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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柯岚:“制度唯物论”的贫困——评苏力《法律与文学》
    2007/03/17 | 阅读: 1366
    法律与文学其实也是某些学校热门课的题目,不过一般还要牵扯进心理学,就此可以谈一些理论问题。

    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6月。428页,31.50元。
  2. 葛兆光:谈学术、经典和传统
    2008/08/07 | 阅读: 1356
    “张广达先生,刚刚在广西师大出版社出了两本书,一本是《文书、典籍与西域史地》,还有一本是《史家、史学与现代学术》。张先生是研究中古时期中外交通史的专家,三十年前我在北大读本科的时候,中国通史的中间那段就是他讲的。海外的报纸上说,许倬云认为在中亚研究领域他是数得上的顶尖人物。这件事情可以让人深思,深思什么呢?就是究竟什么才是好的中国文史学术研究范式。”
  3. 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
    2008/09/03 | 阅读: 7010
    1954年,陈寅恪写成《论〈再生缘〉》,油印稿由章士钊带到香港,辗转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一时轰动海外,议论纷纭。
  4. 吴铭:社会保护运动与平等政治的前景
    2009/09/08 | 阅读: 1955
    汪晖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这本文集的一个中心问题和核心线索即是社会保护运动,虽然其中并没有文章专论社会保护运动。
  5. 董国强:对历史的另类诠释——《血路——中国革命中的沈定一传奇》评介
    2010/03/17 | 阅读: 1373
    《The Blood Road--The Mystery of Shen Dingyi in Revolutionary China》一书,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教授萧邦奇(R. Keith Schoppa)关于20世纪10-20年代中国政治研究的一部力作。该书于1995年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当年便荣膺美国列文森图书奖中的优秀史学著作奖。该书的中译本《血路--中国革命中的沈定一传奇》于1999年9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推出,翻译者为周武彪先生。     当你偶然从书架上拾起这本书开始阅读的时候,你很难一下子意识到你手中拿着的是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本书第一章的叙述风格使得该书更象是一部畅销的侦探推理小说。作者在长达八页的篇幅中,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并不复杂的事件:1928年8月,本书主人翁沈定一从他的家乡--浙江省萧山县的衙前村--去省内的风景名胜莫干山消夏。他在那里盘桓两日,会晤了一些老朋友。而后,他在回家的途中遭到枪手的暗杀。穿插于这些事实之间的,是大量的对当时历史背景的介绍、对沿途自然人文景观的琐碎记述和对主人翁内心感受的主观推测;接着,是对突如其来的暗杀过程和血腥场景的细致的描述。最后,由于杀手的成功逃逸,使得这次暗杀事件显得扑塑迷离,给读者留下许多悬念......     当然,这本书的巨大成功决不仅仅归因于作者巧妙的整体构思和高超的写作技巧,它能获得列文森图书奖,更重要的原因,我想,在于作者以一种深入浅出、举重若轻的叙述方式,详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20世纪初期中国政治的一般面貌。书中的许多观点反映出作者对民国政治和中国革命的深邃见解。作者在《提要》中说明:"本研究的主要意图还是为了通过研究沈定一的交往、经历和死亡以及其中蕴涵的本世纪10年代晚期和整个20年代中国社会、政治、文化裂痕及结构,以考察20年代中国革命。"综观本书,我认为作者成功地实现了上述意图。     按照近年来西方学界颇为流行的理论研究范式,萧邦奇在本项研究中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对主人翁沈定一"身份"(identity)的界定。他选择这样的角度切入主题,是基于以下认识:     在整个20世纪的巨大挑战和曲折地探索新的政治和文化正统的过程中,中国人的身份问题始终居于中心地位。......在巨大的、令人目眩的社会政治变迁背景下,个体不得不把自身的身份问题与社会、国家、民族中的其他人的身份问题紧密联系起来。而急剧的革命变迁造成的相当的政治与人身不安全也使得个人必须面对身份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须建构或重构身份。     为了确定沈定一的"身份",萧邦奇在研究中主要借助了"社会网络"的概念和方法。他认为"社会"是"个体间通过广泛的私人联系而形成的联结体或聚集体。这些可能既是横向又是纵向的联系随之又组成社会关系束和关系网,而后者又是社会组织和群体诸如政党和派系结构的基本成分。"在作者看来,"社会网络"不仅是构成社会的要件,而且是决定社会发展变迁的一种动力机制。     在运用"网络"概念和方法对大量史料和史实进行梳理的过程中,萧邦奇发现:"个人并不只简单地从属于一张网,而是属于许多重叠的网,这些网决定了个人的社会位置并塑造其身份";"许多精英的身份具有变化的轨迹,随着社会情境的变迁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和适应性。"     正是基于对沈定一在不同时期(如辛亥革命前后,北洋政府时期,五四时期,国共合作时期,国共分裂之后等)、不同"场所"(如全国范围,浙江省内和萧山衙前等)所处的众多的、相互交叉重叠的"社会网络"的深入研究,萧邦奇向我们展示了沈定一作为"地主少爷"、"清朝县官"、"辛亥革命的拥护者与参与者"、 "地方自治倡导者"、"新闻记者和五四精英"、"农村教育家和农民运动先驱"、"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主要成员"、"国共合作时期的跨党分子"、"西山会议参与者"、浙江省"清党委员会负责人"、"国民党内的反对派"和"反地主的地主"等多重复杂的政治面相,从而使我们对沈定一这一历史人物的认知超越了我们所熟知的"好人"或"坏人"、"革命"或"反动"的简单二元模式,使沈定一的形象显得更加生动、丰满和真实可信。 (    其次,通过对沈定一所处的"社会网络"的末梢和外延的分析研究,萧邦奇在界定沈定一个人身份的同时,还连带地向我们展示了一幅20世纪10-20年代浙江乃至全国政治舞台上活跃着的政治精英的群像。这使我们对"沈案"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更全面的整体把握。     第三,通过研究"社会网络"形成和裂变的基因,萧邦奇还向我们立体地展示了10-20年代中国革命阵营内外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从而逐步明确了沈定一在萧山衙前、浙江乃至全国的政治对立面--"沈案"的潜在主谋。     在该书的第九章,萧邦奇为我们列出了五种不同类型的嫌疑人:(1)衙前东岳庙庙祝;(2)嵊县蚕茧商人;(3)萧山县地主;(4)共产党或个别共产党员;(5)国民党或个别国民党员,并根据他(它)们各自可能产生的暗杀动机的强弱程度、组织和实施暗杀计划的各种能力、以及"沈案"发生后各方的反应,最终将暗杀的主谋锁定为国民党内的蒋介石集团,指出这是一场"为阻止政治成功和潜在叛乱而实施的谋杀"。尽管萧邦奇的上述推断缺乏直接的证据,还不能作为历史的定论,但作者基于大量的史料史实所作出的严谨周密的逻辑论证,依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映象。     在萧邦奇看来,沈定一在浙江和全国政治舞台上的沉浮和他的最终死亡,是20世纪10-20年代中国革命发展和蜕变历史的一个缩影。中国革命的悲剧在于:     在革命的早期阶段,许多怀着不同政治和知识信念的人们,面对已被鉴定和确认的共同敌人会聚成广泛的反帝反军阀的包容性动力源。五四时期所崇尚的宽容、开放和实验意识正是这整个时期的时代精神。......但是,到20年代中期,当革命运动开始显示出可能即将成功的迹象时,革命过程却变得日益富于排他性而不再是包容性。     在短短十年间,政治宪政文化及其对程序和法律的强调即被顺应革命而兴起的尚武风尚吸纳和摧毁。     造成革命异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其中也包括沈定一自己在浙江和全国政治舞台上的所作所为。而这,又正是造成沈定一生前死后毁誉不一的重要原因。     在围绕"沈案"的研究叙述中,字里行间,作者还很自然地表露出他对"革命"的独特看法和他所遵奉的历史观。他写到:     革命并不是主要只依靠非个人的社会、经济力量或意识形态斗争就能解释的过程。相反,革命是男人和女人们的故事。这些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和推进力中的人们,常常是别无选择地被卷入他们所不能控制和引导的革命形势和风暴之中。     革命过程中的日常决策和行动产生于类似的事件、发展和关系,而不是普遍的意识形态、政治一致及发展。为了理解革命,我们必须把主要的关注点放在日常人生经历和社会过程,人们的思想发展和行动正是来自于此;我们也应把我们的主要关注点置于活生生的个体之上,不同个体的目标相同,但可能来自于多样的动机。     如果我们把萧邦奇的上述观点验之于沈定一的个人经历,是言之成理的。     如上所述,对《血路》这本书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读法。如果把它当作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去读,在故事的结尾没有能够最终确认"沈案"的主谋,不能不使读者感到某种缺憾。但在我看来,既然该书是一部以浙江为主要"场所"、以沈定一为中心人物的民国政治个案研究专著,在我们读完全书以后,谁是"沈案"的元凶似乎已经并不重要,因为作者已经成功地运用"沈案"所造成的悬念,巧妙地将读者的思绪引入到当时的历史情境之中,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对20世纪初期民国政治和中国革命的了解更进一步。     后一种读法,或许更符合作者的心愿。
  6. 张承志:无助的异类的亲戚——评王小强《文明冲突的背后》
    2008/01/11 | 阅读: 1206
    “这样就还要回到格瓦拉。数十年过去了﹐祇能承认﹐还是格瓦拉的语言最传神。他说﹕他一族的血统记号﹐是每逢出现不义就愤慨得发抖 --在某种意义上﹐格瓦拉的话是萨依德的先导。确实﹐民族和亲戚﹐就应该如此划分。我懂了格瓦拉的魅力为什么经久不衰﹐他是真正的人道主义者 -- 留意着他人苦痛而生活的人。

    其实这是一件简单的事。祇是由于精英们都选择了不吃亏的阳关大路﹐所以实践它﹐需要罕见的学识和勇气。在河这边﹐人们早就放弃了幻想和等待﹐已经很难看见谁还在翘首盼望。这时路上出现了人影 -- 也许我看花了眼﹐但这确是王小强新着给人的印象。对岸突然亮起一道焰火﹐沉默的人感到了喜悦。那个影子的背后会有更多的人跟上来么﹖人们彼此问着﹐心里又点燃了希望。”
  7. 张再利、马为华:解构和颠覆:双眼下的中国女性穆斯林群体——读《中国清真女寺史》
    2008/09/06 | 阅读: 1956
    女权,似乎就是平等的同义。在西方的学术视野里,伊斯兰永远是穆斯林世界不平等的根源。
  8. 郇建立:现代性的两种形态:解读鲍曼的《流动的现代性》
    2008/11/09 | 阅读: 1805
    在现代性的历史问题上,鲍曼的基本观点是,现代性的发展经历了“稳固的现代性”和“流动的现代性”两个阶段。
  9. 苏珊·桑塔格:本雅明《单向街》导读
    2007/03/26 | 阅读: 1606
    此文桑塔格为本雅明的《单向街》Einbahnstrasse 所写的导言。《单向街》是本雅明首次试图打破学术界的积习,用文学分析的方法来写自传。他的批评对象也包括日常生活,正在上映的电影,当时流传的书籍,还有那些与时俱逝的大众话题。本雅明在《单向街》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那些不表态的人应该保持沉默。” --Humanities.cn
  10. 余成普:生命的礼物——读蒂特马斯《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
    2010/04/21 | 阅读: 4020
    20 世纪60-70 年代,血液行业在世界各地兴旺起来,而同时,由血液而招致的疾病,尤其是肝炎,在世界范围内肆虐。1971 年12 月,时任美国健康、教育和福利部部长兼美国首席执行官理查森(E.Richardson)收到了著名医学家艾伦(J.G.Allen)博士寄送的一本著作。理查森阅后深受启发,几个月后,他命令成立一个工作组,以寻求一种新型的管理美国血液供应的方式(斯塔尔,2001:229-234)。令理查森深受启发的这本著作就是英国著名社会学家蒂特马斯(R.M.Titmuss)1970 年出版的《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①。在《礼物关系》一书中,蒂特马斯通过对各国供血制度的比较(如英国采用的是自愿无偿献血制度,美国是有偿和无偿并存的供血制度,而日本在二战前是自愿无偿的献血制度,二战后则是有偿供血模式),认为在社会价值、成本效率、生物效用、安全和纯洁性等方面,自愿无偿献血制度都是最佳的选择。作者把自愿无偿献血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礼物馈赠,即生命的赠予(gift of life),并强调"社会组织和构造它的社会制度的方式--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福利的制度--能够鼓励或压抑人们的利他主义动机;这些制度能够培养社会整合或是分离;它们能够使得'礼物的主题'(借用莫斯的术语)--对陌生人的慷慨--在社会群体以及代际之间传递"(Titmuss,1970:225)。因而他主张应该赋予人们"给予的自由与权利。政府的社会政策在限制和扩展人们这种自由上起到重要作用"(Titmuss,1970:237)。蒂特马斯一生著述颇丰,在建构福利国家理论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②,但"在1970 年完成的最后这一本学术著作才是他流传最广泛的一部"(景军,2006:72)。当然,无论从数据还是从分析技术上看,这本著作无疑显得有些陈旧,但正如徐贲(2007)所言的,它之所以吸引当代读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蒂特马斯以人和人之间'生命的礼物'--救人性命的人血--在提醒世人,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商品化的世界中,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不能以金钱定价的东西;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对陌生人的利他行为。"笔者是在做博士论文时有幸读到这本英文原著,考虑到该著作尚未有中文译本,以及它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价值和意义,故作一述评。 一、人血承载的意义人血作为一个生物性的事实,为什么会进入一位社会学者的研究视域之中呢?研究人血及其相关政策,源于作者对公共政策中一系列价值问题的反思,或者说对经济学观点的反驳。秉承"经济人"假设的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公共政策应该提倡市场的机制,通过市场的调节来平衡各方利益,以达到效应最大化的目标。作为英国费边社会主义思想与理论的集大成者,蒂特马斯则反对自私自利和利己主义,极力主张弘扬社会互助精神、关怀他人的社会环境与利他主义行为,强调社会团结与社会整合对提升和确保人类福祉的重要性(刘继同,2004:57),主张公共政策应该成为社会团结的纽带以及增强社会凝聚力的机制。在《礼物关系》一书中,作者对公共政策的两种价值取向并未过多地展开学理或哲学层面的论争,而是用事实说话:选取了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人血作为个案来论说自己的观点。因为从世界范围看,人血的供给要么是自愿无偿的赠予,即作为公民社会性的参与;要么是有偿的供给,即将人血看成是商品,允许自由买卖,而两种制度(以及混合制度)下的血液供给模式却产生了迥然不同的后果,对后果的对比,自然就能判断血液制度的孰优孰劣,以及确定社会政策的最终价值导向究竟是以社会为主导还是以市场为机制? 不仅如此,人血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及其对血液供给和使用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主题。人血在很早时期就与生命联系在一起,被看成是人的精神、生命之源泉,灵魂、元气之代表。比如,古代埃及的君王,就曾相信用血洗澡,能增进健康,延年益寿。中世纪时,欧洲人也有饮血可恢复体力,返老还童之说。古罗马斗剑士在决斗之前饮血,希望从中能获得勇气和力量,等等。血液的生命意义在宗教中亦有体现。《圣经》曾有400 多次提及血液,《利未记》曾指出:"肉体的生命在血液里",在《旧约全书》中,血液被认为是非常神圣的,以致法律特别禁止血液的消耗,这就是耶和华的目击者们(Jehovah's Witnesses)拒绝输血的原因(斯塔尔,2001:5)。血液的生命观使得血液捐赠或买卖就不再是一般的物质赠予或商品交易问题,而是一个关涉到生命伦理(bio-ethics)的道德问题。表面上作为生物性事实的血液,实际上还充斥着尖酸刻薄的价值判断,甚至被"污名化"。比如,美国白人就曾一度拒用黑人捐赠的血液。瓦伦丁(Valentine,2005:115)的研究也指出,为了保障自愿献血的安全性,自愿献血虽然被称为公民参与的行为,但在世界大多数国家,诸如同性恋者等却被排斥在这个公共空间之外,这不仅意味着他们不能参与这种慈善行为,更是被剥夺了公民实践的参与权。正基于血液所饱含的文化和道德意义,蒂特马斯才称献血作为"生命的礼物",通过它,我们能够判断一个社会的基本关系属性和价值取向。毋庸置疑,人血作为医学系统中的珍贵资源,从世界范围来看,它都比其他医疗资源更为稀缺,因而,研究人血的供给及其制约因素必将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蒂特马斯在人血生物性的基础之上,敏锐地洞察了它所承载的诸多社会和文化意义,正如他开篇所说的,"科学的、社会的、经济的、伦理的问题都包含于人血的获得、加工、分配、使用和获益上"(Titmuss,1970:11),在这个意义上,人血具有莫斯(2002)所谓 "总体性社会事实"之属性,血液的生物性和社会性交织于一体,共同构成了作者个案选取之缘由。二、人血:商品抑或礼品?临床用血的两个方面最为人们所注意,一是血液的质,以保证采血和输血不至于引起疾病传播;二是血液的量,以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不造成浪费,不会引起"血荒"(blood crisis)。为此,蒂特马斯提出了一个深远的、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在什么样的制度下,血液最充足且最安全呢?对此,比较各国的临床用血历史和现状,就能轻易地知晓。首先看美国和英国。英国有全国统一的血液管理机构,实行自愿无偿献血制度,而美国是混合的血液制度,无偿的、有偿的都有,从国家到州没有血液管理的权力机关,血液管理几乎处于无政府的状态。在血液的供给方面,英国能够满足血液日益增长的需求,而美国则显得力不从心。从献血者的特征看,英国献血者的结构基本上与总体人口结构接近,献血者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与之相反,美国的献血者主要由非主流人群组成,大多数来自于失业人员,输血的价格也比英国高很多。美国的血液制度造成了一个可悲的事实和社会不平等:穷人供血为富人服务,血液的再分配逐渐从社会底层流向社会上层(Titmuss,1970:119)。其次是日本在二战前后的比较。日本二战前实行无偿的献血制度,而二战后则是有偿的供血制度。据已有的数据分析,蒂特马斯认为日本战前的血液安全远远高于战后状况,战后日本感染乙肝等血液性传染病的病例比先前明显地增多了。比较的结果已经明朗:在血液供应方面,无偿捐赠的血液管理模式要优越于市场推动的血液商品经济。一来,科技手段尚未能检测出所有的血液病毒,只能辅之以献血者的诚信以维持血液的安全。卖血者考虑的是收入,而献血者考虑的是奉献和利他,只有后者才能客观地提供自己的健康信息,保证献血作为一种"善的礼物"(good gift)。二来,在蒂特马斯看来更为重要的是,无偿献血的"生命赠予"精神能够将捐赠者和受惠者彼此联系,共同分享一个社会。相反,"当经济人的规则被制度化且被接受后,人们放弃利他主义的动机比放弃经济人规则更为容易"(Titmuss,1970:187),一个社会中既存在血液无偿捐赠又存在市场买卖,分裂了人们的共同认知和价值观,经济利益必定打败生命赠予,成为衡量是否要献血的单一维度,这是对一个国家利他主义精神的践踏以及对社会团结的破坏。蒂特马斯的这种观点就与经济学观点背道而驰。比如考朴和库伊尔(Cooper & Culyer,1968)在《血的价格》(the price of blood)一书中秉承了经济学一贯的分析工具来分析血液的供给与需求,其基本观点是:1)人血是一种经济商品;2)可能赋予浪费于精确的经济意义;3)提供报酬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多次供血;4)尽管有成本统计的缺失,但血液的商品市场,假如持续的话,将以明确的成本优势供给血液。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蒂特马斯反驳道,经济学家注重成本收益之间的计算,但对人们供血的机会成本是很难定量的,比如一位妇女排队供血的机会成本就难以测量。有偿供血与无偿献血相比,浪费并非主要,最主要,也是最具深远意义的是,有偿供血加大了社会成本,破坏了礼物关系。他指出,"人类福利是一个道德的概念,而并不是某些经济学家所言的'经济福利'"(Titmuss,1970:198)。虽然我们曾尝试估价人们的生命,但一个社会的利他主义精神是无法用价钱去衡量的。给予陌生人的利他主义行为并不是自献血始,也不会以献血终,它将触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我们的整个价值系统。蒂特马斯不无担心地指出,假如我们的血液,作为身体的组织,能够用美元和英镑进行交换,那么其他无数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不也就成了商品交易了吗?假如我们的社区赠予的纽带被破坏了,所带来的并非是价值的中立状态,相反,这个空白更可能被敌对和社会冲突所填充。"经济学家或许会分裂我们的价值和系统,其他人不会"(Titmuss,1970:198)。因而,从总体上说,蒂特马斯对社会福利私营化和市场化的理念与政策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的,甚至可以说是敌对的。因为,在他看来,市场是回应需求而不是回应需要;市场关注的是利润和经济增长而不是福利和需要满足;从社会角度看,市场福利分隔、破坏了社区和社会联系,瓦解了人们的责任感和义务感(Wilding,1995:150)。蒂特马斯反对金钱涉入人血的采集和使用之中,他所秉持的市场侵蚀社会的观点虽然拥护者居多,但也遭到一些社会学家的质疑或者说修订。比如,经济社会学家泽利泽(Zelizer,1994)就指出,人们并不是反对因献血(花费时间和精力)而获得一定的报酬或补偿,但在乎补偿的形式,采血机构对补偿形式错误的选择可能会引起强烈的负面效果。比如直接给予金钱刺激,可能会使献血者感觉有愧疚感,认为自己在出卖自己的身体(组织)。为消除金钱的物化的腐蚀作用,泽利泽提出可以对 "金钱符号化使用"(symbolic use of money),比如赠送印有特别标记的纪念品,以达到对公众献血的激励。泽利泽的观点在当前的自愿献血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血机构或本人所在组织赠送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被认为是对献血者的合适的"补偿"。 三、血液捐赠引起的特殊礼物关系蒂特马斯用翔实的数据证明了自愿无偿献血制度是血液供给的最佳选择,即以礼物馈赠的方式、依靠人们的利他主义精神来实现血液的采集,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血液的买卖。正如书名所界定的,作者将血液的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称之为"礼物关系"。那么,其他文化背景下的礼物交换与我们所言的血液捐赠在何种程度上是相关的呢?自莫斯以降,礼物一直是人类学(以及社会学)不朽的话题。在《论馈赠》一书中,莫斯(2002:3)主要强调了礼物作为"总体性呈现"的事实,强调那些表面上看去具有自愿性、自由性和无偿性的礼物馈赠,实质并非如此,馈赠的同时伴随着以经济利益和道德义务为基础的交易、虚伪和形式化。正是礼物之灵,或者说礼物所具有的不可让渡性(inalienable)才使得人与物建立其关系,进而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马凌诺斯基(2002)在《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提出了著名的"库拉"交易概念。后来,他进一步指出了互惠中的可计算性,认为一个人给予是因为他期待报偿,而一个人回报是由于其伙伴可能终止给予的危险,一切权利和义务都被置于互惠性服务的均衡链中(转引自阎云翔,2000:6)。波兰尼(2007)把互惠、再分配与市场交换作为三种社会整合模式,认为"互惠的交换"指的是以社会义务作为物品和劳力交换的基础,其交换目的是非物质性、非赢利性的。这种交换制度在原始社会中最常见,一般发生在特定的对称组织中如血缘和伙伴结成的共同体中,特别是在有互相"赠予"的义务行为的亲属和朋友之间,它多表现为以"礼物"为媒介的义务性"赠予"关系。他强调,人类的经济是浸没在他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互惠的动机并不在于占有物质财物的个人利益,而在于维护他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财产。阎云翔(2000)在检验既有礼物理论和概念的基础上,研究了一个中国村庄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提出了"是受礼者而不是赠礼者获得荣誉"、"礼物本身是可以让渡的,不可让渡的是人情"、"礼物交换必须遵循人情伦理"等观点。有关礼物的研究不一而足,但基本上可以归纳的是,传统礼物是以互惠作为基础的,互惠是礼物交换的基本原则。蒂特马斯总结道,"在一些社会,过去的还是现在的,礼物馈赠都旨在购买和平,表达情感、尊重或高贵,联合群体,联系代际情感,实现契合上的义务和权利,表达忏悔、羞愧、丢脸以及象征着其他人类的感情"(Titmuss,1970:72)。如果我们假定献血作为一种自愿的、利他的礼物,或者如我们所熟知的"自愿无偿献血"③,我们就可以比较一下经典礼物关系与生命礼物关系的异同了,见表1。 表 1 经典礼物关系与生命礼物关系的比较  经典礼物关系 (自愿献血引起的)生命礼物关系 赠予者与接受者的关系 人格化的、彼此知晓的、双方可能 存在隶属、层级关系 非人格化的、彼此匿名的,接受者不分性别、年龄、种族、阶层等 接受者的感情 感谢或其他感情 匿名性引起无感谢可表达 赠予主体的范围 所有人皆可 有严格的身体限制 赠予的义务性 具有义务强制性,否则会招致社会性的惩罚     出于自愿,没有社会的强力惩罚 互惠性 赠予者期望接受者有相应的礼物 回赠,强调礼物的互惠性 不希望,也不要求有相应礼物的回赠(没有人希望自己将来接受输血) 回赠的义务   接受者具有回赠的义务   一般没有 礼物的善与害 一般是善的   善与害依靠赠予者的诚实以及 中间人(血站工作人员)的检测 有效期 由双方自行商定   血液容易变质,且易受污染,双方无法决定其有效期 有无身体疼痛 一般没有   有 再生功能 依靠回赠,而非礼物本身的再生   血液可以在短时间再生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总体性社会事实 是 是 社会功能 联系社会的纽带 联系社会的纽带资料来源:根据Titmuss,1970:70-75 归纳总结。 ① 蒂特马斯于1973 年去世,1981 年美国首次发现并确认艾滋病,1997 年,欧克理(A. Oakley)和艾希顿(J. Ashton)在原书的基础上,增添了关于艾滋病与献血技术发展和母乳捐赠的内容,并对蒂特马斯的观点做了评价,该著作以新面目重版。考虑到原书的影响,本文所做的述评仍然以1970 年的原版为基础,辅之以1997 年的增订版。感谢景军教授对该著作的推荐和苏春艳学友赠送原著于我。 ② 蒂特马斯的著作有《社会政策问题》、《论福利国家》、《收入分配与社会变迁》、《对福利的承诺》等。 ③ 蒂特马斯在著作中建构了献血者的类型学,将献血者划分为8 大类型:1)有偿献血者(the paid donor),即遵循市场规则,以卖血作为部分和全部的赚钱手段者。2)职业献血者(the professional donor),与第一类的临时、偶尔献血不同,这类献血者是有规则的、登记的、比较长久的、准工资化的献血者。作者指出,这类献血者的所谓"职业",并非是科技意义上的,他们没有被组织,没有行为的职业代码。3)有偿促进型的自愿献血者(the paid-induced voluntary donor),这类献血者也会获得报酬,但他们宣称并非主要基于金钱报酬,他们或许是在群体的压力下献血的,这就好比中国义务献血阶段的义务有偿献血。4)代替费用献血者(the responsibility fee donor),即"以血还血",病人需要输血后,应该自己或是委托他人偿还血液,否则就会收取高额费用。5)家庭信托献血者(the family credit donor),即家庭成员献血,以为将来需要用血做准备。6)被动自愿献血者(the captive voluntary donor),指献血者在权威之下,要求或是希望其献血,否则可能会招致名誉受损、前途受阻等。这些献血者只是在暴力机关、监狱等类似机构里常见,严格地说,这类献血者并不是"自由的"。7)边际利益自愿献血者(the fringe benefit voluntary donor),这些献血者不是为了物质报酬,而是为了诸如长休假、营养品、优惠卡等而献血。8)自愿社区献血者(the voluntary community donor),没有物质和非物质的立即回报,这类献血是真正地献给陌生人--不分种族、性别、阶层、宗教信仰--的礼物(Titmuss,1970:75-89)。蒂特马斯意识到,"献血"蕴含着利他的动机,严格地说,或许采用更中性的"供血"来形容更为恰切,但为了与通常的用法一致,作者这里仍用"献血"。当然,这类划分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类型"(ideal types)而已,现实中的献血者的动机比此要复杂。这种划分是一个供血的连续谱,是一个从卖血到献血的过程。第8 种类型的献血才是作者极为推崇的"生命赠予"。       从表1 可以看出,生命礼物和经典礼物在功能上是一样的,作为总体性的社会事实,它们启动了社会和制度的总体,充当连接社会的纽带。但自愿献血作为生命赠予,其最大的不同是赠予与接受双方的匿名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力和义务的缺失。一方面,献血者是自愿的,没有义务的强制性,不会招致社会性的惩罚,献血者也不希望有礼物的回报(因为没有人想将来自己也输血);另一方面,由于献血者与受血者的匿名关系(当然也有很少非匿名的,比如亲属献血),受血者无需对献血者回报,没有回报的义务。这与上述传统礼物的互惠理论具有显著的不同。这也与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社会交换理论的基本主张背道而驰,因为在社会交换论看来,社会交换是一种"理性人"的趋乐避苦、趋利避害的过程,行为者是功利主义的,是对个体自身利益的关注(特纳,2001:275),而自愿献血不但不可能得到受血者的回报,反而还会带来自己身体的疼痛,这自然不是趋乐避苦,也不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因而,对生命赠予的研究,无疑扩展了传统礼物的界限。长期以来,国内和国际学界一直将赠予行为视为一个交换行为或者一个互利行为,这种互惠的双方是个体或社区,而蒂特马斯提出的是个人对整体社会的赠予,且常常是匿名的,是不能引发直接回报的行为。这种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给予陌生人的礼物或许比那种熟人社会中的赠予交换更能拉近人们的距离,消解社会的冷漠,促进整个社会的团结。 这也是血液捐赠--作为赠予陌生人礼物的深远意义所在。   四、生命赠予与制度安排 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回避以下这个问题:在物欲横流,财产、地位和权力丛生的社会里,而非分享苦难的环境里,人们是如何能够以及学会了给予,给予一个不分种族、宗教和肤色的陌生人?或者换句话说,人们为什么没有从社会中抽离出来,因直接的利益而行动?为什么赠予陌生人?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种礼物关系对于赠予者的意义在于,在帮助匿名的他者时自我得到了实现,使得帮助他人的生物性需要得以表达。利他主义的这种表现或许也是一种自爱,但这只是一种副产品,而非行动的主要旨趣。蒂特马斯(Titmuss,1970:12-13)强调道,我们无意回答上述宏大的、追根溯源的问题,而只是想检验在何种程度上,社会政策的特定工具鼓励或压抑、培养或破坏了个人利他主义以及为他人考虑的表达,或者说什么样的过程、制度和结构是在鼓励或是抵制这种礼物关系在社会的加强和扩展。 这就关涉到社会政策的基本价值定位上来,关涉到社会政策的目的是在创造整合还是制造分离的根本分野上来。无疑,蒂特马斯支持前者。首先,人们的道德需要和利他的动机构成了赠予的基础和条件。 正如亚当·斯密(1999:5)在《道德情操论》中所指出的,"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高兴外,一无所得" 。 其次,"社会组织和构造它的社会制度的方式--尤其是关乎健康和福利的制度--能够鼓励或压抑人们的利他主义动机;这些制度能够培养社会整合或是分离;它们能够使得'礼物的主题'(借用莫斯的术语)--对陌生人的慷慨--在社会群体以及代际之间传递"(Titmuss,1970:225),那么,社会政策的目标就应该帮助实现这种社会和道德的潜力,鼓励公民的参与。再次,从根本上说,给予或赠予是公民的一项自由和权利,政府的社会政策不能限制这种自由,而是应该扩展公民赠予的自由,赋予他们赠予的制度保障。人血买卖的市场化政策不仅剥夺了人们给予的自由和权利,而且也剥夺了那些因身体等方面原因无法献血人的权利和自由(意味着高血价的负担),加大了社会的不平等。 虽然市场化的制度赋予了人们买卖人血的自由,但这种没有限制的、置社会不公于不顾的自由,在蒂特马斯看来,是一种否定的自由。 蒂特马斯从宏观上勾勒出人血与社会政策之间的关系,但仅有鼓励公民参与的社会政策就可以保证自愿献血的顺利开展吗?后来学者从微观和中观方面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的探讨。如对献血者的知识-态度-实践(KAP)的描述分析(Oswalt,1977;Zaller,2006;安晓东,2007),对献血者动机、角色和认知的研究(Lee,Piliavin & Call,1999)等,但这些基于行为主义或心理学的研究往往误导我们,似乎某一类人在献血,而其他类人却不献血,而现实却是"许多具备献血者典型特征的人不去献血,而那些不具备这些特点的人却在献血"(Roberts & Wolkoff,1988:170)。 赫利(K.J.Healy)可能是继蒂特马斯之后,对献血(以及器官捐赠)研究最卓越的社会学者之一。他认为,献血者的利他动机固然重要,但血液供给制度上的保证--招募的组织、采集以及公共性--不能因为个人利他主义的想象所遮蔽,如果没有采血组织和机构,何来献血呢?他的基本观点是,自愿献血的利他主义,是一种"嵌入的利他主义"(embedded altruism),是嵌入于自愿献血的组织和制度之中的。通过对欧洲不同采血体制的比较研究,他发现,是采血体制形塑了献血率以及献血者的特征,比如,在红十字会血站里,献血者更可能是教堂礼拜者和其他活动的志愿者,而其他体制下的献血者则没有表现出这种特征。赫利(Healy,2000,2001,2006)强调,在自愿献血的过程中,采血组织通过提供赠予的机会以及关于赠予的话语说明,产生和维持了利他主义,采血组织的文化上的工作(cultural work)和后勤上的努力(logistical effort)在自愿献血的运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正因为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会出现一些组织比另一些组织要做得更好。 如果说蒂特马斯的贡献在于他雄辩地主张自愿无偿献血的社会政策,那么赫利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为我们研究献血以及相关的捐赠行为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广阔空间。 五、中国的血液供给历程:一个例证 在大体上评述完该本著作后,我们略微梳理一下中国的临床用血供给历程,将会发现蒂特马斯的观点在中国无一例外地得到了验证。 依照上述的蒂特马斯的献血者8 类型说,我们这里按有偿/无偿、自愿/非自愿的维度对中国的供(献)血者进行划分,大体上包括自愿有偿供血者、非自愿有偿供血者、非自愿无偿献血者和自愿无偿献血者四大类。与之相对应,按照中国官方文件和公众俗称,中国存在四种主要血液供给模式,分别为职业供血(卖血)、计划(义务)有偿供血、计划(义务)无偿献血和自愿无偿献血①。见图1。① 从各地统计年鉴上看,不同献血模式的名称并非一致,同一地区的年鉴,在不同时期其名称也不同。这里笔者是根据《北京卫生年鉴》(1990-2005)总结而来。事实上,这种划分也只能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s)。首先,"自愿"或"不自愿"很难界定,这里的"自愿"是相对于义务献血时期的计划指令而言的。至于"无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及红星月会联合会的自愿无偿献血的定义是"献血者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其他血液成分,且不接受有偿现金或其他形式的可视为现金替代物的报酬"(转引高东英、梁万年、高国静等,2007:274)。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采血机构或本人所在组织赠送小型纪念品和茶点,以及支付交通费用则是合理的。我国199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但何为"适当"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所以《献血法》对无偿献血的规定既不明确,也不是彻底的无偿。现实中,很多献血者已经超越了这个"适当补贴"的规定,只接受献血时的小纪念品,实现了一般意义的无偿。  图 1 中国血液供给的四种模式 其中自愿有偿供血或是职业供血,主要是指人血买卖。在 1932年的一份报告中,协和医院记录了从1925 年起累计的 1265 名固定的有偿供血者,这可能是为医疗而有偿供血的制度化起点(王巧玲,2002:13)。在文革期间,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所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多数地区的输血工作仍处于无政府、混乱状态。不少地区至今还没有建立输血机构。现有的输血站中有相当一部分方向、任务不明,不组织血源,不供应医疗用血。有的已被拆散,设备卖光,房屋改成招待所。医院用血自找血源,这些血源多是社会上闲散无业人员,成份极其复杂,名曰献血,实际是卖血。"在20 世纪90 年代,中原农民大规模的卖血,以致感染乙肝、艾滋病等疾病,人血买卖所导致的健康与安全问题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在 1978 年11 月24 日,国务院批准了卫生部的《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义务献血制度(由于采取计划指标的方式,该制度又被称为"计划献血制度"),我国献血事业正式纳入正式制度的轨道。《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1978)中指出,所谓义务献血是指,"工、农、商、学、机关干部和城镇居民,男20 至50 岁,女20 至45 岁,身体健康者,都有献血的义务。一次献血量以200 毫升为宜,最多不得超过400 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短于四个月。为了保障献血人员的健康和保证血液质量,对献血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体检和血液化验。根据我国人民现有的生活水平,对献血者除精神鼓励外,应发给适当的营养补助费和副食品票证。职工参加体检和献血的当天,应算公休,按出勤照发工资;农村公社社员应照记工分,由采血单位发给生产队误工补贴。" 义务献血(compulsory blood donation,请注意,compulsory 有"强制"的意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通过政府献血领导小组或献血委员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分配献血指标,下达献血任务,献血后给予献血者一定营养补助费的献血制度。义务献血对保障医疗临床用血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制度是我国当时的计划经济在输血工作中的反映,单位为了完成献血指标,以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形式予以刺激,有的单位完不成献血指标,出钱雇请职业献血者临时冒名顶替完成指标。这实为变相卖血,扭曲了义务献血的初衷。根据献血者是否获得了高额补贴或长休假等有偿和变相有偿回报,义务献血又分为义务有偿供血和义务无偿献血。 1997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该法于1998 年10 月1 日起正式实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 周岁至55 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至此,我国的无偿献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起来。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地从义务献血转变为自愿无偿献血,部分城市已经实现了临床用血完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一些城市已经实现献血输血零感染的目标①。 从中国血液供给的历程来看,我们至少会得到以下几点启发: 第一,人血的买卖必然导致血液的污染和匮乏,中国的血液供给历程再一次验证了蒂特马斯的论断。 第二,血液捐赠必须采取自愿的原则,强制的赠予扭曲了赠予的本质属性,违背了伦理,也促使了它的短命。献血只有回归到自愿且无偿的轨道上,方能显示生命力和可持续性。 第三,正如景军(2006:87)所总结的,中国公民是有悲悯之心的公民,是可以为他者(包括陌生人)做出生命赠予的公民。我国自愿无偿献血量的迅速提高的事实有力地证明,过去相关管理部门对血液买卖的容忍以及政府制定的单位计划献血政策在道德理念上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怀疑并低估了中国人悲悯情操,使用行政上的奖惩手段和对人血买卖的宽容方式处理中国血液供给紧张问题,这是以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 第四,由于篇幅限制,在这里我没有分析自愿献血制度运作的整个过程,事实上,这也是蒂特马斯研究的不足,即仅有政策和制度还不能实现自愿献血的顺利开展,公民的利他动机转化为实际的献血行动,不仅需要制度的革新,也需要社会的动员和对人们文化模式的改造①。 ① 需要注意的是,我这里是按照时间来梳理中国血液供给的几种模式,但并不表示一定时段内就只有一种供(献)血模式,事实上,它们往往处于共存的状态,只是在一定时期以某种模式为主导而已。    六、小 结 在《礼物关系》中,蒂特马斯通过人血及其实践,向我们展示了自愿献血制度的合理性,而社会政策在鼓励人们利他行为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看来,这本著作在作为社会政策经典读本的同时,还引发了许多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想象力,如对传统礼物边界的扩展、对市场与社会关系的反思、对自愿献血中的利他精神的推崇等均从不同层面表现出个人、社会、市场和国家的互动,在献血研究中考虑到身体的文化观念,也为人类学进入血液捐赠(以及类似的器官捐赠)领域开辟一条道路。 蒂特马斯警示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注重商品交换的社会里,还有很多关系不能以金钱来衡量,而必须依靠公民的利他精神和互助品性来维持。正是利他主义和对于陌生人的赠予构成社会团结的纽带和社会整合的源泉,构成了社会服务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本质(蒂特马斯,1991:15)。而这正是处于市场转型中的中国和深处其中的我们需要关注的:在市场和国家之外,还有社会的力量,还有一种不以金钱、权力为基础,而以利他为核心、陌生人之间的"礼物关系"--它充当了开放社会的"粘合剂"。 ① 具体请参见笔者的博士论文(余成普,2009)。 参考文献:安晓东,2007,《日照市街头无偿献血者知识与行为调查》,《临床输血与检验》第3 期。《北京卫生年鉴》编辑委员会,1990-2005,《北京卫生年鉴》,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波兰尼,2007,《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蒂特马斯,1991,《社会政策十讲》,江绍康译,香港:商务印书馆。高东英、梁万年、高国静、史唯唯、徐明、葛静兰,2007,《开展团体无偿献血的必要性》,《临床输血与检验》第3 期。景军,2006,《铁默斯预言:人血买卖与艾滋病的孪生关系》,《开放时代》第6期。刘继同,2004,《"蒂特马斯典范"与费边社会主义福利理论综介》,《人文杂志》第1 期。马凌诺斯基,2002,《西太平洋的航海者》,梁永佳、李绍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莫斯,2002,《论馈赠》,卢汇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2 月29 日。斯密,1999,《道德情操论》,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斯塔尔,2001,《血:一种神奇液体的传奇史诗》,罗卫芳、郭树人译,海口:海南出版社。特纳,2001,《社会学理论的结构》,邱泽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王巧玲,2002,《中国血液安全问题的制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硕士学位论文。徐贲,2007,《给陌生人的礼物》,《南方周末》1 月4 日D30 版。阎云翔,2000,《礼物的流动》,刘放春、刘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余成普,2009,《生命赠予:中国血液捐赠的个案研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学位论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78,《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 11 月24 日。Cooper, M.H. & A.J.Culyer 1968, The Price of Blood: An Economic Study of theCharitable and Commercial Principle.London: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Healy,K.J.2000, "Embedded Altruism: Blood Collection Regimes and the European Union's Donor Populatio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5.-- 2001,Exchange in Blood and Organs. A Dissertation of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in Princeton University.-- 2006,Last Best Gifts: Altruism and the Market for Human Blood and Orga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Lee,L.,J.A.Piliavin & V.R.A.Call 1999, "Giving Time, Money, and Blood: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Social Psychology Quarterly 62.Oswalt,R.M. 1977,"A Review of Blood Donor Motivation and Recruitment." Transfusion 17.Roberts,R.D. & M.J. Wolkoff 1988,"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Whole-blood Supply: Litmits to Voluntary Arrangements."Journal of Health Politics,Policy and Law 13.Titmuss,R.M. 1970,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 New York: A Division of Random House.-- 1997,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 Oakley,A.& Ashton,J.(expanded).NY: New Press.Valentine,K. 2005,"Citizenship,Identity,Blood Donation."Body and society 11.Wilding,P. 1995, "Titmuss."In George,V. & Page, R.(eds.), Modern Thinkers on Welfare. London: Prentice Hall.Zaller,N. 2006,To Donate or Not to Donate : An Analysis of Blood Donors and Blood Donation Knowledge, Attitudes and Practices in Northwestern China .Ann Arbor, Mich: UMI.Zelizer,V. 1994, The Social Meaning of Money. NY: Basic Books.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人类学系责任编辑:杨 可  
  11. 沈卫荣:也谈东方主义和“西藏问题”
    2010/06/28 | 阅读: 3312
    中国作为一个地域大国和经济强国显然已经不再缺乏在世界任何地方说话的权利,但由于我们长期缺乏与西方主流话语互动、对话的机会和机制,致使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用相同的语言、以他们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和西方人对话,进而充分地参与和介入到世界主流话语的互动和运作之中,更没有办法积极地影响和引导这些话语的变化和发展,以打破西方的话语霸权。
  12. 杨灵: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评《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1930 - 1970) 》
    2010/03/31 | 阅读: 1341
    一、导 言自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奠定以来,研究者就一直在思考以下关于社会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哪些因素的作用下,心理失衡的个体会大规模走上街头,或是揭竿而起? 掌握资源的精英在动员被剥夺群体参与抗争时扮演了何种角色? 哪些组织在社会运动的动员过程中会起到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如何随着组织形式的变迁而变化? 如果把问题进一步推展开,我们又应该怎样解读社会运动与其置身其中的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之间的关系?在《美国黑人运动的政治过程和发展( 1930 - 1970)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一书中,道格·麦克亚当(DougMcAdam) 运用政治过程(political process) 理论,展示了上个世纪30 至70 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退的内在逻辑,也回答了上述社会运动研究中不可绕过的理论问题。本书详实细致的经验研究已成为美国民权运动研究的典范,其对于美国社会运动理论各家观点的精当评论和对政治过程理论里程碑意义的贡献更使它成为美国社会运动研究者的必读书目之一。二、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脉络麦克亚当将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古典理论总结为"结构紧张/心理失衡(structural strainPdisruptive psychological state) "模型。这些理论无论是使用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 、社会隔离( social isolation) 、原子化的个人(atomized individual) 、异化和紧张(alienation and anxiety) ,或是地位失恒(status inconsistency) 等解释话语,都表达了这样一个关系--社会结构紧张导致个体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导致社会运动。麦克亚当指出,心理失衡模型中严重的心理取向是与早期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在政治研究中的分工分不开的。政治学家的研究牢牢固守在制度政治(institutionalized politics) 上。社会运动作为一种通过非制度渠道表达的政治抗争,被认为是非理性的政治行为,并不在政治学家研究范畴内。而社会学家也甚少关注社会运动和制度政治的关系,而倾向于将社会运动当作一种非理性的、无组织性的心理行为去研究。麦克亚当注意到心理失衡模型本身的论证是有问题的。首先,他指出已有不少经验研究证明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恰恰是那些整合于社区中的人群,而并非心理失衡模型所针对的被隔离的、原子化的群体。其次,他认为心理失衡模型用收入、教育、职业等客观指标的变化而不是主观数据来解释心理现象的产生是缺乏说服力的。更何况,心理失衡模型在衡量心理状态产生时所使用的样本都是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而从未与没有这些心理状态的人群做比较。就理论架构而言,麦克亚当同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如梯利等人) 均认为,古典的心理失衡模型没能解释的关键问题在于--个体心理失衡如何演变为集体行为(Snyder &Tilly ,1972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评论说", 心理失衡模型在结构紧张和集体抗争间划起一对一的相关关系",其实"结构紧张至多是社会运动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McAdam ,1999 :11) 。正由于古典心理失衡模型的这些缺陷,上个世纪70 年代资源动员理论得以兴起,并进一步奠定了社会运动作为社会学重要分支领域的地位。资源动员学说认为,社会运动产生的前提是有可利用的资源,而资源掌握在精英手中。社会上存在大规模的心理失衡的个人远远不是产生抗争和运动的充分条件,一盘散沙式的个人有待掌握资源的精英进行动员。资源动员模型的贡献首先在于不再囿于个体内在的心理失衡状态,而是承认了运动参与者的理性,从而将社会运动"正名为一场政治运动而不是心理运动"(McAdam ,1999 :22) 。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引入了一个重要的外生组织变量--精英群体,对组织力量的强调使后来的社会运动研究者开始关注动员结构(mobilizing structures) 和社会运动组织。然而,资源动员模型对精英群体一边倒的倾向遭到了麦克亚当的强烈批评。他认为,精英群体是制度政治的发言人,强调精英群体在社会运动中的显要作用相当于将研究领域集中在少数能由制度政治渠道表达的改革上,而将这一思想运用在解释社会运动这种非制度的政治行为上无疑是有缺陷的。麦克亚当以民权运动的例子证明,精英在社会运动中的角色并非如资源动员模型所刻画的那样主动积极,恰恰相反,精英对挑战现存政治制度的社会运动一直是相当保守的。一方面是对精英群体的强调,另一方面是对大众的轻视。麦卡锡和扎德(McCarthy & Zald ,1973) 、詹金斯和佩罗(Jenkins & Perrow ,1977)等资源动员模型的支持者将大众视作一无"组织资源"、二无"政治资源"的被剥夺群体,也让麦克亚当感到不满意(McAdam ,1999 :29) 。他区分了正面诱因(positive inducement) 和负面诱因(negative inducement) ,认为诱使人们参加政治行动的原因有二:一是能得到正面的回报如金钱和投票权等正面诱因,二是能通过"拒绝提供他人所需要的重要贡献"而对所抗争的他人施加负面影响,也即所谓的"负面诱因"。罢工(strike) 、抵制(boycott) 等等都是"负面诱因"的例子(McAdam ,1999 :30) 。这样说来,被剥夺群体也有可利用的政治杠杆,远非资源动员模型所描述的那样无足轻重。关于资源动员模型的局限性,麦克亚当直截了当地总结道:"资源动员是这样一种理论:它用于解释特定的集体行为时站得住脚,作为一种解释抗争的综合性理论却不够确切。这个模型应用性的缺陷在于没有区分由被排斥群体和精英群体各自领导的组织变革"(McAdam ,1999 :24) 。"资源动员理论只能解释那些由政治精英所发起的有组织的变革"(McAdam ,1999 :34) 。三、解读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笔者认为,尽管麦克亚当将资源动员模型称为有缺陷的模型,但他仍然继承了该模型重视组织要素和动员模式研究的大方向。然而,两者关注的组织力量却截然不同。资源动员模型对缺乏资源的大众的轻视使其忽略了被剥夺群体的内生组织和网络。而内生组织却是麦克亚当在他的政治过程模型中着力强调的。此外,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不满心理的处理方法是将其作为常量,认为社会中时时存在着不满,因此得出社会不满心理对社会运动的产生并没有显著作用的结论。麦克亚当却指出,结构上的不平等也许是常量,但人群对社会结构的"合法性"(legitimacy) 和"可变性"(mutability)的主观看法却是可变的(McAdam ,1999 :35) 。他因此认为,资源动员模型将社会不满心理处理为常量使其模型中缺失了重要的一环--"认知解放"。基于对资源动员模型的批评,麦克亚当将内生组织和集体的认知解放引入到自己的理论框架中,提出了一个更完善的政治过程模型。具体来说,该模型囊括了社会运动的四要素:政治变机( shift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增长( increasing indigenous rganizational strength) 、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和其他组织反应的变化( shifting control responses of other groups) 。在解释运动的兴起、发展和衰亡时,麦克亚当认为这四要素相互作用、历时而变。(一) 社会运动的兴起如图1 所示,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兴起时,麦克亚当主要强调了扩张的政治机会(expanding political opportunities) 、内生组织强度(indigenous organizational strength) 和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都指出了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 ,常简称为POS) 变化给社会运动造成的契机。而麦克亚当却特别指出,不应当将政治机会结构变化视作短期剧变,而应当考察历时的政治机会结构变迁给内生组织、内生网络提供的成长空间和其中的集体意识的酝酿过程。在这些因素中,内生组织的作用是本书所着力刻画的重要机制。麦克亚当指出:"一个有利的政治环境只给心理失衡群体抗争的机会。然而却是这些少数群体中的内生资源使它们能够真正抓住这些机会进行抗争......为了产生社会运动,心理失衡群体必须将有利的政治结构'转化'为有组织的社会抗争行为。这个转化取决于内生组织的强度"(McAdam ,1999 :43 - 44) 。政治过程模型对资源动员模型最大的发展也正是在于引入内生组织(indigenous organization) ,这使得两个模型在对黑人民权运动的解释上大相径庭。自上世纪30 年代起,随着美国南方棉花经济的衰退和北方的工业化,大量黑人劳动人口涌入北方城市,并成为手握神圣一票的选民。资源动员理论家认为,这些政治变机促使北方政府中的精英着手改善黑人的政治处境,发动并引导黑人民权运动,以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而麦克亚当却认为,黑人社区内部如黑人教会、黑人大学以及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 等等内生组织才是黑人民权运动的主要组织推动力,而非前人研究所指出的北方政府精英。麦克亚当的社会运动研究数据来自于纽约时报的统计( The New York Times Index) 。他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政府发动的事件及财政支持常常滞后于黑人运动的显著事件。这个明显的时间差表明政府精英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是对运动形势做出的审时度势的反应而非主动支持。也就是说,政府精英一直在扮演保守(abiding conservatism) 的支持者的角色(McAdam ,1999 :38) 。黑人运动的真正原动力来自植根于黑人社区中的内生组织和网络。然而,当肯定这些内生组织的作用后,麦克亚当必须马上回答一个问题,即内生组织究竟是如何起作用的。麦克亚当认为,首先,内生组织的成员和领导者为社会运动的发生提供了人员基础。其次,内生组织和网络本身就是能提供实质性诱因的结构(established structures of solidary incentives) --参与内生网络能得到的人际关系的好处使得人们乐于参加内生网络。当社会运动通过内生组织和网络来招募成员时,"运动参与和组织的成员成为同义词"(McAdam ,1999 :46) ,从而使通过内生网络的成员招募变得富有效率。最后,内生网络为社会运动的迅速扩张提供了传播网络。"社会运动传播的类型、速度和程度都依赖于内生网络的强度和广度"(McAdam ,1999 :46) 。无论是政治机会结构变迁,还是内生组织的力量,说到底还只是运动产生的"结构潜能"(McAdam ,1999 :48) 。麦克亚当并没有停留在结构层面上,而是由此引入了文化主义的视角。虽然他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批判自己有些结构决定论,我们却可以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看到他寻找文化因素的努力。这一因素便是他总结的"集体特性"(collective attribution) 。他认为"在机会和行为间起中介作用的是人们对所处情境所赋予的主观意义"(McAdam ,1999 :48) ,黑人社区集体共享的意义,即他所称的"集体特性",在政治变机和集体政治行动间架起了桥梁。如图1 所示,促生集体特性的结构条件有二:一是扩张的政治机会给人们发出了信号,使人们意识到社会运动的可能性;二是黑人社区中已经存在的内生组织和人际网络, 促生了大量同质化的个人(homogeneous individuals) 和他们之间的联带式互动,使这些个人拥有共同的价值体系。"在政治变机、组织和行动之间起中介作用的是社区中共享的文化意义和认知,包括集体认同感(collective identity) "(McAdam ,1999) 。麦克亚当进一步提出,黑人社区对社会运动具有集体特性意义的共识建立在"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 "的基础上。这个概念是指客观的政治变机只有被人们意识到,才能使他们挑战现存秩序的行为成为可能。需注意的是,此处"认知解放"与古典模型所指出的个体心理状态不同,前者是一种集体共享的认知状态,而后者是被隔离的个体对社会结构变化做出的心理状态上的反应。因此"认知解放"这个概念的提出并不是将心理失衡模型中个人心理状态和集体政治行为之间漏掉的一环简单补足成"个体心理状态→集体心理状态→集体行为",而是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框架。(二) 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社会运动产生之后如何发展? 麦克亚当引入了"其他政治组织"这个变量,并在书中无数次地强调社会运动的发展直至衰亡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这一模型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见,在解释社会运动的发展和衰亡时,在原有的政治机会变迁、组织强度、集体特性三要素之外,麦克亚当加入了"社会控制程度"这一变量。具体来说,社会控制指的是包括精英组织在内的其他组织对社会运动发展做出的反应。这也是麦克亚当将社会运动本身的发展程度置于图2 中央的原因。他认为,运动的产生(movement emergence) 本身就是运动发展的一个自变量,其他组织的反应都是基于对运动本身发展形势的估计。引入其他组织的作用后,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首先要看精英组织的作用。资源动员模型的预设是:只有掌握资源的精英群体才具有动员能力,并且他们的作用是积极主动的。麦克亚当认为其漏洞在于过于看重精英对社会运动的主导性和推动性,而忽视了精英和运动中其他组织的互动。与此相对照,麦克亚当的研究结果如图3 所示,如果将政府行动作为被解释变量,除了黑人运动的直接作用,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的行为亦是黑人民权运动和政府行为中的一个中介变量(mediating factor) ,黑人运动所激起的白人种族至上主义者的扑杀也是使政府采取行动的重要原因。政府精英们在民权运动中的真实作用甚至被麦克亚当称为"迎合黑人民权运动者和白人至上主义者的技巧性的中立(tactical neutrality) "(McAdam ,1999 :180) 。随着社会运动的发展,内生组织也并非一成不变。麦克亚当发现,在民权运动肇始时期起到重大作用的黑人教会等内生组织,在后期反而对民权运动的发展产生了破坏性作用。随着运动的发展,植根于黑人社区中邻里关系和教会网络的初级组织已经不能应付运动所需,需要建立正式组织来动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内生组织寡头化(oligarchization) 、被整合(co-optation) 或瓦解分裂(dissolution) 等问题。随着黑人运动的发展,斗争议题逐渐多元化,内生组织也产生了分化,如政府精英和公众等外在群体难以再建立起一个对黑人民权运动的统一看法,从而削弱了外部支持的力度。四、政治过程模型的方法论意义麦克亚当的政治过程模型引入了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意识等以往解释社会运动的模型所轻视的因素,更贴切地展示了复杂纠结、因时而变的政治过程。该书也因此具有方法论上的重大意义。正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对社会运动产生的阐释都是一个短期的"刺激-反应"模式(McAdam ,1999 :60) 。个体或是受了社会结构变迁的刺激而产生心理失衡,从而进行积极抗争;或是仿佛手握资源的精英一动员,就会转身走上街头。这一模式在历史截面中寻找社会学研究所重视的因果关系,忽略了历史内在的演变逻辑。反观麦克亚当,为了清楚地揭示美国黑人运动政治过程中的各种机制是如何在历史中发生作用的,他甚至将其研究数据的起点追溯到了1876 年。麦克亚当认为从1876 年北方共和党人为争取选举支持在黑人问题上向南方妥协并撤走联邦军队,到1954 年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s. Topeka Board of Education) 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都是抗争者构建其对运动成功可能性的预期的形成过程和黑人运动组织的酝酿过程。这种态度甚至是历史学的。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麦克亚当坦承本书的两大写作目的之一就是"现代民权运动是美国历史的分水岭,我想尽力弄明白它的历史根源"。这一研究态度让人不得不想起普特南对意大利公民传统的研究(Putnam ,1993) 。普特南和他的助手从20 世纪70 年代意大利设立15 个地区政府(regional government) 时开始追踪研究,试图解释意大利南方和北方在公民传统(civicness) 上的重大差异,结论是这个差异得溯源到公元1100 年北方德意志帝国式的初级的公民传统和南方拜占庭帝国式的非公民传统之间的差距!除了强调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个各组织历时互动的过程,本书更大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将社会运动与广义的制度政治联系起来,从而与主流政治学研究进行了对话。麦克亚当指出,对美国民主政体的看法大致可分为两种:多元政治(pluralist political power) 和精英政治(elite political power) 。诚如麦克亚当所指出的那样,"社会运动理论背后总有一个更广义的制度政治模型"(McAdam ,1999 :36) 。他富有洞察力地指出,早期解释社会运动的心理失衡模型正是将美国民主体制视为多元政治的产物。多元政治认为民主政体下政治权力由大众分享,每个群体都有能力通过制度化的手段施加自己的政治影响。不诉诸制度化途径表达的政治行为如社会运动等,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非理性行为,应从心理角度去解释。与之相比较,资源动员模型背后却是将美国民主政体视为精英政治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资源和权力集中在精英群体的手上,只有他们才有可能动员社会运动,推动社会变革。麦克亚当自认为其政治过程模型背后关于制度政治的预设既非完全的多元政治也非完全的精英政治,但他更倾向于认为美国政体是精英政治,精英和被剥夺群体间的差距是社会冲突的起因。他宣称自己的根本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即相信社会结构也给置于其中的被排斥群体"结构的力量( structural power) "(McAdam ,1999 :37) 。在他看来,社会运动是"被排斥群体动员足够的政治势力通过非制度化途径追求集体利益的理性行为"(McAdam ,1999 :37) 。当然本书的读者很容易辨别,麦克亚当显然并不相信被剥夺者的抗争像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描绘的那样不可避免、历史所趋,也不像资源理论模型所描述的那样仅仅依赖于精英动员,如前文所述,他认为内生组织、组织间互动、集体特性都是不可忽略的动因。麦克亚当呼吁对社会运动背后的制度政治进行本体论意义的研究,为社会运动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至今这一领域仍有待发展,并且这种研究方法对中国社会运动研究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虽然本书论证详实,提出的理论模型也自成逻辑,但笔者认为麦克亚当并未完成他本人所设置的所有理论目标。首先,他对心理失衡模型的批评没能解释个人心理失衡如何转化为集体行为,其实本书提出的政治过程模型也没能完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尽管麦克亚当提出的认知解放确实是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但其研究的着眼点仍旧是结构要素,包括政治结构变迁、内生组织如何促进了认知解放。按照这一逻辑推演,个体只要在结构上接近组织要素,就会形成基于这些组织要素的集体行为,如住在黑人社区、参加黑人教会和身在黑人大学就会参与抗争。这个机制中缺失的环节仍是社会心理意义上的解释。麦克亚当本人后来也注意到这一点,作为一个严谨求实的学者,他在时隔17 年后的第二版序言中直言不讳地承认,尽管政治过程模型注意到了文化要素,但后来在模型的表达中,原先的"结构/建构话语(structural/constructionist account) "还是变成了"结构决定论( structurally determinist) "(McAdam ,1999 :xi) 。他借鉴文化主义的研究指出", 内生组织或网络要成为动员和招募(mobilization and recruitment) 的前提是足够多的运动参与者在文化上建构它们并把这个意义赋予它们"(McAdam ,1999 :xiii) 。他也谈到要借鉴理性主义的研究,似乎意指将理性个人对政治机会结构的计算考虑进来,但却语焉不详。此外", 认知解放"这个概念本身也没有严密的定义。在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一小节中,麦克亚当并没有提供独立成句的定义。根据上下文,他指的是"政治结构中(对社会运动) 有利的变化是否被一个足够大的群体定义为有利的"(McAdam ,1999 :48) 。他将"认知解放"视为过程(process) 而非状态。这个集体定义和解读政治机会的过程被麦克亚当刻画为抗争群体和外部群体间的符号互动。具体来说,当有利于某群体的政治机会发生,其他群体就会相应地做出更强的符号反应(symbolic responsiveness) 。而这个增强的符号被抗争群体接收后,又会增强他们对既存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内生组织和网络会为此符号互动过程提供交流网络,从而放大和传播信号(McAdam ,1999 :51) 。比起"认知解放"在政治过程模型中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本书关于"认知解放"的论述显得有些薄弱。首先,虽然麦克亚当使用了"认知"的字样,其表达的"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McAdam ,1999 :49) 却是理性的,依赖于对外部群体发出的信号的评估。麦克亚当似乎将符号互动视作一个真空的过程,信号的强度是可以理性估计的,信号在传播过程中亦不会被扭曲,而忽略了权力关系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尽管麦克亚当没有明文使用"符号互动论"的字样,关于符号互动论的研究却表明,宏观制度和结构是通过微观的符号互动过程来执行的,不能忽视宏观结构在微观互动中的表达(Stryker &Vryan , 2003) 。掌握权力的政府精英完全可以通过控制教育、媒体等媒介影响被排斥群体对符号的解读。其次,外部群体做出的符号反应如果由新制度学派( neo-institutionalism) 的学者来解释,大有可能被理解为是一种为体现合法性而做出的形式上的遵从(Meyer & Rowan , 1977) ,而非体现真正的政治机会变迁。具体来说,政府对黑人运动的兴起做出关心的姿态就真的意味着既存社会秩序松动了吗?第三,虽然麦克亚当解读社会运动发展时注意到了各个群体的互动,在促成认知解放的符号互动过程中却并没强调这一点。其实符号互动并非仅仅发生在抗争群体和外在群体之间,也发生在各个外在群体相互之间。举例来说,麦克亚当认为1954 年美国高等法院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结束学校的种族隔离,是民权运动发展中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发出了政府精英关注黑人诉求的可能性增强的信号,从而使运动参与者对运动前景变得乐观,促进了认知解放。而事实上,稍知美国民权运动历史的人就知道,该案的裁决激起了强烈的白人至上主义者的反击,白人公民委员会(White Citizen Council) 就成立于这一年,并随后取得迅猛发展。这时两个外部群体(政府和白人至上主义者) 之间也发生了符号互动,此时抗争群体该怎样定义政治机会的好和坏呢?"对社会结构可挑战性的估计"又建立在谁的符号反应上呢?尽管有这些缺点,这本书依然堪称立论清晰,逻辑缜密,为政治过程模型成为社会运动研究领域的重要流派奠定了基础。麦克亚当的这部著作建基于他的博士论文,他于上世纪70 年代在大学学习社会学,那正是美国对民权运动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年代。对这段历史本身的热情使他努力寻找一个更贴近于历史真相的模型,强调历时研究的意义,并指出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是一幅心理失衡模型和资源动员模型远远未曾描绘的复杂图景,多个组织在其中互动,多重因素都有其历史成因却又因时而变。这种研究态度也使他的社会学研究得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结论。 参考文献:McAdam, Doug 1999 , Political Proces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lack Insurgency , 1930 - 1970.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Second Edition.McCarthy, John D. & Mayer N. Zald 1973 , The Trend of Social Movements in America :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Resource Mobilization. Morristown , N. J . : General Learning Press.Meyer , John W. &Brian Rowan 1977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 : 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3.Jenkins , Joseph Craig & Charles Perrow 1977 ,"Insurgency of the Powerless : Farm Worker Movements (1946 - 1972)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2.Putnam , Robert D. 1993 , Making Democracy Work : Civic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 Princeton , N. J .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Snyder , David & Charles Tilly 1972 ,"Hardship and Collective Violence in France , 1830 - 1860.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37.Stryker , Sheldon & Kevin D. Vryan 2003 , The Symbolic Interactionist Frame. In John Delamater (ed. ) ,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 NY: KluwerPPlenum.作者单位: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责任编辑:杨 可原文出处:《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 
  13. 海莹:究竟有几个欧洲?
    2010/05/02 | 阅读: 1426
    《旧欧洲 新欧洲 核心欧洲》书评哈贝马斯、德里达、艾柯等著,邓伯宸 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这个问题乍一看令人骇异:世上难道还有另外一个欧洲吗?然而,地理意义上虽然只有一个欧洲,但在政治意义上就远非如此了,事实上,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最头疼的也是迄今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在于:每个欧洲国家,甚至每个欧洲人,对于“欧洲”应该是怎样一个欧洲,都有着不同的、难以协调的看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欧洲”从来就有许多个,单数的“欧洲”除了地理意义上之外并不存在。看看这本集子就知道问题有多么复杂和严重了。这里收录了哈贝马斯、德里达、艾柯、桑塔格等欧美顶级知名学者对欧洲政治使命和集体认同的看法,其讨论的起因是伊拉克战争前夕,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的拉姆斯菲尔德指责反对开战的法德等国代表着“旧欧洲”,而赞扬波兰等支持美国攻打伊拉克的各国为“新欧洲”,这一言论引起欧洲知识界的严厉批评和轩然大波,这本集子就是集中体现。将欧洲分为新旧,实际上意味着欧洲在重大问题上的公开分裂,哈贝马斯和德里达就此针锋相对地提出“核心欧洲”的概念,倡导以法德等国为核心,强调欧洲的世俗主义、启蒙思想与社会民主传统,走出一条有别于美国的独立自主道路。就此意义而言,说它是一篇欧洲独立宣言,也不为过。然而这一概念同样很难成为欧洲人的共识,尤其是英国和东欧等被排除在“核心欧洲”之外的那些国家的知识分子,对此很不以为然。正如书中一位德国学者自嘲的,就冲着“核心欧洲”是德国人搞出来的概念,顽固的英国人及东欧、中欧人就会抵死不买账。对不同地区的人来说,欧洲也意味着不同的东西:对法德两国来说可能意味着一种集体认同和使命感;对英国来说,欧洲应当是一个没有政治龙头、没有刀剑、也没有共同货币的欧洲;对北欧人来说,欧洲只是一个没得选择的“必要之恶”;而东欧人的历史经历和话语又全然不同,对他们来说,欧洲更像是一个未来的希望。至于俄罗斯和土耳其,虽然它们也时常自视为欧洲的一部分,但却没有几个西欧人认真地赞同这种看法。因此,这就戳到了欧洲政治使命的阿喀琉斯之踵:“欧洲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正是核心之所在。每当欧洲一体化进程中讨论到吸收新成员国问题时,几乎不可避免地总要谈到这个问题。问题的麻烦正在于:欧洲自身太过多元,以至于每个成员国的人都有一段特殊的经历,彼此难以共享一些相同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才是塑造整体认同的根本所在。这种多元既是丰富性的体现,又是歧异纷争之源——这也难怪,欧洲历史的特点之一就是始终不断的民族意识对抗。在这里,很难有一句口号或一个象征,能将所有人整合到一起。在伊拉克战争中,这个能团结起欧洲人的因素似乎倒是浮现了——那便是历史悠久的反美主义。虽然美国在二战中拯救了欧洲,但在战后的岁月里,欧洲人始终将美国和苏联并列为最严重的两大外部威胁,许多知识精英对欧洲可能堕入美国那种“浴缸和冰箱式的文明”深怀恐惧。在苏联崩溃后,美国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帝国式单边主义,更让许多欧洲人十分反感,以至于有观察家惊呼“大西洋在变宽”,西方内部出现了裂痕。这种对立情绪在伊拉克战争中更达到了数十年来的新高。欧洲人并不仅仅想夺取道德制高点,更想通过对美国单边主义的反对,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一个有分量的角色。因为有一点是越来越明显了:随着中国、印度等新兴力量的崛起以及美国这一超级强国的客观存在,欧洲如果不能联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事务,并发出唯一的声音,那么最终欧洲的声音恐怕越来越不会为世人所听到。这就是为什么欧洲各国需要迫切意识到彼此间的共同政治命运和共同的未来。这场论战也暴露出了欧洲内部深刻的分歧。许多人不止反对“核心欧洲”这样的提法,也不认为只要与美国的价值相异,欧洲就能获取确定的存在,严厉批评这样的欧洲认同“绝对是行不通的”;甚至有人觉得欧洲沉迷于自己的价值观只会走向一个死的欧洲,而只有成为一个不同文化的交汇点才能生机盎然,“哪来什么欧洲的独立宣言,什么欧洲的价值,根本就是一步一步把欧洲的价值、欧洲的力量颠覆掉、谋杀掉。”应该说,这些多元的声音并非没有道理,而且也许正是这种多元本身,才是真正的欧洲。借用学者朔伊勒布的格言:“如果我们只做个欧洲人,我们就会毁了欧洲。”然而这也确实造成了政治上的无力。取代欧盟宪法的《里斯本条约》光是为取得27个成员国的同意就花费了8年时间进行谈判和批准,只要一票反对就无法通过——这让人想起波兰历史上臭名昭著的“自由否决权”(只要有一名贵族议员反对,议案就无法通过),这最终成为波兰内部严重分裂、国力衰弱的致命弱点。到现在为止,欧盟仍是一个由其成员国支撑起来的架构,每逢重大问题时总会暴露出无法迅速、一致作出决策的缺陷。正因此,虽然这场论战爆发于2003年,但它所讨论的问题和暴露出的分歧,则具有持久的意义,而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不断被反复提及。不管欧洲最终应当是怎样一个欧洲,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艾柯发出的警告:“欧洲如果不成其为欧洲,就只有分崩离析一途。”——在此他委婉地承认了欧洲仍是一个正在形成中的欧洲,这就是一切问题所在,但也是希望之本:人们有权不断设想一个最好的欧洲,而那实际上就是在设想未来。
  14. 王铭铭:《汉夷杂区社会研究》序
    2009/05/04 | 阅读: 1357
    《汉夷杂区社会研究》收录几位五种前辈学者民国期间所著的关于石林(旧时为路南县)的小册子,包括教育家杨一波先生的《路南县乡土地理大纲》、经济史家李埏先生的《路南县乡土历史大纲》、作家施蛰存先生的《路南游踪》、文史家楚图南先生的《路南夷区杂记》、人类学家李有义先生的《汉夷杂区经济》。
  15. Michelle Goldberg:The Second Sex
    2010/04/11 | 阅读: 1469
    波伏娃第二性新英文译本的书评。
  16. 缪哲:艺术史的文献与“家法”
    2008/10/10 | 阅读: 2103
    评汪悦进的《塑造〈法华经〉——中国中古佛教的视觉文化》(Shaping the Lotus Sutra: Buddhist Visual Culture in Medieval China,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05)
  17. 贺桂梅:作为方法与政治的整体观 ——解读汪晖的“中国问题”论
    2010/07/08 | 阅读: 2886
    改定稿(2010年4月)
  18. 郑戈: 达玛什卡的比较司法制度研究--代译序
    2015/09/02 | 阅读: 1854
    《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比较视野中的法律程序》再版序言
  19. 杨念群:《何处是江南?》结语
    2011/05/17 | 阅读: 3447
    本书所说的“一个场景”,当然会聚焦于“江南”区域,但我所理解的“江南”不是一般人印象中已形成固定模板,有明确地理界线的“江南”实体,更象是一个文人和帝王各怀心事,独自想象中的“江南”意象。
  20. 戴锦华:面对当代史——读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
    2009/02/20 | 阅读: 2078
    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书评,北京大学1999年版。2008年出版英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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