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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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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最近几年,除2009年外,几乎每年开春即有关于民工荒的报道。今年更甚,不仅沿海发达地区有了民工荒,而且报道说中西部地区也有民工荒,地方政府甚至大打感情牌,以将民工留在本地。
与民工荒报道相呼应的是关于中国人口红利耗尽,或关于刘易斯拐点到来的理论预测。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即认为,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正在发生逆转,以廉价劳动力为特征的人口红利即将耗尽,中国经济结构面临困境与转型。
与民工荒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大学生的就业难。难到什么程度?大学毕业生的预期月薪只有1000元左右,远低于农民工预期月薪的2000元,大学生不如农民工的新脑体倒挂成为见惯不怪的社会现象。更重要的是,一方面关于民工荒的报道铺天盖地,一方面,全国九亿农民,真正外出务工的不超过2亿,至少还有数以亿计可以外出务工的农民却未外出务工。民工荒,民工工资就应上涨,工资上涨,就会吸引更多农民外出务工,从而有更多农民外出务工。奇怪的是,这个过程好象并未发生。
这是为什么?
二、
2011年春节前一个月,笔者到发生民工荒的核心地区广州番禺调研,这时还没有发生民工荒,因为民工还未春节返乡。走在珠三角大地上,可以看到字迹已很陈旧的招工广告,大都写有:招收18—30岁,身体健康,女工,月薪1500—2000元,等等,大都对年龄有相当严格限制。我们到番禺比较偏远的榄核镇调研,榄核镇经济虽不发达,但也办有不少工厂,全镇约有一半的农民在当地工厂务工,遗憾的是,当地超过40岁的农民要想在本地获得务工机会竟也是很困难的事。
30岁左右的番禺农民在本地工厂务工,月收入大多在1500元,他们的收入甚至不如外来农民工。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外来农民工更能吃苦,更愿从事脏、累、苦、险、重活,而本地人吃不了这个苦。工厂是要赚钱的,他可不认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更重要的是,外地人普遍加班,一个月2000元收入,是以每月休息2天,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换来的,本地人希望每周有一天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收入因此赶不上外来农民工。
事实上,沿海工厂需要劳动力,是有相当苛刻条件的,这些条件如年轻(18—30岁),身体健康,能吃苦愿加班,等等。笔者调研时发现,农民工将每月2天的休息日当作节日:要好好睡一觉,好好逛商场及好好谈恋爱的。既然这两天休息对农民工这么重要和珍贵,为什么不能每月休息4天,或每周休息2天?这是国家的法定休息日啊。工厂招收农民工,仅仅是将农民工作为廉价劳动机器,那里会想到农民工也是人呢!
换句话说,沿海工厂既不增加农民工的工资和待遇,又不降低招工的标准与要求,这才是民工荒的核心问题。
三、
实际上,即使如此,看起来的民工年年荒,其实也只是春节才荒,这个时候的民工荒,是因为农民工在工厂的劳动不能累积(即劳动报酬并不随工龄增加而增长,甚至会随年龄增长下降),农民工换个地方碰运气的成本就极低,他们返乡过春节,之后再到哪里务工,得再想一想。他们也要趁春节与父母子女团聚片刻。工厂希望机器一刻不停地运转,农民工一天春节不过,都留在厂里生产赚钱。当农民工还在家乡考虑到哪里务工时,工厂却迫不急待要开工生产,这个时候,“民工荒”叫得山响,好象到处都缺农民工。实际上,再过十多天,随着农民工大量外出,民工荒的企业很快就招到人手,很快就提苛刻劳动条件,很快就又将农民工将作机器对待了。
民工荒,仅是春节时的正常情况,因为沿海工厂并不为农民工提供真正保障,农民工年节要返回农村家乡,再外出则要考虑下一步的务工方向。
四、
民工荒的起点恰是2003年国家在农村进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和提高粮价,并继而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时候。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减轻了,粮价提高,种田有利可图了,新农村建设,国家投入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农村生产生活的条件改善了。在家务农,一年可以有万元以上收入了。在家务农,农业收入加兼业收入,赚不了大钱,开支却少,年年有节余,小日子过得蛮好,因此,农民就有了一个不外出的选择,沿海血汗工厂(2003年到苏南一个工厂调查,农民工一月工作时间累计竟达510小时)不提高工资,不改善条件,农民就不外出务工了。
这样一来,民工一荒,工资略涨,劳动条件也有改善。但城市生活成本也在上涨,其中推高城市生活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农产品价格上涨(2010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尤其让人深刻印象),一方面使进城务工生活成本增加,一方面使务农收益增加,这两个增加,就使农民工期待更高工资和更好务工条件,也有更多不外出的选择空间。2010年农民居民首次超过城市居民收入增长是一个好消息,这也是今年出现民工荒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
农民工不外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外出获得务工收入往往是以家庭分离为代价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甚至留守丈夫,都是因为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致使农民无法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仅在春节,一家人才有几天时间团圆。笔者调查发现,甚至有相当部分农民工数年不回,因为一年打工的钱,回家一次就花掉了。回家太不容易。而这个时候,沿海工厂急需农民工,农民难以在家久留。留守已成为农村致命之痛。农民宁愿在家务农,收入少些,但至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
在家务农而不外出务工,可以有完整的家庭生活,这对农民家庭来说是十分地重要(对任何家庭都十分重要),但户均不过十亩的耕地显然太少,因此若可以在务农的同时,又在附近务工,或家庭成员中有人务农,又有人在附近务工,这样就同时有务农+务工收入,又有完整家庭生活,这样的状况就比较理想。
如果工厂就建在农民家乡,农民务工不出省,甚至不出市,从务工的地方回家很方便也很便宜,则这样的工厂就会大受农民工的欢迎。或者说,沿海工厂搬到中西部农村,这些工厂不只是好招工,而且简直是做了不让农民“妻离子散”的慈善事业。当前中西部也有工厂,农民工也在当地务工经商,不过,直到今天,中西部务工工资还比较低,工厂条件还比较简陋。尤其是地方(县市)就业条件(主要是工资收入)很差。随着中西部经济发展尤其是随着产业递度转移,农民在不远离家乡的情况下也可以到工厂务工,则于农于工,都是大大的好事。
实际上,不仅仅只是由市场来决定产业转移,国家也应有政策支持,因为沿海地区发展本身就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产物。国家下决定支持中西部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就不仅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几乎是永恒的动力,而且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可以兼顾家庭与就业的选择。
六、
2009年春节是最近几年中唯一一次没有媒体报道民工荒的春节。因为金融危机影响并导致部分工厂停工,农民工就业成为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将农民工就业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了让农民工有就业机会,而鼓励农民工创业。我当时即写文章说,大学生创业都很难成功,鼓励农民工创业,岂不是要害农民工?他们赚点钱不容易,创业将手中的血汗钱打水漂,实在是一件糟糕的事情。我还说,我们不用担心农民工失业找不到工作,因为他们还有土地,出得去,也回得来。不说2000万农民工,就是5000万农民工失去工作,他们返回家乡照样生活得很好。这就是中国特色。
同样,在今天貌似出现民工荒时,又有人出来说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取消户籍制度,鼓励农民永久居留城市。这种说法的核心是要将农民无产阶级化,让9亿农民为中国血汗工厂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这样想法好是好,只是,当9亿农民都已经不可逆地“被”进城了,他们又不能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作为人的农民,就随时可以成为中国社会的定时炸弹。
在农民可进可退,进可攻退可守的情况下,中央通过调整农业农村政策,和调整产业支持政策,将是否外出务工,是到沿海务工还是本地务工的选择权留给农民自己,这样就可以在中国的城与乡、农业和工业、沿海和内地之间保持一个平衡。这本身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七、
最后再说说大学生与农民工的工资。
大学生工资起点低,但因为大学生基本上是技术性工作,这些技术是积累性的,因此,他们的工资随资历而增加,农民工的工资起点高,但这些工资大都是计件工资,年龄越长,动作越慢,出错率越高,工资就越低了。不同的起点,因为相反的变化方向,而有恰恰相反的终点。我们因此不应拿大学生起点工资与农民工的起点工资来说事。
2011年2月1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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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 阅读: 1383
新华网建国60周年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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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5
| 阅读: 1380
關於本省外省和解是否可能的問題,我想先把場景拉寬拉深來看。陳光興把場景拉寬,從韓國談起,我就把場景拉深,從一千七百年前談起。南北朝時期,中原士族第一次大規模南移,他們先來到東吳,就是今天江南一帶,在那裡產生了所謂吳姓僑姓之別,吳姓指的是原來的東吳族群,僑姓就是新移入者,有如今天的本省外省。我們不清楚當時具體的問題為何,但一二百年後到了唐代這個問題也就不存在了。那時移民到東吳一代的中原士族,其中有一部份繼續南下,經過浙江來到福建,雖然我沒看到歷史上的記載,但相信也一樣有過閩姓僑姓之別。這種情況在歷史上多次發生,而且同一地區,譬如江南與福建。隨著時間之流,他們不僅和解,而且連和解的痕跡現在都看不到了。這種現象不僅發生在大規模的族群遷移上,也發生在個別的家族上。我最近讀到清初和尚畫家石濤的一些東西,石濤姓朱,是明朝宗室之後,但他的籍貫卻是廣西,而非朱元璋的安徽,因為他們這一支已經落籍廣西好幾代了。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不管大族小族,這不是土地的連結,而是宗族的與文化的連結。我的意思是說中國傳統社會雖然安土重遷,但只要有適當的條件以及家族的連結也會大規模遷移的,也因此我父母雙方的家族來到了台灣。這個在歷史上自然發生的過程,在今天的台灣為何出了問題?我們試著從幾個方向來考察。今天外省人被罵得最狗血淋頭的是「不認同台灣這塊土地」,幾年前印尼發生排華暴動時,在台灣也有一些政治正確人士指責印尼華人不認同印尼才招來禍害,言下之意也是對印尼那塊「土地」的認同出了問題。雖然我一直不明白土地要怎麼被認同,倒是很清楚傳統社會的家族認同機制。當中原人口一族一族往南遷移,甚至渡海來台時,是不發生認同問題的,至少每家每戶都有一座神主牌,就是供奉列祖列宗的牌位,外省人這次的大遷移大半是個人的或者是現代化的小家庭,他們在台灣既沒有家族的連結,也沒有帶來神主牌,他們不再是另一次傳統移民。相對於本省人在這方面的保守傳統,要被罵「數典忘祖」的恐怕是這些現代人類的外省人了。關於台灣家族移民的多樣性,我想舉個有意思的例子。我有個朋友籍貫是上海,他們家確實是在1945年後從上海移民到台灣的所謂外省人。但是有一件事很奇怪,他們家來到台灣後曾經到高雄屏東一帶尋找祖墳與族人,原來他們的家族曾經在台灣落腳過。他們原是福建漳州人,先從漳州來到台灣,幾代以後又從台灣移到上海,那時上海已經開始成為大商港,卻沒想到過了幾代以後卻因逃難回到台灣。他們家族以前經營海上貿易,靠海為生,自然也有分支去了南洋,他們的遷移路線是海洋中國/海洋台灣的一個鮮活例子。若硬要以自然界的東西來認同,我想對他們家族而言海洋比起土地恐怕更有意義。回到神主牌的問題,假設1945年後外省人都帶著祖宗牌位來到台灣,是否就沒有問題了?應該沒這麼簡單,不然不會有吳姓僑姓之爭。另一個可能的因素是時間,他們可能來得不夠長,才幾十年。這裡我想起我父母雙方的家族,他們來到台灣的時間也不能算長,不出清代晚期十九世紀,但我不曾從長輩口中聽到當年作為新移民有何齟齬之處,他們很快就被接納。顯然當下我們面臨的問題與時間的長短關係不大。陳光興的論文提到在傳統移民與新移民之間,有兩個不同於以前的重大歷史事件發生,一個是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另一個是二次大戰後的冷戰局勢。日本的殖民統治使得台灣的「本省人」社會不再是那麼完整的中國傳統社會,而冷戰局面也使得「外省人」不再是傳統的中國移民。沒有這兩個因素的其中任何一項,今天台灣會是如何我不敢說,但應該不會有本省外省的問題。陳光興提到日本殖民統治社會對本省人的重大影響,我就先從這裡談起。去年班納狄克‧安德森來台演講時,我參與過其中一場,任務也是作回應,在回應中我提到我們家族三代人的不同思想背景。我的祖父算是前朝遺老,還懂得一些「漢文」,我祖母一生只穿唐裝,她的髮油還是來自生長在我們家牆頭上的蘆薈,而她最大的美容工程是去挽面。我父母接受的則完全是日本殖民政府的整套現代化教育,而我與大家一樣戰後出生,接受的是國民黨的與美國式的現代化教育。接受日本現代化教育的我父母那一輩人,看不起我祖父那一輩人的無知與落後。譬如小時候我祖母會帶我去看歌仔戲,我母親就不太以為然。而接受美國式現代化教育的我們這一輩也不太看得起我父母那一輩,畢竟日本是戰敗國。我當時提出這些是作為反思台灣的民族主義的材料。演講會後我們與安德森聚餐,我並開車送他回旅館。在途中他追問了我一個三代人之間的問題,他問說我覺得與父母還是祖父母比較近,我不假思索脫口而出「與父母比較近」。這顯然是他較為期待的答案,因為對他而言我與父母所共有的現代化思想基礎,即使有著美國式與日本式的衝突,還是比較有助於他所同情的「台灣民族」的建構,而我祖父母那一代的東西卻可能起妨礙作用。然而後來回想起來卻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我的情感也沒有那麼單純。我的父母輩雖然有著接受了現代化洗禮之後的喜悅與驕傲,精神上其實蠻空虛的,何況日本的一套戰敗了,而美國的一套又藉著國民黨之手把他們搞的七葷八素。其中的徵候之一是,他們雖然掌握了用來學習現代化種種的日語,卻失去了母語的能力。我並不是說他們不會說台灣閩南話了,而是說他們除了用台灣話來進行日常生活的溝通之外,其他屬於抽象的、高層次的、政治經濟層面的大道理,都必須藉助日語才行。李登輝就是那一輩的一個典型,他的日本話講得比他的母語流利多了,他的高層次思考大半是用日語進行。金美齡大概也是如此。我最近開始跟一位李登輝的台語代言人學習「河洛話」,我們那位老師是台北三峽人,顯然是經由非正式管道學習到所謂漢文的,他對他的母語很趕自豪,不願叫別的名稱,只叫它作河洛話,認為是比「國語」還要古老還要豐富的語言,也最合乎傳統詩詞聲韻。他不只用河洛話來教我們讀三字經千字文,讀唐詩宋詞,還教我們用古調來吟唱,這可是他最炫的時刻。他是李登輝同一輩人,與日本人來往講日文沒有問題,但是李前總統在年輕時就已喪失母語的能力,不會用母語在電視上宣讀元旦文告,只好靠我這位老師在背後對著嘴配音。從這個重新學習「河洛話」的過程中,雖然三字經千字文的內容確實有些落伍,卻讓我認識到非有漢文教育不能掌握河洛母語,也更認識到我祖父母與我父母這兩代之間在母語斷裂上的悲劇性。我父母的現代化語言是日語,而我的現代化語言是國語加英語,除了日常生活溝通外,我們兩代各自失去了父母的語言。那是不是把我的河洛話老師那一套拿來就管用了?顯然也不行。那一套語言可能需要一番現代化,而且還有一些「有音無字」的問題,這方面宋澤萊做過很大的努力,就不是我能言說的範圍了。我要言說的是,從河洛話在我們三代之間的失傳,可以看到問題是出在現代化的斷裂上,而從同樣的斷裂點上切入我們也應該可以找到本省外省和解的線索。如此把場景拉遠拉大之後,我們看到的就是現代化這個力量,然而這個東西卻又多重線索,令人無所適從。如果從簡單的現代化上國(先進國家)來分類,我們有過日本式、德國式、美國式、甚至蘇聯式的現代化方案。這些彼此衝突的方案也都各自有著在地的代表,形成不同的政治立場與文化霸權,也形成難以和解的衝突以及前後矛盾的論述。譬如說現在有個「落後的外省人來統治現代化的台灣人」這個流行說法,可是不要忘記在以前我們也有過「現代化的外省人輕視沒有文化的本省人」的說法。我記得三十年前我的一位外省籍教授曾表示過對於雨夜花這類歌謠的不屑,他的不屑很清楚地是因為他的上國是美國,他是聽古典音樂與藝術歌曲的,他對所有的流行歌都不屑。但是他的個人的不屑卻可能無限上綱為「有文化的外省人歧視沒有文化的本省人」的責難。我個人認為,到底誰有文化誰落後都不重要,因為這些互相矛盾的論述基本上都是一種政治性的操作,牽涉到背後不同的現代化意識型態。在這類政治性操作中,我們當然看不到和解的可能,甚至有時會讓人捏把冷汗,譬如安德森在去年演講會上提到的另一件事。安德森在那次演講會上曾經提到在美國的一位台灣留學生向他說起的一件事,是親身聽到還是轉述並不清楚。安德森說在美國有一位男性的中國大陸留學生,顯然是個極右派民族主義者,對於台灣獨立的主張很是悲憤,以為大半的台灣人都是這樣,於是說出要X盡所有台灣女人,類似這類的話。安德森的轉述是否屬實並不重要,因為我們知道全世界帶有種族主義傾向的右翼民族主義者都會有這種集體性強暴敵對者婦女的念頭。最近的例子示巴爾幹半島的族群衝突;再早一些的例子是南京大屠殺;更早的還有日本軍隊侵略台灣時,在鎮壓了當時起來抵抗的地方武力後,對他們的婦女施以姦淫凌辱的手段,也是史冊有載。這種集體強暴的行為並不是只在發洩性慾,而是戰勝族群的男性對敵對者男性的一種耀武揚威。這裡或可以看出現代民族主義潛在的男性因子,充滿著集體性的神經病徵。由此看來,大陸留美學生中有人會有這種想法就不足為奇了。反過來說亦復如此,我認識一位有很強烈台灣意識的,他很討厭大陸的中國人,多年來不願踏上對岸一步。但這一年來他不知為何去了幾趟,回來後卻向我誇耀他在那裡找女人的經驗。這雖然是個人行為,但是這種身份認同政治中扭曲了的集體性神經症狀,即使程度有別,在兩性關係上卻是無所不在。但這些都不是安德森所要說的重點。安德森要說的重點是男性武裝者只會對敵對異族的婦女進行集體姦淫,而不會對自己族群的婦女同胞幹這種事。因此當他聽到有大陸中國人想對台灣婦女幹這種事時,他高興地想到大陸的中國男性開始不把台灣人當成是自己的同胞了。當然安德森不會無知到以為那位中國大陸留學生的想法有代表性,但是以他的民族理論以及同情台灣獨立的立場,自然會希望兩岸之間的問題是兩個異族之間的問題,以為從那裡可以看到解決的曙光。於是他那一天就進一步說,當有很多大陸的中國男性都有這種想法的時候,就是他們不再把台灣人當成中國人的時候,那台灣民族的問題就解決大半了。我覺得安德森有點一廂情願,但他的確觸到了一個存在於兩岸之間,存在於本省外省之間的一個很關鍵的東西。身份認同是互相的,你即使拿到美國國籍,很多美國人都不見得會接受你為美國人,你去日本,日本人也會把你當「外人」,但是你去中國,他們卻還是把你當中國人,不管你接受不接受,這個致命的吸引力的確有點麻煩。這裡當然有打造中華民族的現代因素在內,但也有不少前現代的傳統因素。譬如,中國人一樣都稱南洋華人為華僑,把他們當成中國人,這種前現代觀念碰上界線分明的現代國家觀念,當然屢被指責為撈過界的大中國心態。這種不完全與現代國家/政權的認同有關的包容性觀念,其實也存在於台灣中心的意識裡。多年以前,很多台灣人第一次到新加坡時,還會驚訝於新加坡人也會講「台灣話」。其他的因素不談,這裡包含著一種把新加坡華人納為台灣人的底層心裡機制,我想這是中國人把有相同文化連帶宗族連帶的都認為是中國人一樣的心裡機制。而正是這種身份認同的底層機制是難以用現代性來輕易加以解決的。我想以安德森的智慧,他是看到了兩岸之間,甚至台灣內部,在身份認同上的這個麻煩不是民族主義可以輕易解決得了的。進一步說,我想他在這裡也看到了他那套現代民族理論的困境。我想這是他當時心裡的疙瘩,也因此他會一廂情願地寄望於有朝一日大陸人不再將台灣人當成中國人。相對於傳統中國人概念過度的包容性(或說雜交性),新生的台灣人概念則顯得保守許多。本省人與台灣人這兩個概念在很長一段時間一直是可以互用的,在台灣不少地方譬如台南,它原先只指涉到講閩南語的福佬人,固然不包括原住民,甚至也不包括客家人。在這種地方原先是沒有福佬人概念的,自己就是台灣人或本省人,客家人則是客家人,其他族群就不用說了。多年前朱天心曾在報紙上強烈抗議不少本省人只把她當作是外省人,即使她有一個本省母親。這使我想起美國的情況。老虎伍茲據說是個大混血,他的長輩除了有黑人與白人外,還包括好幾種其他血統。但很清楚的,美國白人不會認為他是白人,即使她有白人血統,美國黑人倒是接受他為黑人,即使他只有部分的黑人血統。這是美國一般的黑白分類法,白人必須是純粹的白人才算,譬如說你只要有1/8的黑人血統,你的黑人特徵就會顯示出來,你就是黑人。這是你會發現很多美國黑人長得很「白」的原因。在美國族群顏色的位階上,處於最高階的白人有如純種狗一樣,不能有一點雜質。回到我們台灣人的情況,我想以傳統社會為基礎的閩南移民社會,還是有著傳統中國人的包容性與雜交性,只要文化能夠納進來的就是自己人。那為何還會有朱天心抗議的情況?我想還是與現代性有關,與台灣民族國家的打造所衍生出來的族群政治有關。這裡的問題是我們台灣人的身份認同為什麼會變得這麼狹隘,好像是在培養一種純種狗,而安德森提起的那位大陸留學生也一樣不再有傳統中國人的包容概念。海峽兩岸顯然都陷入了現代民族國家的迷障。[多桑]的英文副名是 "A Borrowed Life"(借來的生命),廖朝陽教授引伸出來的一篇英文論文名為 "Borrowed Modernity"(借來的現代性),這個「借來的」字眼很貼切,我們的現代化是借來的,缺乏自發性。自從我祖父那一代以後,活在借來的世界似乎是我們難以逃避的宿命,就如我們今天討論到的四部作品的題目。譬如[香蕉天堂],香蕉原產地應該是中南美,天堂應該也是個現代觀念。而「多桑」的叫法,在我們台南家鄉並不曾聽到有人用過。小時候有一家鄰居頗為西化,他們的小孩叫母親作「媽咪」,相對於多桑的日本,這是美國式的。我的父母輩則要我們叫他們「爸爸、媽媽」,這也是現代化後了的叫法,而我的祖父母輩則仍舊要他們的子女叫他們「阿爸、阿母」,我也聽過有叫「阿爹、阿娘」的。這裡反映的情況是,借來的東西充滿著差異性與拼湊性,甚至在同一個時期的台灣(其中台南人可能比較有那麼一點自主性)。至於「蝙蝠」的意象,就一個比較鄉土的、自然的觀點來看,蝙蝠其實是與人類相當親近的動物。甚至在台北都會,你也只要找個較空曠、有水有樹的地方,在黃昏的時候抬頭一望,就會發現很多蝙蝠在空中補食蚊蟲。蝙蝠在我們這裡會成為一種恐怖的東西大概也是一種借來的現代性吧。因此,如果說借來的現代性有太多種,太缺乏自我,以致讓我們陷入了無可避免的衝突,那和解的源頭恐怕要回到那個前現代與各種現代的交接點上,進行反思。從這個觀點來看,就不只本省外省要和解,受國民黨加美國教育的我這一輩要與受日本教育的父母和解,我們兩代也要與沒受到現代化洗禮的祖父母和解。我個人與外省人的和解沒有問題,我妻子就是外省人。我與受日本教育的父母的和解也不成問題,雖然我曾怪罪過他們為何沒有教我講漂亮的河洛話,只會背著我用日語交談,然而就如安德森所期待的,我們兩代人還是較為接近。與前現代的祖父母的和解的確會是一個考驗,但是都已經走到所謂後現代的今天,對我個人而言應該也是可以解決的,尤其是在學習用河洛話吟唱唐詩宋詞的時候。當然我很清楚那個時代已經一去不返,但我感覺到有個和解的情懷在心裡頭,在精神上不再踐踏他們,就覺得心安理得,不在怨恨,雖然這樣子就有點與安德森的期待背道而馳了。進一步說,不只台灣內部要和解,兩岸之間要和解,而受到現代化衝擊的整個亞洲,包括日本與韓國,也都有自身的以及互相的和解要求。因此就像陳光興的論文開頭提到的「漢城在集體哀悼韓國的現代性」,我們是必須把場景拉大拉遠,進行一種全面的和解,如此本省外省的和解才有可能,也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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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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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突发事件演变成群体事件,通常是由这样一些人群参与: 当事人或家属;经济利益共同体;政治利益共同体;情绪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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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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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全文发布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08日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互联网状况 (201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 录 前 言 一、推进互联网发展与普及 二、促进互联网广泛应用 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四、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结束语 前 言 互联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20世纪的重大科技发明,当代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互联网深刻影响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生活和信息传播的变革。 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于加快国民经济发展、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加速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的不可替代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促进互联网的发展与运用。中国政府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积极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通过完善国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信息网络工程、鼓励相关科技研发、大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培育多元化信息通信服务市场主体等举措,不断推动中国互联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信息消费需求。 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和广泛应用。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互联网使用人口最多的国家。 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互联网,关系国家经济繁荣和发展,关系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关系国家主权、尊严和人民根本利益。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是中国政府的基本互联网政策。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致力于营造健康和谐的互联网环境,构建更加可信、更加有用、更加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联网。 中国政府将不断完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政策,使其更加符合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内在规律及客观需要。在实践中,中国政府十分注重借鉴各国发展与管理互联网的有益经验,并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促进世界互联网的繁荣发展。 发表《 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旨在介绍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基本情况,说明中国政府关于互联网的基本政策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基本观点,帮助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了解中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真实状况。 一、推进互联网发展与普及 中国政府和人民以积极的姿态迎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科研人员和学者就在国外同行的帮助下,积极尝试利用互联网。在 1992年、1993年国际互联网年会等场合,中国计算机界的专家学者曾多次提出接入国际互联网的要求,并得到国际同行们的理解与支持。1994年4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期间,中国代表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最终就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达成一致意见。1994年4月20日,北京中关村地区教育与科研示范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64K专线开通,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全功能连接,这标志着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 中国把发展互联网作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大机遇。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划互联网发展,明确互联网阶段性发展重点,推进社会信息化进程。 1993年,中国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国家公用经济信息通信网建设。1997年,制定《国家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将互联网列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2002年,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专项规划》,确定中国信息化发展的重点包括推行电子政务、振兴软件产业、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路子。2005年11月,制定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发展的重点,提出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围绕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推行电子政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信息化等。200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下一代互联网,加快商业化应用。2007年4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大力发展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文化信息装备制造业。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发展战略。2010年1月,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及明确的政策引导下,中国互联网逐步走上全面、持续、快速发展之路。 中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1997年至2009年,全国共完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3万亿元人民币,建成辐射全国的通信光缆网络,总长度达826.7万公里,其中长途光缆线路84万公里。到2009年底,中国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已达1.36亿个,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866,367Gbps,拥有7条登陆海缆、20条陆缆,总容量超过1,600Gb。中国 99.3%的乡镇和91.5%的行政村接通了互联网,96.0%的乡镇接通了宽带。2009年1月,中国政府开始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目前 3G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移动互联网正快速发展,互联网将惠及更广泛的人群。 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84亿,比1997年增长了618倍,年均增长3,19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境内网站达323万个,比1997年增长了2,152倍。中国拥有IPv4地址约2.3亿个,已成为世界第二大IPv4地址拥有国。中国使用宽带上网的网民达到3.46亿人,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2.33亿人。中国网民上网方式已从最初以拨号上网为主,发展到以宽带和手机上网为主。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普及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研发。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下一代互联网的研发,实施“新一代高可信网络”等一系列科技重大项目。2001年,中国第一个下一代互联网地区试验网(NFCNET)在北京建成。2003年,“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 ”(CNGI)正式启动,标志着中国进入下一代互联网的大规模研发和建设阶段,现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IPv6示范网络,试验网所用的中小容量IPv6路由器技术、真实IPv6源地址认证技术和下一代互联网过渡技术等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中国提出的有关域名国际化、IPv6源地址认证、IPv4-IPv6过渡技术等技术方案,获得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的认可,成为互联网国际标准、协议的组成部分。 中国互联网发展、普及和应用存在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受经济发展、教育和社会整体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中国互联网呈现东部发展快、西部发展慢,城市普及率高、乡村普及率低的特点。截至2009年底,东部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40.0%,西部地区为21.5%;城市网民占网民总数的72.2%,农村网民占27.8%。弥合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中国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中国互联网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发展起来的,它顺应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要求,推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互联网在中国将更加普及,人们对互联网应用水平的要求将会更高。中国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努力在未来5年使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45%,使更多人从互联网受益。 二、促进互联网广泛应用 互联网推进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领域,互联网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产业边界日益交融,新型商务模式和服务经济加速兴起,衍生了新的业态。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互联网也日益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不可或缺的工具,正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着深刻影响。 互联网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技术与产业,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16 年,中国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26.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不足1%增加到10%左右。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不断融合,利用互联网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带动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的工业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水平迅速提高。互联网发展与运用还催生了一批新兴产业,工业咨询、软件服务、外包服务等工业服务业蓬勃兴起。信息技术在加快自主创新和节能降耗,推动减排治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新型战略性产业。2008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其中互联网制造业销售规模接近 5,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60,占全球互联网制造业销售总额的1/10;软件运营服务市场规模达198.4亿元人民币,比2007 年增长了26%。 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正在从网上信息发布、采购、销售等基础性应用向上下游企业间网上设计、制造、计划管理等全方位协同方向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普遍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网上零售规模增长迅速,市场逐步规范。据调查,建立了电子商务系统的大型企业已超过50%,通过互联网寻找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超过30%,通过互联网从事营销推广的中小企业达24%,中国网络购物用户已超过1亿人。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6万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体系正在形成,数字认证、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互联网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等产业迅速崛起,大大增强了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过去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始终保持约30%的年均增长速度,2009年市场规模达到200多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58亿元人民币,同比2008年增长39.5%,居世界前列。中国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均呈快速发展态势。持续扩张的网络文化消费催生了一批新型产业,同时直接带动电信业务收入的增长。截至2010年3月,中国已有各种经营模式的上市互联网企业30多家,分别在美国、香港和中国内地上市。网络文化产业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优秀民族文化的网络化传播,实施了一系列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全国在线数据库总量达到30多万个,初步构建起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化信息资源库群,有效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互联网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全面启动“政府上网工程”。截至2009年底,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7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2个省级政府、333个地级市政府和80%以上的县级政府都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站,提供便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各类在线服务。中国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中央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相应制度,针对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各级政府正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公众介绍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突发事件等的处置进展。互联网在满足公众知情要求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互联网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工具。据抽样调查统计,2009年,中国约有 2.3亿人经常使用搜索引擎查询各类信息,约2.4亿人经常利用即时通信工具进行沟通交流,约4,600万人利用互联网学习和接受教育,约3,500万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证券交易,约1,500万人通过互联网求职,约1,400万人通过互联网安排旅行。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丰富知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创业,实现自己的理想;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交流沟通,密切相互间的关系。在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西南地区旱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国网民充分利用互联网传递救灾信息,发起救助行动,表达同情关爱,充分展示了互联网不可替代的作用。互联网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中国政府鼓励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便利人们工作生活的互联网应用,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的互联网应用格局,提高互联网整体发展和应用水平。中国政府将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类、教育类网站发展,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支持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倡导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以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消费需求。 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互联网在中国新闻信息传播领域得到充分应用。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同时依法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途径。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人们就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新闻信息。中国的通讯社、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利用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开展网络新闻传播,满足人们的新闻信息需求,已形成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广播网等一批综合新闻信息服务网站,不仅扩大了权威新闻信息传播的广度,而且为传统媒体自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一批著名的商业网站也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据统计,80%以上的网民主要依靠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网络媒体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新闻传播的时效性、有效性,而且在报道重要新闻事件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充分满足了人们的信息需求。网络媒体直播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已成为惯例。 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论坛帖文、博客文章数量之巨大,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象的。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博客、微博客、视频分享、社交网站等新兴网络服务在中国发展迅速,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网民踊跃参与网上信息传播、参与网上内容创造,大大丰富了互联网上信息内容。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中国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对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都公布了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以便于公众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便于公众举报贪污腐败等问题,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等开通后,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抽样调查,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 高度重视互联网上反映的社情民意。互联网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了直接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成为中国政府执政为民、改进工作的新渠道,互联网上的公众言论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讨论国家大事,回答网民的问题。各级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普遍做法。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都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意见。近三年来,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互联网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为政府了解人民意愿,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互联网上言论自由。 四、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中国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互联网,努力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中国管理互联网的基本目标是,促进互联网的普遍、无障碍接入和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网上言论自由,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推动互联网积极有效应用,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益,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 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1994年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适用于互联网管理。中国坚持审慎立法、科学立法,为互联网发展预留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信息传播规范、信息安全保障等主要方面,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互联网用户等行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规定。法律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政府在互联网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国家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包括对中国境内互联网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国家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公安机关等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倡导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2001年5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这是全国性互联网行业组织,其宗旨是服务于互联网行业发展、网民和政府的决策。该协会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反网络病毒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等一系列自律规范,促进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为治理垃圾邮件作出了不懈努力,使中国的垃圾邮件占全球垃圾邮件的比例从2002年的23%下降到2009年的4.1%。为加强公众对互联网服务的监督,2004年以来,中国先后成立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12390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版权联合举报中心等公众举报受理机构,并于2010年1月发布了《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的工作,为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并依法保障公众举报网上违法信息和行为的正当权利。 主张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遏制互联网上违法信息传播。根据互联网的特性,从有效管理互联网的实际需要出发,中国政府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发挥技术手段的防范作用,遏制违法信息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危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传播含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应建立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阻止各类违法信息的传播。 主张加强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全社会的法制和道德素养关系互联网环境建设。中国政府支持开展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工作,鼓励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积极推动把互联网法制和道德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学内容。中国政府十分重视青年组织、妇女组织等在提高全民网络素养中的作用,鼓励相关组织开展有利于普及互联网知识和正确使用互联网的公益活动。 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网民的最大群体,截至2009年底,中国3.84亿网民中,未成年人约占1/3,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和有害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放在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的优先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网络工具,鼓励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中国政府将积极推进“母亲教育计划”,帮助家长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 积极保护数字知识产权。2000年以来,中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以及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保护数字知识产权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针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等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管理行动。中国将继续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公共利益和促进创新之间的平衡。 依法保护公民网上隐私。保护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关系到人们对互联网的安全感和信心。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健全相关立法和互联网企业服务规范,不断完善公民网上个人隐私保护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责任保护用户隐私,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布相关隐私保护承诺,提供侵害隐私举报受理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 中国政府积极探索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途径和方法,已初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互联网管理模式。互联网管理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国政府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管理。 五、维护互联网安全 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运用的前提。当前,互联网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各国普遍关切的问题,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有效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中国互联网管理的重要范畴,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享有使用互联网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互联网安全。 依法维护互联网安全。为维护互联网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关规定,以促进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条规定,“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维护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与安全流动是相互依存的整体,应在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流动的前提下,实现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积极引导人们依法办网、文明上网、正确用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上述法律法规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互联网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依据,所有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遵守。 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近年来,中国的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与网络犯罪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增长迅速,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入侵和攻击计算机与网络的犯罪日趋增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从事赌博等犯罪活动仍然突出。据统计,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各类网络犯罪案件142起,2007年增长到2.9万起,2008年为3.5万起,2009年为4.8万起。为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法律规定,对利用互联网和针对互联网的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攻击行为。中国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面临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威胁。中国是世界上黑客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中国被境外控制的计算机IP地址达100多万个;被黑客篡改的网站达4.2万个;被“飞客”蠕虫网络病毒感染的计算机每月达1,800万台,约占全球感染主机数量的30%。中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对“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等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二百八十六条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对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等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国国情和文化传统不同,对互联网安全的关切也有差异,应充分尊重各国对互联网安全的不同关切,在差异中求和谐,在交流中促发展,共同维护国际互联网安全。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国互联网彼此相联,同时又分属不同主权范围,这决定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中国主张,各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承担维护全球互联网安全的责任,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分享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中国政府始终支持并积极开展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派代表参加了历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及与互联网相关的其他重要国际或区域性会议。中国高度重视在维护互联网安全方面的区域合作,2009年分别与东盟和上合组织成员国签订了《中国-东盟电信监管理事会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合作框架》和《上合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中国公安机关参加了国际刑警组织亚洲及南太平洋地区信息技术犯罪工作组(The Interpol Asia-South Pacific Working Party on IT Crime)、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等国际合作,并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香港等国家或地区举行双边或多边会谈,就打击网络犯罪进行磋商。2006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共办理了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关网络犯罪的协查函件500余件,涉及黑客攻击、儿童色情、网络诈骗等多种案件类型。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互联网领域的双边对话交流机制,2007年以来先后与美国、英国举办了“中美互联网论坛”和“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为学习借鉴其他国家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有益经验,2000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组织数十个代表团,访问了亚洲、欧洲、北美、南美、非洲等40多个国家,将相关国家的成功经验应用到中国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的实践之中。 中国主张发挥联合国在国际互联网管理中的作用。中国支持建立一个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全球范围内经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权威的、公正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构。互联网基础资源关系到互联网的发展与安全。中国认为,各国都有参与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的平等权利,应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多边的、透明的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体系,合理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促进全球互联网均衡发展。 各国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各国政府可建立双边交流机制,就互联网政策、互联网立法、互联网安全等问题交流观点、经验和做法,平等协商解决分歧。各国政府应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通过交流增进共识,共同解决互联网业界面临的问题。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科学和伦理问题,应鼓励各国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分享研究成果。面对日益突出的跨国网络犯罪问题,各国执法机构应加强共同防止和打击网络犯罪的侦查协作,建立多边或双边的合作机制。 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中国将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始终依法开放中国互联网市场,欢迎各国企业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进入中国互联网市场,分享中国互联网发展机遇。中国恪守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履行的普遍性义务和具体承诺义务,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并积极为在华外资企业依法开展与互联网相关的经营业务提供良好的服务。 结束语 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得益于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科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促进互联网发展,鼓励运用新技术提供新服务,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中国互联网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中国政府将坚持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坚持立足本国国情,努力遵循互联网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以有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为世界互联网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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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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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9:30,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社科院一层学术报告厅召开"2011年《社会蓝皮书: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本次会议对 2010年中国社会发展主要领域进行描述和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对2011年的形势进行了研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谢寿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学出版社联合举办的 2010-2011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发布暨社会形势报告会现在开始。 谢寿光: 首先,我代表社会蓝皮书的出版单位、社会哲学出版社,向各位领导、向《社会蓝皮书》主编李培林教授为首的研发团队、向长期关注支持蓝皮书发布的 媒体、向长期为我们提供支持优秀的合作伙伴中国网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会议的嘉宾,他们有:《社会蓝皮书》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 所所长李培林;《社会蓝皮书》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陈光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翼;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 院、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赵延东。今天来的几位专家,一会儿都会向大家从不同的角度给大家介绍《社会蓝皮书》的研创团队,他们长期追踪中国社会发展 和社会建设的成果,和大家一起分享。 谢寿光: 今天这部蓝皮书才刚刚出来,还散发着油墨的芬香,大家都可以拿到最新的研究成果。最近一段时间,是我们"皮书系列"的发布季,大家共享专家们研 究有关中国社会乃至社会经济各方面年度研究报告。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响,甚至是争议。这些争议和反响,充分显示出社会公众对当今中国的经济社会 问题的极端关注。我想,这些皮书本身的分析只是专家的一家之言,代表着研发团队和专家的个人观点,通过媒体的转换,给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参考,只是一种思 路。但是,在信息爆炸的时期,很多预测难度加大,每一个人的生活都需要对自己有一种预期。因此,它正好作为专家提供的一种参考。我想,这是我们"皮书系 列"这些年来成为一种品牌、一种权威资信发布平台的重要原因。《社会蓝皮书》是我们整个"皮书系列"的核心皮书之一,每年都会发布重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引 起广泛关注。2010年《社会蓝皮书》发布的时候,李培林教授提出中国已经入社会新成长性的阶段,这印证了刚刚结束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下一个五年经济社 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谢寿光: 我想2011年新版《社会蓝皮书》的内容和专家们所研究的结论,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无疑有其重大的价值。下面,我们有请 蓝皮书主编李培林教授做主题报告。大家欢迎。 李培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第一部分先讲讲当前形势的基本特点。社会形势的发展总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在去年的蓝皮书里面,我们就提出中国经济增长进 入一个新成长的时期,现在经过一年的比较,形势变得更加不明朗,因为上半年学界还讨论中国是不是出现二次探底的问题。现在来看,中国应当率先世界进入后危 机时期,开始新一轮的成长阶段。但是,这次成长阶段的主题和改革开放,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差别,就是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明年"十二 五"规划开始时期,从经济增长三十年的发展曲线、增长曲线来看,可能会重新恢复到10%左右的增长。但是,要防止"十二五"初期出现各地过高的发展冲动, 特别防止出现"大干快上"的局面,中国经济调整和宏观调控的主题和国际上不太一样,世界各国经济还在普遍偏冷的时候,我国现在就要防止出现过热和通货膨胀 的苗头。 李培林: 在这一轮新成长阶段,继工业化之后,城市化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的重大力量。在2011年,我们预计城市化水平会达到48%。按现在 每年增长近一个百分点的速度计算,在"十二五"中期,中国城市化水平会突破50%的关口,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将第一次超过农村人口。 但是城市的快速发展也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城市问题。一方面,中国还存在着大量的农村人口,但是城市已经出现了过分拥挤的状态。特别是城市的住 房、交通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这是中国发展不可避免的一些问题。 李培林: 另外,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通过消费方式的改变,通过城市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内的发展给经济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社会经济结构来看, 目前正发生非常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包括在GDP发展过程当中,产值增加值可以下降10%左右。在"十二五"期间,整个农业产值比重下降10%以下,这也 是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所以,现在我们如果要进入工业化中期,如果按照现在发展速度可能还要10年的时间。中国从产值来看,可以完成工业化。 现在经济社会变化不协调。农业产值比重很小,从业人员和农村人口相对来说比重较大。农业从业人员在劳动力构成当中,还占到接近37%、38%左 右的比重。在常住人口当中,农村人口还占到50%以上。这是把进城打工半年以上的农民,计算在城市常住人口。所以在整个城市里面,有一部分还是半城市化, 还不是完全的城市化。 李培林: 从就业来看,逐步会形成一个"三分天下"的态势。也就是说,第三产业和农业劳动比重基本非常接近,都在6%左右;工业从业人员下降了30%;基 本上这三块的从业人员差不多,所以呈现出的"三分天下"态势。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一直是持续下降的态势。 现在在居民消费支出当中,食品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比重,城市已经下降了35%左右,农村达到了40%左右。按照现在研究的推论,中国的恩格尔系数相对来 说,比实际水平还要高一些。因为中国的住房在消费支出里面计算的比重很小,主要因为中国住房自由率是全世界最高的,整个住房私有率80%以上。一是众多农 民都有住房,二是城市里把住房一个时期卖给居民。在这样的情况下,住房的租金直接计算在消费里面。而当有了自己的住房,按照住房50年周期,每年按2%的 比重计算消费。 李培林: 很多国家住房占消费比重接近1/3左右,现在住房占消费比重当中都较小。所以,恩格尔系数可能出现一个高峰。实际上80年代以满足温饱衣食消费 高潮过去以后,90年代出现了家用电器进出千家万户为主的第二次消费高潮,现在进入了以汽车和住房开始进入家庭消费的新的大众消费阶段。 李培林: 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状况规律基本一致。经济上出现了第三次高速增长周期,消费也会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第一次在80年代中期,第二次在90年代 中期。现在进入到2010年以后,消费开始重新启动。但是,根据学界专家的估计,中国的消费增长会出现一个比较缓慢增长的过程,不会出现消费真正大规模的 启动。因为最近十几年来,居民消费率是持续下降的,这也是我们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要求。现在来看,中国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国内消费方面,国内学界和 国际学界在这方面的观点有很多意见分歧,包括人民币升值等等。但是这个问题基本一致,在以后的经济增长中,希望能从依赖于投资和出口,转向依赖于国内自身 的消费。 李培林: 从2010年来说,人们的信心指数逐步增强了。特别是进入2010年以后,消费信心指数大幅度的提升。一般消费高潮的启动,首先是从人们的消费 心理变化开始。也就是说,人们的消费信心指数对消费行为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和因素。 李培林: 第二部分讲讲当前存在的社会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一是由于大家都看到,城市化是继工业化以后一个新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动力,地方政府在城市化方面有很高的冲动。但是这个冲动,更多的是表 现在土地的城市化方面。因为土地的升值幅度很大,潜力也很大,对地方的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所以,在城市化当中,土地的城市化,成为地 方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土地被工商化过程,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化。因为城市化比例是以人的城市化为标准的。现在中国进行城市化,自世界现代化运动 发展以来,从来没有出现如此大规模城市化过程,这是从中国的巨大的人口规模现状来说。 李培林: 二是带来了部分农村地区的衰落和老龄化的问题,这在其他国家城市化中曾经出现过。比如在不同的职业当中,像干部、白领阶层、CEO阶层,他们年 龄和特征在发展过程当中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现在唯一比较大的变化,就是农民逐步老龄化和工人的年轻化。主要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大量进入工人队伍,使工人年 龄越来越年轻,但是农民的年龄越来越大。 李培林: 三是在城市化过程当中,特别是人的城市化过程当中,有一个巨大的障碍就是进城农民工难以转成市民。这还不仅仅是户籍的问题,很多关于户籍的试点 都表明:改变户籍并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市民化问题。因为他们还是要能就业,要在城市里买得起房子,能够加入城市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医疗、子女教育 等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 李培林: 四是在今年以来,大规模推进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过程。最近,很多地方开始试点。这个过程不仅仅是一个改变户籍的问题,而是要在城乡社会保 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 李培林: 五是城市化过程的本质是要使农民富裕起来。在整个的城市化过程中,我们不能再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实现中国的城市化和快速发展,这在今年的发 展当中表现得很突出。我们蓝皮书里面也发出了这种信号,要警惕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当中,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李培林: 另外一个就是物价的问题。这张图表示10年来消费价格的变化。中国价格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出现非常高的消费价格指数。2008年消费价格指数 较高,2009年开始逐步回落,但是从今年年初以来,到现在为止,价格是处在一个不断弹升的过程。现在来看,价格肯定要突破今年政府制定的把物价控制在 3%以下的控制线。所以,最近价格指数的增长,也对中低收入家庭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整个消费价格里,食品价格增长非常快,所以应该看到食品价格增长的 速度,比其他一般商品要快得多。住房、食品成了拉动价格上涨很重要的因素,而这些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特别是食品,对低收入居民的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李培林: 在分析社会生活变化的时候,不能只看平均数。比如我们说人们的收入平均增长多少,这是一个平均数。但是有时候,可能60%的人都在平均数以下。 价格对不同阶层的影响不一样,恩格尔系数越高,是家庭越贫困或者生活水平越低,对食品价格的变化,反应会更加灵敏,他们会感觉到生活发生的变化。这个群体 人数较多,对人们对整个社会的态度和满意度,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最近,国家把控制物价当做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 李培林: 第三部分是关于劳动关系的变化。 大家知道,今年以来出现了富士康新生代农民工连续跳楼自杀事件,以及企业里面几起停工事件。对这些事件的发生,学界有不同的解读。有的说新生代 农民工很多都是小家庭出来的,都没有经过农村艰苦的农工劳动。所以他们和老一代农民工,在吃苦耐劳的程度上以及他们社会经验方面都发生很大的变化。也有说 他们是个案问题,有的是因为婚姻问题、有的是因为欠债问题、有的是因为发生了个人纠纷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背后,实际上有一个大的背景,就是中国劳动力的供 求关系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从理论上来说,我们仍处在一个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状况。比如现在农村大概还有3亿多劳动力,按照18亿亩的耕地推算,大概只有1 亿多农民就足够了,还有2亿多农民工要转移出来。现在让农民富裕起来,首先就要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但实际上由于农民群体老龄化,不是说不能转移出来,也 不是说农业劳动需要他而转移不出来,而是因为他年龄过高、转移成本过高。现在的企业更加喜欢招收在17至25岁,能够吃青春饭的这部分人。这就是所谓劳动 力匹配的问题。 李培林: 大家都知道,劳动力匹配问题,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今年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就是专门研究劳动力匹配方面的人。随着招工难的问题进一步 延续,中国在这方面并没有足够的经验,现在一些发达省份正在研究制定规范,如何让这些劳工正常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如何形成企业劳工工会和政府之间关于集 体劳动纠纷协商机制,以及如何把出现劳动纠纷纳入法制化的渠道。 李培林: 现在来看,劳动力供求关系,学界虽然有不同的假定和推论,但也有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其均衡发生较大的变化是在"十三五"初期,也就是2017 年、2018年左右。现在已经持续一个阶段,这不是一个节点问题,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现在整个劳动年龄人口的年增量一直在持续下降,到2018年会走向 一个负增长的过程。但是这不是说到一个点上,就会发生大的问题。而是在整个过程当中,都会出现新的变化的状况。与此同时,老龄化会进一步加速,比如老年的 抚养比、老年人口的比重,以及老年人口的总量,都会进入到一个较快的增长过程。 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老龄化的问题,我认为国内学界对这个问题看的还不是太够。中国很多学者认为中国还有很大的潜力,因为人们的预期寿命在延 长。中国的退休年龄比较早,普遍是男60岁,女55岁,说我们还要继续延长,因为很多国家把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70岁。但是对于中国的挑战来说,这是 社会保障的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民,还没有社会养老保险,而家庭的架构小型化,"1、2、4"家庭,一个独身子女上面有很多的爸爸、妈妈,家庭很难继续延 续家庭养老和代际养老的体系。 李培林: 今年出现了一些引起大家关注的突发性事件,包括上半年连续发生的校园血案。从每个案件来看都是孤立的,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弱势的孩子们 成为他们报复的对象。从社会深层来说,要防止中国的社会结构出现一种固化的态势,就是说,要充满活力,就要加快流动,让每个人都有上升的希望。如果社会底 层这部分人处于一种绝望状态,很难改变他们自身的状态的时候,往往会作出一些反社会的行为,特别是向更弱势的群体进行报复,对社会危害很大。 李培林: 最后,讲一下关于新的成长阶段。我们强调全面推进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等领域的社会体制改革。改革开放30年,改革的主题是经济。当然, 经济改革还要推进。但是在中国,毕竟已经基本上建立起一个市场经济的体制。我们现在在社会体制方面,远远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很多方面都是不相适应 的。要把社会改革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使社会改革逐步成为一个改革方面的主攻方向。 李培林: 一是现在大家关心的是收入分配的重大改革。如果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经验就是快速增长的话,那么实际上我们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就是收入分配的 问题。但这个问题很多要触及到核心的、既有的利益格局,收入分配不是给人们普遍带来收益的过程,而是要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利益。所以,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比较 谨慎,我们希望能够加快形成共识的改革方案的过程。 二是城市化过程要成为大幅度改善农民生活的过程。因为我刚才强调,城市化成为一个新的发展动力,这是大家逐步看到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当然有很 多的标准。如果说有什么根本的标准,就是在城市化过程当中,要大幅度改变农民的生活,我们不能以农民的贫穷为代价实现中国城市化过程。 李培林: 三是控制基本食品价格过快增长的势头。要研究各种方案来控制食品价格,这也不能单纯的依靠食品限价。如果完全用这个方法,在市场经济下,不是非 常周全的方法。在这方面,要注意加快中国流通体制的改革。因为我们现在发现,很多的食品价格,在北京郊区的批发价,再到北京市中心零售价翻了一倍。也就是 说中间环节太多,并不是食品价格涨价给农民带来了收益。我们推算,今年可能第一次出现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现在我们手中拿到的数据是现金收 入,不是全部收入。到2、3月份的时候,统计局才会公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纯收入才是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比较的收入。那个收入我们估计今年可能会凸 现。因为过去的农民收入增长是一直低于城市的增长。实际上现在食品价格上涨的收益,并没有全部到农民的手里,如果到农民的手里,促进了农民的收入增长,那 也未必是一个坏事,但问题不是这样。 四是充实基础财政,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现在整个财政体系比较往上集中。也就是说,基层的财政,很多是负债运行。这样给地方政府,特别是对乡 镇和县一级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为了地方形成财政运转,会多一些收费,这就造成了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所以,改变财政的方 向,也是很重要的加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措施。 李培林: 五是更加积极促进就业的投资和工商政策。就业政策不是就业本身,当我们要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时候,投资和工商政策不是以GDP增长作 为投资和工商政策的标准,主要是促进就业。因为很多投资不是说投下去的钱就靠GDP几个百分点来看,而是能不能真正促进就业和工商政策。 六是处理好住房消费这个突出的问题。现在大家看到,尽管今年以来,政府采取了非常密集的、一系列的控制房价的政策,但是至今这个房价还没有真正 出现稳定下来的苗头,很多人还在担心,甚至很多人还在预期,房价会出现大幅度的增长态势。对于这个方面,还要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控制好房价。因为这现 在也是影响了群众整个社会态度和满意度的很重要的因素。 我的介绍就到这儿。谢谢。 谢寿光: 感谢李培林所长对《社会蓝皮书》作了一个全方位的解读,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社会蓝皮书》的内容,对实际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面有请 《社会蓝皮书》副主编、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研究员演讲,他会从一个侧面对《社会蓝皮书》的成果做一个解读。 大家欢迎。 陈光金: 各位专家、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李培林教授从宏观的角度比较全面的分析2010年以及几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总进展以及未来趋 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我这个报告,主要是围绕其中一个大的层面,就是居民生活消费与相关领域发展,向大家介绍今年蓝皮书提出的初步结论和对一些问 题的分析。我没有用"民生"这个词,因为这个词涉及面比较大。我大概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居民收入,二是城乡居民消费,三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四是城乡 居民生活满意度和社会问题的关注。 城乡居民收入,今年仍然是一种增长的态势。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4元,同比增长10.5%,如果扣除价格 因素,同比实际增长7.5%。农村居民同期人均现金收入4869元,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9.7%。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增长率是反着 的,城镇居民增长率小于农村居民前三季度现金收入的增长率,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可能像李培林教授提到的,意味着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比 2009年有所下降。我有一个基本判断,从近5年来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就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纯收入比的变动来看,目前城乡居民收入进入一个新 的阶段,跟过去相比,就是持续的、不断的往上拉大,现在进入一个焦灼、拉锯的变化阶段。 陈光金: 我们可以从这张图来看一下,这是2006年到2010年前三季度城乡收入的比较。2008年到2010年是一个焦灼、拉锯变动,这是从2007 年开始进入的阶段。我们再来看收入增长线的变化,从趋势里面可以看出来,进入了一个差距,收入增长率差距变化进入一个焦灼、拉锯的状态。从2006年到 2009年来看,总的趋势,如果把2006年算出来,还是有上涨。但是近3年,2007、2008、2009三年是一个焦灼,我们预计还有一个下降。所以 这三个方面数据证明,中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将进入一个焦灼的、拉锯的时期。这个时期能够延续多长时间,现在还不好判定,关键在于刚才李培林教 授提到的城市化怎么走、中央提出的城市化模式怎么落实,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之所以近三年或者说四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趋势处于一种焦灼的状态,实际 也就是这几年农民工进城本身对农村收入的增长效用正在发挥转移。这进一步说明,中国城市化进程,如何更好的体现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实现农民富裕,对于中国 的整体经济收入差距的变化,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我们还要关注一个问题,在城乡收入差距当中,居民收入结构里面,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的变化。总的来说,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居民人 均收入里面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都在提高。所谓转移性收入,最主要的是来自于政府和单位,不包括或者主要不包括居民之间的往来。更主要的是低保、救助、医疗 救助、其他保障等等各种转移和收入福利。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都是一个上行的趋势。问题在于城乡之间的转移性收入差距,这个比例的差距仍 然还是很大的,所以呈现一个下降的趋势。从数据来看,到2009年为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里面的转移性收入比重,仍然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当中的 转移性收入比重的3倍以上。以前不少学者提到一个问题,中国的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使我们公共服务、转移性支出城乡不平等。 陈光金: 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全社会的总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基尼系数目前在0.5左右,有的人提出是0.4或者0.6,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估计, 有不同的调查结果和不同的结果。我记得2007年国家统计局公布已经是0.47,近三年,这个数据还是在扩大,根据我们的调查,应该是接近0.5。 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内部收入分化和城市内部收入分化都比较大。目前来看,农村收入分化大于城镇收入分化,这是根据蓝皮书里面的一些文章提出的数 据,就是最低20%和最高的20%收入比。第一方面,城镇还是有改善,但是在农村来说一直是上升的。这说明一个问题,除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之外,对于中 国来说,不同社会群体、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收入的分化,成为我们关注收入分配问题的另外一个焦点,甚至是更重要的焦点。因为我们讲城乡收入差距的 时候,往往忽略农村内部差距和城镇内部差距,这个差距对于全社会的总体情况来说,根据我的研究,甚至比城乡之间差距作用更大。 陈光金: 第二方面,居民消费问题。消费方面,1至9月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指数接近1000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 消费现金支出2713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实际增长7.3%。与此同时,社会消费零售总额111029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 额95987亿元,增长1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041亿元,增长15.8%。与此同时,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热点消费快速增长,汽车增长 34.9%,加剧增长34.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增长28.1%,都是在主要的消费类型里面增长比较快的。也就是刚才李培林教授提到的,这些耐用消费 品和比较高品质的消费品正在进入大众消费的阶段。另外,恩格尔系数下降,生活质量上升。 当然这里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居民消费率,也就是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偏低。近五年,一直是一个下行的趋势,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消费率特别低。 我们近两年采取了很多措施拉动消费,尤其是农村消费,包括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等。但是现在来看,由于整个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差距太大,拉对内需、提振 消费的作用还是不够显著。目前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资料,目前低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率平均达到75%,高收入国家达到62%,中等收入国家平均为57.5%, 全球平均为61.5%,中国大概是35%左右。应该说,是一个偏低的水平。 陈光金: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城乡差距扩大的问题。当然,2009年和2008年相比稍微下降,但是趋势来说,收入差距也是在下降,我们希望城乡居民 消费差距能够逐步缩小。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不同群体之间的消费差距拉大,这是按照收入五等分,分城乡分析的最低20%住户与最高20%住户之间的消费绝对 差距,相对差距比较稳定,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绝对差距在不断拉大。城镇居民两大群体之间消费绝对差距非常大,2009年达到了1.8万多元。总的来说,上 升趋势比较明显,农村也是一样,是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这跟收入的群体分化一样,消费存在一个明显的群体分化问题。 今年根据最新的统计,CPI达到5.1%,突破了设想的4%以内的控制目标,对中低收入居民影响较大。我们分析三个方面:一是流动性过剩,非市 场因素突出;二是油价上涨,在生产环节和运销环节影响较大;三是常态化因素。一般来讲,随着经济的增长,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肯定会是一个上行的趋 势。当然这里我们最需要关注的前面两个方面问题。房价问题,仍然是目前民生问题受到关注的一个问题。 陈光金: 第三方面,城乡社会保障发展。 2010年取得很大的进展。一是社会保险法取得重大进展。中国首部《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在这部《社会保险法》里面,基本确定五大基本险种的 法律地位,同时在保障统筹水平、政府职责、保障机构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应该说,对于中国社会保障或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来说是一个里程 碑。 二是医疗保险进入全民医保的时代。从这个数据来看,把这些医保险种加总计算,覆盖率到2009年达到92.1%,2010年还会有提升。农村还 有一个养成保障试点,另外农民工加入城镇基本养成和医疗的试点也在推进。预计从理论上来看,2010年医疗保障覆盖率还会进一步提升。改革方面,主要是医 保付费的改革,推动公方付费的付费机制建立。另外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出台,推进16个城市试点。新医改方案实施以后,大家可以看到居民的医疗 负担变化,有不少人认为是减轻了。比如在城市有29.5%的人,认为减轻了一些或者很多;在小城镇有35.5%的人认为,减轻了一些或者很多;农村更多一 些,超过了50%的人认为有所下降。这也可以看出,医改还是见到了成效。 陈光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继续推进,年内目标覆盖率达到23%。但是实际能不能达到,应该说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社会救助继续发展,城镇低保与上年同期相比在户数和人数有所上涨,但水平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户数和人数都有所增加,平均标准也有所提升,这是低 保方面。当然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有许多方面尚待进一步探索,比如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不统一,退休年龄问题目前也 成为热点,公务员社会保险体系改革亟待启动,目前也是一个热点问题。 另外,目前从整体来说,我们的社会保障水平,尤其是普通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偏低。其中比较突出表现的有医保水平比较偏低;医保报销体系 也有问题,导致医保基金结余额过高,2009年达到87.7%,2011年估计也不会过低;参加医保的居民报销比例比较低、报销困难,导致一些人不去报 销,出现一些问题。就是钱收上来了,但是没有用出去。目前医保基金够用2年多,应该说尤其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这样的格局并不有利。 陈光金: 公立医院改革步履蹒跚,药价改革问题也比较多,医保标准比较偏低。所谓低保标准就是低保的水平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比重。我们国家目前这个标 准,仅相当于欧盟标准的50-60%,美国标准的33%。在这么低的标准之下,今年的物价上涨,对于低保户的冲击不容忽视。 陈光金: 第四方面,根据蓝皮书的材料,向大家报告一下城乡居民生活满意度和社会问题的关注方面。总的来说,城乡居民生活满意度有些下滑,大家可以看到, 相比前几年,尤其2008年、2009年,大概从2008年开始有一些下行的趋势,当然这个趋势不是特别突出,不是有那么明显的下滑,但是这样一个幅度不 容忽视。 另外,物价波动的承受力有所下降。居民对未来生活有信心有所忧虑,其中特别关注农村居民的生活信心问题。2009年到2010年,城乡居民在物 价波动、消费信心指数以及对未来的预期、忧虑的调查结果。总的来看,跟2009年相比,有的是比较持平,有的有所上升,但也有一些指标,比如物价波动承受 力、未来生活是不是很乐观这些方面,总体来说有所下滑,但其他还好,有所上升。但是农村这块跟城市相比问题比较大一些,农村居民的信心和未来生活的预期, 相对来说没有城市居民那么乐观。 陈光金: 大家可以看到,城镇居民关注更多的是物价,农村居民关注更多的是医疗改革。总的来讲,和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几大问题仍然是城乡居民的关注的焦点 问题。目前城乡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是涉及城镇对于政府未来解决民生问题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的希望。排在第一位的降低房价、解决百姓住房问题,二是生活 用品价格下降,三是提高收入水平,四是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五是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对于城市居民和小城市居民,对于这些问题评价、期盼,可能有差异。但是总 的排序,突出了价格和收入这两个方面的大问题,这也是中国政府在今后五年或者从明年开始的"十二五"期间,根据"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是党和政府特别关注 的问题。我们也希望,在这些问题上,从明年开始或者未来五年、十年之内,都有一个显著的改观。 我的汇报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谢寿光: 感谢陈光金副所长对2011年中国城乡居民消费以及生活问题的解读。下面,我们有请蓝皮书主要作者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张 翼研究员演讲。大家欢迎。 张翼: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以及各位专家,大家早上好。今年其他几本蓝皮书里提到的数据,今年写了对80后流动农民工的状况,有了一些描述性 的分析。现在对整个数据使用过程当中,国家统计局在农村培养调查一个关于农民工数据的来源。二是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监测的数据。这两个数据本身在同时进 行,也同时有国务院批准来实施,这两个数据在调查当中得到的结果不一样。我今天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是用国家计生委的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来分析。 调查数据的分布,我们可以看到根据农民工的迁移主要在东南沿海地方分布比较多,我们的抽样也是这些地方比较稠密,在中部相对比较稀疏,我们只是 在一些大城市进行调查。从农民工的人口的基本特征上看,女性的量最近几年增长非常快,尤其是年轻的女性很突出。而在男性方面,相对年龄大的比较多,年龄小 的进入流动状态的农民工的数量相对有限。在将来发展过程当中,女性进入城市比例会增长得非常快,也就是改变原来在农民工的人口结构当中男性比较多、女性比 较少的状况,会有一个根本的变化。 张翼: 从受教育程度方面可以看到,80年前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比80后要低很多,女性是最主要的变化。80前的女性小学毕业7%左右,男性5%左右,但 是80后有很多小学毕业,所以80后和80前差距就是文化水平的问题。在长期流动以及进入城市比重方面,往往是80后相对占得比重比较小,而70后占的比 重和60后所占的比重增长的越来越快,因为他们的年龄比较大。所以,从这两个数据来看总体人口结构。我们把所有在城市里面就业的农民工,或者是只住了一个 月之内的农民工,我们全部包括在里面。因此,这个数据是整个城镇的农民工的数据推断得到的变量。所以80后比重没有超过61%,大约在50%左右。 张翼: 就业率来说,80前和80后男性比例比较大,有98%的人有工作。80后女性比80前女性就业率要高很多,一个重要原因,80前的女性要照顾孩 子,还有照顾家庭的职责。有一些媒体说,80后的农民工宁肯待业也不愿意工作的推断,实际是小样本的调查得到信息。在大样本调查当中,这个结构难以成立。 因此,不管在80前还是80后,他们的就业都是很高的,都高于城镇人口。 收入方面变化,80前男性平均收入都高于80后的。所以有一些媒体报道,80后的人只有收入高了以后,才去干活,收入不高就不干活,这个推论也 是不成立的。所以,按照平均来说,基本上是80前收入高于80后。从女性来说,男性和女性在两个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当中,只有初中年龄段的80前的女性的收 入才低于80后的女性收入,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个阶段的女性都年轻,所以女性和女性竞争过程当中,年龄大的女性相对比较弱势,尤其在服务性行业里面,比如 宾馆、餐饮、制造业的企业偏重雇佣年龄比较小的女工,因此造成她们收入高于80前的女性。因此从整个收入变化来说,是80前的女性相对于高于80后的女 性。这就与原来推断不一样,原来以为整个文化水平使80后工资水平有一个很大的提高,带动她们的消费能力超过80前的女工,现在来看,这个推断不能成立。 张翼: 从每天工作时间来看,80后的工作时间长于80前的。所以可以看到每天工作8小时人数占比当中,80前的人在各个方面都高于80后的,因为文化 程度是区别劳动力重要的变量,因此可以看到80后低于80前。但是在超过8个小时,也就是超过9个小时的每天工作时间里面,反到是80后高于80前的。也 就是说,平均工作时间是80后的工作时间长于80前的工作时间。 另外,转户的问题,2009年12月,中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后,把有条件的农民工的转户,要在中小城市进行试点。在转户里面,我们调查发现, 在愿意转变非农户口这一项里,80前和80后相比,各个年龄段有不同的比例。但是他们的比例比较低,平均下来有25%的人愿意转变为非农户口。当我们问 到,如果你们把承包地交回,你们愿意不愿意转回非农户口,这个时候大约21%里面的60%里面愿意转变。因此,如果把承包地交回,大约所有农民工里面,只 有12%左右愿意转变为非农户。但是他们的落户地并不在中小城市,很多地方都已经把一些城镇作为农民工转户的主要的地方。但在实际中,他们主要把户籍落在 大城市或者中等城市,小城市只有占他们愿意转变户口的30%不到的比重。也就是说,在整个10%愿意转变非农户职工当中,只有30%的人愿意在中小城市落 户,剩下70%的人都愿意选择中等或者大城市落户。因此,整个政策对于农民工来说,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安排,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都是 拒绝他们落户的。所以在这个政策推出之后,农民工整体上转变为非农户口的比例非常低。 张翼: 他们愿意把自己户口转变成非农户,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他们的孩子入学,这个原因占了55%。他们希望拥有这个城市保障房的比例却非常低。因为城市 的人们也没有房子住,所以跟农民工访谈的时候说,如果给你们保障房的话怎样?他们都说这是不可能的。生活环境有一部分原因,但不是占很大的比重。福利待遇 这方面,也是城市很担心的问题,就是农民工来了以后,他们主要看上城市里的福利待遇,这点可以从农民工进入企业以后发现。比如重庆市,给农民工的养老保险 实际是500元,这是比较低的。他们与其在城里做穷人,不如来到农村里消费,感觉生活更加体面。城市资源的配置不公平,使得城市人口占有了很多教育资源, 公共资源也比较多,这是农民工考虑的一个问题。 经过调查以后,我们提出一些建议,一是80后正逐渐成为流动农民工的主体,但80前仍然占据非常大的比重。因此在中央政府的政策里面,尤其是要 重视80后,但是80前也不能够轻视。因为整个城镇化过程当中,最易城市化的是80前的。重庆市出台只有工作满5年,你才能在中心区落户,满5年实际上 80前所占的比重很大。所以在城市化过程当中,政策配置上一定要重视80前这部分人的诉求。 张翼: 80后的学历很高,但是他们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却不能持续。很多地方说80后有"三高一低",学历比较高、消费能力比较高、工作要求比较高,但是 吃苦耐劳的精神比较低。现在新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往往在就业工作当中挑工作。这是由于劳动力市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短缺,农民工的短缺,因为 "农民工荒"造成的。如果把80后说成一个挑工作的问题,这里有歧视的问题。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当中,在土地价格日渐上升的过程中,农民把自己转变为城镇人口的意愿并不强烈。不管是重庆市还是成都市推广户籍制度改革,转移 的速度还远远赶不上地方政府所期望的速度,出现了对大学生不转变户口的歧视做法。所以,土地价格的升值,以及农村生活状况的改善,城乡之间的制度配置均等 化,使得城市户口丧失了原有的诱惑力。 张翼: 在这样情况下,中国城镇化道路应该走常住人口的道路,不应该把转移户口作为加深城镇化非常重要的配置。为什么呢? 有这样几个原因:流动人口的流动会成为常态,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发达国家状况看到,实际上城市之间的流动,中小城市、大城市之间的流动量 非常大,不是说到一个城市就完全可以住下来。现在我们国家流动人口里面,城镇流动人口所占的比重每年都在上升,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流动使得劳动力市场配 置更加合理化了。如果不流动,这个劳动力市场配置就不合理。因此,以户籍来稳定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挂钩政策,完全可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 法》颁布以后,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哪个地方就业,在哪个地方就要参加"五险",即养老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因此,地方政府出台 的一项政策,只有把户籍人口纳入到当地的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内,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以后,就完全实现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对农民工的福利的专门化,作为 将来使人口城镇化的选择。应该以转户籍计算当地的产业化率。这是一个政策配置方面的一个重大变化。 张翼: 我们要更加多的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把土地长期租给他们。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制不是私有制,而是集体所有制,是通过生产队承包权书,怎么样让农民 工长期拥有耕地。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里面作出一些变更,使得他们长期拥有,对中国保留18亿亩耕地的底线才是有保障的。 谢谢大家。 谢寿光: 非常感谢张翼研究员所做的关于80后城市农民工调查报告,这项成果其实原创性和价值非常大,媒体应该多给予进行关注,这是一种原创性的方法。下 面有请赵延东研究员所作关于中小学的学生就业预期的调查。 赵延东: 谢谢谢老师给我这样一个机会,给大家讲一下我的研究成果。我们题目是社会形势分析预测,预测的是2011年的情况,这个题目已经预测到10年、 20年之后了,看看对于未来中国父母对子女成长的预期是什么样的。 赵延东: 孩子长大以后该干什么?这个问题可能每一个父母都考虑过,特别在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以前一大堆孩子,可能出现一个乡长、县长。现在只有 一个孩子,可能父母对孩子的考虑更加精细。从社会学研究来说,我们在孩子长大了该干什么的问题上,就是一个职业期望和职业预期的问题。所谓职业期望,指的 是一个社会的社会成员,对于从事某种职业有一个什么样倾向性的态度。我们今天谈的职业期望,不是自己对自己未来从事职业的期望,而是家长对于子女成长以后 从事某种职业有一个什么样的倾向性的态度。这个问题有什么意思?我们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觉得有几个方面:一是家长们的职业期望反映了社会成员的职 业偏好,人们觉得哪个职业比较好,因为大家都希望孩子从事比较好的职业,这种期望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二是家长对孩子的职业预期和期 望,可能也要受到家长自身的社会经济特征的影响,而且这种社会经济特征会与下一代成长起来特征有什么样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切入社会代际分层的研究。 赵延东: 另外,父母亲对你说将来应该干什么或者干什么,可能对于他自己未来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可以帮助我们预测下一代青少 年的职业倾向怎么样。 目前在这方面,我们大多数是针对成年人自己,特别是大学生、高中生,甚至硕士生、博士生,他们对自己未来择业有什么样的考虑进行研究。去研究青 少年的家长对于孩子的职业期望,这样的专门研究在国内还比较少。所以,我们提出这个研究问题。 这个报告主要谈两个问题,一是以中小学生为例,看中小学生家长对子女将来从事职业有哪些期望,这些期望有什么特征。二是家长的期望受到哪些因素 的影响,我们如何理解这样一种影响的机制和过程。 赵延东: 我的研究所依赖的数据是全国城市青少年的科技素养的调查,这个调查是由中央教科所和我所在机构--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院共同实施,调查主要目 标是调查青少年科技素养的情况。在这个调查同时,也调查了青少年及其家庭的其他情况。所以,我们总体是在全国的286个城市当中选取了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二 年级的学生,我们主要考虑科技素养调查和国际上形成一个对照,国际上青少年科学素养调查主要集中在10-14岁的青少年,我们考虑年轻的对称性选择了小学 4年级到初中2年级。 具体分阶段概率的抽样方法,在全国一共抽了128个市辖区,在每个区抽了一个小学和一个初中,在每个学校里面抽一个班,小学抽4年级的一个班, 初中抽2年级的一个班。每个班所有抽中的学生都要填答学生问卷,我们会把家长问卷给学生带回去,由家长完成。最后实际完成了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总样 本大概有6000多个学生。 赵延东: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介绍一下现在家长们对于孩子们的未来职业有什么样的预期和特征。第一,虽然在我们刚开始做的时候,很多人都说你们现在做这些是 不是太小了,孩子才上小学,怎么可能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但最终的结果我们看到,绝大多数家长已经开始在很早的阶段考虑孩子未来的职业了。总体来说,大概 92%的中小学家长已经开始考虑子的未来职业问题,小学的大概有91%、初中是93%。教育水平比较高的家长,考虑孩子未来职业的比例低一些,是不是说明 教育水平较高的人的教育理念更为自由和宽松,他们不愿意过早的为孩子做一些限定。如果父母的教育程度在本科以上,没有考虑未来职业的有12%左右。教育程 度在小学以下的有5%是没有考虑过的。 家长们都倾向于选什么样的职业,这也不是太出意外,大家都是望子成龙,都希望孩子往好的职业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所以,家长们优先倾向 于选择像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家、教师等等专业性比较强、职业声望比较高,或者工作比较稳定的职业,这是最受青睐的。专业技术人员选的是最多的,像工程师、 科学家选择的比例也非常高。 赵延东: 另外,权力资源的政府公职,像官员、警察选择的比较多。像经理、老板的选择比例,跟军人、警察差不多,大概排在第4位。还有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工 人和农民,基本上成了一个被抛弃的职业,几乎没有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做工人或者农民,比例非常之低。这种父母的职业预期的趋势,和我们当前社会实际职业 声望的分布具有一致性的,具有统一性。 从总体来看,家长职业期望中表现出一种很明显的性别差异,对于男孩和女孩,家长的预期差别很大。对于女孩的职业选择范围比较更为集中或者狭窄, 男孩的分布是相对比较平均。女孩方面比较集中于专业技术人员,集中于教师,这两块超过一半。家长对女孩的职业设计比较集中于稳定、知识性的职业,他们认为 这更适合于女性。希望女孩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家长比例明显的偏少,虽然科学家、工程师也是稳定性、知识性的,但是这也和我们国家的一种传统印象,就是女 孩不适合搞科研的影响。 赵延东: 在家长职业选择中,表现出一种代际传承的特点,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列式代表父母从事职业,这块代表对孩子未来从事职业的 预期。科学家相对而言希望孩子从事科学家的比例高一些,官员也是一样。哪怕是农民和工人,虽然总体比例很低,但是父母是农民、工人,希望儿子是这个阶层的 人的比例要高很多。总体来说,这表现了父母对自身职业的偏好性以及传承性。 与此同时,也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与社会地位比较高的父母相比,社会地位比较低的父母,对孩子未来的职业预期相对来说就不会太高。比如父 母是工人、农民希望孩子做科学家、官员的比例,就明显比父母是科学家、官员的比例低一些。我们把家庭收入情况做了五等分,收入低的家庭希望孩子从事的职 业,明显的倾向于比较偏向于向教师、军人、警察、经理、老板或者做歌星、影星,这种比父母收入较高的阶层的人比例要高得多,而父母收入比较高的阶层,他们 更希望会比较偏向于自己的孩子从事像专业技术人员,比如工程师,社会声望和地位较高的职业。 赵延东: 在这中间,我们看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特点,就是教师、军人、警察的职业,似乎成为了一种不同阶层的家庭,对子女职业期望的一个分界点。社会地位 比较低的,农民和工人认为比较好的职业就是教师和军人、警察,他们选的比较多的就是这些职业。而再往高或者再往上,比如专业技术人员、官员,他们想不是我 们所能想象的,也不是我们可以预期的,所以他们选择的就比较低。反过来,父母职业地位比较高,像当官员、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家,他们可以想像孩子做不了好 职业的话,差一点也就当个老师,当个老师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再往下,大概也是突破了他的底线,我们看到教师、军人、警察这块基本上是把父母划分了一个阶 层,就是他们对子女预期的临界点。 最后做一个小结,父母对中小学子女职业预期表现出的特征大概是这样的:第一,未雨绸缪。很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已经开始谋划孩子的未来职 业。因为我们还没有做幼儿园,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到幼儿园做一个调查,看看是不是从幼儿园就已经开始了。另外,我们没有拿到其他国家和其他地区的调查结果, 如果能够做一个不同文化、不同区域的调查结果,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的家长对子女的预期更有帮助、会有一个更好的定位。比如这么早就开始对孩子谋划,到底是由 于现在中国的社会竞争太激烈了,还是中国本来就有这样的一种文化传统还是其他,如果我们以后做一些比较研究,对我们的理解是非常有意义的。 赵延东: 第二,望子成龙。都希望人往高处走,普遍更青睐于专业性强、稳定性高、社会声望更高的职业。但是在这样一个总体的倾向性都是往高走的情况下,又 有一些具体的特征。比如子承父业,希望孩子和自己从事相同职业的想法。另外就是不同社会阶层的父母,对于子女的职业期望已经出现了较明显的分化,那些低阶 层的父母对孩子预期低,高阶层父母对孩子的预期比较高。刚才李培林老师说到了,不同社会出身和不同地位的人,能够有一个流动的空间和机会,现在还不要说从 我们这一代人,可能从下一代人都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可能这中间所隐含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赵延东: 第三,男女有别。家长对男孩子、女孩子的期望已经出现明显的差异。这反映了性别观念、性别角色在人们的文化或者社会结构,对他的影响,可以直接 在家长的预期中产生影响。比如大家都望子成龙,大家都希望往高走,但是这种高的职业,本身分布就很低,现在公务员考试都已经是几千人、几万人中取一个,这 也会反映到家长的观念问题。那么如何正确引导家长的观念,可能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另外就是社会区隔问题,在家长对子女预期中出现社会阶层分化,如何打 破这个阶层的界限和壁垒。 赵延东: 第四,说一下性别问题,我们还做了科学社会的研究,现在女性科学家为什么老成长不起来,从爸爸妈妈那里已经开始对女儿说,你们是不能成为科学家 的,所以更不要指望她们长大了从事科学研究。所以,像这样一些问题,希望能够在未来的研究当中,能够进一步的挖掘。 谢寿光: 感谢赵延东研究员给我们提供了非常有价值、很有意思的报告。今天上午的几位专家发言到此为止。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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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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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是传播新闻和表达意见的自由,是新闻传播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几乎所有西方国家都曾提出了"出版(新闻)自由"的口号。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不但给新闻界带来巨大的变化,也极大地促进了各国政治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发展,而新闻自由内涵本身也随着民主自由的高涨而日益丰富。然而,西方新闻自由发展到现在,也同时不断遭受实践与理论的考验,从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到社会责任理论,再到内部新闻自由,展示出一幅兴奋与失望、迷惘与思考相交错的困惑画卷。 本文拟从西方新闻自由发展的视角出发,对西方新闻自由在内部新闻自由阶段的发生、发展予以考量。之所以选择内部新闻自由作为考察点,是基于两方面的现实:一是内部新闻自由更为集中地表现出西方新闻自由在现代的矛盾与特点,"争取媒介内部新闻自由成为新闻事业的一个新动向"[1];二是国内有关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研究较为零碎,尚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尤其是缺乏从西方新闻自由发展视角的整体性考察,这与对西方新闻自由发展前两个阶段(即自由主义报刊理论阶段与社会责任理论阶段)的研究形成鲜明对比。 一、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及发展 最早提出内部新闻自由的是20世纪初的德国与日本,并分别在二战结束后形成席卷全国的运动风潮,继而迅速波及到法国、意大利、奥地利、荷兰等欧洲国家以及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进入20 世纪90年代,受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思想的影响,我国台湾省也出现了相关的争取内部新闻自由权利的活动。内部新闻自由的提法在各国不尽相同,从发展的过程来看,以日本和德国的情况最具代表性。 德国是明确以"内部新闻自由"形式提出新闻专业自主权问题的国家,早在1919年颁布的魏玛宪法中就规定,不论任何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均不得妨碍公民行使新闻自由权利[2]。但随着纳粹上台,有关争取内部新闻自由的活动也随之中断。德国正式提出"内部新闻自由"问题是在二战后的50 年代[3]。其内容除了要求编辑自主权外,还包括一定的媒介管理权。当时,在联邦德国境内,报社兼并之风大起。有的老板在出卖报刊所有权时,不征求编辑部的意见,并且出于销路等经济方面的考虑,对编辑业务横加干涉。这引起新闻从业人员的极度不满。在此背景下,联邦德国新闻界和法学界提出了"内部新闻自由"的问题,进入60年代,遂形成波及全国的"编辑室章程运动"。在以《明星周刊》、《南德日报》等为代表的媒介的内部,劳资双方通过谈判方式就发行人的权利和新闻工作者的地位问题进行协商,并最终以"编辑室章程"形式确立了新闻从业人员以"共同决定权"为代表的专业自主权利。至1962年,联邦德国已有213家报社的编辑部取得了编辑自主权[4]。从1968年起,以德国报纸发行人协会为一方,德国新闻工作者联合会为另一方,针对编辑部和发行人的团体关系开始进行谈判。但是,由于双方争议太多而迟迟未能达成协议。直到1990年5月,在经过38小时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后,双方签订了有关保障共同决定权、工资、工时等团体协议[5]。 日本内部新闻自由是以"编辑(自主)权"的名义提出的。早在1919年,朝日新闻社职工就提出编辑独立的问题。但明确提出编辑权却是二战结束以后的事情。战后日本在占领军的指导下开始了民主化改造,在要求实现民主化的各种运动中"站在最前列的就是新闻工作者"[6]。在1945年10月发生的"第一次读卖新闻争议"中,读卖新闻社提出了控制新闻制作主导权的要求。朝日新闻社随后也发表了著名的《与国民站在一起》的宣言,声称要以全体从业人员的总意为基础运营。[7]《每日新闻》东京总社工作人员大会则做出决议:"迅速建立代表全体工作人员意志的机关"[8]。在此背景下,以上述三报为代表的日本主要新闻媒介的职工先后获得了编辑权。1947年,日本报纸发行人和编辑协会做出决议,指出报社职工有权利和义务不报道老板要他们报道但与公众利益相抵触的事。[9] 但到了1948年,在盟国占领军的强力介入下,斗争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当年3月,占领军发布了一个关于"编辑权"的声明,第一次明确提出"编辑权"的概念。但其内涵已经由编辑自主权转换成了编辑决策权,包括新闻制作、传播中的一切决策权利,并称"在决定新闻出版事业编辑内容的问题上,经营者负单独、完全的责任"[10]。日本新闻协会随后发表《关于确保报纸编辑权的声明》,重申了上述观点,从此使"编辑权"由内部新闻自由权利演变为保护资本力量介入新闻制作过程的合法权利。编辑权由此成为战后日本新闻媒介内部与编辑业务有关的一种至高无上的制约力量。直至20世纪70年代,上述编辑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才开始动摇。1977年,每日新闻社制定《每日新闻社编辑纲领》,其中专设"编辑的独立"一节强调其编辑独立于不正当干涉的主张。[11]随后,日本放送工会也提出了内部播放自由的口号,使内部新闻自由开始了新的发展。 从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来看,尽管各国对内部新闻自由的提法各不相同,但内部新闻自由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建立在新闻关系上的对"新闻民主"的追求,表现为对新闻专业人员工作内容方面自主性的保障要求,包括报道权和编辑权两种主要权利;另一个是建立在劳资关系上的对"产业民主"的追求,主要涉及媒介内部人事、工资、福利、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决策权利,它构成新闻自主权的组织性保护层次。其中,围绕编辑权的斗争是内部新闻自由的焦点所在。这是由新闻从业人员具有的专业者与劳动者的双重身份所决定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分别从新闻专业者和劳动者的层次上提出民主与自由的要求,构成了内部新闻自由内容的两个不可分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深层考察 1、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所针对的问题 和新闻自由发展的前两个阶段一样,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也并非偶然,而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考察提出内部新闻自由的各国的新闻事业历史及现状,不难发现,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在试图解决以下两个层次上的问题: (1)针对媒介个体层次而言,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因为媒介所有人和经营主管对新闻业务方针的主导使新闻工作者面临丧失专业自主权的危险。当西方新闻事业发展到20世纪初,在获得相对充分的免于政府干涉的外部新闻自由的同时,新闻媒介自身也形成庞大的企业化体系。企业化运作的特点使媒介在享有免于政府干涉的同时,却背离了新闻自由发展的方向。新闻媒介不是去到"观点的公开市场"上"自我修正","寻求真理",而是向商业系统转变。在此过程中,媒介经营者凭借雇佣关系中资本所有权的力量来主导新闻业务方针。对于他们而言,新闻自由意味着不受限制地采集新闻,经过专业性加工,将它们变成消息报道,然后卖出去的自由[12],经营者的营业自由成为媒介真正的自由。而且,庞大化的媒介集团同时谋求对自身发展有利的政治权利,使新闻媒介成为自己避害趋利的表达工具。所有这些,都使新闻媒介内部的员工由于劳资关系而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面临丧失各种专业自主权的危险。 内部新闻自由正是作为化解上述矛盾的手段而被提出的。内部新闻自由的倡导者试图通过对新闻专业人员工作内容与工作地位的保障来解决媒介内部出现的对立。这在上述各国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中明显的表现出来。一战结束后,日本报业形成独立经营的企业化运作机制,由于日本新闻媒介传统上总经理的权力要大于编辑局长[13],媒介内部矛盾冲突十分明显。二战的爆发使媒介管理者对新闻业务主导的危害集中显现出来。战争爆发后,日本政府颁布了一系列苛刑峻法约束媒介行为。但在经营者寻求资本发展(当然也有政治发展)的方针指导下,鼓吹"圣战",宣扬"皇军""赫赫战功"的言论、报道充斥报纸版面,报纸的发行量不仅未降,反而稳步上升。1932年是1000多万份,到了战争结束前的1944年竟已上升到1552万份[14]。新闻媒介这种以自身利益主导新闻业务方针,迎合战争宣传的做法成为战后日本新闻民主运动的直接斗争目标。而作为内部新闻自由主要内容的编辑权,正是作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而被正式提出,将"资本、经营的报纸和劳动者、新闻学的报纸两军交锋、水火不能相容这样一个实质,毫不含糊地揭示出来了"[15]。在联邦德国,内部新闻自由的指向更为明显,直接针对发行人对报社编辑方针决定权的独占问题。1951年,联邦德国"报纸发行人组织"和"德国新闻记者协会"签订的一份合同明文规定,基于联邦德国自由经济报业结构的本质,报社老板拥有决定报社政治、经济、文化走向的权限;报纸发行人须于聘约中约束受聘记者编辑遵守报社的编辑方针[16]。这种排除新闻工作者参与制定编辑方针的规定直接加剧了新闻媒介内部的矛盾斗争,并最终使以争取内部新闻自由为目标"编辑室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兴起。 (2)针对媒介体系层次而言,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是因为媒介的兼并和垄断使多元化的言论公开市场面临萎缩的危险。西方社会认为,由众多的言论机关构成多元化的意见公开市场体系,可以促进社会民主进程,保证真理战胜谬误[17]。然而,当新闻媒介作为私人所有的商业机构而以商业化形式进行运作时,不可避免地由自由竞争走向兼并,最终走向垄断。对于产业而言,这种兼并是十分必要的。但兼并行为导致了单位媒介的减少,从而最终导致意见公开市场体系内言论的趋同,破坏了自由主义报刊思想引以自豪的思想多元化和言论的公开市场竞争的民主构想。针对上述危机,内部新闻自由思想倡导者提供了两种解决方式的设想。其一是通过签订编辑室规章,使媒介的新闻方针以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从而可使媒介的言论免于受到所有权变更的影响,而且,内部编辑自主权与报道自主权带来的言论多元化自由空间,也可弥补媒介体系外部因单位媒介个体的减少而导致的多元化言论市场的萎缩,最终促进民主的发展。其二是通过获得有关经营方面的共同决策权,来参与媒介的经营方向的制定,以影响媒介兼并的进程。欧洲的内部新闻自由发展展示了上述危机与解决设想之间的实践关系。意大利新闻工作委员会提出的五项权利要求几乎全是针对报业兼并而言,编辑人员不仅提出了编辑自主权,还要求享有经营(主要是指股权变更方面)的共同决策权[18]。受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思想影响而产生的我国台湾的编辑室公约运动,其直接导火索就是"自立报系股权转移事件"。究其原因,是报社员工担心新的所有人会改变原有的"自立风格",而试图以编辑室公约来保证编辑方针不受报社所有权变更的影响。[19] 内部新闻自由所要解决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是西方新闻事业发展到垄断阶段的必然现象。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为何并非所有出现上述危机的国家都选择内部新闻自由作为其解决问题的方式呢?特别是新闻自由的发源地英国,仅仅与欧洲大陆一水之隔,却并没有提出内部新闻自由问题。而新闻业商业化程度最为发达的美国,也没有像新闻自由发展的前两个阶段一样,成为运动的先驱。考察内部新闻自由的实践,我们会发现,以其为解决上述危机手段的国家分别表现出以下特点: 1、在遭受严厉的新闻专制后,又经受了迅猛推进的的民主化改造。提出内部新闻自由的几个主要国家,几乎都受到过法西斯主义的新闻专制,其中日本、意大利和德国还是法西斯主义产生的源头。新闻自由的发展曾受到极大的压制。当战争结束以后,在盟国占领军推动下,这些国家纷纷开始了暴风骤雨般的民主化改造。而这一点恰恰又是英、美等国所没有的。 2、新闻媒介内部结构问题。尽管西方主要国家的新闻媒介内部都先后出现了所有权、经营权和编辑权、报道权的分离,但上述权利在媒介组织中的地位却是有区别的。在英美等国,编辑权及报道权的地位要高于经营权,而在日本等国则恰恰相反。尽管西方各国编辑权、报道权和经营权都服从于所有权,但后者的结构显然更易于激化媒介内部的矛盾。 3、工人运动的兴盛。明确提出内部新闻自由口号的联邦德国是一个工会组织十分发达的国家。经过数十年的不断努力,德国工人在解决劳资关系上不仅通过了规定雇员在某些方面拥有与雇主平等的共同决策权的《共同决定制法》[20] ,而且同期出台的《企业组织法》还完整规定了劳工共同决定制的具体内容。作为同是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新闻工作者必然受到工人运动的影响。但上述《企业组织法》118条却规定,属于意识取向企业性质的新闻媒介的员工并不享有共同决策权[21]。基于此种对比,我们可以看到,联邦德国新闻工作者争取的内部新闻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在争取一种"普通劳工待遇"罢了。日本及其他国家的内部新闻自由发展也明显表现出受到工人运动兴盛影响的特点。 2.西方内部新闻自由所遵循的解题原则 内部新闻自由运动设想,通过新闻工作者享有高度的新闻自主权,并辅以组织管理上的民主化,以实现媒介产业与新闻专业两个方向的协调发展。这种解题方式实际上来源于两个原则,即新闻专业主义和劳工民主理论。 (1)新闻专业主义。该理论产生于19 世纪末20 世纪初期[22],由于西方新闻事业自身发展的多元化,在新闻专业主义概念下,包含两种不同的理念。一种是强调纯粹地反映现实,报道事实 ,被称为中立性的"守门人"理念;一种是强调做公众的阐释者,替读者解释各种消息的意义,被称为参与性的"鼓吹者"理念。[23]其中前一种理念在西方社会的新闻制度里一直占主流地位,但后一种理念也在不同时代或不同阶段发挥作用。考察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在日本,新闻工作者所奉行的是参与性的"鼓吹者"理念,强调新闻媒介作为"言论机关"的独立特性。朝日新闻社著名的《同国民站在一起》宣言声称:朝日新闻归根结底必须是国民的言论机关[24]。读卖新闻社也宣告:从今日起要成为民众的朋友,并永远作人民的机关报[25]。在欧洲,新闻工作者则秉承中立的"守望者"理念。联邦德国《曼海姆早报》和《明星周刊》等的编辑室规章都无一例外地规定,客观、超然、独立是报刊报道新闻的原则,而编辑室内的共同决策制度正是服务于这一原则[26]。 新闻专业主义要求新闻业以专业的身份服务于社会,就必然追求象医生和律师那样以专业的独立性来保证自身直接对社会负责。从新闻专业主义视角来看,内部新闻自由所争取的专业自主性其实就是对这种独立性的追求。因为,只有独立,新闻业才能保证自己成为自身行为的主体,才能直接对社会负责。因此,内部新闻自由实质上正是新闻专业要求直接对社会负责、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集中表现。 (2)劳工民主理论。当资本主义企业发展到现代,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产权变更日益频繁,而另一方面,企业的发展与经营同时关系着劳动者工作条件、福利待遇乃至工作权利的丧失与否,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形成息息相关的联系。在此背景下,西方社会于二战前后兴起了劳工民主理论。这种理论主张,劳动者以其劳工的地位,应该享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权利。劳工通过行使共同决策权,可以保障自身权益,获得资方或管理人员的尊重,并迫使管理者放弃专断管理方式,实践民主理论原则。[27]内部新闻自由作为争取免于劳动关系干涉的自由权利,其斗争也得力于劳工民主理论的指导。由上述内部新闻自由的内容来看,其中有一部分正是新闻工作者以劳动者的身份争取到的劳工权利。这些权利不仅保障了新闻工作者作为劳动者的权利,而且构成了实现媒介内部专业自主权的组织管理层次上的保证,使新闻工作者在行使专业自主权的同时,免于因劳动者的附属地位而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从内部新闻自由的实践来看,劳工民主理论的原则在欧洲得到了较高程度的实现,而与源于新闻专业主义的独立要求却尚有距离。但即便如此,媒介内部的既存关系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据20 世纪70年代对联邦德国75家报社的新闻工作者的调查显示,对于"谁决定报社言论方针"这一问题,71%的编辑记者,53%的各版主任和64%的总编辑回答是由"编辑部全体同仁决定",只有9%的编辑和5%的各版主任回答"主要由报社老板决定"[28]。 3、西方内部新闻自由面临的困境 内部新闻自由的实践,使西方新闻从业人员获得了相对开阔的专业运作空间。然而,在西方固有的社会结构中,内部新闻自由发展也难以避免地陷入了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内部新闻自由受到资方的普遍抵制。日本的编辑权运动虽鼎盛一时,但仅仅是"把现代报纸的根本矛盾在哪里这个问题提出来"[29]。至于问题的解决则不了了之。每日新闻社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编辑章程,也仅仅表现为"宣传用的美丽辞句"[30]。至于德国,至1973年,联邦内签订有编辑室章程的报社已由1962年的213家减至130家[31]。而到1991年,在全国所有410家报社中仅剩7家签有编辑室章程[32]。另一方面,内部新闻自由法制化的实现困难重重。规定的劳动者享有免于劳动关系干涉的新闻自由权利的德国《魏玛宪法》仅仅是昙花一现。至20世纪70年代,联邦德国政府曾尝试把法学界有关内部新闻自由权利的提议重新拟入一般性的新闻法,在遭遇极大的批评及阻力后也只好作罢[33]。时至今日,针对世界范围而言,内部新闻自由权利也仅仅在荷兰、奥地利等少数几个国家得到法律的认可。目前,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新闻从业人员是否能够享有内部新闻自由权利,全看老板是否开明,这在强调法制的西方社会显然是不正常的。 那么,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发展为何会陷入困境呢?由对西方现实社会关系的考察可以会发现,这种困境实际上是劳动关系与新闻关系在新闻专业人员角色权利认定层次上激烈冲突的体现。上文已经论述到新闻从业人员角色的二重性,即劳动者和新闻专业工作者的双重身份。但西方社会关系结构究竟规定哪一种关系所限定的角色特征才是最根本的呢?新闻关系的框架限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是独立的才能履行新闻媒介的公共职责。而西方社会对新闻自由的保障,主要是通过两种制度上的建构来实现。一是限制政府对新闻媒介行为的干预;二是对西方媒介私有财产权的尊重。英国哲学家格林认为,私有财产是一个人实现自我完善和道德的重要手段,因此是不可侵犯的[34]。基于这样的逻辑起点,对媒介的私有化的尊重成为西方新闻自由的基石。其逻辑推演表现为:媒介在私有的经济结构上排除国家或其他社团、私人的干预,而使它有完全的决定自由。基于媒介经营人须完全而独立地负担新闻业的经济责任,自应有权责相符的单独决定新闻业务方针的权限,即谁承担经营风险,谁就拥有新闻方针决定权。很显然,西方社会关系结构更倾向于把劳资关系放在第一位,由此出发,劳资关系框架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处于雇佣性从属地位,不应拥有新闻方针决策权。这是内部新闻自由反对者最主要的理由,也是源于肯定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判断。由此逻辑推演开去,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制已经算是资方最大的让步了。 三.西方内部新闻自由的评析 内部新闻自由的基本设想可以被归纳为两点,一是免于雇佣劳动关系束缚的新闻自由;二是以专业的独立自主性保证媒介垄断背景下的言论多元市场的存在。我们不妨把对上述设想的评析放在西方新闻自由发展的演进过程中背景下来进行。 (1)自由主义报刊思想的延伸。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在抵制政府干涉时表现出了强大的力量,而当遭遇媒介商业化和垄断化时,却显得无能为力。内部新闻自由的出现则可以看作是自由主义报刊思想在商业化背景下的延伸。这种延伸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把免于干涉的思想由外部的媒介不受政府的干涉延伸至媒介组织内部新闻工作者不受雇佣劳动关系的干涉。媒介的经济独立和市场运作,使新闻业在摆脱政府干涉的同时又产生了另一权力中心,即媒介组织,进而形成以雇佣关系为特征的媒介内部束缚。内部新闻自由认为,唯有免除这种束缚,才能使基于新闻关系的新闻自由得以真正实现。这样,就把所要免除的干涉对象范围由政府扩大至媒介内部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并且使新闻自由的享有者由媒介整体而具体到仅仅是新闻关系结成者的新闻从业人员。二是意见公开市场的延伸。随着自由竞争逐步消解,源于多元媒体的意见自由市场面临被垄断被扼杀的危险。内部新闻自由的出现则是试图寻求一种在媒介的经济垄断局面下实现言论多元的解决方式。新闻工作者希望以编辑室章程的形式确保媒介的编辑方针不被改变。这样,即使媒介被兼并,也可以因为编辑方针的固定不变而保持媒介体系内部的言论多元化市场的存在。20 世纪西方自由主义嬗变的一个特点就是"政治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分道扬镳"[35]。也许正是受了上述"分道扬镳"的影响,内部新闻自由对自由主义报刊思想的延伸也明显带有角色分离的趋向,即把媒介的经济行为和言论功能相分离,以确保既不妨碍媒介在经营上"垄断、兼并的自由",又使"意见公开市场"得以繁荣。 (2)社会责任论的"同题异解" 社会责任论的提出略早于内部新闻自由,因此可以认为它们的产生有着相近的历史背景。在考察上述两种新闻自由的内涵之后,不难发现,正是相近的历史背景,使内部新闻自由表现为社会责任(即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同题异解"。从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的发展上来看,社会责任论和内部新闻自由是在解决同一个问题:在媒介商业化背景下如何依然运用自由主义报刊理论解释并指导实践?由于上述两种新闻自由的提出者不同(一是学者,一是新闻从业人员),提出问题的方式也有所区别。社会责任论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在宏观上解决媒介的事业化与商业化之间的冲突;内部新闻自由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在微观上解决媒介内部新闻专业与专业外管理之间的冲突。针对解题方式而言,社会责任论侧重媒介与其外部社会系统间的互动。它一方面强调媒介从业人员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又催生了新闻评议会等组织,以确保媒介对社会负责。内部新闻自由则侧重于媒介内部组织关系的重构,试图通过免于源于资本权利的专业外干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自由。两种新闻自由理论是在不同层次解决同一问题,所不同的只是发展的方向各异。社会责任论重在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所主张的新闻自由内涵的丰富上;而内部新闻自由则对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新闻自由适用的外延加以拓展。从实践来看,两种解决方式还表现出一定的兼容性。内部新闻自由并非只在欧洲大陆和日本等地出现。在社会责任理论的发源地美国,有39个州对内部新闻自由问题作了明文规定,另有11个州的政府承认编辑和记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36]。而另一方面,源于社会责任理论的新闻评议会也在联邦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出现。这其实也暗示,无论内部新闻自由还是社会责任理论都无法单独解决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所面对的危机,两者都仅仅是西方新闻自由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阶段性的设想。新闻自由的真正实现还要依赖于更深层的问题,即社会关系结构框架内所存在的根本矛盾的解决。 内部新闻自由的提出使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新闻媒介在免除较多的政府干涉后,并没有完全沿着推动社会前进、服务公众自由的道路发展下去,而是在商业运作的同时又形成新的束缚。这是由西方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所决定的,是其基本矛盾在新闻传播关系领域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无论是社会责任论还是内部新闻自由都仅仅期盼在现有的社会关系框架内寻求解决方式,因而也都必然陷入困境,这是西方新闻自由发展的局限所在。然而,其中新闻从业人员对新闻自由的不懈追求不时散射出理性的光芒,使人钦佩。此外,内部新闻自由提出以专业理念来保证新闻业务操作不受专业外管理的干涉,对于我国新闻实践也具有启发意义。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为新闻自由的充分实现提供了政治与经济的保证,但是也存在专业外管理对新闻专业的不当干涉的情况。当然,在这里新闻业作为一个专业组织有着不同于西方的专业理念。但同样,我国新闻业作为一个专业组织要想实现服务社会的专业理念,除了自身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外,免除专业外干涉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新闻媒介经营上自负盈亏,来自市场的压力使新闻业面临新的挑战,一些经营上的干涉已经使使新闻专业自主性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内部新闻自由理念要求以专业自主性来保证媒介为社会服务的公益特征对我们尤其重要。[注释][1]童兵等:《新闻传播学原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9),第320页。[2]参见刘迪:《现代西方新闻法制概论》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第26页。[3]参见翁秀琪,蔡明诚:《大众传播法手册》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2),第301页。[4]参见陶 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3页。[5]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6]〖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19页 。 [7]参见〖日〗内川芳美等:《日本新闻事业史》 新华出版社(1986译版),第17页。[8]〖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9]参见 陶 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2页。[10]〖日〗内川芳美等:《日本新闻事业史》 新华出版社(1986译版),第21页。[11]参见〖日〗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译版),第93页。[12]转引自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 新华出版社(1998),第228页。 [13]参见支庭荣:《媒介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2000),第44页。[14]参见张允若:《外国新闻事业史新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第195页。[15]〖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16]转引自翁秀琪:《大众传播理论与实证》 台湾三民书局(1996),第337页。[17]参见徐耀魁:《西方新闻理论评析》 新华出版社(1998),第262页。[18]陶涵:《世界十国新闻史纲要》 文津出版社(1989),第164页。[19]参见涂建丰:《编辑室公约运动》《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20]张精华:《为什么偏偏是德国》 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第152页。[21]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22]参见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5)。[23]李金铨:《大众传播理论》 台湾三民书局(1996),第45页。[24]〖日〗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译版),第45页[25]〖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 [26]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27]翁秀琪,蔡明诚:《大众传播法手册》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2),第300页。[28]翁秀琪,蔡明诚:《大众传播法手册》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2),第337页。[29]〖日〗稻叶三千男等:《日本报业理论与实践》 新华出版社(1985译版),第120页。 [30]〖日〗和田洋一:《新闻学概论》 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译版),第93页。[31]陶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3页。 [32]苏正平:《新闻自主的理论和实践》《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33]参见林佳和:《内部新闻自由的几点法学观察》,《新闻学研究》(52)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新闻研究所(1996)。[34]参见夏基松,李寿福:《西方主要社会思潮评析》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2),第343页。[35]江宜桦:《自由主义哲学传统之回顾》,《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 生活 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36]陶涵:《比较新闻学》文津出版社(1985),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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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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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黑龙江省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小县方正县,一下子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7月28日,日本共同社发布消息称,方正县在城东的中日友好园林中立起了一面"日本开拓团亡者名录"墙,刻有250名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移民中国、后在日本投降后在方正县等地病饿而死的"开拓团"成员姓名。29日,环球网向国内报道了这一消息,迅即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直至酿成全国性的舆论风暴。8月5日,有五名自称"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成员的男子潜入中日友好园林,以红漆污损了这面被著名左派意见领袖司马南称为"鬼碑"的名录墙。次日凌晨,身陷舆论漩涡的方正县派人连夜将名录墙砸毁,此后事件才渐渐平息。 据方正县领导介绍,这个名录墙与另一面"中国养父母逝者名录"墙,是他们花了50万元刚刚立起来的。平均来说,一面名录墙的造价应当是25万元。25万元在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单是从经济角度来看,也是不小的损失。然而,从名录墙立起来的那一刻起,这个损失就是不可避免、迟早要发生的。 从性质上讲,"开拓团"并不是单纯的移民,而是武装殖民。不仅其移民活动本身是日本侵华政策的一个有机组分,而且这些移民者的"开拓"无不伴随有对本地居民的武力驱逐,"开拓团"中的壮年男性后来更是悉数征入军队,成为侵华的直接实施者。按中国传统文化,墓与碑的性质是不同的。墓是对死者殁于此地的客观事实的承认,而碑却是对死者的主观纪念。因此,如果说1963年,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方正县为在此埋骨的近五千名"开拓团"成员建立了公墓,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的话,那么现在官方又为其中一部分人立名录墙,无论怎么解释,都不可避免含有对"开拓团"的某种肯定意味,因而是绝大多数国人不可能接受的。像这样的违犯了主流价值观的事物,民意是不可能让它继续存在下去的。 从外交政策上来讲,官方亲自立起这面名录墙也是弊大于利。虽然立名录墙体现的"至善大爱"可能会感动一部分日本人,但却助长了更多日本人对战争的错误观念。事实上,现在很多日本人对待日本侵华战争的态度并不是深刻的反思,而是将之视为一场极为可怕的、"总算是过去了"的噩梦。对侵略者(至少是其亲属)死后的树碑纪念,无疑使其他一切敦促日本人深刻反省的行为都显得多余而"荒诞"。于是,在这种泛滥的"至善大爱"中,一场噩梦过去了,下一场噩梦却未必能够避免再来。 更不用说,方正县政府在事件发生后应对失措,连出昏话。例如方正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郁风华竟然说,中日友好园林不对公众开放,只接待来访的日本团体,入内需经过县外事部门批准,这种话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又有什么本质区别? 至于方正县常务副县长洪振国说立名录墙体现了"中华民族'以德报怨'的胸怀",更是暴露了官方话语体系存在严重问题。 方正县是一个特殊的县份,除了其境内的日本人公墓外,其特殊性更表现在其"内陆侨乡"的称号上。在埋葬死去的"开拓团"成员的同时,方正县民众还收养了"开拓团"中幸存的两千余名妇孺,也即所谓"日本遗孤"。他们后来便和本地人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由于这个历史原因,在现在方正县的23万人口中,定居在日本的有4.2万人,归侨和侨眷有6.8万人,合计有11万人有海外关系,竟占到全县人口的47.8%。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方正县不算富裕,当地很多人认为把女儿(甚至自己的妻子)嫁到日本,是致富的快速途径。由于血缘、姻亲是一个人的社会归属的最重要决定因素之一,方正县民众不可避免会表现出其他地方几乎难以见到的亲日性。 面对这种情况,方正县的发言人理应多向公众强调其特殊性,请求公众理解、包容"内陆侨乡"的一些特殊文化,尽管不可能挽救名录墙被推倒的命运,但多少可以取得一些谅解。然而,洪振国的话却完全与此背道而驰,竟然拿出"中华民族"的大帽子来压人。按他的意思,似乎对侵略者"以德报怨"是整个中华民族都要学习的"普族价值",而方正县为侵略者立碑正是这"普族价值"的榜样。像这样看似冠冕堂皇的话,不仅不可能取得任何谅解,反而加剧了公众的愤慨之情。一面认不清真正的主流价值观,一面又忽视自己的特殊性,硬要树立一个自以为是的"主流价值观"不可,与其把这种不及格的危机公关全部归咎于方正县政府,不如说,这是近十几年来整个中国官方的话语体系因建设不力而缺乏理论深度、缺乏实证分析能力的必然后果。 实际上,随着中国主流价值观的逐渐成形,以及媒体(特别是网络)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主流价值观(特别是在媒体上话语权较大的城市中产阶级的主流价值观)和多元文化的冲突与协调日益成为不能小视的问题。同样是在8月份发生的青海省都兰县向外国人出售野生动物狩猎权的事件,就是又一个典型的例子。 都兰县自然环境较差,经济以牧业为主,较不发达。为了避免野生动物和牲畜争夺草场资源,过去牧民多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导致其数目下降,而面临绝迹之虞。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国家禁止对其进行滥捕滥杀,这虽使野生动物数目很快恢复,却重又威胁到牧民的生计,而使牧民对国家政策颇有微辞。 在这种两难处境之下,都兰县在1985年建立了国际狩猎场,尝试利用国际上试验后证明行之有效的"运动狩猎"策略,保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又能做到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按照动物种群学原理,在一个野生动物种群中适当地捕猎一些老弱个体,并无损于这个种群的存续。鉴此,都兰县每年都会根据野生动物种群情况,确定其中可狩猎个体的数额,以较高的价格将狩猎权出售给"运动狩猎"爱好者。这样,通过出售野生动物狩猎权,都兰县每年可赚取不菲的资金,并将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补贴牧民。牧民由此也会改变观念,把野生动物视为一种可为自己带来利益的资源,而对其保护采取积极态度。 鉴于都兰县国际狩猎场的初步尝试较为成功,1992年,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了狩猎场的建制,到现在已有19年历史。然而,因为在城市中产阶级中,保护野生动物已经成了一种主流价值观,有一部分人更成为较为激进的"动物福利主义"者,所以当好事的媒体把今年都兰县向外国人出售狩猎权的事情公之于众后,自然激起了一片质疑声。还有人出于朴素的民族主义情绪,质问都兰县为何不向中国人出售狩猎权。他们不明白,"运动狩猎"的爱好者几乎都属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上阶层,他们会严格按照狩猎名额的规定猎取猎物,并从中获得运动的快乐;相比之下,中国喜好打猎的富人多以尽量多地猎取猎物为乐,并不喜欢"运动狩猎"这种形式,也不愿为此付出巨额费用。都兰县出售的狩猎权最后都被外国人买走,这不过是市场上双向选择的结果而已。 在这个事件中,都兰县和方正县一样,属于文化特殊的地区,需要得到社会一定程度的包容。都兰事件更特殊的地方在于,用于发展经济的"运动狩猎"策略是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这说明科学精神本身也可能成为弱势文化,而绝非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处处强势、时时强势。尽管媒体对都兰事件的炒作并没有引起什么明显后果(都兰并未因此被迫中止出售狩猎权),但在将来,城市的公民社会更发达之后,很难说不会有动物福利主义者通过采取直接行动的方式来干涉这一正常的地方事务。要解决这个问题,一套有关主流价值观和多元文化的系统理论是必不可少的,而令人遗憾的是,在网上有关都兰事件的讨论中,并没有几个人能从这个角度对此做出评论。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尊重多元文化的传统,但是在今天,在欠缺文化自信的大背景下,很多缺乏宽容性的思潮在民众中颇有市场,而使这种传统的传承面临严重挑战。如果没有合适的理论建构和实践,中国有可能在重建主流价值观的同时,失去对多元文化的尊重,甚至有可能在思想上沦为法西斯国家(这并非危言耸听)。这样的下场是我们需要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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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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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化",按照《布莱克威尔社会学词典》的定义,是指在以非农业性为特征的社区(即城市)人口集中的过程,在这些城市中,生产主要是围绕服务和商品而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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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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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对上述中国观的形成机制作了反思性探讨。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由此,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这既于我们的文化自觉无益,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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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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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够给我们的城市更多一点本土的关怀,我们的历史就能够续写,我们的文化就能翻开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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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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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悠久的犹太民族流散史上,强大而繁荣的犹太社团总是伴随着客居地主流社会强烈的反犹主义。但在当代美国,犹太社团史无前例的强盛却并未招致主流社会的嫉妒和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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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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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硬右翼--现在差不多就是共和党的同义词--处理执不同意见学者时有一套常规手法:别管实质内容,赶紧给对方抹黑(smear)。要求获取克罗农邮件副本就是希望能从中得到能按常规处理克罗农的一些东西,甚至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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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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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西方知识界重要事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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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1
| 阅读: 1288
土地仍然农村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影响村治的核心问题。2007年换届选举后,重新建立村庄秩序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本文旨在回顾村里通过收益分配而不是土地分配本身解决土地问题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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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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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土地所有制无论是国有制、农民集体所有制、还是私有制,都是形式上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谁占有地租和土地资本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