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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罗德·詹姆斯:欧元并非欧债危机罪魁祸首
    2012/12/04 | 阅读: 1464
    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哈罗德·詹姆斯分析欧债危机历史根源:这场席卷欧洲的危机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爆发的一系列银行业危机,以及随后宽松的银行信贷浪潮。信贷繁荣抬高了资金借入国的成本与工资,导致这些国家竞争力退化
  2. 克鲁格曼:变化的气氛
    2009/03/11 | 阅读: 1463
    谈奥巴马的新预算。
  3. 时卫干:外资角色再审视
    2006/10/01 | 阅读: 1461
    此文立场观点与《中国产业外资控制报告》相同,介绍分析了一些《报告》发表后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一些外资并购案例。这篇文章是本站编辑的专题:“外资在中国”的一部分。
  4. 保罗·罗默:新增长理论创始人Paul Romer的新想象--“特区城市”
    2009/11/20 | 阅读: 1460
    被困在不健全的制度下,一个国家怎么可能脱贫呢?经济学家Paul Romer提出全新见解:“特区城市”(或译“特别市”),由多国联合政府管理的、城市规模的管理区域。(关塔那摩湾会变成下一个香港么?)
  5. 王东宾:立法与金融:合作社促进政策的国际经验
    2010/03/26 | 阅读: 1456
    自20世纪初北京大学在经济学门下开设产业组合课程以来,合作社思想传入中国已有百年历史。在这百年间,中国合作社发展历程跌宕起伏,各种思潮和实践模式相继涌现,有经验亦有教训。新世纪以来,中国开始致力于发展农民合作社以推动新农村建设,合作社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本文重点讨论美国、西班牙、韩国等国合作社发展经验,集中研究合作社促进政策中的金融部门作用和立法问题,并探讨其对中国合作社的体系建设和促进政策的启示。  美国的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  美国人有着强烈的合作社情怀,美国合作社的历史可追溯到1752年。那一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创立费城房屋火灾险互助会(Philadelphia Contributionship of the Insurance of Houses from Loss by Fire)。美国现有47000多家合作社,拥有1200多万社员。每年的10月对于美国合作社人而言很特殊,因为这个月是国家合作社月(Co-op Month)。每年的这个时候,合作社及其成员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发表演说和研究报告,以庆祝合作社对国民经济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  自1991年起,每年10月,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NCB, National Consumer Cooperative Bank)都会发布一份排名报告《美国合作社100强》(Top Co-op 100),作为其年度报告的一部分,排名所考察的合作社涉及广泛的行业领域,如农业、金融、特许经营、五金木材、食品、娱乐、媒体以及能源交通等领域。根据最新的年度报告,2008财政年度中,美国合作社100强创造了2090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平均在20亿美元左右,其中农业合作社占一半以上。100强以外则是大量的中小型合作社。  发布该排名报告的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是什么来历?为什么由它来承担这项工作。这将涉及到美国合作社发展历史上的一项重要事件。   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法案"(National Consumer Cooperative Bank Act),并于当年8月20日生效。该法案特许成立一家国有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作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工具,旨在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金融需求,相当于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就是该法案的产物。  根据该法案,国会批准了1840万美金的种子基金,经过近2年筹备,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于1980年正式成立。1981年政府推动进行私有化改革,但由2600多个成员组织拥有,从而保留了合作社性质。消费者合作银行下设三个独立的分支机构:国家合作社银行(NCB,National Cooperative Bank)、储蓄银行(FSB)和非营利组织 NCB Capital Impact,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和技术支持。   消费者合作银行并不是一家普通银行,而是合作社性质的金融机构。法案赋予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特殊使命:"通过提供创新性的金融及相关服务,满足并支持美国的合作社及其成员的需要,特别是低收入社区。"  美国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的银行和金融服务,目标集中于两个方面:合作社扩张和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除了农业以外,所开展的项目涵盖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如住房、教育、医疗、文化、本地商业和社会服务等。消费者合作银行强调对社区发展的责任,尤其注重对中低收入社区的金融支持,30年来,为中低收入社区提供35亿美元的资金。   根据2008财政年度报告,在合作社扩张方面,合作银行主要做了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办11家新食品合作社,并促使400家成员组织参与到食品合作社500强的建设中。二是从福特基金会为食品合作社500强项目筹集到95万美元的捐赠。三是在Shared Equity建立起领导地位,34家参与的合作社一共获得1800个席位。此外,在可再生能源、住房建设、医疗设施和病床、学校教学设备、简易住房等方面也进行很多项目。如与共同贷款公司(Municipal Mortgage & Equity, LLC)合作开展一项900万美元的可再生能源项目。2008年,国家消费者合作银行一共发放5.53亿美元与其使命相关的资金,用于中低收入社区、刺激经济增长和合作社的发展,具体情况见表2。    美国通过立法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并且以此为支撑,建立推动城市和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体系,实施其合作社与社区发展政策。很多发展中国家在采取农业发展和合作社促进政策时,也采取这种模式,如苏丹、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国家都成立类似合作社发展银行的金融机构。在亚洲,印度于1962年通过"国家合作社发展公司法案"(National Cooperativ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Act),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推动合作社的发展。泰国1966年通过"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法案"(Bank for Agriculture and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Act),建立农业与农业合作社银行(BAAC)为农户和农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至今仍是泰国支持农业和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金融机构。2006年,伊朗从马来西亚寻求帮助,希望建立合作社发展银行,促进伊朗国内合作社的发展。  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金融部门  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集团是世界合作社运动史上最值得骄傲的成功案例,目前是欧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合作社集团之一。2008年资产总额335亿欧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78亿欧元,社员以及员工92773人,下辖100多家合作社,包括培训合作社和研发中心,并有蒙德拉贡大学,是巴斯克地区最大的企业,也是西班牙的第七大企业(2008年度报告,http://www.mondragon-corporation.com)。由于蒙德拉贡的卓越成就,合作社研究者将其经验总结为"蒙德拉贡经验",其简要历史如下:   1941年,一个名叫唐·何塞·马丽亚·阿里兹曼蒂--阿里埃塔的传教士,来到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一个小镇蒙德拉贡,在他的带领下,创造了合作历史上的一个奇迹。 1943年,在当地社区的支持下,创办了一所技术培训学校,第一批学员有20人。1947年,第一批学员毕业,其中11名边工作,边上夜校深造。1948年,"教育和文化同盟"成立,培训学校获得合法地位。   1952年,前述11名学生,在工程学院毕业。其中5人决定自立,实践"诸生产要素中劳动为首"的思想,组建乌尔格公司(以创始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这是蒙德拉贡的奠基性企业。  1954年,他们买下一个小车间,开始生产。期间,根据有关合作组织的法规,以及在两位独立的法律专家的帮助下,用了两年的时间制定出一部合作社企业章程,相当于后来合作社集团的"宪法",保证合作社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1956年,他们在蒙德拉贡建造一家新工厂。这被认为是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起点。随后合作社企业开始发展扩大,同时也出现其他合作企业。这些合作社之间的组织和联合问题日益显现。  1959年,乌尔格等合作组织正式组建联盟,并且成立二级合作组织--"人民储蓄银行"(后来的合作银行)。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基础结构基本完成。   到70年代末,蒙德拉贡集团已经拥有一套现代技术教育体系和以15000多名合作成员为劳动大军的70多家合作工厂,以及有93家分行和30万的存款账户。1991年12月,在合作社成员大会上,Mondragon Group 更名为 Mondragon Corporacion Cooperativa,也就是今天的蒙德拉贡合作集团。   蒙德拉贡所在的巴斯克地区比较特殊,历来有独立倾向。因此在当时,西班牙中央政府不给巴斯克地区任何财政政策或税收政策支持当地发展,同时合作社也无法获得信贷支持,合作社工人也无法进入社会保障计划。因此,蒙德拉贡必须在各个方面自力更生。   蒙德拉贡合作集团的突出特点是在教育、工业和银行业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在早期发展中,银行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59年成立的人民储蓄银行,在蒙德拉贡集团的组织结构中,人民储蓄银行在联盟中的地位相当于二级支持性组织,对其他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和管理。联盟成员之间联系的纽带是联盟合约,此外,人民储蓄银行还主要通过资金纽带对联盟成员施加影响。   人民储蓄银行建立之初,其宗旨就是为了解决合作社融资困难,解决合作社发展初期的困难。联盟的建立是以人民储蓄银行为基础的。联结合作组织的纽带是联盟合约,人民储蓄银行为合作组织提供信贷、信息等支持和服务,作为平等合约,合作组织要将会计报表、发展计划等信息反馈给人民储蓄银行,并将盈利放到银行储蓄。双方既有互相监督的关系,也有互相合作、互相支持的关系。基层合作组织除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外,也将自己发展信息提供给对方。同时,由人民储蓄银行统一进行社会保障、社区发展等领域的工作,保证合作社能致力于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竞争能力。  另外,联盟的作用还基于蒙德拉贡独特的发展哲学。蒙德拉贡集团认为在经济高涨期,如果不限制集团发展速度,势必造成规模扩张过快,在经济衰退期就很难应对。因此,他们通过发展计划比较严格地控制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他们采用建立新合作社的方式,将很多规模较大、经营范围较广的合作社,分解为小合作社,但与原合作社保持集团联盟的关系,早期合作联盟建议单个合作社人数不要超过500人。人民储蓄银行也承担这方面的计划和协调工作,通过研究决定新成立合作社所处的行业,并提供资金支持。   人民储蓄银行的地位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随着合作联盟规模的扩大和发展,以及社会保障等功能的剥离和独立,人民储蓄银行的二级支持性组织功能不如创立之初那样强大,许多专业性领域的支持功能转而交给其他专业合作组织。如教育和文化联合会,专门为基层合作组织提供教育支持,研发支持。工业部门也逐步发展壮大,成立工业委员会,人民储蓄银行变为与工业部门并列的第三部门,统一由集团委员会领导,金融部门不再置身于联盟的顶端。  蒙德拉贡经验表明,在合作社发展初期,集中力量组建相应的金融支持机构,有利于协调合作社体系中的组织问题。在中国也出现类似的案例,如浙江省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就起始于农村金融部门的改革。2005年,瑞安农信社资产60多个亿,改组后总股本2亿多。其中149万股金由11万多农户所拥有。瑞安市没有采取简单的清资退股的方式,因为这对于农民而言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而是在核实登记和自愿的基础上,将分散的股东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合并,最终形成3123个"集体股东"。2005年4月12日,瑞安市农村合作银行挂牌成立,从而在改革中保留农民合作的成分。  2005年6月16日,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股东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关于支持筹备成立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的决议》,决定对于合作银行内部的小额股权进行集中托管,3123个集体股东的权利将由正在组建的农村合作协会统一行使。但具体的组织结构还在探索之中,尤其是如何将瑞安上百家合作社纳入到农村合作协会中。   2006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努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瑞安市看到合作银行改制中的思路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契机,形成了农村合作协会组织结构的思路。3月17日,在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瑞安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流通和科技推广体系,引导成立'三位一体'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2006年3月25日,以合作银行为主发起单位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 农村合作银行的决议找到了现实落脚点。   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成立后,将工作重点下沉,深入农村基层调研,了解农民合作社的需求,并制定工作方案,吸引全市上百家合作社陆续加入,事实上成为二级支持性组织,承担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盟的角色。农村合作银行以协会为平台,实现合作银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对接,在没有大幅增加运营成本的情况下,将组织触角尽可能地延伸到广大农村。   农协各部门都有一个挂靠单位,分别是农村合作银行(信用部)、供销合作社(流通部)、科技局(科技部)、农业局(产业部)、司法局(维权部)、团市委(志愿者总队)、市委党校(培训部),从上往下看,农村合作协会相当于"部门联席会议",协会贯通了涉农政策与农户、基层合作社的联系,使之有可能在全局范围内重组涉农资源。    东亚综合农协下的金融部门  东亚的小农社会特点,使得东亚国家的合作社道路与欧美国家(法国等国家除外)区别很大,这就是东亚的综合农协模式。东亚国家在工业国家进程中,大都采用举国体制,因此得以建立其一套自上而下的强大的合作社体系,也由此具备拥有自己专属的金融部门的实力,如日本农业的中央金库、韩国的产业组合中央会。本文主要就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进行讨论。  韩国的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NACF)成立于1961年,根据《农业协同组合法》,农业银行与协同组合重组合并后成立该机构,旨在"提高农民的经济、社会、文化地位及加强农业的竞争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以及致力于国家经济的均衡发展"。   到2007年底,NACF资产总额2056亿美元,其中银行部门资产总额1677亿美元,保险部门资产总额268亿美元。NACF现拥有240万社员1187家农业合作社,在全国拥有5427个银行分支机构,雇员18995人。(NACF2008年度报告,http://www.nonghyup.com;NACF北京办事处提供的资料)   1961年合并的农业银行,其前身为金融组合联合会。1907年,日据时期的韩国首次出现当代协同组织,即光州地方金融组织。1933年,成立"金融组合联合会"。1956年根据《银行法》成立农业银行。1958年,成立"农业协同组合"。导致二者合并的原因是,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农协组织力量得不到壮大。同时,农业合作社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当初农业银行成立的目的是以确立农业贷款制度而为农业发展献力,但实际上它把大部分资金用于直接向农民放贷,对农业协同组织则以经营条件不合格等准备状态不健全为理由拒绝给予积极的资金支援"(NACF网站,http://www.nonghyup.com)。为了改变这种局面,确保农业合作社的金融供给,韩国政府通过《农协法》,促成二者合并,成立NACF。  正因为如此,NACF具有双重机构属性,既是协同组合机构,又是银行机构。其经营理念"农民/顾客第一",即与它的这种双重性质有关。作为协同组合的NACF主要经营农畜产品的流通、购买,培训农民,支援农业发展。   根据《银行法》,NACF的银行业务部门作为特例,被视为金融机构。NACF作为金融机构的两个特殊之处:一是经营共济保险业务(独有业务),除人身险、财产险外,还经营受政府委托的农产品灾害保险业务;二是经营政府政策性贷款。除了一般性政策贷款外,NACF是经营农业政策贷款的唯一机构,占贷款余额的13%左右。这两种特殊业务,使NACF成为韩国农业政策和合作社促进政策的实施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韩国、日本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农业人口降低到10%以内,因此,小农社会属性已经改变,小农变为大农。与之对应的庞大的综合农协体系,实际上是面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韩日两国的农协组织后期都致力于推动机构改革。  在工业化后期,农协体系中的金融部门成为最大且最主要的机构。2007年底,NACF在韩国金融机构中资产总额排名第4位,存款排名第2位,国际信用评级很高,穆迪(A1),标准普尔(A),世界排名第90位。会员组合的贷款仅占12%,并且几乎全部为政策贷款。从这方面来看,NACF也是一家具有很强竞争能力的商业性银行。银行与保险部门的资产占农协总资产的94.6%,农业资产的比例很低。  因此,自我定位为"土地和农民养育的韩国农协"的NACF,20世纪末以来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提出新世纪的工作方向,即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以及在粮食武器化时代保证粮食安全,"发展成为受农民与国民尊敬的新农协"。  国际经验对于中国的启示  本文所谈到的国际经验,可以归纳为彼此相关的以下两点。  一是银行与金融部门在合作社体系中发挥的拉动作用。以金融部门的先进性来带动居于基础地位的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效果非常明显,尤其在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其根源在于金融业的先进性,在现代经济中资源配置和要素重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扶持机构应与合作金融相区分,合作金融是合作社体系的一部分,但前者性质上独立于合作社体系。尽管在实践中,金融扶持机构与合作社体系融为一体,但应看到金融扶持机构的超脱地位,从而看到在分散的合作社体系中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驱动机构的可能性。  二是合作社促进政策的立法确认与政策性银行的建立。以立法明确合作社发展银行的性质、使命与定位,并通过规定特殊金融机构的特种经营活动来将政策内涵具体化,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立法活动,使合作社促进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法律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此举将为合作社的长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合作社发展银行的实践模式,是立法活动与公共政策相结合的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中国,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各方共识。根据农业部的最近统计,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也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承接专门性发展政策的条件和能力。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农民合作获得法律认可。同时,这部法律因将信用合作排除在外被广为诟病。鉴于20世纪90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教训,在农村金融和信用合作领域采取审慎态度是有必要的。   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2日公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建立三类农村金融机构,以解决农村地区金融空白和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在这份文件中,银监会承认农民资金互助的合法性,信用合作稍微开了一点口子,但至今不过批准了十几家资金互助社。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实际上从政策文件角度承认农民信用合作社的合法性。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抓紧出台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   2009年2月,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五个方面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问题。这五个方面包括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在信用合作方面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初步具备可操作性。  这是中国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两点看待中外差异。  第一,21万家合作社的突出特点是小和弱,公司领办型和发展较好的合作社实力较强,但是数量有限。中国的合作社体系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实力薄弱。中国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无法与欧美相比,也无法与今日之韩日、台湾地区相比。信用合作的发展严重滞后,这意味着通过体系内的信用合作,有可能会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但却难以形成体系内的先进力量,难以成为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军力量。因此,需要跳出合作社体系,来思考合作社促进政策中的金融作用。  第二,尽管中国的农村社会亦属于小农社会,但中国是一个地域大国,农村社会之复杂性、多样性、不平衡性,是其他东亚国家(如韩国、日本)所不能相提并论的。因此,在中国建立全国农协的成本非常高,同时目前也不具备现实条件,在必要性上,各方也尚且没有达成一致认识。但无可否认,建立合作社二级支持性组织是有必要的,合作社联盟建立的层级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考虑。   基于对中国合作社体系现状的考察,中国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借鉴金融部门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有必要考虑立法建立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都把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为三农服务"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但成效甚微,主要是金融部门的商业性与农业的产业弱势无法匹配。我国目前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主要在农业发展农业银行,且集中在粮食与农产品收购方面,全局性的农业产业发展和合作社促进政策还没有提出。农业保险方面更是发展缓慢,依然是在"政府补贴、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的框架内打转难以突破。   因此,可以明确将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和合作社促进政策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核心内容,整合现有的涉农金融业务,建立一家全国性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银行,以其作为合作社促进政策的政策抓手。操作上可以改组一家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者在农发行体制内增设该业务,或者银行剥离相关业务、共同出资组建。具体的实现形式可以另行,组建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之必要性已经客观存在。   建立全国性的合作社发展银行,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等国家的经验,以立法或条例的形式确认其法律地位、企业性质和组织使命。同时,整合既有的农业政策、合作社政策以及信用合作社的政策或文件规定,在合作社发展银行的立法框架内,从而达到解决相关政策问题的目的。  (二)合作社发展应与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因此有必要考虑建立县级农民合作社联盟组合。中国正在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级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单位。同时,农业产业化规划作为地方政府产业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内容。目前,地方重视产业规划,轻视产品销售和手续服务,使得农民积极性不高。   通过建立农民合作社县级组织,既可以形成产业政策的组织实体,又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力量,从而增加农民收益,同时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与全国的合作社促进政策相对接。这方面,可以考虑借鉴巴西工会的经验,将县级农民合作组织的建立纳入到公法体系,促使地方政府推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二级组织的建立,保护农民利益。中国局部地区已经出现这方面的实践创新,如浙江瑞安的农村合作协会与河南兰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今日中国之合作社实践,承继了中国合作社百年历史的风风雨雨,承载着特殊的中国国情,不能随意照搬任何一种国际模式或成功经验,也不应囿于欧美模式与东亚模式等各种模式之争,而应扬长避短,博采众家之长,在既有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内,边改革边实践,探索自主制度创新的道路。  
  6. 邓英淘、姚钢、张怡方:出口导向一鼓再衰 内需拓展由表及里
    2009/03/17 | 阅读: 1452
    008年12月26日下午,课题组邓英淘、姚钢、张怡方在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高新区区委、管委会、企业界、金融界诸人士座谈。
  7. 克鲁格曼:花钱打水漂
    2009/04/28 | 阅读: 1451
    最近华尔街银行家的收入经过下降以后,又回到了2007年的水平。其实从1930年到1980年代,银行的工作跟其他工作相比,薪水并不是特别高,为什么到了90年代就突然飞涨?伯南克认为是因为包括房产次贷的“金融创新”。克鲁格曼用清晰易懂的英文表达了他对伯南克的批驳。
  8. 陈元:开发性金融——市场建设的先行者
    2009/12/09 | 阅读: 1449
    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要求,注重加强风险控制,依靠自身的市场业绩和市场活力,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等领域的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主动用市场的方法实现政府发展目标,逐步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开发性金融之路。 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 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通过建设制度、建设市场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可以解决很多过去政策性金融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需要开发性金融机构来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美国房贷协会等,都是国际知名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本国或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能,与传统政策性银行不同,他们的业务面很宽,相当多的领域可以自主去做,而且大方向是完成政府的发展目标。 开行经历了一个从政策性银行到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开行成立初期的几年,由于受传统的融资体制和运行方式的影响,积累了一定风险。后来开行开始在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按市场要求、银行框架运作,在打通基础设施融资瓶颈的基础上,把握国家发展的需要,并开始向社会瓶颈领域扩展,通过开发性金融促进国家发展战略的实现,做了很多支持社会发展的项目,如中小企业、再就业、文教卫生包括非典期间的一些贷款。这些都是开行主动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做的。 开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一方面支持重点项目,像煤电油运等瓶颈行业,同时又建设市场,人们的信用意识增强了,认识到开行的资金源头是从老百姓那里来的,最终是要还的。虽然开发性金融机构是国家的,但是也要按市场规则办事。过去几年,开行在市场建设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也取得了成效。这种建设市场的办法不仅可以用在大型项目上,还可以用在社会瓶颈等广泛的领域,加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运转效率,使整个市场建设成为经济增长的一个拉动点。 开发性金融的主要特征 开发性金融是适应制度落后和市场失灵,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增强经济竞争力而出现的一种金融形式,在国际上已有百余年历史。开发性金融通常为政府所拥有,赋权经营,具有国家信用,用建设制度和建设市场的方法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开发性金融的特征是只要有市场缺损、法人等制度缺损,又有前景光明的投融资领域,能够进行制度建设、以整合体制资源取得效益的,就是开发性金融的领域。 从世界性的发展趋势来看,开发性金融一般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政策性金融初级阶段,作为政府财政的延伸,不强调自身业绩,以财政性手段弥补市场失灵。第二阶段是制度建设阶段。开发性金融以国家信用参与经济运行,注重自身业绩,推动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第三阶段是显现战略的开发性金融的作用。 开发性金融在中国有广阔的领域和空间,这是由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点决定的。目前,开行正向着第二阶段充分展开并向第三阶段一些目标迈进。 当前经济社会建设需要开发性金融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从根本上可以归结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金融发展相脱节,融资体制发展落后,市场建设发展落后,使得经济社会得不到统筹发展所必需的融资支持。具体说,既有能源交通等物质瓶颈,又有融资体制瓶颈,使“三农”、中小企业、西部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县域经济等领域,得不到信贷融资的足够支持。而这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制度和市场建设落后。因此,加强制度和市场建设,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制度和市场需要建设,但不能依靠自发形成,而要主动地进行建设,需要政府、开发性金融和企业共同推进。开发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撑,以建设市场来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通过“铺路”、“搭桥”,带动社会资金、带动其他金融机构,使得可持续的协调发展成为可能,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尤其是在国家的重点领域以及很多传统落后领域,开发性金融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西方国家形成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了盲目、漫长的演进,付出了极高的成本和代价,中国不能再走自发演进的老路。中国可以而且必须发挥后发优势,通过自觉主动地建设制度和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制度和市场建设中,开发性金融可以发挥政府与市场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近年来,开行注重发挥融资优势和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特别强调跟地方政府合作加强市场建设,通过组织增信,把政府的力量化为市场的力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市场建设中,很重要的就是用市场的方式,建设信用平台,政府在其中通过协调组织增信规范约束平台企业,把过去分散的资源、机构整合成一个整体,以建设健康的财政和健全的金融为目的,促进健康协调统筹发展,从而实现市场建设、消除风险,促进市场的稳定和金融资产的安全。 宏观调控中显现开发性金融的积极作用 这次宏观调控是对银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风险控制能力的一次实实在在的检验。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来,开行切实承担起国家赋予的宏观调控职责,对融资总量、结构、项目进行调控,使开发性金融的融资调控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结构调整上,开行通过逐个项目的融资推进市场建设,缓解煤电油运等经济社会领域的瓶颈制约,促进了国家整体投资的发展;在宏观调控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贷款重点向煤电油运等行业倾斜,防止国家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链断裂。 在总量控制上,1998至2003年主要是配合和扩大投资拉动,扩大对“两基一支”项目的贷款规模;2003年下半年以来,严格控制贷款规模,主动开展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清理工作,集中保证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开行通过管理资产的方式,把一些能源、交通等行业的优质资产出售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引导商业银行支持煤电油运,另一方面腾出规模支持结构调整的新项目,以发挥建设市场的先锋作用。 开行运用债券筹资优势,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把主权级信用转化为市场筹资能力,将储蓄资金和社会分散资金转化为长期集中大额资金,并发挥资金导向作用对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区域,提供集中、大额和长期的融资支持。开行在宏观调控中通过建设市场、建设制度,从深层次把调节作用与市场建设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和防范了地方财政风险和基本建设规模盲目扩张。
  9. 林毅夫:中国经济有潜力再保持20年快速增长
    2012/02/22 | 阅读: 1449
    从1978年年底开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32年平均每年以9.9%的速度增长。以这么高的速度,持续增长这么长的时间,在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取得这样的成果,这是人类经济史上不曾有过的奇迹。 在1978年的时候,按照当时的美元计算,我国的人均收入是182美元,相当于世界上最贫穷的撒哈拉沙漠以南那些非洲国家人均收入的1/3(他们当时的人均收入是500多美元)。经过32年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经济规模增加了20.5倍,人均收入在2010年达到4370美元,跨过了高中等收入国家的门槛。同时,我国成了"世界工厂",最大的出口国,也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这些成就都是大家未曾意料到的,因为国外媒体、学界从八十年代开始就一直在预测中国经济什么时候崩溃。虽然到九十年代末,中国经济已经有了20年的快速增长,然而直到2001年还有一本在世界上非常畅销的书,叫《中国崩溃论》。那本书当时在国外的书店、飞机场的书摊都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但是从2001年到现在,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不仅未减,反而加快:在1978年到2000年,平均每年增长的速度是9.7%;而从2000年到2010年是10.5%。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提出的目标是经济20年翻两番。20年翻两番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是7.2%。我当时认为那是不可能达到的目标,因为经济学有一个叫"自然增长率理论",用一个漂亮的数学模型和历史实证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除了在战后,或者遭受自然灾害的破坏以后的经济复苏可以达到7%或稍高一点持续增长几年,长期以每年超过7%的速度增长是不可能的。现在发现小平同志确实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他的以7.2%的速度增长20年的目标不仅达到了,而且还超过了,不仅20年,现在已经持续了32年每年平均9.9%。虽然7.2%和9.9%差距看上去不大,但是32年累计下来,差距就很大了。如果每年以7.2%的增长速度,32年后我们的经济跟1978年比只增长了9.2倍,现在是每年9.9%,32年以后就是20.5倍。 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发展得这么快? 经济高速增长是在18世纪以后才出现的一个新的文明现象。原因在于18世纪出现了工业革命,导致技术的发明、创新、升级的速度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也不断从附加价值低的农业转变到附加值高的制造业、工业、服务业。 这样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成为人均收入提高的基础,也是让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最主要的驱动力。18世纪以前中国领先于全世界,可是一百年不到,中国就从世界上拥有最鼎盛文明的国家变成世界上最贫穷落后的国家之一。原因并不是中国退步了,而是工业化国家进步太快。西方在工业革命以后,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发展一日千里,而中国还停留在前现代社会的发展模式,要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经济才能翻一番,于是就落后了。 如果说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那落后国家实际上是有一个优势的。优势是什么呢?发达国家在工业革命之后,产业、技术都是全世界最前沿的,它的产业升级、技术创新都必须来自自己的发明。发明需要的投入非常大,而成功的概率却非常低。根据一些研究,在前沿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平均起来投入研发100项到最后只有5项技术能过关,可以去申请专利;而在申请专利的技术中,真正有商业价值的只有一项。当然这一项专利可以有全世界的市场,回报会很高,可是那99项都像打水漂,有去无回。而发展中国家现在采用的技术和产业与发达国家有差距,这个差距就是经济学上的后发优势。创新不见得是最新的发明,如果发展中国家善于利用后发优势,也就是采用在世界上现成的、成熟的但比自己好的技术来进行创新,创新的成本就会非常低。根据研究,一项技术只要超过10年,拿来用基本就不用付专利费了。使用这些技术,不仅成本低,而且风险小。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果懂得利用后发优势的话,创新的成本会比发达国家低得多,速度会快得多。 根据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总共有13个经济体(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我国台湾、香港,还有其他的几个国家和地区)充分利用了后发优势,取得了至少每年7%的经济增长,持续了25年或更长的时间。而中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成为这13个经济体当中的一个的。我们改革开放后能够增长得这么快,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充分利用了后发优势。 改革开放以后,让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展起来,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很快成为了"世界工厂"。比如像现在的计算机产业、手机产业等高科技产业,国内做的其实是劳动密集的加工区段,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比较优势,也就有竞争力;有竞争力就可以创造利润;有利润就可以搞投资;投资以后,资本就增加了,比较优势就变了--从劳动力极端密集逐渐地变成资本相对密集。在这个转变升级过程中,就可以充分利用后发优势,这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能够发展得那么快,而改革开放以前没有取得快速发展的原因。 中国渐进的双轨制转型方式胜过"华盛顿共识" 中国从1979年开始进行改革,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也都从八十年代纷纷进行改革开放。但是到2000年的时候,回顾一下1960年到1980年,以及1980年到2000年这些国家的发展,我们会发现,它们在后面的20年,也就是1980年到2000年经济增长的速度比1960年到1980年的增长速度还慢,不仅是平均增长速度慢,而且经济的波动更大、风险更大。为什么中国的改革开放取得连续32年的快速增长,他们的经济增长速度反而慢了,而且危机不断、危机的频率更高呢?这实际上是跟它们推行所谓"华盛顿共识"有关。 "华盛顿共识"推行的结果事与愿违,因为"华盛顿共识"只看到经济中普遍存在的扭曲,而没有看到扭曲的根源是什么。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我国经济中那么多的计划干预、那么多的扭曲,都是为了保护那些在优先发展的重工业体系里面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如果把那些靠扭曲来实现的保护、补贴一下子都取消掉的话,原来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就要全部倒闭。可是那些企业雇佣了很多工人,如果让它们全部倒闭的话,就会出现大量的失业,社会和政治就不稳定,没有稳定当然不能发展。绝大多数推行"华盛顿共识"的国家,一方面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社会经济后果,同时,也认为这些产业是先进的、国家现代化所需要的产业,因此绝大多数的政治家和人民不愿意让它们倒闭。所以,在推行"华盛顿共识"的改革以后,这些国家又引进了很多其他更为隐蔽的保护和补贴,这些措施所花的钱在很多情况下比原来花的更多。 中国为什么既避免了像苏联、东欧那样崩溃,又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采取了渐进的双轨制的转型方式。对于原来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重工业部门,知道它们没有自生能力,需要保护补贴,承认这个现实,继续给它们必要的保护和补贴,同时引进一些提高生产积极性的利润留成、包干制、股份制,只要他们经营的好,他们的收入就可以高一些。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另外,在具有比较优势、原来受抑制的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实行开放的政策,鼓励民营经济、三资经济进入。这些新的部门由于符合比较优势,所以发展得非常快,于是资本积累就非常快。资本积累以后,比较优势得到提高,许多在五六十年代不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也变得有自生能力,可以与其他国家的产业竞争了。同时,改革后的快速发展给国家创造了很多资源,可以用来补贴改革中的利益受损者,使整个经济平稳地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转型。(林毅夫) 中国的快速增长还能够维持多久?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这样的快速增长还能够维持多久,还有多大的潜力?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就要看技术的差距,也就是后发优势还有多大。技术差距本身表示我国相对落后,但是这也是一个资源。这个差距怎么衡量呢?一个好的衡量指标就是人均收入水平,尤其是按照购买力平价来衡量的人均收入水平。因为人均收入水平代表劳动生产力的水平,劳动生产力反映的就是技术和资本的使用量。目前最新的可以做跨国历史研究的是2008年麦迪森教授的数据。2008年中国的人均收入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是当年美国的21%,日本在1951年、我国台湾地区在1975年、韩国1977年也都是美国的21%。 日本从1951年到1971年20年的时间,平均每年经济增长9.2%;台湾从1975年到1995年20年的时间,平均每年经济增长8.3%;韩国从1977年到1997年20年的时间,平均每年经济增长7.6%。他们的发展都是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同样采用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模式。如果日本可以维持20年以9.2%的速度增长,台湾地区可以维持8.3%的速度,韩国可以维持7.6%的速度,我国在2008年以后,也应该有再维持20年平均每年8%的经济增长率的潜力。也就是说,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不断地根据科学发展观提高我们的产业、技术水平,充分利用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发挥后发优势,再维持20年平均每年8%的增长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经过20年的快速增长,日本从人均收入为美国的21%变成1971年为美国的65.6%,我国台湾地区从1975年的21%,到1995年就变成美国的54.2%,韩国到1997年时人均收入按照购买力计算也达到美国的50%。也就是说,如果我国充分利用后发优势,维持每年8%的增长速度,到2030年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收入应该至少可以达到美国的50%,因为我国的人口规模是美国的4倍多。如果到2030年人均收入是美国的一半,那我国经济的总体规模就是美国的两倍,成了全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如果按照市场汇率计算,可能低一点,到2030年我国经济的总体规模至少跟美国相当。 到2030年以后,我国的经济发展会怎么样呢?和代表最先进国家的美国相比,我们还可以继续运用后发优势维持较高速的经济增长。当然达到美国人均收入的一半,就相当于现在韩国和美国的差距,那时很多行业会已经达到世界先进的水平了,到时候我国需要多一点自主研发,这是一个从引进到自主研发的转型。总的来说,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景是可以看好的。 (本文根据林毅夫在中央国家机关"强素质,作表率"读书活动2012年第1期主题讲坛上的讲座内容整理。林毅夫是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兼负责发展经济学的高级副行长,主要著作有《中国奇迹》、《经济发展与转型》、《中国经济专题》和《新结构经济学》等)
  10. 张羽、王炤坤、韩冰:山西“小煤窑”终结的背后
    2009/09/07 | 阅读: 1448
    山西省今年推出了煤炭改革新举措,到2010年底,数千“小煤窑”将被兼并,数千名山西“煤老板”也从台前隐退到台后,这一现象被称为该省煤炭历史上最大的“经济事变”。
  11. 卢拉:资本主义并不重要
    2009/05/19 | 阅读: 1443
    巴西总统路易斯·伊纳西奥·卢拉·达·席尔瓦(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为英国《金融时报》撰稿 2009-03-13

  12. 罗永生:经济学还是自由主义
    2011/07/18 | 阅读: 1443
    英国政治学家贝拉米(Richard Bellamy)在他的著作《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中,追索了自由主义在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德国等几个欧洲国家的发展的变形的历程。他的基本命题是:十七世纪从英国兴起的自由主义,是一种“道德性自由主义”;但往后的自由主义,特别是经过意大利和德国在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发生的变化,其道德诉求已日渐萎缩,让位于一种没有道德承诺的“经济性自由主义”。
  13. 张夏准:“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企改革
    2011/09/21 | 阅读: 1437
    谈公共投资和经济发展,私有化并非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出路,三类可以替代私有化的政策方案:组织改革、增加竞争、政治/行政管理改革。
  14. 贺雪峰:浪漫主义想象误导土地制度改革
    2011/10/16 | 阅读: 1437
    当前中国出现的关于土地制度的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情绪,是十分误导且有害的。中国土地制度具有很好的优势,完善而非改变当前的中国土地制度,才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15. 郑新立:亚洲国家引领全球走出危机的三点建议
    2009/04/19 | 阅读: 1436
    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于4月17日至19日在中国海南博鳌举行。以“经济危机与亚洲:挑战与展望”为主题,本届年会围绕新兴经济体如何应对金融危机而展开。以下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在“寻求金融创新、开放与监管的平衡 ”分论坛上的发言。
  16. 谭璐:那些年我们所经历的工业时代
    2012/04/22 | 阅读: 1432
    郝惠言,1959年从东北考入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1965年毕业后直至1993年退休,一直工作在工业口,亲身经历了工业改革的几个不同阶段。
  17. 赵启正:浦东开发"软成果"的启示
    2009/02/19 | 阅读: 1430
    将担任中国全国政协会议发言人的国务院新闻办前主任赵启正日前为香港天大研究院网站撰文,回忆他在上海的经历,尤其是浦东开发的启示。他认为,上海浦东开发,除了一系列的硬成果之外,更重要的是获得了经验,得到了更加重要的软成果,为未来中国其他地方的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借鉴,而现在是对这些软成果进行总结提高的时候了。
  18. 柳红:回望1980年代的经济学人
    2010/11/19 | 阅读: 1419
    当年的经济学家没有独立董事,没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考量,也没有骇人听闻的出场费。从整体上说,80年代的经济学家有理想,纯粹,正派,不计个人得失,生活简朴。即使作为政府的咨询决策机构,离权力中心很近,也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是为自己换取什么既得利益,因此相对独立。二十年过去,民众对经济学家总体上由尊敬信赖变成反感诟病,既有时代的也有个人的责任,无论对谁来说,即使是从中获得了超乎应得利益的人来说,其实,也是十分遗憾的。
  19. 周诚: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
    2009/12/28 | 阅读: 1417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成堆,投机盛行,房价居高不下而且步步高升,搞得政府头焦额烂,百姓叫苦连天。各个方面对此提出了种种对策,理论界就此问题发表的文章多如牛毛。然而,房地产市场依然如烈马难驯。本文地浅议“斧底抽薪”之策,以就教于专家和广大读者。一、关闭土地二级市场,遏制土地投机实际上,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症结在于房地产投机盛行,而房地产投机从根本上来说是土地投机。从而,如果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禁止任何人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倒买倒卖,堵塞土地投机和暴利之源,就很可能会从根本上割除房地产市场中的毒瘤。本人提出的“关闭土地二级市场”的设想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国家继续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形式向开发商出让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以便使土地使用权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保障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第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房地产开发商,无权进行转让;如果放弃土地开发,便应当将其交还给政府,退还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当然,也可作适当变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在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土地使用权按照原价过户给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因行情变化而地价上调,则受让者应当将地价的新增部分交付给政府而不是原开发商。第三、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时,只能将土地使用权按原价过户给房产购买者而绝对不准私自涨价而从中谋利。显然,在此种情况下,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没有必要了。本来,征收土地增值税是为了抑制土地投机,平抑房地产价格,但是由于阻力过大、困难重重而迟迟未能认真落实。而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却可从根本上消除土地投机,可谓事半功倍。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能办到,但是在城市土地国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当是能够办到而且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有人认为,土地二级市场是不可能关闭的,即使关闭了公开的土地二级市场,也关闭不了黑市。笔者认为,我国的土地市场本来就是比较特殊的——与一般的资本主义土地市场是有很大区别的,其关键在于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而且,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单件、公开、备案进行的,是不可能被秘密转让(即“黑市转让”)的,否则是不可能获得合法产权证书的。而且,如果切实执行“将土地使用权按原价过户给房产主”的政策设想,则开发商即使企图按“黑市价格”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房产主,也是不可能被接受的——正常的购房者通常不可能掏自己掏腰包去填少数“黑市开发商”的腰包。房地产专家孙宏志先生提出了另外的主张。其要点是:分别设立土地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前者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后者针对房产主。对于开发商,政府只是出让土地开发权,而不与70年的土地使用权挂钩。从而,开发商向消费者出售房屋的价格中,将不再包括土地使用费。这样,开发商就无法继续垄断和倒卖70年土地使用权以攫取暴利。开发商如果转让土地开发权,其增的加收入将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加以调节。至于土地使用权,则是面向房产主设立的,在获得房屋产权证的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费既可采取批租制,也可以采用年租制,但后者在理顺和降低房地产价格方面具有明显优越性。笔者认为,分别设立土地开发权和土地使用权并,的确是创新之见。不过,需要防止的是土地开发权本身也会被炒得高不可攀。这样,指望通过征收增值税而加以抑制,会不会因投鼠忌器而重蹈目前的覆辙呢?笔者对此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土地开发权不得转让;拟放弃土地开发者,只能按原价退还给政府。至于对于房产主改行年租制以减轻其负担,当然是无可置疑的。笔者曾经多次发表文章鼓吹适度地推行年租制,特别是为减轻普通住宅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尤其应当采用年租制。二、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增加房价透明度房地产价格之所以居高不下,除了土地的投机性转手倒卖所致以外,还由于房屋是“非规格化商品”,其成本的差别性、隐蔽性、模糊性很强,除了业内人士外,一般消费者很难判断其价格的虚实。从而,应当强制性地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由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监督并进行详尽公示,以利于在市场运行中客观地限制高额利润边界。此时,房产的购买者,可参照公示的成本而出价,避免盲目性。而且,对于已经公示的房产成本,还要由市人大表、市政协代表等组成的“房价监督委员会”之类的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检,并将结果公诸于众。简言之,对于房价,要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检测与监控,使其由“暗处”转向“明处”。房屋成本一直是个“敏感的热门话题”。“敏感”是因为房地产业的兴衰会影响其他相关产业;其“热门”是因为近几年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大幅度上涨——尽管国家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对一路蹿升的房价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但距离购房者的期望依然遥远。关于房屋成本能否测算、能否公布,一直是大有争议的。有些人一直宣扬“房屋成本不可知”论,即“房屋成本神秘”论,鼓吹房屋成本测算“工作量非常巨大”“缺乏可操作性”等等。实际上,无论房屋的建造程序多么繁多而复杂,总是可分解为相对独立的部分而分别求出成本。例如,在《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谢光飞采访北京合作建房者代表于凌罡的报道中,后者提供的估算数据是:2006年北京市楼面实际平均成本大约为5990元(其中土地出让金903元、拆迁成本1970元、市政成本250元、楼面建安成本1556元、节能设备成本300元、企业管理成本250元、利息成本350元、税费成本400元),但配套销售收入至少占10%,从而实际楼面成本不到5390元。而实际平均售价为8792元,超出前者63%。这一数据表明,一旦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使购房者心中有数,则开发商抬高房价,就难以如愿了。②又如,阮奇等报道的上海某房产的相关数据如下:①建筑面积5.1万元/㎡,其中商铺7000㎡,住宅44000㎡。②成本:动迁成本:2.5亿元,楼面价4900元/㎡;建安成本2000元/㎡;配套费用1500元/㎡(组成:规费:300元/㎡、设计、环境费:100元/㎡、管理费用:200元/㎡、广告费用100元/㎡、资金成本600元/㎡、小区配套100元/㎡、不可预见费用 100元/㎡);总成本=(4900/㎡+2000元/㎡+ 1500元/㎡)×5.1万元/㎡=4.284亿元;②售价与销售收入:商铺售价3万元/㎡;住宅售价1.5万元/㎡;销售收入=7000㎡×3万元/㎡+44000㎡×1.5万元/㎡=8.7亿元;③毛利:8.7亿元—4.284亿元=4.416亿元。④成本利润率:4.416亿元/4.284亿元=103%。③有的人玩概念游戏,说什么“建筑成本”可以公布而“建设成本”无法公布,原因是建设成本包括了所有建设项目运营的成本,一个项目一个模式,无法固定,只有等整个项目完工后,开发商才能核算出来。但是,为什么房子还未动工,开发商就能够开始定价预售了呢?!2006年广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暴利的三条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可是这些建议都被广东省建设厅一一“否决”,理由是,对商品住房成本进行公开,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实际上,开发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商业秘密论”只不过是高房价的“遮羞布”,——开发商拿地、融资的“灰色投入”无法计在明账上。于是,开发商和一些政府官员虽然身份不同却又“异口同声”也就不足为奇了。④由此可见,房屋成本问题,对于一些人(含开发商、官员、学者)的经济良知和市场认知,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检测。开发商作为商人,力图掩盖真实成本以求高额利润是很自然的,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却是不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的;某些官员偏向开发商这一事实表明,两者利益的“过度重迭”(“超正常重迭”),当然是不正常而应当加以纠正的;至于某些学者的随波逐流,则是上述两种心态的折射。应当指出,在市场经济中,任何行业、任何人,都只能遵循、服从价值规律和市场运行机制,在这种“循规蹈矩”的平等竞争中,谋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而不是依靠垄断、庇护,通过对于消费者的蒙蔽等等以攫取非分之利。否则便会损害消费者(购房者)的正当利益,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从而进一步损害国民经济。理论工作者的庄严使命在于,忠实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责无旁贷地从最基本的理论层面上提出躯邪扶正、兴利除弊的见解,以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鼓吹由国家垄断土地二级市场呢?回答这一问题并无困难:国家垄断土地二级市场,只是为了限制了土地开发商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投机活动而攫取非份之利,保护广大市场参与者的正当利益。这是在市场经济中,“有形之手”的无可旁贷的职责。而且,如前所述,此举也只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采取,从而属于特例。三、彻底开放房产市场,解决住宅紧缺难题在关闭土地二级市场,实行房产成本公示制的基础上,即可彻底开放房产市场并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低面积低价房、机关自建房、廉租房等等,但不限制消费者自建这意味着,在关闭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尽可能活跃房屋的兴建、买卖、租赁、抵押等等活动,使得房产市场尽可能接近普通商品市场。政府、单位可通过补贴、贷款(低息或无息)等形式扶助贫困家庭购房、租房,而不必花费财力、人力去直接兴建、管理住房。换言之,在市场经济中,解决住房问题的正常的途径应当是尽可能依靠市场、匡正市场,尽可能兴其利而除其弊,而不是绕过市场而代之以种种行政干预,后者肯定是既吃力而又难以讨好的。而且,由于政府全面控制土地二级市场,开发商很难再进行土地投机活动,那么国内外资金拼命涌入房屋市场的潮流,便可自然而然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得到遏制,可谓费省而效宏。结束语以上所述的“斧底抽薪”之策的要点为,在关闭土地二级市场的条件下,澈底开放房产市场,从而使得房产的价格在较大的程度上脱离土地垄断价格(由于区位不同而影响房价,从而不可能完全脱离),在较大的程度上接近生产价格。在此条件下,投机的余地便大大缩小,从而对于房价进行人为的种种限制便基本上是多余的了。①本文的初稿题为《“釜底抽薪”:解决房地产问题的一种思路》,摘要发表于2007年5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第5版。②2007年5月16日《中国经济时报》第15版。③阮奇 李雁争:《房产成本清单曝光:回报率近100%》,2006年09月27日《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④赵宝堃:《房屋成本"不能见人"还是"见不得人"?》,2006年9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第3版。2008年7月15日
  20. 《经济学人》:超级城市拖累发展
    2011/09/20 | 阅读: 1414
    五分之四的拉美人生活在城市中,这个比例在亚洲和非洲不到百分之五十。人口超过二十万的198个拉美大城市贡献了该地区经济生产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其中一半又来自十个最大的城市。城市化是过去半个多世纪拉美经济的动力源之一。但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指出,拥堵、污染、住房短缺和缺乏都市规划,可能导致拉美大城市拖累国家经济发展。 直到七十年代,大城市都是拉美经济发展的排头兵。1920到1970年,圣保罗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10.3%,里约热内卢也有7%,都高于整个巴西的6.8%。但在2008年,圣保罗经济增长率只有全国的三分之二,里约更低到了全国均值的37%。九个拉美经济重镇中,只有利马、墨西哥城和蒙特雷的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型城市开始展现更多的活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拉美经济自由化改革的积极成果。麦肯锡认为,未来15年中,除受惠于离岸石油和奥运会的里约外,十个最大拉美城市的多数在人口和产出方面的增长都会低于平均水平,但其他大中城市会快速发展。 拉美特大城市早早失去锐气的原因是制度、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建设跟不上人口膨胀的速度。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同类型城市相比,拉美的十大城市治安不佳,住房大面积短缺,教育落后,医疗服务差劲。在能源使用和废物处理方面,这些城市效率不高。例如,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每取得一美元产值,能耗比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要高60%。要克服住房短缺,并为城市居民提供水电气、排水系统等配套服务,需要在2025年前投资3万亿美元。缺乏城市规划是另一个重大问题。城市的盲目蔓延造成了绿地的缺乏,加重了交通系统的负担,也使得商业和住房的发展在选址时遇到很大困难。考虑到未来15年中车辆拥有率年均4%的增长,拉美各国应学习巴西城市库里提巴的公交系统建设经验。解决交通问题的另一个有效方案是地铁,尽管耗资甚巨。(南渝霜华 编译)www.aetas.cn/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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