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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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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升先生,广东顺德人,民国二十四年毕业於北京大学历史系。随后进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潜心於中国经济史研究。民国三十八年以后,并先后於台湾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讲授中国经济史。民国七十三年当选中央研究院院士。全先生治学,务实求真。半世纪以来专题著述甚多,上自魏晋以迄战前,绵廷壮阔,根基深厚。他的学术见解与成就,举世重视。本文拟将他在中国经济史上的重要贡献作一简略介绍,挂一漏万。读者如果希望作进一步了解。请参考后文附全先生著作目录。一、唐宋帝国与运河 在中国经济史上,全先生对於唐宋时期的研究,贡献最著。《唐宋帝国与运河》一书,尤为千古不刊之作。在这本书里,他把运河的重要性,即运河的畅通与否和唐宋国运盛衰的关系,根据史实作生动的叙述与有条不紊的因果分析。这一创作的学术价值,不仅在唐宋史研究上极为重要,即对於了解近代以前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亦有莫大贡献。中国自商周以来至秦汉,政治、经济、文化重心都在北方的黄河流域,南方广大地区多未开发。但是,从魏晋到随唐的几百年间,中国经济南北二大区的相对生产力发生空前变动。汉末至南北朝时期,北方由於战乱频仍,胡人入侵,生产力大受破坏,汉人大规模南移。结果,北方经济衰退,南方不断开发。当中国再度统一(即隋唐时代),南方於是取代北方,一跃而为全国经济重心所在。 他方面,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在近代轮船兵舰发展以前,海洋实为天然屏障。中国边患,因此都在北方。历代都必须在北方沿边布重兵,以防亚洲内陆游牧民族入侵。同时,为了便於了解边情,控制边郡守军,以收指臂之效,中央政府也仍设於北方之心要。在这种情形之下,如何维持边境庞大驻军和首都的皇族及朝廷大小官员,便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唯有把南方剩余的粮食和其他物资大量北运。然而,中国主要河流都是由西向东,沿海交通在轮船发展以前又多危险(风暴及海盗)而不可恃,於是有建设一条南北交通的大动脉之必要。隋炀帝之开凿运河,主要原因在此。在这条运河把北方的军事政治重心和南方的经济重心联系起来,对於盛唐武功有无此贡献,以后这条运河能否畅顺,也和唐宋帝国国运息息相关。 唐初行府兵制,兵农合一,且中央政府机构还算简单,国都所在地的关中,粮食供需尚不致大相悬殊。可是到了七世纪后半的高宗时代,朝廷机构大为扩张,长安人口膨胀,同时府兵制又渐变为募兵制,军需民食大增,关中粮食供应便大成问题。原来隋炀帝修运河,自洛阳以达长江。从洛阳到长江一段,有三门险滩,尚末顾及。所以,唐初南方物资。可籍运河畅运洛阳,却难以大量输送至长安。高宗於是设洛阳为东都,此后直到玄宗(713-755)前期,天子及从臣常於春夏之间东幸,甚或常驻洛阳,时人称玄宗为「逐粮天子」。玄宗后期,由於名臣裴耀卿和韦坚相继改善河道运输一一改直为分段运输、修陆路绕三门险滩、关中另开运河以达至长安一一成效大著。江准米粮及其他物资,可源源运至关中。最盛时年达四百万石。玄宗非但无须就食东都,而且可倾力向西北发展,大唐帝国声威远播,使开元、天宝年间成为中国政治史上的黄金时代。 安史之乱(755-763)后,藩镇割据局面形成,运河的浚修与维护大不如前,运河的交通又不时被地方兵将阻断,大大地失去了联系南方经济重心的作用,唐朝国势於是中衰。吐蕃、回纥相继侵凌。到末年各藩镇自擅兵赋,互相争夺,运河水道破坏,长安供应被切断,政府财政破产,李氏王朝便不再也不能维持下去。五代期间(906-960),没有一个帝王能控制运河沿线地区,他们的政权也无法长夕维持。 北宋建都开封(汴州),在黄河平原上,与辽及西夏对峙。就地理形势来说,无险可守。一旦有患,实防不胜防。然而,和长安或洛阳比较起来,开封有一大优点,对於宋太祖选择国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当时从南方运到这里的粮食,每年多达六百万石。此外尚有其他货物,源源到达,支持北方军糈民食。北宋之能长多和北边及西北二大异族抗衡,运河一脉畅通,联系南方,贡献莫大。到了徽宗时侯,蔡京用事,政府用於购买粮食时的巨额准备消失,又改分段转运法为直运法,结果北运米粮减。钦宗时,汴京被金人围攻,运河上游又被盗贼破坏而溃决,河口浅阻,漕运不通,北宋军事上难以支持,终於崩溃。 此后宋室南迁,定都临安(杭州)。宋金两国以准河为界,对立了一个世纪,以后分别为新兴的蒙古所灭。据全先生观察,宋金对峙,运河南北分属二个不同的政权,而且北段完全湮塞,失去了沟通南北经济大动脉的作用,使宋金二国国力变得分散而薄弱。另一方面,杭州居运河南端终点,和长江南岸的镇江相连。长江诸路财赋,可以经由镇江入运河而达杭州,源源供应。南宋所以恣偏安一隅,达一个世纪之久,运河的经济功能仍然是个重要因素。 全先生在唐宋经济史上另一重大贡献,是他对於商业发展与都市化的研究。首先,为探讨交通运输对都市发展的可能影响,他选择这个时期运河沿岸三个重要城市――扬州、开封(汴梁)、杭州(临安)一一做深入的观察。其中开封及杭州分别为北宋与南宋首都,由於政治及军事上的重要功能,加上运河交通便利,使他们很快地成为庞大的商业城市。这二个大都市有个共通的特点,即首都所在,有大量人口(官员、军人、学生、地主、游客……)能将首都以外的财力转移到这里,以供消费。因此,它们的购买力很大,能够吸收全国各地甚至国外的货物到这里来销售。例如,开封所需粮食及工业品(丝织品、漆器、书籍、纸、笔、砚等),大都从东南的皖、苏、浙、闽、赣等地输入。药材和一部份丝织品,取给於四川。此外,木材取给於山西、陕西;盐来自山东、山西;鐡器及陶器分别从河北,陕西输入;奢侈品如象牙、珍珠、香药之类来自海外;战马自西夏、于阗而来,这种消费性城市的扩张,促进国内商业的发展;交通运输的便利,又加速都市的膨胀。[1] 扬州的兴起,在经济史上更具重要性。唐宋以前,中国都市大都由於行政或军事功能而形成。从这个观点来看,开封和杭州在宋代的繁荣,仍不脱离传统,不过规模远较前代为大而已。扬州在唐代的繁荣及以后取代扬州而兴起的真州,却纯由其商业功能的发挥所致。在〈唐宋时代扬州经济景况的繁荣与衰落〉一文中,全先生阐述这个城市在唐代繁兴的重要原因,是由於它「位於长江和运河的交叉点上,为南北交通要冲,实是全国货物最理想的集散地。」不但南方盐、茶、药材各货,即海外舶来品,也多集中於此,再经运河北运销售。商业发达,工业、运输业、金融业等亦相应而生。除商业大都会的兴起外,他也发现宋代若干地方,或由於人口增加,由虚市演变为市镇(见〈南方的墟市〉一文)。商业功能城镇的出现与增加,象徵著都市发展的新阶段。全先生在这方面的研究,无疑地起了带领作用。 其次,唐宋时代经济和往不同的另一方面,是国际贸易方面的转变。中国在唐宋以前的国际贸易,多沿「丝绸之路」与中亚各国交易。唐宋以还,由於南方的开发,航海技术的改进,及阿刺伯商人在海上的活跃,中外贸易大都转移到东南沿海。唐宋时期,中国沿海国际贸易商阜相继勃兴。广州、泉州、明州(宁波),可说是其中最重要的几个。在唐代和北宋,广州更居首位。全先生在〈宋代广州的国内外贸易〉一文中,对於了解当时国际贸易的性质和广州在国内外贸易所扮演的角色,做了一番切实的考察。根据他的研究,宋代广州输入品多为珍珠、象牙、犀角、香药等奢侈品。这些货品大多来自南洋。输出品则多为工业制造品,如五金、布帛、瓷器、漆器。此外,铜钱输出很多,广泛流布海外,遍及日本、南洋、印度、非洲东岸,几成为国际货币。 宋代国际贸易的经营,阿刺伯商人最为活跃。但是,华商和中国官吏经营南洋贸易者也很多。无论外商或华商,他们也从事广州与国内各地间的贸易。例如,将进口外货及两广多余的米盐,运销各处。当时广州与国内交通路线,大致有二条:一条沿著现今粤汉鐡路或附近北上,通长江西至四川,或经运河以达华北。另一条由海道至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沿海城市。广州的繁荣是建立在转运贸易之上。这也是由於发挥商业功能而兴盛起来的城市(全先生在唐宋经济史上尚有其他重要贡献,将并入下节论述)。 [1] 参考全先生论文〈北宋汴梁的输出入贸易〉和〈南宋杭州的消费与外地商品的输入〉。二、货币经济 中国经济自先秦至两汉,金属货币的使用有逐渐推广的趋势。但是汉末及魏晋南北朝期间,货币发展开倒车,实物货币盛行,自然经济居支配地位。唐宋时代,金属货币再度流行,而且进入纸币阶段,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瑞典――还要早六个世纪。然而,自南宋末期经元代以至明初,由於政府对货币管理不善,发行漫无限制,自坏币信;明清两代又回复到金属货币阶段。一直到1935年的法币改革,中国才完全废弃金属,采用纸币为通货。从早年开始研究中国经济史到现在,全先生一直对於货币与物价变动很感兴趣,他这方面的成就也非常大,他人实难企及。 民国30年底,他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0本发表一篇长文〈中古自然经济〉。这篇论文,到现在仍然是研究魏晋以至唐朝中叶中国货币演变的最重要著作。如前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然经济居支配地位。在这篇论文中,他提出三个问题,并从多方面考察,以求解答。第一自然经济何以在这个时期产生?他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战争。从汉末到隋初,前后有黄巾之乱、董卓之乱、八王之乱、五胡乱华、侯景之乱……等,结果人口锐减,土地荒芜,交通困难。尤以北方为甚,严重影响商业的衰落。其次一个重要原因,是主要币材—铜—的短缺。这又由於当时铜产大减及佛寺广铸铜像所致。铜的供给萎缩,铸币随之急遽减少。钱币缺乏,实物货币便自然地出而取代。第二,实物货币的使用,普通到何种情度?他从交易、租税、地租、及工资的支付各方面加以考察,都发现以实物(绢、帛、谷)为支付手段者多。第三,这种现象持续到何时才改观?据他的观察,一直到唐朝中叶安史之乱前后,一方面由於商业的发展,一方面由於铸钱的增加,金属货币才再度取得支配地位。唐德宗建中元年(780)的税制改革,将以徵收实物为主的租庸制度改为以徵收钱币为主的两税法,便是这种演变的明显标志。 他的〈中古自然经济〉的见解,在学术界并非没有异议。何兹全便以为这个时期南北二个区域情形迥异。北方因受战乱破坏,逆退到自然经济的境地。南方经济由於大量移民的迁入,反而逐渐开发与繁荣,货币经济乃居主导地位。[1]彭信威认为,「这一个时代,大体上可以说是钱帛本位的时代,钱为主,帛为副。」[2]这个时期,政治上四分五裂,战乱迭起,朝代更迭频仍,使用实物货币的普及程度,自然因时因地而异。但是,无论南北,这个时期钱币缺少和紊乱,是明显现象。在这种情形下,实物货币便相应出现。考察最近有关此一时期的一些著作,自然经济居优势之说,仍多为史家所接受。[3] 中国货币的发展,宋代已进入信用货币阶段,到元朝纸币成为唯一通货。然而,宋元时代实施纸币,最后都归失败。检查中国过去实行纸币失败的经验,全先生写了二篇重要论文――〈宋末通货膨涨及其对物价的影响〉及〈元代的纸币〉。据他的研究结果,不论南宋或元代,纸币的发行与流通过程,大致都经过了价值稳定、温和通货膨涨,及恶性通货膨涨三个阶段;而且纸币币值稳定与否的原因也如出一辙。 两代初期发行纸币币信之所以良好,主要由於发行数额有限,且有充分现准备。但是这种谨慎的发行政策,都因对外作战而无法维持。南宋在13世纪初屡与金人交战,金亡后又屡与蒙古为敌。军事支出庞大,税收不足,只好以通货膨涨手段来应付。元世祖统一中国后,仍不继征伐海外如日本、占城、爪哇等地,耗资至巨,后来更加上诸王赏赐及佛事费用激增,财政匮乏,於是很快步上南宋的后尘,以通货膨胀政策弥补财政赤字。到了末期,宋受蒙古进逼,领土日蹙。元末各地群雄并起,加以天灾频仍,收入锐减,纸币现金准备完全耗费,发行额则急遽增加。结果,币值狂落,信用扫地,两代政权都在恶性通货膨胀狂潮中覆亡。经过这二次惨痛教训,中国币制在明清两代又退回到金属本位。 明代中叶以后及清代约四个世纪期间,中国币制可说是银铜复本位,即银两和铜钱兼充市场交易的媒介和支付的工具。银铜复本位的实施,必须以这种金属的充分供应为前提。全先生对明清两代货币之研究,就是著重探讨货币供给,以明了币制之发展。在这方面没有人做得比他多,也没有人的成就比他大。为探究白银和铜的来源,他接连发表了下面十二篇论文――〈美洲白银与十八世纪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明季中国与菲律宾的贸易〉、〈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自明季至清中叶西属美洲的中国丝货贸易〉、〈明代中叶后澳门的海上贸易〉、〈明代的银课与银产额〉、〈明清时代云南的银课与银产额〉、及〈清代云南的铜矿工业〉、〈再论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明中叶后中国黄金的输出贸易〉、“Trade between China, the Philippines and the America during the 16-18th Centuries,” “The Chinese Silk Trade with Spanish America from the Late Ming to the Mid-Ch’ing Period”。这些著述大大地增进了我们对於明清币制形成的认识。 据全先生多年研究结果,明清时代银铜复本位之所以能相当顺利地运行,是由於银和铜这二种币材的供给大为增加的缘故。先就银的供给来说,国佞银矿产额对於货币用银的增加,自有贡献。其中最主要的银矿是云南银矿,从明代中叶到清代中叶,每年产量可能在三十余万至四十余万两。但是,当时银的主要来源是国外,而不是国内;美洲和日本的银产,尤为重要。自从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西方人发现新大陆和东方的新航路后,欧洲海上强权纷纷在美洲和亚洲掠夺殖民地。西班牙人首著先鞭,於十六世纪上半十六世纪上半征服中南美洲的墨西哥、秘鲁(Peru)、和玻利维亚(Bolivia)一带,又於1565年自墨西哥出发,占领了菲律宾,而成为一个跨越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大帝国。他方面,从十三、四世纪开始,已有中国商船往来南洋各地,并有不少华人聚居菲岛。西班牙人占据菲岛后,中菲贸易大量展开。中国与美洲间的贸易也通过菲律宾而快速发展起来。当时菲岛生产落后,在那里统治的西人生活必需品(如粮食)以至军需用品,都要靠华侨商人供应。中国丝货更为菲岛及美洲西人所喜好。中国商品(特别是丝货)於是大量往菲岛输出,大部份丝货更以大帆船从菲岛输往美洲。为购买中国货物,西班牙人找不到适合的货物来交换。但是他们有一项产品,中国人都乐意於收受,那便是西属美洲出产的丰富白银。这样一来,随著中菲贸易的进展,每年都有大批白银从美洲经菲岛输入中国。据全先生观察,初时每年仅数十万银元,十六世纪末叶超越百万元,到了十九世纪增至二百万元以上,十八世纪每年更高达三、四百万元,到了十九世纪初期减至一百五十万元。他的估计从1517至1821年的二个半世纪期间,约有二万万银元自美洲经菲律宾流入中国。 其之,与西班牙人争雄海上的葡萄牙人於1557年占领澳门。葡人以澳门为据点,也积极开展中外贸易。他们向中国大量收购丝货、棉布、瓷器……等,分别往三个方向输出,以谋巨利。第一,往西运至葡人在印度的根据地果亚(Goa),一部份更转运至欧洲。第二,往北运至日本长崎。明末倭寇为患,中国政府禁止日本通商,葡人趁机充中日贸易媒介,以满足日人对中国货物的需求。第三,也往南运至菲律宾。结果,大量白银也不断地由这三个方向流入中国。十六、七世纪之交,日本为世界上仅次於美洲的盛产白银之地。据估计葡船当时运往长崎的中国货物,每年约值一百万两以上,稍后有时甚至高达二、三百万两。 十八世纪以至十九世纪早期,英、美、法、荷诸国也载运大量白银到中国,以购买丝、茶等产品。英西东印度公司输华白银数量更居魁首。十八世纪后半,广州一地每年输入白银达四、五百万银元之多。据摩尔斯(H.B Morse)估计,由1700至1830年期间,广州一地净输入白银约共四万万银元;再加上其他港口的输入,总数当在五万万元左右。 现在再看铜的供给情形。明代铜产不盛,铸钱远较前代为少(元朝除外)。十五世纪纸币停止流通后,用银多於铜钱。有清一代,不但白银日多,铜钱流通数量亦大为扩张。清初铸钱用铜,多从日本进口,称为洋铜。从十八世纪早期开始,清政府积极发展国内铜矿,云南铜矿产量扶摇直上。雍正朝(1723-1735)前期,每年产量从一百万斤增至四百万斤。从干隆五年(1740)到嘉庆十六年(1811),年产大多维持在一千万斤以上。铜产丰富,足以满足全国铸钱的需要。十八世纪到十九世期早期,铜钱流通额持续大量增加,白银流通额并驾齐驱。银铜复本位制,可说已发展至成熟境地。[1] 何兹全,〈东晋南朝的钱币使用与钱币问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4本(1939)。[2] 彭威信,《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页214。[3] 参阅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页490-495;韩国磐,《南朝经济试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页173-179;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三联书店,1980),下册,页555-581。三、物价史研究 关於中国物价史的研究,全先生更属开路先锋。[1][2]研究二十世纪以前的中国物价,非常困难。首先是材料缺乏,无论是官书、地方志、或私人著述,记录零碎而又多不明确。原始材料如商店帐簿、土地买卖契劵、收租簿、官方报告,保存无多。其次,中国过去币制和度量衡不统一,斗的大小、秤的轻重、尺的长短、地亩的宽狭,因地因时而异。银两和铜钱的成色及重量,也各地互异,且有公铸私铸之别。因此,即使千辛万苦收集到一些物价材料,仍然难以作时间上或地区间的比较。在重重困难之下,全先生多年来日以继夜地搜求整理,做出了可观的成绩。今天我们对於民国以前约一千三百年间的物价变动,有一个粗略的了解,不能不归功於他。 满清入关以前的物价变动的趋势,除前述二篇有关宋、元纸币通货膨涨的著述以外,他还著有〈唐代物价的变动〉、〈北宋物价的变动〉、〈南宋初年的物价大变动〉、〈宋明间白银购买力的变动及其原因〉、及〈明代北边米粮价格的变动〉等论文。现将他研究唐、宋物价的成果简述如下:关於唐代约三个世纪期间,他发现曾经发生三个物价下落时期和四个物价上涨时期:(一)开国后十年(618-627)因承随代几度对外征伐之后,加以农产失收,物价昂贵。(二)从贞观初期到高宗前半期许(629-666)约共38年间,政府鼓励生产,改善钱币,田禾丰稔,百物低廉,是政治史上的贞观永徽之治。(三)高宗后期到玄宗即位之前近世纪期间,钱币贬值,水旱间发,物价有腾涨之势,不过上涨程度并不厉害。(四)开元、天宝时期(713-755),社会经济繁荣,百物丰盈,物价廉贱,是历史上难得的升平盛世。(五)公元755年安禄山叛乱,结束了这个千古歌颂的黄金时代。此后三十年间,因受战争破坏,凶荒迭见,以致物价空前飞涨。(六)从德宗贞元间到宣宗大中年间(785-859)的七十余年,物价有长期下降之势。这是由於政府实施砍税法,人民必须以钱纳税;同时,商业发达,对於钱的需求亦增。他方面,铜产不足,佛寺及工业用铜又大量增加,市场上钱的供给不能适应需求,演变为钱重物轻的现象。(七)唐代的最后四、五十年(860-907),战乱连年,灾荒频仍,物品供应非常缺乏,物价於是又扶摇直上。 同样地,全先生也把北宋物价变动勾昼出一个轮廓。他将北宋一百六十多年的物价变动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960-1022),物价长期下落,主要是由於农产增加和货币紧缩二个因素所造成。第二个时期(1023-1067),因受西夏战争影响,耗费甚巨,财政收支失去均衡,物价上涨。第三个时期(1068-1100),物价趋向低落。他认为当时物价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王安石实行募役、青苗等新法,对於货币的需要大增。第四个时期(1101-1127),物价升腾。此时政府铸钱贬值,加以私铸流行,所以币值大跌,被金人围攻时,交通阻断,更加速物价飞跃趋势。 考察北宋铸钱数额,在第一时期内每年低至五十万贯,高不过一百八十万贯。在第二个时期,每年大都铸钱百余万贯。第三个时期,铸额突增,每年最少约二百九十万贯,最高达五百万贯以上。[3]王安石新法,固然大为增加货币需求,同时货币供给也大幅扩张,所以物价是否趋向下降,值得商榷。当然,当时物价水准王如对西夏用兵时那样高涨,是易於了解的。 全先生对於清代物价研究,用力最勤。他对於这个时期物价史的贡献,我以为比他在唐宋物价研究上的贡献还大。他研究清代物价的著作包括后列数种:《清中叶的米粮市场与贸易》(Mid-Ch’ing Rice Markets and Trade, 与Richard A. Klaus合著)、美洲白银与十八世纪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清雍正年间的米价〉(与笔者合著)、〈清中叶以前江浙米价变动趋势〉、〈近代四川合江县物价与工资的变动趋势〉(与笔者合著)、及〈清康熙年间江南及附近地区米价〉。他的粮价研究,对於增进清代经济之了解有二大贡献:第一,他发现从十七世纪末直到十八世纪终了,粮食和其他物价有长期上升的趋势,而且这种上升趋势和当时美洲白银的大量进口有莫大关系。如前所述,明清时代,白银已成为中国主要货币之一。但是,中国国内银产不丰富,白银的来源主要在国外,尤其是美洲。当时西方人到东方殖民贸易者日多,对中国丝、茶等产品需求很大,於是随著中外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白银流入中国。白银进口越多,市面上流通的货币数量也愈多,结果造成长期物价上升的趋势。 有一点值得指出,即十八世纪的中国经济空前扩张。人口约从二亿上升至三亿左右,耕地从七亿五千万亩增加到十亿至十一亿亩。其次,国际贸易大社发展,国内各地区间贸易也显著增加。再次,若干专业的工商市镇纷纷出现。这些现象€显示,当时全国的生产与所得也大幅膨涨。[4]生产与所得增加,市场交易数额扩大,对於货币的需求也必相应增大。在这种情形下,白银流通额增加,末必会造成物价的上涨。 不过,十八世纪在中国流通的货币不只白银一种。金属货币还有铜钱,而且铜钱铸造和流通额也大量膨涨。还有,到十八世纪后半,由於商业发展的需要,市场上私票(钱票及银票)流行。这些私票,系由银钱业或商号发行,大多无十足准备。一元现金准备发行数元私票额,是通常的事。这样一来,私票俨然而为货币一新部门,和白银、铜钱鼎足而立。它们不但大大增加货币流通量,而且促成流通速度的增加。所以,我以为十八世纪的物价长期上升,是这三种货币同时大量扩充所造成。 他在清代物价研究上第二个重大贡献,是他对於各地区间粮价水1准的酋异和各地间经济交流的考察。在十八世纪间,中国南方产米各省的粮价水准,以东南沿海的粤、闽、浙、苏等省为最昂,长江中上游及内地各省(安徽、江西、湖广、四川、广西)则比较低廉,这是由於前者人稠地狭、粮食不足,后者人口相对稀少,粮食有余,这种现象—各地区间粮价水准的差异—对於促进各地区间经济交流起了莫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米价从四川、湖广、江西、安徽等地经长江水路运到下游及东南沿海销售;广西剩余米粮地也经由西江顺流而下,运到广东各地出卖。当时东南沿海地区粮食不足问题,主要是透过市场的运行而解决的。清政府的粮食政府运用,如常平仓积储、截留漕粮备脤等,其效果远不如市场机能。 其他方面,东南沿海人口过剩地区向内地输出二项主要东西:一为人力,一社为工业品。整个十八世纪中国国内人口流动,最主要的方向是从长江下游及东南沿海一带往江西、湖广、四川等地移动。大量移民的结果,内地农业资源得以开发,也解决了东南沿海人多地少、粮食不足的危机。鸦片战争前长江下游出产工业品内销的最明显例子,是江苏的棉纺织品。在这里生产的棉布,通过长江运销内地的最明显例子,是江苏的棉纺织品。在这里生产的棉布,通过长江运销到内地各省。[5]由此可见,全先生从货币、物价、国内外贸易、人口移动等多方面探讨,把清代经济史研究推展到新的境界。他的研究大大地增加了我们对清代经济的认识。 [1] 柳诒徵在1930年写了一篇〈江苏各地千六百年间年间之米价〉,发展於《史学杂志》2:3、4。这篇文章属笔记性质,作者没有进一步做科学的研究。 [2] 清代各省官员向皇帝奏报的粮价资料,相当丰富,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及北京第一档案馆。 [3]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页451。 [4] 参阅拙著,《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1644-1937)》(中央研究院经济所,1981),页25。 [5] 参阅全先生〈鸦片战争前江苏的棉纺织业〉及他与笔者合著「清代的人口变动」二文。四、中国近代工业化 受了鸦片战争和英法联军二次失败的教训之后,中国在晚清同治、光绪年间产生了仿效西方练兵制器的洋务运动,这也是中国工业化运动的开始。和近邻的日本,约略同时起步。然而,几十年后两国成绩相去霄壤。日本到二十世纪初已在东方称雄海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跃而成为世界五强之一。中国到抗战前夕,却依然是个经济落后国家,全部国民生产中由现代部门所贡献者,不过占八分之一。[1]中西近代工业化何以成绩这样令人失望?这个问题也是全先生多年来注意的一个重点。对於这个历史上的重要课题,他也成为研究的先驱。 对於这个问题的处理,他一方面就中国近代工业化的进展做一个广泛的考察,一方面对於一些关键企业、关键地区,和关键问题作深入的个案探讨。〈甲午战争以前的中国工业化运动〉和〈近代中国的工业化〉二文便属於前一项。〈清季的江南制造局〉、《汉冶平公司史略》、〈清季鐡路的官督商办制度〉、〈清季的商办鐡路〉(与何汉威合著)、〈清季鐡路建设的资本问题〉、〈上海在近代中国工业化中的地位〉、〈山西煤矿资源与近代中国工业化的关系〉等论著,都是后一类的研究成果。 他把中国近代工业化的进展(至抗战前夕止)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同治四年(1865)江南制造局成立到1894年甲午战争为止。这个时期工业化的最大特点是国防或军事工业的建设。除了江南制造局外,福州船厂、天津机器局、汉阳枪炮厂、汉阳鐡厂等都在这个时间设立;目的在采用西方机器来制造枪炮轮船,加强国防。同时,这些工业都是官办企业。第二个阶段从甲午战争到第一次大世大战前夕(1895-1914)。这个时期,由於列强在华获得直接投资特权,各国纷纷在华设立工厂和建筑鐡路,所以外资在中国居重要地位。其次,除了外人在华筑路以为政治经济侵略的工具外,国人也感到发展交通运输的重要,因此鐡路建设大有进展。再次,政府鼓励私人兴业,以增加财富,在商战中挽回利权,因而商个时期有好些民族资本企业和轻工业的兴起。第三个阶段从1914到1937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及战后短期间,欧美各国工业品输华数额大减,给予中国民族工业一个发展的大好机会,尤其纺织工业,空前薘勃。但是到了二十年代,民族工业又遭受到外资的沈重压力,日本资本更一直在华加紧扩充,以致战前许多重要工矿企业都在外资控制之下。还有,战前工业都集中在极少数地区――上海、天津、武汉、东北。上海一隅,工业生产竟居全国之半。现代企业在广大的内地,仍寥若晨星。全国每人平均工业生产价值,和欧美甚至日本比较,微不足道。 他的许多关於近代中国工业的个案研究,主要在探求战前中国工业化不能起飞的原因。他这方面种种著作中可归纳而得的结论,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下列因素:资本缺乏,人才缺乏,计划、组织和管理不当,社会政治环境不良。的确,江南制造局的机器设备不完善,商办鐡路成绩低劣,汉冶萍公司债台高筑,终至为日人所控制,山西丰富的煤矿不能大量开发等等,资金筹措困难,都是很重要的原因。关於这一点,全先生更进一步探究,他认为国民所得低、储蓄微簿;信用机构健全;及屡次对外战争失败,赔款负担很重等三点,是造成资本贫乏的主要原因。 资本和人材的缺乏,是后进国家经济发展中普遍遭遇的障碍,但是,当时中国是否贫穷得几无余力投资,有待商榷。据最近美国一学者研究,战前中国国民生产净额除去大众基本消费之外,潜在剩余(potential surplus)当不下国民生产的四分之一。然而,当时投资仅占国民生产的百分之五左右。这些数字明白显示,当时国民生产中一可观部份,耗用於非必要的消费上了。[2]所以,我觉得战前中国工业化的资本问题,关键不在太穷,而在於不能将潜在的剩余导入投资途径。 要将潜在剩余导入投资,不外三个途径:一为投资人自筹资本,或组织公司,发行股票及债券。二为以银行为枢纽,吸收游资,然后以贷款或承购(underwriting)方式,将资金转移到生产途径。三为政府以课税或公债方式,减少不必要消费,而将潜民间的剩余资源徵集起来,用於直接投资(如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或辅助私人企业。依乔欣克隆(Alecxander Gerschenkron)的研究,依靠第一种筹款投资途径,只有在经济较发达、商业信用较建全的国家,才有可能;经济愈落后,信用愈不健全的国家,政府在筹措建设资金方面必须负担起越大的责任。[3]十九世纪后半到二十世纪初工业化的国家中,德国主要靠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负起筹集资本的功能,俄国则主要靠政府的强制课程方式。日本则一方面改革税制,一方面鼓励银行的设立,双管齐下,以解决工业资本问题。但是,中国银行业发展迟缓,到1930年代还不及日本经济起飞前夕(1880年代)的水平。[4]中国政府从清末至战前,又没有对税制作根本改革,掌握财源很有限,因此每每捉襟见肘,难有作为。[5] 同样地,为了解决工业化人才问题,德国和日本政府在十九年世纪后半期,都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教育制度,包括义务性的小学教育,以至训练专才的大学及研究所。结果,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不但文盲几乎全部扫除,而且产生了大批的科学家及技术人才。然而中国的传统科举取士,到1905年才取消,此后三十年,政府对於教育之投资人,也没有积极进展。人才缺乏,企业界的计画、组织、及管理,自然难望健全。 至於二十世纪上半社会政治不安,战乱频仍,对於工业发展有极不良影响,更无庸讳言。全先生在他的《汉冶萍公司史略》中指出,民国成立以来,内乱时发,汉阳鐡厂每每炉毁敷停,萍乡煤矿常因战事停工,大冶鐡矿屡被迫向地方政府捐款。在这种情形下,营业如何能望兴旺?他又说:「当日中国一般的工业,也像汉冶萍公司一样,饱受军阀或政府的摧残,以致凋零衰落,能够逃出这个不幸的命运的,简直是凤毛麟角。」[6]宁不令人扼腕兴叹!事实上,当日上海一地工业化之所以一枝独秀,除了它的地理位置优良,交通运输方便以外,外人租界所在,环境较为安定,以致内地资本与人口纷纷往上海流入,也是一大原因。上海和广大的内地互相对照,犹如沙漠中的孤岛,实为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畸形现象。[1] Ta-Chung Lin and Kung-china Yeh, The Economy of the Chinese Mainland 1933-1959(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5), pp.66, 69. [2] 参阅拙著,《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1644-1937)》,页85-86。[3] Alecxander Gerschenkron, Economic Backwardness in History Perspectiv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pp.5-30.[4] 拙著,前引书,页88。[5] 我曾作一初略估计,满清政府末年的课税收入,尚不及国民生产总额的百分之三。见拙著Land Taxation in imperial China,1750-1911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3)p.133.[6] 《汉冶平公司史略》,页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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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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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必须明确的是,从政治意义上说,「中国」常常不止是被等同於「王朝」,而且常常只是在指某一家某一姓的「政府」。政府即政权是否可以等於「国家」,国家是否可以直接等同於「祖国」?这是一些仍然需要明确的概念,一些政治认同常常会影响到人们的文化认同,甚至消泯人们的历史认同,这是很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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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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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lood Road--The Mystery of Shen Dingyi in Revolutionary China》一书,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教授萧邦奇(R. Keith Schoppa)关于20世纪10-20年代中国政治研究的一部力作。该书于1995年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当年便荣膺美国列文森图书奖中的优秀史学著作奖。该书的中译本《血路--中国革命中的沈定一传奇》于1999年9月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推出,翻译者为周武彪先生。 当你偶然从书架上拾起这本书开始阅读的时候,你很难一下子意识到你手中拿着的是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本书第一章的叙述风格使得该书更象是一部畅销的侦探推理小说。作者在长达八页的篇幅中,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并不复杂的事件:1928年8月,本书主人翁沈定一从他的家乡--浙江省萧山县的衙前村--去省内的风景名胜莫干山消夏。他在那里盘桓两日,会晤了一些老朋友。而后,他在回家的途中遭到枪手的暗杀。穿插于这些事实之间的,是大量的对当时历史背景的介绍、对沿途自然人文景观的琐碎记述和对主人翁内心感受的主观推测;接着,是对突如其来的暗杀过程和血腥场景的细致的描述。最后,由于杀手的成功逃逸,使得这次暗杀事件显得扑塑迷离,给读者留下许多悬念...... 当然,这本书的巨大成功决不仅仅归因于作者巧妙的整体构思和高超的写作技巧,它能获得列文森图书奖,更重要的原因,我想,在于作者以一种深入浅出、举重若轻的叙述方式,详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20世纪初期中国政治的一般面貌。书中的许多观点反映出作者对民国政治和中国革命的深邃见解。作者在《提要》中说明:"本研究的主要意图还是为了通过研究沈定一的交往、经历和死亡以及其中蕴涵的本世纪10年代晚期和整个20年代中国社会、政治、文化裂痕及结构,以考察20年代中国革命。"综观本书,我认为作者成功地实现了上述意图。 按照近年来西方学界颇为流行的理论研究范式,萧邦奇在本项研究中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对主人翁沈定一"身份"(identity)的界定。他选择这样的角度切入主题,是基于以下认识: 在整个20世纪的巨大挑战和曲折地探索新的政治和文化正统的过程中,中国人的身份问题始终居于中心地位。......在巨大的、令人目眩的社会政治变迁背景下,个体不得不把自身的身份问题与社会、国家、民族中的其他人的身份问题紧密联系起来。而急剧的革命变迁造成的相当的政治与人身不安全也使得个人必须面对身份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须建构或重构身份。 为了确定沈定一的"身份",萧邦奇在研究中主要借助了"社会网络"的概念和方法。他认为"社会"是"个体间通过广泛的私人联系而形成的联结体或聚集体。这些可能既是横向又是纵向的联系随之又组成社会关系束和关系网,而后者又是社会组织和群体诸如政党和派系结构的基本成分。"在作者看来,"社会网络"不仅是构成社会的要件,而且是决定社会发展变迁的一种动力机制。 在运用"网络"概念和方法对大量史料和史实进行梳理的过程中,萧邦奇发现:"个人并不只简单地从属于一张网,而是属于许多重叠的网,这些网决定了个人的社会位置并塑造其身份";"许多精英的身份具有变化的轨迹,随着社会情境的变迁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和适应性。" 正是基于对沈定一在不同时期(如辛亥革命前后,北洋政府时期,五四时期,国共合作时期,国共分裂之后等)、不同"场所"(如全国范围,浙江省内和萧山衙前等)所处的众多的、相互交叉重叠的"社会网络"的深入研究,萧邦奇向我们展示了沈定一作为"地主少爷"、"清朝县官"、"辛亥革命的拥护者与参与者"、 "地方自治倡导者"、"新闻记者和五四精英"、"农村教育家和农民运动先驱"、"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主要成员"、"国共合作时期的跨党分子"、"西山会议参与者"、浙江省"清党委员会负责人"、"国民党内的反对派"和"反地主的地主"等多重复杂的政治面相,从而使我们对沈定一这一历史人物的认知超越了我们所熟知的"好人"或"坏人"、"革命"或"反动"的简单二元模式,使沈定一的形象显得更加生动、丰满和真实可信。 ( 其次,通过对沈定一所处的"社会网络"的末梢和外延的分析研究,萧邦奇在界定沈定一个人身份的同时,还连带地向我们展示了一幅20世纪10-20年代浙江乃至全国政治舞台上活跃着的政治精英的群像。这使我们对"沈案"的历史背景有了一个更全面的整体把握。 第三,通过研究"社会网络"形成和裂变的基因,萧邦奇还向我们立体地展示了10-20年代中国革命阵营内外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从而逐步明确了沈定一在萧山衙前、浙江乃至全国的政治对立面--"沈案"的潜在主谋。 在该书的第九章,萧邦奇为我们列出了五种不同类型的嫌疑人:(1)衙前东岳庙庙祝;(2)嵊县蚕茧商人;(3)萧山县地主;(4)共产党或个别共产党员;(5)国民党或个别国民党员,并根据他(它)们各自可能产生的暗杀动机的强弱程度、组织和实施暗杀计划的各种能力、以及"沈案"发生后各方的反应,最终将暗杀的主谋锁定为国民党内的蒋介石集团,指出这是一场"为阻止政治成功和潜在叛乱而实施的谋杀"。尽管萧邦奇的上述推断缺乏直接的证据,还不能作为历史的定论,但作者基于大量的史料史实所作出的严谨周密的逻辑论证,依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映象。 在萧邦奇看来,沈定一在浙江和全国政治舞台上的沉浮和他的最终死亡,是20世纪10-20年代中国革命发展和蜕变历史的一个缩影。中国革命的悲剧在于: 在革命的早期阶段,许多怀着不同政治和知识信念的人们,面对已被鉴定和确认的共同敌人会聚成广泛的反帝反军阀的包容性动力源。五四时期所崇尚的宽容、开放和实验意识正是这整个时期的时代精神。......但是,到20年代中期,当革命运动开始显示出可能即将成功的迹象时,革命过程却变得日益富于排他性而不再是包容性。 在短短十年间,政治宪政文化及其对程序和法律的强调即被顺应革命而兴起的尚武风尚吸纳和摧毁。 造成革命异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其中也包括沈定一自己在浙江和全国政治舞台上的所作所为。而这,又正是造成沈定一生前死后毁誉不一的重要原因。 在围绕"沈案"的研究叙述中,字里行间,作者还很自然地表露出他对"革命"的独特看法和他所遵奉的历史观。他写到: 革命并不是主要只依靠非个人的社会、经济力量或意识形态斗争就能解释的过程。相反,革命是男人和女人们的故事。这些处于不同的社会关系和推进力中的人们,常常是别无选择地被卷入他们所不能控制和引导的革命形势和风暴之中。 革命过程中的日常决策和行动产生于类似的事件、发展和关系,而不是普遍的意识形态、政治一致及发展。为了理解革命,我们必须把主要的关注点放在日常人生经历和社会过程,人们的思想发展和行动正是来自于此;我们也应把我们的主要关注点置于活生生的个体之上,不同个体的目标相同,但可能来自于多样的动机。 如果我们把萧邦奇的上述观点验之于沈定一的个人经历,是言之成理的。 如上所述,对《血路》这本书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读法。如果把它当作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去读,在故事的结尾没有能够最终确认"沈案"的主谋,不能不使读者感到某种缺憾。但在我看来,既然该书是一部以浙江为主要"场所"、以沈定一为中心人物的民国政治个案研究专著,在我们读完全书以后,谁是"沈案"的元凶似乎已经并不重要,因为作者已经成功地运用"沈案"所造成的悬念,巧妙地将读者的思绪引入到当时的历史情境之中,使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对20世纪初期民国政治和中国革命的了解更进一步。 后一种读法,或许更符合作者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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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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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清代所说的二十四史中,最后九部正史记述了从唐朝到明朝这一时期的历史。唐朝有两部正史,即《旧唐书》和《新唐书》。接下来的五代,也有两部正史,即《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其余的宋、辽、金、元、明五个朝代,各有一部正史。这九部正史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历史系列,它们代表了公元618年——1644年之间各王朝历史的官方记录。这些王朝在618至1644年之间的某个时期,曾统治着整个中国,或统治过中国相当大的一部分。要研究这些正史的编修原则和方法,则有必要对中国官方修史工作的组织作一些阐述。 这九部正史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每一部正史都是在随后的朝代内编修起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随后的朝代内汇编起来的。这似乎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不值得研究的事;然而,这件事本身还是颇有意义的,其意义就在于“国亡史成”这一原则始终未变。汇编前朝的官方历史,表明后朝对前朝的承认,或者,至少是暗示着某种承认。 第二个特点是,这种汇编通常是有一个编修班子或修史局完成的,也就是说,是由官方委派的一组史家完成的。唯一的例外是《新五代史》,它又称《五代史记》,是史家欧阳修的私人著作。而且,这九部正史与唐以前的正史,在编修方法上也是不同的。唐以前的正史通常是由个人或某一学派的史家,以私人或半私人的形式编修的,而这九部正史则是在皇帝的主持下进行编修的。自唐朝起,官方修史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变化通常被看作为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第三个特点是,象往常的正史一样,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纪传体”的编撰体例。更进一步地说,这九部正史都是采用混合型的体例编修的。这种形式的史书,通常包括二至四个常规部分,它们互相补充。混合型的纪传体与编年体有着鲜明的对比,后者也往往用于一些重要的、有影响的史书之中,但绝不会用于编修正史。混合型纪传体与正史联系十分密切。故而,早在唐朝时期,人们就用混合型纪传体史书,来界定“正史”这一称谓。 上述特点将引导我们去探究本文所要论述的九部正史所采用之编修原则和方法。在开始论述之前,有必要对这九部正史的史料来源,特别是前朝保存下来的官方记录作一简略的评论。这些史料记述了一系列短时期内的史事,涉及到某一王朝相继在位的君主统治时期的历史,其中,某一君主统治时期的一系列记录,往往成为下一个君主统治时期内编修国史的一个史料来源。主要的官方记录是每个皇帝的“起居注”以及其它补充材料(主要是宰相及其下属写的“时政记”),构成了编修“日历”的主要史料。而且这些材料也是编写某个皇帝“实录”的主要史料。“日历”和“实录”都是编年体。重要人物的传记,由记录传主死亡的有关方面提供。传记的材料可以来自官方的记录,也可以出自私人的有关记述,如墓志铭或家谱。有些王朝的皇帝还命令史官根据上述材料以及其它由政府汇编的材料,如所谓“会要”或“会典”等法令集,以混合型纪传体的形式,编写所谓“国史”。 这些官方记录,从“起居注”到当朝编修的“国史”,都是大部头的著作。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些记录只有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而且,只有那些被授权的人,才可能查阅这些材料。也就是说,这些记录都是国家的机密档案。唯有法令集是个例外,可以任官员和学者们印刷或购买。在传给下一个王朝之前,这些记录要经过一、二次甚至三、四次的修改。这种修改一定是由皇帝下令进行的,而且,都是因为政治的缘故。但是,只要这个王朝依然存在,那些未被修改的原文便不可销毁,因为皇帝随时都有下令再行修改的可能。在修改时,要求查阅旧有的各种版本。对宋朝皇帝的“实录”来说,尤其如此。如果能够占有这些官方的记录,那么,史局在编修该王朝的正史时,则非常容易。故而,有些正史的编修,在很短时间内便告完成。元朝时期编修的宋、辽、金三部正史,只用了二年半时间。元朝政权瓦解后,明朝编修元朝的正史,只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其它几部正史编修的时间,稍微长一些。费时最多的是《明史》,前后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从1678年开始,到1739年结束)。这九部正史都大量地运用了有关王朝所保存下来的官方档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编修事实上只是对前朝历史文献的一种抄袭。中国官方的史家,自己也承认这是一种抄袭。好在这种抄袭不仅无妨于他们的声誉,而且还会提高他们的声誉,人们会因此而把他们视为历史的可靠记录者,因为,这样做才符合中国的传统。 二、编修的原则 正史编修的原则中,最重要的有两项,即为什么修和怎样修。其中,关于为什么修的问题,又有两个主要原则,即记录的延续性原则和以史为鉴的原则。 每当准备编写官方历史的王朝统治者与前朝统治者不是同一个种族时,这种延续性的原则,就会被人们特别强调。元朝学者王鄂在一封请求编修辽史和金史的奏折中曾说:“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兼前代史书,必代兴者与修。盖是非与夺,待后世而可公故也。”(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89)这份奏折大约写于1261年,曾因同代史家以及后世史家的征引而流传一时。然而,王鄂并不是提出这一原则的第一人。大约在他撰写这一奏折的前十年,刘秉忠就曾向元朝当局建议编修金史。他说:“国亡史存,古之常道。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业,不坠于后世,甚有励也。”(《元史》卷157)1276年,南宋都城临安陷落后,元军统率董文炳也曾指出:“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具在史馆,宜悉收以备典礼”(《元史》卷156)不久,人们便设法收集到五余种宋代的史籍以及有关类似的记录,并把它们送交元朝的史馆。 1369年初,明朝开国皇帝太祖曾告诉有关官员说:“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不可废也。”(《明实录》洪武朝,卷37)随即他便下诏任命时已退隐的十六位学者,参与《元史》的编修。不久,《元史》告成,并呈寄朝廷,负责监修的宰相李善长就曾把明太祖的那段话写进奏表之中。 明朝灭亡之后,满清王朝的皇帝也诏令史馆,修撰明史。这一举动纯粹是依循早已形成的惯例而已,因而也就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了。 显而易见,对于一个新的王朝来说,保持这种记录的延续性,具有相当大的宣传价值。首先,由官方出面编修前朝的历史,使人们觉得新的王朝是十分宽宏大量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编修前朝的历史,有助于建立新旧王朝间代谢延续的关系,从而使得新的王朝成为一系列前后延续的正统王朝中的一员。能够获得这种正统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自唐、宋以来,有关主要朝代都是通过征服或内部残杀而建立起来的。而从曹魏至唐朝期间,大多数王朝都是通过与此完全不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即新的王朝通过安排旧王朝最后一个皇帝退位,然后再取而代之。这样做,至少可以使新旧王朝的代谢,在名义上是合法的,在外表上也是平和的。 编写前朝历史的另一个价值,就在于它可以笼络一些依然效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如同孝顺的儿子把编写自己已故父亲的传记看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一样,这些忠臣义士也认为,编写好前朝的历史,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报效前朝的最后一次努力。故而,这些忠于前朝的文人学士,一般都很难拒绝当朝统治者要求其参加修史工作的邀请。如果他们接受了邀请,这样便为日后的进一步合作开创了先例。当然,一些坚定的忠诚之士,也意识到了接受邀请的危险性,往往与邀请者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如元朝时期的杨维桢,还有清朝时期的黄宗羲,等等,就是如此。 与“为什么”问题有关的另一项原则,就是以史为鉴。以史为鉴这一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前述明太祖的言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功利主义的修史观,一直贯穿着长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对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九部正史来说,这一原则似乎要稍微次要一些。在中国历史上,上述九部正史,主要只用于偶尔的参考,而不是作为通常的阅读材料。从教育的目的来说,经学书籍理所当然地成为最重要的读物。在谈到历史时,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后来朱熹据此编修的《通鉴纲目》上来。真正需要上述九部正史的,主要是一些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这种情况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表明唐以后的有关官修史书,其发行量是很少的,这必然限制了它们在教化过程中的作用。 至于“怎样”修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两对具有内在矛盾性的原则,其一是秉笔直书与适当隐讳的原则,其二是褒贬与公论的原则。 秉笔直书的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左传》一书中就记载了好几位因秉笔直书而牺牲了生命的史家。对史家来说,应该对所有人负责,也应该对下一代负责,这一点应该是不容含糊的。司马迁的《史记》被汉代的学者称为是“实录”,这几乎是史家所能得到的最高赞誉。在中国,史家的独立性,被视作是一个十分光荣的传统,近代以来的史家还十分自豪地把这种独立性称之为“史权”。为了解除那些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史家之忧,中国史学中尚有一种值得注意的传统,即要求皇帝不阅读其本人在位时期的“起居注”。这一传统为唐宋时期的有关皇帝所遵循。即使是在异族统治的辽代,也有二位契丹的史家拒绝了为皇帝呈送“起居注”的要求。不过,辽代的皇帝无法容忍这种违命,从而将这二位史家每人各打二百鞭,并予以撤职。 遗憾的是,对史家之独立性的侵犯,不仅来自异族统治者,而且也来自一些汉族的皇帝。皇帝可以约束自己,不看自己在位时期的“起居注”;但是,根据该皇帝在位时期的记录或前期的记录而为统治集团编修的其它史料,则一定要呈送给皇帝加以批准。要求皇帝的批准,再加上史馆监修或史局总裁往往由宰相担任的这一传统,使得史书的编修必然带有政治的影响。随着明清时期专制主义的加强,皇帝对修史工作的影响更加突出,这种政治色彩也就更加浓厚了。 与直书直接对立的是适当隐讳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据《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记载,孔子在写作《春秋》时,就曾有意地隐饰了尊者、亲者和贤者的丑闻或过失。在这以后,所谓适当的隐讳,几乎在每一部史书中都可以找到。 毫无疑问,正是由于意识到直书与适当隐讳之间的不一致性,从而官方的史家往往议论前者较多,而很少论及后者。然而,隐讳的例子,却还是多得不胜枚举。十八世纪的学者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曾专门撰文揭露历朝正史中的隐讳问题。赵氏对史书中的隐讳,通常持批评态度。但是,对于《明史》,他却没有提到隐讳之事,因为该书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编修的,他不敢妄加评论。赵氏这一态度的本身,便是对隐讳原则的一种绝妙注释。 就对人物或史事的评价问题来看,褒贬这一原则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按照传统的做法,这一原则可以通过记录的方式、记录的重点以及史家个人的评论来加以贯彻。其中,最有名的一种做法,就是一字定褒贬的“春秋笔法”。正如孔颖达在《春秋正义》中对《春秋》所作的论述那样:“一字之褒,荣于华;一字之贬,严于斧钺。”此外,在《左传》一书中,偶而也有一些评论,并以“君子曰”的形式加以标明。“君子曰”可以代表史家个人的意见,也可以代表“君子”这个阶层的看法。在后来的正史中,每一卷的结尾,通常都有“史臣曰”、“赞曰”或“论曰”等一类的评论。这种评论通常叫作“论赞”。 对褒贬原则的运用,自然是“史权”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自觉地运用这一原则,却直到宋代才开始。宋代学者在其著作中,系统而又广泛地运用这一原则。其中,最著名的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和朱熹的《通鉴纲目》。欧阳修经常用“论”这种方式,有时也用徐无党的“注”来阐述其旨意。其实,徐无党的“注”也是出于欧氏的授意。朱熹的记事原则是中国史学史上最系统、最详细的。例如,在《通鉴纲目》中,记载有关“征伐”之事的方法和措辞就有五十多类,其细目有将近九十个。 宋代史学的这一特点,与理学精神是一致的。理学是一种新的、富有创造性的思想运动。理学家大胆宣称自己是正统思想的继承者。象这样新的思想流派一样,史学家在编写历史时,也需要具有同样的信心和想象力。似乎只有这样,他们写出的东西才具有圣人之作的风格。 然而,到了元、明、清三朝,正统的理学已变成了一种阻碍性的力量,再也不是思想运动的策源地了。理学中伦理道德的专制主义性质日趋浓烈。在修史工作中,这一点也反映在有关正史的“论赞”部分,即“论赞”中开始有一种“赞”多于“论”的倾向。就《元史》来说,整个“论赞”被简单地予以省略。至此,史家个人的评判已不再被认为是具有价值的,代之而起的,是鼓励史家阐述他生活时代的所谓公正的舆论。康熙皇帝在给史馆的一份诏令中就曾强调:应该公正地编修前朝的历史,以达到赢得人心的目的。为此,在《明史》中,对明代的皇帝,不允许作任何批评。类似的警告,也出现在参预《明史》编修的有关史家之言论中。汤斌在《汤子遗书·明史凡例议》中就曾指出:“修史与专家著述不同,专家著述可据一人之私见,奉旨修史,必合一代之公论”未可用意见,肆讥弹也。”这种修史的态度,对后来的中国史学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三、编修的方法 中国官方修史的方法,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即奉诏修史的方法和有关纪传体史书编修的方法。 奉诏修史的方法在唐朝早期的几个君主统治时期,曾十分盛行。但是,几乎与此同时,人们便发现了这种方法的弊端。刘知几在其《史通》一书中,就曾严厉地抨击了这一方法,因为他本人就是这一方法的受害者。在给监修国史的宰相萧至忠及其它官员的信中,刘知几历数了史馆奉诏修史的五大弊端,并指出正是这五大弊端使他不能有效地发挥一个史家的作用。刘知几所说的这五大弊端,大部分都是由于把修史工作委任给史馆造成的,而其中的最后一条,即监修不是统领史局,分派工作,史臣只能坐变炎凉,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官修史书编成之后,评论家时常可以从中发现其许多错误,如前后矛盾、重复、不准确和疏漏等。吴缜的名著《新唐书纠谬》曾列举出这类错误二十余种。这些错误一方面说明了学术成就的不高,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草率成书或编修者缺乏相互合作所致。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为了克服官修史书的这类错谬,必须制定出一套指导编修的总原则和总规则,并且务必使他们得以贯彻。 对于《辽史》、《金史》、《宋史》和《元史》来说,编修者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早日成书,而且事实上也达到了这一目的。之所以有如此快的速度,其原因之一是编修这几部正史的准则少而且明确,另一个原因就是有效的管理和编辑班子。据欧阳询的传记记载,欧氏在担任辽、金、宋三史的总裁时,制定了必须遵循的编修总规则。据说,一些官方史家喜欢争论,好卖弄学问,而且持有偏见。只是欧氏并没有与他们去争论。他只是在接到史臣的有关草稿时,稍作修改而已。在其余的四、五位监修中,至少张起岩也是这样做的。这种独断的做法,对提高修史速度,起有十分显著的作用。与此相类似,当1369年开始编修《元史》时,制定该书编修总规则的权威人士,就是皇帝本人。在谈到有关编写情况时,这位皇帝还规定,为了尽可能多地利用元朝的文献,不要运用传统的语言文字,因为元朝的许多文献都是用白话文写成的。 到编修《明史》时,人们已经认识到,重要的是史书的质量,而不是史书的编修速度。在众多学者所提议的编修《明史》的优良准则中,我们可以征引潘耒那简单明了的八条: 1、广泛地收集史料; 2、批评性地对待有关文献资料; 3、参预编辑者应职责分明; 4、编修的准则应该标准化; 5、秉笔直书; 6、论述应该公正; 7、应有充足的时间保障; 8、不要把史书写得卷帙浩繁。 这最后两条,比前几条更为重要,因为没有这两条,其它原则也就很难实施了。潘耒的八条建议与其他学者所提出的有关修史原则,都是十分重要而且有益的。故而,民国初年,一位《清史稿》的参修者曾收集了潘耒及其他学者的有关言论,并出版了八卷本的资料集,其中第一卷,就是专门记述顺治、康熙、乾隆诸皇帝关于编修《明史》的言论。 纪传体史书编修方法的改进,部分是通过认识混合型史书的各主要部分之相互补充的特征而获得的。改进的另一种方式是创造或删除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改进是精心推敲的结果。混合型的史书,在汉朝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就已初具规模。这两部史书有四个部分组成,即本纪、表、志和列传。这一著作模式并没有马上被仿效。从后汉至隋唐的十三部正史中,只有六部有书志,但没有一部有表。事实上,在刘知几的《史通》中,表这一著作形式,受到了相当严厉的批评。 对后来的九部正史来说,情况则不一样了。这九部正史中,每部都有书志,七部有表。这样,四部分的混合型纪传体史书的编修方法终于最后确立了。当然,史表的价值是逐步得到确认的。在《旧唐书》、《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中,都还没有史表。史表具有一个十分突出的长处,即节省篇幅。 在本文的引言部分,笔者已经指出,执政的王朝为自己所编修的“国史”,也是采用混合型的纪传体。宋朝的“国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本纪、书志和列传。1203年,皇帝又批准了“国史”中采用年表的建议。南宋哲宗朝的“正史”(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国史”)在呈寄给皇帝时,就有本纪、表、书志、列传和目录等,凡二百十一卷。如果《玉海》中的这段记载属实,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由四部分合成的纪传体史书编撰方法,大约在南宋末年已应用于“国史”的编修了。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章节之增减问题,我们可以列举下述的几种表为例证,如《辽史》中的《游幸表》、《部族表》和《属国表》,《金史》中的《交聘表》。《明史》中的特殊章节主要有《七卿年表》、《土司传》和《流寇传》等。 在《宋史》中,有关“道学”的特别章节(《道学传》),是别有意义的。“道学”的范畴,和《宋史》中依旧沿用传统的“儒林”是不同的。“道学”这一类传的建立,主要是为了推崇程朱学派的思想家。元朝的史家,在编修《宋史》时,沿用了南宋“国史”中“道学”这一类传形式。清代初年,关于《明史》中是否设立“道学”这一类传,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反对设立“道学”的,有著名学者黄宗羲和朱彝尊等,他们成功地使史馆作出了否定的决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就修史的基本原则来说,中国官方史学在宋代时就已达到了顶点,从那时起,便一直停滞不前了,因为史学著作中的限制性因素日益增多,而创造性却越来越少;但是,在编修的方法和技巧方面,却一直在进步,直到清代才达到了顶点。当然不容忽视的是,宋代的史学除了与编修原则密切相关外,在编修的技巧和方法方面,也开辟了一些新的领域。例如,在“实录”和“国史”的修订本中,运用彩用墨水来区分不同的文本——如原文用黑墨水,删除的部分用黄墨水,增加的部分用红墨水,等等. 上述的这些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宋代史学的重要性,使它自然地成为宋代声誉卓著的文化成就的一部分。然而,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史学著作,毕竟只是学术活动的一个内容,因而无法割断与其它学术活动的联系。要推出名副其实的伟大史学著作,不仅需要广博的学识,还需要相当高的文学才华,更重要的,还需要一种很高的哲学视野。无论何时,当大多数的学术活动都处于低潮时,其史学也只能处于低潮之中。(据W.C.比尔斯莱、E.G.浦立本 主编《中国日本的历史学家》,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六一年英文版第四章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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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
| 阅读: 1350
周作人要拿百分之二十五的版税,可是一般的日本人当时才拿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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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0
| 阅读: 1339
清卞永誉纂《式古堂书画汇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下简称《汇考》)卷二十五所录明人书“王守仁”条下中收有王阳明书信四封,为王阳明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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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 阅读: 1323
1960年9月,我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分配到当时的哲学社会科学部历史研究所工作,转眼已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时光流逝,白了少年头。回忆过去的岁月,感慨殊多。一些已故师友的声音容貌,时时涌现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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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 阅读: 1321
然全盘衡量,明清江南的史料,一方面是极度丰富,开发远未穷尽,但单调重复使用却相当严重;另一方面又极度匮乏,有关下层民众的生活与感受,有价值的史料少得可怜,而乡风民俗的田园调查与利用,比之华南、华北同行,风气又较为淡薄,精确连续的统计数据更是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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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3
| 阅读: 1319
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汤用彤先生是在1952年全校学生毕业典礼上。当时他是校务委员会主席,我是向主席献花、献礼的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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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 阅读: 1302
陈寅恪先生曾经说过:“自飞黄、大木父子后,闽海东南之地,至今三百余年,虽累经人事之变迁,然实以一隅系全国之轻重,治史之君子,溯源追始,究世变之所由,不可不于此点注意及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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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 阅读: 1299
孙、张两氏虽然都坚持结合中国实际,效法西方,力图将封建农业推上资本主义轨道,但终因各自的出身、教育背景以及生活经历的差异,在中西取舍上,作出了某些不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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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9
| 阅读: 1297
十九世纪被霍布斯鲍姆称之为“帝国的年代”,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在全球建立殖民地的时代,大英帝国就是十九世纪全球政治的象征。然而,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摧毁了十九世纪的全球政治体系,催生了美国和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主导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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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 阅读: 1297
1927年,蔡元培先生等人主持创办了中央研究院,其中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傅斯年先生的主持下,发掘安阳殷墟、整理大内档案、调查全国方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49年,史语所作为“中研院”的一个部门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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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 阅读: 1291
史学上的边疆史地研究,对今天江南区域文化的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在当代对江南文化的认识与保护所遇到的困难是双重的,如果说来自本土历史上北方伦理叙事对江南诗性人文的话语异化,不如说更为严重的是来当代西方欲望叙事在现实中对精神生命全方位的扭曲,它正在恶性地消费着积淀在昆曲、园林、自然山水以及人们心灵深处的那种诗性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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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 阅读: 1289
太平天国运动中,洪秀全等领导人曾颁布了一系列严禁吸烟、饮酒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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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0
| 阅读: 1288
有些小错不改了。2000应作2007,五百万应作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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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 阅读: 1276
1919年4月30日,杜威应中国五所学术机构的联合邀请,由日本乘船抵达上海,开始了在中国的访问和讲学活动。过了三天,五四运动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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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 阅读: 1271
8月4日,横滨市教育委员会决定采用育鹏社出版的《公民》、《历史》两种教科书,这是一个严重的事件。育鹏社教科书的编写者,是"新历史教科书编撰会"成员,此次决定采用的课本,属于"新历史教科书"系列,其宣扬美化大东亚战争的观点被很多进步市民团体抵制,却在日本的国际都市横滨获得采用,这令人深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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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3
| 阅读: 1263
最近,我们在整理旅顺博物馆藏罗振玉手稿时,发现了一部罗振玉写于1913年的《读贞卜文字札记》手稿,我们初步认为该《札记》正是《考释》一书写作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对书中要写的重要内容的简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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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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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口学一般被定义为使用常规与非常规人口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历史上详细的人口信息,如人口规模、性别与年龄结构、出生、死亡、婚姻、人口迁移,并对包括以上人口特征及事件在内的人口变化进行测量与分析。在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中,家庭重构方法的使用及其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本文对家庭重构方法及使用的资料、该方法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应用与贡献,以及其他有关问题做一简要介绍。历史人口学一般被定义为使用常规与非常规人口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学科。【1】其研究的首要目的是获取历史上详细的人口信息,如人口规模、性别、年龄结构、出生、死亡、人口迁移,并对包括以上人口特征及事件在内的人口变化进行测量与分析。和历史人口学紧密相关但研究领域更为广泛的一个学科是人口历史学。它不仅关心过去人口变动的本身,而且注重这些变化和一系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一般来说,历史人口学往往更多地考虑如何准确地测量过去人口变动及提出有效的方法去开发历史人口数据,而人口历史学则更加关注主要人口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及其对社会经济变化和历史发展的长期影响。尽管一些学者曾对历史人口学和人口历史学进行区分,但这两个学科以及从事两方面研究的学者之间的界限却难以划清。这是因为人口历史学家往往需要获取详细准确的人口信息作为他们调查研究人口历史的基础。同样,历史人口学家也不满足简单了解人口变动本身,而是希望对这种变动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进行以上区分的意义并不大。在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中,家庭重构或家庭重组方法的使用及其推广起到了极大作用。尽管如此,国内还未见到详细讨论家庭重构方法与应用的中文文献。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填补这一空白,对家庭重构方法、该方法使用的资料及该方法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应用与贡献做一简要介绍。一、历史人口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教会登记教会登记主要指基督教教会对其信徒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的记录。它是基督教国家人口史研究中最有价值且被广泛使用的历史数据来源之一。早在中世纪晚期,一些意大利城邦国家就已开始进行教会登记。这种做法首先传到了法国的西部和英国,然后进一步传播到西欧和中欧的大部分地区。到了18世纪,这种教会登记已在许多欧洲国家及其海外殖民地普遍实行。【2】在英国,教会登记制度由托马斯·克隆维尔(1485-1540)于1538年设立。自此,神职人员对所有在教会举办的洗礼、结婚和安葬进行记录。在以后的300年中,教会为坚持和改进这种登记做出不断的努力。英国也因此积累了大量的教会登记。很多原始记录至今仍然保存完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教会登记成为19世纪民事登记和人口普查开始以前最重要的人口资料来源。教会登记的内容与详细程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差异很大。有些登记十分简单,只包括接受洗礼者、结婚者或被安葬者的名字,以及事件发生的日期。但有些记录则可能对事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予以非常详尽的记述。例如,洗礼登记可能还会包括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地点、父母的姓名以及父亲的职业或社会地位;结婚登记可能还会提供新婚夫妇的年龄、过去的婚姻史,他们父母的姓名、职业或社会地位,以及新郎的职业等信息;安葬登记可能还包括死亡者的年龄、职业或社会地位、生前常住地,甚至死因。一般来说,教会登记所记载的内容往往随着时间而增加。早期的登记一般比较简单,详细的记录则多见于18世纪和19世纪初。初看起来,这些登记资料好像对人口研究用处不大。但如果能够通过适当方法把一个人的出生、婚姻、生育、死亡等记录连接在一起,它们就能提供一个人一生经历的所有人口事件的详细信息。如果一个地区的教会登记记载了该地区某一时期全部或绝大部分人口所经历的人口事件,那它就可能成为最能反映该地区在这一特定时间内人口状况的宝贵资料。由于这种教会登记在西方国家历史上曾经广泛存在,这就使得它们成为了解16世纪至19世纪初许多欧洲国家及其海外殖民地人口历史的主要数据来源。然而,作为人口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数据来源,教会登记也有一些局限性。作为基督教教会对其宗教活动及其信徒的记录,教会登记可能只包括居住在某一地区的部分居民。有其他宗教信仰或没有宗教信仰的人群通常会被排除在外。由于洗礼、结婚、安葬的登记通常只涉及这些事件的当事人及他们的父母,而且教会一般不对人口迁移进行记载(对因结婚迁入教区的人的记载除外),所以教会登记记录本身不能提供某一特定时点上一个教区内总人口的准确信息。此外,尽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根据教会登记加以确定,但这种登记却不能告诉我们这些人是否居住在一起,因此也不能提供关于居住模式的准确信息。在不信仰基督教的人口中,一般不会见到以上提到的教会登记。但类似性质的登记资料也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存在。例如,在日本历史上,一些寺庙曾经进行死亡登记,这种记录在日文中称为《過去帳》。除登记死者的姓名以外,这些记录的内容有时还包括他们的死亡年龄、死亡原因及死亡日期。这种记录同样能够反映过去的人口的变动,并为人口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来源。【3】二、使用教会登记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家庭重构历史人口学中所指的家庭重构是一种对不同人口记录进行连接的方法。它把对某个人洗礼、结婚和安葬分别进行的记录汇集、连接在一起,重现被记录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所经历的人口事件。这种方法的应用是使教会登记转变成为历史人口学研究有效数据的关键步骤。从广义上说,人们从其他资料中寻找关于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对其进行连接的做法也应属于家庭重构。从这种意义上讲,中国及其他国家历史上修编家谱、族谱的活动也是家庭重构方法的应用。但系统地使用较统一的方法对教会登记资料进行连接、并将其结果用于人口史研究则开始于20世纪的一些西方国家。随着人们对人口历史研究兴趣的增长,20世纪上半叶,一些研究人员已经开始使用教会有关出生、结婚和安葬的记录研究历史上的人口变化。例如在20世纪40年代,瑞典人口学家H.许勒纽斯曾经使用了一种类似于通常所指的家庭重构的方法对教会登记资料进行分析。由于H.许勒纽斯的研究成果用瑞典文发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的传播和影响。【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学术界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种环境极大地推进了人口史的研究、家庭重构法的完善与推广,历史人口学作为一门学科在20世纪中叶确立并得到迅速发展。【5】法国人口学家路易·亨利(1911-1991)曾为这一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因此被广泛尊为历史人口学的奠基人。亨利对历史人口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是确立与完善了家庭重构法,并将其应用到对法国人口史的深入调查研究之中。在使用计算机连接人口资料以前,家庭重构只能通过人工操作完成。为了进行家庭重构,首先要将与一对夫妇婚姻有关的人口及一些非人口信息收集汇总在一起。为了有效地进行这项工作,亨利设计使用了家庭重构表(Family Reconstitution Forms)。这种家庭重构表或类似的表格曾被历史人口学家广泛应用,尽管研究人员使用的表格存在差异。这些表格通常是由以婚姻组建的家庭为中心,收集并记录以下内容:一对夫妇的结婚日期、夫妇双方父母的姓名、夫妇双方本人的姓名、婚姻登记时的居住地或所属教区、双方的婚姻史、出生或洗礼的日期、死亡或安葬的日期,他们每个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或洗礼的日期、死亡或安葬的日期。如果原始记录未提供以上事件的具体日期,研究人员会尽量收集并记录夫妇双方在经历这些事件时的年龄。除此之外,有时家庭重构表还会登录被记录人的职业或社会地位,以及根据以上资料得出的一些信息,如婚姻结束的原因及时间。【6】当和一对夫妇有关的出生、婚姻、生育、死亡等记录在家庭重构表上被成功地连接好以后,研究人员就可以使用人口学方法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以便获取所需的人口数据。由于人工操作耗费大量的时间与人力,所以许多早期的家庭重构研究只能在较小或较少的教区进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更为有效的、运用计算机进行家庭重构的方法已经成熟。这种方法的核心是使用计算机将已经输入的教会登记资料根据被登记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连接在一起。由于这一进步,大规模的家庭重构研究已在一些国家成功进行。因为家庭重构是从教会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登记中获取详细人口信息的,所以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重建的人口事件史有时比从回顾性调查中获得的信息更为详细和可靠。此外,由于教会登记在许多西方国家有数百年的历史,所以通过连接教会登记而生成的人口资料就成为研究人口长期变动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之一。【7】但是,教会登记资料的特点也给运用家庭重构方法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带来一些局限性。由于教会登记仅是教会对其信徒的洗礼、结婚和安葬等事件的记载,有效的家庭重构虽能再现被记录人群经历的所有人口事件及其相互关联,但它不能改变由这种资料本身的选择性所造成的偏倚。另外,由于教会登记只对洗礼、结婚和安葬等活动及当事人进行记录,通过家庭重构,我们只能从这些资料中得到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出生、死亡和结婚的数量,而不能得到该地区在某一时点上的人口总数。没有人口总数或不同年龄人口的数量,就无法对出生率、死亡率、结婚率进行准确计算。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人们迁入(通过结婚迁入教区的人除外)、迁出教区的信息一般不能通过教会登记或家庭重构取得。同样由于这种原因,如果迁出教区的人与未迁出教区的人有明显差异,通过家庭重构得来的人口统计结果可能会受到样本选择的影响而产生偏倚。家庭重构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也因此成为学者探讨与争论的一个问题。三、家庭重构研究对历史人口学发展的重要贡献尽管对历史人口学的兴趣在20世纪中叶以前就已存在,学界普遍认为,历史人口学作为一个学科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并很快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在历史人口学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家庭重构方法在人口史研究中的应用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人们遇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在人口发展方面,战后许多国家出现的婴儿潮和亚、非、拉地区面临的迅速人口增长使许多人口学家和政策制定者迫切感到加强人口研究和预测的重要性。亨利当时任职于法国国家人口研究所,也积极参与了对人口变化,尤其是生育变化的深入研究。他认为,要发现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变动的原因,就需要了解婚姻模式和已婚生育的状况。此外,还要对受节制与不受节制的生育进行区分,并对其水平进行测量。为此,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自然生育率。亨利认为,"当夫妇双方的生育行为受已有子女数量的影响,并在该数量达到他们不想超越的最大限度而随之改变的时候,就可以认为生育控制已经存在"。在没有这种生育控制时的生育率即可被认为是自然生育率。【8】虽然自然生育率的概念存在一些缺陷(如,它仅仅考虑与胎次相关的生育控制行为而未提及延长生育间隔等生育控制行为),但还是在生育及生育转变的研究中被广泛接受。有了以上区分,人口学家就能较好地解释以下一些问题:不同时期生育水平的差异是否由于婚姻行为的变化而造成的?生育率的下降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已婚生育率降低造成的?所观察到的生育率与自然生育率之间存在多大差异?为了分析生育水平的变化,亨利还提出了人口学中一个重要的生育指标,即胎次递进比及其计算方法。【9】为了深入研究历史上的生育转变并对自然生育率理论进行检验,亨利利用16世纪中叶以后日内瓦统治阶层家庭的家谱记录,分析了该城市上流社会中的人口行为及其变化。【10】与此同时,亨利和他的同事们还开始着手分析研究法国诺曼底奎莱地区保存的关于洗礼、结婚和安葬的教会登记。这些记录内容翔实且具有很好的连续性,记载了从17世纪中叶到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人口信息。亨利和其他研究人员运用家庭重构法将这些记录连接在一起,这就使得他们能够对奎莱地区人口在这一重要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分析。这项研究取得了众多关于该时期生育、死亡、婚姻、人口行为及人口变动的重要发现。【11】此后,在亨利的指导下,法国国家人口研究所运用家庭重构方法开展了更大规模的研究。这些研究表明,在最近数百年间,法国的出生、死亡和婚姻模式存在很大差异与变化。这些差异与变化常常与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的差异或变动联系在一起。以上结果与在欧洲其他国家所观察到的情况大致相同,不同的是法国的已婚生育率下降要早得多。这些新的研究成果不仅丰富了人们对法国人口历史的了解,也直接导致对法国近现代历史上一些问题的重新阐释。【12】在对法国人口历史的研究中,亨利提出一系列将历史和当代重要的人口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并提出一种可以有效地利用西方国家大量存在的教会登记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家庭重构方法。他的这些开创性的工作对人口学的发展和人口历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是在这种影响下,历史人口学研究在许多地区迅速兴起。在英国,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历史研究小组于1964年成立,并很快成为对历史人口学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的研究机构。在剑桥人口与社会结构历史研究小组所从事的多方面研究中,运用家庭重构法研究英国的人口变化以及这种变化与社会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占有重要地位。剑桥研究小组的研究人员从--开始就使用了家庭重构方法。E.A.里格利在1966年发表了他对英国德文郡东部科利顿教区人口进行家庭重构的研究结果。【13】该论文立即引起人口学家和历史学家的广泛关注,并有力地促进了历史人口学的发展。但里格利和他的同事们意识到,由于这些结果来自对一个较小地区教会登记的家庭重构,它们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不一定会代表整个人口的情况。因此,他们开展了规模更大的研究。在接下来的30年里,剑桥研究小组的学者整理了英国许多地区的教会登记并利用这些资料对记录的人口进行家庭重构研究。他们的家庭重构工作特别集中在登记质量较好的26个教区,并通过他们的努力重新展现了这些教区1580年至1837年间的人口历史。里格利和他的同事们认为,他们家庭重构的研究结果"不仅对于那些提供数据来源的教区具有代表性,而且对于整个国家也具有代表性"。他们对过去人口行为及其结果的详细分析极大地改善了人们对1837年以前教会登记时期许多方面人口问题的认识。由于他们的深入研究工作,目前人们对于英格兰1837年以前人口问题的了解要远比对1837年后类似人口问题的了解详细得多。【14】由于这些原因,《家庭重构下的英格兰人口史1580-1837年》一书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人口学中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家庭重构法的应用及影响远远超出法国与英国。在过去半个世纪中,这种方法已经被许多国家的学者运用在历史人口学研究中。即使在非基督国家中,历史人口学早期在欧洲的发展与家庭重构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日本,A.哈亚米和其他学者正0是受到了亨利家庭重构研究的强烈影响,才在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了他们对历史人口学的研究。从这种意义上说,没有家庭重构法,就没有历史人口学的确立与发展。家庭重构是连接基督教教会洗礼、结婚和安葬记录并使其成为人口研究有效资料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的应用曾对历史人口学的确立与发展产生过重大的推进作用。本文主要对家庭重构方法、使用的资料及在历史人口学发展中的地位进行简要介绍。另外一些和历史人口学有关的问题,如历史人口学使用的其他资料、方法以及该学科在其他一些地区的发展在以上讨论中并未涉及。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关于历史人口学发展的有关文献。【15】由于基督教在中国传播较晚,本文中提到的教会登记在国内发现较少。因此,家庭重构方法在中国历史人口学研究中的作用也相对较小。但是,本文关于家庭重构方法及其对历史人口学发展的贡献的讨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对中国人口历史研究有参考作用。第一,中国存在大量的历史人口资料,充分利用这些资料,用人口学方法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对中国人口历史研究非常重要。到目前为止,国内绝大部分关于人口史的研究仍然限于对全国或一些地区人口总数变化的描述及对这种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相互关系的分析。这种研究虽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上人口变化的大趋势,却不能对造成这种变化的主要人口因素及其作用、人口行为的变化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关系以及人口行为在不同人群中的差异进行深入考察。第二,与西方国家不同,在中国进行历史人口学研究的主要资料是过去遗留下来的人口登记或普查记录、家谱或族谱以及地方志或其他文书档案中关于人口事件的记载。有效利用这些资料的方法之一就是实现对相关数据的连接。例如,将家谱记录与人口登记连接在一起可以有效地取两种资料之长、避其之短,使其更好地应用于历史人口研究之中。注释:【1】普雷萨特、威尔逊:《人口学词典》(Pressat R.and Wilson C., The Dictionary of Demography),牛津1985年版;史密斯:《历史人口学》(Smith R.,"Historical Demography"),德梅尼和麦克尼科尔编:《人口百科全书》(P.Demeny and G. McNicoll, eds.,Encyclopedia of Population),纽约2003年版,第484-490页。【2】威利根和林奇:《历史人口学的资料和方法》(Willigan J.D.and Lynch K. A., Sources and Methods of Historical Demography),纽约1982年版。【3】A.哈亚米:《日本前现代历史人口学》(The Historical Demography of Pre-modern Japan),东京2001年版。【4】P.罗森塔尔:《老流派的新奇事:路易·亨利和历史人口学的创立》(Posental P.,"Tne Novelty of Old Genre: Louis Henry and the Founding of an Historical Demography"),《人口》(Population)2003年第58期,第97-129页。【5】E.A.里格利:《20世纪80年代的人口史》(Wrigley E.A., "Population History in the 1980s"),《跨学科历史学杂志》(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1981年第2期,第207-226页;O.赛托:《历史人口学:成就与展望》(Saito O., "Historical Demography: Achievements and Prospects"),《人口研究》1996年第50期,第537-553页。【6】E.A.里格利编:《家庭重构:16至19世纪英国历史人口学导论》(Wrigley E.A., ed., Family Reconstitution.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Historical Demography from the Sixteenth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伦敦1966年版,第96-159页。【7】D.莱文:《家庭重构》(Levine D., "Family Reconstitution"),德梅尼和麦克尼科尔编:《人口百科全书》,第374-376页。【8】L.亨利:《自然生育力数据》(Henry L.,"Some Data on Natural Fertility"),《优生学季刊》(Eugenics Quarterly)1961年第18期,第81-91页。【9】L.亨利:《关于婚后生育的新计算方法,工作与资料》(L. Henry, "Fécondité des mariages.nouvelle méthode de mesure.travaux et documents"),《手册》(Cahier)1953年第16期。【10】L.亨利:《16至20世纪日内瓦人的古老家族,人口学研究》(L. Henry, "Anciennes familles genevoises.étudesdémographique: XVIe-XXesiècle"),《手册》1956年第26期,巴黎大学出版社。【11】古迪耶、L.亨利:《奎莱的人口:诺曼底的堂区》(.Gautier et L. Henry, La population de Crulai: Paroisse normande),巴黎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12】P.古博特:《历史人口学与现代早期法国历史的重新理解:研究综述》(Goubert P.,"Historical Demography and the Reinterpretation of Early Modern French History: A Resegch Review"),《跨学科历史学杂志》1970年第1期,第37-48页。【13】E.A.里格利:《前工业化时期英国的节育》(Wrigley E.A.,"Family Limitation in Pre-industrial England"),《经济史评论》(Economic History Peview)1966年第19期,第82-109页。【14】E.A.里格利等:《家庭重构下的英格兰人口史1580-1837年》(Wrigley E.A. et al.English Population History Form Family Reconstitution1580-1837),剑桥1997年版。【15】赛托:《历史人口学:成就与展望》,史密斯:《历史人口学》,赵中维:《历史人口学》,曾毅等编译:《生命支持系统大百科全书人口学分卷》第一章,中国人口出版社2010年版,第28-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