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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阳:重审白话文运动--从章太炎至歌谣征集

2、章炳麟修辞立诚之文学形式论:德由情生,文由情出

章炳麟并非只以是否“工”和可诵性(“音”)来判断作品。“情”方为其判断“文”之最重要标准。如阮元、刘师培所代表的文选派以六朝骈文为文之极致,予人过求音律之齐整、工于美词丽句之嫌,章炳麟对此从来力诋不已。于章炳麟而言,“修辞”时刻与“立诚”的问题不可分割,“修辞”与“立诚”乃是文质不可分割、文质定义的关系的另一表述。这一“诚”或“质”时刻是与“情”,亦即今人所言之主体性、伦理性、批判性等用语相连的 。在声律问题上他说: “吟咏情性,古今所同,而声律调度异焉” 。虽然声律在文学史上有变,然“情”却是古今中外之文万变所不离之宗。在《诗经》的评价上,章炳麟也是重民间之国风而轻宫廷、贵族之雅、颂、赋。以“诚”为核心的“性情”说成为章炳麟一以贯之的文学价值观 。 不仅他将“修辞立诚”的“诚”解释为“情”,甚至在称赞汉人文章亦言:“不特文章为然,见于道德亦然。道德者非尽出于礼,亦生于情。” 。德由情生,此与其文由情出的文论乃是相互呼应的。

章炳麟素来对白话文持否定态度,易生复古主义者之嫌。但对阮元、刘师培之类的认为骈文方为文的文选派,他素来力诋,又难免予人以轻视审美、轻视音律、仅仅以学为文之感。然而,若说章炳麟只以学为文,他对自己所属的考据学派之文,同持否定态度。两说显然都流于单纯。

首先,从重“情”的角度,他认为“论辩之辞,综持名理,久而易出,不专以情文贵,后生或有陵轹古人矣。韵语凌迟,今遂涂地” 。此处矛头明显指向考据学。他认为“情文”方为古人之真意,尽管学问上考据学有超过前人之处,但考据学之盛也是“韵语”日渐衰落的原因。 此外,他批判考据学的文章其实有其政治性。他认为考据学虽然质朴,但对现实没有做出反应。 以今人之说法,则是缺少现实批判精神。
其次,在对待骈文的态度上,正如章炳麟自认其《訄书》“文实闳雅”,而与“流俗”有异 ;在《菿汉微言》中亦曰:“今人为俪语者,以汪容甫为善,然犹未窥晋人之美。彼其修辞安雅,则异于唐。持论精审,则异于汉。” 重汪中(容甫),可见太炎并非反俪语,更非反雅辞。不反骈文,足可见其非反音律之美;不反“安雅之修辞”,则可见其并非盲目摈斥工辞。由是观之,太炎所反仅为以“文”弃“质”的华糜之辞,以及语言信息传递之质和量皆不足的俗语。

“情”在读者意识中的调动,涉及意像、声律等语言媒介的信息传递性和联想引发可能性。与此相连的,就汉语文本而言,至少是形、音、义三者不可切而论之的三要素。因此,章炳麟高度重视与形、义相连的声律问题,甚至这也成为他反对言文一致的一个理由: “若以语代文,便将废绝诵读。” 也正因为如此,章炳麟完全不能认同与他同属考据学阵营的刘师培对韩愈的批判。刘师培对韩愈的批判,处于清末民初的骈文派(文选派)与桐城派散文之争(所谓骈散之争)的语境。刘师培认为“骈文之一体,实为文类之正宗”,并诋韩愈为“以散行之体,立古文之名” 。刘师培此言近于将韩愈与桐城派划等号。与此有别,章炳麟则认为:“实在唐文主刚,宋文主柔,欧阳和韩,更格格不入。” “刚”与韩愈的批判性有关,由是观之,章炳麟大概更不会将清代古文与唐代古文划等号。也因为以上的原因,章炳麟认为刘师培黄侃(1886―1935)雅信阮说,实不该与桐城派姚永樸(仲实,1862-1939)论争(姚未予回应),并认为:“其后白话盛行,两派之争,泯于无形。由今观之,骈散两者,本难偏废。头绪纷繁者当用骈,叙事者止用散,议论者骈散各有所宜。不知当时何以各执一偏,如此其固也。” 在此,他认为骈散之争,实属人为之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

章炳麟此处所述也许有助于理解其“工”的概念。他总结说:“要之,本情性限辞语,则诗盛;远性情憙杂书,则诗衰。” 这里, “本情性”与“远情性”、“限辞语”与“憙杂书”、“辞语”与“杂书”形成对比。其中尤应注意“限”这一概念。所谓“限”,应指本于“性情”而又对“辞语”有所“限”的作品,章炳麟认为此方为“诗盛”的原因,这与其一再强调的“修辞立其诚”是同一原理。“杂书”可理解为包含着两个意思:一为语言信息传递方式之凝练性、效率性之反面,二为从书写行为(修辞)与伦理性(立诚)不可分论之反面。因而它是章炳麟所主张的伦理的文学形式论语境之中的 。因此,他认为桐城派只是笔墨功夫而已,而非发乎情 。同样,古人若过一处风景,即写一诗者,亦非诗,因为“诗关于情更深,因为诗专以写性情为主” 上述言论,前者可以理解为章炳麟乃就失却章法之白话诗而发,后者则可以理解针对并非与“诚”相连之文言诗文而发。

因为持此见解,他对韩愈根本上还是褒扬有加 。章炳麟曾言:“余少已好文辞。本治小学,故慕退之造文之则。为文奥衍不驯。” 章后来虽然强调力追秦汉魏晋,但在中年以后的《国学概论》(1922)中仍言:“韩才气大,我们没见他的雕琢气”,“实在昌黎之文,并非无情无义” 。韩愈力批六朝之骈文用典深奥、力求华词丽句、工于形式之短,然韩愈本人何尝又不曾取法骈文音律之长? ,此恰合章炳麟可诵性之“音”;然而更重要的是内容上韩文文质相得益彰,既为美文又具有强烈的批判性,这与章炳麟重文质相合、力主修辞立诚之观点相通。

3、章炳麟小学方法论中的“音”——与其文论的“音”相对照

章炳麟于诗的标准上,坚持在立足于修辞立其诚(情)的前提下必需有“音”(音律性或可诵性)。而且,在小学方法论中,章炳麟秉承和发扬顾炎武、戴震以音学之小学方法论,认为在文字孳乳过程形音义相连,语言与文字并非全然对立,因此注重用因声求义的方法来阐明文字衍生、发展的轨迹,重视汉字书写三要素的形音义之间的生产性循环。似乎可以说,形音义三要素在他的文学理论中被转换成辞、音律和意义衍生性三要素相连之原理。
章炳麟的《文始》(1913)即属此类小学著作。他在音韵上依据戴震的“旁转”理论 ,进一步提出了旁转、对转、旁对转等文字循音演变的规律,同时在语意上进一步阐发了南唐徐锴(1920-974)之引伸说(汉字的比喻性运动理论),以研究文字演变规律。具体说,他在该书中提出了四百三十七个字型为“初文”(独体字),再定下其他的准独体字,两者相加一共五百一十个字(“文”)。此处之“文”取自许慎(30?-124?)于《说文解字》中将象形(如“日”字)和指事(如“上”“下”)称为“文”的用法,而许慎将循此孳乳的汉字称为“字”。此处之“字”亦即循此“文”滋生、演变之“字”,它专指初文之后的一切合体字 。章炳麟认为文字演变主要有两种,一为“变易”,指音义相同相近而字形不同者;二为“孳乳”,指转为异音异义者。因此,章氏之“孳乳”较许慎窄。章炳麟的初文又被称为“语根”(<转注假借说>《国故论衡》),也是依声托字时的“声首”(<语言缘起说>同上) 。章炳麟将同一语根的派生词收集在一起,以声音(声纽)为纲,按韵部对转的现象进行划分。此亦即按语根分析派生词。对章炳麟理论中依声推出同源词的方法论,陆宗达(1905-1988)如是解说:

人类语言发展的初期,词的音、义之间是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的。但是、在词不断增多的过程中,随词义的引伸,就要在原来词的基础上分化出新词来。新产生的词由于是旧词派生出来的,语音上必然与旧词相同或相近(双声、迭韵)。因此,声音近似而意义相关的词,往往是同源词。这个现象,古人已有了感性认识。直到章炳麟先生著《文始》,才使因声求源的词汇研究进一步系统化。

即是说,语音语义初合并无必然之因果关系,但后来因词汇从同一语根孳生分化之缘故,音读相同相近者,其意义也往往相近相同,形成一个语族 。

章炳麟在文字学中对声音的重视,还表现在他对方音与文字孳乳关系的重视。他的《新方言》(1909)认为,虽然文字的始源在最早是一字一音,但因各地方言都不同,因此声音自然也就有异(这一点至今亦然,不同的是,今天的方音与文字演变基本无涉,而上古则不然)。上古文字数量有限,方言根据已有的文字,或制造新词,或择它字以代。“两字转注,匪惟义府,抑且音近,有双声迭韵以通其阂焉。”如“考”与“老”,因为“考老小殊,不制异字,则老字兼有考音”(章炳麟《文始略例》), 则“孟”“勉”亦可类推。因方音介入了文字的孳乳,文字演变的复杂性还具体表现如下:有些文字因为声音的转化也带来形体的变化,因而“一义不一字”;有些文字声音转化形体却不变,因而“一字不一音。 一义数字”。以上便是“字各异形。一字数音” 。但是,章炳麟的文字学不仅重视声音对文字衍生的参与,也高度重视文字引伸运动(汉字比喻性运动)对汉字扩张的重要影响。因此他的“音”又始终是形、音、义三要素中的“音”。

但是,可以说章炳麟在文论中对“音”的主张,与其小学方法论中“音”的坚持之间并无直接关系。他对文章,尤其对诗的“音”的坚持乃是出于对语言信息传递质量的考虑。如他曾指出“言语仅成线耳,喻若空中鸟迹,甫见而形已逝。故一事一义得相联贯者,言语司之。”,在此,他立下了一个三层等级:单义的(“一事一义”)、“成线”的“语言”(口语);“足于成面”的“文字”;“立体建形,相背同见”的“仪象” 。然汉字之象形,与图画实同源异流,所以,此处的“文字”与“仪象” 实相去不远,皆以符号的空间性表述了文字符号之“面”,以对应声音之“线”罢了。此处章炳麟无非想表明声音、文字、图像三者之间语言信息量的多寡、传递方式的差异,而此声音、文字、图像三者之相合,大致与形音义之三要素相对应。因此,“音”的问题无论在他的文学理论还是在他的小学理论中都不是被排斥的,只不过在文论中“音”被置于语言信息传递力、阅读者联想力等方面的思考之中,而在小学中则被置于依声推求同源词的研究中。

4、章炳麟的“音”与刘师培的“音”之区别

在“音”的问题上与章炳麟生平订交不浅的刘师培却表现出一个对照。章刘之政治关联、学术整体之同异,述之不易,亦无关宏旨,故不赘。就本文“音”的问题而言,刘氏与章氏虽同属清朝考据学派,两者于小学之方法以及“文”之解释,虽有一定的重合,其区别亦是明显的,这一点有待后叙。对于同辈之文,刘师培力批梁启超效法“东文”之“新民体” ,虽不见章炳麟之指名道姓,但字里行间,其对梁启超之新民体的态度似乎与刘师培相去不远。但姑且就本文意图指出如下两点不同的话,首先,生于经学世家的刘师培,于经学、文学史、骈文等方面造诣深厚,自不待言,但其对进化论、无政府主义、白话文等的态度时有不定之感。如刘师培一贯素视骈文为文之正宗,以小学为“文”之始基 ,但他亦有进化论角度肯定白话文之言 。若谓刘乃文白二元论者, 仅以此解释似不全面,此处不赘。与之相对,是章炳麟于上述问题上态度一贯之处。其次,刘师培上溯萧统、阮元, 以骈文为文之正宗,亦与章氏大相庭径;而且刘氏文论也许因过于强调音律,不得不将骈文极端化,因而有过于重修饰之虞,结果大有文大于质,音过于义之嫌。与此相关,在“修辞”概念解释上,刘章多有重合之处,但刘时有重饰取华之论,而章炳麟之“修辞”则时刻不离“立诚”,力主文质不分论 。

指出上面两大差异,是为了进一步具体讨论刘章之间如下两点不同。首先,在小学方法上刘师培将清儒以来的因声求义、字因音衍的方法论单纯化为极端化的“右文说”,在将其绝对化之后,又导出字义起于字音说。其次,更极端的,他又将这一看法延及其文论。也就是说,刘章第二点之不同,是刘在文论中将小学的因“声”求义与骈文中的“音”(音律等)等而论之,并推之为论文之准绳。

首先,关于刘师培问题的第一点。所谓右文说,语出沈括《梦溪笔谈》十四所引“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少也,水之少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类皆以戋为义。”亦即主张汉字形声字的声符(旁)皆有表意作用,同声符之字,意义必能相通,如上述汉字皆取“戋,少”之音义。此一“形声”与后汉许慎《说文解字》的汉字造字六原理之“六书”中的“形声”说法有异,因六书所列的形声字的声符并不表意,只是表音,如许慎所列的形声字例的“江”的“工” ,“河”的“可”。许慎并未提及右文之作用,因此,宋之王圣美(子韶)、宋末元初之戴侗,注意到了形声字声符的研究,可以说是小学史上的贡献 。如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中认为“昏”(昬)字的本义为日色昏暗,后又孳生出“惛”、睧(心目之昏),婚(嫁娶必以昏时),上述三字中的右文部分的“昏”既表音,又表意 。也应该注意到“昏”字本身的比喻性运动,因此这一问题显然也涉及字义引伸问题。

刘师培被绝对化的右文说,不难见于其小学论述。如其《古韵同部之字义多相近说》,将右文说推至极端,进而推之为字义起于字音说。此乃对前人之见有所阐发 ,然却未辨前人之失,更极端地认为声与义之间有某种因果关联。在其之前欲调和汉学宋学之争的清儒陈澧(1810-1880)于其《东塾读书记》中亦认为:“声音象乎义而宣之者”、“声象乎意者,以唇舌口气象之也” 。刘师培亦重蹈陈澧覆辙。比如他认为:“人声之精者为言,即为斯意,即象斯意制斯音,而人意所宣之音即为字音之本”,如“喜怒哀三字即象喜怒哀所发之音” 。若按刘氏之见,则全球之人,表此喜怒哀之情,则其语其词无异,无所谓外不外语。刘师培此见,乃是将某一语言中的声音中心化、本质化,不啻为其汉字学语境中的声音中心倾向。
齐佩瑢(1911-1961)批评陈澧刘师培之类的文字学观点是“不知《释名》一书及王圣美的右文说,只是阐明语根及语言文字孳乳分化的现象,绝非论证‘声象乎意,象意制音’的玄妙空想。” ,并指出:“倒果为因的强为归纳,以偏概全了。总之,语根与语族不可不讲,但绝不可就因此相信音义间的关系使然。” 也就是说,音义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并非是本质之必然。齐佩瑢引唐代无名氏之《旡能子》之〈纪见第八〉“且万物之名,亦岂自然著乎?(中略)人久习之不见其强名之初”,以说明音义关系“都是历史的经验的约定俗成的结果” 。

如刘师培“人意所宣之音即为字音之本”之声音中心主义式思维,正如上述无名氏对忘却“强名之初”之批判。以现代语言学理论观之,无名氏的批判正与索绪尔强调音义之间的恣意性(arbitraire)观点相通。索绪尔认为,符号的原理在于“联接能指与所指的纽带是恣意的” 。他认为语言的价值在于相互差异性(
différentiel),与此性质密切相关的,是语言的另一个性质的音义之间的恣意性 。就右文说而言,右文说对考察汉字后期孳生的过程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在考察前期的文字产生过程中声音与意义的关系上却未必适合,因为声近义通的现象乃是后期的孳乳分化的结果,而非本质上音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刘师培不但将右文说极端化,进而推之为字义起于字音说,认为“火”字“象风火相薄之声”,而“水”字则“象急湍相激之声” ,失矣。

纯粹的音义因果论,章炳麟也曾谈及:“何以言鹊?谓其音错错也。”“何以言雁,谓其音岸岸也”等,此乃“以音为表” 。但必需注意,章炳麟此处所言只是象声词研究而已。不过,章炳麟在《国故论衡》(1910)和《文始》(1913)前,确实曾一度盲信右文说,并曾于《膏兰室札记》(1891)中对右文说多有引用 。而至《文始》则如其特意说明:“专取本声者,无过十之一二。深惧学者或有锢駤,复衍右文之绪” 。特意表明其著作《文始》与右文相关者不出“十之一二”,此表明他对右文高度的谨慎,担忧他人重蹈右文解释谱系。如前所述,宋代徐锴的“假借=引伸”的说法在章炳麟的小学中始终占有重要位置,这又表明他高度重视汉字的比喻性运动,因此形音义三要素对他来说从来都非分而论之。
其次,关于刘师培问题的第二点:他不仅在小学研究中将声音起源化、本质化,而且也将此极端化倾向导入文论。他在《文章原始》中说:“欲溯文章之缘起,先穷造字之源流。上古之时有语言而无文字,凡文字字义皆起于右旁之声,任举一字,闻其声即知其义。”“文字者基于声音者也。” 。刘师培不知陈澧右文说之误而演引陈澧之言,并强调说:“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也” 在此,他将文字等同于声音,欲以此声音化的“文字”定义“文章”。这一极端化,与其力主骈文方为文之正宗,以此明批桐城派、暗诋章炳麟有关 。也就是说,其小学方法论基于绝对化为声音中心的右文说以及字义起于字音说,并将这一“声”等同于其所力主之骈文之音律,此一音律之工整性与骈文修辞形式工整性相对应。刘师培之所以频繁提及“小学乃文之始基”,与他在《文说》中亦提出的“古人之文,以音为主”不无关系 。其《中国文学教科书》(1904)以“论解字为作文之基”开始,将字义、字形起源皆归于声音。本书虽标题为文学论著,但内容却几乎全是小学 。虽然这与章炳麟力主为文须谙小学之类的说法有重叠之处,但结论和意图皆有异。故章氏一方面褒之曰:“信非(廖)季平、(康)长素之侪矣”,一面又贬之曰:“其治小学,重形体而轻声类,徒以江(永)、戴(震)、段(玉裁)、王(念孙)陈义已具,不欲承其末流,故转以本义本形为樴。” 于章炳麟而言,刘氏之方法论反而有失清代以来小学传统中的音学方法论之精髓,而沦为字形之学,割裂了形音义之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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