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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 阅读: 1811
蒲松龄生活的时代,主要是清初顺治、康熙年间。到他的晚年,开始进入"康乾盛世"。这时清统治渐趋稳定,人民却照样遭受着各种各样难以挣脱的苦难。所谓的康乾"盛世",决不是老百姓的极乐世界和幸福天堂,人民不过是像鲁迅所说,生活在一个"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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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 阅读: 2241
林冠夫先生,一九三六年出生,浙江永嘉人。一九五七年就读于复旦大学中文系本科,一九六六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研究生班,师从刘大杰、朱东润、蒋天枢等先生。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二零一六年11月因病在北京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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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5
| 阅读: 2175
读者翘首期待的《雷峰塔》终于出版了,这是张爱玲的一部半自传体的英文小说。从传记文学的角度来看,该书的出版确实是一件大事,相应的中文译本也马上问世。张爱玲的半自传体小说总题为《易经》,分为两个部分,《雷峰塔》是其中的第一部分,内容几乎涵盖了女主人公前20年的生活,重点是6到16岁的生活场景。作为读者,我们已经阅读过她的中文作品,特别是散文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在读过《雷峰塔》后不禁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雷峰塔》里的大部分情节在她以前的作品中都出现过,虽然这一次的描写更全面些。众所周知,张爱玲成长在一个业已衰败的显赫的大家族中。这个家族从天津迁来上海,拥有一所房间众多的公寓,张爱玲就生活在其中。《雷峰塔》回忆了她童年的生活和成长过程中点点滴滴,直到她离开上海,考入香港大学学习并成长为一个崭露头角的作家。张爱玲自己、张迷们和众多的传记作者以前都多次讲述过这段往事,但一个显著的问题是:把这段往事写成英文小说,以西方读者预设为受众,是否成功了呢?换句话说,对于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的西方读者来说,是否值得一读?对此,我持审慎肯定的态度。因为,自从张爱玲的中篇小说《色?戒》拍成电影并引起轰动以后,作品也被翻译成英文。比较起来,英文的《雷峰塔》几乎没有悬念,情节也较为平淡,很可能会让读者失望。就如王德威在对这篇小说精彩的介绍(值得一读!)中指出的那样:“《雷峰塔》以喜剧方式开场,逐渐演化为哥特式的惊悚”。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故事,但看起来都是琐碎的家事,彼此纠结,导致女主人公作出离家远行的决定。读者必须对这种慢节奏的叙述有耐心,因为这种“喜剧方式”的展开用了很长的篇幅(全部26章的20章)。直到最后几章,狂暴的父亲在后母的默许下把她关进空房,她最终逃离这个大家庭,才达到了“哥特式的惊悚”的高潮。阅读中,我们会有以下几种情绪的交互体验:如果要偷窥大家族的世界,就会感到愉悦;如果通过一个年轻少女的眼睛体会家族衰落的悲惨经历,就会感到痛苦;也许会感到枯燥乏味,因为即使是“惊悚”的部分也没有多少悬念。以前作为香港大学出版社的特约审读,我读过《雷峰塔》的原稿。这次重读,我力图悬置故事情节,着力探讨能体现中英双语技能的小说技巧。虽然用英文写作,但《雷峰塔》充满了中文元素——从人物到物事,从词语到句法,都可见这是一部创作和翻译合一的作品。小说所有重要内容都是中国的,张爱玲是怎样把它用英文写出来的呢?是否是她先用中文写成草稿,自己再翻译成英文的呢?如果是这样,这部作品是否应该被当作“第一人称叙事的虚拟翻译”?更积极的考虑是:小说展现的形式和视角的原创性,是否是她以前的中文作品,包括新发现的中文小说《小团圆》也望尘莫及的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先深入作品作出细致的梳理和分析。让我们首先看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名。在小说的开始,张爱玲描述公馆里的仆人们,她为他们起了短而怪的名字,如Dry Ho、Dry Chin,、Dry Tung,、Sunflower 和Aim Far等。她尽力对这些名字加以解释,如:“何干(Dry Ho)被称为‘干’( Dry )是用以区别奶妈(wet nurse),”(第2页)实际上“干”( Dry )的这种解释并不能完全表达出是张爱玲的本意。在中文里,“干”(不是“乾”)是表述仆人类别的方言,如在张爱玲的《私语》(1944)里,多数仆人就被称为什么什么“干”。 特意把“干”加在人姓后作为修饰语实际上传达了又一层意思:年老的仆人的身体已经“干枯”。正是这些忠诚的“干枯”的仆人们,特别是何干,把琴(Lute)抚养成人,而不是琴的生母和后妈。这个小例子表明,张爱玲试图通过变化和扩大中文人名的字面意思、同时又巧妙地增强了其含义的方法,去解决在英语语境里中国的人名问题。另外的一些人名则采用了别的方法,如小说里主要人物的英文名字好象是中文意思的直接“翻译”,虽然也是同样地有着象征性的标记,但字面上不用音译。如琴(Lute),榆溪(Elm Brook,琴的父亲),露(Dew,琴的生母),荣珠(Honor Peal,琴的后妈),秋鹤(Autumn Crane,亲戚)等等。看到这些名字,双语读者会很容易地感到一丝讽刺的意味:名为“榆溪”的父亲,实际上是没落家庭里的一个暴君,既没有挺挺“榆树”( Elm)的高大,也没有潺潺“小溪”(Brook)的亲切(至少在中文里)。姨太太式的后妈也没有任何“光荣”(Honor)的资本。其他人名如“昌盛”(Prosperity)和“秋鹤”(Autumn Crane)也暗示着与字面相反的意思。张爱玲也努力使用中文里的双关语,如,仆人们经常描述琴是如何呼唤何干的:“您整天叫着‘何干’‘何干’,说不定哪天‘河’真的干了”。她解释道:“River was also Ho”(中文的“何”音同于“河”)。她也同样努力把中文谚语和俗语转化成符合习惯的英语韵文,如:The mouth of the green bamboo snake, The needle on the yellow bee’s heart, Neither of these is poisonous, The most poisonous is the woman’s heart. (青蛇竹耳口, 黄蜂尾后针。 两者皆不毒, 最毒妇人心。)(第150页)多数时候,这种转换是成功的。但是,有些谚语在英语里并不是惯用的,如“打破砂锅问(纹)到底(To break the pot to get at the bottom)”。这样的写法可能是必要的,也是值得期待的。但是如果反过来转换,中文母语的读者会感到被疏远,他们可能体会不到这种双关的意思,如chinoiserie(外国人把中国人视为有异域色彩的怪物)。从这点说,人们有理由责备张爱玲,如在她另外的英语散文中,经常采用外国人的姿态来对中国同胞的举止和习惯作出评论。这样,英语读者可能较为熟悉理解张爱玲描述的中文场景,但不可避免的是,这样的用词因为名字的英语修饰,却是单向度的。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张爱玲努力地在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环境里寻求对话和平衡,但成效有差别。当她用整段的文字进行描绘和叙述时,她只采用英文的体式。但在相对流畅的英文语义结构里,她的英文句子读起来却像中文,因为句子里充满了中文惯用语和中文式表达。从读者个体文化的立场看,这种写法有利有弊。但从文体的效果上看,是不能承受之重。因为过多的中文惯用语和谚语阻碍了流畅英文的写作。我想,这也许是被美国出版界拒绝的原因之一吧。从熟悉的张爱玲的中文创作出发,我们赞赏她把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小说技巧置换进这部英文小说的尝试,如抽离、冷观、愤世的口吻(在英语中有某些减弱),对场景和动作微妙而切实的描绘,通过随意的对话和看似不经意的陈述暗示相关的主题和主要情绪(如仆人们对雷峰塔的倒掉的评论,就是对盛府命运的明显的象征,。所有这些都要求作者对两种语言有超凡的掌控能力。学者和张迷们都承认张爱玲有着独特的中文天赋和无可比拟的中文风格,但是,她在英文中还能否达到这样的高度?她可以用英文模仿自己的中文风格吗?让我们看以下一段的描述:Lute was reading in the large dark room next door. She had no idea how long it would take to burn three joss sticks. Time felt strange when it was measured by increase. What year was this, what century? Sunlight floated shinning white on the outside of the windowpanes. Tram bells clattered but not loudly, car horns bleated, breathless ricksha coolies made little cries of warning that sound in the distance like “Hup-up-up” like soldiers drilling. A big sale was at the cloth shop across the street. The Depression was still on. The brass band hired by the store had just burst into Oh Susanna Don’t You Cry, a tune that all the bands seemed to know and played in parades and funeral procession…(在隔壁的大黑房间里读着书,琴不知道三注香燃尽会到什么时候。时间随着香灰落下,显得奇异:今生何生?今世何世?日光在窗玻璃上泛着白光,吊钟喀哒喀哒地低响,车笛呜呜咽咽地鸣叫,远处人力车夫上气不接下气的呼哧声像士兵在操练。街对过的服装店里在大甩卖。经济萧条在继续。商店雇佣的铜管乐队刚刚开始演奏《噢!苏姗娜》:一首所有乐队都好象通晓和会演奏的游行和葬礼的曲子???) (第173页)一段充满各种景象和声音的描写,可以唤起奇妙的感觉!但是,英语的运用也会偶尔感到生硬,读起来像是翻译,我们在较优秀的中文散文里能读到同样的景象和声音的描写。熟悉张爱玲小说和散文的读者也会轻易地判断出这段描写的出处,但这段描写反而不如她的名作《中国的日与夜》和散文集《流言》里的描写更能体现她刻画细微差别的深厚功力。选择用英文写作,张爱玲有着先天的不足,她只有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或者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去弥补这种不足。不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比较性的、变化的英语句式,她只有求助于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技巧。下面这一段小说开头的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繁复描写不同物事来突出富丽堂皇的盛府的沉闷和压抑:…It being summer the shutters were half drawn and the bamboo blinds lowered on the veranda. The dark front rooms were spread with dresses, perfumes, fabrics, photograph albums, boxes of old letters, sequins and beads in bottles and packets, slipper patterns, ostrich feather fans and sandalwood fans, rolled carpets, antiques that could be given as presents or sold in a pinch, little bamboo boxes stuffed with cotton, sometimes empty, sometimes with an unset jewel nestling in the cotton, old books in brocade casings, obsolete bankbooks, green tea in tall zinc cans…“正值夏天,窗帘半开,门廊里竹帘低垂。暗淡的前室里,到处都是衣服、香水、布料、影集和成箱的旧书信。瓶瓶罐罐里、大包小包里是各种饰片和饰珠,鞋样,鸵毛、檀香木的扇子,卷边的地毯,只能用作礼物或者干脆卖掉的古董,小竹箱里塞满棉花,有时还是空的。棉花里凌乱的珠宝,缎面盒子里的旧书,过期的银行存折,高高锌罐里的绿茶???”(第5页)把这么多琐碎的小物件描写出来,花费了许多的词汇,看起来却有些怪异。只有异常锐利的眼睛和超敏感的感觉力才能观察到这一切,这就是所谓的“女性细节”!但看到不断重复的“sometimes(有时)”,我却感到有些厌烦,正是这个词的用法,暴露出其中文的习惯。我想张爱玲也会意识到这些困难,所以她尽最大的努力去活灵活现地表现仆人们的谈话,特别是后妈说话的方式。通过运用成语、诗歌和谚语,她力图重现上海方言生动的韵律。但大声读出来,这些英文描写会得到同样的共鸣吗?我觉得大部分描写未必能达到。下面是一场女儿和后妈之间玄机重重而最终冲突的争吵:“Niang,” she said smiling. “You never told me you weren’t coming home last night.” “I telephoned,” Lute said taken back.“I told father.” “You didn’t even tell me when you went out. Am I nobody in your eyes?” (“娘”她微笑着叫着。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昨晚不回家?” “我打过电话了”,琴说着扭转身:“我告诉父亲了。” “怎么你走了也不给我说一声?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第236页)这4句英语对话很流畅,只是把《流言》里的两句对话稍作改变,原句是:“怎么你走了也不在我眼前说一声? 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有我呢?”很显然,英语书写还不具有中文口语的穿透力,也许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有人会得到鲜明的印象:张爱玲并不精通英语。也或会这样认为:张爱玲为了保持小说里语调和声音的中国元素,不得不采用英语惯用语,这样很不令人舒服。这样,在可见的英语书写和不可见的中文元素之间,如何能做到“对位”?我想这恰恰是张爱玲在《雷峰塔》和其他英文作品中作出的尝试,而读者则必须感悟到这种含蓄的复调,才能品味出全部意义。这就对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否则确实就会起到相反的效果:不懂英文的中文读者体会不到英语写作的韵味,不懂中文的英语读者注意不到暗含的中文的话外音(或者是话里音)。必须承认,张爱玲是中文作家中少有的双语写作者之一,但是,在我看来,她在这部小说中双语的尝试的结果却是优劣互见的。除了这些语言方面的问题外,这部小说依然保持了张爱玲在叙述方面、讲故事方面,或者是重复讲故事方面的特点。就像王德威指出的那样,张爱玲刚刚18岁时,就在上海的《新闻报?晚刊》上发表英语散文,第一次讲述被父亲囚锁的事件。在后来的中文作品里,她也几次起回忆这次童年的创伤,这次哥特式的惊悚也被她写进名作《半生缘》和最近出版的《小团圆》,也被直观地表现在传记电影《滚滚红尘》和电视连续剧《上海往事》里。有了这些,再用英文追忆是否还有价值?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正是《雷峰塔》,用了接近30页的篇幅最全面地描绘了这段往事(第236-261页),并且,从各方面看,小说都是一部精练的杰作,充满了苍白岁月可怕的细节和女孩子的奇想,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助于那个只有16岁的琴的超然抽离而敏锐锋利的眼睛。她以一种全知全能的洞彻来观察,琴被毒打囚锁的内心感受通过第三人的声音来表现,并借助于《私语》中描写的内容和中国通俗流行小说如晚清的《九尾龟》的技巧来加强。这样,年轻女主人公被专制父亲凌辱的可怕故事就营造出一种交杂着残酷悲剧和荒诞戏剧的气氛。同时,又因为是小说,比起自传要求的“事实”,又多了许多自由。如琴的弟弟山不像现实中张爱玲的弟弟,而是个更加可悲最后死去的人物,成为琴离家远走而脱离家庭的辛酸的对照。像在《小团圆》里那样,细节描写延伸到琴的内心灵魂,进而压抑性欲。如在第18章描写绪哥哥来看望琴,琴却梦到在自己的新婚之夜,新郎有着一张油腻腻的橘红色的脸,好象是绪哥哥,又好象不是:“她躲避着男人嘴里呼出的口臭和酒味,连踢带打???他必须占有她,否则枉为男人。这样一种理所当然的压倒一切的力量,没有人想受到其攻击,但每个人还希望得到。她不断地挣扎,挣扎过后,一切都成为过去。对她来说,这样的挣扎就是做爱,好象要持续到永远。男人的胳臂、腿、嘴和鼻子乱作一团,合在一起,就像一头动物嗅舔她的脸,那张大毛孔的橘红色的脸有一种滚烫的铁水的味道。然后,她的裤带被解开???”(第204页)当然,这是一个在传统大家庭里成长起来的16岁的少女的幻想。但是,这段酷似成年人的观察和评说,就带有很浓的嘲弄意味,这是典型的张爱玲的风格:生动有力,可以媲美《小团圆》中描写女主人公和她的未婚夫做爱的类似的段落。张爱玲很少这样带着自嘲的口吻正面描写做爱的场景,只是在她晚期的作品中,好象才松开禁欲的羁绊,出人意料地恣肆起来。但这正是这部小说几个令人真正惊奇的地方之一。 对于张爱玲最后的英文小说,我的评论不管有多么零碎和挑剔,但如果不是说仰慕的话,却至少反映出我深深的尊敬。诚然,这部作品不能和她的中文作品中的精华相提并论,但直到将来这部自传体小说的第二部分出版,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相关第二部分还叫《易经》,它将带给我们另外的视角,以利于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张爱玲的人生和传奇。一个问题依然困绕:为什么张爱玲那么沉湎于过去、固执再三地描写同样的场景?这是一个无人能解开的谜。在她早期的作品中,她在内敛地怀旧的同时,对他人还有些须兴趣,特别是对她的上海同胞,她也经常把他们写进作品中。到了在洛杉矶公寓里隐居遁世的晚年,她本应该与世隔绝,本应该不再着迷于往昔岁月的回忆,但还要重写过去,意图和意义何在?难道是她要通过重写来更好地保存记忆、日久弥新?难道用英语这样一种另类的语言能提供更新的洞察视角?难道英语这种新形式仅仅是一个作家无处栖身、江郎才尽最后的救命稻草?很久以来,我一直思考这些问题。我必须承认,不管我怎样反复阅读《雷峰塔》,我都没有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也许张爱玲自传的第二部分《易经》能给我们更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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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 阅读: 2261
回想《今天》杂志,我不禁又想到了波德莱尔的名言。当《今天》以油印的大字报形式第一次出现时,谁会预料到它竟然能如此持久?从二十世纪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反而我觉得我们生活的现在是短暂的,临时的,瞬间即逝。《今天》杂志已经成为历史上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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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9
| 阅读: 1589
从一个模仿福尔摩斯的层次而言,我认为霍桑这个角色更近似“后殖民”理论家Homi Bhabba所谓的“模拟”(Mimiety),即被殖民者学他的主子,外表惟妙惟肖,但独缺肤色,而且也有“主体性”(Subjectivity)的问题。霍桑故作爱国,可能是矫枉过正,或者说作者故意把霍桑的“中国性”加强,以说服读者,然而他的洋化和西化的一面,则显然是福尔摩斯的翻版。正因为霍桑在造型上的混淆,所以我觉得整个效果远远比不上程小青的“伪作”《龙虎斗》。既然是假造,他可以尽量放手造得几乎以假乱真,而真正创出一个中国侦探的时候,却反而有点虚假。而且,程小青为了研究侦探学和犯罪学,上了美国函授学校,所以在小说中拼命提倡这两门新学问,反而使得情节松散,不能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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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3
| 阅读: 2501
妙的是陈映真在这篇小说中用了一个音乐典故――萧斯塔可维奇的第三交响乐,又名《五月一日》(劳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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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 阅读: 2324
95岁那年,夏衍说:“我觉得我的作品中只有《包身工》可以留下来。”(《活得洒脱,去得从容——记夏公》)有趣的是,在夏衍讲这话几年后,《包身工》却从中学教材中被删除了。“删除”发生在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曝光不久。不论这两者间有无关联,至少现实证明,《包身工》有着跨越时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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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5
| 阅读: 1460
明月若被罗喉噬,无明黑暗谁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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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 阅读: 2818
今年五月,《今天》“重写文学史”的栏目精选《昨天的故事——关于重写文学史》简体字版终于出版,这比繁体字版晚了整整四年——四年中,这部书稿辗转了三个出版社,最终在三联书店落地——是不是“重写文学史”的话题大家都已感到了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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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4
| 阅读: 1882
不知不觉天就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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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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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剑桥战争史》——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和“成功秘密”李零 古人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但近五百年来,天下所行者却不过是“以力服人”的“霸道”。我记得,好像是上一世纪初,有哪位欧洲哲人说过,我们还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代。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因为近半个世纪,在“恐怖的和平”下(真正的恐怖还是来自大国),已经好久没有世界大战了,这是太大的意外。现在,当“新帝国主义”论借全球化的西风重新崛起时,我们不应忘记,这五百年来,世界一直都是笼罩在西方军事传统的影响之下,战争仍威胁着整个人类。 一、没人把《孙子兵法》当回事 记得很多年前,在一次书刊发行会上,有位我很尊敬的著名学者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好,就是好,它不但能救中国,还能救全世界。为了证明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他老人家举例说,比如西方人,他们就不懂什么叫“兵不厌诈”,海湾战争就是靠《孙子兵法》才打了胜仗。这样的说法,咱们这边有,台湾那边也有(我在台湾的书店里见过这类书),而且有人说了,这可是人家美国报纸讲的。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不信。这就像过去大家说的拿破仑读《孙子兵法》,悔不当初(此说是30年代出自李浴日口,类似故事还有威廉二世读《孙子》),我很怀疑,它是咱们中国人捕风捉影、自欺欺人的把戏。我相信的倒是,人家读《孙子兵法》,顶多就是看着玩。在汉学译本中,《孙子》地位高,仅次于《老子》、《易经》,当然很重要,但人家有人家的传统,轮到动粗,他们玩的是另一套。比如,我想向读者推荐一本书:《剑桥战争史》(Geoffrey Parker, Cambridge Illustrated History of Warfa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中文译本:〔美〕杰弗里·帕克等《剑桥战争史》,傅锦川、李军、李安琴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它就是讲西方靠什么打仗。整个一卷书,从头到尾讲下来,不但不谈《孙子兵法》(只在第9页夸了一句,说孙子早就预言了后来由克劳塞维茨和约米尼提出的主张),就连中国都没有几句话。我记得,许倬云先生说过,他出国之前以为,世界之大,只有中国;出国之后才知道,世界之大,没有中国。这种“没有中国”的感觉,对我们来说,简直不可想象,但在各种“剑桥史”中(除去专讲中国史的书),却比比皆是。这是很好的教育。 最近,插图本的历史书可谓大行于世,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好几本。读这类书,大家都说,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我想提醒读者,这些“剑桥史”,它们的共同点是很能反映西方观点,特别是英语世界的看法。它们是很有势力的看法,但也是很有偏见的看法。虽然我并不同意,而且是坚决不同意,西方学术就是国际学术,特别是拿西方汉学当国际学术。我认为,研究中国,只能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中国学者的研究,加西方汉学的研究,加“亚汉学”的沟通介绍,勉强可叫“国际学术”。但我的很多西方同行,他们还是天经地义地认为,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普遍原则,那就是西方的原则。而且,在这个所谓“普遍原则”下,对这个“原则”是必要补充,他们还有纯属个人,千姿百态,只有白马黑马没有马的自由意见,真可谓“至大无外”、“至小无内”。比如前不久,山东画报出版社寄我一本他们出版的《剑桥插图考古史》(郭小林、王晓泰译,2000年),它说,“本书在根据‘西方的经验’说明这门学科的时候,有过分的西方中心论之嫌。我们并不想对此加以辩解,因为考古学并不是由非西方人创立的”(前言005页)。虽然,因为考古发现的遍地开花,它对世界各地都得说上几句。但它是说话人的历史,不是被说内容的历史;是考古学的历史而不是考古发现的历史。从记录主体活动的角度看,它理所当然要把这部历史看作西方的历史,或者主要是西方的历史。他们对世界上的国家,向分三六九等,着墨多少,尺度宽严,都有固定想法。讲苏联,绝少不了恶评;讲亚洲,日本肯定在中国之上。它就是这种“普遍原则”的体现。只有明白这一点,你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引为自豪的考古发现,到他们笔下却几乎等于零。在这本书里,关于中国考古,它唯一提到的是,中国还有个西安,西安还有个秦俑坑(302-303页),即西方旅游者来中国的必到之处。另外,在年表中,它还提到1921年发现北京猿人,1953年发现半坡遗址。几句话而已。 和《剑桥考古学史》相比,《剑桥战争史》对“普遍原则”讲得更突出,线条也更为明快。本来这些历史,它们统统都是世界史,然而它们都只标“剑桥”,不标“世界”,作者讲得很清楚。世界史总得讲世界吧,但作者觉得,要讲战争,那我们是胜利者,这个历史当然是我们的历史。他们讲起话来真是坦诚相见,什么酸文假醋都没有,干脆就是拿西方战争史当世界战争史,一点都不脸红。所以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对了解西方战争史有用,而且也有助于理解,现在之所谓“国际学术”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像拿北京话当普通话,它可不是各地方言的拼凑,也不是投票选举的结果,皇帝在哪儿,哪儿就是普通话。 现在讲中国的军事传统,我们当然可以关起门来讲,说我们有《孙子兵法》,老子天下第一。但我的看法有点不同。我相信,真正的西方文化,他们内心的想法,其实是根本就没把中国当回事。就是讲客气话,肯定也是点缀(在很多场合下,还是保护)。而且,我完全同意,他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也确实很有理由。因为他们在各方面都比我们先进,也比我们眼界宽广,更了解天下大势。要讲世界,他们比我们有发言权。 知人知面不知心,知心最难。学习西方文化,首先,我们得了解其心理特点,不是个人心理,而是文化心理。研究心理,军事是个入手处。作者说,“西方的历史,无论是本国的还是海外的,都是以强硬的、野心勃勃的大国们为争夺控制权而展开的竞争为中心,在竞争中,残忍者、革新者和果断者取代了自满者、模仿者和优柔寡断者”(590页),他们的特点是居高临下、恃强凌弱、吃硬不吃软,不相信眼泪和感化(战时的日本人也是如此):如果你没有足以与之抗衡的“高”与“强”,即“彼可取而代之”的一整套制度和观念(我们确实没有),他们当然会问:我们的东西为什么不是最好的?而且你有什么理由加以拒绝?这就像在没有新鲜空气和干净水源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拒绝呼吸和饮水。他们的道理确实是“硬道理”。 在近百年的文化争论中,我们不是自大就是气短,原因就在,我们不懂他们的“硬道理”有多“硬”;既不知己,也不知彼,还老想和人家较劲;刚学一两招,就想把对方放倒,不知道人家这500年的功夫是怎么来的。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 就是将华夏传统的所有小巧的玩意儿全都放掉,倒去屈尊学学枪击我们的洋鬼子(鲁迅《忽然想到》(十至十一),收入《华盖集》)。 二、站在“八国联军”一面,还是站在“义和团”一面? 此书作者共七人,两位是英国人(包括在英国受教育然后到美国教书的主编),五位是美国人(其中一位还当过空军,有上校军衔)。我向一位西方学者介绍此书,他的第一反应是,“这是本19世纪的书吧”?我说不是,这是1995年海湾战争后出的书。但我觉得,他的反应并没有错。因为当我们跨入21世纪,世界确实是倒退,已经退回了19世纪。很多政治家的言论已经把它讲得很清楚,就像科幻影片的说法,是back to the future(返回将来)。 记得2000年,有不少人约我写稿,庆千年之禧,作世纪展望。我说,庆祝什么,展望什么,你看看1900年,就知道2000年了。因为在这个世纪之交,我们仿佛又回到了100年前。前不久,打开电视,香港城市大学的校长张信刚先生,他出现在屏幕上。在世纪大讲堂,他说,现在的世界,还是由“八国联军”主宰,除奥匈帝国不在,换了加拿大。这句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因为我们的文化界,“自由派”也好,“新左派”也好,他们面红耳赤吵什么,问题还是,你是站在八国联军一面,还是站在义和团一面,好像别无选择: “美国欺人太甚,你跟它硬也不行,软也不是,反正说什么,他也要打你,跟丫拼了”。 “世界这么乱,没人管怎么行,咱们得谢谢美国”, “你不支持美国,就是支持独裁领袖、流氓国家、恐怖分子,就是和全人类作对,和自由民主作对” …… 这些都是世纪性的争论。 其实,在过去一百年里,我们的地位是什么,早就有先定之数:列强世界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们既没有机会先抢,也没有力量后抢,只能自己抢自己,苦苦挣扎于世界之林。现在的中国,和一百年前相比,地位是提高了(无论怎么评价,这也是拜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之赐)。但水涨船高,在世界的整体格局中,在西方的心理框架下,我们和两次“公理战胜”后,地位还是差不多。两次世界大战是什么?是“八国联军”的窝里斗,先抢者和后抢者斗。德国是后抢类的国家,始终处于“四战之地”,结局最惨,两次都是战败国;英、法扼其左,俄国阻其右,都想引祸水于对方,但彼此都倒了霉,两次大战,也是损失惨重;奥匈帝国也是后抢类的国家,为德国帮凶,一次大战后,迅即土崩瓦解;意大利和日本也是后抢类的国家,二次大战跟德国跑,也没什么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真正捞到好处的,只有美国。一次大战,打出一个“法”(法西斯主义),打出一个“共”(共产主义),引起二次大战反“法”,冷战时期反“共”。但反来反去,亲缘关系没有变,基本结构没有变,在美、英、法的眼里,德、意、日还是他们的人,俄国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我们徒有“战胜国”的虚名,既不是最贫弱的国家,也不是“八国联军”圈里人,一直扒在车帮上,无论怎么变,地位都不能同日本相比。因为日本是他们圈里人,而中国不是(就连汉学研究的地位都是由此而定,过去我不明白,现在看得很清楚)。二次大战期间,所有强国都是以邻为壑,珍珠港事件之前,它们对中国都是见死不救,孔祥熙游说德国,宋美龄游说美国,都是洒泪而还,为什么?除移祸苏联,还有个理由,就是日本在亚洲最有领导资格。现在轮到反“恐”,没有反完的“共”都纳之于“恐”,叫“后冷战时期”,对西方来说,是打完大敌打小敌,又转回去了。所以,我们的世界反而更像1900年,即八国联军到北京教训我们的样子。有个西方学者跟我说真心话,现在这个世界,屈指可数的流氓国家,你们是难逃其外;本世纪还保留吃人习俗,你们是独一无二(他们已写出“中国吃人史”)。在他们眼中,我们还是义和团。 三、为什么不谈中国? 《剑桥战争史》是一部详于今而略于古,专讲西方之不暇,遑论其他地区的战争史。它在中国出版,作者兼编者,美国的帕克教授为它写了一篇中文版序言。 这个序言很有意思。他说: 由我策划和编辑的《剑桥战争史》,现将与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读者见面,这是一件十分荣幸的事。但是,我担心有些读者在看了书中的内容基本限于涉及西方的战争之后会感到失望。坦率地说,他们一定会认为,战争的中国模式在重要性和令人感兴趣方面并不亚于西方。 然后,他提到两本书,一本是汉森(Victor Davis Hanson)的书(Western Way of War,1989,原书未见),一本是鲁威仪(Mark Edward Lewis)的书(Sanctioned Violence,in Early China,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0)。前书是介绍“西方战争方式”,后书是介绍“中国战争方式”(作者是汉学家)。这是他做比较研究的基础。 作者向中国致敬,主要是说希腊和中国进行过类似的“军事革命”。比如:希腊有重装步兵,中国也有;希腊有色诺芬,中国有孙子〔零案:作者说,与《孙子》“齐名”,还有《墨子》的城守各篇(序言2页),西方重技术,看重这些篇,但在中国,没人这么说〕;希腊有民选将军,中国也有精通军事技术的专门指挥家;中国有秦始皇的“中央帝国”,马其顿有亚力山大的希腊化(2-3页)。此外,书中还特别提到,中国和西方一样,都很重视操练和操典(4页图注和595页)。这是用熟悉的东西讲不熟悉的东西,就和古谣谚说骆驼是“马肿背”一样,只是最表面的比较。 最后他说,然而,为什么这部书只谈西方,不讲中国,也不讲世界其他地方呢?他有三条理由: 第一条,“对各个历史时期所有社会——无论阿兹台克人和莫卧儿人,还是中国和欧洲——都予以同样关注的‘战争史’,其广泛多异的内容是一单卷本的书无法包容的”(3页),这是说“一卷装不下”。 第二条,“在让西方的勇士和军界名流们分享关注和荣誉的同时,仅仅对非洲、亚洲和美洲的军事和海军传统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好话,那将是不可原谅的歪曲”,这是说“几句说不清”(3页)。 这些不是主要理由。 他关键的理由,我看还是第三条,即归根结底,还是“谁也打不过西方”。 他把话说得很清楚: 不管是进步还是灾难,战争的西方模式已经主导了整个世界。在19、20世纪,包括中国在内,以悠久文化称著〔零案:应是“著称”之误?〕的几个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抵抗西方的武装,而像日本那样的少数国家,通过谨慎的模仿和适应,取得了通常的成功。到20世纪最后十年,无论是向好的还是坏的方面发展,自公元前5世纪以来已经融入西方社会的战争艺术,使所有的竞争者都相形见绌。这种主导传统的形成和发展,加上其成功的秘密,看来是值得认真地考察和分析的(3-4页)。 因为作者不讲中国军事史,这里,我想举几本中国出版的书,供大家比较: (1)军事科学院编的17卷本《中国军事通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 (2)王兆春《中国科学技术史》军事技术卷,科学出版社,1998年 (3)蓝永蔚、黄朴民《中国军事史》(插图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另外,我想顺便提到的是,上述作者之一,蓝永蔚先生,也是《中国春秋时期的步兵》一书(中华书局,1980年)的作者,最近在《中华读书报》2001年11月14日第一版上写过一篇文章,叫《在旗影征尘中追寻》,是介绍上面的第三本书。蓝先生说,《剑桥战争史》大讲希腊、罗马步兵,不提中国春秋战国的步兵,对它最好的回应,就是写出中国自己的战争史,我很钦佩。但我觉得,西方学者不讲中国就不讲好了。他们的战争史,即作为“主导传统”和“成功秘密”的西方战争方式,还是值得认真研究。 四、什么是“西方战争方式”? 下来的“引介”是“西方战争方式”。这段最重要。 “西方战争方式”是什么?作者总结了五条: (一)重武器和技术(2-3页)。 作者承认,历史上,西方比起它交战过的东方,在技术上并不占优势,“直到17世纪早期火枪齐射技术和战场火炮的出现为止,整个亚洲的马上箭手和他们使用的弯弓一直被证明要比任何西式武器的威力都大得多”,“另一方面,并非所有的先进技术都源自西方,许多重要的革新,如马镫和火炮都是来自东方的对手”,但他还是强调说,“除了少数的例外,亚洲的马上弓箭手并不直接对西方构成威胁,就算能够,这种威胁也不持久”,“事实上,历史证明,自从公元前5世纪的波斯战争以来,很少有哪个时期,西方所召聚的部队在战斗潜能上不优于它近处的对手们”,如希腊打败波斯、罗马打败阿提拉,都是例证。作者这么讲,是在暗示,2,500年前,西方就比东方强。这类欧洲虚荣和自我吹嘘,书中很多,我们不必在意,因为这样的说法,我们也很多。重要的是,近500年来,特别是近200年来,西方的优势确实无可置疑。他们看重武器胜于人力(这是其近代趋势,未必是古老传统),善于吸收其他文明的军事发明,这确实是一大特点。比如火药和指南针是我们发明(后者有争议,或说是各自独立发明,但作者说是1200年由中国传入),但13-14世纪传入欧洲后,他们后来居上,比我们强得多。16世纪以来,西方船坚炮利,所向无敌,总是以少胜多,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二)重纪律和训练(3-5页)。 作者说,西方军队总是以少胜多,不像中国总是用大量军队围攻(见594页),原因是纪律严明〔零案:不一定吧?中国历史上,匈奴只有汉一郡人口,满族军队只有八万人,他们以少胜多,都是靠突然袭击〕。他说,“应该再次予以强调,作战中最具决定性的优势在于弥补数量劣势的能力。因为历史上不管是保护欧洲免于外来侵略(如公元前479年在普拉蒂亚,955年在拉茨菲尔德,1683年在维也纳),还是征服阿兹台克、印加和莫卧儿帝国,西方军队在数量上向来都处于劣势,期间差距至少是一倍到两倍,而且常常更为悬殊。若非因为严明的军纪和先进的技术,这些奇迹绝不可能发生。同样,若非因为强于对手的军纪,甚至是公元前4世纪的亚历山大大帝也几乎无法用他的6万名希腊人和马其顿人的联军去摧毁波斯帝国的军队,因为在敌人的部队中可能招纳了更多的希腊士兵(他们拥有与亚历山大部队同样的作战装备)”,重视操练,也是他们的一大特点。现代军队为什么还练正步走,就是保留这种传统。原书为了说明操练的重要,特意附了一张照片(4页),画面上是一个不堪劳累,昏倒在地的英国士兵〔零案:米哈伊尔大公观法国阅兵,说“很好,只是他们还在呼吸”,参看福柯《规训与惩罚》〕。图注说,“只有两大文明发明了步兵操练:中国和欧洲,第一次是公元前5世纪在北中国和希腊,第二次是在16世纪末。此期代表人物戚继光和荷兰共和国拿骚的莫利斯都明确主张恢复传统作法”。我怀疑,步兵操练主要是为了营兵布阵(现在防暴警察还练这个),凡有两军对垒,列阵对抗的地方,都该有这套东西,不一定只有两个国家。现代西方军队厉害,我觉得不在操典,而在广义的纪律和训练,即法制和管理的完善。 (三)重侵略和杀戮(5-9页)。 此书非常强调西方战争方式和希腊、罗马的继承关系,和我们一样爱引经据典。比如讲希腊,它是以色诺芬(Xenophon,前430-前355或前354年)为“战略理论的开端”;讲罗马,则推重埃利亚(Aelianus)的《战术》(约作于106年)和维吉提乌斯(Flavius Vegetius Renatus)的《关于军事问题》(约作于383年,有中译本,即韦格蒂乌斯《兵法简述》, 袁坚译,解放军出版社,1998年)。但实际上,希腊、罗马的兵书多已散亡,留下来的主要是讲战史的书,如希罗多德的《希腊波斯战争史》、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色诺芬的《远征记》和恺撒的《高卢战记》,略相当于中国的《左传》、《国语》或《兵春秋》、《读史兵略》一类作品,偶尔涉及军事制度和实用战术,多琐碎而铺陈。19世纪以前,他们一直缺乏战略研究。作者说,西方战争方式和希腊、罗马的传统有“惊人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在哪里,主要就是,它在海外作战,是以“彻底击败和摧毁”为原则,肆意屠杀,毫无怜悯之心,一切为了“赢得敌人无条件投降”。作者补充说,“宗教和意识形态上的限制很少能干扰西方对战争的讨论和实践”,“从柏拉图时的大学直到现在的军事学院——宗教的和世俗的——通常都没有严格的新闻监察机构”。这和很多落后国家完全相反,它们打仗是为获取奴隶而不是彻底消灭敌人,杀人太少,很多都是“礼仪性战争”(如美洲、东南亚及西伯利亚的土著居民),所以,当他们“面对欧洲人用来对付他们的陌生的‘毁灭战术’,只能是惊慌失措”。作者对西方炮舰所至,胜得比想象还容易,杀人都杀得不好意思,一直是津津乐道。它所强调的其实是“暴力无限”和“彻底征服”。西方战争方式残酷,这是有传统的,它对内实行民主制度,政通人和,歌舞升平,但对外却草菅人命,极端残暴,希腊、罗马如此,现代西方也如此。很多肮脏战争都是由国民支持,按民主进行。他们的国民,死个人就惊天动地;别人死多少,毫不在乎。本来,要说残酷,哪个国家都一样,我国有京观积尸、长平坑卒,但把杀人如麻当优点,还是令人奇怪。过去,我读英国战略家哈特对《孙子兵法》的评价(Samuel B. Griffith, Sun Tzu, The Art of War, Londo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Foreword by B. H. Liddell Hart),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孙子讲的“不战而屈人之兵”那么欣赏,认为他比克劳塞维茨讲得好,两千年前胜于两千年后。后来比较他们的书,我才发现,他们对战争过程的理解不一样。孙子讲战争的逐步升级和降级,一般是先礼后兵,他是把“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理想态,伐谋不服才伐交,伐交不服才野战,野战不服才攻城,轮到攻城,反而可能发生逆转,进入谈判和媾和。而克劳塞维茨,他虽讲“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对过程有类似理解。但他可不讲先礼后兵。他是以最大限度使用暴力为理想态,退而求其次,才使用比较缓和的手段,打服了才讲客气。哈特说,《孙子》虽于18世纪,即拿破仑战争的前夕,就早已传入欧洲,但声音太小,几乎听不到,如果欧洲的军事家能听听他的劝告,两次大战也许就不会打,打了也不至那么惨,看来就是针对这一特点〔零案:在两次大战里,克劳塞维茨的话也没人听,真正的武人都视之为纸上谈兵,读他书的反而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苏联的军人〕。 (四)重回应挑战的能力(9-14页)。 这一条主要是讲“钱”,即怎样花大价钱,买高科技,遥遥领先于对手。《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今天的“国之大事”是“在商与戎”。贸易和战争有不解之缘,“贸易没有战争不可能维持,战争没有贸易也无力进行”(15页引科恩语)。历史上,匈奴人、阿拉伯人和蒙古人,他们是世界贸易的开拓者,也是最野蛮的征服者,他们是西方侵略者的老前辈。前两年,苏芳淑(Jenny F. So)教授和爱玛·邦克( Emma C. Bunker)教授编过一本草原青铜器的展览图录,叫Traders and Raiders(贸易者和劫掠者),这个名称对北欧海盗和后来崛起的西方都很合适。作者强调,“谁来支付战争”是根本问题。他认为,“花钱买人力”(现代方式)比“省钱费人力”(传统方式)要值得多,对高科技作高投入,从眼下看是费钱,从长远看是省钱,如美国花几百万美元搞“曼哈顿工程”,好像很贵,但1945年,两颗原子弹换来日本投降,很划算。至于钱从哪里来,他以为税收不如借贷。他说,战时如何组织长期信贷和把短期信贷变为长期信贷,是西方成功的秘诀。这主要是讲战争经济学。作者说,模仿西方战争方式,别的好学,这条最难,他们能保持“独一无二”的应变能力,关键是会搞钱。 (五)重扩张和支配(14-15页)。 和上面讲的“重侵略”有关,作者强调,“西方一直擅长于把军队投放到远方战场”(597页),他们总是爱到别的国家打仗和干涉别国的内部事务。他说,“因为侵略——‘武力掠夺’——在‘西方的崛起’中扮演了中心角色。在过去2,500年中的绝大部分时期,不是更为丰富的资源,或更崇高的道德价值观,也不是无可匹敌的军事天才或直到19世纪才出现的发达的经济结构,不是这一切,而是陆海军的绝对军事优势为西方的扩张奠定了根基。这种军事优势意味着西方很少为成功的侵略付出过痛苦的代价。来自亚非国家的军队很少能成功地开进欧洲本土,但也有许多的例外——薛西斯、汉尼拔、阿提拉、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但他们都只获得了短暂的成功。没有一个敌人能从整体上摧毁他的对手。相反,西方军队虽在数量上居劣势,却能击败波斯人和迦太基人的入侵并进而灭绝他们的国家,甚至伊斯兰的军队也从未成功地以西方方式在欧洲分割他们的‘势力范围’,然而,另一方面,时光的流逝、军事力量的重新平衡关键性地促进了西方的扩张”。1650年,他们已控制美洲、西伯利亚和附属撒哈拉的沿海地区,还有菲律宾,并航行于七大海域。1800年,控制世界陆地的35%。1914年,更达85%。即使殖民体系崩溃后,西方军队也还在干预全球事务,维持其霸权地位。对此,作者是津津乐道的。 总之,西方战争方式,重实力是它的主要特征。 五、叙事结构:作者笔下的西方战争史 作者笔下的西方战争史有2,500年,其中近500年占四分之三的篇幅,前2,000年只占四分之一的篇幅,前面是从后面追上去的。其结构安排值得注意。 欧洲历史有“老三段”: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是一段,蛮族入侵后的中世纪欧洲是一段,近代的世界扩张是一段。作者也是这样写。但希腊、罗马,与其说是欧洲文明,不如说是地中海文明(和北非、西亚有关),它和中古欧洲,还有近代欧洲,根本不是一回事,前后有连续,但断裂比中国历史大。前几年,美国汉学界有“解构永恒中国”说。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我们说的“中国历史”太笼统,因为真正的“中国人”只是说中国话(或汉语)的人群(这个定义太荒唐,暂时不必讨论),若以现代版图为据,把不同历史时期、居住范围不同的“中国人”混为一谈,势必造成混乱。这一说法,对我们的习惯有解毒作用,但本身也是“毒”。因为欧洲从来都是小国林立,至今还是四分五裂,书不同文,车不同轨,所谓“西方”者,才真是一大混沌。如果我们也较真儿,更该解构的倒是“永恒西方”或“永恒欧洲”。在这本书里,作者总是倒果为因(倒溯多成谶言,自古就是如此),自觉不自觉地以现在为起点,把他们的优越性上钩下联,说成一条线,好像从娘胎里就比别人优越。他们的娘胎是希腊、罗马,步兵、侵略和残忍,是叙述的主线。这类说法,是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19世纪的发明,很多说法都是“皇帝的新衣”。西方历史学的毛病,根子就在这里。 作者的章节安排是: (一)第一部分,叫“密集型步兵时代”,主要是讲希腊、罗马的步兵方阵,特别是重装步兵的阵法。作者强调,早期作战,主要靠步兵,不靠骑兵。当时人认为,只有懦夫才骑马(24-26页和29页)。步兵是亦兵亦农的公民,骑兵是蛮族雇佣兵。交战讲究的是在两国交界的平坦地区(《左传》叫“疆埸”)速战速决(23页),双方禁止使用诡计和暗器(29页),和《左传》的“皆陈曰战”差不多。重装步兵的衰落,是因为出现外族人和低贱者当兵。我国也有“野人”当兵的历史转变和蛮夷当兵的悠久传统。希腊、罗马的步兵(infantry)是来自拉丁语的infans,本义是“儿童”,我国叫“徒卒”。《孙子》有“视卒如婴儿”的说法;重装步兵(hoplite),来自希腊语的hoplon,本义是“甲”、“盾”,我国叫“带甲”。这只是古代兵种之一,希腊、罗马还有车兵和骑兵。中国早期,商周和春秋战国,兵种组合是车、步组合,术语叫“乘法”。当时戎狄也使用战车和步兵(见师同鼎铭文和《左传》昭公元年的“毁车以为行”)。战国晚期和秦汉,匈奴入侵,是用骑兵作战,因为和他们作战,我们也开始重视骑兵(如赵武灵王和汉武帝),兵种组合是车、步、骑组合,特别是步、骑组合,南方还有水师。车兵和骑兵,数量没有步兵多,但地位比步兵高。这是我国。其情况与希腊、罗马不尽相同,但不会悬殊太大。此书的问题是,它是有意突出步兵和水师,不讲车兵,骑兵也说得很少。这种讲法,不是全貌。我怀疑,它是从现代军制追溯,故意夸大步兵和水师,贬低车兵和骑兵。车兵衰落较早,骑兵兴起稍晚,二次大战后,骑兵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被坦克、装甲运兵车和卡车取代,转赠给警察。例如本书提到的亚德里安堡之役(378年)就是哥特骑兵重创罗马步兵的著名战例,作者推崇的罗马兵书,维吉提乌斯的《关于军事问题》,也是强调步、骑混合。他们的情况与中国类似。作者把步兵传统拉成一条线,写得非常生硬。 (二)第二部分,叫“石堡时代”,主要是讲中世纪。作者强调,即使中世纪,步兵也是主要兵种,骑兵不是(他是从两者的数量比例讲)。他说,骑士的作用,是文学的渲染和夸大(140-144、148-151、163-164页)。这一段,因为有蛮族入侵(如匈奴人、日尔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和海盗入侵(维京人),特别喜欢筑城堡(fort)。修碉堡、筑要塞是中世纪传统。欧洲的城堡和中国的城不一样,多是堡垒性质的小城,类似我们的障塞(如汉居延、敦煌、张掖、酒泉的障塞)。大工程,5世纪有哈德良长城和安东宁长城(在英格兰),8世纪有丹威克土垒、查理曼运河和奥法堤。它们也是因山为势,堑河为堤,和中国的长城有相似性,但没有我们那么长。当时攻城,主要靠围,不靠攻。真正攻城是流行于“火药革命”后(14-15世纪)。因为有火炮出现,防守技术也相应改变,开始把原来的城堡改为棱堡。巴黎的军事博物馆就有很多棱堡模型。这一部分,也是采取突出重点的写法。问题是,作者强调的主要是古典传统的延续,而不是蛮族的贡献(很多蛮族都骑马,维京人也是以船载马进行抄掠),以及它在蛮族影响下的变形(骑兵变骑士,和步兵类型的古代战士形成对比),所以,还是继续贬低骑兵。其实,步兵取代骑兵,重新成为主要兵种,是16世纪的事,在此之前,还是起很大作用。不然,他们的情况就很怪诞,跟亚洲这边接不上,对“骑兵革命”在世界军事史上的意义也是抹杀。筑城是防骑兵,火药是助围城,这才是顺理成章的写法。 (三)第三部分,叫“枪炮和帆船的时代”,主要是讲16-18世纪的近代欧洲,即我们说的“船坚炮利”。“枪炮”(guns)是从古代的远程武器弩(crossbow)和抛石器(ballista或catapult,此书译为“弩炮”,它是“火炮”的前身)发展而来。枪,是火药和弩的结合(中国叫“铳”);炮,是火药和抛石器的结合(中国的“炮”,本来就是指抛石器,加上火药的抛石器还是叫“炮”)。我国有弩和抛石器,西方也有,但他们没有火药。14世纪,经蒙古人和阿拉伯人介绍,他们有了火药,然后才有了“枪炮”。“帆船”(sails),西方也有,但原来没有指南针,船是船,炮是炮。指南针和炮舰都是中国的发明。1200年,指南针传入欧洲。1320年,火炮传入欧洲。然后他们才有炮舰(1350年)。他们把“炮”和“舰”结合起来,发展很快,不但增加了活动范围(和马在陆地上起过的作用一样),而且可以远距离杀伤,让对手够不着,像阮小二把李逵骗到水里打,把对方气得不行。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最近的阿富汗战争,又重演了这一幕。17-18世纪是欧洲革命的时代,他们对内是争取自由,对外是野蛮征服。征服靠什么,就是靠“船坚炮利”。此书讲西方的征服,主要是讲对美洲的征服,一是西班牙对中南美的征服(在这一部分),二是美国对北美的征服(在下一部分),其他只在第十章讲了一点,即英国对印度、北美的征服。西班牙征服美洲,他们的对手没见过马,也没见过铁刃兵器(虽然美洲有三个地区制造青铜器),更不知枪炮为何物。他们的对手是名副其实的“手无寸铁”。西班牙人是凭这三大法宝,外加天花等疾病(起了生物武器的功能),取得“丰功伟绩”。他们把当地土著几乎杀光,移非洲奴隶填美洲,是历史上最大的种族灭绝战争,除了“罪恶滔天”,没有其他词可以形容。二次大战后,德国人向犹太人忏悔,但这三百多年里,A字打头的所有各洲,他们的冤魂孽鬼,却得不到抚慰和道歉(这才是真正的“历史教科书事件”)。这是西方历史不能进化的原因。 (四)第四部分,叫“机械化战争的时代”,主要是讲19-20世纪欧美列强间的战争。 (1)19世纪,主要是讲拿破仑战争(1803-1815年),以及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普奥战争(1866年)和普法战争(1870-1871年)。当时的参战国也是后来两次大战的参战国。它是后来两次大战的演习(法、德、俄是主要对手)。 (2)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讲两次世界大战。1900年,八国联军占北京,这件事对中国很重要,但此书不讲。它讲的都是大国间的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年),是英、法、俄、美与德、奥、土争霸,德国和俄国最倒霉,造成法西斯与共产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是美、英、法为一方,德、意、日为一方,苏联为一方的“战国时代。当时各国都是合纵连横,你拉我,我拉你,互相转移灾祸,苏联和美、英、法并没有两样(和帝国主义打交道,不能不采取帝国主义立场)。此书对苏联有政治偏见。讲一次大战,还是说列宁是德国间谍,布列斯特和约是帮德国忙。讲二次大战,也是把很多必讲的东西,故意略去不提。讲战功,没有苏联。讲死人和损失,也没有苏联。更不用说中国。就像美国电视台转播的奥运会,光显美国了,最多的篇幅都是花在夸对日海战和原子弹。两次大战后,英国衰落,美国是大英帝国的继续。它躲在地球背面,缺乏反殖民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洗礼,有很多偏见。 (3)20世纪下半叶,即1990年以前,是所谓“冷战时期”。它是一个让帝国主义倍感屈辱和右翼政客技痒难忍的时代(特别是对“美丽的帝国主义”)。法国一挫于奠边府(1954年),二挫于阿尔及利亚(1962年)。美国一挫于朝鲜(1950-1953年),二挫于越南(1965-1973年)。60-70年代,凡是有社会良知的人,全都谴责美国,包括美国人自己,让他们丢了脸,他们难过归难过,错是不会认,心里想的光是洗刷耻辱。这个时期,战争已远离欧洲,像西方的很多礼物(动乱、贫穷),被转送给亚、非、拉美。它们主要是发生在落后地区,特别是远东和中东(还有北非)。很多都是“代理人战争”。这两个地区,中国和伊斯兰世界,是世界古老文明的继承者,推行现代化阻力最大,当然是他们的眼中钉。最后,此书是讲海湾战争(1991年),此役已属后冷战时期。作为幸福结尾,美国打了翻身仗。 历史翻开新的一页,也是旧的一页,反恐加反共,成为新时期的特征。 作者说,现在大国之间不打仗,但其他国家不一样,“主权国家间的常规战争还是没有停止”(600页),我们不但没有摆脱核威胁,还面临生化武器和恐怖袭击的危险。在未来的战争中,西方要避免大国间的战争,关键在于化解国际危机;而对付小国间的战争,则靠两条,一是得到民意支持,二是得到金钱保障,想打也能打。西方民主曾无数次支持西方的战争。他不希望美国重蹈入侵越南和索马里的覆辙,即“因公众对伤亡的抵触态度而变成严重的妥协”(604页)。 民主为什么会支持战争,就像美国电影Stag Party中所演,投票是为了杀人,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六、我也拉个时间表 这本书,后面有个年表,可以勾勒世界战争史的轮廓。作为补充和概括,这里,我也拉个时间表: (一)石器时代(约3000000前-6000年前)。 和最原始的战争有关,主要是火和弓箭的发明,全世界普遍。这是狩猎业的贡献。 (二)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公元前4000年-公元4世纪)。 最重要的军事发明是: (1)驯化马和马车。马和马科动物起源于北美,但10000-8000年前在美洲消失。旧大陆最早的马是中亚的普氏(普尔热瓦尔斯基)马。马和马车的起源,是在欧亚草原。据学者考证,最早的驯化马是公元前4千纪出现于乌克兰,最早的马车是公元前2千纪发现于南乌拉尔山以东。希腊和中国都是这一发明的受惠者。中国是公元前13世纪(商晚期)才引进驯化马和马车。研究马和马车,人们常常忽略牛和牛车。其实牛的驯化在马之前。我国文献是以“服牛”、“乘马”并称,军事制度也是马车、牛车并用。马是用于驾战车,牛是用于拉辎重车。商代的军事长官叫“马”,两周时期叫“司马”,可见“马”对军事很重要。这是畜牧业的贡献,但农业也有所参与(如车马器的制造)。 (2)筑城术和金属兵器(白刃,冷兵器)。约公元前8千纪,西亚已有最早的城墙(耶利哥城)。约公元前4千纪,西亚已有冶金术。中国的城,是在龙山文化时期(公元前26-前21世纪)遍地开花;冶金术更早,约出现于公元前5千纪的前半叶,并在公元前21世纪获得大面积推广。攻城术和守城术是古代最复杂的军事技术。这是农业的贡献。 (3)步兵和车兵、骑兵的混同作战(此外还有水师)。它们当中,车兵出现稍早,骑兵出现稍晚。早期是步、车混同(约公元前13-前3世纪),晚期是步、骑混同(公元前3世纪以后)。阵法是步兵作战的主要方式,但也涉及车兵和骑兵。这是农业的贡献,但畜牧业也有所贡献(车兵和骑兵与之有关)。 (4)兵法。公元前400年-公元400年左右,中国和希腊罗马出现兵法。中国成就最突出(《司马法》、《六韬》、《孙子兵法》、《吴子》、《尉缭子》),希腊、罗马缺乏战略性研究。 (三)世界性的“蛮族入侵”(公元4-6世纪)。 在西方征服世界之前,“蛮族”对沟通世界(主要是旧大陆的北半)贡献最大,贸易是如此,军事是如此,宗教和文化的传播也是如此。他们的活动范围主要是在欧亚草原和它连接中亚、西亚、北非的走廊上(我在《中国方术续考》前言中曾提到这条干旱带),并由此侵扰欧亚大陆。马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3世纪中-4世纪中,马镫在中国北方出现(鲜卑族的发明,出土于辽宁朝阳);6-7世纪,马镫传入欧洲,是这一时期的重大发明。历史上的“蛮族”,很多都是“骑马民族”,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因为缺乏文字记录,很多历史之谜还藏在欧亚草原之中,特别是年代较早的部分。古代狩猎、畜牧和农耕,是生态分布的差异,中间有很多过渡层次,所谓“骑马民族”实为游牧民族、狩猎民族、半耕半牧和半猎半牧民族的混称。这里说的“蛮族入侵”,只是其中年代较晚、规模较大者,其实以前也有(如西周就是在公元前770年被西北蛮族攻灭),以后也有(如满清灭亡明朝)。欧洲和亚洲,两边都有大规模的“蛮族入侵”,而且历史上有互动关系。如汉征匈奴,迫使匈奴西迁,就是引起欧洲民族大迁徙和“蛮族入侵”的背景。公元4-6世纪,中国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是我们的“蛮族入侵”。公元5-6世纪,西方的“蛮族入侵”是他们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只不过后来,我们是南方把北方“汉化”,他们是北方把南方“蛮化”。基督教、佛教的传播,就是在“野蛮化”和“胡化”的背景下进行。但他们的“化”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是宗教统一国家,一教多国;我们是国家统一宗教,一国多教。两者正好相反。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产生,阿拉伯马出现。他们的征服,范围也很广,不但占据了北非、西亚、南欧等最古老文明的发祥地,还控制了分割欧亚的重要通道。9世纪(唐晚期),中国发明火药,12世纪(北宋末),中国发明指南针。13、14世纪崛起的蒙古帝国,是匈奴帝国的继起者。他们把中国的发明传给了阿拉伯世界,也传给了西方。这是早期世界市场形成的背景。要讲军事史,谁也绕不开“蛮族入侵”。 (四)西方支配世界的500年(16-20世纪)。 (1)16-18世纪,是西方征服世界的历史。 美洲。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1519年,科特斯征服阿兹台克帝国。1532年皮萨罗征服印加帝国。16-18世纪,英、法殖民北美,西、葡殖民中南美。他们把数以千万计的印第安人杀光,并把数以千万计的黑奴从非洲运来。 非洲。1484年,葡萄牙人已勘察非洲海岸。1652年,荷兰人出现于南非。1884年,列强开始瓜分非洲。1920年,非洲完成殖民化。 北亚。1552-1649年,俄国征服西伯利亚。 大洋洲。1616年,荷兰人到达澳大利亚。1688年,英国人到达澳大利亚。1770年,英国宣布对澳大利亚拥有主权。 (2)19世纪,是欧洲的战国时代。 拿破仑战争后,欧洲出现了两本战略性的兵法著作:一本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的《战争论》(Vom Kriege,有中译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写于1830年,印于1831年;一本是若米尼(Antoine Henri Jomini,本书译为“约米尼”)的《兵法概论》(Precis de l'art de la guerre,有中译本,刘聪、袁坚译,军事科学出版社,1994年),写于1837年,印于1840年。 这两本书的背景,一是贵族传统大破坏,二是思辩哲学大活跃。如克劳塞维茨在耶拿之役(1806年)被俘,领教过拿破仑的厉害(他不守贵族战法),而且学过康德哲学,能洞见战争现象的隐微。若米尼,本来是拿破仑的部下,也参加过耶拿之役。这和中国兵法产生的情况很相似。中国兵法的产生是在战国时代,当时也是贵族制度大崩溃,礼坏乐崩,诸子蜂起,所以有“兵不厌诈”和一大批兵法产生。 当时,欧洲仍在继续其侵略和征服。其中最重要的征服就是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印度。1498年,瓦斯科·达·伽马发现印度。1757-1849年,英国征服印度。 中国。1840-1900年,列强瓜分中国。但中国并未彻底灭亡,它是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国家。 马克思谴责了西方对印度和中国的征服。 (3)20世纪,前半段是两次世界大战,后半段是冷战时期。 这是武器大发明的时代,也是杀人如麻的时代。如第一次大战,发明飞机、坦克、潜水艇、毒气;第二次大战,发明火箭、雷达、直升机、原子弹,因此产生许多新兵种。两次世界大战,列强重新瓜分世界,还制造了三大敌人:法西斯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现在则流行恐怖主义。 21世纪,我们还是刚刚进入,阿富汗战争还未结束,以巴冲突也未停止,世界仍无宁日。我怀疑,重量级比赛结束后,次重量级选手上场,将是更大危险(如果大国不能控制其局面),比针对美国的恐怖主义还危险。东亚、南亚和中东都是存在隐患的地区,我们的邻居也不安生。 七、几点感想 (一)历史研究可以现代化(任何历史观察都是从现在回溯过去,这是不得已),但历史本身不能现代化。现代化对历史文化的破坏绝不亚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上述战争史,对历史有很大破坏,问题不在知识,而在心理,即其以今例古,推己及人,凭500年傲视5,000年,把西方当历史的“终结”。这种看法很狂妄,它不仅对西方以外的历史是歪曲,对他们自己的历史也是歪曲。它讲西方战争方式优越,主要是根据近500年的历史。可问题是,这种优越性,无论从技术、组织、人力、物力哪一方面讲,500年前还不存在。如果不讲其他国家,如中国、匈奴、阿拉伯、蒙古,它自己的历史也没法讲。古人云“山川而能语,葬师食无所。肺腑而能语,医师色如土”(《相冢书》),很多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它们都是“揭老底战斗队”。这些历史可以解构他们的优越性,对他们的写法是解毒剂。 (二)近500年的西方,的确有很大优越性。它的优越是建立在技术优越之上,技术优越是靠大笔的钱堆起来的,而钱是从其他国家抢来的。战争的根源在大国,在大国的榜样和诱惑力,而不在小国落后,奋起直追抄近道,使了什么邪招。古人说“春秋无义战”,这500年来,除被压迫者的反抗,没什么可歌可泣,大部分历史都罪恶深重。西方的武功,不仅征服美洲、亚洲、非洲是罪恶,两次大战是血泪成河,就连近50年的所作所为,其实也乏善可陈。这50年来,他们一直是和自己的影子作殊死搏斗,并且总是以为打败了这些影子(后者的一切,从武器装备到军事训练,没有一样不是来自西方大国)。作者说,这一切都是西方付出的“昂贵的代价”(这里的“代价”一词和我们常说的“交学费”差不多),也承认“这一黑暗面已引起了严厉的谴责”(590-591页),比如很多文学作品和电影都谴责了战争的罪恶。是啊,在这个是非混乱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反对战争,保护环境和挽救历史文化遗产,更能作为我们共同认可的价值标准呢?但有意思的是,他笔锋一转,说这些批评非但没有“阻碍”西方的侵略,反而“净化或认可了”这种侵略,“出于为每一次进攻行动辩护的需要而引发的仔细认真的宣传战,使公众舆论沸腾并增加了对战争行动的支持”(591-593页)。他说,西方“对财力、技术、折中主义和训练的强调,赋予西方战争独一无二的复元力和致命性”(596页)。对侵略性,完全是当优点讲。他说,这500年来,西方的两次世界大战虽过于残酷,总比预想要更为长久,但打别人,却短暂而廉价。对西方的侵略性,他们是无愧无悔,绝不认错,死不服输。过去,我们老把这种精神当日本的特点,其实不然,这是帝国主义的通病。 (三)有人说,今天的战争很文明,是外科手术,它杀死的是社会毒瘤、人类病灶,不但自己不死,而且所有好人也不死,死的全是坏蛋,军队变成医院,杀人的都是大夫,这是典型的“成人童话”。作者说,19世纪和20世纪初,70%至80%的伤亡是军人;1945年以后,死人最多反而是平民(598页说),这就是很好的证明。战争是有组织的杀人,既包括军队,也包括平民。古人强调“兵刑合一”,是从合法性的角度讲。他要杀人,而且是杀很多人,最好是把战争说成刑罚,军队说成警察。如《司马法·仁本》有句名言,叫“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曹操《孙子略解序》引),意思是说,人如果故意杀人,则把他(或她)杀掉是可以的,就是讲这种合法性。刘邦约法三章的“杀人者死”,还有布什口头禅的“bring somebody to justice”(以及“非敌即友”、“死活都要”),也是类似表达。它们都无法改变战争的残酷性。即使今天,兵法也还是“杀人艺术”,军人也还是职业杀手。在杀人(包括杀害平民,如广岛和越南)这一点上,它们和恐怖分子并没有区别。西方“杀人艺术”的“主导传统”,就在于这500年的战争有一种始终不变的传统(要照作者说,就是2500年的传统),一种西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传统。它不仅打出了西方自己的秩序,也打出了西方支配着的世界秩序(美国咳嗽一声都是九级地震)。其“成功秘诀”也在于,发展到今天,西方已经把战争馈赠给其他地区,武装最好的军人已经几乎不死,要死都是落后国家的军人和它们的平民。 (四)战争,是谁也躲不开的大问题(和古代世界一样,贸易和战争是最大的“国际主义”)。同这样的问题相比,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小问题。当年,第二国际分裂,第三国际产生,是因为战争;俄国革命后,苏联无法摆脱帝国主义政策,是因为战争;最后,苏联被军备竞赛拖垮,也还是拗不过这条大腿。从战争史的角度看问题,我们最容易看出,“强国即国际”的观点是怎样流行开来;也最容易理解,什么是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即“过分的、不合理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本来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一次大战前)欧洲列强谋求国家统一,反对地方分裂的思想。沙文主义,也是拿破仑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西方国家的反动思想。现在,却被当作顽抗“现代化”的恶谥移赠给落后国家。他们只反小国沙文主义,不反大国沙文主义,这本身就是霸道。美国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高于联合国,也高于国际舆论),需要或听话,虽独裁也可支持(如巴蒂斯塔和塔利班);不需要或不听话,虽合法也可颠覆或暗杀,蒋介石、李承晚、吴庭艳都碰到过这类麻烦),这难道就不是民族主义或沙文主义了吗?况且,如果说小国沙文主义反动,那也是都从大国沙文主义学来的。“强国梦”的根源在于“强国”(“勒紧裤腰带,也要有条打狗棍”),“民族主义”的根源也在于“国际”(international的问题当然管着national的问题)。西方国家向落后国家输出他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送去了贫穷和污染,动乱和战争,“乞丐和龙王比宝”,是落后国家的悲剧。 (五)同西方战争方式的“五大优点”相比,中国的战争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两者互为依存: (1)战争史不等于兵法史,它包括军事技术史(武器史)、军事制度史(军制史)和军事指挥史(兵法史)。古代讲技术和制度的书,属于“军法”(治军之法)。“兵法”(用兵之法)源于“军法”,又超越“军法”,当然是很了不起的东西。但古之名将,长于治军而多无兵法。兵法往往是“事后诸葛亮”,由败军之将总结教训,军事评论家从旁议论,然后笔之于书。他们对提升人们对战争现象的认识,从整体上理解战争和政治的关系,战略和战术的关系,非常重要,但不能脱离军事技术和军事制度,变成智力游戏。西方传统,军事就是军事,不受其他牵制,容易把战争变成脱缰野马,这和兵法不发达有关,但兵法不发达的结果是,他们比较务实,重视整军经武,不玩花拳绣腿。中国兵法发达,讲究先计后战,灵活多变,但容易产生忽略实力的倾向。我看足球世界杯有一种体会,就是“技不如力”:如果你要凭技巧取胜,就得“技高”不止“一筹”,而是很多“筹”;即使高出很多“筹”,也禁不住反复使用(顶多一两次)。我们一味强调“四两拨千斤”,其实有弊病。 (2)中国御兵,向有“程李将兵”的不同,“程”是程不识,是靠制度治军;“李”是李广,是靠个人魅力和榜样带兵。它们代表了管理学上的两种类型。我们中国并不是一个只有君主权威,没有法制规定的国家。相反,早在战国秦汉,我们就有多如牛毛的法律(当时叫“法若凝脂”),军法的规定也很多。制度也比西方划一和整齐。但中国军队受文官政府节制,不同于贵族制度下由武士制度和武士道德支持的军队。它有规定,但不常设,制度漏洞大,时紧时松,上下统御,经常脱节,君不知将,将不知兵,一遇袭击,极易崩溃。特别是承平之际,更是腐败不堪,往往长于内战,而劣于外战。比如甲午海战前,日军在朝鲜看到清军,就是一团混乱,让他们非常惊讶。 (3)中国重内部兼并,不重外部扩张,内部兼并也更倚重制度和教化的力量,认为“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商君书·徕民》)是很笨的统治方法(并不像作者所说,是为了获取奴隶或举行仪式才打仗)。早在西周时代,它就提倡“兴灭继绝”,“柔远能迩”,反对种族灭绝和强迫改变信仰,最后发展为“五族共和”。民国的“五族共和”是从元朝和清朝继承下来的,对外,讲究的是“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只取经,不传教,比西方的侵略性和暴力倾向小。这在政治上是很大优点,但限制了它的对外扩张。中国也有领土扩张,但主要是为了羁縻和控御可能入侵的蛮族,很多是被动扩张,不是出于贸易和传教的需要。这是它与匈奴、蒙古、阿拉伯,还有西方式的侵略,都不太一样的地方。清朝用“广修庙”代替“高筑墙”,和欧洲中世纪相像,似有违于中国的传统,但这是因为,它是以外族入主中国,凭借此法,可以控制满蒙回藏,达到征服汉族的目的。古代世界,农业民族和骑马民族是共生关系,农业民族是苹果,苹果熟了,骑马民族就来摘。“抢”是重要的经济手段。西方比以往的抢家都更为强大,他们摘到的苹果是地球,个儿最大。 (4)作者强调,金钱是技术的来源。但我们却往往忽视技术革新的财力支持和贸易冲动,很多重要发明被人家拿去,反而超过我们。作者说,要重视武器,重视技术,就要肯花钱,这条最难学。为什么,就是我们没有家底,除了自己抢自己(自力更生),没有别的办法。苏联的经验证明,乞丐和龙王比宝,只能自己垮台。我们在“别人把自己搞垮”和“自己把自己搞垮”之间,很难选择(看看列宁、托洛茨基怎样反对“一国取胜”论,就可知道这种处境的微妙)。 (5)中国重安内胜于攘外,对世界的野心,肯定不如西方。西方是亚洲各古老帝国之后更大的帝国,也是匈奴、阿拉伯、蒙古等世界征服者后更大的世界征服者。中国对世界没有支配性,这不是中国的缺点。 (六)此书所讲西方战争方式,其实只是战争类型中的一种,即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对外侵略扩张。中国战争方式有很多种,一种是和北方民族,如匈奴、蒙古等世界上最剽悍强大的武装力量作战(南方也有,但不如北方突出),一种是和经久不息的农民武装、流寇和地方割据势力作战。这两方面的经验都是历时两千年以上,规模之大,罕有其匹。如战国中期以来,各国皆能聚十几、二十万之众连年攻战,死伤总和在百万以上,而欧洲,直到18世纪,还很少有10万以上的军队参战(见594页)。中国的战略文化是形成于公元前400年左右,而西方是形成于19世纪,水平也绝不在一个档次上。本来,我们和希腊、罗马一样,也是看重阵法、垒法和筑城,由此发展为一种“墙文化”。阵法是肉墙(“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但堤可防水,水可决堤,内忧外患的纷至沓来,还是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特别是流动性和突袭性。即使近代,中国对西方也学得很厉害:1900-1927年,我们是以日为师;1927-1937年,我们是以俄为师和以德为师;1937-1949年,我们是以美为师;1949-1966年,我们是以俄为师。每个时期都留下了历史痕迹。 (七)此书只讲优势战争(“堂堂之阵,正正之旗”),不讲劣势战争(“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但中国战争史却包含很多劣势战争的经验。如小国对大国,游牧对农耕,流寇对官军。他们讲究的是“利则进,不利则止,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史记·匈奴列传》);“亟肆以罢之,多方以误之”(《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好像苍蝇、蚊子那样,一闭眼睛就叮,一睁眼睛就飞,流动性大,突袭性也大。中国的统治者对付久了,也把他们的战法纳入传统。双方是相互学习。即使正规战法,从战国时代起,也是“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韩非子·难一》),同样讲究“兵不厌诈”。中国的恐怖战术和反恐战术也很有传统。如司马迁笔下的“六大刺客”,就是古代的恐怖分子(《史记·刺客列传》),常出现于汉画像石。其中曹刿是有名的军事家,上博楚简有他的兵法。《吴子·励士》说,“一夫投命,千夫足惧”,如果能使“五万之众为一死贼”,便没有人能抵挡。汉唐法律禁“持质”(劫持人质),规定对持质者要果断出击,无须顾虑人质,行动迟缓者将受严厉惩处,也是属于打击恐怖分子。有人说恐怖主义,中国古代没有,只有伤害平民,才叫恐怖主义,这是虚伪的道德定义。历史上的恐怖主义,从来都是从军事成本考虑,特别是弱者,更是如此。当代恐怖主义伤害平民,和美国轰炸广岛,想法并没有两样。上个世纪,恐怖活动主要是暗杀政要。就是现在,美国也并不讳言暗杀,说起来还理直气壮(看看美国电影Sniper吧)。本世纪,暗杀政要,困难增大,恐怖分子袭击平民,是抓美国制度的弱点:怕死人(死美国人,越南战争就是因为这个压力而结束),这是战术考虑,不是道德考虑。它和暗杀政要并没有实质区别。我理解,任何不对称战争,弱方作困兽斗,都会倾向于这类做法。兵法在本质上是“诈”。“诈”是非常手段,“恐怖”也是非常手段。从军事学的角度看,它是一切不对称战争都可能使用的手段。弱者可能使用比较多,但强者也不是不用。 (八)战争最需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但是非也最暧昧不明,必须经过历史沉淀回头看,才能看清楚。它的历史总是由胜利者撰写,但读者却往往立场相反,特别是在文学作品中。文学的正义恰恰就在同情弱者,特别是那些知其不可而为之,弱小而失败的抗争者。在文学家的笔下,这些失败者常比胜利者更能长驻人心。他们的批评虽流于道德谴责,而无助于事实的改变。但假如没有抗争,假如没有对抗争的同情,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我们的文明该多么野蛮和荒凉。正像中国读者常为“数奇”的李将军打抱不平,听三国,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西人之于罗宾汉的故事也是一样。罗宾汉者,可能只是虚构,但它却代表了人类的同情。故事读者总是说: 我们永远站在罗宾汉一边。 2002年4月20日写于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原文草稿是为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张信刚教授定期举办的学术沙龙准备的演讲稿。 【附记一】 《环球时报》2002年4月26日载于非文《三个著名的有关美国的错误说法》刚好澄清了我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海湾战争是靠《孙子兵法》打胜仗”的谣言。作者有机会与多位美国军方人士接触,经他核实,所谓“参加海湾战争的美国大兵人手一册《孙子兵法》”,其实是“绝无此事”。因为在美国军队中,实际情况是: 第一,没有打仗带书的做法,上级也不会下这样的命令,更不会人手一册地分发。 第二,许多当兵的根本就不爱看书,连美国的书都不爱看,怎么会去看中国古人写的书。第三,《孙子兵法》再好,上了战场才去读,也已经晚了。 作者补充说,跟他介绍情况的美国防部官员告诉他,“《孙子兵法》博大精深,是许多国家高级军官爱读的一部经典之作,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还开设了《孙子兵法》课程,上过高等院校的美国军官大多应当读过,但普通士兵是不会读的”。 【附记二】 50年代,“愤怒的青年”愤怒什么,我还记得。那是因为,他们生活的世界完全是被二次大战的风云人物所统治,让他们绝望。现在,这些“英雄”已相继谢世,可我们还是没有走出这个“英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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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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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斗争是在牲口和人之间。 --奥威尔:《动物农场》乌克兰文版序言 奥威尔是一种现象,不是开始,不是结束。他的《动物农场》是一部成人童话,对理解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左右冀很有帮助,对理解当下的左右冀也很有帮助。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有点长。我先把故事讲一遍。 一、解题 书题(Animal Farm)有三种译法,“动物庄园”、“动物农场”和“动物农庄”,傅惟慈翻成“动物农场”最好。在故事中,它是与“庄园农场”(Manor Farm)相对。一九三六年,奥威尔和爱琳结婚,一度搬到赫特福德郡北白尔多克镇以东的沃灵顿村居住,在那儿养了些牲口。这个村子离伦敦不远,即故事所托。 Manor Farm,Manor的本义是贵族庄园、领主庄园。傅惟慈翻成“庄园农场”最好。张毅、高孝先把Animal Farm翻成“动物庄园”,Farm作“庄园”,这里总不好再叫“庄园庄园”,故取音译翻成“曼纳庄园”。其实,Manor Farm是与Animal Farm相对,指的是人类农场。人类农场是人类管理动物,动物农场是动物管理动物,这是根本区别。 作者以“动物农场”和“人类农场”相对,代表冲突之两极。“动物”是受侮辱受压迫起而反抗的一方,“人类”是他们的对立面,试图围剿和消灭他们的一方。“动物农场”指社会主义国家,“人类农场”指资本主义国家。 过去,叶德辉(著名保守派文人,一九二七年被杀)骂农运,有个对联,上联是“农运宏开,稻粱菽麦黍稷,杂种上市”,下联是“会场扩大,马牛羊鸡犬豕,六畜成群”,横批是“斌尖卡傀”,意思是“不文不武,不小不大,不上不下,不人不鬼”。但这里,“动物”不是用来侮辱动物。有人把Animal Farm翻成“兽园”,不好。作者从小害怕老鼠讨厌猪,但对广大动物群众,并无贱视之义。他是用“动物”指社会主义,不是用“动物”骂社会主义。 英文中的animal,是有别于人类和植物的一切活物。动物农场的动物,主体是“驯化动物”(domestic animal),即我们中国人讲的“六畜”,通常也叫“畜牲”。他们是家养动物或人化动物(这里,我用拟人的“他们”,而不用“它们”,下同),比其他动物更接近人类,因而不满自己的动物处境。造反的起因是,人类太不拿他们当人,只当畜牲,或连畜牲都不如。 我们从动物立场看问题,造反确实有理。 动物都是“同志”。但“野生动物”(wild animal),比如老鼠、兔子和狐狸,算不算“同志”?动物大会表决,算。还有鸟类,比如栖息农场的鸽子、乌鸦还有麻雀等小鸟,它们算不算?也算。雪球同志(详下)的定义是,只要是四条腿或两条腿而长翅膀的,都算“同志”。有人怀疑,“野生动物”是象征工人阶级以外的农民或其他成分的落后群众,但动物农场中还有很多家养动物,更像这类群众。他们比野生动物更容易接受人类,不够落后,不够原始。 我看,真正的“野生动物”是少数民族、亚非拉。 二、角色 我们先介绍人类: 一)琼斯先生(Mr. Jones),庄园农场的场主。他整天喝酒,醉醺醺,对手下的工人疏于管理。他们光挤奶,不喂草,引起母牛闹事。其他动物群起响应,把琼斯赶走。琼斯流亡在外,住在威灵顿(Willington,英格兰有这个地名),整天泡在红狮酒吧(the taproom of Red Lion)中。威灵顿是人类居住的中心,当指伦敦。伦敦有个红狮街。琼斯失去农场,绝不甘心,勾结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详下),攻打动物农场,不成功,最后死在醉汉收容所中。俄国人爱酗酒。作者把他描写成酒鬼,以他象征十月革命推翻的沙俄统治者。此人绝非俄皇,乃指白俄。尼古拉二世是被布尔什维克处决,不是喝酒喝死的。革命,群情激愤不能已,送暴君上断头台,乃欧洲传统,不自俄国始,不自法国始,而是从英国开的头,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 二)弗里德利克先生(Mr. Frederick),狭地农场(Pinchfield Farm)的场主,指希特勒。他的特点,是“精明、强悍,成年累月同别人打官司”,“遇事斤斤计较,一点亏也不肯吃”。Pinchfield,字面含义是受挤压的土地。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是战败国,割地赔款,领土受挤压。原书说,它“面积不大,但是经营得较好”。Frederick是德国姓氏,德语作Friederich,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或译“弗里德里希大帝”、“腓特烈大帝”)就姓这个姓。弗里德里希二世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第一帝国)最有名的皇帝,希特勒是大德意志帝国(第三帝国)的元首。他以第一帝国的继承者自居,所以有这种比喻。 三)皮尔京顿先生(Mr. Pilkington),狸林农场(Foxwood Farm)的场主。Pilkington是英国姓氏。Foxwood是狐狸出没的野树林。英国人喜欢猎狐。原书说,它“是个经营不善的老式大农场,长满了一丛丛小树,牧场荒芜,树篱东倒西歪”,当指大英帝国代表的殖民体系。此人指谁?有人说是丘吉尔和罗斯福,我看是丘吉尔。罗斯福治下的国家,不像是“经营不善的老式大农场”。原书说,“皮尔京顿同弗里德利克两人谁都看不起谁”,但都害怕“动物革命”。他俩是一伙,但有矛盾。 四)温佩尔先生(Mr. Whymper),住在威灵顿的律师。他是拿破仑(详下)在动物农场实行新经济政策后,第一个为动物农场和人类农场牵线搭桥,促成其贸易往来的经纪人。此人当指美国企业家哈默(Armand Hammer)。一九二一年,他到苏联救济灾民,后来在苏联开过铅笔厂。一九三○年,他返回美国,从苏联买走大批珍宝名画。这四个“人”,琼斯是酒囊饭袋老废物,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都不是故事中的英雄人物和正面人物。我们再介绍动物。 (一)猪。 动物农场中的猪,分种猪和肉猪。种猪是未经阉割专供配种的猪;肉猪是供屠宰吃肉的猪。猪最聪明,借口管理,不干体力活。他们是动物农场的领导阶层,吉拉斯(或译德热拉斯)所说的“新阶级”。人类的遗产,琼斯先生留下的东西,都被他们霸占,他们是“没有琼斯的琼斯先生”,动物农场的真正利益集团。 一)老少校(Old Major),是动物造反的鼻祖。在故事中,他是一头得过奖的灰白色大公猪,号称“威灵顿美人”(Willington Beauty)。共产主义领袖,马克思、恩格斯,都在伦敦长期居住,在西方名气很大。此名当指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是恩格斯。恩格斯是第二国际创始人,当过兵,打过仗,好写军事评论,有“将军”的绰号。恩格斯死后,第二国际分裂,伯恩斯坦、考茨基强调议会道路,是保守派;列宁强调武装夺权,是激进派。两派都源于恩格斯。 二)拿破仑(Napoleon),是农场中唯一的一头伯克夏种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原书说他有“军人风度”(第五章)。第十章,拿破仑会见皮尔京顿,他口叼烟斗,上身穿黑外套,下身穿打猎的马裤(ratcatcher breeches,傅惟慈译为“怪里怪气的猪裤”),腿上打皮绑腿(leather leggings,指马靴),扮相酷似斯大林。论者往往把斯大林叫“共产主义波拿巴”,小说中的拿破仑无疑指斯大林。欧洲传统,王很多,帝很少,帝号源出罗马,日耳曼和斯拉夫系的国家,多称恺撒(caesar)。我们说的沙皇(tsar)就是俄语的恺撒。此书最初译成法文,害怕激怒法国人,曾把“拿破仑”改成“恺撒”。 三)雪球(Snowball),也是一头种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在“牛棚战役”中,因保卫动物农场有功,曾获“一级动物英雄”勋章。但他与拿破仑政见相左,导致破裂。在动物大会上,拿破仑纵恶犬,赶走雪球。雪球即托洛茨基。十月革命,他是主要领袖,地位和影响,仅次于列宁。内战时期,他是红军创始人,也有赫赫战功。但列宁死后,被斯大林排挤:一九二五年被解除党内外一切职务,一九二六年被开除出党,一九二八年被流放到阿拉木图,一九二九年被驱逐出境,一九四○年被苏联特工暗杀。 四)尖噪(Squealer),是一头口才很好的小肉猪,动物农场的三巨头之一,负责意识形态和政治宣传,有人猜,这是指布哈林及其后继者(如日丹诺夫类的理论家),不一定,恐怕还是泛指斯大林的支持者。 五)四口小肉猪(four young porkers),当指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和李可夫等人。拿破仑赶走雪球,取消动物大会,他们想发表不同意见,引起拿破仑反感。后来,被逼承认,与雪球同伙,被恶犬咬死。苏联大清洗,杀革命功臣,最著名的死难者是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图哈切夫斯基、布哈林和李可夫。一九二四年,列宁死后,斯大林先和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结盟,排挤托洛茨基,再和布哈林、李可夫结盟,排挤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死于一九三六年的第一次大审判,图哈切夫斯基死于一九三七年的第二次大审判,布哈林、李可夫死于一九三八年的第三次大审判。 六)诗人小不点儿(the poet, Minimus),是为拿破仑唱赞歌的小肉猪,当指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的创始人)等人。第一章,老少校教动物唱《英格兰畜牲之歌》(Beasts of England),当指《国际歌》。十月革命后,苏联废除沙俄时代的国歌《上帝保佑沙皇》,用《国际歌》代替它。Beasts of England,或译“英格兰兽”,不好。Beast有畜牲之义,从故事看,显然指动物农场中的畜牲,而不是虎狼一类野兽。傅本译“英格兰畜牲”,更合适。第七章,拿破仑禁唱《英格兰畜牲之歌》,小不点儿作了一首新歌代替它。新歌是指一九四四年的苏联新国歌《牢不可破的联盟》(亚历山大罗夫作曲,米哈尔科夫、列基斯坦作词)。它只唱祖国,不唱国际。后来,小不点儿还创作了《拿破仑同志》,则指亚历山大罗夫等人创作的《斯大林颂》。八)粉红眼(Pinkeye),也是小肉猪,负责为拿破仑品尝食品,以防下毒。 (二)狗。 象征秘密警察,地位仅次于猪。 一)蓝铃花(Bluebell),一种植物,这里是母狗的名字。 二)杰西(Jessie),本来是女子名,这里是母狗的名字。 三)品彻尔(Pincher)。意思是钳子,这里是公狗的名字。 四)九条巨犬(nine enormous dogs),分别出于蓝铃花和杰西。小狗刚一断奶,就被拿破仑抱走,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阁楼上。后来,拿破仑赶走雪球,在动物农场搞大清洗,就是靠这些恶犬。老乡教我养狗,说最凶的狗,都是从小不见人的狗(见拙作《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拿破仑的狗就是这么养出来的。 这些狗,一)至三)是老狗,参加过仲夏暴动,身上有捷尔仁斯基的影子。捷尔仁斯基是契卡的创始人。四)是一)至三)所生,指契卡、安全局、内务部、安全部一类组织(克格勃的前身)。 (三)马。 一)拳击手(Boxer),是匹挽重的公马,代表真正的工人阶级。他参加过动物农场的所有革命活动,是个战斗英雄和劳动模范,但被拿破仑愚弄、欺骗和出卖。拳击手常说的两句话是“我要努力干活儿”和“拿破仑永远正确”,对革命忠心耿耿,但临近退休,却被拿破仑送进屠宰场。死后,他这两句话,被拿破仑一伙利用,当做愚弄动物的口号。有人说,奥威尔笔下的拳击手是以他参加西班牙内战时的指挥官乔治•柯普为原型,但我觉得,他身上也有作者本人的影子。 二)苜蓿(Clover),是匹挽重的母马,总是和拳击手在一起。她也参加过动物农场的所有革命活动,是拳击手的亲密战友。她的身上似乎有爱琳的影子(奥威尔的第一个妻子,她曾在西班牙陪伴奥威尔)。 三)茉莉(Molie),是给琼斯驾车的小白母马,喜欢吃糖,臭美,爱打扮,经常逃避集体劳动,代表奴性不改、怀念旧社会的人。“牛棚战役”后,茉莉叛逃威灵顿,给一家酒馆的老板驾车。Molie是Mary的爱称。有人说,奥威尔笔下的茉莉是以他的遗孀索妮亚为原型,不知是否可靠。索妮亚长得很漂亮。 (四)奶牛。 无名,疑指农民和普通劳动者。 (五)绵羊。 无名,疑指最愚昧的群众,特点是驯服和盲从。例如他们总是动不动就狂呼口号“四条腿好,两条腿坏”(雪球发明的阶级斗争口号)。 (六)山羊。 穆瑞尔(Muriel),是一头白山羊,常和本杰明在一起,没什么突出表现。奥威尔的动物农场有沃灵顿村的影子。他在沃灵顿村养过一头母山羊,就叫这个名。 (七)毛驴。本杰明(Benjamin),男子名,源出希伯来语,意思是“幸运儿”。他是动物农场中年龄最大、脾气最坏、冷眼旁观、喜欢说怪话、看笑话的家伙。他的口头禅是“驴子活得长”(意思是,看谁活得长)。有人说,作者是以他比自己,不合适。奥威尔喜欢马而不是驴。他身体特差,根本活不长。 (八)老猫。无名,在书中是二流子和落后分子的象征。他好吃懒做,不劳动,经常逃会,干事的时候瞅不见他,但动物农场成立野生同志再教育委员会,他却积极报名,想借职务之便,抓点麻雀、老鼠吃。动物中有所谓宠物(pet),猫、狗是这一类。猫和狗还不一样。狗还帮助狩猎,看家护院。猫,除了抓耗子,啥都不干,特爱睡懒觉(如果有吃有喝,就连耗子都不抓)。 (九)鸽子。无名,和乌鸦相反,不是传播宗教,而是向其他支物农场传播革命思想。五十年代,毕加索的和平鸽(作于一九四九年)在中国很流行,北京展览馆(初名苏联殿览馆)的高塔上有,邮票上也印。左翼当红的一九四四年,他加入过共产党。 (十)乌鸦。摩西(Moses),是琼斯先生养的一只乌鸦。他什么活儿都不干,专卖口舌,说云端后面有座糖果山(Sugarcandy Mountain),人死了都要到那儿去。糖果山每天都是休息日,苜蓿一年四季常青,篱笆上长满方糖和亚麻子饼。革命前,为了唤醒动物的革命意识,猪给所有动物做工作,叫他们不要相信摩西的说教。仲夏暴动,摩西逃跑。动物共和国成立后,摩西又飞回来。摩西本是《圣经》中的犹太领袖,出埃及,立十诫。这里指俄国的东正教。十月革命后,苏联政府曾限制东正教。一九四三年,为了支持对德战争,苏联政府与东正教达成和解,东正教才重新活跃起来。 (十一)鸡、鸭、鹅。无名,代表最无知的一般群众。 (十二)麻雀、老鼠、兔子、狐狸。这些是野生动物。 三、故事梗概 这部童话等于一部压缩版的“联共布党史”(一九一七至一九四三)。故事的场景虽被安排在英格兰,但讽刺对象是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奥威尔说,他的故事是取自苏联,但对内容作了压缩处理,代年次序有所颠倒。原书共十章,无标题,这里试加提示性的小标题,做一点历史解读。 第一章,《老少校的梦》,是讲动物造反的起因。老少校年纪大,临死前,在大谷仓召集动物大会,把他的造反之梦讲给动物听。他说,英格兰有足够的食物,可以让所有动物都过上好日子,但不劳而获的人类却巧取豪夺,把全部剩余榨光。他劝他们,千万不要相信,人类富裕,动物也会繁荣,只有造反是唯一出路。他教他们唱《英格兰畜牲之歌》。造反之梦即共产主义,《英格兰畜牲之歌》即国际歌。 第二章,《赶走琼斯》,是讲动物造反。老少校死后,猪把老少校的教导总结成“动物主义”。造反比所有动物期望的日子都来得早。仲夏日(Midsummer Day,六月二十四日,约翰施洗节),母牛暴动,引起所有动物造反。动物占领琼斯家,惊其豪富,一致决定,谁也不许入住,保持原样,办博物馆。猪把“动物主义”简化为“七戒”,获得一致通过。故事这一段,是指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七日的十月革命。十月革命后,《国际歌》成为苏联国歌。 第三章,《自己管理自己》,是讲革命后,动物组织生产自救、设置各种管理机构和开展识字运动。动物当家作主,干活很卖力,特别是拳击手和苜蓿。猪是管理阶层,不劳动,光呼口号,为动物加油。每星期日,动物在大谷仓开动物大会,会前要升旗。雪球为动物农场设计旗子,旗是绿旗,图案是牛的白蹄子和白犄角。学文化,羊和鸡、鸭太笨,背不下“七戒”,雪球把它简化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拿破仑跟雪球处处唱反调。他对雪球组织的各种委员会毫无兴趣,更关心养狗,专门培养看家护院的狗崽子。牛奶和苹果被猪霸占,引起不满,尖噪说,猪为大家操劳,理应如此,不然,琼斯就会复辟。他拿琼斯吓唬动物。故事这一段,相当十月革命后到一九一八年初。牛蹄牛角旗是暗示镰刀斧头旗(苏联国旗)。 第四章,《牛棚战役》,是讲动物农场打败人类的武装干涉。动物农场是全英格兰唯一由动物自己管理自己的农场。他们的成功,鼓舞了其他农场的动物。这一年,农村各地,不断掀起造反的浪潮。人类的代表,弗里德利克和皮尔京顿,感到大恐慌,勾结琼斯,对动物农场进行武装干涉。在雪球的英明指挥下,动物击退了人类的进攻,是为“牛棚战役”。雪球和拳击手,战功卓著,获“一级动物英雄”勋章。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一八至一九二○年,即苏联的内战时期。一九二○年十一月,苏联战胜欧洲列强的武装干涉(有十四个国家参加)和白军叛乱。 第五章,《放逐雪球》,是讲拿破仑赶走雪球。雪球和拿破仑有两大分歧,一是先建风车发电,减轻劳动,每周工作三天,还是先抓粮食,解决吃饭问题;二是先武装自己,还是先放出鸽子,鼓动其他农场造反。他们的争吵,把农场分裂成两派。关键时刻,拿破仑放出恶犬(悄悄养大的狗崽子),赶走雪球,成立特别委员会,取消动物大会,用铁的纪律代替动物民主。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二一至一九二八年,主要讲苏共党内的激烈争论。一九二四年,列宁死后,斯大林开始迫害托洛茨基,驱逐托洛茨基,掀起反托派的运动。斯大林和托洛茨基有两大分歧,一是先工业化还是先集体化,二是一国取胜还是世界革命。十月革命,谁也没料到,突然爆发,第二国际的领袖们说,不合法,必失败。列宁说,孩子已经生出来了,难道还要到资产阶级那里领出生证?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竖守阵地,等待援军。他曾希望俄国革命会引发西方革命(如德国革命),不得已,才把目光转向落后的东方(如中国革命)。他始终相信,只有世界革命才能挽救社会主义。托洛茨基站在列宁左边,说没有世界革命,也要制造革命;斯大林站在列宁右边,只问苏联“一国”如何,建成建不成,守住守不住。他说,没有世界革命,苏联也能单独建成社会主义。注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是三阶段论(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不是两阶段论(把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合并成一个阶段)。无产阶级专政,指过渡时期(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无产阶级为了镇压旧势力的反抗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而临时采取的强硬手段,他们从不把无产阶级专政叫社会主义。 第六章,《同人类做买卖》,是讲拿破仑的新经济政策。上一章,雪球被逐之后,拿破仑继续造风车,说造风车本来就是他的主意。建造风车,造成物资短缺,拿破仑发现,必须同人做买卖。他不但以温佩尔为经纪人,进行公开贸易,还同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分别签订贸易协定,私下往来。此事同“七诫”发生矛盾,动物想不通:革命是同人类决裂,怎么可以同人类做买卖?尖噪给他们做工作,向大家保证,动物农场从来都没这道禁令。猪搬进琼斯家,睡在人的床上。动物记得,这也违反“七戒”的第四条。尖噪篡改“七戒”,说过去的规定,并不是说动物不可睡床,而是说不可睡铺床单的床,只要撤床单,换毯子,就合理合法。最后,眼看风车就要建成,却突然倒塌。拿破仑诬称,风车是被雪球破坏。从此,代替琼斯,雪球成了吓唬动物的法宝。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二八至一九三六年,即苏联推行国家工业化和集体化的时期。当时,正值世界经济大萧条。这段故事值得玩味。大家别忘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中苏交恶、中美建交为契机。现在,我们悔恨自责,怎么没早点开放,却忘了当时的环境:封闭是因为封锁,不是自己做个“铁幕”把自己关在里面。当年,“敌军围困万千重”,掐着脖子,饿着肚子,怎么发财?怎么搞民主? 第七章,《屠杀同类》,是讲动物农场的刑讯逼供、血腥杀戮。风车倒塌后,经济形势严峻,为了履行向人类出售鸡蛋的合同,尖噪下令,鸡蛋必须全部上缴,引起母鸡造反。拿破仑和尖噪继续用雪球吓人:跟弗里德利克做买卖,就说雪球勾结皮尔京顿;跟皮尔京顿做买卖,就说雪球勾结弗里德利克。他们甚至造谣,说雪球勾结老鼠,在内部搞破坏,以雪球为借口,杀害同类:如造反的母鸡,表示不同意见的四口小肉猪,偷吃粮食的鹅,往饮水池撒尿的山羊,弄得人人自危,谁也不敢讲心里话。在此基础上,尖噪宣布,造反结束,内外敌人都被消灭,《英格兰畜牲之歌》已失去意义,从此不许唱。代替它的是小不点儿创作的新歌,歌颂农场新秩序的赞歌。故事这一段,相当苏联的大清洗时期(一九三六至一九三八)。苏联改国歌,用《牢不可破的联盟》代替《国际歌》是在一九四四年。注意:苏联的工业化和集体化是自己抢自己,大清洗是自己杀自己。这些悲剧,都和四面围堵没有安全有关。 第八章,《风车战役》,是讲动物农场打败弗里德利克发动的战争。动物大清洗是对“七戒”第六条的背叛。尖噪篡改这一条,把“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改成“一切动物不许无缘无故杀害其他动物”。拿破仑建立个人崇拜,小不点儿创作《拿破仑同志》。拿破仑利用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的矛盾,既同皮尔京顿维持友好关系,又与弗里德利克达成秘密协议。不料,弗里德利克悍然入侵动物农场,打破三角平衡。皮尔京顿幸灾乐祸,希望就此消灭动物农场。但同样让人想不到的是,在拿破仑演说的号召下,拳击手和所有动物,浴血奋战,打败了弗里德利克。这场战役,是为保卫重新建成的风车,所以被命名为“风车之役”,但风车却被弗里德利克炸毁。“风车之役”指苏联战胜法西斯德国的卫国战争。“风车”指工业化。战后,拿破仑一面严令禁酒,不许其他动物喝酒,一面暗中酿酒,只供自己喝。喝酒,是继承琼斯先生(暗示苏联继承了沙俄帝国)。尖噪篡改“七戒”,被大家发现,他把禁止动物喝酒的第五条改成“一切动物不许饮酒过量”。故事这一段,相当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五年。当时,英、法希望德国打败俄国,俄国希望德国打英、法,都想靠移祸他国,保全自己。一九三九年,苏联与德国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就是出于这种考虑。但一九四一年,德国还是选择东进,大举进攻苏联。一九四五年,德国战败。小不点儿创作的《拿破仑同志》,指亚历山大罗夫创作的《斯大林颂》。 第九章,《拳击手之死》,是讲拳击手被诱骗,惨遭杀害。“风车之役”后,动物欢庆胜利,成立动物共和国。摩西返回,继续讲他的糖果山,虽然猪们不相信糖果山,却破例允许摩西不参加劳动,享受啤酒津贴,帮助他们愚弄群众,安抚群众,稳定他们对其他动物的统治。相反,为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拳击手,却被送进威灵顿的屠宰场,谎称他在那里得到精心治疗。死后,为了欺骗动物,还为他开追悼会,要大家学习这位先烈。故事这一段,相当德国战败之后。 第十章,《革命把猪变成人》,是讲拿破仑与皮尔京顿和解。这一章是最后一章,当年参加造反的动物,老的老,死的死,革命被遗忘。“七戒”的最后一条也被修正,“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被改成“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动物农场的上层,猪狗先富起来,其他动物还是老样子。最后一幕,猪穿上人的衣服,像人一样,站起来了。他们备好酒筵,与皮尔京顿为首的人类欢聚一堂,举杯同庆,庆祝他们的全面和解。皮尔京顿说,猪和人,从来就没有利害冲突,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对付下等动物。拿破仑宣布,废除“同志”之称,把老少校的骷髅埋掉,牛蹄牛角旗换成没有图像的旗,农场的名字也改回去,仍叫“庄园农场”。窗外的动物目瞪口呆,再也分不清谁是动物谁是人。这是指二次大战结束后,苏联与英、美瓜分世界,揭开冷战时代的序幕。故事讲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牛棚战役”、“风车战役”,武力消灭动物农场,不容易。西方入侵,只有一个效果,就是把苏联变成一个高度军事化的国家,国富民穷的国家(农业为工业、工业为国防的计划经济是最典型的战时体制)。苏联不是被外部的武力所消灭,而是被它所养的党员所消灭。他们,很多都是白眼狼,特别是身居要职的党员,更是“共产主义掘墓人”。他们把苏联积攒的财富分光吃尽,然后宣布“告别革命”,摇身一变,号称自由主义者。从“政左经左”至“政左经右”到“政右经右”,是其演变的一般轨迹。 故事的最后一幕,据奥威尔本人说,是指一九四三年,世界三巨头,罗斯福、丘吉尔和斯大林,欢聚一堂,通过《德黑兰宣言》(一九四三),商定日后的“三家分晋”。小说出版于一九四五年。这一年,《雅尔塔协议》决定了战后的世界格局:世界被英、美和苏联重新瓜分,就像一次大战一样。 其实,讲到这里,故事并没完,斯大林去世,波匈事件,苏共二十大,中苏论战,越南战争,中美建交,毛泽东去世,“文革”结束,柏林墙倒塌,前苏联和东欧易帜,全在他死后的五十年里。 这是我们这一代人亲眼看到的事情,接着奥威尔的故事。 最后,我把恩格斯的一段话抄在下面。他似乎已经预言到了共产主义运动可能遭受的挫折: …… 这一次我们可以直接从《宣言》开始,这也特别是由于科伦案件,在这次案件中德国的共产主义(特别是在勒泽尔身上)经受住了毕业考试。当然,这一切都只是理论;在实践中,我们和往常一样,将不得不限于首先要求措施坚决和毫不留情。麻烦也就出在这里。我感到,由于其他政党一筹莫展和萎靡不振,我们的党有一天不得不出来执政,而归根结蒂是去实行那些并不直接符合我们的利益,而是直接符合一般革命的利益、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在无产阶级大众的压力下,由于被我们自己所发表的,或多或少地已被曲解的、而且在党派斗争中多少带着激昂情绪提出来的声明和计划所约束,我们将不得不进行共产主义的实验,并实行跳跃,但这样做还不是时候,这一点我们自己知道得非常清楚。这样做,我们会丢掉脑袋,——但愿只在肉体方面——就会出现反动,并且在全世界能够对这种事情做出历史的判断以前,我们不仅会被人视为怪物(这倒无所谓),而且会被人看成笨蛋(那就糟糕多了)。我看不出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在德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它有一个先进的政党并且同法国这样先进的国家一起被卷入了先进的革命,只要一发生严重的冲突,一有真正的危险,这个先进的政党就不得不采取行动,而这对它来说无论如何是为时过早的。然而这无关紧要,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在我们党的文献中预先准备好在万一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时为我们党做历史的辩护。(《致约•魏德迈》,一八五三年四月十二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版,587-588页) 李零:读《动物农场》(二) 我在一九三六年以后写的每一篇严肃的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反对极权主义和拥护民主社会主义的,当然是根据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 (奥威尔:《我为什么写作》) 在我看来,人们只有一视同仁地坚持要英国结束在印度不受欢迎的统治,才能去谴责发生在波兰、南斯拉夫等国的犯罪。我属于左派,因而必须在左派内部工作,尽管我十分憎恨俄罗斯的极权主义及其在我们国家的恶劣影响。 (奥威尔:《致阿索尔女公爵》) 《动物农场》是奥威尔的代表作,现在已被译成六十多种文字,销量超过四千万册。出版前,他就担心,此书可能正中保守派的下怀。情况果然如此。它的出版,立刻引起了丘吉尔的极大兴趣,英国女王也马上派人买书。 这本书,很敏感。冷战时期,英美夸,苏联骂,骂和夸,都是拿它当“反共宣言”。一九五一至一九五四年,英国人改编,美国中央情报局掏钱,拍成动画片《动物农场》,故事的结尾被篡改:“人猪大团圆”,人去掉,光剩猪,完全变味儿。冷战氛围下的阅读趣味,决定了奥威尔的命运。他是被保守主义捧起来的。 苏联和前东欧,还有咱们中国,大家初读此书,都很震憾。很多人都问自己:他怎么比我们还理解我们。正因为有强烈共鸣,读者很容易相信,甚至比西方读者更容易相信,这是一部反苏反共的右翼作品。 但他们读错了,不管有意无意,他们只是读出了他们想听的东西,而不是奥威尔想说的东西。 一、奥威尔是左翼 欲知民主,先知左右。传统意义上的右翼是西方议会中的保守派,左翼是西方议会中的民主派和激进派。右翼多半和遗老遗少、王公贵族和宗教势力有关,而左翼则代表新兴势力,如各种民主派、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夹处激进、保守之间,往往是中间派。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是极右翼,托派和无政府主义是极左翼。这是大致的划分,情况经常变。现在,左右两翼不断分化,有所谓新左新右。很多玩经济、玩选举、玩战争的,都是右翼的变种。很多玩理论、玩环保、玩人权的(还有后殖民主义、东方主义、女权、同性恋等等),都是左翼的变种。现在的左翼,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盘散沙,经常往右转。 奥威尔的立场是左翼民主派的社会主义,他既恨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又恨苏联的斯大林主义。英国的保守派,他也反对。 阅读此书,知人论世很重要。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一九○三~一九五○)是英国左翼作家。他的特点是痛恨暴政,同情弱者。他始终同情劳苦大众和被压迫民族,对英国式的傲慢与偏见有深刻反省。他既反对英国的资本主义和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也反对苏联的斯大林主义。可惜,现在的读者只记住了他的最后一反,却忘记了他的初衷:他是为反对资本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才批判斯大林主义,批判斯大林主义是为了捍卫社会主义。他理解的社会主义,是为被压迫者和受害者说话。 奥威尔是个瘦骨嶙峋,腼腆敏感,喜欢自讨苦吃,喜欢冷眼旁观,为生活写作,为写作生活的人。临死前,他立下遗嘱:死后不要给他写传记。为什么不要?因为他很重视生活体验,也很追求文字完美。既要真,也要美。他的小说,大多取自亲身经历。但他对自己的生活很不满意(“我这辈子大部分时间过得很糟糕”),绝不想自曝其丑(“自传只有在披露了某些丢脸之事时才可信”)。他追求的真是一种夸张的逼真,既有写实性,又有文学性,亦真亦幻。他宁愿把他的书当自己的传记。 他的早期作品,本身就是自传或半自传性的东西。《缅甸岁月》(一九三四)是取自他在缅甸当警察的经历。他对英国在印缅地区的统治充满负罪感,因此辞职不干,放弃优厚的薪水,立志当作家。回到英国后,他深入社会底层,当了流浪汉。《巴黎伦敦落魄记》(一九三三)就是写他和流浪汉、乞丐、罪犯、娼妓相处的“赤贫之乐”。《牧师的女儿》(一九三五)和《保持叶兰茂盛》(一九三六)是他在伦敦当中学老师和书店店员时所写,主题是“穷”,大写金钱的压力。最后,他还到英国北部调查煤矿工人的生活,写成《通往威冈码头之路》(一九三七)。他在大英帝国治下的殖民地生活过,在英国社会的底层生活过,目睹大萧条下的社会贫困,使他从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变成一个社会主义者。起码在感情上,他是个社会主义者。 他的书就是他的传记。这个人很复杂,也很简单。 第一,他不是理论家,只是文学家,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政治文学家。他从不讳言自己的政治立场,宣称自己的文学是纯文学。虽然,在《一九八四》中,他也使用过当下时髦的“做爱解构政治”的手法(“腰部以下的叛逆”),但他绝不把这叫做“纯文学”,像港台的文学评论家那样。通常所谓的“奥威尔风格”就是政治与文学的完美结合。他是凭生活经验和直接感受,用最简洁明快的语言说出大实话的人,并不在乎读者的好恶。这种语言很有穿透力,有所谓“窗玻璃”之誉。 第二,他是左翼,但不是共产党员。左翼派别很多,大致有三种: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有人说他是托派分子,不对;说他是无政府主义者,也不对。他是无党派的社会主义者。要说接近,也是社会民主主义。他是英国独立工党的支持者,是接近工党立场的社会主义者。当时,左翼走红,入党很时髦。特别是法国和意大利,多少大学者、大文学家、大艺术家,纷纷加入共产党。共产党是左翼中流,但左翼不等于共产党。他对追随苏共的左翼,总是冷嘲热讽,是个非常孤立的人。 第三,他只活了四十六岁,生当二十世纪上半叶。第一次世界大战,他还小。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完,一九五○年,他就走了。他是个前冷战时期的人物。真正的冷战,他只看到个头。但他预言了冷战时期。他的影响,生前不如身后。当时的右翼,有普通右翼(如英国的保守党)和极右翼(如德、意法西斯和西班牙的佛朗哥)。他不属于这个阵营。他骂苏联,是骂苏联变质,勾结英国保守党,跟德国和日本示好,背叛本国革命、出卖他国革命(如出卖西班牙革命),不是骂社会主义。 他是左翼,不是右翼,这点毫无疑问。 二、当左翼,不容易 奥威尔的书,是左翼批左翼。左翼批左翼,右翼当然高兴。但他毕竟是左翼。 革命是件高尚的事,也是件残酷的事。鲁迅译过《毁灭》。他早就讲过,革命都是沾血带污。 当左翼,不容易。穷人,没钱,没文化,没有军事训练的政治经验,相当激进,相当暴烈,不怕凶,就怕穷。左翼知识分子相反,最怕最怕,是个人不自由,还有破坏文化(海涅和杰克•伦敦都有这种恐惧)。他们和穷人闹革命,难免格格不入。这是左翼的最大困惑。 历史上的造反起义,经常都是腹背受敌,前怕狼,后怕虎,“杀敌一千,自杀三千”,很多人都死在自己人手里。参加革命,这也是考验。 奥威尔曾向往革命,但革命对他很遥远。在英国这样的国家,在美国这样的国家,远离欧洲大陆,远离真正的革命,要想体会革命,难。 但奥威尔的时代,正是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整个欧洲,到处充满火药味。他还是体验过革命。 西班牙内战是二次大战的序幕,也是欧洲各派政治势力殊死搏斗的缩影。即使最保守的估计,也是死了五十多万人。这是二次大战的彩排。右翼背后有德、意法西斯,左翼背后有苏联,英、美看热闹。这场战争,不仅包括左右翼之间的斗争,也包括左翼内部的斗争。 一九三七年,奥威尔投身西班牙内战,站在共和军一方,同法西斯作战(海明威和白求恩也参加了)。他本以为,战争会带来伟大的社会变革,但结果却是一场悲剧。革命被革命出卖,自己人杀自己人,输掉了这场战争。 当时的左翼,主流是苏共支持的共和派。他想加入国际联队的正规军,被拒绝,因而参加马统工党(POUM)领导下的民兵组织。可怜的奥威尔,他吃过法西斯的枪子,却被当作托派同情者,被苏共下令追杀。为了讨好英、美,马统工党被苏共取缔和追杀。他的很多战友被关被杀,自己是死里逃生。他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一九三八)就是写这一段。 他目睹了左翼杀左翼的残酷场面,体会了自己人背后开枪的滋味。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心理创伤。他没到过苏联,但体会过自己人杀自己人。 我们的前辈,有类似经历。 一九六六年冬,在大别山区,有位解甲归田的老红军跟我讲过鄂豫皖苏区的肃反。我还记得,他是坐在一间黑咕隆咚的老屋中,烧树墩取暖,满屋都是烟,什么都看不清。我第一次听说,那么多的革命者都是死在革命的刀下。 这两年,我到湖北监利县和洪湖市跑过,调查湘鄂西苏区的四次肃反。我到过当年杀害红军将士的地点,参观过当地的博物馆。展馆中陈放着地下出土的遗物:纽扣、绳索、手铐和银元。那里有长长的烈士名单:段德昌、段玉林、王鹤、王一鸣、孙德清、旷继勋、柳直荀、李剑如……红六军和红三军的将领,几乎所有,全被夏曦他们杀掉了(旷继勋是在长征途中被张国焘杀害)。 在洪湖市的瞿家湾,我看到了段德昌的烈士证。他是洪湖苏区的创始人,却惨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证书是一九五二年八月三日毛泽东签发,“中央字零零零壹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烈士证: 查段德昌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 “革命”加在“烈士”前面,二字很沉重。 三、革命的悲剧 一九三八至一九三九年,奥威尔在摩洛哥养病,写成《上来透口气》。他很压抑,怀念过去(童年时代的英国),不满现在,预感到战争即将来临,对未来充满恐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九三九——一九四五),是当时的“三国演义”。英美、苏联和德国是世界的三极,就像中国的抗战,国民党、共产党和日本,也是三极。三极变两极,都是敌人之中选朋友。这就是政治。 奥威尔的选择是什么? 最初,奥威尔是个和平主义者,不希望英、德交战,然而,战争一爆发,他立刻成了一个爱国主义者,反抗纳粹没商量。 战争期间,奥威尔在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东方部工作,服务于英国的战时宣传。这期间,他写过不少评论和随笔。有人说,他的文章比书更漂亮。战争结束前,一九四三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四年二月,他写了《动物农场》。 这本书,说出了作者最深的忧虑。 奥威尔相信,自由资本主义已经到了末日,但法西斯主义不是出路,苏联的极权主义也不是出路。他害怕,德国战败后,左翼风潮席卷欧洲,苏联模式将控制世界。尽管很多左翼人士认为,他不应该在苏军攻克柏林取得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时刻出版此书(此书出版于一九四五年八月,德国投降在一九四五年五月);英国有战时的媒体管制,他们顾及与苏联的同盟关系,也给他施压。但他却说,恰恰是这一时刻,他要警告大家。 作者的寓言,为我们揭露了苏联变质的全过程。 这一过程是围绕着“七戒”的改变。 什么是“七戒”?请看小说第二章: 一曰“凡用两条腿走路的都是敌人”,二曰“凡用四条腿走路或者有翅膀的都是朋友”,三曰“一切动物都不许穿衣裳”,四曰“一切动物都不许睡床铺”,五曰“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六曰“一切动物都不许杀害其他动物”,七曰“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 头两条,很关键。动物中的傻瓜,背不下这两条,雪球把它简化为“四条腿好,两条腿坏”。最后,这两条被修正成“四条腿好,两条腿更好”(第十章)。 第三至第五条,动物为了防止部分动物搞特殊化,宁肯拒绝人类的遗产。但奶牛的乳房涨了、树上的苹果熟了怎么办?总得有人吃喝。猪不但霸占了牛奶和苹果,还搬进琼斯的豪宅,睡在琼斯的床上,穿琼斯夫妇留下的衣裳,甚至在留给动物老同志养老的专用牧地上种大麦,准备酿酒,还到人类的农场买酒,自个儿偷着喝。他们把第四条改成“任何动物不许在铺被单的床上睡觉”(第六章),把第五条改成“一切动物都不许喝酒过量”(第八章)。 第六条,禁止动物杀害动物,也被改成“一切动物都不许无缘无故杀害其他动物”(第八章)。 第七条,所有动物平等,也被改成“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第十章)。 小说开头,老少校说,人类剥削动物,压迫动物,不合理,动物要翻身,造反是唯一出路。他的说法很合理。 但问题是,他们赶走人类,人类的遗产将如何处置?如果同人决裂,岂不是又回到了畜牲?如果同自己决裂,又由谁来当畜牲(不管本国,还是他国,总得有人当畜牲)? 所以造反的结果是,只有一部分动物先富起来。革命把猪变成人,其他动物还是过着悲惨的生活。 读《动物农场》,要看一头一尾,特别是结尾。 答案很清楚,这是悲剧。 四、奥威尔的恐惧 《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是什么关系?附带说一下。 《一九八四》是《动物农场》的续作。“一九八四”是把一九四八年的“四八”倒过来读,即从我出生那一年,展望三四十年后的情景。他所预言的时代恰恰就是我们这一代人亲身经历的时代,即所谓冷战时期。冷战时期,欧美是围剿的一方,苏联、中国是被围剿的一方。 很多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读这本书,都会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联想,觉得这就是早期的《古拉格群岛》。他们更喜欢《一九八四》,以为此书后出,更能代表奥威尔的思想,故事还是讽刺苏联,这个理解并不对。 很多奥威尔的评论家都认为,从文学角度讲,此书不如《动物农场》。奥威尔本人也承认,过度渲染折磨场景,是此书缺点。 一九八四》分三部分,从真理部到旧货铺到友爱部,写的是无奈——做爱——出卖。我印象最深是第二部的最后一章。这章的短歌,非常感伤,掩卷遐思,总是盘旋在心头。 事实上,奥威尔的恐惧是从《动物农场》发端,问题集中在动物农场。《一九八四》只是其恐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放大。他的害怕,当然和苏联有关,但故事的场景却不在苏联,而在英国。他害怕的是苏联模式席卷欧美,英国工党和其他社会主义政党也染上这种病,引起整个欧洲乃至全球的极权化(即右翼所谓的“赤化”),他的祖国也不能幸免。 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采用的不是寓言,而是预言(很多作家都想象过未来的强权社会,如杰克•伦敦的《铁蹄》,奥威尔只是其中之一),恐怖气氛很突出,读起来令人压抑。《动物农场》是写苏联,《一九八四》是写英国和以英国为叙事中心的整个世界。 故事把一九八四至一九九四年的世界分成三个超级大国——欧亚国、大洋国和东亚国。欧亚国是俄国(苏联)吞并欧洲的结果,范围是欧亚大陆的整个北部,一九八四年时已经存在。与它并存的大洋国是美国吞并英国和大英帝国殖民地的结果,范围是南北美、英伦三岛、大洋洲和南部非洲。东亚国是“又经过十年混战以后出现的”,比前两个超级大国要晚十年,范围是中国、日本、蒙古和东南亚。北非、西亚、中亚和南亚是争夺地带。 这三个国家,都有核武器,拉一派打一派,彼此冲突不断,但并不真打,只是成心折磨这个可怜的世界。这是写什么?这是写冷战。 奥威尔笔下的大洋国,是由“英社”(Ingsoc,意思是“英格兰社会主义”)控制的极权国家。它的权力机构下设四个部:真理部管宣传,仁爱部管司法,和平部管军事,富足部管经济。党的口号全是指鹿为马: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 这个社会是金字塔结构,顶端坐着的是老大哥(Big Brother,简称BB,不可理解为我们常说的“苏联老大哥”),老大哥下面是核心党,核心党下面是外围党,外围党下面是无产者。 原书说,上等人(核心党)也可能被中等人(外围党)赶走,中等人有可能变成“新的上等人”,但受苦的永远是下等人。作者是站在下等人一边。 他批判大国之间的冷战(“战争即和平”),批判种族歧视、等级特权和不平等(“自由即奴役”),批判用谎言篡改历史(“无知即力量”)。他不相信“党”,无论是核心党,还是外围党,但他相信“未来属于无产者”,“希望在无产者身上”。“无产者”的概念,是他的道义所在——尽管在他死后,英国的“无产者”已经面目全非,对其他国家的人民来说,他们也成了“上等人”,战争与革命,工业与污染,动乱与贫穷,全都送到了落后地区,但“下等人”的概念,还是到处存在。 即使在《一九八四》中,奥威尔反对的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他痛恨的伪社会主义。 “他们说时间能治愈一切创伤 / 他们说你总能把它忘得精光 / 但是这些年来的笑容和泪痕 / 却仍使我心痛像刀割一样。” “鸟儿歌唱,无产者歌唱,但党却不歌唱。” 在奥威尔的感伤词句中,我们看到的是“那个结实的不可打垮的身影”——在全世界各地。 “他们的觉醒终有一天会来到。可能要等一千年。” 难道我们还没有读出他心中的“社会主义”吗? 奥威尔的预言,有些是对的,比如美、苏称霸的两极世界,还有年代稍晚的东亚崛起(他在世时已略见端倪),但有些并不如此,比如苏联吞并欧洲,英、美成为苏联式的国家。他说,他并不相信,小说中的社会一定会到来;这部小说的地点放在英国,只是为了强调英语民族并不先天优越,同样可能面临极权主义的威胁。 大洋国家究竟像谁?左翼、右翼有争论,有趣的是,很多左翼都认为,这明明就是自己的国家。更何况,先富的“上等人”欺负后富的“下等人”,还是以富国为源头。 这里有趣的是,故事反复提到“电屏”,也就是老大哥监视整个社会的那个无所不在的设备。这个发明,现在使用很普遍。监视器、摄像头,哪儿哪儿都安——除了厕所(有人甚至提议,特殊情况也可安,比如有人在厕所里交换毒品,经公安部门批准),特别是在“自由世界”,特别是在反恐战争愈演愈烈的现在。 学者多已指出,奥威尔是把他在BBC的工作经历写进了这部小说。他很清楚,战争宣传总是充满谎言(后来的冷战也不例外),他想讲真话。故事中的真理部,原型是什么?很多读者想不到,其实就是BBC的东方部。那是一个蜂窝式的办公场所。BBC的名称本身,也使我联想,它就是老大哥(BB)的公司(C)。 福柯曾把“监视”当做“规训”(社会对人的强制驯化)的一环。老板监视员工,校长监视教员,警察监视犯罪分子嫌疑人,“电屏”很有用。反过来,不可能。反恐提高了“电屏”的地位。 工程,可以用直升机监视。天上还有卫星,可以监视一切。有人吹,卫星可以看见地面上的一张的报纸。还有臭名昭著的麦卡锡时代,那时的窃听,也转回来了。对恐怖分子可不可以拷打,也被布什拿出来讨论(其实已经用了,据说“很有用”)。 说起办公室,我会想起托夫勒。上世纪八十年代,各单位组织大家学《第三次浪潮》。老托说,革命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变成古董。我们已进入信息时代,技术万能。不但革命不可能,就连足球也将消亡,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全都散伙。当时,有个朋友办了份报纸。我问他,你们的办公地点在哪里?他说,哎呀!你真老土,连这都不知道,人家托夫勒说了,有了电脑,就不用上班。现在怎么样?电脑倒是有了,更得上班。都不上班,老板怎么当? 即使民主社会,民主也不是至高无上。国家,上有上帝,下有老板。老板可以世袭,有如君王。 打卡,格子间加电脑,这是标准的办公场所。 我们是这样“走向未来”(当时有套丛书叫这个名)。 五、创作灵感:小孩和马 一九四七年三月,奥威尔为《动物农场》的乌克兰文版写了个序言。他向俄语读者讲了自己的经历,讲了自己的政治立场,讲了此书的创作缘起。 第一,他说,他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这不是出于什么理论上的考虑,而是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于对被压迫人民的同情。他是目睹了缅甸的殖民地生活才痛恨帝国主义,目睹了英国北部矿工的困苦无告才拥护社会主义。当时,他还没有明确的政治观点。 第二,他说,他反对苏联的极权主义,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西班牙内战中是被苏共当托派分子追杀,很多朋友被关押和枪决,罪名是与法西斯主义者共谋。这一大搜捕与苏联国内的大清洗是同时发生,是大清洗的补充。当时,苏共是左翼中流,很多知识分子都相信苏共的谎言,他认为,作为幸存者,他必须揭露这些谎言。 第三,他说,他从没有去过俄罗斯,他对苏联的了解是通过书报的介绍,仅仅是个旁观者。“即使我有这力量,我也不想干涉苏联内部事务:我不会仅仅因为斯大林和他的同事的野蛮和不民主的手段而谴责他们,很有可能,即使有最好的用心,在当时当地的情况下,他们恐怕也只能如此行事”(最后这段话,值得玩味)。 奥威尔说,“在过去十年中,我一直坚信,如果我们要振兴社会主义运动,打破苏联神话是必要的。”他从西班牙回到英国,一直想用一个故事来实现这一目的。有一天,在他居住的乡间(沃灵顿),他“看到一个男孩,大概十岁,赶着一匹拉车的大马在一条狭窄的小道上走,那匹马一想转弯,那孩子就用鞭子抽它,这使我想起,如果这结牲口知道它们自己的力量,我们就无法控制它们,人类剥削牲口就像富人剥削无产阶级一样。 很多年前,我也想过这类问题,买过点讲动物的书,想写《畜牲人类学》。我觉得,古今统治术,全靠驯化——人类驯化人类。基于生物学原理的奴隶制和种姓制,并不纯粹是古代的事情。正如共产主义可以回溯到原始社会,整个人类文明也可追到奴隶制。从此,人和人的差别,要比人和动物的差别还大。这是真正的分岔口(美洲,晚到十九世纪末才废奴。印度,至今仍有种姓)。 《动物农场》是以动物与人类决裂始,动物与人类和解终。在这篇序言的结尾,奥威尔特别指出:“许多读者在读完本书之后可能有这样的印象:它以猪和人的完全修好收场。这不是我的原意;相反,我原来是要在一种很不谐和的高音符上结束,因为我是在德黑兰会议以后马上写的,大家都认为该会议为苏联和西方建立了可能范围内最好的关系。我个人并不认为这种良好关系会维持很久,而事实证明,我没有错到哪里去……” 在奥威尔的笔下,“和解”并不是好词。 二次大战前,苏联为了向英、美示好,宁肯放弃西班牙革命;为了自身的安全,也曾修好德、日。二次大战后,苏联和英、美瓜分世界,也与它的安全战略有关。 这些都受到奥威尔的谴责,让他觉得,和帝国主义没两样。 但是,如果我们从苏联的角度考虑一下,苏联不这么办,又有什么选择? 弱肉强食:强才欺人,不强被人欺,是列强的游戏规则。 不被人欺,也不欺负人,难。 六、矛盾的奥威尔 很多左派,都是叶公好龙,既盼望革命又害怕革命,既同情受压迫的劳苦大众,又害怕他们的愚昧和暴烈。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政治环境,往往都是“洪桐县里无好人”。 上面说过,奥威尔生活的时代,有三股政治势力,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落实到国家,就是英美、德国和苏联。它们都是互相利用,互相拆台,握手翻脸随时来。 反对决定立场:有些人,因为苏联发生了斯大林的清洗,宁肯和法西斯主义合作;有些人,因为害怕法西斯主义暴政,也不去谴责苏联的不义。只有奥威尔说,他都反对。 奥威尔的早年,一九二二至一九三七年,主要是痛恨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特别是大英帝国的殖民主义。一九三七年,他参加西班牙内战,回国后为英国广播电台服务,则是反抗法西斯主义。一九四五年,同盟国的反法西斯战争即将结束,他又害怕极权主义会控制世界。 他是个“三反分子”,什么都反。但他所反,互相都反,主要矛盾里面有主要矛盾方面,你到底以哪个为主?毋庸讳言,奥威尔的晚年,他的心病,主要是苏联的极权主义,确切地说,是斯大林主义。 斯大林主义吓跑了西方的左翼。 奥威尔辞世前,曾出过一个“黑名单事件”。他有一位女友,西莉娅•佩吉,在英国外交部的情报研究处(IRD)工作。这个部门设立于一九四八年,目标是全球性的反苏反共宣传。一九四九年三月,情报研究处派西莉娅看望奥威尔,想请他为他们写东西或推荐他人写东西。他有个笔记本,上面有一百三十五个人的名字,包括演员、记者和作家。他向西莉娅提供了其中的三十五个人(其中有卓别林、萧伯纳等人),说明哪些人是共产党的同路人或支持者,“不应被委以宣传之任”。一九九一年,这个名单被部分公布,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指责他是告密者,也有人替他辩解,说他只是不同意请这些人写东西,并没有叫当局抓这些人。 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可以看出,奥威尔的天平毕竟是倾向于英、美,他很难掩饰自己对苏共的恐惧。这是后来左翼纷纷向右转的原因(注意:现在的西方左翼,在很多问题上比右翼还右)。 在《动物农场》的乌克兰文版的序言中,他把苏联和英国做了对比。他说: 英国并不是完全民主的。它也是个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着极大的阶级特权和(即使在现在,在一场可能使人人平等的战争之后)极大的贫富悬殊。但是尽管如此,它还是一个人民生活了好几百年而没有发生内战的国家,法律相对来说是公正的,官方的新闻和统计数字可以几乎一概信任,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持有和发表少数派意见并不会带来生命的危险。在这样的气氛中,像集中营、大规模强制迁移、未经审判就逮捕、新闻检查等事情,普通人是没有真正了解的…… 奥威尔是个社会主义者,但在他的价值体系中,自由和民主压倒了一切。我在前面已经提到,他是个民主社会主义者。 他反对法西斯主义,西方主流社会也反;他反对极权主义,西方主流社会也反。自由民主是欧洲走出中世纪反教权、反君权的产物,这是西方主流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社会主义的历史遗产。苏联抛弃这份遗产,他无法接受。 那么,他又怎样区别于他反对的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呢? 这才是问题所在。 李零:读《动物农场》(三) 我们都是靠抢劫亚洲苦力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中间那些"开明的"人都认为这些苦力应该得到解放,但是我们的生活水准,因之也是我们的"开明",却要求这种抢劫继续下去。 (奥威尔:《鲁德亚德•吉卜林》) 冷战时期,曾让太多人感到绝望,特别是夹处于美、苏之间的欧洲人。比如英国的"愤青"(愤怒的青年)愤什么?就是二次大战的"英雄"还霸占着这个世界。 (奥斯本:《愤怒的回顾》)。 现在,老一代的"英雄"差不多都已离去。他们留下的遗产是什么?一是战争,二是革命。它们的变奏,构成了《动物农场》的主题。 一、必也正名乎? 奥威尔的书,《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共同主题是批判极权主义。什么叫极权主义?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在西方的政治词汇中,有两组词,黑白分明,最能体现西方的价值观: (一)好词 一)freedom(自由),和下面的词是同义词。只不过,liberty是借自法语,freedom才是英语本身的说法。 二)liberty(自由),有"解放"之义,我们常说的"解放",其实就是"自由"。美国的"自由女神"是"解放女神"。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其中的"自由"(liberté)就是相当这个词。一般说,摆脱奴役才有自由,自由是解放的结果,但英美革命的继承人却喜欢说,解放是自由的结果——守法即自由,没有规矩的自由是不自由。 三)equality(平等),主要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其中的"平等"(egalité)就是相当这个词。《礼记•礼运》的"大同"、《墨子•尚同》的"同",庶几近之。 四)fraternity(博爱),意思是手足之情、兄弟之情。法国大革命的口号,其中的"博爱"(fraternité)就是相当这个词。孔子弟子子夏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庶几近之。 五)democracy(民主),是希腊老词,本义是人民统治。欧洲政体,古典时代是分为三类六种:君主制(monarchy)和僭主制(tyranny)是一人统治,贵族制(aristocracy)和寡头制(oligarchy)是少数统治,共和制(republic)和民主制(democracy)是多数统治。亚里士多德说,这三组词,都是前边好,后边坏:君主制最好,贵族制其次、共和制又其次;民主制是暴民政治,寡头制和僭主制是暴君政治,都不好。可是现代政体,流行的却是民主制。即使君主立宪,也是虚君共和,有没有君主无所谓,关键是不能没有议会。 ( http://www.tecn.cn ) (二)坏词 一) autocracy(独裁),是从autocrat来的。autocrat是独裁者(auto是自己,crat是统治)。我国帝王,称孤道寡,唯我独尊,西周时期,叫"余一人",最像这个词。这种一人说了算的统治者,在我国,那是司空见惯,并不都叫暴君。中国的暴君,那得"独"到一意孤行、谁劝都不听、随便杀人、近乎虐待狂的分儿上。如武王伐纣,把纣叫"独夫",就是这种暴君。 ( http://www.tecn.cn ) 二)dictatorship(独裁),来源于dictator。dictator,本来是罗马共和国的民选执政官,通常有两名,罗马帝国的皇帝就是从大权独揽的执政官发展而来,后来引申为"独裁者"。卓别林的《大独裁者》(The Great Dictator),就是用这个词指希特勒。过去,我们常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独裁"。马、恩和列宁认为,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为了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必须如此。专政是过渡手段,下一段才是社会主义。 ( http://www.tecn.cn ) 三)despotism(专制主义),despot是暴君。暴君哪儿都有,没什么新鲜。比如希腊的僭主,还有某些罗马皇帝(卡利古拉和尼禄),就是西人常说的暴君。他们的传统是小国传统,对暴君很敏感。我国,秦以后的皇帝,以武力取天下,没有贵族出身,有点像僭主。春秋的赵简子和陈成子,汉魏的王莽和曹操,权力很大,也像僭主,但我们不叫暴君,只叫"乱臣贼子"或"乱世奸雄"。 ( http://www.tecn.cn ) 四)absolutism(绝对主义,或绝对君主制),学者多把这个词翻成"专制主义",如中文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就这么翻。我国常说的"专制主义",是个没有历史概念的混沌。其实,absolutism这个词,和despotism还不完全一样,它是专指资本主义前夜,高度集权的君主制。这种君主制,是和等级君主制相对,是和权力分散的封建制相对。它在欧洲,兴起和衰亡,时间不一样,主要在十六至十九世纪这一段(俄国拖到一九一七年)。如法国的路易十四、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俄国的彼得大帝,都属于这类君主。欧洲各国,绝对主义越发达,革命越激烈,法国和俄国就是如此。 absolute的意思是绝对的。法王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就是这种绝对主义。最近,刘北成、龚晓庄翻译了佩里•安德森的《绝对主义国家的谱系》(上海人民出版社二○○一年版),就是介绍这类国家。 ( 五)totalitarianism(极权主义),是二十世纪才创造的新词。极权概念的发明者是意大利哲学家秦梯利(Giovanni ) Gentile,或译金梯利,一九四四年被意大利共产党杀掉)。上世纪二十年代,极权的概念经墨索里尼宣传,广为人知。这个词是法西斯主义的代名词。 total的意思是全面的或总体的。它强调的是党国至上、集体主义、绝对服从和军事化。totalitarian是全面控制社会的大独裁者。它的特点是全面控制:全面控制社会,全面控制个人,比传统的专制主义和绝对主义更加专制,董乐山主张译为"全面权力主义"。汉娜•阿伦特有《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九五一),三联书店已经出了译本。 二、层层剥笋 上面的好词,全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欧洲革命的遗产;坏词,除极权主义晚出,全是前资本主义概念。它们彼此相反,有如尧、舜与桀、纣。 什么是民主?民主是小国传统。世界各大文明,早期都有这一段。 西方人讲民主,老爱搬希腊城邦。其实,希腊的民主自由是建立在侵略和奴役之上。 希腊依山傍海,利于海外贸易,利于海外扩张,玉帛女子,可从外边抢,像骑马民族一样。他们的城邦全是小国,去古未远,古风犹存,还保留民主制。但即使希腊,也有六种政体,不光民主制。古希腊,一堆小国,松散联合,居然打败比他们强大的波斯帝国,很让欧洲人自豪。亚历山大征波斯,横跨欧亚,建立庞大帝国,犹"小邦周克大邑商",是希腊的顶峰,西人特爱吹,叫"希腊化时期"。但他一死,土崩瓦解。 同样,罗马早期也有民主制。他们摆脱共和,走向帝国,也是顺理成章。罗马帝国,后来居上,更庞大,更发达,但即使走向帝国,也还保留城市自治,国家依然很松散,难以控制各地的反叛和阻挡北方蛮族的入侵。 中世纪南下的蛮族,类似我国的匈奴、鲜卑,本来也很民主。他们的入侵,也是"小邦周克大邑商"。庞大的罗马帝国,让他们一冲,也土崩瓦解。他们的占领,不像我们的西周封建,是归同一个王来领导,更像五胡十六国。今天的欧洲,小国林立,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就是承受这份遗产。 欧洲,大地域国家不发达,小国寡民的记忆特别深。即便现代大国,也多半是靠海外殖民复制的联合体,很像城邦自治的古典时代。文艺复兴,他们是"爸爸不亲爷爷亲",宁肯认同希腊、罗马,好像特民主。但他们也热衷过专制,不止一次。 欧洲走出中世纪,一度提倡专制:抬君权,压教权,抬专制,压封建。十八世纪,他们还羡慕过我们的专制。 当然,这种专制,早已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专制,而是上面说的绝对主义。好听的说法是"开明专制"。绝对君主制取代等级君主制,权力太大,威胁市民社会,引起反弹,才有后来的革命,申民权,抑君权,再掉过头来反专制。 他们是反封建在前,反专制在后,专制是封建的对立面。 欧洲的君主制,上有教权(宗教大一统),下有封建(国家多元化),王是小王,帝非常制。他们的帝,源出罗马,拉丁系的国家叫皇帝(imperator,原义是得胜的将军),日耳曼和斯拉夫系的国家叫恺撒(caesar)。查理曼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和沙俄帝国,是欧洲的三大帝国,帝号多出罗马,一般要由教皇封。法西斯主义源出意大利和德国,这不是偶然。意大利的前身是古罗马,德国的前身是神圣罗马帝国。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一种插着战斧的笞棒)是复罗马之古,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也是继承神圣罗马帝国。他们都是托梦于罗马。罗马是帝制的象征。 西方民主,是专制的对立面。但现代民主,中间隔着中世纪,并不来自希腊。它是欧洲革命的产物(西方有一种说法,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如果是这样,民主只有六十多岁了)。民主革命的理想是破旧立新,革命的结果是折中新旧。 革命,是个意向纷纭的怪物,民主也是如此。革命,既有王冠落地,也有王权复辟。民主,也是既有英国立宪传统和洛克的影响,也有法国启蒙运动和卢梭的影响。民权挑战君权和教权,结果往往是三权妥协。革命后的欧洲,不但教皇还在,九个国家还保留了王室。 极权主义不是欧洲历史上的专制主义,而是个非常现代的概念。 法西斯主义是一次大战和经济大萧条的产物。当时的欧洲,很不景气,到处弥漫着对民主和进步的绝望,权力意志的鼓吹甚嚣尘上。大家希望,强者出面,收拾乱局,哪怕权力大一点。极权主义是二十世纪的概念,不但和罗马无关,跟中世纪也没什么关系。 极权主义是意大利法西斯的发明,纯属右翼概念,所有左翼都反对。但右翼骂左翼,也用这个词。社会主义好一点,至少可以和民主挂在一起,欧洲左翼政党,很多都是讲社会民主的党,甚至还是执政党。共产主义就不行。他们说,苏联的社会主义和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一样,也是党国至上,暴君加暴民,这样的社会主义是极权主义。 极权主义是典型的西方话语。帝国主义瓜分世界,大局已定,所有国家,站队画线,壁垒分明,维持的叫民主国家,反对的叫极权国家(现在指共产主义)或民族主义国家(现在多以恐怖主义称之)。绝大多数国家,欧美和日本以外的国家,都属于后两类。这种划分很霸道。 可惜的是,奥威尔无法区别于上述话语。对左翼来说,这是难逃的困境。 奥威尔说,他天生憎恨权威,但权威反不掉(参看恩格斯:《论权威》)。暴君对他,是个挥之不去的噩梦。他的噩梦分两种,一种是法西斯主义,一种是斯大林主义。他把两种都叫极权主义。我们只有理解当时的气氛,才能理解他的恐惧。当时的世界太野蛮——反对野蛮的,同样很野蛮。 社会主义苏联和法西斯德国,一左一右,都挑战过世界格局。它们都是帝国主义战争的产物:一次大战,德国战败,备尝屈辱;俄国革命,强敌环伺,也被围困。它们有同样的创伤,同样的困境。贫困和战争,扭曲了这两个国家,二者颇具对称性。可是,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正在格局本身。 凡尔赛和约,埋下二次大战的种子;雅尔塔协议,也是冷战的根源。在这种格局下,苏联的一切都是围绕安全转,对内对外,造成种种问题,很多战略考虑,都被帝国主义化。这是革命的不幸。但只有站在格局的立场你才会说,它和法西斯德国是一家。 我们不要忘记,法西斯德国是最最反共的国家。他们和英、美的矛盾是由"瓜分"而引起,在"反共大业,同仇敌忾"上,他们和英、美是一家。 苏联的卫国战争,写进《动物农场》,叫"风车战役"。我们都还记得,皮尔京顿和弗里德利克是真正的一伙。当弗里德利克悍然攻打动物农场时,皮尔京顿说"活该",他希望的是,弗里德利克替他消灭动物农场。 奥威尔绝不会同意,弗里德利克和动物农场是同一拨儿。这就像西班牙内战,他虽痛诋左翼,恨其自相残杀,但绝不会分不清左右翼。 他说,"这法西斯主义总得有人制止它"。为了抵抗德国,苏联人民付出了最大牺牲(不光死人,还有制度上的牺牲)。 我们不能把苏联红军和德国法西斯混为一谈,就像我们不能把八路军和日本鬼子混为一谈。 三、说"东方专制主义" 西方和东方的对立可以追溯到欧洲的古典时代。笼统的"东方"是由笼统的"西方"制造。"普世价值"是基督教话语。 早在古典时代,欧洲人就有一种说法,希腊人和罗马人是"文明人",他们的北边,他们的东边,都是"野蛮人"。中世纪,北欧和南欧成为同一个基督教世界,但异教的东方还是属于"野蛮人"的世界。 古典作家说,西方特民主,东方特专制;欧洲人酷爱自由,亚洲人奴性十足。他们说的西方是希腊城邦,东方是波斯帝国。这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偏见。 最近,美国拍了"样板戏",《亚历山大》、《三百壮士》,就是再现这种偏见。亚述、巴比伦(现在的伊拉克)是最伟大的文明。波斯(现在的伊朗)继承了这两个文明,包括他们的地盘。它是一个文明程度很高、行政效率很高的大地域国家,所有考古发现和文献史料都证明,希腊比不了。古典作家嘲笑波斯,正如由余入秦嘲笑秦,自豪的不过是戎狄的蛮风。 换位思考,亚历山大征波斯,其实也是蛮族入侵。欧洲历史,从西到东,从北到南,总是落后征服先进,后来的罗马,后来的日耳曼,都是如此。 古代东方有很多大国,没错。这些大国很专制,也没错。但很长时间里,欧洲历史学家对这些文明古国,少所见,多所怪,以为只有他们的小国寡民才叫文明,以为只有他们的松散联合才叫文明,这是颠倒黑白。 近代欧洲,他们的地理知识有长进,但文化偏见没有变。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欧洲历史学家沿袭了古典时代的偏见。他们把西方炮舰所及的整个东方,从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到印度的莫卧儿帝国,从古老的波斯到古老的中国,全都装进同一概念。这一概念就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 "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个十足的历史混沌,它是一堆既模糊又混乱的印象:土地国有制和村社组织,大河灌溉和水利社会,绝对专制和普遍奴隶制,没有法律,没有贵族,还有早熟、停滞等等。 黑格尔使用了这类概念。他把整个东方,叫做"暴政的舞台"。 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也使用了这一概念,虽然他更关心的并不是"暴政"。 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正式提出是在《经济学手稿》(一八五七——一八五八)中。但这一概念,在他第一次讲唯物史观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中就已存在。对比二书,我们不难发现,他当年使用的"部落所有制"一词,就是相当这一概念。他把"部落所有制"(相当亚细亚)排在"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相当希腊、罗马)、"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相当日耳曼)之前。在他眼里,这种形态更古老。所以,他还保留了黑格尔爱用的"儿童"一词——和欧洲相比,我们只是早产的小儿! 今天,我们都已知道,"亚细亚生产方式"是个陈旧过时的概念,既不能概括东方各国的共性,也不能反映东方各国的差异,很多"特点"似是而非,很多"特点"不能成立。这一概念,经过近百年的研究,"日凿一窍混沌死",已经寿终正寝。 专制主义只是东方的特点吗?并不是。东方,很多国家,早就是大地域国家。这不能叫野蛮,只能叫文明。更何况,西方大国有专制,东方小国有民主,双方都是既有民主,也有专制。西方民主、东方专制的历史虚构是不能成立的。 我国近代反专制,说我们反对的是"封建专制主义",这是误用西方的概念。 我的朋友,刘北成先生,他是治欧洲思想史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就提出,人家欧洲,"专制"的反面是"封建",这两个词怎么可以搁一块儿?最近,他再申此论(见他为佩里•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写的中译者序言),讲得更清楚,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它要反的是"绝对主义"而不是"专制主义",更不是"封建主义"。过去,我们把absolutism译为"专制主义"已经不太合适,理解成"封建专制主义"就更加荒唐。 研究中国历史,同期比较很危险。我们要知道,中国和欧洲,从起点上就很不同,它们在时间上有很大错位。 第一,中国从很早就是大地域国家,君主制很发达。早期民主制,很难查考,没有,不必找。要找,只能到蛮荒之地。蛮夷列传诸蕃志,汉族以外的地区倒是有。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好像很重视民,但这是"事后诸葛亮",越是大讲"民贵君轻",越是说明民太轻。现代民主制,不管资本主义代议制,还是社会主义代议制,都是外来。两千多年来,在我们的历史记忆里,中国只有君主制,没有民主制。 第二,中国从很早就是中央集权的大帝国。这种大一统,两千多年不变,每个王朝都是二三百年的连续体,和欧洲对比很强烈。西周时期,我们也有封建,但不同于欧洲封建。朝代和朝代之间,有异族征服,异族多被汉族同化,接受的是汉族制度,也不一样。中国有专制可反,无封建可反。 第三,我国的帝制,从一开始,皇帝就有绝对权力。他把不同宗教、不同语言的众多民族(ethnic groups)纳入同一个版图,类似现代的民族国家(nation)。政教分离,宗教被国家控制,国家大一统,宗教多元化,也类似宗教改革后的欧洲国家。这样的国家,有君权可反,无教权可反。 中国的大一统国家,亚历山大的帝国和罗马帝国没法比,中古时期的帝国也没法比。它更像欧洲历史上的绝对君主制。欧洲绝对主义,高峰是十八世纪。难怪当时,欧洲各国,群拜康、乾为榜样。这段蜜月期,很让国人自豪,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随着他们崛起,我们衰落,反被他们骂,就连老学生日本都骂(日本的现代化是个例外,它是从封建制直接进入现代国家,欧美特喜欢)。 近代中国是在骂声中长大。别人骂,我们自己也骂。 我还记得,"文革"后,中国的志士仁人痛感中国落后,对"封建专制主义"曾力加挞伐。他们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极权主义等同于绝对主义,把绝对主义等同于历史上的暴君,老是分不清古代和现在,放着眼前说天边。当时的大家,真是骂昏了头,明明是眼跟前儿的事,什么都赖秦始皇。现在倒好,自从有了盛世感,康、乾又成香饽饽,大家特别健忘。 长期以来,"专制一锅粥","民主一锅粥",占据了所有人的头脑。特别是,他们对西方的民主神话深信不疑,还以为专制主义是中国特有的传统。 这个酒劲儿应该醒醒了。 四、我为革命说几句话 我们这一代是生活在冷战时期。冷战时期,就是奥威尔讲的"和解"。这种"和解",其实是和而不解,就像电影中的场面:两人同时拔出枪,冷枪顶着热脑门,谁也不肯放下。 冷战的结局是什么?是同时开枪,同归于尽?还是同时扔掉枪,实现全面和解?是一方扔掉枪,被对方打死或束手就擒?还是拿枪的逼扔枪的重新捡起,继续玩前面的游戏? 目前我们看到的,不是前两种,而是后两种。 这个时期,现在叫"后冷战时期"。冷战时期是和而不解,后冷战时期是解而不和。后冷战是冷战的延续,我们只是看见个头。 革命正在被遗忘,就像拳击手死后的动物农场,变成荒诞的故事。今天重读奥威尔,我想为革命说几句话。 (一)革命是逼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阿伦特说,战争是老词,革命是新概念(《论革命》)。"革命"曾经是个神圣的字眼儿,不仅是二十世纪,也是十七至十九世纪。 回首二十世纪,前后两半,对比很强烈:上一半,世界只发生过两件大事,两次大战逼出两次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左翼风靡世界;下一半,是冷战改变世界,世界告别革命,右翼卷土重来。 有人说,革命不合法。我很奇怪,革命还有什么合法? 谭嗣同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有之,请自嗣同始"。 (二)战争与革命有不解之缘。 阿伦特说,"迄今为止,战争与革命决定了二十世纪的面貌"(《论革命》)。革命与战争有不解之缘,她说对了。尽管,她关注的是两者都使用暴力,暴力给人类造成太多灾难,让她感受不自由,莫大痛苦(她是德籍犹太人,避祸逃美,思考原点是反犹主义)。 战争是资本主义的DNA。西方的军事传统,不但有五百年的一贯逻辑,还保留了古典时代的野蛮(穷兵黩武,奴隶比例最高)。这是他们的祖坟。 革命是战争的解毒剂——虽然革命也有毒,它们都沾血带污。 抗日战争,国际国内,各种政治势力在中国斗法,缠绕纠结,纷纷纭纭,绝非书生所能解,但抗日战争成就了中国革命,这点毫无问题。 (三)要骂革命,先骂战争。 近五百年的西方战争史,绝对是一部罪恶史。原罪可以原到最初的殖民战争,基本方式不变,基本逻辑不变,特点就是霸道(参看拙作:《读〈剑桥战争史〉》)。 战后的美国,打仗成瘾,不打仗不能活(民主、共和两党都打,所有总统都打,除了越战结束后的卡特)。一九九○年到现在,这十八年里,美国一口气打过四场战争: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不到最后一步,大家想不起越南战争(当年,无论左右,谁都反)。 人类的两次世界大战,很多"文明人"都投票支持过本国的帝国主义战争,就像希腊公民,以为战争是民主的延伸(战争与民主有不解之缘),正像奥威尔说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西方人的傲慢和自私,几乎毁掉了这个世界。 这四次战争,没有一个干净。反战是唯一的正义。 (四)中国革命,前仆后继,反专制是一面大旗。 中国历史,专制主义很发达,梦被西方打破,乃有革命。辛亥革命,推翻清朝,走向共和,是反专制;北伐战争,打倒军阀,统一南北,是反专制;抗战胜利,共产党用武力赶走国民党,是反专制;现在提倡民主化,也是反专制。一切都顺理成章。虽然,反和被反,经常具有对称性,我们的反专制,老是用一种专制反对另一种专制,仿佛交叉感染。这是由残酷的环境所决定。 (五)专制是革命的对立面,但革命也会造成专制。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要特别声明,人民有推翻暴君的权利。欧洲革命后,这样的问题依然存在。因为当时,还有很多复辟活动发生,保守势力也有长期的延续。专制主义,即使在革命成功后,也有很多变种,包括革命的专制主义。 辛亥革命后,中国南北对抗,北方是前清帝制的复辟势力和武夫当国的北洋政府,代表保守势力;南方是国共两党,代表革命势力。由于新旧势力找不到妥协的办法,所有政治势力,全都诉诸武力和强权,被人称为"武化革命"(许倬云)。谁都无法否认,正是因为反专制,不能没有集权,特别是过渡时期。孙中山看得很清楚,中国革命,不能一步到位。在他看来,起码要分三阶段(军政、训政和宪政),头一段就是专制。马克思讲三阶段,头一段也是专制。 革命也会造成专制,有什么奇怪?法国革命革出一个拿破仑,中国革命也革出一个袁世凯,道理一样。陈伯达写过《窃国大盗袁世凯》。袁世凯是历史上的王莽吗?不是。他和蒋介石一样吗?也不一样。当时,很多政客都想推他出来当皇帝。 拿破仑是个复杂人物,他是个"革命皇帝"——革命革出个皇帝,太讽刺。拿破仑的专制,一般叫"波拿巴主义",这就是革命的专制主义。当时,"极权主义"的概念还不存在。 革命的专制主义也要反。 (六)革命是为了什么? 西方革命,有个深入人心的概念,革命是为了自由。阿伦特说,自由才是衡量革命的唯一标准(《论革命》)。她说的革命,太干净,一不能沾暴力,二不能沾专制,这样的革命哪儿找? 现在的世界,革命革伤了,革命革怕了。大家都说,英国革命好,美国革命更好,法国革命糟,俄国革命更糟。美国远离欧洲大陆,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白人畜奴,有人替他们干苦活,独立之后,什么君权教权、阶级矛盾,全都可以绕过去,多好。但这是特例,全世界没有第二家。 阿伦特说,革命不是造反叛乱、以暴易暴,而是秩序的重建:法国革命,无法无天,革命革到不自由,不如美国;美国学英国,光荣革命不流血,先为自由立规矩(与保守势力妥协),所以没有混乱,没有导致新专制。这是先自由,再解放。她甚至从语源上考证,革命的本义就是复辟(《论革命》)。一句话,革命不如不革命,不革命才是真革命。 有趣的是,中国的革命之父孙中山说,中国革命是因为自由太多。庄士敦(溥仪的英国老师)闻之,大惑不解(《紫禁城下的黄昏》)。他为什么不解?就是因为有上面的定义。 孙中山说的自由,是清室逊位后,中国面临的权力真空和无政府状态。在他看来,没有权威,不能结束这种混乱局面。我国的革命,用阿伦特的标准衡量,肯定最糟。但即使这样的革命,也是追求新秩序。 (七)中国革命是为了救亡图存。 革命,求自由而得专制,是很多人害怕革命、远离革命的原因。但真正的革命和战争类似。没有高度集权(哪怕是由议会授权),就没有战争。没有高度集权,也没有革命。不流血的革命,就像不流血的战争,好是好,就是太少(认真讲,是根本没有)。 权力集中就一定不好吗?答案似乎很肯定。其实,资本主义国家的战时体制,福利国家的计划体制,社会主义国家的镇压敌对势力,不发达国家的民族主义和权威主义,大部分都与战争和革命有关。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理由。我们不能脱离当时的环境,把所有的集权都搅成一锅粥,统称为极权主义,特别是等同于法西斯主义。 中国革命,是为了救亡图存(西方统称为"民族主义",他们的逻辑是,义和团是"民族主义",八国联军才是"国际主义")。虽然在欧洲革命的谱系中,这种革命没有位置,流血太多,代价太大,但统而观之,通而观之,仍然很伟大。这不是国共两党哪一个人的功过问题,而是这个民族的功过问题,整个上一代人的功过问题(功过往往在一块儿,人不是蛋糕,没法拿刀切)。 (八)中国革命,不容诋毁。 当年,参加中国革命的人有个共同体会,让他们刻骨铭心:西方列强一向操纵落后国家的政变和内战(今天也如此,特别是美国)。它们支持的都是"弱国中的强者",认定强者才能代表利益和秩序。这是西方列强的游戏规则。强者经常换,但几乎毫无例外,全是各国的保守势力。 革命的老师并不支持中国革命。 中国革命为什么会"一边倒",道理很简单:北伐,只有苏联支持;抗日,最初也只有苏联支持。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一年,长达四年,英、美都在看热闹。 早在抗战胜利前,美国就已看出国民党的腐败(他们考察过延安,有对比)。战后,机会均等,命运的天平更倾向国民党,但国民党兵败如山倒,自己丢了天下,为什么? 一九五○年,自由主义作家林语堂曾抱怨,"为什么苏俄在亚洲有能干而有效的工具为他们服务,而美国却只有像蒋、李承晚和菲律宾总统这类s.o.b.(狗崽子,son of bitch的缩写)合作?这是本世纪最大的谜团"。 其实,这不是什么谜团。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自由世界"的代理人,他们代表的并不是本国的民主,而是强国在海外的利益。从巴蒂斯塔、吴庭艳到本•拉登和萨达姆,向来如此。我们还没有发现过另一种解读。 二十一世纪,时光逆转,历史倒读,好像什么都可以翻案,但中国革命的案不能翻。 中国革命,不管是谁,不管他们的意识形态如何,所有人的愿望有共同指向,一是摆脱列强瓜分,二是结束四分五裂。先解决挨打,再解决挨饿,其他问题慢慢来。 人民英雄纪念碑还巍然耸立在天安门广场。一百年来,所有为中国革命捐躯的烈士(从秋瑾到江姐)永垂不朽!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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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9
| 阅读: 1998
10月11日,中国作家莫言被授予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当晚,著名学者、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教授,分析了莫言获奖的时代大背景。在首先指出"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当然是实至名归的事情"之后,张教授强调: "我总是觉得再有十年左右莫言就可以获奖,但现实是瑞典文学院比我们更具想象力和更大胆。这其实......是当下的历史情势的超常规的的选择,......瑞典文学院这一次做了超前的,而且最富前瞻性的选择,......这件事说明瑞典文学院是从大尺度,大历史、大空间看待自己的奖项,莫言的得奖其实是中国的崛起和发展带来的结果,中国文明已经不能被忽视。......中国只要发展的好,就会有更多的荣誉送来。这是必然的。" 著名学者、《中国不高兴》作者之一王小东先生,则用更为直白的话语道破了天机: "80年代我就看过莫言写的小说,说实话,我也没有觉得莫言的作品特别突出,只能说还行。但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其他很多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也未必就好到哪去。正因为如此,诺贝尔文学奖和和平奖一样,评奖时出于政治的考量很多。众所周知,像颁给前苏联作家就是冷战的需要。那么这次颁给莫言呢?我认为是傍大款的需要。" 当前,欧洲人成天找中国借钱来减缓财政危机,中国企业正在大举并购欧洲的老牌企业,中国的能源企业正在投资英国的核电站和葡萄牙的电网,中国的消费者正在支撑欧洲顶级奢侈品。在这个地球上,中国不是大款又是什么呢?欧洲不傍中国这个大款,又能去傍谁呢? 笔者认同张颐武教授和王小东先生的判断。金钱上都傍中国了,语言以及文化方面也就不可避免了。这方面,精明的瑞典人并不迟钝。对于中国的经济实力的雄厚和中国企业竞争力的强劲,瑞典人应该有着切身的体会。早在2003年,中国就已取代日本成为瑞典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继2010年瑞典著名的汽车企业沃尔沃公司被中国的吉利汽车集团买下后,2011年,瑞典另一家老牌车企萨博公司也险些被中国企业纳入麾下。曾几何时,瑞典电信巨头、百年老企爱立信以及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等,一直位居全球顶级通信设备制造商行列。可是不知不觉间,中国的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异军突起,逐步蚕食了爱立信等企业的市场份额。2012年7月传来消息,华为公司2012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首次超过爱立信,荣登世界榜首。 2011年7月,瑞典教育大臣扬·比约克隆德公开表示:"我希望看到瑞典成为第一个在所有中小学都教授汉语课的欧洲国家。"比约克隆德计划在10至15年之内,全国中小学都将开设汉语课作为第二外语。有瑞典人总结得好:"今天让瑞典人学中文,是顺理成章的。就像瑞典人18世纪开始学习法语,之后开始学习德语和英语一样。" 今天,莫言能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然首先依靠的是莫言自身的努力,不过除此之外,我们恐怕很难否认华为、中兴通讯、吉利汽车这样的中国企业无形之中所提供的巨大帮助。 莫言获奖,离不开中国的崛起。那么中国崛起、中国成为全球大款,又仰仗着谁呢?在此我要提一下诺奖之外的另一次评选。 2009年底,"中国工人"群体荣登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评选的亚军。尽管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排名首位,但是,全球有六成网民认为他"根本不配",亚军"中国工人"成为大家心目中事实上的冠军。 《时代》总编辑理查德·斯坦格尔对此解释道:"几乎每年,中国对全球经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没有中国工人,就没有中国8%的经济增长,世界经济也会处于最糟糕的境地。所以中国工人是观察中国对世界影响的一个角度,这种影响实在是无法估量。"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之所以能够单枪匹马拯救全球经济,主要就是依靠了中国工人的贡献。"是中国工人撑起了中国的天空,因此不能只有外国媒体赞扬他们,中国应该牢记工人才是经济的支柱。没有他们,中国不能阔步前进;有了他们,世界才会感激中国。"澳大利亚《商业观察家》在《时代》评选"中国工人"为年度人物后做了这样的点评。 一个月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总统竞选提名演说中,曲折地表示了对中国及中国工人的羡慕。奥巴马指出,美国要重新恢复繁荣,就需要拥有像中国那样的工人、工程师和科学家大军。 遗憾的是,今天的中国人却似乎没有"牢记"这一点:工人才是中国的"支柱"。那无数为奥巴马所艳羡的优秀白领蓝领、工人工程师,在中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不论是从舆论的角度看,还是从现实待遇的角度看。长期以来,中国工人的付出与收入本来就不匹配,可是自去年以来,媒体上充斥着"劳动成本上升"的抱怨。像陈志武教授,竟然连区区劳动合同法都不容忍,而已故的被被南方周末封为宪政良心的蔡定剑先生,则认为确立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应该的。 中国工人当选2009年《时代》周刊年度人物的意义,要远大于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没有皮,何来毛?没有这些白领蓝领、工人工程师,华为、中兴通讯、吉利这样的企业就无法让瑞典人刮目相看,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间也可能要大幅推迟--如莫言自己过去所说的那样需要"百年以后"。因此,我们在祝贺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际,也不要忘记那些中国工人。 2012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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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
| 阅读: 1371
明学有通俗化市场化的特点。但是清人不以为然,认为明学束书不观、游谈无根。明人、清人各有偏重,虽然成就有丰歉,却也各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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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 阅读: 1327
计亚男、柳霞访问。杨义谈到,清人弱点起码有三条,可以概括为清学“三弊”。 第一,是不敢讲民族问题,第二,是民间问题,第三,是清代只有金石之学而没有考古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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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 阅读: 1501
在编辑国家清史工程所属文献整理项目《清人诗文集汇编》时,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编辑人员发现由北京大学图书馆送来的清代著名作家 蒲松龄的《聊斋全集》,竟然是失踪近八十年的由罗尔纲负责抄写、胡适和罗尔纲合作校勘的新编《聊斋全集》。这部具有极高文献和文物价值的名家稿本在1999年出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目》中被著录为“曲阜孔氏抄本”,迄今未见有研究胡适以及蒲松龄的学者提及,当然更谈不上整理利用了。胡适、罗尔纲抄校本的来历 罗尔纲(1901-1997),著名历史学家,太平天国史研究专家。广西贵县(今贵港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出版有《太平天国史纲》、《太平天国史》等。校勘整理蒲松龄《聊斋全集》一事,在罗尔纲的名著《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一书里,有很详细的记载。 1930年夏,胡适请罗尔纲到其家里抄写整理其父胡传的遗著。1931年3月,罗尔纲整理完《胡铁花遗稿》,胡适为了证明《醒世姻缘传》的作者西周生就是《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叫罗尔纲校正整理《聊斋全集》。当时最流行的上海中华图书馆出版的石印本《聊斋文集》仅收有蒲松龄的五十二篇文章,其中六篇还是伪作,这对研究这位大作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胡适借了两部《聊斋全集》的抄本,一部是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本,一部是淄川马立勋藏本,叫罗尔纲校其异同,编了一部新编《聊斋全集》。根据罗尔纲的校勘成果,胡适先后写了《蒲松龄的生年考》(后改题为《辨伪举例》)和《醒世姻缘传考证》两篇文章。 整理好的《胡铁花遗稿》被胡适携去台湾,其中的台湾部分,已于1951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出版,取名《台湾记录两种》。但是《蒲松龄全集》于1931年秋编成交给胡适后,一直不知下落。1986年罗尔纲为《聊斋文集的稿本》一文所作的《后记》中,还不无遗憾地说:“五十年代末,有一位东欧女作家看了这篇文章,到南京来要和我谈《聊斋文集》。当年这件工作是胡适叫我做的,编了《聊斋全集三种目录对照表》和编成那部二百一十九篇的新编《聊斋文集》后,已交回胡适,故无可奉告。” 其实,这部珍贵的文稿虽然几经波折,险遭散佚,却基本上一直没有离开过北京大学图书馆。1948年12月,胡适仓促飞离北平,他的藏书、手稿以及往来书信等,全都存放在其住所东厂胡同一号后院的五大间书库内,由他的儿子胡思杜照管。根据亲身经历者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邓广铭先生证实:1948年底,胡适所有的手稿、文件、书籍打包进一百零二只大木箱,全部寄存放于松公府北大图书馆。后来到了1954年,为了准备批判胡适的材料,中宣部从北大图书馆取走了大部分的胡适书信、日记和其他相关文件。1958年中宣部资料室解散,这批文件转到了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当时为中国科学院学部近代史所)。1962年下半年,文化部对胡适的藏书、书信和文件进行了重新分配:将105种善本古籍交北京图书馆收藏,一万五千余件胡适书信、手稿等文件交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藏书中的普通书籍仍旧由北大图书馆收藏。(张洁宇:《胡适藏书今何在》,载《中华读书报》1998年12月2日)因此,这个胡适、罗尔纲抄校本《聊斋文集》很可能就混迹其中,被当做胡适普通藏书的一种而湮没不彰。 1999年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目录》(1999年6月第一版)时,将这个本子鉴定为“曲阜孔氏抄本”,从而又瞒过了无数学者的法眼。直到现在,虽然学术界研究蒲松龄和胡适的热浪迭起,但是这个抄校本一直未被研究者提起,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胡适、罗尔纲抄校本的内容 这部由胡适、罗尔纲抄校的《聊斋全集》共三册,用毛笔抄在“新月稿纸”上,每页十行,每行二十字。胡适曾是《新月》杂志的发起人之一,他在家中指导罗尔纲编纂《聊斋全集》,所编内容就抄在了《新月》杂志的专用稿纸上。全书没有发现罗尔纲的署名,但是有几处眉批下署“适之”。全书按照内封面分为“文集一”、“文集三”、“文集四”、“词集补抄”、“诗集一”、“石印本文集词集校对条注”、“三种目录对照表”、“聊斋四种著作目录”八个部分,主要是除《聊斋志异》之外蒲松龄的诗文著作。根据集名和现存内容推断,这个抄本有所散佚,已经并非原貌。 全书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三种目录对照表”。这个表是罗尔纲整理《聊斋全集》所做的第一步工作。胡适叫罗尔纲把《聊斋全集》清华本和马立勋藏本中的文、诗、词的目录去和上海中华图书馆出版的石印本对照,列一个对照表。罗尔纲把对照表列成交给胡适,说:石印本的文和词,除了极少数之外,都是清华本和马本所收的。石印本的诗,共二百六十二首,没有一首是清华本和马本里面见过的。依据罗尔纲的对照表,胡适就写成一篇《蒲松龄的生年考》(后改题为《辨伪举例》),自称是“生平最得意的一篇考证学的小品文字”。这个对照表不仅对三个版本的目录进行了对照,还对正文题目一一进行了核实,遇有实际篇名与目录不符的,则注于每页表格左边。此外,在这个对照表之后,还附有三张抄写在“续修四库全书总目”专用稿纸上的蒲松龄诗歌目录,疑为胡适手迹。这就为两位大学者合作整理《聊斋全集》一事保存了更多史料,定能激发起研究者的无限兴味。 文集是全书的重要部分之一,胡适稽考《醒世姻缘传》的材料都从这个新编的文集中找到。胡适和罗尔纲“把清华本与马氏本就其相同的及独有的编纂起来,便得到了一部二百一十九篇的《聊斋文集》。这部新定的二百一十九篇本的《聊斋文集》,便是胡适藏本,在当时,除了蒲松龄的四百余篇原本和李鉴堂的搜集本之外,是一部篇数最多,内容最真确的本子,外间颇为重视”。根据文集内封上罗尔纲的小字说明,可知“文集一”是“以马本为底本抄写,后以清华本校之。故此集包含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文,以及马本独有之文”,现存蒲松龄的文章38篇;文集三“亦系据马本抄者,内包含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文,以及马本独有之文”,现存蒲松龄58篇文章和王士禛(原文题作“王世正”)《题聊斋文后》、王洪谋《柳泉居士行略》、孙迺瑶《聊斋遗集后跋》三篇文章;“文集四”是“清华本所独有的文章”,现存蒲松龄42篇文章(原有43篇,佚失一篇)、朱湘《聊斋文集题辞二》和孙庭橘跋文一篇。以上三本文集共存蒲氏文章138篇,与罗尔纲所称219篇者,尚缺81篇,应为“文集二”或“文集二”与其他文集共同散佚之文。 内封“诗集一”的标题旁有罗尔纲小字说明:“诗集以马本为底本抄写,复以清华本校之。故此集中包含马本与清华本共有之诗,以及马本独有之诗。”共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所标注页码自为起讫,总计存诗465题。每首诗校出的异文都标在正文上方,遇有补遗则抄录于页之左端。在罗尔纲的斑斓墨迹之间,有时会见到胡适的眉批和旁注。“词集补抄”包含唐梦赉《聊斋诗余序》和蒲松龄的词14阙,据此推断,罗尔纲应当抄有存词更多的“词集”,惜乎现已不存。 此外,罗尔纲还撰写了“石印本文集词集校对条注”,这一部校对条注,是以石印本为底稿,而以马本和清华本校对之,将异字异文条注出来,共为石印本的37篇文章、59阙词出了校记。从这些校记当中,可以看出罗尔纲治学的一丝不苟,比如《上布政司救荒策》一文,出条注多达106条;《大江东·新秋月夜病中感赋呈袁宣四》一词,校出异文25处。 全书最后一部分是“聊斋四种著作目录”。分别为《农桑经》目录、《拟表》目录、《拟判》目录、《怀刑录》目录。虽然有目无文,但却提供了聊斋杂著中特别是《农桑经》和《怀刑录》的细目,足资考校现存有关文献。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全书虽然主要由罗尔纲抄写校勘,但是发起整理以及制定凡例都有胡适之功,并且从胡适的多处批校中也可以看出其本人下了很大功夫。如“诗集一”《輓淮阳道》一诗上方,有胡适眉批“参看下文(页32)同题一首,似是同一首,有两稿,此为定稿。适之”;“文集一”《代毕韦仲为义仙韩邑侯寄子记》一文上方,还留有胡适为考证蒲松龄年龄而作的眉批:“丙戌为顺治三年(1646),蒲方七岁。第二丙戌为康熙45(1706),他六十七岁。”这部珍贵的由罗尔纲负责抄写、胡适和罗尔纲合作校勘的新编《聊斋全集》(以下简称“胡罗本”),在《师门五年记》中,被罗尔纲称为“胡适藏本”,而胡适在其《醒世姻缘传考证》一文中所称“胡适藏抄本”,大概也是指这个由师徒二人精抄精校的本子。发现这个校勘本的意义 罗尔纲深得胡适赏识,在胡适家先后共呆了五年之久,用他自己的话说,胡适的“师恩如春阳,我好比一株饱受春阳煦育的小草”。罗尔纲1943年写了脍炙人口的《师门五年记》(原名《师门辱教记》),书中真切细致描述了这段胡适培养人才、奖掖后进的佳话,出版后得到学界好评,盛行不衰。书中最可宝贵的地方,是“从来没有人这样坦白详细地描写他做学问的经验”(胡适《师门五年记》序),其实这个做学问的经验不仅是罗尔纲的,也是胡适的,因此此书“不但示人何以为学,亦且示人何以为师”(严耕望语),难怪一度“如同教科书一样在台湾销行”(罗尔纲记潘寿康语)。胡适1948年在写给罗尔纲的一封信中,说“这本小小的书给他的光荣比他得到三十五个名誉博士学位还要光荣”。 罗尔纲在书中特别谈到校勘整理《聊斋全集》这一段经历对他本人从事学术研究的影响。他说:“胡适叫我用对勘方法来编《三种聊斋全集目录对照表》,其影响之大,是出于他意料之外的。”“适之师根据我的对勘表作出这篇辨伪的实例,教导了我用对勘方法来解决考证问题。五十年代首先用来解决太平天国史料辨伪问题,写了我的太平天国史辨伪代表作《太平天国史料里第一部大伪书——〈江南春梦庵笔记〉考伪》。到八十年代,以长达十年的时间解决了《水浒传》的原本和著者的问题。”罗尔纲师承胡适,研究工作主要以考证为主,态度严谨,深得胡适治学精髓,在太平天国历史研究领域获得很大成绩。如今连同《三种聊斋全集目录对照表》(即“三种目录对照表”)在内的整个《聊斋全集》胡、罗抄校本的重新发现,不仅为这一段学林佳话存证,而且为研究胡适的治学方法提供了真实而具体的珍贵材料。这是1948年胡适遗留大陆的由众多藏书、手稿和书信等资料组成的“胡适文库”里的重要珍品。 其次,胡适、罗尔纲为把蒲松龄的诗文著作整理出一个定本做出了贡献,他们的校勘成果可用来订正现今流传的蒲松龄的诗文作品。胡罗本主要是利用马氏本和清华本的合编本,马氏本有宣统元年(1909)王敬铸《聊斋遗集序》宣统二年(1910)萧方骏《聊斋文钞序》,可知马氏本源自李鉴堂抄本,经过了王敬铸和萧方骏的两次删定。清华本是蒲松龄五世孙蒲庭橘的增订本,现在已经不存(清华大学图书馆已经查不到此书,《清人别集总目》亦无著录),因此通过胡罗本还可以一窥清华本的原貌。 1998年上海学林出版社盛伟整理编校的《蒲松龄全集》(以下简称“盛本”),是目前内容最完备校勘最精确的版本,编者对60年代路大荒编《蒲松龄集》详加校勘,校出异文三千多处,并甄别取舍,择善而从。编者参考了蒲松龄的稿本和很多旧刻旧抄本,但是没有见到这个胡罗抄校本。拿二者进行对照,异字异文触目皆是,比如胡罗本“聊斋四种著作目录”中《农桑经》目录“二月·种稗”一条,胡罗本条目下有小注“稗非,稊乃”,而盛本却作“稗,非稊乃”。依据胡罗本除了可以发现一些文字上的出入,还可以解决某些存疑问题。比如收在盛本《蒲松龄全集》附录里的《怀刑录》,是从日本庆应义墅大学影印而来,编者本来就对其真伪存疑,但是苦于没有确证,只好收在附录里。胡罗本“聊斋四种著作目录”中的《怀刑录》目录,与日本影印本完全不同,而内容却与收在蒲松龄文集里的《怀刑录·序》的宗旨相符,从而可定日本影印来的《怀刑录》必为伪书无疑。 胡罗本“文集四”清华本所独有的文章中,有一篇《又有小札十八则自草抄出未载友人姓字》,是不知收件人的十八则书信的汇编。初步检点后,只有十六则。其中除第三则胡适眉批注曰“此则已收入文集(一),题作《与王司寇阮亭先生》”,第五则胡适眉批注曰“此则亦已见文集(一),题为《与李淡庵》”,其他收件人均无着落。经过仔细和盛本《全集》对照,收件人均一一落实。其中,胡罗本中《与朱子青缃主政》和《与韩樾依逢庥刺史》误接抄在一起,应分为两个。第十六则《与李希梅》,盛本有“闻城内风波”至“可惧,可惧!”一段,而胡罗本同中山大学《聊斋文集》抄本一致,并无此段,可是胡罗本又将此段冠于书信《又与李希梅》之前。经过仔细勘察文义,发现此段文字与前后两信内容迥不相类,当为单独存在的又一封给李希梅的书信。这样一来,不仅可正盛本之误,而且离析出来,正好凑成十八则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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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6
| 阅读: 22314
无论是任何代际,任何地区,逃离社会历史都只能是一种自欺欺人。个体的失败感、历史虚无主义和装腔作势的表演都不能成为逃离的借口或者工具。从小资产阶级的白日梦中醒来,超越一己的失败感,重新回到历史的现场,不仅仅是讲述和写作,同时也把讲述和写作转化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实践,惟其如此,80后才有可能厘清自己的阶级,矫正自己的历史位置,在无路之处找出一条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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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1
| 阅读: 1541
岁月如梭,如今我已是耄耋之年。如若给自己的往昔生涯定个位,似乎是属于"一生只挖一口井"的自知自制而又心无旁骛的人。人人都崇敬那些在科学、艺术等领域"一生只挖一口井"的大师泰斗们,他们挖井不止,直至清泉涌出,源源不断,给人类文明以杰出的贡献,更突显一种令人格外怀念和赞叹的纯粹。我一生只挖一口井,却少有清清泉水涌出,但在漫长的生命历程和学术生涯中,那些启蒙我、鼓励我、鞭策我、为我提供动力、工具与条件的先辈恩师与友人却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60余年前,我一个来自四川小县城的高中生能进入令人响往的著名学府西南联大哲学系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复原后我又随之到了北京大学,实在是平生最大幸事。往事历历在目。在北大求学期间,贺麟先生讲授的"西洋哲学史"深深地吸引了我。贺先生在课上课下总是教导我们,搞西方哲学必须把教学、研究和翻译有机地结合起来,自那以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我始终牢记着先生的话,坚定不移地走在这样一条"三结合"的道路上。翻译工作也就成了我学术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翻译工作的进展和对翻译认识的深化,我逐渐明确地树立起了这样一个理念和信念--翻译必须力求忠实于原著的原旨原意。而回顾既往,我的全部译事实际上也正是在这个逐渐明晰起来的理念之光的照耀下进展的。 说到翻译工作,我不由自主地首先想起我跟冯至先生学习德语的情景。鉴于我对德国哲学的浓厚兴趣,除公共英语外,我一直盼望着能够学习德语。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了,1947-1948年度,冯至先生开设了一门德语专业班的德语课程,上下两学期,每周12学时。冯至先生是年轻学子仰慕的联大外文系的德语教授、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22岁就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昨日之歌》的才华横溢的诗人。能在冯先生的课堂上学习德语真是有幸之至。冯先生课堂约有30余人,先生教学极其认真,对学生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我记得,我们上第一堂课,他就是用德语讲授,营造一种语言环境。依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他用德语提问,也要求学生用德语回答。冯先生这种教学方式激起了我们这些初学者的极大兴趣与热情,但同时也就自然而然地对我们施加了一种学习压力。为了能听懂先生的讲课、特别是提问时不致落伍和尴尬,我们都要紧张地抓紧时间进行预习与复习,不敢稍有懈怠。德语的变格、主动被动态、以及代词、冠词的应用都很严格,与英语不同,开始很不习惯。冯先生从不孤立地生硬地讲语法,而是通过课本的小故事生动地讲授各种语法现象,培养初学者的德语思维习惯,同学们都感到受益匪浅。 冯先生在课堂上虽然很严格,一丝不苟,不讲情面,但在课堂外却很是平易近人,对学生十分亲切,诲人不倦,丝毫没有"大教授"、"大诗人"的架子。喜爱诗歌的同学总是团团围绕着先生七嘴八舌地问起歌德和杜甫的诗篇,而他也总是和蔼可亲地与之交谈,绝无居高临下、强加于人的迹象。我也就鼓起勇气到冯先生家里去请教,他热情地接待了我这个哲学系的初学者,耐心地回答我提出的各种问题,当我问到是否可以读点课外读物时,他随即转身从书柜里取出一本赫尔曼?黑塞的散文小册子递给我,向我简略地介绍了这位德语文学中的散文大师的成就和作品特色,并嘱我读完后再来换一本。这里顺便提一句,冯师母姚可昆也是留学德国的大教授,非常和蔼可亲。令人记忆犹新的是,冯至先生这位戴着金丝眼镜的著名的德语教授,似乎从来不着西装,总是穿着长衫。为提高学习兴趣,他还在课堂上教我们如何朗诵德文诗歌,他饱含激情,其神态举止,其地道的德式抑扬顿挫征服了大家,会使人忘记这是一位着长衫的中国教授。我不妨将至今不忘的、冯先生当年绘声绘色地在课堂上朗诵的歌德的著名小诗,附在这里,以表对冯先生的追思之情。 WANDRERS NACHTLIED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über allen Gipfeln Ist Ruh, In allen Wipfeln Spürest du Kaum einen Hauch; Die V?gelein schweigen im Walde. Warte nur, balde Ruhest du auch. 群峰之巅 是静谧, 树梢之间 你难觅 一丝微风; 小鸟深宿林丛, 不消多等, 你也归来其中。 (游子夜歌,欧凡 译) 说来,我对冯至先生的敬慕不仅来自学习德语的课堂,还来自先生在北大沙滩白楼大教室里座无虚席的演讲。那次讲的是丹麦哲学家、神学家、存在主义奠基人基尔凯郭尔的哲学思想,使我更多地看到冯至先生的渊博学识和在哲学上的深精造诣,仰慕之情与日俱增。演讲使我大开眼界,了解到,在当时的欧洲除了理性主义思潮之外,还有与之对立的基尔凯郭尔存在主义思潮。正是这位哲学家在19世纪上半叶,首当其冲地粉碎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思潮的枷锁,大力肯定了个人主观性的独立性和真理性,探讨了当时哲学家们所漠视的恐怖、战栗、绝望、危机、理性的崩溃等人类经验。在二次大战后,他的思想就从默默无闻中爆发流行起来了,成为存在主义的直接先驱。先生的精彩演讲可以说是首次在国内评介基尔凯郭尔的哲学,这对于有志于研究西方哲学的年轻学子其吸引力与启迪就不言而喻了。 还有一件印象较深的事,当时北大学生社团活动非常活跃,"新诗社"经常举办诗歌朗诵、新诗研讨和请著名诗人演讲等等活动。一次,冯至先生应邀在沙滩白楼大教室作关于德国极负盛名的诗人歌德、诺瓦里斯、里尔克的抒情诗篇的演讲。会场人山人海,险些把诺大的教室挤破。冯先生报告完后同学们自由发言提问,其中一位女同学的精彩发言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旁边的一位同班同学告诉我,这就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女"黛子"(乐黛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日后的漫长岁月中,她与我的同窗汤一介成为了我们家庭的最亲密和信赖的朋友。 继冯至先生之后,我还在田德望教授(后来翻译但丁《神曲》的著名大学问家)、德国教授弗朗克的课堂上继续学习过德语,德语的基础就是那时打下的。而今,我虽然年已八旬,在这些大师先生面前我永远是学生,师恩难忘。冯至先生是把我引进德语之门的第一位恩师,正是由于冯先生这样手把手地教会了我德语,我才有可能后来在贺麟先生的课堂上,如贺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对照黑格尔《小逻辑》的德文原本来读先生此书的译稿,并尽可能地提出一些翻译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贺先生的这种可以说是"不耻下问"的做法不仅表现出了一个"大学问家"、"大翻译家"的胸怀若谷的谦逊;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一个真正的学者为使自己的译文更加贴近原文的真实而孜孜不倦地追求的精神和反复校正的应有的负责态度。正是从先生课堂的薰陶里,我才慢慢地对先生所说"翻译是件难事"这句话有了较深一点的体会。 总之,在大学求学时期里,冯至先生教会了我受用终生的德语;贺麟先生使我耳闻目染到翻译之不易,使我初步懂得了应当以怎样的态度和精神来对待德文古典哲学原著的翻译,这些已在我的脑海里打下深深的、不可消除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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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 阅读: 1332
她写的中文信幽默又风趣,我和女儿都抢着看,不由得都和她通信了。结果我们一家三口都和她成了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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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7
| 阅读: 1549
“本文拟提出一种方法论视角,以考察围绕广义的“音”而展开的汉语新诗反省史,并由此探讨汉语新诗书写体的演变。这一问题又与以下意图有关:提供另外一种审视新诗史的可能,进而提供一种审视现代汉语书写体演变的可能,最后为反思我们的现代性提供一种语言和文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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