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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苏力:自然法、家庭伦理和女权主义

1 王朔:《无知者无畏》,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2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3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4页;[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页; [美]波斯纳:《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135页。

4 徐忠明:《古希腊法律文化视野中的(安提戈涅)》,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葛洪义:《法理学基本问题的形成与演变—对法理学知识谱系的一种考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5 徐忠明:《古希腊法律文化视野中的(安提戈涅)》,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 年第4期;葛洪义:《法理学基本问题的形成与演变—对法理学知识谱系的一种考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6 例如,强世功倾向于否认这一自然法与实在法之争的解说,而接受一种更为情境化的解说。但是,他“并不排除法学家们将此作为自然法思想的早期代表,因为自然法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含糊不清的东西”。参见强世功:《文学中的法律:安提戈涅、窦娥和鲍西娅—女权主义的法律视角及检讨》,《比较法研究》1996 年1期,第34页。

7 参见[德]黑格尔:《美学》(第3卷下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84页以下。在其他著作(《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和《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中,黑格尔也多次明确或隐含地讨论了《安提戈涅》中提出的一系列与法律、伦理相关的问题。

8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83页。

9 肖四新:《理性主义绝对化的悲剧—论(安提戈涅>的悲剧实质》,载《戏剧(中央戏剧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张旭:《黑格尔艺术哲学研究方法概观》,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4期;王国绪:《简论黑格尔的悲剧冲突理论》,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第2期。

10 我查询了1994年以来《中国期刊网》上讨论或提及《安提戈涅》的法学论文,都没有引用过黑格尔的分析。

11 例如,“作为姐妹的女性,对伦理本质具有最高度的预感”;“[伦理的实体]自身分裂为两个力量,这两个力量被称为神的法则和人的法则或者下界法则和上界法则—前者是支配家族,后者是支配国家的法则—两者中前者带有女性的性格,后者带有男性的性格”。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页、第220页。又请看,“家礼(piety,通常译为虔诚—引者注)主要是妇女的法律;……是 ‘永恒的法律,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种法律是同公共的国家的法律相对立的。这种对立是最高的伦理性的对立,从而也是最高的、悲剧性的对立; [((安提戈涅》一剧]用女性和男性把这种对立予以个体化了”。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83页 (译文根据剑桥大学1991年英译本略有改动)。

12 波斯纳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就持这种观点。

13 苏力:《历史变迁中的行动者》,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2期;苏力:《窦娥之冤》,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苏力:《复仇与法律》,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14 “我遵守神圣的天条而犯罪’,,“你就蔑视天神所重视的天条吧”,“因为向我宣布这法令的不是宙斯,那和下界神抵同住的正义之神也没有违反人指定这样的法令;我不认为一个凡人下一道命令就能废除天神制定的永恒不变的不成文律条……”参见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8页,第307一308页。

15 [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6 当然,这不是否认有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自然情感推动了安提戈涅的行动,但这不等于是自然法。自然法是规范性的,但自然本身并不必然具有规范的意义。在有些情况下,社会或国家有可能出于诸多考量赋予这种或那种自然情感一定程度的规范意义,但这主要是因为社会(或通过国家)认为这种自然情感的某些表达是可以接受的,而不是因为其是“自然”的。“食色,性也”。基于此,我们会称那些不让人们结婚的法令违反了自然法;但我们并不因此认为强奸行为,哪怕是基于最强烈的自然冲动,具有了正当性。

17 对此,黑格尔也提出了一种思辨的、给人启发但并不令人信服的解释:“兄弟与姐妹之间的关系,则是一种彼此毫无混淆的关系。他们同出于一个血缘,而这同一血缘在他们双方却达到了安静和平衡。因此,他们并不像夫妻那样互相欲求,他们的这种自为存在既不是由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也不是一方得之于另一方的,他们彼此各是一个自由的个体性。……弟兄,对姐妹说来,则使一种宁静的等同的一般本质,姐妹对它们的承认是纯粹伦理的,不混杂有自然的[快感的] 关系;……所以弟兄的丧亡,对于姐妹来说是无可弥补的损失,而姐妹对弟兄的义务乃是最高的义务。”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一16页。

18 安提戈涅的父亲俄狄浦斯王选择了自我流放或自杀,这是逃离的另一条出路。

19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7—298页。

20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8页。

21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8页。

22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3页。

23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9页。

24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

25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9页。

26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20页。

27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7页。

28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8页。

29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7页、第118—119页。

30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1页。

31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3页。

32 [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

33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2页。

34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3页。

35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2、304页。

36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2页。

37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8页。

38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7—308页。

39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

40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页。

41 古希腊历史上最早的伟大反叛者,普罗米修斯,就是一个最典型的范例。根据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他是宙斯所放逐的神抵的后裔,是地母该亚与乌刺诺斯所生的伊阿帕托斯的儿子。

42 在另一个地方,黑格尔隐含地对《安提戈涅》中各方的责任提出过另一种解说,大致是,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是公民,因此属于城邦,而不属于家庭。但他死了之后,就不再是公民了,他又从政治领域完全回到了家庭领域。因此,安提戈涅安葬哥哥完全符合家庭伦理,是高尚的行动。这一说法隐含的是,克瑞翁的行动则违背了黑格尔划分的领域。这种分析在逻辑上很有点道理,但从经验上是行不通的。并且,如果黑格尔的这一论证是对的,安提戈涅的悲剧就应归罪于克瑞翁的一个错误,而不再是黑格尔所谓的城邦法律与家庭伦理的冲突。黑格尔的分析,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0页。

4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10页。

44 据罗念生和王焕生的《伊利亚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的《前言》,特洛伊战争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2世纪初。

45 “通常都是把basileus翻译为国王,这种译法令人误解。在荷马时代,basileus更像中世纪英国的男爵。在一个地区里,他是老大,他的家族(oikos)最大,如果要出去劫掠,或受到攻击,他就是统帅,并由他来分配任何战利品。但是在正常情况下,他并不履行什么治理职能,因为在荷马时代的世界中,通常也没有什么职能可履行的。”参见[美]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页。

46 [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徐松岩、黄贤全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47 [古希腊]荷马:《伊利亚特》,陈中梅译,燕山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48 [美]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3—145页。

49 [美]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0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8—299页。

51 必须说明的是,近代以来,至少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中,“历史潮流”往往具有褒义,因此,学者很容易由此得出一个带有道德性的判断。这种思路实际上假定了历史发展的道德性,并隐含了历史的道德性就是历史的真理或答案。在安提戈涅和克瑞翁的悲剧问题上,我拒绝这种道德化的历史评价。因为“天地不仁”,也因为我已经提到,在这样的历史变迁中,他们两人都不可能理解,也不曾追求自己在历史中的意义。这种意义其实是我们这些后来者基于他们所无法了解的信息作出的判断。从道德理论上看,若要对一个人作出合乎情理的道德判断,首先行动者必须有这种历史的道德意识,而我已经表明他们不可能有这种历史的理解。因此,对安提戈涅和克瑞翁作这种历史道德的判断至少是牵强的。

52 有学者认为这一段文字不是索福克勒斯原著。参见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37页注110。

53 对安提戈涅的这一观点,黑格尔曾有过他自己的思辨性解说。参见[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一16页。

54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8页。

55 在古希腊剧作中,歌队的组成并非固定不变的,《安提戈涅》一剧中由该城15位长老组成,而在同一作者的另一剧作《特刺喀斯少女》中,歌队由特刺喀斯城的15位少女组成。黑格尔对歌队的解释是,“合唱队实际上就是人民,也就是一种精神性的布景”,“合唱队的任务就是对悲剧整体进行冷静的玩索”,“代表一种较高的实体性意识”。参见[德]黑格尔:《美学》(第3卷下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03一304页。

56 罗念生:《罗念生全集》(第2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310页。

57 “作为索福克勒斯描写的角色,[伊斯墨涅]是安提戈涅正面个性的反面(或许更好的表述是安提戈涅的反面个性的正面)。她是标准的—伊斯墨涅是符合人们想象中的古希腊女孩(安提戈涅则不是)。”http://www.users.globalnet.co.uk/loxias/is mene.htm, 2004年8月31日。并且尽管人们总是强调中西之间的差别,但是至少对女性的评价,古希腊与中国传统社会似乎差别并不大。例如,索福克勒斯认为,“娴静就是妇女的服饰”(转引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40页及注4);伯利克里认为:一个妇女的最大荣誉就是没有男人议论她,无论说她好还是坏([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徐松岩、黄贤全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3页,不过该书这一段译文显然有重大错误,我参照了英文版作了校订);在《奥德赛》中,长大了的儿子勒马科斯让母亲裴奈罗珮回到自己的房间做自己的事情,因为讨论问题,“那是男人的事情”([古希腊]荷马:《奥德赛》,陈中梅译,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版,第13页)。

58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4—7页。

59 最典型的范例就是阿伽门农为出发远行攻打特洛伊,为了安抚大海,居然牺牲了自己的女儿伊菲格涅亚。参见[德]斯威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04一315页。

60 尽管这个故事中,还有克吕泰涅斯特拉有了新情人这一因素。

61 《安提戈涅》一剧中不时流露出民众对安提戈涅的一定程度的同情,对克瑞翁禁葬令的不理解。作为人民之代表并且由15位长老组成的歌队也表达了安提戈涅的同情,认为克瑞翁行为“不谨慎”。

62[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

63 [德]尼采:《权力意志—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张念东、凌素心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64 [美]麦金太尔:《德性之后》,龚群,戴扬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65 [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化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6 [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67 [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68 冯象:《木腿正义》,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9 章学诚认为,古代的礼是“贤智学于圣人,圣人学于百姓”,周公只是集大成者。刘师培则认为“上古之时礼源于俗”。参见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

70 [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册),刘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509页以下。

71 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99页。

72 “抠字眼”也可以算是一种精读,但仅仅是一种。其最大区别是,“抠字眼’,着重理解的不是事件,而是案件的处理结果。“抠字眼”利用的是语词与其指涉的不确定性,而精读强调的是理解得合情合理。这是文学解释方法不能适用于法律解释的最根本的因素。对此,可参见[美]波斯纳:《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特别是第7章。

73 王朔:《无知者无畏》,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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