肤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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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0
| 阅读: 1570
从“精英化和“去精英化”角度来看80-90年代以来文学经典的建构变化。但作者在分析中简单地把金庸等人看成是纯粹的消费文化代表,仍应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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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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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非诚勿扰事件"、"张悟本事件"、"电影《八天八夜》事件"等不断出现的媒体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媒体伦理的讨论如火如荼,多种世态万象背后折射出媒体行业的诸多现实问题及其面临的道德困境。对此,本报(《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特约请新闻学、伦理学及法学专家进行了讨论。困境之一:社会公益个人隐私难兼顾大众传媒在报道一件事实时,如何才能做到既满足社会公益,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当二者存在矛盾时又该如何调节?这一度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以纪录片《麦收》为例,该片描写一名女子从农村到北京从事性服务工作的遭遇。该影片虽然没有任何裸露及限制级画面,但由于影片对当事人毫无遮掩的拍摄,引发了道德争议。反对者指出,除女主角签署同意书外,导演未征询其他出镜者同意,侵犯了他人隐私。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观众有权拒绝、抵制侵犯隐私的作品,当导演未处理性工作者的个人信息时,观看影片的行为将令被拍摄者承受更大风险。"媒体报道与科学研究的目标固然都是求真务实,但正如科学研究有禁区一样,媒体报道也不是没有任何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以人为本原则,就是必须尊重与维护人的心灵和肉体的完整性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伦理学研究室主任甘绍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中国传媒大学陈卫星教授在其《新闻伦理的可能性》一文中表达了相似观点。他指出,无论记者、编辑怎样大公无私,都不能保证做到客观中立,特别是在涉及自身观点和职业利益时,话筒和摄像机的强行介入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是可接受的,不仅涉及对当事人的尊重和保护,有时还源于媒体的自我期许和受众压力。网络和信息化时代,一方面,有人害怕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另一方面,有人通过暴露自己的隐私而出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分析,绝大多数人想保护个人隐私,然而个体有不同,有人更喜欢抖搂隐私扬名,这跟实行市场经济有关。市场经济有一条要求--货物要有品牌。而名气背后意味着利益能够带来价值。对于媒体而言,社会公益与个人隐私都代表着不容漠视的重要价值,两者之间能否找到平衡点是问题的关键。甘绍平认为,今天人们的价值观已日益多元,开始从重视社会公益的维护向保护个人隐私转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行为责任法》第二条,明确将隐私权列入保护范围,规定对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这只是民法的保护,隐私权同样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且是所有基本权利中较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它是宪法中人格权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人格尊严"这一重要原理的直接反映。困境之二:权利与权力的话语权之争被称为"无冕之王"的记者,在社会上担当扬善抑恶、维护正义的角色,它向社会提供的不是一种普通产品,而是拥有高度社会影响力的特殊产品。然而,现实中媒体常常面临尴尬处境:新闻报道时成为强势部门的"传话筒";在教育、民生等报道领域,为有钱者代言,为有权者造势。最终导致越是强势部门,越在媒体上拥有话语权,越是弱势部门,越失去话语权的现象。"无冕之王"们在纠结中纷纷笑谈新闻理想如灰飞烟灭。陈力丹指出,目前我国传媒界往往有权力意识没有职业意识,没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行业,而这个行业是有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其实,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应该明晰自己的社会责任,明确自己其实谁也不代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张传有教授也认为,新闻媒体的权力主要是一种话语权,它来自于民众本身所具有的知情权、政治参与权、发表言论的自由权以及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权。从终极意义上说,新闻媒体应当为之负责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本报记者在采访时,专家公认目前我国新闻媒体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自主性不够,许多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在权利和权力面前抉择;二是自律不够,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乏,由此引发许多新闻媒体失范事件。信息化时代,传媒界众多乱象是否说明媒体产出的全是负价值呢?当然不是。西南政法大学李光辉教授对此作了说明:虽然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在现代社会中被不断修改,逐渐成为一种诸如意识形态的工具、文化的霸权、媚俗的艺术而招致许多批判,但它的内在规定性并未改变,依然是满足人类沟通交流的天性以及信息传递的需要。在不断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交流中,人类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着自身的自由。这也正是大众传媒得以存在于世的根本理由。困境之三:资本至上还是责任至上近日,浙江卫视《为爱向前冲》停播,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全面整改。7月3日,在京举行的"2010年应用伦理学之传媒伦理夏季论坛"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李宗达坦言,近年来对外舆论监督比较多,对本行业监督不多,出现了许多问题。当前一些电视台文化娱乐类节目、情感故事类节目、医药卫生类节目出现了格调品位低俗,价值取向偏差等苗头。一位从事一线工作逾20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诉苦",谁也不想走低俗路线,但央视索福瑞定期要统计各大卫视排行榜,每次几乎都是湖南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占据前四强。事实证明,越低俗,收视率越高,观众越喜欢看。他认为,尽快推行电影电视分级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谈及媒体与伦理的关系,除了总要关涉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之外,有两个核心话题是人们很难回避的:第一个话题是媒体的社会良心。第二个话题是,尽管媒体企业化是全球性趋势,但正如企业伦理所要求的那样,媒体企业并不仅仅是一部赚钱的机器,它还承载着应有的社会责任。"甘绍平研究员如是说。那么,媒体的社会责任是什么,媒体伦理的核心价值怎样理解,有学者认为,媒体"真正的伦理精神"作为一种具有超越性、引领性的应然与实然相共生的道德品质或德行,应当具有求是精神、正义精神、仁爱精神、勇敢精神、自由精神。也有学者提出,媒体应是公民利益与意愿的服务者。它提供一个信息流通与观念交锋的客观平台,让公民在对这一平台的审视过程中塑造自己的价值判断,从而实现自主的道德选择。反映到实践中,这就是以人为本,在灾难中不以别人的悲痛作为吸引读者的卖点;在拍摄特殊群体或弱势群体时,自觉使用马赛克技术,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不作低俗和虚假宣传,维护新闻媒体的严肃性和神圣感。专家最后指出,近年来传媒业的发展固然十分迅速,媒体伦理及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却亟须建立,如何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一些人免于钻法律的空子,恐怕还需要政府、学者和有识之士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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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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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于2003年,主要数据关于19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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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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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民党政府退踞台湾以来,由于岛内外环境不断变化,台当局的南海政策也随之发生转变,时而积极、时而低调。但总体而言,台当局在维护南海"主权"时,通常不愿采取强硬态度,反而步步退让,甚至转为奉行"非军事化"路线,维持"低调看守、明哲保身"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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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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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虽多,但也不会超过全部农民的5%。95%的农民是大田农民,他们以种植粮食维持生活,他们有怎样的诉求,他们的诉求才是我们采取何种土地制度的真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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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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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08年9月对湖北省京山县六个村的质性调研,以30年来发生的206起自杀案例为材料,文章对老年人自杀现象展开了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该地区农村老年人的自杀率高得惊人,并且还在不断增高。结合转型期中国农村代际关系变动的特征,文章归纳了该地区农村老年人自杀的类型,具体分析了老年人高自杀率和高自杀比重的原因,并对老年人自杀现象的变化趋势做出了预测。(另见本站年初发的皖北李圩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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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 阅读: 1681
摘要:当前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已经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对村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村内混混逐渐取代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混混在村庄内部与熟人相处时,不再遵循传统的人情和面子原则,为了利益而不断走极端,动用暴力和暴力威胁;乡村混混的暴力和暴力威胁,也日渐嵌入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表明,熟人社会中的乡土逻辑发生了变异。Abstract: The village hunhuns groups in current Lianghu plain have escaped from the constraints of the village acquaintance community. On reverse, their impact influence to the human relationships in acquaintance community can not be ignored.. The village hunhuns dominate villages. Hunhuns in village have been getting instead of the traditional decent peoples, and becoming the most decent peoples. When dealing with acquaintances, village hunhuns don’t abbey the rules of emotion and face any longer. They constantly go to extremes in pursuit of interests, using violence and threats of violence, which increasingly embedded in thinking and means of action of the villagers. Thus it is profoundly impacting and changing the human relationships within the village. These all show the earth-bound logic have been changed.Key words: Village Hunhuns; Acquaintance Community; Human Relationships; Earth-bound Logic 当前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组织结构逐渐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1],国家难以有效打击[2]。乡村混混来自乡村社会,他们还要在乡村社会中谋取利益,村庄却再难以对之实施约束。乡村江湖不仅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还对熟人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支配作用。当乡村混混依赖关系组织化的乡村江湖联盟再进入村庄中,就成了村庄中的“超级权势”,从根本上改变了村庄人际关系生态。这种人人明了的超级权势的在场,触动了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了熟人社会中的各种人际关系。过去对村庄人际关系的研究主要关注亲缘、人情、面子等要素,本研究可以突破这种视野,从进一步丰富村庄人际关系的研究。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熟人社会内部的“本土混混”取代各种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二是源自熟人社会内部的“本土混混”与村内熟人相处时,人际关系状况的改变;三是乡村混混“超级权势”的在场,对村庄熟人社会内部村民之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作者曾在全国多个地方农村就乡村混混展开了系统研究[3]。本文将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以多个村庄的质性调研为背景,[1]考察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文章涉及的村庄都在相对独立的农业型乡镇,距离县城或市区较远。驻村调研中,与村民同吃同住,调研方法主要是访谈村干部、村民和一些在村混混。 一、最有面子的人在两湖平原的村庄调研,我经常会问村民:“谁是村庄中有威望的人?”得到的回答大多是:“现在各种各的田,各吃各的饭,谁也不管谁,有谁比谁的威望大呢!”而当我问及谁是村庄中有面子的人,他们却能逐个数来。按照通常的理解,有面子就是有威望,而村民的回答却与此不同。于是,我总会反问:“有面子怎么不算有威望呢?”他们无外乎回答说:“有威望就是大家都很尊重,但有面子的人不过是自己有面子,别人却不一定尊重。”从我的观察来看,对有面子的人,村民们表面上也是尊重的,不过这种尊重也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并非发自内心,私下他们会有不满、抱怨甚至不屑。面子与威望的分离,其实是当前乡村社会剧烈变迁时期发生的,一种名义与实质相分离的现象。“名实分离”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普遍现象。费孝通曾指出,在一个变动缓慢的社会结构里,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对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结果不免口是心非,滋生虚伪和歪曲,但这不可避免。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当社会加速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无法避免,因此会发生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4]我这里所说的“名实分离”,与费孝通所说的还不完全是一回事。我并不关注传统的形式是否不准反对,而主要关注新出现的事物和现象借用了传统事物的形式,从而使得事物的表面与内核、形式与实质发生了分离。面子与威望的分离,本质上源于面子的表面与内核、形式与实质的分离,这种分离是村庄面子竞争异化的产物。在村庄中,面子竞争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不同村庄竞争的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表现为对某物的争夺或某事的攀比。竞争的背后其实有更本质性的东西,它关涉到村民的品格、尊严和村庄的主流价值。如果面子竞争将对载体物(即体现面子的物或事)的争夺、攀比当成了竞争本身的目的,而置面子的本质和竞争的价值和真正目的于不顾,放弃竞争的基本原则,背离了乡土逻辑,这就构成了面子竞争的异化。在村庄中,面子本来是与村民的良好评价相联系的,但这个良好评价常常要与相关的载体物联系在一起。在面子竞争的过程中,良好的评价被忽视了,相反,供人评价的载体物却成了村民在面子竞争中所追求的目标本身,这就造成了一种名实分离[5]。正因此,在两湖平原农村,“有面子的人”并不是“有威望的人”。将两湖平原村民所认为的“村里最有面子的人”归纳起来,共有三种:一是处于乡村江湖中上层,能够支配手下一帮“兄弟”的乡村混混;二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能够支配乡村混混的乡村干部;三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有很多乡村混混愿意为其“卖命”的乡村企业主和工商业者。在华南或华北农村,村庄中还有许多传统型的有威望、有面子的人;但在两湖平原,有威望的人已经不存在,有面子的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乡村混混有关。也许正因此,当地村民还用“有味”、“味道很足”来解释“有面子”,这含有可以压制别人、值得炫耀、让人羡慕等意思。乡村混混以及与乡村混混有关的人“有面子”、“有味”,不仅仅因为乡村混混可以支配普通村民,还因为乡村混混对村庄精英也能构成支配。当前村庄精英可以分为体制型精英和非体制精英。体制型精英主要指村干部,他的权力来源于自治体的授予和政府行政体系的认可。非体制精英是在村庄中有一定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村民,他们与普通村民的区别主要在于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有无,而与体制型精英的区别则主要在于影响力来源的不同。非体制精英的影响力源于村落社会中的文化认同和利益联系,由于无正式授权,边界往往不太明晰,主要有宗族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乡村教师、民间文化人)等[6]。在两湖平原,无论是何种村庄精英,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否则常常会受到乡村混混的骚扰和支配。换句话说,乡村混混在村庄体制型精英和非体制精英面前,也是“有面子”的。在法律文本上,作为村庄体制精英的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关系,是村庄自治体内部的权力关系。但是,1980年代以来的乡政村治和村民自治并没有突破贯穿于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7],因此自治性权力关系至今徒有虚名,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本质上存在一种类似于行政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以国家行政强制力、村庄自治规则、共同体情感为后盾,在性质上具有直接支配性。但在两湖平原的村庄生活中,村干部很难对乡村混混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实现关系组织化的背景下,乡村干部对他们的力量不敢轻视,更不敢断然以简单的方式处理同乡村混混的关系。楚江市沙桥村的一个村干部说:“乡村混混可不是好惹的,一般村干部都要巴结他们,村支书也不例外。如果村支书的后台比较硬,关系比较广,还可以置身事外,与乡村混混互不干涉;如果村支书家门弱、关系窄,往往还要受气。”在临沙村,村内的混混横行霸道,侵占公共财产,村干部根本无力对付。2006年,村里一混混想承包村集体的一口鱼池,便在村里放言:“如果村支书不让我承包,我就要让他断两根肋骨。”村支书听到传闻也只能默默受气。即使村干部与混混保持的是互不干涉的关系,在本村混混需要的时候,村干部也常常会主动帮助他们协调各种关系;平常也偶尔走动一下,和他们一起坐坐,聊聊天;本村混混家里办红白喜事时,还要礼节性地走人情,要给混混面子。通常,乡村混混的力量甚至比乡村干部大,不过,他们一般也会给村支书一点面子,毕竟他们还生活在村里,时常需要村里帮忙。因此,乡村混混与村支书之间往往是互相给面子。可以说,乡村混混具有的暴力属性,使乡村干部无法按照自治体或行政管理的关系模式对他们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的暴力威胁面前,乡村干部大多屈服而明哲保身。村干部有时干脆与乡村混混“结盟”,从而依赖乡村混混的暴力和暴力威胁,来支配普通村民。这背后当然也有制度性的原因。国家在推行现代化过程中,压力型体制使村干部处境艰难。乡对村名义上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但来自上级政府的包括农业税和计划生育在内的一切要求和任务,村庄都必须满足。上级要求和任务层出不穷,村庄干部应接不暇、疲于应付。在1990年代的治理性危机背景下,乡村两级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乡村混混也常常被纳入这个共同体之中,帮助乡村干部完成收税等各项任务。取消农业税后,虽少了收税难题,乡村干部仍需乡村混混提供一些帮助,以解决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诸多问题。乡村混混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依赖暴力和暴力威胁,这使得本应依赖政府力量和村庄共同体情感进行运作的村庄权力发生了变形。乃至于乡村混混干脆被吸收为村干部,被正式纳入体制之内,这使得村庄正式权力蜕变成乡村混混赤裸裸的暴力。在与村干部的“结盟”或直接进入村干部行列的过程中,乡村混混成为了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当前乡村社会中,最有影响力的村庄非体制精英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乡村企业主、工商业者等经济精英。同村庄体制精英一样,他们也是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要么处事时给足乡村混混面子。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结盟,常常是为了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混混依附于村庄经济精英,可以充当其保安和打手;村庄经济精英依附于混混,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特殊地位,谋取灰色利益。由于社会中存在诸多灰色地带,村庄经济精英的合法经营活动有时也需要乡村混混的保护。总之,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甚至进入混混的关系网络结构中,这样一来,乡村混混在村庄经济精英面前也是很有面子的。乡村混混中那些最有面子的,往往不但可以对村庄精英进行直接支配,一般县乡干部也要让他们几分,给他们几分面子,这种乡村混混可称为“地方黑恶势力”,临湖市付村的杨某就属于此。桥头村胡支书为了参选市人大代表而求助于他的事情,可以说明问题。在胡支书参加的这次选举中,与胡支书存在竞争关系的主要是邻村的支书,此人是一个乡村混混——桥头村一带的“超级权势”关系网络中的一员,有被收监的经历。胡支书自知不是对手,便求助于付村的混混杨某,据说杨某是临湖市的混混头目之一,市里的干部都必须给他面子。杨某答复胡支书说:“我愿意帮你的忙,但对方也是我们道上的人,我不能为了你而得罪了他。这样吧,选票你们一人一半。”听到这话,胡书记就明白了,走“正常”的选举渠道,自己要落选。楚江市沙桥村所在镇的“刘爷”也是这样,派出所的前所长也要给他面子。“刘爷”教训同镇其他混混,所长事先知道,但只是说“不要闹得太凶就行了”。在教训混混的酒席上,所长竟然亲自驾车过来敬酒,给足了“刘爷”面子[1]。在岳阳市黄村一带,开赌场的乡村混混非常猖獗,根本不把派出所放在眼里。在乡间主干道旁,露天赌场一开就是十几天,派出所民警知道情况,却根本没有能力管。派出所人手少,一个所只有六个人,管辖两个乡镇,而赌场常常是几百人聚赌,光“打手”、“马仔”就有几十个。从派出所门口开始,一路都有混混放哨,往往警察一出动,赌场就得到消息散了场。发生冲突时,民警也根本不是混混的对手。2005年,有民警在抓赌中反被混混殴打,这件事后来居然不了了之。这导致民警从此以后非常消极,他们平日除了喝茶看报纸,就是想办法完成“创收”任务;对待村民,民警能躲就躲,能吓唬就吓唬,能骗点“创收”就骗点;单个警察平常甚至不敢穿警服,一是怕混混的追打,二是怕村民骂娘。一次,调查者同民警开着警车出门遇见一个开在路边的赌场,调查者出于好玩的心理按了一下警笛,民警非常紧张,赶紧快速“逃离”现场[8]。民警与混混的关系似乎完全颠倒了过来,乡村混混的面子和威力可谓到了巅峰。正因为乡村混混日益成为最有面子的人,两湖平原的农民对他们的态度也日益暧昧。楚江市新王村的一个中年农民曾向我讲述他侄子做混混的混世经历,言谈间很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有面子的侄子而感到自豪。人们不再为乡村混混而感到羞耻,而当他们是值得赞扬的英雄,是令人羡慕的有面子之士。这样,乡村江湖对年轻人有了尤其大的吸引力,更多的年轻人愿意聚集在乡村江湖的“成功之士”周围。许多年轻人慕名而去,临江县湖场村甚至有家长主动将孩子送去。在乡村混混的结构中,这些年轻人可以找到了畸形的社会理想和特有的社会上升阶梯。很多小混混都把做成“大混混”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调查中,很多小混混告诉我,能被大混混叫出去打架才“有个混头”,他们觉得最有面子的事情是,有一天自己“混出来”了,在家里就能控制公司股份、占码头、抢地盘,有人送钱来。 二、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的相处熟人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地方性社会,人们需要在生活中互相扶持,在经济上互相救济,遵循“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这也是常识性的人际关系原则。情面原则从熟悉和亲密中生发出来,它要求人们待人接物、处理关系时,顾及人情和面子、不偏不倚、合乎情理、讲究忍让。不走极端原则,不仅仅要求讲人情,还要求在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不认死理、通情达理、随和克制。作为村庄社会中的一员,乡村混混是否仍然遵循这些人际关系原则呢?在两湖平原村庄,很多乡村混混不再遵循这种原则。常德市毛村,有个混混将车停在路中间,一个村民拖板车经过,就说了句“车挡道了”,混混就喊来十多个混混殴打这个村民[9]。天门市汪村,村里的混混强占村民的宅基地,村民却只能忍气吞声,毫无办法。临江县湖场村的祝家,仗着儿子长期在镇上闲混,有很多混混朋友,在村里说话“粗声粗气”,做事不顾后果。2005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明听到自家田那边有机器抽水的声音,估摸着稻田里抽水灌溉了。第二天天一亮就去田里看灌溉情况,却发现周围的田里都有水,唯独他家的没水。李明便到抽水员老祝家问原因,老祝只说会抽的,就不理睬他了。李明就回头去找队长,结果小祝跟上来吼他:“一大清早,到我家闹什么?”李某反问:“你还想打人?”小祝闻言就动手将李某打倒在地。李某倒地后说:“你这兔崽子!”老祝闻声赶来,说:“你骂他他不打你!”同村的薛某同样仗着自己在外有一些混混的朋友,在村里一贯横行霸道,不讲道理,曾敲诈勒索同村村民。有次薛某的妻子外出买东西,回来时顺便搭乘同村男青年王某的自行车。薛得知后,便借机到王家将洗衣机、电视机、灶具等砸坏。次日,王某因害怕薛再次行凶,在邻居黄某家请薛某吃酒席,送了两条红金龙香烟,才了结此事。还有一次,薛某听其父亲说本队队长涂某要他家交清所欠农业税费,随即邀混混谭某一起去涂家,到后就打人,涂某的两个兄弟出来说了两句狠话,两人才悻悻离去。事后,涂某因害怕薛再找混混打他,先后两次请薛某、谭某和其他混混吃饭,其兄弟也都向他们道歉。后又送给薛两条黄鹤楼香烟,事情才算了结。另有一次,本队周大军接手薛某曾承包的机动田,机动田的棉梗未扯他就种了麦子。薛某得知后,无理地到周家要求赔偿损失,并将周的饭锅砸破,还打了周的母亲一巴掌,后经人劝阻才罢休。薛某不仅在与自己有关的事务中横行霸道,还找其它各种机会勒索同村村民。薛某得知黄庭的亲戚因放鸭子与本队的林某发生纠纷,即与黄庭等人一起报复,先后三次殴打林某,索要1000元现金。最后,林某只得请村治保主任出面说情,花500元在餐馆请酒一桌,才平息此事。然而,并非所有的混混在村庄日常小事中都得理不饶人,对待同村村民都如此霸道。至少从表面上看,有的乡村混混在村庄内部仍然遵循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他们对同村村民比较客气,日常交往中非常有礼貌,也不占小便宜。但是,这常常只是表面上的,一旦村民涉及混混及其近亲属的利益,或者阻碍了混混“事业”发展的核心利益,他们往往就不再客气。临湖市桥头村的李剑就属于这种类型。李剑是个门路很广的混混,现在已有一百多万的家产,他一直住在村庄中,平日对村民很客气,说话做事都不霸道,不会为小事而仗势欺人。不过,村民们都知道他并不好惹,对他惧而远之,这是大家从2002年的“分地盘事件”中得来的“教训”。临湖市桥头村靠近一大型淡水湖,同邻近的水村在水域占有和利用上素有争议,但逐渐形成了依照季节利用水面的惯行规则,即春秋季由桥头村村民在湖上插“迷魂阵”捕鱼,冬季则由邻村村民禁湖狩猎打野鸭。2002年,湖面上几乎所有的地方都被圈起来进行螃蟹养殖。桥头村也向市里打了报告,要求这块湖面由桥头村开发养殖。当时的“形势”对桥头村有利,村民们在心里盘算着“分地盘”了。本村混混李剑却早有打算,他企图独占进行开发,并对村支书说了很多威胁的话。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李剑召集了五户私自建围,与村里以插“迷魂阵”捕鱼为生的十多户村民产生直接冲突,他们制止李剑等五户继续建围。李剑因此组织村内外二十多个小混混,他们提着刀追着插“迷魂阵”捕鱼的十多户村民乱砍,致使五位村民被砍伤,其中伤势最重的尹某挨了十二刀。事后,在李剑等人的“威胁式请求”下,村支书出面进行了调解,案件在已报警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而被“私了”。在李剑等人赔偿医疗费后,以插“迷魂阵”捕鱼为生的村民退出了对水面的争夺,村支书在既成事实面前,被迫签订了水面承包协议。承包者至今未交水面承包费,而现在村民即使去这片水域采草也必须出钱。像李剑这种表面上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往往混得更加长远。他们处事有度,不是一味暴躁蛮干,能做到“有勇有谋”,只在村民触犯其核心利益时才“凶相毕露”。这样,平日的客气既可以不让村民抓住太多的把柄,又让自己的生活与村民的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使得村民对自己保持未知状态,从而能对村民产生威慑。因此,村民对这种混混惧怕且尊重,混混因此能够在谋取重要利益的同时保持“有面子”。相比而言,那种一味暴躁蛮干,在表面上都不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眼光就显得“太小”。他们为了一点日常小利益,动辄暴力相向,迟早会“失手”出事,因为过于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就容易触犯国家治安的底线,会招来基层政权的毁灭性打击。他们还会因此遇到许多来自熟人社会之内的麻烦,这种麻烦属于乡村江湖生涯中的额外麻烦。混混如果只在涉及自己核心利益时,才在熟人社会内部使用暴力和灰色手段,则既能迅速积累一定的财富,过上“体面的生活”,也可使其遭遇国家打击的风险大大降低。其实,无论表面上是否遵守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在村的混混都已在本质上违反了这一原则。即便那些表面上遵守的混混,在争夺公共资源时,在村民影响其核心利益时,也毫不犹豫地违反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使用赤裸裸的暴力对村民进行殴打和疯狂伤害。那些从村庄中混出去的混混又如何呢?实际上,两湖平原的村外混混一般都有谋生的合法渠道,过着比较“体面”的生活。尽管他们“讨生活”和“发家致富”的出路主要在村庄外,他们还是经常回去骚扰村庄,占集体的便宜,涉足村庄纠纷。他们通常以暴力威胁为后盾,有时也倚仗痞气,或干脆以难缠的无赖形象出现。可见,在外混混对待本村村民,也违背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楚江市沙桥村,9个处于乡村江湖上层的在外混混,只有远在深圳、鞭长莫及的万良从未残忍对待过本村熟人。我调研过的近十个两湖平原村庄,没有一个未曾发生在外混混伤害同村村民、侵占村庄集体利益的事情。我们知道,在传统熟人社会,一切离乡者都遵循“乡情原则”。他们植根于乡土社会,无论置身何方都挂念家乡,与家乡保持相当密切的关系。他们将自己的“根”放在村庄熟人社会,以显达于乡土为人生理想,希望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因此他们在宗族和乡村地域中追求威望和影响。当前,在外的乡村混混显然距这种状态已经很远。当前的乡村江湖中,崇尚实利的格局已经形成,江湖上盛行对利益的算计,混混追求的只有利益。利益之外,名气、义气等都只是权宜之计。尽管如此,我们很难说在外混混完全不在乎自己在村庄中的面子和名声。不过,他们追求的面子和名声在当前“名实分离”、“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下,显得颇为怪异。在外的乡村混混也会追求在村庄熟人社会中的“有面子”、“有味”,但这种“有面子”和“有味”不再是村庄熟人社会内部对其人品的良好评价,而只是可以炫耀的事情或令人羡慕、可以压制他人的势力。乡村混混可以因为能支配很多下层混混,能让村民惧怕,能“玩转”红黑两道,能办成排场很大的红白喜事,而“有面子”或“有味”。在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相处的上述背景下,很多村民对混混及其家庭感到非常害怕。因为在一般村民眼里,虽然乡村混混很有面子,也让人羡慕,但他们终究不可能是“好人”,而属于“坏人”之列。在楚江市沙桥村调研期间,我曾在半结构访谈中对23位村民问过这一问题:“你是否对本村的混混感到惧怕?”从访谈后的统计来看,有16位村民明确表示害怕,他们平常特别注意,尽量不招惹乡村混混;其余7位村民表示不怎么害怕或没有必要害怕。按照村干部杨会计的解释,这7位表示不害怕混混的村民中,有3位的兄弟、儿子或侄子就是混混,他们没有必要惧怕混混;剩下4位是村里比较“糊涂”、见识短浅的村民,对混混“厉害”之处的认识严重不足。由于村民普遍比较惧怕混混,因此他们常常有意识地疏远乡村混混,善良本份的村民绝对会避免招惹他们。沙桥村一位在外读书的研究生告诉我,他小时候的几个玩伴现在都是混混,父母因特别惧怕混混,特意交代他不要与已成为混混的昔日玩伴一起出门。他父母的理由是:“这些人玩得好就好,玩不好马上翻脸,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做出什么事来?我们这样的家庭只吃得起‘补药’,吃不起‘下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颇为精明的杨会计也表示,由于村里的中上层混混都是他小时候的同学和玩伴,所以他以前并不害怕他们。但现在对他们了解得越多,就越惧怕。他说以前“无知者无畏”时做的一件事,现在都觉得后怕。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看不惯在村混混万清,因此在一次喝酒后与人打赌,说敢当面扇万清一耳光。他说了,也就趁着酒劲做了,将平日的不满发泄出来了。万清当场要还手打人,但被周围的村民拦住,大家说了“不要和喝了酒的人见识”之类的话,事情也就过去了。此后,杨会计和万清都当事情没发生一样。不过,杨一直比较后怕,他知道万清并不好惹。要是万清当真搞他,或者找混混搞他,他还不知道如何应付麻烦。他说:“现在我与乡村混混打交道会特别注意保护自己,因为他们这些人会在出人意料之处‘出招’。乡村混混与一般处世霸道的农民完全不是一回事。”混混做事是不讲村民们的常理的。 三、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间相处的影响当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组织结构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乡村江湖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还对熟人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支配作用。这种支配作用,不但体现在乡村混混作为熟人社会成员与其他村民相处的人际关系中,还体现在乡村混混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对熟人社会内村民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上节论述了,出身于熟人社会的本土混混遇到与村民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时,往往会毫不犹豫地违反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使用赤裸裸的暴力伤害村民,或者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后盾欺压同村村民。乡村混混对待熟人社会之内的村民,显然已经违背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很多本土混混敢于这样做,就是仗着自己在村外有很多“狐朋狗友”,能够调动乡村混混的广泛关系网络资源。当然,一般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直接调用这种资源,通过直接的暴力和暴力威慑就可以达到目的。不过,有时他们也会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前文提及临江县湖场村的薛某就是这样,多次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殴打村民;临湖市桥头村的李剑也是这样,他在自己的核心利益受到威胁时,将村内外二十多个混混组织起来殴打、砍伤同村村民。在两湖平原的村庄中,类似的事件非常多见,以至于村民们将外来混混随意进出村庄当作“正常现象”。湖南常德市毛村,一位村民被摩托车撞伤,骑车的年轻人认识这位村民,却叫了个混混来处理,这个混混也认识被撞村民。即便如此,这个混混一来就说:“既然我来了,大家就不准讲什么理了,都听我安排!”最后硬是只赔偿了100元,而被撞村民治伤却花了800多元[9]。总体而言,混混对农村社会的实际滋扰并不特别常见,但他们却对村民构成了严重的心理强制。他们只是很偶尔地在村里惹事,但这足以让村民十分畏惧,这种畏惧甚至使得村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改变。在湖南常德农村,村里的邻居争吵,其他村民明知一方没理,但也不敢出去劝架或者帮腔。村民说,除非他们能够确定没理的一方没有能力引入混混和黑社会,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出头”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混混和黑社会对乡村社会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由于他们的在场,作为安全基础的一些制度和关系的运作都出现了偏差。尽管大多数村民对乡村混混确实惧怕,但涉及到他们的基本生存利益时,老实的村民也不总是“束手就擒”。乡村混混与村民发生利益冲突时,可以不顾同村之情,依靠暴力谋利,这常常也会给老实的村民以“启发”,导致他们向村外的混混求助。而在“一表三千里”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只要去想办法,通过各种途径,无论如何老实的农民都可以与乡村混混攀上关系。况且,只要愿意出钱,买到乡村混混的“服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有利可谋,总有乡村混混愿意“服务”。因此,乡村江湖中的混混,不但会经由关系网络结构中混混的引介而进入一个他陌生的村庄,还可能经由老实而被逼无奈的村民的引介而进入村庄。2005年,楚江市沙桥村的万民为2.5亩耕地的使用权与同组村民万义发生争执。万义不肯退让,万民便求助于“村霸”万支书。万支书威胁万义:“你不将那2.5亩田给万民,我还要让你的田减少。”万义因此到镇里上访,万支书见状又来“软”的,“劝告”万义说:“万民为人狠,不要吃这个亏。”而万民见村支书出面无效,便亲自上门威胁万义:“我万民说话是算数的,我说出去的话一定能做到。”万义知道自己对付不了万民,便通过亲戚从市区叫来混混。混混们提着猎枪和长刀来到沙桥村,吓得万民一改“嚣张”气焰,不但不敢要田,反而出钱请客并赔礼道歉。显然,一旦村民与同村混混发生纠纷,村民决意向村外的混混求助,此时纠纷能否解决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能否找到比与之发生纠纷的混混更“厉害”的混混。这样一来,当混混与本村村民发生纠纷时,本村混混可以将村外混混引进来作为援手;当村民与本村混混发生纠纷时,他也可能求助于村外混混。既然如此,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为何就不能求助于村外的混混呢?混混可以被引入村庄,引入混混对自己有利,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这样,发生纠纷时,有亲戚朋友是混混的村民就可能请混混出面解决,有理的可以通过混混逼迫对方认错赔偿,无理的也可以趁机敲诈勒索。楚江市沙桥村王某的耕牛连吃带滚损害了赵某家半亩地的秧田,赵某按照当地习惯留滞了耕牛,直到王某交了赔偿款才放牛。王某的儿子听说此事后非常生气,便到镇上叫了几个混混寻衅滋事,先是殴打赵某,要求他退还赔偿款,后来进一步敲诈现金500元。临江县湖场村的罗某曾是“地下liu合彩”的一个小码庄,2003年5月,由于他的上线码庄被抓,他不得不自己向码民“兑奖”。按照地下liu合彩的兑奖规则,他需要向同村的夏某支付14000元,受财力所限,罗某当天只兑现了7000元。夏某很不满意,次日带着做混混的侄子夏涛到罗家闹事,拿刀威胁罗某,无奈之下罗某只好写了7000元的欠条。2004年1月,夏某又带个混混到罗家要钱,因罗某请求推迟支付,夏很不满,顺手拿起罗家桌上的菜刀,将罗某左手砍伤。几天后,夏某又带三个混混来到罗家,气势汹汹,讲了几个小时的狠话,扬言再不给钱就要拿罗家小孩下手。无奈之下,罗某只好求助于派出所。在纠纷中,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如果直接受到混混的威胁,他们最直接的反应一般是求助于公安派出所,因为毕竟只有警察才能立即解除他所受到的威胁。然而,在两湖平原的乡村社会,派出所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消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还必须与乡村混混谈妥。在临江县湖场村的一起伤害赔偿纠纷中,一方叫了村外混混去另一方家里“谈判”,派出所闻讯后赶去调解,阻止了混混闹事。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当事人双方讲好赔偿500元。但民警一走,叫了混混的一方便改口,要求对方赔偿1500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对方没有经过过多的讨价还价便“乖乖”地支付了1500元。主持调解的民警知道了此事后,向赔偿的一方追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我多出1000元,以免他以后继续找我麻烦。这钱是给混混开支的,他们请了混混,这个开支要算到我头上来。你们在村里时可以保护我,但终究还要走,又不能时刻跟着我。”听了这话,派出所民警也感到无可奈何。有时,纠纷的双方村民都请了混混,这会使得纠纷完全由混混之间谈判解决。如果双方请来的混混互相认识,事情就比较好办,混混双方可能会互相给面子,通过协调来解决纠纷。这种协调解决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纠纷解决模式,在形式上还颇有几分相似。传统乡村社会中,当来自不同家族的村民发生矛盾时,村民双方会各自请本家族的“头面人物”出来谈判。这样看来,作为“有面子的人”的乡村混混似乎是新时期的“头面人物”。但两者的实质实在是相差太远,不可相提并论。传统时代的“头面人物”都是道德情操高尚之辈,他们解决纠纷依靠摆事实、讲道理,对村民实行道德感化。当前的乡村混混却都是道德卑劣之辈,他们解决纠纷虽然有时也讲事实和道理,但背后依赖的却是暴力和暴力威胁;有时根本不讲事实和道理,直接以暴力的较量取代事实和道理。乡村混混之间的“给面子”是基于背后的力量,力量不足是不存在给面子的空间的。更为糟糕的情形是,乡村混混来自不同的阵营,双方并没有面子关系。这时他们可能直接诉诸于暴力,在村庄里展开对峙。楚江沙桥村四组的陈兴与曾凡华是邻居,田地相邻,共用一口小堰塘灌溉。2005年6月的一天,曾责备陈把小堰塘的水抽到堰塘灌区外的农田,陈不以为然,两人因此起口角,进而在田头发生了身体冲突,曾的耳朵被铁锹劈伤,陈的脚亦被铁锹砍伤。各自回家后,两人的老婆知情了又对骂一通。曾凡华仍感气难平,打电话给在市区打工的儿子曾建,要他回来处理。曾建从市区带了几个混混,提着刀来到陈家,陈早已闻讯而逃。曾建留下一句“我随时会把陈的耳朵割下来”后,便回市区去了。陈兴感到害怕,便报了警,镇派出所民警让村治调主任出面调解。在村治调主任面前,陈兴和曾凡华答应等双方的伤治好后再说。不久,曾建回家,又和几个亲戚一起到陈家,要求赔偿六千元,“气势特别嚣张”。陈兴事先也做了准备,同镇上可以攀上亲戚的一个小混混打过招呼,曾建来后不久,小混混和另外几个亲戚赶到陈家。曾家继续讲狠,声称要把陈的耳朵割下来,双方几乎就要发生身体冲突,幸亏村治调主任闻讯赶来稳住态势。随后,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并按常规讯问了双方,并表示等双方伤好了后再进行处理。此事不了了之。在两湖平原的村庄里,村内混混在与村民发生纠纷时,会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村民与同村混混发生纠纷,也会向村外的混混求助;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也都争相求助于村外的混混。人们为了利益不顾及乡情,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中,这样的事件在两湖平原的广袤大地上不断上演。根据我的调研经验,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这样的事件,在县市地域每天都在重复,在乡镇每个月都可以见到,在村庄则每年都会发生。乡村混混的“超级权势”一旦进入村庄,就成了村庄生活中的结构性力量,村庄人际关系由此受到这种力量的支配。这样一来,纠纷的解决结果就取决于村民所求助的混混的“厉害”程度。由于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间的相处有着上述影响,村民在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时,往往会考虑对方的亲属和亲密朋友中是否有做混混的。因为在村庄生活中,一旦与同村村民发生矛盾和纠纷,其做混混的亲属和朋友往往会被引入纠纷中。我在楚江市沙桥村调研期间,曾在对23位村民的半结构访谈中问过这两个问题:“在与本村熟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你是否会想到他的家人、亲属和亲密朋友中有混混?这一点是否影响到你在纠纷解决中的态度?”从访谈后的统计来看,所有的村民都表示,他们会考虑对方的力量,包括其家人和社会关系中是否有乡村混混;有19位村民明确表示,对方家人和社会关系中的混混,以及其他力量因素,会影响他在纠纷解决中的具体态度,只有4位村民表示不会考虑这一因素。按照村干部杨会计的解释,这4位村民中,有2位是村里做事一向比较霸道,家里有人就是混混的;有1位是不怕事、未吃过亏、比较“糊涂”、见识短浅的“愣头青”;还有1位是典型的言行不一的“鸭死嘴硬”者。杨会计说,除了“愣头青”,其他人在实际行动中多少都会考虑混混因素,即便家里有人做混混的,也会考虑对方家人和社会关系中混混的势力大小。由此可知,乡村混混确实已经成为村庄熟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中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平静的村庄生活中,村民也许觉察不到这一点;但只要村庄中出现纠纷和事件,大家都会不自觉地考虑这一因素。2007年秋天,楚江市沙桥村邻近的新王村发生了一起车祸,有三方当事人牵涉其中。李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在一下坡路段赶超王某的三轮车时,恰遇杨某骑摩托车上坡而来,避让过程中李某的妻子摔倒在王某的三轮车上,受伤住院。在交警鉴定结果出来前,李某找王某要求赔偿。王某和村民都认为,李某之所以不敢找杨某要求赔偿,是惧于杨某做混混的弟弟。因李某有堂弟是混混,而自己找不到这样的人帮忙,王某先支付了2000元。李某要求赔偿4万,王某对此总是害怕李某的堂弟前来索赔。其实,李某的堂弟从始至终都未出现,李某也没有用其堂弟来威胁王某。事实如何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纠纷中,对方社会关系中的混混,已经对村民构成了心理上的重压,这种重压无疑会影响纠纷解决的结果。 四、村庄人际关系的变迁在两湖平原村庄中,乡村混混成了最有面子的人,不仅可以支配普通村民,还能对村庄精英构成支配。也因此,村民对他们的态度日益暧昧,乡村混混似乎成了一种“光荣”的“社会职业”。乡村混混不仅自己违反村庄人际关系原则,还改变了普通村民的人际关系和行动逻辑。乡村混混的“超级权势”人人明了,因此不但在村混混会将村外混混引入村庄,老实的村民也会向村外混混求助。这样一来,乡村混混随意进入村庄称了“正常现象”。人们遇到利益之争就想到找混混而不是考虑情面;纠纷的解决不靠双方互让而取决于双方所找混混的力量对比。这样,乡村混混就成了村庄人际关系的重要结构性因素,村庄人际关系因此发生了重大变迁,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由此发生了变异。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们区分并分别对待熟人之间的关系和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前者适用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后者适用歧视原则[10]。两湖平原的村庄里,由于乡村混混的存在,乡村混混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交往逻辑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村人之间的纠纷及其解决中出现了对待陌生人的处理方法。人们因日常纠纷将乡村混混引入村庄中;或在纠纷中因对本土混混的惧怕,而将外来混混引入村庄;或为了争夺公共资源,组织混混殴打、伤害村民。这一切都发生在村庄内部的熟人和半熟人之间。而在两湖平原的大地上,以这种残酷无情的方式对待熟人正变得越来越普遍。毫无疑问,这已经对传统的村庄人际关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在本该遵循情面原则的熟人社会中,人们在解决熟人之间的摩擦和冲突时,却越来越倚仗于暴力,越来越根据力量适用歧视原则,人们正在以传统社会中对待“陌生人”的态度和方式,对待那些曾被认为类似于自己的父母兄弟的“熟人”。在两湖平原的许多村庄,生长于本乡本土的乡村混混正在以对待陌生人的方式对待本乡本土的村民,他们不遵守熟人社会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对于村民而言,他们本来是熟人,却正在变成陌生人。而那些外来的乡村混混,他们本就是熟人社会的陌生人,不但没有受到歧视,反而气焰嚣张,在村庄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中肆无忌惮地“撒野”。因此,无论是村庄里土生土长的“本土混混”,还是由本土混混从外面引到村里的“外来混混”,他们都是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村民眼中的“陌生人”,是“家门口的陌生人”。这种“陌生”并非交往关系上的陌生,而是“混混”们用对待陌生人的歧视原则来处理原本熟悉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他们不按传统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行事。因此,对村民而言,乡土逻辑已发生了变异,乡村混混是一群行为无法预期的陌生人。在两湖平原,“家门口的陌生人”使得村庄本身正在变得陌生化,农民之间的熟人关系也正变得越来越陌生化。这样,人们遇到摩擦和冲突不再按照原有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处理,而是如本章诸多事件中那样,动辄求助于“家门口的陌生人”,倚仗于暴力,用陌生人的方式对待熟人。临湖市桥头村的胡支书说:“如果一个人在外做生意,碰到了车匪路霸,大家可以接受,心理上也可以承受;但在本乡本土,熟人之间,频繁发生这样的暴力性事件,人们心理上是难以接受的。因为在家门口,谁欺负谁一清二楚。”在村庄生活和村民的观念中,如果倚仗暴力来处理“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也不公平,但是可以理解,这可以从内外有别的村庄地方性规范得到解释。而现在,村庄熟人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也陌生化了,村庄不再是一个因熟悉、亲密而在人际关系中遵循乡土逻辑的社会。毫无疑问,“家门口的陌生人”和村庄熟人关系的陌生化不但彰显了熟人社会中乡土逻辑的变异,而且正在使温情脉脉的村庄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1] 这些村庄都是农业型村庄。按照社会科学的匿名规则,本文出现的人名、地名均已作处理。[1] 陈柏峰.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结构与分层.青年研究, 2010(1):1-13.[2] 陈柏峰、董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9(4):142-146.[3] 陈柏峰.乡村混混与农村社会灰色化.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9.[4]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80.[5] 陈柏峰、郭俊霞.也论面子——村庄生活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99-105.[6] 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1):158-167.[7] 贺雪峰.试论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57-173。[8] 黄海.湖南P县D乡黄村调查报告.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2007.[9] 郭俊霞.农村安全供给的基本需求与制度保障.重庆社会科学,2010(2):34-37.[10] 陈柏峰.论熟人社会.社会, 2011(1),即将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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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 阅读: 1311
本文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对上述中国观的形成机制作了反思性探讨。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由此,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这既于我们的文化自觉无益,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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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5
| 阅读: 2145
本文试图提出的问题是:目前中国城社会中正在出现消费主义文化,这种文化-生活方式的出现和扩散是以思想-观念为主导的,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层面和价值领域里的一场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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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5
| 阅读: 1744
粮食和农业增产过度依赖资源和要素投入,付出了巨大的环境和生态代价,中国农业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随着人口不断增长,现有的农业发展方式面临着农产品需求不断扩张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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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 阅读: 2335
所谓"新穷人",挣钱不少,但花得更多,为追求新潮的生活方式和时尚的消费品而不惜将自己沦为"穷人",是消费社会最称职、最卖力的成员。由于"新穷人"的身份认同基础由生产领域转向了消费领域,且越来越把个人身份等同于自我呈现于他人的形象,所以,他们的身份焦虑也就必然滋生出对消费的过旺需求,以及对自我形象的过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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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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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传统文化的复兴几乎是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是同步的,以此为开端,这种传统文化热徐徐升温,直至今日形成一种波澜壮阔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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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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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artha Chtterjee 出生于 1947 年,于 1967 年在印度加尔各答大学取得政治学的学士学位后,前往美国罗雀斯特(Rochester)大学攻读政治学研究所,1970 取得硕士,1971 年取得博士学位。留校任教一年后,于 1972 年回国执教,自 1973 年起任职加尔各答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udies in Social Sciences, Calcutta)至今,1979 年升任为教授,1997 年起任该中心主任。此外,他曾在牛津大学、纽约 New School、荷兰 Leiden 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担任客座访问教授。 出身政治学,而影响力渗入其它领域,从国际性文化研究及后殖民论述的学术领域来看, Partha Chatterjee 是亚洲最为重要的学者之一,其影响力在印度、亚洲及英语世界无人可以取代。Chatterjee教授的重要性可以由几个部份来分别说明。他的成名作国族主义份子的思想与殖民世界 Nationalist Thought and the Colonial World:A Derivative Discourse? (伦敦:Zed Books;印度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86;美国米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93)被视为研究第三世界民族主义理论的经典作;无论在英语世界、第三世界,乃至于台湾学界,该书对于民族主义与殖民主义之间在具体历史过程中复杂纠结关系的处理,提供了民族主义研究的新观点,迫使研究者不能再将民族主义视为一种相对自主的力量,而必须与在地的历史传统、殖民史,以及阶级、性别结构等相结合才能有解释力。 借用葛兰西的理论与方法,放在印度近代政治/思想史的脉络中来讨论,作者不仅画出不同种民族主义的思考模态(从甘地到 Nehru)在当时战局中形成的不同位置,同时也指出这些立场如何在独立建国后持续发挥效应。该书被视为法农 (Fanon) 之后少有的来自于第三 世界,而又由批判性思考来面对第三世界民族主义问题,从而经过扎实研究而形成的理论论述,因此 Chatterjee 快速的成为立足第三世界后殖民研究的大家。国族及其片段︰殖民与后殖民历史 TheNation and Its Fragments: Colonial and PostcolonialHistories (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93)一书,进一步深化上一本书的理论讨论,透过历史的分析,厘清国族与其它社会力量的接合点,特别是对照殖民时期与后殖民阶段的连续与断裂。这本以历史为操 作场域的著作被评为民族主义理论的突破──突破以往以race-nation-ethnicity 为主要思考轴线的限制,一方面将民族主义碎片化来掌握它散布在诸多场域的力量,另一方面则辩证的将碎片化、看似与民族主义无关的社会力与其相连结,而这也正是民族主义动员力量之所在。这两本书的出现使得 Chatterjee 在学界建立起无可取代的地位。 除此之外,Chatterjee 尚有诸多以印度社会及政治为分析对象的专书,他的在地性也使其被印度广大的知识界认定为当代最被尊敬的学者/知识分子。这些著作大都介入在地公共议题的讨论或是知识圈之辩论,包括: ⊙武装,结盟与稳定 (Arms, Alliances and Stability: TheDevelopment of the Structure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德里:麦克米伦,1975) ⊙ (与 S. Kaviraj, S. Dattagupta and S.K. Chaube 共着),政治理论的国家/现况 The State of Political Theory (加尔各答︰印度研究,1978) ⊙(与 Asok Sen and Saugata Mukherjee 共着),1920 至 1947年班格尔地区农业结构的三个研究 (Three Studies of theAgrarian Structure of Bengal 1860-1947) (加尔各答︰牛津大学 出版社,1981) ⊙ 1920 至 1947 年班格尔地区的土地问题 (Bengal 1920-1947:The Land Question) (加尔各答:K. P. Banchi,1984) ⊙西班格尔的当代史︰政治评论文集 (The Present History ofWest Bengal: Essays in Political Criticism) (印度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 ⊙一个可能的印度︰政治评论文集 (A Possible India: Essays inPolitical Criticism) (印度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 另外,他编着了几本重要专着,包括: ⊙(与 Gyanendra Pandey 合编),(Subaltern Studies VII) (印度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2) ⊙权力的文本︰规讯在殖民时期班格尔地区的浮现 (Texts ofPower: Emerging Disciplines in Colonial Bengal) (美国米尼苏达大学出版社,1995) ⊙印度的国家与政治 (State and Politics in India) (印度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 ) ⊙自由的代价︰印度民族国家的五十年 (Wages of Freedom: FiftyYears of the Indian Nation-States) (印度德里: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 ⊙(与 Gautman Bhadra 合编),Nimnabarger itihas [TheHistory of the Subaltern Classes] (加尔各答:Anada,1999) 从以上的著作及编着显示,与 Stuart Hall 相类似,ParthaChatterjee 无法取代的重要性在于其集体研究的表现,特别是他从七0年代起参与的「下层人民研究群」( Subaltern Studies Group),是极少在国际批判学界被注意到的学术群体,不仅在历史学上开出以下层人民为主体的研究方向,而且在理论深度上不断挑战西方既有的理论体系及思辩方式。至目前为止,国际性文化研究除了柏明罕学派外,大概还没有其它团体足以与「下层人民研究群」分庭抗礼。值得一提的是,该团体在八0年代中期崛起后,许多成员陆续离开印度至英语第一世界学界中求发展,而 Chatterjee 固守阵地,成为当代第三世界知识分子的代表性人物。 2 受国科会邀请以讲座教授身分来台讲学,Chatterjee 教授的三场演讲环绕着他企图发展的新概念──「政治社会」──来捕捉许多国家在独立建国之后的后殖民时期所浮现之新的民主抗争空间与形式。他的核心论点是,既有的国家 v.s. 公民社会分析架构并不足以描绘 与解释第三世界地区的下层人民,是如何在实际的社会关系中创造非主流政治的民主空间。这些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体,也不是公民社会的主体,她/他们的存在甚至被认定为非法的,或是要在现代化过程中被清除的,也因此基本上被排除在正轨的政治参与过程之外,最多不 过成为社会菁英动员的对象,在权力分配完成后,继续被统治;但是在许多状况中,为了生存而必须与这两造(国家及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公民社会、或是公共领域)周旋。在这个周旋过程中,他们的目的不在夺取国家机器,也不在于取得公民社会的领导权,因而开启了这 个中介于两者之间的暂时性空间,称为政治社会。这些来自下层人民的抗争其实是后殖民时期主要的政治活动,只是国家菁英不以 " 政治 " 来对待他们,也正因为如此,Chatterjee 企图创造新的理论概念来点出这个新政治空间的重要性。 六月二日在第一场以工作坊形式进行的演讲──「社群在东方」(Community in the East),Chatterjee 以加尔各答地区铁道附近存在五0年之久的违建户为例,挑战西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辩论的贫乏,而且同时指出非西方的民族主义菁英如何与翻转的东方主义共谋,本质化西方(物质主义、个人主义、忽视传统)与东方(精神文明、社群团结、尊重传统),完全复制原有西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辩论框架。而这些论述都无法解释这些(所谓违法的)居民团体,如何能够以社群的形式出现,动员公民社会的非官方组织与国家所属的社会福利部门来取得生存的权力。 第二场「民主与国家暴力:一个死亡的政治交涉」(Democracyand the Violence of the State: A Political Negotiation ofDeath)承续上一篇文章,以一个九0年代在地小宗教教派领袖之 " 死 " 为分析焦点,探究现代性中的国家暴力。这个宗教团体的信众认为他们的领导人是在灵修,只是肉身暂时停止作用,随时会醒来,而社会菁英及媒体以现代化工程代言人自居,以迷信与非理性来指责,迫使国家以卫生为由来介入,最后以五千警力强行抓走还在 " 灵 修 " 的教主,造成大规模暴动。事后信众以现代语汇来指控国家的威权主义与反民主,剥夺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公民权。Chatterjee的细密解剖呈现的分析策略并非将宗教当作迷信看待、以道德问题来处理,而是透过事件看到宗教实践如何与其它的政治、社会力量对立 、结盟、交涉,如何在政治社会的场域中操作,进而他观察到印度社会不同的作用者(国家、媒体、菁英、信徒),在政治社会中的互动所展现的性质。 第三场「论后殖民民主中的公民与政治社会」(On Civil and Political Society in Postcolonial Democracies)把分析对象摆在十九世纪末,青年诗人泰歌尔与名作家那槟(Nabinchandra Sen)之间的论辩,针对是否该为现代主义派作家班罄( BankimchandraChattopadhyay)之死举行(西式)追悼会一事,所呈现的殖民现代性之多重矛盾如何延续、转化至后殖民情境,来总结政治社会的理论性质。他指出三点:(1 )在殖民时期,最为重要之转变社会的场域 在公民社会,在后殖民时期则是在政治社会;(2)在殖民时期,现代性是框架社会转变论辩的主要问题,而在后殖民时期的政治社会中,主要的是民主问题;(3)在近期资本全球化的时代中,我们看到了一组正在出现的对立:即,现代性 v.s. 民主,亦即公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对立。 Chatterjee 的讨论很能够引发台湾民主经验的讨论。在阅读文章的过程中,不断浮现的是台北市十四、十五号公园、和公娼抗争,同性恋 AG 事件、宋七力、妈祖、地震后的灾区、镇暴部队等等,由于这三场演讲直接关乎台湾当前社群主义及公共领域的争辩、社区总体 营造运动、新兴的社群(外劳、网络、同志、性工作者等)、新兴宗教、民族主义与现代性等等议题的讨论,因此,我们请来相关的研究者来对话。我们以为第三世界的共同经验是需要经过比较,进一步被理论化,而不是一再对争议的现象只作道德化的争辩与粗暴的处理。 Chatterjee 对于公民社会的质疑也再度勾起八0年代末、九0年代初台湾知识圈有关民间社会 v.s. 人民民主的辩论;而或许Chatterjee 所画出的政治社会空间正是人民民主操作的场域吧! 与以往英文学术演讲不同的是,主办单位不仅将讲稿事前译成中文,还请口译人员现场翻译,使更多的听众可以尽可能的跨越语言障碍;更重要的是在各场次均安排了本地的学者,在会前详读讲稿之后,以对在地历史经验的思考与研究来响应讲者对于印度的讨论,目的在 开始进行初步的第三世界/亚洲内部之比较与对话,期盼在未来能够形成更为贴切的理论解释。 (20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