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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志毓:关于社会文化史理论的几点思考
    2012/05/03 | 阅读: 1714
    社会文化史研究在知识传统和研究方法上是对以马克思主义和年鉴学派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社会史的继承和批判,为历史学参与反思中国历史、社会和文化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帮助。
  2. 孙郁:狂士们
    2008/12/03 | 阅读: 1712
    记陈独秀,苏曼殊,章太炎,吴稚晖,鲁迅等人。
  3. 宁可:6至13世纪的中国社会生活
    2009/10/15 | 阅读: 1707
    6至13世纪具体来说,就是公元581年—1279年。581年是隋朝的建立,1279年是元朝灭了南宋。这么一段时间为什么要把它提出来讲?
  4. 李长莉、毕苑、李俊领:2009-11年的中国近代社会与文化史研究
    2013/06/27 | 阅读: 1695
    概述
  5. 葛兆光:以“国家”的名义
    2008/11/21 | 阅读: 1692
    辽和金从两宋的印刷品中,未必能刺探到多少军情政事,只是在这种小心、不安、紧张和焦虑中,不仅仅文化气象上唐人的大方,生活世界中唐人的自由,渐渐换成了宋人的拘谨和专制,而新闻、出版和言论的自由,在宋代也被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合法地取消了一大半。
  6. 李学勤:对中国古代文明的多学科多领域探索
    2009/09/05 | 阅读: 1688
    如果说我的经历对当代青年有什么帮助的话,我可以说一点,就是那时候的学习没有什么功利的目的。
  7. 杨念群:东西方思想交汇下的中国社会史研究
    2009/04/01 | 阅读: 1685
    如果仅仅单纯从方法论引进的层面上分析历史学 变革与社会理论结合之得失关系,而忽略了各种阐释方式与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各种特殊问题之间处于怎样的纠葛状态,就无法真正洞识中国社会史的发展轨迹和其需要选择的未来走向
  8. 孔庆东:向梁漱溟先生学习
    2009/03/03 | 阅读: 1684
    梁漱溟从小就体弱多病,脑子愚笨。他6岁了还不会系裤带,一天早上,母亲隔屋喊他,责问为何还不起床,他嚷道:“妹妹不帮我穿裤子呀!”
  9. 胡晓明、刘炜:马一浮的六艺论与近代中国的学术分科
    2012/06/24 | 阅读: 1669
    马一浮之标举六艺论、以六艺统摄一切学术,其目的即在借佛家判教思想分判天下学术,明其统类得其条理,而其潜在的对手则是近代中国的学术分科大势。
  10. 程民生:海上之盟前的宋朝与女真关系
    2012/11/14 | 阅读: 1665
    重和元年(1118年)开始的宋金海上之盟,在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此后的历史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巨变:强劲崛起的金朝消灭了日益腐败的辽朝和北宋,历史格局大变。
  11. 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 ——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
    2010/12/14 | 阅读: 1663
    在革命史学的编史学范式下,革命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的中心事件。基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定论,"三座大山"的社会矛盾论也成为革命编史学的基本理论前提。就农村社会而言,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自然成为革命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根本任务也就在于土地革命。而李泽厚、刘再复的"告别革命"论(注:参见李泽厚、刘再复:《告别革命》,天地图书出版公司,香港,1993年。),作为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其背后隐含的现代性价值关怀当然不能否定,但任何严肃的实证研究都不会轻易同意这样的价值预设。在那里,革命不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仅仅是作为一种话语存在的,革命在价值层面被悬置了。近年来,在实证取向的社会史研究中,革命也被边缘化了。周锡瑞(Esherick)认为,在现代化范式中,革命对于目前的中国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探求革命的社会起源对于那些想理解过去的人们仿佛就不太重要了;当然,也应该摆脱那种以革命为主题的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但是,"在使革命脱离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它,或把它当作某个碰巧一起来祸害中国人民的外部事件"(注:周锡瑞:《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20世纪中国史》,《中国学术》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02页。)。实证取向的社会历史研究文本虽然没有那么鲜明的价值预设,但将革命从20世纪中国历史的中心移开,与历史事实也有很大偏差,毕竟革命在20世纪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在我看来,"革命"研究面临着诸多的叙事困境,如"革命"与"现代化"叙事的两难,革命研究中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的背离,地主与农民的对立,国家权力与村落社会的二元解释,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看"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二难困境。在中国史学界,可以说自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以后,革命史学曾成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的主流范式,革命成为近代史的中心事件。而近年来兴起的现代化范式却从对立的另一极做出了对中国革命的否定性解释,革命被边缘化了。对土地改革的研究就充分显露了革命与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境地。在革命史学的解释体系中,土地改革的积极意义被凸显,如韩丁(William Hinton)的名著《翻身》,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受经济盘剥和文化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史诗性事件,而Edward Friedman、Paul Pickowicz和Mark Selden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注:《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Chinese Village, Socialist State)一书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01年12月出版。)一书,其结论则是土地改革及其后的集体化不但没有解放农民,给贫苦农民以权力,反而将乡村中的权力交给了地痞和懒汉,即是说,革命并不意味着被压迫者对压迫阶级的胜利,而是使中国社会的不良分子得以掌权,且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德里克(Arif,Dirlik)认为,在美国汉学界,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学者存在着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不能"含融贯通旧的中国近代史解释,甚至不愿正视它"。具体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这本书,该书的作者们的研究目的之一是,对在美国汉学界有较大影响的《翻身》中所描写的有关中国土改的历史进行质疑。韩丁的描绘显然是理想化了,然而,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的过程中,应当会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罕有提及韩丁的记述,却径直越过去,给出自己的理解(注:参阅[美]德里克(Arif,Dirlik)《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卷。)。何以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对同一社会历史现象的解释中会出现二元对立状态?可以说,两种解释都存在一个问题,即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均是一种价值体系,以此为价值预设的历史解释只能是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判断,历史事实似乎成了编史学框架可以随意型塑的材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历史事实,而是两种绝然对立的价值理念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反映。 "革命"范式固然带有较为强烈的阶级意识,而"现代化"范式则搬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经验,并以西方社会价值体系为参照系来比附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明显带有资本主义"文化霸权"的叙事方式。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跳出这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寻求一种更加科学的解释策略,以此摆脱这一困境。当然,也不应夸大"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对立。从革命和现代化的关系来看,中国的学者可能大多认为两者并不是矛盾的,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即革命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中国革命的目标。我们从表面或者宏观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革命的历史社会学的宏大叙事可以为此提供解释。但如果深入到一些细微的具体问题上,两种宏大叙事的困境就凸显无疑了。例如在农村"土改"和合作化的问题上,虽然我们一般都承认"土改"是中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一件大事,是一场确确实实的革命,但在"土改"和合作化过程中由于中国各地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包括文化、经济的各个方面,这些改变生产关系的措施并没有带来现代化的直接后果,原因就在于它们与党的其他教条主义的理念结合在一起,如反对市场网络的观念,最后使农村的现代化停滞不前(注:参阅陶鹤山《范式创新与终极关怀--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载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近代中国研究集刊》第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从历史观的宏大叙事视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革命与现代化的辩证关系,但毕竟不能从方法论上整合"革命"范式和"现代化"范式的两难困境。杨念群认为,近代中国史编史学并未出现如德里克所说的从革命范式到现代化范式的根本性转变,只有可能存在一种并列或重叠的解释关系,只不过各自突出诠释的是中国近代社会进程的不同侧面罢了。所以,中国学研究地方史与社区研究的微观取向也只是对革命解释宏大叙事的一种扬弃,可以此为契机构建"中层理论"体系(注:参见杨念群《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8页。)。是否可以构建"中层理论"还需讨论,但这一认识问题的思路应是可取的。宏大的历史社会学叙事如能融入微观的社区分析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整合革命叙事和现代化叙事的两难困境。李康根据自己的研究经验,认为:"在研究共产党的组织动员对农村革命的作用时,不能泛泛地谈意识形态和国内外局势,不妨对党在实施动员时逐步摸索出的一些具体技术细加考究。可以研究这些技术的创造、示范、推广、演变,研究上级、具体执行者和群众之间在这些技术方面彼此作用的过程"(注: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这样的微观研究很难说究竟是属于革命叙事还是属于现代化叙事,只能说这一研究策略突破了上述两种叙事的价值预设,真正从革命的发生学机制上去解释其由以发生的内在逻辑。正如周锡瑞所说,真正的革命的发展似乎是一个更具条件的过程,它需要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受到检验(注:Echerick,J.1998,Revolution in aFeudal Fortress:Yangjiagou,,Mizhi County,Shanxi,1937~1948,Modern China,Vol.4:PP.368~370.)。 在"革命"编史学的叙事中,关于土地改革的官方表达与实践逻辑存在着背离,其解释的困境是"革命"编史学自身所无法克服的。黄宗智揭示了"土改"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二者之间的背离(注:参见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国外社会学》1998年第4、5期合刊(晋军译自Modern China,V21,1995,1)。),仅是就"土改"的实践构造而言的,没有清理革命史学叙事的内在矛盾。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纪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是任何研究"土改"的学者所不能越过去的。韩丁特别界定了"翻身"的意义:"对于中国几亿天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北京出版社,1980年。)。这种所谓的"表述性现实"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类型","土改"的现实构造却与之有相当大的距离。 黄宗智的解释策略当然可以有效地突破这种叙事困境,但不能说明"革命"编史学为什么没有摆脱这一困境。在"革命"编史学的文本中,当"土改"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述性现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客观性现实不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表述性现实,客观性现实服从表述性现实的构架。韩丁书中描述的"贫农"老堆金在分"浮财"时仅得到一口缸,"翻身了吗?"有几个人这样问他,"翻了个空身",老堆金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那口大缸。他被自己这句俏皮话逗得哈哈大笑。"翻了一个空身",意思就是说,在翻身运动中什么也没得到!老堆金的故事在上述关于"翻身"的理想类型中是得不到解释的。该书的这种叙事困境比比皆是。又如,韩丁以"革命"编史学的叙事说明近代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呈现了集中化的格局,地主与贫苦农民的阶级对立极其尖锐;而具体到所描述的山西省潞城县张庄及附近地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则是较为分散,地主、富农较少,中农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以至于县委书记在"土改"工作队出发前,向他们下令说:"找不到地主就没有饭吃!"对于个中原因,韩丁归结为"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要幸运些"以及该地土地的贫瘠(注:韩丁:《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170页、第27~28页。)。这样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土地占有的分散化在近代中国农村是一个普遍现象(注:参阅章有义:《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张庄的农民比别处的人更幸运些"只是一厢情愿的解释;而该地土地贫瘠也许是一个客观事实,但以此作为该地土地分散的特殊原因则是不可取的,因为土地的贫瘠在华北地区至少是较为普遍的。面对"土改"过程中的客观性现实,革命史学只能将其解释为革命实践的经验、教训、偏差,而这绝对不能否定"土改"的积极意义。所谓"偏差"和农民落后的"封建意识"倒更接近"土改"的客观性现实,而所谓支援了解放战争、农民翻身过上幸福生活,却较多地来自宏观的统计资料和官方的动员式话语。这也是我们所看到的国内"革命"编史学惯用的解释技巧。 "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的叙事困境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文本中更是屡见不鲜。"土改"过程中的阶级斗争话语当然是中国共产党动员农民的权力资源,访贫问苦中的"挖穷根"、开斗争大会时的呼口号(诸如"打倒地主阶级"、"坚决镇压反革命"之类),是"土改"革命实践构造的内在组成部分。问题是,事后的研究工作再以这种话语进行文本的叙事,就值得反思了。在"革命"叙事模式中,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是引发革命的根本原因,这种解释与包括"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萌芽"论在内的"经济决定论"学术范式有内在的联系。"封建主义论"者强调封建生产关系下地主与农民之间冲突的中心地位,而帝国主义加剧了阶级矛盾,从而引起了反帝反封建的阶级革命。"资本主义萌芽"论者尽管强调帝国主义如何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充分发展,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仍占显著的优势,共产党正是被剥削阶级的组织代表,故此说明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有着深层的社会经济动因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注:参阅[美]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现代化"的叙事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似乎没有"革命"叙事中那样强烈的价值判断(所谓"阶级立场"),但"地主与农民"的二元分析模式仍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解释策略(注:参阅[美]亨廷顿:《转变中社会的政治秩序》,江炳伦中译本,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83年;[美]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美]斯科克波尔(Theda Skocpol)《国家与社会革命》,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998年;[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译林出版社,2001年;[美]胡素珊《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斯科特的"伦理经济论"虽然强调村落中的道德因素和习俗等地方性制度对农民经济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仍采用"地主与农民"的二元解释模式。"伦理经济论"包括三条基本道德原则,一是"有来有往"的互利规范,二是"生存的权利",三是"安全第一原则"。在这种伦理经济下,农民与地主的关系是通过"庇护-依附"关系来维系的,地主作为庇护者要受到保证农民生存权利的道德约束,而农民作为依附者则受"有来有往"这样的道德规范约束。地主不仅不会过分剥削农民,反而会在农民生存有困难时帮助他们,农民也会在平时主动为地主从事不要报酬的劳动。乡村社区中的血缘、家族、宗教、集市等正式和非正式的关系、制度、组织的操作,都在不同层次上反映了农民的这种"道义经济"原则(注:[美]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中译本,第16~43页、第202~247页。)。在"革命"叙事的阶级斗争话语中,上述现象可能被解释为地主的"假仁慈"和对贫苦农民的劳役地租剥削。而"伦理经济论"显然是将乡村社会秩序理想化了,从中可以看出"乡绅支配论"的印迹。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中确实存在着如斯科特所说的三条道德原则,这样的道德原则是村落社会的习俗和习惯法;但在土地占有甚为分散的近代中国乡村社会,所谓"地主与农民"的分化至少是不明显的。在"土改"过程中,相当多的村落几乎找不到几户象样的所谓"地主","土改"时各地的"地方特殊论"也不能说全无根据(注:参阅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1996年,第102页。)。 我倾向于斯科特对乡村社会的总体解释,但不同意他的"地主与农民"的结构主义解释模式。我也不太同意与斯科特有过争论的波普金的"理性的农民"的解释模式(注:Samuel L. Popkin, The Rational Peasant,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但对于其中"理性选择"理论所显示的个体主义方法还是持赞成态度的,至少我在波普金的文本中看不到"地主与农民"这样的结构主义假设。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伦理经济论"结构主义解释的不足,从而跳出这一二元叙事的困境。 "土改"本身是一场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于是,大多数研究文本将国家权力与村落社区的互动关系作为考察的主体框架(注:Elizabeth J.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North China,1845~1945,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Stanford, California, 1980. Yungfa Chen, Making Revolution, the Communist Movement in Eastern and Central China,1937~1945,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Berkeley, 1986. Chan, Anita, Richard Madson and Jonathan Unger, Chen Villege : The Recent History of a Peasant Community in Mao's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黄树民:《林村的故事》,张老师出版社(台北),1994年;[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郭于华《民间社会与仪式国家:一种权力实践的解释--陕北骥村的仪式与社会变迁研究》,载同氏编《仪式与社会变迁》,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胡宗泽:《华北地方权力的变迁--1937~1948年十里店资料的再分析》,载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其实,这也是一种叙事困境。前述《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从书名就可看出这一叙事取向,即"乡村是中国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从而,社会主义便体现了一种外部力量对中国乡村的侵略。"以至于关于"土改"的这些研究文本中,国家的仪式、权力、话语向乡村社会的渗透以及乡村社会的反应,成了所描述的主要"社会事实"。这是一种"国家--社会"二元化的解释模式,是西欧经验,我们不可以直接拿过来作为方法论用于中国社会研究。这一二元界定是一个理论假设,是否具有可证伪性?如果我们在文本中去证实它,没有一个批判反思,就很成问题。 更加合理的解释应是深入乡土社会内部去观察、理解农民经济行为的现实空间。罗红光在关于陕北米脂县杨家沟的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就据此以村民生活脉络中的"生活关系"来取代"生产关系"概念,因为杨家沟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实际感受的是基于伦理观念的交换、协作关系,这是本来存在的社会事实,而不是历史学家从"生产关系"概念出发所建构的"所谓社会事实"(注:参阅罗红光:《不等价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1~52页。)。就"土改"的客观社会历史事实而言,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但是,这些正式制度安排理应、实际上也确实受到村落社会地方性制度的制约。这就要求研究者应从结构主义的外在视角转向个体主义的参与式观察,真正揭示生活在地方社会中的农民眼中的"土改"到底是什么样子,并力图从地方性的日常叙事中发现"革命"的宏富社会历史内涵。 而在以往有关"土改"的大部分研究文本中,却充斥了"社会结构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的结构主义解释(注:参阅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1997年,第22页;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附论",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9年。)。我们尽管可以从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村庄的革命记实》和克鲁柯夫妇的《十里店--一个中国村庄的群众运动》这样的记实文学作品中看到鲜活的人物、复杂的事件和动态的过程,但作者并无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理性意识,也未能提炼出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概括。李康、方惠蓉关于"土改"的研究文本(注:方惠蓉:《"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载杨念群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再现了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表达和社会记忆,他们的观察视角似乎较为关注国家权力和村落社会的互动,而并未从"他者"的世界再现"土改"作为一种革命实践的内在逻辑。如果更多地采用社会人类学的"在地"式观察视角,从农民日常生活的逻辑出发来认识"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为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
  12. 罗志田:近三十年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变与不变——几点不系统的反思
    2009/08/22 | 阅读: 1660
    近30年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基本可以从中分为两段,两者关注的问题、观察的对象、探索的题目等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使用的材料,以及表述的方式等也互异。要理解“三十年”的史学,应回溯到文革前“十七年”的研究之中,从学术积累的延续和中断方面考察分析。今后的研究,要警惕哪怕是无意识的封闭倾向,保持开放的心态,充分考虑近代“在中国”的各类外来因素及其作用和影响。
  13. 王振忠:乾隆“叫魂”案:来自徽州文书的质疑
    2011/03/17 | 阅读: 1651
    近十年前,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一部学术译著相当走俏。该书封面装帧颇具特色——左下角是四个留着辫子的小人物,或虔诚肃立,或惶恐仰视苍穹。书的右上角,以橙色点明“叫魂”二字,在笼罩于周遭令人窒息的一片深紫色中,极具勾魂摄魄之效。这部由美国哈佛大学历史系和东亚语言文化系讲座教授孔飞力(Philip A. Kuhn)所著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第一次就印了二万五千册,2002年第二次印刷又改换封面装帧,虽然印数不详,但作为学术著作一版再版(还不包括台湾的2000年版),这应是相当不俗的畅销业绩。 《叫魂》一书说的是清朝乾隆年间让全社会卷入的一桩割辫案——1768年,浙江省湖州府德清县东面城墙的水门与城桥坍塌,亟待重修。知县从毗邻的杭州府仁和县雇佣了一位名叫吴东明的石匠,后者和他的木匠班子随即开始了打木桩入河的繁重劳作。其间,有位叫沈士良的农夫因睚眦小忿找他帮忙,前者深信:石匠们可以将活人的姓名写在纸片上,贴在木桩的顶部,据说这样会给大锤添加某种精神力量,人们称之为“叫魂”,而那些因此而被窃去精气的人,不是生病便是死亡。藉此,沈农夫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惩罚两个暴戾的侄子……由此,邪语谣生,引发了一场波及全国十二个省份的社会大恐慌。当时的许多人都相信,术士们通过对受害者的姓名、毛发或衣物作法,便可使之发病乃至死亡,并窃取其人的灵魂精气为己服务。这就是《叫魂》一书讲述的基本故事情节。孔飞力教授以“叫魂”为中心,向我们展示了清朝统治者如何“利用操纵民众的恐惧,将之转变为可怕的力量”。 对于这一学术著作,国内学界好评如潮。平心而论,西方学者的学术视角,常能让“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中国学者,颇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过,不少书评都说此书以讲故事的方式展开学术研究,较中国学者习故如常的著述高明几多云云,其实并没有真正搔到痒处。须知——此书原本是写给西方读者看的,他只有以此种方式展开,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网上有一个帖子说,如果让中国学者研究这样一个事件,一文了之足矣,而绝不会花费如此大力铺展成书。此话虽剑走偏锋颇嫌极端,但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东西遥隔中外学人治学著述之旨趣不同。现在国内有不少人都爱说自己喜欢《万历十五年》,也很想摹仿黄仁宇的写法,其实,在我看来,要么是史学爱好者对古代“那些事儿”毫无学理的胡扯乱诌,要么是专业史家缺乏应有矜持的逢迎媚俗,总之,在这方面,除了《万历十五年》,没有一部著作是成功的。 闲话少叙,就《叫魂》而言,其真正的成功之处在于作者通过认真阅读清宫原始档案,力图勾勒出“叫魂”事件的整个过程,在此基础上,作者尤其擅长于对事件背景的诠释,详搜博考,缕析条分,从而展现了以“叫魂”案为中心的宏大叙事。不过,与诸多西方学者相似,作者精于意义的“诠释”,但在“求真”方面仍有待推敲。 该书书名叫“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因此,书中对于此次妖术大恐慌的所有背景诠释,都围绕着乾隆时代展开。但“叫魂”一案的产生,恰恰不自乾隆时代开始。而促使我重读《叫魂》一书的,是我在皖南偶然收集到的一些与“叫魂”事件有关的文书。 在新发现的徽州文书中,最核心的一份是“治割辫符方”。此份文书中除了一些咒符外,主要有: 查雍正十三年治割辫符方 / 如有割去辫者,用黄纸硃砂写三字,照写二张 / 以一张贴在割辫之处,以一张烧灰用水冲服,写符时念语三遍 / “割符割和尚,祸害自己当;疾速归家去,独自守桥梁” / 药方:硃砂,藁本、盐花、诃丁、独蒜、雄黄(各等分)。右方吃一半,洗一半,外符一张,用黄纸硃砂诚心写就,做红布口袋一个,带在身上以防割辫。 雍正十三年为1735年,较孔飞力所说的1768年要早三十多年。该份徽州文书是张印刷品,这说明它曾在徽州一带广泛散发。一般来说,对于此类文书,时过境迁之后往往会随手丢弃或焚毁,故而能够保留迄今还真不容易!孔飞力引用了《硃批奏折》中一首防范妖术的符咒:“石匠石和尚,你叫你自当,先叫和尚死,后叫石匠亡。早早归家去,自家顶桥梁。”这与上述的文书相近,但字句略有不同。“据说用朱砂、雄黄、鸡血(硃砂鸡血的颜色都是象征好运的红色,在丧葬时可以用来抵御秽气)来清洗割剩的头发就可以避害”。这也与上揭徽州文书中开具的“药方”颇为类似。譬如,硃砂也叫“丹砂”,是水银硫磺之天然化合物,主要功效为“镇心安神,止惊悸,辟邪,治中恶蛊毒”。又如藁本,为一年山野生草,其根主治恶风、鬼疰、癫疾等。再如雄黄,主治惊痫鬼疰,卒中邪魔。据《本草纲目》记载:“雄黄能杀百毒,辟百邪,杀蛊毒,人佩之,鬼神不敢近,入山林,虎狼伏,涉川水,毒物不敢伤。”李时珍在“附方”中引证了雄黄的多种用法:如“卒中邪魔”,则用雄黄末吹鼻中;如“鬼击成病”,腹中烦满欲绝,雄黄粉酒服一刀圭,日三服,化血为水;如要“辟禳魇魔”,则以雄黄带头上,或以枣许系左腋下,终身不魇;家有邪气,用真雄黄三钱,水一盎,以东南桃枝咒洒满屋,则绝迹,勿令妇女见知……之所以要用上揭的这些中药,显然是因为“叫魂”案的核心情节是以咒语迷药割人发辫,受害者的症状通常是头晕发抖,而各药的功用主要都是养神安魄,治疗“卒中邪魔”。 另外,孔飞力还引述《字林西报》的一位记者在1876年亲眼目睹的由割辫引发的恐慌,当时“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在衣领上挂有一个装有符咒的红袋,或者将符咒写在一块黄布上,再系在头发上”。可见,类似的割辫事件在清代曾一再发生,民众的反应亦颇为固定。前引的徽州文书不仅是沿用雍正十三年(1735年)的“治割辫符方”,而且以黄纸硃砂写就符咒,做红布口袋佩带身上以防割辫的情形,与《字林西报》反映的光绪二年(1876年)“叫魂”案也颇为相似。对于光绪二年的割辫案,在新发现的徽州文书中也有反映,其内容是说当年的五月间,“有妖法剪辫之事”。书中抄录有“张天师禁止切发符三道”,写咒语时须斋戒焚香,念七遍然后画符。其文字左侧随有两道符,其中的符箓与前述的“治割辫符方”颇相类似。此次剪辫事件在徽州持续的时间似乎很长,据民国《黟县四志》记载:“光绪四年戊寅,有邪术剪人发者。先是,大江南北及浙江地方,风传有邪术剪发之奇闻,兹乃蔓延至黟。窃谓此种袤邪,必系愚民受奸人利用,或暗剪人辫,或自行剪之,以神其术耳。” 明清以还,徽州的道教极为发达,休宁县境内的齐云山(白岳)即为道教名山。齐云山道教原为武当山全真派的一个门派(俗有“江南小武当”之说),嘉靖年间,江西龙虎山正一教真人奏令道众诣齐云山为明世宗朱厚熜建醮祈嗣,据说果获灵应,赐建玄天太素宫于齐云岩,天师道正一派遂得以立足于齐云山。正一派以符箓科教为主,主张祛魔祈福,徽州民众遇到像“叫魂”案这样的社会危机,自然要乞灵于以符箓科教见长的张天师。这表现在徽州民间文书方面,就反映为不少符箓以及相关的文字。而前引文书不仅是首次发现的一张“治割辫符方”的实物,而且它还表明,“叫魂”案产生的年代,应当早在孔飞力等学者所了解的乾隆时代以前。 我作上述的推断,自信有着相当确切的根据。此前,日本学者谷井俊仁和孔飞力等人在谈及有关“叫魂”案的社会背景时,曾为我们描绘了十八世纪人口持续流动的画面:“移民与过客,商人与江湖骗子,僧人与进香者,扒手与乞丐,拥塞在十八世纪的道路上。”其实,这种画面的出现,应当更早一些。早在康熙年间的徽州文书中,就有不少针对乞丐及游方僧的措施:“凡有面生可疑、异言异服之人,驱逐境外,不许容留在住,所以防奸止盗,安靖地方也。”(抄本《目录十六条·约保禁帖》)证之以清人詹元相《畏斋日记》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六月二十一日条,当时,徽州府婺源县浙源乡嘉福里十二都庆源村詹氏宗祠就曾“出帖驱逐一切闲游僧、道,及面生可疑人,以耳闻邻邑有儿童辈被其阴害故也”。这条记载与乾隆朝的叫魂案极为相似,这就像孔飞力在描述在萧山发生的“叫魂”事件时提及的那样:“……焦虑不安的村民们很快便围了上来。他们中有些人早就听说,这些天从外地来了一批叫魂的术士,四处游荡,在孩子们身上施展法术,使他们或者生病或者死去。”由此看来,前引“治割辫符方”透露的雍正十三年曾经出现的割辫事件,应当不是空穴来风。据此推断,割辫引发的危机,早在清初的康熙年间就已出现,并在有清一代时隐时现。 孔飞力曾指出:“四处飘泊的流浪者(不管是僧道还是平民),由于在社区内缺乏联系纽带,便很自然地成为可疑分子。他们固然不会有个人恩怨之类的犯案动机,但他们也同样缺乏社会的制约以及对于社区的责任感。除此之外,农夫村民在见到任何外来人时的那种排外情绪也会起作用。害怕他们会施行妖术就是一种很合理的情绪了。”为了祛除此类的“社会紧张”,对于流丐等外来“社会闲杂”的驱逐,也就成了始终困扰农村基层社会的重要难题。不过,随着晚清以来中国社会人口压力的进一步增大,类似于乞丐、游方僧这样无根无底飘泊异乡的“社会边缘人”愈来愈多,单纯的驱逐显然难以奏效,于是,我们在反映徽州基层组织的文书中,就看到清末民国时期打发外来乞丐的专门开支。看来,巨大的人口基数以及大批的流动人口,使得整个社会均处于极度脆弱之中。以致一有风吹草动,流言即广为传播,从而引发大范围的恐慌——这大概就是从古至今“叫魂”以及类似事件在中国社会一再重演的原因所在。 (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 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
  14. 朱元曙:章门“五王”轶事
    2009/03/23 | 阅读: 1647
    作者为朱希祖孙,根据此文,周作人《知堂回想录》中暗示的黄侃朱希祖不合,孙希扬因范文澜嫁祸而被北大开除一说似不为真。--人文与社会
  15. 葛剑雄:中国古代社会为何视日食为灾难?
    2009/08/17 | 阅读: 1643
    相传尧已经设立“掌天地四时”的专职天文官,负责观察天象,由四个人分别驻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通过观测太阳和星宿来推定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的具体日期,以利农事。《尚书·胤征》记载:夏王仲康时(约公元前2050年前后)发生了一次日食,由于天文官羲、和二氏沉湎酒色,疏于观测,居然没有及时作出预报,以致引起全国震恐。
  16. 刘克敌:明清易代之际江南文人风貌一瞥——读《柳如是别传》有感
    2008/10/05 | 阅读: 1641
    陈寅恪晚年最有代表性的著作自然是《柳如是别传》,对于陈寅恪撰写此书的目的及其学术价值,至今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笔者在此也无意进行探究,只是在数次阅读之后,发见该书除却张扬陈寅恪自己认定的"颂红妆"旨意外,还为我们展示了明末清初江南文人圈子的全景图以及他们所置身其中的江南社会风貌。
  17. 黄兴涛:“支那”一词的近代史
    2009/07/19 | 阅读: 1641
    “支那”一词最早是古印度对中国的称呼,在唐宋时已被音译成中文,也作脂那、至那、震旦、振旦、真丹等。古印度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都曾以“cina”来指称中国。后来,西方各国流行的对中国的称谓“China”,实由此演化而来。
  18. 汪逸夫:清至民国时期福建的婢女救济及其绩效
    2009/04/16 | 阅读: 1638
    本文记录清至民国时期福建官、绅和基督教界有关婢女救济的若干事例,披露1944—1948年间福建各县县长报告的有关“蓄婢情形”的问卷,并评估清至民国时期福建婢女救济的期末绩效。,本文认为,婢女的生存状况涉及了人口买卖等多方面的问题,清代官、绅只对其中的性禁锢问题予以特别关注而几乎不及其余;民国时期政府有关婢女救济的法令和教会禁婢的戒律均缺乏效力;清至民国时期福建婢女救济的期末绩效可用“略有小补,无济于事”一语概括之;福建的婢女问题在1949年以后才真正得到解决。
  19. 阎步克:“品位—职位”视角中的传统官阶制五期演化
    2010/10/01 | 阅读: 1635
    本文揭著“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概念,对传统官阶制演变大势,尝试提出一个五阶段的分期:先秦的爵级命数具有浓厚的“品位分等”色彩;秦汉“若干石”构成的禄秩等级具有附丽于职位的鲜明特征;魏晋南北朝的中正品、大量品位性官衔和涉及士庶清浊的选例,形成“品位分等”的一个高峰;唐宋的阶官制度呈现为又一种“品位分等”;明清时的品级制则又出现了向“职位分等”的一定回归。以上变迁与官僚群体的“自利取向”和“服务取向”的此消彼长密切相关。
  20. 杨洋:父辈的钢铁年代
    2012/04/22 | 阅读: 1631
    这是一个工人家庭的私人记忆,却是一段不应让人遗忘的历史。"工人阶级老大哥"风光与沉寂,我们不能简单用时代潮来潮涌轻轻带过。时间的静流不是为了冲淡记忆,而是沉淀理性,让我们看清历史,才助于厘清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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