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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唐文明:文化保守主义者何以也认可“五四”?——以牟宗三为例
    2011/03/19 | 阅读: 1862
    对“五四”的评价,有两种肤浅之论,一是轻易肯定,一是轻易否定。前者见诸以传统为历史包袱者,在现代思想史上广为流布,影响及于当下;后者见诸以传统为文化慧命者,新世纪以降随民族自信增强而屡闻其声。对历史事件的任何解释都可能意味着某种简化,然而,正因此,解释必须自觉承担最大可能的复杂性。文化保守主义者何以也认可“五四”?这样提出问题就是为了在可能的解释中保持必要的张力,以免过分简化而导致轻易的肯定或否定。  以牟宗三为例。在《关于历史哲学——酬答唐君毅先生》一文中,牟宗三谈到自己如何“深厌‘五四’运动后所带来之学风和时风”,以至及于地理:“上海之商业买办与北平之文化买办俱属可厌,而在吾人之分上,北平尤可厌。”牟宗三更从夷夏之辨的高度看待北平,认为那里“充满了夷狄的气息”,除提到北平作为辽、金、元、清之故都外,另一重要的因素恰恰是,“‘五四’后的新文化运动亦在那里发祥,一直影响着今日知识分子之心灵”。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五四”运动所标举的两大精神旗帜——民主与科学,牟宗三终生念兹在兹。  何以故?且看牟宗三对“五四”的评价:“‘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出现是近时中国发展之一重要的关节。它的主要意向是反帝反封建,提倡科学与民主。这都是不错的。然而由此亦开出了意识的歧出。在这歧出中,最重要的民主政体之充分实现之政治意识反倒日趋暗淡,直不在人心中占地位;占地位的,倒是跟反封建而来的反中国文化,这已先动摇了自己的命根,已不是相应民主政体建国之健康的意识。”(《中国数十年来的政治意识——寿张君劢先生七十大庆》)可见,牟宗三明确区分了政治与文化的不同层面,而在政治层面上认可“五四”,在文化层面上反对“五四”。  这极易使人想起“五四”研究领域中常提到的一点,即企图区分两个“五四”,一个关联于1919年的政治事件,一个关联于1915年以来的新文化运动。就“反帝反封建”的著名评价而言,前者侧重反帝,因此表现为爱国主义;后者侧重反封建,因此发展成反传统主义。这种区分或许在阐明某些具体历史问题时有其意义,但也不宜过分夸大。新文化运动虽可追溯到1915年《青年》杂志的创办,但在1919年以后势头迅猛、影响剧增亦是事实。牟宗三多言“‘五四’后新文化运动”而少言“‘五四’新文化运动”,可见其心中之真实感受和真切印象。实际上,作为政治事件的“五四”与作为文化运动的“五四”是紧紧交织在一起的,二者之间决非只是时间上的相续或交替,而是涉及到文化与政治之间的紧密关联。  从政治层面看,“五四”直接产生于民国的共和危机,其显著表现即袁世凯的恢复帝制。牟宗三对此亦有非常明确的认识:“辛亥革命,改专制为共和,此为国体之一变。然民主共和国之国体之充分实现,不能不靠民主政治之政体之充分实现。……而袁氏之帝制自为实即恢复以前之君主专制,否认民主政治,不徒改变国体而已。”而在袁世凯垮台后,“政治仍未上轨道,民主政体仍未依法施行。纷纷攘攘,乃有‘五四’运动后新文化运动出现。”(同上引文)那么,共和政治的危机何以会引发一场最终以全盘性反传统主义为基本标识的新文化运动?要理解此问题的来龙去脉,必须从现代以来中国人国家建构行动的客观要求上来看。  国家作为一个垄断暴力和税收、以保护国民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为目的的现代政治制度设置,其建构过程有其复杂性和艰难性,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既有自身深厚的文化—政治传统而又在自身的文化—政治传统中对国家不甚措意(如梁启超所谓“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的族群而言。国家建构可从对外、对内两个角度来看。对外而言,主要是主权的确认和宣称。主权危机是国家建构危机中的重中之重。发生在1919年而以“五四”命名的政治事件,就是对主权危机的一种激烈反应。当然,从“反求诸己”的意义上来看,责任不可能被归于外部,而只能被归于自己的政府,于是,问题就被转向了内部。  对内而言,除了制度设置和政府行政上的要求外,还必须树立国家的权威。这就要求必须塑造出有国家意识的国民——这正是梁启超《新民说》孜孜以求的。国家在内部的权威树立不起来,可能会有许多原因,比如说外部环境太差、压力太大,或制度设置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等等,但也可能是因为缺乏具有国家意识的国民。或可称之为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实际上就是对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的一种激烈反应。需要深思的是,何以当时国家建构中的一切危机,包括与外部客观环境有密切关系的主权危机,以及与制度设置及其可操作性直接相关的一切问题,在自我反思的层面被一股脑儿理解为国民危机?仅仅像林毓生那样从知识分子的主观思想倾向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而且,将当时知识分子普遍的激进倾向归于所谓“借思想文化解决问题”的中国传统思维的影响更是荒唐。首先,“思想文化”对民族生活的笼罩性不独中国为然,其他民族也是一样。其次,如果说他这里的表述是引人误解的,更好的表达就是孔子所言“失之正鹄,反求诸其身”的话,那么,这一点根本不能解释“五四”新文化运动何以表现为全盘性的反传统主义。  就此而言,对“五四”的任何单纯的政治论述或文化论述都可能挠不着痒处。对“五四”的思考必须紧紧扣住如下这个问题:当时中国的政治现实和政治经验何以被知识分子认定应当在文化上提出那样激烈、苛刻的要求?联系到“五四”以后的政治和文化变迁,真正需要反思的其实是“五四”与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全能主义的关系。换言之,如果说家庭、家族、以及包括宗教在内的各种社会团体都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洞穴”,那么,对何种政治经验、在何种意义上的反思会导致将这些大大小小的“洞穴”都看作是造成国家建构中的国民危机的罪魁祸首,从而企图在塑造国民的名义下彻底铲除这些“洞穴”?  牟宗三显然相信,文化保守主义可以作为政治自由主义的基础而实现双方的结合。这一信念造就了他既认可“五四”、又批判“五四”的双面立场。但是,如果“五四”的反传统主义在政治自由主义者的思想脉络中的确具有某种合理性,那么,对于文化保守主义者来说,“五四”能够给出的最大启示或许恰恰在于,像牟宗三那样企图以文化保守主义为政治自由主义奠基的思路,无异于与虎谋皮,不仅难逃“体用两橛”的命运,而且最终会使所保所守者也丧失殆尽。
  2. 赵璕:“民主主义”:九十年后的反思
    2011/03/19 | 阅读: 1995
    五四民主主义膜拜与幻想的形成,从一方面看固然是对中国“第一共和”(1912-1928)的建立及其后持续不断的危机的反应,所谓愈挫愈奋,屡仆屡起;但从另一方面看,愈趋愈激的民主主义也终于断绝了晚清以来不绝若线的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政治实践——因其不纯粹民主,并使中国现代政治始终处于一种“过渡”状态——因其不符合理想的模式。限于篇幅,这里围绕五四时期陈独秀与康有为有关“孔教与共和政治”的言论展开。
  3. 董晓阳:俄罗斯三大社会思想
    2011/03/20 | 阅读: 1985
    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斯拉夫主义、大西洋主义以及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欧亚主义,是历史上影响俄国社会发展的三大社会思想,这三大社会思想的相互冲撞,制约着社会发展的方向。20世纪90年代,这三大社会思想及其支持者之间又展开激烈的争论,引起人们的注意。
  4. 丁耘: 斗争、和谐与中道 ——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
    2011/04/13 | 阅读: 1750
    齐仁在《论中国模式》一文中,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区分为三个阶段,即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第三期的确立。他并且指出,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发展观阶段提出的“和谐观”预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三期的到来。全面、深入、自觉的“和谐型文明”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阶段中本质性的东西。(见《文化纵横》2010年第10期)这个观点,在哲学上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近年来,和谐观在我国逐渐深入人心,凝聚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共识,并日益成为执政者进行经济与社会建设、处理国内国际政治问题的主要指导原则。从理论高度上说,和谐观念明显扬弃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强调政治斗争的意识形态。作为改革精神的自觉与总结,和谐观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阶段的终极概括。   不过,作为新兴理论形态的基石,和谐观在经济发展社会政治上的内容显然多于哲学上的。它虽然克服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阶级斗争式政治话语,却缺乏哲学上的系统表述去克制作为这一话语基础的所谓斗争哲学。换言之,和谐观尚未成为和谐哲学,以便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层面上同样成为毛泽东哲学的后继者。毛泽东思想是一个包含了世界观、认识论、社会历史图景与政治经济学说的完整体系。有斗争哲学必有斗争政治,无法在不改动其哲学的同时单单改正其政治话语。毛泽东给和谐时代的理论家们带来的麻烦还不止于此。正是同一个毛泽东思想在指导着革命和建设。如果完全抛弃斗争政治,那么就意味着一笔勾销中国革命与革命建国的正当性。和谐理论如果以斗争的态度对待斗争学说,以革命的态度对待革命,那么它仍然只是斗争学说与革命实践的极端变形而已。强调对立是斗争哲学的特点,和谐理论的陷阱是它既不能强调它同前者的对立,又不能抹杀它与前者的差别。要之,和谐理论的不足在于缺少哲学以圆融地处理“和谐”与“斗争”的关系——它甚至极少严肃地反省过这对概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同阶段的关系在哲学上归根结底就是“斗争”观与“和谐”观的关系。“革命”与“改革”的关系则是这一哲学关系的社会政治运用。正面思索这一关系,的确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自我深化所不可或缺的头等要务。实际上,早在改革前期,就有一位先知式的人物在“世界观”上严肃检讨了“斗争哲学”,代之以“和谐哲学”。他就是哲学家冯友兰(1895-1990)。在其晚年巨著《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结尾,冯以“中国古典哲学”亦即儒家道统的继承人自居,对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做了深刻的批评,也对当时中国的改革探索做了最深沉的回应。这个回应来自中国思想传统最权威的继承人和阐释者,因此尤其值得重视。迄今为止,思想界关于“和谐哲学”所能产生的一切构造,无非都在以各种方式运用或改写冯友兰的晚年思想。可以说,庸俗“和谐哲学”的真正源头,就是《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终章。本文将在对冯氏版本的“和谐哲学”进行批判性考察之后,以综合“斗争”以及“和谐”的方式,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第三期的思想探索给出哲学方面的建议。一. 冯友兰版本的“和谐哲学”及其疑难冯友兰认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古典哲学”的哲学立场是有根本差异的:“客观的辩证法只有一个,但人们对于客观辩证法的认识,可以因条件的不同而有差别。照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矛盾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统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是把矛盾斗争放在第一位。中国古典哲学没有这样说,而是把统一放在第一位。理论上的这点差别,在实践上有重大的意义。”(冯友兰,《中国现代哲学史》,第11章——“《中国哲学史新编》总结”;下引冯著均出此)冯友兰援引了宋儒张载的四句话,更加明确地总结了这两种不同的辩证法认识在立场上的差异:“‘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这四句中的前三句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也同意的,但第四句马克思主义就不会这样说了……照我的推测,它可能会说‘仇必仇到底’。”  按照冯氏的解释,“仇必和而解”“是要维持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而所谓“仇必仇到底”,则是“要破坏两个对立面所处的那个统一体。”他更直接质疑毛泽东说,“毛泽东思想也当然要主张‘仇必仇到底’。问题在于什么叫‘到底’,‘底’在哪里?”。冯友兰指点说,破坏统一体之后,就进入了下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也是有对立和矛盾的,但此时的矛盾斗争应该要维护这个共处的新统一体,此谓之“和”。“和”是张载哲学的关键概念,不是“随便下的”。它既是辩证法对立统一的范畴,又表达了客观世界的“正常状态”。因此, “仇必和而解”既有宇宙论含义,更有社会政治上的含义。在张载那里,作为宇宙正常状态的“太和”与作为“社会正常状态”的“和”是一致的。张载的“和”要维持“封建社会的统一体”。而冯友兰主张的“和”,则是在革命终结(是为仇之到底)、作为革命对象的社会统一体被破坏后,维持那个作为革命目的的新社会的统治关系,同时在国际上谋求和平。“和”的社会历史含义,就是后革命的统治,与后战争的永久和平。冯友兰依据张横渠阐发的和谐精义,既代表儒家传统回应了马克思主义,又通过哲学思辨把握了时代大势,以精粹的语言概括了中西理想之差别、古今世变之枢机。然而,细推冯氏之说,竟不能使人无疑。第一个疑问:冯氏所理解的“仇必和而解”果能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乃至儒家吗?如果不能,儒家究竟如何看待这一命题?第二个疑问:冯氏明白表示,“仇必和而解”才是客观辩证法(同上,页253)。客观辩证法确实可以表述为统一先于斗争吗?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儒家的差别确实在于“仇到底”与“和而解”,亦即一主斗争一主统一吗?第三个疑问:冯氏所谓“和”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命意。在辩证法上“和”指“统一”,在实践上“和”指后革命的统治、国际和平等等。理论上统一在先,也就是实践上“和谐”在先。儒家与马克思主义会如何看待对“和谐”的这种解释?下文将沿着这些疑问研究,以期在明了中国古典思想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前提上,从所谓客观辩证法的层面搞清楚“和谐”与“斗争”的关系。二. 儒家主张“仇必和而解”吗?    冯友兰发挥张载“仇必和而解”的思想,并以此代表“中国古典哲学”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相抗衡。冯的权威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张载的这个观点——无论在宇宙观还是伦理政治观上——在儒家正统中其实大有可议之处。我们且从理学与经学上分别考察之。   冯引横渠四句,出自《正蒙》首篇——《太和》。本是对气化万物过程之总概括。《太和》立清虚一大为本。太虚无形即所谓气之本体。气之聚散,乃成万物之变化。万物消散,仍返于太虚而已。即张子所谓“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一气无对。气化为万物,则有刚柔、寒温、生杀之对立乃至互夺。彼此对反之万物,终有消亡,形销气散,返归太虚,不复成其对立。依王船山注,所谓“仇必和而解”,不过“解散仍返于太虚”之意。所立之一,无对无仇,并非对立统一,实是不含对待之太虚一气。   横渠之说,以理学正统核之,不无瑕疵。杨时尝疑“民胞物与”有消解仁爱等级界限的墨家兼爱倾向。程颐则直指此误之本在于四句所出之气论:“横渠立言诚有过,乃在《正蒙》”(《程书分类》,卷第十三)朱熹更在道体上反驳了无仇无对之一:“渠初云‘清虚一大’,为伊川诘难,乃云‘清兼浊,虚兼实,一兼二,大兼小’。渠本要说形而上,反成形而下……须是兼清浊、虚实、一二、小大来看,方见得形而上者行乎其间。 ”。(《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九) 朱子说得清楚,无仇无对之气,只是形而下的,形上之道,必须是兼一二的对立统一。用冯友兰喜欢的术语也可以说,无仇无对之物,本非对立统一,只是抽象统一。很显然,这不可能是任何“辩证法”的主张。冯先生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强调张载说过“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来表明张子是讲对立统一的,是有辩证法的。但从前引朱子言论就可以知道,张载的那些“对立”是后来面对批评的补救措施,是强索精思凑泊上去的“造道之言”,并非出自真切的体会。这就是为什么还能在同一本《正蒙》里发现“若一则有两……无两亦一在”这样仍然主张抽象统一先于、高于对立的词句。必须明白,被冯先生大书特书的“仇必和而解”即属于此类词句,其所主张的就是对立消解之后的“清虚一大”,就是无两之一、无对立的抽象统一。而这非但不属所谓辩证法,也不为“中国古典哲学”的理学正统所容。与“和”相比,“仇”乃是张载的特殊用语,在理学传统中并无多高地位。不过“和”与“仇”都能在儒家原典中找到相应的阐述。那么,就经义说,儒家是否会同意“仇必和而解”呢?恰恰相反。此言如以理学正统观之,不过义有未安。然若以经学正统核之,竟是大逆不道。群经诸传之中,但凡言仇,唯主复,绝不许和。《礼记.曲礼》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丁按:不回取兵器,随身携配,见即格杀仇人]。交游之仇,不同国。”《礼记.檀弓》、《周礼.调人》说有小出入,其主复仇大义则一也。复仇实出于对君臣父子关系主导的伦理秩序的维护,非同小可,实是大经大法所在。《春秋公羊传》更是对此做了强调。它认为,作为鲁国国史的春秋之所以高度肯定鲁仇齐襄公为报九世远祖之仇而灭纪国的行动——须知齐襄公于鲁君有弑父之仇、淫母之辱——就是为了表彰复仇大义。甚至齐襄公的卑劣都无法掩盖他复仇行动的高尚。“《春秋》…..何贤乎襄公?复仇也……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春秋公羊传.庄公四年》)荣复仇,正深恶不能复君父之仇也。不复仇者无人臣人子之道,不可立于天地之间:“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同上,“隐公十一年”)在儒家传统的影响下,中国历代法律主流虽对私相复仇设定了若干限制,但仍坚持了复仇大义,甚至设立了“亲属为人杀私和”的罪名(参见《唐律疏议笺解》卷第十七,“贼盗”)。这就是说,不是不许复仇,而是应当依律复仇;不复仇、“和而解”是有罪的。于此可知,与张载的主张正相反,有仇必复才是儒经大义。宋儒主流,于春秋大义,每多隔膜。故北宋先默然于“攘夷”,南宋终噤口于“复仇”。张载以北宋五子之一,甚至公然说出“仇必和而解”来,倒是为赵构秦桧之流的腼颜事仇,事先给了一个哲学辩护。综上所述,无论核之以经学还是理学,无论察之以宇宙论还是社会政治,“仇必和而解”之说均未得儒家之正。至其末流,学出异端,行在乡愿而已。张载在哲学上一味强调抽象统一,贬低乃至取消对立,在实践上就为抹煞家国天下之内必须的伦理界限开了方便之门。以德报怨,似是而非。知和而和,乡愿之道。伦理上的乡愿主义对应的就是政治上以和平主义面目出现的投降主义。张横渠本力学君子,其学虽有不足,盖非其人所乐见。而冯友兰的当代发挥,恐怕正应了程伊川评价张邵二子的话:“特立不惑,子厚、尧夫而已。然其说之流,亦未免于有弊也。”三.“和”在辩证法上的意义与地位冯友兰借用张载的学说,以“和”的概念来发挥矛盾的统一性原理。上文已示,张载“太和”之说并不符合冯氏所寄之意。现在我们把这层撇开,从辩证法的视野略论冯氏本人所主之“和”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地位。冯友兰把“和”及“仇”解释为矛盾的统一性与斗争性。他的辩证法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倒转,即将矛盾斗争性在哲学上第一性、绝对性的地位,转赋予矛盾的统一性。显然,冯友兰认同马克思主义对事物的矛盾以及其斗争性与统一性的涵义分析分析。他只是在此基础上调整了两者的地位。这个调整所针对的当是毛泽东《矛盾论》的第五部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在那里毛泽东发挥了列宁的如下观点“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毛泽东对此解释说,“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页332)。很清楚,所谓矛盾斗争性是绝对的、第一位的,矛盾的统一性是相对的,第二位的,无非是以更具体的方式解说了变化先于存在的观点:亦即运动、过程是绝对的、第一位的,静止、实体则是相对的、第二位的。这个观点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发明的,它既贯穿在从赫拉克里特到黑格尔的古典辩证法历史中,也在例如以怀特海为代表的现代过程哲学那里得到回应,更是六经之首《周易》的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的特点在于通过处理事物复杂的具体矛盾来解说和把握变化的原理与规律。但马克思主义从未以绝对运动的名义拒绝暂存。这就是说,从未以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去排斥矛盾的统一性。“在(客观的)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列宁,同上)。冯本人也承认,变化的机理在于矛盾之间的斗争,存在的机理在于矛盾双方的均势或者统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并不回避矛盾之间的统一。因此虽然主张矛盾之间斗争在先,却仍然建议“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列宁,《辩证法的要素》)。这是因为它从未割裂运动与静止、过程与实在。运动之理即仇,暂存之理即和。是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主张的乃是仇与和的统一。在某种意义上,它也主张仇可和而解。但在新的统一体之中,却仍然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因此,凡有和解之处,必有新对新仇生焉,否则就是否定了运动之绝对,暗示宇宙有终,大化不流。割裂、对立仇与和,就会割裂、对立存在与变化。而只要主张变化在先,就无法接受矛盾统一性在先。因为变化可以包摄暂存,而存在无法包摄变化。即使暂存之中,亦渗透着矛盾双方之较量转化,否则,这个暂存者的变化之理,就不是内在的了。因此,“对于客观的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说来,相对只是相对的,是排斥绝对的。”(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这样看来,主张矛盾的统一性先于斗争性,实际上主张的是可以有超脱于变化过程的永住者,它作为绝对的东西先于变化。而主张斗争在先者反是而已。庸俗版本的“和谐哲学”只是简单地把“斗争哲学”翻转过来而已。斗争云云,首出于赫拉克里特残篇,为解释事物的暂存与流变。它首先是个理论概念,不是为了在实践上挑起矛盾搞斗争,而是用来解释事物变化的客观规律。就象中国哲学所谓阴阳翕辟之属,是用来解释事物的变化之道,而不是在主张性享乐那样。 另一方面,正因为在理论上正视流变与暂存的统一,在实践上才能既不回避变革斗争,又能稳健持重。常变之间,时中而已,岂能泥于一端。然而时即变,知时中之道即已以变为唯一常道。难道因为在实践上厌倦斗争害怕革命,就要在理论上承认永住、降低变化的地位吗?这难道不是神学与末世论的翻版吗?将变化的地位取消于无形,还能自称为辩证法吗?四. “和”在儒学中的意义与地位冯友兰自认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倒转是承接了中国古典思想“和”的学说。现在撇开冯友兰所谓“辩证法”意义,专就儒家思想考察“和”。关于“和”最著名的儒家论述大概出自《论语.学而》:“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此章既讲了和对礼的补救,亦讲了礼对和的节制,决非单纯主和,而是透出了儒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圆融与审慎。朱熹《论语集注》引前贤语,以为此章得礼乐之本。则此章所谓“和”,实指乐之用。儒家一贯礼乐并重。盖礼主分别,乐主和融,不可偏废。“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礼记.乐记》)“离”,郑玄注曰:“析居不和也。”礼主分别,分别过甚则疏远不和,此时即需“乐”的补救。“礼之用,和为贵”的真意即以和融克服礼的分别疏远倾向。而反过来一味主和,则“乐胜则流”,“流”为“合行不敬”,概指上下失序,抹煞界限,即孔子所谓近则不逊之类。此时便需礼来节制这个越界的“和”。然则礼乐孰为本?礼为本,和为末。朱熹确然指出:“有礼而不和,则尚是存得那本之体在。若只管和,则并本都忘了。”(《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二)。如此看来,和只是对礼的补充,地位逊于礼。儒家对“和”在实践上最全面的阐述当推《礼记》之《乐记》篇。“和”在儒家经典之中的首要意义是“乐”的功用。《乐记》篇对乐“和”的阐述即从自然与人性的本源一直贯穿到伦理与政治的意义。但即使在这篇赋予“和”最高地位的权威文献中,乐也始终附随于礼。“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记.乐记》)。此篇中但凡说和,必并举礼乐。但凡礼乐并举,多说一端过重之危。实际上,“和”只是自然德性之一。天地之德既备,单举一端便是不准确的。王道法天地,不可只取“和”。“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同上)很明显,王道不能仅用“和”概括。王道不是无原则的亲善和平。它也包括了适宜的刑戮甚至战争:“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斧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同上)这就是说,斗争与和睦一样是王道的组成部分。两者都是王道的运用,都不是根本。根本在于运用斗争还是和睦的合宜原则与适时判断。这就是 “时中”。五. 导“和”归“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期的哲学对于“和”在道学上的意义与地位,儒家最深刻的表述出于《礼记.中庸》。此篇并未选择“和”,而是强调“中”为根本:“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中庸》)《中庸》所谓“和”首先拓展了《乐记》之意,将后者与乐之和对立的“怒”都收入“和”的范围之内。但两者仍有贯通之处,这就是以“节”引导、规范和。节就外在而言,出于礼文。其实质即无过无不及,亦即篇题所谓“中”。 “‘中庸’之中,本是无过无不及之中,大旨在时中上……是兼已发而中节、无过不及者得名。”(《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二)也就是说,时中为和之本,和即时中之用。和只是中节,也就是无过无不及。和无非是中的一种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周濂溪甚至干脆将和化入中:“惟中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通书.师第七》)复核《乐记》可以发现,王道中体现为战争的中节之怒,在《中庸》里完全可作时中之和处理。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和”在儒家传统中固然重要,但只是表用的,不是表体的。就其狭义而言只是补救性的,与一切补救性的东西一样带有片面性。而就其作为一切时中发用之广义而言,包含了斗争。无论如何,“和”不是首要、全面、得体的概念,不宜用之概括中国古典思想或者中华文明的精神,更不能拿它代表中国古典哲学来抗拒毛泽东思想。如我们恰当地把握儒家思想的精髓,就不会对马列主义辩证法与中国古典思想的关系采取那种鲁莽灭裂的态度,也就能更好地把握“和谐”与“斗争”的关系。上文已示,儒家哲学比“和”更为根本的概念是“中”。“中”有两个基本维度。一面通过“时中”与变易(时)联系,一面通过“中庸”与常住(庸)联系。也就是说,“中”体现了变易与常住的统一与沟通。儒家义理学的最重要典籍《周易》与《中庸》研究的就是常变关系问题,“中”就凝聚了儒家对于这个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回答。中道既包含随时变化的尺度,又体现平实不变的定理,更指涉在行动上把握适宜的分寸、通过变化实现不变。从儒家传统看来,中为本、体,和为末、用。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看来,“中道”概念更是将“斗争”与“和谐”作为两个环节统一在自身之中。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阶段的哲学最合适基础就是中道。理论上的和谐与斗争已包含在“中”对常变的统一之中,实践上狭义的和谐与斗争则都是时中之用。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正是常变关系问题。所谓矛盾的斗争性与统一性就是用来思维常变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张变化是绝对的,常住是相对的,而绝对与相对又是统一的,相对之中也包含了绝对。马列主义辩证法的矛盾论充分地思维了变化和常住的原理,但却没有为两者之间这个如此重要的统一性单独提供一个概念,以致常常要做补充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传统哲学完全可以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做实质性的推进 ——当然不是以冯友兰的方式。辩证法的核心既非绝对的变化观,亦非相对的常住观,而是两者的统一。用具有中国化佛教哲学风格的话说,变化观是“真谛”(哲学之理),常住观是“俗谛”(世俗生活之理),作为变化与常住统一的时中观才是“中道第一义谛”(最高的圆融真理)。分离的、单纯的“斗争”、“变化”与“和谐”、“常住”都是应当被扬弃的“边见”(片面的见解)。在哲学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第一期的“斗争”观无非更为强调变化,第二期的“和谐”观无非更为强调常住。则第三期的哲学基础必然是作为“斗争”与“和谐”两端统一的更高概念——中道。这也正是中国之为“中”国的最高涵义。“中道”哲学除包含常变统一之外,也保证了两者在实践上的沟通。中在实践上的体现就是广义的“和”。政治伦理学说都可依此发挥。“中”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意蕴既代表了儒家的精髓,也可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同时推进辩证法与实践哲学。在把儒家从误读中解放出来的基础上,中国古典思想与马列主义的贯通与互补是可能的,对“和谐”观念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与辩护同样也是可能的。“和谐”的本意并非与“斗争”也就是运动变化对立的死水一潭的稳固。正如老黑格尔早就指出的那样:“和谐正是绝对的变或变化”(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所谓“和谐型”文明的真正基础,只能是与变化、斗争不相割裂的“中道和谐”观。
  5. 伊格尔顿:马克思赞
    2011/04/14 | 阅读: 2061
    Praising Karl Marx might seem as perverse as putting in a good word for the Boston Strangler.
  6. 斯蒂克勒:莱布尼兹与儒学:西方世界主义的兴起和衰落
    2011/04/21 | 阅读: 1616
    介绍莱布尼兹对中国理解及其被取代过程
  7. 庞朴:竹帛五行篇与思孟五行说
    2011/08/19 | 阅读: 2180
    圣与仁义礼智一样,原是一种德行,有渊博通达、闻声知情等意思;《诗经》里将圣与哲相提并举(《小雅·小旻》),《尚书》里说圣和狂可以转化(《多方》),都是用在这样的意义上。
  8. 重田澄男:"资本主义"概念的起源和传播
    2011/09/16 | 阅读: 1937
    1850年前后开始得到使用的资本主义(Kapitalismus)概念,一开始只不过被当作"资本"(Kapital)概念或者"资本家"(Kapitalist)概念的同义词来运用。直到在马克思那里,这个概念才获得了一种抽象的意义,但是还没有形成最终的术语形式。
  9. 杨念群:再版序言:"儒学地域化"概念再诠释--兼谈儒学道德实践的若干形态
    2011/10/10 | 阅读: 2790
    "儒学"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为政治社会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实践"的方式和目标。一旦"儒学"失去了" 道德实践"的能力,其对实际生活的规范价值和意义也就寿终正寝了。根本不存在什么超越政治和社会层面之上的悬空的儒学价值。"儒学"在近现代的悲剧命运即可为上述观点做出佐证。
  10. 张晓波:伯林与俄国革命
    2011/10/25 | 阅读: 1891
    伯林要的,是不革命,是1840—1860年代。而索尔仁尼琴所求的,与站在革命两翼的现代性全然无关。
  11. 孙歌:横向思考的东亚图景
    2011/11/01 | 阅读: 1813
    文借助于白乐晴与白永瑞有关韩国思想状况和东亚视角的讨论,尝试推进如下理论课题:东亚作为一个地理概念,涵盖了具体的地域,作为一个认识论概念,却涵盖了某些新的视角。
  12. 高毅哲:汪晖:思想无疆
    2013/10/22 | 阅读: 2616
    如汪晖自己所言:"中国是一个独特的、伟大的文明国家,有着自身的文化和学术传统。尽管中国的社会科学还不那么发达,但社会实践却是极为丰富的。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巨变提供出创造性的解释,那么,这不仅是对中国研究的贡献,更是对整个人类知识的贡献。"
  13. 石之瑜、李圭之、曾倚萃:日本近代中国学:知识可否解放身份
    2014/06/17 | 阅读: 2592
    近代日本中国学家要回答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要不要抗拒欧美,另一个是要不要排除中国。本文根据这两个问题得出中国学的四种视角,分别以白鸟库吉、内藤湖南、津田左右吉与竹内好为例子。他们各自追求从某种卑微身份中的解放,但是根据沟口雄三的阅读,这些解放策略并不成功。沟口尝试了一种从中国历史基体出发,并用一种他称之为为了中国,而对日本加以“异别化”的解放策略,使他取得进出中国的能力,也就等于取得了进出日本的能力。但因为他并没有解决历史基体的范围如何界定的问题,使他不能断定如何才算是为了中国,才算是赋予中国主体性,则任何人的行动都有可能视作为了中国,这时他的解放策略就失效了。
  14. 柄谷行人:双重的颠倒——马克思关于“未来”的认识
    2014/04/09 | 阅读: 3233
    恩斯特·布洛赫的《希望的原理》中关于未来的观念与跨越式批判,即"通过康德解读马克思,透过马克思来解读康德"是相关的。这一批判的核心在于展现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所实现的双重颠倒:不仅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上下颠倒,同时还包括"事前"与"事后"的前后颠倒。正是后一颠倒使得康德的思想与马克思找到了共同点。康德的事前性思维对于理解马克思关于未来,即作为一种运动的共产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重构的意义。这种重构应对的是20世纪90年代末共产主义运动的失败以及各色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破产:通过交换方式对生产方式的重构,重新使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富有生机。
  15. 中国应该找到自己的方式--汪晖对话前西德总理施密特
    2015/11/10 | 阅读: 9757
    德国社会民主党政治家赫尔穆特·施密特(Helmut Schmidt)2015年11月10日在德国北部城市汉堡去世,享年96岁。施密特为前西德社会民主党主席、前西德国防部长、财经部长、经济部长、前西德总理、外长。人文与社会曾刊发清华大学汪晖教授2013年在施密特先生家中与他的对话,特重刊此文以志纪念。
  16. 丁耘:矛盾论与政治哲学
    2014/01/19 | 阅读: 2445
    毛泽东思想是一笔沉重的、被冻结的精神遗产。要动用这笔遗产,哪怕只是为了投资到改革开放或其他毛陌生的事业里,在今天都要冒着各种风险。
  17. 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逝
    2014/01/19 | 阅读: 3560
    中国正在经历或已经经历了一场巨变。在经济领域,这个巨变主要表现为市场经济的创制;在社会领域,这个巨变主要表现为社会阶层和地区关系的结构性重组;在文化领域,这个巨变主要表现为市场机制在文化领域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这篇论文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论述这些巨变中的一个巨变,即"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形成。
  18. 曹天予: ICT革命与非物质劳动--当代社会形态话语斗争的主战场(下)
    2021/04/19 | 阅读: 5023
    马克思宏观视野的唯物史观与福柯微碎视野的权力观-主体建构论,孰优孰劣?马克思的辩证法(对立面经由中介的斗争和统一)与斯宾诺莎的否定中介的直接论内在论突变论,孰优孰劣?这些问题本来都相当清楚,现在却都成了问题。这本身确实是个严肃的问题,值得仔细研究。
  19. 夏寒:"国父"何以成为问题?
    2013/07/18 | 阅读: 2936
    刘小枫关于宪政的对话注定会成为一个事件。他的言论也注定会震惊几乎所有的自由主义者,因为在他们那里,他作为一个文化基督徒的圣像突然间崩塌了。与其说在评价刘小枫的问题上针锋相对,不如说是在评价毛的问题划为了森严壁垒的两个阵营。
  20. 韦名:陈映真的自白──文学思想及政治观
    2013/05/27 | 阅读: 3459
    陈映真访谈:「只要努力,穷人照样出人头地」,这样的道德,是实际上存在着社会差别的社会中流行的。在个別案例中,它有真实性。但從政治经济学上看,就不是那么乐观了。但这样的「道德」,正是鼓舞着人背弃自己的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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