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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老石:农村的精神文化重建与新乡村建设的开始
    2011/04/01 | 阅读: 1640
    我们的新乡村建设工作已经开始了两年多了,两年来的摸索、总结和思考,最终让我们确定了一条从农村的精神激励开始,进而形成农民的组织化,最终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思路。 这个思路的一个前提性的基本判断就是现在农村的精神贫困的存在。 农村的贫困与农村的精神贫困 谈到农村,我们马上就会把它和贫困联系到一起。农村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为了帮助农村贫困地区解困,国家投入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一些社会团体也为这些地区送去了扶贫物资,但结果与预期恰恰相反,这种给钱给物的扶贫措施最终非但没有使这些地区富裕起来,相反甚至还滋生出了”等靠要”的懒汉风气,所谓越扶越贫。后来这种被称作”输血”式的扶贫方式逐渐发生转移,随之而来的是修路,送技术、送文化,称之为”造血”的扶贫方式。扶贫方式由”输血”转为”造血”。但不久人们发现虽然”血”造出来了–路有了,农技推广站有了,文化站建立了,但对贫困地区的帮助却并非像人们现象那样有效果,效果不大。 这样的结果让许多扶贫工作者和农村问题专家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肉有了,血造出来了,有血有肉的人却没有站起来呢?还缺什么?是不是还有些什么更重要的工作被我们遗忘了? 与此同时,另外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进一步的反思:为什么有些地方,本地各种资源都很丰富,但是反而不如自然资源禀赋很差的地区发展的快?有些地区虽然发展的比较快,人们衣食丰足,但是人们却空虚无聊、无所事事,村里出现的问题并不比贫穷的村子少,富裕也并没有使各种社会问题、各种公益问题得以解决,有时甚至是越发展的快,麻烦偏偏越多?! 农村的现实让我们终于意识到:农村的贫困,更为根本的贫困是精神贫困。 稍有农村经验的人就会知道,今天农村的基础设施已经破败殆尽,各项公益事业空中楼阁,科技进步纸上谈兵,医疗卫生昨日黄花,青壮年和有些知识文化的劳动力绝大部分流失,农村已经没有可以推进自身进步的力量。村民们似乎都在默默地等待,但如果你问他们在等什么,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农民就是在这种等待和孤寂中变得越来越麻木,走向了”绝望”。 农民已经变得越来越懦弱,失去了最起码的战胜困难的勇气、决心和意识,完全没有了自信力。不仅仅单个个体如此,整个村整个乡甚至整个农村也是这样。如果你问他们缺什么?他们就说缺钱、缺市场、缺技术,什么都缺,问他们怎么解决?他们一般会告诉你就等待政府的扶贫、外界的支援。他们甚至也会很坦率地让你帮忙修路、自来水、卖农产品。如果哪个村选举违法、干部有问题,个人权利受到了侵害,他们或者默不作声,私下埋怨,实在忍受不了就上访,找青天,跪在衙门口哭诉。 我们始终难以理解的是,五十、六十年代,尽管我们的生产能力和物质状况和今天相比差距巨大,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农民却是能够战天斗地,排除万难,气概豪迈。他们克服困难,改造农田,改进技术,兴修了道路和水利工程。我们在农村能够见到的基础设施,大部分是那时候修建的。村民们主动地去参与基层政府的管理工作,农民们组织起来,改善社会,活跃生活,把自己看作是乡村的主人。但是今天,农村技术进步了,生产能力也大大提高了,各种物质条件也改善了,农村以外的城市支持也有更大的可能了,更有能力做事情了,但是今天的农民却变得无能麻木、无所作为了。 这是为什么?农民怎么了?骄气了?堕落了?智力变低了?农民曾经有的自信哪里去了?是什么导致了农民如此的颓废? 我们不禁要问:农民的精神哪里去了? 我们首先会想到是因为市场经济造成了小农经济的无法自信,基层政权又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农民素质需要提高等等。但是这却远不是主要原因。 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的非组织化。目前农村已经如同一盘散沙,缺少必要的凝聚力;与此同时基层政府除了要粮要款、刮宫流产之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基层的整合能力基本丧失,靠基层政府和现有的农村组织力量根本没有办法把农民再凝聚起来,更没有办法从内部产生出推动农村向前走的推动性力量。没有这些,不仅农村的各项事业没有办法进行,富裕小康也不过是白纸一张。处于松散状态的农户依靠个人的力量肯定没有能力克服自然给予的困难,一个人无法治理水旱荒灾,一个人也无法应对市场的挑战,一个人也就无法应对来自政府和其他群体的利益侵害。最后的结果必然是自信心的丧失。所以表面看来农民的精神贫困表现在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下降,但是根本原因却是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失去了群体关爱。失去了组织的个体小农在市场经济和强大的政府面前是无法做到自信的。没有了自信之后,也就只有他信,依靠别人了。 失去了自信的农民不再有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一旦遭遇困难,理所当然把责任推给了政府。基层政府,面对如此巨大的精神需求,他们也无能为力,他们也没有做上帝的勇气,所能做的事情最多也只是给些物质援助(后来连物质支援也难以做到了)。然而因为这种单纯的物质扶贫的主导思路是错误的,忽视了对农民本身精神的生长,它把政府当作了扶贫的主体,忘记了脱贫的主体应该是农民本人。所以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有时结果甚至是适得其反,越扶越贫。 农村的精神贫困还源于农村自身缺少外来信息的有效流入。由于贫困导致的各种信息载体如广播电视报纸书籍的缺乏,同时由于农村信息流入很少,最后导致农民缺少外来的激励,甚至与外界隔绝。农民为了得到一些可用信息,必须花费平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很多人只好从废纸中,从不多的书籍广播中获得相关信息,有的甚至要花钱贿买中央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更令人不解的是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还有意识地阻碍信息的传入渠道,使得农民很难得到相关的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有的甚至还会有意地对传播中央精神的农民进行非法拘禁和各种形式的打击迫害。本来农民还是相信和依靠中央的支持的,但是基层的现实是连最基本的中央支持都无法获得。与此同时,由于农村信息传播无利可图,利润太低,企业行为也只能从农村退出。指望用市场的方法来达到信息传播,也没有可能。 所以,既没有外来的精神支持,也没有内在的精神生长的可能,又加上农民已经如同沙漠上的孤树,最后自然也就根本不可能生长出农村的精神来。 精神激励与新乡村建设的开始 中国一句老化说得好:扶人先扶志。 对农民的帮助必须从精神扶助开始,这就是所谓的”扶人先扶志。”这种扶贫我们称之为”精神扶贫”。这是未来农村工作中最为根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东西。 农民的精神成长只能依靠农民自己,依靠农民自身组织的成长,重造精神家园。这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要作为个体的农民焕发斗志,燃起信心;另一个是要让农民组织起来,增强战胜困难的能力和信心。所以我们的新乡村建设工作就要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如何让农民个体生长出自信;另一方面是如何让农民组织起来。这两个工作都是非常难做的工作,但是却是必需的工作,舍此无他。 从目前的经验看,我们最重要的手段就是精神培训,用培训来同时达到这两个目的。每次培训的时间都是一个星期,主体内容就是两块:一个是精神激励,一个是农民组织化。在培训中,精神激励的内容是用如下方法达到的:准军事化的生活方式,如队列训练、定时起床、睡觉等,唱雄壮的歌曲、高声喊口号,每天大声演讲,群体性的体育活动、竞赛,还有就是上课的内容紧紧围绕着精神振作展开。另一个是组织化训练。这种组织化的训练是通过组织化的学员管理,通过每天实际的组织化行动。最重要的内容是,每天的课程以及围绕着这些课程的讲授、讨论、模拟和训练都是组织化的内容,主要是协会和合作社的内容。 经过几天紧张培训,培训结束的时候村民个个精神抖擞,斗志昂扬。可以说他们精神振奋的开始了。但是这还只是第一步。 接下来的工作是要把这种精神化作实际的行动,变为物质的力量。他们的任务是把全体村民唤醒,让他们振作起来,组织起来。学员要自己组织起来,一起开始动员和组织村民的工作。在村民中筹建各种村民团体,如公益性的团体,妇女协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调解委员会、文艺演出队;专业经济组织,养兔协会、板栗协会;学习性团体,如法律学习小组;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性的合作社。 经过一段合作和组织化的训练,接下来的工作是开办夜校、组织学习团队和改革中小学教育,尝试合作医疗卫生事业,再后也尝试生态和环保的建设。 这就是新乡村建设的从精神激励开始的全面农村发展方案。 目前我们的试验多数还只是走到组织协会和合作社的阶段,一小部分开始走入到夜校和生态建设。还有的地方是所有的工作还是刚刚开始,还在组织个别的初级形态的村民组织。 在我们已经开始的二十多个试点中,大部分都是按照这样的演进路线在运作着。 山东鱼台县姜庄村曾经是著名的问题村,村子冲突很严重。当地村民为了反对税费征收,曾经爆发了大规模的对抗,村民围堵并扣留了来抓人的警车,也扣住了跟车来的乡里工作人员和警察。从此,这个村成了死角村。虽然罢免了旧村长,但是村子却成了无人管理的烂摊子,到处都是残破不堪。 2004年5月,当地的几个农民带头人接受了新乡村建设的培训,随后新乡建设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者一道进入这个村,利用5天的时间,一边对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喊口号、唱歌,一边帮助村民建立基本组织。此后不久,姜庄村的文艺演出队和老年人协会就建起来了;暑假有一批支农志愿者到来,再次进行培训,这样,合作社也跟着办了起来。不仅如此,当地还建立了文化大院,组织了近百人的秧歌队,每天晚上到大院里去扭秧歌,唱歌、宣誓、喊口号,参与者大部分是妇女。合作社也开始了经济活动,集体购买化肥农药种子。暑假的后期,这里又举办了一次村民骨干的培训,这次培训后,妇女协会建起来了。妇女们自己组织起来,唱歌跳舞编排节目,学习文化课,还组织在一起开始了手工产品的编织;养兔协会等协会也建起来了,开始了集体购买兔种、集体技术服务的活动。现在,从精神生活、到经济生活,再到文化生活都有了新的开始,整个村子洋溢在歌声和笑声中。 这种变化连当地的基层官员都始料未及,他们惊异并盛赞这个”刺头村”的变化。他们自己也承认,这是用钱、用行政的力量很难以达到的。有人甚至说这是个”奇迹”。 湖北房县三岔村也与之有惊人的相似,但是这个村由于开始的比较早,进展就更大一些。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文艺队,板栗协会、土鸡协会、魔芋协会、养猪协会等协会,还建起了合作社,办起了夜校,讲授技术、卫生保健、法律政策知识,还在志愿者的协助下办起了广播站、报纸。所有这一切变化到现在也不过是九个月的时间。这个村子的路径也是采取了同样的方式。这个村的开始也是源于精神激励和组织化的培训。最先建立的协会就是文艺队、老年人协会。 除此之外,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的灯塔村、山西汾阳栗家庄村、山东招远的白石夼村、河北顺平的柴各庄村、望都县的庄里村、重庆云阳的同六村等都遵寻了这一思路。 相反,没有按照这个思路走的村子,多半遇到问题。安徽阜阳的南塘村是我们最早建立的一个试验村,他的后来的大体思路也相同,建立了基本协会,也建起了合作社,但是因为缺少前期的培训,无论是骨干人员还是一般参与人员,都显得很散,经常出现”分裂”的离心离德的局面,几次几乎就断送了这个农民新乡村发展试验。湖北枝江的宝月寺村,他的带头人是个传奇式的人物。他也曾梦想能把村民组织起来。但是因为缺少前期的培训和初级的农民组织。结果根本无法把农村组织起来,弄到最后连自己的命都几乎保不住,更不要说村里的发展了。后来在大学生志愿者的启发下,也开始了同样的尝试。一个老年人协会已经建了起来。新的局面才刚刚开始。 农村精神文化重建的意义 中国传统的农村社区的经济基础是土地私有,人们也是从事着一家一户的分田单干,但是并没有导致散沙状态。除了人们有公共的劳动和管理之外,比较重要的原因是人们一直保持着集体的精神文化生活。这种活动成为维系农村群体存在的精神纽带。但是我们分田单干成为真正的分家,没有任何公共财产,没有任何群体活动的媒介,也没有什么公共事务,没有任何公共权威,又加上掠夺性的税收又打倒了唯一可以做为公共权力来源的基层政府。于是农村就再也没有合作的基础了。 但是像农村这样脆弱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位势,没有群体和合作又怎么发展?甚至连自身存在都会成为问题。散沙状态的农村对于权利的侵害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就表现的无可奈何,百孔千疮。 农民的精神振作离不开具体个人的自觉,更离不开农民整体的组织化。农民的精神蕴藏于并表现在农村的各个层面。就获得、维系和表现手段而言,也表现在生产、生活中。但是这种内在精神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也是表现手段,它同时也可以作为创生手段,这就是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没有精神文化生活,想有精神振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要小瞧了那些文艺演出队、歌声口号还有集体秧歌,或者读书看报,这里面就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农民的精神崛起就从这里开始。 所以,今天的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恢复与重建已经变得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了。 精神文化生活将在两个方面对农村的发展起作用。一方面是农民是依靠这种方式来达到自身的精神砥砺,实现思想教育;同时这也形成了农村的一种公共空间,村庄的公共舆论、公共生活就从这里开始了,它是整合分田分心的大包干后果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农民需要这些歌声、秧歌、笑声,这是就是农民的精神需要,所有人都需要精神生活,这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农村也概莫能外,而且似乎更为强烈一些。 农村的文艺活动是精神生活的最重要的一部分。这种文艺活动的功能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具有独特的动员作用。今天的农村很难让大家聚在一起,开个会或者商量点什么事情。大家已经习惯于冷漠和旁观。但是一旦你说要唱戏,来得人就多了,而且来得人也会很高兴参与。所以我们在农村每次开会一般都会把文艺配合起来。我们一般的思路是:在新开的实验点,一般都要建起一支农民文艺演出队。但是这个演出队的定位不应该是个文艺精英团队,而是个大众参与的文化活动。 二、精神文化生活起到了协调和和解的作用。各个村社几十年来都积累了深刻的矛盾,这些矛盾一般都只是在逐日的积累,但却很难化解。在矛盾积累的过程中又伴随着税费、腐败等现象的交织。这样的结果,就是整个村社的分崩离析,有时是冲突甚至于爆炸。有时候村里的不同派别,不同姓氏之间很难沟通交流。但是,文娱活动就给大家创造了一个很好的空间,文艺无界限,不同姓氏的人,甚至于不同信念,从来不说话的人,只要不是死敌,都可以参与到文化活动中来。慢慢的造成了一种和解和交流的气氛。这个作用在那种曾经有过冲突的社区非常的见效。 三、精神文化生活和经济组织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建立合作社时,就有农民不解地问我们搞合作社又不是搞公益组织,我们搞文艺队干什么?后来农民自己找到了答案:文艺队和合作社互相补充。合作社借助的文艺队给自己提高影响,增强凝聚力;而文艺队则可以借助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可持续发展。像合作社这样的需要高度合作精神和信任感作为基础的组织,在现有的农村村社建立起来,其基础相当的脆弱,如果没有持续不断的信任和道德教育,只用金钱和利益的作用,用不了多久,就会跨掉。所以,合作社需要形成一种文化作为纽带。这种文化就是依靠文化娱乐活动来达到的。 不仅仅是合作社,像妇女协会、老年人协会,文娱活动都是其中必有的内容,没有文娱活动为内容的组织,发展中多半都会出问题。 四、精神文化生活的教育、舆论功能,创造了公共空间。用街头剧、唱歌、快板、戏曲等形式达到教育目的,农民会把法律政策、道德风尚、表扬批评,溶于这些具体的表达形式中,让农民高高兴兴的接受。不仅如此,这种娱乐也造成了一种公共空间,并进一步形成了公众舆论。舆论空间的形成,是农村社区真正形成的开始。在此之上,农村的公共生活才得以恢复。 五、精神文化生活本来就是农民生活的一部分内容。农村不同于城市,文化娱乐条件很差,一般的地区,电视还不能普及,除了电视机、收音机外再没有任何能够提供文化娱乐的方式。每天晚上,天黑以后大家就回家早早的休息了。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到邻居家窜窜,聊聊天,简单而又单调。拿农民的话说,就是”二十多年没有笑过”。但是并不是农民不想玩、不像跳、不想高兴,我们经历的很多老人都仔细而又兴奋地给我们回忆二十年前他们村里的秧歌和文艺演出;大学生们的到来让村子里的男女老少尤其是孩子们如同过节一般,一个简单的演出就能吸引那么多的人让他们快活,由此可见农村精神文化的匮乏,也看到农民的渴望。我们对此的理想想法是能够让广大村民都参与进来,不能作为几个文艺精英的小团体,它肩负着带动全村走向振作乃至小康的使命。 与此相类似的如秧歌队、象棋协会、读书协会、夜校等精神文化活动都具有相类似的特征。 所以,在农村,这种精神文化娱乐活动具有非常独特的作用。既具有工具意义,同时本事也是目的。未来农村的新乡村建设是少不得文化娱乐这块内容的。而且,究竟是目的还是手段,有时也很难说得清楚。开始的时候可能农民更看中于它的组织、动员和维系功能,但是农民一旦步入这个空间,就会欲罢不能,最后自觉的成为文化的”俘虏”,以至于乐此不疲。 现实操作中,我们建立的几乎每个点都是遵循着这样的思路。当我们决定开始一个新的点的时候,我们会让当地的带头人,找到一些有文艺特长的人,组成文艺队,在村子里开始演出,最后以这个演出队为起点,进行培训,培训后再进一步组织起其他的协会和合作社。就这样水到渠成,自然流畅,同时又真正达到了农村社区的和谐发展。 现在的山东鱼台姜庄村、内蒙乌拉特中旗的灯塔村、河北顺平的柴各庄村、湖北房县的三岔村都是这条思路。相反的例子也有,如兰考的贺村、内蒙乌拉特中旗的乌兰村、济南党家镇的殷林村不是从文艺队开始的,结果在发展中就遇到了很多麻烦,走了很多弯路。最后弄不好还得回头补课。 农村精神文化重建的条件和工作原则 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出实验村社的发展条件是: 一、选择的村社必须有一个非常热心于农村发展的个人或者群体。这是该村社发展的根本。这个人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它熟悉当地情况,容易进入角色,少走弯路,更重要的问题是该村社的未来发展,需要把这个做为质点。这些人是精神成长的火种,也是现有的村庄中让村民能够重新焕发起斗志的关键性因素。外来的人早晚是要走的,外来人走了之后,村民还是要靠自己发展。所以一开始就要培育出一个本土的带动力量来。所以,密切依靠当地群众的说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很有现实意义。 二、外力的推动必不可少。对于村民而言,我们介绍给他们的好的经验,并非是他们不懂。协会也好,合作社也好,很多人早就知道这个好处。但是为什么没有自己组织起来呢?原因在于,他们缺少动员村民的理由。但是外界力量的介入就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如果他们的带头人足够聪明,他们就会拾级而上,组织起来。但是,能够给予这种关注的力量太少了,现有的NGO又总是越俎代庖。我们现在主要依靠大学生,他们做的很出色。连他们自己都没有想象得到他们还能这么有用!我们相信新乡村建设运动是农村全面发展的的开始,大学生们可以从这场运动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有所贡献;参与这场运动的大学生们必将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潮流中得到锻炼,得到发展。农村是大学生的真正天地。 三、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进入方式会有所不同。但是一般我们愿意从文艺和老年人协会开始。这个比较适合当地村民的基本要求。从维权群体开始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手段,维权的人一般比较有责任心,素质也很好。同时也比较容易成为群体,这就有了基本的组织前提。但是这种方式容易引起地方基层政府的反感。 四、最好有基层政府的配合,如果没有,工作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基层政府的态度如何,还只能是提供一个基本的制度环境空间。如果基层政府过于热心,就会起到负面的作用。这些组织一旦为外力操控,就失去了精神振作和组织化的本义,尤其是经济组织,就会失去”自负盈亏”的概念。 这些试验工作的遵循的一般工作原则是: 在几年来的摸索中,逐渐形成了一些比较有适应农村发展思路的组织化的经验,这些经验也可以作为新乡村建设运动的一般经验: 第一,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问题是让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必须组织起来。组织化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先决条件,是农村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公益发展、自我教育的最好的手段。这种组织的形式就是各种农民自己的公益协会,如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还有合作社,公益合作社和经济合作社。说到底,只有组织起来的农民才是有自信的,才是有力量的。 第二,农村的最大贫困是精神贫困。”扶人先扶志”,要解决农民的问题,必须要提高对农村的精神支持,增加信息流入。”输血”的方式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造血”是一种对农村问题的错误解读,实质上和”输血”的方法是同一种内容;重要的问题是要农民在精神上成长起来。精神成长起来后,其他手段进入才有可能起作用。 第三,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自己说话。一切NGO,一切志愿者都不过是外来的协助力量,其作用相当于”酵母粉”,他们的作用主要是对作为主体的农民进行引导和刺激,激发其内在的自信、决心和创造性、主动性。在此之上,农民无穷的智慧与创造力才会体现出来,这个力量是非常巨大的。但是,如果外来的这些个人团体最后变成了管理者和主体,最后就会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发挥,最后不仅不能对农民有益,相反还会有害。一旦这些机构这些人撤离出来后,这些地方就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有时甚至是比原来更坏。 第四,解决农村的精神贫困必须要有一支非常具有奉献精神的志愿力量,靠职业化的工作机构其实是没有办法有效完成这个工作的。能够给农民这个感动的,使农民动员起来的这个力量可能来源于政府内部,也可能来源于知识阶层,也可能来源于一般的民间组织。但是现在看来,潜力巨大,真正低成本,高效率工作的就是”大学生志愿者群体”。农民们说”大学生是红军”。 第五,现阶段,在没有可能让农民大规模的实现自我教育,实现组织化之前,在农民中间找到具有公益心的农民精英带头人是非常关键的事情。没有这个农民的带动者,让农民动员起来是不可以想象的,成本极高。这个带头人必须具有如下一些特点:具有公益心,具有动员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要有一定的和外界的沟通能力和开放性。 第六,农村的发展一定要进行综合性的发展。从经济发展到政治进步,再到农民的道德公共意识的增长,再到农村教育变革,再到环境的改变,都要协调进行。这些东西的互相促进的功能非常明显。与城市的发展概念不同。在农村要想让经济发展,首要解决的反倒是文艺演出队和老年人协会,因为农村必须依靠这种方法形成凝聚力,组织起来。这样生产发展才有可能。 第七,解决农村的问题必须是少投入资本,多投入劳动。农村的资本过于昂贵,但是劳动力大量富裕,所以多投入劳动力是解决农村发展最为经济的手段。也是最有推广的可能的手段。农民经常会跑几十里的山路,就为了省出一块钱。所以,辛勤已经成为习惯的农民不会在意劳动力的投入,相反倒是非常的在意钱的节省。我们经常发现,哪个机构投入几十万元的资本进行一个村发展,其实是不值得推崇的方法,因为没有推广的可能性。这几乎是农村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第八,必须组织村民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巨大资源,也是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也是解决过去农村曾经存在的问题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一种设想:”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 新乡村建设的这条思路需要民间草根力量和政府力量的配合。从下而上,再从上而下,互相配合。单一的道路行不通。但是基础和更本是”自下而上”,促使农村草根生长力量的崛起和发展,是农村发展的根本保证。这种草根必须是有组织的。 通过政府,或者通过社会力量,动员志愿者以及NGO参与农村发展。但是政府不能直接用行政力量的达到目的。这是因为行政的力量只会催生早产的婴儿,用行政的力量往往会扭曲真正的农村需求,造成农村对政府的依赖,不能使农村的自我发展的力量得到真正的生长。 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是,放开对农村的控制、尽可能的从农村治理中撤出,仅仅提供必要的法治氛围和安定的环境。同时放松农村的金融控制,允许民间金融适度活动,并且给予一定的财政金融支持。 这应该是一个很有效的工作路径。 在我们目前的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做出以下的设想: 第一步,比较大范围的建立我们的试验点,广泛进行实验。就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而言,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推动文艺团体和文化团体的建立和传播。 就目前我们二十多个实验点而言,最长的是一年多,最短的才两个月。而且还有很多新的实验点在酝酿中。依靠的基本力量是大学生志愿者,其中大部分还是在校读书的大学生。接下来我们要把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专业工作团队,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和加深这种实验。现在的这些点还比较集中,主要在河北(8个)、山东(4个)、河南(3个)、内蒙(2个)、重庆(2个)、还有山西、湖南、四川、安徽等(各1个),不仅仅是不够均衡,没有普遍性,而且各个点的给予的帮助和培训也参差不齐,没有大学生支持的地方工作的一般都很艰苦。这之中有的点是有的是推动成立的、有的是自发的后改造的、有的是和当地政府合作的。 重要的是推动这个工作的队伍几乎没有一个是经过专业培训的,绝大部分是在实践中摸索的经验,而且绝大部分是业余和兼职人员(在校的大学生和老师)。这样不仅没有可能进行比较有计划的系统地进行实验工作,而且连驻村跟进、指导和观察都做不到。更没有能力深入村中进行系统地理论总结和比较研究。接下来的工作是想办法建立专业工作团队,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的进行乡村改造实验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扶住和较长期的驻村指导观察。争取在全国大部分省都建立实验点,并且进行轮回培训、各地指导。经常进行总结和各地的经验交流会议。甚至建立流动的农民文艺宣传团体来宣传推动文化活动。 第二步,在比较成熟的实验点,开始转入协调和促进外界支持的阶段。目前的一般的实验点都是某个方面发展的比较快,但是有些方面还刚刚开始,还没有协调起来,实现综合发展。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促进其在各个方面协调起来。这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自身的培训交流、文化改造活动。其中要比较大的经历放在夜校、中小学改造上。要开办长期的农民学校,培训农村基层说服动员和组织管理的人才。要争取获得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团体对这些有发展基础的实验点进行扶植,尤其是资金的进入。但是所有的这些活动都要建立在农民的文化精神活动的良好发展上,这是农村未来发展的良好保障。 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成立跨省的农民经济联合和发展的合作机构和培训指导机构,甚至是行业协会。指导、监督、沟通各地的发展。但这绝不是管理机构,只是中间服务机构。通过这些服务性的组织,形成农民自己的农产品流动、培训交流、自我管理的机构,让农民有更好的发展空间。这其中,包括农村文化的推动。形成农村文化的舞台,发出自己的声音,打破精英话语权。 这里很关键的的问题是用什么力量来推动新乡村建设事业的展开。单纯的依靠政府力量很显然暂时还无法做得到。而且我们非常的担心,用行政力量的结果会导致一个个有名无实的空壳产生。这样的结果就完全扭曲了这个建设的本义。到现在为止,恢复到人民公社时期还是一个令很多人,包括农民担心的事情。但是中国的志愿者基础又如此的薄弱,NGO不是很发达,而且NGO同样也在官僚化和盈利化,这也同样令人放心不下。而一些颇具理念的知识分子虽然可以把事情做好,但是却少得可怜。我们现在有的大学生志愿者基础虽然已经可以做一些事情,而且形成了比较宽泛的网络。但是毕竟是经验以及深入能力不足。怎么办呢? 是否可以建立一直”特混工作队”?由五方组成,即由政府选拔优秀的干部,经过培训的知识分子,经过培训的大学生志愿者,地方有责任感热心的农民,以及NGO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数量少,也可以没有),组成”工作队”。深入到广大农村中去,边调查边宣传边推进。这个工作队具有一定的行政协调能力,但又不是政府角色,政府角色要有,否则在现在的农村很难推进类似的工作,这个可以从省市级政府选拔一批年轻的干部担当;知识分子的角色初期主要是研究和形成模式以及给出具体工作模式,以后是跟踪和改进,还有很重要的角色是监督和形成平衡,对单纯行政人员是个制约;大学生的角色是进行具体操作,从调查到实干,到推进,很重要的角色是进行精神传导,以自己的朝气和斗志激励农民的奋斗精神,同时经过培训的大学生将会更为有利的克服官僚化倾向和腐败;农民的参与是必要的,事实上,所有的这些工作真正的目的就是带动村子中那些真正有带头意义的农民的参与,农民的参与是一个很好的培训和意见综合的过程。这样,事实上就形成了一个非官非民的中性组织,一种新NGO。 这个新组织由它来负责各个村落的农民的选拔、培训、指导、动员、组织和跟进,在全国各个地区都可以广泛建立,每个乡镇都可以建立一个,一个这样的组织可以基本改变一个乡镇的面貌。 这个工作队应该是农村发展的推进器。   刘老石,本名刘湘波,1968年3月1日出生于黑龙江黑河。刘老石硕士研究生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 毕业后,老石一度执教于天津科技大学(原天津轻工业学院)基础科学部。世纪之交,“三农”问题突显,刘老石开始组织学生下乡支农调研。2001年,兼职加入由温铁军教授主编的《中国改革•农村版》杂志。 在杂志社,刘老师和一批特立独行的编辑为基层冲突中无助的农民鼓与呼,反映农民渴望平等权利的心声。2004年底,刘老师和几位下乡支农运动中涌现出来的青年骨干学生注册成立了北京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继续从事乡村建设工作。 十年如一日地,刘老石带领并影响了成千上万的青年,从城市回到农村,帮助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夜校、文艺队、农民协会。 2011年3月24日,刘老石逝于天津。
  2. 迈克·戴维斯:谈城市贫民区问题
    2009/12/23 | 阅读: 1640
      2007年5月11日http://sandiego.indymedia.org网站刊登了《贫民区星球》一书的作者迈克戴维斯题为《城市贫民区》的文章。作者在联合国《贫民区的挑战》报告的基础上,论述了发展中国家日益扩大的城市贫民区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认为发展中国家当前种族、部族和宗教冲突加剧的原因是:城市贫民区中大量的非正式就业者特别是年轻人和经济繁荣完全失去联系,生存状况极为恶劣。作者还认为富国和富人不再像冷战时期那样对穷国和穷人有政治承诺,而是在系统地抛弃后者。文章内容如下:  首先我想谈谈《贫民区的挑战》这本书,该书三年前由联合国人居署出版。联合国人居署是联合国研究城市和城市社会问题的机构。也许你会不相信,在《贫民区的挑战》问世之前,对于全球的城市贫民问题或者说贫民居住问题,我们几乎一无所知,甚至有人也许还认为,研究这一问题毫无意义。 《贫民区的挑战》所做的研究意义非凡,我认为这项研究与由联合国国际气象组织(WMO)及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组成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做的研究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项研究是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它使我们看问题有了新的高度,它警告我们人类,我们正处在一个极其严峻的关头,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给现有的政治体制及经济体制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该书的出版,使我们第一次有机会了解整个世界范围内人们在城市中的生存状态。很久以来,有些人一直不愿直面贫民问题,不愿意直接使用“贫民区”这个词。但是,联合国在这一问题上相当坦诚。它明确指出,根据贫民区定义,贫民区是指规模小到10或15户,大到十万户的人类居住区,这些居住区缺少一些比如供水、卫生或能源的基础设施,房屋是达不到标准的或者是简易的临时房屋。这里的居民,有些没有房屋所有权,有些即便是拥有所有权,却不是全部产权,他们无权出售他们的房屋,也不能用这些房屋作贷款抵押。另外,贫民区还有一个共同点,我们称之为“环境脏、乱、差”。 联合国指出,根据贫民区的定义标准,至少有10亿人口居住在贫民区。如果按照保守些的标准,据估计,全球大约有20亿人口属于贫困人口。这一保守标准是极低的标准,每日不到2美元——路边咖啡店一杯咖啡的价钱,通常适用于那些最穷的国家。 联合国的研究人员还发现,另有大约10亿人口(即城市贫民的大多数),相当于世界总贫困人口的一半,虽然居住在城市,但与国民经济没有什么正式的联系。这些人主要是青年。他们虽然也生活在城市中,但是,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经济,我们为之劳动创造并享受消费的这个世界经济,与这些人相隔遥远。 这些人来到城市,主要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获取了在城市生存的一席之地。他们做小买卖,做苦力,当保姆或从事其他家政服务,或者由于生活所迫沦为罪犯。也许,联合国在这项突破性的研究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醒我们,从现在这一刻起,所有新的一代,那些比我年轻很多的新一代,将能在有生之年看到非同寻常的事件:人类人口数将达到颠峰,然后保持一段平稳,继而,大约到2050年或2060年时,出现人口下降。那些能亲眼目睹这一过程的人们,的确应该说是非常幸运。因为,他们还能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以及他们孩子的有生之年,见证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彻底改变人类生存条件的这一过程。 联合国已经预言,所有新增人口都将涌入城市。全球范围内,农村已经停止增长,事实上,正在开始萎缩。新增的20—30亿人口都将生活在城市,其中的95%将在南半球,即所谓的不发达地区,或称为第三世界。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大多数将生活在第三世界城市的贫民区,多数人也许只能靠做杂工谋生。但是请注意我这里的用词,我说的是“也许”,因为,这还是个未知数,是个问号。因为,目前尚无人知道超大型城市的承受极限是多少。 联合国的研究人员并不避讳谈城市贫民产生的原因以及世界城市贫民的历史。在他们看来,决定性的转折点是在上世纪80年代。那时,经济自由化、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来自发达国家的产业化农业的竞争,导致了南半球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恰恰是与此同时,南半球大多数国家及其他不发达国家的政府停止了对城市新的软件和硬件基础设施的投资。也还是在这同一期间,整个非洲和拉美的许多国家、地区,全面停止了对一些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投资,比如,停止了对公共健康保障体系以及住房保障体系的投资。 就这样,正当农民被迫涌向城市,城市由于所谓的推动力量呈爆炸性增长时,各国的政府却丧失了为这些城市新增人口创造最起码的物质硬环境和社会软环境的能力以及政治愿望。 使这种情况雪上加霜的是中国的城市工业化革命。中国的城市工业化革命是世界最大规模的一次,仅在十年期间,其所增城市人口就比整个19世纪包括俄国在内的欧洲所有各国新增城市人口的总和还多。中国人所创造的这种奇迹使其他国家失去了采取同样发展模式的机会。并且,令人吃惊的是,在第三世界一些传统大型工业城市中,实际上出现了非工业化现象。比如,在印度的孟买,巴西的圣保罗,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还有南非最大的城市约翰内斯堡,我们所看到的是制造业劳动力减少了20%—30%。 联合国的这份报告还说,在这个“华盛顿共识”年代(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解决城市人口民生问题的能力严重削弱,也就是说,政府应对贫困这一根本问题的能力严重不足。 世界上大多数城市居民从来未能选举他们自己的政府。确实,近二十年来令人欣慰的一件事就是,世界各地正在兴起一场运动,赋予市民权利,选举原来由任命产生(如在墨西哥市)的市长及市级其他领导成员。但问题是,以上所说的这种世界范围的基层民主,其时代背景是,这些基层政府正在丧失切实实施巨大社会变革的能力。 我曾坐在图书馆长达约六个月,阅读了数以千计的著作和文章。我想了解,那些住房专家、地区经济发展专家、第三世界城市公共卫生与健康专家都得出了什么结论,达成了哪些共识。 我很容易地就发现,结论有两条。这两条结论彻底粉碎了——很抱歉,我不得不这么说——世界银行和许多大型国际非政府组织对第三世界城市发展前景目前还持有的乐观幻想。 世界银行或多数非政府组织很可能会说,城市贫困人口具有超凡的创造力。想当初,他们除了几件衣服外,几乎一无所有,他们来到城里,在这里,他们发现了无人使用,或是已经被遗弃了的土地。然后就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搭建简陋住房,得以栖身。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简易住房逐渐换成了正式房屋,并且他们对房屋的占有也得到了些许承认。之后,这些满载希望的贫民区逐渐发展成为完善的社区。这里的人们是城市里真正的英雄,他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白手起家建设自己的城市家园。 世界银行及多数非政府组织还说,这些贫民还促进了城市社区发展,因为他们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营造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他们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发现了城里尚没有的商品和服务,于是他们就提供这些商品和服务。他们不拿工资,在国家的个人收入统计和纳税统计中也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确实在那里辛勤地劳动着,顽强地生存着,他们正在建造新的生存空间。虽然这是非正式经济,但是,这些贫穷的外来移民是都市世界的无名英雄,他们自己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同时为整个社会创造了财富。 我刚才讲到的是世界银行、许多经济学家和许多非政府组织所持有的乐观观点。并且不能否认,这种观点肯定有其正确的成分。在20世纪70年代和 80年代,人们的确创造了那样的奇迹。比如,在距离墨西哥西北部城市提华纳中心16英里处,你可以看到一片片温馨舒适的住宅区。那里曾经是棚户区,现在那里的人们已经成为有稳定收入的中产阶层。 那样美好的一切的确曾经发生过。但问题是,在许多地方,那样的奇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如果你去读住房专家的文章,你会发现,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他们就声称,所有的人都有了稳定的住所,再没有人居无定所了,如今人们只有遭遇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时,才会暂时在临时住所中栖身。 实际上,如今人们也很难再像以前那样轻而易举地占有土地,或者是找到没有房主的空房子栖身了。如今惟一留给外来贫困移民的地方,都是些人们通常认为没有什么商品价值,不好出售的地方,不是陡峭的山坡,便是危险的洪涝多灾区,要不就是有毒废弃物或垃圾场附近的地方。那些居无定所的贫民目前的处境更为困难,他们居住的环境愈发险恶,在自然灾害中丧生或受重伤的人数逐年上升,而这样的结果决非仅是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当今,即便是可供贫民们临时栖身的陋室也都是物有其主了,城市周边每一寸不起眼的土地早已都被人买了去。巴基斯坦第一大城市卡拉奇周边的土地是公有的,但每一寸都被各个政治集团控制着。 对于南半球的穷人和由于非工业化而失业的前产业工人来讲,做小房东成为他们现在主要的谋生手段之———穷人剥削穷人。也许一些教科书会说,如此,便提供了大量的住房。然而,事实上却是住房成本的增加。收入中的很大一部分要用于购买土地,租住房屋,而这笔钱放在20—30年前则可留作他用。 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结论便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土地基本都消失了。 从一些发展经济学家的做法来看,他们似乎认为,非正式经济具有无限弹性,农民进城后便可自己创造就业机会。但事实上,这种经济只具备极小的就业空间。它多少有些像达尔文的关于森林或热带丛林里物种竞争的著名比喻。他说各个物种就仿佛是一个个的木楔,总是在有限的空间里奋力推进,以求拓展各自的生存空间,结果是越挤越紧,各自的空间都越来越小。贫困城市的情形也是如此。 情况往往是,在所有人的劳动边际回报值还未达到零时,总会有人出来干涉劳动力市场,而且,这种干涉通常是以某种政治势力的形式,以种族排斥或种族—宗教排斥为基础。所以在有些社区只有摩门教徒才能生活,……城市的生存空间被人为地划分了。 我认为这是世界各地民族冲突的主要原因。发生这些冲突不仅仅是由于不理性的宗教信仰,也不仅仅是由于人们具有为一些芝麻小事便会互相争斗的性情。生存的物质条件变得恶劣,竞争更加激烈,这些才是深层原因。宗教隔离,种族认同或种族排斥,这些都只不过是些调控手段。 由此我们得出第二个结论,即非正式经济并不能满足新增城市人口对就业不断增长的要求,相反,这种经济还产生了对抗反应,其形式常常有城市暴力、城市种族排斥等等。 这样一来,这两大安全阀就都已逼近了安全极限,从根本上出现了问题。而这两大安全阀正是那些国际金融机构、乐观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当地政府所依赖的。穷人们有赖于这些条件来保护自己,寻求就业,营造家园。 那么,超出极限又会怎样? 不幸的是,我们可以举出很多超出极限的例子。在我的书中,我举了金沙萨的例子。金沙萨是一个至少有700万人口的城市,以多变的文化、人民自组织闻名。当一切都瘫痪时,这个城市里的妇女挑起了管理城市的重任。她们在街道上种植玉米,把那些从农村老家带来的技能又派上了用场。 但是,这座城市最终还是衰退到它的极限,再没有剩下什么东西可以维持人们的生存了。 金沙萨市那些无力养活家中所有孩子的家庭,只好将孩子丢在大街上。金沙萨有数千名抛弃自己孩子的“恶”母亲。 那么,金沙萨满街都是5——6岁弃童的这种情况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家庭的破裂,而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金沙萨已经超出极限。在不远的将来,其他城市的命运又如何呢?这正是联合国报告《贫民区的挑战》让我们思考的问题。 同时,这份报告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这个世界果真是不同文明之间的竞争吗,就像一些大国所代表的竞争那样?也许,最本质的情况与世界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有关,在这个世界经济中,城市中越来越多的青年被边缘化,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我年轻的时候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圣地亚哥度过的,回想那时的我们是那么地理想主义……冷战的形式是各种思想观念的竞争,这些观念都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在一定程度上融入现代化世界。然而,这种局面随着冷战一同消失了。 在这份联合国的报告中,不再有良方,不再有平民百姓的理想王国,他们也不再有未来。这里我指的是从政治话语层面上来看的。从这个层面上来看,现在无人承诺这些了。 眼看着非洲数千万人死于艾滋病,我们这些发达国家的人们却无动于衷;也许将来同样多的人死于禽流感时,我们也会听之任之,毫不动容。 富国已经做好了隔离带,我们已经登上了救生艇,把穷人们丢在身后,我们向水中的人们挥手告别,不过,他们可不愿就此消失,他们还在奋力挣扎…… 我认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其实是那些贫民们为了自救,而做出的种种尝试和努力,这一探索的过程触目惊心。这些贫民在不同的地方生存着,他们的生存条件极其恶劣。他们中有贫民区的居民,有遭遗弃的穷人,还有一些16—17岁的青少年,他们住在大都市的那些被人遗忘了的贫民区里。这些人正在为使自己融入城市,为了心中对未来的某种憧憬而艰难奋争着。 这是现代性的某种前卫激进尝试吗?或者,恰恰相反,是在废除现代性呢?它是被排斥者虚无主义地对处在中心国家的富人和城市象征所发起的进攻吗?还是一种为了创建一种将把所有的人包括在内的公民体制而进行的一场全新的探索? 这种探索,形式各异,但它的出现,是人民反抗的开始。如果没有这些反抗,没有这些矛盾,我们也许还会全然无视这一群体的存在。张晓歌 译
  3. 毛丹、王燕锋:J市农民为什么不愿做市民——城郊农民的安全经济学
    2007/03/22 | 阅读: 1645
    城郊农民并不都是欢迎地方政府的“撤村建居”工程的。本文运用经过修正的斯科特关于农民道义经济学的“安全第一”理论,选择浙江J 市的一些城郊村作案例分析,提出城郊农民的排拒主要基于其不安全感:即在政府所推动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原来的安全条件很容易受到破坏,而满足其安全需要的替代方式却不易建立,甚至还没有被当成重要问题;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感到强烈的风险与转型不安全,包括经济不安全、社会不安全以及政治不安全等等。
  4. 长子中:当前农村社会稳定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2011/07/18 | 阅读: 1647
    一、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些问题农村社会稳定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随着时代发展,就我国农村整体而言,农村是稳定的、和谐的,但稳定、和谐并不代表农村没有矛盾、没有问题,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些隐患依然存在,并且随时代发展又有了新的不稳定隐患,需要给予应有的重视。一是城乡差距持续拉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持续拉大。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是2:1,1997年为2.6∶1,2010年已达到3.33∶1,"落差"幅度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会使部分经济困难的农民群体产生心理失衡和被剥夺感,甚至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收入差距扩大的过程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如果农民群体的境遇长期得不到改善,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将会越来越差,整个社会就可能陷入"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恶性循环,会导致一部分人心理失衡,铤而走险,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样会引起整个社会的不稳定。二是社会保障及民生事业滞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窄、层次低、部分农村地区严重滞后。据2009年4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做的《2009年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底,农村参保人口达到4284.3万,也就是说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不足5%。同时,区域统筹不够,东、中、西部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一些政策措施刚性不强,资金难以得到有力保证,与实际需要有一定差距,部分地区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此外,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合作医疗、救助制度、五保制度仍有待完善,未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此外,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全国规划内仍有1.7亿左右农村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的覆盖率仍然较低;农村部分地区农民出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有相当部分农户仍在危房居住。农村中小学校舍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公共卫生服务条件仍较差,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比较多,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这些都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三是基层干群矛盾突出,管理能力弱化。当前,因干群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的矛盾。一些村干部把权力当成"摇钱树",不带群众脱困,而是一心一意在村集体的资源上"做文章",自己首先"致富",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同时,由于制度建设未跟上,一些村官骗领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补贴专款和村集体财产,或者巧立名目,用集体款办私事、违规提款等等[1],损害了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如合肥市庐阳区村干部刘怀寅收受贿赂近1000万元[2]。这势必导致基层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的恶化。二是村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少数村因为家族势力、宗派势力斗争而产生选举矛盾,甚至大动干戈。特别是有的村干部为选举拉帮结派,操纵利用或参与普通群众与其它干部的矛盾,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滋生敌对情绪。三是少数村级基层组织涣散,战斗力不强,缺乏具有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村干部,对群众之间的纠纷不管不问,或互相推诿踢皮球,以致造成矛盾激化。四是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仍较严重。目前,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仍不容乐观:一是各类侵财案件高发。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农村交通改善的便利条件,加之农民安全防范意识仍较淡薄,大肆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钱财、摩托、家禽等生产生活资料被盗案件屡屡发生。二是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公安部的一份材料显示:2006年1月至9月,全国农村地区共发生杀人案件8031起、伤害案件5.9万起,均高于城市,一次杀死数人的恶性案件屡有发生。三是乡村恶势力(地痞、流氓、村霸)等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特别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居多,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四是涉农经济犯罪危害巨大。一些犯罪分子采用不法手段,将劣质的化肥、假种子、假农药、假柴油等卖给农民群众,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危害,激发起农民极大的不满。五是外出打工、劳务输出给农村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在一些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的地方,不可避免地减弱了农村地区的自然防护能力,形成了社会治安"空心村"。如2008年发生在湖北京山县罗店镇徐杨村的一起命案,致6死1伤[3],均为老弱病残。而劳动力输出地蚌埠市政协一份"农村劳动力输出后社会治安状况"的调研显示,该市有260万农村人口,近年来,全市80%以上的盗窃、伤害、强奸、投毒、绑架案件均发生在农村。尤其是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留守家庭的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一些农民形象地说:"养猪跟猪睡,养牛跟牛睡,收了粮食草堆睡,养了鱼蟹塘边睡,反正别想在家睡。"同时,在一些劳动力外流的地方,还出现了村霸、地痞、无赖骚扰留守在家的农村妇女,如村霸霸占留守妇女[4],老农民五旬过后竟横行成村霸[5]等等媒体上时有此类报道。有关调查也显示,农村性侵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6]。由于夫妻身处两地,极易造成夫妻间感情疏远,为此引发的仇杀、斗殴比比皆是,形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以江西定南县为例,2006年审结离婚226件,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176件,占78%[7]。同时,农村"留守孩"因缺乏监管,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五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资源开发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日益受到关注。当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自然资源的价值不断得到体现,一些过去被忽视的资源随着其价值的提升日益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其中尤其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造成的纠纷最为突出。土地集农民生产、生活资料和社会保障功能于一体,最为农民看重,由于补偿不到位,以及不少农民失地、失业等多方面的原因,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而我国农民整体上仍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一定的公共参与渠道,当他们的合法利益受损后,一旦这种不满情绪在大部分农民群体中产生共鸣,他们就会在制度外寻找表达愿望与需求的渠道,采取大规模聚集、上访等过激方式给政府施压。对和谐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极具危害性。同时,市场经济,利益之上,由于农民个体之间交往增多,也产生了不少经济合同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经济赔偿纠纷、资产权属纠纷等矛盾。这些集中表现在:(1)农民个体或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是由涉及邻里关系的田边地角、地界、沟渠和宅基地等琐事引发的。(2)农民个体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是由于土地承包等原因引起的。前些年,外出打工人员比较多,弃田私自转让、送人耕种等现象普遍,而国家取消农业税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农民争地现象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问题已成为农村矛盾的中心之一。另一些长期积累的土地、山林等权属不清、界限不明,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等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六是邪教活动入侵农村社会值得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于是乎,各种邪教组织趁虚而入,纷纷上山下乡,将活动重点转向广大农村。他们充分利用农民文化水平低,识别能力差,轻信迷信的弱点,加强对农民邪教思想的灌输宣传,蛊惑人心,导致农民思想混乱,引发社会矛盾。其主要形式是: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神化邪教头子,对教徒实行精神控制;建立地下组织,秘密进行非法活动;不择手段地骗钱敛财;反对政府,仇视社会;宣扬"世界末日来临",制造恐慌。特别是个别有政治头脑的邪教组织者开始向基层政权渗透,腐蚀、拉拢、胁迫基层干部。个别基层干部一旦被他们俘获,他们会借助基层干部的权力,不断发展壮大。此种现象虽属个别,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基层政权的稳定发展。加之邪教传播手段狡猾,行动诡秘,很难将其彻底根除,这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在思想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二、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的一些特点一是日趋复杂性。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些问题,如矛盾纠纷,既有现实问题,又有历史遗留问题,涵盖面广,表现在其内容、层次和领域各个方面,纠纷主体也由过去的民与民之间的人身、财产权益纠纷扩大到了群众与干部、群众与政府、群众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且往往是经济矛盾、政治矛盾和社会生活矛盾相互交织,形成十分复杂的矛盾网络。二是利益渐趋多样性。由于利益格局的多元化,现实生活中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大多是由利益冲突引发的。三是群体性特点明显。因"涉地"原因引发的问题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波及面广,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共同利益问题容易产生共鸣,极易形成集体上访,甚至集体闹事,群体性特点十分明显。四是具有突发性。由于信息掌握的不对称,加之个别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实,与农民群众沟通不够,不能正确对待当事人的反映,以致积小成大,矛盾激化,往往会由于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而引发,使之爆发出来,使一些本来可以消除于萌芽状态的事件被迅速演化成一场突发性事件。五是兼具危害性。一些纠纷调处难度大,时间长,久而久之会引起群众对政府、干部的不满,降低政府的威信,影响了党群关系,反过来又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而群体性上访等对稳定影响更不可小视。三、完善农村社会稳定的思路(一)农村稳定的政治基础是村委会[8]的稳定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随着利益不断调整,基层矛盾和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在维稳工作中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村委会是村庄的心脏,村委会的稳定将有助于村庄的稳定,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而一个不稳定的村委会,必然是不为大部分村民承认的村委会,也必然是不能协调乡村社会各种关系,为农村创造和谐、稳定气氛的村委会,同时也最容易激化民间社会的各种矛盾。因此,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一个政治组织是一种维护秩序、解决争端、选择权威和促进社区发展的安排,并推动社会力量(social forces)(包括宗亲、宗教、种族、地域、经济等团体)之间的和谐与进步"。同时,事实已经证明,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对基层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逐步使这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也是农村稳定的不可获缺的因素。同时,在目前的维稳模式下,通过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来实现短期内的社会稳定,成了相当普 遍的做法。但这种做法却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结果是不仅治标不治本,反而起到了维护既有利益格局的作用,甚至对社会公正造成严重伤害[9]。阿尔蒙德指出:"在贫富差距巨大的社会里,正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由富人掌握,而穷人要么是保持沉默,要么是采取暴力的激进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呼声[10]"。因为在传统的强权政治逻辑中,地方和基层政府容易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来打压维权的农民,习惯性地使用暴力来迫使农民就范。结果或以暴力打压而平息事端,或以警民暴力冲突升级而危及社会安定。不管何种情况,暴力在社会治理中的滥用必然使政府公信力蒙受损失。因此,警惕地方政府以国家名义滥施暴力,是现代社会谋求善治的内在逻辑。而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的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是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首要环节,是构建和谐农村、稳定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二)农村稳定的经济基础是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建立和谐、稳定、繁荣的农村社会,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需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的强大才是保障农民利益的根本所在。"仓禀实而知礼节",温饱尚不能解决,农民必然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经济问题特别关切,为蝇头小利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就会不断出现。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尚有3597万人处于贫困状态[11],这些贫困人群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火药库,一旦引爆,对社会的冲击力相当巨大。只有发展生产,使农民彻底脱离贫穷,才能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三)农村稳定的社会发展基础是加强社会保障及民生建设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缓解社会矛盾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中国社会的稳定有赖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只有在农村建立起一种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真正在全国范围内筑起一道可靠的、保障社会稳定的屏障,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社会风险。目前中国的农民无论是在社会待遇上,还是在经济待遇上,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再加上其他一些经济因素的影响,导致城乡之间经济状况的巨大差别。而目前的状况是这种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导致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果政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这部分人口的生计问题,就很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这种动荡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而建立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一种解决这个问题的最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它不仅可以解决这部分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而且还可以起到平衡社会差别、缓和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的作用。同时,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的总量已超过6000万,预计到2020年,还会有4000余万人进入失地农民的行列,如何让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是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12]。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无疑为我们的社会增添了一架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四)农村稳定的道德基础是加强村规民约等文化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农村传统道德滑坡,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断弱化,在困惑面前容易滑向道德认知的多元化甚至反主流道德倾向。而农村实际是一个熟人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如果不管发生什么纠纷,都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解决,反而容易激化矛盾。通过道德的力量,通过村规民约的评议,化解彼此的隔阂,找到相互妥协的交点,更容易加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同时,农村是形成社会舆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社会舆论充分发挥作用的地方。道德运行的一个重要内驱力就是社会舆论,社会舆论通过影响人的荣誉、尊严、名声和其他方面,引导人们将言行纳入符合其道德价值观的范围内。加强村规民约的建设,则有助于提升农民的道德水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四、完善农村社会稳定的政策建议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奠定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第一,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帮助广大基层干部提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能力,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的经费问题。第二,各基层组织要以实实在在的发展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把农民群众的致富追求、创业热情、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加快发展的目标上来,形成同心协力、大干快上的新氛围,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二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让镇村干部进一步增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能力,坚持"立足基层,着眼苗头,重在调解"的工作方法,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将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消灭在源头,提高驾驭市场能力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本领,打牢构建农村稳定的组织基础。第二,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村民议事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是建设和谐农村的核心,是民主法治的根本。第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用党员群众认可、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形象好的人任村干部。第二,要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用制度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尊重农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首创精神;杜绝少数镇村干部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消除和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确保村民自治扎扎实实地朝着和谐稳定方向发展。第三,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积极引导农民、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把利益表达机制纳入制度化轨道,有效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民生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救灾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增加对社会保障的补助支出,弥补社会保险的统筹缺口,化解转轨时期的风险;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加大对农业众多人口的农业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对社会福利性社会救济和优抚的投入,加大对孤老病、残、困的救助力度,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同时,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等民生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交通、国土、水务、农业等部门要以新农村建设和土地复耕整理为契机,加强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改水、改厨、改厕、垃圾处理等农村清洁工程,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五是建立有效的预警防范、调处机制。第一,要增强农村的危机管理与防范意识。这是整个预警防范的起点。第二,建立完善的监测与预警体系。要建立一个反应灵敏、分析准确的预警信息系统。保证农村基层政府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捕捉和收集所有可能导致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相关信息,以便通过对信息资料的分析,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做出预测。第三,在处理涉农纠纷时,调处者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要沉重冷静地分析问题,要善于控制局势,不要人为地夸大事态情形。要尽量低调地处理,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不要激怒任何一方,防止使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六是加强村规民约等道德文化建设。要鼓励各地农村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并建立健全相关规范和监督的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司法、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指导和审查,从程序上监督,从内容上引导,确保规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符合村民自治原则,反映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和意愿。要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农民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和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通过规约入户、定期宣传、创建评比等系列活动和措施,增强规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使村民信守规约,实现村民自主共建,从而把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和关系村民生产生活的政策,转化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规则。七是尊重和理性面对农民的利益诉求。一旦发生农民暴发的突发性上访事件,一定要地方领导干部出面"疏导",尊重和理性处理他们的"诉求",因为"在信访案件中,90%以上的群众要求是合理的",要尽量避免使用警力或少使用(打砸抢烧的除外),因为这样容易激化矛盾。同时依照法律和政策处理好这些问题,避免矛盾的激化。   《开放导报》2010年6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1]报告称我国村官缺少监督致损农事件日渐增多 2010-09-25  中国青年报[2]媒体称中国基层权力监督缺位 村官腐败不逊高官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00928/16167129.html[3]湖北6死1伤命案:男人外出打工农村无人保护 脆弱的乡村治安生态2008-08-27 中国青年报[4]男子霸占村里10余名留守妇女被毒打致死 2008年04月23日 生活新报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4-23/010715408058.shtml[5]老农民五旬过后竟横行成村霸 2006年07月11日02:22 重庆晨报 http://news.sina.com.cn/c/2006-07-11/02229421883s.shtml[6]"留守妇女"生存状况堪忧 中国妇女报 2006年12月5日[7]离婚案件增多 农民工婚姻为何频亮红灯? 中国江西网[8]因为目前不少地方都一兼挑了,本文将集体组织概述为村委会,此村委会里包含有村支委。[9]孙立平 莫将民众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 2010-9-17 南方农村报[10] 阿尔蒙德 [美] 《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第230页[11]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至3597万人 贫困发生率为3.6% 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1380/12825265.html[12]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经济参考报,2005-07-01。
  5. 斯多勒:反鲁宾派的埃及劳工运动
    2011/02/28 | 阅读: 1651
    作者原为民主党议员Alan Grayson高级政策顾问,从劳工运动角度分析埃及运动,指出维基解密显示埃及前总统的小儿子在美国银行接受培训后成为埃及遵循鲁宾风格经济政策的关键人物,穆巴拉克家族在新自由主义市场化中大量获利,而工厂中的辛苦劳作的青年和女性是运动主力。
  6. 大江健三郎:历史重演
    2012/01/30 | 阅读: 1655
    日本战败时我十岁,第二年日本就通过了新的宪法。然而事实是,日本已经逐渐对军事力量进行了整组改编,并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与美国签署秘密协议,允许其向日本出售核武器,这样一来,所谓的"非核三原则"便成了一纸空文。
  7. 吕新雨:宪政的根基--抗战前后梁漱溟的宪政思想与实践
    2012/12/26 | 阅读: 1659
    今天坊间和学术界的梁漱溟热,鲜有讨论他的宪政思想及其与乡村建设的关系。其实抗战前后,梁漱溟对宪政和政党问题有大量论述,值得今天重新回顾。
  8. 刘世定:《乡土中国》与“乡土”世界
    2009/03/17 | 阅读: 1659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教授的一部学术著作,书中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概念。本文通过对这些概念的梳理以及与当代社会科学中若干重要理论的比较,探讨了《乡土中国》中的概念是否仅仅属于“乡土中国”的问题。本文认为,费教授提出的若干概念,具有超出“乡土中国”的更广泛的适用性。
  9. 埃曼德·希亚姆:埃及的公民社会和新社会运动
    2011/02/18 | 阅读: 1667
    开罗公民教育顾问对埃及公民社会和新社会运动进行分析。尽管埃及争取变革运动在形成公民民主的一极——能够在埃及建立新的不同性质的社会运动方面起火车头作用的一极——方面取得了部分成功,在这里公民社会也构建了自己的生态范围,但是仍然存在若干需要面对的挑战。
  10. 孙伊: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2008/10/20 | 阅读: 1670
    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
  11. 吴飞:从乡约到乡村建设
    2009/05/27 | 阅读: 1670
    梁漱溟所讲的教育,并不是简单的读书识字和文化普及,而是一种政治理念。要理解这种政治理念,我们就需要更深地理解他所倚重的乡约传统和这背后的理论。
  12. 郑杭生、李路路、李迎生等:社会发展与变革的“中国模式”
    2009/09/15 | 阅读: 1672
    “中国社会发展模式与创新理论”笔谈会观点摘编

  13. 贺雪峰:农民如何组织起来?
    2012/04/28 | 阅读: 1675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不在于发展经济,不在于让农民致富,而在于如何防止农村人财物流出背景下农村基层的失序。中国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维持农村基本秩序,就是要从中国现代化的结构性条件出发,从大局出发,从一般性方面出发,来建设好中国当前的基层组织,并以此为基础,来将农民组织起来。
  14. 宋林飞:费孝通先生的富民主张及其理论探索
    2011/09/26 | 阅读: 1675
    一、费孝通先生的富民主张 2005年4月24日,费孝通先生辞世。26日《中国青年报》对费孝通先生逝世的悼词十分醒目:“费老走了,带着他一生志在富民的梦想;大师离去,满怀着对乡土中国的眷恋。”这样的评价是妥当的。富民,特别是让农民富裕起来,是费孝通先生一生的学术理想。26日《新华日报》发表了我悼念费孝通先生的文章“:江苏人民的儿子,江苏人民的骄傲。”其中,我说:“他在江苏不仅坚持以实地研究为基础的‘求学之道’,还实践了他‘志在富民’的学术理想。他走遍了江苏大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远见卓识的理论观点与政策建议。” 在费孝通先生80岁生日那天,有人问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是什么,他说志在富民。他在一首诗中写道:“脚踏实地,胸怀全局,志在富民,皓首不移。”这是他对自己人生理想与治学态度的基本概括。他的富民主张来源于农村实地调查。青年时期他在广西瑶山和吴江开弦弓村比较系统的农村社会调查中,目睹了农民的贫穷与苦难生活,从而立下了改变社会使农民走出贫穷与苦难的志向。他说:“我从早年立志认识和改造中国社会,可以说,一生的心思没有离开过农村和农民。推动我一生学术工作的主要动力,就是希望为农民富足、农村兴旺、中国强盛做点实事。” 改革开放以后,费孝通先生受命为恢复社会学教学与研究开始奔波。1980年代初期,他给我们上课与报告时,都说自己还有10年时间可以从事社会学研究工作,并且形象地说:“我口袋里只有10块钱了,不该零星地买些花生米,而要集中起来买一件心爱的东西才是。这件‘心爱的东西’,就是继续‘为中国农民能富起来做点事情’。”多年后,费老在一篇回顾文章中写道:“我在农村实地调查里从亲眼所见的事实产生了一种想法,即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就是农民吃饭穿衣的问题……当时的历史现实促使我发生了尽力使中国农民脱贫致富的使命感,也为我后来一生‘志在富民’的追求扎下了根子。” 费孝通先生在实地调查中常对从事实际工作的地方领导同志讲:“你们搞志在富民的路子,我在写志在富民的路子。”为了总结农村干部群众创造的切实可行的富民办法,他跑遍了中国大陆除西藏以外的各个省区,认真进行调查,精心概括富民的发展路子。费孝通先生说“:在生命最后的这段时间里,想做点人家希望我做的事情,也是我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也就是继续靠脑瓜子为富民事业想办法,出主意。”为此,费孝通先生长期关注农村的贫困问题,一生探索农民致富的道路,创造了“穷人社会学”。   二、费孝通先生的富民理论 费孝通先生一直致力于乡土中国的调查研究,毕生“行行重行行”,探索“认识中国从而改变中国”、如何使中国农民富裕起来的路径。费孝通先生的富民理论似可用他的十种观点概括。 1.农副相辅上世纪30年代,费孝通先生调查江苏吴江的农民生活,并在《江村经济》里提出:人多地少,以恢复农村副业,增加农民收入来解决中国的农村和土地问题。他在调查中发现,此时的开弦弓村有农地2758.5亩,人口274户,正常年景,为了得到足够的食物,每户约需5.5亩地。而当时,村里90%的农户平均占有不到10亩土地,其中75%的户均只有0至4亩。新米上市后,单靠农业,为了维持生活,每年每个家庭要亏空131.6元,而需要向地主交付42%食物的佃农更惨。农民靠什么来维持生计呢?答案是蚕丝。生产蚕丝,可使一般农户收入约300元,除去生产费用可赢余250元。他发现,农副相辅可以给农民带来新的收入来源,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 上世纪50年代,费孝通先生重访“江村”。他在《重访“江村”》中写道,许多老婆婆在岸上和他打招呼,拉着手不肯放。但很快,见面的热情被现实的问题打断了,老婆婆说:“好就是好,就是粮食……”他发现,1936年水稻平均亩产350斤,合作化后,1956年达到了559斤,农业增长60%,但从村干部那里得知,有人感觉日子没有21年前好过了。费孝通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判断:问题出在副业上。合作化后,由于区内分工和地区间的分工体系的破坏,整个桑蚕生产破坏了,根据当时的数据统计,1936年,副业占农副业总收入的40%多。1956年,却不到20%。总的来说,农民的收入是下降了。 他指出:“我根据二访‘江村’收集的资料,以及解放后在云南搞过的几次内地农村调查的情况,提出了在人多地少的地区,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副业的意见。这一看法,与当时强调以粮为纲的政策不合。为了单一的发展粮食生产而把副业挤掉,不能不说是片面的。”[1]他在调查中发现,一个地区人多地少,不搞副业,农民是富裕不起来的[2]。费孝通先生曾经探讨了苏南农民历史上的农副相辅观。他指出:“在历史上,苏南农民另辟蹊径,他们很巧妙地把畜牧业、种植业和手工业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典型的是栽桑、养蚕和缫丝,这便是所谓的家庭副业。其实副业并不副,如果按照我在30年代的调查结果,农民的生活是吃用各半的话,那么副业满足了农民除吃粮之外的另一半生活需求,吃靠土地,用靠副业,男耕女织,农副相辅。……这种结构作为历史传统一直流传下来,成为当时最理想的经济结构,苏南这块地方也成了人们向往的‘天堂’。他们的命根子被掰成两半,一半是土地,另一半就是包括手工业在内的家庭副业。”[3]这表明,费孝通先生的农副相辅观不是客厅里的空论,而是来自实际生活的感悟与总结。 2.农工相辅上世纪30年代,费孝通先生提出“农工相辅”的观点。在《江村经济》里,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乡土工业重建的问题。他认为,中国农村传统的经济模式是“男耕女织,农工相辅”,农业和手工业密切结合,是一个人多地少的乡土中国的特点。手工业分散在家庭里,虽然使中国传统工业在技术上不易进步,但土地不足的农民,可以靠这些家庭工业获得的收入,维持小康生活。他回忆说,我30年代在江村调查时,还曾看到农户的收入是农工相辅,一半对一半。人多地少,要富起来,不能完全靠种庄稼,在粮食作物之外要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并从事农产品加工性的家庭手工业[4]。他从实际出发提升理论认识。在《江村经济》这本书里,他注意到中国农村里农业、家庭副业、乡村工业的关系。他指出“:我的姊姊用了她一生的岁月想从改进农村里的副业和工业,来帮助农民提高他们的生活。1938年我从伦敦回国,在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云南省的内地农村进行社会调查,使我进一步看到在一个人口众多、土地有限的国家里,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重点应当放在发展乡村工业上。我在Earthbound China(《乡土中国》)一书里明确地提出了这个见解。1957年我重访江村,看到当时农业上有了发展,我感到高兴,但是为那种忽视副业和没有恢复乡村工业的情况而忧心忡忡。现在,历史的事实已经证明我当时的忧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5] 费孝通先生研究了社队工业取代传统副业的过程,他指出:“历史的经验表明,对苏南农民来说,只从土地上去讨生活是不足以维持生计的,要使生活富足起来,就得把握住另一半命根子。……因此,即使当时的政策把所谓‘七种八养九行当’的传统副业都列入禁区,农民还是顽强地寻找能开辟活跃的新的副业行当。于是在60年代末期的特定的社会条件下,苏南农民又创出了一条新路,他们纷纷起来举办社队工业,用搞工业的方式取得生活所必需的收入。因此,在农民的眼里,社队工业是开辟增加收入,满足生活需要的一个新的副业。它的作用与过去在家里饲养几头羊并无差别,至于手段和形式的不同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们用以工业为手段的农村集体副业这一根本性质来观察社队工业,那么对于社队工业的种种特征也就很容易理解了。”[6] 在费孝通先生看来,应把乡镇工业分为两个层次,一层就是现在的村办工业,它仍然保持着草根工业的性质;另一层则是现在的乡办工业和镇办工业,它是从草根工业向现代工业过渡的工业[7]。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乡镇企业的农工相辅、以工补农和以工支农问题。他认为:“乡镇工业始终是以繁荣农村经济为目标,充分利用最基层的集体经济力量和丰富的劳力资源,从农村的‘草根’上举办起来的。这种‘草根工业’,不仅没有损害农业和剥夺农民,相反地倒促成了工农相辅和城乡协作。就江苏全省而言,自从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用乡镇企业的盈余担负如水利等农用基本建设的经费远远超过同期国家投资的总额,这是直接的以工补农。在苏南乡镇企业发达的乡村,其他如开办学校、修桥铺路、烈军属、五保户补贴等的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的开支都不必摊到农户而由村办企业支出,甚至一些基层组织的部分财政经费也由村办企业付偿。如果没有村办企业,这些费用还得在农业收入中扣除,这是间接的以工支农。”[8]这种从实际中概括出来的理论观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工业下乡在“江村经济”中,费孝通先生首次提出了“工业下乡”的观点。1981年,他在三访江村时指出,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多种多样的企业不应当都集中在少数都市里,而应当尽可能地分散到广大的农村里去,我称之为‘工业下乡’”[9]。工业下乡同样可以在国家经济结构中增加工业的比重,但是在人口分布上却不致过分集中,甚至可以不产生大量脱离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在这个意义上,为具体实现工农结合,或消除工农差距的社会开辟了道路。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苏南实地调查中发现,正在异军突起的乡、村(当时称公社、生产队)所办的工业,所以都称作“社队工业”。集镇是社办工厂集中的地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农民出来当工人,集镇的人口也就多起来了,集镇上新的建筑一座座盖了起来,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10]。 费孝通先生曾经解释过工业下乡和科技下乡的社会历史原因。他指出,人多地少只是一股内在的动力,农工相辅的实现还需要外在因素的触发。社队工业兴起的外在因素就是“文化大革命”这一特定的社会条件。大城市里动刀动枪地打派仗,干部、知识青年下放插队这两件使城里人或许到现在还要做恶梦的事情,从另一面来看,却成了农村小型工业兴起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那时的办厂条件多数是大中城市主动送下来的。相比之下,农村的局面要比城市稳定。于是城市里不能生产,就转移到乡下去。那么,由谁来牵线转移?从吴江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是那些家在农村的退休工人以及下乡的知识青年和干部,尽管目的各不相同,但他们实际上却成了城乡经济的中介人。社队工业就是在社会需要在于社会生产,农村局势相对稳定,而且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有了中介人作联系的条件下产生出来的[11]。 费孝通先生指出,我国农村当前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本质上是一个工业化的过程,把工厂办到农村里去的另一面就是乡村的城市化,也可以说城市扩散到乡村里去。这可能是我国工业化的一个特点。我们不走把农民集中到城市里去发展工业的路子,而是让农民把工业引进乡村来脱贫致富。在边区发展的研究中,我们觉得城市对乡村的扩散作用更为突出,也更为重要,甚至可以说,这些原来经济很不发达的边区的现代工业基本上是靠外边的力量兴办起来的。……由大中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和部分设备,乡村提供土地、劳动力和部分资金,合作办中小型乡镇企业,成了一条双方有利的出路[12]。 我曾陪同费孝通先生考察过江苏扬中地区的乡镇企业,老人家对“散点式的规模经济”十分有兴趣。乡镇企业把工业犹如撒沙般地扩散到乡间,直至进入农户的家庭,使在整个乡镇范围内的居民都得到实27惠。对此,他概括为一句话“:要使千家万户富起来。” 4.科技下乡费孝通先生指出,乡镇工业的发展,从总体上看,都经历了由初创、发展到逐渐成熟的三个阶段。各个乡基本上都是由一二个、二三个第一代企业起家,一个老根抽出许多嫩枝,形成一批第二代企业。以后嫩枝再发,又爆出一批第三代企业。第一代乡镇企业,绝大多数是50年代末集中了农村社员和集镇居民的家庭手工业而建立起来的。设备陈旧,工艺简单,产品粗糙,利润极少甚至亏损。这一代乡镇工业在潜伏发展期与大中城市的联结是偶发性的,并且是以生产经验为基础而不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那时乡镇企业的特点是,人们能懂得什么技术,企业就生产什么;这些人能搞到什么工业原料,提供什么信息,企业就上马什么。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被迫的盲目发展。 回顾历史,情况十分清楚。党的十一届三中会会之后,等待着这新的一代企业的是城市企业与乡镇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本身之间的企业竞争和产品竞争,这是一个更为严峻的考验。生存还是淘汰,关键在于乡镇企业的热心人与能人能否顺利地转化为各种专业人才,去克服企业在资金、原料、设备、技术、经营管理、产品的推销等一道道难关。这一代企业的确向现代水平跨了一步,城市人才下乡传播的工业技术已经开花结果。可是,乡镇企业一旦成长起来,就形成了对城市在人才、技术、原料、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更大依托。正如费孝通先生看到的那样,在这个时期,乡镇工业突破了行政区划和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来同城市大工业发生联系,开始走上了进行多种形式的有机结合的轨道,并由不稳定趋向稳定,由松散趋向紧密。在各种结合中,技术联结、技术合作的内容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显然,我国城乡之间还存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巨大差别,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驱使着科学技术及科技人才由高水平向低水平即城市向乡村流动。这种与工业经济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科学技术流向,滋养了农村的一大批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年轻人,从而农村里迅速成长起了大量的工业技术人才。科学技术下乡是由两股人才的流动带来的。一股是城市技术人才向农村的流动。这里面又有短期流动和长期流入两种形式。长期流入即从城市引进技术人员,短期流动即是以聘请顾问、兼职、短期支援、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出现的人才向农村的流动。有一些乡镇企业发展得较早的乡,骨干企业已进入了第三个时期即成熟期,这一阶段,乡镇企业已经具备了资金、技术、人才、设备、信息、市场的条件,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和经济技术实力,有了较强的竞争能力[13]。当年,我也调查过一些“星期日工程师”,他们为乡镇企业发展解决技术工人的就地培训与指导问题。 费孝通先生研究了内蒙地区的科技推广,探究科技下乡的具体形式与内容。他指出,当前的问题是怎样把这些已经找到的发展手段大力地运用起来发挥效力,关键是怎样使这些已经行之有效的科学知识能传递到广大群众手上,变成千家万户的生产力。这里包括着两个问题:一是怎样形成一个扩散知识的社会组织,二是怎样建立起一个扩散知识的队伍。这个科技村为科技知识的传播建立起一个五层结构的塔形梯队组织,最高层是负责全村科学普及推广工作的科学技术委员会;其次是受过农民业余技术学校培训的有文化知识的农民技术员;第四层是示范户,是些能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农户,其中选出若干重点示范户作为第三层;基层称科技户,包括所有愿意接受科技知识的农户[14]。这样分类是深入与正确的。 5.草根工业费孝通先生把他这次看到的中国农民创办的工业,形象地叫做“草根工业”。他说:“农民搞副业的一个特点是一哄而起,遍地开花。在初期短短几年里,苏南的社队工业也到处蔓延,落地生根,历经艰险而不衰。社队工业的这种强盛的生命力和普遍的适应性,不能不使人联想到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草根深深地扎在泥土之中,一有条件它就发芽,就蓬蓬勃勃地生长。这种社队工业,可以称作草根工业。”[15]这既指出了农民办工业的创造性,也说明了农民办工业的顽强与生命力。 关于草根工业向现代化工业的转变,费孝通先生指出,草根工业就不能像以往的家庭副业那样,长期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它必须不断改变分配、人事、管理等各种制度和技术素质,以适应工业经济的规律,否则在急速的市场涨落和激烈的企业竞争中,就有被淘汰的危险。从切身经验中认识和掌握现代化工业运转的规律性,并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改造自己,这就使得一部分乡镇工业在草根工业的基础上上升了一步,开始脱离副业性质,朝着现代化工业的目标发展[16]。 费孝通先生还颇有兴味地探讨了草根工业和农民生活的关系。他指出:“即工业与农民生活的关系越密切,发展的动力就越足,发展的速度也就越快。所以乡一层的工业一上升,农民就觉得它离自己的生活远了一点,于是就把积极性投入到仍然作为草根工业的村一层的工业上去。就这样,一批草根工业离了‘土’,又一批草根工业长了出来。”[17]如果从草根工业的不足来看,我认为,一是分散,二是技术含量低。就近务工,方便了农民,但缺乏配套设施与技术人才,约束了企业的成长。 关于草根工业的重要性,费孝通先生指出:“农业负担的减轻,耕作技术的改革,服务体系的建立,都需要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这一力量在现在的农业里是不具备的。所以农业由小农经济向规模经济过渡,必须有一外来的触发和支撑的力量。我以为这一力量就来自草根工业。实际上,现在苏南农村不发生大批农民外流,农业还能继持高产,是得力于基层草根工业的支持。”[18] 费孝通先生还探讨了草根工业与草根资源的关系。他指出,草根资源的开发为发展草根工业提供了条件。但是如果不跟着资源的生长区发展加工工业,资源的开发也就无法继续下去。民权的葡萄生产给我们一个正面的生动例证。第一步是开发草根资源;第二步是发展草根工业[19]。利用草根资源,有利于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并提高产品化程度,增加收入与就业机会。 6.致富模式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大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他们千方百计地去开辟种种生财之道,农民常称它为“找活路”。费孝通先生指出,各地农民处境不同,条件有别,所找到的活路多种多样,因而形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发展模式。费孝通先生通过苏南调查总结了四条经验: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才不兴[20]。实际上,这就是“苏南模式”。费孝通先生首先提出了“苏南模式”的概念,主张因地制宜地发展乡村工业,总结了发展个体私营的“温州模式”、引进外资“三来一补”的“珠江模式”、发展农民庭园经济的“民权模式”等等。 费孝通教授还提出了其它一些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他到淮阴、盐城、徐州等地区都做过调查,十分关心苏北的发展。1986年,他在苏北地区的一次调查就达20多天。他指出,苏北乡镇工业发展得迟,个体专业户发展得快,因此很想搞清楚专业户对发展乡镇工业所起的作用。他在淮阴总结了“耿车模式”,认为这是一条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采取简单加工的方式来发展家庭工副业的路子。他还对“耿车模式”的创新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要有现代技术;二是能人多一些;三是建设商品市场;四是对外开放。显然,这些建议都是正确的,至今仍然具有现实意义。他在河南民权县庭院经济发展中发现两条“龙”:一是果农专业以农户为单位种葡萄,乡镇企业榨汁发酵,县里的国营酒厂最终制成果酒;另一条龙是纺织品抽纱,一根针,一根线,不用油,不用电,老人小孩都能干。初成品分散在千家万户,县工艺品厂集中收去修整、漂白、包装出口。这种利用千家万户的劳动力,让他们不出院不出村就能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路子,他称之为“民权模式”。徐州的农民组成建筑队,到外地承包工程挣回的钱,成了苏北农村工业化的启动资金。林县也有“10万大军出太行”。这种专业性劳务输出的富民路子,费孝通先生也把它看作是一种模式。福清县由侨胞投资兴办各种企业,甚至成为开发工业小区的发展方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出了一条新路。费孝通先生称之为“侨乡模式”。 7.发展小城镇1983年,费孝通先生根据吴江调查发表了《小城镇·大问题》一文。他说,小城镇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小城镇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人口出路的一个大问题。要做活人口这盘棋,需要做好两个棋眼:一是发展内地的小城镇这种人口蓄水池,一是疏散人口到地广人稀的边区开发那里丰富的资源。 费孝通先生发现,苏南小城镇的复苏和繁荣,是小型工业特别是社队工业带动的结果。他指出:“我们应当提倡‘大鱼帮小鱼,小鱼帮虾米’,要求大中城市的工业帮助、促进农村社队工业的发展。”他形象地指出,资本主义是“大鱼吃小鱼”,而我们社会主义却是“大鱼帮小鱼”,说得更完整些是个“大小相辅相促”的模式。 “小城镇”这种社会实体是以一批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体组成的社区。无论从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等因素看,它们都既具有与农村社区相异的特点,又都与周围的农村保持着不能缺少的联系。我们把这样的社会实体用一个普通的名字加以概括,称之为“小城镇”[21]。工业发展不同于农业,它必须要有一个集中的地方。社队工业找到了正在衰落的小城镇。在吴江县可以看到,凡是公社集镇都是社队工厂最集中的地方[22]。他指出,社队工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转化为工人,县办和镇办工业的发展也招收了相当数量的农民工。这就是说现在已经有不少农民到小城镇里来了。据调查,这五六年来,小城镇的实际聚居人口与户口在册的人口相比,普遍29增加了1/3。因此,人口普查所得的小城镇人口数与实际情形差得很远。这些农民工到了镇上与镇上工人一样干活,甚至那些条件最差、最累、最重的活往往是由他们来承担,他们实际上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新成员[23]。 减少农民才能致富农民。农民进入小城镇,转移成本低,转移能力强,因而是农民转移首先选择就地转移进入当地小城镇。这为小城镇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也增添了生气。 8.离土不离乡费孝通先生指出,离土不离乡、离乡不背井这两种方式应该作为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具体途径来进行研究。现在所谓离土不离乡、遍地开花的社队小工业就是植根于农工相辅的历史传统。地少人多,农工相辅是社队工业发展的内因[24]。费孝通先生首先关注的农民流动形式是就地转移。 随着乡镇工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了一条出路。这意味着在苏南地区,农村劳力总数的1/3以上,已脱离了农业劳动。这一方面使农村的人口压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另一方面使这部分农民开始以新的劳动手段与工业生产的对象相结合。于是,在江苏农村形成了一支具有独特性质的劳动队伍。各地对这支劳动队伍有许多称呼,例如农民工、务工社员、亦工亦农人员等等。叫法虽然不同,但意义却相同,那就是农工相兼。因此,兼业就是这批劳动者具有的独特性质。这就要求剩余劳力转向工业的时候,应当保持他们在适当时间内能从事农业的弹性,以保证农业的稳定。因此,兼业是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之后费孝通先生观察到,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这些小城镇上来工作,这就导致小城镇人口数量上的增加和结构上的变化。这些兼业者,绝大多数仍住宿在农村,每天在镇村之间作钟摆式的流动。县城和集镇就是以这种形式,控制农村剩余劳力向大中城市的盲目流动。从乡镇、县属镇到县城,各个层次的小城镇都在起着层层截流聚居人口的作用,从而减轻了大中城市的人口压力。如下两种人口流向,开创了在流动中改变人口不合理分布的新路:一部分劳动人口从农村向小城镇聚居,被称为“离土不离乡”;一部分劳动人口有组织地定期从本乡外出,被称为“离乡不背井”[25]。 费孝通先生关于离土不离乡的思想有个拓展的过程。他指出,我们在小城镇研究中,曾经提出“离土不离乡”的概念,这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来的。现在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我们认为农民“乡”、“土”都可能离。前提有两个,一是农业规模经营,二是社会保险制度。我在苏南进行了规模农业的研究,一般认为,一个农村劳力如果有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又能利用机械耕种,经营10-20亩土地,收入就可以等于务工的劳力收入。另一方面,土地对于农民长期起着社会保险的作用,在新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之前,农民轻易不肯放弃土地[26]。进入新世纪以来,离土又离乡成为更重要的一种农民转移方式。既扩大了大中城市的劳动力资源,又扩大了农民就业与增收的空间,形成了城市中“新生代农民工”新的风景线。 9.边区开发1984年以后,费孝通先生走出江苏,并分两路穿梭进行:一路是走沿海各省,一路是走边区。沿海的一路从浙江、福建、广州到香港,可以说是从江苏向南延伸的。边区这一路从内蒙古西走宁夏和甘肃,1991年又走进大西南的山区。在考察西北和西南地区后,他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建立黄河上游多民族经济开发区的建议》及《关于建立攀西开发区,重建南方丝绸之路,开发大西南的设想》等旨在加速开发边区经济的建议。 费孝通先生主张,边区开发不能只搞大工业。他指出“:只搞大工业,老百姓是富不起来的。内蒙古的包头是个例子,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到让老百姓富起来。……如果工业净搞大工业,搞单打一,这个地方就不会富,盐场搞了很久了,几百年了,可老百姓很苦,穷人不少。必须要大小配合。我们需要搞大的,但光有大的没有小的,结果地方资源是出去了,从中央拨回来的钱只够养活政府里的工作人员,至多建立几个漂亮的大楼,老百姓分不到多少。这就是我们西北地区的毛病。”[27]他探讨了工业规模结构与城乡居民致富的关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他认为,边区开发应“全国一盘棋”。他指出:“我在开发边区这个课题里开始着重做了农牧结合和城乡结合这两个题目,进而产生了‘全国一盘棋’的观点。”他认为,“开发边区必须走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道路。如果占有国土1/3的草原能充分利用,成为全国人民肉食供应基地,就可以减少对粮食的需求,而使农业地区的土地能从粮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向培植经济作物转移。从宏观上去看,这是一项提高国民生产力的大战略。”他说,必须逐步改变让牲畜自己在草地上找草吃,人跟着牲畜移动的原始性游牧方式,而把牲畜固定在一定的地方,由人去找适合费孝通先生的富民主张及其理论探索牲畜生长的饲料来喂它们。简单说是由放牧改变成饲育。他指出:“我在赤峰的巴彦他拉看到过去因开垦而破坏的草场已开辟成牧草生产基地,每年提供大量牧草给其他地方去饲养牲畜。又在黑塔子听到‘退农还牧’的计划。他们打算建立奶牛基地,把原来开垦成的农田改种牲畜的饲料,做到一头母牛有‘一亩青贮、一亩草料’。我在这里得到了‘发展为牧业服务的农业’的概念。用来说明‘农牧结合’的具体内容。”[28]这种小中见大的思考方法,很有启发性。 费孝通先生四访贵州、五上瑶山、六访河南、七访山东、八访甘肃等,东奔西走,几乎踏遍了中国大地。在他93岁高龄时,他第八次来到了定西县。看到当地农民的生活比上次来时好多了,不再以土豆为日常生活的主食时,他说:“我可以不再来了!”[29]他这种“百姓情怀”十分令人感动! 从1992年开始,费孝通先生开始对中部传统农业地区的发展进行调查研究。他想找出一条使中部地区的农民尽快富起来的路子。于是他到苏北、山东、湖北、湖南,到河北、河南等地调查后,主张政府组织、帮助、鼓励农民积极种粮油麻,养猪羊鱼虾,发展农民所熟悉的家庭农副业生产。在这个基础上企业与农户结合,实行工农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方式,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口袋里有了钱,就会走上办工业的道路。他说,这是一条“从农业里长出工业”的道路。在推进中西部大开发的今天,费孝通先生重视“工农贸一体化”的观点,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0.浦东开发1990年,浦东开发提到了研究日程上,费孝通先生先后在南京、苏州、南通、上海、杭州等地进行调查,就浦东开发和如何确定上海地位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主张,从全国经济格局上、从更高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层次上来考虑浦东开发。他指出“:如果上海浦东仍像深圳那样吸引外资,以建设工厂为主,哪怕是包括兴建一些高技术的产业,它的扩散能力和辐射能力都将受到很大限制,并可能在市场、产业结构等方面与江浙,甚至沿江城市发生矛盾。即便上海能起到窗口的作用,也无法起到龙头的作用。上海应该更上一层楼,在更高层次上成为全国的贸易、金融、信息、运输、科技的中心。”使上海成为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地带工农业商品的总调度室或总服务站,成为一个具有广阔腹地的大陆香港[30]。根据这个构想,费孝通先生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浦东开发、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的建议。 设想的开发长江三角洲与浦东开发区是怎么样的关系呢?费孝通先生指出,两者原是一回事,不但没有矛盾,而且彼此衔接,相互补充。如果中央只给浦东优惠条件,则会给江浙带来一些不利;如果浦东能与江浙同步开发,则能使中国这块心脏地区很快富裕起来。实际上上海与江浙在经济上的依存关系发展到今天,已经谁也离不开谁了。因此,普遍希望中央能把长江三角洲作为整体来考虑进行,深化改革,并给予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政策[31]。 这表明,他对中华民族振兴有高度责任感,他寻找中华民族振兴新的增长极,是完全正确的。今天,我们可以看到,深圳特区、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已经成为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的龙头。其中有费先生的一份心血与智慧! 我曾多次跟随费孝通先生在江苏吴江、无锡、扬中等地调查,受到许多教益。学习与弘扬先生从事重视实地调查的“求学之道”、“志在富民”与经世致用的治学理念,是我从事学术研究的准则与人生奋斗的目标。   注释 [1][2][5][9]费孝通:《从事社会学五十年》,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第133页,第162页,第120页,第128页。 [3][6][7][8][11][13][14][15][16][17][18][20][21][24][25]费孝通:《费孝通学术精华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3页,第85页,第90页,第114-115页,第166-167页,第265-270页,第449-450页,第86页,第87-88页,第93页,第100页,第135页,第150页,第165页,201-205页。 [4][19][22][23]费孝通:《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页,第522-523页,第25页,第32页。 [10][29《]中国知识分子的“百年乡恋”》,〔北京〕《中国合作经济》2008年第9期。 [12]费孝通:《谈谈〈城乡协调发展〉》,《行行重行行》,〔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85-586页。 [26]费孝通:《全国一盘棋》,《行行重行行》,〔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4页。 [27]费孝通:《阿拉善之行》,《行行重行行》,〔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86页。 [28]费孝通:《四年思路回顾》,《行行重行行》,〔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52-556页。 [30][31]费孝通:《行行重行行》,〔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94页,第425-427页。
  15. 顾铮:由《生活》画报再度停刊所想到的
    2008/08/02 | 阅读: 1679
    作者认为《生活》画报的停刊是因为《生活》画报所代表的西方主流话语与价值观念的统治力量的式微,批评《生活》风格影响下的“荷赛”叙事摄影作品。
  16. 张旭东:只有五四才能帮助中国在全球化中找到方向
    2009/05/05 | 阅读: 1679
    编者按:今年是五四运动90周年。各个行业都掀起纪念五四的高潮,五四精神历经九十年的岁月显得更加的生动和鲜活,同时也伴随着激烈的争辩。五四运动对于当代中国仍然有着强烈影响,有人高赞五四的批判精神,有人却认为其为文化“断裂”的根源。如何合理评价五四精神、五四文化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地位,厘清对五四精神、五四文化的认识,记者采访了杜克大学文学系博士、纽约大学中国中心主任、东亚研究系主任张旭东教授。
  17. 陈柏峰: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
    2011/01/14 | 阅读: 1681
    摘要:当前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已经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对村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村内混混逐渐取代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混混在村庄内部与熟人相处时,不再遵循传统的人情和面子原则,为了利益而不断走极端,动用暴力和暴力威胁;乡村混混的暴力和暴力威胁,也日渐嵌入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村庄内部的人际关系。这些都表明,熟人社会中的乡土逻辑发生了变异。Abstract: The village hunhuns groups in current Lianghu plain have escaped from the constraints of the village acquaintance community. On reverse, their impact influence to the human relationships in acquaintance community can not be ignored.. The village hunhuns dominate villages. Hunhuns in village have been getting instead of the traditional decent peoples, and becoming the most decent peoples. When dealing with acquaintances, village hunhuns don’t abbey the rules of emotion and face any longer. They constantly go to extremes in pursuit of interests, using violence and threats of violence, which increasingly embedded in thinking and means of action of the villagers. Thus it is profoundly impacting and changing the human relationships within the village. These all show the earth-bound logic have been changed.Key words: Village Hunhuns; Acquaintance Community; Human Relationships; Earth-bound Logic 当前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组织结构逐渐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1],国家难以有效打击[2]。乡村混混来自乡村社会,他们还要在乡村社会中谋取利益,村庄却再难以对之实施约束。乡村江湖不仅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还对熟人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支配作用。当乡村混混依赖关系组织化的乡村江湖联盟再进入村庄中,就成了村庄中的“超级权势”,从根本上改变了村庄人际关系生态。这种人人明了的超级权势的在场,触动了村民与人相处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而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了熟人社会中的各种人际关系。过去对村庄人际关系的研究主要关注亲缘、人情、面子等要素,本研究可以突破这种视野,从进一步丰富村庄人际关系的研究。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熟人社会内部的“本土混混”取代各种传统型“头面人物”,成为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二是源自熟人社会内部的“本土混混”与村内熟人相处时,人际关系状况的改变;三是乡村混混“超级权势”的在场,对村庄熟人社会内部村民之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作者曾在全国多个地方农村就乡村混混展开了系统研究[3]。本文将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以多个村庄的质性调研为背景,[1]考察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对村庄人际关系的影响。文章涉及的村庄都在相对独立的农业型乡镇,距离县城或市区较远。驻村调研中,与村民同吃同住,调研方法主要是访谈村干部、村民和一些在村混混。 一、最有面子的人在两湖平原的村庄调研,我经常会问村民:“谁是村庄中有威望的人?”得到的回答大多是:“现在各种各的田,各吃各的饭,谁也不管谁,有谁比谁的威望大呢!”而当我问及谁是村庄中有面子的人,他们却能逐个数来。按照通常的理解,有面子就是有威望,而村民的回答却与此不同。于是,我总会反问:“有面子怎么不算有威望呢?”他们无外乎回答说:“有威望就是大家都很尊重,但有面子的人不过是自己有面子,别人却不一定尊重。”从我的观察来看,对有面子的人,村民们表面上也是尊重的,不过这种尊重也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并非发自内心,私下他们会有不满、抱怨甚至不屑。面子与威望的分离,其实是当前乡村社会剧烈变迁时期发生的,一种名义与实质相分离的现象。“名实分离”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普遍现象。费孝通曾指出,在一个变动缓慢的社会结构里,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对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结果不免口是心非,滋生虚伪和歪曲,但这不可避免。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当社会加速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无法避免,因此会发生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4]我这里所说的“名实分离”,与费孝通所说的还不完全是一回事。我并不关注传统的形式是否不准反对,而主要关注新出现的事物和现象借用了传统事物的形式,从而使得事物的表面与内核、形式与实质发生了分离。面子与威望的分离,本质上源于面子的表面与内核、形式与实质的分离,这种分离是村庄面子竞争异化的产物。在村庄中,面子竞争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不同村庄竞争的内容和形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表现为对某物的争夺或某事的攀比。竞争的背后其实有更本质性的东西,它关涉到村民的品格、尊严和村庄的主流价值。如果面子竞争将对载体物(即体现面子的物或事)的争夺、攀比当成了竞争本身的目的,而置面子的本质和竞争的价值和真正目的于不顾,放弃竞争的基本原则,背离了乡土逻辑,这就构成了面子竞争的异化。在村庄中,面子本来是与村民的良好评价相联系的,但这个良好评价常常要与相关的载体物联系在一起。在面子竞争的过程中,良好的评价被忽视了,相反,供人评价的载体物却成了村民在面子竞争中所追求的目标本身,这就造成了一种名实分离[5]。正因此,在两湖平原农村,“有面子的人”并不是“有威望的人”。将两湖平原村民所认为的“村里最有面子的人”归纳起来,共有三种:一是处于乡村江湖中上层,能够支配手下一帮“兄弟”的乡村混混;二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能够支配乡村混混的乡村干部;三是那些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有很多乡村混混愿意为其“卖命”的乡村企业主和工商业者。在华南或华北农村,村庄中还有许多传统型的有威望、有面子的人;但在两湖平原,有威望的人已经不存在,有面子的人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乡村混混有关。也许正因此,当地村民还用“有味”、“味道很足”来解释“有面子”,这含有可以压制别人、值得炫耀、让人羡慕等意思。乡村混混以及与乡村混混有关的人“有面子”、“有味”,不仅仅因为乡村混混可以支配普通村民,还因为乡村混混对村庄精英也能构成支配。当前村庄精英可以分为体制型精英和非体制精英。体制型精英主要指村干部,他的权力来源于自治体的授予和政府行政体系的认可。非体制精英是在村庄中有一定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村民,他们与普通村民的区别主要在于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有无,而与体制型精英的区别则主要在于影响力来源的不同。非体制精英的影响力源于村落社会中的文化认同和利益联系,由于无正式授权,边界往往不太明晰,主要有宗族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乡村教师、民间文化人)等[6]。在两湖平原,无论是何种村庄精英,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否则常常会受到乡村混混的骚扰和支配。换句话说,乡村混混在村庄体制型精英和非体制精英面前,也是“有面子”的。在法律文本上,作为村庄体制精英的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关系,是村庄自治体内部的权力关系。但是,1980年代以来的乡政村治和村民自治并没有突破贯穿于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7],因此自治性权力关系至今徒有虚名,村干部与普通村民之间本质上存在一种类似于行政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以国家行政强制力、村庄自治规则、共同体情感为后盾,在性质上具有直接支配性。但在两湖平原的村庄生活中,村干部很难对乡村混混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实现关系组织化的背景下,乡村干部对他们的力量不敢轻视,更不敢断然以简单的方式处理同乡村混混的关系。楚江市沙桥村的一个村干部说:“乡村混混可不是好惹的,一般村干部都要巴结他们,村支书也不例外。如果村支书的后台比较硬,关系比较广,还可以置身事外,与乡村混混互不干涉;如果村支书家门弱、关系窄,往往还要受气。”在临沙村,村内的混混横行霸道,侵占公共财产,村干部根本无力对付。2006年,村里一混混想承包村集体的一口鱼池,便在村里放言:“如果村支书不让我承包,我就要让他断两根肋骨。”村支书听到传闻也只能默默受气。即使村干部与混混保持的是互不干涉的关系,在本村混混需要的时候,村干部也常常会主动帮助他们协调各种关系;平常也偶尔走动一下,和他们一起坐坐,聊聊天;本村混混家里办红白喜事时,还要礼节性地走人情,要给混混面子。通常,乡村混混的力量甚至比乡村干部大,不过,他们一般也会给村支书一点面子,毕竟他们还生活在村里,时常需要村里帮忙。因此,乡村混混与村支书之间往往是互相给面子。可以说,乡村混混具有的暴力属性,使乡村干部无法按照自治体或行政管理的关系模式对他们建立支配关系。在乡村混混的暴力威胁面前,乡村干部大多屈服而明哲保身。村干部有时干脆与乡村混混“结盟”,从而依赖乡村混混的暴力和暴力威胁,来支配普通村民。这背后当然也有制度性的原因。国家在推行现代化过程中,压力型体制使村干部处境艰难。乡对村名义上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但来自上级政府的包括农业税和计划生育在内的一切要求和任务,村庄都必须满足。上级要求和任务层出不穷,村庄干部应接不暇、疲于应付。在1990年代的治理性危机背景下,乡村两级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乡村混混也常常被纳入这个共同体之中,帮助乡村干部完成收税等各项任务。取消农业税后,虽少了收税难题,乡村干部仍需乡村混混提供一些帮助,以解决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诸多问题。乡村混混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依赖暴力和暴力威胁,这使得本应依赖政府力量和村庄共同体情感进行运作的村庄权力发生了变形。乃至于乡村混混干脆被吸收为村干部,被正式纳入体制之内,这使得村庄正式权力蜕变成乡村混混赤裸裸的暴力。在与村干部的“结盟”或直接进入村干部行列的过程中,乡村混混成为了村庄中最有面子的人。当前乡村社会中,最有影响力的村庄非体制精英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乡村企业主、工商业者等经济精英。同村庄体制精英一样,他们也是要么与乡村混混结盟,要么处事时给足乡村混混面子。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结盟,常常是为了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混混依附于村庄经济精英,可以充当其保安和打手;村庄经济精英依附于混混,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特殊地位,谋取灰色利益。由于社会中存在诸多灰色地带,村庄经济精英的合法经营活动有时也需要乡村混混的保护。总之,村庄经济精英与乡村混混保持良好关系,甚至进入混混的关系网络结构中,这样一来,乡村混混在村庄经济精英面前也是很有面子的。乡村混混中那些最有面子的,往往不但可以对村庄精英进行直接支配,一般县乡干部也要让他们几分,给他们几分面子,这种乡村混混可称为“地方黑恶势力”,临湖市付村的杨某就属于此。桥头村胡支书为了参选市人大代表而求助于他的事情,可以说明问题。在胡支书参加的这次选举中,与胡支书存在竞争关系的主要是邻村的支书,此人是一个乡村混混——桥头村一带的“超级权势”关系网络中的一员,有被收监的经历。胡支书自知不是对手,便求助于付村的混混杨某,据说杨某是临湖市的混混头目之一,市里的干部都必须给他面子。杨某答复胡支书说:“我愿意帮你的忙,但对方也是我们道上的人,我不能为了你而得罪了他。这样吧,选票你们一人一半。”听到这话,胡书记就明白了,走“正常”的选举渠道,自己要落选。楚江市沙桥村所在镇的“刘爷”也是这样,派出所的前所长也要给他面子。“刘爷”教训同镇其他混混,所长事先知道,但只是说“不要闹得太凶就行了”。在教训混混的酒席上,所长竟然亲自驾车过来敬酒,给足了“刘爷”面子[1]。在岳阳市黄村一带,开赌场的乡村混混非常猖獗,根本不把派出所放在眼里。在乡间主干道旁,露天赌场一开就是十几天,派出所民警知道情况,却根本没有能力管。派出所人手少,一个所只有六个人,管辖两个乡镇,而赌场常常是几百人聚赌,光“打手”、“马仔”就有几十个。从派出所门口开始,一路都有混混放哨,往往警察一出动,赌场就得到消息散了场。发生冲突时,民警也根本不是混混的对手。2005年,有民警在抓赌中反被混混殴打,这件事后来居然不了了之。这导致民警从此以后非常消极,他们平日除了喝茶看报纸,就是想办法完成“创收”任务;对待村民,民警能躲就躲,能吓唬就吓唬,能骗点“创收”就骗点;单个警察平常甚至不敢穿警服,一是怕混混的追打,二是怕村民骂娘。一次,调查者同民警开着警车出门遇见一个开在路边的赌场,调查者出于好玩的心理按了一下警笛,民警非常紧张,赶紧快速“逃离”现场[8]。民警与混混的关系似乎完全颠倒了过来,乡村混混的面子和威力可谓到了巅峰。正因为乡村混混日益成为最有面子的人,两湖平原的农民对他们的态度也日益暧昧。楚江市新王村的一个中年农民曾向我讲述他侄子做混混的混世经历,言谈间很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有面子的侄子而感到自豪。人们不再为乡村混混而感到羞耻,而当他们是值得赞扬的英雄,是令人羡慕的有面子之士。这样,乡村江湖对年轻人有了尤其大的吸引力,更多的年轻人愿意聚集在乡村江湖的“成功之士”周围。许多年轻人慕名而去,临江县湖场村甚至有家长主动将孩子送去。在乡村混混的结构中,这些年轻人可以找到了畸形的社会理想和特有的社会上升阶梯。很多小混混都把做成“大混混”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调查中,很多小混混告诉我,能被大混混叫出去打架才“有个混头”,他们觉得最有面子的事情是,有一天自己“混出来”了,在家里就能控制公司股份、占码头、抢地盘,有人送钱来。 二、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的相处熟人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地方性社会,人们需要在生活中互相扶持,在经济上互相救济,遵循“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这也是常识性的人际关系原则。情面原则从熟悉和亲密中生发出来,它要求人们待人接物、处理关系时,顾及人情和面子、不偏不倚、合乎情理、讲究忍让。不走极端原则,不仅仅要求讲人情,还要求在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不认死理、通情达理、随和克制。作为村庄社会中的一员,乡村混混是否仍然遵循这些人际关系原则呢?在两湖平原村庄,很多乡村混混不再遵循这种原则。常德市毛村,有个混混将车停在路中间,一个村民拖板车经过,就说了句“车挡道了”,混混就喊来十多个混混殴打这个村民[9]。天门市汪村,村里的混混强占村民的宅基地,村民却只能忍气吞声,毫无办法。临江县湖场村的祝家,仗着儿子长期在镇上闲混,有很多混混朋友,在村里说话“粗声粗气”,做事不顾后果。2005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明听到自家田那边有机器抽水的声音,估摸着稻田里抽水灌溉了。第二天天一亮就去田里看灌溉情况,却发现周围的田里都有水,唯独他家的没水。李明便到抽水员老祝家问原因,老祝只说会抽的,就不理睬他了。李明就回头去找队长,结果小祝跟上来吼他:“一大清早,到我家闹什么?”李某反问:“你还想打人?”小祝闻言就动手将李某打倒在地。李某倒地后说:“你这兔崽子!”老祝闻声赶来,说:“你骂他他不打你!”同村的薛某同样仗着自己在外有一些混混的朋友,在村里一贯横行霸道,不讲道理,曾敲诈勒索同村村民。有次薛某的妻子外出买东西,回来时顺便搭乘同村男青年王某的自行车。薛得知后,便借机到王家将洗衣机、电视机、灶具等砸坏。次日,王某因害怕薛再次行凶,在邻居黄某家请薛某吃酒席,送了两条红金龙香烟,才了结此事。还有一次,薛某听其父亲说本队队长涂某要他家交清所欠农业税费,随即邀混混谭某一起去涂家,到后就打人,涂某的两个兄弟出来说了两句狠话,两人才悻悻离去。事后,涂某因害怕薛再找混混打他,先后两次请薛某、谭某和其他混混吃饭,其兄弟也都向他们道歉。后又送给薛两条黄鹤楼香烟,事情才算了结。另有一次,本队周大军接手薛某曾承包的机动田,机动田的棉梗未扯他就种了麦子。薛某得知后,无理地到周家要求赔偿损失,并将周的饭锅砸破,还打了周的母亲一巴掌,后经人劝阻才罢休。薛某不仅在与自己有关的事务中横行霸道,还找其它各种机会勒索同村村民。薛某得知黄庭的亲戚因放鸭子与本队的林某发生纠纷,即与黄庭等人一起报复,先后三次殴打林某,索要1000元现金。最后,林某只得请村治保主任出面说情,花500元在餐馆请酒一桌,才平息此事。然而,并非所有的混混在村庄日常小事中都得理不饶人,对待同村村民都如此霸道。至少从表面上看,有的乡村混混在村庄内部仍然遵循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他们对同村村民比较客气,日常交往中非常有礼貌,也不占小便宜。但是,这常常只是表面上的,一旦村民涉及混混及其近亲属的利益,或者阻碍了混混“事业”发展的核心利益,他们往往就不再客气。临湖市桥头村的李剑就属于这种类型。李剑是个门路很广的混混,现在已有一百多万的家产,他一直住在村庄中,平日对村民很客气,说话做事都不霸道,不会为小事而仗势欺人。不过,村民们都知道他并不好惹,对他惧而远之,这是大家从2002年的“分地盘事件”中得来的“教训”。临湖市桥头村靠近一大型淡水湖,同邻近的水村在水域占有和利用上素有争议,但逐渐形成了依照季节利用水面的惯行规则,即春秋季由桥头村村民在湖上插“迷魂阵”捕鱼,冬季则由邻村村民禁湖狩猎打野鸭。2002年,湖面上几乎所有的地方都被圈起来进行螃蟹养殖。桥头村也向市里打了报告,要求这块湖面由桥头村开发养殖。当时的“形势”对桥头村有利,村民们在心里盘算着“分地盘”了。本村混混李剑却早有打算,他企图独占进行开发,并对村支书说了很多威胁的话。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李剑召集了五户私自建围,与村里以插“迷魂阵”捕鱼为生的十多户村民产生直接冲突,他们制止李剑等五户继续建围。李剑因此组织村内外二十多个小混混,他们提着刀追着插“迷魂阵”捕鱼的十多户村民乱砍,致使五位村民被砍伤,其中伤势最重的尹某挨了十二刀。事后,在李剑等人的“威胁式请求”下,村支书出面进行了调解,案件在已报警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而被“私了”。在李剑等人赔偿医疗费后,以插“迷魂阵”捕鱼为生的村民退出了对水面的争夺,村支书在既成事实面前,被迫签订了水面承包协议。承包者至今未交水面承包费,而现在村民即使去这片水域采草也必须出钱。像李剑这种表面上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往往混得更加长远。他们处事有度,不是一味暴躁蛮干,能做到“有勇有谋”,只在村民触犯其核心利益时才“凶相毕露”。这样,平日的客气既可以不让村民抓住太多的把柄,又让自己的生活与村民的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距离使得村民对自己保持未知状态,从而能对村民产生威慑。因此,村民对这种混混惧怕且尊重,混混因此能够在谋取重要利益的同时保持“有面子”。相比而言,那种一味暴躁蛮干,在表面上都不遵守村庄人际交往原则的混混,眼光就显得“太小”。他们为了一点日常小利益,动辄暴力相向,迟早会“失手”出事,因为过于肆无忌惮地使用暴力,就容易触犯国家治安的底线,会招来基层政权的毁灭性打击。他们还会因此遇到许多来自熟人社会之内的麻烦,这种麻烦属于乡村江湖生涯中的额外麻烦。混混如果只在涉及自己核心利益时,才在熟人社会内部使用暴力和灰色手段,则既能迅速积累一定的财富,过上“体面的生活”,也可使其遭遇国家打击的风险大大降低。其实,无论表面上是否遵守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在村的混混都已在本质上违反了这一原则。即便那些表面上遵守的混混,在争夺公共资源时,在村民影响其核心利益时,也毫不犹豫地违反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使用赤裸裸的暴力对村民进行殴打和疯狂伤害。那些从村庄中混出去的混混又如何呢?实际上,两湖平原的村外混混一般都有谋生的合法渠道,过着比较“体面”的生活。尽管他们“讨生活”和“发家致富”的出路主要在村庄外,他们还是经常回去骚扰村庄,占集体的便宜,涉足村庄纠纷。他们通常以暴力威胁为后盾,有时也倚仗痞气,或干脆以难缠的无赖形象出现。可见,在外混混对待本村村民,也违背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楚江市沙桥村,9个处于乡村江湖上层的在外混混,只有远在深圳、鞭长莫及的万良从未残忍对待过本村熟人。我调研过的近十个两湖平原村庄,没有一个未曾发生在外混混伤害同村村民、侵占村庄集体利益的事情。我们知道,在传统熟人社会,一切离乡者都遵循“乡情原则”。他们植根于乡土社会,无论置身何方都挂念家乡,与家乡保持相当密切的关系。他们将自己的“根”放在村庄熟人社会,以显达于乡土为人生理想,希望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因此他们在宗族和乡村地域中追求威望和影响。当前,在外的乡村混混显然距这种状态已经很远。当前的乡村江湖中,崇尚实利的格局已经形成,江湖上盛行对利益的算计,混混追求的只有利益。利益之外,名气、义气等都只是权宜之计。尽管如此,我们很难说在外混混完全不在乎自己在村庄中的面子和名声。不过,他们追求的面子和名声在当前“名实分离”、“面子竞争异化”的情形下,显得颇为怪异。在外的乡村混混也会追求在村庄熟人社会中的“有面子”、“有味”,但这种“有面子”和“有味”不再是村庄熟人社会内部对其人品的良好评价,而只是可以炫耀的事情或令人羡慕、可以压制他人的势力。乡村混混可以因为能支配很多下层混混,能让村民惧怕,能“玩转”红黑两道,能办成排场很大的红白喜事,而“有面子”或“有味”。在本土混混与同村熟人相处的上述背景下,很多村民对混混及其家庭感到非常害怕。因为在一般村民眼里,虽然乡村混混很有面子,也让人羡慕,但他们终究不可能是“好人”,而属于“坏人”之列。在楚江市沙桥村调研期间,我曾在半结构访谈中对23位村民问过这一问题:“你是否对本村的混混感到惧怕?”从访谈后的统计来看,有16位村民明确表示害怕,他们平常特别注意,尽量不招惹乡村混混;其余7位村民表示不怎么害怕或没有必要害怕。按照村干部杨会计的解释,这7位表示不害怕混混的村民中,有3位的兄弟、儿子或侄子就是混混,他们没有必要惧怕混混;剩下4位是村里比较“糊涂”、见识短浅的村民,对混混“厉害”之处的认识严重不足。由于村民普遍比较惧怕混混,因此他们常常有意识地疏远乡村混混,善良本份的村民绝对会避免招惹他们。沙桥村一位在外读书的研究生告诉我,他小时候的几个玩伴现在都是混混,父母因特别惧怕混混,特意交代他不要与已成为混混的昔日玩伴一起出门。他父母的理由是:“这些人玩得好就好,玩不好马上翻脸,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做出什么事来?我们这样的家庭只吃得起‘补药’,吃不起‘下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颇为精明的杨会计也表示,由于村里的中上层混混都是他小时候的同学和玩伴,所以他以前并不害怕他们。但现在对他们了解得越多,就越惧怕。他说以前“无知者无畏”时做的一件事,现在都觉得后怕。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看不惯在村混混万清,因此在一次喝酒后与人打赌,说敢当面扇万清一耳光。他说了,也就趁着酒劲做了,将平日的不满发泄出来了。万清当场要还手打人,但被周围的村民拦住,大家说了“不要和喝了酒的人见识”之类的话,事情也就过去了。此后,杨会计和万清都当事情没发生一样。不过,杨一直比较后怕,他知道万清并不好惹。要是万清当真搞他,或者找混混搞他,他还不知道如何应付麻烦。他说:“现在我与乡村混混打交道会特别注意保护自己,因为他们这些人会在出人意料之处‘出招’。乡村混混与一般处世霸道的农民完全不是一回事。”混混做事是不讲村民们的常理的。 三、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间相处的影响当乡村混混通过关系组织结构发展起了江湖联盟格局,乡村江湖脱离了村庄熟人社会的约束,反过来还对熟人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支配作用。这种支配作用,不但体现在乡村混混作为熟人社会成员与其他村民相处的人际关系中,还体现在乡村混混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对熟人社会内村民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上节论述了,出身于熟人社会的本土混混遇到与村民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时,往往会毫不犹豫地违反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使用赤裸裸的暴力伤害村民,或者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后盾欺压同村村民。乡村混混对待熟人社会之内的村民,显然已经违背了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原则。很多本土混混敢于这样做,就是仗着自己在村外有很多“狐朋狗友”,能够调动乡村混混的广泛关系网络资源。当然,一般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直接调用这种资源,通过直接的暴力和暴力威慑就可以达到目的。不过,有时他们也会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前文提及临江县湖场村的薛某就是这样,多次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殴打村民;临湖市桥头村的李剑也是这样,他在自己的核心利益受到威胁时,将村内外二十多个混混组织起来殴打、砍伤同村村民。在两湖平原的村庄中,类似的事件非常多见,以至于村民们将外来混混随意进出村庄当作“正常现象”。湖南常德市毛村,一位村民被摩托车撞伤,骑车的年轻人认识这位村民,却叫了个混混来处理,这个混混也认识被撞村民。即便如此,这个混混一来就说:“既然我来了,大家就不准讲什么理了,都听我安排!”最后硬是只赔偿了100元,而被撞村民治伤却花了800多元[9]。总体而言,混混对农村社会的实际滋扰并不特别常见,但他们却对村民构成了严重的心理强制。他们只是很偶尔地在村里惹事,但这足以让村民十分畏惧,这种畏惧甚至使得村民的行为方式发生了改变。在湖南常德农村,村里的邻居争吵,其他村民明知一方没理,但也不敢出去劝架或者帮腔。村民说,除非他们能够确定没理的一方没有能力引入混混和黑社会,否则他们是不会轻易“出头”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混混和黑社会对乡村社会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由于他们的在场,作为安全基础的一些制度和关系的运作都出现了偏差。尽管大多数村民对乡村混混确实惧怕,但涉及到他们的基本生存利益时,老实的村民也不总是“束手就擒”。乡村混混与村民发生利益冲突时,可以不顾同村之情,依靠暴力谋利,这常常也会给老实的村民以“启发”,导致他们向村外的混混求助。而在“一表三千里”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只要去想办法,通过各种途径,无论如何老实的农民都可以与乡村混混攀上关系。况且,只要愿意出钱,买到乡村混混的“服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有利可谋,总有乡村混混愿意“服务”。因此,乡村江湖中的混混,不但会经由关系网络结构中混混的引介而进入一个他陌生的村庄,还可能经由老实而被逼无奈的村民的引介而进入村庄。2005年,楚江市沙桥村的万民为2.5亩耕地的使用权与同组村民万义发生争执。万义不肯退让,万民便求助于“村霸”万支书。万支书威胁万义:“你不将那2.5亩田给万民,我还要让你的田减少。”万义因此到镇里上访,万支书见状又来“软”的,“劝告”万义说:“万民为人狠,不要吃这个亏。”而万民见村支书出面无效,便亲自上门威胁万义:“我万民说话是算数的,我说出去的话一定能做到。”万义知道自己对付不了万民,便通过亲戚从市区叫来混混。混混们提着猎枪和长刀来到沙桥村,吓得万民一改“嚣张”气焰,不但不敢要田,反而出钱请客并赔礼道歉。显然,一旦村民与同村混混发生纠纷,村民决意向村外的混混求助,此时纠纷能否解决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民能否找到比与之发生纠纷的混混更“厉害”的混混。这样一来,当混混与本村村民发生纠纷时,本村混混可以将村外混混引进来作为援手;当村民与本村混混发生纠纷时,他也可能求助于村外混混。既然如此,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为何就不能求助于村外的混混呢?混混可以被引入村庄,引入混混对自己有利,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这样,发生纠纷时,有亲戚朋友是混混的村民就可能请混混出面解决,有理的可以通过混混逼迫对方认错赔偿,无理的也可以趁机敲诈勒索。楚江市沙桥村王某的耕牛连吃带滚损害了赵某家半亩地的秧田,赵某按照当地习惯留滞了耕牛,直到王某交了赔偿款才放牛。王某的儿子听说此事后非常生气,便到镇上叫了几个混混寻衅滋事,先是殴打赵某,要求他退还赔偿款,后来进一步敲诈现金500元。临江县湖场村的罗某曾是“地下liu合彩”的一个小码庄,2003年5月,由于他的上线码庄被抓,他不得不自己向码民“兑奖”。按照地下liu合彩的兑奖规则,他需要向同村的夏某支付14000元,受财力所限,罗某当天只兑现了7000元。夏某很不满意,次日带着做混混的侄子夏涛到罗家闹事,拿刀威胁罗某,无奈之下罗某只好写了7000元的欠条。2004年1月,夏某又带个混混到罗家要钱,因罗某请求推迟支付,夏很不满,顺手拿起罗家桌上的菜刀,将罗某左手砍伤。几天后,夏某又带三个混混来到罗家,气势汹汹,讲了几个小时的狠话,扬言再不给钱就要拿罗家小孩下手。无奈之下,罗某只好求助于派出所。在纠纷中,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如果直接受到混混的威胁,他们最直接的反应一般是求助于公安派出所,因为毕竟只有警察才能立即解除他所受到的威胁。然而,在两湖平原的乡村社会,派出所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消除乡村混混的威胁,还必须与乡村混混谈妥。在临江县湖场村的一起伤害赔偿纠纷中,一方叫了村外混混去另一方家里“谈判”,派出所闻讯后赶去调解,阻止了混混闹事。当着派出所民警的面,当事人双方讲好赔偿500元。但民警一走,叫了混混的一方便改口,要求对方赔偿1500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对方没有经过过多的讨价还价便“乖乖”地支付了1500元。主持调解的民警知道了此事后,向赔偿的一方追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我多出1000元,以免他以后继续找我麻烦。这钱是给混混开支的,他们请了混混,这个开支要算到我头上来。你们在村里时可以保护我,但终究还要走,又不能时刻跟着我。”听了这话,派出所民警也感到无可奈何。有时,纠纷的双方村民都请了混混,这会使得纠纷完全由混混之间谈判解决。如果双方请来的混混互相认识,事情就比较好办,混混双方可能会互相给面子,通过协调来解决纠纷。这种协调解决与传统乡村社会的纠纷解决模式,在形式上还颇有几分相似。传统乡村社会中,当来自不同家族的村民发生矛盾时,村民双方会各自请本家族的“头面人物”出来谈判。这样看来,作为“有面子的人”的乡村混混似乎是新时期的“头面人物”。但两者的实质实在是相差太远,不可相提并论。传统时代的“头面人物”都是道德情操高尚之辈,他们解决纠纷依靠摆事实、讲道理,对村民实行道德感化。当前的乡村混混却都是道德卑劣之辈,他们解决纠纷虽然有时也讲事实和道理,但背后依赖的却是暴力和暴力威胁;有时根本不讲事实和道理,直接以暴力的较量取代事实和道理。乡村混混之间的“给面子”是基于背后的力量,力量不足是不存在给面子的空间的。更为糟糕的情形是,乡村混混来自不同的阵营,双方并没有面子关系。这时他们可能直接诉诸于暴力,在村庄里展开对峙。楚江沙桥村四组的陈兴与曾凡华是邻居,田地相邻,共用一口小堰塘灌溉。2005年6月的一天,曾责备陈把小堰塘的水抽到堰塘灌区外的农田,陈不以为然,两人因此起口角,进而在田头发生了身体冲突,曾的耳朵被铁锹劈伤,陈的脚亦被铁锹砍伤。各自回家后,两人的老婆知情了又对骂一通。曾凡华仍感气难平,打电话给在市区打工的儿子曾建,要他回来处理。曾建从市区带了几个混混,提着刀来到陈家,陈早已闻讯而逃。曾建留下一句“我随时会把陈的耳朵割下来”后,便回市区去了。陈兴感到害怕,便报了警,镇派出所民警让村治调主任出面调解。在村治调主任面前,陈兴和曾凡华答应等双方的伤治好后再说。不久,曾建回家,又和几个亲戚一起到陈家,要求赔偿六千元,“气势特别嚣张”。陈兴事先也做了准备,同镇上可以攀上亲戚的一个小混混打过招呼,曾建来后不久,小混混和另外几个亲戚赶到陈家。曾家继续讲狠,声称要把陈的耳朵割下来,双方几乎就要发生身体冲突,幸亏村治调主任闻讯赶来稳住态势。随后,镇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并按常规讯问了双方,并表示等双方伤好了后再进行处理。此事不了了之。在两湖平原的村庄里,村内混混在与村民发生纠纷时,会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村民与同村混混发生纠纷,也会向村外的混混求助;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也都争相求助于村外的混混。人们为了利益不顾及乡情,将村外的混混引入村庄中,这样的事件在两湖平原的广袤大地上不断上演。根据我的调研经验,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这样的事件,在县市地域每天都在重复,在乡镇每个月都可以见到,在村庄则每年都会发生。乡村混混的“超级权势”一旦进入村庄,就成了村庄生活中的结构性力量,村庄人际关系由此受到这种力量的支配。这样一来,纠纷的解决结果就取决于村民所求助的混混的“厉害”程度。由于乡村混混对村庄熟人间的相处有着上述影响,村民在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时,往往会考虑对方的亲属和亲密朋友中是否有做混混的。因为在村庄生活中,一旦与同村村民发生矛盾和纠纷,其做混混的亲属和朋友往往会被引入纠纷中。我在楚江市沙桥村调研期间,曾在对23位村民的半结构访谈中问过这两个问题:“在与本村熟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你是否会想到他的家人、亲属和亲密朋友中有混混?这一点是否影响到你在纠纷解决中的态度?”从访谈后的统计来看,所有的村民都表示,他们会考虑对方的力量,包括其家人和社会关系中是否有乡村混混;有19位村民明确表示,对方家人和社会关系中的混混,以及其他力量因素,会影响他在纠纷解决中的具体态度,只有4位村民表示不会考虑这一因素。按照村干部杨会计的解释,这4位村民中,有2位是村里做事一向比较霸道,家里有人就是混混的;有1位是不怕事、未吃过亏、比较“糊涂”、见识短浅的“愣头青”;还有1位是典型的言行不一的“鸭死嘴硬”者。杨会计说,除了“愣头青”,其他人在实际行动中多少都会考虑混混因素,即便家里有人做混混的,也会考虑对方家人和社会关系中混混的势力大小。由此可知,乡村混混确实已经成为村庄熟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中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平静的村庄生活中,村民也许觉察不到这一点;但只要村庄中出现纠纷和事件,大家都会不自觉地考虑这一因素。2007年秋天,楚江市沙桥村邻近的新王村发生了一起车祸,有三方当事人牵涉其中。李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在一下坡路段赶超王某的三轮车时,恰遇杨某骑摩托车上坡而来,避让过程中李某的妻子摔倒在王某的三轮车上,受伤住院。在交警鉴定结果出来前,李某找王某要求赔偿。王某和村民都认为,李某之所以不敢找杨某要求赔偿,是惧于杨某做混混的弟弟。因李某有堂弟是混混,而自己找不到这样的人帮忙,王某先支付了2000元。李某要求赔偿4万,王某对此总是害怕李某的堂弟前来索赔。其实,李某的堂弟从始至终都未出现,李某也没有用其堂弟来威胁王某。事实如何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纠纷中,对方社会关系中的混混,已经对村民构成了心理上的重压,这种重压无疑会影响纠纷解决的结果。 四、村庄人际关系的变迁在两湖平原村庄中,乡村混混成了最有面子的人,不仅可以支配普通村民,还能对村庄精英构成支配。也因此,村民对他们的态度日益暧昧,乡村混混似乎成了一种“光荣”的“社会职业”。乡村混混不仅自己违反村庄人际关系原则,还改变了普通村民的人际关系和行动逻辑。乡村混混的“超级权势”人人明了,因此不但在村混混会将村外混混引入村庄,老实的村民也会向村外混混求助。这样一来,乡村混混随意进入村庄称了“正常现象”。人们遇到利益之争就想到找混混而不是考虑情面;纠纷的解决不靠双方互让而取决于双方所找混混的力量对比。这样,乡村混混就成了村庄人际关系的重要结构性因素,村庄人际关系因此发生了重大变迁,熟人社会的乡土逻辑由此发生了变异。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人们区分并分别对待熟人之间的关系和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前者适用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后者适用歧视原则[10]。两湖平原的村庄里,由于乡村混混的存在,乡村混混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交往逻辑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村人之间的纠纷及其解决中出现了对待陌生人的处理方法。人们因日常纠纷将乡村混混引入村庄中;或在纠纷中因对本土混混的惧怕,而将外来混混引入村庄;或为了争夺公共资源,组织混混殴打、伤害村民。这一切都发生在村庄内部的熟人和半熟人之间。而在两湖平原的大地上,以这种残酷无情的方式对待熟人正变得越来越普遍。毫无疑问,这已经对传统的村庄人际关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在本该遵循情面原则的熟人社会中,人们在解决熟人之间的摩擦和冲突时,却越来越倚仗于暴力,越来越根据力量适用歧视原则,人们正在以传统社会中对待“陌生人”的态度和方式,对待那些曾被认为类似于自己的父母兄弟的“熟人”。在两湖平原的许多村庄,生长于本乡本土的乡村混混正在以对待陌生人的方式对待本乡本土的村民,他们不遵守熟人社会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对于村民而言,他们本来是熟人,却正在变成陌生人。而那些外来的乡村混混,他们本就是熟人社会的陌生人,不但没有受到歧视,反而气焰嚣张,在村庄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中肆无忌惮地“撒野”。因此,无论是村庄里土生土长的“本土混混”,还是由本土混混从外面引到村里的“外来混混”,他们都是遵纪守法、老实本分的村民眼中的“陌生人”,是“家门口的陌生人”。这种“陌生”并非交往关系上的陌生,而是“混混”们用对待陌生人的歧视原则来处理原本熟悉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他们不按传统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行事。因此,对村民而言,乡土逻辑已发生了变异,乡村混混是一群行为无法预期的陌生人。在两湖平原,“家门口的陌生人”使得村庄本身正在变得陌生化,农民之间的熟人关系也正变得越来越陌生化。这样,人们遇到摩擦和冲突不再按照原有的情面原则和不走极端原则处理,而是如本章诸多事件中那样,动辄求助于“家门口的陌生人”,倚仗于暴力,用陌生人的方式对待熟人。临湖市桥头村的胡支书说:“如果一个人在外做生意,碰到了车匪路霸,大家可以接受,心理上也可以承受;但在本乡本土,熟人之间,频繁发生这样的暴力性事件,人们心理上是难以接受的。因为在家门口,谁欺负谁一清二楚。”在村庄生活和村民的观念中,如果倚仗暴力来处理“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也不公平,但是可以理解,这可以从内外有别的村庄地方性规范得到解释。而现在,村庄熟人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也陌生化了,村庄不再是一个因熟悉、亲密而在人际关系中遵循乡土逻辑的社会。毫无疑问,“家门口的陌生人”和村庄熟人关系的陌生化不但彰显了熟人社会中乡土逻辑的变异,而且正在使温情脉脉的村庄慢慢变成残酷的战场![1] 这些村庄都是农业型村庄。按照社会科学的匿名规则,本文出现的人名、地名均已作处理。[1] 陈柏峰.两湖平原的乡村混混群体:结构与分层.青年研究, 2010(1):1-13.[2] 陈柏峰、董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9(4):142-146.[3] 陈柏峰.乡村混混与农村社会灰色化.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9.[4]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80.[5] 陈柏峰、郭俊霞.也论面子——村庄生活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99-105.[6] 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1):158-167.[7] 贺雪峰.试论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57-173。[8] 黄海.湖南P县D乡黄村调查报告.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2007.[9] 郭俊霞.农村安全供给的基本需求与制度保障.重庆社会科学,2010(2):34-37.[10] 陈柏峰.论熟人社会.社会, 2011(1),即将刊出。
  18. 陈立旭: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历程审视
    2009/11/06 | 阅读: 1681
    文章发表于2003年,主要数据关于1990年代。
  19. 周运清、向静林:发现、解释与导向--费孝通的社会学方法论
    2010/11/25 | 阅读: 1683
    在70年的学术生涯中,费孝通先生始终坚持发现、解释与导向的社会学方法论。建立在发现与解释基础之上的多维导向是费老社会学方法论的核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献身学术,富民强国,为人生导向;一生行走,解读中国,为发展导向;不拘一格,推陈出新,为学术导向;立足高远,文化自觉,为民族导向。费老终其一生进行社会学研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深深的足迹。
  20. 黃國鉅:港式民粹主义的雏形
    2012/01/29 | 阅读: 1684
    他们要吸引的,不是民众的思想,而是诉诸他们的恐惧情绪和自卫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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