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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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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许德存:西藏佛教五十年发展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
    2010/04/06
    20世纪后50年的西藏佛教,可以说是在不平静中度过的。也许是考虑到西藏佛教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其他原因,正当80年代全国学术界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热烈而深刻反思的时候,西藏宗教界囿于传统框框或习惯,基本上仍维护旧价值、旧观念;而藏学界也一片沉寂,没有对西藏的传统佛教文化进行检讨反省和重新估价,似乎缺乏反思的勇气,有意回避一些比较敏感的问题。严格说来,这种做法不但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而且会阻碍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如果长期下去,作为藏民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佛教文化就会僵化,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现在我们已经跨入新世纪的门槛,非常有必要借鉴其他民族对待文化方面的成功经验,对西藏传统佛教进行检讨和反思,承其精华,弃除糟粕。通过反思,一方面促使人们更加深刻地了解过去和现在,指导未来行动;另一方面探索新的形势下适合于西藏佛教发展的路子。本文重点回顾和总结和平解放50年来的西藏佛教。   一   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文化传统和社会体制,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之前,基本上保留了现行政治制度。宗教方面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信仰自由政策,维持寺庙原有的各种关系和收入。1959年,西藏上层发动反革命武装叛乱,不少寺庙成了叛匪的据点。叛乱给西藏造成的损失相当惨重,特别是西藏佛教跌入历史的低点。当时,不少寺庙僧尼直接参与叛乱,公开反对中央政府,搞分裂祖国的活动。叛乱中一部分人追随第十四世达赖出逃,随身带走大批寺藏珍贵文物,另一部分卷入叛乱的僧人在执行宗教政策中被遣送回家。据不完全统计,1958年西藏总人口120万,其中僧尼11.4103万人,占总人口的9.5%,1960年总人口增加到126.98万人,僧尼人数降到18104人。   叛乱迫使中央不得不提前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宗教制度的改革作为民主改革的一部分,要求继续坚持信仰自由,保护爱国守法的宗教界人士和寺庙,彻底废除寺庙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建立寺庙民主管理制度,保护宗教文物古迹。民主改革后,保留寺庙553座,①留寺僧尼七千多人。由于改革中有些方面矫枉过正,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当时身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第十世班禅大师到藏区视察,发现在平叛和执行宗教政策方面的严重失误,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西藏的一些"左"的做法,更使他失望,先后上书"西藏工委"和中央要求予以解决和纠正,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叛乱造成的创伤尚未彻底医治,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在极左思想干扰下,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遭到彻底摧残,不少宗教爱国人士受到迫害。民主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寺庙被当作"四旧"和封建迷信活动场所受到严重破坏,寺藏文物被盗走,佛教经书被焚烧,寺院财物被查抄。经过这次浩劫,保存完好的寺院很少,留寺僧尼不到1000人,比民主改革前减少了约95%,占当时西藏总人口的0.05%。1976年西藏自治区总人口172.40万人,政府批准开放的寺庙8座,留寺僧尼八百多人,占当年总人口的0.046%。对宗教来说,这是历史造成的悲剧,也是那个特殊时代宗教政策的严重失误,是遍及全国的灾难,没有必要找谁来承担责任,也没有必要回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修复了一批被毁的寺院,以政府拨款为主、群众捐助为辅开展的修复寺院活动在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期达到高潮,上千座寺院陆续开放,使西藏佛教自和平解放以来出现了第一次兴旺局面。但是,部分地区不经批准乱建寺庙,僧尼数量激增,出现了宗教狂热。据统计,1986年全区批准开放寺庙234座,僧尼6499人,占当年总人口202.49万人的0.32%。1990年,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激增到1353座(个),僧尼四万多人,占当年西藏自治区总人口218万的1.94%。1993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增加寺庙三百多座,僧尼基本保持1990年的人数。1994年寺庙又增加一百多座,僧尼人数在1990年四万多人的基础上增加五百余人。1996年,全区寺院总数达到1787座,基本上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就宗派情况说,50年来格鲁派在几大宗派中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寺院多,僧人多,分布地区广。在拉萨地区以哲蚌、色拉、甘丹、热振等几大寺院为主。在日喀则和昌都地区也拥有一定势力,如扎什伦布寺和强巴林寺,住寺僧人多,管理制度健全,以寺养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噶举派势力仅次于格鲁派,其主要寺院集中在拉萨和昌都地区,拉萨地区以楚布寺和止贡寺为代表,昌都地区有噶玛寺、类乌齐寺等,以小而多为其特点。萨迦派寺院主要分布在日喀则和山南地区,除了萨迦寺,其余寺院规模都非常小。   宁玛派形成较早,寺院规模普遍较小,最大的要数山南的敏珠林寺和多吉扎寺。这两座寺院的建设曾得到格鲁派的支持,50~60年代虽然遭到破坏,但毁坏程度轻于其他寺院。在西藏的其他地区,宁玛派寺院也比较多,但大多只有一座殿堂、几间僧舍和几个僧人。   据1932年调查,在寺僧人500人以上的大型寺庙中,格鲁派占19座,噶举派占3座,萨迦派占1座。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寺院中,格鲁派占21座,噶举派占9座,宁玛派占3座。这种排列次序以后基本上没有改变。   从寺院分布地区看,历史上昌都是宗教比较兴盛的地区,寺院多,僧尼多,活佛也多。20世纪50年代,佛、苯寺院共有576座,僧尼36546人,像强巴林、锡瓦拉、嘉拉、贡都、热贡、孜巴、央贡等寺院的住寺僧人都超过500人,人数最多的达到4000人。同全区其他地区比较,1959年叛乱和十年浩劫中,昌都地区寺庙受破坏程度相对较轻。据调查统计,1990年共有寺庙和宗教活动点491座(个),僧尼26700多人;1993年寺庙539座,僧尼人数略有减少;1994年寺庙539座,僧尼人数有所增加,其中包括短期住寺僧尼和社会流动僧尼。1991年,在昌都地区全部寺庙中,苯教寺庙就有55座,其中丁青31座,左贡9座,江达6座,洛隆5座,八宿3座,昌都1座。后来增加到94座,是西藏苯教寺院最多的地区。昌都地区的情况表明,寺院和僧尼人数基本成正比。   拉萨和山南历来是西藏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地区。历史上大型寺院多集中在这里,如吐蕃时期修建的桑耶寺、昌珠寺、大小昭寺和后弘期建的楚布寺、止贡寺、丹萨梯寺、热振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敏珠林寺、多吉扎寺、泽当寺等,教派分布相对均衡。由于这两个地区的僧人对政治和俗事表现出浓厚兴趣,14世纪以后教派争执多在这里发生。在历次劫难中,这两个地区的寺院遭受破坏的程度最为严重,损失相当惨重。   山南是雅隆文化的发源地,曾是雅隆部落和帕竹地方政权的活动中心,也是早期西藏佛教活动中心。随着政治、经济中心的转移,拉萨地区逐渐取代了山南文化中心的地位,佛教文化也随之北迁,导致山南地区佛教发展相对滞后于拉萨。民主改革前山南地区有寺院582座,僧尼13500人。其中桑耶寺、敏珠林寺、多吉扎寺、昌珠寺、泽当寺、丹萨梯寺等规模宏伟。"文革"期间,这里的寺院受到程度不同的破坏。据调查,近年山南地区寺院(包括宗教活动点)有近300座(个),僧尼达到两千多人,其中由政府批准开放的250多座(个),分别属于格鲁派、噶举派、宁玛派、萨迦派及珀东学派,数量上格鲁派占首位,宁玛派和萨迦派居第二,噶举派寺院相对较少。   拉萨从7世纪开始是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相对稠密,经济基础好。辖区内有大小昭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楚布寺、热振寺、止贡寺等。近年来,偏远地区的贫困农牧民子女纷纷前来,选择其中适当寺院作为生活的依托。因此,导致拉萨地区寺院和僧尼人数急剧增加。1990年拉萨地区寺庙共有115座,僧尼人数4300多;1994年,寺院增加到248座,僧尼达到9100多人。现在基本上趋于平稳。   那曲地区是西藏的纯牧业区,地广人稀,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历史上这一地区寺庙较少,主要分布在申扎、班戈、聂荣、比如、巴青等,与昌都接壤的几个县苯教寺院较多,因此宗教信仰上有它自己的特点。1932年住寺僧人超过500人的苯教寺院有好几座。佛教寺院如夏贡卓泽德吉林、夏绒贡噶丹达结林、邬多塔尔林斗结林、拔绒寺、仲俄寺、达那寺、达仁寺、赞贡寺、年波穷仓扎西欧贝寺、索仇推散绛曲林、三木旦沃萨林、南木涅寺等颇具规模,影响较大。近年调查,那曲地区宗教发展异常迅速,僧尼人数已占全地区总人口的2%以下,处于继昌都、拉萨之后的第三位。从教派说,苯教寺院最多,其次是格鲁派寺院。   日喀则地区曾是萨迦派的活动中心,15世纪随着格鲁派的兴起,情况开始发生变化。17世纪,格鲁派取得领导权后,迫使这一地区的其他宗派改宗,一批原属噶举派和觉囊派的寺院改宗格鲁派,最终形成了以扎什伦布寺为中心的格鲁派势力集团。《萨迦县文物志》记载,1959年萨迦县共有寺庙67座,其中萨迦派寺庙25座,格鲁派寺庙11座,宁玛派寺庙22座,噶举派寺庙4座。在全部67座寺庙中,尼姑寺占95%以上。僧尼在百人以上的寺庙3座,50人到100人的寺庙3座。像南木林、拉孜、昂仁、定日、吉隆、白朗、江孜等县有为数不少的寺院,而且都颇具规模。1959年叛乱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地区的寺院破坏惨重,许多寺院成为残垣断壁,被夷为平地或成为废虚。像宏伟的萨迦寺,"檀香当火棍,锦缎为抹布",文物流失,经书被焚,北寺被夷为平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拨款,群众捐助修复了部分被毁寺庙,遗撼的是萨迦北寺再也难显过去的风彩。目前,日喀则地区僧尼人数基本控制在全地区总人口的1%以下。以历史上佛教相对发达的南木林县为例,现有宗教活动场所29个,僧尼六百多人。其中多数寺庙开展以寺养寺活动,迄1993年底全县寺院经济收入20多万元,扣除其他开支,纯收入6万多元。   从调查中发现,日喀则地区绝大多数寺院没有僧人或僧人很少,而且被称为色吉贡巴的寺院在逐年增加,这种寺院一般没有僧人,所谓的僧人也就是居家者,遇到宗教节日或重大活动时到寺院念经,平常不在寺院。   林芝和阿里是全区宗教发展相对缓慢的两个地区,寺庙稀少,僧尼人数不到全地区总人口的1%。特别是阿里地区,曾为象雄文化的发源地,古格王朝的政治中心,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寺庙和僧尼人数一直处于全自治区最低水平。中世纪以后这里长期动荡不宁,经济十分落后,原来的寺院有些毁于战乱,有些因无法维持生活而倒闭。后来又遭受1959年叛乱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保存完整的寺庙没有几座。恢复宗教政策后,虽然由政府投资修复了部分寺庙,但规模都非常小,内部设施较简陋。   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总结出这样几点:      第一,近代以来,由于西藏社会政治混乱,经济落后,上层僧侣奉行唯利是图的功利主义的政治态度,抵制新文化的传播,以封闭而保护宗教,反对宗教改革。当宗教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时,他们积极需求社会来适应佛教,而自己不主动去适应社会。结果西方势力趁虚而入,导致西藏佛教日益衰落。50年代的武装叛乱和尔后的十年浩劫,使寺庙遭到严重破坏,加上政策上的失误,致使本来就不景气的西藏佛教受损惨重,失去往日的活力,处于发展低谷。   第二,80年代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恢复和实施,被毁寺院逐渐得到修复,僧尼人数逐年增加,由于地区差异,宗教发展从东到西(即从昌都到阿里)呈现出由热到弱的发展态势。恢复最快的昌都和那曲两个地区僧人超编。拉萨、山南、日喀则地区发展相对平稳;阿里和林芝地区的发展速度则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僧尼人数尚未达到定编数额。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中的原因我们另外撰文做专门探讨。   第三,从年龄结构分析,年轻僧尼所占比重较大。在规模较大的寺院,年轻僧尼占总数的50%至60%以上,小寺院中年轻僧人所占比重为89%左右。这一部分人中多数是恢复宗教政策后进寺为增的,他们思想活跃,接受新文化、新思想的能力相对较强。其中的少部分人身在寺院,心系红尘,徘徊在神殿和世俗之间,一旦条件好转,时机成熟,他们极有可能弃寺还俗,重新回到世俗社会。信教群众中,年长者占绝大多数,年轻人信教多受长辈影响,或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表现出很大的盲从性。   第四,入寺僧人绝大多数来自贫困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相比之下城镇人为僧者明显减少。诚心求知的僧人少,多数僧人视寺院为避难所。   第五,由于寺院各种制度尚在建设当中,诸多关系还未理顺,僧尼培养存在不少问题。僧人普遍缺乏求取知识的强烈意识,整体素质普遍偏低。少数僧人将自己作为"特殊"阶级,无视国家法律,做损害人民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事。   第六,90年代中后期,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善,交通环境的改观,商品意识的增强,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有了很大变化,宗教信仰观念发生了变化,佛事活动明显减少,宗教开支减少,更多地转向注重实际,从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宗教狂热而开始趋向平稳,宗教信仰与生产、生活的矛盾逐渐得到解决。   二   藏传佛教作为宗教的一部分,既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同时也是藏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当它与社会的根本利益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时,"在与社会法律、法规相容的条件下",②它的积极作用就会不断凸显出来。否则,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甚至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经济秩序。宗教发展的历程表明,任何一种宗教在其传播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这种改变不是歪曲基本教义,而是改变旧的、已经过时了的制度、观念,以便更好地保存原来的精髓,顺应时代潮流而健康持续地发展。藏传佛教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9世纪朗达玛灭佛不仅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利斗争和政教矛盾,而且说明佛教发展违背了吐蕃社会的根本利益和经济发展水平。阿底峡和宗喀巴有感于西藏佛教当时的种种弊端,致力于佛法的改革和整顿、振兴,强调戒律的严肃性,调整了显密关系,建立了僧伽制度,寻求到了一种能够适应时代、顺应经济发展水平、契合众生机缘的佛教。正因为有了宗喀巴的宗教整顿,培育了大批佛学研究人才,藏传佛教才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近代以后,藏传佛教每况愈下。50~60年代,藏传佛教遭受两次灾难性破坏后,仍然没有唤醒和改变僧人的思想价值观。他们坚持印度佛教的文献传统,遵循高僧的遗训,以宗教、道德、宗教职责为基础安排生活中的每件大小事情,缺乏一种创新意识。可以说这种维护传统的守旧思想在已过去的20世纪的藏传佛教界占据主流,严重阻碍了藏传佛教的发展和改革。回顾50年来的西藏佛教,存在着许多需要很好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一,忽视僧伽教育,使僧人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僧团建设。僧伽教育是佛教的立世之本,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僧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僧伽教育。同样,高素质、高质量的僧伽队伍是推动佛教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西藏佛教得以传播和发展的最终载体。然而,西藏佛教近50年的僧伽教育令人担忧。以寺院来说,现代教育方式尚未完全建立之前,传统的教育方式渐被遗弃,作为个体的僧人对于高深的佛教典籍似乎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冷淡态度,口中念诵的只是最普通最一般的仪轨经、超度经、平安经等。尽管每个寺院都在试图努力改变教育落后的现状,而由于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管理制度,缺乏比较合理的教学大纲和高水平的师资,使其成效甚微。客观地说,能够精研佛教义理和修得成就的名僧不多,能够潜心研究著述,在理论上自成体系、独树一帜的高僧更属凤毛麟角。现在为数不少的僧人懒得去翻阅佛典,对于佛经缺乏全面和完整的理解,能熟诵经典而不识字的文盲僧为数不少。   第二,宗教信仰迷信化。宗教与迷信有本质上的区别,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它有一定的社会历史作用。迷信则是一种盲目的信仰或崇拜,本质上是反社会,反文化的。西藏从古代起就把"习惯"看成如同天命一般重要,可以说"习惯"支配着一切。一部分人对宗教(包括西藏佛教)只是个感觉和习惯,把凡是宗教的东西都视作神秘物,将高僧的讲话当作金科玉律,治疗百病的良药,由缺乏理性分析而盲目地加以信仰崇拜。在佛教思想中掺杂进许多迷信成分,通过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年轻一代的思想和行为。久而久之,宗教文化变成了欺骗群众的迷信,其"负面调节功能通过量的积累完全可以达到危险的边界,即干扰社会稳定、取代正面的意识形态体系"。③虽然西藏佛教信仰迷信化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和文化背景,但也不能忽视僧侣们的导向作用。   第三,观念陈旧,思想保守,难以有所发展和创新。在传统的价值观未改变,新的价值观尚未形成之前,僧伽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完全以传统佛教思想为依托,有意把自己作为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一个"特殊"阶级,要求社会按照佛教的意愿去改变,而不主动去适应社会。传统的思想观念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猜疑心,不仅阻碍了西藏佛教的自身发展和改革,也阻止学者们去接触和研究佛法,始终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民族文化,只有"积极、主动、开放地吸收别的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现代文化","不断地、认真地学习、消化、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才能发展创造民族的传统文化,提高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性水平。"④封闭、守旧、保守不但没有出路,且将会丧失民族文化的独立性。   宗教也不例外,在传播过程中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持其精华和独立性,发展也有活力。在西方近代历史中,一些国家的迅速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与宗教改革的关系,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思想观念的改变更新不无关系。例如,美国、英国、德国、荷兰等因宗教改革而改信了新教的国家,在很短时间内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那些原本强大的抵制宗教改革的国家在近代却日益没落下去。⑤西藏从近代开始形成的封闭、守旧意识,极力抵制新文化的传播和宗教改革,结果使社会越来越贫穷落后,西藏佛教也日益衰退。遗撼的是这种思想一直延续到今天,普遍存在于僧伽队伍中。   第四,宗教信仰的政治化趋向明显。恢复和落实宗教政策以来,长期与民族感情揉成一团的宗教感情"反弹",一段时间内宗教达到狂热。在一些地区或在一部分人中重新造成强烈的宗教氛围。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不守戒律,不习经文,败坏道风,结党营私,追逐名利,违法乱纪,把宗教作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工具,争取生活利益和社会地位的手段。甚至个别地方存在着宗教干预行政、司法等,动辄以歧视民族、镇压宗教、剥夺信仰相诬,给分裂主义分子提供口实,提供策划闹事的基地。   第五,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方面缺乏经验,处理事情不当。管理人员包括寺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宗教主管部门人员。就"寺管会"来说,只求眼前安宁,缺乏长远考虑,现有的各种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少数"寺管会"成员自身佛学知识浅薄,整体素质差,难以服众。宗教管理部门人员缺乏佛教基本知识,在工作当中除了宣传政策,在思想上很难与僧人和信教群众沟通。因此,在处理问题时,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把一些细小的问题扩大化。例如,把一些已经成为民俗文化的因素当作重大宗教问题进行盲目处理,结果导致不良后果,既伤害了广大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感情,也影响了以后的工作。   人类已进入21世纪,新的世纪给包括藏传佛教在内的各种宗教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西藏佛教将以怎样的面貌迎接挑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藏佛教自身的建设。这就要求西藏佛教广大僧尼清醒地认识到保守、僵化、教条是西藏佛教生存与发展的痫疾;解放思想,高瞻远瞩,兼容并蓄,培养高素质的僧伽人才是持续发展的保障。怎样建设高素质的僧团,关键是改进思想观念,加强僧伽教育。做好僧伽教育,首先要继承和发扬西藏佛教的优良传统,因地制宜,严格管理制度,健全教育制度,设置合理的课程,规定教学内容。既要求学僧精通佛教教义,融通戒、定、慧三学,还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开展学术研究,树立法制观念,把自己培养成德、智全面发展的爱国爱教的僧才,顺应时代潮流。   宗教管理部门除了政策上引导,必须加强与僧人的交流,沟通思想,配合"寺管会"完善管理制度。既要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尽量避免以行政命令处理问题,或对正当的宗教活动模加干涉,以免引发僧人和信教群众的抵触情绪。作为管理人员自身必须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西藏佛教的基本思想,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附识:文中所用寺庙、僧尼数据来自近几年的实地调查和西藏自治区统战部的调查报告) 注释:    ①553座寺庙,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放的寺院,实际超过这个数。    ②徐荪铭:《从中国佛教的实际论宗教的本质》,载《佛学研究》第8期,第8页。    ③何云:《中国迷信文化批判》,载《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1期。    ④张立文:《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形成和演变》,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⑤赵林:《西方宗教文化》,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简介]许德存,藏族,现任西藏民族学院民族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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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树辉:试论摩尼教消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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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里木盆地周缘的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阿克苏等地区是摩尼教坚守的最后一块阵地,摩尼教消亡的时间约为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此前,有关维吾尔族15世纪末便已实现了全民伊斯兰化的观点应予以纠正。
  4. 张培锋:宋代僧人省亲作品的佛学观念初探
    2010/02/02
    一      省亲作为一种社会伦理行为,是从唐代开始兴起的。唐代诗人孟浩然的《送王五昆季省觐》诗写道:“公子恋庭闱,劳歌涉海涯。水乘舟楫去,亲望老莱归。斜日催乌鸟,清江照彩农。平生急难意,遥仰鶺鸰飞。”诗题中的“省觐”,是省亲的同义词,诗中使用了老莱子的典故,表达对父母的孝敬感情。权德舆《送卢评事婺州省觐》也有“知向东阳去,晨装见彩农。客愁青眼别,家喜玉人归”之句。这些作品都表达了山门在外的游子即将同家探亲时的心情。《新庸书》记载:中唐时儒士阳城做国子司业时,“引诸生告之曰:‘凡学者,所以学为忠与孝也。诸生有久不省亲者乎?’明日谒城还养者二十辈,有二年不归侍者,斥之。”阳城认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忠孝之情,七子不能冈为在外学习而忘记孝道,因此,那些二年没有回家探望父母的学生,遭到他的斥责。   明人丘浚曾引述过阳城的那段话,评论说:“阳城为此言以告诸生,则是唐无归省之令。我朝学规,每三年一次归省,著在令甲,一日不容过,则是我祖宗以孝为训,前代所不及也。”丘浚的说法有道理,即明朝时,官员和学子定期省亲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但认为这种情况前代没有,到了明代才有,则有不确之处。世俗省亲制度应该是唐宋时期即形成了,与南宋同时的金朝,也明确将省亲作为官府和学校的一种请假制度。据《金史》记载:“(泰和三年(1203年))甲子,定诸职官省亲、拜墓给假例。”《金史》还记载:“(太学生)遇旬休、节辰皆有假,病则给假,省亲远行则给程。”这表明金朝对省亲的重视,并将其制度化,这是金朝全面接受儒家文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元史》中也有一条关于省亲制度的重要记载:(至顺二年(1331年)十二月)癸丑,河南、河北道廉访副使僧嘉努言:   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朝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   朝廷无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   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百里   以至万里,宜计道里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而不省觐者坐以罪;若诈冒假期,   规避以掩其罪,与诈奔丧者同科。这里指出“古律”的做法,表明元代之前即有省亲制度,所指应为唐、宋、金时期。到明清时期,省亲制度已经确立,史料记载颇多,兹不赘述。   正如清代叶方蔼、张英监修的《钦定孝经衍义》卷一所说:“亲之一字,乃仁之根柢。唐虞以来,不言仁而仁之全体火用已发露丁亲之一字矣。”儒家所讲的仁义忠孝等等,其根基即为一个“亲”字。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更重视亲情,把孝道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文引证了金、元、清三朝的史料,这三个朝代,最高统治者都不是汉族,但是,其建国后的治国方略,却无一不是走向崇儒,在某些方面,他们对儒家的推崇甚至超过汉族政权。省亲制度的形成便说明了这一点。      二      在佛教中,“省觐”或“归省”有两个含义,一是出家人回到自己最早出家、受戒的寺院拜谒受业师父,继续参求佛法;二是同到自己的俗家,礼拜、奉养生身父母,通常使用“省亲”这个概念,来表示第二个含义,本文讨论的也是第二种含义上的僧人省觐行为。   释子归家省亲也是从唐代开始出现的。值得关注的是中唐时期柳宗元的《送墙上人归淮南觐省序》和《送元师序》两文。在第一篇中,柳宗元指出:“金仙氏之道,盖本于孝敬,而后积以众德,归于空无。……其有修整观行,尊严法容,以仪范于后学者,以为持律之宗焉。上人穷讨秘义,发明上乘,奉威仪三千”云云,可知这位上人应属律宗僧人。第二篇中,柳宗元指出:“余观世之为释者,或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今元衣粗而食菲,病心而墨貌。以其先人之葬末返其土,无族属以移其哀,行求仁者,以冀终其心。勤而为逸,远而为近,斯盖释之知道者欤?”“两文站在儒家立场,对能够归家省亲或为父母安葬的释子给予赞扬,认为他们是“释之知道者”,并肯定儒、佛在孝道这一点上是相通的。这是柳宗元统合儒释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诗人姚合也有《送僧默然》诗,其中有“出家侍母前,至孝自通禅”句,也流露出对出家僧人归家孝养父母之举的赞赏,并认为孝道是通于禅法的。   但是有庸一代,无论是儒家还是佛教,对这个问题是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的。按照佛教的根本教义,人是五蕴和合而成,贪恋于亲情正是烦恼根本出家人是要“永辞宗族”、“永违二亲”的,尽管出家之时,也是乍悲乍欣,但一旦出家,就要“邈尔绝俗,超出埃尘”,不能“更染俗因”。出家人对世俗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得度广济,普蒙福禄”上,这应是唐代大多数僧人所持的看法,唐代僧人省亲也是中唐之后随着禅宗的兴起而增多的。   这种情况在宋代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宋代写僧人省亲的作品多了起来,而且火部分是僧人所写,这一方面表明宋代僧人省亲已经成为很普遍的事,一方面表明他们对此的态度非常明确和肯定。以下所举几篇宋代僧人作品,对出家人归省行为作出赞扬,从一个侧面代表着宋代儒佛统合和僧人士人夫化的状况。宋代著名诗僧惠洪有《送觉海大师还庐陵省亲》:   老踪沧海珠,道价压千古。莫年还东吴,岂不以亲故?……怀亲不能休,饮食   忘匙箸。醉翁乡里贤,安角诵翁语。人老尚康健,春寒与秋暑。念之凭高楼,白云   入瞻顾。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遥知到螺江,杜林闻布谷。迎门一调笑,极   但摩拊。童头想怀橘,衣椹应戏舞。聊用慰其心,高追古人步。此诗语散缓,细读   有奇趣。譬如食橄榄,入口便酸苦。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诗中“怀亲不能休,饮食忘匙箸”,“念之凭高楼,白云入瞻顾”,写山了一个出家人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浩然有归兴,掣肘径驰去”,则写其毅然决定归家探亲。后面则是想象其归家后与父母亲朋相见时的情景。最后说,“勿示痴道人,被骂吾累汝”,可能是意识到出家人有这种感情是与佛理相违背的,所以很可能受到一些僧人的责骂。纵观全诗,对觉海出家却没有忘怀亲情这一点,是持高度赞赏态度的,这首诗在古代僧诗中,确属“有奇趣”的。其实,宋代僧人这样的作品是为数不少的,如:   佛眼清远禅师的《送常侍者两归省亲》写道:“本从绵竹过南方,依前归入绵竹去。井舍犹为旧日居,山川不改当时处。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有问南方所得时,瘦藤为我聊轻据。”松源崇岳的《送谦侍者还乡省亲》则说:“有句无句藤倚树,铁壁银山没同互。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这是两位高僧送其侍者回乡省亲之作,诗中同样对世俗感情非常肯定。“邻人见之莫惊愕,亲里欢迎断思虑”是说世人不要看到一个和尚回家省亲感到惊讶,亲友的欢迎断除了僧人的思虑;出家学禅本来就是为断除思虑,现在在外面整天思念父母,反而增添了障碍,同家一趟就可以断除这种思虑。这是一种诗歌的翻案手法,翻案之中,见出了哲理上的新意。“三千里外面尊堂,一毫头上全体露”一句很富有禅味,是说同家见到父母,就仿佛见到佛身,表现了“父母即佛”这样一种典型的中国化的观念。   丹霞子淳的《送环知客归省亲》谓:“清风明月秋光半,环禅别我云南归。当堂子母相逢日,妙圆孰敢分离微。咦!拨转吾家向上机,同头触处生光辉。”更是将归省视为一种修行途径:母子相见之时,可以“拨转吾家向上机”,这里提倡的是一种孝心感应,笔者以为,我国宋元之后出现的极力宣扬孝道感应说的《二十四孝》等作品,与佛教观念的渗入是分不开的,这种孝道的宣扬已经并非单纯来自儒家思想。石溪心月的《送超禅人归省亲》:“参玄曾未造玄微,肯学新丰十不归。归举清凉答佛话,教娘知有祖师机。”写僧人归家后可向母亲传授佛法,因此省亲也算是一种方便说法的门径。   曹洞宗著名禅师宏智正觉的《送僧归豫章省亲》写得非常富有文采:   宾茧风枝梦不宁,夜堂思对老人星。一心归去事萱草,千里相求呜鹊钨。树树   丹枫金堕叶,丛丛黄苇雪浮汀。西山秀骨濯秋雨,窗户卷帘分远青。传统佛教中通常所谓“归去”,是指超脱尘世俗缘的牵累,但这位僧人却是“一心归去事萱草”,萱草指母亲,其感情与一个在外做官、求学的世俗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宏智正觉对这种感情丝毫没有给予否定,整首诗也写得相当动情,毫无竹笋气。   宋代僧人诗偈中的这些题材和描写都是很独特的。在此之前,我们很少见到僧人作品中有此类感情的流露,但宋代僧人对此却毫不掩饰。史料记载晦堂祖心追述其师说“先师进止严重,见者敬畏。衲子因事请假,多峻拒弗从,惟闻省侍亲老,气色穆然,见于颜面,尽礼津遣,其爱人恭孝如此。”僧徒冈其他事请假,师父都严词拒绝,惟有省亲一事,不但不拒绝,而且备上礼品,让弟子带同家。宋代佛教典籍中,对僧人省亲行为作出比较深入分析的是南宋痴绝禅师道冲。《痴绝和尚语录》卷F《示巽升维那》谓:   巽升维那,吾蜀英伟之士。久处丛林,浩然有归省之志。……余尝患今之学   者,父母不供甘旨,丛林中行脚,大事邈不加意,甘为明教罪人,真可怜悯。今子   非特了行脚大事,又且切切于归省,是可嘉也。因记得圆悟禅师示众云:生身父母   居堂上,从本爷娘在顶门。且道如何是从本爷娘?试以子在浙翁炉锤之下,如爆龟   纹,爆则成兆底时节考之,则娘生面目,遍界难藏。昔日视亲,庭奉甘旨,昏定晨   省,冬温夏清,而不为亲。及乎别亲庭,游江海,涉山川,寻师择友,参禅访道,   而不为疏。而今归省也,脚才跨门,母念子之心,子宁亲之意,啐啄同时,默默相   契,语言不及,融融泄泄,和气霭然于一堂之上,不知与当时在浙翁炉锤之下爆底   时节,为同为异?   在宋代禅僧看来,亲情并非烦恼的根源,而可以是悟道的一种机缘,一个出家人在外行脚和归家省亲,一个出家者见到亲身父母所获得的顿悟与在寺院接受师父的教诲,是具有相通之处的。 三      按照正统佛教观念,家庭、人伦关系是修道的障碍,是贪欲、无明的根源,出家意味着要斩断世俗亲情,出家人不应该对世俗的一切有所留恋,否则是修不成正果的。佛教的这种观念,在重视世俗伦理的中国遇到了挑战。从佛教传入中国之时起,围绕着这一点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冲突。大凡反对佛教的人所持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出家人不事二亲、败坏人伦,所谓“不顾君臣之义,父子之情”等等。对丁在中国处于强势话语的宗法思想,佛教从来没有否定过,相反,它总是提出各种理由,证明出家人并非不孝,而是要突破世俗的小孝达到真正的大孝。   东晋高僧慧远所作《沙门不敬王者论》,指出学佛者有两大类型,“一者处俗弘教,二者出家修道”。前者无疑要做到忠孝仁义,奉上尊亲:后者则要隐居求志,变俗达道。出家人尽管在形式上“内乖天属之重”,“外阙奉主之恭”,但实质上是为了“道洽六亲,泽流天下”,间接起到“协契皇极,火庇生民”的作用。慧远确立的这种区分出家、在家或“方内”、“方外”有所不同的修行原则,在南北朝、隋唐时期体现得比较充分。出家僧众无疑是住持佛教的主体,由此产生了隋唐的宗派佛教。尽管此期在家修行者也为数不少,但很少能够进入佛教宗派的核心,而是处于边缘状态。这一时期,具体尽孝道的实践者仍然主要由在家佛徒承担,而不是出家人自身,因此并没有彻底解决佛教与传统孝道之间的矛盾。   宋代佛教在这方面的认识大为改变。北宋僧人契嵩在其所著的《孝论》中,依据《梵网经》“孝名为戒”的思想,将孝道直接视为佛教戒律的根本,可以说是中国禅宗的一个创造:   佛子情可正,而亲不可遗也。子亦闻吾先圣人,其始振也,为大戒即日“孝名   为戒”。盖以孝而为戒之端也,子与戒而欲亡孝,非戒也。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   也。戒也者,众善之所生也。……故经日:使我疾成于无上正真之道者,由孝德   也。   中国佛教教权与于权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发生在唐玄宗时期。日本学者腾善氏指出:唐高宗以前,佛教教团对于拜君亲制的猛烈抵制,到玄宗朝后终结了,以前接受父母尊长礼拜的僧尼们,不得不反过来按照常礼向他们礼拜,这对于研究佛教教团的质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形而上来说,这意味着印度因素的消灭,佛教放弃了逸民的性格,完全屈服于世俗法规。但根据砺波护的研究,唐代的情况并非如腾善氏说的那么简单,至少在上元年间,义出现过反复,即废除了要求出家人拜君亲的规定。但这种情况在宋代已不再成为争论的焦点,佛教几乎是无条性地向儒家复归了。本文所举僧人归家省亲的诗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点。本文意在说明,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宗法观念对禅宗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唐代中期之后,随着禅宗特别是以洪州禅为代表的南宗禅的兴起,佛教内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平常心是道”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到了宋代,禅诗越来越向在家生活靠拢,佛教的入世观念更加鲜明和突出。随着士人大阶层地位的提高利整个社会禅悦风气的流行,在家人的修行逐渐占据主体地位。不但居士可以作为禅宗法统的传承者,甚至多有僧人向居士求法、问法的情况。宋人观念中的禅悦也不仅仅是深山中独自参禅打坐的境界,而是包括了家庭生活、政治生活等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何看待家庭、亲情,比较一下唐宋两位著名居十的两首诗偈,或许能说明些问题。   唐代著名的庞居士写过一首诗偈:“有男不婚,有女不嫁。大家团圆头,共说无生话。”这里说的是著名的庞居士一家过着一种“在家而出家”的生活,他的一子一女皆不婚嫁,其女儿更是与庞居士一起坐化。宋代著名的无为居十杨杰则针锋相对地写过一偈:“男大须婚,女人须嫁,讨甚闲工夫,更说无生话?”据说此诗为杨杰的开悟偈,当时影响很大。假如依照禅宗南宗判定神秀、慧能二偈优劣的观点,庞居七的偈子似乎只能算北宗境界,尽管他曾亲自拜在马祖门下;而杨杰的偈子才是南宗风范,后者更鲜明地体现了“平常心是道”的观念;前者多少有悖于自然,而后者是真正的随顺自然。南北宋之交的临济宗高僧宗在其《人慧普觉禅师语录》中引述过杨杰这首诗偈并给予赞赏。   总之,本文涉及的宋代僧人省亲的作品是宋代三教合一思潮的重要表现。宋代僧人对出家者的归家省亲,不再视为修道的障碍,而是给予了颇具人情味和禅意的充分肯定,甚至认为归省本身也是一种修行的途径,这意味着佛教对中华伦理观念的全面接受。宋代佛教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的佛教都具有更鲜明的人间化特征。
  5. 郑戈:世俗时代的诸神对话——评查尔斯·泰勒的《一个世俗时代》
    2009/12/28
    查尔斯·泰勒这个名字早已为中国学界所熟悉,他的许多著作已经被翻译成中文,包括《黑格尔》、《自我的根源》和《现代性之隐忧》。我们一般将他和麦金泰尔、沃尔泽、桑德尔归入一类,将他们视为“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有趣的是,除桑德尔近年来主要关注生命科技对伦理的影响[3]之外,他们当中其他几位都侧重于研究宗教。沃尔泽从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退休后,将自己的主要精力用在编撰《犹太政治传统》这一多卷本巨著上[4]。麦金泰尔针对现代大学传授知识和技能而不帮助学生寻找“人生意义”这一现实,试图从自己所皈依的天主教传统中找出一些对世俗大学的人文教育也有帮助的东西,因而撰写了一部关于天主教哲学传统的新著[5]。查尔斯·泰勒在宗教信仰上与麦金泰尔最为接近,但他却选择了一个似乎与宗教哲学研究本身争锋相对的视角—“世俗化”—来考察以宗教为线索的近代西方观念史和社会史[6]。他在这方面的研究从深度和广度上看都足以在学术史上留下醒目的印记,这也为他本人赢得了两个从奖金数额和“荣誉指数”上都可以同诺贝尔奖相提并论的国际奖项:2007年他获得了“坦普尔顿奖”[7],2008年他又荣获了“京都赏”[8]。这些思想家将注意力集中在宗教上的原因很好理解:他们都不满意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将宗教“私人化”的方案,他们都认为:不涉及“整全信念(comprehensive doctrines)”的“公共理性”是空洞的理性,而不给信仰留下空间的公共领域是缺氧的领域。 《一个世俗时代》是一部874页的煌煌巨著。麦金泰尔为此书写的推介评语[9]指出: 查尔斯·泰勒以前也写过关于世俗主义的作品。但没有迹象表明他会给我们贡献一部像这本新书这样非凡的著作。他在这本书里想要达到双重目的:一方面对西方文化和社会秩序的世俗化给出一个历史解说;另一方面要澄清“作一个世俗的人”以及“栖居在一个世俗化的社会”意味着什么。没有任何简短总结可以再现泰勒细致入微而又总揽全局的分析技巧……这本书是对过去一个世纪一直在进行的关于世俗化的讨论作出的重要而又具有高度原创性的贡献。其他同类作品都望尘莫及。 虽说这本书从论述的深度和广度上看都超出了泰勒此前论述宗教和世俗化问题的著作,但说它的出现毫无先兆却有些言过其实。1998-1999学年,泰勒应邀在爱丁堡大学作了著名的“吉福德讲座”(Gifford Lectures),他为这一组讲座确定的主题是“生活在世俗时代”。此后,他先后围绕这一主题出版了两本篇幅在200来页的“小书”:2002年的《如今宗教的各种形态:重访威廉·詹姆斯》[10]和2004年的《现代社会想像》[11]。对于熟悉这两部著作的读者来说,《一个世俗时代》所表达的基本观点和论证理路都不会是陌生的。这部“大书”的精彩之处在于它的历史研究,尤其是关于教会改革和基督教神学自身的发展如何为“世俗化”和“现代性”创造了条件的历史论证。由于对这部巨著进行全面的评析必定是“费力不讨好”的,本文将侧重分析这本书所欲回答的问题、它回答这些问题的方式以及它在“世俗化”理论传统的地位。一 泰勒将世俗性理解为一种“社会想像(social imaginary)”。社会想像类似于福柯的“知识型”,它不是一种知识分子建构的“理论体系”,而是体现在普通人理解世界的方式以及日常话语中的“思维框架”。用泰勒自己的话来说,社会想像是“是人们想像他们的社会存在、他们如何与他人和谐共处的方式……以及潜藏在这些预期背后的更深层次的规范性观念和图景”[12],它是“使共同的实践和广泛共享的正当性感觉成为可能的共同理解”[13],“它实际上是对我们的整体处境的一种大体上零散的、未经语言整理的理解……”[14]。支持“世俗性”这种社会想像的是泰勒所称的自足的“内在框架(immanent frame)”,也就是说,人可以凭借理性和经验理解这个世界,一个“超验”的领域不是不存在的就是与我们无关的。换句话说,“内在框架”意味着我们理解和经验这个世界的全部资源都来自于人间生活,从时空维度上讲,超越此在的超验世界与超越今生的来世要么是不存在的,要么与我们无关。这一点在齐美尔那里曾经以另一种方式得到精彩表达: 通常的观念是:这里是自然世界,那里是超验世界,我们归属于其中之一。不!我们归属于第三个、无法表述的世界,在其中,自然和超验都是反映、投影、矫饰和解释。”[15] 现实绝不是世界本身,而只是与艺术世界和宗教世界并存的一个世界。它们是用同样的素材打造的,但所采用的形式和前提不同。经验中的现实世界可能是有序规整在实用意义上最适合于促进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要素的结果……因此,决定用心智创造哪个世界的是我们的目的和明确预设,现实世界只是许多可能世界中的一个。[16] 工具理性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现代人将“自然世界”和“超验世界”都纳入自己的算计,从而营造出一个“第三世界”:人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神法”或“自然法”或许并未失效,但却被人类心智的“内在框架”改造成了人在虚无中创造的意义。这种理解和体验世界的方式是所谓“现代社会想像”中的一部分。在泰勒看来,“从一开始,现代社会科学的头号问题就是现代性本身”[17],而“现代性”是一种史无前例的混合物,其中包含各种新的实践和制度形式(科学、技术、工业生产、城市化),各种新的生活方式(个人主义、世俗化、工具理性),以及各种新式毛病(异化、空虚、一种感到社会即将瓦解而导致的恐慌)。[18] 作为现代性的一部分,世俗、世俗化或世俗时代是现代学术史上的关键词,但其含义却有待界定。对有些人而言,世俗化意味着道德的沦丧和文明的衰退;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世俗化却意味着科学昌明、社会进步和蒙昧时代的结束。与世俗化紧密关联的概念包括启蒙、祛魅以及理性化。在西方思想史上,康德和韦伯为“世俗化”命题贡献了最重要的分析工具和理论资源。康德的“启蒙”意味着把一切置于“理性”的检验和批判之下。但他同时也承认人的“理性”有其限度,强硬的无神论者和盲信的教徒都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都宣称自己知道其实并不知道的东西。因此,我们需要厘清知识的界限,以便为信仰留下空间。为此,康德指出,实践理性要求我们“设定”一个超验的上帝,从而我们的“道德律”提供依据。[19]这类似于孔子所说的“敬神如神在”,只有基于这种拟制或假设,我们才会“畏天命”,并做到“慎终追远”,乃至“民德归厚”。不然的话,便会陷入“上帝死了,人可以为所欲为”的道德困境。韦伯则提出“除魅”这一重要概念来帮助我们理解“世俗化”的要害。用一位评论者的话来说,在韦伯看来: 祛魅背后的力量是合理性(rationality),更准确地说,是合理性化(rationalization)。与理性(reason)不同,合理性关注的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它是指人的算计能力,有效达致可欲目标的能力。它发端于有目的的人类实践活动。它的根源是现世的。在特定情况下,它具有无限的适用性和非同小可的扩张性。实际上,它是相当霸道的。它改变着它所触及的范围,最终它改变了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20]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性不只是意味着用理性祛除“巫魅”,更导致了理性的自我限定,并最终使“工具理性”成为导引人们社会行动的主要心智构成。在多元主义的现代社会中,依信念伦理而行动越来越显得“不负责任”,只有将后果纳入计算和考量的社会行动才是审慎的现代人、尤其是现代政治人应当采取的行动。 尽管在对现代处境的事实分析上泰勒继承了韦伯和齐美尔等人的思路和判断,但他在规范层面上则将“祛魅(Entzauberung)”命题作为主要的批判对象。他将“祛魅”这一否定性概念重新命名为“化减(subtraction)”,并讲述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化减故事”,其中包括:(1)启蒙或“走向成熟”的故事,也就是康德所言的“勇于认知(sapere aude)”,成熟的人要勇于走出虚幻的假象所造就的“安全和舒适”的环境,真面现实,并且为自己在现世的处境作出选择和承担责任。[21]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大部分受过教育的成年人都“走向了成熟”,于是“旧的参照系瓦解了、烧掉了,新出现的是将我们自己视为‘个人’的认知取向。”[22](2)“上帝死了”的故事,也就是尼采所说的“重估一切价值”。既然上帝死了,人就成了宇宙的中心,“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cism)”或“唯我独尊的人本主义(exclusive humanism)”成了现代价值的基础。“向现代性的转型穿越了传统信仰和忠诚的废墟”,[23]对传统价值的“减除”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3)“赛先生”的故事,也就是以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典型例子的自然科学对“创世论”、“启示”和“奇迹”的扫荡,“基督教义的主张在科学不断挺进的年代显得不那么可信了。”[24]这些“化减故事”导致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朝向“超越(transcendence)”或“圆满(fullness)”之门的关闭,或者说是对人生的终极意义之求索的停顿。[25]在这一点上,作为社会科学家的韦伯和齐美尔早有类似的观察结论。比如齐美尔将近一个世纪前写道: 当下情境的强大引力场不是使这种或那种教义、而是使信仰的超验目标本身显得因虚幻而黯然无光。现在留存下来的不是可以借助新的实现方式便可以企及的超验形式,而是某种更加复杂而无助的东西:曾经由超验来满足的那种需求,那种不因满足方式的更替而消退的需求,如今由于信仰对象的退位而麻木了,就好像它的生命之源被切断了一样。[26] 与韦伯和齐美尔不同的是,作为哲学家的泰勒不满足于描述这种现代处境,更着力于批判和寻求解决之道。在他看来,超越维度的缺失使得人的生存意义变得贫乏,使得“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式的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横行,也使得现代人时常陷入纵欲之后的空虚和匮乏。但超越之门对人类是一直敞开的,封闭的是人的心智。在“内在框架”的限定下,我们丧失了一片更广阔的天空。人本主义范畴内的所谓“内在超越”,无异于搬着自己的脚来试图离开地面的徒劳。泰勒设想出一种“非主流的”未来,也就是彷徨的现代人皈依或重新皈依宗教(在他的视界中,主要是天主教)的未来: 我预见到另一种未来,它基于另一种假定……在宗教生活中,我们对一种超验现实作出回应。我们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方面的感悟,它显现于我们瞥见、认出并试图去往某种图景的瞬间,这种图景,我称之为“圆满”。因此,唯我独尊的人本主义者以及其他困在内在框架之中的人士所看到的“圆满”图景也是对超验现实的回应,只不过这种回应迷失了目标。他们把这个目标的关键内容关在了门外。与此相反,我在前面所描述的宗教(再)皈依的结构性特征就是敞开地直面现实,在这种(再)皈依中,我们会感到自己冲破了一个狭小的牢笼,进入了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并且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事物。[27] 可见,与“启蒙”和“现代性”脉络中的主流思想家截然相反,泰勒将“以人为本”的思维框架视为“牢笼”,而将朝向超验世界的宗教视为通向更广阔天地的门径。他认为,要解决现代性的根本问题,现代人就需要向宗教和超验现实敞开自己的心灵,也就是“从戒备森严的自我(buffered self)”重新调整到“敞开的自我(porous self)”。二 关于世俗化过程的理论主要有两种,一种将信众的减少和个人信仰的弱化视为世俗化的主要含义,并将科学的发展视为世俗化的主要原因,将宗教从公共空间的退出视为这种世俗化的结果;另一种则将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边缘化视为世俗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将现代社会的制度性安排(政教分离、社会分工等等)视为原因,将个人信仰的衰落视为结果。这两种理论识别出两种世俗性:(1)公共空间的世俗化;(2)个人信仰的衰落。但泰勒在这本书里却着重研究第三种世俗性:“信仰的条件”的转变: 我想要界定和追溯的这种转变是这样的:它把我们从一个不可能不信上帝的社会带到一个信仰即使对于最虔诚的教徒来说也只是多种可能性之一的社会。对我自己来说,放弃我的信仰也许是不可想像的;但有许多其他人,包括我的亲朋好友,他们没有信仰(至少是不信上帝或者超验世界),但我却不得不坦率地承认他们的生活绝非贫乏的、盲目的或没有意义的。信仰上帝不再是理所当然的。存在许多其他选择。而且这还意味着,至少在某些社会环境中,一个人或许很难坚守自己的信仰。有些人会感到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尽管他们会为此哀伤一阵儿。[28] 信仰的条件包括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思想的和文化的。他的思想史考察涉及众多教会圣哲和世俗大师,而且着重揭示思想观念之间的传承脉络。将任何一位思想家拿出来作为例子都会破坏这种论证理路,因此,对这部分内容的理解留待有兴趣的读者自己去阅读和思考。我这里只举一个教会史上的例子。 泰勒对基督教史的细致研究涉及教会史、教会与世俗社会关系史以及宗教哲学史等多个领域。他的中心命题是:基督教思想的自身发展和教会组织的自身改革为世俗化创造了最重要的条件。比如,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会议是中世纪欧洲史上的重要事件,这次会议上通过的多项教会法令对此后的欧洲史产生了多面向的影响,单是追溯这些法令带来的后果就足以耗尽多位历史学家的毕生之功。泰勒选取了其中的几项导致“规训社会(disciplinary society)”之产生的教令,并分析了它们为“世俗时代”之来临所准备的条件。泰勒指出,科层式的互补性(hierarchical complementarity)是传统宗教社会的组织原则:独身的神职人员“为结婚生子的俗人祈祷并履行传教牧灵之责,后者则为前者提供支持。在更广的范围内,僧侣为所有人祈祷,化缘修士四处传教;其他人则提供布施、医疗服务等等。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之间获得了均衡,其基础就是社会功能的互补性。”[29]但1215年拉特兰会议的一项教令要求全体俗人都要向神职人员做私密忏悔,并因此强化了对神职人员的培训,出版了大量神职人员培训手册,所有这些规训手段构成了所谓“正统实践(orthopraxis)”的一部分,并最终引发了新教改革这一系统性反弹。一项旨在将修道院生活方式扩展到凡人社会的改革为何反而导致了社会的进一步世俗化?在泰勒看来,这是因为一种不加分别的信仰模式的强制推行弱化了传统上的科层式社会互补结构,并为近代的无分殊的“平等”社会打下了基础。其实,如果将这一问题置入康德和韦伯的概念框架,其原因可能变得更加清楚。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康德区分了“作为偶像崇拜的宗教”和“作为道德行动的宗教”;而在其《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前言”中,韦伯则区分了大众的宗教信仰与圣贤的宗教信仰。这两组区分都体现了对“分化的秩序构型(differentiated configurations of order)”的深刻理解。普通人生活在现世的关怀、纠葛和焦虑之中,信仰对他们来说多是一种寄托,是一种乞求心灵安宁、今生福报或来世净土的手段。试想,哪一位缺乏哲学训练的普通人能够理解这样一种境界:“无目标的专注是祈祷的最高形式”[30]?苦行只有对少数修道者来说才不是苦;受苦而不明其目的,其结果只能是苦本身,而不是超越苦难的彼岸。正因如此,一项旨在清除世俗世界“精神污染”的教会改革,导致了反对教会“强权”和“腐败势力”的社会运动。 第四次拉特兰会议上通过的另一项教令,第18号教令,在泰勒的研究中未曾被提及。在中世纪欧洲,神明裁判(ordeals)曾经长期被用作司法过程中的证明手段,这导致了司法的“形式非理性”。神明裁判分为两类:一类是单边的,即只要求诉讼一方(通常是被告)接受考验,考验的方式包括开水、冰水以及烙铁;另一类是双边的,即要求诉讼方法进行司法决斗(judicial duels)。第18号教令禁止神职人员为第一类神判祝福或主持其仪式,并一般性地反对在教会和世俗司法程序中采用司法决斗。由于神职人员的参与是第一类神判的正当性基础,所以,这一教令虽然没有直接禁止或反对这一类神判,却也直接导致了这种神判在欧洲多数法域的消亡。[31]比如,在英国,这一教令所导致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陪审制的兴起。而法官向外行陪审员发布详细指令的需要,又导致了普通法的理性化。[32]这个例子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泰勒的“基督教自身发展为世俗化创造了条件”这一命题。三 查尔斯·泰勒本人是一位天主教徒。在他1996年之前的作品中,他没有公开表达自己的宗教观点,以便“说服形而上学或神学信念各异的真诚思想者”都来认真思考他的哲学论证。[33]1996年,他获得了天主教圣母会奖(Marianist Award),在题为“一种天主教现代性?”的获奖演说中,他首次明确表达了自己的宗教观点。这些观点在《一个世俗时代》一书中得到进一步阐发。泰勒试图调和天主教神学与现代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为此他指出:救赎之道在于体认上帝以各种形式给予的启示,这种多样性不仅体现为上帝作为三位一体,也体现在人间生活的多样性上面。在泰勒看来,天主教的一项原则是,信仰的拓宽(widening of the faith)有赖于“奉献形式、精神体验形式、礼拜仪式以及对道成肉身的反应形式的增加”[34]。在这种理解之下,天主教教义是一种“跨越差异的一体(unity-across-difference)”,而不是一种“通过认同而实现的一体(unity-through-identity)”。真正的天主教徒要勇于打破传统的条条框框,与信仰其他宗教乃至无神论的人士进行对话,并在此对话过程中通过交流与反思的辩证过程而深化自己的信仰。泰勒曾经将利玛窦(Matteo Ricci, 1552-1610)视为这个意义上的天主教徒的典范:为了向中国人民传播福音,利玛窦先后学习了佛教和儒家经典,并且与中国佛教高僧和饱学鸿儒进行了积极的对话,从而赢得了明朝士大夫的信任。[35]在《一个世俗时代》中,或许是由于接受了别的学者的批评,泰勒不再以利玛窦作为典范,但仍然将宗教间的对话视为协调宗教信仰与现代性之间关系、并且丰富宗教自身内涵的主要途径。 有趣的是,泰勒试图在多元主义的当代语境中为天主教信仰找到位置的努力与哈贝马斯从“方法论上的无神论”出发为多元价值的和平共处寻找方案的谋划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哈贝马斯认为,在当今的多元社会中,信仰宗教与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相互负有“认知上的义务”[36],他们应当参与“互补性的学习过程”[37]。这一对话过程要求人们保持开放的心态,认识到差异本身的价值,走出自己所归属的信仰体系划定的视界。但是,与泰勒不同的是,哈贝马斯所设想的交流平台不是天主教信仰,哪怕是开明的天主教信仰,而是“哲学”,抑或是罗尔斯所说的“公共理性”。宗教语言必须经过“拯救性的翻译”,才能进入公共对话的空间。哈贝马斯指出: 哲学不能直接援用作为宗教经验而在宗教话语中出现的语汇。只有当哲学采用一种自身的描述方式对这些经验进行识别之后,它们才能够汇入哲学资源自身的宝库,被认可为哲学自身的经验基础。这种描述方式不是取自某一特定宗教传统的语言,而是源自与启示事件脱钩的论辩性话语。在这样一种中立化翻译无法取得成功的冲突环节上,哲学话语必须承认自己的失败。[38] 哈贝马斯把这种“拯救性翻译”看得如此之重,以至于认为“一种不具破坏性的世俗化唯有在这种翻译模式中进行”。[39] 作为天主教思想家的泰勒与作为无神论哲人的哈贝马斯在“宗教于现代社会中如何自处”这个问题上的高度一致,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清楚地看到了“后工业社会”或“后世俗社会”中人们重新寻找“意义”的需求。一项有趣的“人类发展”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线索。 因格哈特和魏尔泽尔根据对六大洲的81个社会(占全球人口85%)所做的长达20年(1981-2001)的“价值调查”(Value Survey)得出结论说:对于现代化和经济发展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和韦伯所提出的理论都没错,但需要放到一个动态的时间序列中加以整合。在前工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忙于为生存而劳碌,对信仰的自我选择能力和自我选择空间都很小,所以根深蒂固的传统价值会主导人们的生活,也就是像泰勒所说的那样,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在欧洲,不信仰上帝是不可能的;在工业化社会,由于社会分工、大规模生产和复杂化社会组织的需要,理性化-世俗化价值逐渐取代了传统/宗教价值,而理性化-世俗化价值与专制或威权政府类型是兼容的,因为工业化要求集体规训和整齐划一的生活方式,在这个阶段,信仰宗教的人数会显著减少;到了后工业社会,由于生存安全已经不再成为人们所操心的事情,自我表达价值逐渐取代理性-世俗价值,人们开始追求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宗教在这个阶段会重新回到许多人的生活当中,民主、价值多元和自由会成为主流的政治诉求,在这个阶段,以人为本的发展(human development)会取代单纯的经济发展成为主流的发展模式。在这一宏观叙事框架中,对文化/宗教的理解可以分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以传统价值和世俗-理性价值为两极,另一个维度是以生存价值(survival values)和自我表达价值(self-expression values)为两端,从这两个维度来看,发展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有规律可循: 尽管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会发生持续的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会以可预见的方式改变一个社会在这两个价值维度上的位置:随着劳动力从农业向工业的转移,人们的世界观倾向于从看重传统价值朝看重世俗-理性价值的方向转移。此后,随着劳动力从工业向服务业的转移,第二轮价值转换发生了,对生存价值的强调被对自我表达价值的侧重所代替。[40] 在目前这个时代,由于西方社会普遍进入了“后工业时代”,宗教作为“自我表达价值”而不是“传统价值”的一部分而重新出现,正因如此,泰勒发现“信仰”成了诸多选择中的一种。为了避免“诸神相争”,泰勒和哈贝马斯选择了“诸神对话”。 在“诸神并存”的现代多元社会,泰勒作为以为天主教徒所启动的“对话”,或许竟如同利玛窦在四个多世纪前与儒、佛进行的“对话”一样,是一次注定会失败的传教。多元而开放的天主教,一方面会被正统的天主教徒目为异端,另一方面仍然无法为非天主教徒接受为具有正当化力量的资源。化解“文明冲突”的方案,恐怕还是要到康德、洛克、韦伯、罗尔斯、哈贝马斯等“俗人”那里去寻找。尽管如此,泰勒的巨著还是值得我们认真阅读和考究的,每一位负责任的现代知识分子,都负有“认知上的义务”,去了解一位当代天主教大哲对现代处境的理解。[1]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and London, England: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874pp.[2]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3] 参见:Michael Sandel, The Case against Perfection: Ethics in Age of Genetic Engineering,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4] Michael Walzer, Menachem Lorberbaum, Noam J. Zohar, et al. (eds), The Jewish Political Tradition, Volume 1: Authority, Volume 2: Membership,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0 and 2003, respectively.[5] Alasdair MacIntyre, God, Philosophy, Universities: A Selective History of the Catholic Philosophical Tradition, Row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09.[6] 他在这方面的已出版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两本书:Charles Taylor, Varieties of Religion Today: William James Revisit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A Secular Age, 详情见注1。 [7] Templeton Prize,由英国的约翰·坦普尔顿基金会颁发,奖励“在人类精神现实领域有重大发现”的人士,目前奖金数额为100万英镑或200万美元。泰勒获奖时的奖金数额据说为80万英镑或150万美元。关于该奖项的情况,请访问其网页:http://www.templetonprize.org。 [8] Kyoto Prize,由日本稻盛财团颁发,素有“日本诺贝尔奖”之称,每四年评选一次,奖金为5000万日元另加京瓷株式会社股份,其中的“思想与伦理”奖项自1988年开始颁发,首位获奖者是“最伟大的印度学学者之一”、研究吠陀梵文的德国学者保罗·蒂姆(Paul Thieme, 1905-2001),此后的获奖者都是哲学家,他们分别是卡尔·波普尔(1992)、奎因(1996)、保罗·利科(2000)、哈贝马斯(2004)和查尔斯·泰勒(2008)。关于该奖的情况,请参见其网址:http://www.kyotoprize.org。[9] 见该书封底。[10] Charles Taylor, Varieties of Religion Today: William James Revisited,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11] Charles Taylor,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4.[12] Taylor,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 p.23.[13] 同上。[14] Taylor,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 p.25.[15] Georg Simmel, Fragmente undAufsdtze. Aus dem Nachlafi und Veroffentlichungen der letzten Jahre, Munich: Drei Masken-Verlag, 1923, 3.[16] Georg Simmel, Die Religion, Gesammelte Schriftenzur Religionssoziologie, ed. Horst-Jurgen Helle, Berlin: Duncker & Humbolt, 1989, 10:43-44.[17] Taylor, Modern Social Imaginaries, p.1.[18] 同上。[19] Immanuel Kant, Die Religion innerhalb der Grenzen der bloßen Vernunft, Meiner, 2004. 中译本见:康德著:《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0] Alkis Kontos, “The World Disenchanted, and the Return of Gods and. Demons”, in A Horowitz and T Maley (eds), The Barbarism of Reason: Max Weber and the Twilight of Enlightenment,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94, p.230.[21]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575.[22]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157.[23]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570.[24]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267.[25]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768-769.[26] Georg Simmel, "Das Problem der religiasen Lage," Gesammelte Schriftenzur Religionssoziologie 14: 369.[27]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768..[28]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3..[29]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p.44.[30] Simone Weil, Waiting for God,转引自:Peter E. Gordon, “The Place of the Sacred in the Absence of God: Charles Taylor’s A Secular Age,”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ume 69, Number 4 (2008), p.648.[31] John W. Baldwin, “The Intellectual Preparation for the Canon of 1215 Against Ordeals,” Speculum, Vol.36, No.4 (Oct., 1961), pp.613-636.[32] S. F. C Milsom, A Natural 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3, pp.6-8.[33] Charles Taylor, “A Catholic Modernity?”, in J. L. Heft (ed.), A Catholic Modern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13.[34] Charles Taylor, “A Catholic Modernity?”, in J. L. Heft (ed.), A Catholic Modern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15.[35][1][1][1][35] 对于泰勒以利玛窦为典范而展开的论证,有学者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利玛窦到中国后先伪装成僧人,后来发现僧人在中国社会并不受尊重,又伪装为儒生,这些都是处于传教的功利考虑,而不是出于学习和对话的目的。参见:Ian Fraser, “Charles Taylor’s Catholicism,” 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eory, 2005, 4, 231-252。[36] Jürgen Habermas, Zwischen Naturalismus und Religion: Philosophische Aufsätze, Frankfurt a/M: Suhrkamp, 2005, 11.[37] 同上,146。[38] Jürgen Habermas, “Transcendenz von innen, Transcendenz ins Diesseits,” in Texte und Kontexte, Frankfurt a/M: Suhrkamp, 1991, pp.127-56, 136.[39] Jürgen Habermas, Glauben und Wissen, Frankfurt a/M: Suhrkamp, 1991, 29.[40] Inglehart, Ronald and Welzel, Christian. Modernization, Cultural Change, and Democracy: the Human Development Seque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p.6.
  6. 周书迦:《法苑谈丛》三则
    2009/12/08
    佛画,大藏经,汉族僧服
  7. 周星:从“传承”的角度理解文化遗产
    2009/12/05
    近年来,国内有关文化遗产问题的讨论及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文化行政实践,已经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产生了涉及文化问题的一些初步但又是非常重要的共识,这无疑是当前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本文将主要讨论有关文化遗产的一些学术问题,主张首先应从“传承”视角去理解文化遗产。在什么意义上以及有何依据可把文化视为“遗产”?被选定的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有何意义?文化遗产果真可原封不动地得到保护吗?当前政府强力介入的文化遗产行政和学术界的文化理解之间究竟有何关系?笔者认为,回答这些问题的前提便是回到文化的基本属性即传承性这一原点[1]。 文化的“传承性” 经由文化人类学(民族学)与民俗学的长期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对人类自身创造的“文化”已积累了很多深刻的认知与成果。如关于文化的族群性特征、交流性特征、实践性特征、传承性特征、变迁性特征等。文化具有“传承性”虽已是学界常识,但有关文化遗产的讨论却再次把如何理解传承性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经常被引用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各种形式的文化遗产都应当作为人类的经历和期望的见证得到保护、开发利用和代代相传,以支持各种创作和建立各种文化之间的真正对话”。此处所谓“代代相传”就意味着文化遗产的传承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界定的文化遗产主要指“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等,它规定使之“遗传后代”及使之“在社会生活中起一定作用”乃是相关国家的责任。换言之,此类以“有形”为特点的文化遗产,首先都是对其各自时代的人生有重要意义并能遗传后代,且因其普世性价值而对后代人们也具有某种意义。相比而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即所谓“无形文化遗产”)的界定更为宽泛,它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如“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其中“口头传说”、“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表述,无非都强调它的传承性。但由于“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是在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中不断得到创新的,故传承往往也同时伴随着变化与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作了宽泛界说,所谓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等。这个定义为对待文化遗产的几乎所有正面姿态都提供了可能性,但其中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实现“传承”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保护方式,才是本文集中关注的焦点。显然,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在于保证其“活力”的存续,而非保证其永远原封不动。和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等有形文化遗产主要是“历史”性的不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往往涵盖了眼下仍然存活在各民族社会的各类乡土的文化,包括口头传承、行为传承和方言等,因而又被理解为“活态人文遗产”[3],具有“现在”性。显然,保护“活态”的文化遗产,就需要更加重视文化的传承性特点和更深刻地认识文化的传承机制问题。人类所有的知识和文化均是逐渐积累起来的,这意味着文化可在前人创造和发明的基础上不断取得进展和深化。就是说,文化既有进化、变革或不断创新的属性,也有基本要素的超越个体和跨越世代的积累、延续、继承亦即传承的属性。所谓“传承”,意味着民俗、知识和经验甚至包括历史记忆的跨世代的延展,它既指民俗或文化在时间上传衍的连续性,亦即历时的纵向延续性,也可用来指民俗文化的传递方式[4]。民俗或文化作为整体是代际传承的,但传承过程中又总会有变异因素发生;文化的某些方面如衣食住行的样式等似乎较易发生变化,但其他一些部分如人际关系的原理等往往又有很强的连续性。若按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最一般的定义把文化理解为生活方式,那么,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既以每一个相关的个人为载体,同时又超越个体而存在。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或无形文化遗产,往往不会因为某个个体的脱离、反叛而无效,通常会呈现出超越世代传承的趋向。前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范畴,实际和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亦即“民间传承”或“民俗”(folk-lore)几近吻合[5]。所谓“民间传承”,主要是指存在于一般人民中间的知识、习俗和技术等传承;狭义的民间传承即所谓口承文艺或口承文化,广义的民间传承则包括狭义的民间传承和其他各种社会惯例及习俗。民间传承大都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反复实践着,或口耳相传,或“以心传心”,或借助文字、教育及其他各种包括非语言的方式(行为)而代代相传。但当我们把民间传承视为“文化遗产”时,往往也就特别地意味着现代人享有的生活文化中那些由前人所创造的部分。 传承机制:“口承”、“书承”及其他 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对民俗、民间传承或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已有“口承”和“书承”之类的基本分类把握,也有关于文化之“口头性”和“书面性”的一系列研究和讨论。前者主要是指语言、行为等口耳相传的方式,后者主要是指以文字为媒介的传承[6]。相对而言,民俗学和文化人类学更多关注或更愿意视为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文化及其体系,通常多不借助文字而主要借助于口头传承。但研究者在从事有关学术问题的调查和研究时,田野工作主要是为获取口承资料,图书馆的或案头的工作主要依赖于书承资料,两者不可偏废,亦即需要重视采集于口述史的资料和文献资料间的对话,这样才能使一组资料或数据的意义,在另一组资料或数据的参照下得到更充分的解释。对研究者来说,促使口承资料和书承资料形成对话的目的,是为更全面地记录历史事件或描述其结构;将口述史与文字记载对等并置,才有可能聆听到对同一历史经验的不同解释[7]。因此,很多学者针对文字记录格外受重视的情形,尤其强调口承资料的重要性。这里应认真思考的问题是口承的民俗或知识被文字化的意义,被文字记录下来的往往就似乎具有了某种权威性。学者们多是通过把口承和书承加以比较来揭示其各自特征的。如知识的口头传承被认为是叙述性的、口语的、反复的、从容的、表演的、面对面交流的,有故事性特点,有抑扬顿挫的节奏;知识的书面传承则是文学的(散文或记叙文)、说明性的、概念的抑或思辨分析性的,可超越时空局限传递。类似的对比还可开出一系列更多的项目。以口承方式为主的社会通常规模较小,范围有限,多自给自足,社区生活富于公共性和封闭性;以书承方式为主的社会一般规模较大,因“识字”与否形成阶级结构,个性和所谓创造性较受重视。在以口承为主的社区,除少数场合的文字或书承现象(如朝廷的布告、宗族的族谱、私塾的蒙书、店铺的招牌等),人们基本上是通过人际间的直接、相互接触传递知识和信息,通常没有固定不变的信息发送者,传递亦非单向;同时,流言蜚语在社区内有相当自由的空间,其中也内涵着人们的预期或社区一般性的价值观。如杂谈、侃大山、闲聊、谝闲传、摆龙门阵等,都是很好的例证。有时,社区内还会产生男女区分的空间,妇女们或许另有自己的信息交流方式与路径。此处所谓口承,主要是指非文字的语言,其实和文字、书承对比的还有各种非语言的“音声”,如作为符号可传递信息的鼓声、吟唱和音乐等。若不局限于音声,非语言交流方式还有更多,包括色彩、符号、图画与肖像;身体的各种表现如手势、表情、哭和笑、步态、手语、味觉、嗅觉、清洁;身体技法与技术、身体和道具的关系、劳作的姿势和民具的用法、育儿方式、人力搬运;作为行为传承的礼仪、礼节、教养、餐桌规矩、茶道的仪礼化等等。显然,“口承”一词难以概括“书承”之外的所有传承方式,故又有将“行为传承”单列一类的情形。如木匠的技能或手艺、某种曲艺的技巧等,其中必然有口承无法概括的行为亦即用身体来记忆的传承。此外,作为社区记忆的依据,某种风光或景观、天然或人工纪念物的“场所”、空间感受等传承[8],也很值得关注。有学者认为,从口承到书承是文化传承和人类交流方式的具有连续性的进化甚或革命。口头传统或口头传承被认为主要是无文字社会独特的信息传递和保存方式,同时也是一种不依赖于文字的表述、理解和评论事物的方法。在前文字时代或无文字社会,语言与记忆相结合可以将累计的知识、经验和智慧,以歌谣、谚语、口诀、叙事诗、传说故事等方式口耳相传。但随着文字和印刷物的发明与发达,知识的书承方式不断普及,信息的贮存、交换和传播方式得以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而发生飞跃性质变,从而为人类的内省、反诘、质疑和更加高度的组织化提供了可能性,进而也促使社会对于事物的表述、理解或评价方式也发生改变。从口承到书承的进化,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知识的属性有了变化,这主要是因为通过文字的书承会使知识和记忆被整理或体系化,进而也被固定化。比较极端的意见甚至把文字和书承方式看作是文明和野蛮界分的标志,突出强调口承和书承的本质差异[9]。然而,即便承认文字和书承的革命性意义,也很难简单地把口承看作是它绝对的对立面,正如书承方式可表现情感和叙事一样,口承文化中同样也存在概念与逻辑、思辨与理性、抽象化、哲学和科学创造的可能性。虽然口承方式承载或传递的信息量不及文字和书承,但它依然在以“读书”为主的学校教育体系中程度不等地延续了下来。另有一部分学者虽承认口承和书承的传承机制不尽相同,但却更加重视口承和书承的相对性以及它们在大多数文字社会中并置、互动和互补的基本事实。在他们看来,口承和书承不过是被理念化的两种不同传承模式,它们之间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虽说载体形式或传承形态存在若干差异,但其社会与文化功能却是相近的。与其说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传统,不如说它们只是从社会文化或知识的传承机制中抽象出来的两种较易为人们所理解的传承或交流的手段。至少在复杂的中国社会,实际存在的习俗、知识和各种文化的传承过程,难以用口承、书承这样简单的两分法予以完全概括。中国社会文化的复杂性之一,主要体现在既拥有高度发展的汉字文化和以汉字为载体的文明成果的深厚积累,同时又在农村和边区长期存在着大面积的不识字(文盲)或甚少识字,未受过或甚少受过学校教育的民众[10],亦即存在着较少文字侵染的社会阶层。中国不同地域、社区和族群的文化传承尤其具有多样性,其具体传承机制和“语境”千差万别,难以一概而论。即便在广泛使用文字的社会阶层或社区里,书承往往在具体的社会文化实践中也与口头传统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而在没有或甚少使用文字的社会阶层或社区,也往往可能会有文字文化某种程度的渗透(如“敬惜字纸”之类习俗)。私塾、蒙书(《三字经》、《百家姓》之类)和习字等通过文字学习和传承知识的方式,实际上往往又和诸如家教、家训、乡规民约之类非文字传承方式相互伴生。在中国很多场景下,口头文化和文字文化有时难以截然分辨的情形并不鲜见;除口承、书承外,各种非语言和非文字的传承方式也都颇为发达。南方民间道教的各种仪式及相关的各种文字化的“科仪”,特定地域内的女工传承(刺绣、缝纫等)和“书本子”[11]、“女书”,有关风水的各种口头传承(风水传奇)和花样繁多的“风水书”,选日择时的民俗和内容庞杂的“历书”或“通书”,民间的丧葬礼俗(如守孝三年之类)和先秦“三礼”之类典籍文献的内在关联,……所有这些情形都一再说明口承和书承在中国社会与文化里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知识的实际传承机制要远为复杂得多。在传统的私塾教育和后来的学校教育(包括扫盲夜校)中,一直都有一种让不识字或识字甚少的人默记或背诵(相当于口承)某些读本以达致某种程度理解的方式[12]。而在中国历史上,诸如聊斋、博物志、岁时记、史诗、民间故事、笑话、话本等,口头传统和知识逐渐被文字化的趋势从来没有中断过,它们很早就被记录下来,从口承变成书承;进而又通过口承与书承相结合的方式(如说书等)再传给后世。例如,河北“乐亭大鼓”因其扎根于当地农村厚实的文盲阶层,故在整体上被研究者视为典型的农村口承文化。它在具备口头创作、口头传承和唱词文本的“口头性”特征的同时,又与文字和书承深切相关。乐亭大鼓的唱词文本亦被当作读物出版,它可以说是一种注重文本的口承文化,这意味着在以说唱的口头表演方式存续的口头文本之外,还有书记文本和文字文本。乐亭大鼓的专用语汇“书词”,原指书写记录下的文本,后则延伸将口头文本也叫做书词。这一用语的矛盾含义,亦即称“书”却又不以书面方式存在的情形,也见于山东鲁西南一带的“书本子”。这些例子可不同程度地说明文字文化及其传承方式对口承文化的渗透。一方面,可能是文盲的说唱艺人强闻博记,有令人惊异的长时间演唱能力,甚或直接成为口承文化的传承者和创作者,但另一方面,又确实存在着大量文字本文和依托说唱传统进行文本创作的乡土作家[13]。他们的文本创作具有形式上的书面性,内容却多是经过无数人们口承至今的故事,其实也就是改编。实际上,中国民间文学和民间文艺界一些“文人”的工作,多少也都具有类似属性。研究乐亭大鼓的民族音乐学家井口淳子博士认为,口承文化和文字文化如此复杂交织的关系,是中国口承文化共有的普遍特征。再以云南大理白族的情形为例,其文化传承制度被认为具有综合性[14]。白族地区的木匠技艺和所谓“大本曲”技艺的传承,包括行为、语言、心理、器物、师承、书承等,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木匠技能的传承,既有特别的行规习俗(家庭内父传子、兄传弟,拜师学艺的诸多师徒规矩),又有涉及行业神鲁班的信仰体系(奉鲁班为本主的村寨、鲁班庙等)。民间曲艺大本曲的表演性强,专业技能要求较高,故和一般的民间故事等口头传承有所不同,需经过专门的训练和学习,其传承也是既有师徒的行为传承与唱本的口头传承,还有文字(木刻本、手抄本、“汉字白读”)的书承方式。类似的颇成体系的文化传承制度与技艺传承体系,也见于广西一些壮族社会[15],如其社会中宗教职能身份的传承或承袭,往往遵循“传男不传女”之类的原则,采取“度戒”的集中传授方式,并以世袭和神意为依据确立师傅和徒弟的授受关系;师徒间不仅传授法事仪轨知识、歌舞艺术知识,还传承用所谓“土俗字”(亦即古壮字)写就的经书和咒语等。传承者与作为传承母体的社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传承是由生活在各种社区里的人们创造、享有并传承着的,谈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然无法回避传承者和传承母体的问题。如果作为传承者的人无法传承或不再愿意传承,作为传承母题的社区解体、崩溃或出现结构性变动,文化传承就会出现危机。大凡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措施和具体方式,实际上总是和我们对于传承、传承者和传承母体的理解密切相关。传承者,一定意义上也就是民俗学对“民俗”之“民”(“民众”、“民间”等)的界定。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传承的不同品类,既有社区居民均为传承者的情形(如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社区公共节庆、乡规民约、方言、公认的教养和伦理道德观念等),也有主要在某一集团或群体内部传承的情形(如宗族的族谱、排除异性的聚会或仪式、行会规矩、秘密社团的纪律和暗语等),还有仅在少数人中间甚至个人作为传承者的情形(如具有某种手艺或绝活的匠人等)。民俗学对民间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与研究,需要特别注意如何才能从适当的传承者那里获得第一手的资料。在这种情形下,传承者可被理解为通过亲身的生活体验而拥有丰富的传承知识的人。由于传承知识在社区内的分布往往并不均匀,故对尽可能多的复数的传承者进行访谈才被认为是较好的方法。对于民间故事之类的口头传承,往往需要既把讲述人视为传承者,也把听众视为传承者,这是因为民间故事和其他口头文学,归根到底是一种集体记忆,它无法完全脱离包括听众在内的被反复讲述的语境[16]。像乐亭大鼓那样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既有农民身份的说唱艺人,又有作为乡土知识分子的说唱作家,还有从专业到业余的爱好者、观众和组织者,甚至还有所谓“曲艺工作者”[17]。其中,后者不少是基于中国特有的文化行政制度介入相关文艺的组织和演出活动的地方公务员、半官半民或民间的曲艺工作者与研究者等。再以甘肃省康乐县莲花山地区的“花儿会”为例,除了需要把莲花山一带的地域社会理解为花儿的传承母体,也需要把花儿会理解为花儿传承的主要形式,进一步还需要把活跃于花儿会的“串班长”(花儿歌词的现场创作人员)、“唱把式”(歌手)和所谓“掌柜的”(花儿歌手的赞助者与招待者)甚至听众等均视为传承者[18]。乡土社区里有些传承者往往并不识字或很少识字,但也有一些社区精英每每借助书本知识来解释他们的传承,可见传承者与社区的关系颇为复杂。有些知识如有关服饰、饮食的传承,常有女性比男性更多了解的情形;但排除女性的祭祀,往往就只有直接参与或具体从事管理的男性神职人员才懂得较多。民俗学通过大量实地调查已了解到,一个人懂得所有传承的情形实际上非常少,在多数场景下,社区的生活文化传承往往是由很多人分别知道一些局部或传承的碎片。在中国这样地域辽阔、结构复杂和历史悠久的国度,既有大量、广阔和根基深厚的基层社区和民间社会,又有根深蒂固、源远流长的上层士大夫阶级以文字文化为主的积累,很多文化传承不仅在基层和上层间密切互动,进而普及于全民,往往还有与域外文化发生深刻交流的情形。因此,传承者的多样性和传承母体的多样性也都非常突出。如在景德镇的陶瓷文化传统里,既有工匠或艺人之核心技术、技能的传承,也有以血缘及地缘等组织形态所维持的各种历史记忆[19];既有上层士大夫审美取向的持续影响,也有民间社会质朴的艺术传承,作为一组“文化丛”,其传承者的构成非常复杂。尤其在需要某些特定技能的行业或领域,通过拜师仪式确立师徒制度往往是较常见的传承安排。不仅特殊的信仰者群体,一些特定职业也经常会有各自特殊的传承[20],如渔民、猎人、木匠、石匠、草医、风水师、说唱艺人、歌手和祭司等。大多数民间传承都有一定的地方性特点。地域社会或其内部的复数社区,可被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传承得以滋生、扎根和延续的社会土壤、基本条件和传承母体。在笔者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间传承的“保护”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都市化和人口流动等现代社会的基本动向已导致传统社区逐渐解体,并促使地域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从而使以社区和地域社会为依托的文化传承机制难以维系。中青年大量外流求职打工导致社区节祭无法正常进行,人口都市化使传统的生活方式迅速发生变异,现代的声光电娱乐逐步取代传统的娱乐方式,商业化侵入传统文化领域并导致其日益世俗化等等,其中以社区的解体或其结构性变迁带来的问题最为突出。例如,广州地区满族的民间文学由于没有社区支撑,便自然地从在村落、家族等集体场合逐渐转变为仅在个体家庭内部传承,同时也由口耳相传逐渐地转变为“书面的口头文学”[21]。显然,如何维系社区及其文化传承机制可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保护工作的关键,这也正是笔者主张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可能地保护在基层社区的理由[22]。和基层的传统社区不同,在以开放为特点的都市新兴社区里,知识的纵向传承远没有超越社区边际的横向交流来的更为重要和活跃。值得一提的是,在很多民族、地方或具体的基层社区里,一些具有危机意识和使命感的知识精英所致力于从事的文化遗产抢救和传承活动,为我们提出了许多新问题。设立于1995年的丽江东巴文化学校以保护和弘扬纳西族东巴文化为宗旨,通过“办班”培养能够传承东巴文化的中坚人才,还分别编辑出版了纳西族象形文字、祭祀仪式、象形文古籍、传统工艺等多种教材[23]。此外,丽江还有由纳西族知识分子主办的纳西语传承学校。这些都是介于正式和非正式教育之间的文化传承试验,其效果如何有待检验。此类尝试虽存在一些问题,如东巴文化的解释权是在东巴,还是在主持此类学校的研究者?东巴技能和知识的传承不在社区而在学校进行,这对东巴文化究竟意味着什么?通过此类学校得以传承的东巴文化还是先前的东巴文化吗?无论如何,致力于文化传承的社区精英们的精神令人钦佩,是非常可嘉的。多年前,笔者曾对日本爱知县奥三河地区的“花祭”做过一点考察[24]。花祭被日本政府指定为国家级“无形文化财”之后,其分布地域的不少社区(町、村、聚落)分别通过建立“花祭会馆”(社区博物馆)、“花祭保存会”(社区长老及青年志愿者组织等)之类的民间设施或组织,以运营、操持和维系花祭的各项民俗活动,同时还由当地的“观光协会”将其作为旅游资源予以开发,从而使其得以在社区内继续传承的做法或许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 现代媒体与文化传承 曾有民俗学家把“传承”限定于仅指人际之间,认为传承就是活生生的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至于电视、广播、电影等则不属于民俗学所谓传承的范畴[25]。但如果我们把文化传承的实际状态和整体机制视为一个连续体,那么,可以说现代社会既有面对面口承的延续,又有文字和各种印刷媒体的主导,更有各种声光电子等现代媒体的介入,在现实社会中,生活文化和知识的传承机制确实是越来越复杂了。从口头传承,经文字、书承和印刷文化,再到声光电子媒体的成熟,有的学者将此理解为人类文化传承与信息交流所经历的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26]。那些主要在无文字民族或无文字的社会阶层中形成的口碑传说、节庆、祭祀和仪式等口头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即便在现代信息社会也并不能完全脱离口承方式;同时,面对面的人际沟通亦即“在场”的交流需求与相应的社会文化“语境”对于此类文化形态的传承依然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包括口承、书承和行为传承在内的文化传承,由于符合人性以及有悠久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文明基础而在当代社会里仍部分地得以存续。在复杂的中国社会,尽管已出现不断萎缩的趋势,但依然在基层和边缘大面积地存续着口承文化的社会空间。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选择性的记忆、删除、篡改和疏漏,但书承方式和印刷媒体已使那些早先主要在乡村民间口头流布的传承文化和知识,逐渐地改变为以书籍为主要的物质载体得以记录,进而构成可超越时空被阅读和共享的文化财富,并且,还使口头传统有可能在一些新的条件下得以再现或重构。文字和印刷媒体的书承,还有现代社会的教育体系等,不仅促成了类似图书馆之类知识存储的仓库,还造就了一批批以“教书”为职业、以“读书”为荣耀的人们,加深和增强了知识的不均衡分布,从而他们对于知识和文化的传承也就肩负着越来越大的责任和影响力。同时,伴随着国语和国民教育的普及,进一步又形成由文字、印刷物和现代媒体支撑着的民族国家对文化传承的干预,所有这些均极大改变和丰富了文化传承的形态与方式。20世纪后半叶以来,现代大众媒体铺天盖地般地迅速占领并越来越彻底地重塑了几乎所有人的视觉和听觉感受,特别是照片、录音、录像、电影、广播、电视、电脑、手机、互联网等以翻新的高科技数字化通讯技术为依托的新兴的声光音像电子媒体,已经和正在越来越明显地以大量信息的即时处理和传输改变着世界规模的整个人类社会,自然它们也为文化和知识的传承提供了全新的载体、机制和可能性。它们不仅使远距离、跨时空的音声、映像、各种文字符号和信息的大量(甚或过剩)与永久存储及迅速传递成为可能,还在相当程度上不断消解着口头传统、文字阅读及书承的权威性(正如“读图时代”这一用语体现的那样)。显然,口承、书承的意义日益被相对化,其在文化和知识传承的信息总量中所占比重也急剧降低。可以说,以间接、不在场、跨时空和针对不特定多数等为特征的声光音像电子媒体,一方面使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和对事物的学习及评价方法再次发生极大转换[27],另一方面,却也进一步导致口承传统的历史断裂及其文化享有者深刻的认同危机。虚拟甚或现实的超越民族国家的“地球村”,在网络时代逐渐成为可能。同时,民族国家内部基层传统社区的边际则日益趋于暧昧甚或走向瓦解,新的社群层出不穷,文化的代际传承因为知识和信息迅猛增长和获知方式的变迁呈现出混乱的局面。在被各种信息淹没及知识被迅速电子化和数字化的当代,人们通过现代媒体获得知识与信息的途径已逐渐成为一种常态,这直接导致传统知识权威的重要性下降,促使新知识权威不断产生。同时,日益被边缘化的基层传统社区(村落、乡镇)的知识和文化传承发生断裂,也促使各种以此类社区或地域社会为依托的多少具有传统属性的生活方式、交际方式、娱乐方式及各种民间艺术品类因濒于传承危机而成为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世纪70-80年代收音机与电视机的迅速普及和大约同一时期乐亭大鼓艺人与听众的迅速减少[28],或许堪称这个巨变过程的一个典型缩影。正如汉字已被电脑技术信息化所意味的那样,文字和书承方式只是被包涵而并非被彻底摧毁或取代。同时,信息社会里也在不断产生着大量新的很难简单地用口承、书承等定义分类的文化,如口头创作的校园故事、政治笑话、乡间野史、当代民谣等,它们进而借助电子网络广为流传。不仅知识的生产,就连文化的表述形式和工具,也都有很多新的变化与发展。电子媒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条件,使文化传承及所谓无形文化遗产的存储性“保护”获得了有力的手段,如音像的数字化处理等,这也为口承与书承在新的条件下拓展了新的存续或再生空间。但严格来说,把口承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化、音像化、电子化和数字化,固然也是一种“保护”,却未必能从根本的传承机制上化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危机。通过电视屏幕和因特网检索,现代社会的青年有可能了解到丰富的有关民具、民俗和各种民间传统节庆的知识,甚至海外其他民族传统文化的信息,但他们大都缺乏有关民具、民俗和传统节庆的生活体验和身体记忆,或只能停留在模拟体验式或观光式的浏览层面,这是因为他们远离口头传承和行为传承所需扎根的具体社区,缺乏社区生活经验。总之,现代声光音像的电子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究竟意味着什么,这尚是一个有待继续观察和研究的课题。 人类的文化自觉与国家的文化遗产行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文化多样性”原则为前提推行世界文化遗产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登录和有关行动计划,体现了对各国、各民族文化之普世性价值和文化之全人类共享属性的承认和追求,一定程度上这可说是人类的一种“文化自觉”或是全球化趋势的文化侧面。人类的这种文化自觉意味着各国、各民族的文化无论大小、形态和种类有多少差异,都是对人类生存经验的贡献,均应彼此平等、各有尊严和能够为全人类共同欣赏,也应得到其他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尊重[29]。显然,此种“文化观”有助于避免强势地域、强势民族或国家的文化在其全球规模的扩展中对其他弱势文化可能产生的冲击、吞没或同质化,有助于避免因为强势文化扩张可能导致的对全人类文化普遍性的某些误判,也有助于维持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常态和依托文化多样性的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然而,民族国家在参与此类活动时其国内的文化行政,通常却以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为基本诉求,旨在弘扬本族或本国的文化自豪感,借以增强认同与凝聚力,并宣称本民族对人类的贡献。众所周知,促使民众生活方式和基层社区各种传统日益成为无形文化遗产的,除了全球化的市场经济、现代电子传媒等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大因素就是民族国家的文化行政。民族国家的文化建设,通常不外乎依托民族历史,以民众生活方式和各种传统的文化形态为资源来建构民族或国民的认同。文化遗产被认为是从文化角度标识民族个性及其历史记忆的最好材料。这在相当程度上同时也正是所谓“被发明的传统”[30]。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被界定的范畴,几乎都能被作为民族或国家认同的依据,因此,当它们濒临危机或当社会面临身份与认同丧失之类的问题时,也就更易被作为民族精神的寄托和民族文化的宝藏予以珍视,从而导致一系列相关的文化运动或行政作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和实践关注的固然是“人类”文化,是站在全人类和世界立场上而言的,但登录的世界遗产往往又被解释为国家形象和民族文化史的成就,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身份”,或是区别于其他文化国度的价值所在。可见,一方面是普世性的文化观,另一方面则是各民族国家的文化独特性。事实上,国际社会有关文化问题的各种分歧长期以来始终存在,除一般意义上的申报竞争,通常是发展中国家对联合国此类项目的参与更为积极,因为他们面临西方文化的大举侵蚀而有更强的文化危机感。同时,一些涉及跨国文化事象或涉及所谓文化“主权”(包括“发明权”)的问题也很引人注目。如2004年有关韩国江陵端午祭拟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息在中国国内引发了密集讨论,既促进了国民对传统文化的重新评价和保护意识,但也出现了“保卫端午节”之类的口号与动向。受韩国端午祭申遗传闻刺激,湖南汨罗把停办6年之久的国际龙舟赛又重新开办起来;2005年端午节前后有关中韩两国联合申报端午祭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构想及汨罗当地人对此构想的反对,的确可看作是此类分歧的一个典型。无独有偶,在2004年6-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中国将位于吉林省集安市的“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申请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也引起了韩、朝两国的批评。从上述情形可知,在毗邻接壤和彼此具有悠久文化交流史的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往往容易经由民族主义的刺激产生类似的问题。在这里,民族主义的和人类遗产的文化观之间的差异清晰可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涉及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问题上,往往也存在尖锐对立。2004年11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召开的“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俗的政府间委员会”第7次会议上,以玻利维亚为代表的中南美洲和非洲各国主张,针对传统文化被非法利用的状况应制定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性保护框架;以荷兰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则认为,由于传统文化保护的内容和方法在各个不同地域社会互有区别,故不可能用严格的规则去规范。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倾向于认为,可根据对作者的权利等在一定期间予以保护的现行著作权法和已有法律体系,由各国分别对应。2005年6月第8次会议,仍未能就保护传统文化的条约制定和法律义务等达成任何共识。然而,现实中有关的案例却有增无减,如新西兰毛利族人士对本族形象被不当地用于电脑格斗游戏软件(The Mark of Kri)深感愤怒,认为毛利族的文身原本各有意义,现在却被无知地模仿和利用,实在是对毛利族祖先的侮辱。推出这套游戏软件的索尼公司总部广告部负责人的态度是无意冒犯,对给毛利族人士带来的不快也表示歉意,但同时认为即便汲取了包括毛利文化在内的要素,可并未超出“表现自由”的范围。此外,据WIPO的有关调查,不少在国外生产的传统乐器或文化制品,却往往被当作是在“当地”生产的予以出售,这显然有损于创造此种传统文化的地域和民族的尊严。类似情形包括中国在内,在很多国家的旅游观光胜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总之,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立场是保护传统文化创造者或持有者的“人格权”,要求尊重其“知识产权”,不得任意复制、出售或做商业利用;与此相对,很多发达国家则认为,传统文化不少可视为“共享财产”,而著作权制度的目的旨在促进新的创作,故保护传统文化是该制度无法胜任的。上述分歧的背景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也有深刻的南北差距,有关知识产权的现行国际条约主要是使信息产业发达的国家受惠,故招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不满。这里应该指出,类似的与文化的“发明权”、“所有权”、“解释权”及“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种问题,也会在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文化遗产行政中不断出现。近年来,显然已有一些苗头。出于地方利益、族群利益甚或个人利益的考虑,不遗余力地申报世界遗产,已使一些地方和民族之间初现竞争态势。在以申报、评定和登录体制为主的行政运作中,那些跨民族存在的地域性文化遗产事象是否可被某民族单独地拥有申报权?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会伤害情感,影响民族关系。这方面,最近已有中蒙两国政府就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达成的协议,应可资借镜。还有某行政区是否可申报同时也分布在其他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如引发民族主义或地方主义的倾向与纠纷,则适得其反。由于我国各级行政区划和各种无形文化遗产事象的区域分布未必重合,应该说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此外,个人(即便是“民间艺人”或什么行当的“能手”、“大师”)是否可以把类似剪纸、刺绣、皮影、木雕或某些仪式“绝活”、某种过节方式等申报为自己的“著作权”?某些民俗文化的研究者是否有资格通过对某些文化遗产事项的申报获得特殊及垄断性的“解释权”?国家对重点传承者的认定与扶助,通常被认为是一项有效的保护无形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如在韩国,掌握某种传统歌舞、服饰、工艺等方面技艺的人,一旦被政府和学者们确认具有某方面传统的代表性,便可每月从政府获得一笔补助,从而使其自尊、自重和保证不把这一传统变成商业演出以持续保持原有风格,并致力于培养传承的接班人[31]。即便如此,被认定为“人间国宝”或“工艺大师”的传承者与其“知识产权”间的关系仍有深究的余地。与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形化”保护(文字化与音像化的档案、电脑数据库、博物馆等)往往可能使之成为丧失生命活力的标本这一困扰相并列,另一困扰便是无形文化遗产的“人格化”。这里特别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在保障“申报人”或遗产拥有者权利的同时,也严格规范其应承担的传承与保护义务。2005年端午节之际,浙江省嘉兴市举办了“首届中国粽子文化节”并发布了粽子行业的“国家标准”,据说它是由浙江某食品企业集团起草,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一个商业公司对全民族的无形文化遗产如此利用果真没有任何问题吗?有关端午节的商业化动向招致的批评之一,就有不应让历史悠久、内涵丰富和颇多地域类型的端午节简化为“粽子节”。与此类似,围绕其他民俗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开发或民俗应用的动态,眼下在中国各地均很活跃。其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把世界遗产或各种非物质文化作为“摇钱树”予以过度利用已带来诸多问题,甚至有损于文化遗产原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中国政府对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及相关的文化遗产行政,突出反映了国家通过参加国际公约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实现的对于本土传统文化态度的巨大转变,与之伴随的将是社会文化体制的一场深刻变革。和以前以物质形态为主的世界遗产较多反映古代王朝文化的情形有所不同,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和实践意味着必须对那些涉及普通人民的日常生活及其民俗文化给予更多关注。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对以往那种意识形态背景的文化观的突破[32]。基于新的文化观展开的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社会实践,不仅将构成我们国家和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还将增进公民个人的文化权利与选择机会,并使人民享有基于文化遗产进一步发挥创造力的能动性。长期以来,国家以各种途径对文化“再定义”,如什么是“不文明”或“迷信”的,什么是“健康”或“积极向上”的等等,事实上构成了对民间文化传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承机制的强力介入。正如鲁西南地区以“书本子”为代表的传统女工文化的整体衰落,实际上与20世纪50-60年代的扫盲运动、书本下乡及持续展开的各种社会政治运动密切相关一样,旨在追求“现代化”和以建设“文明”的国民文化为宗旨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政府,往往通过普及法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推广普通话等政策或运动直接导致了许多传统形态的民俗文化走向没落。现在至少一部分曾被认定为革除对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需要大力抢救和保护,这自然也会促成对相关文化政策作出必要的反省[33]。本意是“抢救”、“保护”和“开发”,但若以“运动”方式推进工作,则难免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次扭曲或破坏。笔者认为,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行政,既要求迅速建立行之有效的申报、认定和登录(批准)体制,更应该致力于逐步形成一个全面、系统、以社区参与(包括各种志愿者团体、非政府组织、公民个人、学术界等)为基础的社会文化机制,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代传承。相比之下,后者更难,也更为重要。 [1]本文根据笔者2005年5月19日在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家论坛”的发言提纲改写,原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九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未排除文化的物质侧面。事实上,把文化区分为“非物质”或“物质”的认识,因界定暧昧而有很多可质疑之处(参考吉田宪司“有形•无形文化遗产和博物馆”(日文),国立民族学博物馆《民博通信》2005年108号)。但若从“资料”属性分析,则“物质文化”的概念或可成立。物质文化也很宽泛,部分学者甚至把影像(绘画、照片、雕塑)、景观等也纳入其中,认为它们也是撰写历史和研究文化的重要资料来源。[3]色音“应用人类学视野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周大鸣、何国强主编《文化人类学理论新视野》,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04年2月。[4]钟敬文主编《民俗学概论》第13-1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5]社团法人民俗学研究所编《民俗学辞典》(日文),第577-578页,东京堂出版,1951年。[6]古家信平“口承和书承”(日文),佐野贤治等编《现代民俗学入门》第8-13页,吉川弘文馆,1996年。[7][美]卡罗林•布莱特尔“资料堆中的田野工作——历史人类学的方法与资料来源”(徐鲁亚译),《广西民族研究》2001年第3期。[8]川田顺造“来自人类学立场的问题提起”(日文),神奈川大学《非文字资料研究》第2号,2003年12月。[9]参阅巴莫曲布嫫“口头传统·书写文化·电子传媒体——兼谈文化多样性讨论中的民俗学视界”,《民俗学刊》第五辑,澳门出版社,2003年11月。[10]井口淳子著、林琦译《中国北方农村的口传文化——说唱的书、文本、表演》“前言”,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11]流传于山东省鲁西南地区的一种女工用品,主要用来夹存鞋样和各种绣花的“花样子”。通常是用不足尺长的小型木版画装订成厚薄不一的本子,再用一整块家织蓝染布包书皮一般制成封面与封底,外形如线装书,故称“书本子”。参阅潘鲁生、赵屹“谁家的书本子”,《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12]乔健“我的人类学研究的经历和体会”,周星、王铭铭主编《社会文化人类学讲演集(上)》,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13]井口淳子著、林琦译《中国北方农村的口传文化——说唱的书、文本、表演》第78-89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14]赵世林“白族的技艺文化传承”,《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15]杨树喆“试论壮族师公的传承与师公技艺的传习”,《中国民俗学年刊(2000-2001年合刊)》,学苑出版社,2002年。[16]孟慧英“语境中的民俗”,《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总第140期)。[17]井口淳子著、林琦译《中国北方农村的口传文化——说唱的书、文本、表演》第8-9页,41-47页,78-89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18]徐素娟“‘花儿’和‘花儿会’的现状及其观光开发”(日文),《旅行文化研究所研究报告》第11号,2002年12月。汪鸿明、丁作枢编著《莲花山与莲花山花儿》第497-543页,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19]方李莉“血脉的传承:景德镇新兴民窑业田野考察笔记”,《面向21世纪的民族民间文化》,《民族艺术》1999年增刊。[20]J・H・布鲁范德著、李扬译《美国民俗学》第20-27页,汕头大学出版社,1993年。[21]关溪莹“广州世居满族的民间口承文学探析”,《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总140期)[22]周星“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与基层社区”,《民族艺术》2004年第2期。[23]李锡主编《纳西象形文字(丽江东巴文化学校教材•第一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纳西象形文古籍(丽江东巴文化学校教材•第三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5月;《纳西族传统祭祀仪式(丽江东巴文化学校教材•第二册)》,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24]周星“日本爱知东荣町地方的花祭民俗”,《民俗研究》1998年第2期。[25]平山和彦“民俗学的构想”(日文),鸟越皓之编《写给学习民俗学的人》,世界思想社,2003年5月。[26]邓启耀“信息时代的口述叙录——口传文化与口述史研究概况”,《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总137期)。[27]巴莫曲布嫫“口头传统·书写文化·电子传媒体——兼谈文化多样性讨论中的民俗学视界”,《民俗学刊》第五辑,澳门出版社,2003年11月。[28]井口淳子著、林琦译《中国北方农村的口传文化——说唱的书、文本、表演》第26-27页,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2月。[29]关世杰等译《世界文化报告(1998)——文化、创新与市场》“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30]E•霍布斯鲍姆、T•兰格著,顾杭、庞冠群译《传统的发明》第1-17页,译林出版社,2003年。[31]金光亿“民族文化的生产与消费”,赵嘉文、马戎主编《民族发展与社会变迁》,民族出版社,2001年7月。[32]执政党如何处理“无神论”特征的意识形态和民族民俗文化保护或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间的关系,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例如,“迷信”和“俗信”的关系,所谓“正式宗教”与“民俗宗教”的关系等。最近,连宋访问大陆时的“祭祖”行为,也从另一侧面再次凸现了这个问题。[33]例如,中国公民大约仅有50%左右会说普通话,为增进国家认同和建设国民文化,持续普及普通话应是一项基本国策。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包含的“语言”,又把“方言”的文化价值及保护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显然,国语普及政策与方言文化保护的关系,也将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8. 吴飞:微若尼卡的第三重生命--基督教中的看与听
    2009/11/26
    一 第三个微若尼卡看完基斯洛夫斯基的《微若尼卡的双重生命》,不知道是否有谁会象我一样产生这么一个似乎奇怪的问题:有没有第三个微若尼卡?如果有,她会在哪儿?她是否也会在迈向天堂的途中倾堕地上,是否也会在陌生而嘈杂的人间茫然若失?既然是第三个,她就该和巴黎的Veronique与克拉科夫的Veronika都不太一样;但她一定也经历过人间的苦与爱,一定也曾经在风雨如晦的时候仰望天空。那么,她究竟在哪里呢?我们可以在两千年前耶路撒冷的郊外看到她。她就站在尘土飞扬的路边。那崎岖的小路通向一个阴森森、光秃秃的山顶。路上是一群推推搡搡熙熙攘攘的人群。几个满脸横肉、鸷眼鹰鼻的士兵正押解著一个囚犯走向山顶。那囚犯衣不蔽体,满身满脸的汗水和血水,头上顶著一团乱糟糟的荆棘,身上扛著一个巨大沉重的十字架,跌跌撞撞地走著,十分狼狈。那个叫微若尼卡的女子睁大了眼睛看著他。她认识他吗,这个自称上帝的儿子而今却即将赴死的人?她也许见过他,她甚至可能得到过他的解救;或者,她也许只是觉得这个人在穷凶极恶的士兵折磨下实在可怜。那些士兵不时用皮鞭和棍棒打他,还往他的脸上吐口水。旁边的一群人一边起哄,一边嘲弄这个狂妄的囚犯。微若尼卡却悄悄掏出自己的手绢,好不容易分开众人走过去,把手绢递到囚犯的脸前,给他擦去一脸的汗水和血水。还没等她擦干净,后面的士兵就拥了过来。一群人又在嘲弄与呼喝声中前行了。囚犯的脸上很快又流满了汗水和血水。 当人群过去之后,微若尼卡惊讶地发现,她那块手绢上,竟然印上了那囚犯的面容。不过,这面容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却不得而知了,因为这块在罗马教廷的圣彼得大教堂珍藏几百年的圣迹最终还是遗失了。有人说,虽然耶稣基督当时狼狈不堪,但他印下的面容却从容肃穆,充满天国之光,而在他的头的周围,还有一圈神圣的光环。除去脖子的位置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十字架弈弈生辉的三个分岔。这块唯一记录下耶稣的面容的布告诉我们,他是世间最美的男子。不过另外一些人却说,那块手绢上的耶稣就是那个狼狈不堪的囚犯。他满脸的汗渍与血迹,神情颓废。那十字架就是刑具,根本没有发什么光。也有人说,他给微若尼卡显示的,两个面容都有;而二者正体现出肯定神学与否定神学的对照与补充。在基斯洛夫斯基电影的开头,1968年,当两个女孩还只有两岁的时候,波兰的微若尼卡正在数星星。“就是那颗星,我们等待它开始圣诞之夜。看。还有下面那雾。看。那不是雾。那其实是成百万的小星星。指给我看。”巴黎的微若尼卡正在看著树叶的经脉:“这是第一片叶。春天来了。看,这儿,在颜色轻一些的这一面,有小小的叶脉和很好看的绒毛。”一个在仰望那与耶稣一同升起的星星,一个则在凝视著那湿润而柔弱的生命。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那么小的时候在干什么呢?也许她也看到了那颗预报耶稣降生、引领三王来朝的星星?也许她也曾在加利利的路上或是克西马尼园里抚摸树叶。这个福音书中根本没有记载的圣微若尼卡的童年,我们无从知道。有人说,她其实就是那个被耶稣解救了的妓女,有人说,她就是曾经被耶稣治愈了的那个身患重病的女子,也有人说,她就是那个为耶稣灌油的女子,或者后来看到耶稣复活的三个马力亚中的一个。在Eusebius的著作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她的影子了。一般认为,教会为强调那块布是真正的圣迹,称之为“真的像”(Vero Icon),连读即为微若尼卡(Veronica)(Ewa Kuryluk认为,微若尼卡其实是希腊人名Berenice的拉丁写法,只是在形式上恰巧与Vero Icon相关。不过她也承认,这种文字的巧合实际上成为了这个形象得以流行的重要原因)。微若尼卡同时成为那块布上的耶稣像和这位女子的名字。尽管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微若尼卡究竟是谁,基督教史上却因而有了一个圣微若尼卡,而微若尼卡更成为基督教国家后世很多女子的名字。微若尼卡这个形象在中世纪的流行程度,就象今天的耶稣受难像和圣母怀抱圣婴像一样随处可见。在中世纪后期的许多圣像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微若尼卡形象。有时候是圣微若尼卡手持她的手绢展示耶稣的面容,有时微若尼卡像作为耶稣受难像的装饰,或与诸多迫害耶稣的刑具一同出现。还有很多绘画作品描述教廷向信徒展示微若尼卡实物的情景。今天如果我们走进欧洲稍微古老一些的教堂,就常常会看到微若尼卡。耶路撒冷的这位微若尼卡,其实就是那块布的化身,或者说,她就是与耶稣的面容同在的。比如在尼德兰大师博斯(Bosch)的笔下,一群狰狞可怕的士兵,状如鬼怪,眼如铜铃;耶稣虽饱受凌辱,却对这些罪孽深重的人满怀悲愍地微闭著双目。微若尼卡是画面上唯一另外一个神色从容、闭上眼睛的人;但是,正如艺术史家吉布森(Walter Gibson)指出的,那个在画面边缘的手绢上的耶稣像却睁开了双眼;他不仅睁开了眼睛,而且以一种极为震撼的眼神看著周围的人乃至看画的人。在有关耶稣受难的画作中,微若尼卡的耶稣像常常这样出人意料地点出圣像画的主题,如一道闪电划过拥挤的行刑人群,催人警醒。那尺素之间的耶稣其实就是真正的耶稣的另一张脸;而手持耶稣像的女子,其实就是与她同名的那个耶稣像(这里的同名与基斯洛夫斯基笔下的同名一样,有著重要的意义)。或者可以说,微若尼卡这个女子,其实也就是耶稣的一张脸。 二 在凝视中倾听 耶稣怎么会有那么多脸?其实何止微若尼卡和她的圣像,我们随处可以看到以某种方式出现的耶稣的脸。不熟悉圣像画的人们很可能会把很多圣约翰像当成耶稣像,因为他头上常常也有光环,他也和圣母在一起,甚至颇有相依为命之态。甚至在关于圣安东尼、圣方济各等后世圣徒的画像中,我们一不留神都有可能错认为耶稣像。更有甚者,当私人绘画在中世纪晚期蔚然兴起之时,有些画家竟以自画像的方式描画耶稣;简直是亵渎神灵、大逆不道。研究中世纪的艺术史家汉伯格(Jeffrey Hamburger)在谈到圣约翰的画像时称这种现像为约翰的成圣(Sacralization)。耶稣的这么多脸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真是匪夷所思,就象看微若尼卡的电影时觉得云里雾里、颠三倒四一样。不是说基督教对耶稣基督无比崇敬吗?不是说他们只有唯一的一个上帝吗?这些头顶光环的俗人倒底是怎么回事?那个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究竟何许人也?其实何止我们中国人感到疑惑,就是基督教自身也似乎在这个问题面前显得底气不足;如果上溯到基督教的前身犹太教,这些乱七八糟的圣像真的是大逆不道了。基督教延续了犹太教的传统,素有“不拜偶像”之称。在这个教条面前,不要说那么多僭仿基督的俗人像,就是最纯粹的基督圣像都是不该存在的。可是,自从耶稣基督走向十字架的那一刻起,整个基督教不就是建立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这个形象之上的吗?即使在这个事件没有被画下来的时候,基督信仰仍然是以一个耶稣受难的形象为其根本的,就象犹太教其实是以那不见其形、只闻其声的上帝对摩西的训导为基础的一样。如果说西方天主教会在接受偶像崇拜上还有一些迟疑的话,辉煌壮丽的拜占廷艺术则早已公开挑战所谓不崇拜偶像的教条了。基督教为了回避这个矛盾,区分了偶像(idol)与圣像(icon)。但这种区分还是难以掩盖基督教从异教徒那里受到的影响。在一些基本信仰上继承了犹太神学的基督教似乎从一开始就已注定将会打破偶像崇拜的禁忌。耶稣受难这个事件的深刻内涵似乎使它只能通过某种偶像的形式才能真正表现出来;而不见于福音书的微若尼卡的故事则能够极为鲜明地体现出基督教偶像崇拜的神学意义。因而无论基督教与犹太教有多少表面的相似之处,关于偶像的这一看似微小的问题其实颇能道出二者那仅在几希的区别。当耶稣宣布摩西的旧的约法自动解除的时候,他其实就在告诉人们,以前那种只以倾听接近上帝的信仰已经解除了。Ewa Kuryluk指出,微若尼卡其实体现了犹太与希腊两个传统的汇合,同时也是言与像(Word and Image)的结合。在Cratylus篇中,柏拉图已经讨论过言与像的区别;而在旧约里面,我们也知道上帝依自己的像造人和摩西拜受上帝之言的旧话。虽说这两个传统都不乏言与像的说法,但就精神气质的大略观之,则希腊哲学更近于像,犹太宗教更重于言。在《会饮篇》的讨论中,爱若斯对美好与善好之神是仰望而不是倾听;在旧约的经书中,先知只能聆听上帝之言,却无法看到他的面容。听与看,构成了希腊与犹太传统相当根本的区别。那么,当基督教把犹太教对圣言的聆听转变为对圣像的仰视的时候,是不是以希腊的传统取代了犹太的精神呢?看上去,同希腊传统更接近的拜占廷传统似乎更乐于用圣像来表现其对上帝的信仰,好象更说明了希腊哲学在基督教中的借尸还魂。事实却不这么简单。记载耶稣行状的新约经典的题目“福音”不就有著基本的听的意涵吗?不是恰恰在基督教色彩非常浓重的约翰福音之中,圣言的概念一开篇就占有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吗?当我们诵读约翰福音一开始关于圣言的讲法时,也可以看到,那言其实并不是象犹太教中的言一样,以绝对的威仪赫赫倾下芸芸众生,而是要变成可见的血肉,寄居到我们中间。也就是说,在基督教的言与福音中,我们可以看到像的意涵;在它的像中,我们同样可以听到言的声音。基督教并不是以耶稣受难像取代了圣父垂示的圣言。作为三位一体中的圣子的基督,在约翰福音中同时又是圣言。难道这个变成肉身的言不正是摩西听到的那言吗?因此,我们不能说基督教中的受难像取代了摩西听到的言,而是当这个言以受难的基督像的方式再次到达了凡人,摩西所录下的言就自动解除了。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区别并不在于以像取代了言,而是用以像表达的言取代了先知转述的言。因此,当基督徒面对那十字架上的基督像划十字的时候,实际上是通过基督的像听到了上帝的声音。这里的像与希腊传统中的像也有了相当重要的区别。尽管微若尼卡一词强调的是真的像,这里的真却与希腊意义上的真很不相同。对于希腊传统中的像,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海伦》大概可以给我们一个粗略的印象。那惊动了千军万马,导致了十年战乱的女人,只不过是海伦的一个幻像;而真正的世间最美的女人,其实早已到了埃及。有真必有假。不可能有两个真正的海伦,也不可能有两个同样的苏格拉底。无论假的海伦有多么美,也不会成为真的;无论泰阿泰德与苏格拉底有多么象,他也不可能成为苏格拉底,同样,无论苏格拉底有多么智慧,也不是神。但是,却可能有无数个真的基督。微若尼卡之所以被看成真的像,恰恰是因为真的基督有可能就显现在这块普通的布上。因而,微若尼卡圣像中体现的神与人的关系,既不同于苏格拉底与泰阿泰德的相貌相似,也不同于上帝依自己的像造人后的象。基督本就是一个饱受凌辱的囚徒,微若尼卡本来就有得救的可能。这里的象,是人子的人性与凡人的象,也是有望救赎的凡人对基督的模仿与追随。基督是圣子,是属神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几乎是可以认基督即为上帝的(而事实上教会经常是这样做的)。不过,他同时又是人子,是成了血肉的圣言。凡人对基督的模仿却只能理解为对人子的模仿,而不能当作对圣父的僭越;或者说,人们可以模仿基督的像,却不能模仿上帝的言,只能模仿作为人子的基督如何上升,却不能模仿作为圣子的耶稣如何为万王之王。正如基督教的圣像画传统开启了欧洲现代的绘画艺术,教堂中的圣乐也成为现代音乐的前身。倘若圣像画被理解为以看的方式听,那么圣咏与赞美诗,这个最直观的听的方式,又当如何对待呢?就象圣像画不能等同于希腊传统中的看一样,圣诗圣歌也与犹太教中的听大异其趣。虽然一切圣像画都出自俗人之手(姑且把微若尼卡当作例外),它却成为神在人间的化身;而虽然一切圣咏都充满天国的宁静与神圣,却永远是凡人唱给神同时也唱给人听的,因而它不折不扣是属人的。歌要么用来讲述经里的故事,要么引领人们认识基督和走向天国。就其信仰的功能而言,是对成像的圣言的诠释和追寻。无论对于歌者还是听众,唱和听都是一个朝向基督的行动,是一种仪式化的救赎与上升(在这里,唱和听其实并无根本区别。与其说唱诗者是在表演给信徒听,不如说他们是一种领唱)。换句话说,歌乃是仪式化了的对圣言的追随,因而与犹太传统的听基本上无关。它恰恰是帮助人们体认基督受难这个形象并模仿圣子的。就这个层面而言,弥撒也是一种歌,而教士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领唱。在基督教灵修的这个最重要的仪式之中,基督徒要从教士那里观看耶稣基督受难的过程;即使教士在讲解和诵读的时候,教徒们的听也不同于犹太先知的听。他们不是在听圣言,而是在听对圣言的像的讲解,一如倾听圣歌。在弥撒的核心圣餐礼这个我们虽已习以为常、其实却最不可思议的仪式当中,教徒们竟然要吃下人子的血肉。它以最为震撼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基督与人,或者说作为神的基督与作为人的耶稣之间的关系,而并不是作为圣父的上帝与人的关系。与对圣歌的唱与听一样,吃也是一种朝向上帝的方式。它告诉人们,不仅要看基督受难像和划十字,不仅要在歌声中去接近那成像的圣言,而且要吃下这圣言。这个吃下圣言似乎更接近于倾听圣言了。这种听并不是象摩西和他的人民那样获知圣言讲的是什么,而是要使那成为了肉身的圣言也化为自己的血肉。这里的吃不仅包含了听的威严和看的美好,而且以其特有的丰富内涵揭示了牺牲、亲吻,和写在血肉上的爱。基督教中对圣言的听要靠对圣像的看来完成,而这种看又必须通过对圣歌的唱来实现。那么,那唱著迈向天堂之歌的微若尼卡,这基督的真正的像,又意义何在呢?两个微若尼卡在满怀愉悦的歌声中迈向天堂,却砰然倒地,在茫茫人世间若有所失。那牵动她们的心灵的细线究竟是什么?那根其貌不扬的鞋带也许就来自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手中那块同样其貌不扬的布?圣言成了肉身,听要靠看来完成。这种用眼睛的听与摩西用耳朵的听究竟区别在哪里?前面已经讲到,信徒是要模仿人子的。这种模仿其实还暗示了很多其它的意涵。圣言成像之后不仅可以被看到,而且可以看到。可是,在犹太教中,不是上帝也可以听到人的声音吗?神与人之间相互的看和相互的听究竟有什么不同?有些研究艺术史的学者曾指出,微若尼卡的特殊之处不仅在於那女子与圣像的同名,而且在於那圣像的构成。它不象一般的画像那样由颜料画成,而是完全由耶稣的流动的体液构成的。无论耶稣的脸的轮廓、斑斑点点的颜色,还是呈现出来的表情,背后都是基督的汗和血。微若尼卡不仅揭示了基督与凡人之间的相互凝视,而且透露了这种凝视的对象和方式。当我们看他的时候,不仅会看到他最狼狈、最痛苦的那一刻,而且是看到了颤栗而蹒跚的他那最纤细和敏感的创伤,以及其中流淌出来的苦与疼。而他在看我们的时候,也是在用他的血和汗来凝视,用他的痛甚至死来观看。无疑,这血与汗首先会使我们联想到弥撒中的血和肉。无论圣餐还是微若尼卡,都在告诉我们,当我们看到圣言的肉身的时候,已经不再仅仅是聆听和遵从律法,而且在凝视一种最敏感和脆弱的苦难。正如圣微若尼卡所作的那样,也许她并不知道耶稣曾经做过什么,也未必知道他为什么赴死,但擦汗这个微小却大胆的动作已经足以使她成为圣人了。同样的,耶稣在人间看到的也是那挣扎的灵魂、卑微的啜泣,和罹患中的肉身。圣言一旦成了肉身,他的目光就会一直进入那最深处的细小苦痛。而他的模仿者要做的,也是像他那样理解到生活最隐密的肌理。要进一步理解基督教的听与看的这层意涵,我们可以借助于中世纪晚期另外一个关于耶稣的形象。 三 哀矜者福 这是一种耶稣的半身像,他上身赤裸,身上一般可以看到几处伤口;但身后一般没有十字架。眼睛或睁或闭,仿佛黯然神伤。有时还有圣母和圣约翰陪在他两边。拉丁文称之为pieta(兼有悲哀、同情、虔诚等意涵), 英文译为Man of sorrows,中文似可称为“哀矜”。如果把哀矜在耶稣故事中作一个定位的话,显然应该是在被钉十字架之后,因为耶稣身上有十字架的伤口,那时候他已经死了。但它又显然不同于“下圣体”(Desposition)、“哀悼”(Lamentation)、“下葬”(Entombment)这些人们熟悉的圣画。因为,他的手常常相互交叉,两臂微微翘起,甚至会做出一个降福的姿势。在一些哀矜像里,他甚至睁开眼睛,表现出或悲哀、或怜悯、或安宁的表情。另外,这画也不是复活和变容、升天等情节,因为他没有那么愉悦和祥光四射,而是充满悲苦;他还没有死而复生,而是仍然处在死的状态并体验著死的痛苦。正如艺术史家拜尔廷(Hans Belting)所指出的,耶稣的这个形像最突出的特点就在於,“一个死人表现出活人的表情”。人们常常以旧约中的这段话来阐释哀矜像的涵意:“你们一切过路的人哪,这事你们不介意么。你们要观看,有像这临到我的痛苦没有(Look and see, you who pass by, and ask yourselves, if there is any sorrow like my sorrow)”(耶里米哀歌1:12)从最直观的角度看,死去的耶稣是在活生生地体验他自己的死。同时,他那常常似乎做出降福姿势的手和充满爱的眼神又在表现出一种对于世人的痛苦乃至罪恶的同情与宽恕。英文的叫法似乎难以完全表达后面的这层意涵。与这个形象紧密相关的,是关于圣格列高利,这个与圣咏这种基督教时代的唱与听已不可分的教皇的一个传说。据说在格列高利行圣餐礼时曾有人怀疑酒面包与耶稣基督是否真有关系。而就在这时,祭坛上显现了一个半裸的人,那就是耶稣。他向围观的人们展示自己的伤口,从而证明了圣餐礼的真实和神圣。耶稣向格列高利显现的形象成为哀矜形象的一个重要来源。这个常常与圣餐礼相关的哀矜形象似乎比微若尼卡更为直观地揭示了基督与凡人之间的关系。这个受万人膜拜的神是以他最孱弱、最狼狈、最痛苦的形象出现的。他不仅没有象旧约中的上帝那样君临一切,而且不象苏格拉底那样从容赴死。相反,他曾在克西马尼园退缩,曾在十字架上责问圣父为什么舍弃他。也就是说,他没有象任何一个一般认为的英雄或神灵那样表现出超乎常人的气概和勇敢。对于死亡,尽管他还是主动接受并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他并不象《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大背常情地把死后当作一个也许美好的结局;如果说哀矜的形象恰恰表现了基督在死后的感受,我们就会看到,神圣的使命其实并没有战胜临刑前的懦弱。他还是会象匹夫匹妇那样一脸痛苦地忍受著自己的伤痛。罗马士兵的折磨仍然会使他感到疼。他丝毫不具有什么刀枪不入之类的神功,日后复活的许诺也根本无法成为死亡的止痛剂。我们看到的永远只是一个弱小而敏感的血肉之躯。读过刘小枫先生的“死感、性感、歌声”的朋友一定不会忘记他那关于一个人体验自己的死亡的讨论。而这个看上去那么骇人听闻的论题实际上就是哀矜的形象最核心的主题,从某种意义上也是耶稣受难的一个意涵。在基督教中,人们不仅要以看的方式听圣言,而且还要以唱和吃的方式去体认那成了肉身的圣言,要以最坦诚和无所保留的方式与这肉身相对。耶稣对自己的苦的体认、反观和展示其实并没有暴露关于上帝的什么天机。因为我们借助这像看到的其实还是肉身上的一切,或者说作为人子的基督。这个时候,我们其实仍然只不过是在看另外一个人,一个普通和弱小的人。借助这种看,我们同时有可能听到圣言的声音。因此,这样一种看并不会一丝一毫地削弱上帝的神圣。而恰恰是在与另外一个人的相互凝视中,人们反而可能更加理解上帝的遥不可及和不可思议。与其说基督教的看使人们可能通过对偶像的崇拜而妄称了上帝的名,不如说它恰恰通过圣言的肉身的偶像保护了圣父的至高无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基督教所谓的偶像崇拜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犹太教的那条戒律,而恰恰是维护了不可见的上帝的威严。虽然要看基督,对圣言却仍然只能是听。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icon才真的不再是idol。在基督教的历史中,仍然存在以不可见来维护上帝的名的故事。比如同样受到罗马教廷保护的拉特兰教堂里著名的救世主像(Lateran Saviour)。这尊耶稣像不象微若尼卡和哀矜那样狼狈和悲苦,而是真正的威仪赫赫,据说它还曾经从战争和瘟疫中拯救了罗马城。但是,这个以圣木雕就的像却是不可以被看到的。据说由于曾有人在无意中看到它而失明,人们一直试图以各种方法把它罩起来。到英诺森三世的时候,这个耶稣像的身体终于被一个无法移开的金属外壳永远地罩上了。恰恰也是英诺森三世这位雄才大略又满腹经纶的教皇,把微若尼卡的布展示给了公众。同样是基督的像,为什么有的就要展示给人看,有的就不能让人看呢?而且,为什么那些给人看的往往是基督最狼狈的时候,而这些不能给人看的,却是耶稣最充满神性的时候?前者是基督的人性,后者是耶稣的神性。虽然人性的基督朝向上帝,并引领人们走向天国,那神性的、作为上帝真正圣言而不是肉身的基督,却仍然是凡人所永远无法看见而只能聆听的。看可以抬头,听却要低头。在人与神之间永远存在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人们可以象基督那样不断升成,朝向圣父,但却不可能自己真的变成上帝,与圣父成为一体。谦卑与羞涩,耶稣在悲苦中反观自身和俯视众生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们一种看的方式。人不能不看,却又不能没有羞涩地看。只有象耶稣那样能够置身于痛苦中的人的看,才能够变成对圣言的听。在博斯所画的“圣格列高利的弥撒”(“三王来朝”三联画的外部),这个关于格列高利的那个传说的另一种表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悖谬。在这幅画里,尽管教皇在无比虔诚地望著基督,周围的众人却似乎完全没有对圣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诧异与兴奋,反而仍然颇为怀疑地对祭坛指指划划。不仅如此,那些参加弥撒的人竟然被两道屏风与弥撒现场完全隔绝开来。这个极为反常的弥撒场景使他们根本看不到耶稣;相反,倒是祭坛上那个哀苦中的基督在睁开眼睛看著他们。在这幅画里,基督的显现根本无法使满心疑虑的人相信圣餐的神圣。他可以看到罪恶深重的人,那些人却看不到他。在祭坛后侧关于耶稣受难的一系列图画中,我们看到一对似乎无所事事的父与子正指著十字架上耶稣的尸体说著什么。父与子的旁观形象在博斯另外的画“使徒圣约翰在拔摩岛”的外部以及“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外部的小画中都曾出现。这些看似闲笔的地方其实非常生动地道出了人与神之间的另外一种看的关系。这几对父子看到了吗?当然看到了。不过,他们看到的不是圣言成了肉身后所遭受的痛苦,而是一个新奇的行刑场景。在“圣安东尼的诱惑”的外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父亲和两个儿子,其中一个骑在胖胖的爸爸的脖子上,正把一个什么东西放到行刑队伍中一个士兵的嘴里,满一片天真烂漫的童趣。而他们的不远处就是圣微若尼卡,正拿著手里的布走到基督的面前。他们的看和微若尼卡的看区别何在?快乐的父与子当然看不到受苦,羞涩的微若尼卡却对基督的痛心有戚戚。无论在圣微若尼卡那里,还是在父与子那里,以及大声叫嚷著“看哪,这人”的所有快乐的人们那里,他们看到的都是一个狼狈的囚犯。为什么微若尼卡会成为圣人,而别人却不能?区别也许未必在于圣微若尼卡知道那人就是上帝的儿子。基督徒的看其实不是简单的看,而是在看中倾听;把另一个人的苦当成苦而不是可以旁观的景致或许才是倾听圣言的关键。在这里,唱与吃都不是可有可无的辅助。恰恰是这种新的看的方式,才使人们能够听到那圣言。“哀矜者福,为其将受哀矜。”因此,当人们看到基督的受苦的时候,直观上看到的并不是上帝。上帝怎么会受苦?受苦的只能是人。因此,这种对痛苦的看就已不仅仅指称了看的内容,而且已经告诉了我们看的方式,或者说将凝视痛苦转变为倾听圣言的方式。正如耶稣在最后的晚餐的时候为包括犹大在内的门徒们洗脚时所表明的,基督徒要相互友爱,一如对人子的爱。这种爱并不是相互间的温情脉脉,而是对深入肌里的痛的凝视。只有能看到这些苦难的时候,人们才可能真正听到圣言的声音。另外,也只有在人们在感到自身永远的不完满,从而能够在神的面前永远保持一种羞怯而不会狂妄地僭越称神的时候,这种看才会使人上升和得到救赎。那些看似狂妄的画家把耶稣画成自己的自画像,其实并不是把自己当成了上帝,而是使自己效仿那个忍受著苦难的人子。圣父在派出他的爱子解救世人的时候,根本没有放弃自己的威严,只是告诉了人们一条获得拯救和自由的道路。而在通往自由这条路上,经历和凝视痛苦似乎是必须的。当我们回过头再来看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时,就已经知道她是谁了。她其实就是耶稣基督,同时也可以是任何一个追随基督的凡人。她可以是那个被耶稣治好疾病的女子,可以是那个得到耶稣解救的妓女,可以是任何一个懂得爱的羞涩的陌生女子,甚至可以是耶稣的母亲圣母马力亚。而从某种意义上讲,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与巴黎和波兰的微若尼卡其实也是身体与影子的关系,正如耶稣与圣微若尼卡之间和两个微若尼卡之间一样。在巴黎和波兰的微若尼卡的生命中,其实无时无刻不存在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影子。四 偷窥与窃听 同样的,当一个微若尼卡突然倒地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所失去的其实并不仅仅是她的另一个生命;更重要的,乃是与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之间的那条细线,是那朝向天堂的歌声。在波兰的微若尼卡死后,巴黎那个恍然若失的微若尼卡主动去找她的音乐教师,说她从此不再来唱歌了,那位老师极为惋惜和不解以至愤怒,说以后再也不愿见到她;微若尼卡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这位怒形于色的老师其实就是波兰的微若尼卡获得赏识时那个向她颔首微笑的老者。这个细节似乎告诉我们,波兰的微若尼卡的经历其实可以看作两个微若尼卡的共同故事;她们其实是在一同唱迈向天堂之歌。那么,此后巴黎的微若尼卡的故事也应该可以理解为波兰的微若尼卡的故事,或者说,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的故事其实自始至终都只是一个人的故事。可是,波兰的那个微若尼卡不是死了吗?也许这里并没有谁真的死了,而是微若尼卡迈向天堂的云梯断了,她不会再去唱迈向天堂之歌了。当一个微若尼卡在古老的教堂中高唱迈向天堂之歌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正在自己的床上迈向欲爱的颠峰;当一个微若尼卡在歌声中颓然倒下、托体山阿的时候,另一个微若尼卡的欢愉也也黯然飘零、化为蝴蝶。她感到的不是一个肉身的死亡,而是爱欲的萎顿,是对美好的欲求的凋落。从此,她在尘世的生活就变得那么烦躁和不安,要那么辛苦地面对各种噪声和诱惑。原来那个哀矜龙钟老妪不能自已的微若尼卡甚至毫无羞怯地插手别人的隐私与作伪证。这时候的微若尼卡已经象博斯画中的旁观者那样,不能真正地看到或者唱出对天堂的渴望了。魔术师与儿童文学作家亚利山大好象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想听、想看。若有所失的微若尼卡为了找回失去的爱欲而坦诚地对他展示和倾诉,谁知最终却象那羽化为蝶的芭蕾舞女一样,成为任他控制的木偶。在失去了那朝向美好的看与听之后,动人的歌可以变成魔鬼的诱惑(那盘磁带),美丽的像(那照片和玻璃球)可以变成欲望的吊饵。仰望星空和凝视生命的天真都只能成为令人伤感的回忆。生命中失去了任何活泼与率真,失去了那标志著人的灵动与自知的羞涩,成为乏味和没有灵魂的窥测。喑哑了通往天堂的歌声,美丽都变成了一片苍白。朝向神的路径一旦被切断,听与看都可能变成偷窥与窃听,歌唱与展示也会变成无聊的表现癖。亚利山大说,他要了解微若尼卡,不仅是为了自己写作的素材,而且是作一个试验,看他的设想在心理学上是否可能。当他发现了微若尼卡的玻璃球时,如获至宝般地叫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是那一个了。”亚利山大是作家、艺术家,甚至是科学家,而不是上帝。他可以为了一个设想而在火车站等上两天两夜,可以千方百计看透女孩子的爱和最敏感的痛。他可以体验和研究爱,却没有愿望承担爱。而他给微若尼卡所带来的,却是更深重的失落和无家可归。基督以血肉对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许诺何时变成了科学家这种冷酷的钻研?人们会痛惜一个美丽的灵魂的枯萎。但我们不会忘记,正是在听众面前竭力唱出迈向天堂之歌中的那几个最高音符的时候,微若尼卡从通往天堂的路上跌落的。也许我们要回过头来问,那个我们觉得很费劲理解的基督教中特殊的信仰方式是不是本身就有潜在的问题呢?当耶稣的呼号变成了肉身造反的呐喊,当庄严的圣像画变成蔚为大观的艺术流派,当奉献给上帝的圣咏变成了光怪陆离的舞台,当令人心痛的爱与痛变成木偶师手中的作品,圣言还能到达那似乎总是很快乐、很强壮的人群吗?微若尼卡的命运触及到了前面讨论中的两个问题。第一,尽管很多人在仿效基督的时候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保持一种真诚的羞涩,圣父与圣子的合一是不是仍然为那些狂妄的人僭越称神提供了很多机会呢?尤其是在基督教已经无法完全控制现代社会这个怪胎的时候,圣父的威严是不是就真的消失了呢?基督那么多脸是不是本来就为魔鬼提供了更多更隐蔽的藏身之所?博斯笔下那些败坏的众生、淫靡的男女、以至无耻的教士,是不是基督教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那对颤栗的灵魂的凝视,一旦失去了爱的支撑和对天国的仰望,是否马上会变成别有用心的窥测?现代的所谓科学与艺术,这脱胎于基督教传统的看与听,是不是本来就是魔鬼的一个伎俩呢?微若尼卡的枯萎真的是那么偶然的吗?微若尼卡的倾堕是不是对基督教文明的命运的一个形象的寓言?基督看待那些恶人的眼神,除去怜悯与鄙视之外,是不是也有一丝无奈? 五 苍白的面与喑哑的歌 如果说基斯洛夫斯基的电影总象寓言一般意味深长地提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另一位电影思想家伯格曼的片子就往往象冷酷的小说那样,展示出人世中的种种无奈,以及爱乃至交流的不可能。《人面》(Persona)也讲了两个女子之间看与听的故事。女演员伊丽莎白在演欧里庇得斯的Electra的时候突然失声,从此拒绝说话,而任何生理和心理的检查都表明她十分健康。刚刚毕业的护士埃尔玛被派照看这个奇怪的病人。为了伊丽莎白的治疗和恢复,医生叫两个女子住在她在一个小岛上的别墅中。美丽的大自然和单纯的人际关系似乎大大利于伊丽莎白的身心和两个人之间的交流。伊丽莎白虽然仍然拒绝讲话,但她的心情明显平静多了,还常常象姐姐一样抚摸埃尔玛的头发。埃尔玛也变得对伊丽莎白无话不谈。她的护理对象好象变成了倾诉对象。她滔滔不绝地向伊丽莎白讲她的经历、事业、爱情、信仰,还不时地从书中给伊丽莎白读上一些精彩的片段。在伊丽莎白面前,埃尔玛有时哭有时笑:“很多人说我是个好的听众。这好象很滑稽,不是吗?我是说,没人愿意象你现在这样有耐心听我说。而你那么好。你是第一个听我讲什么的人…现在一切都变得温暖和好起来了,我感到了,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觉得过。”这时候,伊丽莎白就会露出宽厚理解的微笑。倾诉与理解似乎把人拉得很近。埃尔玛向伊丽莎白讲了她的爱,她的隐私,甚至她一次无意中的放荡。然后,她看著伊丽莎白说:“那天晚上我看了你的电影,回来照著镜子,觉得我们真象。(笑)别误会。你比我漂亮多了。但在有些地方我们很象。我觉得我可以把自己变成你。也许我可以试试。我是说心里。你不觉得吗?…当然,你也不难变成我。你可以这么作。不过,你的灵魂会显得很大,对于我太大了。怎么看都不象。”说累了的埃尔玛伏在了桌子上。伊丽莎白竟悄然开口:“你最好去睡吧,要不你会在桌子上睡著。”已经睡眼迷蒙的埃尔玛去睡了。半夜里,伊丽莎白走进埃尔玛的屋子,轻抚著她的脸颊和唇,长发散在她的身上。第二天,当埃尔玛问伊丽莎白是否曾经讲话和走进她的卧室的时候,伊丽莎白都笑著摇头。埃尔玛的隐私和伊丽莎白的声音都是不可见和不可听的,而今却都在极度的信任中无意暴露了出来。人们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似乎真的能打破听与看的界限。一旦不可看的东西被看到,不可听的东西被听到,会发生什么后果呢?伊甸园般的时光倏忽而逝,埃尔玛无意中发现,伊丽莎白竟然写信向医生讲她听到的那些隐私。受到伤害的的埃尔玛一时不知所措,觉得自己好象真的得了表现癖,把那最隐密的地方暴露给了冷漠的目光。不,我不愿意和一个不说话的人在一起!她在伊丽莎白要经过的路上放上玻璃片。看著伊丽莎白流血的脚,埃尔玛的脑突然膨胀成一片扭曲的苍白画面。变形的鬼怪与张牙舞爪的骷髅狞笑著闪过,一个铁钉正被重重地敲入一只手掌,那手上鲜血直流。温柔的圣微若尼卡会突然变得冷酷起来吗?手持著与她同名的耶稣像(那个凡人在她的手绢上留下的最为狼狈的裸露的伤口),她会加入到罗马士兵之中来敲下那痛彻心肺的铁钉吗?伊丽莎白终于开口了。就在埃尔玛恼怒至极,就要把一壶滚烫的开水泼向伊丽莎白的时候,她终于发出了求饶的声音。埃尔玛和伊丽莎白真的竟会变成一个人吗?当伊丽莎白的丈夫找到岛上的时候,他真的把埃尔玛当成了自己的妻子。起初还要否认的埃尔玛在男人动情的声音下竟然同他倾诉和啜泣起来;而睁大眼睛的伊丽莎白就赫然站在埃尔玛的身后。伊丽莎白穿上埃尔玛的衣服,埃尔玛也穿上伊丽莎白的衣服。埃尔玛那平静的目光残酷地看透了伊丽莎白的灵魂,那个本来最不可见的地方。在埃尔玛的逼问之下,伊丽莎白象应声虫一般重复著她的每一句话。她终于又喑哑下来,颤抖著听著埃尔玛审讯般的感慨:“那颜色,那突然的摇晃,那对疼痛不可捕捉的恶心,还有所有那些词,我(I)、我(me)、我们(we)、我们(us),那是什么,哪一个更近,我能抓住哪个?”埃尔玛刀子一样的眼睛终于挖出了伊丽莎白最后的秘密。一切都很美满的伊丽莎白曾经在人怂恿下想要一个儿子,但在怀孕之后却后悔了,想尽一切办法打胎和难产,但是儿子终于还是出世了。伊丽莎白把儿子送到母亲家,但这个男孩却疯狂地爱著他的母亲。儿子的爱和从心底里对他的厌恶成为伊丽莎白的恐惧和惶惑的根源,也最终导致了她的失声。当穿著伊丽莎白衣服的埃尔玛以第一人称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她喊叫著:“我觉得我不象你,我不象,我不是你,我只想帮助你。我是埃尔玛护士。我不是伊丽莎白)沃格勒。你才是伊丽莎白)沃格勒。我非常想要─我爱─我还没有─”使伊丽莎白真正不愿讲话的原因竟是如此可怕。难道那个把铁钉钉入基督手掌的人竟然会是圣母马力亚?看与听竟然会变得这么残酷!倾诉之中竟然时刻潜伏著出卖与背叛,温柔的目光竟会把你最深处的血肉暴露出来看。而更阴森可怖的,也许是那失去了声音、掩藏住真相的黑白世界?偷窥与窃听、暴露与展示癖,远远比微若尼卡的恍然若失可怕得多。当这种偷窥与窃听又加上一层冷漠的色调的时候,圣微若尼卡和圣母竟都会变成不会爱也不会恨的犹大,基督的血和肉被那些他爱和信任但却无法窥见心灵的人们吃掉,他似乎永远地风化在那个十字架上。他对自己的死亡的体验,也永远被冻结在了那干枯的墙壁和画布上。如果说《微若尼卡的双重生命》写的是现代的微若尼卡在失去与耶路撒冷的微若尼卡的联系之后的悲剧,《人面》所讲的就是两个不同的微若尼卡在这之后的故事。如果说在波兰与巴黎的微若尼卡的枯萎中,我们还能感觉到对美好的毁灭的惋惜的话,那么伊丽莎白的故事里就丝毫没有这种沉重的失落感了。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缺乏最基本的母爱的冷漠的女人。也许儿子对她的爱还曾经触及到她的良知,但她的失声则既不是后悔,也不是拒绝,而是一种麻木的回避与无视。阿加门农的儿女Orestes和Electra为报父仇而犯下弑母的大罪。母子之间这令人扼腕的爱恨纠缠究竟对伊丽莎白有什么震动呢?伯格曼在剧本中对失声过程的描写比电影中演得更复杂一些:伊丽莎白并不是在表演过程中一下子失声的,而是在舞台上突然变得麻木和对周围的事情没有了感觉,但后来很快就好了。回家之后好好地和丈夫吃饭说话,第二天才又拒绝说话。这,似乎不是一个处在极大痛苦中突然精神失常了的故事,而是一个逐渐变得麻木和痴呆的过程。她的拒绝说话,并不是因为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可说,而是突然对一切变得无所谓。所以,她的身心都没有任何毛病,只是不想说话,甚至不是不能说话。Electra的故事,这个导致她失声的最直接原因,并没有成为她良心发现的药石,也没有促使她更加冷酷和歇斯底里。其实她根本没什么变化,只是哑了。这种变哑究竟是在伦理困境面前的装聋作哑,还是对思考与周旋的疲乏与无奈?不管怎么样,她的变哑当然不是幸福,但其实也不是尖锐的痛苦,不是Electra在弑母之后的忏悔,也不是埃尔玛对叛卖行为的恼怒。它最多只是一种无奈的挣扎,甚至连挣扎也没有。说的欲望,唱歌的欲望,爱的欲望,看上去都来自同一个东西。伊丽莎白的失声似乎意味著这些欲望的消失,就象波兰的微若尼卡倒地后巴黎的微若尼卡也不愿再唱了一样。不过,微若尼卡却总在试图找回自己的欲爱,而伊丽莎白却连这也没有了。与伊丽莎白不同,埃尔玛至少是有欲望的,因而也有罪感,有痛苦,有隐私,有倾诉的愿望,也有恨的可能。但伊丽莎白也并不是没有隐私,但也许她并不知道那是隐私,或者她无法或无兴趣把隐私说出来。她的沉默并不是为了隐瞒,而更多是一种无视。当隐私被暴露出来的时候,埃尔玛会气愤,会报复;伊丽莎白却只能抱以干涩的眼泪,而这种暴露对她实际上不会有什么改变。尽管她也会痛苦地抽搐,但母爱并不是这样就可以建立起来的。伯格曼在剧本中还写到,伊丽莎白最后一切恢复正常,回到了舞台上,就好象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不说话的伊丽莎白似乎只是她扮演过的又一个角色(就象哭泣的微若尼卡只是亚利山大的又一个作品)。在这部电影里,并没有微若尼卡身上发生的那种令人震动的事件,一切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片段和插曲。尽管伊丽莎白并不是永远不说话,她的冷漠和麻木似乎却是永远的,以至连这令她失声的事件本身都显得不怎么在乎了。因此,这个电影提出的最深的问题,并不是表面上那些痛苦的挣扎与激烈的冲突,而是背后的沉默和无所谓。正如博斯画中的父与子,他们其实比那些杀害耶稣的恶人还要可怕。那只被钉的手固然令人震撼,但更令人窒息的是背景上那阴惨惨的黑白底色,和那喑哑的回声。现代社会的困境已经不仅仅是是否看是否听的问题,而是根本无像可看,无声可听。从天堂之路跌落的微若尼卡失去了她本来深爱的某些东西,以至与亚利山大之间的看与听变成了偷窥与窃听的游戏。而对于伊丽莎白来说,看与听都不那么重要。无论是她自己对Electra的表演,埃尔玛的倾诉,还是她对别人隐私的出卖,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微若尼卡的目光虽然惊惶不安,虽然可能被魔鬼吸走,但她毕竟还有所求,还在寻找著什么。伊丽莎白的目光本身却是散乱和犹疑的,其焦点将会变成一片没有任何光影的惨白;无心说的人其实也是无心听的,否则听到的永远是一片噪声。十字架上的耶稣如果在这时候消失,那他就不是复活了,而是在那名为好奇、实则麻木的目光下真的消失了。试想那好奇的父与子,难道他们真的对那尸体感兴趣吗?那肉身上的痛苦难道会有什么意义,真的值得人们去关心和窥测?电影最后,是开头一个镜头的继续:伊丽莎白的儿子轻轻抚摸著一张脸的形象。那个会微笑会眨眼的脸是埃尔玛的。也许,这个孩子也象他的爸爸一样错把埃尔玛当成了伊丽莎白。埃尔玛对这对父子的宽厚似乎透露出作者一丝微茫的希望。但是这个也曾因仇恨而变成魔鬼的埃尔玛,真的能够承担起拯救伊丽莎白的灵魂的重任吗?她那微不足道的爱有这么大的力量吗?她一下子变得歇斯底里,不正是在她对伊丽莎白极端信任的时候发生的吗?也许埃尔玛和伊丽莎白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在爱、恨与冷漠之间不断挣扎的女人。如果是这样,那已经从十字架上消失了的基督还可能拯救她吗?或者,真正的希望也许竟在那个羸弱的少年身上? 六 小人儿 对于伯格曼所写的这个少年,除去他先天的不幸和对母亲没有来由的爱之外,我们几乎一无所知。不过,塔科夫斯基生前最后一部电影《牺牲》(The Sacrifice)中的另外一个少年或许能够帮助我们。这个被称为“小人儿”(the little man)的少年是亚力山大的儿子,因为喉头手术而无法讲话。整部电影之中,除去开头结尾浇树种树的情节之外,他全部在睡觉。这个几乎与电影中的巨大灾难毫无关系的小人儿怎么会成为唯一的希望?难道就是因为孩子是八九点钟的太阳?可是,哪天的太阳不是从八九点钟走到正午和黄昏的?当每个孩子长大了的时候,他们还是会经历种种的折磨,还是会听到那巨大的轰鸣,只不过是迟一点而已。我们说孩子是希望,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暂时不必忧心眼前的灾难?这不是自欺欺人的话吗?就像博斯笔下那快乐的父与子,无论年高年少,他们难道有可能成为人们的希望?其实,在《牺牲》的最开头,我们还看到了另外一个孩子。那就是达芬奇未完成的“三王来朝”中的耶稣。在巴赫的《马太受难曲》的乐曲声中,镜头集中在画的右下侧,耶稣的手正在接过三王中的一个所献的礼物。这个礼物是什么?据有些学者说,三王所送的礼物分别是金子(象征耶稣的王位)、 圣香(象征他的神性)和圣油(象征他日后的牺牲);而耶稣手中接过的,正是这圣油。后来在邮差奥托送给亚力山大19世纪的欧洲地图的时候,他说“不是每个礼物都意味著牺牲吗?”或许正暗点耶稣接过的礼物。(在博斯所画的“三王来朝”中,一个礼物上雕刻著阿伯拉罕献出雅各的故事,更清楚地点出了礼物的意涵)那么,就在为这新生的人子祝贺的时候,这些不晓事的客人竟然预告了他日后悲惨的死。而在这个孩童稚嫩的脸上,不仅没有丝毫懵懂与天真,甚至不经意间还露出几丝皱纹。其实,被习惯称为三王的客人未必真的是国主,或者至少不仅仅是国主;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东方的圣人(Magi),兼有巫师、祭司、先知的意涵。他们的来访,如果说有什么神圣的使命的话,就不仅仅是来朝拜这个未来的万王之王和救世主,而且要预告他的惨死。三王来朝并不是什么喜庆吉祥的日子,而是充满了悲凉与不祥的时刻。如果说哀矜像是作为死者的耶稣作出了活人的姿势,那么,这里的基督就是在刚刚出世的时候感到了自己必将受苦的命运。或许这就是奥托在看到这幅画时说达芬奇令他恐惧的原因吧。(而这,不也是奥托来为亚力山大庆祝生日的目的吗?)耶稣接过了那礼物,似乎承诺了要饮下这苦杯。他不是不懂事的顽童,更不是故作无畏的英雄。孩童的脸上露出了不易查觉的悲哀。镜头徐徐推进,打在圣母身后的一个树干上,然后延著它慢慢上升,直到那繁茂的叶子。於是,镜头切换到另一棵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没有叶子的树。树下面,亚力山大一边讲著他对人类命运的担忧,一边叫小人儿种好这棵树。他向儿子讲了一个修道士的故事。那个僧侣有一棵同样的树。由于他每天坚持不懈地为树浇水,那树终于长出了绿芽。这个故事并不是我们熟悉的铁杵磨成针之类的意志寓言。那树其实是本来不可能成活的,或许就是我们所谓的铁树。因此,亚力山大所希望的,乃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就是让这树也象画中的那棵一样,枝繁叶茂。那么,在刚出世的耶稣和即将赴死的耶稣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当狼狈不堪的囚犯变成了天真无邪的孩童,当微若尼卡变成了圣母马利亚,当复活节变成了圣诞节,当隆重庄严的圣餐礼变成了欢天喜地的大年夜,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宗教的平庸化呢?是不是圣言在这变化过程中已经成为没有圣灵的血肉,苦难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奥托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对母子在儿子即将参军前拍了一张合影。儿子出征后没有几天就战死了,母亲没有取他们的照片。二十多年后,母亲在一个完全与记忆无关的城市里又拍了一张照片,却在取出来的照片上看到,在她的身旁,赫然站着身着戎装的儿子。这个儿子,和亚力山大的小人儿一样,也是婴儿耶稣的另一张脸。这张死而复生的孩童的脸有何涵意呢?死而复生,就是复活。回到博斯的三联画“圣格列高利的弥撒/三王来朝”。我们在它的外部看到了哀矜像和祭坛上的受难。显圣的耶稣和被钉的耶稣都恰好在两翼的中缝上;当人们把画的两翼打开的时候,就把两个耶稣都从身体中间分开了,一如Lynn Jacobs等艺术史家指出的,如同圣餐礼中的擘饼。而当我们真的把耶稣的身体当作面饼分开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正是面对三王来朝的婴儿耶稣。耶稣死后是什么?其实就是这个新生的婴儿。这个新生的婴儿为什么一脸沧桑?不只是因为他已看到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因为他已经经历过了死亡。当耶稣向他的门徒展示身上的伤口的时候,当他为门徒们擘开又一块面饼的时候,当他向马力亚(马格力大显现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死而复生的显灵故事,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作为人子的基督,他的事业难道真的会一劳永逸地“成了”吗?难道他真的会有一天彻底完成自己的使命吗?圣诞、受难、复活,难道真的是一部按时间顺序发展的三部曲吗?“永恒复归”,或许正是这句话使得尼采在《牺牲》中占有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奥托,这个自比为督促查拉图斯特拉下山的精灵的邮差,面对达芬奇的画时一脸骇然,自称更喜欢弗兰西斯卡(Piero della Francesca)。这句话无疑暗指了塔科夫斯基的另一部电影《乡愁》。三王来朝像频频出现在《牺牲》中,而弗兰西斯卡的怀孕圣母像则几次出现在《乡愁》中。前者献给了作者的儿子,后者献给了作者的母亲。而且,前者中的亚力山大和后者中的多米尼克由同一演员扮演。在《乡愁》中,安德烈面对镜子时看到的却是多米尼克的像;这个情节本来出现在《镜子》的剧本中:阿历克谢在耶稣变容节的前夜梦见自己在镜子里看到一个陌生人的脸。那么,亚力山大就是多米尼克,多米尼克就是安德烈,而安德烈就是阿历克谢,阿历克谢在镜子中看到的,就是基督的脸。而这个阿历克谢,就是作者自己。安德烈和阿历克谢对家园的思念,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对“一个重要日子”的等待,阿历克谢在尸床上放飞的鸟儿,安德烈在浴池中举起的蜡烛,多米尼克在身上点著的火焰,以及亚力山大烧毁房屋的熊熊烈火,是不是都是同一个东西呢?这同一个东西是什么?塔科夫斯基这么多“神圣的傻子”(Holy fool)那慌张的神色和古怪的行为究竟有何涵意?母亲、儿子、爱、火,这些究竟和那么多的牺牲有何关联?如果说这么多牺牲者都是受难的耶稣的脸,而小人儿又是婴儿基督甚至复活了的基督的一张脸,那么,难道小人儿和亚力山大也有什么一体之处吗?《牺牲》中最能打动人的情节,大概要算亚力山大与马丽亚共渡的那个夜晚了。那一天,核袭击的恐怖笼罩了所有的人,亚力山大的妻子歇斯底里地近乎疯癫,哭诉著与亚力山大的种种不快。原子弹,这个科学技术的巨大怪物,大概最能体现出现代社会的偷窥与窃听所带来的灾难了。所谓的科学家仿佛真的看到了天堂的秘密,而且真的能够制造出一个可以毁灭人类的敌基督。僭越上帝的大罪不再限于微若尼卡这种弱女子的彷徨,也不再只是伊丽莎白的苦恼和麻木。魔鬼不再在个体的心中隐伏跟踪;它不仅要看透一切人的隐私和秘密,而且要冒充圣言来毁灭这一切。其实,核袭击的恐怖还只是外在的。正如亚力山大妻子和马丽亚后来所暗示的,最大的恐怖其实还是家庭中的矛盾和相互不解,从某种意义上说,亚力山大和伊丽莎白遇到的一样,是无像可看、无声可听的问题。热衷于作名演员的夫人的女人怎么可能理解亚力山大放弃事业的苦心?对女仆发号施令、怡指气使的她怎可能懂得真正的爱与复活?后悔放弃了伦敦生活的她又如何懂得纯洁的小人儿睡梦中对圣言的倾听?不正是这些苦痛与冷漠,最终变成了楼顶上那巨大的轰鸣和尖锐的声响,这不正是承载这个敌基督的伪圣言吗?仿佛和那三个圣人一起,亚力山大跪在婴儿耶稣的面前,请求结束这一切灾难。为了挽救他的妻子、儿子、朋友,那些信神的人和不信神的人的生命,他愿意放弃一切,放弃锺爱的小人儿和家庭,终身不再讲话,只求上帝能够恢复一切,使世界变得“和今天早晨与昨天一样”。亚力山大祈祷完了就睡了,梦见自己拖著一截鞋带在雪地中徘徊,不断感到刺骨的痛。巨大的静默中却隐然有著更大的声响:鸟儿的鸣叫,雪沫飞动的声音,一个女人忽远忽近的唠叨,若有若无的天使拍动翅膀的声音。奥托突然惊醒了他的梦,告诉他唯一一个希望,就是他连夜去找到他家的女仆马丽亚的家,和她睡觉,那女仆的家在一个废旧的教堂旁边。一片懵懂的亚力山大骑著自行车跌跌撞撞地来到马丽亚的家。面对这个下贱的仆人,亚力山大就象遇到亲人一般娓娓讲起他的妈妈和家里的花园。马丽亚对夤夜到来的男主人感到莫名其妙,但却安静而入神地听著他的讲述。她好象听懂了亚力山大的故事,疑惑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时间不早了,亚力山大说:“求你,今天能不能爱我一点点。”当马丽亚还是不明其中关窍、意欲陪亚力山大回家的时候,亚力山大把一把手枪支在了自己的颈上。马丽亚看到这个骇人的姿势,什么也不再问,一切都明白了。她如同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般,温柔地抚慰著亚力山大:“这是为什么?天,我可怜的宝贝。过来。不要,不要。你到底怎么了,谁让你害怕了?他们对你作什么了?平静下来,平静下来。我明白了,家里一定又出什么乱子了……我了解她,她太凶了……你受伤了,你吓著了……什么也别怕,一切都会变好的,一切都会变好的……”在这温软的言语中,亚力山大除去了衣服,伏在马丽亚的怀中,委屈地啜泣著。那么多表现性爱的电影,大概没有哪一个象此处这样认真地写出爱的高贵和神圣。没有高潮的呻吟,没有欲望的饥渴,有的只是沉沉的黑夜,暗淡的床铺,毫不设防的哭泣,和绝不做作的抚慰。亚力山大进入了梦乡:废墟和袭击,一群慌张的人群,充满恐怖地拥挤、奔跑。而在这恐怖画面的尽头,马丽亚轻轻坐在床边,一身圣洁的衣衫。镜头又渐渐切换到亚利山大家中,在曼妙的日本笛声和达芬奇的绘画的背景下,一个裸体女子跃过走廊。马丽亚,就象天使一般显现在帷幕中,然后,又渐渐地消失了。这是什么样的爱呢?亚力山大与马丽亚既不是心有灵犀,更谈不上两情相悦,简直就是焦大与林妹妹。也许更重要的是,亚力山大象孩子一样被马丽亚看到和听到了,就象圣母听到了自己儿子的苦楚,轻轻地抱起受伤的耶稣;就象圣微若尼卡听到了耶稣的呻吟,给他擦去一脸的血迹;就象埃尔玛抚慰一个陌生的男人;就象伊丽莎白的儿子疯狂而毫无来由地爱著他的母亲。爱,使一个历尽沧桑的人变成赤子,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复活。在这里,爱也许是毫无缘由的,但真正的爱却可以是一切伟大事业和真正的奇迹的缘由。基督对世人的爱,并不是两情相悦之后的如胶似漆,而是焦大爱上林妹妹一般不可思议。爱邻人,甚至爱敌人。正是在这一点上,亚力山大和他的儿子一样,也是赤子耶稣的一张脸。这张脸,不一定要傻乎乎地天真无邪,也不一定要充满青春的朝气,但却要懂得爱,可以接受爱,可以在温柔的目光和抚慰面前轻轻啜泣。爱,难道还有别的什么涵意吗?复活,回到赤子之心,就象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所呼吁的,回到开始走错的地方,也许是人们唯一的出路。但是,这种永恒复归真的是按原路返回吗?复活的故事不是在告诉我们,只有向前经历一切苦与痛,才能真的重新变成赤子?亚力山大和多米尼克所痛心疾首、愿意牺牲一切来挽救的,是现代人类无法听到圣言、更无法向圣言歌唱的大罪。《乡愁》中有一段圣凯特琳与上主的对话:“主,你看他在怎样探问,向他说些什么吧。”“但是如果他听到我的声音,会有怎么样的后果?”“那你应该让他感到你的存在。”“我一直在这么做,只是他不能觉察。”“在一开始就有圣言,但你却沉默得像一条鱼。”亚力山大对小人儿说。“言语,言语,言语。……”默念著哈姆雷特的台词,亚力山大觉得太多的人言已经遮住了圣言。这似乎与伊丽莎白的喑哑不同,实际上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说法。基督教中真的还有圣言吗?就象上帝对凯特琳所说的,言是不能被直接听到的。和犹太教不同,基督教的上帝已经完全取消了直接说话的可能。如果圣言真的被听到,会有什么后果?上帝究竟在担心什么,宁可不被人们察觉,也不愿张开圣口?难道他担心下界的人们被吓著吗?或许正是如此。上帝如果真的开口说话而不通过圣子,人们也许真的会惶恐战栗、手足无措。而通过圣子这个肉身来认识圣言,其根本涵意在于自由和爱。上帝不会强迫任何人去做什么,去遵从什么;但圣子却在明确地用自己的牺牲和爱告诉你应该怎样生活。自由的生活是危险的,因为人一旦获得自由,就可能不再朝向上帝,自由地走向不自由。这不正是多米尼克在演讲中所说的吗?从摩西记录的言到圣子成像的言,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变化。基督教的上帝只能通过圣子的像来说出圣言,通过赤子耶稣、被钉的耶稣、哀矜的耶稣、复活的耶稣来引导人们。要在危险的自由中走向上帝,就象安德烈手持蜡烛走过浴池一样。可怕的并不是人们有了看与听的自由,而是这种自由不再向上:倘若安德烈在浴池中中途停下;倘若那看的眼与听的耳离开了上帝。这世界里确实没有什么可听的,难怪伊丽莎白那里会变成一个无声的世界了;但在圣言沉默的世界,却响起了各种各样巨大的声响。塔科夫斯基后期的电影越来越注重音响的复杂,这在《乡愁》和《牺牲》中尤其明显。在《牺牲》这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中,除了开头结尾的巴赫与偶尔的日本笛声外,全片再无一点音乐。但其中却有250种不同音响:动物的鸣叫、水的流动、火的燃烧、雪的飘浮、那个不断出现的女人的声音,还有原子弹袭击前夕的恐怖轰鸣。无声可听或许尚可忍受;而每天却包围在伪圣言的咕哝与嘈杂之中。亚力山大说,我欲无言。无言并不是一种隐遁或逃避。多米尼克和亚力山大都说,要拯救自己的孩子,拯救家人,拯救全世界的人。“要做点什么。”无言更是为了听;亚力山大的失声与伊丽莎白的失声有著根本的不同。亚力山大曾经放弃了演员的职业,这几乎是对他后来拒绝说话的一种暗示;而伊丽莎白却从来没有放弃当演员,失声的她甚至是她扮演的另一个角色。演员、作家、科学家,这些也许是现代社会的听与看的最重要代表。而今,亚力山大却要放弃这一切。(谁知道,也许这个亚力山大就是那个曾经研究微若尼卡的亚利山大?也许,亚力山大来到的海岛就是伊丽莎白来过的海岛?)不过,亚力山大和多米尼克对科学与艺术的放弃本身却有著更重的书生气。也许,这种舍弃其实不是真正的放弃,正如离家本是为了回家。他们的牺牲真的可以永远地解救人类吗?也许一切不过是重新开始,正如复活的耶稣又变成了婴儿。多米尼克把一家人关了七年,为的是等待世界的末日;然后,他在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的“欢乐颂”中自焚而死;亚力山大拯救了人们,然后遵从许诺,用一把大火烧掉了与尘世生活的一切关联,从此不再说话;安德烈连续三次穿越浴池,独将此火高高举起,耗尽最后的生命。三个人要么疯癫,要么死去。可是,塔科夫斯基在多米尼克死去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欢乐颂的音乐?多米尼克在点燃火焰前叫著圣母的名:“啊,圣母!空气就是在你头上流动的那轻飘的物;当你笑的时候,它会变得清晰。”生命将尽时他最后的言,是自己女儿的名:“左伊,左伊。”恰恰是这欢乐颂的雄壮而充满希望的乐曲,使我们从烈士自焚的惨烈中回首,在救世者被关进救护车的诧异中沉静,在本来懦弱的知识人颓然倒下的哀痛中振奋,就象复活使我们从基督自愿赴死的哀痛中清醒。基督的死也许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复活绝不意味著被钉十字架是一个不该有的事故。一切并不应该仅仅被理解为悲剧。多米尼克为什么会提到圣母的笑?在烈焰吞噬他的一刹那,人们为什么应该欢乐?这些问题其实可以翻译成基督教中可能常常被问到的问题:基督的死为什么是福音?十字架上的哀号为什么会变成人们的喜悦?据说,基督从来没有笑过;他一直是严肃的,是满怀悲情的,或者说,终身都在悲剧中渡过。但是,当他的悲剧故事达到最高点,当苦难的一生变成了干枯箫瑟的十字架的时候,一切却突然变成了笑。真正的宗教怎么能永远是悲剧?可是轻浮的喜剧又如何对抗生活的沉重?灵魂的提升只能以喜剧的形式;而卑微的人在朝向上帝的时候,却永远在悲剧之中。博斯笔下快乐的旁观者其实不懂喜剧;而微若尼卡和伊丽莎白的悲剧将只能消失在苍白的世界中。欢乐,乃是彻底沉沦于尘世的人听到圣言时的大喜悦;笑,乃是复活并化为孩童后凝重的许诺。看圣像,也许永远是一个悲剧的过程;但在歌唱中从圣像中听出真正的圣言,却是喜剧。以死彻底否定现世的罪,其实却表达了最大的希望。这希望,不是彻底脱离苦海轮回的终极解脱,而恰恰是化身孩童再来一遍的勇气。所以,亚力山大要向小人儿讲述那些繁琐的道理,多米尼克要在死前呼出爱女的名。他们是真爱的人,他们是幸福的人。茵茵碧草、昭昭雾气,安德烈/亚力山大/多米尼克仿佛回到了家中,看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在地上轻轻坐了下来,竹篱茅舍、狗吠鸡鸣。冷月在天,雪落无声。那俄罗斯式的房子,却笼罩在意大利大教堂之下。《乡愁》的结尾静得出奇。左伊问多米尼克:“这就是世界的末日吗,爸爸?”在为他的铁树浇水之后,小人儿躺在树下;他已经可以说话了:“在一开始就有圣言,为什么呢,爸爸?” 2001年9月8日于康桥绛园
  9. 许德存:大圓滿法及其與禪宗的關係
    2009/10/28
    大圓滿法是藏傳佛教寧瑪派的核心教法。寧瑪派是一個歷史比較悠久的宗派,它無論在法統上,還是在判教觀、所奉基本經典、教理教義、宗教實踐方法和僧人的組成等方面都與其他宗派不一樣。其禪定方式主要有兩種:徹卻和妥噶,高度概括了摩訶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的一切修行方法。「徹卻」被解釋成爲「立斷」或「刹那定住」,屬於修定法,其目的是求悟本淨心體,即證達心空。由於「徹卻」有「刹那定住」和「刹那徹悟」等含義,所以被理解爲「頓修」(或頓悟),甚至將它與禪宗的「頓悟」等同起來。實際上,大圓滿「頓悟」和禪宗頓悟不完全一樣,大圓滿頓悟是有一定條件,並且要以修行者的根器和金剛上師的開示爲基礎,在頓悟的時間、程度及方式上同禪宗的立刻頓悟有區別。 「妥噶」又稱「元成妥噶」,意思是「頓超」。它屬於修光法,是以光爲修證法性自然智的途徑和方法,直見任運本來清淨的法界所顯妙有(境)。或者說,「妥噶」重點修「明」分,通過自然智氣開光明門,使內智與外光融爲一體。「徹卻」和「妥噶」如母子關係,阿底瑜伽口訣部把它們所修的真空妙有,即內境和外境結合起來,組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以求達到肉身圓滿,證得三身境界。 學術界根據寧瑪派所主張的「心體本淨」、「白性頓成」和「大悲周遍」思想,認爲大圓滿與禪宗有淵源關係,甚至有一部分學者把兩者完全等同起來,而忽視了它們之間存在的細微差別,這無意中否定了兩者各自所具有的特點。禪宗思想因吉祥獅子和摩訶衍那而對大圓滿産生了影響,兩宗都強調「心性本淨」,並把心性看成是外境之源,支配諸法存在。但寧瑪派所講的「心體本淨」是講人的本體,並從絕對與相對、有限與無限的角度把人的本淨之心提高到宇宙高度去論述,強調了光明的重要性。禪宗則基於自然本體上講心性本淨,很少討論光明。 關於佛性和頓悟,兩宗的認識也有區別,寧瑪派把佛性視爲佛的本能,禪宗則將佛性看成是自在自爲的統一,即本體。對於頓悟,兩者都主張「無思無念」,但寧瑪派大圓滿之「無念」只作爲手段,並非目的,否定了絕對無念。禪宗則把「無念」作爲方法和目的,承認絕對無念。 大圓滿法是寧瑪派的核心教法。寧瑪派爲藏傳佛教諸派中歷史較悠久的宗派之一,其教法是與吐蕃佛教的法統一脈相承的,實施的基本教理特別不同,實踐方法頗具特色。概括起來,寧瑪派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法統上,大圓滿法是藏密中傳承時間最長的法。若從西元八世紀蓮花生、無垢友、法稱、佛密和毗盧遮那(遍照護)等人講授經、幻、心密法算起,迄十一、二世紀藏密形成,大圓滿法在西藏已傳承三百餘年。其間大圓滿法與西藏土著宗教苯教相融合,又吸收禪宗思想,是逐漸藏化的過程。十一世紀以後,大圓滿法經過絨·曲傑桑布、素爾祖孫三代和隆慶·智美歐色等人不斷整理和闡釋,漸趨完善。 第二、判教觀與衆不同。寧瑪派判顯密教法爲三根九乘,因果兩類。因類包括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爲鈍根人(或下根者)所修法。果乘由外密和內密組成,外密三乘是事部、行部、瑜伽部,爲中根人所修法;摩訶瑜伽(大瑜伽)、阿努瑜伽(無比瑜伽)和阿底瑜伽(無上瑜伽或極瑜伽)爲內三乘,是銳根人(上根者)所修法。摩訶瑜伽相當於生起次第法,阿努瑜伽相當於圓滿次第法,阿底瑜伽相當於大圓滿法,他派將此三瑜伽劃入無上瑜伽部。 第三、基本經典與別派相差甚殊。普遍認爲寧瑪派以阿底瑜伽心部十八部經爲大圓滿法根本經典,但對十八部經的構成尚存爭議。嚴格地講,大圓滿法以《佛說密意集經》和《幻變秘密藏續》爲最根本、最高法典。《幻變秘密藏續》,簡稱《秘密藏續》或《幻網經》,藏文有多種節譯本,爭議較大。《五部遺教》、《隆慶教史》等列錄了吐蕃時期譯出的大圓滿全部經典,因故未能收入《大藏經·甘珠爾》,德格印經院彙編刻印,取名《寧瑪居本》(《十萬舊續》或《十萬怛特羅》),其中不乏藏族學者的僞造。 第四、教理上,寧瑪派堅持大乘佛教普通教理結構的同時,對本體論和心性論作了新的闡釋,提出了「心體本淨」、「了空無別」、「衆生是佛」、「心性自然智」等觀點。 第五、宗教實踐上,寧瑪派特用「徹卻」和「妥噶」兩種方法,通過漸修和頓修證悟自然智,得金剛虹體。 第六,獨特的僧人組成。寧瑪派由於受西藏苯教文化影響較深,僧人組成表現多樣性。「阿巴」(密咒師)僧是寧瑪派兩種僧人之一,最早出現於吐蕃王朝時期,當時佛法初傳,苯教勢力強盛,爲了迎合苯教巫師的宗教生活方式,部分參佛者便居家誦咒,修行密法,兼行巫術及醫術。吐蕃佛教衰亡後,這部分人以父子或叔侄相傳方式傳承密法,也有以瑜伽士和遊學僧裝束在小範圍內進行宗教活動。寧瑪派正式創立後,他們仍然以傳統的方式及生活方式傳播佛法,人數激增,習慣上稱這些人爲「阿巴」,也有的地方稱「本本子」,即苯教巫師。後來,阿巴僧分成兩種,一種是在寺受戒的正式僧人,另一種是娶妻衍嗣,在家傳承密法者。寧瑪派的第二類僧人是長期生活在寺院的受各種戒的人。 一、大圓滿禪定 大圓滿法作爲藏密的主要教授法門,其禪定方式與其他派別基本一致,主要是通過一定的修行方式調節身體姿勢和呼吸狀態的過程,達到心神寧靜,意念集中的狀態,從而進行冥想,證悟心性自然智,達到普賢境界。真言咒語作爲思維的工具是入定的主要手段。 「徹卻」和「妥噶」是大圓滿兩種獨特的禪定方式。一般意義上「徹卻」和「妥噶」是對摩訶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三種實踐方法的高度概括。嚴格地說,「徹卻」和「妥噶」是阿底瑜伽口訣部(或要門部)的特殊禪定法。從廣義講,大圓滿法的基本內容包括以上三種瑜伽,狹義的大圓滿法專指阿底瑜伽。摩訶瑜伽相當於生起次第法,以幻變類法爲主要內容,即通過三種禪定,使修行者與本尊融爲一體,或證悟無二諦的明空智慧。由此看來,摩訶瑜伽在修脈、氣、明點的同時,仍然採用了觀想本尊修法。從身、語、意、功德、事業方面說,通過修身引入妙吉祥曼荼羅道;修語以證蓮花部佛;修意以證金剛部佛;修功德以證寶生佛;修事業以證羯摩部佛。 阿努瑜伽,相當於圓滿次第法,它以摩訶瑜伽爲基礎。兩者修煉程度無高低,而是所用方法有別,側重點不同。阿努瑜伽主修氣、脈、明點,以證明樂境界。《寧瑪教派史略》說: 母續經教阿努瑜伽者,傳授由內外秘密修所攝的三十六種殊勝灌頂,所依諸法之本性,三種曼荼羅各自圓滿。隨入尋思,見所決定,即隨入義,修不分別智;隨入字(咒語),修本尊禪定,依止解脫道與上下門,修證樂空智慧,現方便道。因此,究竟十地所攝的四學道,即生究竟無學道求證大樂身。 大樂狀態來自修行者本人,其表現方式即爲智慧與界,空是閃光的神智或智慧,一切皆爲神智的幻覺作用。 阿底瑜伽是嚴格意義上的大圓滿法,因爲它以口訣部法爲最高法門,故又稱「口訣大圓滿阿底瑜伽」。它的修行以摩訶和阿努兩種瑜伽爲基礎,以「明瞭性」現證法性境界,進一步肯定即心是佛,契證煩惱菩提無二,佛與衆生無別。它把生死涅槃一切諸法歸結於離空執的法性,法性是自然智,自然智爲普賢行境。 阿底瑜伽分心部、界部和口訣部,心部從體、相、用三個方面論述心體本淨、本具光明和隨緣顯現等心性法。採取直觀方法,修證心本空。界部講述諸法皆心性所顯,界覺無別,通過脫離心所思慮的物件去修自然智—空,即「運用永離所緣的甚深關要,安住無功用中,由甚深和明了的妙智雙運,成就虹體金剛身。」口訣部側重明分,要求修行者無思無念,全離一切分別。 總之,摩訶、阿努兩種瑜伽注重觀想、念誦修習,通過漸修消解煩惱繫縛,尚未達到任運自然,使四大變化光明、見性成佛的境界,即觀空。阿底瑜伽修調正身、口、意,氣化智慧,自性清淨,使外空煩惱、內妄念之根自然斷滅,沒有善惡一切動作,諸法盡入法性。 阿底瑜伽有「徹卻」和「妥噶」兩種特殊修法,是對包括摩訶瑜伽和阿努瑜伽在內的一切大圓滿修法的高度概括和總結,也是寧瑪派不同於其他各派的實踐方法,表現了藏密將密法實踐和思想理論密切結合的顯著特點。「徹卻」是藏密的音譯,意爲「立斷」或「斷堅」、「刹那定住」,屬於修定法。貢珠雲丹嘉措(功德海)解釋說: 心之空分為本淨妙覺,遠離戲論,使此空分歸於法性窮盡之地,即為本淨徹卻。 《大圓勝慧本覺心要修證次第》明確指出: 上根利智,無修無證,由此而住,自見自性,自然而成者名徹卻。 「徹卻」修的目的是爲了求悟本淨心體,心體本淨是大圓滿的基本理論。因此,在個別論著中稱「徹卻」爲「噶達徹卻」,「噶達」藏語本來清淨之義。修行過程充滿了艱辛,各種儀式極爲複雜,要求非常嚴格,如修行者對佛法的了解和對密教儀軌的掌握程度,所具有的品行等。符合條件者先於師前接受灌頂和三昧耶戒,然後依師教修煉,悟證本心自然智。貢噶上師(1892—1957)認爲修「徹卻」簡單、方便,「只要在一切法顯現上,於當體明空不二之剎那上,無修、無念、無散定住,明明了了覺照認識這個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間斷,便可證得。」,「刹那」、「無修」,說明一旦領會就會頓悟淨心性;「勿令間斷」,強調必須歷世修行,才能證得自然智。這即是寧瑪派的特點。 也有學者根據「徹卻」之義「剎那定住」及「剎那徹悟」,認爲「徹卻」是頓修,甚至將禪宗思想作爲「大圓滿」本源。實際上兩者之間有差別,不能完全劃等號。大圓滿頓悟是有一定的條件,關鍵要看修行者的根器和能否得到上師的開示。以寧瑪派之見,修行者的根器有上下、利鈍之分。一般「徹卻」修者根器銳利,屬於上根利智,悟性甚高,一修即成,但必須要有上師的開示。《大圓勝慧本覺心要證次第》說:不經過累世修行而成佛的功德在「覺悟中本來具足,無待苦行而後成就。般若六度萬行,自心本具,無須苦行,有此大圓滿勝慧,上根利智,一見即知,一修即成。」通過自力,用直觀思維觀悟本性。與上根利智者比較,大根器者雖然也能開悟,然而他們的修行有四量。隆慶無垢光上師把「徹卻」修看成是見性成佛的捷徑。他說: 是法深妙,若能明了進修,剎那徹悟,自然見性成佛,無上捷徑,捨此無他道。 無論如何,大圓滿「徹卻」修非立刻頓悟,而是需要一段時間的苦修才能頓悟,在時間、程度及修持方式上同立刻頓悟有區別。 「妥噶」意爲「超越」或「頓超」。屬於修光法,是以光修證法性自然智的途徑,直見任運本來清淨的法界所顯妙有(境),故又稱「倫珠妥噶」,即「任運妥噶」或「元成妥噶」。《知識總匯》說: (心)之現分為自顯光明,以本具光明將一切窒礙在光中清淨達於法性淨地,即為任運妥噶。 《大圓勝慧本覺心要修證次第》亦說: 已見自心更勤精進,不捨肉身,法爾智慧光顯,圓證三身境界者,名妥噶。 由此可見,「妥噶」與「徹卻」因修持方法有別,側重點不同,所要修證的境界也不一。「徹卻」的重點是修心之空分,「妥噶」則偏重於修心之現分(有),體認心所顯現。因爲心體空,心性有,心性現於自然智,遍於一切染淨法中,故空並非空無,有分亦非實有,空有兩者統一於一心。《大圓勝慧本覺心要修證次第》對「徹卻」與「妥噶」作了深刻分析和總結,指出: 一、妥噶能夠知自心本明,對於色塵等外境不起分別,自然光明;徹卻則不能修證光明。 二、妥噶修能調整身、口、意,法爾智慧自開,三身境界自然顯現。調身爲最要,如果修行者的身體不調整好,則脈不調,脈不調,則氣心不調,氣心不調,則圓滿空光不現。因此,以法身坐(如獅子臥狀)證悟法性,體認煩惱與智慧、輪迴與涅槃無二無別,開蓮花眼;以化身坐(如金仙)修證法性,開法眼。調整語(口),能除去語言顛倒的煩惱。調整意,「則三身境界,非有非空之法性,與無二無別之理,可顯現。」 三、妥噶修眼、耳、鼻、身、意六根門,以自然智氣開光明門,使內智與外光融爲一體,徹卻修僅能證六根及其所感覺認識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爲空性,但不貪著內外諸法,入定修行。 四、妥噶修能使氣息自然出入,粗氣脈自然化盡,爲光明之體;徹卻依粗氣脈修,造成氣脈不調,成爲修行的障礙。 五、妥噶修使肉身成爲通體光明;徹切僅能使身體化空,不能修成光明,直到臨終的刹那,得見法身。 六、妥噶修能使身體變成光明,度無量衆生;徹卻雖能使身體化空,卻不能變成光明,所以難得慧眼、金剛身等,度生有限。 七、妥噶修能使肉身的六根,成現三身境界;徹卻則不能。 「妥噶」修也需要灌頂,勤修規定的課程,嚴格按照儀軌修。相應境界分四步證悟,第一步法性明悟,通過觀日月之光,五色平均,自然而住;第二步悟境日進;第三步自心進詣。這一步修使地、水、火、風四大自然消亡。《空明經》說: 能修妥噶光,於眼所見境,如地水火風,四大境自滅。遞次現五色,是不離光相,凡所行諸境,如瘋人無著,岩壁無礙通,入場不能阻,入水亦不溺。 心意識全部進入法性,自心自然清淨光明。第四步諸法盡入法性。當心意識皆入法性,自心自然清淨光明,這時能見諸佛淨土,一切智慧禪定皆能獲得。妥噶修法對圓空光、定慧無二的法性光、自然智慧光和遠通水光的冥想所産生的結果是有形身體溶解並成功地使之變成一種能放發的身體——虹體,在光明身中得到解脫。 無論如何,「徹卻」和「妥噶」修並非有優劣之別,而是側重點不同。「徹卻悟法爾本自真空之法性(心)如母;妥噶見元成本來清淨之法界所顯妙有(境)如子。」妥噶修使肉身解散,當身體變成光明時,就會成就長壽佛身,永住世間,廣度衆生。實際上,這是一種對心理的修練,其目的是使身體世界的假像分解在能産生結果的光中,此光爲法性現象。在圓空光中,自然智光顯出金剛鏈。圓空光的中心點是空的象徵,在此基礎上繼續觀修,使主客觀間的全部區別將會消失。徹卻修只能證身空,心入法性,心證果。或說通過徹卻修能辯認出自身中潛在的智慧。在此之中,即使是身體變成微粒,也不能化成光。「因為當時尚未得金剛身,也未成功地徹底實現對其他人的救度。」由此可知,徹卻和妥噶猶如母子關係,阿底瑜伽口訣部把它們所修的真空妙有,即內境和外境結合起來,組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以求達到肉身圓滿,現證三身境界。 二、大圓滿法與禪宗的關係 寧瑪派大圓滿法的三大基本特徵是:心體本淨、自性頓成、大悲周遍,分別與法身、報身、化身相聯繫。「心體本淨」是寧瑪派修煉大圓滿法的總的指導思想,貫穿於其修行的全部過程。它重點講一切法的「體」,即本體或實體,爲了空無別。「心」是大圓滿所修的重點,也是大圓滿口訣部「妥噶」的修行重點。心「本自解脫,又無造作,本自明朗,非念所為,本來智慧,見修無染,法爾如是,無安立之本定,無計度之後得,明朗而無體,廣大而不失平等。」心分真心和妄心。一般解釋「真心」是本心,其體本來清淨,空寂光明,妄心是真心被氣引誘而成的,爲後生的或再生心,也是凡夫心。真心的特點是本空、光明、普遍,本空講體,光明講相(形狀),普遍講用(功能)。心體清淨本空,初無來處,後無去處,湛然常寂,所以被當作事物本原,沒有生、住、壞、滅。《大圓滿虛幻休息論妙車》說: 心性是盡知盡覺。自然智慧現量的光明中,確定一切這便是它的法性,現世一切是它的表相,然而它又是均在心中覺知。因此,應悟到這個心性就是覺而靈明,猶如虛空……心性有覺性。 心性之所以有覺性因爲心是自然智。覺性爲自然智的覺性,自然智的覺性也是心。覺性爲自然智的覺性,自然智的覺性也是心。覺性遠離常斷,其核心是空性。覺性之法過去明淨,未來鮮潔,現在無造作,是平常的覺了之心,任運元成。當修行者覺了一切境相都是心時,對於所見的一切現象不去執著,這便是佛。基於這樣的認識,覺性和法界爲一體。因爲衆生有此本具的覺性,衆生即佛,佛與衆生無二。《大圓滿虛幻休息論妙車釋》說: 覺性誰也未造而是自生智慧,……它既無生也無由而滅,它既是現量而明在,卻無人能見,縱然流於輪迴也不變壞……覺性大家都有,卻無人知道,覺性就是你自己。 可以說,「自性本淨」超越了它有言辭表達的可能性。 「自性頓成」是講一切法的相。《土觀宗派源流》說: 空性妙相,無礙明現,是為自性頓成。 它著重修證明空無別。心性是心因有的一種屬性,空寂無根,空而有明。光明爲自心本性,非造作,而是任運而成,當身中的煩惱氣清淨後,始見本性光明。實際上,大圓滿所講的光明即是自心,自心爲自然智,自然智從本即是光明,明智無二。因此,心悟達境界,心意識一切皆入法性,自心自然清淨光明。自心與光明一體,心性不滅,光明不滅,能顯起任何境界。《大圓滿虛幻休息論妙車釋》說: 心只有一個,即此一個,也是無源無根(空)。從任何一邊看它,什麼也看不到,不見實法,因此也無任何存在;但也不見虛無,而是覺了和光明燦然。它更不是各別差異,而是明空無別。 一切光的顯現,「皆由四輪集於心中,又彼微細,住於無所有之虛空境中,則現出周遍通徹清明之覺性,」這是空明自然本智,也是空明大圓滿的本性。空明是大圓滿修心中必具的二分(相),有空分而無明分只能成就法身,惟有明分而無空分,只能成就報化二身,無法實現在一覺性之中二分一體而完具的目的或境界。「因為覺性什麼也不生,是空性法身;其空性本光明亮,是報身;它能無礙顯現一切,是化身。三身是圓具於一心中之體性。」或者說,三身是以心之明空二分爲依據而成就的。因此,光明出現自顯三身境界亦屬自性本具。 「大悲周遍」是大圓滿自然智之用,重點講心之現分。如上所述,心即自然智,自然智體性本空,但它能反映客觀事物的一切形象,稱爲心之「妙用」。「妙用化現之源,則為覺性的明顯分(相),明顯於外,則為化現不滅分(用)。」心體本淨或心體本空作爲一切現象賴依存在的條件和依據,心所外現的一切即心用也是空的。在寧瑪派看來沒有不屬於心之法,除心之外沒有所能修,心外再無其他佛可求。如果不認識心而向外尋求,「如身外去找自己,怎能找到自己。」因不認識自己而去他處尋找,誤將別人當作自己。所以,了解事物現象,首先必須了解外境原來都是心「用」,自起自消,自行解脫。這裏寧瑪派把本來對立的矛盾巧妙地加以解決,統一體和用(本體與現象),使兩者成爲一體。 學術界根據寧瑪派「心體本淨」、「心性頓成」的思想特點,把大圓滿法看成是受禪宗思想影響的結果,甚至認爲大圓滿似與禪宗的頓悟思想有淵源關係。不可否認,在藏傳佛教中留下了漢傳佛教的深刻烙印,在大圓滿法的字裏行間也能尋覓到禪宗思想的遺風。究竟受影響的程度有多大,兩者之間是否有差別,需要作認真分析和研究。從已接觸的資料看,影響寧瑪派大圓滿法的漢族僧人主要有兩位,一位是西元八世紀代表頓門派(或頓修派)在吐蕃參加辯經的敦煌沙門摩訶衍那,另一位是留學印度的漢僧吉祥獅子。據藏文《寧瑪教派源流》記載,吉祥獅子(shriv-singtha)爲支那(rgya-nag)疏青人(zhoshovigling),父親朱青(gru-khyer)是一位地方官,母親名叫南噶(nan-ka)。他早年參究禪學,於五臺山從印度學者biha-la-ki-rti學習密法。後去印度求學,以妙吉祥友和智藏爲師,潛心學習大圓滿密法達二十五年之久;在金剛座掘出秘密心滴法經典,整理分成內、外、秘密、無上密四類,爲大圓滿法之集大成者。晚年,返國從事密法修煉和講授。《竹巴教史》也有類似的記載。目前,雖然尚難確定吉祥獅子屬於漢傳佛教的哪一派,從其所學禪法看,爲禪宗僧人的可能性極大。如果這段記載屬實,不能排出吉祥獅子在印度學習整理密法過程中將禪宗思想注入大圓滿法的可能性。寧瑪派認爲,在圓滿法的早期傳承人是歡喜金剛,他傳妙吉祥友;妙吉祥友傳智藏;智藏傳吉祥獅子;吉祥獅子傳無垢友和智經。無垢友係西印度人,曾依吉祥獅子二十餘年,得其真傳。西元八世紀應赤松德贊之邀來蕃講授大圓滿密法,也去過五臺山拜訪吉祥獅子。另一位進蕃傳法的蓮花生大師從無垢友學得空行娘提法。從這方面說,無垢友和蓮花生都是吉祥獅子的弟子,又是寧瑪派所尊崇的大圓滿法的兩位重要傳承人。 吉祥獅子的另一位重要弟子,大圓滿法的主要傳承人毗盧遮那(遍照護)是吐蕃「七覺士」之一,他曾受赤松德贊派遣留學印度,從吉祥獅子習大圓滿密法。《隆慶教史》記載:赤松德贊決定「必須派人去印度求取起因果之大圓滿法。於是,……派遣巴廓毗盧遮那和藏·勒珠二人去印度從歡喜金剛的弟子妙吉祥友和吉祥獅子學習阿底瑜伽密法。」毗盧遮那所修內容包括大圓滿心部、口訣部、空界部外算、內秘、灌頂以及岩傳法、隱傳法、辯異者清淨法、捷足法等,回藏後主傳大圓滿口訣部密法。這樣,被寧瑪派尊爲大圓滿法三大士的蓮花生、無垢友和遍照護都從吉祥獅子學過密法,接受過吉祥獅子的系統教育。如果吉祥獅子如藏文史書所說爲支那禪宗僧人,加上他在大圓滿法傳承中的地位,無疑他的思想對寧瑪派大圓滿法有較深刻的影響,這也可以作爲禪宗思想對大圓滿法影響的證據之一。但因此不能說寧瑪派思想就是禪宗思想,也不能把禪宗的頓悟成佛思想與大圓滿法劃等號。 摩訶衍那原係唐代沙州(敦煌)一位禪師,曾「依止和上法號降魔小福張和上、准仰大福六和上,同教示大乘禪門。」自聞法以來,久居山林參禪,弟子約五千餘人。唐貞元二年(786)吐蕃攻陷沙州,應赤松德贊之請,摩訶衍那至蕃,開示頓悟禪法,一時吐蕃人上至王后貴妃,下至普通僧人風靡相從,勢力頗盛。因他傳講禪宗無念無貪即可成佛的「頓性成佛」思想,故稱「頓悟派」。約於792—794年間,他代表頓悟派與蓮花戒代表的慚修派辯論,結果失敗,返回敦煌,繼續參究禪法。日本山口瑞鳳等學者堅持認爲摩訶衍那的基本立場是神秀的「觀心論」。藏文《賢者喜宴》、《布頓佛教史》、《巴協》等史書詳細記述了摩訶衍那的學術觀點。《賢者喜宴》說: 和尚言道:凡一切均因思維而生,並以善業惡業而得善趣惡趣之果(或善業惡業),此又循環往復。凡事無所思(凡事無念)又無所作為,生此念後即可解脫矣!此種見解即凡事無所思也。對於諸佈施之十法行,其所行是:向無識者、智力差者、天資愚頓者宣講眾生善業。先是,對於修心者,悟性強者,猶如黑白二雲均可遮蔽太陽一樣,亦被善惡兩者所蔽。故所謂凡事無思、無分別、無伺察,此即無所礙,由是頓悟者則與十地相等也。 那麼,究竟大圓滿法和禪宗的差異表現在哪些方面,我們不妨從這樣幾個方面入手分析。第一,體本淨說。寧瑪派認爲心性本淨,不能詮表,遠離常邊,沒有表相,自性任運,「最初實相,不為生死涅槃所染汙,亦不為迷亂所垢障,實相赤露,未曾迷亂,亦無證悟,不是一切、能現一切,是之本體。」把一切現象看成是本心的妙用,心與妙用都是空的。禪宗也講「自性本淨」。弘忍在《最上乘論》說: 一切眾生清淨之心,亦復如是,只好攀緣、妄念、煩惱、諸見黑雲所覆,但能凝然守心,妄念不生,涅槃法自然顯現。故知自心本來清淨。 《壇經》亦說: 一切萬法,不離自性。何期自性,本來清淨。何期自性,不生不滅。向期自性,本身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寧瑪派與禪宗都強調「心性本淨」,並把心性看成是外境(諸法)之源,支配諸法的存在。但是,寧瑪派所講的「心體本淨」不是基於自然主義還本之說,而是講人的本體,並從絕對與相對、有限與無限的角度把人的本淨之心提高到宇宙高度去論述。同時,更加具體地論述了心性之光明在成佛中的決定作用,把現分與明分平等看待,把了空、明空、空智、現明視爲一體。禪宗則基於自然本體上講心性本淨,很少去討論光明(明分)。 第二,佛性觀。寧瑪派認爲,心性的自然智是佛性,明而又空的明空妙覺是佛心,人心即佛心,衆生與佛無二無別,是爲一體。衆生心是佛心,其體性本淨,衆生與佛只是迷悟之差。明空妙覺沒有差別。每個人只要覺了一切境相都是心,「雖見表相」,「不執不取,這便是佛」。「比如像在家中而外出追尋,即找到三千大千世界之頂亦無可得,除心而外再無別佛可求。」因此,覺性既是如來藏,又是人的主體性。 「明心見性」和「見性成佛」是禪宗的終極旨趣,也是其所要達到的目的。「明心見性」的意思是開發自我的心性本體,使自心性本體之實然顯現。《壇經·行由第一》說:「善知識!菩提自性,本來清淨。但用此心,直了成佛。」即心即佛,把外在的佛變成了內心佛,把向外覺悟大千世界的外在超越,變成向內反求諸心的內在超越。只要反觀自心,還得本心,「即得見性」,認識自我,就能成佛。應該注意,禪宗的明心見性,見性成佛是以「無念」爲宗,無相爲體,無住爲本的,把佛性看成是自在自爲的統一;以心爲宇宙本體,支配世間萬物的存在,「直接所悟心的空作為成佛的唯一途徑和最後歸宿」,而大圓滿則把佛性視爲佛的本能,兩者之間有細微差別。 第三,頓悟說。「頓悟就是超乎言象、斬斷通常的邏輯思維,直接、整體把握不可分割的理。」或者,不須累世的苦心修煉,只要得到金剛上師的開導和幫助,即可覺悟本心。大圓滿主張頓悟一心,即悟諸法本體清淨,本性光明之心,反映了寧瑪派以心爲本的頓悟成佛思想。但是,大圓滿頓悟必須以實修爲基礎,以具德、熟諳密法的金剛上師的開導爲前提,在時間、程度和方式上有所不同,能否頓悟關鍵看修行者本人的根基。 禪宗主張「無思無念」的頓悟。《壇經》說: 汝者不得自悟,當起般若觀照,剎那間妄念俱滅,即是自真正善知識,一悟即至佛地。 悟必頓悟,妄念即滅,真心當體顯現。摩訶衍那說: 善者轉為善趣,惡者轉為惡趣,迨破除身語一切善惡意念之後,則頓時可入無念境界。 這裏把「無念」作爲頓悟成佛的方法,破除了通常的邏輯思維,而用直覺思維知覺萬法本體空性,即本淨心體。從這方面看,大圓滿和禪宗有比較一致的觀點,都主張「無念」、「直覺」,提倡由善知識開導,頓見本性,自成佛道。兩者的區別在於,大圓滿之「無念」只作爲手段,並非目的,否定了絕對無念,強調頓語之前漸修的必要性。禪宗則把「無念」作爲方法和目的,承認絕對無念存在的可能性。 總之,寧瑪派的大圓滿法充滿了神秘主義的色彩,從思維取向上,它以直覺思維爲主,輔以理性思維。在修證本淨之心方面,既採取了漸修,也主張頓悟,將善惡、真妄、明空等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統一起來,形成了心性、本體、佛性三位一體的統一體,即把二元對立統一到一心上。同時,它吸收禪宗心性本淨,即身成佛的思想,在修行過程中實現了禪宗直指人心與密教次第修證的結合,以達到大圓滿境界。充分反映了大圓滿法與禪宗之間既有密切聯繫,又有細微差別的特點。 參考書目 1.措如·次朗《寧瑪派史》,民族出版社藏文版,1989年。 2.善慧法日《宗教流派鏡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 3.善慧法日著,劉立千譯《土觀宗派源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 4.智悲光,劉立千譯《大圓勝慧本覺心要修證次第》,民族出版社,2000年。 5.無垢光著,劉立千譯《大圓滿虛幻休息論妙車釋》,民族出版社,2000年。 6.工珠·功德海《知識總匯》,民族出版社藏文版,1982年。 7.無垢光《實相寶藏論釋》,德格印經院木刻本。 8.巴臥·祖勒陳瓦,黃顥譯《賢者喜宴》,西藏民族學院《學報》,1983年。 9.索南才讓《西藏密教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10.班班多傑《藏傳佛教思想史綱》,上海三聯出版社。 11.麻天祥《中國禪宗思想發展史》,湖南教育出版社。  
  10. 叶林:大学生基督信仰调查
    2009/10/18
    大学生宗教信仰群体正在受到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基督教课题调查组针对北京地区高校学生的基督教信仰状况展开调查。
  11. 杨卫华:革命与改良的相遇:来华新教传教士话语中的中国共产党(1928—1936)
    2009/10/17
    在1927年国共分手之后的十年,随着中共实践展开,对基督教的政策也甚为严厉,激起了传教士的正视,逐渐成为了传教士话语中的关键词。
  12. 张泽洪:近现代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述论
    2009/10/01
    近 代 以 来 外 国 旅 行 家 、 传 教 士 、 学 者 , 纷 纷 进 入 中 国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考 察 。 2 0 世 纪 2 0 - 4 0 年 代 , 中 国 人 类 学 界 者 开 始 对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丰 富 的 宗 教 文 化 遗 存 , 是 近 现 代 国 内 外 研 究 者 考 察 关 注 的 热 点 问 题 。 本 文 对 近 现 代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宗 教 考 察 研 究 的 成 果 进 行 回 顾 性 的 评 述 , 认 为 中 国 人 类 学 者 投 身 于 西 南 少 数 民 族 宗 教 研 究 的 学 术 精 神 , 值 得 2 1 世 纪 的 中 国 民 族 宗 教 研 究 者 汲 取 弘 扬 。
  13. 吕澄:汉藏佛学沟通的第一步
    2009/10/01
    1953年所作。
  14. 孙昌武:南朝士族的佛教信仰与佛教文化
    2009/10/01
    历史上南朝士族专政,士族阶层也主导了各文化领域的创造和发展。南朝士族普遍信仰佛教,在佛教文化建设方面倾注巨大力量。南朝士族佛教形成一些鲜明特色:多有高门人士出家为僧尼;士族阶层积极参与义学讲论和佛学著述;士族家族盛建塔寺和造像,热衷奉佛实践;这一阶层信仰心特别诚挚与热烈。这样,南朝士族所创造的佛教文化丰富多彩,具有重大价值,也为隋唐时期的佛教和佛教文化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15. 张建木:佛教对于中国音韵学的影响
    2009/10/01
    古代印度人在语言学方面的成就是举世无匹的。伴随着佛教的输入中国,有一些印度语言学的知识也介绍过来。研讨这一门学问的不但有唐朝智广《悉昙字记》这样成部的著作,在一般的佛书中也常常有片段的论列。
  16. 丁培仁:1996-2000年国内道教研究成果综述
    2009/09/29
    以往国内道教研究比之佛教研究较弱,但以两种《中国道教史》的出版为标志,道教研究迈入空前繁荣的境界。
  17. 林富士:臺灣地區的道教研究書目(1945-2000)
    2009/09/29
    臺灣地區的道教研究書目(1945-2000)
  18. 赵建永:汤用彤对《太平经》的考证研究
    2009/09/29
    汤用彤先生则率先注意到了黄老学向黄老道术演变的轨迹,而这正是道家向道教演进的关键环节。
  19. 吴飞:段庄中的恶与好的生活
    2009/09/19
    由于不同的意象型态,使他们的遭际和认同有所差异,使他们日常生活的政治实践有所区别,这种区别可能会对某些个体带来性命攸关的影响,甚至会人为地造出世间的恶。神义的存在并未消泯这种困境,但是,日常生活的实践却以遗忘昭示着好的生活的可能。
  20. 严耀中:酒肉和尚现象试释
    2009/09/14
    南北朝自梁武帝颁断酒肉文起,中国佛教在戒律上增添了一项新内容,此后时有所谓酒肉和尚的形象在文字记载中出现。唐宋之间则又有一个转折,即文字中的酒肉和尚形象日益被全面否定。这些现象都和社会经济发展及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互动有关。虽然对中国佛教中的素食问题早有不少学者述说过,但较少以“酒肉和尚”形象的演变来作为入眼点,故以此文试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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